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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布蕾妮(上)

作者:百万狸花猫 当前章节:14847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5:20

她抽出了精钢打制的守誓剑,鲜血从丑陋的佣兵胸膛涌出,这已经是她一路以来杀掉的第三个走单的勇士团成员,如果她记得不错,这也是她在河间地杀的第七人。

詹姆爵士在此打了败仗,留下了四处逃散的溃兵,大多数溃兵都想要返回君临,但他们为了这个目的触犯了人神共愤的罪行,有的无知之人还把她当成了目标,她只能出手将他们送往地狱。

自从珊莎小姐从君临逃出后,她就一直追踪寻找,她经过暮谷城、鸦栖堡,在蟹爪半岛漫无目的地独自搜寻一个枣红色头发的漂亮处女或一个棕色头发的小女孩,像个十足的傻瓜。

难道不是么?珊莎小姐如果逃出君临,她的目的地只有一个,那就是临冬城,她应该毫不停歇奔向她的自由之地,就像暮之星的独生女儿,应该返回她父亲的厅堂,做个好继承人,而不是在这里耗费生命,去做一件她不擅长的事。

临冬城没有她们的父母,但依然有她们的弟弟们以及一个传奇的姐姐,一个远比塔斯的布蕾妮优秀的姐姐。得知珊莎从君临逃离,她这位姐姐不会动用远比她强大的力量协助她返回临冬城么?如果她们返回临冬城,难道还需要她来保护么,还有人能比爱与美的王后更好地保护她们么?

狼女两个月内转战千里,击败了南下途中的一切所见敌人,将王国疆域、领域一举推回少狼主时期——如果这种人还不能保护好自己的家人么,塔斯家的布雷妮又如何能做得到?

如果珊莎和艾莉亚已安全回到临冬城,那么她对凯瑟琳夫人的承诺便可宣告完成,然后她应该返回君临,告诉他,她已完成任务,然后乘一艘小船返回塔斯岛,去为年迈的父亲、她的家族以及他死去的国王尽责。

责任责任责任。

暗淡的晨光逐渐打散浓雾,整个河间地都笼罩在一片灰雾之中,像是在哭泣、在悲伤。

她坐在尸体旁慢慢擦拭钢剑,刚刚的对战已让这把精美的宝剑出现了几个明显的小小豁口,也许,也许当她杀死第八人前,它便会坚持不住。和她一样。

“爵士,我们接下来要去哪?”小侍从波德瑞克派恩询问。

波德瑞克一路跟随着她是为了寻找他名义上的主母,可珊莎史塔克与提利昂兰尼斯特的婚姻没有女方亲族的祝福,这种婚姻有效么?她还是他名义上的主母么?更何况,珊莎小姐会与提利昂一起逃难么?

不会的。所以这个男孩比我更傻。

“我怎么知道?”问题往往让她烦躁,她什么时候喜欢做决策、拿主意了?“珊莎小姐要么走海路返回临冬城要么走陆路返回。”这是一句废话,这世界已经没有龙了,她不会飞回临冬城,“要是走海路,也许过一段时间,我们就能听说她已经安全回到临冬城,然后嫁给某个大领主,为临冬城争取到了额外的支持!”她瞧了波德瑞克一眼,“我们同时可能会收到其他消息,比如,小恶魔的头颅已经被挂在临冬城的城墙上。”

小男孩抿着嘴,像是在想象这个场景。

“无论如何,提利昂大人都是我效忠的大人。如果他的人头真的被挂在临冬城的城墙上,我也会求狼女,让她把大人的头还给我,我会把他带回西境,等王太后气消了以后将头颅还给兰尼斯特家。”

把他的头颅做成酒壶,她的气才会消。

“为什么?”布蕾妮问。就让眼前的小子来决定她的命运。

“我不知道……他被很多人背叛了,可我向他承诺过忠诚,我不能让他觉得所有人都背叛了他。”男孩紧张羞涩地说。

“就算他知道你忠心,你又能怎样?何况他早知道你够忠心,你根本不需要证明给他看!难道你觉得到了他身边,你这个什么都不会的侍从就能帮到他么?更何况,他可能已经死了。”布蕾妮尖刻地问。

两个史塔克的女孩可能早已经安全回到临冬城,而就算没有回到临冬城,她也可能永远无法知晓她们的具体信息。在暮临厅等待她们的消息不是更好么?

“爵士,我,我不知道。我觉得,这样做是对的。没有他的消息,我就会一直找下去。也许,我会告诉他,他不该将自己的侍从也抛弃。”他腼腆地笑了。

“找这种人?他杀了他的国王和父亲!”两个史塔克女孩有更好的保护人。

“我,我相信他是无辜的,更何况……更何况,我对他有责任。我应该追随他。”

责任责任责任。

“我们去北境。”我对凯瑟琳夫人也有责任,我对父亲有责任。她收起剑,站了起来。父亲可以有其他更好的继承人,如果责任让我死在河间地,起码暮临厅不用一个怪物来做主人,“我们去看一看,史塔克女孩有没有返回临冬城,看一看,提利昂的人头有没有挂在临冬城的城墙上。”

“我们要走国王大道么?”波德瑞克问。

“我们只有两个人,现在走国王大道太危险。所以,我们沿红叉河走,直到奔流城。”既然奔流城的徒利现在依然属于史塔克阵营,如果凯瑟琳的两个女儿已经安全回到临冬城,奔流城应该会知道这个消息,如果在那就能确定好消息,她就不用远赴北方。

“是。”波德瑞克答应得很爽快,立刻起身收拾行囊。

哪怕已过正午,天色依旧晦暗。她感觉到处都是危险,处处都是莫名其妙的敌人,哪怕是丛林间的微弱动弹,空中飞过的惊鸟。

簌簌寒风吹过,波德瑞克微微缩着脖子,手抚着脸,小步跑向停马的树桩,为她牵来马匹。

如果这里有第七个敌人,那也意味着还会有第八个,甚至更多。为了到达目的地,她应该避开一切可疑的人群,尤其是在河间这块乱地。

黄昏时,他们越过一片矮山丘陵,进入一片浓密森林。

马尾松、刺桐、银桦、冷杉分布其中,她没有闻到来至林间的清新味道,只有无尽的腐烂臭味随着冷风呼啸,拍打着她的脸,将臭味灌入她的鼻腔。

在这条阴森的小道上,她不止一次感觉耳边响起勇士团唱的各种情色小调,她感觉整个人,也在随着勇士团进行恐怖之旅。这是她押送詹姆爵士至君临时所经过的路段。

如今这里的吊死的尸体更多、更密,几乎每隔几十步就能见到惨死的士兵,他们摇摇晃晃吊在树上,小腿的已变成枯骨,被狼或者其他什么动物啃光了肉。

经过时间和强盗的劫掠,现在早已分不清他们属于哪个阵营,而无论他们属于哪个阵营的士兵,如今都在发出同样的浓厚臭味。

寒风会让他们在这里坚持更久,但他们的命运最终都是一样,被这些千年未曾变过的世界碾落,滋养为吊死他们而提供支持的树。

接近傍晚的时候,他们从小道上离开,钻入林子的更深处,这主要是为了避免被往来的行旅、散落在河间地的土匪发现。但夜晚此起彼伏的狼群嚎叫之声,让她觉得这个做法不一定明智。

她整个夜晚都无法睡好,波德瑞克也被似乎近在咫尺的狼群惊扰,马儿更是颤抖不安。因为休息问题,到了第二日,她竟有些摇摇欲坠,于是,他们不得不选择在午间的时候躲到林子里小憩休整。

就这样慢慢行进,到了第六日,他们终于看到在在两河汇聚之下面向滚滚洪流的奔流城。

到了奔流城附近,往来的行人才稍稍多了一些。巡逻的骑兵持着银色鳟鱼旗沿着红叉河与河间大道跑马巡视,布蕾妮承认,这带来了不少安全感。

布蕾妮仔细用布将守誓剑的狮头裹好,带着波德瑞克重新骑上河间大道。

遥遥看去,隐约的冰原狼旗仍高高耸立在奔流城的最高处,与她上次离开时没有任何不同。

奔流城的渡口此时已经重新开放,渡口处已被重新钉上粗大的停船木桩,接驳处也重新铺设了停靠木板,木板崭新,任谁都知道,奔流城正怀着巨大的信心重建自己的新家园。

“来者何人?”四名巡逻士兵向他们走了过来,其中一名打头的询问。

“塔斯的布蕾妮。”布蕾妮朗声回复,“我为凯瑟琳夫人服务,后面的是我的侍从,波德瑞克。”

几名士兵相互视了几眼后,打头的士兵笑着嘲讽,“‘美人’布蕾妮!释放‘弑君者’的叛徒!”

她早已熟悉嘲讽。

“我为凯瑟琳夫人服务,”她重复,“我做她要求做的事,按照自己的荣誉行事。”

“凯瑟琳夫人已经死了。”

“我知道。”

“那你他么来这里干什么?你是来认罪的么,还是要把弑君者带回来?我可没有看到他!”

我没有罪可认。“凯瑟琳夫人虽然死了,但我还要寻找她的女儿,将她安全送到临冬城。”

“那你显然找错地方了。要是这里有珊莎小姐,狼女或领主们早把她带回去了,哪需要你来送?”

她觉得根本没有必要和他再多说什么。

“奔流城现在城主是谁?”

“艾德慕大人。”

“我需要见他,我需要过河。”布蕾妮目视着他。

领头的死死盯着她的眼睛,但她没有什么畏惧。

士兵们像是很扫兴,对着船夫扫了胳膊后,转身离开了。

船夫和他的年轻助手小心协助,才将他们的两匹马顺利赶上船,当两人登上船后,布蕾妮发现渡口已经有了另外一群在等待过河的人,而河对岸另一侧的船已经航行到了河中心。

船夫长着花白的胡子,套着厚重的蓑衣,支撑着篙子,逆着一点水流向河对岸划去。

“爵士,您是女士吧?我刚刚听到队长叫您布蕾妮。”老者长长的篙子深入水底,用力支撑着船行进。“你们是从东边过来的?哎,女人怎么在红叉河以东行走啊!太危险嘞!”

“我是塔斯的布蕾妮,”再危险现在也已告一段落,“东岸危险,那红叉河以西呢?”

“自然是好一些,当然啦,也没有好太多,所以女人应该好好待在家里,像您这种贵族,不更应该待在城堡中么?哎,东岸的匪徒经过领主们的几次征讨,当然好了不少,可仍然有东边的匪徒不时跨过红叉河劫掠。哎,无旗兄弟会随着狼女离开了,剩下的一点匪徒也惹不起风浪,但,这里还有叛军哦。狼女虽然打了胜仗,徒利也掌控了河间地的大部,可毕竟力量衰弱,不时就有各种奇怪的人借着佛雷的名义或者佛雷女儿们的名义掀起叛乱和劫掠,主张孪河城以及孪河城下的其他封地、土地。”

“狼女没有帮助镇压么?”布蕾妮疑惑。

“狼女早就离开河间地返回北境了。”这个花白胡子,满脸皱纹的老人将篙撑至极限后长叹了口气,“她不得不回哦,听说她的两个弟弟都被佛雷的人暗杀了,您说,这种情况下,她怎么能在南方久留?天杀的呀,凯瑟琳夫人所有儿子都死了。”

布蕾妮如遭雷击,迟迟不敢相信。

“艾德慕老爷听到这个传闻后,对所有姓佛雷的男人都进行了悬赏,一个人头五枚金龙,听说艾德慕老爷收到的人头都已摆满了大厅,这当然是夸张,但肯定不少啦。狼女虽然好心放过所谓无辜的黄鼠狼,可只要是黄鼠狼,哪有无辜的,您知道,哎,我不是说您啦——女人总是软弱,狼女虽然放过那些无辜的佛雷和女人,但说实话,这些人现在的遭遇可比被她吊死的还要悲惨。”

“我听说,艾德慕的夫人就是佛雷家的人。”

“萝丝琳夫人前些天才被送回奔流城,听猪倌说,夫人的肚子已经大了,怀着艾德慕老爷在红色婚礼上种下的种。哎哟,要是这个孩子降生,多半会被人称为‘血色降生’,多不祥的名声啊,要是这个孩子生下来,以后肯定是要冠名‘血色鳟鱼’或是‘血鱼’啦。”

篙子不断拍打着浑浊的水流,马儿在船上发出不安的长嘶,波德瑞克正在小心安抚。后面的年轻人也在卖力地支撑船向前划。

“萝丝琳夫人肯定不会有事,至少在她生完孩子前,至于之后?听说河间地好几个家主都在怂恿老爷杀了这位夫人,他们还为他准备了自家的姑娘,听说艾德慕老爷正为此烦恼呢!”

布蕾妮可不会这么认为。萝丝琳夫人生下的孩子将是奔流城的嫡子,艾德慕疯了才会杀害自己嫡子的母亲,而且,这个妇人和这个嫡子还将对统治孪河城起到重要作用,所以,要是有人借助佛雷的名义发动叛乱,这位夫人的重要性只会更高。

不过这些都和她无关。

“哎,小姐,爵士,我听您说,为凯瑟琳夫人服务,您看到奔流城上还挂着的冰原狼旗吧?按照王国的律法,临冬城可能属于狼女,而不是凯瑟琳的女儿珊莎史塔克或艾莉亚小姐,更何况,珊莎小姐还下落不明,所以咯,从带领北方人的角度,还是狼女更合适点。但,这也不一定有好处,您知道吧,这位狼女是个私生女。”船夫絮絮叨叨,对着布蕾妮非常卖力地显摆。

“她获得比武冠军,所以,劳勃将她扶正,成为一名正式的史塔克。”

“对呀,但不管怎么样,她都是私生子,不是徒利家的种,因为这个情况,大家都在传言,这面冰原狼旗可能在奔流城上挂不久咯!”他再次拉起篙子,然后将它重新放入水下,卖力推动着船向对岸划去。

“您觉得徒利会背弃史塔克?”布蕾妮觉得自己的语气有些尖刻。

“北方人已经撤出河间地,要回北方打他们的仗。您觉得,要是这个时候艾德慕老爷倒向铁王座,铁王座会不会同意让他继续当他的三河总督,并赦免他的一切罪状?”

“我不知道,但如果徒利的家族箴言里还有‘荣誉’的话,徒利就不会给铁王座这个选项。”

“哎呀,小姐,爵士,家族箴言里有荣誉二字而依然选择践踏的可不少。如今是禽兽横行的年代,哪有什么荣誉?就说毁坏我们家园的,土匪、强盗也没有那群骑士做的多。”

“不是所有骑士都如此,无耻。”我向凯瑟琳夫人发过誓,也向詹姆就是做过承诺。

船夫对着她摇了摇头,笑了。

船在河中渐渐与对面的船交汇。

船夫在河中对着另外一艘经过的客船发出奇怪的叫声,另一艘的船夫拉长了声音,做出同样节奏的回应。

布蕾妮看到对面船上站着君临的某人,略感熟悉,但对方在吼叫声中很快躲进了船篷中,布蕾妮匆匆只看到了一眼,怎么也无法对上号。

船夫的破音继续在空旷的河面上传播,好像一阵阵波浪在向四周扩散,天空中的大雁也在此时做出回应,呱呱地叫着,似阵阵寒鸣。

淡淡的灰云半遮着天空,在大河中央,她感觉到天地的宽广浩荡,想到背负的责任,真想随着船夫一起纵情嚎叫一场。

“我绝不会践踏我的荣誉。”也绝不丢弃他的。

她离船骑上马时,转头对着船夫郑重说。

未等船夫回应,她与波德瑞克便骑着马经过高高飘扬着冰原狼旗的奔流城,向另一侧腾石河的渡口而去。

※※※

“小姐,爵士,我们不去拜访城主么?”

腾石河的渡口更加繁忙,往来河岸上的船一艘接着一艘,比红叉河的渡口修整得更加宽广,足够数十艘船同时停靠。

他们没有被人问询,向管理通航的官员购买了船票后,便被顺利放行。

“如果他们准备随时降下冰原狼旗,那还有什么可谈的?不如趁他们没有封锁道路,尽快赶到北境,或许狼女知道更多。”

“那只是船夫的推测,至少现在冰原狼旗还好好挂在城堡上。”

“也许吧,但他们不知道珊莎小姐的消息,去了,我们又能做什么呢?”布蕾妮仰望着在河流之中耸立的奔流城,他们渡过腾石河后,沿着奔流城和孪河城之间的泥泞道路向前而去。

腾石河北岸沿途道路聚集着大量的人,正在道路两旁向往来的人群兜售各种各样的物资,有饮水的牛皮袋、干粮、各种酒、器皿,还有各种各样的盔甲、皮甲,堆聚在一起的毛皮,除此外还有各种各样的兵器、盾牌,有些位置还被安装上了顶棚。

布蕾妮同样看到有数十名银色鳟鱼旗的士兵在长长的道路上来回巡逻。

数个月来,她从未见过这种繁盛的交易景象。也许人们在这个残酷世界中生活只需要一丁点和平。

布蕾妮注意到,大部分的盾牌都来源于西境,有怒吼雄狮、红牛、黄色日芒、绿色白边等等各种不同的盾牌。

这些当然都是战争中俘获的物资。人们购买了这种盾牌显然不能就直接行走在河间地,所以在盾牌旁边还蹲了一个老人。老人身侧是装着各种油漆的小木桶,专门处理盾牌的纹绘修饰。

她在君临时挑选了一只破烂的蝙蝠盾牌,在对抗拿着流星锤的勇士团雇佣兵时被摧毁,到如今已经没有盾牌可用。

她在摊贩的位置上挑挑拣拣,最终还是决定选择那个绘着怒吼雄狮的金红色盾牌,为此,老板不断夸赞她识货,布蕾妮为这面盾牌花费了三十五个铜板,她为波德瑞克选了一个更小、更适合他体型的盾牌又花了十五个铜板。

在选择将盾牌重新上色、修饰的时候,她犯了难。风暴地塔斯家族的纹章如果出现在河间地,只会给她和她的家族造成麻烦,于是她花了几乎与盾牌同样多的钱,让在一旁负责染色的老者将金红的怒吼雄狮涂抹上橙色,在橙色纹底画了一棵榆树。

“一棵榆树?”老者笑着问,“绿色的榆树?上面是否还要画一颗绿色的流星?”

听到这话,布蕾妮露出笑容。高个邓肯的故事并没有在河间地结束。

“爵士,我为战士们画过很多盾牌,那些有家族的骑士们,往往画他们自己家族的纹章,一些不想暴露身份或是没有家族的,会选择涂鸦或历史上那些传奇骑士的个人纹章。如果是涂鸦,一般由骑士自己来做,我只收材料费用,但如果是由我来画,就收的更多一点。我接受过很多人的委托,所以,我知道各个家族的纹章,也记得历史上一些传奇骑士的个人纹章,不是我有爱好,而是我要做生意用嘞!

“所以啊,我不仅熟悉高个邓肯的,我还可以画神秘骑士的纹章,不仅是巴利斯坦爵士曾用过的纹章、赫伦堡比武大会上那位神秘骑士的纹章,对了,那个比较适合信仰旧神的骑士,我曾为布莱伍德家的小子画过一次……当然啦,全凭爵士您的意愿。”老人微笑补充,“我听说,狼女在比武大会上用的就是涂鸦,直到最后才改为血色的狼头,血狼,最后也变成了她的个人纹章。爵士,您想要试试个人纹章么?”

老人说完后,观察着这张怒吼雄狮的盾牌,比划着尺寸,用笔在各个地方做好标记,“如果您想好,我可以立刻为您画。相信我,只要您想得到,我一定能完成,无论是动物、植物还是风景,甚至是连环小画,就算不满意,我也可以涂掉为您重新画好。”

“好的,就画一棵绿色的榆树,榆树之上,画两只冰原奔狼,一大一小。”

“爵士,您确定是两只?”他抬起头重新看了看布蕾妮,“虽然画两只不会多收费,但,冰原狼要出现在榆树上面么?”

“您的意思?”

“让两只冰原狼跑在榆树下可好?”

“好,既然冰原狼在榆树下,那榆树上的同样要绿色的流星。”布蕾妮终于觉得可以如此坚持了。

“哎,好的,爵士,多一颗流星,我也不会多收费。”他看向波德瑞克,“您侍从盾牌也要画一画么?”

波德瑞克选择的盾牌上是绿底白纹盾牌,同样是西境盾牌,自然不适合出现在河间地上。

“也画榆树和流星,但榆树下面要画一只雄狮。”

老人露出奇怪的表情,但没有多问,于是用笔初步勾勒关键图形的相对位置,并与布蕾妮不断确认。

“油漆很快就会干,这种油漆是我亲手调制的,既能保护盾牌不会被驻坏,又可以保护盾牌不受雨水侵蚀,您只要稍稍等待一会,就能使用啦。”他按照要求将图案覆盖原来的色彩后,不断用水洗刷干净,然后交给了布蕾妮和波德瑞克。

布蕾妮对老头的工作很满意,除了树下的两匹狼惟妙惟肖,狼以外的其他图形和她在自家仓库中看到的盾牌完全一个样,甚至细节更加生动,树形也更加柔和,充满生机。

“盾牌后的兽皮,您若是有时间也可以重新换一张啊!”老头提醒,“都已经很旧了。”

布蕾妮看着包裹橡木的兽皮及锁带,感觉还算稳当,便好意谢绝。

她原本还想额外配置一把剑,但摊贩摆出的剑各个伤痕累累,比她手中的这把守誓剑也远远不如,于是便放弃了,只在路边额外购买了两只牛皮水袋以及将水袋装满葡萄酒后便告结束。

如果找不到干净的水源,那么葡萄酒也能充当饮水。

这些额外花了十来枚铜分。

当他们整备完成,踏上向北的土地后,一个佣兵样的人物从路边探出,走到他们面前。

“两位骑士,一定是准备前往北方?”他体格精瘦,黑发黑眼,胡子杂乱,肮脏的长锁甲从脖子直披到大腿,看起来既干练又凶狠。

他走近时,布蕾妮的马儿受惊退到了一边。

布蕾妮单手控着马匹安抚,另一手摸上守誓剑的剑柄,小心防备着。

没有人会选择在这种人多的地方杀人越货,他虽然出现得令人意外,但至少出现的时机还算“大方”。

“你是谁?”布蕾妮盯着他。只要他稍稍有所动作,她不会不吝啬抽出宝剑。

“一个穷困潦倒的佣兵。”他举起双手,示意无害。

“我问的是名字,以及目的。”布蕾妮质问。

“波隆。美丽的小姐,或爵士,你不会想知道我的姓氏,那实在卑贱,至于目的,我当然是想用剑给我换个姓氏,如果可以的话,换个城堡最好,妈的,我最喜欢高庭了。”波隆优雅地退后到路边,抱起手,一脚放松地踩着路边断掉的树,做出一副悠哉的样子。

“高庭属于提利尔。如果你要贩卖自己的剑,你可以过河进入徒利家的城堡,看起来并不远。”布蕾妮能够观察到他腰间挂着的长剑和匕首,也看得到他戴着棕色已经磨得泛白的皮手套。

这也是个剑客。

“只有几百年而已。”他撇了撇嘴,“我刚从河那边过来,妈的,徒利家的人如此小气,就算给他们卖一百年,也换不到一根毛,更何况城堡?”

“如果你想找大方的雇主,你可以去君临、去高庭或旧镇。”

“老实说,我已受够南方人了,没有姓名,就没有金子。而且,爵士,您不就是大方的人么?让人画了一副莫名其妙的盾牌,竟付……”

“你到底是谁?这不是莫名其妙的……你为什么关心这个……你跟踪我?”布蕾妮质问。

“任谁看到一个妞儿,啊,爵士,”他摊手,“看到一个女人和一个小孩上路,也会奇怪地多看两眼吧?”

“我不是女人,我是战士!”布蕾妮生气道。

“虽然您看起来像战士多过女人……但相信塞尔温大人在他的孩子出生的时候不会忘记看孩子两腿间长得是缝还是剑——他不会给带剑的儿子娶一个女孩名,对吧?”

“你知道我是谁?”父亲的名字让她竭力屏蔽掉了其中侮辱性的言辞。

“当然啦,小姐爵士,不仅如此,我还知道您的目的。刚好啊,我也准备去北境,这一段路程,我愿意为你卖我的剑。”

“你去北境干什么?”布蕾妮奇怪道。

“狼女南下的时候,抓住机会的佣兵们都从兰尼斯特、佛雷那里发了财,可惜了,那个时候我还窝在螃蟹半岛,准备从那儿去君临投靠……”

“我不在乎你的经历,你为什么要去临冬城?”他也许只是故意这样说的。

“我是个单身的佣兵,去那当然是卖我手上的剑,或两腿间的,”他捂着胯下,撇着嘴,“我听说现在狼女成了临冬城女爵,还没有婚配,妈的,北方虽然没南方暖和,但临冬城应该不比高庭差,更何况,在床上抱着都一样暖和。”

“哼!”布蕾妮失去耐心,策马往前,准备摆脱这个无耻的佣兵。

“哎!”波隆小跑上前,“爵士,到北方,我们可以同行。妈的,多几个人一起,总算会安全一点不是么?”

“我不信任你!”她直接将心里想的说了出来。

“这话真伤人。但我绝对值得信任。”波隆面向布蕾妮后退着跟着她,稍稍挡住了她的路,露出乞求的神色,她有些不忍直接跨过他。

“谎言!如果你不让开,我还有更伤人的话。”

“哎,那些顶多是期望,但并不是谎言。现在只有北境还有点仗打,等北方的仗打完,我看北境要空出来不少城堡,如果她真像传闻中那样大方,我或许也能分到一个,您说呢?而且我一点也不嫌弃北方妞。”

布蕾妮绝不会因为他的话,而轻信这个凶狠的佣兵。

“我拒绝过比你更有荣誉的骑士、爵士,如果你认为我允许一名无耻的佣兵同行,你一定想多了。”布蕾妮或许会同意一个明显弱一些的佣兵同行,但这名阴狠的佣兵绝不在考虑范围内。

“您说的有荣誉的骑士一定对暮临厅没想法吧?”波隆笑着道。

“什么意思?”

“相比打打杀杀,把头抱在怀里打仗赢得城堡,哪有直接娶有城堡的女人轻松?骑士们想要退步成为平民容易,但想跨过那一步成为真正的老爷则很难。所以咯,与您同行之人想必都会有这个意思。而我则不会,我向您保证,我不是骑士,不会认为塔斯的女儿会看上我,或者我能吸引塔斯的女儿。当然,若是您真的看上我,我也会小心拒绝。我只求能与您一同北上,哎,我口袋空空想要加一件暖和的披风都没钱,这种天气要是骑在马上吹风可得死人啦!而且现在路上这么危险——你不会真的只让一个小男孩和你相互照应吧?”波隆笑着看向波德瑞克,向他挤眉弄眼。

波德瑞克一阵脸红。

“我可不相信你这种佣兵会穷困。”

“没有把剑卖个好价格就会。最关键的是,没有把剑卖给正确的人。”他撇了撇嘴,“你不会认为我会盗窃、抢劫吧?我虽然不是骑士,但也不是土匪,操,骑士哪有我干净!”

“或许吧!”布蕾妮怀疑。

“所以,您真的不准备买我的剑么?”波隆对着她问。

布蕾妮对他彻底失去耐心,对他弹出一枚银币,骑马从他身侧越过,带着波德瑞克向前而去。

“不买!你可以自己去北境!”布蕾妮骑上马大喊,留下波隆一人在路中大骂。

“操!我指的是腰间的这把!”

※※※

她与波德瑞克沿着奔流城与海疆城间的小道行进,越是远离奔流城,路上的行人就越少,到了最后更是荒芜一片。

他们越过了数道小河,挨着远古的丘陵几乎一路向北。

在路的两边时而就出现一堆白骨,她看到尸体头顶蓬松城一团的头发和头盔一起烂在土地中,微风吹过,透出头盔的毛发,随风摇摆,那是枯萎棕色。

远处的丘陵上也是一幅衰败的景象,四处的石头雕塑像一尊尊无名的神祇伫立,但陪伴他们的只有无尽的荒草和跨越山间、丘陵和溪水的寒风暮雨。

除了尸体之外,还有一张张破碎的车辆,它们被随手翻在路边,早已随着时间散架腐朽。

道路两旁仿佛是无尽的冷杉和山毛榉,遮蔽了本就昏暗的光线,让她觉得行走在永不休止的诡异黑暗丛林之中。

远古的山川与河流之王曾统治这片土地,叱咤一时的少狼主也曾在这条路上行走,如今落叶铺满道路,已是深秋后的隆冬。即使如此,王国的战事仍未停止,下一个春夏重新降临,这片土地也还将继续面临战斗厮杀。

马儿安静地行走在道路上,马蹄点点发出规律的节奏。

两边没有森林,到了夜晚,他们将无法躲避到森林,只能在离路远些的原野过夜。但如果一场冰雨降临,他们将无处躲避——一场冷雨会把他们全部带入地狱。

在这条荒寂的路上,好像永远也不会有一家客栈。

路漫漫,不断向着远方扭曲延伸,跨过多石的山丘,越过蜿蜒的山道。

丛丛溪流在脚下奔走,棵棵苍松无言地展示身姿。

枯草黄泥青石,冷风灰云落叶。

“这是去北方的道路么?”她问。

“什么?”波德瑞克问。

她怀疑这是去某个阴间的路。即使行走在黑夜之中,也比不上这种萧瑟惆怅更让她难受。

凯瑟琳夫人就是从这条路去孪河城参加婚礼的吧?

他们走过明显是战场的地方。这里乱石盘根,破烂的各色衣衫从石冢中探出,战马尸骨随处可见,倾覆的石头下,偶见鲜明的布料和暗色的金属,被水流冲击的头盔,翻仰在溪道中,泛着暗沉的锈迹和黑色的泥土腐物。

一些头骨被人打捞放置,一个个蹲坐在溪涧的石头上,眼眶蓦然地看着行走在路中的旅客。

“不!”布蕾妮觉得再也忍受不了这样的景象,突然停了下来,下马,跳下溪涧,将一个个头骨聚拢,然后在另外一旁的土中刨出大坑,将一个个头颅放入埋好。

当她埋好后,波德瑞克从下游带回了更多头骨,于是两人合力再次刨了一个坑,将它们全部埋下。

“我讨厌这条路!”布蕾妮宣布。

之后没多久,她便看到另外一条更窄的路,她没有多想,便骑马走入。

她绝不愿继续在那条阴森地道路上行走。她想要离开无休止的山脊丘陵,河床乱石,更重要的是,离开片片兵甲,重重尸骨。

新路更窄,枯草更加茂盛凌乱,树叶将路面铺得厚厚一层,两边偶尔的云杉和士卒松挺拔粗壮,也有一些哨兵树向路边伸出奇怪的枝条,不断阻拦着他们。一些巨树的粗大树根将一块块早已铺好的石块胡乱地翻了角度,杂草从石块的缝隙中疯狂生长又枯萎。

布蕾妮不知道这条道路究竟通往何处,但方向仍朝着西北。

“爵士,我们没有路了。”前方明显已是人迹罕至的丛林。

“穿过去。”布蕾妮当先下马,走在前面。

如果是茂密的森林,那夜晚同样不会有人,而且可以在天色变晚时在丛林中寻找合适的栖息地,更何况,只要选一个适当的好地方,还可以生火,不用担心被人发现。

她不怕野兽。

“这里明明是森林,那条小路也没有通向其他地方,为什么到这里就没了?是我们走错路了么?爵士?”波德瑞克小心牵着马,紧紧跟着她。

她不知道如何回答这种问题,但听到小男孩的声音还是感觉放松不少。

“也许这是某个古老家族的领地,后来被废弃了便成了这个样子。”塔斯岛以及风暴地也有很多这种地方。

他从小就听到塔斯岛一些废墟的传说。从传说中总结,废墟形成,总是离不开战争、瘟疫、海盗。如果这里也是某些家族的废墟,他们又是什么原因形成的呢?

这里是河间地,多半是战争吧!她想。

临近黄昏时分,他们在一棵巨大的橡木树下停下。橡木树的树根高高耸立而起,若是夜晚下起雨,他们可以躺倒在橡树隆起的巨大树根下。

“希望今晚不会有狼嚎。”波德瑞克沿着橡树的树根搬来一块块石头,稍稍垒砌起来,形成一个圈子,将他们沿着树根的怀抱围了起来,而后在圈内,给捡来的枝条生起火。

“丛林里总会有动物叫。”在野外永远别想安心睡觉。

布蕾妮从包袱中取出两根干瘪的胡萝卜喂给了两匹马,又分别喂了一块豆饼。

两人收拾完毕,背对着大橡树,围着火堆,烤着一点干瘪的香肠和一只午间打到的兔子。

燃烧的树枝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布蕾妮看着火光,似乎一下轻松起来,什么也没有去想。

她的盔甲被烤得发烫,感觉整个胸膛都暖暖的,一时困意上涌,但现在离闭目睡觉还早得很,她相信,只要走出森林就会发现,太阳其实仍未落下山。

“叮当当,叮当当,快看我的货物箱。”波德瑞克翻滚着兔子,小声歌唱着。

“新进的珍宝货满仓……”

“密尔的毯子铺在大老爷的书房,亮堂堂、美洋洋……”他哼唱着布蕾妮从未听过的小调。

“这是什么?”布蕾妮问。

男孩转过头,看着她,顿时脸变得通红。

“好像是我小时候,我母亲教我的唱的歌。”波德瑞克不好意思地说。

“好像?歌有名么?”

“可能叫快乐的小货郎。我记得不一定对,但应该是我母亲教会我的。”

“应该?这有什么不确定的?”

“我听塞德里克爵士说,我母亲在我四岁的时候就跟人跑了,我能想起她的就只剩这首歌了。”

“要真是她教的,那时你才四岁,肯定什么都记不得。”她的母亲在她年龄更大的时候去世,但她母亲却没有给她留下任何印象。

布蕾妮感觉波德瑞克的表情变得黯然。

“也许吧,爵士。这首歌可能是在之后什么时候学会的。”

“为什么你觉得这是你母亲教的?”

“她是杂货商的女儿,我觉得,她肯定希望我长大也能成为一名杂货商。可是,她走之后,我就被塞德里克爵士收留,一直都在做侍从,没有学过怎么做货商。”

“她肯定更希望你做骑士。你不是塞德里克爵士的侍从么,怎么又变成提利昂的?”

“萨德里克爵士在河间地的时候战死了——我觉得,我们今天埋的头骨中可能有他的。他死后,我就转投了罗里默爵士,后来他被泰温公爵吊死了,然后我就被凯冯爵士送给提利昂大人做侍从了。”

“你真不幸。”

“不,不,爵士,我觉得我很幸运。”波德瑞克连声道,“我从来都没有想过可以服务骑士们,以及像提利昂大人以及小姐,爵士您这样的大人物。”

“我不是大人物。”布蕾妮说,“我是个怪物。”

“不,小姐,爵士,您不是。我知道。您是詹姆大人的朋友,您是真正的骑士。”他一副认真的样子,让布蕾妮觉得好笑。

“那首歌怎么唱的,唱完它吧!”

波德瑞克有些不好意思,在布蕾妮催了好几次后,他才别过头,慢慢继续:

“青亭岛的美酒一箱箱,一杯能润喉肠,三杯可解彷徨,妙美滋味,等您来尝;

“里斯女孩漂漂亮亮,只因香水让人难忘,可知,可知,我这货郎正将它置放在旁;

“您说挂毯,我这也有一张张,一方方……”

啪……

波德瑞克猛地停下,布蕾妮立刻俯身站起,手握向宝剑。

“谁在那?”布蕾妮喝问。

“不要拿剑!”一个老妇人的声音传来,“不要拿剑,我是来听曲的。”

“你是谁?”布蕾妮问。

这已是最近几天中第二个突然出现的陌生人了。

“我,我是高尚之心的鬼魂。”来人凄然道。

在火光之下,布蕾妮看到,她满脸褶皱,皮肤苍白,眼睛血红,满头白发,年老驼背,极其矮小,倚在一根黑色的拐杖上,看起来就像一个小猴子或六七岁的小孩儿。

布蕾妮从未想过会在黑暗的森林中碰到这么一个怪异的老人。纵然不安,但她依然将手从宝剑上松开。

“你,您,这么晚了,为何会出现在这里?”鬼魂?

“这里是我的高尚之心啊,我住在这里,是你们闯到了我这里。”她拄着拐杖支撑着身体,看起来要多诡异就有多诡异。

“高尚之心在红叉河南岸,这里是北岸。”她不敢置信。

“那里已经被狼群占据,它们向我嘶吼,追赶我,戏弄我,不让我在那安心停留,我只好回到这里了,这里是荒石城的边缘,我原先就生活在这里,我把这里重新命名为高尚之心。”

“你一个人生活在这里?”

“我已经一个人生活四十多年了。我听到了歌声,闻到了特别的味道,我想来见见你们。”她颤巍巍地说。

“等兔子烤好,我们会请你尝一尝。”布蕾妮说。

“不,不,我说的不是烤兔子。我说的是高尚的味道,也有血味。”

布蕾妮完全不懂。

“您需要坐下说话么?”

“我已经如此矮小了,巨人,您可以坐下,请让我站着。”

于是布蕾妮重新坐下,往火堆中添了更多的枯枝。

在火光之中,她看起来更老了,也更怪异了。

“您说,您是鬼魂?”

“我是鬼魂,一个早该死掉却一直还活着的鬼魂。请原谅我的出现,我太孤独了。原先,还有无旗兄弟会的人常来与我交易,可现在他们都离开了,再也不会回来,不会有人与我说话了,也没有人给我唱歌。”

“你是森林之子么?”波德瑞克问,他一出口便又脸红了。

“有人这么问过。我回答是,但实际上,我并不是啊,我可能只是一个矮小的侏儒而已。你们会和我交易么?”

“交易什么,如果您需要帮助,我们可以?”布蕾妮差点又要站起来,但看着“鬼魂”的眼神,慢慢又坐了下来。

“无旗兄弟会和我交易,我提供的都是预言,而他们送我酒,给我唱歌。”

“预言?”布蕾妮惊道,“您是,您是巫师么?”

“啊,有人会叫我森林女巫。我能提供预言,我之前以为那是预言,后来,觉得那也可能是愚蠢的梦,很多预言都已经被击碎了,而真正的预言永远都不会被击碎。”

布蕾妮完全听不懂。

她还是站了起来,慢慢靠近战马,小心安抚着马,然后从行囊中拿出牛皮袋,走向“鬼魂”,递给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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