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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爱,不能承受之轻
曾经读过一篇文章,主人公“我”是一位妙龄少女,她深爱着自己的男友。有一天,她问他:我在你心里有多重?他说:你在我心里的重量,是21克。女孩很失望,她伤心地想:他对我的爱才21克,而我却把他当做自己的生命。
爱的天平倾斜了。女孩最终决定与男友分手。就在说分手时,一辆车急驶而来,眼看就要撞倒女孩,男友冲过去把她推开,自己却倒在车轮下……
“我对你的爱,重,21克……”这是他留给她、留给这个世界最后的话。
女孩伤痛不已,更让她伤痛的是——3年后,一个偶然的机会,她看到一部外国电影,片名就叫《21克》,才知道这句话源自西方的古老传说——人死后身体会减轻21克重量,这便是灵魂的重量。一瞬间,她泪流满面!曾经有一个人,对她的爱重21克,而她却认为它太轻,放弃了。现在她终于明白,他有多么爱她!可他已经不在了!
我知道,这个故事也许虚构的,但我还是被深深的感动了。在我心中,它比真实更真实。
我知道,灵魂是不可以称量的,但我相信它是有重量的。如果,我们当真有21克重的灵魂,那么,这也就是爱的重量。
所以,当一个人对你说,他的爱重21克时那便是最重的爱,因为那是他全部的生命啊!一个人,无论生前有过多少功名利禄,荣辱成败,都会随着生命的终结而消失,能够留在世上的只有21克的灵魂。
21克的爱,便是最重的爱。
可惜,年轻时,我们不懂爱情。总以为,爱一定是浪漫的,伴着玫瑰、咖啡。总以为,爱一定是沉甸甸的,伴着香车、豪宅。不可否认,商业时代的爱情,或多或少和物质联系在一起。玫瑰VS咖啡,确实能营造爱的氛围。香车VS豪宅,无疑会夯实爱的基础。但物质的爱,无论多么繁华,终有尽头,它局限在自己的局限里。爱,说到底,是一种心灵的产物。即使你把全部的财富都放在爱的天平上,它也一样会倾斜。
多少人爱你年轻欢畅的时候
爱慕你的美丽, 假意或真心
只有一个人爱你朝圣者的灵魂。
英国诗人叶芝的诗,一语道出爱的本质——
爱,不是肉体的欢畅,不是精神的绽放,它是一场灵魂的朝圣。
所以,请不要,不要轻言爱,那是你所承受不起的。
2007年5月
叶倾城:梦里花事繁
她的名字,是一个梦。
我一直没有问过林夕名字的来历,大约是觉得不必问,而她,早以一个梦的姿态华丽现身。
已经说不清,第一次看到林夕的文章是几时的事,然而那份突如其来的惊喜我一直记得。无非说些男欢女爱,儿女情长,却出奇的不粘不滞、不伤春不悲秋,那份成熟女子的磊落与通透呼之欲出。都说女人为爱情而生,她却警告:《把爱情放在第二位》;太多人沉迷于爱与欲的苦海浮沉,她却跳出一步,看到了《情人成本》。
我没有见过林夕,我只听过她的声音,爽朗、乐观而又深具分寸的,我能听出她浪漫干净的情怀。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子?我在字里行间寻找她,她离了婚,自由写作,她是单身女郎却有一张阔大的双人床,她憩睡的时候很甜美,她展翼飞去,却是一只不羁鸟。我闭上眼冥想她翅底的风,那些呼啸的气流,那些只有在高空才格外透明的云,那些偶尔经过片刻留情的大鹰……刹那心动。
看到林夕的每一篇文章,都如饮美酒,东一杯西一杯地不过瘾。此刻捧着她的新书在手,我竟一时间不肯看,要慢点儿看呀,看完了就没了。这贪恋的心情,我已经很久没有过。
我也书写爱情,但我写的爱情,与林夕是不同的。我寻找那些美好温柔、最感性因之最脆弱的,我纵容这脆弱,我享受那心头微微的一刺。而林夕的爱情是冷静的,沉着的,她在书里诉说的一切:计算、理智、流言、心碎、成年人的无奈和得失……我读着读着,读到了惊心动魄。我不能说不知道这些,作为成年人,我的世界不是黑森林中的绿草地,我遇到的男人也不骑白马,我不是白雪公主其实也不穿水晶鞋,我活得多蓬头垢面我就了解爱情有多不堪入目。但,有时候我宁肯自欺欺人,我捧着一握雪就说这是纯洁这是美好,我假装不知道这里面含了多少垢与尘。
而林夕直面一切,思索并且写作。世道有多轻狂浮华,可是林夕骨子里仍然有细腻的爱。就如她在书中写到的,“世界上还有什么比思想更有价值呢!那是一幢可以生出许多房子的金房子啊!”思想之后,仍然这样,这样的爱,显然比不当家不知柴米贵的爱,更可珍弄。因此她的金房子,宽大、明亮、通透——身为人的、身为女性的通透。
林夕的文章,每一篇都是花朵,这薄薄的一本书,就是她双手送出的玫瑰园了。 她是最美好的梦,而梦里,花事繁。
2007年5月
书评:爱情只能算半支
林夕的散文,早就有所耳闻,只是没有时间和精力实实在在的拿在手上。据说,在《读者》上,她的名字也最吸引“读者”的眼球,虽然不少人怀疑此林夕是否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词作家林夕,但她的成名却完全依靠自己的才情。简简单单的文字,却总能给人以启示,不仅深受中国内地的读者喜欢,在港台也很受欢迎。她已出版了多部散文集,还有两部长篇小说,其中谈的不是爱情,就是与爱情相关,不是男人与女人,就是女人与男人,因此她也博得了“爱情专家”的美誉。
林夕是一个单身女性,在她的文字中,我们看到了作为一个独立的人的女性的坚韧与自信,她不要别人洋洋自得的“伴侣”,更不要那种所谓“过日子”的“那口子”,婚姻在她的眼中,是一个始终都值得审视的对象。只有爱情,才让人感到激动,或许,是感叹更准确一些,毕竟,在她的文章中,你还是能嗅到一丝淡淡的无奈。
林夕的这本散文集,用了一个俏皮的名字《半支烟的爱情》,作为“爱情专家”,自然是写爱情的题材最为得心应手,也因为作为一个从婚姻的围城中“叛逃”的单身女性,对爱情的审视也更清峻。她讲张爱玲,重点在她与胡兰成的婚姻,她说张爱玲“也象所有的笨女人一样,一头扎进了胡的围城”。在文章中,林夕始终表达了这样一种不解的态度,她几次使用“难道”、“不解”、“何苦”、“何必”等词汇,因此与众多读者作家对张爱玲的叹惋不同的是,她对张爱玲态度更多的是不解,甚至摇头。在《半支烟的爱情》中,她用一种半虚拟的手法用抽半支香烟喻示了婚姻与爱情的矛盾,爱情虽然看似与婚姻紧紧连在一起,但爱情总是把累计的痛苦留给婚姻,在婚姻的浓重刺激面前,爱情就像那半支被吸掉的香烟一样,袅袅而去,婚姻有时尚不可得,遑论爱情。当然,更吸引人眼球的是一篇名为《到上海去调情》的小文,与婚姻不同的是,调情与情人这一主题在林夕的文章中总是占据着显要的位置,她呼吁“情人该升级了”,并用“搭火车”来比喻爱情,哪怕调情都要选在远离自己的家乡的“东方巴黎”上海。或许,那里的吸引之处并不在繁华,更不在发展机会,她要的一切生活空间,已经圆满了。对比于对张爱玲的“不解”,能够“调情” 的“上海的风花雪月”更能体现她的爱情乌托邦吧。
林夕擅长讲故事,她的散文总是贯穿着一个又一个场景,房子(自己的)、聚会场所(与朋友在一起)、商场(满足女人的购物欲)等,这些场景重复出现,自我与他人的交往就在这些场景中发生。这些她笔下的场景恰好构成了她自己所宣扬的单身女性的生活空间,这种对自我生活空间的迷恋促成了她的写作风格。她习惯于用具体的事件来表达对生活的看法,即使是抒情,那笔调也是叙述的,与时间的流逝和空间的转换有某种关联,虽然这种转换和时间一样是平滑的。生活的尤其是爱情的复杂逻辑就此旋转式地展开,好在她的散文中的故事都不长,且结局总在意料之中,让读者绷紧的神经总算能够放松下来,这种矛盾性只怕也是她对爱情的体会的一种反映吧。
有人说,爱情是女人的专利,男人在得到它之后便掉头不顾,留给女人的往往是一路烟尘,把路吹得迷迷茫茫而令女人不知如何自处,更不要谈看清前面的男人了。林夕是“爱情专家”,但她显然不同意这样的看法。她的文章中,到处都充斥着男人的面孔,似乎在面对着绝尘而去的男人,她总有什么“晃金绳”给捆过来数落数落。男人构成了她笔下婚姻中的令人失望的一面,例如,几乎所有该集中的男人都生活在与女人有瓜葛的场景中,而且,不是处于矛盾之中,就是没什么男人气。然而,男人同时又有令人神往的一面,只是,这一面总是在虚幻中显现,就像“风花雪月”的能“调情”的上海一样,远在东海边。
我想,就冲这样的爱情观,女人也会禁不住要抓来读一读,而男人,不妨看看你对面的女人究竟是什么,或许,在你彷徨于街头沉醉于穿梭的曼妙身影的时候,另有一双不同的眼睛正在审视着你。
想知道是谁么?
(《半支烟的爱情》 林夕著 哈尔滨出版社2007年5月出版,定价19,8元 )
第一辑 零食男人的爱情
零食男人的爱情
像我的祖母和妈妈一样,我也曾期待过一生一世的爱情,希望我是他的第一,并且是唯一。但是随着初恋的失败,我发现自己被愚弄了。
在正式恋爱之前,我关于男人的所有经验都来自父亲和哥哥。父亲是典型的北方男人,性格粗犷豪爽,十足的大男子主义,表现在饮食上,喜欢大口喝酒、大块吃肉,而对水果、点心之类的零食不屑一顾,认为纯属女人的玩意儿。在单位不论谁送他水果点心,他都原封不动拿回家给我和妹妹吃。我以为天底下的男人都是这样。可是那天我和男友上街买苹果,五个苹果被他吃掉三个,我当时的心情可想而知,整整一天没理他。
虽然我们后来分手不是因为苹果,但性质一样。好长一段时间我都坚持认为他不够男人,因为男人是不吃苹果的。这都是无知的代价。我现在的男友不仅吃苹果,还吃巧克力呢。说起来惭愧,许多水果都是他教给我吃的。像芒果、石榴,还有榴莲。我们在一起最快乐的事,就是靠在沙发上,茶几上堆满水果、零食,一边吃一边交谈。我们谈哲学、历史、文学、音乐和绘画。我不得不承认他非常博学多才,这也是我们走近的理由。走近了才知道,哲学和历史,缘于他所受的大学教育和平日的积累,而音乐和绘画,却缘于他的前两任女友。两个女人加起来,拿走了他八年时光。难怪他对音乐和绘画的理解,比许多业内人士还深刻。
对于他这两段浪漫史,最初我曾心怀嫉妒和不满。但一想到“苹果”事件,也就释然了。男人对于女人的经验只能来自于女人,而非他所受的专业教育。好女人就是一所好学校,与其从零开始培养,我宁愿他在遇到我之前多经历几个女人,我好摘取胜利果实。
事实的确如此。他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的恋爱对象。既对我呵护备至,又尊重我的独立和自由。我们相处这么久,他只强迫我做过一件事——吃榴莲。那是他从广州带回来的。因为味道实在太难闻了,他怎么劝我也不吃,他就捏着我的鼻子硬塞到我嘴里。一秒钟后,我享受到了堪称世界之最的绝妙美味。
很多时候,我们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爱情也有连续性。有浪漫史的男人在现实生活中总是有点儿声名狼藉,依我看他们就像榴莲,从外表看怎么都不好,一旦深入其中,甘美自知,妙不可言。也正因如此,我和“零食男人”的恋情一如既往还在前行。我不知道我们能走多远。也许像他的前两任女友一样,我也仅仅是他生命中的一个片段。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本质上,爱情和人生一样,是一次冒险,是一次以死亡为终点的单程旅行。我从不认为活八十岁比活六十岁更幸福。当生命的活力像潮水一样退去,长寿是一种惩罚。
不管你愿不愿意承认,这个时代的爱情也像这个时代的职业和城市一样,具有多重选择性和可变性。能够进行到底的极为有限。多数情况下可能互为阶梯,成为各自人生的片段。那种一生一世、从一而终的爱情,是源于传统社会的单一和静态的产物,必将随着社会发展,走向历史的陈列室。
无人可嫁
单身以后,总有热心人为我介绍男朋友,也让人感觉到这个世界并不冷漠。
不过,热心过了头,也让人受不了。这不,外出回来,想好好在家休息几日,电话却此起彼伏。一位朋友——说起来也算不上什么朋友,只不过在一起吃了几顿饭,姑且叫她Z女士吧,知道我是单身,一直把这事记在心上,前不久在另一个饭局上认识了一位男士,从商,单身,就想为我俩撮合。
“我觉得你们俩很合适,你有名,他有钱,怎么样,找个机会见个面吧。”Z女士不无热情地说道。
我无言以对。在她看来,这个理由很充分,但这恰恰是我要拒绝的理由。我不知道,以我目前仅有的这点儿名气,对他经商有何用;但我知道,他的钱,对我没用。我现在每月稿费早已超过五位数,而且照目前情形看,还有上涨的趋势。所以,不管他有多少钱,和我没关系,我完全可以靠自己赚的钱过高质量的生活。
当然,钱多也没什么不好,可以锦上添花。但是,这“花”是有代价的。中国的商人,不同于欧洲世袭贵族,每一分钱都是自己辛苦赚来的,赚了钱,还要钱生钱,商人不可能像寻常百姓一样,把钱存在银行里生息,而是不断投资,扩大再生产。商人的一生,永远在投资和收益的轮盘中循环,如同一列永不停息的火车,直到生命的终点。所以,商人是最不自由的。和这样的人生活在一起,弄的自己也不自由了。这对视自由为生命的我来说,当然不干。
所以,商人不能嫁。
此外,还有官人,也不能嫁。官场中的人比商场中的人还不自由,商人至少还有钱垫底,真到做够做累的那一天,还可以聘个CEO,自己退到幕后做董事长。官人就不行了,离开那个位置,你什么都不是。但天底下又有几人能把位置坐到底的?
还有,就是学者、教授和艺术工作者了。艺术工作者肯定不能嫁,因为是同行,这一点,已故学者钱钟书早已论证过。剩下的,就只有学者、教授了。
我曾慕名拜访过几位学者、教授,原本是带着敬畏之心、钦佩之情而去的,结果呢,大都失望而归。不是成套照搬书本理论,就是唯唯诺诺不知所云。思路清晰、思维敏捷且有自己独到见解的,实在是少之又少。失望之余,不禁暗想,大概自己遇到的都是二三流之辈吧,优秀者凤毛麟角,岂能让你轻易遇到!
但转而又想,不免感叹,就算遇到了又能怎样?优秀的男人,早已和自己的事业结了婚,否则也不会优秀,就算嫁给他也只能做二姨太,还不如做情人来的痛快。
剩下笨蛋男人,更不能嫁。花你的钱,还要管你的人,平白无故给自己找了个二老板,天底下只有傻瓜才会做。
所以你看,并不是我想单身,而是无人可嫁。所以还是学优秀男人,和自己的事业联姻——嫁给写作好了。
虽然有些无奈,但细细一想,世界上有五十亿人口,其中一半是男性,不过这一半的男性大都和你无关,毕竟一个人的人际资源是有限的,不用说地球的另一半,就算置身同一城市,又有几人有缘相遇?相遇还要相知,选择也被选择,同时命中几率实在不容乐观。而且,就算共结连理,还要面对彼此的变化,面临再选择的风险。因为人是一个活体,不可能一劳永逸,所以,能够找到一个像写作这样令自己倾心、又持久稳定、保自己一生饭票的男人替代品,也不失为一件乐事。
半个绅士
也许是19世纪外国小说读的太多了,中毒太深,心里渐渐滋长了一种贵族气,总希望自己很淑女,希望将来有一天,爱上一位很绅士的男人。于是,就对男人有了一种绅士情结。可是寻遍周围,尽是些世俗的男人,哪里有绅士呢?于是,就只好单身一人,孤独地寻找着、等待着。
幸运的是,我终于找到了,不,是等到了!是他自己走进了我的生活。他一直在国外工作和生活,现在回国内来工作,在一家日本商社做高级主管。他有才华、正直,对工作非常认真、尽职,对人总是和蔼可亲,彬彬有礼,举止优雅,是一位标准的中国绅士。我真是别无选择地爱上了他!
遗憾的是,我们又分手了。分手是我提出来的,我很难过,这样的结果是当初没有想到的,可是别无选择。那天,我们去以前常去的那家西餐厅,吃了一顿最后的晚餐。他依然像往常一样,脸上挂着绅士般的微笑,非常优雅地喝酒、进餐、谈话。然后,非常优雅地掏出真皮钱夹付账。然后,非常优雅地开车送我回家。他是如此的优雅,我真有些舍不得和他分手,可是又无法不分手。
他甚至连告别都是优雅的,他凝视了我一会儿,目光有些暗淡,脸上浮起一丝悲伤,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这样的表情。那一刻,我有些心动,有些后悔,我想挽留。如果这个时候他表现出内心的痛苦和悲伤;如果这个时候,他能不顾一切扑过来紧紧地抱住我;如果这个时候,他能失去一点儿理智变得疯狂一些……可是这个时候他表现的是如此绅士:他向我伸出手,低沉而缓慢地说:“我尊重你的选择,谢谢你给我的所有美好时光,祝你一生快乐幸福!”
我轻轻握了握他伸过来的手,最后看了他一眼,转身走了。
他是我遇到的第一个绅士。一位真正的绅士。可是我却发现自己无法爱他。他太绅士了!他总是那么彬彬有礼,面带微笑,我从来就没有看过他别的样子。他总是习惯一种生活方式,去同一家服装店,穿同一个牌子的服装,去同一家西餐厅,喝同一个牌子的红酒,吃同样内容的饭菜。他每天的工作和生活内容总是同一个样子的,从来就没有别的样子。他就像一个标准的生物钟,每天踩着固定不变的时间,做着固定不变的事情。可是我无法保证自己只在他固定的时间内想他、只在固定的地点见到他!思念是不分时间和地点的!我希望在想他的时候,我可以随时打通他的电话,听一下他的声音,可以随意去他在的地方,看一眼他的面容,不需要一个理由,不管他在哪里,在做什么。这不应该算过分。爱一个人,他就一定会给你一些特权,爱的特权!但是我没有。
我不再期待一个绅士,我希望下一个出现的人,最多也只是半个绅士。百分之百的绅士当然完美,但是不可爱。太绅士了就会感觉太远离人间,没有一点儿人间气息和烟火味,最后得到的不过是痛苦的渴望和压抑的悲凉,无法享受鲜活生命般的爱和激情,无法享受人所固有的那种野性之美,也就无法享受真正的人生。
城市情人
F君是一位作家,上世纪80年代末下海经商,靠卖书起家,脱贫致富,步入富人行列。先是买车买房,而后是找情人,这一点,作家和常人没什么两样,一样的不能免俗。如果说有什么不同,就是在情人这件事上,多了几分浪漫(抑或是浪费)。他认为情人与妻子不同,可以不必一对一。因此,他计划在他喜欢并常去的几个城市,各找一个情人。既能体验不同地域女人的风情,又能借女人之手,尽快融入原本陌生的城市。
的确,没有什么比女人更能体现一个城市的性格和风韵了!她们是浓缩的城市,是城市的样品。因此,了解一个城市的最快方式,就是和这个城市的女人谈恋爱。但是商业时代,凡事都有成本,恋爱亦如此。F君又是一个性情中人,在别的方面尚能把成本控制在理性范畴之内,但是在对待情人这件事上,常常超乎原则。只要情人高兴,往往不计成本,小到首饰、衣物,大到汽车、房子。几年下来,他在上海、成都、重庆各大城市都有了情人、汽车和房子。他去的时候,便是这汽车和房子的主人。走了以后,汽车和房子就成了情人的。一年中他总是走的时候多,所以汽车和房子多归情人使用。至于是一个人用,还是另有人共同享用,他一概不问。
有人说他傻。既然花钱买车供房,不如干脆包一二奶,产权明确,自己独用。他却不这么想。在这方面,他一向比较开明。独乐乐,其乐乐,有什么区别?而且搞不好还会弄出个私生子来。他不想家外有家,给自己额外增加许多负担。只想找个驿站,可以临时停歇。所以宁可用包二奶的钱,培养一个情人。情人最大的好处是自由。想什么时候在一起就在一起,想什么时候分开就什么时候分开。又相互依恋,又互不干涉内政。至于汽车和房子,虽然花费贵了点儿,但是住酒店、包车一样也要开销,不如用自己的,舒适、方便、随意,还有佳人相伴,真正的宾至如归。
虽然每位情人如果进行成本核算,都是一笔不小的支出,但F君家大业大,只是触及皮肤,伤不着筋骨。真正伤筋动骨的,是听信一位靓女(当时他正在追求她)的建议,投资600万拍了一部电视连续剧,让这位靓女出演女主角,结果一下砸进去了,成了他商旅生涯的滑铁卢。
与拿破仑不同,F君没有囚禁在圣海伦娜岛,而是住进了医院的单人病房。他患了一种罕见的“人群恐惧症”,这种病就是一看到人多的场面就受不了。轻则心烦意乱,手足无措;重则倒地昏厥,不省人事。F君属于病情比较严重的,不能在超过四个人以上的场所里待,大部分时间需要独处,会客只能一对一,时间不能超过两个小时。好在他也没什么客人,商场上的朋友,原本就是为利而来,如今他人在医院,没什么生意可谈,也就断绝了来往。还有就是情场上的,妻子原本就感情不合、貌合神离,起初还做做样子,隔段时间来探望一次,后来借口出国和他离了。情人们亦如此,不管是来看过他的还是从来没登过医院门的,最后都如飞鸟投林,在各自的城市陆续建起各自的家庭。
F君孑然一身,住在医院,到现在已经五年了,是院龄最长的病人。疾病,让他远离人群,也耗尽了他所有的积蓄。他只好又回到老路上来,重新拿起已经陈放多年的笔,卖文为生。昔日的情人们,都化为纸上的浪漫故事,帮他赚了不少稿费。虽然离收回成本还相差甚远,但付医院床费倒也绰绰有余。他也因此落得个“情人作家”的美名。不过在医院里,大家还是把他当做病人。他自己好像并不介意。也许情人和病人,原本就是一回事。
当男人一无所有
三个男人结伴而行,参加南方某杂志社举办的笔会。一位是前团市委领导,一位是现任政府官员,还有一位是某院校副教授。
途中无聊,且天气又热,三人买来啤酒、小菜,边喝边聊。
且说那位前团市委领导,不愧是做过共青团工作,虽然现在已人到中年,其灵活机智不减当年。他谈话风趣,思维活跃,海阔天空,滔滔不绝。聊着聊着,他突发奇想,向二位同伴发问:“你们说,假如我们三人下车后,发现带的钱和包都丢了,人在他乡,一无所有,饥饿困乏,怎么办?”
两人先是一愣,然后笑笑,反问他:“你先说,你怎么办?”
这位前团市委领导不假思索,信口说道:“好办,赤手走天下,全凭嘴一张。我见人就说,求求你!求求你!帮帮忙!”说着,他双手作揖,一副哀求状。
两位同伴哈哈大笑。
那位现任政府官员先止住笑,他点燃一支烟,沉下脸来,略一思索,开口道:“我会拿出一支烟。”
“你没有烟。”发问者打断他说。
“那我就拿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去换一支烟,然后去一家较好的酒店,找一位独自用餐的男人,把烟递上去,指指桌上的菜,说:‘先生,你吃完了吗?’我相信,即使他不邀我共进晚餐,也会把剩下的饭菜给我。”
最后回答的,是那位看上去很儒雅的副教授。他微微一笑,说:“我会讲课,会写文章,可是这两样现在救不了我。那么,我还会唱歌,所以我会去街上卖唱,我想,总会唱出一顿饭钱吧!”
三个男人,三种截然不同的回答,表达了三种思维方式,三种性格,三种做人原则。不知这和他们的身份、职业有无关系。
后来,我就同样的话题问过几位不同年龄的人。一位外地打工仔,他的回答是:“这好办,我去后岩(外地人没有办暂住证被发现后送此处劳动、赚够路费后被遣返)打工,让警察把我遣送回家。”这个回答很特别,我想一定和他的外地人身份有关。一位刚毕业的大学生回答说:“很简单,我会去麦当劳打工,或者找一份家教。如果我写个牌:家教不收钱、提供食宿即可,我敢保证用不上十分钟就能找到工作。”一位中学生的回答是:“我去砸一块玻璃,让警察抓到我,只要设法和警察连在一起,问题就全解决了。”
所有的答案中,朋友的儿子回答最简单:“打110啊。我就说,我走丢了,送我回家!”也难怪,他只有七岁。
流动的男人
我们是在一次宴会上认识的。
他风流潇洒,机智幽默,谈话风趣,阅历丰富,一出场,就吸引了在场几乎所有女人的目光,特别是刚入社会、涉世不深的年轻女人的目光。我注意到,他讲话的时候,有一个女孩子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他对女孩子也格外热情。也难怪,那是一个很年轻、很漂亮的女孩子。我意识到,事情不会到此为止,可能会发生点儿什么。
果然,等到宴会即将结束的时候,他拿出纸和笔,给女孩子手写名片。
写完,他起身双手把名片递给她,诙谐地说:“文字一旦变成印刷体,就失去了个性和生命。手写的就不同。希望你不要一出门就把它扔到垃圾箱里,这上面带着我的个性、热情和体温。”
女孩子双目含情,接过名片。作为回报,她也同样手写一张名片给他。
我意识到,这将是一段危险恋情的开始。我很想对女孩子说点儿什么,可是说什么呢?即使说了,她会听吗?我得承认,他确实魅力无限,对于年轻女性,有一种挡不住的诱惑。如果我再年轻五岁,也会像那个女孩子一样,被他吸引,为他心动。毕竟,感情的事情,自己不亲身经历,是不会有体验的。别人的经验对你通常没有多少意义。
尽管如此,那天晚上告别时,我还是提醒了她一句。我说:“这种男人,是每个年轻女人都想爱的。”
我特别在“每个”两个字上加重语气,显然,她没有听懂我的话,她沉浸在那种心灵被打动的幸福感之中。这也不能全怪她,不是她的错,是年轻的错。
她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他,这不奇怪,也不悲哀,和他那样的男人谈一场风花雪月的浪漫之爱,人生也了无缺憾了。悲哀的是,她竟然嫁给了他。他和她一起生活了三年。那三年的日子,她像找到了王子的灰姑娘。的确,他给过她快乐和幸福,但是比起以后他给她的痛苦和伤害来,就微不足道了。他在外面又有了别的女人。她知道了,让他在二人之中选择。
他选择了新人。
她带着一岁的儿子从曾经幸福、快乐的家里搬了出来。发誓从此不爱男人。
有一种男人,个性是流动的。他很难坚守一方阵地,他总是要不断尝试新的东西,喜欢新工作、新环境,结交新人,尝试新生事物。这种人,机智灵活,风趣幽默,富有热情,精力充沛。在工作中相当有创意,也容易取得一点儿成就。在社交场合往往表现不凡,容易成为注意的中心。表现在爱情和婚姻上,常常会“爱情更新”、“婚姻换代”。
像这样的男人,让女人特别是年轻的女人遇到,很容易会爱上。
你尽可以爱他,但是,不要嫁给他。
他的个性,注定了一生的漂泊。一个漂泊的人,他的爱情和婚姻,注定是动荡的。爱情可以动荡,但是婚姻不可以。好的婚姻,是宁静的港湾,而不是──人生的一个驿站。
男人的爱情都很短暂
已是午夜了,她还在电话里哭诉,责骂那个离她而去的负心人。
我耐心地听着,内心暗暗感叹:一年前,也是她,同样的时间,同样的电话,讲的却是另一番内容。
那时,她沉浸在爱情的甜蜜和幸福之中,我都被她感动了。他是多么爱她呀。每天守着固定不变的时间,开车去接送她上下班。去她喜欢的饭店,点她喜欢的饭菜。用自己辛苦加班赚的钱,买昂贵的音乐会门票。圣诞节为了给她一个惊喜,他把自己装扮成圣诞老人,守在雪地里,差一点儿被冻成重感冒。在爱她的日子里,他给了她一万多次吻、一千多句情话、一百多束玫瑰、十多件美丽的衣裳和一枚结婚戒指。现在,这些都已成为历史了。
“不要相信爱情,男人的爱情都很短暂。”最后,她恨恨地说,以此结束了三个多小时的倾诉。
放下电话,我耳边一直回响着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我想,她只说对了一半:男人的爱情都很短暂。但是不能因此而不相信爱情。不管怎么说,他在爱你的那些日子里是真诚的,倾心的,尽力的。只是他无法把这份爱持久。这是令许多女人对男人伤心的理由。
不要因此责怪男人,这不是男人的错。不是男人的爱情都很短暂,而是天底下的爱情根本都很短暂。在对待爱情上,男人比我们女人智慧。女人喜欢在爱情中追求永恒,想他最好是至死不渝的罗密欧,或是化做蝴蝶的梁山伯。罗密欧与梁山伯,小说戏剧里有,生活中千载难逢。就算是遇到了,也不一定是你。生活中的爱情,人为的分手总是比天为的多,只不过当爱情离去的时候男人不像我们那么痛苦,不像我们那样苦苦挽留,他们比我们聪明。他们知道生命有限,一生也不过是一些片段。再长久的爱情,也不过是片段中的一个片段。因此,他们不像我们,固执地在片段中追求永恒。他们只追求精彩和灿烂。
有生物学家说,爱情是一种化学反应,周期只有三十六个月。消息一出,悲伤者无数。绝大多数是女人。女人喜欢爱情终身制。不过事实证明,终身制的东西大都不好。美国是全世界经济发展最快的国家,这和他们的自由竞争制度不无关系。从总统到小公务员,都要竞争上岗。千辛万苦竞选总统,任期只有四年,没有谁可以长驻白宫。所以,还是面对现实吧。在情侣任职期内,好好爱他,也好好爱自己;珍惜体贴他,也珍惜体贴自己;关心他的事业,也别忘了经营自己。因为白宫不永远属于你。
人生总是如此,绚丽的不能长久,精彩总是短暂的。因为短暂,所以不能放松,不能懒惰,你要竭尽全力,在任职期内作出业绩,说不定还能争取到连任。就算最后没有争取到,你尽职尽责了,没有浪费自己、辜负别人,拥有过属于自己的精彩和灿烂,也没什么可遗憾的了。
男人的感情双轨制
他是我做记者时认识的朋友。
他的才华,是大家公认的。他的婚姻,也是个公开的秘密。当初,为了毕业能留城,就托人介绍了一位本市的女孩儿,果然如愿留下了。后来女孩儿知道了这件事,就要和他分手,但是他却说:“不,我目前还没有分手的计划!以后也不会有。认识你,是为了留在这,留在这,就一定要和你结婚!不管发生什么,我都会和你过一辈子,除非你自己不愿意。”
其实那个女孩儿很爱他,并不是真想和他分手。说分手,是因为感到自己被利用了一时伤心,等到他很认真地说要和她结婚,又被他感动了。自己现在已经被利用完了,他还要和自己结婚,那他一定是爱自己的了。也许他开始不爱,但爱情是可以培养的,两个人在一起时间长了,就会慢慢爱上的。
但是她错了,爱情是不可以培养的,如果可以培养的话,那世界上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爱情悲剧了。两个人在一起,时间长了,可以慢慢产生感情,但是不会产生爱情。爱情就像烟火,都是一瞬间点燃爆发的,如果开始没有点燃,即使再等上一万年,也依然不会点燃。
他从来就没有爱过那个现在已经成为他妻子的女人。开始没有,现在也没有。他在外面另有所爱。这一点,也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只有他妻子不知道。
他对情人好,对妻子也不错,每月按时往家交钱。已经六年了,老公和情人一肩挑,大家和平共处,相安无事。这一点,倒是让男人们羡慕、女人们不能理解的。
对此,他的解释是:老公,是一项职业。什么是责任?责任就是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照顾家、赚钱、买房子、抚养孩子。在这一点上,他自认为做的还不错,是一个标准的职业老公。情人,是一项爱好,兴趣所在,喜欢、迷恋、梦想、渴望,在别人看来也许疯狂,甚至荒唐,但你就是喜欢和爱,你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
男人和女人的不同之处,是能够把爱情和婚姻分开考虑。在他们看来,爱情和婚姻本来就是不同的,爱情需要玫瑰,婚姻需要面包。玫瑰入心,面包进胃,各得其所。当然,女人要说,把玫瑰和面包放在一起两样都有,不是更好!当然,如果真能放在一起而且能统一在一起,人生也就圆满了。不过这只是一种美好的理想和愿望罢了。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理想和愿望并不是总能实现的。两个都想要,两个都得不到。所以,男人们才会把玫瑰和面包分开,各得一半,也是一种不圆满的圆满吧。
味精男人
认识凡,是在一次笔会上。大家来自五湖四海,互不相识,难免有些拘谨。寒暄过后,便有些冷场,气氛好像要凝固。但是,凡一到,就骤然改变了。
“你就是林夕吗?太好了,我终于见到了你,我很早就想认识你了!我读过你的散文,写得太棒了。开始漫不经心,娓娓道来,最妙的是结尾,笔峰一转,抖出个小包袱,耐人寻味。有机会一定好好向你请教请教。”凡握着我的手,连声说道。
我抬起头,格外多看了他一眼。取悦女人的方式有几种,对于一个写作的女人,博得她好感的最快方式,是赞美她的作品。不管她多么理智高傲,都不会认为你言过其实。何况我眼下正落着单,对于来自男人的赞美,还有另外一层含义。
我这边正暗自感动,他那边一转身,对着另一位女作家去了。
“你就是雪儿吗?太好了,我终于见到你了……”
哈,我不仅在心里嘲笑自己。又是一个博爱的男人。恨不得爱遍天下女人,唯独不爱家里的那个。这样的男人,做丈夫,不够专一;做情人,不够浓烈;做朋友,不够仗义;不过,若是做旅途中的伴侣,真是再好不过了。
有过旅行经历的人都知道,旅途中最难熬的,是坐车。我们此行的第一站是承德避暑山庄,从北京乘大巴要四个半小时。一上车,大家还兴致勃勃地谈天说地,四分之一行程之后,谈笑声越来越小,半数以上的人昏昏欲睡。我困乏之极,靠在座位上换了几个姿势,可就是睡不着。
这时,就显出凡的好处来。从上车开始,他的嘴就没闲着,一路风行,一路说笑。此时看见大家都有些困乏,就自告奋勇,说起了“段子”。第一个说的是,有三个人去求上帝给他们幸福。上帝思考片刻,说:你们每个人说出自己最喜欢的事,我帮你们做到。第一个人说,他最喜欢美女。于是,上帝把他领到一间房子前,说:这里有全世界最美的美女,你可以尽情享受。不过有个条件,你进去必须待上一年,一年之后才可以出来。你要想好了。第一个人毫不犹豫地进去了。第二个人说,他最喜欢美酒。上帝把他带到装美酒的房子里。第三个人喜欢香烟,上帝把他带到装满香烟的房子里。条件相同,都是一年后才可以出来。
一年后,上帝派人把房门打开。第一个喜欢美女的人骨瘦如柴,两眼无光,走起路来晃晃悠悠。第二个喜欢美酒的人肚满肠肥,大腹便便,走起路来像只蜗牛。只有第三个喜欢香烟的人没什么变化,依然如昨,满屋子的香烟也丝毫未动。上帝不仅有些感动。忙问怎么回事。那人气急败坏地说:咳,都怪我心急,忘带火了!
一阵大笑,我也忍不住笑了。笑声过后,有人说:再讲一个,带“色”的。
受到鼓舞,凡又继续开讲。接下去的不仅带“色”,且一个比一个“色”浓,这里不便叙述。总之在凡绘声绘色的讲述中,漫长的旅途显得不再沉闷,一阵高似一阵的笑声引得前面的人也挤到后面来听“段子”,连我这个自视甚高、平时不喜欢听“段子”的人也一路听来一路笑。我不禁想:是谁、在什么时间和地点创造了这些充满色彩又饱含民间智慧的“作品”?也许它们正是在旅途中创造的,又在旅途中应用,并在旅途中传播。
毋庸置疑,凡成了此次笔会最抢手的人。路上,大家都抢占他身边的座位。餐桌上,大家都争着向他敬酒。只是一到景点,就把他扔到一边,忙着观景拍照。
几天的旅行很快就结束了,分别前的最后一次晚餐,大家聚在一起,这时候凡又成了餐桌上的亮点。他夸夸其谈,不时迸出一句妙语,引得笑声一片。坐在我旁边的同屋女友轻轻碰了我一下:“我替你了解了一下,他离异无子,两室一厅,月薪三千,不包括稿费。怎么样,要不要考虑一下?”
我摇摇头。她有些不解:“为什么?”
我用下颌指指桌上的菜:“他这种男人就像味精,每道菜都可以用,用了以后也确实比原来口感好。但如果不用也不会影响菜的营养。”说到这,我停顿了一下,用低沉而有力的声音说:“我要的男人,如果一定要用调料做比喻的话,是盐。”
玫瑰VS电饭煲
芸二十五岁生日的那天,收到两份礼物,分别来自两位爱慕她也正在追求她的男友。
第一份礼物是玫瑰,火红火红的,一共二十五朵,做成一个很大的花篮,美艳娇人。芸看到的第一眼就非常喜欢,小心地放在卧室的窗台上,看她在阳光下怒放,心里忍不住对玫瑰的主人又增加了几分好感,欣然接受他的邀请,与他共进午餐。
第二份礼物是只鸡,好像刚刚宰杀过的,上面还挂着血水,个头很大,放在一个大塑料袋里,露出两只肥厚的鸡腿。芸一看就有些不高兴,心里嘀咕:真是的,现在都什么年代了!怎么送这种东西?再说我又不会做,也没有那么大的锅呀!本想拒绝,可是又不好开口,勉强接过来,扔在阳台上。心里对他的印象直线下滑,婉言拒绝了他的邀请,说自己晚上有事,不能与他共进晚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