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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友谊

作者:徐璐 当前章节:5697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04:22

更新时间2008-12-11 11:17:48 字数:5422

 二○○○年是个可爱的年份,开端即是周六周日,让彻夜狂欢的人们在纵情之后能好生休息一下。

周日一早,我带上妈妈煮的清粥去看望身患重感冒的狄夏。天空飘着小雨,淅淅沥沥的,为寒冬更添几分抑郁凄冷。

狄夏房间里正开着电脑放张楚的歌,音箱的效果很炫。“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空气中都是情侣的味道,孤独的人是可耻的……”在墙上贴的众多摇滚歌星和球星的大幅海报里,新添了一张郑钧《怒放》专辑的大海报。之前占据那个位置的是一张素描。

我大概可以猜出点什么来。

蜷在椅子上的狄夏清瘦了许多。她裹着一条猩红色的毯子,衬得皮肤更加白皙。说是苍白更合适。唯有眼睛和鼻尖红红的,但不难看。整张脸看起来格外沉静。患病让她有了一种凄绝的美。

感觉她心情不大好,不知是因为生病还是……我也不好多问,就坐在小床上随意翻杂志,算是陪她。狄夏的床上满是CD和音乐杂志,另有几本诗集。

“我最喜欢的就是下雨天。”

“嗯。”我应了一声,等待她的下文。

“博尔赫斯有一首诗就叫《雨》。”她看着窗外的雨,开始朗诵:

突然间黄昏变得明亮

因为此刻正有细雨在落下。

或曾经落下。下雨

无疑是在过去发生的一件事。

谁听见雨落下,谁就回想起

那个时候,幸福的命运向他呈现了

一朵叫做玫瑰的花

和它奇妙的,鲜红的色彩。

这蒙住了窗玻璃的细雨

必将在被遗弃的郊外

在某个不复存在的庭院里洗亮

架上的黑葡萄。潮湿的暮色

带给我一个声音,我渴望的声音,

我的父亲回来了,他没有死去。

我的心被刺痛了一下。看来,狄夏不止心情不好那么简单。

窗外的小雨还在滴答滴答下着。

“每次我感到伤心,我就会格外想念我的父亲。”狄夏开口说道。她闭上了眼睛。

“狄夏,你哭了。”

她不回答,也不睁开眼睛。泪水在她美丽的脸上静静流淌。

我将纸巾塞到狄夏的手里。她抓住纸巾,却不擦眼泪。

看着默默流泪的狄夏,我也很想哭。但我不可以哭。

找不到话来说,我便拿张楚开刀,说:“这歌没意思,换张CD。”

我随手抓起一张Beatles的唱片放进光驱。伟大的JohnLennon开始唱《Mother》。点真背。这时候怎么可以听这种伤情的音乐?

我按下停止键准备再换,狄夏说:“别换,就听这首。”

妈妈,你从来拥有我

我却从来没有拥有你

我需要你,你却从不需要我

所以我只能和你说再见

爸爸,你离开了我

我却从来没有离开过你

我需要你,你却不需要我

所以我只能和你说再见

……

列侬的嗓音像一种受伤的金属,合成一根松散的锁链,不用力,却轻易地套住我的悲伤。

狄夏停止了流泪,缓缓说道:“列侬很小的时候,爸爸就离开了他和他妈妈。后来列侬出名了,他爸爸又找到他,父子冰释前嫌。”

我想了想,说:“列侬真正感动我的倒不是和他爸爸的事,而是他做爸爸的事。他和大野洋子有了儿子肖恩之后,列侬一度退出乐坛,专心抚养孩子。我看过一张照片,是在录音棚里,列侬将他年幼的儿子放在板凳上,将制作仪器指给他看,眼睛里满是关爱。”

狄夏看向了我。

我也认真地看着她的眼睛,说道:“狄夏,我很明白你,我和你一样,生下来就和父亲分离。这很不幸,但这不是我们的错。我想,弥补这不幸的唯一办法就是,睁大眼睛找一个好男人,让我们的孩子拥有一位好父亲,让我们拥有一个完整幸福的家庭。狄夏,你是好姑娘,这么漂亮这么善良,一定会有个优秀的男人来好好爱你,给你一个幸福的家庭。如果连你都得不到幸福,那只能说明,上帝患了老年痴呆症,地球不再适合人类生存。”

“呵呵!”狄夏清脆地笑了起来,接着,她伸出手迅速抹掉眼角滑出的眼泪。

看着她含泪带笑的样子,我走过去,扶住她的肩膀,说:“真的,我不相信会有男人能够抵挡你的魅力。如果有,他要么是白痴,要么是个Gay。”

“哈哈哈!”狄夏大笑起来,我又看到了她脸上的酒窝。笑过,她歪着头凝神看我:“倪薇拉啊倪薇拉,你有时候看起来就是一啥事不懂的小屁孩,有时候却又表现出惊人的成熟和冷静。看不透,实在看不透。”

“切,又小瞧我,我早就不是毛孩子了。”

狄夏眉毛一挑,有意逗我,目光往我胸前一扫:“你看看自己,还是一小‘太平’呢!”

“流氓!”

“哈哈哈!”

悠扬的钢琴声响起,PaulMcCartney正用他干净而具有穿透力的声音演唱那首著名的《Letitbe》。

当我发现自己处于困境,圣母玛丽亚总会来到我身旁,用智慧的语言循循善诱:顺其自然。当我处在黑暗中,她就会站在我面前,用智慧的语言循循善诱:顺其自然。

生活在世上心碎的人儿都同意,答案就是:顺其自然。因为即使他们被分离,他们仍有机会再相聚,答案就是:顺其自然。

当夜空乌云密布,仍有一道光芒引导我前进。光芒照耀直到天亮:顺其自然。当我听到圣乐,圣母玛丽亚来到我身旁,用智慧的语言循循善诱:顺其自然。

顺其自然。哦,这歌太绝了。

霍一宁提议他过生日时请大家上他家聚一聚,说笑玩闹一番,什么尴尬罅隙都没了。

期末考试结束,我去花圈店,找余谦说霍一宁生日的事,顺便到旧书店找几本书看。

我看到余谦正用黑色钢笔画画。风格很像名著小说里的插图,简约果断的笔法,朴素硬冷。

“怎么,改用钢笔画死人像啦?”我拿起一张画成一大半的画,很容易看出,画的是《巴黎圣母院》艾丝美拉达给卡西莫多喂水的一幕。

“呵呵,哪里,我自己随便画着玩的。”

“不务正业哈!不过,画得好棒啊!”

余谦解释道:“画像的越来越少了。现在的人一般都有登记照,放大就够了。”

光阴荏苒,现在是二十一世纪了。没照过登记相的老头老太们已经去得差不多了。

“花圈店的生意怎么样?”

“总那样吧。死亡率很平衡的。没有旺季和淡季之分。”余谦笑着说。

“好像现在办丧事不时兴花圈什么的了吧?”

“也不是。越是有钱的人越喜欢在丧事上大操大办。而且,我觉得这种形式主义的纪念方式永远不过时,永远不会消失。”

“为什么?”

“你看西方科学文明那么发达,社会那么先进,照样会在墓碑前献花、献花圈什么的,很多国家依然保持土葬的习俗。这不是迷信,而是信仰,是生命对生命的敬畏和同情。人活到一定份儿上了,就会明白,除死无大事。”

“你已经活到参透生死的份儿上了?”

“这话不好说。几年前我觉得自己很明白,但现在再看以前的自己,太幼稚太糊涂了。至于死这个问题,我同意海德格尔所说的‘向死而生’。”

向死而生。我在心里重复这似乎深藏玄机的四个字。余谦现在说话越来越恍惚缥缈了。

我又问:“人们总将婚丧并列,那你觉得,婚姻算不算大事呢?”

“与死一比,不算大事。每个人都要死,但不是每个人都要结婚。”

“你说得没道理。人会死,动物也会死,死并不能代表什么;但只有人类才结婚,婚姻是文明的表现。”

“但也只有人类才离婚,并在离婚的时候为财产争得不可开交,无所不用其极,双方反目成仇。结婚时有多文明,离婚时就有多野蛮。”

“不能因为有离婚的隐患就不结婚吧?那是因噎废食!”我几乎是在叫喊了。

“呵呵,我只是表达我的看法,并不要求别人和我观点一致。有些人信仰婚姻,有些人认为婚姻制度不合理,有些人对婚姻的态度无可无不可。有些人适合婚姻,有些人不适合婚姻。这是可以自由选择的。有人觉得结婚是人生最重要的大事之一,而我属于那种一点都不想结婚的人。但我并不觉得那些想结婚的人错了,我很愿意看到别人在婚姻里享受幸福。”余谦笑了笑,看着我说,“薇拉,我还等着做你的伴郎呢。你会是个好妻子。”

“那狄夏呢?她会是个好妻子吗?”

我俩对视。

余谦把目光移开,说:“会的。她会是个很好很好的妻子。”

“真奇怪,狄夏那么好,还是有人拒绝了她。”

“觉得好,不一定就要占有;拒绝了,不代表否定。”他叹息一声,说,“有的东西远远看着很美,但这个东西到了自己的手心里,它的美很有可能被摧毁。所以,还是远远看一看吧。”

“余谦,你真是个傻瓜。”

他淡淡地笑了一下,说:“你也是个傻瓜。”

“我不傻。要是遇到了喜欢的美好的东西,我会把它牢牢握在自己手中,拼掉性命也要好好呵护它,不让别人伤到它。”

“可是,你傻到找不见那样东西。”

“你什么意思?”

他笑而不语。

正聊着,余谦的爷爷走了进来。去年秋天爷爷生了一场大病,割去了一小段肠子,人瘦掉一圈,一下子老下去一大截。

我猛然想到一个问题,为什么爷爷一生都没有成家?他,爱过吗?被爱过吗?

霍一宁的生日是二月十二号,出生时正是除夕夜,为此他特自豪。我们一般按阳历给他过生日,多还是在春节期间。在这次生日之前,没人去过他家,只知道他家住在凤凰街最好的清苑小区。

这天是个清寒彻骨的化雪之日。下午,余谦、狄夏先来到我家,然后再一起去清苑。狄夏又不讲道理地穿起了短不及膝盖的紧身牛仔裙,且夸张到光脚穿一双球鞋。她的腿很漂亮,整个人都很漂亮。上帝请保佑你这个美人儿不要再得感冒。

狄夏和余谦表现得很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照样说说笑笑。两人还在街边打了一个小小的雪仗,结果狄夏损失惨重,一只脚整个踩进了脏水洼里,连裙子上都沾到泥点。但她笑得很开心,余谦也是。看着这两人的融洽状态我就放心了,在心里更确证了一件事:余谦是傻瓜。

霍一宁在小区门口等候已久,看到狄夏的狼狈样子,取笑了一番后说:“你是不是知道我家的规矩是客人不用换鞋,故意来找碴儿?”

“哦?不用换鞋?”

“对啊,我爸定的规矩。”

“好像柏杨在《丑陋的中国人》里就批判过换鞋,家里的地板是干净了,可是各家各户的楼梯都是臭鞋子味道。而且自己回家换鞋是为了舒服,但叫客人脱鞋是不礼貌的。”余谦说。

“呵呵,霍一宁爸爸的客人都是些高官,怎好叫那些个局长厅长脱鞋?”狄夏说。

“错了哦,我家极少极少有访客。我爸的脾气人家都知道,没人敢来骚扰。”霍一宁说起他爸爸的语气里永远带着自豪。

进了霍家,一眼看过去非常舒服。霍一宁家的装修是一种简单疏朗的情调,不豪奢也不掉价,是低调经营的气派。墙上没有挂一幅字画,风雅却从别具一格的窗帘、座钟、茶几、抱枕等物件间不经意地显露了出来。

霍一宁的妈妈从厨房出来欢迎我们,他爸也从紧闭的书房里走出来打了个招呼。霍妈妈是个端庄安静的女人,言辞不多,热情刚刚好,善意是足够的。霍爸爸气宇不凡,他是我见过的最稳重最威严的长者,随便开口讲几句客气话也攒足了指点江山的气魄。霍一宁长得像他爸爸,只是脸略嫌精致了点,缺了他爸那种垄断一切的气概。

但我觉得霍爸爸有一个地方不对头。他的手很白很细嫩,呈现一种与他整个人完全不搭调的女气。一比较,霍一宁那双老被我贬为熊掌的手倒显出了好来。但考虑到霍爸爸的手是弹钢琴画画的,而霍一宁的手是敲我脑袋的,还是前者好!

霍一宁的房间里有一个电取暖器,开到最大挡,四个人再往房间里一坐,马上就暖和了。我们边听音乐边聊天,如往常一样插科打诨很是开心。最爆料的是狄夏在霍一宁的电脑里偶然发现了他收藏的日本女优的裸体写真集。我们嘲笑他好色,他开始有点不好意思,但很快就一脸的满不在乎,且进一步展示了他隐秘保存的毛片,还说青春期男生不看毛片人生不完整。我骂:“你真猥琐!”

霍一宁说:“人不猥琐枉少年。”

“那你真是不枉此生啊!”狄夏说。

霍一宁大笑,笑完又冲余谦挤眉弄眼:“啥时候你上我这来完整完整?”

做好晚饭,霍一宁的爸爸妈妈就出去了,留我们四人自由地吃喝玩闹。大家吃到肚胀,喝到反胃,笑到痉挛,真是尽情尽兴。饭后用石头剪子布的老办法决定谁来洗碗,可怜的我三战全负,只好乖乖站在水池前洗了半个钟头碗。厨房里乳白色的灯光暖意融融。霍一宁一直站我旁边,不是打下手,而是看笑话,还批评我笨手笨脚像新来的小工,没一点家庭主妇的样子,惹得我将洗洁精泡沫抹了他一脸。

之后霍一宁拿来照相机给大家拍了很多照片。狄夏照得最多,也最漂亮。霍一宁净挑我的怪样子丑样子按快门,我不合作,他就抢拍我闪躲的样子,最后我干脆放弃了抵抗,采用主动拍他的方式反击。可这家伙特别舍得摆POSE,根本不怕损形象,主动提出各种创意并实践之。最绝的是口含牙刷、头包枕巾、手戴袜子、裸露上半身拍的那张,让我们笑得东倒西歪。

还剩两张胶卷时,霍一宁请住对门的邻居为我们四人照合影。一张是四个人互相揪耳朵、揪脸、扯头发的搞怪照片;一张是四人并排坐在沙发上,一起自然舒展地微笑,每个人都笑得那么好看。

这竟是我们四人唯一的两张合影。

永远的纪念。公元二○○○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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