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马离开。”布蕾妮将自己的马牵了过来,对着俘虏说。
知道稍微确切的消息,她感觉方向已经明朗。
铁民从地上爬了起来,笑着伸手。
他的手还未碰到缰绳,波隆的剑便从他后脑勺刺入,从正面的脸处伸出。
波德瑞克吓得后退了半步。
“为什么这么做?”布蕾妮抽出剑质问。
波隆好整以暇,从俘虏脑袋中抽出剑,看着俘虏软软瘫倒在地。
“他是个海盗。我听说狼女从不给海盗留活口。呵呵,既然现在我要北上给她当下属,自然该学学爱与美的王后的优良作风。”他用海盗破碎的衣服擦拭剑上的鲜血,完全不在意布蕾妮举着的剑。“妈的,更何况,他还威胁我,我不喜欢被威胁——我只是个小佣兵,可不想让这个小喽啰回去后,告诉他的主人,那个叫波隆的小佣兵把他们的蠢货队友全杀了,妈的,铁群岛上的个个是疯子,我一点也不想惹那种人。”
他边说边擦拭自己的剑。
“我承诺过他!”布蕾妮惊呼。让她讨厌的是他这副懒洋洋的态度。
“很好,你是个好骑士,你没有违反承诺。”他站了起来,将长剑慢慢送入剑鞘,而后看向布蕾妮准备送出的交易物,“妈的,这真是一匹好马!”
“但你杀了他!”
但她从佣兵的态度里感觉到一丝奇怪的熟悉感。
“我知道。”他终于抬头看了眼布蕾妮,“但我可没有承诺过,早在你们没来的时候,我就下决心杀了这俩蠢货。”
“哼!”布蕾妮生气,但觉得他的道理并没有错。
波隆剩下的行动就不让她熟悉了。
只见波隆稍稍整理后,悠悠脱下铁民的靴子,从腰间取出了匕首,对着鞋帮刺了下去,而后两只银币从靴子根部蹦出。他如法炮制,脱下了另一只靴子,这次他收获了一枚金龙。
靴子处理完后,是上衣的边角,他龇着牙,看向远方,用手不断摸索,只从里面找到几枚铜板,他撇了嘴,将烂衣服扔到一边。
波德瑞克震惊于他的收获,赶紧看向了另一具尸体。
“嘿嘿,那具尸体也是我的哦!”波隆对着波德瑞克凑去一个邪笑。
“我们走!”布蕾妮听到自己说。
“我们去哪里,爵士?”波德瑞克赶紧上马,跟上。
珊莎所在的地方。盾牌列岛远在南境,按照现在的情况,如果从陆地出发去那,等她到的时候,可能珊莎小姐已经给维克塔利昂生了好几个孩子了。她必须抓紧时间。
“我们去派克岛,然后再去盾牌列岛、橡盾岛。”她越过河桥,往北狂奔而去,波德瑞克在后大声吼叫跟随着。
一路狂奔,他们从蓝叉河的源流之地奔向海疆城,越过海疆城前的城门楼,径往海边而去。两人沿着海岸寻找了很久,才发现一个小小的渔船码头,码头的鱼腥味让她想起了塔斯岛的鱼食街道,它们几乎是同样的味道。
这里没有出港载人的船,于是他们根据鱼市老翁的介绍,往前骑行了一段时间,而后在一块绿水环抱之地看到另外一个更大的码头,码头稀稀拉拉,只停放了几只破船,显得萧条。
“船家,您的船去铁群岛么?”她问旁边的一名船长。他的船比这里其他的都大一些,看起来更有机会跨过海洋平安到达铁群岛。
“我的船哪都去,但不搭女人!”船长盯着她,坐在岸边的座椅上,动也没动一下。
“我是个战士,也是个骑士。”
“但依然是个女人。”他露出不屑,而后歪嘴一笑,“或者,你跟我说,你的外号叫‘血狼女’?”
“我没有这个外号。”她的外号叫‘美人’布蕾妮。
“所以咯,这艘船不接待您嘞!”他呵呵笑着。
那为什么血狼女可以?因为她的那趟成功远航么?
她不想问这么无聊的问题,也不想知道这个船长高看狼女一眼的原因。
她将目光锁定在一艘稍小的平底帆船上。船长笑着听她的需求,然后优雅地以其他理由拒绝了。但布蕾妮觉得他拒绝的实际原因和之前那位船长完全一个样。
她和波德瑞克不得不往下继续寻找愿意搭载他们去铁群岛的船。
他们越过一些石阶,在高地另一侧看到一个破旧棚顶的帆船,帆船的帆布已经海水、日光冲刷得灰旧,无论原先是什么颜色,现在都已经变得暗淡不可查了。
布蕾妮不安地看着风击打着破旧的帆布,帆布在风中翻飞,拍打着桅杆,发出啪啪啪的声音。
如果她被这艘船拒绝,可能她就不得不进入城堡,亮明身份,请求海疆城伯爵协助了。
这无疑会很羞耻。
如果梅利斯特家族真的像传言中那么骄傲,那么海疆城伯爵可能会直接拒绝她,并肆无忌惮地嘲讽挖苦。即使万幸成功,这也无疑会给伯爵增加谈资——他也许会对人吹嘘,他曾资助一位塔斯岛伯爵的丑女儿做了一件天大的蠢事。
她将马的缰绳扔给波德瑞克后,鼓起勇气走向那里。
刚刚靠近,她便听到了婴儿的哭喊声,然后见到一个女人抱着婴儿走出船舱,高高兴兴地哄着孩子。
“夫人!”布蕾妮喊,“夫人,您的船去铁群岛么?派克岛。”
“派克岛啊?”女人迟疑地望着布蕾妮,“我的船太小,爵士,放不下您的侍从和马。而且我还有孩子,我怕他打扰到您。”
“不,不会打扰。”布蕾妮从未见过这种场景,觉得有些尴尬,“孩子的父亲呢?船上就您一个人么?”
“孩子是个杂种,他父亲,我听说已经死了。”她收起笑容,用清脆的声音说,然后对着船舱里面喊了一声,一个显得有些瘦弱的少年从里面跑了出来。
“爵士,船上就我们两人哦。他是我在海疆城收留的孩子,不过,我们虽然只有两个人,但跑一趟铁群岛不成问题,呵呵,只要您的马不上来。”
“您真好心,夫人。”布蕾妮点头,看着已经不哭的婴儿,“您的父母呢?”
“我母亲很早就去世了。父亲是旧镇的商人,我因为怀了杂种,被他扔在了海疆城,他给我留了一点钱,便回旧镇了。我用这点钱,买了一艘小船,在这里边讨生活,边养孩子。”
“孩子真可爱。”布蕾妮不知道该怎么说。
“是么?您不知道哦,他还很像他的父亲呢,棕黑色的头发,浅蓝色的眼睛。哎,可惜了,他现在没有笑,要是笑起来就更像了。”
※※※
布蕾妮又花了些时间将他们的马在海疆城卖掉,如今战争阴霾未去,她很轻松找到买家,她原本想将卖马的钱全交给波德瑞克返回西境老家,可如今兵荒马乱,让一个少年单独行走,太过危险,根本不比她到铁群岛或盾牌列岛救人更安全,所以,布蕾妮即使知道提利昂不在铁群岛,也仍愿意他留在身边。
当完成所有的承诺和任务后,或许她会邀请他一起返回暮临厅,并请她父亲以领主之名封他为真正的骑士,为他准备鞍马、铠甲。
但她还有机会回暮临厅么?
“爵士,我们是否应该把消息通告临冬城或海疆城?我觉得,如果珊莎夫人真的被攸伦俘虏,或许由狼女以临冬城名义交涉最合适——爵士您即使再勇敢,又怎么能在敌人的岛将珊莎夫人救出来呢?”
也许她该这么做,但与森林女巫分别后,对狼女的怀疑就一直萦绕着她,让她犹疑不定。
她不明白狼女是否真的关心她的兄弟姐妹:少狼主在南方竭力奋战之时,她没有发挥任何作用;她的两个弟弟死于临冬城时,她只是抛弃自己的大军,放弃进一步向东扩大战果,紧急返回临冬城继承城堡名号。而如果森林女巫所言不虚,她还杀害了已复活的凯瑟琳夫人——一个最能否定她地位的女人。
如果她真的是热心权位的野心家,或许她只会乐意看到对她继承权有挑战的两个同父异母妹妹陷于困境或者死亡。
想到森林女巫的话——即使那可能是梦呓——布蕾妮便无法将希望放在狼女乃至临冬城身上。
“将责任交给临冬城,我无法心安。”她背负着对凯瑟琳夫人的承诺,肩负着詹姆爵士的荣誉。“更何况,珊莎小姐在盾牌列岛的消息不过来自一个流亡的铁民——我得亲自去看看,若是……”若是她真的在那里,再考虑通知狼女不迟。
她收起情绪,踏入帆船。
船娘放下婴儿,与少年合力撑起船帆,看起来很吃力的样子,但表情却很愉快。
“爵士,我的船虽然小,但铁民湾向来没有多少风暴,所以,我们一定能将您安全送到合适的地方。嗯,我听,哎,好像是学士说,海疆城被两个大海湾保护着,所以阻挡了可能肆虐过来的风浪。来自北方的风浪被海怪角阻挡,而来自西边的风浪被铁群岛和雄鹰角阻挡,所以,即使小船也能横渡铁民湾。您别看海疆城和铁群岛矛盾深,可实际上他们的往来比您想象得多得多哦。”
船娘操起帆后,从狭窄的甲板闯进棚内,逗着婴儿。婴儿对着她发起咿咿呀呀的笑声,船娘开心地用指节回应,戳着婴儿裸露的肩膀。
布蕾妮露出微笑。
“哈哈,他笑了。每次看到他笑,我觉得我的心都要融化啦!”船娘笑着对布蕾妮说,“爵士,您知道这种感觉么?”
布蕾妮只能勉强微笑。她没有孩子,在她很小的时候,与这婴儿一般大小的妹妹都死于襁褓,她没能从两个妹妹那获得船娘这般的快乐。
“孩子有名字么?”布蕾妮问。
“维肯。”船娘骄傲地说,“以征服者战争后,铁群岛第一任首领,维肯葛雷乔伊的名字命名的。我听他说过。”
“谁?”
“孩子的父亲。他是铁群岛大王巴隆葛雷乔伊的儿子,席恩葛雷乔伊。”她勉强露出微笑,“他不让我做他盐妾,可我不想一直随着父亲漂在海上,我想要找一块安全的地点度日,我知道我和他之间身份差距太大,但爵士,我知道这是我唯一的机会,我也知道他很可能拒绝,但像他那样高贵的王子孤身坐上我父亲的船,这么多年来都没有过啊!”
“所以?”布蕾妮不太理解这些普通姑娘的想法,或者,她也不太理解所有姑娘的想法。
“完事后,我父亲打我、骂我,逼我流下孩子,可我还是决定生下这个孩子。您说我傻不傻啊?父亲走后,我也后悔过,可看到这孩子,我就觉得什么也不在乎了。爵士,我和您说这些,是因为,您也是女人呢!我觉得您一定能够理解。”
她能够理解喜悦的那一部分,但是很难理解这个过程中的各个选择。如果不是她乘坐着她的船,她甚至觉得她只是个妓女。
“爵士,当您见惯了赌鬼、酒鬼和满身跳蚤的男人,再看到那样的翩翩男子汉,也一定会被吸引的。”她继逗弄着小婴儿。
“我听说他被狼女杀了,”人头还挂在临冬城的城墙上,“如今巴隆大王已经死了,小维肯在铁群岛恐怕也没有多少亲人了。”
“不,他还有其他亲人。他的奶奶还活着,另外,他还有姑姑,她被狼女释放了,按照法律应该由她继承海石之位。如果她愿意承认这个侄儿,为他恢复他父亲的姓氏,那他将来也有可能成为铁群岛的大王。就算没有——我听说,他的奶奶所有儿子都死了——只要维肯再长大一点,长得再像席恩王子一些,他的奶奶一定会承认他,爱护他,让他以后活在城堡里,而不是蜗居在船舱中、破旧的小巷子或者田地里翻拾农人不要的粮食。”
她好像不是在说对未来的憧憬,而是在说童谣故事。
“我已经打听了,他奶奶是哈尔洛伯爵的姐姐,只要她央求自己的女儿,我的小维肯一定会被赋予一个有名望的姓氏,不管是‘葛雷乔伊’还是‘哈尔洛’,爵士,您说呢?”
布蕾妮只能挤出一个笑容。
“我们听说,他,他的姑姑阿莎葛雷乔伊已经要嫁给她的叔叔攸伦葛雷乔伊,我想,她已经没有权力再为您的孩子赋予姓氏了,而,攸伦自己的私生子,我听说已经多到可以组成一个舰队。”
波德瑞克突然出言,像是忍受不了船娘的想象。布蕾妮责备地看了他一眼。
“那更是好事呀,如此他的姑姑就是铁群岛的王后,而他也能在姑姑的庇护下,做个骑士,或者一个船长。”她笑着看了波德瑞克一眼,然后悠悠道,“不过哦,我一直都在关注着岛上的消息,却没听说他姑姑要嫁人的事。你们是不是被人骗了?我倒是听到不少传言,他姑姑一直待在哈尔洛岛,受她舅舅的支持,正在聚集兵力,准备讨伐攸伦大王,毕竟,她可没有参加选王会呢。”
布蕾妮收起笑容,瞧向船娘。
“哎,爵士,我可不会说谎哦!相比她成为王后,我更希望她成为女王,要是她生不出儿子,那我的小维肯就更有希望了!哎,小宝贝,希望你父亲的神能保佑你哦!”她将婴儿从摇篮中抱起在船舱中打圈儿,婴儿咯咯直笑。
“爵士,您一定想笑吧?”她在逗婴儿的空当,转头向布蕾妮。
“夫人,怀抱希望没有什么可指责的。”
“爵士,我这辈子只见过两个女性骑士,其中一个是临冬城的狼女——哎,她真的是我的偶像,我更年轻一些的时候,希望自己也能戴上‘爱与美的花冠’,您不知道在南境,有多少大家族的小姐希望能有英俊的骑士为她们戴上花冠;我虽然羡慕她的花冠,可我更羡慕她敢独自航海,羡慕她能够年纪轻轻就能击败传奇武士,哎,要是没有她,我可能就会流掉孩子,随父亲返回旧镇。真可惜,虽然有她做榜样,我还是不敢独自航海,只敢在铁民湾这种安全的地方跑船。”
“铁民湾安全?它不是离铁群岛更近么?”波德瑞克问。
“是更近,但铁民一般不会劫掠铁群岛附近的船,我猜,这可能对群岛有害。不过,我要说的是您嘞,爵士。”
船娘露出笑容,这让布蕾妮有点不安。她的特征独特,但凡有人听到名号,就绝可以对号入座。她不担心身份被认出,但她不希望自己的目的被人发现。
“爵士,您在卖马的时候,我打听了一下,您应该是塔斯的布蕾妮爵士,我听说,您之前为少狼主服务?我想,我想您一定见过席恩吧?”
布蕾妮想纠正她,但话到嘴边又觉得没有必要。如果让人误会,那她真实的目的就能隐藏得更深。
“我有幸见过他一面。他确实是个俊朗的年轻人。”爱带着嘲弄般的笑容,是个骄傲的家伙。
“太好了!”船娘抱着婴儿拊掌而叫,“爵士,您帮我看看,这孩子和席恩王子是否相像?我准备把孩子带给他的奶奶!”
布蕾妮大感为难,孩子粉面圆润,与那个俊朗的年轻人完全没有任何相似之处,至于发色、眼睛颜色,她根本就没有注意过那个年轻人的。
“夫人,我对席恩葛雷乔伊印象不深,从未与他单独说话,我实在……”
“爵士,求您了!”船娘抱着婴儿跪下。
“船上的生活太苦了,这孩子要是一直在这儿,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就会夭折。我向您发誓,这孩子是席恩王子的,我只有他一个男人,但……”她哭了起来,眼泪顺着脸颊流下,“但,但现在席恩王子已经死了,再也没有人愿意证明这个孩子的身份,我希望您这样讲正义、有荣誉的骑士能为我担保——只要孩子的奶奶能够接受他,我可以立刻离开铁群岛,再也不与孩子见面。”
婴儿也陡然开始大哭。
布蕾妮被这突然发生的一切弄得措手不及。
“我只是一个小船商的女儿,他们不会见我,也不会相信我,但我知道,他们一定愿意见您,并且相信您。”
“可是,这孩子?”她要用荣誉担保一件她不确定的事么?
“这孩子是席恩王子的,我向您保证。”她用手擦了脸上的眼泪,“我能感觉到,感觉到,这个世界的坏事快要到了,他要在我身边,我无法保护他、庇护他,甚至有一天也无法喂养他,他活不过这个冬天啊!”
船娘在她面前哭泣,她透过船娘红肿的眼睛,首次觉得这船娘也只是个小姑娘而已。
她原以为这辈子都将在责任、荣誉、信念这种“大事”中打滚、战斗和拼搏,但今天却发现了这个世界另一种常见、却也道不明的东西,她摸不准,看不通透,却倍感振奋。这是什么?
※※※
小帆船飘荡在平静的海面上,朦胧的一丝薄雾没能阻挡他们的视线,黑色的庞然大物在下午时分逐渐出现在他们面前,到了近处,越过一处山崖便能看到十塔城高耸巍峨的塔楼,正俯瞰着铁民湾。
“夫人,我会公开身份,拜见哈尔洛伯爵,请求与席恩母亲相见,并说明您孩子的事情。我希望她能相信您。”下船时,她向船娘重复了在船上的承诺,这话让她十分安心。
他们从黑色岩石筑成的渡口登岸,越过多石的堤道。海浪轻轻拍打着岸边的礁石,发出急切的簌簌声。布蕾妮觉得这声音比塔斯的海浪声更清冷,也更灰暗。
船娘抱着私生子高兴地跟随着她和波德瑞克踏上去往城堡的蜿蜒石阶,留下小男孩一个人守在船上。
“这就是你奶奶生活的城堡,孩子,我梦到你在这座城堡里奔跑、欢叫了,我梦到你戴上了你爷爷和先祖们曾戴上的王冠。我的孩子,我的王子!”她抱着孩子喘着粗气,开心地说话,仿佛梦已成真。
“孩子,孩子,睁开眼睛,快看一看眼前的城堡,看看,漂不漂亮?”她边走边开心地哄着孩子。
布蕾妮顺着从石阶仰望,只见灰色张牙舞爪的城堡像是盘踞在海岸之上的沧海巨兽,既粗犷又怪异,比之风息堡的坚固多了一些凌厉和爪牙,比之风息堡的挺拔,又多了些细瘦和任性随意。
“夫人,您还梦到了什么?”波德瑞克笑着问她。
几名穿着纹饰着哈尔洛镰刀旗的士兵顺着石阶匆匆而下,经过布蕾妮的时候,他们诧异地看了她两眼,而后匆匆而去。
“我梦到了他长大了想找母亲的时候,却怎么也想不起母亲长什么样。哎呀,快睁开眼,看看我,好好看看我,可不能忘了呀!”她笑着回答,不停逗弄婴儿。
到了城堡近前,布蕾妮向楼上通报姓名,简单介绍情况后,侍卫便进入请示,没一会他便示意城楼的人降下吊桥,吊桥下是黑胧胧的深渊,几人小心翼翼跟随着侍卫走过,进入由巨石垒砌而成的黑暗瓮城,通往第一个塔楼下的明堂里屋。
进入塔楼之后,他们被安排在了一个多草、视野开阔的小花园内。
当波德瑞克正为她清理洒满落叶的凳子时,一个老妇激动地推开了门。
“哦,我的孙子,我的孙子在哪里?在哪里?”老妇穿着大陆上的华服,散着栗色白色相间的头发,但依然能从容貌中窥见一点贵妇气度。她左顾右盼,推开扶着她的两个侍女,激动地冲向船娘怀中的孩子,颤抖又小心地将其抱起,惊喜般张开了嘴巴,激动得快要哭了出来。
布蕾妮看了船娘一眼。她至少已经赢了一半。
小孩子这个时候恰如其分地对着老妇人笑了起来,伸出白嫩的小手抓向老妇人的脸,蠢动着双脚,显得很兴奋开心。
“淹神在上,他和我的小席恩一模一样!”老妇人张开了嘴沉浸在欢喜之中。
她的话尚未说完,一个年轻黑色短发女子风风火火从正门推门而入,跟在身后的两名侍卫俄尔分立左右。她看起来苗条而有力,面型刚硬却不失女人的魅力,一瞬间,布蕾妮觉得眼前之人就是狼女。
“塔斯的布蕾妮。我听说过你。”她率先出言,声音高昂而稳健,像个天生的领导者。布蕾妮觉得自己的父亲期待的女继承人就是这样。
她没等布蕾妮回答,径直走到老妇人旁边,搂起老妇人的肩膀,亲吻了她的脸,然后看向她怀中的孩子,“母亲,他比我小时候可爱么?嗯,我觉得这小杂种的眼睛还行。给他起名了么?”
“大人,我给他起名维肯。按照葛雷乔伊家……”船娘回答。
“我知道维肯。如果这孩子真的是席恩的,就改名罗柏。那小子以前在临冬城来信的时候承诺过。”
孩子这个时候对着阿莎笑咯咯叫了起来。
“呵!真是个讨人嫌的精灵鬼,你喜欢这个名字么?”她笑着松开老妇人,看向船娘,“倒也标致,小弟弟席恩恐怕不会故意从你身上挪开小弟弟。告诉我,你是什么时候认识席恩的,他又对你说了什么,完完整整,一句也不要拉下,要是有什么不对,我会把这孩子从城堡上丢到大海去。”
“你不能,你这个小混蛋!”老妇人对她喝骂,“他是我的乖孙儿!我能感觉到。”
“你看,这就是当母亲的特权。”阿莎无奈,笑着举起双手,而后歪着嘴对船娘发出警告,“但我警告你,在我舅舅没回城前,十塔城是我当家——你骗得了我母亲,可骗不了我。”
船娘正欲开口,阿莎却伸手阻止了她说话,“你还有时间考虑怎么说,现在嘛,我要好好见一见这位塔斯的布蕾妮。”她笑着看向布蕾妮,意味深长地审视着她,“爵士,这里还是太拘束了,让我们换个战士该待的地方!”
布蕾妮闻言笑了,自然悉听尊便。
“我知道你为什么会到这,你是为了救出史塔克家的女儿。”她带着布蕾妮来到一处装满书的高塔厅堂内,厅的窗外是哈尔洛岛上的陆地丛林、山丘风光,稍侧,是碧波万顷的大海,海岸曲线顺着陆地向前延伸。
风从推开的窗轻轻灌入,布蕾妮闻到来自山间和大海混合起来的味道,清冷又和畅。
“告诉你吧,狼女的妹妹已被攸伦俘虏,准备送给我叔叔维克塔利昂。攸伦现在已经回到派克岛,差不多已经快一个月了。我虽然没有收到重大消息,但也知道一点风声。”
“感谢您告知,我以为她在盾牌列岛。”布蕾妮如实回应,“我们还听说,他准备娶你,并在橡盾岛邀请宾客。”
“呵呵。在航海上,他确实有点能耐,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在咬人湾俘获狼女的妹妹——她叫珊莎么——然后跨过整个狭海、夏日之海,再出现在盾牌列岛的。有人说,他用活人献祭给淹神的敌人风暴之神,祈求它赐予顺风。这些都是猜测,了解这些或许有意义,又或许没有。我知道的是,他攻打盾牌列岛,是为了分化我叔叔的势力,他把我叔叔好几个得力手下封为伯爵,这都是有毒的礼物,他慷慨地将不属于他的东西赐人,却绝不会帮助他们防守,你看着吧,等南境反应过来后,这些伯爵和他们的手下就会被赶回大海。”
“他为何要分化您叔叔的……”这是个白痴问题,布蕾妮住嘴。
“我叔叔是他海石之位最直接的竞争对手,铁群岛及葛雷乔伊家族的长船和船长长期受我叔叔领导,攸伦几年没有都没有回维斯特洛了,铁民记忆力向来不好,可不记得他的威名,所以咯,攸伦虽然在选王会中获胜,但想要真正掌控铁群岛就不得不先安抚我的叔叔!”
她坐在座位上,仿佛在睥睨天下。
“对付我叔叔,他至少已经成功了一半,所以,现在轮到了我。我被狼女俘虏,所以没能及时参加选王会,理论上,我作为巴隆大王的子女可以据此否定他的地位,他知道这一点,而且我舅舅已经指定我为哈尔洛岛的继承人,所以咯,如果他想戴稳浮木王冠或者指挥哈尔洛家的力量——其中,和平方法就是送上金银操我,不和平的方法就是开船过来干我。至于,在橡盾岛邀请宾客,那是他的幻想,我作为巴隆大王的女儿,怎么那种地方婚嫁?”
“您准备答应他?”
“我准备杀了他!”她毫无表情地说,“他杀了我父亲,他的君王、他的哥哥。我父亲死后的第二天他便将自己的座舰寂静号开入君王港,那个时候,巴隆大王所有的优先继承人都被派出去打仗了……呵呵,不是他杀的人,还能有谁?我不是空口无凭哦,我寻求那些记得起过去的东西帮我——就是白树,北方人信的玩意,有人清楚明确地告诉我,是攸伦雇佣无面者制造了巴隆大王意外跌落塔桥的假象。”
“所以……”
“所以我非要宰了他复仇,要是可能,也要给黑白之院找点麻烦。”
“小姐,这些都和我无关。”布蕾妮如实回复。
“我不是小姐,我是铁群岛合法的君主,哈尔洛岛头领继承人。你想要救出史塔克家的女人,没有其他的法子,非得帮我不可,这怎么和你无关?”
救人是个人的私事,但参与王冠的抢夺就是另一回事了。
“头领,您准备怎么做?我又能帮什么忙?我只是一个高大丑陋、有点力气的女人。”
“我的眼睛不瞎,看得出来你丑,但我还能看得出来,你是个女人。至于怎么做,说给你听也无妨——我准备和他结婚,然后趁机杀了他。不用做震惊的样子,他是个弑君弑亲之人,活该要被人同样报复。”她看了布蕾妮一眼,“既然是在婚礼上杀人,我就不能带蠢货和男人去,你既是女人又是武艺高强的战士,帮我做这个事再好不过——你不是蠢货吧?”
“这是谋杀!”她至少没有蠢到看不懂这些!
“这是复仇。”
“我绝不做这种事!”布蕾妮道。
“你做?你想太多了,我不会把这个荣誉交给你——我要亲手宰了他!”她无比自信地看着布蕾妮,布蕾妮一阵羡慕,她从来就做不到这么自信,“我要你保护我的身后,在我在动手的时候,挡着其他人,让他们不要过来烦我。”
“婚礼上杀人,这是彻底的堕落。”
“第一次是彻底的堕落,第二次是彻底的报应,第三次是就是彻底的平常乏味。随你怎么说,看到你时,我就觉得这个主意已经成熟了。反正,既能避免铁群岛内战,又可以让维斯特洛免于战争,当然啦,随你高兴,塔斯岛也将免于战火。更何况,对你来说,如果没有我的帮助,你如何救出史塔克的女儿?”
她猛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狼女像宰羊一样砍了我弟弟席恩的头,你要是不帮我,就在十塔城的地牢等我,等我宰掉攸伦,我会把狼女妹妹的漂亮人头送给你,然后让你带着她回临冬城把席恩的头换回来。所以,你要作何选择?”
她转过身,对着窗,窗边散开的帘子随着外边的风摇曳,啪啪作响。阿莎的黑发,也随着风起舞,布蕾妮仿佛已听到刀剑交击的声音。
“爵士,快点做选择吧,我没有时间等你,派克岛上还有一场盛大的婚礼在等我。”
阿莎起身走到一旁的大门,双手拉开门闩,推开一侧,甲胄俱全的士兵陆续涌进屋内,沉默地围起布雷妮。
※※※
阿莎套上了战斗用的皮甲,登上了挂有哈尔洛银色镰刀旗的长船,看起来更像是出征,而不是去结婚。
或许这就是铁群岛女人的风范。
这些日子以来,布蕾妮几乎一直被软禁,除了陪船娘一起逗她的孩子,什么也做不了,到了最后,还要看着船娘带着惨笑离开。
从这些天的情况来看,孩子的奶奶亚拉妮丝并非悭吝之人,她喜爱自己的孙子,对船娘并不冷淡,也不反对船娘留在城堡里,但船娘以淹神的指示为由,坚决离开城堡,在第三日便带着她收留的小男孩乘船返回了海疆城。
“我还要为孩子做最后一件事。”布蕾妮记得船娘如此说,像是在交代后事一般。
布蕾妮不知道他们的神是怎么向他们展示梦境的,又是如何驱使他们行动的。
船娘是旧镇的姑娘,不知道何时改信的淹神。
“你看到了么,攸伦把他的十个私生子全派过来接亲了,呵呵,每个杂种的颜色都不一样。他还有更多的私生子,多年以前,他就以荒淫疯狂而出名,我更小些的时候,派克岛的大厅和岛上到处跑得都是他的私生子,这些吵闹的私生子一度让我父亲烦不胜烦,我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反正,自打他被驱逐以后,岛上就没了这些孩子的踪迹,有人说,这些孩子都被他拿去祭祀邪神了,现在看来,至少不是所有的孩子都送给了邪神。”阿莎站在船头,遥视前方,背对着布蕾妮说。
“他不是个好的婚配对象。”布雷妮说,但这句话有什么意义呢,阿莎此行本就不是为了缔结婚姻。
“你知道,在铁群岛,‘十’有什么意义么?呵,海洋里有很多有触角的动物,但,在这里,无论蓝章鱼、红章鱼还是铁鱿鱼、枪乌贼、金乌贼抑或是叫其他什么名的软体怪物,统统都是八只脚,它们只配叫八爪鱼,而只有那些有着十只脚的才能叫海怪。”她转过身走到布蕾妮身边,指着旁边画着金色海怪的帆布,“数了么,这种东西,才会有十只触角。他宰了那么多私生子,故意留下十个,只为了凑齐这个数字,其他蠢到为他怀孕的女人全部被他虐杀并绑到船首,哼,既残忍又愚蠢。我虽然和这个叔叔接触不多,但早已知道他是个疯狂之人,可从这个数字来看,他虽然离经叛道、疯狂难测,但却异常笃信一些似是而非的传统。另外,他虽然表现得狂放不羁,但在具体做事上,小心又细致,几乎会掌握每个细节,否则,掌权不会这么顺利。甚至,我觉得他能在选王会中获胜,都是依靠周密的算计、贿赂和缚龙号角才能勉强成功的。”
布蕾妮从未了解过攸伦,对他一无所知。
“不管一个人再聪明,再谨慎,只要他有迹可循,就能被利用并被击败,呵呵,他越是看起来疯狂、出人意料,他的缺点也就越会被放大。”阿莎像是对大海自言自语,像是在不断强化自己的信心。
“您说了很多,可我还是没有听出来,他究竟有哪些缺点。我不相信他会对您没有防备。”
“当然会有防备。但骄傲、虚荣、自大甚至不敬神都是他的弱点,我会利用这些把致命利器送入他的心脏,”她转头看向布雷妮,“你守在我身边就行了,如果你觉得可能要杀人,我劝你最好不要吃婚宴上的面包或盐,淹神也一样讨厌亵渎宾客权利的人。”
“我不会帮你杀人。”也不会吃面包和盐,哪怕一口饮水。
阿莎瞧了她一眼,撇着嘴角,笑了起来,“让你这种人待在身边真让人心安。你知道么,我原准备随便找个侍女留在身边做女伴,但我不想事情发生的时候,听到的是她凄惨的尖叫声。”
布蕾妮不知道她的计划,也不想知道,略有不安地握了握手中的守誓剑。
“你若是紧张,不如回房睡上一觉,在船舱里,我已经为你准备好了食物、饮水。婚礼在中午之后的三个时辰举办,我希望那个时候你能恢复精力。”
“婚礼举办得如此快?”
“快?我已经等了近半年了。而且,你不会认为,为了做这个事,我只联系了你吧?”她说完便风风火火返回了船舱。
阿莎一直保持着镇定自若的样子,布蕾妮承认,在这点上,她魅力非凡,总是能让身边之人安心,而她的船员似乎也一样信任她。
从十塔城出发,不过一个上午便能从海洋上看到从海平线上慢慢升起的城堡,当他们越过一处陆岬,城堡仿佛瞬间变大了数十倍,它与整个山体的绝壁尖崖融为一体,三座高耸的塔楼分立在三座露出海面的岛岬之上,隐约可见塔楼之间的吊桥。
更近处,可以看到高塔石壁呈着暗淡的黑灰色,与任何其他古老的城堡同一个样,迎着海浪吹拂的一面,已坑坑洼洼,被海水挖出明显的豁口出来。靠近山的一面已被地衣侵蚀,暗绿色的地衣仿佛为塔面搭了一层厚厚的毯子。
高高耸立在派克城顶的,是黑色的旗帜,不用多想,也不用细细观察,便知道上面的图案。
珊莎小姐现在就在这座城堡中么?她在等待我的救援么?
要想救出女孩,就要完成海怪之女的阴谋。但她的承诺是保护海怪之女,而不是帮她杀人。但单靠海怪之女真的能够成功么?
几片灰色的云在挡着太阳,她觉得自己处在未知的阴霾之中,远处的阳光从多云的缝隙中射入前面的海洋,洒下一片金黄。
为了赶时间,水手们放下帆布,拿起了船桨,奋力搅动海水,让长船横冲直撞,顺着城堡的山脊方向前往城堡最近处的港口。
他们的船上挂着金黄色的海怪旗、银白色的镰刀旗,有资格在派克岛的任何港口停靠,甭管它是军舰港、商贸港还是旅客港。
他们随着攸伦私生子的十条长船、哈尔洛家族的三十条长船一起停靠在海风港,铁群岛上各个头领们的旗帜早已在岸上等待多时。布蕾妮承认从没有见过这么多陌生的旗帜,但它们确实如同陆地上其他各个家族的旗帜一样新鲜多彩,在岸边的狂风下,也一样猎猎作响。
“看到了那艘红船了么?那是攸伦的寂静号,他鼓吹曾远行至瓦雷利亚废墟,在那里找到了无数的珍宝——珍宝倒是有不少,但能证明他去过瓦雷利亚废墟的船员们一个个都是哑巴,我听说,有的人还被他在耳朵中灌入铅,他们简直就是活死人,既不能说,也不能听,你更也不用期待他们会维斯特洛通用文字。”
下了船后,布蕾妮紧紧靠在阿莎身边,做好一个侍卫该做的事,而阿莎对如此盛大的场面视若无物,不断向布蕾妮介绍着。
布蕾妮注意到她的笑容没有停,那完全是对着远处诸位欢迎她到港的各位领主贵族们。
“旗帜很多,你只需要关注其中最重要的几只就行了:绿底上面一群银鱼的是波特利家族的旗子,他们离派克城最近,城堡和派克城分立在派克岛的首尾,他们是否可靠,源于你是否是葛雷乔伊的当家人;黑绿相间的皮毛纹的是布莱克泰斯家族,他们家在黑潮岛上,几乎是铁群岛中最小的一座岛了,随波逐流是他们的本性;至于白骨的手,那是卓鼓家族,与黑号角的古柏勒家族一个样,都在大威克岛上,大多数人认为,他们是我叔叔维克塔利昂的支持者,但现在还能支持他多少,我就不清楚了。旁边……”
远处沿着大道,耸动起巨大的飘扬起的金色海怪旗,从山脚处向他们奔来,蹄声隆隆,打断了阿莎的话。
“这是从哪里过来的女孩?”远远地,骑行在首的英俊男人稳稳地将自己的话传到他们耳边,当布蕾妮看清他的脸时,他人已经到了近前。
布蕾妮从未见过这么怪异的男人,他皮肤苍白,样貌英俊,黑发黑须,蓝色的嘴唇在阴霾的天气下,看起来暗得发紫,与其说是英俊,不如说是病态的妖异。除此之外,他的左眼蒙上了眼罩,露出的一只,还闪着蓝色的幽光。
在他身旁的是几十名骑马战士,他们打着各色旗帜,每一人都持着不同家族的旗帜,其中的两人所持的旗帜,阿莎刚刚介绍。
就算蠢笨如布蕾妮,也明白,来人是想通过侍卫们所举的旗帜来显示自己的支持者家族。
“我从哪过来,叔叔你不是一清二楚么?”阿莎刚刚下船,踏在多石的道上,仰着头向来人说话。
“临冬城?”攸伦笑道,“听到你被狼女俘虏,我还在为你担心呢,毕竟我的好侄儿已经被她杀了,可不想再丢一侄女。”
“是么,要不是她,我也能参加选王会,而戴着浮木王冠的会是我。”
“好女孩,我就喜欢你的自信。你若是想戴上王冠,我可以随时给你,什么样的都行,就算是君临王后的那顶也一样。而且,你这次来,不就是为了戴上王冠么?我头顶这种木头的王冠,只适合粗糙的男人。而女人嘛,适合用珠宝装饰的冠冕。我已从全世界各地搜集了各种宝石,保准给我的好女孩一个惊喜,怎么样,要不要我陪你去看看?”说完之后,他朗声下马,一摆手,一位盛夏群岛人为他牵来一匹白色母马。
攸伦扯过缰绳,含着笑容将马拉到阿莎身旁,将绳索递给了她。
“我的好叔叔,我何时用宝石打扮过?你这顶浮木王冠就不错,你要不要让给我?”她收过缰绳,踏上马鞍,一跃坐稳在白马上,调转马头,顺着人们让开的道路向派克城狂奔而去。
攸伦大笑,也同时骑上了马,调转马头,追了上去。
布蕾妮再次见到阿莎时,她已在派克城内的房间换上了一身金黑相间的靓丽裙装,正在侍女的帮助下,做最后的装饰。
“婚礼在海边举行,由淹神牧师主持,我看过不少次这种婚礼啦,贫乏又无聊。贵族们的婚礼,有淹神牧师主持,主持完后,新人们会在众人的欢呼声中返回城堡,进行晚宴。晚宴才是宾客对酒欢饮的盛事,席间会有舞蹈,各个领主的祈祝词、赠礼,你是我的侍卫,是本次席间唯二可以带着刀剑的人。”她推开侍女,站了起来,然后示意她们离开。
“我漂亮么?”她笑着问,“这种裙摆穿上,可就不好杀人了,但这却是我自己选的。里斯和瓦兰提斯的魔术师们就喜欢这种裙摆和袖口,你看美丽么?”她手腕一绕,一张长长的红丝带出现在手中,然后一手拉扯,红丝带不断从她空无一物的手掌中冒出,她双手一合拢,揉了揉,红丝带又凭空消失。
若是其他时间,布蕾妮恐怕会惊奇地叫出来,为魔术师大声喝彩,但今天只有失落。
“头领,您很漂亮,衣服也很漂亮。”
“头领,要是成功,或许你可以叫我海盐女王、磐岩女王。整个铁群岛的历史上,也没有女人就任女王。”
“我以为您只是为了复仇。”而不是为了换个称呼。
“名称是力量也是责任,是进攻的矛也是防守的盾,在对的人手中,利于世人,在不对或邪恶的人手中,是血腥的屠刀,攸伦已举起柄压向了盾牌列岛,何时会压到塔斯岛?按照我舅舅的说法,维斯特洛是一具尸体,列王像乌鸦一样在分食尸体,可纵使一具尸体也有坚硬的骨,攸伦认为他是精钢制成的一把,但他自己也不清楚,他不过是铁群岛历史上早已折断的剑中保存较完好的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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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在海边举行,布蕾妮没有丝毫意外。整个维斯特洛,婚礼在海边举行的,除了塔斯岛,就是铁群岛,唯一不同在于,塔斯岛信仰的仍是七神,而铁群岛信仰的是淹神。倒不是塔斯岛没有圣堂,而是因为塔斯的传奇英雄“晨光”加勒敦就是在海边娶了他新娘,在大海的祝福或诅咒下,产下了他们的诸多子孙,即成为今天塔斯岛上所有的贵族和平民们的先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