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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侯亮 当前章节:15441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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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婚状态:晃晃悠悠的大学生活 作者:侯亮

在我这个年龄有时候会遭遇爱情,被突如其来的爱情撞在腰上;或者会渴望爱情,寻寻觅觅东张西望;还有先渴望爱情再遭遇爱情,或者先遭遇爱情再渴望之。当然还有别的更复杂的情境。我有时候会碰见爱情。事实上我对爱情无话可说。因为我对此一窍不通,时常手忙脚乱、弄巧成拙,因而成天晕头转向、丑态百出。

本书不仅是一本成长小说,“未婚状态”四个字已经流传成一个口号、一句标语,它精确的概括了吃方便面长大的一代在大学时期的生存状态。

第一部分 你们是吃方便面长大的一代。

先说一说我。

我今年二十一岁。在想起来很遥远的古代,可能都有一两个小孩了。我可能会一手捋着胡子一手捧一本书,在烛光闪闪的小书房里踱步。于是日子长了,脚底下就有一块小坑。之

所以提到可恶的年龄,是因为我清楚年龄是无比重要的想起来叫人揪心的东西。时间一去不复返,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无价之宝,时间是财富、时间是生命、时间是资本、时间是一切,诸如此类。但不幸的是,我之所以如此珍惜时间这种无色、无味、没有状态,抓不到摸不着的东西,是因为我很少珍惜时间。我处在一个四处充斥着如同心情一样弥漫着的时间的遥无边际的世界里,手里有的不是钞票,而是时间。我时常为如何打发接下来的一个小时愁眉苦脸绞尽脑汁。这好比饥饿的乞讨者总是明白白馍的可贵,垂死挣扎的人总是牢记人在江湖安全第一的教训,妓女其实最懂得美好爱情的来之不易,小孩盼着成熟起来,老大爷期望年轻数十载,以重振当年雄风。我恰恰不幸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我是四处流浪的乞讨者,我是垂死挣扎的新世纪的病人,我是渴望爱情的妓女,我是幼稚无比的小孩,我是饱经沧桑的老头。我无所事事,因而空虚无比。

按照传统一点的说法,在我这个年龄,应该有自己的理想。那种真正意义上的理想,很现实的理想,而不是想入非非、海市蜃楼的那种。对于我,却常常为自己的这种状态苦恼,不明白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突然有一天才发现老祖宗已经总结出来了。他们说有志者立长志、无志者常立志。我恍然大悟,但仍是无计可施。我为自己的理想疲于奔命,常常幻想自己什么时候能够没有理想,但总是欲罢不能,痛苦无比。比方说早上我的理想会是做一名像朱彤那样的给国家领导人搞翻译的,原因是英语老师说现在搞翻译的挣钱很多。因而我想入非非,一早上的课都没上好。到了中午,我为理想想得身心疲惫。正好食堂前的报栏里说今年考研人数剧增,如何如何。我在煽情的文字的鼓舞之下,亦热血沸腾,于是信誓旦旦地加入到考研大军,回到宿舍后整理了一中午尘封已久的教科书。因为中午没睡好,下午上课时昏昏欲睡,头痛难忍。当然到了华灯初上的夜晚,在湿漉漉的宿舍里空无一人之时,我的心情渐渐平静,也因而孤寂无比,又有另外一个理想在等待着我了。有时我会在夜深人静时突然惊醒,听着窗外一种奇怪的鸟的奇怪的叫声,恍惚之中像行走在荒无人烟的沙漠里,前方没有尽头,身后没有退路,如果想哭的话不会有人听到。

我知道自己眼高手低,但是我没有办法。好多事情并不是你知道什么是正确的你就会去做。

在我这个年龄有时候会遭遇爱情,被突如其来的爱情撞在腰上;或者会渴望爱情,寻寻觅觅东张西望;还有先渴望爱情再遭遇爱情,或者先遭遇爱情再渴望之。当然还有别的更复杂的情境。这是一种分发。

还有一种分发是,你爱我我不爱你,我爱你你不爱我,或是你爱我我也爱你。但是我觉得客观一点来讲其实还有别的分发。比方说你爱我的同时还会爱另外一个人,你有时候爱我有时候不爱我,等等。还可以细分。比如你在床上的时候爱我,但是在为了生活忙忙碌碌的时候并不爱我;你在别人都没有时间来陪你的时候才爱我。当然还有别的同性恋之类的。

我有时候会碰见爱情。事实上我对爱情无话可说。因为我对此一窍不通,时常手忙脚乱、弄巧成拙,因而成天晕头转向、丑态百出。

关于我还有一些别的东西,平淡无奇,并不惊心动魄。因此渴望大喜大悲峰回路转的读者就不要继续看了。生活的河流总是悄无声息波澜不惊,但是它的可怕之处在于,于平和与无形中改变一切有棱有角的东西,最后让所有的东西都变得如此暧昧,以至于惨不忍睹。

《未婚状态》 二

我现在生活在西安。我在这里只呆了不到三年,但是我怎么老是觉得我已经呆了很长很长时间,也许从我刚刚出生的时候。有时候我觉得这种感觉和气氛有关,那种走到哪里都永远也摆脱不了的颓废无奈和死气沉沉的气息。我曾经多么得陶醉于这种独特的经过精心酿造的心情之中,以为这是一种成熟和另类。但是后来发现我已经再也摆脱不了这种气氛。

这是一座难于叙说的城市。我曾经试图写关于这座城的文字,但总是下笔千言离题万里

小时候对西安的印象是这里有动物园、兴庆公园、北方乐园,开放的男女、水泥马路、汽车火车、楼群。去年冬天,有一阵子我经常坐402路公交车路过动物园,可以透过脏脏的车窗看见公园里面一团团的大树。那几天总是天色阴沉,一棵长在围墙边的大树上挂满了残破的伞,在风里摇摇欲坠,大门口没有几个人。我站着,在左摇右晃的车上猛然间想起小时候去动物园碰见的一只大熊猫,它皮毛零乱、斑斑驳驳,睡在灰色的水泥地上,嘴边放一根竹子,早已枯萎。真正来到西安后倒是从没去过那里。

兴庆公园现在经常去,常常出现的情况是一伙人在偌大的城市中不知该去向何处时,讨论再三,不得不选择了兴庆公园——我的一位朋友提到它时总是用“唐朝遗留下的花园”来代替,我们曾经在一个忧伤的秋天经常来这里踢毽子。小时候在那里坐过观览车、转转椅、滑梯之类的,大多数都不用交钱,还有一些不是很贵的游戏。碰碰车之类的那时候特别想玩,但是因为太贵,只能隔栏相望。而且顶盖上时不时冒着电火花,我妈说太危险了,我也就信了。后来我妈带我划了船,是和别人合坐一条船。划完船之后玩转转椅。小朋友们可以随便玩。现在再去兴庆公园时总是急匆匆,无暇观景,更不可能玩碰碰车过山车之类。即使划船时也总想着别的什么事,一发愣就把污水溅到我或者同船人的身上,走出大门时心里累累的,丝毫没有放松的感觉。走到门口时会有当乞丐的老老少少向你乞讨。抬头是苍茫的天。

现在在兴庆公园划船时常常见到岸边的老头老太们边跑边捶胸顿足,跑上一段后停下来仰天长啸,发出兽类的声音。这种现象通常会把胆小的女孩子吓坏,并且坚定她们更加锲而不舍地化妆的信念。我猜想他们在健身吧。他们和我一样,用垂死挣扎来形容最合适不过。

其实每个人都在垂死挣扎。

北方乐园我小时候没有去过。我妈因为大家都明白的原因没有带我去。我特别生气但是没有表现出来,而且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在西安上学之后有一天我决心去那里,于是骑自行车去了。从我们学校到北方乐园我骑了四十分钟,回来骑了三十分钟,在里面呆了十分钟。看见了臭水池、荒草、土墙、瓦砾、生了锈的铁、灰色的天空。出门时心情沮丧,感觉生活不过如此。

幼时公园们耸立的高大的背影都慢慢地离我远去,只留下一些像是隔着玻璃回忆的梦,远远的,有些淡淡的感觉,只是这种感觉已经快淡得直到没有。

考上大学之后,我极不情愿地来到西安,因为这不是我想来的地方。我的父母因为他们在这座古老的城市里有许多亲戚朋友,就强迫我来到这里。我在火车上就气呼呼地想我又一次成了因循守旧墨守成规不求进取但求安稳的封建思想的牺牲品。我觉得我应该去一个更加现代化更加广阔离家更远的地方。然而,一出西安车站我还是差点晕了——尽管事实上这是一座并不巨大的城市。我从前从没有见过这么多的人。人山人海,黑压压一片,熙熙攘攘如同下雨之前搬家的蚂蚁。街道上的车就像疯了一样,叫人不敢横穿马路。

这里的井字形的街道整齐而又古板,在这里当出租车司机最容易。那灰色的城墙、城墙上猎猎的旗子、被清理了几次但仍旧臭气熏天的护城河、钟鼓楼、碑林、青龙寺、书院门、八仙庵、大雁塔。我觉得大雁塔像昂然挺立的阴茎,只是有时候觉得和尚们也搞生殖崇拜是不是有点可笑。

这里的名字都起得道貌岸然:和平门、尚德路、尚俭路、朱雀门、金花路、吉祥村、骡马市、双仁府、含光路、炭市街、端履门。

还有这里建造的所谓现代化的楼群,一栋栋都是四四方方规规矩矩的火柴盒,也恰恰正如生活在这里的人们的思想。在某个高度俯视这座城和这城里忙忙碌碌的人们,让人很难相信突兀险峻的华山就盘踞在离城不远的地方。

没有能够代表这座城市的雕塑,或者说据我所知没有能代表这座城市的雕塑。

我熟悉的西安好吃的小吃有:老孙家泡馍、贾三汤包、腊汁肉夹馍、葫芦头泡馍、粉汤羊血、烤肉、烤筋、烤腰子。

像肯德基、德克市、比萨饼、世纪金花这些地方都比较贵。我答应过我“老婆”挣一笔小钱之后带她去吃这些洋玩意,找到一份好工作挣到工资后带她去世纪金花买东西,十年之后带她坐飞机去巴黎买香水。而我自己只要时不时吃点烤肉补补身子就行了。

这里冬冷夏热、气候干燥、环境污染严重。这里的阴天多于晴天,成天天色阴沉、尘埃四起,能见度极低。上街回来之后绝对灰头灰脑,鼻孔里全是脏东西。天上下的是泥点,雪下到地上却又极快地融化。

还有几路我熟悉的公交车。之所以提到公交车,是因为我觉得城市的活力在于流动而不是盘踞。不提出租车是因为我没有那么多钱坐出租车。402,可以坐着它顺着西安的城墙从这边走到那边,大多数情况下严重超载。45路,可以坐着它到这座古城最繁华的地段东大街,或者到像军用仓库一样的“家世界”转一转,属于无人售票车。401,可以坐到陕西历史博物馆。401的售票员普遍比较凶,大多操本地方言,口吐污言秽语,很少撕票,车到站后把人不管死活往下推。517,可以到西京医院,还可以到康复路。

我笔力有限,长于体味但短于表达。但是我至少知道,西安这样一座充满矛盾的城市总是像女人一样让我思考。

《未婚状态》 三

故事差不多都从所谓的爱情开始。因为我常常不明白爱情是什么,所以当故事已经开始了我还是一头雾水,当故事已经结束了很长时间我才能渐渐明白在我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而我并不知道那是否是爱情,也很少有人愿意告诉我——这种东西我称之为经历。

我觉得最能震撼人心的经历在如今这个浮躁的年代里莫过于死亡。为什么这样原因很复杂。但是我的故事里鲜有死亡,因此我的故事并不震撼人心。

我想使我的故事震撼人心,但是我做不到。我已经说过,有些事情并不是知道怎样或者想让它怎样就能怎样的。

这是一则稍微长一点的故事。

我考上大学来到西安之前在一个江南小镇里读书,那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我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对于他们我有必要交代一下。他们很早以前就已经不种地,把几块水田租给别人种,年底在家等着收租金。我奶奶很像电影里经常出现的富人家里的老太婆,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穿着干干净净的衣服,逼着全家人跟她讲卫生,做的饭很好吃而且很讲究营养,她不怎么管我爷爷的事情,但是为人处世看得出来很得体甚至游刃有余。那阵子她养一些叫不上名的花花草草,剩下的事情就是做饭。日子过得很闲适。她规定我每两天往家里打一次电话,不然她就会找到学校来。我的爷爷精神矍铄,每天早上起来打太极拳,傍晚太阳落山之后练剑。我觉得他有神仙气质。我现在仍然能记得他在墙上的几行字:

饮酒不醉最为高

见色不迷是英豪

世财不义且莫取

和气忍让气自消

到现在我还是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因为我和他恰恰相反,可以16个字来概括:

饮酒必醉

见色就迷

世财要取

气暴如狼

我奶奶视我为掌上明珠,想管但是不忍心管我。我爷爷无暇管这些琐屑小事。父母远在天边,每月寄些钱来。我在镇上的中学上学。我每天早上做50个俯卧撑之后,绕操场跑3圈,然后吃早点。吃早点之后上课。认真听讲仔细完成作业。下了晚自习之后回宿舍看武侠小说。临睡觉时再到操场上跑3圈。武侠小说先是金庸的,然后是梁羽生的,古龙的看了几本没看懂。上了大学之后才看懂。《红楼梦》看了5遍,每遍都是前10页。这本书到现在我还没看懂。有时候听听音乐,3块钱一盘的盗版的那种。听过了就扔,没有几首印象较深的歌曲。

我是在吃饭的时候认识她的。

有一天,我突然心情烦闷,无法自制。我排除烦恼的绝招是跑步,但是这种方法是越来越不管用了。我不知道我为什么烦恼。其实一切都挺好的,真是莫名其妙。考上大学后我听到一部电影的关于跑步的画外音:每个人都有失恋的时候,而我每次失恋呢,我就会去跑,因为跑步可以将你身体里的水分蒸发掉……但是我跑步的原因并不是失恋,而我读过一本书却说跑步可以缓解性压抑,将体内多余的能量释放出来。

我随人流出了校门,晃晃悠悠四处游荡。碰见几个熟人也懒得打招呼。路过一家磁带店的时候我买了一盘理查德的钢琴曲。顺便把租的一本武侠小说还了,然后换了一本名叫《金童玉女》的不知什么人写的小说。我一向都不看这些无名小辈的书,但是那天是个例外。出了书屋,我感觉肚子饿了,于是走进一家饭店,要了四两饺子。我很少吃饺子,也很少去那家饭店,那天也是个例外。我吃完饺子后要了碗饺子汤,在喝饺子汤的时候发现没有钱了,这还是个例外。

她出现了。她当时坐在我的左前方,留给我的是背影,孱弱而苗条,一看就是学生。餐馆里放着电视连续剧《水浒传》的主题曲,什么该出手时就出手。那阵子一直都在放这部片子。虽然原著我没有仔细看,但是还是感觉比电视好多了。几年之后拍摄这部电视连续剧的中央电视台又拍了金庸的《笑傲江湖》。我喝了一口茶,放下茶杯,站起身向她走去。我说同学,能不能借我点钱,我刚才稀里糊涂出来时没有把钱带够。她抬头,放下筷子看着我,嘴唇上还沾着辣子水。我当时看见她玻璃球一样的大眼睛,还有瓜子脸。说实话我最不善于形容一个人的外貌,描述出来的人都是一样的。我见她没说话,急忙补充说,我把我的班级和姓名留下来,你到时候找我就行了。她还是没有说话。我又说,当然我找你也行。之后她便把钱交给我了。刚好她也吃完了。离开的时候冲着我笑了笑。

以后的时间里我其实并没有怎么想她。偶尔在吃饭的时候会想,这女孩怎么还不找我要钱呢。开始的时候有点得意,心想占了一个大便宜。但是慢慢的这种想成了一种牵挂。她的影子老在我脑子里出现。好像王家卫的《东邪西毒》里说的:你越是想忘记一个人时,其实你越会记起他。晚上我看了一阵子借来的《金童玉女》,实在是他妈的无聊无比,我要是写也比他写得好,整本书几十页几十页全部是对话。我放下书、揭开被子从上铺跳下床来,一不小心差点滑倒。我大声说,这是谁这么缺德,把水老往地上泼。没人回答。我想了想,好像是我弄的。我把缸子里剩下的冷茶一饮而尽,长长地深呼一大口气。但脑子还是木木的,于是向操场上飞奔而去。

我绕着操场跑了四圈,累得气喘吁吁。我从口袋里抽出一支烟叼在嘴上,但是打火机怎么也点不着。我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发现总是朝女生宿舍方向张望。我又抬头看了看月亮,问自己,你这蠢东西是不是喜欢上她了?

在回宿舍的路上我发现一棵柳树背后有一男一女在窃窃私语。不知为什么我立刻认定那女的是我正在思念的女孩。我立刻如同五雷轰顶,全身几近瘫痪,没有抬腿走路的力量。从操场到男生宿舍不到百米的距离我足足走了半个小时。临到门口时又被地上的香蕉皮滑了一跤,蹭破了手背上的一块皮。我上床之前在用嘴吸渗出来的血的时候,突然记起香蕉皮是我下午扔的。

以下的情况就不多写了。你一定知道这种感觉的。整夜整夜睡不着觉,茶饭不思,上课根本不知道老师在讲些什么。上课的时候盼下课,下课的时候盼上课。视野模糊、头脑麻木、手心发热、心里慌慌的。我在两天之内睡眠时间是两小时,吃过两顿饭,每次都只是尝几口。我抽了五包白沙,喝了九瓶青啤,和别人吵架三次,问了舍友二十到三十次有没有女生来找我。另外旷了四节课,其中一节是体育课,而我是体育委员。

两天之后的下午,最后一节课是自习。我把东西收拾好,塞进桌子里,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出教室。我从一楼的第一个教室开始,透过窗户向里张望。每层楼有八间教室,一共是五层楼。到吃下午饭的时候我把五层楼都找完了,但是一无所获。我在五楼上了个厕所,蹲在那里无比沮丧,并且两眼发昏,四肢无力。我认认真真地想她美丽的面容,认认真真地上厕所。我严肃地告诉自己,忘了她吧,忘了她吧,今天晚上好好睡一觉,从明天早上开始重新做人。这么想着,心中似乎又是一片艳阳天。我甚至还轻轻地哼起了一首正在流行的歌曲,歌的名字我忘了,歌词现在也记不起了。

但是在走出厕所门时,傍晚的阳光斜射进来,我看见女生楼下人流进进出出,突然一个主意冒出来。我惊叫一声,向楼下飞奔而去。

我在女生楼旁边的报栏看《中国青年报》,透过玻璃可以看见每一位女生的小脸。我在那里等了两个小时,误将七位女生认作是她。等天全黑之后,晚自习快上的时候我不得不往回走。我实在是不知道剩下的时间该如何打发。这时候我无意之中抬起头,正好她也在看我。于是我俩四目相对,像电影里演的那样。

后来没过几天她就成了我的女朋友。好像没有费什么功夫,我只是一五一十地把我是如何思念她、如何煞费心机地找她讲给她听。好像从头到尾我没有写过情书、没有送过鲜花。

《未婚状态》 四

“每天你都有机会和许多人擦肩而过,而你或者对他们一无所知,而有一天他会变成你的朋友或者知己”——这是《重庆森林》里扮演警察的金城武说的话,听起来平平淡淡的没什么,但是生活总是被这种平平淡淡的话不幸言中。

我开始将十几年的单身生活抛弃,无忧无虑,不会考虑将来。

有一天——

那天是周末,但是离会考越来越近了,我们还是照样得上课。中午的时候我请她吃饭。在我们那里吃饭的意思就是吃米饭,而在西安,或者说在北方,吃饭大概是进餐的意思,而吃米饭就是吃米饭。上了大学之后,有一次我的舍友问我吃的啥饭,我说吃饭嘛。他又问我吃的是什么,我重复说吃的是饭。他对此大为生气,以为我在敷衍。而我对此好长一段时间都浑然不知。刚才我用了“啥”,相信大家都清楚,这在北方是“什么”的意思。但是在陕西的关中地区,“蛇”与“啥”同音。有个小故事说,有两个人在厨房做饭,其中一个是南方的,另一个是本地人。本地人看见一条蛇,说:“蛇。”但发“啥”音。南方人瞪大眼睛问:“你说啥?”本地人再说:“蛇。”南方人再问:“啥?”还有一些区别。比方说西安人说谁谁谁把我“惹操了”,操在这里是发怒的意思。我的一位东北同学对此窃笑不止,因为西安的姑娘们动不动就说这句话,在他听起来很滑稽。他说在他们东北,“操”就是性交的意思。我告诉他,在西安,“操”有两种意思,一种是发怒,一种是性交。

言归正传。那天中午我们吃完饭之后,我对她说今天下午别上课了,咱们去看录像吧。她说录像厅里太脏,味道也不好,而且她也不想碰见熟人。我一直都想问她,怕见到熟人是因为看录像,还是因为和我在一起。但是还没来得及问我俩就分开了。我说那好吧,我们去包间,就我俩,还可以自己选录像带和碟,想看什么就看什么。她说让我想一想吧。但是我看得出她其实已经同意了。女人就是这个样子,她说不行的时候就是得想一想,说想一想的时候就是已经同意了。

她说她要回宿舍收拾收拾,要我在楼下等。我在楼下等了两分钟,突然决定回一趟宿舍。喝了点水、拿了点钱,又从皮箱子里取出最重要的东西,然后又飞奔回女生宿舍。过了十分钟她才下来。发稍湿漉漉的,脸色湿润,想是抹了什么东西。打开包让我看,同时冲着我做鬼脸,得意得很。包里面有金鸽瓜子两袋、情人梅两袋、可乐两瓶、腰果一袋。

因此我顿时感动无比,用书上的话来形容就是暖流溢于心间。这种温暖显然和我奶奶关心我的温暖截然不同。实际上那个时候奶奶对我的那种无微不至甚至实在是多余的温暖已经让我忍无可忍,在我心目中那已经成为一种叫人厌恶的负担。但是几年之后,我明白这种温暖是要付出代价的,而且这种温暖的最大特点就是它的不确定性,有一天也许男朋友和女朋友会分手,夫妻会离婚,大家形如路人甚至变成仇人,但是依靠血缘关系得到的温暖是无私的,大部分情况下也是不会消失的。而事实上,现在在西安,在大学里,我时常在无助的时候想起那种奶奶式的温暖。

到了录像厅,经过一阵子讨价还价,我拿到了钥匙。我俩挑了四个片子:《教父》、《阿甘正传》、《生死时速》、岩井俊二的《烟花》。《阿甘正传》我俩都看过,但是都觉得应该再看一遍。顺便说几句关于这部片子的事情。“Life is like a box of chocolates. You can never know what you’ re gonna get”是我记得最清楚的一句话。还有阿甘的妈妈的一段关于死亡的论述可谓经典:It’s my time. It’s just my time. Oh, now, don’t be afraid sweetheart. Death is just a part of life, something we’re all destined to do. I didn’t know it. But I was destined to be your momma. I did the best I could.——多好的妈妈—— “public school”的校长帮助小阿甘进入学校读书,因此得到了和阿甘妈妈睡一觉的权利。他在做爱时肆无忌惮地喊叫,出了门时满头大汗,整了整领带。小阿甘也学着叫了起来。小孩什么都不懂,所以小孩很天真。大人懂得越来越多,心里也越来越沉重。其实最忧郁的人是那些学问最深的人,他们明白人是什么样的东西。 我很欣赏这部片子开头和结尾的在透明的空气中轻轻飞舞的羽毛,还有那曲子。可以让人感受和思考好多东西,尤其是关于人生。我觉得一切都是重复。

第一部片子是她挑的:名字叫《教父》。等到上大学之后,我才知道他妈的那压根不是什么《教父》,而是美国人拍的一部质量低劣的三级片。里面有好多很色情的场面。于是在看过几个色情场面之后我俩不约而同地搂在一起。接下来的事情是自然而然的。我把门反锁上,然后我俩紧搂在一起。我隔着衣服上下摸了一通之后解她的扣子。脱了一层又一层……

后来我就使劲进一步发展。但是一碰她她就喊疼,甚至有埋怨和愤怒的表情在里面,看得出不是装出来的。于是我被她一直夹在两腿之间而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她那种幽怨的表情很叫人受不了,好像是我做错什么似的。我简直没有了再继续进行下去的欲望。

几年之后的一天傍晚,我看了Kleslowsky 的《红色》,关于友谊、偷窥、轮回以及无奈的故事。影片里独居的老法官回忆他年轻的时候发现他老婆和别人偷情时说“她腿间夹着一个男人”,这种说法很新鲜,也很形象生动。在听到这句话的一刹那间,我猛然间想起这个喊疼的姑娘,同时意识到她和影片里的大学生兼模特竟然有几分相似。

这部影片中有段对白很有意思:

——你是警察?

——更糟,法官。

《未婚状态》 五

以后我们还在各种场合试过多次,但是都没有成功。常常出现的情况是她似乎下决心这次一定要忍住疼痛叫我进去。但是万事俱备事到临头之时,她又带着哭腔说,不了不了,妈呀太疼了。我开始的时候为她这种脆弱和不争气无比气愤,并且着急万分,把我搞得激情万丈时又骤然停止。时间长了好像也习惯了。一次次看着她带着哭腔委屈的样子感觉十分好笑,简直是可爱极了。我觉得这是一种暧昧的表情。凡是暧昧的东西总叫人想入非非,因为它处于是与不是之间。就好像我觉得她只穿小乳罩和小内裤的时候比什么都没穿要好看。

所以乱搞了这么长时间她也一直是处女。我想她现在一定为当时出现的结果庆幸万分。不知道她现在还是不是处女,我想不大可能了。我在西安上大学,据可靠消息说,班上只要有男朋友的都不是处女了。一天晚上,我上铺的舍友突然问,如果结婚那天晚上你发现你老婆不是处女怎么办。众人听后默然。但其中一位说,既然她已经决定嫁给你了,就不会等到结婚那天才和你上床。此话有理。

我鼓足勇气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买过一盒避孕套,都派上了用场。两个吹了气球,其中一个被吹破了。另外一个因为第一次不会套,加上因为激动手忙脚乱给搞破了。另外七个都套上去了,但是因为没有成功,又被皱巴巴的拉下来。那种避孕套有一种味道,开始的时候闻起来有一股清香,但再过几分钟就叫人恶心。有破坏气氛的作用。我还背着她买过女性用的避孕药,看了说明书才知道过程真是复杂,并不能立竿见影。因为没有成功,所以我也没给她说。后来两人分开之后被我扔了。

上大学后一天夜里喝酒时我问我的一位朋友,问他第一次用避孕套时的情景。他喝了口酒打了个饱嗝说是偷他妈的。我一愣,拍拍脑袋说哎呀,还是你聪明呀,我那个时候怎么就没有想到呢,真他妈的笨。但是喝了几口酒之后我又觉得其实我不笨,因为我当时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

我俩没有合过影。有时候我会想什么时候照张相吧,但是这种想法总是莫名其妙地难以实现。我是不是害怕注定的离别出现。我是不是对前途不自信。我害怕看见一种名叫岁月的东西,她像蜡像一样凝固,呈现在我面前,让我想起从前种种。让一件件具体入微的东西来提醒我:你其实一塌糊涂。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也如此。

有一次我把她叫小骚货。她很生气,看得出是真生气了。她问我你是不是觉得我是那种很轻浮的人。我说肯定不是呀,你怎么会这么想呢。她带着哭腔说,我都跟你这样了,你以后再也不准说我了。我说好的好的,以后肯定再也不说了。我又说,其实你真的是误解了,我这是爱称。她低着头,没有说话,然后她主动吻了我。不幸的是被别人看见了。

她特别讨厌吃红萝卜。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是爱吃红萝卜的,颜色鲜艳、营养丰富,味道也不错。她有一次说我是个花心大萝卜。是的,她说我是花心大萝卜。

她告诉我她舍友的事情,我至今仍然记忆犹新。她说她们宿舍有两个女孩,自从进校之后就同睡在一张床上,不管春夏秋冬。我问她女生宿舍的床那么小,怎么能睡得下呢。她说谁知道,夏天即使再热她们也是那个样子。我问那留下的另一张床呢。她说就空着,有时候上面放些东西。我如听天书,惊讶万分,难道她们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她们吗?我问她那两人是不是同性恋,她摇摇头说不知道。我问她,你们宿舍的人有什么反应。她淡淡地说,习惯了,不管什么东西,时间一长就习惯了。

我莫名其妙地把她这句话记得十分清楚:习惯了,不管什么东西,时间一长就习惯了。

她说:“我一闭上眼睛就想你。”

我说:“我不闭上眼睛都想你。”

本来还想写一些关于她的事情,但是现在我心里满是伤感,只好作罢。

《未婚状态》 六

我认识她期间读了一本小说,名字忘了,是一位住在北京的作家写的。我喜欢他写的这本小说。好像还看了潘军的《海口日记》。这篇小说的题记好像是昨天的日记都是从今天写起的。而那位北京作家的一句话我一直牢记在心。他说:崇拜是恋爱时最要不得的。而对一个女人,你一旦不敢向她调情,不敢搂她或摸她,那几乎就没有什么戏可唱了。我觉得他说得简直是太好了。遗憾的是我很长时间以来都没有认识到这一点,所以在男女关系方面总是郁郁不得志。那些女人们会把我当作很好的朋友,但是她们不会做我的女朋友。她们中间的

一部分我曾经刻骨铭心地喜欢过,但那个时候我不敢同她们调情,当然更不敢搂或者摸,只会一味地暗恋,远远的偷着望人家。所以没戏。等有一天我敢同她们调情了,她们中的一部分果然喜欢上我了。但这个时候我却纯情不似当年。还是贾平凹说得好,世上的事情是有牙的时候没锅盔,有锅盔的时候却没牙了。

我在和她恋爱的过程中将这本书仔仔细细阅读数遍。有些话当时觉得说得很好,我就抄了下来:

往事像几片落叶,在我们眼前纷纷飘下。

一丝不挂的思想 。

没心没肺地活着。

鲜艳的“麦当劳”餐厅的巨型标志竖在高层建筑上,像是一个冲天撅起的屁股。

“那就是咱们居住的地方?”

“是的”我咬文嚼字地说,“我的青春和我的梦想将断送在那里。”

在这个年代,鲜花比任何时候都要多,而动人的爱情比任何时候都要少。

“你狂吠了半天,就不怕吓着姑娘们。”

说了一句丧尽天良的话。

我更喜欢倾听将空啤酒瓶从十五楼扔下发出的声音。

我快乐的就像一只虫子,没有脑袋。

莽莽中原,如今有出息的人不多了。

低头的时候,浓密的黑发一泻而下,怪兮兮的。

那眼神就像井里的月光。

现在看见这些句子,我就会想起那个总是喊疼的姑娘。她的眼神就像井里的月光,我一直在寻找一个句子来描述,现在终于找到了。

不知道她现在还是否喊疼。

《未婚状态》 七

都是假的,其实都是假的。我逐渐淹没在文字的琐碎叙述中而不知所措,周围是支离破碎的回忆和为了弥补回忆的缝隙加上去的幻想。我不知道为什么胡编乱造这么一则庸俗的故事来给自己和别人看。我是不是因为逝去的高中生活过于平淡而一直在不经意中耿耿于怀?我可以证明从前度过的短短十多年的生活除了成天到晚捧着书还有别的色彩可言,可以证明在别人心目中像我这样手无缚鸡之力的书呆子除了知道做题还有别的诸如找女朋友的本领,虽然这样的本领应该划归于人类的本能之列。我是不是也很希望编造一则美丽动人的故事给

谁听?她会留下感动的泪水,她会明白我是多么善良,她会知道我曾经付出了很多,她并不会因为我从前发生的事情耿耿于怀。然而根本没有故事可言,生活只是生活。生活很可能成为小说,但并不是所有的生活都是小说。

我现在能想起的只是一些记忆的残片。也许前言不搭后语,也许没有逻辑可言。

她的名字和花有关。我是从一位朋友那里知道她的名字的。听说追她的男孩有很多。我给她送过情书,但是写得很诚恳,一点都不肉麻。这话不是我说的,是她给我说的。我还送给她几本书,但是大都物归原主。我是追她没追上,后来峰回路转,追上了。

追上之后其实也没干什么。打打电话,在晚自习期间聊聊天。我没有和她调过情,更不敢对她动手动脚,所以自然没戏。大家不欢而散。

我还给她买过脆皮、口香糖、土豆片。土豆片她没吃,我一时生气,把土豆片给扔了。忘了说,还有一盘《泰坦尼克号》的磁带。后来这盘带在听的时候夹带了。她在我俩分开后买了新的还给我。我开始不准备扔的,但是因为睹物思人,实在过于伤感,就扔了。等考上西安的大学之后,回到家才发现里面的歌词没有扔。无奈地笑了笑,心中仍然隐隐作痛。

她借给我一盘肯尼?G的萨克斯,还没还给她现在记不起来了。她在一天中午的课间让我的一位朋友交给我一本《中学生数理化》,我曾经幼稚地以为那是我今生收到的最珍贵的礼物。但是后来又收到了更加珍贵的。应了广告上的一句话: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一天中午我俩在硕大的饭堂里吃过中午饭,决定找个地方坐一坐。出了门,朝右拐,再朝右拐,一直到没有人的地方。那是学校的围墙。我低着头默默地不说话。我把钥匙串扔到半空中又接住,再扔再接住。路上做饭的师傅朝我俩看了看。我向身后看去,没有人。我问她怎么不说话。她看都没看我一眼,说,说什么呀。我听了就很生气。这话他妈的是什么意思。我使劲把一块石头踢得远远的。她回头看了我一眼,有点不耐烦的样子。

天气很好,好像是五月份的样子,刮着点风。操场上一群人你推我搡,围着一个球转来转去。我就想,这世界上有些男人真没出息。有的围着皮球转,有的围着女人转,有的围着硬币转,有的围着房子转。但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围着自己转。我俩就这么沉默着。她走在前面,我跟着她。不知道是刚吃完饭该睡午觉了还是我这两天心情本身就不好,脑子里木木的,心情沮丧。再过一个小时又他妈的得上课,这种非人的生活什么时候是个头呀。

她在墙根下站住,弯下身子吹了吹地上的土,然后坐下去。然后我俩说了什么。我长长地叹了口气,在她面前走来走去。她说别晃来晃去了,要坐就赶快坐过来。我就听她的话,在她身旁坐下来。我们开始聊天,但是我心情越来越不好。

长话短说。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我由于种种众人皆知的原因对她说,我俩还是好好学习吧。然后苦口婆心地发表了一片长篇大论,自然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之类。我最后说,等我考完试我去你们那儿找你玩吧。她说好吧。然后我就起身准备走了。我站起来的时候听见她说,我知道会有今天的,但没想到有这么快。然后就看见她面前青色的水泥地上吧嗒吧嗒滴下几滴泪。我头也不回地走了。

起风了,干燥的操场上扬起沙子。

你可以猜测得到,整整一个下午我什么都没有干,坐在我的桌子上发呆。我同桌见我表现异常,主动给我去楼下买了一盒冰激凌。我吃过之后继续发呆。

下课后回了趟宿舍,在床上躺了一会儿。实在是睡不着,就出去转了转。神不知鬼不觉来到操场上。又突然想起今天中午刚刚发生的事情,心痛万分,逃也似的回到宿舍。跟舍友聊了会儿天,前言不搭后语,也不知说了些什么。又去睡觉,但是睡不着。大热天的脚却非常冷。快上自习时,我喝了杯水,上了趟厕所。回来后对着镜子梳头,却在镜子里看见她的脸。于是又开始发呆。

赶上课前来到教室。桌子也没擦就坐下来。同桌对我说,你怎么啦,桌子还没擦。我说,忘了。随便抽出一张卷子做起来。上面的题大部分都做过。我没头没脑地往下做。等下自习的时候一对照答案,离及格还很遥远。

自习中间上了趟厕所,回到教室后又不知道剩下的时间该如何度过。上自习十几分钟了,我还对着桌子发呆。这时门推开了,有人找我。我透过门缝看见是她的朋友,内心极其矛盾,实在不知道该不该出去。五分钟之后我飞跑出教室。

出了教室我左看右看,没有人影。再走几步在楼道的拐角看见她。她泪流满面,两只袖口湿了一大片。我的心一下就软了,而实际上在我刚刚说出分手的话时我就已经后悔了。

你一定猜得出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但是两个星期后我俩还是分手了,这次是她提出来的。

《未婚状态》 八

我决定不再在这种幼稚的事情上浪费笔墨。所谓的早恋,好比两条还没长大的小狗,你咬我的尾巴,我咬你的尾巴,在原地转圈圈。转了几圈,累了,然后各自分开。

我从前的一篇文章《冷月无声》曾经对此有所涉及,并回顾了在西安上大学前的生活。现在全部抄上,算是有了个了结——

偶尔翻起旧时照片,恍惚中不知身在何处。我站在摆出各种脸色的人群里,双眉紧锁,就有点忧国忧民的意境。当时我还曾刻意地留起了胡子,希望给即将奔赴五湖四海的学子们留下饱经风霜的印象。我在别人的留言本里常用的句子是:十年后街头相逢如何如何。于是有人真的对我说:“你看起来很沧桑。”

看起来很沧桑的我,那时蜷缩在教室最后一排的某个角落里,时常抬头对窗外的冷月发几声感慨,但没人注意,他们都忙着做题。我身边几步远处是纸做的垃圾箱。班主任正在上课,就说垃圾箱怎么能放在老师旁边呢,啊?“小人,地地道道的小人。”这话是我对着她说的,她扶着腰远远地走在前面。但那时就有一位女孩叫人想入非非。她远远地坐在第一排,小手里总是捏一团纸蛋蛋来我的领地。有了一些自作多情的想法之后,情况就变得多少有点尴尬。我的习惯总是凝神眼前一处并不存在的虚物发呆。她这时出现在我的视野里。我通常显得比较慌乱,原因是不知该将眼光落在何处。于是干脆埋头趴了桌子,听她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窗外横着几根电线,电线上常有叫不上名的小鸟嬉戏,紫黑色的羽毛闪耀着神秘的光泽。叽叽喳喳地乱叫,开始时弄得人心烦意乱,但一段时间后发现我竟离不开那种有节奏的叫声。特别是傍晚,血色阳光斜射进来,陈旧的窗棂便铺在地上,听着窗外操场上的喧闹与鸟叫的混音,我莫名地产生一种悲壮感,感觉正从事一项神圣的事业。我在各类参考书的包皮上写下诸如“穿过你黑发的我的手”之类的句子,它总叫人感到某种如同空气般无所不在却又无形的力量对青春的压抑。傍晚,红云燃烧,鸟乱窗外,一队队高二女生从后门一闪而过。那扇欲倒的门好比地狱与天堂、现实和理想间的玻璃。我因而寻觅到一种继续坚持下去的信念。每天我试图记住一张面孔,等一张张生动鲜活的脸深刻在脑海中时,我也该道别了。如果再次相见,我是准备和她们握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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