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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木马荡秋千

作者:李修文 当前章节:15375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04:22

无论什么时候,囡囡都要见缝插针地呆在我身边,单凭这一点,我也不该感到虚无。

  今天更是如此,在中商广场的香奈儿专柜里站了一上午的柜台之后,囡囡回家里去熬了粥做了饭,带到医院来和我一起吃,正吃着,护士进来通知我们今天又到了结账的时间,如此一来,囡囡就只好再回家去拿存折出来取钱了。没想到的是,等囡囡取完钱回到医院,医院里的计算机系统坏了,没办法,只好等,等着等着就等了三个小时,期间也不断跑回房

间里来和我说会儿话,又去和病房里的那两个孩子打打闹闹,结完账已经到了下午四点半钟,此时再去汉口的快递公司至少需要一个小时,于是就不去了,干脆再呆上几个小时后早点去洪山广场发广告单算了,这样,黄昏的时候,我们便从病房里出来,在医院里散起步来。

  拐过几幢楼房之后,穿过一条狭窄的巷子,我们到了一处堪称游乐园的地方,其实这里是医院为员工们的孩子修建的幼儿园,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建成了城堡形状的教室,教室之外依次是滑梯、蹦蹦床、木马和三只悬在枣树上的秋千,还有一个小型操场。我们轻易越过低矮的栅栏,没几步就跨过了那小型操场,各自坐在一只秋千上,剩下一只空秋千被她随意拨动着晃来晃去。

  在静谧之中,囡囡连日来的郁闷看起来消散了不少,在秋千上坐了一会儿之后,她起身去坐那匹黄色的木马,她坐在木马上嚼着口香糖的样子,有点像战乱时期某个将军的女儿,在战争的间隙骑上父亲的战马玩一会儿,战场上的惨状却是并不会让她开心的。对,就是那种感觉。

  从木马上下来的时候,她的身体差点连同木马一起倒在了地上,原来木马并不是固定在一处的,而是可以随意搬动,囡囡就搬着它过来,放在那只刚才还空着的秋千上,这下子,三只秋千都坐满了。囡囡用力荡出去,顺便把木马也推动了起来,如此一来,囡囡和木马都荡起来了,而且前后交错,她才荡出去它便荡回来,看起来煞有一番意趣。

  “你说,那小男孩会上幼儿园吗?”三两分钟之后,囡囡慢慢坐定了问我,只剩下那匹孤独的木马因为不时被囡囡推一下还在兀自荡来荡去。

  “我倒是不希望他能上,腿断了,不管怎么说都要受人嘲笑,要是我,宁愿一个字也不认识,也不愿意受嘲笑。”我想了想说。说完了心里一惊:明明是我说的话,听起来却像是出自囡囡之口。

  “对,我就是这么想的,那孩子虽然还小,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眼睛里好像很伤心的样子,有的人还好,命不好还能够坚强啊什么的,有的人天生就不行,一时的命不好只能让他一辈子命不好,对吧?”说完又补了一句,“总觉得那孩子就是一辈子命不好的人。”我叹了一声,问她:“怎么会哭得那么厉害啊?”

  她自然知道我说的就是小男孩的腿被压断的那个晚上,发了会儿呆,看着遥远的空

  之处,也像我般轻轻叹了一声,“死,真是来得好快,说来了就来了,那孩子虽然没死,但是离死也只差一步,太突然了。”

  “……”

  “再求你件事情,行吗?”

  “行,你说吧。”

  “咱们就把死当做过元旦啊春节啊什么的一样过,怎么样?”

  “什么?”我完全没听懂她的意思。

  “没说错,就是像过节,我想过了,死虽然突然,但是总得找个对付它的办法吧,不这样的话简直度不过去,不承认也没办法:你就是在一天天往死那里走。可是,总不能除了走就什么都不干了吧,我觉得,像打针啊吃药啊这样的事情,咱们都得当成是在为过春节买烟花办年货,不然的话真是度不过去,想什么都害怕,你说呢?”

  我五体投地地承认,“是。”的确如此:我读过不少书,其中关于生啊死啊的也为数不少,不管我读懂了多少,像《存在与虚无》之类的书我也至少过目了一遍,可是,关于生死,我从未读到过比囡囡说得更好的了。刹那间,我突然希望自己每天都活在早晨起床之后的那一小段惺忪里,或者干脆就是未谙世事的三岁小童,一切不由自己做主,一切都有囡囡做主。

  我也不管我会走到哪里,反正有囡囡在前面带路。

  就当我们一起走在买烟花办年货的路上吧。

  这时候,囡囡“啊”了一声说:“咱们得变成木马才行。”

  “木马?”我一边问着一边去看还在摇荡不止的木马。

  “对呀,你看,它也是在荡着的吧,但它就只是匹木马,没有思想,高兴啊害怕啊什么的都没有,要说一根筋它才是真正的一根筋,不管荡得多厉害都和它没关系——”接着一把抓过我的手,“我越说越觉得像,咱们还非变成木马不可了!”

  “呵呵,好。”蓦然想起当初送快递时“男包子女包子”的说法,就说,“我变成公马你变成母马。”

  “呸!说得这么难听,小心我把你耳朵揪下来!”说着就要朝我扑过来,还没扑呢,自己倒是先忍不住笑起来了,笑完了,再一推身边的木马,问我,“你……想过死的事情没有?”

  “岂止是想过,”我笑着说,“至少想过一万次啦。”

  “那……你觉得,真要到了那时候,我说的是当时,会是什么样子的?”

  “倒是想过风葬的事情——”

  “什么乱七八糟的,你那点小阴谋我全部都知道,凡是和什么鬼风葬有关系的书你全部都划了红杠,还想瞒着我,我早就看穿你啦,不许说风葬,就说在我身边——那时候会是什么样子?”

  “没想过。”我说的是实话,“不敢想。”

  “……我倒是想过,想听吗?”

  “当然想啊。”

  “说起来有点像一场梦,当然了,呵,本来就是在做梦的时候想到的,不知道怎么回事,醒了就忘不了了——不是在医院,在我们的小院子里,大冬天的,院子里的雪都积得有膝盖深了。咱们的屋子里烤着炭,到处都是红彤彤的,我清醒得很,知道你在干什么吗?”

  “干什么呢?”

  “睡着了。你喝水的时候,我在你的玻璃杯里下了安眠药。我一个人坐在床边上等着,脑子里是糊涂的,一点都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隔一会儿就要看看手表。时间到了,从巷子口上响起了脚步声,吱吱嘎嘎的,越走越近,下那么大的雪哪会有人大半夜出来呀,肯定是要把你带走的人来了,果然,院子门本来是锁着的,他们不知怎么就站到院子里来了,开始叫你的名字。

  “我心里特别平静——因为早就计划好了——听到他们叫你,就把窗户推开了,看到两个穿着黑袍子的人站在雪里,雪还在下,下得也不小,就是没有一片能落到他们身上,也难怪,天堂里派来的嘛,怎么说呢,他们的样子就和外国电影里的神甫差不多。我对他们说:‘他不在,我在。’

  “他们当然不相信了,马上就要上楼梯,我就把窗户关了,赶紧找绳子和刀。”

  “你找绳子和刀干什么?”

  “哈,现在知道我为什么要在你的玻璃杯里下安眠药了吧,实话告诉你,我要像上次那样把你绑起来,不过是和我绑在一起。

  “承认了吧,我要和你一起去。

  “你领教过的,我绑人的功夫还是相当不错的,三下两下就绑好了,把你和我绑在一起,牢牢的,我自己只空了一只手拿着刀,还是坐在床边,这时候那两个人也上了楼,我就求他们带我和你一起走,说不管怎么样都得走。他们不同意,其中一个脾气好些,一直在听我说话,自己不说话,笑着;还有一个脾气就没那么好了,不耐烦起来,好像马上就要施展什么法术把你一个人带走的样子,我一下子就慌了,拿起刀就架在脖子上,告诉他们:要是不带我走的话,我就马上一刀扎进脖子里去,到时候,哪怕我不和你绑在一起,他们也还是要带我走。

  “没办法,他们同意了,门都没锁就一起下了楼,你还在睡着,好脾气的那个就把你背起来下楼梯,我就跟在后面,可是根本就想不到:下到最后一级楼梯,什么东西把我绊了一下,我扑通一下子就摔倒在地上了,满身都是雪。其实倒在地上的时候就觉得不对了:不是牢牢绑在一起的吗,怎么就光我一个人摔在地上了?爬起来一看,身上全都松开了,那两个人和你全都不见了。

  “我一下子就哇哇哭了,哭着开了门,哭着跑出巷子,根本就没了你们的影子,到处找都找不到,最后,没办法了,不是说‘上西天’吗,我就沿着东湖边上的那条路拼命往西跑,一边跑一边哭,哇哇大哭,哭声真大啊,把在树上过夜的鸟都惊出来了。

  “就醒了,每次都是到这里醒了的,大概是老天爷可怜我吧,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干脆就让我醒过来了。有时候走在路上想起来,也是想到这里就不想往下想了,大概还是不知道怎么办了吧,但是,我特别喜欢那种感觉:推开窗子,骗那两个人说你不在,就我一个人在。呵呵。真的,每次都是这样。”

  囡囡说完了,我也听完了。心里想:退而求其次,假如真能在一个雪天里睡着了被人背走,无论如何都是个不错的结局——那时候,鹅毛般的雪片落在屋顶上,落在院子里,落在窗台上的花盆里,正如我短短的一生:爱过人,被人爱,最后去死;我的一生和雪片的一生竟是这般相似,但是我却要比雪片幸运得多,因为有人会对着要带我走的人说:“他不在,我在。”当时的雪定然不小,她肯定是一边说着一边拍着身上、头发上的雪花,镇定得就像个刚刚作完案的女特务,想一想就不能不为之迷醉。

  可是,为什么我的小臂又像装了发条般狂跳起来?

  “还记得我们说过走夜路的事情?”我紧张了好一阵子,终于说了,“说是到了该分手的时候,我要继续往前走,你也许就该停下来不走了,忘记了吗,是你自己说的。”

  囡囡定定地盯着我看,只有两三秒钟,哇地一声就哭了,“可是我根本就做不到!”说着身体滑出秋千,蜷在地上,把头埋在我的头上,哭声小了,渐至无声,但是身体却抖动得一秒更比一秒厉害,猛然抬起满是泪水的湿漉漉的脸,哑着嗓子喊,“你真的就要死了吗?你死了我可怎么办啊?”

  我凄凉地笑着,能感觉泪水也从眼眶里涌出来了,“真的要死了,错不了了。”接着一把捧住她的脸,“囡囡,你别忘记你自己说过的话,你说到的一定非要做到不可。”

  “做不到做不到做不到!”她像疯了一样喊起来,抓住我的腿推搡着,几乎使出了全身的力气,推搡完了,就一拳一拳在我腿上打起来,声音比刚才更大了,“你不能死,我没批准你死!”

  我哭着,没有声音,任由她推搡,任由她捶打着我的腿,就是这时候,一股巨大的、我的虚弱之体根本就无法承受的伤心压到了整个身体之上,我一下子就软了,滑出秋千,直愣愣跪在了地上,忍无可忍,则无须再忍,一把揽过囡囡的脖子,倒在她肩膀上痛哭起来,仍然是没有声音,我的脸擦着她的脸,我的眼泪擦着她的眼泪。

  也不知道两个人在地上到底蜷了多长时间,即使后来没有哭的时候,也都不愿意起来,双双靠在悬着秋千的枣树上,看着眼前城堡形状的教室、小型操场和远处一座深入天际的红砖烟囱发呆,太阳仍然没有落山,一大片鸟群停在红砖烟囱的顶端嬉闹不止,而我的耳朵里却又开始了幻听:一会儿是火车呼啸着离开站台,一会儿是海浪拍打着防浪堤,后来就成了足足上千匹惊马狂奔着跑过草原了——我的耳朵里就像在举行着一年一度的那达慕大会。我一点办法都没有。一点办法都没有。

  “刚才这些话,就当我没说过,你也当你没听过,做得到吗?”囡囡说话了。

  “……能,没关系,说过了就说过了吧,说出来总是好过点。”

  “不,我要你把我刚才说的话都忘掉!”

  “好,我忘掉。”]

  “那就好,刚才说的话不算数,但是之前的话算数,”她一推身边的秋千,秋千上的木马就又开始荡了起来,“咱们都得变成木马,管他生不生死不死的,脑子里什么也不想,要想也是高兴的事情,像过年。”

  “好好,我不光做马,还要做牛,我准备做牛做马——”我正想再开起玩笑来,突然看见地上有一张存折,是从囡囡的口袋里掉出来的,蓝色封皮,不是我的,是囡囡的。与此同时,囡囡也看见了,手忙脚乱地捡起来塞进口袋里,没说话,眼睛飞快地看了我一眼。我也没有说话,什么都不用说我就已经明白了:我的钱已经取出来用完了,今天下午囡囡去结账用的就是她自己的钱。

  一声叹息。

十月里,发生了很多事情。起先第一件,就是杜离终于带着他的“女人”、他的“女人”的孩子去了大兴安岭。

  期间通过两次电话,一次是因为囡囡的快递公司装修办公室,需要请一个设计师帮忙,囡囡回来后说起来,我想着请杜离去倒是合适,反正他也辞了职,就给他打了个电话,没想到电话通了之后,他却劈头就告诉我:“我又在养伤了。”

  我小小地蒙昧了一阵子,很快就明白过来,“又砍了自己一刀?”

  “是啊,”他身边似乎有孩子在吵闹,招呼了一下孩子后接着对我说,“快了,只差两刀就解决问题了。”

  “又是满街追着砍的?”

  “对,现在完全掉了过,不管在哪儿,他一见到我就跑,我就拿着刀在后面追。那天还是的:我在他住的地方守了几天都没守到,大概又到什么地方去找买毒品的钱去了吧,都快到晚上了

  ,终于把他等到了,喝得醉醺醺的,我刚喊了一声他的名字,他扭头就跑了,我就跟在后面追,追到了一个公园里的荷花池边上,可能吸毒的人都那样吧,什么都不想就朝荷花池里跳下去了,好在荷花池浅得很,但是那家伙倒像是掉进什么沼泽地了一样,翻来覆去地在黑泥里面滚,翻来覆去地叫我滚开,不要跟着他,也不看我,不管怎么样都不看我。

  “后来,那家伙站起来了,满身是泥巴,头上还顶着片枯了的荷叶,真是说时迟那时快,我一下子脱掉衣服,喊了声‘你看好了’就对准肩膀砍下去了,真砍下去了,那家伙倒呆在那里了,愣着,也不喊我滚,接着就又往黑泥里面倒下去了,简直像条泥鳅,除了泥巴还有好多枯荷叶,全都沾在他身上,那时候我已经疼得很厉害了,得去找医院包扎了,反正荷花池里的水也没多深,他应该不会有事,我就走了。

  “反正只差两刀啦。”他甚至带着兴奋又补充了一句。我也就没和他说起装修的事情,放下电话对囡囡说了一遍,囡囡听后和我一样默然无语,“也是匹木马,”她打了一盆水就坐在我的床边洗着衣服,听我讲完杜离的事情,她总是走神,拿着块透明皂呆呆地看着窗外的梧桐树,回过神来后对我说,“杜离才是匹真正的木马。”

  时间过去半个月之后,一天晚上,深夜了,囡囡都已经在我旁边的床上睡着了,也是凑巧,手机忘了关。当然了,手机之于我,开或关都甚是无所谓,除了囡囡,我经常是十天半月收不到一个电话,所以,手机响起来的时候,我倒是暗自诧异居然有人此时还给我打电话来。拿起来一看,竟是杜离打来的,我便拿了手机去走廊上听。

  我本以为杜离会再告诉我他又朝自己身上砍了一刀的“喜讯”,哪知不是,同样是喜讯,这次却是真正的喜讯。电话一接通,耳边传来嘈杂的声响,隐约还有播音员的声音,似乎正在播报着列车到站的消息,杜离问我:“你猜我现在在哪里?”

  “火车站?”我猜测着说。“对呀!”没见面我也能感觉出他的高兴,真正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高兴,“就是火车站,跟你说,我马上就要上车了,去大兴安岭!”

  “是吗?”我的情绪顿时受到了他的影响,不自禁也笑起来问他,“问题都解决了?”

  “解决了!全都解决了!”大概他身边太吵闹了的关系,他差不多算是大喊了起来,“真爽啊,我现在简直要爽死了!”

  “真好。”我拿着手机在昏暗的走廊里踱来踱去,声音肯定也大了起来,又压低了声音对他说,“真好真好。”

  “我也没想到最后这么顺利——”他似乎也是拿着手机走动着找个僻静的地方,终于找到了,嘈杂声小了下来,“今天早晨他去机场找的她,拿着离婚协议书,他自己动手写的,连指印都盖好了,说对不起她,从今以后再也不纠缠她了,也不纠缠她娘家的人,孩子归她,想带到哪里去就带到哪里去,就只当从此以后大家再不认识了。他们应该也是抱头痛哭了一场的,中午她回来的时候眼睛还是红红的。

  “上午他们就一起去把手续办好了,分手的时候,他找了家超市,给孩子买了一堆零食,让她一起带回来了,说是也只有买点零食的钱了。她回来之后,把离婚证放在桌子上,一个人躺在床上哭。我看着那离婚证,总觉得像假的一样,老是问自己:不是还有两刀吗?哈,幸福实在来得太突然了,对吧?

  “马上就决定坐今天晚上的火车去大兴安岭了,没有直达车,得先坐38次去北京再换车,只能坐火车,要是坐飞机就带不了什么东西了。一决定就到武昌南站前面的广场上去买高价票,等了两个小时才买上,回去就开始收拾东西。正收拾着东西呢,她说和我商量一件事情,说还是想留点钱给他,我当然一口答应,就拿着信用卡去银行,出来又去找他,只不过这次是送钱给他,不是再拿着刀追他了,哈——”

  刚讲到这里,杜离的声音戛然而止了,随后电话又连续响了好几次,每次刚一接通就断了,应该是杜离的手机没电了的关系,我打过去,打了好几次都打不通,在走廊上等了一阵子,只怕有十分钟还多,估计杜离可能没带备用电池,就把手机关上了。

  倒是睡不着了,我就趴在走廊东头的窗子上,想着杜离去和“那家伙”最后一次见面时的情景:两个人可能会找家小酒馆去喝点啤酒?如若果然,喝啤酒时会说点什么呢?“那家伙”可能会要杜离好好待自己的孩子?想着想着就走了神,恍惚中竟觉得眼前出现了一幕电影般的画面:杜离一家人,是啊,现在几乎可以说是一家人了,坐着四轮马车,奔驰在大兴安岭秋天的原野上,一路经过了绵延无尽的白桦林和冒着炊烟的桦皮屋村庄,经过了辽阔的曼陀罗林和芍药田,天空碧蓝如洗,原野上花团锦簇,成群的白鹭从密林里翻飞出来,落在曼陀罗林里,落在芍药田里,落在吓了一跳的孩子的肩膀上。

  只有上天和我自己知道,这正是我想过无数次要过的生活,而此刻我却只能蜷缩在如此一隅,不光此刻,只要我还不曾彻底闭上眼睛,这茫茫世界就不过是只摇晃的秋千,而我,也终不过是秋千上的木马,一念及此,又何止于黯然神伤?

  罢了罢了,还是像我经常想起的那句话一样吧:活着的时候尽可能活得快乐一点,因为你可能会死很久。

  还要尽可能活得长一点,因为囡囡没批准我去死。

  回到病房里,躺在床上,转过身去看囡囡幽光里的脸,我还在想:现在,杜离应该是已经坐上了火车吧?那个我未曾谋面的孩子,只怕也该在车声里安然入梦了吧?

  第二天早上醒来,窗外风雨大作,站在窗户边往外看,医院外边的马路上已经积满了水,大概是下水道又坏了,如此之后,根本就没有汽车通行了,上班的人们只好被迫卷起裤腿去锳水,天气本来就已经寒凉了起来,所以,隔了好远我也几乎能清晰看见那些人冷得瑟瑟发抖的样子。

  我劝囡囡不要去上班了,她却不干,拿着把雨伞就出去了,可能是怕麻烦吧,她连鞋也不穿,袜子和旅游鞋都提在手里,光着脚下楼,光着脚从草坪上抄近路,出了医院就开始锳水,足足锳了十分钟才好不容易走到可以坐下来穿袜子穿鞋的地方。穿鞋子的时候,头发掉进了水里,她只好用一只手抓住头发一只手去穿鞋,这些寻常的

  动作,却使我幸福得眼前一黑。

  那个一只手抓住头发一只手去穿鞋的女孩子是我的。

  临近中午的时候,原本躺在床上好好看着一张过期的报纸,报纸是那两个孩子的父母带到病房里来的:中山美穗嫁给了得过“芥川奖”的年轻作家;一个偏僻的山村发现了大片大片的唐朝墓葬;大洋彼岸的美国,一年一度的“看谁最像海明威”大赛评选出了最后的结果;等等等等,不一而足。正看着报纸,眼前一黑,顿时就天旋地转起来,我知道大事不好,强自从床上爬起来,出了病房,狂奔到走廊西头的那处水龙头之下,但是已经晚了,才跑到一半,鼻子就开始流起血了,一滴一滴,一直从走廊上滴到水龙头那里。

  每隔几天我的鼻子就要出一次血,可谓是一喜一忧:忧的是一次总比一次出得更多,喜的则是毕竟我身体的其他地方还没开始出血,果真如此的话,我离住进隔离病房的日子就近在咫尺了。但是今天出的血却是格外的多,似乎全身的血都要跑出我的身体去赶赴一场狂欢节,最后,实在没办法了,冷水根本就不再是血的对手,我虚弱不堪地去了值班医生那里。

  回来就睡着了,在临睡前的一刹那里,隐约听见那男孩子的父母在小声争吵着什么,似乎是为了钱,也难怪,早在遥远的唐朝就有人说过了: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和那两个孩子相处了这么长时间,他们各自家庭的情形我也大致都能了解一点了:女孩子的家境要好一些,父母却离了婚,有时候是父亲来陪夜,有时候是母亲来陪夜,有时候就干脆没有人来了;男孩子却来自一个小县城,父母以在街上摆水果摊为生,现在看病的钱都是东拼西凑借来的,即便是像囡囡一样在病房里加一张床过夜的钱,他们也支付不起,每到晚上就离开了,全然不知道他们到底在哪里过夜,所以,男孩子的心思就比女孩子重一些,常常对着窗子外面发呆。

  迷迷糊糊睡醒的时候,囡囡斜躺在我身边,两只脚搭在床沿上,看着我,用手当梳子轻轻梳着我的头发,饭和粥都已经放在床边的桌子上了。

  “你没上班?”我有气无力地问。

  “上是上了,不过只上了一半,”她说,“商场里也进了水,就先回去做饭了。”

  原来如此。说起来真是神奇:不管什么时候,哪怕我再难受,只要一看见囡囡,心情在三秒钟之内就能迅速好起来,直至好得不能再好,简直就是一服灵丹妙药。今天也是如此,我马上坐起来喝粥,喝完粥再吃饭,吃囡囡一天比一天烧得好的菜。其实我的饭量现在已经很小了,喝完粥,往往才吃了两口饭就再吃不动了,每次都要剩好多,要是在以往,囡囡是不会放过我的,肯定非要逼着我吃完不可,最近可能看我实在吃不下去了,也就不再逼我,但是做的分量丝毫也没有比从前少。

  果然剩了好多,囡囡从她包里掏出餐巾纸来帮我擦了嘴巴,等我重新躺下后,才到走廊上的水龙头底下洗饭盒去了。

  其实一躺下就想小便了,就穿了拖鞋去卫生间,上完卫生间出来,才想起来在走廊上没看见囡囡,心里正奇怪着,走到楼梯口,想了想,就往下走了两步,结果,刚刚才在楼道里站住,不经意地往前一看,全身顿时如遭雷击:囡囡正在吃饭,她在吃着我吃剩下了的饭。

  ——就坐在药房前面的那张长条椅上,也不管过往的行人总要盯着她看上两眼,不紧不慢地吃着,过了会儿,可能是烦了总盯着她看的那些人,就站起来对着窗户,还是不紧不慢,小腿还不时往后跷起来一下子,这样,她牛仔裤上踩烂了的裤脚便显得格外触目。

  我忘记了离开,一直呆呆地盯着她看:每次我吃饭的时候,要她也吃一点,她总是说在家里就已经吃得够饱的了,多一口都吃不下去,我也就信了她的话,哪知真实的情形却是如此:囡囡竟然节约到了如此地步,我们口袋里的钱自然是所剩无几了。

  一刹那间,我想狂奔到她身边,哀求她:就此离开医院,回到我们的院子,回到我们的房子,安安静静地等来死亡,再不在医院里作虚妄之求,终于还是没有。

  这时候,囡囡转过了身,一转身就看见了我,身体兀自一震,脸上的神色慌乱了,但是,囡囡毕竟是囡囡,“哈”了一声扑上前来,只说:“来找我了呀,两分钟没见着就想我了吧!”

  天气是越来越凉了,不觉间,原来总在窗外的梧桐树上过夜的两只斑鸠也不知去往了何处,青葱的树叶已经完全转为了枯黄,随风坠落,堆积在地,行人踩上去发出沙沙的声响,我即使躺在病房里也能清晰地听见;有的叶片堆积在窗台上,被雨水淋湿,再和从窗户上脱落的油漆混合在一起,散出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气息,我想,这就是所谓的萧瑟之气了。

  我却是喜欢这种气息的。白天里,阳光几乎完全消隐不见,薄薄的天光几近于无,站在窗户边依稀望见水果湖,湖面上打捞水草的铁皮船在秋天里愈加显得锈迹斑斑了,即便从水里打捞起来的水草,也逐渐现出了正在老去的模样。天气是冷了,但是身体被毛衣包裹住之后,非但不觉得冷,反而还生出了一种奇异的暖和,全身都觉得慵懒,那种感觉,就像一只躲在主人的被子里过冬的猫。

  囡囡就没有那么幸福了,每天照样早出晚归,得着空了就回医院里来陪我一阵子,要么戴上耳机听听MP3,要么和那两个孩子一起听我讲故事,晚上却是早早就睡了的,一来是她每天都忙得疲惫不堪,回来就想躺下;一来是我的精力也在日渐消退,本来在好好地聊着,一会儿就睡着了,睡也睡不实,经常醒过来,如此几个来回,天也就快要亮了。

  就在如此的光阴流转中,我和囡囡的囊中已经绝不止是羞涩,而是完全的空空如也了。

即便囡囡打了四份工,没有一天回来的时候不是精疲力竭,但是,那些微薄的工资也显然应付不来我每天要花出去的治疗费和护理费。我每天必须接受三次注射,每隔一个星期要输一次血,仅仅注射一针,就得花去好几百块,除此之外,像我每天都口服的“康力龙”之类的进口药,每一盒的价钱高得都是过去的我闻所未闻的。

  依我估计,下一次结账的时候我们可能就再也拿不出钱来了。

  结果却只晚了三天。结账之前,护士来催促过好几遍,囡囡每次都说马上就去,但是我知道,这一次我们是绝对再也凑不够钱了。果然,那天中午,她揣着两包烟去找了主治医生,就在走廊上,我能清晰听见她在求那医生跟医院里打声招呼,宽限我们几天,这个医生平日里对我还是相当不错的,那天也不知怎么了,火气特别大,厉声呵斥囡囡:“都像你们这样子我们还怎么办医院?”囡囡便将两包烟塞进他的白大褂里,就要跑回病房里来,没想到那医生的火气一下子更加大了,掏出那两包烟就砸在地上,对着囡囡大声喊:“拿走拿走拿走!

  ”最后,囡囡只好从地上把烟捡起来。

  我在病房里听着走廊上的动静,心如刀绞:如果不是因为我,像囡囡这么漂亮伶俐的女孩子,在她的一生中,又怎么会遭遇这般体面丢尽的此刻?

  心如刀绞。

  不大功夫之后,囡囡进来了,知道我听见了外面的动静,只怕也再没力气来瞒我了,径自往旁边的床上一倒,突然就拆了一包烟,抽出一支来,想点上,可是没有打火机,她拿着烟朝病房里到处张望,目力所及之处却没有打火机,一把将那支烟攥在掌心里,顿时就要哭起来。

  但是没有哭,她突然从床上一跃而起,站在地上重重跳了几下,既像足球运动员上场前在球场边上做准备活动,也像是在商场里买裤子,付款之前到试衣间里对着镜子跳几下,看看合不合身。“他妈的!他妈的!”她一边跳一边喊,喊着喊着却笑起来了,回头看看那两个孩子,连同他们的父母,都在午睡,就对我调皮地一笑,“不行,你得亲亲我。”

  “啊?”我吃惊不小,全然没想到转瞬之间她就多云转晴了,“怎么了?”

  她扑上前来,抱住我的脖子,好生地和我接了一次吻,两个人都差点喘不过气来了,“好了,”她嘻嘻笑着放开我,就像一个杀人如麻的匪首放开一个不胜哀怨的民女,“我得给自己加点油,哈哈,你就是我的加油站。”

  “加油站?”

  “对,没错,就是加油站。”说着在我身边躺下,两只脚搭在床沿上,“刚才真是差点挺不住了,长这么大还没有受过这种气,知道我刚才想干什么吗?想给那家伙两巴掌,不过就那么一下子,马上就不想了。满脑子都是看过的悲剧电影,要是按照电影里的做法,我是应该给他跪下的,抓着他的裤子又哭又闹什么的,呵,也是真这么想了,可能脸皮还是太薄了,没下得了手,哦不,是没下得了脚。”

  “你觉得咱们现在这日子过得有意思吗?”停了一小会儿,囡囡问了一句。

  我脑子里又想起她问过我的“活着是否有意思”,迟疑着说:“还是有意思的吧?”

  “对呀,真乖!”她侧过脸来在我额头上迅速地轻轻地亲了一下,像占了个什么大便宜似的,哈哈笑着说,“你的口水就是我的加油站,我得加了油才能再往前开——哎呀,我觉得这句话说得好恶心啊!”

  我也不自禁地笑起来,“呵呵,是够恶心的。”

  大概只过了三天时间,护士再没催促我去结账了,我心里暗生纳闷,但是总不能主动问起吧,就没问,到了晚上,等囡囡回来之后,我对她说起,她竟然说账已经结过了。

  “可是,咱们哪里还有那么多钱啊?”我心里隐隐有种不祥的预感,接着追问了一句,“你从哪儿来的钱?”

  “你就别问了,”她一边收拾衣服去医院的公共浴室洗澡,一边回答我,“反正钱都已经结清了。”

  “可是——”

  “什么可是可是的,你烦不烦啊,叫你别问你就别问了!”我没想到她会生这么大的气,不管青红皂白就对我吼了起来,把那两个孩子都吓住了,本来两个人躺在各自的床上互相考着脑筋急转弯,立即就再不说话,安静地看着我们,囡囡的语气却又软下来了,“我把你的东西送进当铺里当了。”

  “什么东西呢?”

  “至于什么东西嘛,嘻,你就别管了,反正我自己也能当家做主,对吧?”说着就端起脸盆拿好换洗衣服往病房外面走,临出门又转过身,竖起一根手指对我一点,“宝贝儿,你可真是麻烦。”

  囡囡出去后,我坐在床上想了好半天:想我到底有什么东西能拿到当铺里去当出那么多钱来,结果是没有,再怎么也不可能是那些CD和DVD吧?更不可能是电视机和影碟机,这两样已经用了好几年的东西现在都是丝毫不值钱的东西。那么,到底是什么呢?

  想了半天都想不清楚。

  囡囡回来之后我没有再问。是跛着脚回来的,原来是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滑倒在地上了,脚上都破了皮,本来就已经破了的牛仔裤上的那条口子也被撕得更长了,一见之下,我早就心疼得无暇顾及其他了。囡囡也顺势在我身边坐下,把脚伸出来给我,“给我揉揉。”

  她的话才一落音,我就像刚刚发现了稀世珍宝的考古队员般捧起了她的脚。

  但是,谜底还是在半个月之后揭开了。

  是个星期天,下午,囡囡去了黄鹂路上那对年轻夫妻的家里帮忙带孩子,我正趴在病房里的窗户上抽烟,自从那两包烟没能送出去,我偶尔又开始抽一点了。窗外的草坪上有两只流浪狗在追逐嬉闹,闹着闹着就跳进了停在旁边的一辆没关紧窗户的汽车里,汽车里有个年轻的女孩子正靠在座椅上打盹,冷不丁两只流浪狗跳到了她身上,她一睁眼就尖叫了起来,拉开车门就往外跑,我笑了,烟头都燃到手指处了也没觉察出来。

  这时候,病房里进来了一个中年女人。因为今天恰好是同病房的那个男孩子的生日,我还以为是他的什么亲戚来看他了,就没留心,继续打量窗外,结果她却径直朝我走过来,问我是不是某某人,我点头称是,问她有什么事情,她却怒气冲冲地掉头就走了。真是奇怪。她走了之后,我搜肠刮肚地想自己是否在哪里见过她,到头来还是一点印象都没有,我照旧趴在窗户上,看着她出了楼,在停车场地上的一张报纸上坐下来,仍是满脸都气愤至极的样子。她既然没走,我似乎就该追下楼去问个清楚的,想了想还是没有:莫说眼前这个素不相识的中年女人,即便阎罗殿里派来的黑白无常站到了我的面前,又能拿我如何呢?

  我径直跟着他们走就是了。

  五点多钟的样子,囡囡回来了,手里拎着饭盒,应该是带完孩子回家里做好后带来的,而且还对今天的饭菜相当满意,一边低着头往前走,一边还忍不住掀开饭盒去闻一闻。

  我笑了,正要喊她一声,却有人把她叫住了,就是那个找过我的中年女人。本来有一阵子她是已经从医院里出去了的,不知何时又回来了,就坐在囡囡曾经摘过睡莲的水池边上。听到有人叫她,囡囡的身体竟是一震——现在,我们的身体差不多已经合二为一了,她的身体一震,我也能够感觉到。

  那中年女人就像抓小偷一样朝着囡囡飞跑了过来。

  我确信在听到有人叫她的一刹那,囡囡慌得差不多要撒腿就跑了,终于还是没有,在原地站住了,等着那中年女人走过来。

  “沈囡囡,我的钱是不是你偷的?”那中年女人离她还有好几步远就大声喊了起来,恨不得满医院的人都能听见她的声音,“你要说清楚,你要跟我说清楚!”

  囡囡说:“……是。”

  “是”。我在心里也说“是”。我也算敏感之人,几乎在囡囡和那中年女人碰面的第一时间起,我就能确认她是谁了:她肯定就是囡囡的姑妈。说起来,在未经她同意的前提下我也曾造访过她的家。几乎与此同时,我明白了囡囡到底是用了什么办法把医院的账目结清的了:我的房子里本无值钱的东西,囡囡又如何能将那些东西从当铺里当回我们需要的钱?所以,尽管我根本就听不清楚囡囡的声音,但是我也知道她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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