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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维忠 当前章节:9688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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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呼唤新闻监督法出台

王维忠

人大代表是为人民大众说话的。自从我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后,就经常有老百姓因为冤屈和不平找上门来。我想,这对于任何一位代表来说,都是很正常的事,只是我没有想到,新闻记者也会有自己的冤屈,也有因为投诉无门而不得不为自己的案情而四处上访投诉,这位记者就是石野。石野是从央视有关节目上看到我为当前的新闻舆论监督立法的提案而找到我的。2004年全国“两会”期间,我与石野两次见面,为他的那宗全国首例新闻记者自诉案,也为当前许多记者的人身安全,我们就谁来维护舆论监督的问题进行了探讨。石野是一名政法记者,多次因采访而遭到采访对象的打击、报复和诬蔑,无奈之下,多次不得不走上法庭,不但有民事,更有刑事。

这就不由令我又一次陷入深思之中……

谁都明白,腐败官员多由权力失控而贪,执法者则以徇私枉法而吞,掌权者多由权钱交易而中饱私囊,还有那弄虚作假,中伤造谣,诽谤诬陷丧尽天良者,都是无恶不作之徒,诸此种种均恶之伴侣,丑陋之表。有恶必有善,善恶交加必有冲突。作恶者侵犯了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纪国法岂能容之?党内腐败、司法腐败、社会腐败等,腐蚀的是国家的大梁,侵害的是人民的利益,这些贪赃枉法者是人间的最大之恶。正因为如此,我们的党早就提出了治理腐败、反腐倡廉的英明决策。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更成为新一届党的领导班子的响亮口号。

老百姓平时总要这样问:高官的权力由谁来监督?党内的腐败由谁来监督?回答是肯定的,这就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众,还有被喻为“人民喉舌”的新闻媒体!是的,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种种监督,铸成一股强大的合力,令各种腐败望而却步,心惊胆颤。其中的舆论监督,无疑是当前对各种腐败进行制约的一把利剑,正因为如此,那些贪官污吏,那些丑恶行径,见到新闻记者就唯恐避让不及。但是,在我们的生活中,那些敢为民执言仗义,那些铁肩担道义的新闻记者,却常遭受到各式各样的阻力、恐吓威胁,甚至于生命危险。

对于这些遭遇,本书的主人公、政法记者石野都有过切肤之痛。正因为如此,他以新闻记者的责任感和正义感,写了三本书,这就是他的舆论监督报告文学三部曲,这也开了中国新闻记者的先河。其中的第一本《卧底历险——我的第四次死里逃生》由中国文联出版社推出后,马上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新闻界的重视,被数十家畅销报纸连载。本书是第二部。如果说第一部是作者的历险过程,这本书则是石野记者的成长过程,亦是他十年记者生涯中以笔为刀、为民请命,为弱者仗义执言的艰难历程实录。

石野的经历颇有些传奇:他出生于贫困的鄂东南农村,因家中失火而被迫辍学打工,后来又应征入伍到中国海军陆战队当兵,退伍后,他曾四处流浪,为了生存,他做过民工、下过矿井,做过保镖,他靠自己不懈的努力终于成为一名为民请命的政法记者。军人出身,养成了他疾恶如仇爱打抱不平的刚强性格,也由于他出身社会底层,令他更深谙平民百姓的冤屈和不平,所以他采访的对象绝大多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弱者,写的报道大都是带有深刻批评性质的,也正因为如此,石野的笔端就得罪了许多权贵人物及执法部门。

石野是我所见到的少有的极富正义感的记者,他的故事让我很感动!他以军人的果敢和正直,以一名中国海军陆战队员的胆略和身手,以笔为枪,为弱者执言仗义,多次深入“虎穴”卧底暗访:为揭露广州银河村治安员的暴行,他被黑帮叫嚣“30万元买人头”;为了向黑恶挑战,他斗胆在《南方都市报》上刊登头像“叫卖”自己的人头!为了躲避黑道的追杀,他曾在黑夜中跳入寒冷的滔滔珠江中;为了揭开广州火车站附近的特大黑恶团伙,他卧底王圣堂出租屋时被黑帮当作便衣警察,两支黑枪顶着他的脑袋;当他的记者身份暴露时,数把长刀架在他的脖子上;为揭开广州客村的黄色毒瘤,他在暗访时遭受黑道追杀时被迫从三楼跳下逃生;因写批评报道,他曾收到黑帮寄来的子弹头……他采写了大量激起社会强烈反响的独家报道。广东的几家电视台、多家报刊及港澳媒体都曾关注和报道过他的事迹。他被人称为“打虎”记者,被誉为中国第一卧底记者。

我认为,石野的遭遇很有代表性,他因执言仗义而招惹出的民事和刑事官司,在中国新闻界更是罕见的,这对于一名年轻记者而言压力是很大的。从石野记者身上,我看到了中国新闻舆论监督的艰难,更看到中国新闻立法的迫在眉睫。

众所周知,新闻舆论监督难以发挥实效,记者的知情权、合理怀疑权、言论自由权、新闻报道权、安全保障皆因缺少法律保证而得不到充分保护。丑恶最害怕大众知情,最害怕暴露在阳光之下,所以那些有权有势的腐败分子会胆大妄为地对记者施加压制、阻拦和抵毁新闻报道;“阻挠,封杀”成为了他们手中不该有而可用的权力。诬陷记者报道失实,可让记者手中的笔失去揭露邪恶与腐败的权力。更有甚者,一些腐败官员总是制造一些莫须有的罪名,严重侵害那些敢于为正义而战的记者们。

这些不平的“待遇”在石野的身上表现得很充分:为了替一个年仅8岁的外来小学生伸张正义,他被广州市那家金雁小学诬蔑为“企图敲诈学校10万元”,石野成为原告又成为被告;因为受报社领导的指派报道了不该报的“敏感案件”而被广州有关部门戴上手铐非法关押十多天;为了替遭人遗弃的打工妹母子讨公道,石野惨遭那个道德败坏的新闻同行邓世祥长达五、六年的诽谤和诬陷,以致他不得不以自诉的方式将之告上法庭,从而引发出了国内首例新闻记者刑事自诉案。

在这本书中,最令我这位人大代表震惊的,就是他因替弱女子讨公道而引出的那宗记者自诉案,其过程之曲折,诉讼之艰难、社会影响之巨大,中国新闻史上是史无前例的!

我奇怪的是,对邓世祥这样一个道德败坏而又劣迹斑斑的小记者,怎么还敢如此嚣张?到底是谁在背后作他的保护伞?我更奇怪的是,对于石野的这宗自诉案,白纸黑字的证据有那么多,北京法院为何不依法开庭审理呢?关于此案,早已有国家法官学院的张泗汉、北京大学的陈兴良和中国人民大学的韩玉胜等著名刑法专家都作过案情论证,北京的司法部门又怎么会对此置之不理呢?这就不由让我想起了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中国之所以发生这么多新闻记者在实施舆论监督过程中发生挨打受骂的事,是不是也有地方司法部门的推脱和冷漠?个别的新闻记者品行恶劣,有关主管部门又如何来清洁新闻队伍也是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

尽管到目前为止,这宗被人为地拖了几年的案子还没有开庭审理,但我们相信,神圣的法律肯定会为石野讨回公道的。

几年前,我早就在“两会”上提出:中国一定要对新闻进行立法!新闻监督在某种程度上标志着社会的进步,标志着我们的文明程度。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我看很有必要出台《新闻监督法》。在这部法律中首先要规定新闻媒介和记者的义务和权利。我觉得记者应该享有四种权利:知情权、无过错合理怀疑权、批评报道权和人身安全保障权。同时,对拒绝采访、暴力抗拒采访的人或单位,要作出处罚,对记者不能实事求是报道,甚至对当事人及其单位进行诽谤和诬陷,给当事人及其单位(或企业)造成政治、经济损失的,据情节轻重,追究记者的法律责任。

是的,如果舆论监督根本无法可依,有关法律滞后,都会使当前的舆论监督举步维艰。

2004年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出台了,其中还特别以单独的章节对舆论监督问题作了专门的规定。这对于新闻界来说,是件大喜事。我相信,新闻监督法很快就会出台了。我更相信,如果真的有《新闻监督法》作为中国近80万名新闻记者的保护伞,记者不会因采访而挨打受骂,不会因受打击报复流血而又流泪;我们社会中的腐败会无处可遁,社会中的文明会更加昌盛,人间的善良会随处可见。

可是,我们的《新闻监督法》还是没有出台,这就使我不得不提及的是:谁来维护新闻记者的人身安全?谁来维护新闻媒体的合法权益?

目前,石野的合法权益还没有得到合法的保护,在全国各地更有许许多多像石野这样的新闻记者,他们实施舆论监督的合法权益至今得不到有效保护,中国新闻记者的维权之路甚是艰难。

写至此,我在忧虑石野记者的处境同时,也格外关注他未来的路。我坚信,像石野这样主持正义的记者,无论阻力和风险是多么巨大,无论批评对象是如何的强大和狂妄,他是决不会向邪恶低头的,他是绝对不会放下手中这枝笔的。

是为序。

2004年春于长春

(王维忠,男,吉林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教授、博士导师,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2004年两会期间提出的“中国出台《新闻监督法》,很有必要!”在社会各界引起极大反响。)

序社会需要这样一把明铮铮的利剑

何建明

石野是我们这个还不怎么安宁、不怎么干净的社会的一把利剑。我这样称他是因为这位年轻的小伙子满身充满了一股正义的锐气,尽管有时是显得某些需要继续成熟的“傻气”。

第一次他来找我时,我没有将石野这样的青年人放在眼里,以为他也是一个“文学青年”。但他不是。他是抱着书稿来让我为他这本书的出版写序的。不知小伙子看中了我什么?大概也是当兵出身?又有许多年的记者生涯?不管怎么说,石野是认定了我。这让我有些为难——只有对别人了解时我才愿意作序,我对他说。那我就让你了解吧!石野指着书稿,也指着自己的胸口。

这是一个心头燃烧激情的小伙子。有点与我一样。

石野是个不安分的人,从他的简历里看得出他从没有安分过。他出生于湖北大冶农村,是父母的长子,由于家庭屡遭不幸,他小时候很苦,高中没有念完就去打工。务过农,做过砖瓦厂工人,下矿井挖过矿石。后来当兵。再后来到地方,开始与公安和法制方面的工作和部门联系,当保安与当保镖,更多的时间是当报社记者一类的工作。当记者时仍然不安分,忽一会儿在南方,忽一会儿又到北京。

这一点有些像我——年轻时大概都喜欢不安分的生活。

但我知道这种不安分中更多地反映了一个奋发向上的年轻人的真实心态。那是一种不甘命运的表现,那是一种追求更高更好的方式。石野属于这样的年轻人。而且他获得了一定的成功。

记者当得不错,并且越当越野——甚至连自己的生命都不惜。

我没有问过石野这名字到底是笔名还是真名?不过,一个“野”字可以看出这位小伙子的全部性格与追求。

石野野得出奇,能根本不顾家人还是否惦记着他。漂泊的生活已经很少让他想起回到那个生养他的贫困小山村。

石野野得很欢,能想入非非地跟与他毫不相干的黑社会黑势力的“老大”较劲。自然苦头也吃了不少,但更多的是那份让我敬佩的收获和独特的经历。

石野野得可爱,能让自己略带鲁莽的勇敢影响许多喜欢猎奇的漂亮女孩子狂追。这一点特别能说明他这个现代青年的性格。是的,像他这样一个既有文才又具武艺,而且更富有正义感的侠客记者又哪能不讨得美女的芳心呢?

石野的野,是他的人格的特征。是他的血脉颜色。是他的生命追求。

当过兵的人都有同样的人生标准:是男人就该有些野劲。当兵的人把铸造自己满身的野看做成熟和魅力的终极追求。当兵的人因此让人喜爱,也因此被人说成“粗鲁”——我自己总愿意保留这种“粗鲁”,因为这个世界男性变得太奶油,所以一个“石光荣”的出现让全社会感到特新鲜,这不知是悲还是喜?

石野比“石光荣”的野劲少了些,但却多了不少精明。这是不同时代的当兵人的变迁。

职业爱好,使石野的野变得有些豪情和传奇。他是以记者的目光和“野孩子”的性格,来对待身边的世界的。我想如果离开了上面的两点原因之一,他石野就不可能做出那种令人心惊肉跳的到黑社会里的黑老大那儿卧底暗访,最终配合公安部门全歼黑窝,给受难的人以正义,给丑恶以曝光……

我也当过十几年的记者,也曾经历过惊心动魄的匪穴生活,知道那可不是闹着玩的事。但事到那份儿上时,一切胆怯早已置之度外。总想让所有罪恶能在自己的手上根除干净。这种精神在石野这个年龄时特别地饱满——现在似乎退化多了。真要有这样的事也会左思右想。可我知道石野现在干这样的事绝对不会左思右想的,他甚至在需要付出生命代价时也会毫不犹豫。这一点石野也有些像我——十几年前的那个还穿着军装、当着记者的我。

写到这里,忽然想起有人曾经这样问过我:你这几年写的如《共和国告急》、《落泪是金》、《中国高考报告》和《根本利益》等作品,为什么都是带着强烈的批判性呢?为什么揭露黑暗面的特别多呢?我还真没有认真想过。过去写这样的作品时,纯粹是凭着一股激情和真诚,当看到某些社会现象非常痛心或压抑我时,就去挥笔急就,一说痛快而已。可此刻我猛然醒悟:这大概跟我过去喜欢冒险,喜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性格和气质有关吧!

可不是嘛!

石野啊石野,你是不是在重复另一个人的人生轨迹?

不不,石野就是石野。他还年轻,还处在探求阶段。他的路仍然不是太明确。不过有一点我能相信:作为一位政法记者,石野走的路,石野付出的勇气,石野投入的热情,正是我们当今这个社会极其缺乏的。我之所以称他是一把明铮铮的利剑,是因为在一个转型期的中国社会里,光明与黑暗,正义与邪恶,善良与憎恨的东西同时存在着,一些十分猖獗的丑恶社会现象还很严重,得有人去管,有人去勇敢地面对和揭露。需要像石野这样的斗士去战斗,才能使得我们的这个世界少一些恶瘤滋生。

石野做过的事很让人敬佩,也非常有价值。读他的战斗经历,就像读一部惊险的小说。人们有理由像我一样相信,挥舞战刀的石野,一定会在未来的生活中不仅有勇气,而且充满智慧,因为斗争的严酷性需要每一位战士学会聪明。

石野会更好样的。人民需要这样明铮铮的利剑。时代需要这样明铮铮的利剑。

(何建明,著名报告文学作家,曾两次荣获鲁迅文学奖,现为《中国作家》副主编。主要作品有:长篇报告文学《共和国告急》、《落泪是金》、《根本利益》、《中国高考报告》等。)

序自序:刀尖上的舞蹈

邪恶是最深的黑暗。我的十年政法记者生涯就像是十年抗战。一次次铤而走险的揭幕犹如殊死的搏杀。十年,我生命的青色被渗透太多的色彩,这应该是有别与其他人的。十年,我默默而又固执地抗争和奋战,为那被青春的热血点燃的梦想。独自承载的压力和苦闷,仿佛是无止尽的——那是坠入黑暗深渊的黑。

我没有文凭没有背景,面对陌生而喧哗的城市,赤手空拳打天下,梦想过上美好而体面的生活,也想让自己的青春和梦想更加绚丽,但除了热血和憧憬,除了心头那挥之不去的美丽梦想,我一无所有。几经挣扎和拚博,我这个从没进过大学门的农家子弟终于成为一名为民请命的政法记者。在弱势面前,我奔波;在冤屈面前,我呼吁;在邪恶面前,我举笔,可我最终却一败涂地。蓦然回首,有的只是淡淡的哀愁和悄然风干的泪痕,还有内心深处的不甘和抗争。

过去的一切和正在发生的一切,就像燃烧过的时间,留下的只是轻烟和灰烬。是的,我只不过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记者,只不过是一个从不被人关注的流浪记者,只不过是一个被各式各样的诬蔑和谣言所包裹的局外人。在繁华的都市,在贫乏的乡土,我的努力和坚持只是希望人世间的冷漠、懦怯、愚昧、丑陋和邪恶随风飘逝,我的呼吁和奋斗只是希望弱势群体能享受公平得到善待。

永不妥协的批评态度源于弱势群体痛苦悲愤的呼声和求助,源于他们冤屈的灵魂。只要你是一个有良知的新闻记者,当你参与并经历,你不得不沉重。

2004年春,江苏的一位读者曾在我的手机上留言:石记者,如果没有你的执言仗义,我苦难的日子不知何时见到天日。是你的关心和帮助温暖了我生命的亮色……

为了这样的话,我宁愿在刀尖上舞蹈,危险而又疼痛。没有比这种优美拥有更深的残忍。

个别传媒和记者的良知早已被世俗和权钱所湮没,虚假、媚俗、“吹喇叭、抬轿子”、溜须拍马,见“赵公元帅”就拜,甚至颠倒黑白、诽谤、诬蔑……这些可怕的邪气像幽灵一样腐蚀着一小撮无良记者。忽视平民和弱势群体成为当前中国传媒界的可怕现实。不久前,清华大学教授李希光曾对此严厉指出:“记者的高尚在哪里?就是站在最广大的公众利益、弱势阶层一边!”风云记者王克勤为此也曾痛心疾首:“钱虫和官虫是当今传媒界的两大弊端。传媒应该维护社会良知!”

真正的传媒人绝不会因为一两只苍蝇而迷失新闻方向。因为说了真话,揭露了黑幕,尽管我曾遭受过自己的报社和个别同事的打击、报复、诬蔑,尽管我被迫以自诉方式走上法庭,但面对邪风腥雨,我从来就没有妥协过。我的使命和责任就像彩虹一样横亘在雨后的天空。“中国记者的责任感、职业良心和使命感不会因为个别记者的违法乱纪行为而消磨。我们会忠于自己的职业理想,为社会正义做出努力。”揭开山西繁峙矿难黑幕的《中国青年报》首席记者刘畅道出了我们的心声。

我站在刀尖上,开始一种锐利;我站在风口上,开始一种审视。对待一个包“二奶”的同事,也是如此,以至对方恼羞成怒采取极为恶劣的手段攻击我,还有他后面那看得见和看不见的黑手。诽谤,像箭一样刺痛我;诬陷,像毒草一样纠缠我,连同我那劳作于乡土的慈善父母。我在这恶魔般的网里苦苦挣扎了五年之久,经受着苦难的折磨,为自己抗争。这就是我的那宗全国首宗记者自诉案。它留给我的忧郁与沉痛,无奈与愤慨,是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这则曾被传得沸沸扬扬的官司消耗了我太多的精力,遭受到如此多的谩骂和诬蔑,在中国新闻史上更是史无前例的。

面对邪恶,逃避是最可怕的。

我既是亲历者又是受害者。个人的自尊,记者的名声,法律的神圣,特别是,那被侮辱和被欺凌的求助无门的陈氏母子,那个有恃无恐、至今逍遥法外的同行邓世祥,更加坚定我一定要打赢这场新闻官司的决心。我像那些我所采访过的无数的冤屈者一样,没有放弃用法律讨个说法——为我自己,更为真正的受害人。忍耐是种怯弱,抱怨绝无出息,想下地狱就可能抱怨太黑暗。这时,我才深切地理解,何建明的作品里为什么总是带着强烈的批判性,为什么揭露黑暗面的特别多;卢跃刚的作品里为何总是充满忧患意识;巴金老人的笔下为何总是直面人生,在调查报告中融入鲁迅式的悲愤;新闻前辈范长江为什么总是称自己是一名战士……这些文化战士,这些新闻战将,为什么如此看重新闻记者的人文意识,批判意识和精神意识……

面对社会上的“险风怒号,浊浪排空”,稍有正义感的新闻记者都会有范仲淹的“忧谗畏讥,满目萧然”之忧伤感;面对日甚一日职务犯罪的猖獗,记者当然不可能像侠客义士那样,寻一剑封喉,将那些为非作歹之徒斩于马下,记者只能举起手中之笔,义无反顾地用党和人民所赋予的监督权力对之进行监督和批评。

因为揭开了一些黑幕,因为替弱者说了一些真话,我曾被人称之为侠客。但我惭愧、汗颜和彷徨……

五年前,当我因为揭露了太多的黑幕而遭受南方有关部门的打击,当我遭受到在同一条战线上的同行恶意的伤害和诬蔑,当我带着满身伤疼被迫流亡京城时,我依然没有能够挣脱那由黑白道编织的网。

新闻记者不是在风平浪静的时候“瞭望”,他们“瞭望和监测”的不是一马平川,而是激流险滩,更多的是对人类生存和发展最具危险性的事件。

以新闻的责任,为老百姓摇旗呐喊,是有危险的,这也就使我在十年新闻之旅中多次历经了威胁、侮辱、封杀、诬陷、流亡、追杀和非法拘禁,让我透彻地感受到了末路狂奔的孤独和凄凉。然而,我没有停滞不前。作为记者,面对黑暗和丑恶,除了犀利的出击,我别无选择。

有人说,反腐反黑是“刀尖上的舞蹈”,实施舆论监督的一线记者们,当他们穿梭于新闻第一现场时,记者的职业就在刀尖上开始了。

去年记者节期间,《北京青年报》在一篇题为《干记者原来挺危险》的调查报道上称,据京沪穗三地展开的统计结果,58.4%的被访者认为记者行业属于高危职业;65.5%认为保险公司有必要推出“记者险”。在当今世界,记者是仅次于军人和警察的高危职业。是的,也许“记者险”能保证记者的医药费,但谁又能保障他们免遭心灵摧残?

记者挨打受骂早是家常便饭,记者因写稿而遭受牢狱之灾也不是新闻:《山西青年报》记者高勤荣因举报假水利工程而得罪了当地权要,被罗列了多种罪名而判刑12年;《郑州晚报》记者殷新生因帮助一被拐卖儿童重返家园,而冤陷圄囹,被中国记协负责人称之为“这是建国以来最大的、最严重的、最典型的打击迫害记者事件!”;人民日报《大地》月刊社的蔡金海因报道了瑞安山区有“种植罂粟”,而被判入狱中……

从去年冬起,从中央到地方,相关政府部门都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来维护民工的合法权益,这当然是顺应民意的大好事,但是,我不禁要问:为什么没有人来关心新闻记者呢?为什么至今没有出台专门维护记者合法权益的法律呢?

2004年初,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一次在党的文件中以专门章节的形式确立了舆论监督的重要地位;2004年9月21日,北京市正式发红头文件要求各级政府不能对新闻记者说“无可奉告”;最近,国家也正草拟“政务信息公开法”,提出如果媒体记者正常采访被拒可告官。但这些是否意味着新闻媒体和记者实施舆论监督时就能够畅通无阻呢?

针对舆论监督的艰难状况,全国人大代表王维忠教授一针见血地指出:打骂记者,阻挠采访,是那些腐败官员最常用的手段,因为他们最怕自己的丑陋和罪恶被暴露,就以愚蠢野蛮的暴力手段对待新闻记者!为此,他更是多次在两会期间发出这样的呼吁:中国出台新闻监督法,很有必要!

我奢望着,憧憬着,我的心灵深处被一束神圣的强光照耀着。

世界一片朗然。

石野

2004年金秋于京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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