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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远山 当前章节:15407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04:22

当然,韩非有理由嘲笑管仲,虽然他没有说,但我可以代他说:齐桓公不衣紫,则必衣黄、衣朱,因此三日后虽无人服紫,但一黄贵于五素、一朱贵于五素的尴尬局面必然又会出现。如果不把穿衣服的自由还给人民,如果不根除献媚邀宠的奴性心理,那么除了韩非的办法,管仲能教齐桓公摆脱困境的唯一办法,就是劝他什么也不要穿。

然而,不穿衣服的皇帝在断发文身的蛮荒小国尚且遭到无知小儿的奚落,何况是在我们这种衣冠诗礼的文明上邦呢?所以不管你愿意不愿意,韩非又赢了。

谁是龙的传人──叶公好龙

叶公子高喜欢龙,梁柱上雕着龙,门窗墙壁上画着龙。所谓雕梁画栋,所雕所画无非是龙。于是天上的真龙听说后专程下来拜访这位自己的发烧友。龙把头从窗户伸进去,尾巴还在庭院里──叶公只看见龙头,没看见龙尾,于是后来有“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传说,因为除了叶公,谁也没见过真龙。但叶公尽管是龙的发烧友,一旦朝思暮想的偶像真的大驾光临,竟然受宠若惊起来──宠的意思,大概就是龙到你的屋顶下来微服私访吧──于是吓得魂不附体的叶公,转身从后门一溜烟逃走了。

申不害说:“叶公非好龙也,好夫似龙而非龙者也。”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龙的超级发烧友,尽管叶公在自己家里到处都雕画着龙,但却没有在自己的衣服上画一条龙──像真正的发烧友在广告衫上印有自己的偶像那样,这是为什么?各位看官一定会笑我犯了时代错误,古人哪有如此摩登,会在衣服上画偶像?但是且慢,中华文明历史悠久,无奇不有,真是什么东西都古已有之。所有朝廷命官的官袍上,正是绣着“似龙而非龙”的东西──蟒,只是依官阶高低而颜色有所不同。真正的龙袍,是只有皇帝才能穿的。于是寓言的密码就破解出来了:在官本位的中国,全体国人几乎都是叶公,人人爱真龙天子,但大多数人渴望的并非真龙,而只是一袭似龙非龙的蟒袍。如果您什么官也没捞上,也不必泄气,因为您总比我强,至不济还是个看官──当然,蟒袍是没得穿的。

如果哪位看官痰迷了心窍,竟敢在自己的衣袍上绣一条龙,满门抄斩的横祸立刻从天外飞来。因为只有皇帝才配称为龙,只有皇子皇孙才是龙子龙孙。皇帝高兴,叫“龙颜大喜”;皇帝生气,叫“龙颜大怒”;皇帝死了,叫“龙驭宾天”。民间戏曲演皇帝调戏民女,则叫“游龙戏凤”。而韩非在写“龙有逆鳞”寓言时,他说的龙就是天子。韩非的立场当然是站在龙和帝王一边的,于是秦王嬴政“龙颜大悦”,成了中国第一个皇帝,从此被称为“祖龙”。庄子写“屠龙之技”的寓言时,他说的龙也是天子。庄子的立场当然是反对龙和帝王的,因此才以屠龙为喻。可以想象,如果在本世纪以前,金庸是不敢在小说中写什么“屠龙刀”和“降龙十八掌”的。而在“降龙十八掌”的出处《周易》乾卦中,所谓“飞龙在天”、“见龙在田”、“潜龙勿用”、“亢龙有悔”等等,也是专指帝王而言。为了不“亢龙有悔”,所以帝王才被称为“九五之尊”。

综上所述,“龙”在中国文化中除了指帝王,从来不可能是其他人──也许有两个例外,一是与屈原有关的龙舟,但老百姓只是划着龙舟去救屈原,把粽子丢进水里喂龙王,让它别吃了屈原。屈原本身不仅不是龙,还是龙的口中食。二是诸葛亮曾被称为“卧龙”,但这是小说家言,不足为信。罗贯中以此暗示诸葛亮本来可以自己做真龙天子,不必去扶那扶不起的刘阿斗。总之,只有皇帝才能与龙联系在一起。真龙天子坐龙廷,乘龙辇,睡龙床,著龙屐,步龙道……凡是与皇帝有关的一切,都雕画上了龙图腾。当代观光客游紫禁城,过桥只许走两边,因为中间那条雕刻着盘龙的龙道,属皇帝专用。现在帝制已废,皇帝没了,因此中间那条龙道要用铁栏杆围起来──美其名曰保护文物,真实用意却是视为禁脔,任何人不许有非份之想。对此我没有任何意见,但令我大惑不解的是,什么时候全体中国人都成了皇帝的子孙呢?为什么如今大家都在口口声声自称“龙的传人”呢?

我愿意再说一遍,只有皇帝才是龙,只有皇子皇孙才是龙子龙孙。自称“龙的传人”,就是以皇帝的子孙自居。莫非帝制虽灭,末代皇帝也早就死了,全体中国人担心皇帝断子绝孙,都自愿来做末代皇帝的孝子贤孙吗?在帝制废除以前,无论是在四书五经、十三经、二十四史里,还是在民间传说中,中国古人都从未有过“龙的传人”的观念。古人有过“炎黄子孙”的说法,也曾自称“中央黄帝的后人”。古人曾经视黄帝为华夏民族的始祖,但从未视皇帝为华夏民族的始祖。“皇帝”仅仅是秦王嬴政的发明,而且发明之后从未允许任何小民百姓攀龙附凤。任何“僭越”,都要灭族。可见“黄帝之后”与“皇帝之后”,一字之差,谬以千里。

因此可以毫无疑问地断言,自称“龙的传人”,一定是帝制废除以后的事,是本世纪的事,是最近的事──并且是滑天下之大稽、滑宇宙之大大稽的咄咄怪事。这是多么恶毒的诽谤,对于有意者来说!这又是多么无知的盲从,对于无意者而言!难道自称“龙的传人”是为了表明现代中国人对帝制或天子的无限留恋和怀念吗?假如不是,为什么要这样自称呢?如果要给中国人找一个鼓舞民族精神的象征物,从火中更生的高洁的凤凰不是更恰当吗?庄子曾称赞凤凰,“非梧桐不栖,非练子不食”。他与我一样,对龙与凤的好恶截然相反。对于我这个以“黄帝后人”而自豪的中国人来说,被称为“皇帝后人”会让我怒不可遏,被称为“龙的传人”则是我的奇耻大辱。

我认为,中国人民对龙一向是抱着敌视态度的。无论是《世说新语》中周处斩蛟的民间传说,还是《西游记》中把龙王三太子剥皮抽筋的那吒神话,都为老百姓所津津乐道。因此我以为,中国人不该自称“龙的传人”。自称“龙的传人”,一定又是叶公好龙的祖传陋习在作怪。

也许有必要说明,我并不反对赛龙舟,我觉得这是一种有益身心的民俗游戏。但是不必因为坐在龙舟的龙肚子里,就误认害死屈原的龙王爷做干爹;正如孙猴子尽管曾钻进铁扇公主的肚子,但却不必认铁扇公主做后妈一样。孙猴子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与铁扇公主没有血缘关系;中国人是女娲娘娘用黄土捏出来的──那会儿还没有龙呢!就有也跟咱不相干,要不亚当夏娃的时代已经有蛇了,难道亚当夏娃的子孙,都该自称“蛇的传人”吗?

为帝王代说丑话──龙有逆鳞

龙是万虫之王,当它温柔可爱的时候,人可以跟它亲昵游戏,甚至可以骑到他的背上去。但是龙的咽喉下面有尺把长的两条逆鳞,如果有人在与龙嬉戏的时候不小心触碰到了这两条逆鳞,那么刚才还和蔼可亲、平易近人的龙,立刻就会翻脸杀人。

韩非接着说:“人主亦有逆鳞,说者能无撄人主之逆鳞,则几矣。”实际上整个寓言完全是韩非编出来的鬼话。他的目的,无非是为喜怒无常、动辄杀人的暴君提供貌似合理的辩护。从此,“逆鳞”一词就成了帝王专用,正如龙是帝王的专用图腾一样。“逆鳞”之说问世之后,暴君不论有无理由,都无须为自己的暴虐残忍作任何辩解,因为韩非早就“有言在先”了。逆鳞之用大矣哉!我愿意退一万步来假设,即便以暴君的逻辑确有杀人的理由,但这个理由是否有必要“扩大化”到杀那么多人:诛三族、夷九族、连坐无辜;屠人城、灭人国、血流飘杵?是否有必要“无情打击”到用这些残酷手段:砍脚、挖眼、断舌、剜心、宫刑、抽筋、剥皮、炮烙、大辟、腰斩、车裂、凌迟?──姑列一打,恕不尽举。我相信,如果没有韩非的逆鳞之说,暴君决不至于杀得那么理直气壮,而暴君的刀下鬼也决不会自认命该如此!

我们现在看到的龙的形象,确有两条长长的龙须,逆向朝前伸出──大概这就是韩非说的逆鳞吧。不过并非韩非说的那样在咽喉之下,而是在龙鼻两旁,这更说明韩非是在胡诌。但即便是这两条逆向的龙须,我也从未在韩非之前的龙图腾上看见过。所以我疑心中国人心目中的龙原本并没有什么逆鳞,是韩非在这个用心险恶的寓言中杜撰之后,御用画师才添上了这个令人憎恶的细节。我从来就不喜欢龙,而龙身上最令我反感的,就是这两条逆鳞。

即便逆向的龙须与韩非想象的逆鳞不同,但龙的形象的描绘者深知,自从韩非之后,任何忠告都会触犯帝王的逆鳞。哪怕并非逆耳的忠言,而是溜须的谗言谀词,但只要马屁拍得不完全到位,就算拍在马脚上;只要顺毛捋得不够舒服,就算抹到逆鳞上了。

有了“逆鳞”一说,被无辜残杀的中国人民历经两千年之久,从未想过暴君是否有权生杀予夺。在韩非之前,中国人的思想勇气并不亚于任何民族。但韩非的“天才创造”窒息了中国人的头脑,使他们的大好头颅除了供暴君随意砍杀之外别无他用。任何忠臣顺民无辜被杀,甚至因其无限愚忠和无限恭顺而被杀,也无怨无悔。所谓无怨无悔,本身就是一句奴才表忠心的话。也就是说,本该怨恨暴君对自己的暴虐,本该悔恨自己对暴君的愚忠,但现在暴君的刀下鬼们竟丝毫无怨无悔。如果说他们确有所怨,确有所悔,怨的只是自己为何如此不小心,竟触了逆鳞;悔的只是自己为何如此坏记性,竟忘了韩非的“忠告”。

韩非的忠告,就是中国人所谓的“丑话说在前头”。无论是个人还是民族,只有对他人的人性之善毫无信心,又对自己的人性之恶不思改进,才会丑话说在前头。丑话说在前头,对于听者是侮辱,对于言者是无耻。中国人第一次坐车,如果听别人说过是五元,于是不问价,到了地方车夫就收你十元,因为你没把丑话说在前头,所以心中窃喜的车夫把你当成了冤大头。要想不做冤大头,你就不得不学会丑话说在前头。习惯了丑话说在前头的民族,久而久之就不知其丑。中国人买一件自己想要的东西,必须装做不太想要,才能得到比较公道的价钱。装出不想要,是丑话说在前头的一种变体。反过来,如果车夫是老实人,说丑话的角色就颠倒了,他为了生计,不得不主动对坐车人把丑话说在前头,免得遇到流氓,到了地方你要价五元,他把眼一瞪说,大爷我坐这车从来只给三元,要五元你何不早说?所以丑话说在前头的都是弱者,像帝王这样的强梁者,无须自己把丑话说在前头,自有韩非这样的丑类代替他说。强梁者自己无须出丑,却能尽享丑类代说丑话之后的所有好处。久而久之,只要勇于无耻,任何丑话都敢说。而只要说过,丑话就变成了真理。“我早就说过……”是中国一切强词夺理者的开场白。没有人问问:即便说过,但此说是否有理,是否胡说?没有人想想:早就说过,是否即便无理也得照办?当然,作为变体,“别人早就说过”也成了有理的一种,“古人云”、“圣人曰”就是不独立思考的强词夺理者的口头禅。现在,“洋人说过”也有了同样的作用。古人之糟粕、洋人之滥调都一概照单全收。中国人读书大抵不是作为自己独立思考的辅助、参照和砥砺,而是为了收藏各种“别人说过”的护短武器备用。今天的护短需要“古人说过”的矛,就大舞其丈八蛇矛;明天的护短需要“洋人说过”的盾,就猛挥其方圆之盾。只求一时胜人之口,而从不在乎自相矛盾──连发明这一词语的韩非在内。

上文所说想买东西装出不想买,是丑话说在前头的一种,中国古人想当官而大张旗鼓地做隐士,也是一种对付有逆鳞的帝王的狡智。你丑话说在前头:要想食我之禄,就得小心逆鳞;我也丑话说在前头:并非我想做官,是你硬要请我出来做官的。到时候万一我不小心触犯了逆鳞,你大概不好意思翻脸吧!既然丑话都已说过,于是可以心照不宣。一旦达到心照不宣的程度,丑话也可以不必再说,而可以改说漂亮话,甚至打打哑谜,也可以起到丑话说在前头的作用。中国语言的奥妙就在此,有时候丑话可以说得比漂亮话还要动听。真正的好话,中国人是不肯说出来的,比如大多数中国人都羞于说“我爱你”──对许多中国人来说,这比要他们的命还难。说丑话时,他们面不改色心不跳;表达善意时,他们却会面红耳赤无地自容。怯于表达善意,护短者谓之“含蓄”;勇于说出丑话,护短者不谓之“不含蓄”,却谓之“谦虚”。所以到任之始把丑话说在前头:“学生不才”、“兄弟没什么学问”,于是丑话倒成了佳话,而丑话的好处却分毫不少。做官一任,为害一方,拍拍屁股换个地方高升之时,内疚都没有,认错都不必。因为丑话早已说在了前头,后头只剩下一片肉麻的歌功颂德之声了──因此丑剧就永难断绝。

最后言归正传。龙有逆鳞,人主有逆鳞,有没有一定的合理性?有的。只要是人,都有喜怒。但任何人都应该控制喜怒,而不该被喜怒所控制。权力越大的人,越有控制喜怒的必要,因为他们的喜怒一旦失控,其破坏性远远大于常人。韩非的罪孽,在于纵容帝王之恶。他的逆鳞之说,是鼓励帝王喜怒无常,鼓励帝王被喜怒所控制,鼓励帝王忽而狂喜忽而暴怒。他甚至提醒每一个原本天性不暴虐的帝王:为了坐稳你的龙椅,即便你不喜欢施暴,也必须下狠心施暴,因为暴政是维持统治的最佳手段。事实上,被韩非所痛恨的儒家正是竭力规劝帝王要控制自己的喜怒。虽然儒家一厢情愿的规劝作用不大,但用意毕竟是好的。而最重要的是,韩非只允许帝王喜怒无常,却不允许普通人有正常的喜怒。由于长期被剥夺了在合理范围内的喜怒权力,中华民族终于变成了一个喜怒不形于色的民族,沉默的民族,阴郁的民族,心如止水的民族,情感枯竭的民族,缺乏正义感的民族,终于集体患上了精神溃疡。

在帝制已灭的现代社会,韩非的思想毒素依然在败坏中国人的民族性格。所有对上诚惶诚恐、汗不敢出的顺民,对于在下者和更弱者,尤其是对于女性,却常常是喜怒无常的小暴君──他们也有逆鳞,但他们的逆鳞永远是对下的。因为有对下的逆鳞,所以末代皇帝死后,他们竟开始自称起“龙的传人”来了!

无限向下的迁就──曲高和寡

有个歌手在楚国的郢都开个人演唱会,一开始他唱了几首民歌,像什么《下里》啦,《巴人》啦,台下有数千名发烧友跟着他哼唱。随后他又唱了几首艺术歌曲,像什么《阳阿》啦,《薤露》啦,台下也有几百个听众跟着他哼唱。最后他又唱了几首创作歌曲,台下只有几十个人还能跟着瞎哼哼,但是他一变调,只剩下几个人还能哼得对头。这样看来,他的歌曲越高级,能唱和的人就越少。

爱因斯坦在看了电影《摩登时代》之后,兴奋地发了一份电报给卓别林:“祝贺你,你的美妙作品是所有人都能懂的。”卓别林回了一份电报给爱因斯坦:“祝贺你,你的高深作品是少数人才能懂的。”大概没有人会认为,卓别林是在讽刺爱因斯坦吧?但是在中国,曲高和寡却永远用于讽刺。

很显然,宋玉这个寓言的最初寓意决非批评歌者的歌艺太高超,恰恰是赞扬歌者的歌艺超迈群伦。然而,中国人自古有一种精神上的广场恐怖症,他们害怕孤立,渴望把自己融入众人之中,渴望把自己的声音淹没在众人的大合唱之中。为文要“代圣人立言”,作诗要“无一字无来历”,都是人格上不敢独立的表现。很难想象中国会出现与整个雅典为敌的苏格拉底、向整个教会宣战的布鲁诺、与经典力学抗衡的爱因斯坦。如果说本世纪以前,中国文化尚有一些可与世界其他民族一比高下的精致艺术,那不是因为艺术家们敢于独标高格,而是因为借助了对人民大众的极大蔑视。事实上,本世纪以前的中国传统高雅艺术,在士大夫阶层是和者众多的“下里巴人”。众多的传世名作,正是在诗酒唱和中产生的。以致于除了极少数超级天才,大部分高雅艺术极其缺乏艺术家的个性。唐诗宋词中的大部分作品,不记住作者我们就会张冠李戴,而把某个诗人的作品错误地编入另一个诗人的作品集也十分常见。暂挂杜枚名下的《清明》诗,和暂挂刘禹锡名下的《陋室铭》,就聚讼多年归属不明,很难通过具有个性的文风来判定。只有少数像李商隐这样的天才,其作品才不易跟其他诗人的作品混同起来。李商隐的无题诗无疑代表唐诗的最高成就,但却少有人赞扬其卓绝诗艺,更多的人批评他过于阳春白雪。

然而,士大夫的“下里巴人”,相对于略识之无的普通百姓,却成了“阳春白雪”。士大夫里最下里巴人的白居易,就成了大众喜闻乐见的阳春白雪。当时俯拾皆是、极为通俗的唐诗宋词,现在成了代表中国传统文化最高成就的高雅艺术。而且这种相对的“阳春白雪”自从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就永远消失了。因为从五四以来,是否通俗化、是否大众化成了是否新文化的主要标志乃至唯一标准;也就是说,只有下里巴人才是新文化,一切阳春白雪都是脱离人民大众、不合时代潮流的旧文化。于是,害怕曲高和寡的精神恐惧日益加深,害怕孤立无援的广场恐怖症日益蔓延,对阳春白雪几乎谈虎色变。当艺术作品不能让大多数人理解时,文学家艺术家总是牺牲艺术标准,迁就听众观众读众,而不是让听众观众读众提高艺术修养后再来欣赏这高超的艺术作品。于是出现了与“艺术可以充实精神”相反的,富有中国特色的特殊艺术定律:艺术修养低的大众感到精神极为充实,艺术修养高的小众感到精神极为空虚。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艺术修养低的大众有大量适合他们口味的艺术快餐和印刷垃圾让他们欣赏,下里巴人的艺术作品数量之多,多到他们根本就来不及欣赏,所以他们的全部业余时间都用来欣赏艺术,精神无比充实。相反,艺术修养高的小众找不到多少适合他们口味的艺术精品和文学经典让自己欣赏,阳春白雪的艺术精品和文学经典数量之少,少到他们吃了上顿没下顿,几乎没什么东西可以欣赏,所以他们的大部分业余时间都无所事事,精神无比空虚。

或许上面这段描述过于抽象,不够形象,容易让人误以为我在故作惊人之语,是幽默,甚或讽刺。让我举个例子,来证明我说的是实话。比方说吧,两个初中女生,都是文学爱好者,本来她们互相借阅琼瑶,业余生活很充实。随后,其中一个人感到琼瑶不能满足,于是她就读《红楼梦》,读不懂;于是她就读大学,提高自己的艺术修养。然而大学毕业,她还是不完全懂,她又读了硕士、博士,继续提高自己的艺术修养──终于,她读懂了《红楼梦》。然而,读完《红楼梦》,她就空虚了,因为只有一部《红楼梦》。相反,那个对琼瑶十分满足的女同学,初中毕业就不必再提高艺术修养了,她有读不完的琼瑶、读不完的三毛、读不完的雪米莉、读不完的席娟,她还有看不完的电视连续剧,她永远觉得无比充实,她根本就不需要《红楼梦》。那位女博士呢,除了反复读《红楼梦》,为了逃避空虚,只有回过头去像她的初中女同学一样,读琼瑶、三毛、雪米莉、席娟,但她艺术修养太高,这些能满足和充实她的初中女同学的艺术,无法满足和充实她的精神──过高的艺术修养,使她已经不再能满足和充实了。她花了九牛二虎之力苦修得到的艺术修养,就像庄子笔下的屠龙之技,毫无用武之地。她唯一的办法是用屠龙刀屠狗,用杀牛刀杀鸡。她唯一的办法就是,再也不看《红楼梦》,并且断定《红楼梦》是曲高和寡的阳春白雪,并非真正的艺术,只有下里巴人的琼瑶才是真正的艺术。经过逆向的脱胎换骨,再次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向下看齐,把屠龙刀在现实的大熔炉里回炉重锻,做成无数把裁纸刀、杀猪刀和小剪刀,于是她终于能够像她的初中女同学那样,陪着肥皂剧的女主角一起垂泪到天明了──因为那个美丽动人的女主角用小剪刀自杀殉情了。结论是:提高艺术修养,对充实精神不利;只有降低艺术修养,才能充实自己的精神。

对于二十世纪下半叶的中国文学爱好者来说,他去读大学,本来是为了能够读懂《红楼梦》,能够欣赏高雅艺术,但是等他终于能够读懂阳春白雪之后,他才发现自己辛苦准备了那么多年,唯一的用途就是读一部《红楼梦》──除了一遍又一遍地重读《红楼梦》以外,他的多年准备完全白费,因为现在的作家写出来的小说,都是只需初中文化程度就能读的。当然,现在已经是由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在写小说了──写给小学程度的人读,但大学程度的人在不读或早已彻底读腻《红楼梦》的时候实在没事可干,也只好读初中程度的人写的弱智小说,看初中程度的人编出来的弱智肥皂剧。

五四“新文化”运动竭力提倡:要让不识字的文盲老太太也能搞懂弄懂,要让刚刚从扫盲班出来的劳动大姐也能看懂读懂,要通俗化再通俗化,要大众化更大众化,要让更多的人听懂看懂读懂,这样无限度地向下迁就,于是,哲学被通俗化得没了,文学被大众化得没了,智慧没了,有趣没了,新文化变成了没文化,没文化变成了有觉悟。剩下极少数从“旧文化”中浸淫出来的文化人,经过史无前例的革文化命,终于革得全体中国人都没了文化,都有了觉悟,于是皆大欢喜:人人四大皆空,个个大彻大悟。工农兵写新诗,人人参加赛诗会;三突出搞京剧,人人会唱样板戏;三结合写小说,人人都会三句半。让旧文化已被砸烂、新文化尚未掌握的诗人、戏剧家、小说家倒去种地、做工、站岗、放哨,于是大家都一样,谁也不比谁高明。人人会唱的样板戏,无疑是最通俗最大众的下里巴人了吧,难道它们就比阳春白雪更能代表人民的心灵之声和大众的崇高精神了吗?

也许会有人说,难道文盲老太和半文盲老头就没有权利享受艺术了吗?难道你就这么冷酷地把他们拒绝在艺术殿堂之外吗?我的回答是,如果把所有的艺术都弄成了文盲半文盲能看懂听懂读懂的东西,虽然对于这一代文盲半文盲有一层无产阶级的温情脉脉面纱,但是对于人数更多的子孙后代,却是更加无情的赤裸裸的冷酷。

需要蠢材的时代产生的蠢材──五十步笑百步

战场上,战鼓咚咚地擂起来,双方将士短兵相接,开始殊死搏杀。这时有两个士兵害怕得丢了盾牌,拖着长枪转身就逃。第一个逃得快,第二个逃得慢。第一个逃到百步开外站住了,转身观望。第二个这时刚刚逃了五十步,一见第一个人站住了,他也站住了。为了掩饰自己的羞愧,逃了五十步的士兵指着逃了一百步的士兵嘲笑道:“你这个胆小鬼!”

孟子讲的寓言中,这一个是较著名的,同样著名的还有揠苗助长、杯水车薪等。孟子的寓言情节虽然简单,仅仅相当于一种情景性设喻,但往往虚拟一个可笑而夸张的荒诞性情景,风趣幽默,寓意醒豁,对于阐明他的说理主旨相当有效,能给听者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在先秦诸子中,孟子以雄辩著称,与他善于运用这种短小生动的设喻性寓言是分不开的。由于孟子的寓言过于短小,每个寓言可供解构的元素极少,寓意又十分醒豁而甚少疑义,所以孟子的寓言几乎没有什么密码可供破译。而且虽然孔子强调“仁”而孟子强调“义”,但总体来说孟子对儒学思想的发展贡献甚少,而荀子却大大地扩充完备了儒学尤其是礼学体系,韩非更是从邪恶的一面对儒学进行了颠覆性的改造和发展。

与强调礼法制度的荀子和韩非相比,孟子是强调忠孝道德的曾子一派儒学的原教旨主义者。恪守正宗的原教旨主义者,往往虔诚有余而才情有限,因此怯于创新而偏于守成。因为“二加二等于四”一经某位先知先觉者算出,除了四这个“正宗”答案外,其他答案都是错误的,比如二加二等于五,二加二等于六之类。以正宗嫡传自居的圣人门徒不仅坚信圣人的答案是对的,而且迷信圣人的算法也是唯一的。不但二加二只能等于四,而且四只能由二加二得出,任何人如果想证明四可以由一加三或三加一得出,他们听都不想听。至于有更了不起的智者算出“二乘二等于四”,他们也决不承认这是对的。圣人的忠实门徒自己无才创新,就把一切创新都视为非圣无法,大逆不道。至于“二的二次方等于四”、“十六的平方根等于四”、“六十四的立方根等于四”之类,只要与圣人之言不合,都非他们所愿闻,一概被目为异端邪说。

在我看来,孟子与孟子以后所有的腐儒和道学家,都是只知二加二等于四、只信四必须由二加二得出的蠢材。他们当然比坚持二加二等于五,坚信二加二等于六的愚人聪明得多。但愚人根本没有理解二加二等于四的智慧,连被骂蠢材的资格都没有──先秦有无数的愚人,后人从来就不曾提到;现在也有无数的愚人,今人从来不骂他们是蠢材。而有理解二加二等于四的智慧的人,却只把这种天赋的智慧毕生用于维护二加二等于四的正宗教义,非蠢材而何?能够理解二加二等于四的真理性,是材;永远维护二加二等于四的神圣教义,是蠢。如果圣人也是这样的蠢材,就永远没人知道二加二等于四。蠢材们诚惶诚恐地说,我不是圣人──难道你敢以圣人自居吗?

我当然不是圣人,但蠢材们眼里的圣人也不是什么圣人,世上根本就没有圣人。“圣人”之所以成了圣人,是蠢材们把一个有创造性智慧的人捧上天去造成的虚假偶像。蠢材们在把智者捧成无所不知的圣人的同时,也在不自知地贬低和奚落他们心目中的圣人,因为新的智者为了捍卫被原教旨主义者以圣人的名义攻击的新真理,不得不在反击时被迫指出:圣人不知道二乘二等于四。如果蠢材们不把先贤捧成无所不知的圣人,新的智者本来不会苛求先贤一定要知道二乘二等于四,而是感激先贤告诉后人二加二等于四,并且承认,先贤教诲的“二加二等于四”,是进一步发现“二乘二等于四”的基础。然而由于蠢材们坚持圣人无所不知,并且一口咬定:圣人没有说过“二乘二等于四”,因此“二乘二等于四”是错的!被逼无奈的新智者于是激烈地指出:圣人是连二乘二等于四也不知道的蠢材。新智者甚至还可能否认他的新知曾经大大得益于先贤的旧知。因此,蠢材们最后害苦了他们竭力维护的圣人,使恩师出丑,令师门蒙羞。

更有甚者,由于人人都已经知道“二乘二等于四”,而圣人之徒仅仅因为圣人没有说过,就抱残守阙地认定“二乘二等于四”是错的,于是人们会连圣人说过的“二加二等于四”的真知也一起抛弃。新智者虽然激于意气也可能否认圣人的“二加二等于四”对他的“二乘二等于四”有过莫大的启发,但服从真理的智者天性,使他在坚持“二乘二等于四”的同时,还不至于昧心地宣布“二加二等于四”是错的。然而愚人并没有这份清醒,况且世间的纷纭是非,决不像我的比喻那么一目了然,因此蠢材们的好心帮倒忙,就导致了二加二等于五、等于六,二乘二等于七、等于八之类谬论,纷纷大肆出笼,赢得了众多愚人将信将疑的信仰──他们认为无风不起浪,所以宁可信其有,不敢疑其无。许多真理早就发现了,但由于还有更多的歪理在胡搅蛮缠,因此人们就不知所从了。

关于欧洲文艺复兴时代,有过一句名言:“这是一个需要天才并且产生了许多天才的时代!”我一直不懂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十分纳闷,什么时代是不需要天才的时代呢?为什么文艺复兴时代特别需要天才?细细一想,我就明白了。文艺复兴时代,欧洲中世纪至高无上的教权衰微,神学摇摇欲坠,于是“需要天才”了。如此说来,秦始皇以来,中国至高无上的皇权永无衰微之时,忠孝道德始终坚如磐石,因此,庄子以后的中国历史,始终处在需要蠢材而且产生了许多蠢材的时代。这些蠢材大军的领衔者和旗手,就是与庄子同时代并且同样活了83岁的孟子──两者同为诸子中最长寿者。为此孟子被后世的无数蠢材奉为儒学“亚圣”,与孔子相提并论,儒学遂被称为“孔孟之道”──这实在是大大地侮辱了人类史上最伟大的道德家之一孔仲尼先生!在儒家中,孔子不愚,孟子最愚;在道家中,老子最狡,庄子不狡。可惜孔孟之儒,传诸后世的是孟子之愚;老庄之道,传诸后世的是老子之狡。可以说,儒道两家的始祖大致旗鼓相当,各擅胜场,但儒道两家的第二号人物却有天壤之别。孟子远远不及孔子,而庄子远胜于老子。孟子与庄子在思想拳击台上,完全不是一个数量级的对手。因此,本来应该道家战胜儒家更合理,但一则儒家与帝王的世俗权力先天就联了姻,二则儒家的旁门法家出了个足以与庄子打满十二回合的邪恶天才韩非,因此道家终于没能成为中国文化的主流。但道家由于有了中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天才思想家庄子,也毕竟没有像名、墨两家那样被彻底击溃,庄子成了民间思想的最大精神支柱。

言归正传。在我眼里,孟子以及所有的儒家后学都是只知二加二等于四,坚持四只能由二加二得出的蠢材。孟子本人一辈子周游列国,就是要让所有的诸侯都相信这一点。而新智者荀子得出了二乘二等于四,但圣人之徒不同意。于是邪恶的天才韩非以比孟子远为雄辩的思想,宣布二加二等于一,二乘二也等于一,总之九九归一,“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韩非的邪恶思想,使千古一帝秦始皇及其无数后继者如获至宝。于是天下一统,统一于暴君的淫威;于是人人相信,鹿就是马;于是人人相信,曾子杀了人──连坚信儿子是好人的曾子之母最后也不得不信了,于是她扔下织布的梭子,踢翻板凳,跳起来爬墙逃走了。

补充一句,曾子正是孔子三千弟子中最大的蠢材,他的《孝经》误尽苍生。孔门正教由曾子传子思(孔子之孙),由子思再传孟轲,真是一蟹不如一蟹。由孟子再远远地传到文起八代之衰的道学蠢材韩愈,由韩愈传二程,传朱熹,传王阳明,传颜习斋,直到当代新儒家,一切中国蠢材都群集孔门后学。我不否认大部分蠢材都是好人,但“忠厚是愚蠢的别名”,愚蠢的好人对狡智的坏人完全束手无策。

孟子自以为,五十步笑百步的寓言很雄辩,为此得意扬扬地夸口道:“予岂好辩者哉,予不得已也!”我承认,当孟子论证“二加二等于四”是唯一的最高真理时,确实很雄辩,但他误以为五十步笑百步的事情是不可能的,就过于自信。他因自己有羞耻心,就误以为天下人都有羞耻心,就过于天真。由于他坚信“羞耻之心,人皆有之”,所以才会把这种自以为是的想当然视为理所当然。由于这种错误的信念,他坚持用“性本善”的荒谬预设来治国。他要人人“不失其赤子之心”,殊不知赤子之心就是绝对的自私之心。有哪一个孩子是不自私的?孟子有见于战国时代得到空前大发展的成人狡智,因此误以为尚未长大成人的孩子是最不自私的,殊不知孩子只是还不知用成人的狡智来满足其自私之心而已。一旦在没有客观真理标准的儒学文化下长大成人,孩子们就会变成五十步笑百步的文过饰非之徒,甚至变成一百步笑五十步的无耻厚颜之徒。对天真而弱智的孟子来说像天方夜谭的事,对于狡智而无诚信的中国人来说早已见怪不怪。举例来说,贪污受贿五十万者入狱,贪污受贿一百万者升官──因为后者可以把多出来的五十万用以贿赂。所以中国人说,“一不作,二不休”,要么不干坏事,要干就干到底。其实,与迂夫子孟轲同时的庄子,就早已说过:“窃钩者诛,窃国者侯!”百步者不仅要笑五十步者,百步者还要杀五十步者呢!诛窃钩者谁何?正是窃国者。

一代贤相公报私仇──二桃杀三士

公孙接、田开疆、古冶子是齐景公手下的三个勇士。有一次他们三个人坐着说话,齐相晏婴走过他们面前,他们没有站起来行礼。晏婴进去对齐景公说:“我听说明君手下的勇士,上有君臣之义,下有长幼之礼,内能除暴,外能抗敌。现在主公手下的三个勇士,上无君臣之义,下无长幼之礼,内不能除暴,外不能抗敌。这是国家祸乱的根源啊!我看该把他们除掉。”齐景公说:“这三个人,既没人抓得住,也没人杀得了。”晏婴说:“主公可以派人送两个桃子给他们,就说:给最勇敢的两个人。”

公孙接一见使者送来两颗桃子,立刻仰天长叹道:“晏婴是个智者,一定是他出的主意,让主公叫我们三人争功火并。我虽然能看破他的阴谋,但如果不敢接受桃子,也算不上勇士了。”于是他对田开疆和古冶子说:“三个人两颗桃,只好各摆功劳了。我陪主公出去打猎,第一次杀死一头野猪,第二次杀死一头老虎。我大概有资格吃一颗桃子吧?”于是他拿了一颗桃子。田开疆说:“我率领军队两次打败进攻齐国的敌人。我大概更有资格吃一颗桃子吧?”于是他也拿了一颗桃子。古冶子不紧不慢地说:“我曾经为主公驾着马车渡河,一头巨鼋咬住了左边那匹马,把马车拖向河心。我不会游泳,只好猛吸一口气跳下马车,在河底走了一百步,终于把巨鼋杀死,救主公脱了险。难道我不比二位更有资格吃一颗桃子吗?”说着站起来拔出了剑。公孙接说:“我的勇敢不如你,功劳也不如你。我居功恃勇,毫不谦让地拿了一颗桃子,是贪功的小人。但我不是懦夫,敢做敢当。”说完交出桃子,拔出剑自杀了。田开疆也一声不响地交出桃子,拔剑自杀。古冶子看着两具尸体和两颗桃子说:“我们三人本来亲如兄弟,现在为了争这两颗桃子,你们两人都被我逼得自杀了。我如果独活,是不仁;我自吹自擂而羞辱勇士,是不义;悔恨自己做错了事还不肯死,就是不勇。”他把两颗桃子放在两具尸身上,也举剑自杀。使者回宫向齐景公报告:“三个人都死了!”齐景公下令为他们厚葬。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希腊神话。据说奥林匹斯山的某次众神欢宴忘了邀请不睦女神厄里斯,心怀不忿的厄里斯于是别有用心地把一个金苹果送到奥林匹斯山上,“献给最美的女神”。三位女神自荐为候选者:宙斯之妻赫拉,宙斯的两个女儿雅典娜和阿芙洛狄蒂。老奸巨猾的宙斯不愿得罪任何一个,于是让最聪明的凡人特洛伊王子帕里斯来裁决。

到目前为止,这个希腊神话与二桃杀三士的寓言惊人地相似:宙斯相当于齐景公,厄里斯相当于晏婴,厄里斯送了一个引起争端的苹果,晏婴送了两个引起争端的桃子。送苹果和送桃子都是为了报私仇:一个没有被邀请,一个没有被敬礼,都是为小忿而动杀机。争夺苹果的是三个美女,争夺桃子的是三个勇士。三个勇士是会死的凡人,晏婴的目的顺利达到;三个美女是不死的女神,于是死亡被转嫁到人间。以后发生的事情就是荷马史诗吟唱的故事。由于帕里斯把金苹果判给了司爱与美的女神阿芙洛狄蒂,帕里斯得到了世上最美的女人海伦的爱情──海伦是希腊的王后,与帕里斯私奔而去。激起公愤的希腊人组成讨伐联军,围困特洛伊城长达十年之久,双方勇士伤亡惨重。

不睦女神厄里斯从未受到过任何欧洲人的赞扬,但晏婴却在诸葛亮之前,成了中国人心目中最早的智者和贤相。这是为什么?因为晏婴的凶残有最神圣的借口:仁义道德;晏婴的阴险有最堂皇的理由:安邦定国。实际上,三个勇士的言行比晏婴更符合仁义道德,三个勇士比晏婴更有能力安邦定国。然而君子殉仁,小人利仁。殉仁的三个勇士成了千古笑柄,利仁的晏婴成了一代贤相。我为古冶子的浩然义气深深地感动。他本来可以独享那两颗桃子,但他却像项羽一样不肯苟活。很多中国人认为项羽比刘邦更有资格做帝王,但是人们嘲笑刘邦,却赞扬用阴谋诡计帮助刘邦战胜项羽的张良,因为中国人历来是崇拜阴谋诡计的。我相信,正是晏婴、李斯、张良、诸葛亮这样的无数贤相,使中国人在无法摆脱帝王专制的漫长历史中,连盼望一个仁慈君主的微薄愿望也难以实现,而不得不忍受那些根本不配做帝王的无赖的残暴奴役。

诚如公孙接所说,晏婴是有名的智者。作为智者,晏子使楚的故事被历代传颂。晏子出使楚国,楚王故意在城门边开了一扇小门以羞辱身材矮小的晏婴。晏婴说:“只有出使狗国才走狗洞。现在我是出使楚国,为什么要走狗洞?”楚王只好下令大开城门。楚王对晏婴说:“看来齐国实在是没有人才,竟然派你这样的袖珍型人物出使。”晏婴说:“我们齐国有个惯例,出使文明开化的上邦,就派仪表堂堂的人去;出使野蛮无文的小国,就派我这样不上台面的人来。”楚王连连受挫,还是不肯罢休。在举行酒宴时,他让人押着一个囚犯走过,楚王故意叫住“囚犯”问:“你是哪里人?”“囚犯”说:“我是齐国人。”楚王又问:“你犯了什么罪?”“囚犯”说:“我偷了东西。”楚王转身看着晏婴说:“原来齐国人都是小偷呀!”晏子道:“我听说淮南有一种橘树,移植到淮河以北就变成了枳树。橘子又香又甜,枳子却又苦又涩。这是因为淮南淮北水土不同的缘故。我们齐国人在本国都是知礼守法的国民,可是到了贵国却成了小偷,不知道这是否也跟水土有点关系?”楚王连续三次自作聪明,结果都在晏婴的巧妙应对下变成了自取其辱。

然而晏婴虽然是个智者,却算不上仁者。不论先秦诸子中每个人的历史影响和功过如何,但他们中的大部分都是独创性的思想家。然而晏婴却没有自己的思想,虽然有一本托名于他的《晏子春秋》,但毫无思想价值。晏子只是一个冷酷无情的政治家,然而他却享有“贤相”的美名。虽然才智出众,在我眼里却与才能不下于他的李斯一样,是心狠手辣的刻薄寡恩之徒。在秦始皇眼里,李斯又何尝不是贤相?当然,实际政治与空头理论不可能完全相同。理论家可以轻松地大谈政治乌托邦,而政治实干家却大门要走,狗洞也得钻;佛号要常念,屠刀也时刻不离手。

游刃有余的间世主义──庖丁解牛

庖丁刚开始分解牛体的时候,看见的是一头整牛。三年以后,他已经看不见抽象暧昧、不可分割、没心没肺的完整牛体,而是一个个具体独立、界限分明、肝胆相照的局部。到最后,庖丁已经不用肉眼来看,当手上的刀锋遇到阻碍时,智慧和经验告诉他,哪里可以畅行无阻。由于解牛时纯粹依循牛体的天然生理构造,牛的筋脉骨肉之间狭小的空隙,在庖丁看来却是一片广阔天地。一头牛分解下来,他的刀锋连牛的筋脉都不曾碰到,更不用说与牛骨头硬碰硬了。优秀的厨师解牛时,用刀锋割开牛的软组织,所以一年换一把刀;普通的厨师解牛时,用刀刃猛砍牛的硬骨头,所以一个月换一把刀。庖丁的刀软硬不吃,用了十九年,解牛数千头,而刀刃却像新的一样锋利。庖丁认为,牛体的每个关节都有空隙,而刀的锋刃却没有厚度──以无厚入有间,刀体的运转就像鱼在水中自由遨游一样略无滞碍。

中外哲学家都认为,人有两种处世态度。第一种是大多数普通人的处世态度:追逐名利,热爱此生。这种处世方式大概要数中国的儒家文化为最成熟的形态:平和,中庸,不走极端,善于妥协;凡俗,勤劳,热爱生活,富有情趣。这种处世方式一般称为“入世”,庄子叫做“游方于六合之内”。与之相反的第二种是少数僧侣或隐士的处世态度:拒绝名利,追求永生。这种处世方式大概要数印度的宗教文化(无论婆罗门教、耆那教还是佛教)为最典型的形态:刚烈,精进,易走极端,决不妥协;圣洁,苦行,厌恶生活,拒绝欢乐。这种处世方式一般称为“出世”,庄子叫做“游方于六合之外”。这是对处世方式最常用的两分法。

这种两分法似乎假定,此外的一切处世态度都是这两种处世方式不同程度的杂糅和摇摆,比如“厌世”、“恨世”、“愤世”等。容易看出,这些中间状态都有浓重的“出世”倾向,但强烈的情绪化,又使得它们具有明显的“入世”色彩。

说印度文化易走极端,指的是对生活厌弃的程度不留余地。其实真正的“出世”者,在感情上的表现却是冲淡平和的。我个人认为,每一种成熟的处世方式都是如此。因为坚定的信仰使他无须感情用事,感情用事正是对自己的处世态度缺乏自信因而难以贯彻到底的表现。真正的儒者也冲淡平和,即所谓“蔼然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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