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园外的阳光璀璨,她好久没有注意到这么美丽的天气了。阳光照在身上虽然温热,但她手脚冰凉,只觉得冷。
学士告诉她,可能要考虑安排农民播种。她只想嘲讽。难道维持数十年的夏天只是拐一个深弯又重新走了回来?
她只想对拉穆尔学士投去讥讽,他自认为只会服务,但是他的内心充满算计。
有知识的人总是高看自己,认为世界会按照他们猜想的方向去发展,认为人们应该按照他们的建议去行事。
难道他看不出来,如今北境的形势么?狼要重新占据整个北境,这几乎已经成为定局。
她要督促农民继续播种?等到收获的时候,狼女可不会感谢她的辛勤。当那个小女孩带着笑容收纳她种下的粮食时,或许还会对她这个种植者投来嘲讽的微笑:呵呵,多蠢的人才会为敌人种粮啊?
或者,灰老鼠会认为,她应该向小女孩投降?
哼,当她杀死她父亲、兄弟以及侄儿侄女后,她和这个血狼女之间就只有血仇。
三个侄儿、两个侄女。她能说出其中每个名字。罗宾、拜延、琼尼斯、关妮丝、阿蕾亚……罗宾是个活泼的男孩,他应该在明年到她这里为她服务。她已经为他挑好了教头、学士,准备好了他可能喜欢的战马、盔甲。拜延?那是个淘气的小子,见到她时,会咧嘴露出羞涩的笑容;至于琼尼斯,上次见到他时,他还太小。
而如果让她知道关妮丝和阿蕾亚出事,她会发出她永远也想象不出来的诅咒。
她不会向临冬城的杂种投降。
她应该做的事情是,将海水倒入荒冢屯和溪流地的广大农田,让整个西南变成泛野泽国,就像小人族曾经在颈泽做过的事情一样。如果她有这个能力的话。
要是这样,小女孩和她的史塔克家族才会知道她的恨有多深。
“新神说,女人是用男人的一根肋骨做成的。我把你的肋骨拿了下来,艾德大人。”她对着手上的手杖自语,“它本来就属于我。原本我应该用布兰登的,但他的尸骨藏在了临冬城的墓窖,我几次派人去都无法取到……但以新神旧神之名,你的这根骨头永远都无法完整归家。”
手杖是先民的青铜色,但内里是骨头的灰白色,包裹着它的是银色和金色,相信它在层层包裹下会保存很久很久。没有人会知道这个秘密。永远永远。
她放下手杖,撑在怦怦作响的木板上。
女仆为她端来食物,但她一点胃口也没,于是自己从旁边的酒壶中倒出了满满一杯苹果酒作为替代。
果酒呈现迷人的红棕色,上面还散发着一点蒸腾的热气,她浅浅地饮下一口,醇香甜蜜,她仔细品尝,还有一丝尖锐的苦涩。她让纯酿顺着舌根一点点下肚,冲洗掉昨晚菲林特伯爵让人作呕的不适。
苦涩感还滞留在喉间,像个坚定的战士,驻留在那儿。
“这才是美酒,”她记得第一个丈夫对她这样说,“就像生命一样,润滑、甜美、苦涩都在其间,余韵悠长,非得认真感受,否则就尝不出来。”但这不过是伯爵骗她喝下去,然后从她嘴里再索取的花招而已。
她乐意带着一点思念和欺骗陪那个丈夫玩这种游戏。但时间过去太久,她快要想不起来第一个丈夫的样貌,一如布兰登的。
她闭上眼,希望把他们统统清扫出脑袋。她继续喝荒冢屯果酒的机会不多了。
她再次品尝了一口,新的涩味,新的苦味。要是平时,她应该喊出侍女大声责备,然而现在酒里的苦涩味道却让她沉默。
她是从何时失败又沦落至今的呢?
借助艾德史塔克对她的长期纵容以及对菲林特家族可能掌控两块大领地的忌惮,她利用父兄们提供的支持,轻易地掌控着荒冢屯,让野心勃勃、战功赫赫的叔公以及善使双斧的叔叔死于意外。
这就是您的公正吗,艾德史塔克大人?眼瞎可不代表智慧,而每个女人也不都是纯洁的绵羊,尤其是有恨的那种。
她知道荒冢屯的潜力,无论粮食、钢铁、战马还是商贸往来,荒冢屯都不弱于任何一块北方领地。而不久前,她还是北境最有权势的女人。
变化如此之快。她以为联合荒冢屯和溪流地的实力就可以轻易将父亲一直梦想的权势推向一个顶峰。
她没想到女孩可以带着一千多骑兵就敢直接进入溪流地……如果有人汇报得不差,那只小狼女不过带着几百骑兵率先进入溪流地而已?
她如何敢?
难道北境的土地就要高看狼一眼么?她应该在小女孩南下的时候直接行动!
她知道狼女的战术,甚至她自己也与狼女短暂在战场上相触过。
她知道小婊子是易形者,就和布兰登一样,能够看到常人看不到的东西。她能够易形战马和飞鸟,然而,仅凭这些就敢深入溪流地?
她早就对父亲和兄弟们说过,应当小心狼女奔袭长溪城,不能信任不该信任的人,然而他们还是将艾德莱斯威尔派出驻守关键的通道。
他虽然也姓莱斯威尔,但他毕竟不是他父亲的儿子。诸神都知道,只有他们一家绝种,溪流地才能轮到他,就像史塔克家族的所有男人绝种才能轮到小婊子一样。
长溪城的陷落,让她在荒冢厅的地位受到了挑战,若非这么多年以来对荒冢屯的治理,她非得被驱逐或绑缚到狼女面前不可。
她再次饮下一口酒。感觉脸上已经攀上了血色,那儿正在发热。
她也有错误。她不该贸然率领荒冢厅的军队直扑狼女,救援长溪城。如果她那个时候愿意认真听哈佛爵士介绍小狼女在南方的战斗或许她就不会觉得自己能够战胜她。
呵,诸神真是不公。
长溪城陷落,她留在那里的秘密也将公开。她早应该杀死那个侍卫队长,而不是留下他的小命,等待有一天可以将他从牢狱中拉出当面对着权杖嘲讽。
为了父兄,为了秘密,为了……她必须进军,必须进军,必须……
可恨。
若非在那里战败,她怎么会几乎孤身返回荒冢厅,又怎么会被琼斯菲林特——她的新丈夫“俘虏”并成婚?
她对婚姻并不陌生,然而这个丈夫?呵,菲林特伯爵和他的婊子母亲有理由记恨她。
如果不是她对艾德史塔克说明,不能也同时交给菲林特的继承人,他或许早就可以成为菲林特之指以及荒冢厅的伯爵了。而若是“伟大的”艾德大人没有觉得亏欠于她,而是选择将她赶回溪流地,或许菲林特之指的菲林特还是史塔克的忠臣——有了菲林特的警戒,维克塔利昂怎么可能轻易突破明焰湾,偷偷抵达热浪河并将卡林湾突袭得手?
她一口饮完杯中剩余的苹果酒,吞下。喉间的苦涩味道更甚了。
“是你害死了自己的儿子。”她对手杖说,然后她发现自己哭着笑了起来,“是你害了我!”
她不知道从哪升起的怒气,突然站了起来,一把拉过手杖,用尽了所有力气,将它远远地抛入江水之中。
她看着手杖在空中旋转,而后头也不回地转入屋中,没有去看权杖落水溅起的浪花。
随你们的便吧,史塔克们!
菲林特的卫兵怪异地看着她,让她想下令属于她的士官们挖掉他们的眼珠子,也一起扔到江里。
永远警觉(Ever Vigilant),可你们的眼已经瞎了,心肺也已经残了,脑子里更是只有别人的威名。
她忍着愤恨,迈步进入房间,至少这里没有讨厌的眼神。
她知道,自己的新丈夫不信任她。
这不能怪他,因为他只是个蠢货,而她没有足够的智慧和条件将他教得聪明。她的青春已经随着时间流逝而去,床上的激情也随着情人的分离而寡淡,长久的统治者身份更没有教会她卑贱地取悦一个自傲的男人。
他不是布兰登。
但只有蠢货才会不信任自己的妻子,才会怀疑妻子、畏惧妻子,才会压制、嘲讽妻子。
如果不是蠢货,怎么会放弃荒冢厅、放弃始祖堡?还有更早的事情!
她告诫过琼斯,应该趁机向西进兵,重新拿下长溪城,将城堡从艾德莱斯威尔这个杂种任命的伯爵手上夺回,以彻底巩固西南三地——他的夫人是长溪城真正的继承人,他应该支持她夺回溪流地,然而,他似乎认为自己可以学习波顿或者史塔克的婊子随便拿下一座伯爵的城堡,甚至学习更早的波顿,拿下临冬城……
他仅仅止步托伦方城,便再也前进不了一步,当听闻恐怖堡陷落的时候,又紧急撤兵。
进攻时他太过自信,在退缩防守时,又过于怯懦。狼女把他吓傻了。
他真的是北方人么?呵呵,他毕竟出生在颈泽以南,毕竟是艾莲达那个婊子的儿子。
她告诉他,狼女拿下恐怖堡乃是因为巴尔塔萨波顿的倒戈,她若是真有巨龙,此刻便会飞到她的面前,把她烧死……然而,他却像受惊的兔子。
如今他放弃了荒冢厅,拱手让出始祖堡,并声称这是为了施行计谋!
糟糕的计谋。她几乎能够闻得到失败的味道,但她不会失败。
“永不停歇(keep running)”她没想过族语是这个意思。
她推开窗户,一只鸟落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