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翻到下一张,林晓萱不由得瞪大了眼睛。这张是两个人接吻的照片,似乎在过道拐角处,女孩背对着镜头,左手抓着本杰明的衬衫,本杰明左手撑在墙上,右手扶住女孩的肩膀。
原来不是绯闻啊?不过也不奇怪,本杰明交女朋友还是一年前的事,他之前就多次在上节目的时候说想结婚,想有孩子,交个女朋友也是正常的。
林晓萱叹了口气,不管怎么说,看到自己喜欢的偶像有女朋友,总是又高兴又难受的,不管怎么说,总应该祝福他。去常逛的论坛转了一圈,粉丝们反应不一,大部分是祝福的,也有酸酸地说模特配不上本杰明的,讨论着到后面就歪了楼,变成了男星与女模、导演与女星的关系……
第二天再看新闻,林晓萱几乎可以算得上是震惊了。
“本杰明柯勒律治牵手新女友”
大大的标题下面,是一连串本杰明与一个瘦高个女孩牵手的照片,女孩似乎不愿意被记者拍,伸出另一只手挡住了脸。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节目里那个居家好男人真的只是作戏吗?
作为粉丝,林晓萱本来可以打电话去问问苏珊,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觉得自己不应该打这个电话,甚至都没提起过这事,偶尔通话或网上联系,也只是互相问候一声,说说近况。
只是这些天心里怎么也不得劲儿,总是提不起精神来。忙起来还好些,下班后总是把菜多多的放辣椒,直把自己辣得嘴巴通红,胃里作烧,这才觉得痛快。
作者有话要说: 咳,BC的这两个绯闻缺粉应该都知道吧?说实话,我到现在都还没搞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
☆、狂欢
关于绯闻,本杰明没有主动提起,林晓萱也没有问过他。网上除了那两个报道,没了后续。不是没有粉丝说本杰明是不是染上了好莱坞的恶习,但看起来他家经济公司的危机公关做的不错,网上立刻就有言论,说前一个是那个女模特想借他上位,找人来拍的,那么显然,接吻就是她偷袭了。而第二天那个女孩则是本杰明一个朋友,特意请来扰乱视线的。前一天跟人接吻说是男女朋友,第二天就跟女孩子大大方方的手牵手,谁都知道是怎么回事。
过了几天,苏珊打电话来:“晓萱,周末我们一起参加狂欢节去呀。”
“你有空?”林晓萱有些惊讶,思丝这几天一心一意在勾搭赖特,根本不理会自己,本来还以为周末要自己一个人去玩呢。
“我们杀青了,今天刚回来,要是再晚几天就赶不上了。”苏珊表示很满意,她都好几年没赶上过诺丁山狂欢节了,今年终于能凑一回热闹。
“那可太好了,到时候我们一起去,我正说没个伴呢。我之前还不知道下周末有狂欢节,还说怎么不年不节的莫名其妙就放一天假,正准备说去希腊玩两天的。”
“狂欢节可热闹的很,到时各地的人都聚到伦敦来,整整两天都有各种流行,还有很多美食。你周六就过来我家住,这儿离诺丁山近,免得你周六早上过来时,那边地铁关闭,路上又堵的厉害。”
两个人商量好了,林晓萱想着既然苏珊回来了,本杰明自然也该回家了。正好最近她在学着做西式点心,前几天她在网上买了一套特别可爱的饼干模子还没用呢,正好可以试试那个,明天给本杰明送一点,剩下的等周末给思丝和苏珊分一些,于是晚上回家就开始揉面粉。
第二天早上出门上班的时候,林晓萱找个漂亮的纸盒装了饼干放到本杰明家大门前,给他发了个短信让他起床后自己到楼下拿。反正他把这幢公寓都买下来了,又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放着也不怕会丢。
本杰明果然还没起床,到十点多才给她回了短信:“饼干好漂亮啊,味道也很好,我很喜欢,谢谢。”
林晓萱以前看他跟粉丝分零食就知道他是个吃货了,发现自己跟他是邻居后就定下了用美食投喂的策略,偶像吃着自己做的美食,想想就觉得很幸福。
下了班到家,林晓萱已经习惯每天都要看一眼邮箱了,今天没有账单也没有信,却有一盒巧克力放在里面,盒子上面还摆着一支玫瑰。拿着东西走进楼道,没看见留言与署名,猜想应该是本杰明送来的。
果然刚走到二楼就收到短信:“巧克力喜欢吗?这个牌子的味道不错,不会太甜,苦味也不重,你可以尝尝。”
林晓萱打开盒子,掂起一颗放里嘴里,巧克力味道香醇,入口既化,里面还包着朗姆酒的夹心,味道果然非常好。又挑了一颗,嗯,这回是杏仁的……到家开门的时候,一盒巧克力已经被她干掉三分之一。她打开门,笑眯眯地掏出手机回短信。
“果然很好吃,谢谢。”
转眼到了周六,林晓萱去超市买了瓶红酒,带上自己做的点心去了苏珊家。苏珊平时喜欢喝上一杯,送酒也算是投其所好,红酒总比白酒要好些,至少喝了不伤身,还养颜。
苏珊看见饼干,也喜欢的不得了,直嚷嚷:“这么可爱,可叫我怎么舍得下嘴去咬啊?太漂亮了,你在哪儿买的模子?我也要去买一套。”
“我在网上买的,回去把地址发你。”林晓萱说着,掂起个小鹿塞进嘴里,心疼得苏珊直咧嘴,“别心疼了,吃吧,回头再烤就有了,饼干再漂亮,还不是用来吃的么?”
“说的也是。”苏珊将把玩许久的兔子也放进嘴里,“香,奶味也足,好吃。”
第二天两人起了个大早,周六是儿童日,盛装出行的孩子们成了主角,到周日才是狂欢节□的成人日,比儿童日要热闹的多,参与游行的人的装扮也更加华丽、更吸引眼球。街上人挤人,就好像全世界的人都到这儿来参加狂欢节了一般。
林晓萱举着相机拍个不停,这边一个老头,穿着孔雀羽毛制成的行头,如果是个美女,倒真像只开屏的孔雀了,现在看脸的话真有点伤眼睛。他后面是个黑人,背上插着巨大的芭蕉叶,也不知道是真的假的,头上还顶着一个巨大的盘子,里面放着的各种热带水果也都做的很大。还有一个背的是一只很有图腾风格的巨大鸟类,看着应该是只鹰。
再后面,是一队穿着民族服装的男女。英国的黑人大多来自加勒比和拉美的其他地方,他们的服装色彩艳丽,带有强烈的海上特色。一大半身上插着巨大的颜色鲜艳的羽毛,有些则只穿着三点式,他们都兴高采烈地扭动着身体,一点儿也看不出平时英国人的含蓄。
街道突然空出一大块空间,林晓萱正在奇怪,就见一堆闪着金属光泽的尖状物走了过来,却是一个女孩穿着件类似卡申夫鬼美人凤蝶的衣服过来了,游人都怕被扎,这才离得她远远的,没人敢过去亲近。
然后是钢鼓乐队,他们有男有女,都穿着统一的服装,林晓萱还眼尖地发现一个长得像莱昂纳多的大帅哥,赶忙举起相机连按快门。
苏珊突然拍了拍她的肩膀示意她看左边的楼房,林晓萱抬头一看,竟然是有人挂出来一只巨大的火烈鸟,大概是就地取材做出来的,头和身体看着像是木头削的,长长的脖子则是水管,细细的两只脚她没认出是什么东西做的,全身染得通红,还挂着几条红红的毛绒绒的东西,倒是像模像样的。
花车队过来了,它们被装饰得漂亮省目,每辆车上都站着个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美女,穿着三点式,头上和背上都插着巨大的羽毛,向游人招手示意,时不时还跟着音乐扭动身体。
看了半天,两人的肚子都咕咕叫了起来,便离开游行队伍去找吃的。街道两边的商店都关了门,还用木板把店门遮了起来,就怕狂欢的人喝醉了进去捣乱。不过这时候谁还去店里吃饭呢,路边多的是各种美食摊子。最常见的是一种叫Jerk Chinken的,几乎每个摊子上都有。Jerk Chinken其实就是烤鸡腿,外焦里嫩,味道相当不错。还有炸芭蕉,再配上米饭和蔬菜,也算是一顿不错的午餐。
还有整个带衣一起烤的玉米,玉米面做的可以夹牛肉夹香肠的馅饼,吃到渴了,还可以喝一种用菠萝挖空后做容器的饮料,或者用朗姆酒打底,添加各种水果而调制的鸡尾酒。
走了一上午,林晓萱觉得腿都不是自己的了,苏珊也觉得累得不行,两人在路边找了个空地,端着食物席地而坐,看着街上密密麻麻的人群绵延至视线尽头。平时大家都顾忌身份,注意公共道德,这会儿却都不讲究了,随便在地上坐着,不认识的人也能凑在一起谈天说地,还不管不顾地把垃圾随手乱扔在路旁,许多树下垃圾都堆得有半人高,环卫工人晚上恐怕有得活要干了。
热闹了整整两天,留下一地垃圾和一身巧克力酱,林晓萱疲惫地坐着地铁回家。幸好她为了行动方便,两天穿的都是最简单的T恤和牛仔裤,今天的游行队伍里有个什么公司组织的宣传活动,慷慨大方地用无数的巧克力给游人们做了洗礼,她只是T恤牛仔上沾了一些还算好的,有些小姑娘小伙子玩的开,从头到脚几乎就成巧克力人了,这回去也不知道要怎么才能把自己洗干净。
走出地铁站时,林晓萱惊讶地发现本杰明就在自己前面几米的地方。她下意识地叫了一声,又想起自己一身狼籍,连忙捂住嘴,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本杰明闻声转过身来,看见她,惊讶地挑挑眉:“晓萱,你也去参加狂欢节了?玩的还愉快吗?”
作者有话要说: 小鹿饼干,萌吧?可惜我找好久也没找到类似的饼干或者饼干模
卡申夫鬼美人凤蝶
☆、解决
林晓萱这两天去苏珊家住时没带电脑,手机又因为忘带电源,要省电,这几天都没上网。回家洗完澡就打开电脑开始刷推特,却发现这几天的动静很奇怪,有人连续几天都在报道本杰明的行踪,几点起床,几点出门,几点回家,某天在楼下大门前收了盒饼干,他看起来很喜欢;某天换了件新款衬衫是大家都没见过的……
最新消息是半小时前,本杰明和一个东方妹子有说有笑地回了家。林晓萱觉得毛骨悚然,连忙给本杰明打电话:“本,你这几天看推特了吗?”
本杰明惊讶地问:“出什么事了吗?别急,慢慢说。”他没开推特,只是偶尔蹭朋友的用用,这几天他都没跟朋友聚,还真不知道推特上出了什么事。
林晓萱把她看到的说了,又道:“肯定是有人躲在边上盯着你呀,太可怕了……”
“听着不像狗仔队,”本杰明疑惑地道,“别怕,你这两天先别给我送吃的了……该死,抓到他有他好看的。我先查查看,我们有事在网上联系,先别发短信了,等解决了我再给你打电话。”
这是说电话也可能被窃听?没这么严重吧?不过想到前些年发生的窃听事件,林晓萱不由的打了个寒颤,还真难说。
连忙挂了电话,站窗边往外看了半天,却没看出什么名堂。看推特上说的,像是那个人一直在盯着本杰明家,倒是没跟着他出门。看来看去只觉得楼下的行人个个可疑,路过的可能在偷窥,停留的更可能是要做点什么。只好回到桌边坐下,打开电脑登陆facebook.
“本,要不我们还是报警吧?这种喜欢偷窥的一般都挺变态的,万一他不满足于偷窥了怎么办?”
“我自己先查查看吧,看着像粉丝做的,闹大了不太好。而且我是公众人物,就是警察查出来了,也就只能警告对方一番,做不了什么。”
这事儿林晓萱也帮不上忙,何况假期结束,她又要开始上班了,伦敦的夏天时间短,这才八月底就已经入秋了,天黑的早,每天下班回来的时候早已经天黑,看也看不到什么了。
到周三的时候,林晓萱下班回家,远远的就看见本杰明站在路灯下,手里提着个圆形的盒子,看见她来了,立刻露出个大大的笑容:“晓萱,回来了?”
“事情解决了?”林晓萱好奇地问,又探头看了看盒子,那是一个黑森林蛋糕。
“解决了,一个新搬来的女邻居是我的粉丝,发现我住在这里有点儿太兴奋了。她家正好有扇窗对着我的房间……我今天跟她说过了,请她别在这样做。”他跟着林晓萱上楼,边说边抬了抬提着蛋糕的手示意了一下,“她为了赔礼道歉,送了我一个蛋糕。”
林晓萱白了他一眼:“送你个蛋糕你就高兴了?这什么人啊,就算是粉丝也不能这样偷窥呀,正常人碰上偶像,不应该求签名求合影,更进一步就拉关系多来往吗?以后你对着她家的那扇窗,在家的时候还是拉上窗帘吧,真是,只要想想就觉得寒毛都要竖起来了。”一边说着,一边开门请本杰明进屋,“喝点儿什么?我这儿有茶、红酒、啤酒、可乐和果汁。”
“都可以,喝什么都行。”两人虽然是邻居,本杰明却还是第一次来她家,他环视了客厅一圈,对散放在壁炉、柜子和茶几上的几个相框表示了极大的兴趣,把蛋糕随手放在茶几上,凑过去细细地看了起来。
“那喝苹果汁怎么样?我昨天刚榨的,放冰箱里冰了一天,今天喝刚刚好。”林晓萱说着,拿杯子倒了两杯苹果汁,走过去放在茶几上,又去端了几盘点心出来,有自己烤的小饼干,也有买的小点心。
本杰明看够了照片,这才在沙发上坐下来,喝了口果汁,又尝了个小饼干,道:“我饿了,今天还是上午10点以前吃的。”
林晓萱惊讶地问:“你没吃午餐?”她急急拿了刀来把蛋糕切开,“你先吃块蛋糕垫垫,晚餐就在我这儿吃怎么样?我去看看冰箱都有什么菜,随便炒两个菜很快的。”可怜的家伙,这是被那个女粉丝膈应到了吧?偏还不能说什么,只能大方地原谅对方,连她这个旁观者都替他觉得郁闷了。
本杰明看了眼蛋糕,又拿了个小饼干放进嘴里,一边漫不经心地道:“好。”
林晓萱拿了块肉出来解冻,又从冰箱里找出几个土豆,几棵西芹,一块豆腐和一棵娃娃菜,把土豆切丝放进盆里用水泡着,又开始切肉丝。切到一半的时候突然感觉身后有人,回头一看,本杰明靠在门边静静地看着她。
她突然觉得心一阵猛跳,脸上作烧,掩饰性地低下头继续切肉,右手却似乎不太听话了,肉丝切得粗细不均,还好几次差点儿就切到手指。只好放下刀,回头赶人:“我要开始炒菜了,你出去等吧,油烟重,味道也呛。”
本杰明懒懒地应了一声,却站着没动。林晓萱想要推他出去,抬起手才发现自己一手的油,只好白了他一眼,匆匆把菜切完,打开了抽油烟机,一边道:“呛着了嗓子我可不管。”
匆匆炒了个酸辣土豆丝,一个西芹炒肉丝,又煮了个白菜豆腐汤,示意本杰明把菜端出去,自己去盛了两碗米饭,看看觉得有点儿太素了,又去把卤鸡切了半只一起端出去。
林晓萱给本杰明准备了勺子吃饭,自己拿了两双筷子,一双做公筷,时不时给他夹点土豆丝之类勺子不好舀的东西。本杰明吃了几口,看她只顾着给自己夹菜,便放下勺子去接公筷,笑道:“我也来试试,要吃中餐还是学会用筷子比较好,不然夹菜也费劲。”
本杰明的手非常漂亮,皮肤光滑,手指修长,指甲剪得整整齐齐,看着一点儿不像这么大男人的手。他伸出手拿过筷子,试着握住要去夹菜,手指却怎么也不听使唤,不是筷子张不开,就是夹住的菜又掉回盘子里,只能苦笑:“我才发现自己的手这么笨拙。”
林晓萱看得直乐,一边笑一边给他做示范:“你看,你要用大拇指和虎口夹住两根筷子,食指搭在上面这根筷子上,同时用中指最上面这个指关节顶住。下面这根筷子不用动,用无名指关节顶住就行了,夹菜的时候就靠食指和中指夹住的这根筷子开合就能夹住了。对,就是这样,你多练练就好了。”手太漂亮了,好有摸一摸的冲动……她偷偷吸了吸口水,忍住化身流氓的冲动。这叫人怎么活啊,自己的手也不难看,都不敢伸到他眼前去了好不好?
这几天本杰明休假,不知道为什么也没出门去度假或者旅游,天天宅在家里,到了晚上就过来蹭饭吃,有时候带束花,有时候带点她喜欢吃的水果,还有两回是从超市买的菜。偶像喜欢自己的厨艺,做为铁杆粉丝自然只有高兴的。林晓萱每天甜蜜蜜地做饭,除了自己第二天的饭盒,在本杰明的要求下,还给他也备上了中饭。
日子过的太甜蜜,转眼到周末,林晓萱计划开始欧洲游的日子,她却似乎忘记了这么回事,改签了机票,准备在家休息两天,下周再去开始她的行程。
不过她的计划还是落空,周六上午的时候,她还懒洋洋地躺在床上翻着一本英文小说,本杰明的电话就进来了:“晓萱,起床了吗?快开门。”
作者有话要说: 还记得中学的时候,有个跟我关系非常好的男生,手那叫一个漂亮啊,我的手跟他的放在一起,那就只配叫爪子啊有木有……捂脸
☆、逛街
林晓萱把书一扔,直接窜下床,急匆匆地把头发抓了抓,冲出去开了门,有些尴尬地把本杰明迎进来道:“你先坐,自己去冰箱找吃的,我还没洗漱呢。”说着就扔下客人进了卫生间。还好她的头发向来顺滑,又黑又长,不会像稻草一样不梳就没法见人。再凑到镜子前面细看,脸上没有油光,眼角也没有眼屎,还能见人。就是身上的小熊睡衣实在太幼稚,有点儿丢脸,不过要是穿的是又透又露的性感版,她大概也不会敢直接去开门了。
刷着牙,就听见本杰明在客厅里提高声音道:“今天不在家里吃饭了,你要是没有特别饿,早餐也先别吃,我带你出去吃好吃的去呀。”
她吐掉嘴里的泡沫,问:“去哪儿?”
“卡姆登市场,那儿各国的美食都有,也有各国的特色商品,我们边逛边吃,你肯定会喜欢的。”
这种地方果然要本地人带了去,这在旅游攻略上完全没查到啊!!林晓萱在心里感叹,一边洗了脸,回房间换了适合长时间步行的衣服和鞋,背了个小背包,想了想又拿了个超大的墨镜,戴上能遮掉她大半张脸,这才和本杰明一起出了门。
本杰明也戴上了墨镜,也没开车,两人直奔地铁站。英国明星似乎都挺喜欢坐地铁的,时不时能在推特上看见粉丝们地铁偶遇明星的照片。当然,除了英国明星们比较亲民外,大概也跟伦敦的地上交通不是太好有关。
卡姆登镇上有多个风格不同的市场,统称为“卡姆登市场”,如:以小商品和休闲餐饮为主的“卡姆登洛克市场”,以销售另类时尚和古董服饰著称的“卡姆登马厩市场”,可体验水上逛街的“卡姆登运河市场”,销售水果蔬菜并聚居着大量欧陆风格酒吧和餐厅的“因弗梅斯街市场”,以及以销售古怪文化衫和太阳镜著称的格子间“巴克街市场”。
两个人都饿得不行了,出了地铁站就直接奔着美食去了。街道两边都是各国经典美食,中国的就不用说了,随处可见,占了将近一半的摊位。另外还有日本的、墨西哥的、印度的、泰国的……应有尽有。林晓萱眼尖地发现一家卖的是煎饼,店家竟然是个英国人,卖的挺贵,一个煎饼要6英镑,中间夹的自然不会是薄脆。她要了一个,分给本杰明一半后咬了一口,味道居然还不错,据店家说她没有去过中国,是在网上找的菜谱。
本杰明也很喜欢,吃完手里的半个后有些意犹未尽,但市场里这么多美食还在等着呢。为了尽可能多的品尝不同种类的美食,他们每种都是两人分吃,墨西哥奶酪番茄酱玉米片、加了很多肉涂了很多酱的卷饼,铺着各种菜的土耳其薄饼,放了很多很多起司的意大利披萨……两人都撑得不行,主要是林晓萱战斗力有问题,吃了两、三家后就只能每样尝一、两口了。
卡姆登市场就在河边上,当年这一片都是仓库和码头。河边上设了长长的桌子,椅子比较稀奇,都是旧摩托车的坐垫改装的。人们买了食物后坐在河边,一边品尝美食,一边看河上的风景,实在是一大享受。
吃饱喝足,他们这才有力气去逛街。市场里卖什么的都有,不过林晓萱的主要目标是那些卖哥特式服装的小店,它们在服装市场上可以说是主流。还有一些书画店,在国内的时候她就喜欢逛书店和旧书摊,现在人在异国,逛英文版的书店又别有滋味。
在本杰明的推荐下买了几本书准备回去慢慢看,又买了条哥特风的裙子。林晓萱喜欢浅色衣服,但哥特风当然是个例外。这条裙子上身是带斗篷的蕾丝衬衫款,仿皮束腰从胸部下围一直延伸到臀部上沿,勾勒出细细的小蛮腰。裙摆是透明的黑纱,从左边不过勉强遮住臀部的长度,像旋转楼梯一般从身后蜿蜒至右边小腿。
她几乎是一眼就看中了,虽然平时没机会穿,还是掏钱买了下来,准备晚上回去就在家里先过过干瘾。
周日去的是格林尼治创意集市,这个市场就在泰晤士河南边,离他们住的地方并不算远。这儿的特点就是创意和艺术品,是本杰明最爱逛的地方。说到底本杰明是个真正的文青,和林晓萱这个伪文青是不同的,这货除了书店,只爱逛美食街。
不过这个市场好东西多,各种漂亮的手工艺品,复古商品,服装,珠宝,还有真正的古董和美食……哪怕她不是个爱逛街的人,也变得兴致勃勃,开始操心起自己的钱包来。
最先引起她兴趣的是一家手工皂店铺,还在门口她就觉得自己没白来了。手工皂们都被做成蛋糕的形状,有切成三角状的大“蛋糕”,也有杯状小“蛋糕”,不论是颜色、形状还是气味,都跟真正的蛋糕没有太大区别,看着就让人很有食欲。
挑挑拣拣了半天,只觉得哪个都舍不得放下,可是买这么多回去做什么呢,她根本就舍不得拿来用好吗?这么漂亮,只适合摆在桌上欣赏啊!
最后是本杰明拍板并付钱,把她看上的那几个都买了下来,他的理由是:“我这些天都在你那儿蹭饭,当然要给你送点礼物啦,这样我以后才能理直气壮地继续去蹭饭啊。”
接着是一个旧书店,林晓萱一进去就挪不开步子了。几个大书架站在小小的店里,书一直堆到天花板。两个人都一头扎了进去,挑了一本又一本,反正才两、三英镑一本,便宜着呢,买!
两个人都觉得肚子开始咕咕叫的时候才停手去柜头结账,本杰明提着一大捆书走在前面,林晓萱则负责之前买的那些杂物。就在她整理塑料袋提手的这么一会儿功夫,就听见外面有人惊呼:“本杰明!”
林晓萱心里一惊,默默地把迈出去的腿收回来,掏出墨镜戴上,躲在了书架后面。死道友不死贫道,这种事她还是躲一躲吧,等本杰明应付完粉丝她再出去,谁叫他忘记戴上墨镜的,可别怪她不讲义气了。
本杰明打发走粉丝,又好笑又好气地看着林晓萱做贼似地从书店里出来,戴着她那个大墨镜,左看看右看看,终于忍不住伸手在她脑袋上敲了一下,没好气地道:“不用看了,都走了。”
林晓萱有些不好意思,软言道:“好啦,为了表示道歉,中午请你吃饭嘛,好不好?”
本杰明故作犹豫地想了想:“好吧。”
市场也有美食街,但本杰明说今天要带她去体验一下英国人的周日午餐,就不在市场吃了。英国人的黑暗料理很有名,不过他们在周末的时候还是会吃些正常食物的,尤其是周日,叫作周日午餐。
英国人的周日午餐通常喜欢在酒吧里吃,英国的酒吧,喜欢搞“明星效应”的有不少,比如什么丘吉尔酒吧、莎士比亚酒吧……本杰明和林晓萱都喜欢福尔摩斯,他们的选择当然是福尔摩斯酒吧了。
福尔摩斯酒吧当然不在贝克街,这只是一个噱头罢了。它座落在查理十字街,还没进门就能看见叼着烟斗的侦探高高的挂在门框上,酒吧里面也随处可见与福尔摩斯有关的资料与画像。
这会儿已经中午一点多了,林晓萱饿得受不了,赶紧找了桌子坐下,准备吃饱了再去细看。点餐的任务就交给本杰明了,他拿着菜单细看了一遍,点了两个套餐,林晓萱的是传统牛肉套,而他自己则是鸡肉蘑菇啤酒派。
菜很快就上来了,每人一个大大的盘子和一套刀叉。林晓萱盘子上是几片大大的烤牛肉,一个约克郡布丁和一些蔬菜,当然,还有一杯黑呼呼的肉酱汁。她看了看本杰明的盘子,里面是一只烤得油光发亮的派,派皮下是大块的嫩鸡肉和蘑菇,外加起名叫夏洛克的肉酱汁,配菜是土豆泥和煮蔬菜。
本杰明拿起刀叉正准备吃,看见她好奇的眼神,笑了起来,切了半个派放到她盘子里,自觉地用叉子从她那儿捞了两片牛肉:“你把肉汁浇在派和牛肉上再吃,不然味道就太淡了。”
林晓萱点点头,又给他叉了一片牛肉和半个约克郡布丁:“我有这些就够了。”
这餐饭虽然有牛内有鸡肉还有肉汁,但总体来说还是挺清淡的。牛肉和鸡肉都烤得很嫩,肉汁很淡,蔬菜更是清淡,还好餐桌上还摆着一种叫盐的东西。不过总体来说,比其他英国菜要好吃一些。
林晓萱吃的还挺欢乐的,正往嘴里塞着布丁,突然听本杰明道:“我下周就要去南非拍戏了,大概要三个月才会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 实在抱歉,路人甲的评论被JJ抽得多出一条来了,我今天去删的时候结果被JJ抽的,不但把路人甲的两条都删掉了,还把踩着拖鞋的床单那条也给误删了,实在是对不起!!!
☆、失踪
本杰明走后,林晓萱又回到工作日上班,周末出门旅游的状态。英国她差不多都走马观花地转过了一遍,开始去欧洲其他国家游玩,每周坐着飞机飞来飞去,虽然辛苦,但也享受。
她看了一圈地图,最后把欧洲行的第一站订在了法国巴黎。周末不过两天,也就能逛逛巴黎了,法国的其它地方只能等下次有机会再去。不过说起来,欧洲真是小,伦敦飞巴黎,行程不过一个多小时,她挑了最便宜的英国航空,往返机票才二十欧元,便宜得让人咂舌。如果她愿意,就算每周飞一次法国也花不了多少钱。
出发前在网上搜了半天资料,很仔细地把自己想要浏览的地点规划了路线,分成两天游览。
一个多小时的飞机可以忽略,几乎是眨眼就到。第一站就是埃菲尔铁塔,这座一百多年前的建筑就是现在看起来也是非常雄伟和不可思议的。林晓萱在铁塔下拍了几张照片,等到了九点半,埃菲尔铁塔营业时间到,正准备进去,旁边过来一个旅行团,凑过去一看,导游讲的正是中文。
林晓萱大喜,偷偷过去蹭了个团,跟着旅行团的人一起爬铁塔,听导游讲了半天埃菲尔铁塔的历史,比起自己一个人静静的观光又别有一番滋味。
从铁塔下来的时候已经11点了,她的计划是去看完凯旋门再去吃午餐。凯旋门离铁塔并不远,造得大气磅礴,既豪华又有历史的厚重感。仔细欣赏过外墙的浮雕后,步入门内,她没有选择坐电梯上楼,而是走了楼梯。
楼梯有273级,这是查资料的时候看到的,林晓萱想数来着,实在太累,没数清。楼上有一个关于拿破仑的小型历史博物馆,林晓萱对这个不是很感兴趣,走马观花的看了一遍,爬楼顶俯瞰巴黎风光去了。
戴高乐广场热闹极了,从广场出去有十几条林荫道,风景极好,林晓萱很有一种赶紧去感受一下漫步在林荫道中的冲动。但爬这么高不容易,这一片也就这么一个能俯瞰全景的地方,不多欣赏一会儿,还真对不起她这双现在还有点儿发软的腿。
呆到肚子咕咕叫了,看看时间也将近一点,林晓萱这才下了楼,离开凯旋门,去一个移动小吃摊上买了个帕尼尼和一杯果汁,在林荫道上找了张椅子坐下吃了起来。
帕尼尼其实就是长条形的白面包夹陷,跟汉堡有点儿类似。面包是热的,喜欢吃肉的可以夹牛肉、羊肉、香肠等,林晓萱爱清淡,夹的是马兹瑞拉起司和西红柿。帕尼尼吃起来外酥里嫩,咬一口清香喷鼻,好吃极了。她咬一口帕尼尼,喝一口果汁,看着广场的游人和成群的白鸽,惬意极了。
法国菜是世界三大美食之一,名号真不是虚传的。下午逛完香榭丽舍大道,又在协和广场玩了半天,天都黑了才去早就定下的酒店吃晚餐。
林晓萱投宿的这地方说是酒店,其实就是个小旅舍,是个三层楼的小独幢。房子是红色的,店主在门口种了许多花,五颜六色地爬满了墙壁。
她的房间在三楼,不算太好,也就一床一桌一椅,好在有卫生间,也24小时有热水。她扔下包,先去洗了个热水澡,冲去一身疲惫,这才穿衣服去餐厅吃饭。
餐厅在一楼,餐桌都是小小的圆桌,暖暖的灯泡照着,非常温馨。老板娘是个有点胖的中年女性,脸上总是带着热情的笑容,她的拿手菜是焗蜗牛,林晓萱就是在网上看到推荐才特意订的他家房间。
面包又香甜又松软,蔬菜汤清淡中不失香甜,焗蜗牛和烤扇贝香喷喷的入口即化,最后一道甜点是冰激凌也是奶味浓郁,颗粒香甜。
一餐饭下来,林晓萱吃得心满意足,放下刀叉时只差抚着肚子直哼哼了。
第二天早起退了房,跟老板娘告别后,第一站是凡尔赛宫。她没有急着进去,先在外面转了一圈,欣赏过凡尔赛宫的外观和后花园后才买票入场。
门票才25欧元,说起来,就是之前在英国旅游,门票也大多是几英镑或者十几英镑,贵一点的也才二十多,完全不像国内动辄上百,有些地方根本就没什么可看的,随便建个门就开始收票,简直跟抢钱差不多。
凡尔赛宫实在太大,狂了两个小时也不知道有没有逛到一半。她找个地方坐下准备歇一会儿再继续,手机就响了起来,她摸出一看,是苏珊。
苏珊跟本杰明是同一个公司,但这回却没跟他合作,而是去了加拿大。她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惊慌:“晓萱,你有没有看新闻?本出事了!”
林晓萱一个激灵,不由得提高了声音:“他怎么了?”
“他失踪了……”
后面的话林晓萱没有听到,她只觉得自己耳朵嗡嗡直响,眼前一片漆黑。南非那种地方,可不像国内,治安差得不得了……
挂上电话,宫殿在她眼里已经不再华丽。她扶着墙壁定了定神,决定改签机票提早回伦敦。在这儿人生地不熟的,伦敦毕竟是本杰明的大本营,不管怎么说,消息总会更多一些。
林晓萱想过要试一试打本杰明的手机,但又不敢。电视里不是没演过,手机铃声惊动或者触怒绑匪什么的,只能咬牙忍住,时不时看一眼手机,希望它在下一刻响起时,打来电话的会是本杰明本人。
幸运的是,林晓萱赶到机场时,及时改签了一张一个小时以后直飞伦敦的机票,虽然贵些,但如果能得到本杰明安全的消息,她宁愿把卡里所有的钱都拿出来买票。
机场的一个小时和飞机上的一个小时,她只觉得时间漫长无比。烦躁让她不停地喝水喝饮料,然后在飞机上连去了几回洗手间,引得邻座与空姐频频侧目。
好容易到家,鞋也没换就直奔电脑,搜索本杰明在南非的新闻。她决定回头就去买个iphone来用,以前一向觉得手机能打电话能发短信就好,没特意去买功能齐全的智能机,手头这个还是两年前买的便宜货,结果这回想用手机上网看新闻都不行。
网上扑天盖地的都是关于本杰明失踪的消息,但具体情况却没有人了解,只知道他在昨天与朋友出去游玩,半夜在开车回剧组的路上失踪,从此再无消息,距今已经十几个小时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不好意思,你们知道的,存稿木有了,所以今天更新的晚了些,字数也少了些……
☆、醒悟
不知道刷新了多少次网页,手机再次响起来时,林晓萱才发现自己食指酸疼。来电是个陌生号码,她突然害怕起来,心脏剧烈地跳动着,咽喉发紧。
手微微颤抖着按下通话键,里面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晓萱,是我,我安全了。”
“本……”她想问你现在怎么样?挨打了吗?受伤了吗?可是她什么都说不出来,所有的声音都哽在喉咙里,鼻子发酸,忍了几个小时的眼泪终于流了下来。
本杰明大概听见她吸鼻子的声音,有些慌张:“晓萱,别……别哭啊,我真的没事了,没受伤也没挨打,只是有些累了,也饿坏了。真的,我很好,你放心吧。”
林晓萱在脸上胡乱擦了一把,带着浓重的鼻音道:“好,你快去吃饭吧,吃完好好睡一觉。醒了记得给我打电话,不论是几点都行,好吗?我有件重要的事想问你。”
再舍不得,她也还是果断地挂上了电话,去卫生间洗了把脸,重新梳了头,然后下楼直奔手机专卖店。有个好手机还是必要的,她又不是买不起,之前是钻了牛角尖了。
走到楼道里,林晓萱才发现自己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身上也总觉得累得很,一点力气也没有,下个楼还腿发抖,大概是之前一直在提着心的原因,精神损耗过大。勉强走到楼下,找了家中餐馆进去,叫了个汤面,多多的加辣,连面条带汤都吃得干干净净,又狠灌了大半杯水,这才恢复过来。
Iphone的款实在没什么好挑的,随便看了一眼,选了个白色的付账。这个经常有人说国外便宜,但按汇率算起来,其实也没有便宜太多,国内上班,出国带手机并没有划算很多。不过按西方人的收入来说确实比国内便宜太多了。就按都是月收入三千来算,伦敦收入三千英镑,手机才四百多。国内收入三千人民币,手机要五千块。
直接就把手机卡换到新手机上,开了wifi套餐服务,回去的路上一路走一路低头手刷手机,但网上并没有什么新闻,只说本杰明已经安全了,人很好,没受伤。具体情况却完全没有,大概是他们被救出来后还没见过记者的缘故。
不管怎么说,她总算能松一口气了,长到这么大,她还是第一次这样担惊受怕呢。之前的情形她几乎不愿意去回想,只要想到自己差点就再也见不到他,心脏就像被一只手抓紧了一般,痛得喘不过气来。
哪怕她是个傻子,现在也该明白了。就算以前她把本杰明当偶像,现在却不可能仅仅把他当明星看了。或者说,现在的本杰明在她心里,只有生活中的,爱笑,体贴,吃货,文艺,居家……就是没有演技什么事儿。那只是本杰明的工作而已,他红那只说明他工作努力,工作能力强,她喜欢的,是生活中那个活生生的本杰明。
心里又是甜蜜又是纠结,一下午的时间,林晓萱不知道看了多少回手机,又时不时的怕手机没电自动关机,iphone电池渣是全世界人民都知道的。心不在焉地上了半天网,到晚饭的时候去准备晚餐和明天中午要带的饭盒,切菜好几回差点把手指剁了,给左手添了三道口子后,只能把菜刀一扔,随便用番茄酱拌了盘通心粉填饱肚子就算吃过了。
虽然她以前不追星,可明星的八卦看的可不少,他们的交往对象大多也是明星,或者导演、模特之类的,圈外人的极少,除非是女明星和大富豪的组合。现在就不说本杰明喜不喜欢她,他们就算真的在一起,她能受得了出门约会就要戴墨镜,小小心心地躲着粉丝和记者么?
到晚上八点的时候,本杰明终于来了电话,他那边才下午六点,刚刚才起床吃完晚饭,再过一会儿就要去见记者了,乘着这会儿有空赶紧给她拨了个电话。
“其实就是受了回惊吓,”他说,“昨天和两个朋友开车去海边玩,又看了场黑人的表演,那时候已半夜11点了。到剧组只有两个小时的路程,我们就没留下来住宿,直接开车上路。谁知道走到半路车胎突然爆了,我们三个又都不会换胎,只能停下来拦过路车。”
听到这儿,林晓萱忍不住打断问到:“你们拦到的是坏人的车?”
“不,你也知道南非治安不好,这边的车在路上是不会随便停的,尤其我们又是几个大男人。我们拦车不成功,换轮胎又失败,就被几个匪徒给抢劫了,大概是怕我们报警,还把我们绑到荒野里,今天上午我们好容易才挣脱了绳子,步行两个小时找到一家商店,打电话报了警。”他难得地没有话唠,只是用几句话简单说了一下事情的整个过程,“不过也就是这样了,没挨打更没受伤,只是绑了一会儿,丢了钱包、手机和手表。”
林晓萱沉默了几秒,轻声道:“人没事就好,本,我很高兴听你说没事。今天上午你把我吓坏了……”她忍不住又抽泣起来,“我吓坏了……”
“已经没事了,晓萱,我很好,我很好……”本杰明有些手足无措,他远在南非,隔着电话也只能空泛地用语言安慰,“都过去了,我没事了,你放心,以后我没要紧事坚决不离开剧组。”
“嗯。”林晓萱抽了张纸巾擦干眼泪,她几乎不敢想像事发时的情景,如果那几个歹徒狠心一些,抢劫杀人这种事情发生的还少吗?如果本杰明真的出了事,她却到现在才发现自己的心,肯定会后悔死的,所以,不管前面有什么困难,她还是想试一把。
“本,我有点事情想问你。”
本杰明见她终于不哭了,松了口气:“问吧,我一定从实招来。”
林晓萱忍不住绽开个笑容,张了张嘴,发现自己心在砰砰地跳,嗓子发紧。她在心里给自己鼓了鼓劲,做了个深呼吸,问道:“本,你前些天的那个绯闻,是真的吗?”
作者有话要说:
☆、告白
本杰明没想到她突然会问绯闻的事情,这都过去一个月了,停了停才道:“那个啊,当然不是真的。”
“可是,”林晓萱觉得有点尴尬,但不问清楚就是觉得不爽,“我看到你们接吻的照片……还有你跟另一个女孩手牵手。”
本杰明也有点尴尬,清了清喉咙道:“是她突然……我没反应过来。第二天那是我同学,请来帮忙的。”
林晓萱更加不好意思了,心里偷偷高兴,却只能转移话题:“你生日快到了,想要什么生日礼物呀?”这个问题她确实考虑过了,之前只把他当偶像,礼物还好选,她自己和爸妈来伦敦的时候带的中国特色的小东西还剩了一些,现在却不想送这个了,太敷衍,她想给他买点贴心一点的东西,只是思来想去,实在不知道要买什么好,完全没经验啊!
如果他俩现在已经是男女朋友,那她就应该去逛逛街,买件衣服或者领带或者打火机或者其它什么他能用得上的小东西,偏偏她现在知道自己的感情了,却不知道他的,既不想只当普通朋友,也不是恋人。
出乎她意料之外的是,本杰明没说什么不用这么客气呀之类的话,大概是东西方文化区别吧,他说:“领带或者钱包都可以,我都喜欢。不过我过生日的时候大概还在南非呢,你等我回伦敦了再给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