⑨ 梁启超在《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第一章“总论”中,说: .14
虽也自成段落,毕竟只是“半部书”,而且是始终没能续完的“半部书”。
①《四十自述》从1930年6月动手,在上海成两章,迁居北平后至1932年9月,陆续写完留学前的一段生活,共6章。都在《新月》杂志上刊载过。1933年6月,作“自序”,9月,由上海亚东图书馆出版。
②《论领袖人才的来源》,原载《独立评论》第12号,1932年8月7日出版;后收入《胡适论学近著》第1集,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年12月初版,题为《领袖人才的来源》。引文见该书1937年4月3版,卷四,第514页。
③《胡适口述自传》,是50年代胡适在美国时,为哥伦比亚大学“中国口述历史学部”用英语口述的自传。口述时曾得他的少年朋友唐德刚君的协助;后又由唐氏整理,译为中文,由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于1981年3月出版。据胡适手拟的口述自传大纲看,这本口述自传只完成原计划的前半,也只是“半部书”。
④《丁文江的传记》,也是胡适逃亡美国时所作,于“1956年3月12日晨三时写完”。共17章,约12万余字。同年11月,由台北“中央研究院”印行,为《中央研究院院刊》第3辑(中央研究院故总干事丁文江先生逝世二十周年纪念刊)的抽印本;1960年,由台北启明书局出缩印本。
⑤胡适曾先后劝林长民、梁启超、梁士诒、蔡元培、张元济、高梦旦、陈独秀等许多人写自传,参看《四十自述自序》。
⑥参看《论六经不够作领袖人才的来源》,《胡适论学近著》第1集,卷四,第521~522页。
⑦《南通张季直先生传记序》,原载张孝若编《南通张季直传记附年谱年表》卷首,上海中华书局1930年出版;并收入《胡适文存三集》,上海亚东图书馆1930年9月初版。下面的引文,见该书1931年6月3版,卷八,第1087~1091页。
⑧《四十自述自序》,见该书卷首,又见《胡适论学近著》第1集,卷五,第627~628页。
⑨刘文杰1931年2月27日致胡适信,见《胡适来往书信选》,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5月1版,中册,第52页。
第十部分:"独立"的诤臣 1930-1937“人权”余波(1)
1930年11月底,胡适挈妇将雏,离沪北上,住进新租的北平后门内米粮库四号寓所。心想,从此离开那因谈人权而引起麻烦的是非之地,然而麻烦却未能完全了结。
胡适离沪之前,中国公学又发生风潮。胡氏本来早于5月获准辞职了,但他推荐的继任者马君武先生,采取萧规曹随的方针,于校事无所变更,故仍为当局所不满。有关方面便运动党人于右任先生出长中公,因即引起风潮。上海市党部为此又在报上发表宣言,极力攻击胡适,并翻出谈人权的老账来清算,其中说:
自胡适潦倒海上,执掌该校后,以野心之未逞,更主编《新月》杂志,放言怪论,诋毁总理,狂评主义,诬蔑中央,凡煽惑人心之言,危害党国之论,无所不用其极。①
他们咒骂胡适为“反动文孽”,说他在中公风潮中“仍猖獗不已”,出面调停,实则是“教唆少数学生重起拥马风潮”,甚至杀气腾腾地宣称国民党人士“莫不欲得胡适以谢天下”。胡适素养好,不怕骂,但看了报纸,虽不忧心忡忡,却毕竟也不得安宁呀。
接着,11月22日的上海《民国日报》,又登出立法院长胡汉民在立法院纪念周的讲演,题为《谈所谓言论自由》,又是针对胡适而发的。其中说:
最近见到中国有一位切求自由的所谓哲学博士在《伦敦泰晤士报》上发表一篇长长的论文,认为废除不平等条约不是中国急切的要求。……在他个人无论是想借此取得帝国主义者的赞助和荣宠,或发挥他“遇见溥仪称皇上”的自由,然而影响所及,究竟又如何呢?此其居心之险恶,行为之卑劣,真可以“不与共中国”了。②
这里的“所谓哲学博士”,明明是暗指胡适的;而言词如此愤激,明显是对《新月》谈人权,争言论自由的余恨未消。他们虽然后来也贡献过“五鬼乱中华”的妙论,并把共产党也归到“五鬼”里面了;但似乎还不够将功折罪,所以,胡汉民要把胡博士拿来训斥一顿,以警诫谈所谓言论自由者。
胡汉民是留日出身,早年参加同盟会。孙中山办《建设》杂志时,他与廖仲恺、朱执信等,跟胡适讨论过“井田制度”。那时国民党尚不行时,所以“先生”长“先生”短的书信往还,煞是亲热。十年之后,胡汉民已贵为立法院长,国民党中央的“胡委员”了,岂是当年讨论井田的胡汉民可比?因此颐指气使,对胡适很不客气。受了这样一位党国要人的无端训斥,胡博士又岂能忍气吞声?他于离沪北上的前三日看到此文,便写信质问,要求胡汉民指出在哪一天的什么《伦敦泰晤士报》上登有胡适的什么长长的文章。这一下可将了胡汉民的军。他本不会英文,自然没见过《泰晤士报》,也没有见过胡适的什么文章,只不过是听了某人投其所好的挑拨言词,便率尔兴师问罪。接读了胡适的信,他怎么能答复?只好推给秘书处代答,敷衍了事。
“胡委员随从秘书处”的代答,颇为滑稽。一方面承认胡汉民是听“友人”说的,不是自己“见到”;也不是胡适发表什么文章,而是《泰晤士报》发表社论,“称述中国某哲学博士之言论”。这样说来,胡委员的演说信口开河,又率尔发表于报章,至少有不察之过的;但是胡委员却硬说是“近极端言论自由者之过”。
官僚权势者们大约都习惯于这种蛮横态度。另一面,胡汉民的演说,明明是对着胡适,代答却又诡辩说,“必求其人以实之,则凿矣”。这就使胡适明知受了诬诋,却也不好追究得了。③
那时,胡政之写的《新都印象记(二)》,也记有胡汉民的上述谈话。胡适便写信去询问。胡政之复信说,胡汉民当日确是指名道姓,针对胡适而发。这使胡适更明白了党国要人对自己的不信任态度,心里自然不快;但更使胡适感到惊异的是胡政之复信中提到的另一件事——
再者:来函受过北平公安局检查,亦殊可异。敝处每日得北平文件甚多,久未见检查图记,兹寄还函面,乞注意。④
即是说,胡适迁居北平以后,当局对他的言论仍十分注意,往来信件也要受公安局的非法检查。这便是在中国谈人权,谈言论自由的结果!
与此同时,留在上海的《新月》杂志,也不时遭国民党当局的扣留与查禁。主要撰稿人罗隆基曾被拘捕,经保释后,他作了《我的被捕的经过与反感》一文,载在《新月》第3卷3期上。当局又认为该文“挟忿诋毁”,要求光华大学撤销罗隆基的教授职务,敲破他的饭碗。自然这也是当局对他们谈人权的事,余恨未消的缘故。1931年初,胡适去上海参加中华教育文化基金会第五次常会,便极力为罗君和《新月》的事奔走。1月18日,他托人带《新月》杂志两份,送给蒋介石和他的侍从室主任陈布雷,并写信表明心迹,说:
鄙意“一个初步的共同认识”必须建筑在“互相认识”之上。故托井羊先生带上《新月》2卷全部及3卷已出之3期各两份,一份赠与先生,一份乞先生转赠介石先生。《新月》谈政治起于2卷4期,甚盼先生们能腾出一部分时间,稍稍流览这几期的言论。该“没收焚毁”(中宣部密令中语),或该坐监枪毙,我们都愿意负责任。但不读我们的文字而但凭无知党员的报告,便滥用政府的威力来压迫我们,终不能叫我心服的。⑤
第十部分:"独立"的诤臣 1930-1937“人权”余波(2)
罗隆基的事终于无可挽回,他只好以译文卖稿为生。但胡适既送杂志,又表心迹,希望“互相认识”,还是有作用的。
这年10月,胡适又要到上海参加太平洋国际学会。会前,他与丁文江曾奉召去南京晋见蒋介石。10月14日的《申报》,登载“南京专电”称:丁文江,胡适,来京谒蒋。此来系奉蒋召,对大局有所垂询。国府以丁、胡卓识硕学,拟聘为立法委员,俾展其所长,效力党国。将提14日中政会简任。
蒋介石特别召见胡适、丁文江,“垂询”大局,可见在蒋氏那一面,对胡适是有了相当的认识,也相当的器重了。这是胡适第一次晋见蒋介石。谒蒋以后,他便迅速去上海开会,会毕又迅即北上。后来“简任”没有,不得其详。至少大约开始建立起“一个初步的共同认识”罢。当时,有位“敬”先生给胡适写信说:
太平洋学会,公速北还,绝无痕迹之好机会,可以保留独立发言之地位。爱公或无如弟者,唯形迹稍疏耳。在君(按,即丁文江)请其一个月之犹豫亦可打消,不如再来为要。⑥
据此可知,胡适、丁文江与蒋介石当局之间,大约达成了某种谅解,但又都希望“绝无痕迹”;而此后,蒋介石肯定要借重胡适、丁文江,以其“独立发言”之地位,来为党国效力了。这年11月11日,蒋介石便致电胡适:“财政委员会业经组织成立,兹定于本月15日上午九时在国民政府开第一次会议,即希届时出席为荷。委员长蒋中正。真(十一日)”报上也公布了该委组织大纲及委员名单,胡适以“学者”身份与蒋中正、林森、宋子文等“政府”首脑同列委员。胡适自己也觉得财政委员会的发表,“可谓‘神速’”,只是因为“北归后即病”,未能出席会议。⑦
①见1930年11月15日《申报》;并参看1930年11至12月间杨亮工、高一涵、蔡元培、傅东华等致胡适信,见《胡适来往书信选》,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5月1版,中册,第30~33、36~37页。
②转引自胡适1930年11月25日致胡汉民信,见《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册,第32~33页。
③1930年12月9日胡汉民随从秘书处致胡适信,见同上书,中册,第34页。
④胡政之1930年12月25日致胡适信,见同上书,中册,第36~37页。
⑤胡适1931年1月18日致陈布雷信(稿),见《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册,第40页。
⑥“敬”1931年11月1日致胡适信,见《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册,第85页。写信人署名“敬”。耿云志先生据中国近代史所藏胡适档案,1930年9月17日陈叔通寄所作《季常死状》一文给胡适,该文署陈叔通,而信末署“敬”;又将档案中信件笔迹对勘,考定此信系陈叔通所写。(见耿著《胡适年谱》,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94页)陈叔通,名敬第,后以字行。长期任上海商务印书馆董事和浙江兴业银行董事。
⑦参看《胡适的日记》手稿本,台北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0年版,第10册,1931年11月11日。(三版注)
第十部分:"独立"的诤臣 1930-1937《独立评论》的“独立精神”(1)
1932年5月,胡适邀集丁文江、蒋廷黻、傅斯年、翁文灏等几个朋友,发起成立“独立评论”社,创办了一个专门谈政治的周刊《独立评论》。第1期刊登胡适所作的《引言》,便标榜所谓“独立精神”,说:
我们叫这个刊物做《独立评论》,因为我们都希望永远保持一点独立的精神,不依傍任何党派,不迷信任何成见,用负责任的言论来发表我们各人思考的结果:这是独立的精神。①
后来,胡适还多次反复强调、宣扬这个“独立精神”,并指责别人不独立。他说:
现今有许多人所以不能独立,只是因为不能用思考与事实去打破他们的成见;又有一种人所以不能独立,只是因为他们不能抵御时髦的引诱。……我们不说时髦话,不唱时髦的调子,只要人撇开成见,看看事实,因为我们深信只有事实能给我们真理,只有真理能使我们独立。②
他们强调事实和真理,强调“独立精神”,显然是不错的。他们社办的刊物,不要任何党派津贴,也不要什么老板问津;而是社员各捐自己薪俸的百分之五作为基金,社员作文不取报酬,在经济上也是独立的。③那么,《独立评论》是怎样讲事实,讲真理,怎样贯彻“独立精神”的呢?
《独立评论》创刊的时候,正是“九一八”和“一?二八”事变之后,日本帝国主义大举侵略中国的严重时刻。蒋介石国民党政府却坚持对日不抵抗,对内加紧“剿共”的政策,提出“攘外必先安内”的口号,在对共产党领导的苏区接连三次“围剿”失败之后,又积极策划发动第四次“围剿”,到1934年更倾全力发动第五次“围剿”。那时的中国,“边地”上是日本兵打进来,日本飞机炸进来;
在“腹地”,是中国兵打进去,中国飞机炸进去。真是炮火连天,哀鸿遍野啊!
那么,聚集在《独立评论》周围的这一群自由派知识分子,怎样看待当时中国的这些基本事实呢?其实他们的思想和政见也并非完全一致。他们中间也有真诚地向往“独立”的,有的则是不能不装一点“独立”的门面。例如胡适与丁文江的文章,也在国民党与共产党之间说点“公平”话,不承认共产党是“匪”。他们说:
大家都知道国民政府所谓匪,就是武装的共产党。自从国民党反共以来,对于反共的名词,经过了几次的变迁。最初的时候是“清共”,以后是“讨共”,到了最近是“剿匪”。但是共产党并没有因为国民党对于他们改变了称呼,就丧失了他们政党的资格;更没有因为由“清”而“讨”而“剿”,减少了武装的势力。
……事实上是长江流域产生了第二个政府。④
这说的确乎是事实。他们甚至呼吁国民政府“正式承认共产党不是匪,是政党”
,并“停止一切武力剿匪的计划和行动”。这也确乎有一点“公平”。然而,他们又说“国民政府为自卫计,想用兵力铲除这样迫胁它自身存在的政敌,这种心理是一个政府不能没有的”。这自然是为国民党政权着想,“剿共”还是必要的。他们毕竟是以第三者的面目出现,有一点“独立”的色彩。
有的文章作者,不赞成共产党用兵力来革命,却也利用回乡机会,到处查访共军的情形,向与共产党确无关系的老同学打听“剿共”的消息,偶尔也向读者报告某些实际情形,如国民党地方政府如何“借口剿共防匪可以无限制的加征”钱粮;国民党官军如何“骚扰或叨扰”百姓;以及“剿共军队愈多,共军势力必日大一日”,“因为向来政府派往剿匪的军队把枪械卖给他们”;共产主义对贫苦老百姓,“真所谓暗室明灯”,“势必如燎原之火”。⑤这些情形反映得比较客观,也确有一点“独立”的色彩。
胡适的有些文章,在赞扬近代中国为了各种革命慷慨杀身的志士时,甚至也一并赞扬那些为“共产革命而死的无数青年”,认为“他们慷慨献身去经营的目标,比起东林诸君子的目标来,其伟大真不可比例了”,他们为的是“全民族的解放,整个国家的自由平等,或他们所梦想的全人类社会的自由平等”。⑥胡适也并不讳言“苏俄的进步是日新月异的”,并说“苏俄的伟大的试验,在这两年之中,也逐渐得着了世人的承认与了解”,⑦这些也都显出一点“独立”的色彩。
但是,这种“独立”的招牌挂不多久,刊物上就逐渐地常有“清共剿匪”,“先剿匪,后抗日”一类的词语。⑧1932年9月,丁文江发表一篇政论,题目就叫“抗日剿匪与中央政局”,文章说:
9月18日,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发表了一篇《告全国人民书》。其中可以分做三段……是抗日,剿匪,与异党合作(按,指追随国民党的一些小党),以谋根本的建设三件事体。以原则而论,国内的多数人大概可以赞成。……“国未有心腹之患未除而能抵御外侮者”,这当然是常识,任何人不能否认的。⑨
这些言论显然是为蒋介石“攘外必先安内”政策作辩解与阐释的,隐含的是反共精神,却看不到什么“独立”精神了。
1934年至1935年间,国民党政府在第五次“围剿”中得逞。中国工农红军被迫撤离南方革命根据地,开始长征。这时的《独立评论》便连篇累牍刊载拥护“剿匪”的文字,如任叔永的《剿匪中的四川问题》,宋益清的《从四川匪区回来》等等。⑩以后一篇文章为例,“匪”字满纸,且说共军所驻的地方“都有白骨丛冢”,县苏维埃所在地“杀人特别集中,万人坑有70之多”,保卫局“附近的万人坑很多”,把红军和共产党描绘成了杀人的魔王。而胡适竟在《编辑后记》中,特别赞扬这篇反共文章“是一篇很有史料价值的文字”,又赞扬这位反共作者具有什么“史家的精神”。从此,拥蒋反共的态度就相当明朗了。胡适自己也在他的《南游杂忆》中,情不自禁地直接出来歌颂“剿共”的胜利,说:
第十部分:"独立"的诤臣 1930-1937《独立评论》的“独立精神”(2)
我们在广西旅行,不能不感觉到广西人民的武化精神确是比别省人民高的多,普遍的多。……去年萧克西窜,广西派出剿御的军队只有六团是省军,其余都是民团,结果是把萧克的主力差不多打完了。去冬朱毛西窜,广西派出的省军作战的只有十一团,民团加入的有15个联队,共约二万人,结果是朱毛大败而逃,死的三千多,俘虏七千多。
对省军和民团的赞扬,与对共产党和红军失败的描叙,字里行间流露出的心情,是何等鲜明的对照!
对于国民党蒋介石,《独立评论》一班人的基本倾向,是同情和支持,但也保持一点距离,也存在一些不大不小的矛盾。傅斯年曾说:
国民党固曾为民国之明星者若干年;而以自身组织紊乱之故,致有今日拿不起放不下之形势。……国民党诚然太对不起国民,……我们这专心同情于国民党及其前身20多年的人最伤心,今日诚有哑子吃黄连的苦处。
他的这番话颇有特点,颇为坦白,也颇有代表性。“哑子吃黄连的苦处”一句妙语,正惟妙惟肖地写出了《独立评论》一些人的复杂心情:他们不相信共产党,却又哀怨国民党不争气。他们是高等知识分子,不像一般胡涂政客党人,更不是势利昏庸的三四等奴才。看到国民党那样拿不起放不下的形势,虽然同情支持,却又有许多说不出的怨恨和忧伤。
正因为如此,所以他们对国民党也作一点批评,提一点忠告,有时甚至言词也很尖锐。如批评国民党的“党化教育”,说:“党化与教育,是不能并立的:有了党化,便没了教育;反过来说,要有教育,先取消党化。”又批评国民党政府“箝制报纸言论与新闻”自由,“停止邮寄,或拘捕记者,或封禁报馆,——这种事件实在是把一个现代政府自己降低到和旧日张宗昌一辈人的政府做同辈”,并希望“领袖诸公应该早日停止一切‘统制文化’的迷梦”。立论相当尖锐,但都是寄希望于国民党政府改良统治。
1933年3月,国府行政院长汪精卫致信胡适,请胡出任教育部长。胡适却打定主意不做官,复汪信说:
我细细想过,我终自信我留在政府外边能为国家效力之处,似比参加政府为更多。我所以想保存这一点独立的地位,决不是图一点虚名,也决不是爱惜羽毛,实在是想要养成一个无偏无党之身,有时当紧要的关头上,或可为国家说几句有力的公道话。一个国家不应该没有这种人;这种人越多,社会的基础越健全,政府也直接间接蒙其利益。我深信此理,故虽不能至,心实向往之。以此之故,我很盼望先生容许我留在政府之外,为国家做一个诤臣,为政府做一个诤友。
这是胡适内心的真实自白,也可以代表《独立评论》中一些人的心声。他们标榜“独立精神”,要保持一点“独立”的门面,为的是要更好地为政府说话,为党国做“诤友”和“诤臣”!
①载《独立评论》第1期,1932年5月22日出版。
②胡适《独立评论的一周年》,载《独立评论》第51号,1933年5月21日出版。
③当年住在胡家,为胡适帮办书稿抄写整理等工作的章希吕,曾在日记中记下“独立评论社”初发起时,社员捐各自薪俸百分之五的名单如下:
丁在君(共捐240元)
任叔永(360元)
竹尧生(330元)
吴陶民(340元)
胡适(360元)
翁咏霓(240元)
陈衡哲(240元)
傅孟真(200元)
蒋廷黻(240元)
顾湛然(520元)
周眉生(180元)
周寄梅(50元)
吴景超(30元)
※张奚若(570元)
※CemCrozier(300元)
以上共4200元,为独立社之基本金。张奚若和Cem非捐款,而是归还努力社款(张)和别的款(Cem)拨入的。(三版注)
④丁文江《所谓“剿匪”问题》,载《独立评论》第6号,1932年6月26日出版。文末有胡适的“附注”云:
丁先生写成此文,给我全权修改。从第五段以下,全是我改作的。来不及送丁先生审校了,只好由我声明负责。
由此可见,该文的观点不仅是胡适所同意的,有的还是他修改的,当然也就是他的观点。
⑤毛子水《南行杂记》“一关于剿共的”,载《独立评论》第18号,1932年9月18日出版。
⑥《写在孔子诞辰纪念之后》,载《独立评论》第117号,后收入《胡适论学近著》第1集,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年出版。
⑦参看《协作外交原来是焦土外交》(载《独立评论》第98号),及《独立评论》第101号《编辑后记》。
⑧参看叶叔衡的《现在要集中全国的知识能力来解决国防问题》(载《独立评论》第16号,1932年9月4日出版),蒋廷黻的《未失的疆土是我们的出路》(载《独立评论》第47号,1933年4月23日出版)。
⑨丁文江《抗日剿匪与中央政局》,载《独立评论》第19号,1932年9月25日出版。
⑩任叔永的《剿匪中的四川问题》,载《独立评论》第119号,1934年9月23日出版;宋益清的《从四川匪区回来》,载《独立评论》第120号,同年9月30日出版。
第十部分:"独立"的诤臣 1930-1937《独立评论》的“独立精神”(3)
见《独立评论》第120号的《编辑后记》。
《南游杂忆》“四广西的印象”,载《独立评论》第164号,1935年8月12日出版。《南游杂忆》全书,同年10月由国民出版社出版。
傅斯年《“九一八”一年了!》,载《独立评论》第18号,1932年9月18日出版。任叔永:《党化教育是可能的吗?》载《独立评论》第3号,1932年6月5日出版。(三版注)
胡适:《汪蒋通电里提起的自由》,载《独立评论》第131号,1934年12月1日出版;本文又载《大公报》1934年12月9日“星期论文”。(三版注)
胡适1933年4月8日致汪精卫信(稿),见《胡适来往书信选》,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5月1版,中册,第208页。
第十部分:"独立"的诤臣 1930-1937与民权保障同盟的分歧(1)
1932年12月,宋庆龄、蔡元培、鲁迅、杨铨等人,在上海发起成立了中国民权保障同盟。这是一个以反对国民党的法西斯统治,积极援助政治犯,争取集会、结社、言论自由为宗旨的进步团体。第二年元月,北平也成立分会,胡适被推为北平分会执行委员会主席。
消息在报纸上披露后,北方的进步青年学生及各界人士,特别是那些以政治犯罪名而陷于缧绁之中的青年,对民权保障同盟北平分会和胡适个人,都寄予很大期望。他们推想,胡适一向崇尚人权,主张民主宪政,由他来主持北平分会,必能为保障民权大展身手。因此,祝贺、建议及申诉、求援的信件,纷纷寄到米粮库四号胡宅。而国民党北平市党部,则把民权保障同盟北平分会,视为非法组织,不时加以压迫。
胡适确也忙乎了一阵子。他们与上海的总会相配合,在北平也采取行动,抗议顾祝同枪杀刘煜生事件;1月31日,胡适又征得张学良的允许,与杨铨、成平一起,视察了北平陆军反省院及另外两所监狱,了解在押政治犯的情况。北平分会与上海总会之间,函电往来频繁,配合也颇为默契。
但没过多久,胡适便与同盟总会闹起矛盾来了。原来,史沫特莱(A.Smedley)女士曾收到一份《北平军委会反省院政治犯Appeal(控诉书)》,其中详细揭露反省院里种种酷刑和非人道情况。她便提交民权保障同盟总会临时执行委员开会传观。会上决定分送中西各报刊登,并写有英文和中文缘起,由宋庆龄签署,其中提出:
立即无条件的释放一切政治犯。
英文的《大陆报》和《燕京新闻》便分别于2月2日及5日发表出来;而中文稿则因有新闻检查,未能登出。①胡适于2月4日收到史沫特莱航寄的英文本,看了就很不满意。因为他和杨杏佛、成平一起去那反省院亲自察看过,根据视察实情,他断定这个“控诉书”是捏造的。当即给总会的蔡元培、林语堂写信,说:
反省院是我们(杏佛、成平、我)三人前几天亲去调查的。有须[许]多犯人和我们很详切的谈话;杏佛当能详告你们诸位。他们诉说院中苦痛,最大者为脚上带锁,与饭食营养不足二事。但[无]一人说及有何种私刑吊打,如孙夫人所得Appeal中所说的。谈话时,有一人名刘质文,是曾做苏联通讯社翻译的,他与我英文谈话甚久,倘有此种酷刑,他尽可用英语向我诉说。
胡适是注意事实的,他觉得这种匿名文件“岂可不经考查,遽然公布于世?”他认为应调查文件来源,不可轻信;“若随便信任匿名文件,不经执行委员会慎重考虑决定,遽由一二人私意发表,是总社(会)自毁其信任”。因此他希望“与孙夫人慎重一谈”,“如有应由总社(会)更正或救正之处,望勿惮烦,自行纠正,以维总社(会)信任”。应该说,胡适这些意见还是相当慎重的。②第二天清晨,胡适看到《燕京新闻》上已经正式发表了这个控诉书。恰好这一天,张学良叫他的秘书打电话给胡适,质问材料的来源。他便再次给蔡、林二位写信,情辞更为激切。信中直接批评“孙夫人不加考察,遽信为真,遍登各外国报纸,并用‘全国执行委员会’名义发表,这是大错”。他要求“彻查”全国执行委员会“是否曾经开会议决此项文件的翻译与刊布”;甚至说:“如果一二私人可以擅用本会最高机关的名义,发表不负责任的匿名稿件,那末,我们北平的几个朋友,是决定不能参加这种团体的。”③事实上,史沫特莱女士曾将此件交执委会传观,因大家相信女士之人格,并未查其来源,便同意发布了,却并非一二人擅用总会名义发表的。
蔡元培、林语堂接读了胡适的两封信,杨铨也读了,都觉得事情极为严重。这三位都是胡适的老朋友,也都认为“非开会彻查不可”;但又希望“内部设法整顿”,不要闹崩才好。杨铨接连给胡适写了两封信,即反复劝胡适“勿灰心”,注意内部“团结”,他说:
此事于监狱调查当然添不少阻力,然只可设法补救及以后加意审慎,望兄千万勿消极,在京、平市党部开始压迫本会之时,内部自当精诚团结也。④
然而,胡适担心张学良误会,急于澄清那控诉书材料的真伪问题,故不等蔡元培、林语堂的复信,不等总会的答复,也不想听听上海方面杨铨诸朋友的劝告,便致函《燕京新闻》及其他几家报纸,指出总会所发表的那份政治犯控诉书;显然是“伪造的”,并用他视察反省院的经过,证明那些骇人听闻的酷刑是毫无根据的;同时,他也说明,“写这封信,并没有意思认为此地监狱的情况是满意的。
民权保障同盟北平分会将尽一切努力来改善那些情况。然而我不愿意依据假话来进行改善。我憎恨残暴,但我也憎恨虚妄。”⑤分歧十分明显。但是,胡适最不满意的还是总会宣言中所提“无条件释放一切政治犯”的主张。不久,他又在《独立评论》上发表《民权的保障》一文,依据“法律”,反对总会“释放政治犯”的主张。他说:
今日参加这个民权保障运动的人的言论,……犯了一个大毛病,就是把民权保障的问题完全看作政治的问题,而不肯看作法律的问题。这是错的。……前日报载同盟的总会宣言有要求“立即无条件的释放一切政治犯”的话,这正是一个好例子。这不是保障民权,这是对一个政府要求革命的自由权。一个政府要存在,自然不能不制裁一切推翻政府或反抗政府的行动。向政府要求革命的自由权,岂不是与虎谋皮?谋虎皮的人,应该准备被虎咬,这是作政治运动的人自身应负的责任。⑥
第十部分:"独立"的诤臣 1930-1937与民权保障同盟的分歧(2)
这就从法律的角度,把他和总会的矛盾尖锐化了。总会要求释放政治犯,保障民权与人权;而胡适要维护国民党政府的法律,政治犯与虎谋皮搞革命,便应该“被虎咬”,不能释放。这就明显地是要求保障民权或人权,服从于维护政府的镇压之权。因此张学良的秘书便致书胡适,表彰他“笃念时艰,抒发伟议,审微见远”,以至于“良殷心倾”,钦佩之极了。⑦接着,胡适又以北平分会主席的身份,向《字林西报》记者发表谈话,继续指责“民权保障同盟不应当提出不加区别地释放一切政治犯,免予法律制裁的要求”
;宣称政府“有权去对付那些威胁它本身生存的行为”。⑧这就为蒋介石政府已奉行多年的武力镇压披上了一件“法律制裁”的外衣,显得冠冕堂皇多了。
胡适如此对外公开反对会章,攻击会务,中央执委会特开会讨论,致电胡适,询问对《字林西报》谈话的真相,要求他复电解释。他的老朋友杨铨也致信相劝,“甚望有以解释,勿使此会因内部异议而瓦解也”。⑨但胡适既要从法律上维护政府之镇压权,已走上与民权保障同盟根本对立的道路,便不再听朋友劝告,也不回复总会的质询。2月28日,宋庆龄和蔡元培代表总会,再致电胡适,说:
释放政治犯,会章万难变更。会员在报章攻击同盟,尤背组织常规,请公开更正,否则惟有自由出会,以全会章。⑩
胡适仍无答复,于是,1933年3月3日,民权保障同盟开中央执委会,蔡元培主席,议决开除胡适的会籍。从此,胡适便与民权保障同盟决裂,也不好意思再高唱什么“人权”、“民权”了。后来宋庆龄曾作过分析,说胡适原来也是同意了同盟的基本原则才加入的,“但当国民党与张学良公开反对本同盟时,他害怕起来了,并且开始为他的怯懦寻找借口和辩解”。攻击同盟,反对会章,正是他讨好蒋介石、张学良的具体表现。
对于胡适与民权保障同盟闹的这场风波,国民党政府自然十分满意。这以后,就有了由行政院长汪精卫出面请胡适出山当教育部长的事。虽然胡氏恳辞,没有去当官,关系却从此异常地亲热起来,真正成了国民党政府的“诤友”、“诤臣”
了。
①参看蔡元培林语堂1933年2月13日致胡适信,载《胡适来往书信选》,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5月1版,中册,第187~188页。
②见上书,第179页。
③同上书,第181页。(三版注)
④见上书,第188页。
⑤同注①,第182~183页。(三版注)
⑥《民权的保障》,载《独立评论》第38号,1933年2月19日出版。
⑦同注①第186~187页。
⑧胡适对上海《字林西报》(NorthChinaDairyNews)记者的谈话,载1933年2月22日该报;中译文附见《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册,第189~190页。
⑨同注①,第192页。
⑩同注①,第193页。
宋庆龄:《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的任务》,见《为新中国奋斗》,人民出版社1952年出版。
第十部分:"独立"的诤臣 1930-1937他所希望的蒋介石(1)
1931年10月,胡适去南京晋谒蒋介石以后,便一步步走上拥蒋的道路。后来便逐渐亲热起来,愿意做国民党政府的诤友、诤臣。
什么是胡适所谓的“诤友”、“诤臣”呢?他在致《独立评论》的三位朋友翁文灏、蒋廷黻、吴景超的一封信里,曾引宋人杨万里(字廷秀,号诚斋)的一首诗,咏那山泉道:初疑夜雨忽朝晴,知是山泉终夜鸣。
流到前溪无一语,在山作得许多声!
胡适希望三个在政府里做官的朋友,不要像那山泉一样,出山以后反而不声不响,而要做“面折廷争”的诤友、诤臣。他说:
私意总觉得此时更需要的是一班“面折廷争”的诤友诤臣,故私意总期望诸兄要努力做educatethechief(教育领袖)的事业,锲而不舍,终有效果。行政院的两处应该变成一个“幕府”,兄等皆当以宾师自处,遇事要敢言,不得已时以去就争之,莫令杨诚斋笑人也。①
这便是胡适所理解的诤友、诤臣。他希望三位朋友做的“教育领袖的事业”,也正是胡适自己所想要做的。他的拥蒋,其中便包含着一种幻想,即凭借自己的思想和地位,以宾师自居,“教育领袖”,希望能引导蒋介石走上民主宪政的道路。
胡适办《独立评论》,便也努力鼓吹法治和宪政,希望蒋介石的党国实行他所向往的那套美国式的民主政治。1933年冬天,在《独立评论》开始的关于“民主与独裁”的讨论,即集中反映了胡适的上述思想和幻想。
当时,蒋介石正日益加紧法西斯独裁专政。继“CC团”之后,又组织了“蓝衣社”。这两大特务组织,叫嚷“借法西斯之魂,还国民党之尸”,在全国实行法西斯恐怖统治。《独立评论》上发表蒋廷黻、丁文江的文章,也公然迎合蒋介石的意愿,主张中国实行专制独裁,鼓吹德意志、意大利的所谓“新式独裁”。②他们认为在中国,“民主政治根本还谈不到,独裁政治当然是不可避免的”;甚至说,“除去了独裁政治还有旁的路可走吗?”③对于蒋介石的专制独裁倾向,胡适却是不满意的。他不同意丁文江、蒋廷黻的文章,明确坚持民主政治,反对独裁专制。他说:
建国固然要统一政权,但统一政权不一定靠独裁专制。……专擅一个偌大的中国,领导四万万个阿斗,建设一个新的国家起来,这是非同小可的事,决不是一班没有严格训练的武人政客所能梦想成功的。今日的领袖,无论是那一党那一派的健者,都可以说是我们的“眼中人物”;而我们无论如何宽恕,总看不出何处有一个够资格的“诸葛亮”,也看不出何处有十万五万受过现代教育与训练的人才可做我们专政的“诸葛亮”。……难道我们还能妄想抬出一个蒋介石,或者别个蒋介石来做一个新的全国大结合的中心吗?④胡适认为,蒋介石也没有资格做专制独裁的“诸葛亮”,何况其他!并进而指出,在中国提倡独裁,“简直是教三岁孩子放火”,“中国今日若真走上独裁的政治,所得的决不会是新式的独裁,而一定是那残民以逞的旧式的专制”。⑤
《独立评论》上关于“民主与独裁”的讨论,持续了一年多,发表了几十篇文章。一派主张独裁,一派主张民主,分歧似乎很大,争论也颇热烈。但就其实质来说,仅是蒋介石国民党用何种方式实行统治的问题,一派主张把德国和意大利的法西斯独裁制度搬来,一派则要采用欧美的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在拥护和改善国民党蒋政权的统治这一点上,是完全一致,没有分歧的。
1934年冬,国民党政府在第五次“围剿”中取得一时的胜利以后,国共两党斗争的情势骤变。为了欺骗舆论,笼络民心,蒋介石也曾做出一点民主的姿态。11月27日,他和汪精卫联名向全国发出的通电表示:“盖中国今日之环境与时代,实无实行义俄制度之必要与可能也。”同日,蒋介石在答日本记者的访问时,也说到“中国与意大利德意志土耳其国情不同,故无独裁的必要”。蒋介石这样亲自出来做一个否认独裁,维护民主自由的姿态,使得胡适喜不自禁。他对蒋介石的希望正是如此啊。所以,立即作文,表示“很诚恳的赞成”蒋介石的宣言,并很诚恳的希望蒋介石“不要忘了这样严重的一个宣言”。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