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情节大家都已熟知,无须我再详述。其大意是,冀州之南的愚公要挖平自家门前阻挡出入的太行、王屋两座大山,被智叟嘲笑为不自量力。愚公口诵豪言壮语道:“我死了有儿子,儿子死了有孙子,子子孙孙永无穷尽,而山却不会再增高,何愁不能把山挖平?”智叟被驳得哑口无言。到这里为止,这篇寓言确实非常有英雄气概,但是结局却令人泄气:愚公感动了上帝,上帝让大力神背走了冀州之南的两座大山,一座放到朔东,一座放到雍南。
愚公虽然说出了可圈可点的豪言壮语,但最后还是没有靠自己的力量完成壮举。也就是说,智叟当初认为愚公不自量力,口气比力气大,并没有大错。按照这个结局,羞愧的不应该是智叟,而应该是愚公。如果愚公要想不羞愧,当时应该这样回答智叟:“我自己是挖不平两座大山,但是我这样一直挖下去,迟早会感动上帝。一旦感动了上帝,事情就好办了。你等着瞧吧!”那样才是老实话。
既然当初愚公没说实话,而只是说大话,那么如果智叟现在再来质问他,愚公至少这回该说老实话了:“我本来就知道这么干迟早会感动上帝的,但我当初不能说。我一说,上帝会认为我在居心叵测地利用他老人家的同情心。所以我当初只能说那些大话,而说那些大话的目的,正是为了感动上帝,而并非真要那么傻干!你误以为我真要那么傻干,那说明你徒称智叟,却愚不可及。而我心底雪亮,料定指点江山的是上帝,而不是我。我虽是愚公,其实倒是大智若愚。”
中国人的这种互斗心计,你骗我,我骗你,历来没有人事后覆按。只看结果是否有利,不管前言是否搭得上后语。像智叟这种一根肚肠通到底的笨蛋,是永远无法了解愚公这种曲里拐弯的算计的。
这且不去说它,更让人寒心的是,两座大山毕竟没有挖平。感动了上帝的愚公,只要自家的出路畅通了,就感谢上帝了;至于朔东和雍南的其他愚公愚婆愚子愚孙们被飞来峰堵住大门,就管他娘了。对于愚公们来说,“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是天经地义。所以自古以来,中国的百姓被地方官欺压,没有别的出路,只好千里迢迢去告御状、舍生忘死去滚钉板,偶而感动了皇天上帝,终于把狗官调任,于是就自以为恭逢盛世,要扬尘舞蹈了。愚公决不会想到,自己虽然不受该狗官的欺压了,但该狗官换个地方,朔东雍南的愚公愚婆就要受苦了。所以,愚公认为自己胜利了,智叟却认为愚公失败了。但寓言没有让智叟来做最后总结,智叟只受到了永远的嘲笑。
更何况,智叟还有进一步的意见:朔东雍南的愚公愚婆也同样会发扬这样的愚公精神去感动上帝。上帝会把大山搬到朔东、雍南,为什么就不能把朔东、雍南的大山也搬到冀州之南?有个民间笑话说:某愚人的左邻是铁匠,右邻是铜匠,愚人被吵得寝食不安,就许诺说愿意出钱让他们搬家。铁匠与铜匠欣然同意,于是领了赏钱,铁匠与铜匠对换了房子,愚人依然鸡犬不宁。把冀州的狗官调到朔东,把朔东的狗官调到雍南,再把雍南的狗官调到冀州,愚公和他的子孙们辛辛苦苦挖了那么多立方的土石来修理地球,能得到什么呢?
毛泽东说,我们的上帝就是人民大众。那么谁是当代愚公呢?把全中国的人民大众当成上帝的当代愚公,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方法试图感动过人民大众?在我看来,自称愚公的,倒成了上帝;被称为上帝的,倒成了愚公。但中国的百姓是容易被感动的,欺压得稍微温柔一些,就会忍不住山呼万岁的。当他们是愚公时,他们当然要高呼“上帝万岁”;当他们成了名誉上帝时,他们就改口高呼“愚公万岁”了。当中国的百姓是愚公时,上帝是铁石心肠者,于是百姓们不得不每天挖山不止,付出子子孙孙无数代的巨大代价,才“千年等一回”地等到了上帝的一次感动。而当百姓们成了名誉上帝之后,上帝就成了“心太软”的感伤主义者,于是百姓们差不多每年每月每日都要热泪盈眶地感动几回。
愚公的子子孙孙,无穷无尽地繁衍下来,智叟却没有留下后代。不肯高呼任何人万岁的智叟,也从来没有被任何人高呼过万岁。所以,中国的智叟,在先秦就已经死绝了。
巨人是如何变成侏儒的──轮扁议书
轮扁在堂下做车轮,看见齐桓公在堂上读书,觉得好奇,就走上堂来说:“冒昧请问,主公读的书里讲什么?”桓公说:“是圣人的教诲。”轮扁问:“圣人还活着吗?”桓公说:“已经死了。”轮扁说:“那么主公读的书,只是古人的糟粕罢了。”桓公生气道:“国君读书,你这个低贱的工匠竟敢妄加议论!能说出道理就罢,说不出道理立刻处死。”轮扁不慌不忙道:“我一个轮匠说得出什么道理,不过有点做轮子的经验罢了。比如做轮子最难的是开榫头,榫头太松了不牢固,太紧了装不进去。怎样做到不松不紧,有一定的诀窍,但这个诀窍只有我自己心里明白,只有我手上做的时候才能把握,说却说不清楚。我想把这诀窍传给儿子,但是我说不清楚,儿子也听不明白。所以我现在已经七十岁了,还是只好亲自动手做轮子。跟这个道理一样,古代的圣人死掉了,他们关于治国乃至关于道的一切不可言传的诀窍也一起死掉了。可见主公读的圣人之书,不过是古人的糟粕。”
轮扁也就是庄子的“不可言传”思想,可谓似是而非。尤其当把这种艺术领域的个人风格,上升到认为一切科学知识都应具有个人风格,把经验的相对非逻辑性和语言的相对模糊性,无限推论到理性的语言领域,并且推翻逻辑表达的一切可能性,更是十足的荒谬。就痴迷程度而言,庄子是我最喜爱的中国思想家;但在艺术领域之外,我认为庄子是阻碍中国的技术发展和遏制科学产生的最大罪人──或许这是爱之深而责之切吧。
我个人认为,庄子是对中国文化的发展走向影响最大的思想家(顺便一提,韩非则是对中国历史的发展走向影响最大的思想家)。打个比方,孔孟佛老对中国文化的影响相当于衣食住行,而庄子的思想是中国文化的空气。衣食住行看似至关重要,直接影响生老病死,但不被人重视的空气,却决定了怎么生、怎么老、怎么病、怎么死。前文说及庄子的“得意忘言”思想对中国艺术的积极影响,但把同样的思想移用于技术的积累传授和科学的继承发展,其消极作用就无论怎么估计都不过分。在初级的技术层面,中国先民的智慧称得上举世无双,他们的无数发明创造曾经遥遥领先于其他民族。但是这种智慧仅限于解决具体直接的生活难题,而且由于错误地坚信一切经验和诀窍都无法毫不走样地传授给后人,因此技术的进步就微乎其微,科学原理的探索和总结更是不可能的事。
中国的技术起步极早,起点极高,这使中国人永远认为古人比后人更有智慧,所以后人没有任何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原有技术的自信和动力。虽然空白领域的技术发明可能会偶然地自发产生,但任何已经不是空白的技术领域,再也难有进步和发展。而且再多的技术发明也永远不会归纳成科学原理──对单项技术的理论总结和传授尚且认为不可能,更不必说对两项以上不同技术的全面概括。
所谓原理和规律,是认识到世间万物运动变化的共通性和相似性,但庄子以及受庄子影响的中国人只看见具体技术的特殊性和相异性。两项不同的技术,在认为其中必有共通性的人看来,一定能找到原理和规律──哪怕暂时还没有找到。两项不同的技术,在认为其中各有特殊性的人看来,一定只有各不相关的诀窍──而且这诀窍还极难传授。所有的原理和规律,都一定能够用经过定义的科学语言加以精确表达。而所有的诀窍,在从不定义的模糊语言难以精确传授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补救办法是神秘兮兮的顿悟──中国人却把这不得已的无奈方法当做最高法门。而且“师傅带进门,修行靠自身”,能否获得顿悟,完全听天由命。所以中国人的非理性教育特别重视严格的择徒,中国智者往往费尽后半生心力,也无法找到一个悟性高的衣钵传人。而科学的理性教育根本不在乎严格的择徒──只要有中人之资,就一定能学会。中国的“学问”,越到后来越难学,因为诀窍越来越模糊了,表述得越来越神秘了。科学的知识,却越到后来越容易学,因为原理越来越精确了,表达得越来越明白了。
更有甚者,中国人择徒时还有传子不传徒、传男不传女或传女不传婿等种种人为阻碍知识传播的穷讲究。千难万阻终于要传了,又因为怕“教出徒弟,饿死师傅”,还要留一手绝活带进棺材。如果知道别人也懂这诀窍,甚至还要设法害死他,或误导他走火入魔,钻进死胡同,以便自己是世上唯一知道这一诀窍的人。既然自己是唯一知道诀窍的人,应该自豪地让别人知道自己有莫大学问了吧?偏不,而是韬晦装傻,明明老奸巨滑还要假装难得糊涂,明明以智者自居却要冒充愚人,以避免被推行愚民政策的统治者加害。就这样,在起点上,寻求知识和积累知识的方向已经大错特错,又在传播知识和扩大知识的路途上一错再错,终于使开化极早的神州大地变成了蒙昧黑暗的愚人国。靠口口相传地面授和心心相印地顿悟的中国技术,在大量自发产生的同时,也在大量地自生自灭。一次次的战乱,在葬送无数身怀绝技的杰出匠人的同时,也使无数技术成为失传的广陵绝唱。长达数千年的技术失传,是一个最具中国特色的悲惨故事。
即便个别技术没有失传,要想进步和发展也难于上青天。因为中国的技术进步,依靠的是后来者对先行者的绝对高度。后来者要超越先行者,不得不从先行者的起跑线重新起跑,不得不站在原始的文化地平线上与先人比绝对身高。在中国,一个绝对的技术巨人能够阻止该领域今后的一切进步。而在一线单传、天灾人祸的重重夹击下,退化和湮灭就无法避免。看看金庸小说中的“降龙十八掌”最后只剩下支离破碎、徒具形似的三五掌,就能明白先秦的高度智慧为什么会退化到近代的普遍愚昧。
而由于原理分明并且笔之于书,西方科学的进步,依靠的是后来者对先行者的相对高度。后来者要超越先行者,只须从先行者停止的地方接着跑,侏儒可以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借用牛顿的极为确切的比喻)比巨人更高。在欧洲,任何天赋超绝的科学巨人都无法阻止科学的再进步。也就是说,中国人的进步,靠的是个别短跑天才的破记录;欧洲人的进步,靠的是全体长跑选手的接力跑。因此,中国技术虽然靠着早期天才而长期领先,但没有累进,终于落后;欧洲科学虽然曾经落后,但由于累进式的飞跃,终于在近代后来居上。而且说来可悲,即便欧洲人才智平平(何况未必),只要运用站在中国巨人肩膀上的方法,就迟早能够超越事倍功半地苦苦参悟口传下来的模糊诀窍的中国智者。看到一小群叠罗汉的侏儒轻易打败在数量上也处于优势但却各自为战的巨人,身为巨人族的一员,我的心情之沮丧真是无以复加。撇开这一层同胞的情感,即便一个事不关己的旁观者,看到矮小的大卫以科学的投石机打败不懂科学的技术巨人哥利亚,大概也难免要为巨人族叫屈的罢。
在近代不断遭遇败绩的巨人族,广泛滋生了自疑的精神病菌,巨人族的近代后裔丧失了身为巨人族的应有自信,以为败绩不在于传统文化的缺失和偏差,而是真正的在种族上的劣等。在膜拜绝对巨人的崇古传统下,巨人族的晚近历史确实是一个不断矮化的历史,近代遭受的一连串重创更使他们在心理上进一步严重矮化──也就是说,现代巨人族的自我估计要远远低于他们可能有的实际高度。以致于巨人族的优秀分子在本土依然各自为战、苦苦挣扎,而极少数未必出挑的巨人一旦移居叠罗汉的国度,立刻成为科学巨匠。
中国本土的智者,至今没有完全学会叠罗汉的科学思想。陈景润只能试图证明哥德巴赫猜想,却不会自己做出哥德巴赫猜想。因为只有相信世间万物必有规律的文化中人才会这么猜想,随后再加以证明。这样的例子还有许多,比如近年刚刚得出证明的费尔马大定理。大部分科学原理都是先有猜想和假说,后有证明或否证。而科学原理即便萌芽在中国智者的心中,并且得到自由心证,他们也不敢宣布这是一条原理,而只会把它深藏在心中,作为一个不可言传的诀窍──并且是秘而不宣的秘诀。这就是为什么我痛恨被中国人津津乐道的禅宗及其所谓顿悟的理由之一。中国的一切有价值的知识,几乎都是任你胡猜的公案,都是永无正解的秘诀──有正解也没人告诉你!这些秘诀的用语都是切口、哑谜、隐语、黑话,具有无限的歧义性、多义性和模糊性,甚至有故意误导的反向表达和语言陷阱,不经“高人”指教点拨和面授机宜完全是天书,根本摸不着门径,甚至误入陷阱、走火入魔而大吃苦头。
概括地说,中国文化是“意”的文化,西方文化是“义”的文化。义可定而意不可定,义精确而意模糊。意的文化是诗的文化、艺术的文化;义的文化是真的文化、科学的文化。诗与真,艺术与科学,是人类文化最大的两大分野。由于中西文化都有一点走极端,甚至可以认为,中国文化是“意淫”的文化,西方文化是“义淫”的文化。庄子思想的功与罪,由此也就一目了然。
回到本文开头的寓言。轮扁认为斫轮之道不可言传,乃至中国人认为一切“道”都不可言传,根本原因在于对“道”的所谓绝对性的错误认识。凡是相信可能有绝对真理的人,要么认为自己不可能认识“道”,要么认为自己虽然彻悟了绝对的“道”,但却无法传授给任何人,因为“可道非常道”(老子),说给你听已不可能说完全,即便说得再完全,你也不可能完全理解,如是等等。这样,在信仰上就会陷入绝对的原教旨主义,在政治上就会陷入绝对的专制主义,在科学思想上就会陷入绝对的怀疑主义。然而真正的科学思想从不宣布世界上有任何绝对真理,他们老老实实地寻求相对的暂时的局部真理,哪怕真理暂时被曲解了,但真理在被曲解的同时也会发展,甚至只有在曲解(曲解很可能只是原教旨主义者的看法)的前提下才能发展。真正相信真理、相信未来、相信进步的人,不会因为郢书燕悦而勃然大怒,反而会因为郢书燕悦使燕国得到大治而喜出望外。
开天辟地头一遭──浑沌凿窍
南海之帝名叫倏,北海之帝名叫忽,中央之帝叫浑沌。倏与忽经常相约到浑沌所居的中央之地去游玩,浑沌对他们俩招待得很周到。倏与忽私下商量,要报答浑沌的盛情。倏说:“别人都有七窍用来视听食息,偏偏这么好的人却没有。”忽说:“我们为他开开窍吧。”于是他们俩每天为浑沌凿开一窍,花了七天凿出七窍,不料竟把浑沌害死了。
这实际上是庄子的创世寓言,有趣的是与《旧约·创世纪》中的上帝一样花了七天时间。但这只是一个巧合,庄子的灵感来于人的七窍,希伯莱人的灵感来于巴比伦星相学的七星观念(星期即源于此)。庄子的创世寓言不同于《圣经》的创世神话之处,就在于他的创世不假手于神,倏与忽都不是创世神,而只是时间在寓言中的拟人化,汉语中至今仍有“倏忽”一词,意为极短暂的时间,相当于佛经中的“刹那”。但庄子并不认为时间在刹那之前还没有,却在刹那之后突然出现了。“倏”与“忽”虽然是极短暂的时间单位,却象征着由这些极短暂的时间加起来的总和,相当于佛学中的“渐”。一切演变都是在“渐”的过程中完成的。所谓浑沌,就是浑浑噩噩的愚钝。浑沌之死,意味着文明的开化。
甚至还可以从更坐实的角度来理解这个寓言。浑沌是一块原始的大陆,所谓“中央之帝”,就是中央之地。而倏与忽是原始的大海,所以谓之“南海”之帝和“北海”之帝。这符合大地被海洋包围的初民直观。又因为浑沌是陆地,因此可供开凿。而为陆地开凿出生命、赋予其形态的,正是大海。在由倏与忽这样极短暂的时间原子累积而成的无限藐远的时光中,洪荒之水对蛮荒之地进行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洗礼。最初的生命就在这一漫长过程中诞生了,经过永不停息的演化和分化,终于形成了多姿多彩的地球生物圈。
由此可见,庄子是最早具有朴素进化论观念的中国思想家。不过我无意于拔高古人,所以更愿意把这个寓言理解为精神意义上的创世,而不是物质意义上的创世。也就是说,庄子认为,艺术是人类世界与非人世界的最大区别,因为倏与忽为浑沌开凿出七窍,是要让他告别蒙昧,享受自由快乐的艺术人生。
七窍由四部分即庄子说的“视听食息”四官组成:目(二窍)司视、耳(二窍)司听、口(一窍)司食、鼻(二窍)司息。人类所有的主要艺术,都是为了满足七窍的愿望。与耳目相关的艺术,相对来说更倾向于精神享受。听觉的音乐和诗歌满足耳朵,视觉的绘画和雕刻满足眼睛,综合视听的戏剧以及现代的影视,则同时满足耳朵和眼睛。与口鼻相关的艺术,相对来说更倾向于肉体享受。与口相关的艺术较为男性化,比如饮酒艺术和烹饪艺术;而与鼻相关的艺术则较为女性化,比如日本的香道艺术和法国的香水艺术。
佛学的六根与庄子的七窍相当,但似乎更全面──中国人后来受五行观念影响,也有五官之说,即在庄子所说的四官之外再加上身体。六根“眼、耳、鼻、舌、身、意”的前四者,大致与七窍相当。后两者即身与意,更可以囊括以上未能包举的所有其他艺术。比如古典的舞蹈、射箭、击剑、骑马,以及现代的赛车、滑雪、跳伞等各种运动和娱乐,都是对身体愿望的满足。这是就其侧重而言,其实身体的娱乐无不与心意的愉悦有关。而最纯粹的意的享受则是一切超功利的思考与阅读,还有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或灵性友谊。贾宝玉之所以被称为“意淫”,就因为他对女性美的爱慕,超越肉体而专注于意的缘故。许多人对“意淫”的理解,侧重于“淫”而非“意”,似乎贾宝玉整日价满脑子春宫图,这就是不甚雅驯的俗念了,与“意淫”的固守于“意”的钟情,可谓大相径庭,只不过是意乱情迷罢了。其实一切艺术的创造和欣赏,都以“意”为主,庄子对此有极高明的见解。他的“得意忘言”之说,成为中国艺术的终极性理论,历数千年而难以超越。在庄子的影响下,中国人终于成为深谙艺术三昧的民族。而一切真正的艺术,实际上都源于“意淫”式的性灵之爱。
爱情是最高的综合艺术,与五官六根七窍无不相关。意中人的容貌悦目,意中人的声音悦耳,意中人的唇舌可口,意中人的气息芬芳;意中人的身体可共舞蹈,意中人的心意息息相通。从艺术的角度来看,意中人的情话如诗,意中人的倩影如画,意中人的言笑如音乐,意中人的娇躯如雕塑,意中人的喜怒嗔痴如戏剧──而每一次失恋,则如同一部小说。男人饮酒,乐与心爱的女人把盏对斟;女人画眉,要让心爱的男人心醉神迷。若不是渴望爱情,谁会去创造艺术?若不是拥有爱情,谁会去欣赏艺术?
有趣的是,每当读到这个开七窍的寓言,我就会不由自主地联想到笛子──笛子不是也有七窍吗?笛子是我最喜爱的乐器──虽然我吹不好,但我喜欢瞎吹。中国人说“丝不如竹”,这我非常同意。弦乐的音符是间断的,而管乐的音符是连绵的──有悠悠不尽的余韵。中国人又说“竹不如肉”,这我更加同意。我想,人就像一支开了七窍的长笛;美妙而自由的艺术人生,就是一曲回肠荡气的长笛独奏。
孔子对公孙龙的“支持”──失弓得弓
楚王在云梦泽打猎,不小心把自己心爱的弓丢失了。左右的侍从立刻要去寻找。楚王制止道:“楚人失之,楚人得之。不必找了。”孔子听说此事后评论说:“为什么要把‘楚人’与‘人’区别开来呢?不妨说:‘人失之,人得之。’这样就符合仁义了!”老子听说了孔子的评论后说道:“为什么要把‘人’与‘天地’区别开来呢?不妨说:‘失之,得之。’这样就符合天道了!”
寓言中的这个楚王非常了不起,他超越了同时代的其他君王。在他的心目中,他自己与他的臣民一样,都是平等的“楚人”。如果给这个楚王戴一顶现代化的高帽子:楚王是一个民主主义者,达到了伦理的道德境界。
寓言中的孔子比楚王更了不起,他超越了同时代的其他思想家。在他的心目中,每个人与天下的任何人一样,都是平等的“人”。如果也给孔子戴一顶现代化的高帽子:孔子是一个世界主义者,达到了哲学的自由境界。
寓言中的老子比孔子又更了不起,他超越了古今一切人,在他的心目中,人与天地万物也是一样的,都是造化和自然的平等产物。如果也给老子戴一顶现代化的高帽子:老子是一个宇宙主义者,达到了宗教的天地境界。
这个寓言出自《吕氏春秋》第一卷,是该书的第一个寓言。它有贬低孔子、尊崇老子或曰扬道抑儒的倾向,在儒学成为官方学说之前,似乎也不足为怪。虽有褒贬,但这个寓言确实抓住了儒、道两家学说的要旨,寓言中孔子和老子的话,也都符合各自的口吻,称得上是一个极富中国特色的上乘寓言。但《吕氏春秋》是杂家之作,书中的大部分材料都是摭拾先秦诸子成说,而非师心独创。秦火之后,先秦子书亡佚甚多,因此《吕氏春秋》中的许多思想资料都成了海内孤本。这个寓言的原作者是谁,也就难以考定。现在能够看到的先秦子书中,惟有《公孙龙子·迹府》中涉及过这个寓言。
公孙龙作为邓析、惠施之后的名家集大成者,以他的“白马非马”论名重当时,也受到几乎所有其他思想家的一致反对。但是所有的反对者都无法正面击败他的学说,除了谩骂和诽谤别无良策。于是孔子的后裔孔穿出马,假意请求公孙龙收他为弟子,但拜师的条件是,要公孙龙放弃“白马非马”的学说。于是公孙龙有一段精彩绝伦的言说:
“我之所以为世所重,正是因为白马非马的学说,你要我放弃这个学说然后收你为弟子,那么我就没什么东西可教你了。况且你想拜我为师,说明你承认智慧和学问都不及我;现在却要求我放弃自己的学说,说明你又认定智慧和学问都超过我,这不是太荒谬了吗?再说我的白马非马论,是你的祖先孔子也赞成的。楚王有一次打猎,丢了一把宝弓,他的随从要去找。楚王说:‘楚人失之,楚人得之。何必去找?’孔子知道后说:‘只须说“人失之,人得之”就可以了,何必要说“楚人”?’由此可见,令祖孔子认为‘楚人’和‘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也就是说,孔子认为‘楚人非人’。我的‘白马非马’,正是要论证‘白马’与‘马’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与你的祖先孔子的‘楚人非人’说的是同样的道理──虽说他并没有论证。你不反对令祖孔子的‘楚人非人’,却反对我的‘白马非马’,不是太荒谬了吗?总结一下,先生要维护儒学,却又反对孔子的‘楚人非人’;先生要拜我为师,却又反对我的‘白马非马’。这是双重的荒谬!”
孔穿被驳斥得哑口无言,此后再也没有人敢与公孙龙正面交锋。
公孙龙的这段话,有两个要点,第一个要点是揭穿孔穿“先教后师”的可笑伎俩,用严密的逻辑证明了其中的荒谬。第二个要点是用孔穿的本门学说、他的祖先孔子的一个故事,引出与“白马非马”同构的“楚人非人”。虽然《公孙龙子·迹府》的原文并没有明确地归纳出“楚人非人”这一说法,而是我根据文意特别予以点出的,但那是因为文言尚简,公孙龙的本意无疑就是如此。不愿读原文的读者可以看我的转述是否逻辑圆满,愿意对照原文(见附录一)的读者可以判断我是否歪曲了原意。
我并不因为赞成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论,就贸然假设这个失弓得弓的故事是史实──那样公孙龙就真的得到了孔子的有力援助,但恐怕公孙龙并不希罕;相反,我认为这是公孙龙创作的一个寓言。但正如我在本篇开头所说,这一寓言是符合孔学宗旨的,《吕氏春秋》的作者只是根据这个绝妙的寓言再加以发挥,踵事增华地添加了老子的评说而已。如果读者同意篇首的那个寓言是有说服力的,那么就无法站在孔穿们的一边来反对公孙龙。即便“楚人非人”之说并非史实,公孙龙的“白马非马”也不会因为没有圣人的支持就失去其真理性。真理永远不需要圣人和任何权威的支持,真理只需要事实和逻辑的支持。
至于“白马非马”学说以及公孙龙全部思想体系的重大意义,当然不是本文所能详论的。我只希望通过这篇小文,廓清两千年来中国学人对公孙龙的历史偏见──“白马非马”决非望文生义者所误以为的谬论──并盼望有更多的热爱真理者投身于对公孙龙的绝学的研究和探索。
盲人骑瞎马的赌博──魍魉问影
魍魉对影子抱怨道:“你一会儿走,一会儿停,一会儿坐,一会儿站,为什么一点点品行操守也没有?害我跟着你疲于奔命,晕头转向。”影子对魍魉解释道:“你以为我是能自己作主的自由人吗?我只是略具人形的似是而非的人罢了,就像蝉换下的蝉翼看上去像蝉,实际上徒有蝉形,而非真的蝉;就像蛇换下的蛇蜕看上去像蛇,实际上徒有蛇形,而非真的蛇。我怎么知道我跟着的人为什么突然要走,突然又不走;时而停,时而不停;忽儿要坐,忽儿又不坐;刚刚还站着,现在又不站了呢?你抱怨我作不了主,难道你要我也像你一样不懂事,心怀不满地整天抱怨我的主人作不了主吗?实际上,只有当太阳和火出来的时候,我才能幸运地跟着主人;如果是阴天或夜晚,我想跟着主人还不能够呢!所以我的行动与否、存在与否,不仅仰赖于主人,还仰赖于其他种种条件。因此我虽然被主人弄得六神无主,但我对主人却没有任何抱怨,而是死心踏地地跟着他:他来我也来,他往我也往。因为我猜想,我的主人行动与否、存在与否,也要仰赖于他的主人。我想他的日子也已经够难的了,我还是不要再给他添什么乱了。所以呀,你也该学学我,别一点长进也没有!”
中国古人认为,人死变鬼,鬼死变为鬼之鬼,鬼之鬼叫×(上渐下耳)。而人活着就有影子,影子跟着人;影子也有自己的影子,影子的影子叫魍魉。就像影子跟着人一样,影子的影子也死死地跟着影子。闲话休题,且说影子跟着人,是因为影子对任何事情都不敢作主,也不愿作主。因为世上有太多的岔路,要不是人替他的影子决定该往哪条道上走,影子就会绝望地站在原地,束手无策地等死。所以影子不像魍魉那样不明事理,不知感激,而是对人的任何决定和选择都无条件服从,哪怕人赐影子以死,影子也会山呼万岁,领旨谢恩。
《列子》有一个寓言叫歧路亡羊,就是说可供选择的岔路太多,迷途的羔羊不知往哪里走。羊们渴望有个牧羊人来指点迷津。如果没有牧羊人,哪怕有一头牧羊犬狂吠着驱赶自己往悬崖峭壁上走,也比让他自己决定走哪条路好。事实上,羊们自信是世上最擅长于在悬崖峭壁上履险如夷的动物,所以宁愿有一头凶恶的牧羊犬,也比让他四顾彷徨强。墨子曾经在十字路口独自恸哭,有人问他为何如此伤心,他说大道多歧,叫无知的人们如何选择该走哪条道?阮籍常常沿着一条路走到尽头,然后大哭一场回来。穷途末路,对中国人来说是最可怕的事情。梦醒了无路可走,还不如永在梦乡。他们从来不敢像汉尼拔那样说:“没有路,就铺一条。”他们也从来不敢像鲁迅那样想:“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
魍魉有待于影子,影子有待于人,人有待于父母尊长,父母尊长有待于牧民的父母官,父母官有待于帝王。自帝王以下,都有可待的退路,于是都成了有待者。逃避自由、逃避选择的传送带,就这样一直传递到帝王的脚跟,连绵无尽的一大串影子、影子的影子,奴隶、奴隶的奴隶,紧紧盯着帝王的脚跟转,把不可转让的天赋主权,自愿转让给了帝王。中国乃至整个亚细亚所有古老的农业民族,因此永远需要一个至高无上的帝王。然而帝王同样是有待者,他同样有所有影子和奴隶的苦恼:面对两难无法选择,根本不知道该往哪里走!然而帝王已经找不到自己的主人,他已经无可待,至高无上的权力把他推到了悬崖的边缘。但是要六神无主的帝王为民作主,真是强人所难。帝王剩下的最后法宝,就是扔硬币。中国人说,戏法人人会变,各有巧妙不同。深明此理的中国人的扔硬币戏法,无疑是所有民族中最巧妙的。所以中国人的扔硬币游戏最能糊弄人:卜卦──听听乌龟有何高见!因此,中国人扔硬币的最高宝典《易经》,就成了“五经之首”乃至“百经之首”,它至今还是中国人舍不得丢掉的祖传宝贝。
《易经》正是由一位扔硬币专家、帝位觊觎者姬昌,在被时任帝王商纣关进牢房时发明的。商纣王在王宫里扔硬币:杀姬昌还是不杀?听说姬昌是圣人,圣人肯定不会吃人,更不会吃自己的儿子。如果是硬币这一面:他吃人!那么他就不是圣人,就夺不了我的天下,那就不杀;如果是硬币的另一面:他不吃人!那么他就是圣人,就会夺了我的天下,那就杀了。于是纣王就把姬昌的长子煮了送进牢房。姬昌在牢房里也扔起了硬币:吃儿子还是不吃?硬币的这一面:不吃就要死!那就会一直由纣王扔硬币,我的扔硬币天才就被埋没了。硬币的另一面:吃了就不是圣人!但不是圣人就不死,以后就由我来扔硬币。只要由我扔硬币,哪怕我吃人也会被认为是圣人。于是决定,把儿子吃了。纣王不是扔硬币专家,死后成了独夫民贼;姬昌是扔硬币的最高权威,死后成了影子魍魉和奴隶奴才们万代敬仰的周文王。他的《易经》,成了所有帝王的“最高指示”。
事实上,帝王并非上帝,他的智力很可能不及中人,但却要扮演上帝的角色。上帝是无待者,所以上帝不掷骰子;然而扮演上帝而并非上帝的帝王却是有待者:打仗还是不打,这么干还是那么干,诸如此类;可惜对此他没有丝毫把握,只好听天由命地掷骰子──这是可能有的最大赌博,所有影子和奴隶的生死苦乐,就这样被闭着眼睛孤注一掷。如此危险的孤注一掷,当然要尽可能让全体下注者误以为十分安全,至少要让全体下注者认为保险系数很大,安全概率很高,让所有的影子和奴隶都觉得骰子掷得伟大、光荣、正确,而并非儿戏,否则他们就有可能撤注,甚至选择别人来做庄家──这样的事虽然不是天天发生,但从长远来看还是免不了要发生的。成者坐庄,败者下注;此之谓也。“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正是轮流坐庄的意思。因此所有侥幸轮到坐庄的帝王,掷骰子都掷得像煞有介事,要有一整套故弄玄虚的庄严仪式和庄重程序,以便一直连庄下去。
由此可见,庄子虽然姓庄,却反对由任何人坐庄;庄子虽然名周,却反对由周文王之流来掷骰子。庄子不反对自己有时在梦境里自愿变成蝴蝶,却反对任何人做自愿下生死注的影子和魍魉。因为庄子认为,这种生死赌博的危险性,丝毫不亚于“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
猫捉老鼠的权力游戏──孟尝献佩
孟尝君田文在齐国任相国,齐威王的正妻死了。孟尝君想,我要在威王正式宣布决定之前,投其所好地劝威王把众多姬妾中的一个扶正。这个姬妾,应该是齐威王将要立为王储的那个王子的生母。那样的话,如果这个姬妾正合齐威王心意,那么不仅得到威王的欢心,而且威王死后,继位的新王将会因为孟尝君有恩于其母而继续宠幸他。万一齐威王偏偏不喜欢他打算立为王储的那个王子的生母,那样虽然没能迎合威王的心思,但将来的齐王还是会感激孟尝君曾经建议把他的生母扶为父王正妻──两相比较,所得也远远大于所失。这一精妙周到的算计,可谓立于不败之地。但现在的关键问题是,有十个不同姬妾所生的王子都很得威王欢心,如何准确揣测威王最宠爱的究竟是哪个王子呢?为了弄明白这一点,孟尝君献了十块玉佩给齐威王,其中有一块成色特别好。第二天,孟尝君仔细观察了十个王子戴着的玉佩,认准了戴着美玉的那个王子,于是他就向齐威王建议,把这个王子的生母扶为正妻。
这个故事是我说得最累的一个,我相信读者也会读得很累。当然,最累的是孟尝君。但寓言作者韩非,既不觉得孟尝君有什么累,更不觉得他讲这个寓言有什么累,他倒是颇为津津乐道。
中国人有极具本国特色的“做人难”一说,似乎为其他民族所无。其中最难的,恐怕就是这种“先意承志”的揣摩功夫。此语出自儒家重要经典《礼记》:“君子之所为孝者,先意承志。”孝要先意承志,忠更要先意承志。所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都要有这种水磨功夫。臣要先君之意,揣摩君之志;子要先父之意,揣摩父之志;妻要先夫之意,揣摩夫之志。现代社会提倡男女平等,有时也会颠倒过来,有气管炎的丈夫要先妻之意,揣摩妻之志。至少初恋的少男少女之间,确实常常是男卑女尊的。因此每一个痴心不改的情郎,对意中人都会先意承志。否则少女就会说,还说你爱我呢,连我的心思都不明白!看看贾宝玉对林黛玉的先意承志,就知道中国人的爱情有多么困难──难于上青天。但这却怪不得林黛玉。少女们从小都是对父母长辈先意承志惯了的,出嫁后又将要对丈夫公婆和所有的长辈先意承志,她们的生命中只有这一段极短暂的青春妙龄能够颐指气使,成为暂时的优势者,当然非恶补不可。所以说,中国的少女美妇为他国妇女所无的作天作地,也是这种先意承志文化的始料不及的副产品。至不济,已非少女又不是美妇的平常女人,可以在妊娠期间和做月子(尤其是生了儿子)期间成为暂时的优势者,要求所有的人对她先意承志。她要吃什么,一定不说出来,你特地花大钱为她做了的菜,她有权一口不吃,让你再买再做。
总之,在中国人的权力游戏中,那个在权力或心理上占优势的一方,一定不肯直截了当地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而要百般忸怩万般作态地等承志者费尽心思地胡猜。承志者的建议不合他的心意,他当然是坚决不同意(这是第一种),但也可能假装十分乐意(这是第二种);这已经够难办了。更难办的是承志者的建议即便非常合他的心意,他还是会坚决不同意(这是第三种)。不妨先撇开不合其心意而假装同意的第二种情形,那么当在上者“坚决不同意”的时候,承志者如何来分辨在上者的真实想法,究竟是第一种还是第三种?
假如承志者的建议不合在上者的心意,那么他的失宠得咎就难以避免。这已经不在话下,复杂的是在上者的反应:对不合心意的建议,在上者有时是第一种的坚决不同意,有时却是第二种的假装同意。假如是第一种,即在上者坚决不同意,这还不要紧,自有其他承志者看出他的“坚决不同意”是真的,于是新的建议会一再提出,直到所有的承志者都看出在上者的不同意是假的为止──于是齐刷刷地跪下,叩头如捣蒜地哀恳。假如是第二种,即在上者对不合心意的建议假装同意,就比较难办。或者更聪明的承志者看出这是假同意,于是坚决反对加上提出新建议,回到上述的过程。或者承志者没有看出这是假同意,但在落实建议的过程中,发现在上者处处刁难作梗,于是承志者总算明白这是假同意,不得不退回到重新提出新建议的游戏轨道上来。
假如承志者的建议合乎在上者的心意,在上者只有一种态度:坚决不同意。那么难题就来了。如果承志者吃准了自己的建议非常合乎在上者的心意,还比较好办,他只要反复坚持,“冒死进言”,做大义凛然的忠臣孝子就行了,直到在上者终于装出勉为其难的样子,表示“坚辞不获”,只好不得已“顺从民意”而接受。如果承志者对自己的建议是否合乎在上者的心意稍微有一点点吃不准,建议受阻一次两次,就知难而退地换上一个新建议,那么这个承志者就会失宠得咎。
不过在上者却有恃无恐,他并不担心合乎心意的美事会被自己的假装不同意而搅掉,因为他知道一定有再接再厉者──所以做帝王要有百官,做父亲要有众多的儿子,做丈夫要有三妻四妾,以便众多的承志者互相竞争谁的揣摩水平更高──争宠是中国的尊贵者最乐意看到的局面。因此当第一个承志者受挫以后,一定会有第二个更能察言观色的承志者已经摸准了在上者的心意──所以他才配称为“心腹”。其实第二个承志者一开始很可能也吃不准,是第一个承志者的建议为他投了石问了路,第一个承志者的失败,成了第二个承志者的成功之母。于是第二个承志者开始扮演“强人所难”的角色,用一大套冠冕堂皇的大道理,要求在上者为了仁义,为了天下万民之福,以天下为己任,一定要牺牲自己的利益,而接受这个建议……经过在上者心花怒放却偏偏不肯,在下者一心献媚却假装诤臣的无数个回合,一场权力游戏的闹剧才会尘埃落定。
第一个承志者事后终于明白,在上者是喜欢自己那个最初建议的,只是对自己的没有坚持到底很不满意。他也许觉得委屈:明明是在上者自己坚决不同意,却来怪我没有坚持到底。我的首倡之功不但不算,反而把功劳全算在乖巧的第二个承志者头上了。如果第一个承志者这样想,那么以中国传统文化的标准来说,他还远远没有成熟,对人情世故还远远没有练达。也就是说,他还远远没有达到第二个承志者的境界。如果他一旦练达和成熟了,他就不会有这样的委屈了,因为第一,他不会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冒冒失失地第一个提出建议,替别人做投石问路者乃至踩地雷者;第二,他一旦吃准了在上者的心意,不管在上者如何“坚决不同意”,不管这种假装的“坚决不同意”在不练达不成熟者看来多么逼真,他都会一直坚持下去。
我认为,在上者与承志者的关系,正是被搔痒者与搔痒者之间的关系。有一个关于挠痒痒的传统谜语:“不对不对,上面上面,过了过了,下面下面,不对不对,左面左面,过了过了,右面右面,正是正是。”作为对这一关系的形象说明,被搔痒者一开始总是说“不对”,搔痒者只有锲而不舍地反复尝试,最后才有希望搔到痒处。但不同之处在于,真正的被搔痒者为了过瘾,一定说实话。而享受精神搔痒的在上者为了过瘾,一定不肯说实话。因此,一开始搔到痒处而中途放弃的承志者,因为没有让被搔者过瘾而失宠得咎,也就算不得奇事了。试想,如果你没有足够的智慧,怎么可能摸得到痒处?然而,如果你有足够的智慧,为什么要替他搔痒?
要摸准在上者的心思,真是谈何容易!孟尝君想出了妙法,总算蒙对了一回,没蒙对的时候肯定更多。孟尝君养士三千,其中一大半的任务恐怕就是帮助他揣摩君王的心思,摸到他的痒处。而另一方面,在上者往往喜怒无常、好恶日变,你的哥德巴赫猜想即便昨天是对的,今天也有可能不对。而且在上者的乐意与否,是真是假,究竟又有谁能完全吃得准呢?老百姓说得明白,真是天晓得,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
这种猜谜还可以从中国人的送礼行为中看出来。中国人送礼物,是挑对方喜欢的东西,但由于吃不准对方喜欢什么,所以往往送了不仅受礼者不喜欢,而且连送礼者自己也不喜欢的东西。但双方满足于这种送与受的仪式,而不在乎实质。受礼者不喜欢这件礼物,可以再转送别人。没准转了一大圈回到最初送出的人手里,于是他就得到了一件自己挑选的却丝毫不喜欢的东西。中国自古以来就有许多礼品,根本没人喜欢,只是每个人都误以为别人喜欢,于是始终在大量生产和大量赠送。这种没人喜欢的愚蠢礼物,就是从来没人替自己买的那些东西。虽然从来不替自己买,但是如果别人送了,为了摆谱,表示有许多人给我送礼,所以尽管自己不喜欢,也要摆出来让别人看。于是越没人喜欢的东西,越要摆出来给别人看。摆出来的人越多,以为别人都喜欢的误会就越深,这样就积重难返了。但这也有一个“好处”,到最后即便人人明白这种礼物没人喜欢,还是要大量生产和大量赠送。因为,既然人人知道没人喜欢这种东西,决没有人傻到会自己去买,那么凡是家里摆着这种东西的,就一定是别人送的。有人送礼总是有面子的事,不用自己夸耀,客人一看就知道自己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那不是太好了吗?于是这种没人喜欢的东西,就反而最讨人喜欢了。不过,说这些没人真心喜欢的东西没人会傻到自己去买,是常例。世事会愈出愈奇,有常例就必有破例,而且破例者恰恰是深知常例者,比如某些有钱无势的暴发户,就会自己花钱悄悄买来这种东西,摆在家里最显眼的位置,客人进屋正在假装欣赏,啧啧称美,他就会不问自说地解释道:“嗳!是别人送的。我不要,人家偏要送,我也不好不给人家面子。”于是这位有钱无势的暴发户花钱买了面子,上了当的客人以为他已经成了大人物,也许不久以后就会真的给他送这种没人喜欢但却人人想要的东西,于是这位有钱无势者,就变成了有钱有势者。──我的天!这一番充满中国式狡智的奥妙道理,说得比韩非的那个寓言还要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