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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抗抗 当前章节:15927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5:17

第七部分:流行病无处不在的恶魔

她根本买不到近日内回E城的票。她从车站灰溜溜回米,说那儿挤得有点像20年前知青下乡的时候。她后悔到F城来。她说整个F城看上去像—盒发了霉的饼干,长满了暗绿的苔毛。她前不久刚学过一点气功,说能测出城市上空的晦气。她毫不犹豫从街上买回一只电热杯,消毒杯子带消毒房间烧干了十三杯水烧得天下皆白。自从在F城搁浅以后她餐餐用电热杯煮面条煮面包煮苹果,不煮得稀巴烂决不进口;她只在楼下大厅上买这些东西。还买回三双尼龙手套和一瓶洗涤灵。她几乎终日戴着手套。只要一旦摸过除了她自己嘴以外的地方,她就把手套脱下来泡在卫生间的水池里。有一天她在洗手套时惊呼,说毛蚶只是替罪羊,一定是水源有了问题。兴许核电站溢漏造成核辐射或是由爱滋病毒诱发……她的嘴唇不安地哆嗦,命令我睁大眼睛观察那汩汩而流、看上去清洁透明而实际上充斥杀机的水。她说她早就认为这个世界布满危险,早就预言这个世界再没有一处安全岛。现在所发生的只不过是一个确凿的证明而已。 从那会儿开始,她的电热杯终日电流水流不断。她信不过宾馆热水瓶里的开水。她用自己的电热杯烧的水洗头洗衣洗澡洗脚。她警告我必须用凉开水刷牙,否则只要有一滴生水的亿万分之一的那么一个病毒进入我的咽喉,我就会完蛋。我不得不服从,险些没把大牙烫掉几回。那些日子她就躲在宾馆里闭门不出,从早到晚烧开水。反正她从来就对一切流行的东西深恶痛绝。组稿约稿的事一古脑推到了我头上。而当我精疲力尽地回到宾馆时,她那警惕而审视的目光,总使我怀疑她是否想把我也放在电热杯里煮一煮。 “给你多少出差费?” “同平常一样。” “呆!这种辰光出来,补助费应当加三倍。回去向你们领导要保健津贴。没好处的事情,现在啥人肯做?” “哎呀呀,你怎么还穿这种大脚管裤子?老早不时兴了。” “我晓得,我不喜欢同别人穿一样的。我人长,穿细的不大好看。” “好看?时兴就好看!你看,我家的壁纸刚叫人来重做过,画线都拆掉了。现在时兴贴到顶,同宾馆—样。顶时兴的是做护墙板,吊灯的顶灯也不时兴了,要做到天花板里去,只见光不见灯……说句实在话,你回去介绍朋友做这个生意。保证赚一笔……” “这一刻忽然间我感觉好像一只迷途的羔羊……” 一路都是这首歌。 满城都是。 我回到宾馆房间时,C君正对着镜子翻看自己的眼白。她说她这几天尿有点发黄。我回答说莫非以前的尿是绿的?她把眼皮放下,揉了揉,一抬眼,看见了我买回的几只粽子和一盒奶油蛋糕,她如见了一枚定时炸弹似的尖叫起来,叫我把它们扔出去。我说我吃腻了电热杯,这么吃下去我活不出F城去。粽子包着那么厚的壳,那肝炎还会像孙悟空一样钻进去不成?蛋糕是国营大食品公司里出的,即使有肝炎菌,烘也烘熟了不是?她拼命摇头结结巴巴指着蛋糕上的奶油花说。那说不定浇奶油的工人手上带菌呢,还有盒子、还有……我说那怎么就偏让你摊上? 你学过概率学没有?她说反正你得扔了去,不扔就别想进这个门儿。我说那我一个人吃还不行呀?我的肝儿馋得受不了了。她沉下脸说,你一个人吃也不行。我们同住一室,你吃了,就可能污染我,你得讲点儿公德。我回E城还得约会呢。说着就趁我不备把东西扔到了走廊里。 “这一刻忽然间我感觉好像一只迷途羔羊……” 那盒蛋糕像一轮灿灿的满月,跌落迸裂在猩红色地毯上,银白色的光泽洒射开去,散发出清肠润肺的芳香。眼前一片如玉如脂的雪地。我蹲下来,忍不住用手指去抠那白色的琼浆,然后放进嘴里慢慢吮吸。我不相信这样纯净的东西会有什么病毒。这该死的病毒、传得神乎其神、骇人听闻、无处不在的恶魔,实际我压根儿就没见过它。也许它根本就不存在,我知道人们总喜欢创造出一个什么来吓唬自己,否则他们就会无所顾忌肆无忌惮地寻欢作乐。 也许你觉得它不存在,它便不存在!我饿极了,我的消化功能一向极好(这样的肝才是真正的“甲肝”)。我蹲在地毯上吃完了那沾在晴纶毛上的奶油。嘴唇舔得心满意足。当然后来C君看在自然灾害的面上还是让我进了门,只是从此我摸过的东西她决不再摸一下。她说她已创造了日洗手一百九十八次的纪录,她的手都快洗出茧子来了。 “你也去走,我也去走,才会有结果……” 满城都是。

第七部分:流行病马上送医院检疫

我组稿加采购,探亲访友加郊区旅游,在F城痛痛快快玩了个够。飞机票也总算弄到手。C君在煮最后一次方便面时,电热杯终于因疲劳过度肝胆俱裂而未能善终,C君只好空着肚子同我上车去民航。临走之前,她又对着镜子检查一遍自己的眼白,长长舒出一口气。我侧目看她,见她的脸苍茫如白脱蛋糕,连日来缭绕着电热杯的袅袅蒸气使她眼圈下的黑晕格外明显,下巴颏竟缩小了一圈。看来伺候电热杯亦非易事。 假如这一天我和她顺利地在民航换乘班车,然后上飞机回到E城,那么,我对F城也许将永远留下一种充满玄虚夸张的美感,一种出污泥而愈秀印象。但不幸的是,C君终于饿了。就在我们下电车迈进民航大厅之前,从左侧的屋檐下传来了一阵混和着葱花猪油芝麻辣椒油种种芳香无比的气息,诱人之极。 C君站下了。她的喉咙咕嘟响了一下,又响了一下。她的眼睛再也无法从那馄饨摊上挪开。她的可怜的没有油水的肝在呼唤她的心。它们彼此乱作一团。 就在这时,我看见了一个人,也许说一座蜡像更合适。我从来没有见过肤色如此之黄的人。黄得如秋天的树叶、如枯萎的腊梅瓣,晦黯粗糙干涩犹如生命中的血液已被抽吸殆尽。那一瞬间,在他面前我竟怀疑自己作为黄种人是否合格,他黄得死心塌地。 他似乎在掏钱要买馄饨,那摊主老头笑嘻嘻摇头;他将钱递过去,摊主后退一步只是摇头;他似乎提高了声音,摊主收了笑指指他飞扬的唾沫又指指他的脸;他的脸愈发黄得阴沉扭到一边去,将那钱扔在摊位上,自己伸手去抓碗;老头按住了碗,眉毛额头脖颈绯红;他嚷嚷起来,索性伸开巴掌在摊头摊尾乱摸一气;他嚷嚷说他难道不是人么,他病死也不能饿死……那老头急得抓他的衣服,被他蜡黄的手推个趔趄…… 没有人说话。围一圈人,呆呆地、痴痴地看,傻笑、哄笑。端着碗的,放下碗悄悄走开;正要掏钱的,将钱塞回衣袋,走远几步。没有人去推开他,包括我在内。 快走吧,车要开了。 C君招呼我。我回头。她平静而漠然。我想起那一次在一辆长途汽车上,一堆人拥在一起赌博。有个毛头小伙子说了一句应该把汽车开到公安局去,让那堆人揍得死去活来而全车无一人吭声,任其鲜血淋漓。我浑身冰凉。那次和这次,我同样是个麻木不仁的旁观者。 飞机升空后,我仍然想着馄饨摊的情形。那黄人使我一阵阵毛骨悚然。这么说,F城的肝是出了问题,F城确实是发生了流行病?我失望而扫兴。我低头俯瞰舷窗外的F城,发现渐渐缩小的F城居然是前所未有的破烂与衰老。可究竟是那黄人“流行”了F城。还是F城“流行”了黄人呢?金灿灿的龙年之疑。 C君从上飞机后就一扫愁云,对我悄悄耳语说,总算平安逃出虎口。回到E城,她将把亏损的营养统统补回。E城是全中国最干净的城市,那儿的天空永远阳光灿烂。 然而,我们回到了朝思暮想的E城。E城却在我们离开短短不到一个月中,变得十分陌生与莫名其妙。 首先是E城的大街小巷出现了放多五颜六色的招贴画;电线杆电车车厢商店橱窗居委会的黑板报还有机关门口办公室墙上小吃店公共厕所,到处是些关于病从口入祸从口出饭前洗手预防为主的口号惊叹号。更令人疑惑不解的是街上突然变得冷冷清清,菜馆门可罗雀。原先人挨人站在餐桌边上等候座位,现在居然变成了一张张光溜溜的桌子等人。卖羊肉串的任凭撕破了嗓子喊也无人光顾。所有的药店门口排起了长队。幼儿园铁门紧闭,终日围着些男人女人,愁眉苦脸地从门缝往里张望…… 我似乎感悟到、发现出一点什么。我止不住打了一串寒噤。尽管我并不愿意做这样的推测,却已有人来通知我和C君立即去医院验血。我记得已差不多近十年没验血了,我求之不得。“万一……很可能休假两个月”,那样的闪念令人兴奋。C君却很愤慨地拒绝了,她认为去医院有可能染上白血病什么的。化验单第二天就出来了:我的奥抗呈阴性,转氨酶180。 这个“180”显得十分不伦不类。 有人说十几年前我就能开出病假条,现在医院规定140也算正常。 何况大医院小医院单位医院疗养院各有各的指标,各有各的肝。他说你没病你就没病,他说你快不行了你就不行了。你揣着这180的肝还得揣上个灭火器。没人让我休假,我的阴谋没得逞不说,还让我陷入了一种尴尬的境地。 我能感觉到人们用怀疑与警惕的目光从我的肝区迅速穿过;他们诡秘狡黠地冲我笑着,躲躲闪闪,不怀好意;他们假惺惺向我伸出手来,我却弄不清楚那手里究竟有没有手,我不知道握住了什么还是什么也没握住。我想起了皇帝的新衣;后来我恍然大悟,干脆双手抱拳,行拱手礼。但那也仍然不能够使我变得安全,不要说碰一下,好像看我一眼都会染上什么。最令我吃惊的是,一位朋友托我从F城带来的一只原装的日本进口相机,我遵嘱将东西送交他的岳父家,他岳父的秘书如同见到一只刚屠宰的猪用鞋尖指指它对司机说:马上送医院检疫。

第七部分:流行病国际大循环

不必再怀疑,一切都明白无误了:那个黄人,那座蜡像,已与我们同乘一架航班,悄悄走进了E城。也许它早就来了,它不是一个人。我不知道它有多少,谁也不知道它们有多少。谁也没有看见它们。但谁都相信它已侵入E城,它们像一个个隐身的幽灵开始骚扰E城人的肝区。如一片巨大的阴影,徘徊在E城上空,遮去了E城昔日明媚的阳光…… E城草木皆兵。E城已做好了—切准备,准备抵御这个如洪水,如瘟疫涌来的魔鬼,E城是一座古老的文化名城,它对时髦的流行性“那个”,如此诚惶诚恐,我以为完全可以理解。好在本人自我感觉良好,日啖肥肉三两,无忧无虑,没心没肺。从F城回来后,我的兴趣有所转移。F城的经历使我顿开茅塞。 “不要客气,尽管直说。汽车钢材水泥木料,我都要。你有多少我要多少。有板兰根当然最好,一包换一包‘万宝路’……” “‘新癀片’是厦门中药厂生产的肝炎特效药。几箱?二十箱?没问题,你开价好了。成交一箱多少好处费?” “补助费不加倍?起码应该给点儿保健津贴什么的。我和C君从S城跑到G城再跑F城,你们不想想是什么时候,我们是冒生命危险去组稿的。没好处的事,现在谁肯干?” “你们书库里还有没有预防肝炎的书?只要是同肝炎搭着边就成。你积压不也是积压?卖给我,八折,怎么样?九折就九折。九折我也能赚一笔。告诉你,这三个月内决不流行什么三毛四毛;只流行肝儿书,如今个体户全卖这玩艺儿。畅销着呢。怎么样,给多少信息费?” 我忙得终日不着家。上班也是装模作样。我心里充满激情与冲动。我发现挣钱这念头叫人上瘾,叫人想入非非。 有一日早上我被人从梦中推醒,醒来时只见一片白雾缭绕。渐渐从白雾中出现一只电热杯。不过更确切地说是C君的脸。多日不见,那脸愈发地苍茫,眼圈愈发地深黑,下巴愈发地狭窄,眼皮还有些红肿。 我说C君你没翻自个儿眼皮吗?你好像得了猩红热。C君掏出一块手绢,站在地中央就唏嘘起来。她说她回到E城后就盼那位助工打电话来,等了两礼拜,电话总算来了。她说今晚见见面吧或者一块儿吃晚饭,他说不必了就在电话里谈吧,省得走路还省时间。她摔下电话就跑到他单位去找他,他住在单位集体宿舍。正在灯下画图纸,见她进去,放下笔就说,我们还是到楼下去谈,你刚从F城回来恕不奉茶了。实在要握手等我去拿一块消毒皂来,我自己倒没什么,刚离婚儿子星期六要来万一传染不大对得起他娘。就这样没进门没让座没喝水拉手,活活在走廊里站了一个半钟头,谈的全部是关于儿子如何预防甲肝乙肝丙肝丁肝,没有叫我一声心肝,说老实话上次是叫过的我不会听错。我连猪肝都不吃怎么会得肝炎!这该死的肝炎活活拆散一对姻缘,我还没得上他就对我这样,还有什么恋爱好谈,你说呢? 我没什么好说的。我睡眼惺忪。我只记得这流行性甲肝对于C君倒是非常及时。我还想诚诚恳恳安慰她一番。她手绢一拧,抬头望着天花板说,那么难道你不觉得你应该付给我一笔赔偿费吗?是你叫我陪你到F城去的…… 我瞠目结舌。我实在没有料到,曾对一切流行的东西深恶痛绝的C君,从F城回来后居然令人刮目相看。看来F城真是不凡的地方。你就是不染上流行病也能染上点儿别的什么。不过,关于赔偿费嘛,我建议她应该去找单位的头儿,毕竟是他让我到F城去出差的。 这不公平。C君像受了天大的委屈,皱着鼻子哼哼。我们在F城担惊受怕,我们是受害者;可回到E城,我们倒成了不受欢迎的人,又是个受害者! 这很公平。我慢慢吞吞穿衣服,我相信我已完全清醒。我对C君说,我们在F城受污染,再回E城污染别人;我们在F城傲视别人,回E城后别人又疏远我们,正如人人都恐惧甲肝,又偏偏都参与了传播。 C君无言地走了。我觉得她的洁癖与自尊受到了一次小小的打击与伤害。但我不知道是谁伤害了她。 “这一刻忽然间我感觉好像一只迷途羔羊……” 从F城到E城满城皆是。 越过大洋,越过崇山。从世界的另一极从国土的那一端,如风、如水、如种籽、如羽翼、如光电、如细菌,无边无际、无遮无拦,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它流行、没有什么不可以携带它流行,只要是这个星球上的人们由于乏味、由于厌倦、由于渴望、由于欲念而在一个瞬间一个机遇里偶然地或是处心积虑创造出来的一个新玩具,便就这样盲目地疯狂地开始了它的国际大循环。

第七部分:流行病E城由此变得面目全非

我走遍全城,到处都听见人们在说:洗手去! 洗消净脱销,洗洁净脱销,洗涤灵脱销。洗衣粉洗衣皂洗头粉爽脚粉白猫牌金鱼牌鹿牌船牌舵牌桨牌……E城的自来水流得前所未有的软弱无力。几十年来,我第一次在机关厕所的水龙头下,发现一块肥皂。有人告诉我说那是免费的,我感动得热泪盈眶。我亲眼看见食堂里戴白帽子的大师傅,擤了鼻涕之后,把手放在菜刀下刮了又刮。 E城的人成功地发起了一场自下而上的洗手运动。运动普及到每一只手指,十指连心,可想而知是深入人心。 最意想不到的是有关方面三令五申了多少回的“分餐制”,也在这场洗手运动中,轻而易举地得以实施。过去我是最害怕开会吃圆桌饭的,即便每个人面前有一只空盘子,转台上有公筷公勺,那些具有强烈的共产主义精神的会友们,也决不肯把菜舀到自己盘中用自己筷子来吃的。如果他们没有把自己的唾液伸进别人的口腔这顿饭就算没吃。每次我把菜搛进自己的盘子,便再不敢抬头,似乎满桌的眼光都在说:瞧这人,嫌乎我们哪? 可是不知不觉,悄没声儿,如今就从厨房里端出来了有四个不规则凹槽的不锈钢菜盘,盛上了荤素搭配的四种小菜,每人一份。有一次宴会,居然换了十二次盘子…… 有记者让我谈谈对分餐制的感想,尤其是改变那千百年来的民族痼疾的动力是什么,我不知怎么就脱口而出:恐惧。 你能不能谈得再具体点儿?记者引导说。 恐惧是一种人性因素。所以它切中要害。比如说流行歌曲。总之流行起来就能冲垮一切……我语无伦次,不能自圆其说。我没心思同他啰嗦。我已经想到应该立即向发明那种四菜一汤的盘子的厂家大量订货,然后到全国各地去推销这种东西。要不了几个月,天上地下都将流行这亮晶晶的盘子。我给它起名为恐惧牌文明餐具。 我心里有一种恶狠狠的痛快之感,我觉得这流行性甲肝实有很有必要。 “现在时兴住房宾馆化。壁纸时兴贴到顶、不用画线,天花板也要贴讲究—点,重新做过,旋出花纹来,顶时兴的是护墙板,刷奶油色,现在就是流行这种式样,吊灯吸顶灯也不时兴了。要镶嵌到天花板里去,只见光不见灯……说句实在话,你去做这个生意,包你赚一笔。F城现在刚刚开始流行,马上就会流到E城来……” “你也去走,我也去走,今天别错过。” 从F城到E城,满城皆是。 终于有一天我想起了C君,我发现自从那天,她来向我索取赔偿费之后,已有许多天没看见她了。单位的人说她一直没有来上班。我有点心慌,也有点心虚。我担心,由于主编拒付赔偿费她一时想不开走上绝路,也担心出于助工的无情无义使她从此一蹶不振。我总得劝她去验一次血才好,必要时她可以把化验单给那位助工去看看嘛。实际上,到今天为止,我还没听说E城有一个人得上甲肝呢! 我抽了个空,专门到她家去了一次。我隐隐听说过,她妈是在药店里工作的,我想说不定弄好了可以问她妈接上个关系留作以后使用。 她家房门紧闭,敲了足有五分钟,才算开了条缝,缝上横挂一根铁链条,看来人是进不去的。我说我找C君,来给她送奖金。里面一个苍老沙哑的声音说,C君进了传染病医院了。 我脑子轰然炸响。C君那样一天洗一百九十八次手的人也会进传染病院么?她传染什么了? 里面的声音不耐烦地说,反正是流行病。发烧呕吐,确诊不了还在观察,不是流行性脑膜炎就是流行性感冒,也说不定是流行性腮腺炎,还说不定是……我说那我得上医院去看看她。我同她一块儿上F城,她生了病我很不安…… 那扇门哗地打开。—张愤怒而黄瘦的长脸立在我眼前。她说,好哇!原来你同C君一块儿去的F城。那怎么她流行了你没流行?你搞的什么鬼你存的什么心你送些脏拉巴叽的钞票来还想流行我?你说明白C君到底怎么流行上的,她可是从来不唱流行歌曲…… 我看着自己的鞋尖。我想解释说自己大概平时大咧咧不在乎就有了免疫力,我想说大概是C君的电热杯抵抗力不够,我想说我吃毛蚶时喝了两斤白葡萄酒,现在流行“雷司令”,司令总还是管用的……结果,我却笑笑说,哎,我没流行上大概是因为有一个潜伏期。我的潜伏期比C君长。你知道潜伏期吗? 门砰地关上了。从门缝里挤出更加嘶哑的声音:你可千万不能去医院看她。免得C君真的染上流行性甲肝! 我慢慢走下楼去。 C君就这样同我无声无息地断了联系。我不知道她究竟在哪里,究竟流行上了什么没有。其实真的要流行,莫不如得甲肝。甲肝毕竟是自愈型疾病,又没有后遗症。 过了几天才想起来,那日竟忘了同C君她妈洽谈药的生意。我莫不如不同她提什么潜伏期不潜伏期了。一个人身体里潜伏着什么病毒,自己是不会知道的。那个馄饨摊的黄人事先肯定不认为自己会变成黄人。比如说现征,我就吃不准自己到底潜伏了什么没有。这防不胜防、流来流去的家伙,也许还没等它发作出来,已经被另一种新玩艺儿代替了。所以,对于流行病我其实并不害怕,我真正担心的是那些沉淀于骨髓,无声地销蚀着人的东西。但我不知它们在哪里。 我得设法找到C君。

第八部分:请带我走锲而不舍的搜寻

28年后,杜仲才第一次回国,那已经是世纪末的最后几天了。回到故乡的那个城市后,他发现自己几乎不认识什么人,也几乎没有人认识他了。他在H城陌生的街道上到处游逛,茫然四顾地站在十字路口,必须不停地问路,才能去往下一个并不确定的目的地。他觉得这种感觉有点像以往很多次在世界各地旅行——那些擦肩而过的面孔中,既没有朋友,也不再有仇人。 没有朋友的日子,杜仲曾经历了许多年。那种感觉对他来说,就像俄罗斯的冬天一样漫长而熟悉。但没有仇人的感觉,却使他感到失望与空落。他觉得自己像一片被风刮掉的树叶,偶尔飘落到这里,不会有人对他多看一眼。杜仲第一次发觉,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如果既没有朋友也没有仇人,就像在一个空荡荡的房间里,找不到地方坐下来。 于是,杜仲无聊地行走在这座城市喧嚣的街市上。少年时代曾经居住过的老房子,那个秋天时飘着桂花香的大院子,那栋褐色的尖顶英式小楼,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昔日幽静的小巷,已被拓宽成一条六车道的马路,汽车如两股湍急的河水,朝着相反的方向流逝。他像一只小小的黑蚂蚁,围着一座蓝色玻璃幕墙的大厦转了好几圈,判断出大厦底座的范围,应该恰好是30年前旧居的位置。它犹如一座拔地而起的大山,沉沉地压在了当年绿茵如毡的草坪上;在傍晚灰蓝色的暮霭中,大厦更像是一座巨大而豪华的坟墓,把他少年时代所有的生活都埋葬了。他不知道当年那些曾经鞭打过他父母的人、那些逼着他交出红色袖章的人,如今都躲藏在这座城市的哪个角落。城市脱下了旧时破烂的衣衫,换上了世界的流行样式,看上去那么崭新光鲜。过去已不复存在,眼前的城市像一个无辜的婴儿,没有思维也没有记忆。所有的人都好像搬了家,旧日的地址已毫无用处。但杜仲知道那些人就苟活在街道的缝隙里,或是隐匿在楼房灯光的暗处。他找不到他们也不想找到他们。既然大多数朋友都已经失散或是音讯全无,对于他来说,没有仇人同没有朋友相比,终是一样地无趣。 杜仲漫不经心地走着,极力把自己想像成一个与这座城市了无干系的观赏者。他在这个城市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就像在他身上也没有留下这座城市的任何痕迹一样。但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几天下来,当令人困倦而眩晕的时差过去之后,他很快就发现,自己其实正置于一个十分尴尬的境地之中:他从那个遥远的F国,并非仅仅携带了自己的双眼回来,同时回来的还有他整个完整的身体——除了腿脚双臂五脏六腑,还有他的鼻子和耳朵。 他似乎闻到了一种异常的气味,如同幽灵一般,无形无色、似有似无地飘散在空气中。有点类似花香,比如春天的含笑花,或是百雀灵牌子的雪花膏,带着一丝人体的汗味儿,然后渐渐变得苦涩,混杂着街巷里油炸臭豆腐或是煎带鱼的气味,落在他的衣袖和领口上,拂之不去。那些气味好像留有时间的刻度,它们跟踪或是跟随着他,在这个城市里走来走去,他在那些气味中闻到了很久以前的自己。 他开始听见了一些极其细微而又杂乱的声音,搓擦着他的耳膜。那些声音在夜深人静时,会突然数倍地放大,就像台风袭来的夏季,巨大的香樟树在风中摇撼,树叶拍打着屋顶发出的哗响。那个雨夜,粗壮的树干上绑着一个瘦弱的男人,他的哀嚎在雨声中传来,像一个冤屈的鬼魂。天亮的时候,雨声与哭叫嘎然而止,那个男人死了。但他的泣诉却留在了这个城市的上空,使得杜仲总是觉得外面淅淅沥沥地在下雨…… 这些气味与声音,此刻竟然都和杜仲一起回来了。杜仲不由得感到毛骨悚然。 还有,他的心脏也好像出了问题。有一种隐约的疼痛会冷不防地窜出来,在他的胸口短暂停留而后迅速消遁。就像一把钝刀,无声无息地磨砺着,却又不见流血。一阵阵的疼痛如同毫无规律的偷袭,弄得他疲惫不堪。 他相信自己无论走遍天下,都可以扮演一个路人的角色,但惟独在这座他出生长大的城市,他已丧失了作为一个观光客的资格。 去国28年,算得上一个人的半生了。回来时,父母早已相继过世,只留下一个妹妹。从机场出来时,他朝着那个举着名字牌的中年妇女走去,他拥抱她,两个人都是涕泪满面。尽管他和妹妹已通了好几年信,也多次交换了照片,但他在眼前这个女人身上仍然找不到小妹当年的一丝踪影。她对他说了许多有关父母平反以后的事情,还有父母临终前,对他这个失踪多年的儿子死不瞑目的牵挂。杜仲回到H城的第二天就去为父母扫墓,他在父母的墓前长跪不起失声痛哭,然后与妹妹在父母墓前补种了两棵柏树。树根入土之时,他忽然想到,自己在H城的所谓根,从今以后便是以这样的方式存在了。 杜仲在F国经过好几年锲而不舍的搜寻,几经周折,总算通过江苏老家的亲戚,找到了妹妹这个惟一的亲人,已属十分侥幸。亲人是一根剪不断的脐带,连接着他的来历与去处。但小妹并非是他真正想要找的人。这么多天来他一直住在H城的妹妹家里,暗自希望着,通过妹妹的社会关系,也许能找到当年的一些同学和朋友的联络方式。有些事情应该在这个世纪内做完,杜仲正是为此而下决心回来的。 杜仲不知道妹妹是用什么办法,为他找到了孟迪。他对妹妹提起孟迪的时候,似乎并不抱有太大的希望。他担心那个叫孟迪的男人,也许早就不记得曾有过杜仲这个人。但这些年中,杜仲却从来没有忘记过孟迪这个名字。他记住孟迪并不是由于孟迪本人,而是另一个叫楚小溪的女孩。那个寒冷的冬夜,他去万山农场的一个连队看望楚小溪,分手时楚小溪把他领到了男生宿舍,让他和那个叫孟迪的男生合睡一个被窝。他猜想孟迪和楚小溪的关系应该很不一般。既然在今天的H城,楚小溪已经消失得杳无踪影,通往小溪的路径,就只有孟迪一个人了。

第八部分:请带我走与其生不如死

他和孟迪约在一个名叫“柳荫”的茶室见面。从电话里的声音听起来,孟迪对他会面的请求,答应得十分勉强,并且毫无热情。 从孟迪平静的叙述中,杜仲才第一次知道后来发生的事情。这个“后来”,指的是1971年冬天,他离开万山农场之后的情况。第二天早晨他在男生宿舍醒来时,孟迪和楚小溪都已经出工去刨粪了,他独自一人走上公路,搭一辆运粮的“热特”到了火车站,火车再转汽车,回到呼玛他插队的那个村子,然后按照事先早已周密设计好的路线,在一个风雪之夜越过黑龙江边境,到达苏联境内。“后来”的那一切,都是他当初绝然无法预料的,28年之中,他对此一无所知。 杜仲已经很多年没在H城过冬了。他觉得有一股彻骨的寒气,侵入脊背,令他一阵阵颤栗。手边的茶杯没有一丝热气,就像抱着一个冰坨,十指顿时冻得麻木了。他听完了孟迪的讲述,过了很久,才说: 孟迪,如果那时我能想到,一个越境者离开之前接触过的人,会成为一个危险的同谋犯,我是一定不会去万山农场看望楚小溪的。 孟迪喝了一口茶,说:看来你已经不会讲H城话了,你还是讲普通话好了。 杜仲改用普通话说:可在当时,我无法对楚小溪说出我去看望她的真正原因,我只能用这种方式,同她告别。对于她,我不能不辞而别的。 孟迪冷冷地笑了笑。 杜仲把杯子放在桌上,茶杯抖了一下,茶水晃出来。他觉得自己的普通话也说得同样难听,混杂着俄语、法语和英语的尾音,像一杯蹩脚的鸡尾酒。他一边用纸巾吸水,一边问:你是说,在我走后,楚小溪被作为同案犯隔离审查了好几个月,撤销了她预备党员的资格和其他所有的职务,以至于断送了她的前程。可是我仍然不明白,在我插队的地方,有谁会知道,我在离境之前曾经到过万山农场、见过楚小溪呢? 孟迪说:这个问题,恐怕得问你自己。也许你无意中告诉过别人?也许在你走前扔下的东西里头,留下了什么蛛丝马迹?再说,那个时候,到处都是密探。 孟迪嚼着嘴里的茶叶,面无表情地接着说:你在临走之前,难道真的不知道过江那种事情,即便侥幸成功了,也会牵连很多人,造成严重后果的么? 我……我当时顾不了那么多了……我满脑子想的都是怎样才能过江…… 杜仲喃喃说着,颓然垂下头去。他觉得脑子里有一粒炮弹正在爆炸,身体迸裂成无数的碎片,血肉横飞地弹开去了。 只有经历过1971年隆冬的那个漆黑的风雪之夜,才会知道世上的地狱究竟在哪里。但20岁的杜仲已经懂得,比地狱更恐怖的地方是人间。他知道自己的面前,只剩下地狱那一条通道了,他惟有从地狱中穿过去,前方才会有一丝亮光。若是在地狱里坠落,只是坠落在地狱的深处,他看不出来地狱与地狱深处有什么区别。 那天半夜,杜仲临出发前,抱定了从容赴死的决心。与其生不如死,死亡何惧之有?他甚至希望在穿越那片茫茫雪原的无人地带时,能挨上一粒不知何方射来的枪弹,使他的生命在瞬间结束,也将他的全部痛苦彻底终止。他承认自己是一个对痛苦过于敏感的人,所以他才会无法忍受眼前的生活。而选择这样的方式去死,正符合他内心对于自由与尊严的渴望。那种凛然与高傲的性格植根于他的少年时代,更准确地说,来自于他所读过的十八九世纪的欧洲文学作品。遗憾的是,决斗只能确定一个对手,而在他面前,似乎人人都是对手又都不是,太多的对手恰恰意味着没有对手,没有对手就意味着他的“敌人”是“大象无形”或是高不可攀的。经过长达几个月的反复思虑,杜仲最后把“对手”这个位置,毅然留给了自己。 孟迪如果了解自己当时的真实处境,他就该懂得,那个冬天杜仲是非走不可的。 那是杜仲父母被隔离审查的第四个年头,杜仲仍然看不到双亲有一天能获释回家的可能。他写给一位朋友的信,又带来了意想不到的麻烦。冬闲时节,他以去北安看病的借口请了几天假,从黑龙江边一路逃票扒车回了一趟H城。他下乡前,已将妹妹送往江苏老家的亲戚家抚养。杜仲借住在一个要好的同学家,一连在城里转了好些天,却得不到有关父母的任何音信。曾给他的童年少年时代带来欢乐的那栋小楼,底层已搬进了新的人家,他们一家所居住的二楼,每个房间门上都贴着封条,封条已变得破烂不堪,在阴冷的穿堂风中,如同一只只黑色的蝙蝠扇动着翅膀……

第八部分:请带我走一夜之间风云逆转

1967年,是少年杜仲厄运的起始。一夜之间风云逆转,不断往纵深发展的运动终于波及到了杜仲的家庭。父母留苏期间与“苏修”的关系,还有许多杜仲所无法确切得知的“历史疑点”,都被红卫兵视为如获至宝的辉煌战果。父母曾在抗战胜利后被派往苏联学习与工作,1953年回国,带回了留苏的成果之一——在莫斯科市出生的杜仲,小名德鲁卡。父母回国后即被派往H城工作,均任省厅局领导干部。“文革”开始之前,杜仲一家的生活风平浪静,即便父母的头上早已有阴影笼罩,快乐的小德鲁卡也是感觉不到的。但如今那一切都已随着父母的消失而不复存在,杜仲被迫摘下红卫兵袖章,赶出那栋小楼的时候,觉得自己像一只被啄光了羽毛从高空坠落的麻雀。 杜仲选择了逃离H城作为惟一的出路,走得越远越好。他已经不记得自己当初为什么如此坚定地选择去黑龙江。时隔几十年,他仍然要辩解说那绝非预谋,而只能说是一种宿命。事实上,他报名去边境上那个叫呼玛的地方,很费了一番周折,在当时他那样“出身”的人,本是没有资格去“反修前线”的。他为此甚至写了血书。幸而有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高一“战友”,时任奔赴三江的知青头头。火车开动的时候,杜仲看着伸出车窗外挥动的那一只只草绿色的胳膊,心想自己也许是这一列长长的火车中,一条政审不合格的漏网之鱼。 辽阔而丰饶的北大荒,以纯净的雪原和碧绿的田野,抚慰着他受伤的心灵。汗水无法洗刷耻辱,但至少能够证明改造的决心。大雪一场接着一场,阻断了通往外界的道路。杜仲一次次顶着风雪,步行几十公里到公社邮局去,企盼着会有一封H城的来信,带来有关父母的消息。也许在他的心底,更希望收到的是楚小溪的回信。他自从到达呼玛后,就开始不间断地给楚小溪写信。开始是寄往H城,后来楚小溪也到了北大荒,他的信就寄往万山农场的那个连队。他的信总是写得很长,至今他还记得,刚到呼玛的时候,他在信中怎样给楚小溪描绘黑龙江边的生活。他告诉她,“呼玛”在达斡尔语中,是高山峡谷不见阳光的激流的意思,这地方冬天最冷时可达到零下52度;在“文革”前,边民可以到江中心的岛上去放牧,开了春儿把牛羊往岛上一赶,岛上草肥水美,到了秋天再把牛羊赶回来,就增加了好几十只了。这儿的边民大多是当年闯关东的山东人,所以从江那边嫁过来的俄国女人,个个都会说山东话。都说喝了黑龙江的水,头发黄鼻子大,所以这里的人长得都像混血儿。那些混血儿因为长着一付修正主义面孔,所以不准入党参军不准当民兵。黑龙江里有许多种江鱼,俗称三花五罗,据说肉质鲜美细嫩,不过他至今还未吃到;鳇鱼籽号称黑珍珠,金红色的大马哈鱼籽每一粒都像玛瑙。在一个叫西岗子的地方,埋了几千名牺牲的苏联红军,附近有一座冒烟的活火山,夜里有红色的火星闪烁……可惜这些都是听人说的,他什么也没有亲眼见过。他每天的生活除了劳动还是劳动,除了学习就是学习,他很想到江边去看看,到了夏天,据说连江对岸钓鱼人的草帽,还有漂亮的斑点狗身上的斑点,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刚开始的时候,楚小溪还常给他回信。奇怪的是,小溪对他讲的那些好玩的事,好像一点都不感兴趣。她的回信总是在讲学大寨和大会战什么的,讲她们连队火热的生活,开荒、除草、麦收,怎样一次又一次胜利完成了任务。杜仲觉得小溪的信写得空洞无物,她的信上甚至出现了这样的句子:“农业劳动使我从一个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变成了脚踏实地的劳动者,但世界观的改造还不够彻底。”“我们种的是普通庄稼,但收获的将是反修硕果。”……杜仲心想,一个“文革”开始时刚念完初一的女孩,也敢称自己是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么?他盼她的信又怕收到她的信。他若是在信上流露出一点儿低沉的情绪,小溪的回信就会用严肃的口气“批判”他,要他回到正确的路线上来,于是他只能在回信中据理力争。“猫冬”的农闲时节,他将大量的业余时间用来写信,他希望能说服楚小溪懂得自己。信写得越来越长也越来越激烈,这样做的结果,楚小溪的回信间隔时间越来越长,信也越来越短了…… 但是杜仲还是盼着楚小溪的信。同去的知青中,那个惟一的哥们儿已调到整建党工作组,周围没有一个人能谈得来的。他需要有一个人能听他说话,何况是楚小溪那么一个单纯无邪的女孩,曾经在他最艰难的日子里,给予过他温暖与友情的人。 杜仲一次次往返于村子和公社之间。茫茫雪原,一根细弱的蒿草在雪地上摇晃,随时都会被风雪折断。公社的高音喇叭在寂静的旷野上尖叫,但整个世界都好像已经死去了。 等待是如此漫长,他没有等来父母和楚小溪的音信,却得知那个高一“战友”即将去当兵的“喜讯”。在这个遥远的边地,他这个惟一的哥们儿走后,杜仲开始变得烦躁和焦虑。下乡时从H 城带来的一箱书,看了一遍又一遍,书皮已经翻烂,那本普希金的长诗《叶甫盖尼·奥涅金》,他几乎已把第一章全背下来了。……不!他的情感早就冷却,他厌倦了上流社会的喧嚣……谁曾经生活,谁曾经思考,内心就不能不轻蔑世人;谁曾经感受,那逝去的岁月,就会用幻象来搅扰他们……我徘徊在海岸,等待晴天,招手向过往的船帆致意。迎着风暴,冲破波涛,沿着海上自由的通道,何时能开始我自由的航程……60年代中苏交恶,他64年进中学,学的是英语。学俄语纯粹是由于兴趣,自学加上父母辅导,到父母隔离审查之前,他已经可用简单的俄语对话。杜仲试着偷偷把那些诗翻译成俄文,以此来打发时间,到后来,他自己所译的俄文诗句,也能倒背如流了……

第八部分:请带我走深刻的自我检讨

草绿了,草又黄了;下雪了,雪又化了。杜仲觉得自己的耐心已经到了尽头。 他开始给军队的那个朋友写信,诉说自己的郁闷,还有一些幼稚的质疑。那些质疑不可能像后来他的军人哥们儿认为的那样,是受到了旁人的“教唆”和“影响”。那仅仅是杜仲本人发自内心的不满情绪,是与他自身命运相关的牢骚,还有书本和文学作品,在他体内残存的那些与现实格格不入的情感。他在信中提出了许多难以解答的问题,求教于那位当年敢作敢为将他塞进车厢、带去反修前线的哥们儿。他完全没有想到,进入军队后的哥们儿已是今非昔比,正在迅速成长成熟。他在阅读了杜仲的来信后,产生了极大的担忧,他感到杜仲的想法很危险简直是太危险了,他必须拯救这一位在自己离开后,随即迷失了方向的战友。杜仲的信被果断地退回到公社,还附有军人要求公社党组织帮助杜仲的长信,言辞恳切,希望杜仲迷途知返。这封信对杜仲的打击几乎是毁灭性的——不是因为公社与生产大队为此事召开的一系列批判会、也不是因为杜仲被迫写下的无数检讨书;而是因为,经历了几年来在险风恶浪中的颠簸,杜仲曾以为前方是有岸的,至少还有一条大船一直在与他同行。但此时他举目四望,茫茫的海面上,只剩下了他一个人。风高浪急,视线之内没有飞鸟没有岛屿,他的呼救没有回应;小船已经漏水,再来一个浪头船就会倾覆了。 杜仲第一次真正感到了孤独,还有绝望。 杜仲明白自己是走投无路了。这封被退回的信,足以断送他原本就已经十分渺茫的前途,他决不会再有转机和出路可言。 尽管如此,他仍是认真而痛心地对自己信中的妄言,一遍一遍作出了深刻的自我检讨,颤抖的钢笔在他的中指上嵌下了硬币样的茧子。元旦即将来临时,他的脊背上长出了一个通红的痈疽,然后是持续的发烧。那时知青们都已准备回H城探家,大家都没心思再对他穷追猛打,公社革委会批准他去北安看病,他搭乘了一辆牛车再是“热特”再是长途汽车,在北安医院做了一个门诊手术,拿到病假条后,他跳上了开往H城方向的火车。 1971年年初的一日,杜仲在H城旧居门口的封条前站了很久,他忍不住轻轻地晃动房门,竟发现尘封已久的门锁已经不那么结实。他转身而去,在一家僻静的杂货店买到了一把钳子和一个手电筒。那天晚上,他蹑手蹑脚地接近了自己曾经的家,然后顺利地破门而入。久无人居的房间里,浓重的霉味与灰尘的气息险些令他窒息。他并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他只是想来看看,看一眼而已。残破的家具中,也许还能找到一点什么有用的东西。手电筒微弱的亮光下,他的影子如鬼魂般无声地挪移,歪倒的衣架倾斜的柜子和满地的纸片,再次提醒着他的孤独与绝望。他在地板上疲倦地坐下来,一仰头,看见了墙上的那个镜框。 很多年中,杜仲一直认为,那个晚上他无意之中的一瞥,好像有人从微光中伸来一只手,亲自将那个地方指点给他的。他始终无法解释,当时他为什么一下子就对那只镜框发生了强烈的好奇心。镜框如书本大小,浅灰色像是镀银的窄边框架,是父母当年从苏联带回来的,一直就挂在那里。也许由于其中镶嵌着一幅列宁的炭笔素描画像,镜框毫发无损,竟然未被人掳走。杜仲用衣袖擦去了玻璃上的浮灰,心想这也许是父母留给他的一件遗物了,便将镜框揣进怀里,而后悄然离去。 第二天上午,在他借住的地方,同学的家人都已上班。他把镜框拿出来细细端详,觉得里面的画像有点歪斜。闲来无事,他用钳子将镜框背后的小钉子拔了,揭开背后薄薄的盖板,想把那张画像正一正——那一刻他的呼吸突然急促起来,他在画像与盖板之间,发现了一张有些泛黄的硬纸,翻过来看,像是一份表格,上面有铅印的俄文。杜仲屏住了气,睁大了眼,开始阅读那些模糊不清的俄文字句。他出了一头大汗,心都快要跳出来了,他简直不敢相信,这是一份与他有关的文件——1951年,杜仲(俄文名字德鲁卡)在莫斯科某医院的出生证。 他的父母为什么要把这份证明,放在如此隐蔽的地方呢? 这张保存完好的纸,恰恰在他走投无路的时候出现,对于他来说,莫非是一种暗示与指引?它究竟意味着自投罗网还是绝路逢生? 杜仲傻呆呆地坐着,苦思冥想了整整一天。傍晚时分,当同学一家人回来时,他已经把镜框恢复原样,用一件棉毛衫将它包裹严实,塞在了自己简单的行李里。一个重大的决定在他绝望而混乱的脑子里大胆地萌生,他甚至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大跳,但他已经别无选择,他觉得除了这条路之外,自己再没有别的路可走了。没有退路就意味着只能勇往直前,无论前面是断崖还是陷阱,他都要用自己年轻的生命作为抵押,不顾一切地去试一试。 接下来的日子,杜仲在H城的短暂逗留,开始为自己的计划进行了周密的准备。他又一次潜入封闭的旧居,竟然在杂物堆里找到了一只苏联生产的望远镜。也许是运气和天助,他在一个留城进了工厂的老同学家里,发现了在批“四旧”时,抄家得来的一只夜光指南针。他以身处边疆自然条件恶劣经常迷路为借口,费尽口舌,向那人讨得了指南针。他不需要更多的东西了,只需要勇气和胆量,他相信自己一口熟练的俄语将会帮上大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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