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明阳知道夕凉躲着所有人也不会躲着秦烨,可他却沒有跑去找秦烨询问夕凉在哪儿,因为他认为这根本沒必要,可当他例行公事般的把gps显示器拿出來之后,却发现标志着夕凉位置的那个小红点不动了,他以为是夕凉移动的位置太小了,可他将图像放大之后,那个小红点还是沒有移动的意思,他耐心的盯着屏幕看了将近十分钟,小红点还是沒有动。
现在是中午十一点,一般人是不会在这个时候睡午觉的,可季明阳考虑到夕凉的身体状况还有最近的生活习性,他还是静下心來又盯着屏幕看了一个小时,结果,还是沒动。
这下他急了,他已经知道夕凉住在哪儿了,此刻他也不管夕凉是不是在睡觉,直接套了衣服就往城东郊区赶,他出门时脑子忽然打开一个阀门,他是知道夕凉住在哪儿的,可刚刚小红点显示的位置,跟夕凉住的地方根本就不在一个地方。
季明阳想到这,手心很快冒出了冷汗,无数种设想从他脑中闪过,里面,沒有一个是他可以接受的。
那耳环是他找人特地打造出來的,他跟夕凉说戴上就再也拿不下來了,其实这话说的半真半假,因为这个世界上除了他,是真的沒人能把那对耳环拿下來了,除此之外,要是撕伤耳朵,也是可以拿下來的,耳环被拿下來了,然后放在一个地方,那gps对于他來说就形同虚设了,上面的小红点当然也就不会再移动,可他不认为夕凉会因为躲着他而做出这种伤害自己的事。
可如果耳环还在夕凉的耳朵上,那夕凉为什么不动,难道是晕倒了,而且是晕在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
无论怎么想,结果都不是季明阳想要的,在强迫自己冷静下來之后,季明阳先按照gps显示的地方冲了过去,最后他就站在了一个商品房的门前,他看着似曾相识的商品房直皱眉,心想着夕凉的耳环怎么可能会出现这种地方。
不过他也沒那么多闲工夫去想这个问題了,他按了门铃,很快就有人打开了里面的门,开门的是个三十左右的男子,男人长的挺精壮,可一脸的痞气很难让人会对他会有什么好印象。
男人开了里面的门之后隔着一个防盗门看着季明阳,因为不认识季明阳,所以并沒有打开防盗门的打算,只是隔着防盗门说:“你找谁!”
季明阳从站在门口开始就一直思索着要怎样才能让那人乖乖的把他放进去,在那人开口询问之后,他就笑脸相迎的说:“你好,我是住在楼上的,晾衣服的时候衣服好像被刮到你家阳台上了,我來拿一下衣服!”
男人沒有什么怀疑,把防盗门开了就把季明阳放了进去,季明阳拿出手掌大小的gps显示器,在男人不注意的时候闪进了一间卧室里,然后从一个抽屉里把他送给夕凉的耳环搜了出來,男人怒吼着跟了进來,可却在进门的刹那被季明阳一膝盖顶到了肚子上。
季明阳这下子一点都沒客气,因为他看见耳环上还残留着血迹了,他把那人打的趴在地上,在反剪住那人的一条胳膊之后不掩怒气的质问道:“你从哪儿弄來这副耳环的!”
那人的胳膊被季明阳控制住了,趴在地上也翻不了身,而且他一动季明阳就会加大手上的力道,把那人拧的嗷嗷叫,叫了两声就开始交代实情。
季明阳听完那人的话才知道为什么会感觉这里很熟悉,原來半年前,就是这家伙拿了夕凉的蛋糕沒给钱,后來季明阳让人來他家捣乱,让他沒能求成婚,这人今天在大街上碰到了夕凉,他见夕凉跟个傻子似的,就把夕凉骗到一个沒人的巷子里,连哄带骗的把夕凉手里的钱都弄走了,临走的时候发现夕凉耳朵上的耳环好像挺值钱的,于是就把夕凉耳朵上的耳环取下來了。
季明阳听那人轻松的说着什么把耳环取下來,恨得咬着牙把那人的胳膊拧的咯吱作响:“你当我白痴吗?,那耳环是我给她戴上的,除了我,沒人能拿下來,你自己做过什么事不用我提醒你,人做事要三思而后行,我今天就给你个教训,让你记住以后做事之前好想想后果!”
季明阳是被气到了,他一想到什么都不懂的夕凉被人骗了所有的钱,还被人伤了耳朵,心里就止不住的疼,他将那人拖到楼下,然后塞进自己车里把人送到了警察局,并控告他抢劫,脏污就是他手里的耳环,耳环的**他都还留着,他可以随时提供作为证据。
那人被警察拘留起來,季明阳这大半年都沒跟他那些朋友走动,可办事的路子都还在,所以他临走之前跟警局的一个朋友说了一声,让他们好好关照一下他送进來的这位朋友,关照的差不多了就放人,他现在还沒有闲心跟这种废物浪费时间打官司。
季明阳花了二十分钟解决了那位人模狗样的“抢劫犯”,然后发动车子就向城东的郊区奔去。
他的目标很明确,所以不用东奔西走的去问夕凉住在哪儿,可他站在夕凉租來的公寓门前还是紧张的不得了,因为他沒有足够的信心去相信夕凉能够一个人平安的走回來。
他按响了门铃,按了有十分钟,意料之中的沒有反应,这下,他彻底慌了。
夕凉是傻了,一个连钱都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人,和傻子又有什么区别,可她还是有不傻的时候的,不傻的时候她会为傻掉的自己铺好路,她的身上带着一个项链,项链是一串英文字母,内侧被她贴了一个小纸条,纸条上写了她住的地址,她想要是她走丢了,肯定会有人发现她的,到时候人家看她傻乎乎的,肯定会翻找能证明她身份的东西,她的项链就戴在胸前,很容易就被人发现了,人家看见了至少会给她叫辆出租车把她送回去,往顶坏的地方想,那她至少也会被送到警察局,那样她可能连打车的钱都省了。
她自认为自己已经做的够充分了,可她却沒将意外考虑进來,而这个意外就是有人竟然会把她的项链给抢了。
夕凉钱被人抢了之后在原地站了一会儿,那反应真是和傻子沒什么区别了,等她站的腿疼的时候她忽然发现自己耳朵也是疼的,不是腿上那种若有若无的疼,而是火辣辣的疼,她用手摸了摸自己的耳朵,手指上立马感觉到一阵阵的湿意,她把手拿下來看看,只觉得自己的手红红的很奇怪,其他的,她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她站累了就在靠着墙壁蹲了下來,现在她的世界很小,小的只有眼睛看到的两堵墙,外加一个自己,她像个婴儿一样认为自己看见的是存在的,自己沒看见的就是不存在的,这时候,她还当世界上只有她一个人呢?
她蹲累了又坐了下來,地上很凉,可她懒得起來,她在原地一直坐到太阳落山,肚子的地方传來咕咕的声音,她按了按自己的肚子,皱着眉头寻找声音的來源,按了一会儿之后,她将手按在了胃上,觉得那儿好难受,这时候的她不知道她这是饿了。
她最后是被一个抄近路回家的打工妹捡回家了,打工妹叫杨雪,人长的跟她的名字一样白白净净的,可是五官也跟她的名字一样普通到扔进人堆里就找不出來,鼻子不高不低,一条线下來让人不会留意它的高低,嘴巴不大不小,说起话來倒是挺顺溜的,眼睛也不大不小,有点点内双,可是视力却好的惊人,也就是她这双不大不小的眼睛将夕凉和黑夜分隔开來,然后把这位一问三不知的姐姐带回了自己租來的小房子里。
杨雪是在酒店做服务员的,端盘子这种事用不到什么技术,正好适合她这个沒有什么特长的人,当然,工作不需要什么技术,工资自然也不会高到哪去,否则她也不用晃一个多小时的公交在这种郊区租房子,她租的是一个单间的瓦房,瓦房也就十几个平方,里面放了一张床留睡觉,一张放些水杯梳子什么的桌子,还有一个放衣服的柜子,大东西就这么几件,所以屋子虽小,倒不觉得有多拥挤。
她将夕凉带了回去,夕凉呆呆的坐在床上,目光跟着这屋里唯一一个会动的东西跑,这个东西当然就是杨雪,杨雪被她盯的头皮发毛,就坐到站到她面前问:“你真不知道自己叫什么?”
夕凉诚恳的摇了摇头,杨雪叹了口气,心想明天还是把人送到警察局比较好,这人一看就是走丢的,用不着她同情心泛滥的养着,她用热得快烧了热水,让夕凉把手脚都洗了,然后把夕凉赶进了被窝里,而她自己泡过脚之后也钻进了被窝里,这天冷的很,对于忙了一天的她來说,能在暖呼呼的被窝里睡上一觉已经算是最大的享受了。
夕凉睡在杨雪身边,过了一会儿之后拉着杨雪的手按在了肚子上,她现在病情稍微严重一点连一个简单的字都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可这时候她却无师自通的说:“我饿!”
☆、一百四十一章 、一时一冲动
杨雪听夕凉在那儿喊饿,就无声的笑了起來,边笑边说:“你个傻子,还知道饿!”
她嘴上虽然这么说,可却也打开了灯,翻翻找找的翻出來一包饼干送到了夕凉的手上,夕凉接过饼干,然后盯着饼干看了一会儿,杨雪叹了口气,把饼干袋子从她手里拿出來,然后撕开袋子将饼干递到了夕凉的手里,夕凉闻到饼干香甜的气息,就把饼干塞进了嘴里,杨雪看着她吃的一床都是饼干渣子,又笑了:“说你傻,你还真够傻的!”
夕凉吃饱了就躺下來睡觉了,杨雪第二天天沒亮就起床了,她要搭早班车去上班,起迟了,要是错过第一班公交车她就该迟到了,她本來是想把夕凉送到警察局的,可看着夕凉睡的沉,就沒忍心把她叫醒,只想着晚上回來的时候再把她送去吧!
她这样想着,就把家里所有能直接吃的东西都堆在了桌子上,夕凉会张口吃东西,这她知道,所以就放心的离开了,离开之前还跟房东交代了一声要房东帮忙照看一下她屋里的那位,房东是个热心的大妈,听了她的请求之后就满口的答应了。
夕凉睡醒的时候基本上是她最糊涂的时候,她现在糊涂的时间越來越长,有时候会一连几天不知道自己是谁,早上醒來的时候,更是跟无知的婴幼儿一样,脑子里只有混沌空白的一片。
她在床上静坐了一会儿之后,觉得有点冷,于是又缩回被子里睡觉了,她这一睡,直接睡到了日上三竿。
这边夕凉睡的安安稳稳的,那边的季明阳却是头发都快急白了,他第一个找上的就是秦烨,他知道夕凉就算离家出走了也不会跟秦烨断了联系,可他沒想到的是夕凉现在是个彻头彻尾的傻子,她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又怎么可能知道去联系秦烨。
季明阳去找秦烨未果,提着秦烨的领子就吼道:“你不知道她现在连自己住哪儿都不知道吗?,她都这样了你怎么放心让她一个人回家,!”
秦烨在听到夕凉失踪的时候也很着急,可他不能忍受季明阳这样质问他,因为一个季明阳,他苦苦等了夕凉那么多年,最后也只落了个朋友的身份,连夕凉结婚都是事后才知道的,如今季明阳以丈夫的身份这样问他,让他不禁有些火大,他单手拧开季明阳抓着自己衣领的双手,然后面无表情的说:“她是你妻子,无微不至的照顾她是你的责任,我有我的工作,我有我的生活,你凭什么要求我去照顾她而抛开自己的工作自己的生活!”
秦烨一番话,说的季明阳哑口无言,,对啊!人家有什么理由抛开自己的人生,然后去照顾一个自己曾经喜欢如今却已为**的女人。
季明阳在秦烨那儿吃了半个闭门羹,很快就将被他搁置了大半年的门路全都打通了,然后让黑道白道上的所有朋友帮他找人。
季明阳找人找的红了,而被他找的那个却跟个毛毛虫似的在被窝里蠕动着。
夕凉睡到日上三竿之后肚子就开始饿的厉害了,可外面太冷了,她不想离开被窝,所以她此刻只是裹着被子歪在床上,然后大睁着两只眼睛看着桌子上那和昨天被她吃到肚子里的长的一样的东西。
她就这么在床上又耗了一个多小时,外面忽然响起了咚咚咚的声音,紧接着有说话声,她从床上坐起來,可又因为对未知的惧怕缩了回去。
此刻站在外面敲门的是房东大妈,房东大妈瞧着杨雪屋里的人老不起來,就主动的找來了,她敲了半天见沒人來给她开门,就推门走了进去,房东大妈进屋后就看见床上的被子鼓鼓的,想也知道杨雪捡回來的人就在那儿呢?
她走过去坐到床上,然后用筷子敲着手里的碗说:“丫头,起來吃饭啦!”
夕凉畏畏缩缩的将头从被窝里伸了出來,然后一阵香味就扑鼻而來,这下她连冷都不怕了,直接接过房东大妈手里的碗就将碗里的饭菜吃了个干净。
房东大妈见她这样,跟杨雪一样不住的在心里感叹着:还真是一个傻子,不过就算是傻子也是个俊俏的傻子。
夕凉吃完饭之后,房东大妈就让她把衣服穿起來下床,夕凉吃了饭之后,浑身都暖洋洋的,也就不怕冷了,所以就利索的起了床,房东大妈给了她牙刷牙膏,然后用水舀子舀了一舀井水让她刷牙,她蹲在杨雪那屋的门口,一口水含到嘴里立马又吐了出來,水太凉了,冰的牙疼。
这院子里住的不止一家,这时候大家都吃完饭在院子里走动着暖暖身体,此刻都被她的傻样逗笑了,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蹦蹦跳跳的蹲到她面前问她:“姐姐,你叫什么名字!”
这时候的夕凉当然不知道自己叫什么?所以就大睁着眼睛也不说话,小男孩见她是真傻,就大着胆子说:“你沒有名字吗?那我就叫你阿呆好了!”
夕凉是傻了,可她不喜欢阿呆这个名字,当下就摆出一副愤怒的表情把小男孩吓跑了,院子里的人见到这场景,又笑开了。
房东大妈给她换了热水让她好好刷牙,还教了她要怎样刷,她刷了牙之后,房东大妈就让她坐在院子里一边晒太阳一边帮她摘菜,这一天,也就这样热热闹闹的过去了。
杨雪回來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了,在确认夕凉已经吃过晚饭之后,她想也沒想的就拉着夕凉去了警察局。
她可以不在乎自己多养一个人,可她是个理智的人,夕凉不是叫花子,她是有家的人,如果她把夕凉留在自己那儿,那她家里面的人不该急死了。
可她还沒进警察局,就被一个人叫住了,來人身姿挺拔,她一眼瞧过去,只想到武侠小说里的玉树临风四个字,可想想这二十一世纪的,哪來的什么玉树临风,总之來人是很顺她的眼就是了。
秦烨因为生气跟季明阳说了一番失控的话,可事后他忽然发现自己那番话几乎是将他心里最深层的想法吼了出來。
人无论有多大方,心里总归还是要藏点自此的,他无私了那么多年,最后落了个形单影只,心里的小天使跑出來的时候他会因为能够看见夕凉幸福而开心,但是心里的小恶魔跑出來时他也会觉得委屈觉得不值,那是他喜欢的人,可却是别人的妻子,那么他干嘛还要分出心神为这么一个人伤心难过。
这时候他心里的小恶魔沒了,他來警察局也只是想给警察提供一些自己知道的情报,毕竟那天最后一个见到夕凉的人只有他一个,可哪想他刚到警察局门口就和夕凉撞了个正着。
秦烨走到杨雪面前,然后将夕凉从杨雪的手里接了过來,杨雪见了反倒松了一口气,开口就问秦烨:“你是她家人吗?”
秦烨沒犹豫的点了点头:“她生病了,昨天不小心走丢了,我报了警,今天正想跟來询问情况呢?”
杨雪笑着说:“你是她家人就好,我昨天在一个小巷子里看见她了,就把她带回去让她在我那儿住了一晚,因为我半天要上班,所以就沒空送她來警察局,这不晚上下班了才把她送过來!”
秦烨对着杨雪微微点头致谢,杨雪见夕凉有人接手,就放心的转身要离开,可临走之前夕凉却拉着她的手不让她走,她笑了笑,从包里拿了一袋饼干塞进了夕凉的手里,最后还是走了,走的时候连头都沒回。
她到现在还不知道夕凉的名字,对于她來说,夕凉只是她生命中的过客,这个过客只在她的生命中停留了一天,作为一个忙碌着的普通人,她沒有时间为一个过客驻足,就像秦烨说的那样,她有她的工作,她有她的生活,她的生活不小心和一个过客产生了交集,而这个交集只是单薄的一个点而已,这一点沒了,交集也就断了。
夕凉站在原地看着杨雪的背影,她现在脑中装有今天一天的记忆,记忆里最熟悉的人是房东大妈,其次就是杨雪了,如今她第二熟悉的人走了,她理所当然的想追上去,可是却被秦烨拦下來了。
秦烨沒想到杨雪是个这么爽快的一个人,心里倒是有些欣赏这个长相平凡却举止率性的女孩,可他的欣赏之情刚从心里涌出,就被夕凉的动作打醒了。
作为夕凉的主治医生,他当然是最了解夕凉的情况了。虽然夕凉现在把刚刚那个女孩当成最亲近的人,可等她一觉醒來,可能就要把那女孩给忘了。
秦烨本想将夕凉带到警察局将夕凉已经找回來的消息跟警察说一声的,可当他想到夕凉如今的情况,一种冲动像暴风雨一样席卷了他的大脑。
叶夕凉是个傻子,是一个不记事的傻子,在她走失的一天里,她将收留她的人当成了最亲近的人,那如果他现在就把她带走,带走以后永远都不回來,那他会不会就此成为她最亲近最重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