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现代文学 > 《送你一颗子弹》作者:刘瑜【完结】 > 送你一颗子弹.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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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瑜 当前章节:15758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03:15

从而选准属于自己的生活坐标、工作岗位,那是成功的基本条件。

遗憾的是,很多人终其一生,也没有找到属于自己的港湾。而在很多情况下,他们是在“志存高远”的名义下,把目标定在了他们力所不及的位置上,这就不免有些悲剧的意味。

在很多情况下,客观环境的改变是缓慢的。一个明智而入世的人,不会天真到指望环境来适应自己(尽管从更积极的意义上讲,环境也应该适应个人、为个人创造条件)。生活中的确有那么一种人,他们自恃甚高,从来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领导自然是“压抑人才”的浑蛋,同事也是妒贤嫉能的草包,只有他阁下是卓而不群的凤凰。

这种朋友兴趣广泛、热情很高。他们对什么都喜欢,但喜欢什么都是“五分钟热度”。没干的工作总是魅力无穷,一干之后必然索然无味。当记者舞文弄墨,他们觉得挺好,但一干之下,方知焚膏继晷、呕心沥血,实在不是人干的活儿;做买卖似乎也不错,大把挣钱,大把花钱,何等潇洒,但商场如战场,尔虞我诈、你死我活,比爬格子还险恶,不干也罢;歌星神气,但“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苦”,太苦;球星牛气,跑跑颠颠,一边玩儿一边就发财,但太累;那么当官儿?那可是一本万利的营生,但一入豪门深似海,今天你算计我,明天我算计你,不是搞掂别人,就是被人搞掂,还没混出模样,已因“健康原因”退出政治

舞台……跳来跳去,实在找不到适合自己的那一行。没干的时候,

他们什么都向往,而且专盯着成功人士的勋章和花环,就是不看人家背后的心血和汗水。他们羡慕别人的钱包,但不羡慕那些人挣钱所付出的辛苦;他们眼馋别人的成功,但不准备为自己的成功劳其筋骨、饿其体肤。不管多好的工作、多体面的事业,一干之下,他们就心生几分怨恨、愤恨、憎恨。因为在竞争当中,他们从来体会不到胜利的欢愉,更谈不上成功的喜悦。其结果,只能是干一行恨一行。

那么聪明的一个人,好像就是忘了一个最朴素的道理:干什么都有代价,吃什么都有条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觉得事事不如意,那么在抱怨环境的同时,是不是也需要反省一下自己呢?

谢谢收看

八月 12th, 2009 | Category:故事

本来想写国内电视节目观后感的,结果写成了一个长篇回忆录,上年纪的人可能都这样,凡事不从30年前说起就说不清楚。。。

我人生中最急中生智的一刻可能是6岁那年夏天的一个深夜。那天我又在邻居杨丽丽家看了一晚上电视。先是杨丽丽困了上床睡觉去了,后来是她妹妹杨萍萍上床睡觉去了,后来杨爸爸杨妈妈杨奶奶全都困了上床睡觉去了。只有我,一个人,6岁的邻居小朋友,还死皮赖脸地坐在他们家客厅的小板凳上,在黑暗中看着一闪一闪的屏幕,目不转睛地看完了一个又一个节目,直到电视都困了,深夜的屏幕上猝不及防地打出四个大字:谢谢收看。

我只好恋恋不舍的回家去了,一边钻进被窝一边意犹未尽地回味着电视屏幕上的一切。这时候爸爸问我:你在杨丽丽家都看了什么电视片啊?我思绪翻滚,我想说我看了这个,我想说我看了那个,但是其实我也不知道我看了些什么,于是脑子里灵光一闪,郑重地告诉爸爸: “谢谢收看 ”。

这件事情说明:第一,当时我们的国家还是相对贫困的,还有很多家庭买不起电视,造成很多家庭间的电视移民;第二,一个小朋友是先学会念字后学会理解它的含义的——她也许已经能够拼读谢谢收看四个字了,但是她不知道这四个字放在一起是什么意思,就像她被强迫背诵“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但是她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第三,小时候的我,非常热爱看电视。后来通过我的两个小侄子,我看到了儿童看电视的那种眼神。那个闪亮的方盒子,像个在巫师一样在发功,而他们则被催眠了一样,灵魂一点一点被吸走。目不转睛、目不转睛、目不转睛。你往他们的左边一挡,他们的脑袋就齐刷刷地往右边一偏,你往他们右边一挡,他们的脑袋就齐刷刷地往左边一偏,甚至没工夫跟你交涉你所站的位置是否合理。动画片当然最好,但是古装电

视剧也行,甚至经济台的生猪市场价格变动都能看得下去。啊,关键是整个美好世界在那个盒子里色彩缤纷地一闪、一闪、一闪。

初中时代大约是我一生中最苍老的时候。那时候,为了学习,为了争当三好,为了传说中金灿灿的未来,我无师自通学会了“存天理、灭人欲”这个变态的哲学。灭人欲的表现之一当然是消灭一切恋爱的细菌,将一切男生给我抛的媚眼写的纸条以及我对一切男同学产生的情绪波动都毫不犹豫地扼杀在摇篮中,并踏上一万只脚;表现之二就是用非常严苛的态度对待自己的穿着打扮。披头散发,是不行地。高跟鞋,那简直骇人听闻。超短裙?我30岁以前从来没有穿过!有一天王勇琴披着头发来上学,我当场质问她为什么不梳辫子,她说她中午洗的头发干不了,我简直气愤填膺,你就不能早点儿洗头吗或者晚点儿洗头吗你为什么要中午洗头呢,骗人!肯定是骗人的!

啊,21世纪的青年们原谅我吧。那时候我想在一切动词前面加上“秋风扫落叶般地”这个状语,那时候我的床头还贴着一个小标语,叫“战胜自我”。一个少女被她所处的时代都给逼得在床头贴出“战胜自我”了,那不但是可原谅,甚至是可心疼的吧。“存天理、没人欲”的最重大表现就是不看电视。我不需要爸妈告诫我不要看电视,也没有学会用这件事作为砝码去讨价还价得到一些东西(真是太缺乏生意头脑了)。每天晚上吃完饭,我像个机器人一样,啪,落入书桌前。啪,开始看书做习题。啪啪啪,做完了一切变态题之后心满意足的睡去。在这个过程中,另

一个房间里《昨夜星辰》、《星星知我心》、《笑傲江湖》、《六个梦》等经典电视剧在如泣如诉地上映。我虽然看不到,但我知道《星星知我心》那个感人的妈妈有5个小孩,分别叫秀秀,东东,弯弯,佩佩,彬彬,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佩佩”,因为她的名字用台湾腔念起来是那样的,佩——佩——另外我还知道它的主题曲是那样的:昨夜的!昨夜的!星——辰——啊,不对,那个是《昨夜星辰》。

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自己的变态哲学导致自己错失了多少东西。上大学以后,在别人都能够搞清楚刘雪华、林青霞、吕秀菱都演过谁谁谁以及萧峰令狐冲韦小宝都出现在哪部电视剧里时,我对这些几乎一无所知。我就这样错过了通过电视剧接受宝贵的爱国主义教育、正确的恋爱观教育以及八荣八耻道德观教育的机会。

上大学以后住宿舍,听电视都不可能了。我的电视时代就这样中断了,从一个宿舍到另一个宿舍,一断就是八年。期间电视上再发生了些什么,我也不大清楚。只是每年寒暑假回去,隐约看到刘培、张国立、徐帆等人不停地在电视上晃。噢,对了,还有“小燕子”风暴。一群疯疯癫癫的男男女女穿着古装在电视上或发嗲或咆哮,对于当时已经暗暗自诩文化精英的我,真是风乍起,吹皱一身鸡皮疙瘩。要是不小心看到武打剧里一个高人一掌把一座大山给劈了个窟窿,我就接近崩溃了。什么呀,不就是个“武林至尊”地位吗,这么多年了,这么多电视剧了,这么多演员了,还没分出高下啊。别打了,都热兵器时代了,各个门派提高一下研发经费好不好。再说这些长衣飘飘的美男美女整天在山水田野——也就是江湖上——马不停蹄地奔跑,到处搞串联,不用上班啊,不用交税啊,福利国家啊。

等到2000年末,在一个纽约的小公寓里再打开电视时,我悲哀地发现,我已经不爱看电视了。外国的电视剧和中国的一样不好看。美剧分为午间的和晚间的两类。午间的就是美式琼瑶剧——总有一个男青年的爸爸不是他亲爸爸,总有一个女青年在不该怀孕的时候怀孕了,总有一个好人听信了坏人的谗言,总有一个坏人最后变成好人。晚间的电视剧就是美式武打剧——破案。每个城市,纽约,芝加哥,迈阿密,洛杉矶,都有自己的破案系列,每次节目都以发现一具尸体开始,以人民警察光荣破案终。当然了,美式破案剧比中式武打剧还是稍微人道一点:基本上没有考验神经的“嚎啕”片段,而中国的电视剧,无论武打剧家庭剧破案剧历史剧,都有阵发性嚎啕防不胜防地出现,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大珠小珠落玉盘。不过,美剧在这方面又走向另一个极端了。美式破案据里,基本上人人都胸有成竹,面无表情,语气冰冷,那些办案人员,人人都似乎见识过大世面,看到一具惨死的尸体,就象看到一块石头一样无动于衷。我就不信了,死成那样还面无表情?头给锯下来还给劈成了两半。装得很辛苦吧。

让我恢复对电视爱好的,是发现了各类情景喜剧和脱口秀。好看的情景喜剧包括(排名分先后):Seinfeld;That 70s Show;

Will and Grace;Everybody Loves Raymond;Simpsons;Two and

Half Man…排在最后的,就是那个最流行的 Friends。有一个据说很好看的动画情景喜剧叫 South Park,但是奇怪的是我没怎么看到电视上演。最好看的脱口秀是 Jay Leno和 Connar O’Brien。还有几个据说很有名的脱口秀比如 StephenColbert之类,但是他们的政治观点太左了,我这个反动派实在看不下去。老是抓着布什不放,既没有新意,又安全无比,柿子专找软的捏,太没劲了,有本事你骂奥巴马试试看!

我之所以喜爱情景喜剧和脱口秀,是因为其中的对话特别聪明,稀里哗啦噼里啪啦地聪明,那小机智小幽默,那线路,那速度,那弧旋,那扣杀,比乒乓球冠军决赛还好看。前一段有朋友给我发周立波的单口相声视频,说是特别好玩,已经红遍大江南北了。我看了之后,就觉得中国人真可怜,这不让说,那不让讲,一会儿有关部门很生气,一会儿广大群众很受伤,那么一点蹑手蹑脚的小玩笑,大家就迫不及待奔走相告了。

到了英国之后,我惊恐地发现,英国人的电视节目里几乎没有情景喜剧和脱口秀。而英国的电视剧真不好看,既没有中国式波澜壮阔的嚎啕,也没有美国式胸有成竹的紧凑,他们的故事无色无味无盐无糖——怎么说呢——好吧,我从来不能坚持连续看10分钟以上,所以确实不知道该怎么说。他们也有一两个类似脱口秀的节目,一群喜剧演员聚在一起损政治家、电影明星、体育明星。聪明也是真聪明,可是特别特别 mean!连我这么邪恶的人,

都看不下去。而且那些残酷的笑话,明显卖弄的成分大大超过了

娱乐的成分,所以我不爱看。英式幽默比起美式幽默,那是要颜色深很多,如果说美式幽默是帮观众抓痒,英式幽默则是一把匕首飞过来,躲得过算你命大,躲不过算你倒霉。

英国的电视节目相对好看的是纪录片和时政新闻。比如Paranoma,就是通过这个纪录片系列,我了解到日本的贫困阶层有多穷,中国的贩卖儿童业现状,苏丹的近况,联合国的腐败……时政新闻的好看之处在于,任何一个问题,主持人都会请正反两方表达意见,但是英国的国内政治,大多是鸡毛蒜皮的争执,正方反方似乎都是无聊方。

好在还有《Friends》。我在英国的两年里,BBC 4+1在重放美剧《Friends》。这个曾经在我的排名中名列最后的情景喜剧,在与自己的竞争中,一举跃为第一名。每天晚上6-7点,Rachel,Phoebe, Monica, Ross, Joey, Chandler准时出现。6-7点大约是我每天回家的时间,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视,调到《Friends》。其实我也不总在看,有时候就是开着电视,让欢声笑语充满整个公寓。此情此景说起来似乎有些凄凉:一个中年女人身在异乡,一个人回到空荡荡的公寓,她在厨房里切菜,电饭煲里的饭在滋滋冒气,空空的沙发对面,电视里传来阵阵欢声笑语。

出国时间长,对国内与时俱进的电视业发展已经无法追踪了。《士兵突击》、《我的团长我的团》、《我的兄弟叫顺溜》、《汉武大

帝》、《雍正王朝》、《新少林传奇》、《少年包青天》、《可爱的你》、

《潜伏》……每年回家,发现嚎啕的还在嚎啕,劈大山的还在劈大山,韩剧仍然是女主角在第8集打了一个喷嚏,到了第80集才抽出纸巾来。一个新现象是近几年突然涌现出很多歌颂“我军官兵”的电视剧。我想这个地球上还有哪个国家如此热衷于拍摄歌颂暴力机器的电视剧呢,我想这个地球还有哪个国家把同胞互相残杀的悲剧拍摄成可歌可泣的伟大胜利呢,我想这个地球上还有哪个国家的电视里几乎从来不报道关系国计民生的“群体性事件”但是所有电视台狂热报道日全食呢……我想啊想啊百思不得其解。百思不得其解之后,我家的电视基本上永远是停留在中央二台,我不看电视剧不看综艺节目不看时政新闻就看看经济新闻总可以吧。经济频道好歹有时候还拉我的偶像任志强老师和买房消费者辩论辩论呢。当然有时候我也偷偷看看新闻联播,我主要是想研究研究我国的“领导排坐学”、“领导表情学”、“领导视察学”等领域近年有没有实现理论上的重大突破。

在美国的时候,我认识一堆家里没有电视的人。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很有文化。作为文化人,他们很清高,而电视则是很低俗的东西,为了避免被低俗文化污染,于是他们毅然决然的放弃了电视。对此我很困惑:第一,他们家来客人又没话说的时候,他们的眼睛都往哪里投放呢?第二,在他们怀疑人生的时候,通过什么方式来找到更倒霉的人从而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呢?第三,在他们想通过骂人来建立智力优越感的时候,怎样迅

速找到大规模的傻叉呢?(画外音:网络……)第四,如果他们家里有孩子,他们怎样让正在哭闹的、特别粘人的、满地打滚的小朋友迅速消失恢复安静呢?啊,小朋友多么热爱看电视。至少有一个小朋友曾经如此。很多年前的那个夏夜,她仰望着那个闪闪发光的小盒子,良莠不分,来者不拒,坚持把所有的电视节目看了个底朝天,看到“谢谢收看”为止。她后来成了一个没有故乡的人,但是当时,她坐在小板凳上,美好世界从那个小盒子向她奔涌而去,她眼里装着全世界的惊喜。

02月 14th, 2006 | Category:恋爱我有一个朋友,叫张亦文。我们都喊他老张,其实他也不老,就三十。他是一个电脑工程师,本来呢,这样的人,在美国,都应该被喊成 James Zhang之类的。但是我们叫惯了老张,他也就听惯了。这让我暗暗地对他有一点同情――如果有谁喊我“老刘”,我肯定很受伤。因为如果都被喊成老刘了,还有什么前途可言?这个老什么什么的,让人联想起某县某局某科的科长――而且是副的,一辈子也没扑腾起来的那种。哪见过有点前途的人被喊成老什么什么的――会有人叫张柏芝 “老张 ”吗?会有人叫张朝阳 “老张”吗?所以说,如果“诗意”有一个反义词,那就是“老张”;如果“希望”有一个反义词,它也是“老张 ”。

但是我说的这个老张倒也不介意。仔细想想也是,他做的很多事,

挺象一个“老张”才能做的事,比如他吃饭特别快,还把袖子捞

起来;他特别快地吃完饭后,会说:今天我请客。再比如,他会使以下的句子听上去特别顺口: “老张,我要去中国城买很多东西,你帮我去扛吧。 ”“老张,今天有个哥们欺负我,你帮我去揍他一顿吧。总而言之,老张对“老张”这个词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地进行了发挥,使老张这个词中的社会责任感得到了充分的演绎。有一段他经常打电话给我,一聊就到深更半夜。谈人生。谈理想。谈鸡毛蒜皮。我也不知道象我这样一个人,一个拒绝成为“老刘 ”的人,和一个资深的“老张 ”,为什么有这么多可聊。“你别叫我老张了,叫我亦文吧。”有一天,老张突然跟我说。“好吧,老张。”我一哆嗦,答应了下来。我想,他的意思是说,我喜欢你。但是,作为老张,他无法说出这么诗意的话,于是他用一个及其委婉的方式,表达了这个意思。这个委婉的方式就是:叫我亦文吧。老张是不可能谈恋爱的――顶着“老张 ”这个词的人,顶多可以来个“中年丧偶,觅体健貌端的中年女子一名”,但是亦文可以。他很清楚这一点,所以他喜欢我,必须先把“老张”这个词从我嘴里扼杀了。但是我积重难返,喊不出亦文。而且,亦文,多酸啊。再说了,“亦文,你帮我去中国城扛东西吧”,听上去就不太对劲,是吧?“亦文”后面应该跟的句子是:“亦文,你为什么离开我?!为什么?!”或者,“亦文,这么多年了,我还没有忘

记你。”云云。总而言之,我们这些穷光蛋的饭桌上需要一个老

张,而“亦文”最好还是滚回琼瑶阿姨的小说里去。但是我又不忍心让老张失望。当我意识到张亦文恋爱的希望,与他的“去老张化”休戚相关,我就更觉得不忍心。所以很长一段时间,我不知道该如何称呼他,只有焦虑地在“喂”、“哎”,“嗨 ”之间颠沛流离。直到有一天,一个朋友跟我说:你知道吗?一只蚊子被拔掉腿之后,变得象一粒米,也就是“蚊米”。我突然茅塞顿开,“蚊米”,就是它了。我和张亦文谈判了很长一段时间,才说服了他,让我叫他蚊米。我的大意是:虽然蚊子不是很可爱,但是没有了腿的蚊子就不一样了,它变得象一粒米,而米是很可爱的东西,所以蚊米也是很可爱的东西。我说了很久,说得天都黑了。张亦文看着口干舌燥的我,起了恻隐之心。他哭丧着脸,好像自己的四肢给拔掉了一样,说:好吧,蚊米就蚊米。而我,则高兴得要死。蚊米多好啊,在我和他之间,建立了一个进退自如的距离。如果他是“老张 ”,那我就不能进;而如果他是“亦文”,那我就不能退。但是,现在好了,他变成了蚊米,既可以去中国城扛东西,又可以从地平线上诗情画意地升起。而且,下面这句话怎么听怎么合理:“蚊米,我要去中国城买东西,你帮我去扛吧。对了,现在街上百合花卖的特别便宜,你知道吧,蚊米?! ”

我爱饭扫光以前跟朋友聊天,她告诉我,当她早上起不来的时候,一想到起来之后可以吃什么什么,就心花怒放地蹦了起来。我说我怎么来到美国之后,从来不会为某一种吃的东西兴奋到这个程度呢?事实上,当我早上起不来的时候,一想到起来之后要吃什么什么,只会翻一个身,更沉地睡去。

大多数人到美国来之后,都能或多或少地适应美国人的饮食习惯,比如,开始爱吃 pizza,sandwich,pasta,cheese。只有我始终保持着爱国主义的胃口,对祖国的饮食怀抱从一而终的坚贞。这就导致了我要么可吃的东西极少,要么就得自己动手做。由于懒,也由于以前说过的厨房问题,我一个星期也就做一两次饭,而其他时候,就跟流浪猫似的,逮着什么吃什么,吃了上顿没下顿。每到吃饭时间,就端着空空的饭碗,遥望祖国的方向,脑子里翻滚着水煮鱼、麻辣烫、香辣蟹等等美丽的名词,喉咙里却不断地咽着痛苦的口水。

当然,这种吃得生不如死的状态,是在我邂逅“饭扫光”之前。而自从认识了“饭扫光”之后,我在美国的吃饭生涯,就有了一个全新的起点。事实上,我在美国的生活,完全可以划分为“前饭扫光时代”和“后饭扫光时代”,与饭扫光的相遇相知,可以说是我吃饭历史中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饭扫光,顾名思义,就是一种能让你把饭一扫而光的辣酱。与一般的辣酱比,她比较有“内涵”――里面有蘑菇、萝卜干、大头菜或者干笋等等。她的辣,不象阿香婆那样杀气腾腾,而是辣中带点香、带点鲜、带点风骚。如果说阿香婆的辣,是一个大老粗站在一栋居民楼底下大喊“安红、安红,我爱你”,而饭扫光的辣,则是张靓影小姐的海豚音,在往上提升的过程中,还有那么一丝丝摄人心迫的震颤。

我已经不记得我初识“饭扫光”时的浪漫情形了,重要的是,在认识它之后的那个星期六,Flushing的香港超市里,多了一个恍恍惚惚、失魂落魄的女人,她穿行在琳琅满目的货架之间,嘴里喃喃地念叨着:我找饭扫光,我找饭扫光 ……

从那以后,但凡我去 flushing,第一使命就是搞到几瓶“饭扫光”。自从有了饭扫光,我的饭碗就找到了组织。即使不做菜,不叫外卖,我也不至于端碗四顾心茫然。一般我会在冰箱里储备一大锅饭,到吃饭时间,挖出几勺,热一下,然后,噌,从冰箱里掏出我的宝贝饭扫光,顿时,我的房间蓬荜生辉,而我也在饭扫光的感召下中,一个猛子扎入我的大白米饭当中,忘情地挥洒。等我再把头从空空如也的饭碗中抬起来,这个世界已经因为温饱问题得到解决,而变得温情脉脉,我嘴角的一滴饭扫光的红油,

也在这脉脉温情中,悄然地坠落。

虽然如果我妈知道了这个画面,肯定心疼不已,对我来说,这却是美国给我的最好的回忆之一。每当我为论文、为爱情、为事业、为工作、为前途而焦虑不已时,我知道,几个小时后,我的餐桌上,会有一瓶熠熠发光的饭扫光在不弃不离地守候我。在这异国他乡和被我过得一塌糊涂的生活里,饭扫光就是我的祖国,我的男朋友,我的宠物,我味觉里无穷无尽的小魔术。

这一段时间因为忙,没有时间去 flushing,所以饭扫光已经坐吃山空。大约有两、三个月,我吃饭的时候,没有了饭扫光。生活,也因此失去了滋味。多少次,我打开冰箱,冰箱里已经没有了她的倩影,而她的音容笑貌却不曾从我的记忆中抹去。我彷徨。我追忆。我憧憬。没有饭扫光的冰箱是寂寞的,正如没有子孙满堂的老年是无聊的。一天又一天,我和我的冰箱,在寂寞中面面相觑,聆听我的胃撕心裂肺的哀号。

世无饭扫光,万古如长夜。

好在有蚊米!蚊米同学昨天去 chinatown剪头发,顺便帮我完成了买饭扫光的光荣使命。他一口气买了 4瓶饭扫光,一把推到我的面前,我竟无语凝咽,唯有泪千行,感动地说:谢谢你,真的太谢谢你了!蚊米说,不用谢。我一把推开他,说,我不是谢你,

是谢谢饭扫光。

如果你现在来我家找我,你会看到桌上有半瓶饭扫光,桌子的旁边,沙发上,一个女人幸福地倒在那,怀里抱着 3瓶还没有开启的饭扫光,脸上挂着死而无憾的表情……以后,她也会在她的遗书上写着:每年清明节,别烧什么纸钱送什么鲜花了,上坟的时候,别忘了捎上一瓶饭扫光!

求婚

中国人好像不怎么求婚。两个人看顺眼了,然后在某天晚上,一家吃三鲜面的铺子里,男的抬起油乎乎的嘴,说:要不去领个证吧。

然后一口把面唆了进去。

然后就是一番分不清谁是谁也无所谓谁是谁的觥羹交错。

然后就有了挂着鼻涕到处晃的小不点们。

外国人不这样。外国人为了求婚这个事处心积虑。 “Propose”这个瞬间的重要性,相当于我们国家政治生活中的“神六上天”。万众瞩目当中,神六冉冉地上天,观众掌声雷动,宇航员热泪盈眶。各家媒体,不,在求婚这个事情中,是三亲六戚,奔走相告。党中央,我是说,双方父母,欢欣鼓舞。

在洋鬼子的求婚仪式当中,最重要的道具,当然就是钻戒了。

这个钻戒,要求是真的钻石戒指,最好是 tiffany牌的。据说它

的价格,得是这个男人月工资的三倍。其实几个月的工资事小,重要的得让那个男人心疼。基本的原理大约是,让这个男人花钱花得心疼了,他才能意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要是一个钻戒象一盒巧克力那么便宜,难保他不见个人就求个婚、哪天嘴馋了顺便求个婚什么的。那首歌怎么唱的来着?“你问我爱你有多深,钻戒代表我的心……”

光有钻戒还是不够的,还得浪漫。吃三鲜面时候,从左边的裤兜里掏出一个钻戒,说:“老板,胡椒在哪儿?!……对了,小玉,嫁给我吧,这块金刚石,你拿着,三个月的工资呢!”这可不行。别听那流行歌曲瞎唱,什么“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纯粹瞎扯淡。结婚过五年,看彼此都跟看家具没区别了,还浪漫呢。所以最重要的,是把握花好月圆时的那一分诗意。趁着男人还没有完全变成混帐的时候,把该浪漫的都给浪漫了,以后就是两个人为了苹果该不该削皮吃而打的头破血流时,还可以“回首”当年他递给你钻戒时眼里的柔情。记忆这个东西,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靠这点回忆,再往记忆里添点油加点醋,没准能多撑个20年呢。

为了满足广大女孩的浪漫需求,男人为了求婚的时机和场合绞尽脑汁。我的朋友里有一对,在金门大桥上,男的给女的单膝跪下求婚。这样的“公开场合求婚法”,好处当然是举世瞩目,盛况空前。就我的那对朋友来说,据说当时桥底下人们一看见有

人单膝跪下,就知道发生什么了,立刻都停下来起哄鼓掌。坏处,

当然就是这样的求婚,看上去有点象绑架。善良的女生们,多半不忍心当着众人的面,让男人下不了台。于是出于息事宁人的态度,说好吧好吧,你起来再说吧。结果这一再说,等了几十年,就没下文了。这一点,讲 Johnny Cash的电影 Walk the Line里面,有生动的演示,更别说我那位在金门大桥上的朋友了。不答应?不答应把你从桥上扔下去。这已经是赤裸裸的绑架了。

更多的人,在求婚场合问题上,选择温馨地“私了”。比如,吃甜点吃着吃着,突然吃出了一颗钻戒。又比如两人爬山爬到山顶,极目四望,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男人掏腰包,于是男人突然掏出一颗钻戒,深情的说“小玉,嫁给我吧……”。这种“温馨私了”的求婚方式,好处当然是给女生压力较小,她可以选择拒绝,也可以选择拿起钻戒就飞速逃离现场,反正不一定非要说“yes”了。坏处就是不够耸人听闻,效果不够震撼,有可能若干年后,自己都想不起来自己怎么就走火入魔、嫁给孩子他爸的。

要说我自己。我虽然已年过30,还从来没有一个男人拿着一枚钻戒说“嫁给我吧”。我等啊等啊等啊等,等得三鲜面铺子都关门了。不过总的来说,也没有什么遗憾的。我从小对求婚场景的幻想里面,从来就没有钻戒这种东西。就一个帅哥,和我。我们都才华横溢桀骜不逊武功盖世,所以我们彼此爱之入骨,又由于我们都刚愎自用顽固不化惟我独尊,所以我们又对彼此恨之入骨。由于这种爱之入骨又恨之入骨的悖论,我们今天爱得脑肝涂

地,明天又恨得鸡飞蛋打。终于,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在一

场翻天覆地的大争吵当中,他,突然,一把抱住我,说,嫁给我吧。我对这个幻想是如此钟情,以至于都忘了在其中插入一个他掏出一颗三克拉大戒指的情节,可见女人一激动,就变得愚蠢。后来,我想,愚蠢也好,聪明也好,反正不过是幻想。如今我30了,不再充满幻想。什么金门大桥,什么温馨山顶,什么风雨交加,甚至什么三个月工资的钻戒,所需要发生的全部,不过是一个男人,我,和一家三鲜面馆子。他抬起油乎乎的嘴,说:要不去领个证吧。

然后一口把面唆了进去。

然后就是一番分不清谁是谁也无所谓谁是谁的觥羹交错。

然后就有了挂着鼻涕到处晃的,我的,我们的,小不点们。

爱情饥渴症

饥饿会影响人的判断力,这勿庸置疑。

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人饱的时候和饿的时候,去超市买东西,消费数额往往大相径庭。饿的时候逛超市,看见任何食物都两眼放光,有如与失散多年的亲人重逢,一旦抓住,就不肯松手。而饱的时候,则推着小车,从容不迫在货架间穿行,看见吃的,一般得风度翩翩地左右端详一番,多数时候还把它给扔回货架上去。

后来,我知道有一种病,叫“爱情饥渴症”。

我琢磨着,饥渴症都是一样的,不管前面的定语是不是爱情。

爱情饥渴症最大的临床表现,就是迫不及待地将随便什么落入手中的“食物”都飞速地塞到自己的车框里去,并且不管那个食物多难吃都坚信它就是自己最想吃的东西,并且不管它的价格如何,都一定要把它买回家去。

总而言之,被饥饿冲昏了头脑。

一般来说,一个人要饿到老眼昏花的程度,总得饿了一阵。所以多年没有正儿八经谈恋爱的大龄男女青年,是爱情饥渴症的高发人群。尤其是大龄女青年,因为对爱情的胃口特别好,因为眼看着兜里的粮票就要过期,所以看见一个吃的在眼前,哪怕是发了霉的包子,哪怕是烂了心的苹果,都要一个箭步冲过去,不分青红皂白地往肚子里吞。

问题是,看都没看清的东西,直接往肚子里塞,能有什么好结果。

那霉包子也好,烂苹果也好,看见你跑得这么快,吞得这么急,肯定要沾沾自喜。自然而然地,他要把你的饥饿感误解为他的内在价值。我是不是很牛啊?是不是很酷啊?是不是有种我自己都没有发掘的神秘魅力啊?霉包子、烂苹果照着镜子,抹着自己的大背头,越看越得意。不行,既然我这么牛,有这么神秘的魅力,哪能这么轻易就出手?所以,便是霉包子、烂苹果,看你跑得这么快,也要在你伸手的一刹那,把自己的价格上调个百分之五十、八十的。所以我们才看到无数的兄弟姐妹痛心疾首地抱

怨:“丫什么东西啊?要才没才,要貌没貌,要钱没钱,谱倒是

摆得比天高……”

那可不,你给人家那么多颜色,人家能不开染坊。

霉包子因为你给的那点颜色,把自己看成新鲜包子。新鲜包子因为那点颜色,把自己看成是红烧肉。红烧肉因为那点颜色,把自己看成是鲍鱼鱼翅。反正你的爱情饥渴症,造就了对方的自大狂。

对对方其实也不公平。因为患有爱情饥渴症,所以你寻找爱情的时候,寻找的是一剂膏药,牢牢地贴在你的伤口上。既然你找的是膏药,它最重要的性能就应该是安全、是杀菌、是保护。它要治疗你历史上所有的炎症,还要抵御将来所有可能的细菌。可是,爱情它不仅仅是狗皮膏药啊。人们说了,爱情要象鲜花一样美丽,无用,仅仅是嚣张地美丽。

记得崔健以前在某次采访中说,他一般只和27岁以下的女孩恋爱,因为27岁以上的女孩总是太缺乏安全感,而且总是让这种危机感败坏了恋爱的其它乐趣。

这话里面充满了性别歧视和年龄歧视,但是我承认,他有他的道理。他不愿做一片膏药,被按在一个爱情饥渴症的伤口上,一按不起。

英语世界有一句被说得有点滥的话,叫做: “I love you not because I need you, but becauseI want you.”翻译成中文就是,“我爱你不是因为我需要你,而是因为我想要你。 ”这个“需

要”和“要”之间的区别,就是把对方当作一个工具还是一个主

体的区别。如果一个女人因为钱而嫁给某人,那她就是把他当作了钱包,工具的一种。同理,如果一个女人因为感情的饥渴而嫁给某人,那她就是把他当作了膏药,工具的另一种而已。

据说真正的爱情,不是因为对方能带给你什么,而是因为你就是欣赏他,他这个人。

对于爱情饥渴症患者自己来说,找到她的膏药,也未必就是一件好事。饥饿是一种蒙蔽。所谓饥不择食,说的就是这个道理。等你把自己随手捞来的包子苹果塞进肚子,大半饱之后,也许会突然发现,其实你并不爱吃这些包子苹果,其实这些包子苹果其实并不美味。怎么办?把剩下的扔到垃圾桶里去?可是,浪费粮食缺乏基本的公德心。

所以说,当你推着购物车在爱情的超市里穿行的时候,再饥肠辘辘,也要有耐心。耐心是一种美德,其基本的道理就是,你的饥饿,不应该是让一个霉包子糟蹋你胃口的理由,也不能是你浪费一个好包子的理由。很多时候,冲动里面有一种快感,而另一些时候,远离则是一种操守。

独身主义的诱惑任何主张,加上的“主义”这个后缀,就变得恐怖。因为恐怖,人们就避而远之。比如“女权主义”,谁敢承认自己是女权

主义者呢?那简直等于宣布自己长相恐怖性情变态脾气乖戾。又比如“环保主义”,保护环境,自然是好的,可是要上升到主义的高度,这个这个,有专家出来说了,还是要“以人为本”嘛。中国人不喜欢强烈的主张,何况是强烈成主义的主张。

我也是最近才突破了“主义”这个词的反动外壳,开始打量独身状态里的种种诱惑。那次和西影坐在商场门口的长椅上八卦。她结婚几年了,所以我们自然谈到了她的造 baby计划。

唉,我现在很自私,她说,想到要把自己的时间、精力分给另外一个人,就觉得不甘心,所以暂时不想要孩子。

其实我比你更自私,我就势承认,也是因为不想把时间、精力分给另外一个人,所以连婚都不愿结。

一直觉得自己对于婚姻这件事,抱着叶公好龙的态度。一个女人,30了,整个世界都在忧心忡忡地虎视耽耽地幸灾乐祸地看着你,等你把自己用跳楼价大甩卖了。别等了,跳吧,也就59楼,我们脖子都仰酸了,你就跳吧,我们还赶着去吃午饭呢。

于是出于善良,这些年来也配合他们的目光,做出一副急不可耐的样子。相亲,上网交友,到各种 party抛头露面。最严重的,就是放弃自己曾经有过的一切标准、原则、理想,在那些毫无感觉的人面前骚首弄姿,努力用老爸老妈的口气说服自己,其实婚姻就是找个伴而已,其实感情都是培养出来的,其实一切的标准、原则、理想都只是自恋的表现形式而已。

可是,凭什么呀。不就是个婚姻嘛?婚姻有什么了不起的。马克思说了,私有制是万恶之源,而婚姻本质上不过是爱情的私有制而已。

我的一个朋友说过,一个人占有得越多,就被占有得越多。说的多好啊。比如你有一个房子,得,下半辈子就忙着还贷款吧。婚姻其实也是一样,为了占有一个人,你被占有了多少啊。他本来习惯于三天洗一次澡的,可是实在无法忍受她的唠唠叨叨,只好一天洗一次。她本来习惯于饱一顿饿一顿的,可是他一日三餐一餐都不能少,只好睡眼惺忪地起来给他做早饭。他本来喜欢周末哪也不去,就坐在沙发上打游戏的,结果她非得拉他去丈母娘家。她今晚就想一个人安安静静呆着,看看小说喝喝茶,可是他在那个房间里看足球赛吵得她头疼欲裂。他其实喜欢挣多少花多少,今朝有酒今朝醉,可是她非得强迫他每个月存工资的一半。她其实喜欢上网聊天,可是结了婚的女人,还上网聊天,他说,真是老不正经。

为什么要结婚呢?他人即地狱啊,萨特说。

没有那么严重了,我的亲友 ABCDEFG说,也有很多乐趣啊。一起旅行,一起做饭,搂着看电视,挎着逛商场,其乐融融啊。

可我总是疑心,有多少人的婚姻是乐趣在维系,又有多少人,仅仅因为惯性。他之所以结着婚,是因为他已经结了婚。他之所以结了婚,是因为别人都结婚。别人都结婚,是因为――结就结吧,闲着也是闲着。我恶毒地以为,大多数人结婚,仅仅是因为

无所事事,于是决定用一种无聊取代另一种无聊。

小昭在清华时,同学申请出国,忙得不亦乐乎的时候突然问:哎?你说我为什么要出国啊?天昭答:因为出国是唯一不需要解

释的选择。

唯一不需要解释的选择。听上去简直令人凄凉,仿佛人的所有主观能动性,在传统、趋势、潮流等等集体性的事物面前,都不堪一击。仿佛人只是一只陀螺,在外力的抽打下,机械地旋转。

而我偏偏有一个爱追问的灵魂。

我想问的不是,为什么不结婚?而是,为什么要结婚?

或许,我只是自恋,对那个因为炎症而肿大的自我无法释怀。

倒也没有到“独身主义”的地步,但的确得受到一定程度的刺激,才能放下抵制它的诱惑。其实我希望自己的怀疑是错的。我希望这样的胡思乱想仅仅是因为没有对谁爱到“那个份上”。我希望有一天,象在大街上拣到钱包一样拣到“那个份上的爱情”,而“那个份上的爱情”正如他们说的那样,魔法无边,让我五迷三倒,七窍生烟。我可以为了它,一天洗四个澡,存80%的工资,一辈子不打游戏,早上六点起来做早饭,一打开电视就找足球赛,象一个八爪鱼一样缠着他不放,成天跟在他后头,唱 S.H.E的那首歌:你往哪里走,把我灵魂也带走。我还是这样希望。

我很色。我承认。

一听到他们说“男人嘛,长相无所谓的”,我就来气。一想到这句话的潜台词是“男人嘛,有事业就行了”,我就更来气。一想到这个“事业”,其实说白了就是指钱,我就气得浑身上下都胃疼。

说男人长相无所谓,那是纵容。说男人有“事业”就行了,那是势利。这种观点又纵容又势利,用一种虚伪来掩盖另一种虚伪,我不同意。

男人怎么就长相无所谓呢?这简直跟说“美国人嘛,国际法无所谓的”一样没道理。你想想,人家说美国人无所谓国际法,你同意吗?你要是同意男人长相无所谓,就相当于同意美国人无所谓国际法。你要是同意美国人无所谓国际法,就是支持美国士兵虐待战俘。你要是同意美国士兵虐待战俘,就没人性。简而言之,你要是认为男人长相无所谓,你就是没人性。

我不愿做个没人性的女人,所以我很色。

我的“色”,可以追溯到初中时代的“初恋”。初中的时候,我们班最英俊的男生,坐在我后面。他有全班最酷的平头,最长的腿,最白的皮肤,最小的眼睛,最羞涩的笑容,而且还在长跑队里跑得最快。当他在校运会中,从操场那头迈着他长长的腿,

迎着晚霞飞快地跑过来时,我的瞳孔里,只有一个不断放大的

“帅”字,当这个帅字放大成72号狂草黑体字时,我的眼里就只有他了。多年以后,也只有萨达姆在法庭上发飙时,或者孙楠站在舞台上青筋暴露地高唱“你快回来――”时,我才能依稀回忆起初恋情人那荡气回肠的“帅”。可惜那时候我们都还太小了。我只在晚霞中站了一小会儿,我们就初中毕业了。然后我去了一中,他去了二中,两个人之间有了长达10分钟的自行车车程,无情的距离,生生是把我们对彼此的仰慕给粉碎了。

一失足成千古恨。从那以后,我的生命中再也没有出现过真正的帅哥。多年以来,从江南到北国,从北京到纽约,我不停地问,不停地找,不停地想,却不停地碰壁。我高中的“初恋”男友――对不起,我把所有的恋爱都称为初恋――非常有才华,能不带一个错别字地完整背诵世界名著《岳阳楼记》,可是他不够帅,比葛优大哥就好那么一丁点。于是,上大学之后,我把他不太英俊的身影,锁进了我杏花春雨的少女日记里,又把我杏花春雨的日记,锁进了我家黑洞洞的阁楼上。我大学时代的“初恋 ”男友,现在回忆起来,其实长得还是不错的,但是由于他的思想远远不如他的长相那么英俊,我又忍痛割爱了。从那以后,在寻觅帅哥的道路上,我餐风露宿,饥寒交迫,吃了上顿没下顿。出国以后,更是目睹了中国留学生中帅哥严重脱销的局面。每次开一个 party,但凡有一个五官还比较对称、形状还比较科学的雄性,众多女色狼们就会蜂拥而上,将其包围得水泄不通,我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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