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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侯亮 当前章节:15023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5:32

“去哪儿转了?”

“我也不知道去哪儿转了。我坐上一辆公交车,稀里糊涂地不知道坐到哪了。后来走了走,又稀里糊涂地回来了。”

“怎么,心情又不好了?”

“有点,但不全是。”

“那主要原因是什么?”

“我说出来你别生气,要不我就不说了。”

“说吧,我不生气。”

“我想给你打电话,又怕打搅你,怕你烦我。”

“真是的,你也想得太多了!”

“没办法,我这人自卑得很。”

“可是打电话跟自卑有什么关系?”

“没关系吗?”

“有吗?”

“没有吗?”

“有吗?”

“没有就算了。你说没有就没有。”

“好啦好啦,不要抬杠了。你怎么不问我叫什么名字呢?”

“正要问呢。请问小姐芳名?”

“阿盼,我叫阿盼。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突突。”

就这样我俩通了大约一个月电话,没有见面。电话里她的声音很好听,让我以为她是漂亮的姑娘。我在没有见到她的时候就希望她能成为我的女朋友,因此说话小心翼翼,给她留下的印象极好。

后来她成了我大学里第一个女朋友,也是真正意义上的女朋友。

第二部分

《未婚状态》 二十二

我一直不清楚自己在寻找一种什么样的女孩,我想她应该是我生活的象征。但问题是我一直都不清楚自己在追求一种什么样的生活方式。没有考上大学的时候我时常幻想有一天我可以挽着她的手走在故乡的小路上。我俩肩并着肩,似乎并没有说什么但什么都明白了。我只是想到处走一走,走一走之后所发生的事情就想不出了,似乎也没有想过。那一定是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太阳一点点离我们远去,天空中满是金黄的彩霞,棉絮一样的白云呈现出风的姿态,玻璃一样的蓝天,像网一样撒开的飞鸟,连绵不绝的远山,山上影影绰绰的房屋

,天底下孤独的树,碧绿的田野,田野里金黄的麦子,吃力前行的老牛,伸向远方的路,路上的玻璃,脚印,麦秸,路上年轻的我们。一切都是那么细致入微,只是我看不见她的脸庞。只有她的背影,美丽的背影。

我的女孩,我的美人,我未来的天使,我想你一定很温柔。我温顺的小花猫,我美丽的花儿,我淘气的丑八怪,我清脆的小铃铛,我永不分离的影子,我夜晚天空中遥远的月亮,你在哪里呢?你牵着我的手一直走到老,你挽着我的手陪着我永远向前。我看着你你就明白我要说什么。

我的姑娘,我的美女,我未来的女人,我想你一定很野。我的奔跑的野马,我爆发的火山,我半透明的烈酒,我夏日午后毒热的太阳,你在哪里呢?我们将一起抽烟,一起酗酒,一起飙车,一起享受生活。

我开始明白什么叫做矛盾,我开始清楚什么叫做困惑,我开始知道什么叫做无法选择。我只知道万事万物都在变化。有一天,温柔的女孩会变得狂野,狂野的女孩会变得温柔。我只知道,姑娘,我是爱你的。是的,姑娘,我是爱你的。

我的恋人,我的爱人,我未来的妻子,我想你一定很充满热情。我温暖的春风,我冬天里的火焰,我的白天,我的黑夜,我的阳光,我的空气,我的生命之水,我的救世主。安慰我吧,拥抱我吧,感动我吧,让我笑吧,让我哭出来吧,融化我心中从未解冻的冰块吧。

我的情人,我的玫瑰,我未来的伴侣,我想你一定很冷。我骄傲的孔雀,我柔软的响尾蛇,我夜晚的猫头鹰,我闪着冷光的匕首,我玻璃杯里的毒酒。我将花费毕生的时间让你了解我,我将使尽浑身解数得到你。没有人能抚摸你,除了我;没有人能吻你,除了我;没有人能拥有你,除了我。

所以,姑娘,我不知道你是好女孩还是坏女孩,不知道你是天使还是魔鬼。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姑娘,我是爱你的。是的,姑娘,我是爱你的。

就这么简单。

可是,爱是什么?

可是,什么是爱?

所以,一切都很可笑。

《未婚状态》 二十三

我和阿盼之间的几个第一次。

第一次牵手。说不清是她牵我的手还是我牵她的手。我和她走在一起,心里想着今天晚上一定要牵她的手,牵不着就决不回宿舍。然后我的手就慢慢移动,移动到中途时和她的手相遇。这是我生平第一次牵异性的手,真的,说出去可能没人相信。她的手干干的,滑滑的,我的手湿湿的。我的头一阵眩晕。

第一次拥抱。那天她心情不好。后来我很是耐心地劝了她几句,她就把头埋在我的怀里,好像开始啜泣着,在我胸膛上留了几滴眼泪。然后不知为什么,她脸上挂着泪笑了。我内心一片茫然,搞不懂为什么女孩说哭就哭、说笑就笑。我本来想说一些话,但是她的下巴垫在我的胸上时弄得我痒痒的,差点笑出来。

还有第一次接吻。我都快记不起来了。我当时有点感冒,还流着鼻涕。我搂着她的腰,她抱着我的肩膀,然后她像电视上演的那样将眼睛闭上,我俩的脸慢慢凑近。我其实只是把她的嘴唇含了含,一边接吻一边想,不会就这么简单吧。这时我的鼻涕开始往下流,我俩就分开了。

后来我知道怎么接吻后再想起当时的情景,心里不是滋味。

《未婚状态》 二十四

去他妈的,我又开始骗人了,更确切地说,我又在骗自己了。我不能面对真实的自己,那个镜子里看起来文质彬彬的大学生。我也不能面对已经发生的事情,这些事情都是我干出来的。我在别有用心地将自己美化,我想让别人以为我很痴情,我不想让有些事情来提醒我其实我在某些方面并不是好人。

事实上第一次打电话时我就动机不纯。在那个时候我就希望在她身上能得到什么。我很

寂寞,真的,我很寂寞。有时候我躺在乱得像猪窝的床上真希望一睡不醒。我不知道该怎样打发这些无聊的时间,我痛苦无比,度日如年。在这所学校里没有人关心我,没有人在乎我。大家眼里都充满了敌视,把我当作他们前进路上的绊脚石。我需要有人来安慰,我心里充满了欲望,我希望漂亮的姑娘坐在我怀里,让我仔细闻见她的体香。

我有时候会非常非常想念她,但是我究竟在想念她的什么?

一切还都需从头说起。

《未婚状态》 二十五

那天下午没课,吃过午饭之后走在回宿舍的路上我百无聊赖。我前面走着一对,光天化日之下男的手搂在女的细腰上,而女的手放在男的屁股上。我心想这可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了。但是后来找了女朋友之后才知道光天化日之下这样做其实没什么的。路过我们宿舍前面的建筑工地的时候看见那里在施工的时候挖出一眼古墓。西安经常发生这样的事情,听说秦始皇兵马俑就是农民打井的时候发现的。我在旁边张望了一会儿,趁别人不注意拿走一块奇大无比的古砖,塞进书包里扬长而去。

回到宿舍我喝了杯水,原计划洗衣服但是浑身无力,只好作罢。我斜靠在床上躺了几分钟,但是天气奇热无比怎么都睡不着。我拿起一本单词手册背了几个单词,无意中发现英语中的“妈妈”还有“木乃伊”的意思。扔了书,想了些不着边际的事,就不知道剩下的时间该如何打发。这时住在对面的“北京”来借水,我拉着他说不能走,陪我说说话。他说不行,中午得睡觉。我说不行,你无聊的时候就找我说话,老子找你说话的时候你又要睡觉,一点都不够意思。他说好吧好吧,你要和我说什么。我说看你那德行,好像我求着你,你给我讲个故事,然后就可以走。他说他有一老乡,一天晚上跟朋友出去喝酒,回来的时候稀里糊涂地拨了个号码想打骚扰电话。后来他和接电话的女生聊得很起劲,他趁着酒劲问那女生有没有男朋友,那女生说有。后来又问女生接过吻没有。女生回答说在这大学里找朋友没接过吻你想可能不?他说在理,又问你和你男朋友上过床没有,爽不爽。这下惹恼了这位女士,她用家乡话骂了一句,然后狠狠挂了电话。电话这边的男生一听这女生的家乡话顿时酒醒,吓得出了一身冷汗,原来这女生就是他的女朋友。听完之后我笑着对“北京”说,说得好,表现不错,但是他妈的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现在你可以走了。

“北京”走之后我忍不住给阿盼打电话。闲聊一阵子我问你们今天下午上什么课,她说我们下午没课,我说我们也没课,我问她下午准备干什么,她说要去外语部的图书馆。我故作惊讶,大喊道,天哪,我也准备去那儿。接下来电话两端一阵沉默。我说,要不咱俩认识一下吧,说不定这是缘分。可能女孩一般都相信缘分,她想了一下答应了。我最后说,那好吧,我们坐在最后一排,那里一般没人。她说好的,那么我们下午见吧。说话的时候她声音有点异常。

我放下电话后心里咚咚直跳。无聊平淡的生活终于有一点点新意了。

躺在床上心情稍微平静。然后取出剃须刀对着镜子把留了一个多月的长胡子剃掉,剃的过程当中发现竟然有几根金色的胡子,剃完胡子我去水房仔仔细细洗脸,仔仔细细刷牙。回到宿舍给皮鞋打油,打完油擦了擦手,从抽屉里翻出一块“绿箭”扔到嘴里。临走时花了三分钟梳头。

我去的时候她已经坐在那里。我坐在她旁边时我俩相对而笑,然后各自看书。平平淡淡的,没有想像中的各种各样的情景。她留着披肩长发,皮肤白皙,个子中等,就是你平时到处都可以看到的很平常的那种。我心里有一点点失落。因为电话里她的声音很好听,我先入为主地以为她属于那种很新潮漂亮的现代女性。没想到情况竟然会是这样。因此,她在我心目中的地位大大下降,我甚至觉得这样的女孩是不值得我去追的。但是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我还是去追了。我不得不说,我其实很在意女孩的外表。

一个小时之后,我对她说,看完了没有,要不我们走吧。之后我俩收拾东西出了图书馆。我一位站在书架前挑书的朋友冲我吐了吐舌头,我和他相视而笑。

路上我对阿盼说,拜托你一件事。她问什么事。我说我们的《法律基础》要写一篇论文,帮我写一篇吧。你是学法律的,应该不成问题。她笑着问我,那你怎么谢我。我说请你吃顿饭。她问,什么时候请。我看了看表说,就现在吧。她说行吧,但是我告诉你,我帮你写论文并不是因为你请我吃饭。我问,那是什么原因呢。她脸略微一红没说话。我心中窃喜,估计追上这女孩是没问题了。这时羽毛球从天而降,我伸手一抓,扔给不远处站着的女孩。

我带着她吃小炒。我问她要吃点什么菜,她说随便。我说随便是什么菜。她对我温柔一笑,没有说话。我说,好吧,那我点了,点得不好你别怨我。我点了“鱼香肉丝”、“宫爆鸡丁”、“麻辣土豆丝”,又问她来什么饮料。她说就不喝饮料了吧,咱们就喝茶吧。我打趣道你吃菜要随便,喝的就只要茶,可真是好养。阿盼柔柔地一笑,说谁要你养了。我喜欢她温柔的样子,喜欢她笑的时候的古典美。我当时就想,其实她长得还是不错的。

我在吃饭的时候注意观察她,发现她真的很具一种古典美,而且行为举止得体,像是受过专门训练。然后吃饭间我们闲聊的时候她果然就提到这一点。她说她上小学的时候就看《红楼梦》和《西厢记》,《红楼梦》截至目前为止已经读过十来遍。我告诉她我看不懂这本书,已经看过四五遍了,但是每次都超不出前五十页。我想给她说,《红楼梦》你小学时候能看个什么,即使是现在你又能体味到几分。我觉得她一定是早熟。我还想告诉她我小时候曾经看过《金瓶梅》,但是只翻了前五页。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以为“金瓶梅”是一种花。我看过的书次数最多最认真觉得写得最好的是《废都》。当然,这些话我肯定都没说,只是在脑子里排练了一下。我满脸真诚地告诉她,看来我今天是碰见高手了,文学修养竟然这么高。她说她对现代的东西不感兴趣,喜欢宋代的词,从小就开始背了。我当时第一个反应就是这词里面多是艳词,得出的结论是会导致小孩早熟少女伤春。她又说,我爸爸小的时候就拿古时候那一套来要求我,什么笑不露齿、走不带风之类,有一段时间竟然要我学绣花。我双目圆睁惊讶万分,觉得这老古董还真和我爸有相似之处,总是扼杀新生事物,逆历史潮流而动。我开玩笑说,你爸都没让你裹小脚吗。她说那倒没有。那认真的样子甚是可爱。她后来告诉我说她现在一直都在减肥。我想她一定知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

我付了钱。她从书包里取出一张纸手帕递给我。我看见她很认真地擦嘴,简直认真得过了头。

我俩出了食堂。食堂前面的墙上贴满了海报,有考研信息、计算机培训、讲座通知、转让电脑、征友启事、招领启事、求购二手自行车。有人的饭卡被别人捡走后消费光,再去饮食中心挂失时已损失数百元,于是贴了海报破口大骂;有人的钥匙丢了,焦急万分,在海报上说我等得花儿谢了;还有学校附近录像厅贴的节目单:《勇敢之心》、《性爱马拉松》、《小城艳遇》、《天若有情》、《亡命天涯》。

我在女生楼下与她挥手道别,边挥手边计划下一个小时该如何度过。

《未婚状态》 二十六

回到宿舍我换上拖鞋,上了趟厕所,去水房把全身上下擦过一遍。然后来到阳台上望着围墙外的车流发了一阵呆。我躺在床上,闭上眼睛回想下午发生的事情。我觉得她长得挺白的,但是脸上有斑点。我高中时有一位女同学长得就很白,我们背地里叫她乌克兰大白猪。后来这位女生一不小心失身了。她男朋友想要她的时候就来找她,不想要的时候就不理她。听说她的男朋友送给她的生日礼物是日本的避孕套。当时我们还青春年少,听后愤愤不平,摩拳擦掌想把这男生痛打一顿。但是乌克兰大白猪朝我们这些无知少年翻白眼,叫我们不要

多管闲事。

我回忆往事之后准备把中午临走时晾的白开水喝掉,拿起水杯才知道早被谁喝光。我给杯子里倒满水,返回身又躺到床上,顺手打开录音机,听《疯狂英语》。我觉得听英语是最轻松的学习方式,既可以休息又可以学习。里面有一段是介绍莱温斯基的。文章说人们众说纷纭,不知道她是真正的受害者还是别有用心的阴谋家,反正她是因此一举成名,挣了不少钱。我喜欢这个浑身是肉特别性感的家伙。

听了四十分钟英语后,我中途休息十分钟。喝光了晾凉的白开水,又添上热水。喝水的时候我绞尽脑汁考虑接下来应该干什么,将一杯水一点点喝干净后我还是没得出答案。我往杯子里加了点果汁,去水房把身上再冲了一遍。地上太脏,把地板扫了一遍。这时我想出来该干什么,我从书架上抽出卢梭的英文版的《The Confessions》,接着上次的看起来。卢梭是个花心大萝卜,但是每一次似乎都很投入,都能给自己找到开脱的理由。但是这些事情也只可能在法国这样的社会里发生。我在“搜狐”上读到现代法国人的情人平均下来是九个多一点。卢梭这家伙把几个小孩索性扔进了孤儿院,自己一身轻松。伟人们总是不近人情。

读了大约一个小时,我放下书,往眼睛里滴了几滴“润舒”眼药水,听了会音乐,喝干杯子里的水,添上,去水房冲脚,又躺到床上。《The Confessions》已经看不进去了。我在电话前转来转去,想给阿盼打个电话,电话号码拨了一半我终于放下话筒。我又给罗马打电话,宿舍里没人。这时我瞥见阿强床上的《China Daily》,拿起报纸看了几行后感觉还不错就一直看下去。

十点多钟宿舍的其他人陆续回来。我到楼下买了个茶叶蛋,回来时他们已经支起桌子打扑克。我吃完茶叶蛋在一旁看了一会儿,想罗马现在也该回来了,就给他打电话。无非是闲聊几句。我问你这几天过得怎样,还心烦不。他说就那样了,比以前能强一点。我说现在还可以嘛,这么刻苦,这么晚了才回来。他说没办法,不看书干什么呀。我给你说,我现在就不能闲着,一静下来就胡思乱想。我说,我有同感。他说,你不知道,妈的我发现我现在脑子不够用了,在教室坐了几个小时才看两三页。比起高中的时候差远了,我怀疑脑子是不是已经退化。我安慰道,你太着急,什么事都得慢慢来。后来就挂了。

接下来来了几个电话,都不是找我的。我有两三次想提起电话给阿盼打过去,但是都忍住了。

将近十一点,我都把牙刷了,古力来电话叫喝酒。

我连鞋都没换,直接穿着拖鞋直奔西门。外面奇热无比,还没走几步路身上就全是汗。西安的鬼天气就是这样,夏热冬冷,空气干燥。前几天中午吃完饭我差点热得晕倒在路上。天上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路上灯影昏黄,灯下是陆陆续续从教室里走出来的刻苦的莘莘学子,或者是一对对刚从花园里亲热过的男女。他们步履蹒跚,看样子已经花尽了全身的力气。女生宿舍在十一点半关门,她们得急着赶回去。我身后传来女生的尖叫,回过头却不见人影,只有在热风中摇摇晃晃的一团团黑漆漆的柳树丛。

到了学校的西门,古力已经等候多时。他远远地见到我二话没说,抢先一步翻门而过。我走到门跟前,他在门那边说,快翻呀,还站着干什么。我哈哈大笑。其实门没有关,我从最左边留下的缝隙里走了出去,我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他满脸通红。

我们找地方坐下。这是一家烤肉店,生意红火,经常找不到座位。老板手艺很好,后来我还在这里干过钟点工。我们要了烤肉、五瓶“汉斯2000”、半斤饺子。后来又要了烤筋、五瓶“汉斯2000”。

古力说他刚刚和女朋友分手。我说你这家伙,平时记不起我,现在寂寞了就来找我,今天我可是陪你喝酒,你来请客。他说没问题,不就是一顿饭嘛。我问怎么啦,又和女朋友分手了,你这家伙,这是第几任了。他回答说这是第九任。我说,服了你啦,也不知道这些女孩是怎么想的,明明知道你以前有那么多女朋友还死心塌地跟着你。他喝了一口酒,很认真地说,这就是魅力,懂不懂。脸上并没有得意的表情。我说为什么呀,好好的不是,我前几天还见你俩在咖啡厅门口。他说,哎,不提了,给你说,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自己的苦只有自己知道,给别人说都没用,没用。我添满酒,两个人碰了一杯,一饮而尽。我喝过之后直打饱嗝。他说,看你那喝酒的样,等我一下,我去方便一下。我问,这周围还有厕所,我怎么不知道。他说,没有厕所不会找嘛,哪没人哪就是厕所。我一个人呆着,脑子里全是阿盼的影子。

古力重新坐下,说,爽多了,来,继续喝。又碰了一杯。我说,不行了,喝得太猛了,我头已经晕了。古力不怀好意地满脸坏笑,晕了好,晕了好,要的就是这种感觉,什么痛苦的事情都忘了,这是喝酒的最高境界。我口齿已经不怎么流利,说,那好吧,既然是最高境界,那你一个人喝吧,我不喝了。他又跟我碰了一下,说,喝吧喝吧,开玩笑呢。我俩又把满满一杯喝完。我看了看周围,剩下的人已经不多了,头顶吊着的灯摇摇晃晃。我问,老、老实说,跟几个姑娘上过床。他夹了个饺子,边吃边说,这是两个人的事,我这样说出来不太好吧。我把一块咬不动的烤筋吐到地上说,说得对,没想到你这人还有点职业道德的。那你告诉我,摸女孩的乳房是什么感觉。他喝了口酒,抬头想了想,问我,把橘子掰开,取出其中一瓣,你用手捏过吧。我说捏过。他说,就是那种感觉。我想了想,可能因为是在夏天,我怎么都记不起用手捏桔瓣究竟是什么感觉。

那天晚上,我俩吃了一百串烤肉、五十串烤筋、五十串烤腰子,五两饺子,十瓶“汉斯2000”。我找没人的地方小便两次,他去了几次我记不清了。

等到临走时我俩都吃得不行了。我结结巴巴简略地告诉古力我可能喜欢上了一个女孩。他猛地挥挥手,像是在奋力砍柴,说,喜欢就去追吧。我说,说起来简单,可事情多了。古力立即打断我的话说,我最看不惯你这婆婆妈妈的样子。追自己喜欢的女孩、操自己爱的姑娘、干自己喜欢干的事情——这才是一个男人。

我俩在西门口各奔东西。他在学校外面租了房子。我想多亏他今天晚上喝酒了,不然真的会孤枕难眠。

在回宿舍的路上,想起不知是谁说的话,人一旦来到这个世上,上帝就让他背负起了沉重的十字架,你就别指望休息了。

我给阿盼打电话,响了一声放下了。

我只是想和你说话。我想对阿盼说。

《未婚状态》 二十七

说说古力。

古力长得不帅,个儿不高、眼睛不大、皮肤不白、身体不健壮,但是很招女孩喜欢。他衣冠褴褛、邋邋遢遢、披头散发、其貌不扬,有时甚至袒胸露乳。他喜欢穿名牌,但是总让人误以为是从垃圾堆里捡出来的。这人很能喝酒,尤喜啤酒,精通诸多的划拳方法;抽烟很凶,我见他抽得最多的是“白沙”。从前“少年情怀”的时候痴迷电影,成熟之后表现一般

。他向我推荐过多次《The Shawshank》(《刺激1995》)。

这人很会讲笑话,别人讲的笑话他很容易就记住了,且将其去粗取精加以改造,发挥得更加淋漓尽致。我有一次吃饭的时候听他讲左罗的故事,差点没笑死。他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和女孩混得极熟,让女孩笑得死去活来、笑颜如花。从而放松戒备,被他追上。

他曾经有过自己的乐队。他开始学吉他是因为要追女孩,学了一个暑假竟然弹得很牛逼。那女孩本来是别人的女朋友,他给女孩写了一首歌名字叫《吻》,女孩就成了他的女朋友。他曾经帮过朋友追女孩,两个人在女生楼下疯了一样地弹。吉他断了三根弦,女孩从楼上下来,感动万分。北约轰炸南联盟之后,他们曾经在我们学校的英语角唱国歌。他说那时候他们也许很傻逼,但是很真诚。

我喜欢古力写的文章。我觉得他写的文章比我写的浪漫,原因是他这个人比我浪漫。他有一篇小说叫《花房姑娘》,我非常喜欢。古力写过话剧,上演后很成功。拍过电视剧,因为没有社会经验和资金电视剧流产了。

他有过九个女朋友,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情。我知道得不多。他说他这一辈子度过的最快乐的时光是和第一任女朋友分手的那一天。两个人说好分手前在一块度过最后一天。那天他们简直是太完美了,只要看对方的眼神就知道对方想说什么,配合默契、天衣无缝。他和他的另一任女朋友分手的原因是一条蛇。他们去秦岭玩,路中间拦着一条小青蛇。他小时候有一次在路上走被从树上掉下来的蛇缠住过脖子,因此对蛇一向害怕。所以他当时只顾自己一个人越过青蛇,他的女朋友呆呆站在原地。他说:“你还站在那里干什么,快过来呀。”女朋友说:“古力,你就这样一个人走了吗?”没几天两人就分手了,古力先提出来的。

他喜欢在秦岭里喝酒。他说因为那里有可以随地大小便不用收费的厕所。

我有时候分不清他到底是个大色狼还是个痴情郎。

他曾经把自己锁在一间破旧的小屋里,思考关于人生的问题。他准备了一条烟、一个装尿的罐子、一箱方便面、一箱矿泉水,把自己锁在屋里。除了大便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在屋里。想了一星期,但是没有想通。

然后,他说他受够了这个狗屎一样的地方。于是他学了800小时的德语,带着十万块钱去了德国。

《未婚状态》 二十八

后来我在网上找到了《The Shawshank》的电影剧本。我喜欢里面的几段。

监狱长对新来的犯人们的训斥。

I believe in two things. Discipline and the Bible. Here, you’ll get both.Put your trust in the Lord. Your ass belongs to me. Welcome to Shawshank.

老Brooks 出狱后给监狱里的朋友的信。

……Sometimes after work, I go to park and feed the birds. I keep thinking Jake might just show up and say hello, but he never does. I hope wherever he is. He’s doing okay and making new friends. I have trouble sleeping at night. I have bad dreams, like I am falling. I wake scared. Sometimes it takes me a while to remember where I am……

黑人 Red 听了监狱上空飘扬的曲子之后的感受。

I have no idea to this day what them two Italian ladies were singing about. Truth is, I don't want to know. Some things are best left unsaid. I like to think they were singing about someting so beautiful it can’t be expressed in words, and makes your heart ache because of it. I tell you, those voices soared. Highter and farther than anybody in a gray place dares to dream. It was like some beautiful bird flapped into our drab little cage and make these walls dissolve away……

入狱后Andy回忆往事时说的话。

My wife used to say I’m a hard man to know. Like a closed book. Complained all the time. She was beautiful. I loved her. But I just did’t know how to show it……

Red 说了下面一段话,因此而赦免出狱。

There’s not a day goes by I don’t feel reget, and not because I’m here or because you think I should. I look back on the way I was then, just a young, stupid kid who committed that terrible crime. I want to talk to him. I want to try to talk some sense into him. Tell him the way things are. But I can’t.That kid’s long gone. This old man is all that’s left, and I have to live with that……

《未婚状态》 二十九

我和阿盼第一次见面后就频频相约,开始时一星期一次,接下来一星期两次、一天一次、一天数次。我不再空虚,日子过得很充实。

我们常去的地方有我们学校职教学院前面的夜市、铁路局到太乙路之间的马路、我们学校一座巨大的建筑物的侧面或者背后、唐玄奘曾经在里面念经的青龙寺。不是青龙寺里面,是寺庙前面的一大片荒地,根据时间的差异分别有芦苇地和蒙古草原的味道。

夜市是我俩开始时经常去的地方。我们摇摇晃晃从学校里出来,路过几家洗头浴足按摩的发廊。听古力说这里面有不到十八岁的妓女,或者称之为雏妓。但是我不清楚雏妓的划分标准是什么,什么年龄以上的属于成年妓女,什么年龄以下的属于雏妓。我俩晚上往回走的时候可以看到奇瘦无比、脸色粉白如鬼的发廊女子站在门前四处张望。有一次我们在往夜市走的路上看见前面发生了车祸,一辆面包车把过十字路口的人给撞了。人已经送到医院,旁边的老头说,没用了,死了,没用了。说的时候满脸沧桑,像是一位饱经风霜的先知,说得人心里特别难受。车的左侧满是血,已经凝固。地上流了一摊,是黑红色的,平静得几乎可以映出人影。我猛然间想起小时候在老家看屠夫杀猪,杀完猪之后的情景和这一模一样。她看了一下就拉我走,脸色苍白,声音颤抖,没走几步就依偎在我怀里。看样子是真的吓坏了。

我和阿盼出来的时候一般天都还没有黑,天上霞光四射、流云滑翔,有时会有飞机从低空中划过。远处的高层建筑上的灯火一点点变得明晰。夜市才刚刚开始,有的小贩在地上开始铺报纸,摆上各色货物。还有个卖臭豆腐的老头,剃着光头。我觉得他长得像张艺谋,只不过是老了点。这豆腐当真是奇臭无比,老头无论把小三轮车停在哪儿,都会遭旁边小贩白眼。后来他就消失了。再过几天改卖“钟楼奶糕”。我们回来的时候就已经九十点钟,而那个时候夜市正热闹,常常可以碰见从我们学校里出来的情侣,举止亲密,姿态各异,叫人大开眼界。我有一次还碰见了古力。他又找到了新女朋友,两个人张开血口大吃西瓜。他看着阿盼朝我直挤眼,问我吃不吃,我说不吃了,刚刚吃过。我问你也在这儿。他说是啊,我就在这附近住。我才想起他已经租了房子,看样子两个人已经同居。后来他们一起去了榆林的沙漠,差点迷路死在那里。

那阵子天气非常好,每天晚上都有月亮。一人一瓶可乐,静静地坐着,说一些陈旧的往事。我告诉她我从前的事情,告诉她我曾经喜欢过一个女孩,但是两个人分开了。我其实非常非常喜欢她,可是她把我的心伤透了。我有时候会相信命运。我告诉她来到这所大学之后我曾经哭过三次。第一次是我在一个心情烦闷的早上听《My Heart Will Go On》,想起从前和那个喜欢过的女孩在一起的事情,就默默地哭了。第二次哭是和罗马等几个老朋友在一起,我喝了七瓶啤酒,觉得自己一事无成,混得不好,又想起老爸老妈,因为许多原因哭了。第三次哭是在梦里,我在梦里毫无顾忌地大哭,醒来之后枕巾湿了大半边。我没有告诉她我梦见了什么。我还告诉她,我很孤独,我脸上笑的时候其实心里在哭,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我心里的想法。和她聊天感觉很好,自从进入到这所大学之后就没有哪个人能这么耐心地作我的听众。这样挺好的。我告诉自己,这样真的挺好的。

天上的月亮很圆的时候,我会在月亮底下莫名其妙地想起《围城》里的一个比喻,它说月亮很像孕妇洁白的肚皮。后来我在某一天夜晚见到阿盼洁白的肚皮,见到肚皮上稀稀疏疏若隐若现的茸毛,觉得她的肚脐像一只高深莫测的眼睛,冷眼观看我在它周围满头大汗、手忙脚乱。我每次出来,坐在白色的铁椅子上,看这天上的月亮,想起我俩上次来是什么时候,就感觉时间过得飞快。这种感觉我以前从来没有过。和她认识后我很充实,少了从前惶惶不可终日的感觉。我觉得我离不开她了。不管是什么原因,我真的是离不开她了。

我们经常坐的地方的周围有一块被圈起来作了舞场,一张票两块钱。她曾经问我你会不会跳舞,我说不会。她说不会吧,你竟然不会跳舞。我耸耸肩,开玩笑说,如果我会跳舞的话就不会遇见你了。她轻轻笑了,没有说话。她老是这个样子,无论什么时候都是柔柔的,也很听话。舞场外面人来人往,有的围在外面向里面四处张望。里面有人跳起了贴面舞,脸相互贴着、胸脯贴着、小腹也贴着。那样子好像乌七八糟的羊圈里两头羊在沉默中打架,打着打着就相互抱在一起。他们反反复复放着一首沙哑的歌曲,用粤语唱的,我听不懂。是一位长得很黑的台湾人唱的,他好像开着日本鬼子的小汽车从黄河的一岸飞到另一岸,从此在大陆一举成名。他开始给别人在电影里当替身,后来自己演主角,多扮演黑社会老大,现在又唱起流行歌。此人皮肤黝黑,声音沙哑。好多年以前,我和一位朋友徜徉在夏日的大街之上,第一次听到这首破旧的曲子。但那时我俩正经过一大堆垃圾。所以以后一听见这首歌,我就想起那天晚上和腐败的果皮、飞舞的苍蝇、酒瓶、卫生纸、菜叶,诸如此类。

《未婚状态》 三十

“你离我那么远干什么,我又不吃你。”我对坐在身边的阿盼说。

“不是。”阿盼低着头说。我想她的脸红了,但是天黑,我看不清楚。

“不是是啥?”我装傻。

“你得给我一段时间来适应呀。”阿盼扭过脸轻轻说。

“还用适应什么呀?我俩在一起都多长时间了,光电话就打了一个多月。”我抓住她的胳膊往我这边拉。

她顺从地坐在我身边。

“怎么啦?不好意思?”我拉住她的手问。

她埋下头笑了笑,没有说话。

这是我第一次牵她的手。我的手湿湿的,手心出了许多汗。她的手滑滑的、干干的,而且特别小。我用手可以把她的整个拳头握住。

“你是不是有点紧张?”她斜靠在我的肩上问我。

“有点,你怎么知道?”我用手拨了拨她耳后的头发。

“你的手心热得很。”她要我摊开左手手心,看我的手纹。

“别傻了,你还信这个。”我把手从她的小手里挣脱。

“让我看看嘛。”

“不行。你们女孩怎么这么迷信呢?要是手纹能说明人的命运,那我们大家都别奋斗了。”

她没说话。

“你说我说得对吗?”

“我不知道。我希望你说的是对的。”

我没说话,一把把她拉到我怀里。

我俩站在学校的小树林里聊天。

“阿盼。”我咽了口唾沫。

“怎么啦?”她摘下一片柳树叶子。

“我想……”

“你想干什么?”

“让我抱抱你吧。我现在特别特别想抱你。”

她把柳树叶子放在掌心,没有看我。

“说话呀,行不行?你怎么不说话呀?”

她低下头。

“你再不说话就算是同意了。”

我把她拉到我面前,紧紧地搂住。我闻到她身上散发出来的很特殊的香味,就像冬天里的太阳的味道。我深深地吸了两口,想要睡去。我希望永远都这么抱着她,一刻也不要分开。这个温软的肉体被我搂在怀里,让我第一次真真切切地感觉到自己的存在。我可以感觉到她小小的乳房透过单薄的裙子紧紧地贴到我的胸膛上。我痒痒的,脑袋一阵眩晕,于是把她搂得更紧,像是要把她搂进我的胸膛,让两个人化为一体。

她在我怀里轻轻地发出呻吟声。

我的嘴巴贴着她的耳边问:“怎么啦?”

“你把我弄疼了。”她抬起头撅着嘴巴调皮地说。

我把环在她腰上的手臂稍微放松,闭着眼睛说:“阿盼,我喜欢你,我喜欢你。”

我俩就这样一直抱着,没有说话。我抚摸着她的腰身。

我突然觉得她小小的身体在轻微颤抖。我的肩膀好像也湿湿的。

“你怎么啦?”我松开手,要看她的脸。

她搂住我,把脸深深地埋在我的胸膛里,开始低声抽泣。

“阿盼,快告诉我,你怎么啦?”

“没什么,真的没什么。”

“是不是我欺负你了。你是不是觉得我们俩这样不好?”

她没说话,摇了摇头。她的手把我的肩膀抓得更紧,我都感觉到疼了。

“突突。”

“啊?”

“你不要离开我,好吗?永远都不要离开我。”她已经哭出声了。

我抬起头,望着远处若隐若现的灯火说:“不会的,我不会离开你的。”说这话时我心里突然变得沉重。

她把头深深地埋下去,紧紧把我搂住。

我俩在花园里拥抱。

“阿盼,我想吻你。”

“你还好意思说。你现在越来越过分了。”她捶了一下我的肩膀。

“怎么过分了。不让就不让,也用不着这样说呀。”我把头扭过到一旁,不去看她,装出很生气的样子。

“生气了?”阿盼仰面看我,满眼的关切。

“没有,肯定没有。”

“没有吗?”她笑着看我。

“无所谓了。”我还在假装生气。

“你明天晚上吻我吧。”阿盼很认真地说,“你现在吻吻我的额头吧。”

晚上十一点,我俩走在回宿舍的路上。

“突突。”她抬起头看我的眼睛。

“怎么啦?”

“我以前没找过男朋友。你是我第一个男朋友。”

“我知道,你不是已经告诉过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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