烛影微动,照射在她的脸上,如诗如画,如梦如幻。
任是再璀璨的宝石也不及那双眼眸,如秋水淡波,如明月清光,勾起他心中深深的涟漪。
“飞飞,你想听一听我的过去吗?”
“你想说,我便听,你不想说,我便不听。”
“我想说,想把一切都与你分享……那已经是前生的故事了,我前世娶过一个妻子,叫做沈璧君,后来,她爱上了别人,背叛了我,我因此做了很多疯狂的事情……”连城璧淡淡地讲述着过去的事,这是他从来不曾对人说过的秘密,但是对白飞飞,他什么也不会隐瞒。
白飞飞静静地听着,用力握着连城璧的手,她从前也曾疑惑过连城璧对沈璧君的特别,想不到那竟是前世的孽缘。她为那个故事中的连城璧心痛着,为他肩负的责任而无奈着,他的痛苦,她感同身受……
“飞飞,从此你我之间,便不再有秘密。”连城璧轻轻吻了吻她的额头。她深深看着他,举起玉杯。 举杯共饮合卺酒,一生一世一双人。
白飞飞静静望向连城璧,他那深邃的眸子中仿佛有一张缠绵的细网,不经意间便拢住了她的心。清甜醇美的酒入喉,直润肺腑,暖入心田,于千回百转中心神俱醉。
“飞飞,你是我的妻子。”
“城璧……”
“唤我夫君。”
白飞飞轻唤了一声“夫君”,连城璧抱起白飞飞放在床上,轻吻她的侧脸,碰到了一点冰凉的耳坠。他微微用力将她带入帐中,然后伸手拂落纱帐,落下一室的旖旎……
芙蓉帐暖,流光溢彩,烛光渐熄,月光透过半掩的轩窗洒进屋内,轻纱一般笼在人的身上,朦胧而妩媚。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风微动,落繁花满地,有暗香盈袖……
☆、54勿忘倚鸳盟
江南草长,莺飞二月,春风送暖而来,天气渐渐清朗。
太湖之畔,水色连山,碧波荡漾,湖畔的草木郁郁青青,渲染了满目的□。松软的草地上,一个□岁的男孩身形灵动,挥舞着一把木剑,剑气裹挟着破空的风声呼啸而过,剑影千重快得几乎看不见,无不显示出男孩剑法之不凡,他的年纪虽小,但是剑术上的造诣却不容小觑。
一套剑法舞毕,不远处凉亭中的白飞飞向他招了招手,男孩收回木剑,施展轻功,几个起落之间便来到了凉亭中。
“师傅。”
白飞飞递给他一块洁白的帕子,然后抽出了他的剑,“阿飞,从今日开始,你不要再用木剑了。”
阿飞一愣,望了一眼自己的剑,问道:“那我以后用什么剑?”
“用铁剑。”木剑对于现在的阿飞来说已经太轻了,不利于剑道的提升。
阿飞的小脸上带着几分欣喜,又有几分不舍,聪明如他,可以理解白飞飞的意思,改用铁剑意味着他可以学习更加高深的剑法,可是对于陪伴了自己这么久的木剑,他已有一些舍不得。这是剑客对剑的感情,阿飞虽然还小,但已经具备了一个剑客的品质。
“我听说你私自和人比剑了。”白飞飞的声音很平淡,在阿飞听来却分外严厉,他没有迟疑,老实地供出了主谋:“是怜花叔叔要我比的。”
白飞飞眼含笑意:“他是你师父吗?”
“不是。”
“那么,他叫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
阿飞默默低头,“阿飞明白了。”
“我的剑用于杀人,从不用于比试,你的剑用于什么,你要自己想清楚,等你想明白了,就可以成为一个真正的剑客。”
阿飞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徒儿记住了。”他没有说自己明白了,是因为他还没有真正明白白飞飞的意思。
白飞飞闻言满意地点了点头。
阿飞见她脸色稍霁,试探地问道:“那我今日可以去放风筝了吗?”
白飞飞还不曾回答,便有人对阿飞道:“去吧。”两人转身,见连城璧不知什么时候步入了亭中,手中提着一只竹制的四方风筝,他将风筝交给了阿飞,阿飞欢呼着跑开了。
白飞飞见状皱起了眉头:“你倒是会做好人。”
觉察到白飞飞的不满,连城璧微笑着摇头,“他还是个孩子。”
“我听说某人六岁时便已有‘神童’之誉,十岁时剑法已登堂奥,十一岁时就能与东瀛有名的剑客交手论剑,历三百招而不败。既然有人十岁时剑法已经小成,难道阿飞就不行吗?在我眼中,他绝不只是个普通的孩子……”说到这里,她忽然顿了顿,似笑非笑地看了连城璧一眼,“不过,你若是继续这么惯着他,那他是没办法超越你的。”
连城璧耸了耸肩,“我总是说不过你的。”
白飞飞白了他一眼,“每当你不想继续一个话题,就会以这样的话来堵我的口。”
连城璧笑着牵起她的手,“飞飞果然是最了解我的。不说这个了,今日有朋自远方来,随我一起去迎客吧。”
“什么客人?”
“你猜猜。”
白飞飞沉吟片刻,问道:“莫不是景修来了。”白飞飞的朋友不多,除了李家人,会来无垢山庄的也只有王怜花了,连城璧既然让她一起去,必然也是她的朋友,而王怜花,简直算是无垢山庄的半个主人,若是他来,连城璧才不会见怪。既是李家人,必定是近来名动江湖的小李探花,李寻欢。
“正是。”
白飞飞来到会客的花厅,果然见到了李寻欢。在李寻欢的身后,还立着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
“姑姑。”李寻欢微笑着向白飞飞见礼。自从白飞飞出嫁,逢年过节总要回到李园与家人相聚,虽然聚少离多,但是一家人的感情却越来越深,李寻欢时常行走江湖,来无垢山庄也来得更勤,是以与白飞飞的感情最好。虽然白飞飞是她的姑姑,但并不比他大了多少,相处之间,两人更似姐弟,很是融洽。
白飞飞对他点了点头,目光便落在李寻欢身后的少女身上。少女极美,折纤腰以微步,呈皓腕于轻纱,容色照人,目光清澈,恰似明珠美玉,纯净无瑕。
李寻欢会意地向白飞飞介绍道:“姑姑,这是诗音,当年姑姑成亲之时,诗音也曾来过李园道贺。”李寻欢这一提,白飞飞也有了些印象,这少女便是李寻欢的表妹林诗音,林诗音的母亲是她已故大嫂的妹妹,初见时还只有十四五岁,彼时已经出落得清秀绝俗,如今越发美丽了。
林诗音实在是一个绝丽的美人儿,只是十七八岁的年纪,但身形婀娜,裹在一袭普普通通的丝质蓝裙之中,便呈现出掩不住的窈窕娉婷之态。见到白飞飞不住地打量自己,林诗音脸上染上红晕,看了李寻欢一眼,有些羞涩地低头,轻声道:“诗音见过姑姑。”
白飞飞何等剔透的心思,只一眼就看出了李寻欢和林诗音之间的情谊,她含笑应承,便拉了林诗音到一边叙话。
连城璧挑眉看着李寻欢,问道:“近日江湖上有一个传言,‘小李飞刀,例不虚发’说的可是你?”李寻欢谦和一笑:“江湖上一些朋友的谬赞罢了,至少姑姑就曾接下过我的飞刀。”
“那是因为彼时你的功夫还不到家,现在她未必可以接下。”
“姑姑的飞刀尽得爷爷的真传,景修也不敢夸口可以胜过。”李寻欢这话倒也不假,自从白飞飞认祖归宗之后,李老爷子自然要把家传绝学倾囊相授,而白飞飞在武学上亦极具天赋,很快就掌握了李家的飞刀绝技,且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你大哥和父亲一向可好?”
“大哥如今任职于兵部,父亲近日的身子不大爽利,已经辞去职务,如今闲赋在家。”
“庄中有位神医梅先生,改日让他随你回家替他瞧瞧。”
“好。”
白飞飞亲自安排了宴席,为二人接风。席间,李寻欢说明了来意,林诗音的父亲是魔刀门门主,近日门中有人叛乱,不甚平静,他担心有人趁其不备对女儿不利,便让他带着林诗音去李园一避,但是李云霁如今抱恙在身,李寻欢不欲多做打扰让他忧心,便带着表妹来寻白飞飞。
白飞飞知晓了经过,自然应允,“你放心吧,诗音在无垢山庄住下便是,若是有人想上门寻衅,且让他来。”
“李大哥放心,阿飞帮你保护诗音姐姐。”一旁一直在静静用餐的阿飞忽然插话,挥舞起新得的铁剑。林诗音见他可爱的模样,不由掩面轻笑起来,李寻欢则是笑着摸了摸他的脑袋:“那李大哥就先谢谢阿
飞了。”
林诗音这便在无垢山庄住了下来,平日里读书弹琴,下棋作画,日子过得颇为惬意,白飞飞闲来便指点她的刀法,也颇有精进,林诗音虽然会些武功,但未免太过薄弱,尚不足以防身,得了白飞飞的指教,自保的本事倒是长了不少。
期间,也有不自量力之人前来无垢山庄生事,但都被庄中之人打败。连城璧便下令将这些人囚禁起来,给阿飞试剑。
林诗音在这里,李寻欢来得更勤了,每每见到这一对璧人,一个弹琴,一个舞剑,便让人感觉分外契合。于是,和连城璧商量了一番,白飞飞暗自有了决定。
这一日,白飞飞来到林诗音的小院中找她下棋。
摆好棋盘,便你来我往下了起来,白飞飞执起一枚黑子落下,随口问道:“景修的棋艺如何?”
林诗音自然地答道:“表哥下得比诗音好。”
“他的文采武艺如何?”
“自是人中龙凤。”
“人品性格呢?”
“很好呀!”
“那诗音喜欢他吗?”
“自然是……”林诗音反应过来,连忙住口,双颊染晕,讷口不言。
“不喜欢?”白飞飞故作不解。
林诗音沉默片刻,睁大眼睛,鼓足了勇气答道:“喜欢。”
白飞飞忽然笑了,连连点头:“喜欢就好。”
而李寻欢那边,自然是连城璧出马。探明了二人的心意,白飞飞便飞鸽传书将这事儿告知了自家大哥,李云霁当下就做主为二人定下了婚约。李寻欢得知了这个消息,全然没了平日里的镇静从容,整日乐不可支,叫白飞飞好一顿取笑。
☆、55何处惹尘埃
魔刀门的叛乱已经平息,林诗音的父亲林震天派了手下前来,接女儿回家。
李寻欢与林诗音难舍难分,且已有了婚约,便决定一路护送她回去。
这些日子,林诗音住在无垢山庄,被照顾得无微不至,便盛情邀请连城璧与白飞飞前往魔刀门做客,白飞飞闲来无事也就答应了。这一次出行,她带上了阿飞,阿飞长到这样大,还没有过行走江湖的经验,白飞飞决定让阿飞见识见识何为真正的江湖。
而连城璧则是将一应庄务交给了如意和林奇处理。
林奇曾经被李寻欢千里追击,投入无垢山庄门下,但后来,李寻欢得知他被人陷害的事实,澄清了他的罪名,但是无垢山庄的规矩便是,一入庄门便要断绝前尘往事,所以他并没有再回到魔刀门。
其实无垢山庄的管理向来松散,倘若林奇想走,连城璧倒是完全不介意,但凡有去意之人,他从不强留。只是林奇喜欢的女子因为他的缘故被人所害,他对于魔刀门的感情也不复往昔,便不想再回去了,且心中对连城璧夫妇二人怀有感激之情,所以甘愿留在无垢山庄,更是凭着卓越的能力成为连城璧的左膀右臂。
从前一向是如意独自一人打理庄中事宜,如今多了一个林奇,如意沉稳含蓄、心细如尘,而林奇行事果决、雷厉风行,两人一刚一柔,合作无间,十分默契,倒也省力不少。
连城璧将两块墨玉令分别交给了如意和林奇,交代了几句,然后上了马车。因着这一回并不需要赶路,连城璧就安排了一辆马车,白飞飞带着阿飞和林诗音坐车,而他和李寻欢一道骑马。
白飞飞不想坐马车,便下车来和连城璧一起骑马。
连城璧环住她的腰,问她:“怎么不坐车了?”
“坐在车里可看不见这外边的好风光。”白飞飞伸了个懒腰。
“阿飞呢?”
“想是昨日玩得疯了,倦得睡着了,诗音在看着他呢。”白飞飞卷起一缕秀发,绕在了自己的手指上把玩着,状似随意地问道:“你有没有发现,如意对林奇很有好感。”
“这个原先倒是不曾注意,你这一提,似乎是有几分意思。”
“我想多半如此。”她的语气十分地笃定。
“你如今倒是喜欢上了当红娘,时常为人牵线搭桥。”
听出连城璧话里的取笑之意,白飞飞白了他一眼,道:“我只在乎自己身边的人,不相干的人若是想让我牵线搭桥,我还理会不得呢。”
“是是是,那你想如何?”
“等回去再说吧,如意在我身边这么久,我们一直情同姐妹,我是绝不会委屈了她的。”
“看来山庄又要有喜事了。”
“你怎么知道的。”
“你要办的事情,怎么会办不成呢?”他的眸中是一片宠溺。
路过京城,众人顺道拜访了李景逸,李家兄弟皆是人中俊杰,父子三人俱为探花,在朝中也是一桩美谈。只不过李父已经致仕,而李寻欢则无意于官场,只李景逸一人在朝为官,他现如今任职兵部侍郎,深得圣上信任。
李景逸早就从父亲那里得知了自家弟弟和表妹的婚约,林诗音的品貌皆是上上之选,和弟弟十分般配,如今得以亲上加亲,心中自是十分欢喜。
和白飞飞一样,李景逸见了李寻欢也是先进行取笑,只是李寻欢早就被白飞飞取笑够了,练就了面不改色的本事,一脸严肃地反问李景逸何时成亲,何时给他找个大嫂。一家人的相处,总是其乐融融。
取道洛阳入山西,一行人正遇着回家为母亲祝寿的王怜花,既是云梦仙子的寿辰,少不得要停留几日,好好庆贺一番。适其会,又逢洛阳花市将启,几人便住了下来。白飞飞虽然不喜欢逛花市,但禁不住林诗音的软磨硬泡,便陪着她上了长街,连城璧和李寻欢自是要陪同的。
洛阳向来繁华,但繁华之地也有贫殇。富丽堂皇的八仙酒楼之外,长阶之下,有一少女身着素缟跪在地上,身后是白布覆盖的简陋草席,面前的竹板上刻着“卖身葬父”几个娟秀的小字。少女面前围了一圈人,但大多只是看热闹的,并没有真的想要帮她葬父。
虽然听说过这样的事,但白飞飞还真的没有亲眼见过,林诗音心地善良,对这少女抱有同情之心,便取出银两放在她面前。
少女见到面前的银两,不由抬起头来,露出一张美丽的脸,真可谓寐含春水、肤如凝脂,明亮的眼睛里蓄满了泪水,楚楚动人,略微有些凌乱的发丝散落在耳畔,教人甚是怜惜。想不到,这少女容颜如此上佳。这一抬首的风情,引得旁观的人群议论纷纷。
“多谢这位姐姐,大恩大德,小女子无以为报,愿今生为奴为婢,来世结草衔环。”她环视了四人,然后一边道谢,一边磕头,林诗音连忙拉住她:“不必客气,举手之劳罢了。”说着,便转身要走。
但这少女却跟了过来拦住他们,“小姐,您既然已经买下了我,我便是您的婢女了。”
林诗音摇头,“我不需要婢女,你安葬了亲人之后自己回家好好过日子吧。”
任林诗音怎样劝说,那少女就是不肯,非要跟着她,林诗音没有办法,求助地看向白飞飞。少女得了钱财还不肯离去,非要跟随林诗音,不是真的品行高洁,就是别有所求。若是前者,倒是麻烦,若是后者,却很简单。白飞飞虽然有的是办法解决这个女子,但她并没有出手,心善虽然好,但有的时候却要学会拒绝,她想让林诗音自己想明白。
林诗音涉世未深,只当这少女是真心诚意,见白飞飞不出声,只好转向李寻欢求救。李寻欢被自己表妹水汪汪的明眸一看,便妥协了。他走到林诗音身边,对那少女微笑着道:“姑娘,我们只是路过这里,不方便带着你,你若非要报恩,便去天云山庄吧。”
少女见李寻欢风度翩翩、俊美儒雅,对着自己微笑,不由脸红起来:“天云山庄?”
“不错,那是我朋友的居所,你在那里可寻到一份活计,你尽心工作便当是报恩了。”
“公子的朋友……”少女犹豫了片刻,点头答应了:“多谢公子大恩。”她目不转睛地望着李寻欢,连连道谢,倒是忘了,方才分明是林诗音帮了她。
林诗音看着那少女望着自家表哥的眼神,有些不悦,但并没有深思,她到底还是单纯,心思不够复杂,想不到别人的心机。白飞飞冷眼旁观,没有说什么,林诗音这样的心性的确可贵,她虽然娇生惯养但并没有什么大小姐的脾气,反而纯洁美好、知书达理、温柔善良,这也是白飞飞欣赏她的地方。林诗音纯美地如同白纸,白飞飞倒是不忍心教她看见这世间的人心险恶了,还是慢慢来吧。她驻足看了一眼李寻欢,不知道李寻欢能不能保护好这样一个好姑娘呢?
逛完花市没有买到什么美丽的鲜花,却带回了一个美丽的姑娘。王怜花问明了事情的缘由,心下有数,问白飞飞道:“这女子如何处理?”
“怜花公子不是最会对付这样的女子了吗?还来问我怎么办?”白飞飞俏皮一笑。
王怜花不由大喊冤枉:“我怎么就会对付了,你莫胡言乱语毁我清名!”
连城璧笑着接话:“我倒不知你有什么清名。”
王怜花冷哼一声:“反正你们总是联合起来欺负我,惹了麻烦就只会扔给我。”
林诗音听了不由赧然,说来这个麻烦还是自己惹来的,于是走上前去盈盈施礼:“都是诗音不好,还望王公子海涵。”
王怜花对上林诗音清澈的眸子,心中微动,轻咳了一声:“我又不是说你,不关你的事。”林诗音浅浅一笑,“多谢公子。”
“对了,寻欢呢?怎么不曾看见。”白飞飞没见到李寻欢,便问连城璧。
“他去买酒了,听说洛阳御酒坊的杜康闻名天下,既然来此,自是不能错过。”
王怜花闻言大笑出声:“他却不早说,想喝杜康,何须去那御酒坊,我这天云山庄多得是,而且皆是窖藏百年的好酒,正愁无人与我共饮。”
“我只知道洛阳有一大半的米粮产业皆是你王家的,想不到你也经营酒坊?”
“这有什么奇怪,酒是什么酿的,不正是米粮吗?可惜你向来不爱饮酒,不过,既然李寻欢这小子喜欢,说什么也不能放过他,定要教他同我共浮一大白。”王怜花素爱饮酒,可惜一直寻不着志同道合的酒友,得知李寻欢同时酒道中人,不由大喜。
“我不是不爱饮酒,只是从不滥饮。”连城璧摇头,话锋一转:“不过,今日既有美酒,又何妨一醉呢?”
“好!那今日我们就一醉方休。”
王怜花正要吩咐下人摆酒,便有手下跑来报信:“公子,李公子回来了!还带回来一个浑身流血、受了重伤的男子……”
“什么?”
“李寻欢怎么样?受伤了吗?”
“李公子似乎无事……”
☆、56剑斩梅花盗(一)
林诗音担忧李寻欢,匆匆赶至大厅,见到李寻欢的白衣上沾满了血迹,不由惊呼起来:“表哥!你怎么样了?”
李寻欢安慰地一笑:“放心吧,诗音,这不是我的血。”
林诗音这才安下心来,顺着李寻欢的目光看去,见到一个浑身是血的男子斜靠在木椅上。
王怜花派人给那男子处理了伤口,止住了血,连城璧等人这才向李寻欢询问起事情的原委。
原来李寻欢在御酒坊外的一条小巷见到这名男子,当时他正在与一个黑衣人打斗,他不是那黑衣人的敌手,打斗中身中数枚梅花镖,镖上喂了剧毒,危在旦夕。李寻欢路过之时听到动静,便以石子当做暗器掷出,惊退了黑衣人,救下了这男子。
梅花镖上所喂之毒虽然少见,但并非无解,王怜花和白飞飞皆是精通毒术之人,并未花费多少功夫便解掉了这男子所中之毒,男子醒来之后向众人表示感谢,并且叙述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这男子叫做龙啸云,昨日他在长街上遇见一个形迹可疑的黑衣人,便悄悄跟上了他,亲眼见到他潜入一户人家迷晕了一名少女,他当即现身阻止,与那人对峙,黑衣人见被人发现便匆匆逃离,龙啸云一路追赶至一条深巷,与他恶斗了一场,但一时不查,被黑衣人的梅花镖击中,若非李寻欢出手便要命丧当场。
王怜花听了龙啸云的话,轻摇手中折扇,微微颔首,“原来是这样,如此看来,近日城中所发生的大案便是此人所为了。”
“哦?是何大案?”连城璧等人刚到洛阳不久,对王怜花所说不明所以。
“城中近日出现了一个采花大盗,劫财劫色,已经祸害了十多户人家,但这人轻功卓着,暗器功夫又极其厉害,寻常捕快根本拿他没有办法。这被害的十多户人家便商议集资出了悬赏告示,请江湖人士代为捉拿,虽然有很多人出手,但至今仍然没有捉住这个大盗。”
林诗音听了,不由叹息:“可惜表哥今日没有用飞刀,不然这恶人就跑不了了。”
躺在床上的龙啸云听见林诗音宛如天籁的声音,循声望来,当即为她秀美绝伦的容颜所迷,再也移不开自己的眼睛,其他人都在讨论大盗的事,并没有注意到他,但是白飞飞心思细腻,注意到他眼中不同寻常的迷恋,暗生警惕。
连城璧查看了盛放在银盘中的毒镖,道:“这毒镖的样子倒是十分独特。”
王怜花也走上前细细端详,每只毒镖上皆有五根钢针,刺入人的身体便留下一个梅花状的印记,他若有所思道:“我似乎在哪里听说过……”他不知想到了什么,转身问龙啸云,“龙公子,能否回忆一下,那黑衣人可还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特别的地方?”龙啸云见众人的目光都聚集在自己身上,尤其是林诗音正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不由激动起来,他认真想了一想:“我想起来了,他身上携带了一枝梅花,这个时节竟然还有梅花,我当时便觉得奇怪……”
“梅花,梅花镖……”王怜花了然一笑:“诸位可曾听过梅花盗的名号?”
李寻欢点头道:“我曾听爷爷说过,二十年前,梅花盗为恶江湖,杀人无数,更毁了许多无辜少女的清白,每次杀了人便会在尸体上画一朵梅花,或者放下一枝梅花,他也是因此而得名。当时虽然出动了许多正道高手,但他的轻功‘踏雪寻梅’无人能及,独门暗器也十分厉害,一直没有人能够擒获他。可是后来,梅花盗却渐渐在江湖上销声匿迹了,有人传说他被人杀死,有人则说他盗得了一大批金银财宝,去西域逍遥快活了……众说纷纭,但并没有人知道他真正的下落……”
“难道此人便是那恶名昭着的梅花盗?”
“多半如此。想不到时隔二十年,梅花盗竟然又重出江湖了!”王怜花摇了摇头,看了龙啸云一眼,道:“龙公子的运气真好,竟然遇见了梅花盗。”
龙啸云苦笑一声:“可惜,让他逃了。”
林诗音沉默片刻,忽然道:“既然如此,我们何不为民除害,抓住这个梅花盗呢?”
李寻欢有些意动,他为人正直,身具侠义之风,嫉恶如仇,十分乐意为民除害,林诗音不提,他心中也存了这个念头,如今既然林诗音说了出来,他便以询问的目光看向白飞飞等人。
连城璧和白飞飞皆不是什么大侠,和王怜花一样,亦正亦邪,本身都没有什么除恶务尽的念头,但并不反对李寻欢行侠仗义,况且采花大盗不比江洋大盗,的确是人神共愤的对象。于是,众人的意见取得了统一。
引蛇出洞便需要诱饵,但是由谁来做诱饵却引发了分歧。林诗音想要以自身为饵,引出梅花盗,却遭到了李寻欢等人的一致反对。
白飞飞认为自己更加适合,李寻欢则不愿让林诗音以身犯险。
林诗音浅笑着劝说他们:“诗音也想为抓住梅花盗出一份力,既然这个建议是我提出来的,为什么不能让我参与呢?表哥,诗音武功虽然比不上姑姑,但是也并非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表哥不相信我的本事吗?就算大家不相信诗音,但是诗音相信,以你们的能力,一定不会让我有什么危险的……况且,姑姑轻功那么好,应当用以追踪梅花盗,定可很快救下诗音的。”
王怜花赞赏地看了林诗音一眼:“不错,林姑娘所言未尝没有道理。”林诗音见他赞同,不由向他微微一笑,以示感激。
白飞飞也相信以他们几人的能力,绝不会救不了林诗音,见林诗音坚持,便同意了。如此一来,李寻欢便也不再反对。
第二日,林诗音便颇为招摇地盛装出行,她换上了一件嫩黄的迤地烟笼梅花百水裙,身披白色烟罗软纱,云鬓如雾,松松一挽,在发间插了一支玉钏,上面镶着两粒小指头般大的明珠,莹然生光,引得路人频频回头观望。
林诗音带着大批的丫鬟下人,一路逛了许多珠宝首饰、古玩字画的店铺,买下许多珍品,而连城璧和李寻欢则在不远处悄悄跟着她。逛了大半日,林诗音回到了王怜花位于城郊的一处宅邸。
入夜,星空璀璨,静夜无声,府邸之内一片安静,只偶有虫鸟鸣啼。
一道黑影自高高的院墙一跃而下,轻巧地落地,如同灵敏的豹子飞身而上,潜入了林诗音的小院,无色的迷烟被吹入房中,黑影推开了半阖的窗户,悄无声息地摸到了床边,见到林诗音静静躺在床上,一动不动。
黑衣人正要掀开锦被,躺在床上的林诗音忽然睁开眼睛,一扬手,洒下一把银色的粉末,黑衣人飞退开去,仍是沾染了一点银色的粉末,他心知中了埋伏,便想要破门而逃,身子还未探出门口,却被一把斜刺而出的长剑逼得连退三步,他顺势转头,从来路返回,跃出了房间,逃至院中,却又被人一剑拦住。他连射三枚飞镖,皆被轻而易举地避过,但是这一避,也给了他逃遁的机会,他趁此良机,施展轻功,飞奔而去。
黑衣人夺路而逃,却发现有人一直在身后追踪,无法甩脱,这人正是在院外等着梅花盗的白飞飞。梅花盗的‘踏雪寻梅’虽然厉害,但要看和什么人比,白飞飞施展幽灵步法,始终如影随形,紧紧跟在他的身后。
林诗音洒在梅花盗身上的银粉是王怜花配置的追魂香,在月光之下反射出荧荧白光,且有一阵奇香,使得梅花盗无处遁形。
梅花盗跑了许久,渐渐落入了几人的包围之中,围追他的人皆是当时高手,梅花盗轻功不灵,飞镖用尽,毒术无用,黔驴技穷。硬拼之下,很快便败了,更为几人生擒。
李寻欢用绳索捆缚住梅花盗,解开了黑衣人的蒙面巾,众人这才见识到了梅花盗的真面目,没有想到他竟然是个二十多岁的青年。
“你就是梅花盗?”
青年冷笑:“不错。你们要杀要剐,悉听尊便。只是我一直不知道,正道人士原来也会以多欺少。”
“你错了,我们可不是什么正道人士。”王怜花用扇柄抬起梅花盗的脸,并没有发现易容的痕迹,看来这的确是他的真容。
“梅花盗成名于二十年前,彼时此人恐怕还只是个孩子,如何做恶?”事有蹊跷,他提出了质疑。
白飞飞点头表示赞同:“很显然,二十年前的梅花盗另有其人。”
连城璧提出了猜测:“以此人的种种手法来看,他若非师承于梅花盗,也必然与其有所牵涉。而另一种可能就是,梅花盗并非一人,而是一个团体。”
“还是先把他带回去再说吧。”
恶贯满盈的梅花盗终于被人擒获了,但是江湖上并没有人知道这个消息。抓住了梅花盗,如何处置他便成了一个问题。以他的罪恶,足以凌迟处死,但李寻欢不想动用私刑,还是决定交给官府处理,便封住他几处大穴,暂时压入了天云山庄的地牢之中。
☆、57剑斩梅花盗(二)
那日林诗音在街上遇见的孤女如今留在了天云山庄,成为一个粗使丫鬟。王怜花并没有对她动手,这样一个小女子还不放在他的眼中,他正等着看这少女能使出什么样的花招,只是这少女居然很是安分,入庄之后什么也没有做,仿佛真的安于现状,愿意当个普普通通的小丫鬟,但是白飞飞并不相信以她的容颜姿色,会甘于平庸。但是既然她在天云山庄,在王怜花的眼皮底下,谅她也翻不出什么风浪。
林诗音也曾听说过云梦仙子的大名,得知恰逢她生辰,便想画一幅画作为贺礼。问明王云梦喜欢兰花,她便画了一幅素心墨兰,洁白的宣纸上轻纨晕染,繁蕊争芳,幽兰隐现,静影依疏,煞是好看。
画完之后,她细细端详总觉得缺了点什么,便询问李寻欢,李寻欢提笔在画上空白处提了一首《咏幽兰》,当下便有了一种不同的感觉,林诗音十分满意。
“表哥的字真好看!”
李寻欢微笑着反问:“难道表哥提的诗就不好了吗?”
林诗音摇头:“不是不好,是好极了。‘不因纫取堪为佩,纵使无人亦自芳。’真是贴切极了。”
一个身着碧衫的小丫鬟端着一壶茶水走进了凉亭,脚下忽然一扭,眼看便要摔倒,李寻欢一手接住托盘,另一手轻轻一带,扶住了她,她站稳身子抬起头来向李寻欢盈盈一拜:“多谢公子。”
李寻欢没有注意她,只是将托盘放在桌上,随意地“嗯”了一声,然后提笔在画上落款。林诗音却注意到,这个小丫鬟正是那一日卖身葬父、非要跟着她的少女:“咦?是你。”
少女听到林诗音的话,知道她已认出自己,连忙上前行礼:“仙儿见过小姐,拜谢小姐大恩。”
“你叫仙儿?倒是个好名字。”
“多谢小姐夸赞。”
林诗音点了点头,摆手道:“这里没什么事了,你且去吧。”仙儿还想说些什么,但见李寻欢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只好转身告退。
李寻欢落完款,转过身对林诗音道:“梅花盗既然已经捉住了,咱们不日便可动身了。”那仙儿尚未走远,听到这句话身形一顿,然后快步走开了。
林诗音眨了眨眼睛,问道:“表哥为何这么着急?有何急事要办吗?”
李寻欢淡淡一笑,“是有急事要办……”林诗音一再追问,李寻欢却是笑而不语。
另一边的小院中,连城璧正在教导阿飞读书,既然白飞飞教阿飞练剑,连城璧便没有干预阿飞学剑,转而教他习文断字。虽不要求他可以学富五车,但是总要学些人生道理。连城璧有时也向他讲一些剑道上的看法,阿飞天资聪颖,往往能举一反三。
“曾经有位剑道前辈说过,剑之境界可分五重,利剑无意,无坚不摧;软剑无常,快破万法;重剑无锋,大巧不工;木剑无俦,从心所欲;无剑无招,以气为剑。自此精修,渐进于无剑胜有剑之境。”
阿飞好奇地问连城璧:“那师傅练到哪一重境界了?”
连城璧微笑答道:“许是第二重,很久没有动过手,我也不知道你师傅如今的剑道造诣如何了?”
“那爹爹呢?”
“应该比你师傅高一点点。”
阿飞不服气:“不是不知道师傅的境界吗?”在阿飞心中,白飞飞是最厉害的。
“阿飞说得没错,不如今日就来比一比。”白飞飞提剑走来,正听到连城璧的话。
阿飞闻言不解:“师傅,你不是说你的剑不用于比试吗?”
白飞飞一愣,想起了从前为了不让阿飞随便与人动手而对他所说的话,真是自掘坟墓。连城璧笑盈盈地点头:“没错,习剑之人怎可好狠斗勇,飞飞你着相了。”
白飞飞皱眉无语,一阵气闷,她总不能当着阿飞的面出尔反尔吧。
连城璧向来懂得见好就收的道理,转向阿飞道:“好了,阿飞,我们再来讲讲剑道的境界。最高的境界其实并非人剑合一,而是手中无剑,心中亦无剑。”
“难道不该是手中无剑却心中有剑吗?”
“心中无剑就是‘不杀’,不过这个境界未免太高深,身在江湖便会身不由己,若是没有足够的实力又何谈不杀呢?”
“所以该杀的时候还是要杀,对吗?”
“不错。”连城璧从来不是一个心慈手软之人,所以对于阿飞的教导,亦是如此。
今夜无月,星辰渐稀,夜幕深沉,仿佛被墨色浸染,沉沉的天际飘浮着墨色的云,隐有雷声轰隆,似乎要有一场大雨。
山庄的地牢牢门已被打开,守卫的庄丁纷纷栽倒在地,生死不知。关押梅花盗的牢房,此刻已经空无一人……
明日便要启程,是以今夜林诗音早早便入睡了,林诗音房间的隔壁住的是阿飞,阿飞虽然年纪还小,但在连城璧和白飞飞的教导下,很早就学会独立,向来一个人睡。
阿飞耳力极好,起夜的时候便觉察到窗外有人,他悄悄抱起自己的剑,屏息凝神,藏在了门后。
梅花盗出了牢门,却不甘心就这样逃走,于是摸索着潜入了林诗音的房间,他身上的迷药和暗器都被收缴,只好将她打昏,然后用被子裹住林诗音准备逃走。
忽然庄中喧哗声起,灯火一片,似乎已经有人发现他逃了出来,他慌不择路正要翻墙,却见一个小小的孩童抱着一把短剑,拦在自己面前。
“你是什么人?”
“小娃娃,莫要多管闲事。”小孩子一向都不喜欢被人当做无知的小孩子,恰恰阿飞也是这样。他皱起了眉头,瞥见梅花盗扛在肩上的锦被,便有些明白了,继而怒喝一声:“把人放下。”
梅花盗怎么会理会他,他一掌推来欲要击毙阿飞,却不料竟被躲过。
阿飞不会无缘无故对人动手,但是梅花盗的行为却引发了他的怒气。他抽出自己的剑,置于胸前,认真地凝视着梅花盗的动作。
梅花盗被白飞飞等人擒住,受了内伤,本就憋了一肚子的气,如今见到一个小孩子也敢挑衅自己,不由勃然大怒,他将林诗音放下,对阿飞愤而出手,招招致命。
阿飞一点儿不惊慌,反而越来越沉稳,初时几招应对地还有些勉强,接着便渐入佳境。
白飞飞等人此时已然到来,李寻欢见到阿飞在和梅花盗打斗,取出了飞刀,却被连城璧制止,“再看看。”李寻欢点头,先救下了林诗音。
阿飞此时并没有落在下风,反而占有优势,这也是连城璧不让李寻欢动手的原因。
阿飞的剑是根据他的身高量身定制的,寻常大人看来有些短,都以为是仿制的玩具剑,但其实,这是一把真正的剑,完全可以致人于死地。梅花盗也没有想到,这么小的一个孩子便学会了如此高超的剑法。
见到抓住自己的大敌皆被惊动,梅花盗后悔不迭,悔不该一时意气,如今却是插翅难飞。心慌则动作不稳,一招失手,猝不及防之下竟然被一剑刺中要害,跌落在地……一代梅花大盗,就此殒命,死于一个九岁孩童之手,他心存不甘,死不瞑目。而梅花盗的陨落,亦代表着一个天才剑客的崛起。
“李大哥,阿飞说过会帮你保护诗音姐姐的。”阿飞收回短剑,小脸上一派严肃认真,却逗得大家纷纷笑了起来,李寻欢没有笑,他认真地向阿飞点了点头:“谢谢你,阿飞。”
阿飞这才笑了起来,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自己的头,转而面向连城璧和白飞飞,一脸的得意。
白飞飞一巴掌拍了下去:“你得意什么?若非梅花盗本来就受了伤,而且见到我们前来乱了心绪,你以为这么简单就能打败他吗?”
阿飞撇了撇嘴,又看连城璧,连城璧摸了摸他刚被白飞飞拍过的脑袋,给了一个赞赏的眼神:“还不错。”阿飞的剑术的确已经小成,而白飞飞的试炼已经完成。
龙啸云得知梅花盗之死,直呼大快人心,而端着药立在一边的仙儿则有些神思不属。龙啸云对这位照顾自己多日的美丽丫鬟很有好感,问道:“仙儿姑娘,在想什么?”
仙儿轻声回道:“仙儿是在想,李公子和林姑娘他们这便要离开洛阳了,不知仙儿欠下的这份恩情日后要怎么还?”
龙啸云一听,不由愣住,林诗音要走了。虽然相识不久,但他早已对林诗音一见倾心,若是再也见不到她,他简直无法想象。他当即就去找了李寻欢,提出想要和他们同行,仙儿也趁机提出想要见识见识江湖何如。
白飞飞却直言拒绝,“我等尚有要事在身,不便久滞。龙公子伤势未愈,想来不能颠簸,既然如此,仙儿姑娘不如留下好好照顾他,等他伤愈了,自可一同闯荡江湖。”一番话说得合情合理,龙啸云和仙儿都无法反驳。
虽然不明白白飞飞到底想做什么,但连城璧绝不会违逆自家夫人的意思,李寻欢和林诗音自然是听从于白飞飞,所以龙啸云和仙儿还是留在了天云山庄。
辞别王怜花,白飞飞忽然对李寻欢说道:“景修,送诗音回家之后,便和你岳父商议婚期,早日把诗音娶回家吧。”
林诗音闻言有些羞涩,双颊泛红,容色更加娇艳动人,李寻欢微笑地看着她,然后点头道:“姑姑放心,除非诗音不愿嫁我,否则,我定然是要娶她为妻的。”
白飞飞摇头:“错了,就算她不愿意嫁,抢也得抢回家去。”
连城璧轻笑出声,见白飞飞转眸望着自己,忍住笑意颠倒是非:“说得有理。”
离开洛阳,北行而去,一路风光正好,欢声笑语不断,春日的暖阳散发出温暖的光,照耀着前途,倘若人生总能如此安定平静,那该有多好呢?只是,世事往往不能尽如人意……
☆、58世事总无常
众人一路轻车缓行,不日便抵达了魔刀门,林震天接到消息,率众前来相迎。林诗音见到父亲,一脸欣喜,她自幼丧母,与父亲相依为命,虽然父亲事务繁忙,但从不会冷落了她,但凡有空便会陪她,因此父女感情很深。从小到大,她从不曾离家这么久,因而十分思念父亲。
林震天看着挽着自己的宝贝女儿,也笑得十分愉悦:“好了,音音,在客人面前,像什么样子。”
林诗音吐了吐舌头,一派小女儿情态:“我才不管呐,表哥又不是什么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