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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日-安房直子 当前章节:14810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03:15

“好,就这样果断地去干吧!”

老人立即打开桌子下面的手提保险箱,一分不剩,把钱全都拿了出来。那本来是预备用来买什么好的旧货的钱。现在,老人要用它们从那个船员手里,正式把火炉买下来。他想,越早越好!

(不要等那小子来了,今天晚上我就去找他!只要去港口的繁华街,就肯定能碰见他!这种麻烦事,越早解决越好!)

这天晚上,老人把一大堆钱藏到怀里,出了家门。

小镇上亮着蓝色的街灯,公园里的樱花朦朦胧胧的。老人虽然还一次也没有去过港口边上的繁华街,但大概的方向,他还是知道的。顺着和缓的石板路一直往前走,下去就行了。然后,往港口的方向一拐,剩下来凭气味就应该知道地方了。海潮、烟、油和透不过气的闷热搀杂在一起的气氛。如果走到跟前,还应该回荡着无精打采的歌声和笑声吧!

自己那么清清楚楚地知道去那里(按说该是一次也没有去过的那里)的路、那么熟悉那一带的气氛,这让老人也觉得有点奇怪了。

小镇笼罩在一层淡淡的烟霭之中。一个微暖之夜。那装满了纸币、变得沉甸甸的上衣,让老人觉得闷热难受。他光想着早一点把这些钱交给那个船员、好一身轻松了。

(但是,那个男人会说嗯吗?会轻而易举地就放手吗……)

老人想起了昨天梦里船员那张讨厌的笑脸。

(也许会说无论如何要还回来……如果那样的话,那时候……)

老人的肩膀颤抖起来。

(也未必就会发生像昨天梦里那样的事情。那样的话,我这么一个老态龙钟的人了,怎么能那么简单地咣咣揍他一顿,就回来了呢……)

醒悟过来的时候,老人已经来到了杂乱无章的繁华街。

飘着烤鸡肉串的香味、屋檐低低的小店,亮着橘黄色的霓虹灯。同样的店,一家紧接着一家。那个男人,究竟钻到哪一家里玩牌去了呢?老人完全没有了方向。走过几个船员模样的人,老人止住脚步,想从中努力找出那个红褐色头发的男人,但不是红头发蓝眼睛的外国人,就是背影看着像、可跟上去一看却认错了人。老人毅然地推开了一家店门:

“晚上好!”

呆头呆脑地招呼了一声,就进到了里面,惨白的灯光下,正在喝酒的几个人回过头来。老人觉得那一张张脸就像是海底的鱼。扫了一圈,知道没有那个船员,老人急忙关上了门。然后,接连转了相邻的两三家店之后,又回到了街上。当老人突然仰起脸来的时候,他有一种天旋地转的感觉。

“啊呀……”

那一瞬间,古董店主以为是在做梦了。

因为那幢眼熟的砖房子,就在眼前。和昨天幻影小镇里的完全一样、被烟熏黑了的一幢大房子。古老的窗户周围,爬满了爬墙虎。入口处没有门,张着四方形的嘴巴。这幢房子就仿佛是从梦里原封不动地切下来、搬到这里来的似的。

“……”

老人怔住了。不过很快就镇定下来,朝四周望去,它的对面果然是似曾见过的那家酒馆的门。就是红头发女人探出脸、尖着嗓子叫出声的那扇门……

(是吧?昨天在这里见到过那小子了。他还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了句什么‘喂,老爷子’

吧?……可、可……)

老人用两手捂住头,蹲了下来。然后,绞尽脑汁想到最后,一个不可想像的疑问,慢腾腾地从他的脑子里冒了出来:

“那是真的事件吗……”

老人悄悄地握了握自己的右手。于是,像证据似的,握着的拳头微微发疼。

(昨天晚上,不过是打算进到幻影的小镇里,可不知不觉中竟跑到真实的小镇里去了……后来、后来,自己真的干了那种事吗……)

老人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可那种疑惑却更加强烈了。自己现在站着的地方,一点不错,就是昨天的那条路。对了,就是匕首从船员的手里咣啷一声掉下来的石板路。就是咣咣咣地揍喝醉了的对手的那条路——啊啊,千真万确,千真万确。

老人不由得浑身哆嗦起来,他叫住了一个过路人。一眼就看出来了,那是个看上去像附近的店里的老板、胖墩墩、系着蝴蝶形领结的男人。老人语无伦次地询问道:

“昨天晚上,这一带发生了什么事吗?像什么伤害事件之类的事?”

“伤害事件……”

蝴蝶形领结的男人沉思起来。

“啊,”他像是终于想起来了似的,点点头,“天亮时分,是有一个船员倒在了这里。”

“什、什么样的男人?”

“什么样的男人……记不起来了,好像是一个年轻的男人,喝醉了打起来了。边上还掉着一把匕首。”

“后、后来呢?那个男人怎么样了?不会死了吧?伤到什么程度?”

“好像是伤得不厉害。大概是船员之间喝醉了,打了一架。打赢了的对手,飞快地逃走了。这是常有的事。”

“倒下来的船员呢?那人现在……现在在什么地方?”

老人的膝盖一边发抖,一边问出了最重要的问题。

“听说今天一大早就上船了。港里有一艘比预定早一天出发的货船,听说是那艘船上的船员。这会儿,已经在海上了吧!”

老人喉咙里咕嘟响了一声。

(上船了?这会儿已经在海上了?)

一种抑制不住的喜悦,慢慢地从他的心头涌了上来。

(太好了……太好了……那家伙已经不在了!而且,昨天晚上的事谁也没有发现就那么过去了!)

老人沉浸在无比的喜悦之中。

(那个男人,已经不要火炉了。啊啊,是这样的吧,本来一开始,我借给他的钱就够多的了!那时候,我都入迷了,打开抽屉拿出钱,连数都没数就递了过去。而且,如果这家伙用它做本钱,玩牌又挣了一大笔,就更加没话可说了。)

昨天晚上自己烧昏了头,揍了船员一顿,这还不如说让老人产生了一种快感。而且,不用放弃那个小姑娘,事情就了结了,也让他比什么都高兴。

可尽管如此,这时,老人又陷入了沉思:昨天晚上看到的那蓝色的袖口和白白的手呢?

那究竟是什么呢……

老人禁不住仰望起砖房子来了。

怎么看,也是一幢魅幻般的房子。像是被风从那个遥远的幻影的小镇搬来的,又像是用纸、板和颜料搭起来、模模糊糊的灯光照耀下的舞台布景……

还有,从七楼窗户里露出来的白白的手,确实是戴着银手镯的啊!一定是因为自己想进到那个沉到海里的小镇的幻影中,才把它想成姑娘的手……

(那孩子怎么会在这里!那孩子,应该还是那个小小的身姿待在火炉的光里。)

尽管如此,老人还是想看一眼窗帘里面的人。

老人走进了砖房子。

寂静无声的石头楼梯上,晃动着月光。不知为什么,这时,老人奇怪地怀念起爬到这楼梯的顶上、静静地坐在那里的人来了。

咚、咚,响起了脚步声,古董店主开始往楼梯上爬去。从二楼到三楼,从三楼到四楼——

月光从一扇扇楼梯平台的窗口里射了进来。越往上爬,楼梯像是变得越明亮了。而且蹊跷的是,越往上爬,古董店主的脚步变得越轻快了。迄今为止,他只是往自己家的二楼上爬,都直喘粗气,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不知从什么起,他的腿变得像少年一样强壮了,就是上一百级、两百级楼梯,也不会觉得累。还不仅仅是腿,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的眼睛闪耀着生机勃勃的光辉,整个身体里都充满了一种不可思议的年轻的感觉。他的头发乌黑,脸蛋儿泛起了一层玫瑰的颜色。而且,还自然而然地突然吹起了口哨。

现在,沐浴着月光往楼梯上爬的,已经不是那个古董店的老人,而是一个朝气蓬勃的小伙子了。那是老人正好返老还童了三十岁的身影。不,不是那个倔强、刁难人的年轻时候的他,是一个目光热情的温柔的青年。

年轻的古董店主,现在心中充满了懊悔。

“不就一个项链吗,要是给你就好了!最配它的,还是你啊……”

小伙子一边上楼梯,一边自言自语地说着。

一口气爬上七楼,他轻轻地敲响了最边上的那扇门。然后等待着。因为没有一丝回音,他把耳朵贴到了门上。于是,听到了微弱的歌声。古董店主突然推开了门。

月光如水的房间里,坐着一个穿着蓝衣裳的姑娘。姑娘长长的头发披到肩上,一边摇晃着银色的手镯,一边干着针线活儿。铺在膝盖上的,是一块雪白的桌布,边已经大部分都锁完了。果然是……古董店主想。但是,为什么一点也不觉得奇怪呢?他有一种感觉,好像很久以前就预定好了这样的见面似的。

“边终于锁好了!”

古董店主嘟哝道。一做完桌布,姑娘就把它一丝不苟地铺到地板上,摆上了两人份的餐具。两个碟子、两把匙、玻璃酒杯、银茶壶、两条餐巾……接着,姑娘站了起来,把一口大锅放到了边上的火炉上,开始烧起汤来。

一切都和桌子上发生的事情一样。不过,现在变得和自己一样大的那个姑娘是……她到底是谁呢……

这一刻,古董店主的心中突然充满了怀念。他把蓝衣裳的姑娘,看成了从前的妻子。不知不觉地,遥远的外国港口的姑娘,千真万确与自己的妻子重叠到了一起。这会儿,正用那让人怀念的笑脸对着自己,正在招呼自己哪:快进来呀——

古董店主不由得大声地呼唤起妻子的名字来了。然后,为了成为妻子准备好了的餐桌的正式的客人,进到了房间里。

火炉暖洋洋地燃烧着。

古董店主像个小孩子似的,欢欣雀跃地地坐到了桌布前头,等着吃饭。

一边往盘子里盛汤,妻子一边静静地说:你也变成火炉光中的人吧!那样,就能永远在这里一起生活了。

年轻的古董店主轻轻地点了点头。

就在这时,从窗户里射进来的月光,好像变成了蓝色的波浪,哗啦哗啦地溢满了这个小小的房间。蓝色的光的波浪,一边哗哗地起伏着,一边后浪推前浪地涌了上来。

(啊啊,海啸!海啸!镇子要被大海吞没了,要沉到海底了……)

这样想着,闭上了眼睛……然后,当战战兢兢地睁开眼睛的时候,古董店主和蓝衣裳的姑娘,已经坐到了海底荡漾的水里。身边是游动的鱼,海草繁茂。

这样的海底的白色的沙子上,铺着一块桌布,两个人正要快乐地开饭。边上,旧的铁火炉红红地燃烧着。

港口小镇的小小的古董店的主人,究竟消失到什么地方去了,没有一个人知道。店里最里头的桌子上,漫不经心地摆着一个非常小的铁火炉。更没有一个人知道它的秘密。

后来,和店里陈列着的其他物品一样,这个火炉也积满了尘埃。

港口每天都有新的船到来。但是,那个不可思议的船员,再也没有来过这个小镇。

注释:

[23]睡莲:睡莲科水生多年生草本植物。7—8月开花,似莲。耐寒性睡莲根茎长,热带性睡莲则呈球茎。花有昼开、夜开之分。长于池沼。

[24]藏红花:又叫番红花。鸢尾科球根植物。花的雌蕊自古以来就为药用。原产亚洲、欧洲。

《大蓟原野》

这与其说是歌,

还不如说是咒语。

女孩反复唱了三遍之后,立即就“嗖”地刮来了一阵风,

大蓟的花凋落了。

就像枯萎的蒲公英,在风中凋落了一样。

有一天,一个年轻的男人正好走过北国一望无际的原野。

男人名字叫清作,是个毛皮商人。就是从山里的猎人家里,便宜地买来兔子皮、狸子皮,驮到马身上,运到城里去兜售,维持着清贫的生活。

因为是寒冷的地方,所以毛皮很好卖。不过,从山里到城里这段长长的路程,即使是对于身强力壮的小伙子说来,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特别是穿过这片荒野时,更是痛苦。

原野辽阔无垠,如果说到看得见的东西,就只有一片片草和遥远的云了。旅人一个人走在这条道路上时,常常会遭遇奇妙的幻觉。风的声音,让人想起年轻女孩子的笑声;草那边,出现了一座巨大的绿城……

清作最害怕的,就是走到原野的正当中的时候天黑了。一想到要在人迹罕至的荒野里露宿,一种来历不明的恐怖,就会让他不寒而栗。

这里有一个特别的原因。

清作原本并不是因为喜欢,才成为了一个毛皮商人。父亲早逝,为了抚养体弱的母亲和一大堆弟弟妹妹,走投无路才选择了这个工作。他刚开始去猎人家,看到刚刚捕来的、还咕嘟咕嘟地冒血的熊皮时,恶心得几乎都忍不住了。

他心里,总是翻腾着那一刻让他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的感觉。他总是害怕,万一自己牵着驮着山一样高的毛皮的马,还没走到城里天就黑了,那些买来的兔子皮、狸子皮和狐狸皮,突然就喘过气来了,发出了可怕的叫声怎么办?

(同样是皮货生意,如果是做皮革手工艺品,就要快乐多了。)

他总是这样想。清作的一双手很巧,高兴起来,就常常会用多下来的鹿皮做个钱包、香烟袋或是拖鞋什么的。于是他就会想,要是这些东西能卖出一个好价钱,能维持得了生活的话,那就再轻松不过了。

好了,这是北方短暂的夏天快要结束时的故事。

清作这天也牵着瘦马,有气无力地朝着城里走去。太阳在遥远的黑森林那边,明晃晃地燃烧着。

这天,与往日不同,清作的心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那是因为皮货里头,有一张过去从未看见过的银狐的皮。它看上去能卖个大价钱。他琢磨着,用卖它的钱,给母亲买药、给妹妹们买和服,再用剩下的钱去吃点什么好吃的东西。这么一想,就又觉得毛皮生意也未必就那么坏了。他把过去的那种恶心的感觉,给忘到了脑后。

“照这个样子下去,要是能采购到十张银狐皮,就发大财了!”

清作这样自言自语着。

“那样的话,也不用牵着这样的瘦马,做这样的生意了。”

他停下来,擦了一把汗。于是,马也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今天是一个口渴得特别厉害的日子。带来的水壶,早就空了。清作突然记起来,这一带有一口古井。旅人经常在那里歇息。究竟是谁在这样一片荒野的正当中,挖了这样一口井呢?井深得可怕,水又凉又清,好像能把手割破似的。

(在那里歇一会儿吧。)

清作牵着马,朝井的方向走去。

井在一棵大榆树[25]的下面。

可是这天,当清作好不容易才走到榆树下面时,发现石头老井的边上,坐着一个感觉奇妙的小女孩。清作吃了一惊,不由得僵立在那里了。

“你好,清作!”

因为女孩冷不防这样喊了起来,清作一下子愣住了,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女孩穿着茶色的棉衣。当他瞥见她那两条像半截木棒子一样的光腿时,不由得害怕起来。

“你、你是谁……”

清作发出了沙哑的声音。只见女孩长长的头发一甩,笑了:

“你也许不知道我,可我是太——知道你了!我一直看着你从这里走过,走的时候,驮着山一样的毛皮,回来的时候,揣着好多好多的钱。”

“所以,我才问你是谁嘛!”

清作瞪着女孩。

于是,女孩莞尔一笑,答道:

“我是井精。”

“什么叫井精?”清作好奇地盯着女孩,“是住在这里头吗?也就是说,是水精吗?”

女孩满足地点点头。然后,又这样说明道:

“也就是说,我是地下水之精呀!这片原野上所有的树、所有的草、所有的动物、所有的虫子、所有的鸟,全是我来养育的。”

小女孩沾沾自喜的话,让清作有点讨厌了:

“我顾不上那些了,我渴死了,快让开一下!”

听了这话,女孩马上说:

“那么作为交换,你给我一张皮!”

“……”

清作呆住了,傻傻地看着那个女孩。要用一杯水——如果是在往日,连一分钱都不要、想喝多少就喝多少的井水——来换做生意的毛皮?见清作哑口无言地立在那里,女孩冷不防说道:

“我想要那只银狐啊!”

清作脸都白了。银狐藏到了蒙得严严实实的行囊的最下面,这女孩,究竟是怎么嗅出来的呢?也许是看见了狐狸的尾巴?清作朝马背上望去,可连一根毛也看不见啊!

他突然不快起来,节骨眼儿上被一个讨厌的家伙给缠住了!可是,口渴难挨,他觉得在这里如果不喝上一口水,就连一步也走不了啦!虽说对方是一个瘦弱的小丫头,如果把她一把推开,轻而易举地就能喝到水,但不知为什么,女孩那双大大的黑眼睛,却让清作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恐惧。于是,清作结结巴巴地这样说道:

“银、银狐不行啊,已经有人要买了。换个别的吧,给你兔子或狸子吧!对了,狸子皮可暖和了。”

听了这话,女孩剧烈地摇起头来。接着,用手指着清作的行囊,冷不防“啾”的一声吹起了口哨。

“出来吧,我可爱的银狐!”

她说。

于是怎样了呢?

清作的行囊隆了起来,冷不防,“嗖”地一下,从蒙得严严实实的行囊里蹿出来一只银色的狐狸。

狐狸活了。黑眼珠子滴溜溜地转着,用力摆动着垂到地上的尾巴,确确实实地站在草地上。可采购的时候,它是一张真正的毛皮啊,清作差一点就直不起身子来了。

女孩满足地点点头,从井边跳了下来,就像是那狐狸的饲养人似的说:“过来吧,我可爱的银狐!”然后,就把狐狸抱了起来,围到了自己那细细的脖子上。

清作一个劲儿地发抖。

一直害怕的事情,现在发生了。一张空毛皮,竟然又喘气了,又动起来了!说不定这个小女孩会用相同的魔法,让自己行囊里的东西,一个接一个地逃走。

清作连口渴也忘记了,拽着马就想趁早离开这里,可女孩却这样说道:

“清作啊,你不适合干这行生意,干点别的活不好吗?”

“别的活儿?”

“是呀,比方说皮革手工艺品。做别致的长筒靴,怎么样?”

“……”

啊啊,这女孩怎么会这么清楚地知道清作的心思呢?他突然快活起来,坐下了,老老实实地点点头:

“啊啊,我……我以前也这么想过。就那样,做好多好多漂亮的东西。”

“那不就好了吗?”

女孩满不在乎地说。

“但是,那样是生活不下去的啊。很少有人会买手工缝的鞋子吧!”

“那样的话,”女孩说,“我教你一个好办法。”

她弯下腰,从脚下摘下一朵开着的大蓟[26]的花。一朵红紫色的花,叶子上全是刺。女孩把它轻轻地拿到了嘴边,唱起了这样的歌:

“撒出来吧,撒出来吧,花的种子。”

这与其说是歌,还不如说是咒语。女孩反复唱了三遍之后,立即就“嗖”地刮来了一阵风,大蓟的花凋落了。就像枯萎的蒲公英,在风中凋落了一样。

然而,就如同变戏法似的,在那一片片细细的花瓣凋落的地方,又开出了新的大蓟花。一共有多少朵呢?原来不过是一根大蓟,可眼看着就多了起来。女孩又摘下一朵刚开的花,重复起刚才的歌来了:

“撒出来吧,撒出来吧,花的种子。”

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只不过唱了三遍,花就一点点地多了起来。很快,井边就变成了大蓟的花田了。明媚阳光下的原野,红紫色的花簇沙沙地摇动着。

不过,这其间发生了一件让人为难的事。花越来越多,不知什么时候,大蓟的刺把女孩那双赤脚扎得伤痕累累。

“疼疼疼疼……”

女孩叫了起来。然后,抬起那只伤痛累累的脚,说:

“清作啊,给我做一双长筒靴!”

见清作目瞪口呆,女孩又说:

“现在立刻就给我做一双长筒靴!不然的话,刺扎得我走不了路了。”

于是,清作就仿佛中了魔法一般,头晕目眩地朝着自己的马的方向走去,从行囊中取出了一张鹿皮。

是一张光滑的皮子。摊到草上一看,能做好几双上等的长筒靴。

“可是怎么办呢?没有工具啊。”

清作遗憾地嘟哝道。

“你说工具吗?我有针、线和剪子呀!看——!看——!看——!”

女孩一边说,一边把一只手插到了兜里,把五颜六色的线、缝皮革的长针和漂亮的剪子掏了出来。一个小小的兜里,怎么能装得下这么多东西呢?清作弄不明白了。不过,不管是针也好、线也好,都是他从未见过的绝好的东西。

针和剪子,像是用真正的银子做成的。线呢,每一根都闪闪发光,鲜艳无比,就像彩虹被拆开了,撒到了草上一样……

清作赞叹不已,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这时,只听女孩说道:

“这些全都送给你,你给我做一双美丽的长筒靴!”

“好啊。”

清作点点头,连忙动手做了起来。

当美丽的线把鹿皮缝成了一双长筒靴时,太阳已经偏西了。原野成了一片暗红色。在夕阳光中,刚刚盛开的大蓟花看上去像是在绚烂地燃烧着。

“这下可坏了!”清作吃惊地站了起来,“这不是已经黄昏了吗?到城里还有那么老远的路,可我怎么闲坐在这里……”

“那样的话,你住在这里不就行了嘛!”女孩满不在乎地说,“在这里过一夜,明天一早出发不就行了。”

“那、那怎么行!”

清作把长筒靴递给女孩,就要去收拾自己的行囊。于是,女孩像是要拦住他似的,说出了这样一番话:

“你在这里干一个晚上,多做几双长筒靴吧!到时候,我会教你一个好办法,让你变成一个非常有钱的人!”

“……”

“我让大蓟的花再多一点、再多一点,把这片原野变成大蓟的原野!让远方的镇子、村庄,更远的城市都开满大蓟的花!那样的话,人们被刺扎得连一步路也走不了,就都来买你的长筒靴了。你怎么做、怎么做,也不够了。”

一口气说完,女孩穿上清作做的长筒靴,连蹦带跳地走了起来。围在脖子上的银狐,哧溜一下滑了下来,跟在后头追了上去。

“撒出来吧,撒出来吧,花的种子。

撒出来吧,撒出来吧,花的种子。”

大蓟的花,迅速地多了起来。穿着长筒靴的女孩的那双细腿,轻快地向远处奔去。半道上,突然回过头来,迎着风,大声地叫喊:

“要是成了有钱人,就娶我当新娘子吧——”

“盖了大房子,就来接我吧——”

“用漂亮的马,来接我吧——”

然后,裙子一飘,渐渐地远去了。

“撒出来吧,撒出来吧,花的种子。”

只剩下歌声还回荡在原野上。银狐像个白球似的闪着光,跟在女孩的后头追了上去。

“还有这种人!”

清作重重地叹了口气。不过,这时他在心里已经决定了。今天晚上,就按这孩子说的,在这里干活儿吧!用一张鹿皮,尽可能多做几双长筒靴吧。

这天夜里,沐浴着皎洁的月光,清作足足做了有十双长筒靴。

天亮的时候,他把留给自己的一双穿到了脚上,其余的九双往马上一驮,朝着镇子出发了。朝着镇子——那大街上熙熙攘攘、人声鼎沸的镇子的方向——

不过,在原野上越往前走,清作越来越吃惊。

原野上是一望无际的大蓟的花!怎么走、怎么走,都是开得绚丽烂漫的红紫色的花在风中摇曳。连那条迄今为止一直在那里的羊肠小道,也被大蓟的花给埋住了,找不到了。还有比这更难走的原野吗?还有比这更危险的原野吗?侧耳倾听,这回是花儿们自己唱起了歌:

“撒出来吧,撒出来吧,花的种子。

撒出来吧,撒出来吧,花的种子。”

和那女孩一样的调子。而且,是像针一样尖锐、高亢的歌声。大蓟的花们一边在风中摇曳,一边好像是自己在迅速地增多似的,那势头太凶猛了!不过是一个晚上,就成了一望无际的刺人的原野了。而且,越是往前走,大蓟越高、叶子越大,草丛也更加深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清作要扒开草才能前进了。

就快要到镇上了吧——不,从里程上来看,应该已经走到镇子的中央了,这时,前头的草沙沙地摇晃起来,清作的耳朵里听到了这样一个声音:

“脚疼得走不了啦,清作,卖给我一双长筒靴吧!”

清作一怔,站住了,眼前跳出一只狸子,用小小的黑眼睛仰望着清作。

那一刹那他吓坏了,因为这只狸子的背上有个枪眼。是一个黑乎乎的旧伤疤。而且,那张脸和那身皮毛,他觉得特别眼熟。

(是的,绝对是的,这是我刚开始干这一行生意时,卖给镇子上那家最大的毛皮店的狸子!)

清作想和这只狸子搭话,可舌头不听使唤,发不出声音了。于是,狸子又说了一遍:

“卖给我一双长筒靴!”

说完,从嘴里掉下来一块银币。银币骨碌碌地滚到了清作的脚下。

“……”

脸色苍白的清作,从行囊里取出一双新的长筒靴,给了狸子。狸子把它们穿到后腿上,摇摇尾巴,就消失在草丛中了。清作突然害怕起来。一种来历不明的恐惧,从脚下哆哆嗦嗦地爬了上来。他哪有心思去捡什么银币!才一个晚上,这不可思议的大蓟花就把原野、镇子、村庄、房子和人都给埋了起来!而且,也许现在这里还活着的,只有起死回生的毛皮们了吧……

就在这时,像沸腾的回声似的,从大蓟的花丛里响起了一个又一个的声音:

“卖给我一双长筒靴!”

“清作,卖给我一双长筒靴!”

“卖给我……”

等反应过来的时候,清作的身边已经坐满了数不清的狐狸、狸子和兔子。每一只身上都有枪眼,每一只嘴里都叼着银币。其中,也有的叼着五块、十块银币。它们把银币噼噼啪啪地丢到了清作的前头,缠住他要长筒靴。清作不顾一切地把长筒靴从马上卸下来,分给了动物们。但是,只有八双长筒靴,立刻就没有了。清作尖声叫了起来:

“已经没有了!长筒靴已经没有了——”

然后,他骑到了马上。

马背上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空荡荡了。和长筒靴一起驮在上头的狐狸皮呀、狸子皮呀,全都不见了。

清作抽了马一鞭子,没命地穿过一望无际的大蓟原野,朝着大山、朝着自己家的方向……

风“呼——呼——”地朝耳朵后面吹去。奇怪的是,这时马的蹄子几乎就没有贴到地上,而是像长上了翅膀一样,在天上飞翔。

然后等清醒过来,清作已经回到山里自己的家了。这时清作的那张脸,苍白得吓人,三天都没有直起腰来。

从那以后,他辞去了毛皮生意。

他一生都珍藏着那一双仅剩下来的长筒靴。缝得密密麻麻的彩色的线,永远都是那么鲜艳,永远都不褪色。

注释:

[25]榆树:榆树科落叶乔木。高达30m以上。叶卵形。早春时节枝上簇开黄绿色小花。果为翅果。长于山地。

[26]大蓟:菊科多年生草本植物。叶锯齿羽状,裂片有锐刺。开紫红色头状花。长于山野。

《蓝色的线》

那扇蓝色的门,渐渐地大了起来,

我差一点就被吸到里面去了。

当门“吱”的一声打开来的时候,

对面是一片雾,从雾里传来了妖魅的歌声。

1

“喂,把心里想的话全说出来哟!那样的话,就轻松多了。憋在心里,最害人了!”

尽管这样温柔地去搭话,可千代还是沉默着。

“喂,这会儿,这里只有我和你两个人。店里的人全都睡着了,而且我谁也不会说。”

老板娘也是一片好心。这个大约从半年前开始在店里打工的小女孩,好像有什么天大的烦恼,活儿也干不下去,吃饭也不香。老板娘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就想帮帮她。可是当千代从她那充满了体贴之情的眼睛深处,看出了一丝好奇心之后,摇了摇苍白的脸。

“唉,果然是不能说呢!是吗,怎么都不想说那也没有办法……不过你要知道,我们干的是接待客人的行业,不笑脸相迎可不行呢!”

丢下这句话,老板娘就走出了房间。楼梯嘎吱嘎吱的响声,慢慢地落到了黑暗里。

蹲坐在阁楼的月光中,千代沉思开了:

爱上了一个连一次面也没有见过的人,一想起那个人,心里就会一阵痛苦,这怎么对人说呢?如果一说出口,老板娘就会笑起来了吧?什么秘密的约定,转身还不就忘掉了,到了明天,就会大声地把这心里话重复给别人听了吧?随着那尖厉的笑声,千代的秘密立刻就会传遍店里,那以后,她也许就不能抬头走在这个小镇上了。

——哈哈哈,这可太让人吃惊了!小小的千代,竟像个大人似的爱上了一个男人,而且连面都没见过,还会痛苦!再说了,就是想写信,也不好办啊,不知道地址又不知道姓名。哎呀,真是拿她没办法!

千代就是害怕这些,怕大家嘲笑她是一个傻丫头。而且,从那里,大家又会知道了她另外一个沉重的秘密。

千代十四岁。

千代是一个孤儿,是一边这家那家地帮人照顾孩子、跑腿,一边长大的。在学校里只学了几个字母,就不去了。然后,刚刚到了十四岁这天,一个温柔而美丽的大婶,在山村里找到了千代,说:

“怎么样?你愿意到我们家来当女服务员吗?是镇上的旅馆呀,薪水很高的!”

浓妆艳抹的脸上挂着微笑,那人笑了。香粉的味道,让千代的心一阵阵发痒。

千代二话不说就答应了,第二天,就和老板娘一起坐上了火车。

名叫“角屋”的旅馆,就坐落在山脚下的小镇的车站前面。千代从到角屋的那一天起,就系上了束衣袖的带子,开始擦灰、汲水和洗衣裳了。千代不怕干活儿。因为她知道,孤儿出身的自己,不论是去什么地方,都没有那么舒适的地方。

千代最喜欢的活儿,是擦店的玻璃门。对着那写着“角屋旅馆”、重重的玻璃拉门,哈哈地吐上口气,上上下下地擦亮了之后,玻璃是那么地晶莹剔透,遥远的群山清清楚楚地映照在大大的四方形的玻璃当中。千代每天早上,都仔仔细细地擦这四扇拉门。而且,一边干着这活儿,一边无意中想着自己遥远的未来。

千代的梦想,是有一天能成为一个好人的新娘子。这个人,大概对于千代来说,是惟一的一个亲人了。千代最近一想到这样一个人有一天能把自己娶回去,心里就一下子亮堂起来了。

有一天。

这是早春的一个升起几缕阳气的早上。

千代透过店里那水汽朦胧的玻璃门,看到远远地有一个不可思议的人影在晃动。

(这么早就有旅客了!)

千代急忙去开玻璃门的锁,可冻僵了的手指怎么也不听使唤。

那人像是骑着马,又给人一种感觉,如同一只轻盈飞翔的白色的大鸟,渐渐地接近了。然后,看着千代,慢慢地举起了一只手……

千代吃了一惊,禁不住用左手擦了一下玻璃门。但是,变透明了的玻璃对面,没有一个人,只有一条冰雪消融的道路伸向车站。

不知为什么,千代有一种好像被骗了似的感觉,愣了老半天。

然而,第二天早上,千代又透过水汽朦胧的玻璃门,看到了同样的幻影。骑着马的人,又高又帅,那一刹那,千代的心颤抖起来了。

(他是来见我的吧?)

可急忙打开门,那里还是一个人也没有。

这样的早上连续出现了几次之后,千代的心已经成了那不可思议的影子的俘虏了。千代用自己的想像,把那个骑马的年轻人的形象完全填补起来。才过去了四五天,那人从头到脚,不,连一根根头发都是那么清楚,像画一样鲜明地呈现出来了。他既像从前到千代长大的村子里来过的马戏团中的一个技艺超群的荡秋千的小伙子,又像千代看过的第一本图画书中的王子。

一天,千代一边往浴池里添劈柴,一边悄悄地对领班的正吉老爷爷说了这事。

“每天早上,我能在玻璃门那边看到我的恋人呢!”

这一刻,千代那张被烟灰熏黑的脸,与往日不同,变得光彩照人,老爷爷不由得停住了劈柴的手。

“嗬,那是怎么一回事?”

老爷爷一边咚咚地敲打着腰,一边感兴趣地又问了一遍。然后,细细地听完了千代的讲述,他觉得那不是春天的阳气,就是霞光在作祟。但一看到千代那一脸幸福的表情,又不忍心告诉她真相,就闭上了嘴。到后来,不知不觉地竟说出这样的话来了:

“那也许是在找你住的地方哪!”

“真的?”

千代用手捂住了胸。那双眼睛里,头一次洋溢出了对意外相逢的亲人的亲昵的喜悦。

千代不是一个漂亮女孩,但她的笑脸特别可爱。看着她那天真烂漫的酒窝,正吉老爷爷突然想让千代的那个梦想变得更大、更加美丽地膨胀起来。于是,就想出来了一个孩子气十足的恶作剧般的主意。

正吉老爷爷给千代写了一封信。一封小小的情书。一封温柔而美丽的信。没有写寄信人的名字。为了做得像真的一样,正吉老爷爷还特意投到了站前的邮筒里。

老爷爷只不过是想给孤儿出身的千代编造一个亲人。仅此而已……

正吉老爷爷投到邮筒里的信,第二天早上送到了角屋。

“嗨,千代的信!

邮递员在店前面大声地叫着。

“什么?我?”

千代瞪圆了眼睛,接过信封,呆呆地站立在店的前面。她太知道了,这个世界上,连一个给自己写信的人也没有啊!不过,接过来的信封上,黑黑地写着千代的名字。千代连忙把它藏到了怀里。

这天晚上,借着阁楼窗边的一丝月光,千代读起那封信来。

是一封全是用拼音写的信。上面写了千代可爱的酒窝、昨天系上的新的红围裙。从那用字母拼写的不流畅的文字里,千代感觉到了一双关怀着自己的温暖的眼睛。

(谁呢……有人在什么地方暗中看着我呢……)

千代的脸立刻就红了。啊啊,谁呢?到底是谁呢?

年轻男人的脸,一张接一张地浮现在千代的脑海里。店里进进出出的蔬菜店的人、鱼店的人、米店的人、车站的检票员、送报纸的人,以及川流不息的形形色色的小贩。

可是,谁都不是千代的恋人。那是一个没有汗味、没有食品气味的人。假如要说什么气味的话……对了,那就是艾蒿[27]的气味。那应该是一个远道而来、越过一片一片一望无际的原野、来迎接千代的威风凛凛的年轻人。千代出神地仰望着夜空。然后,她想:

啊啊,也许是玻璃门外面的人吧?也许是瞅了我一眼、就连忙隐身的那个人吧……是的,准是。除了那个人以外,又有谁能写出这样好的信呢……

这天整个一个晚上,千代都觉得是那么的幸福。不,第二天、第三天也是那么的幸福。千代变得爱照镜子了。而且,还会冲着镜子中的自己微微一笑。千代的酒窝,变得更加可爱了,那系着红围裙的身影也更加勤快了。正吉老爷爷看着千代的那个样子,连自己的心窝也暖洋洋起来。

不过,还没过去几天,千代的样子就有点不对头了。

心不在焉地胡思乱想着,不是打碎了盘子,就是绊翻了装满了水的抹布桶,而夜深人静,又会呆呆地站在洒满月光的道路上,一站就是好久。这也许是女孩爱上了眼睛看不见的东西的一种病吧?

一天,千代又和正吉老爷爷聊了起来。

“我呀,虽然收到了那个人的来信,可既不知道姓名,也不知道住址,就再也没有信来了。我每天等着后面的信,可再也没来过。喂,那个人已经把我给忘记了吧?”

于是,正吉老爷爷把他那凹在皱纹里的细眼睛,眯得更细了,他点点头:

“你呀,只要努力干活儿、成为一个大姑娘,是啊,到了二十岁,那个人肯定会再次出现!那之前,还是把他珍藏到你的心里吧。”

“二十岁!”

千代一想到那一天那么遥远,都快要昏过去了。到二十岁为止,自己究竟应该怎样生活呢?就这样擦抹布、洗碟子洗衣服、端盘子、给人跑腿……她不想让这样的事充满自己的时间……千代还是头一次有了这样的想法。

要是把二十岁之前的时间,全都用给那个人该有多好啊!要是日子能在给那个人缝衣服、给那个人写信中度过该有多好啊!千代发自内心地这样想道。而这时,一个新的念头像星星似的闪耀了一下:

对了,织毛衣!

千代欣喜若狂,对了,对了,给那个人织毛衣……

千代想,到二十岁为止,哪怕是每天晚只织那么一点点,也要舞动织针,想着那个人。这样做,是惟一一个不让自己心中的那暖融融的暖意逃走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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