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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在旧居烧信

作者:李修文 当前章节:15434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04:22

我和囡囡“结婚”的当天晚上,囡囡没有回我们的小院子里去,就在窗户外面蜷了一个晚上,搬了两把长条椅过来,坐上去,腿上盖着件我的衣服,那件衣服是我死活都要塞给她的,告诉她,明天早晨她直接带回家就可以了,这样总不会再带进什么细菌来了吧,好说歹说,她总算同意了;两点多钟的时候讲了会儿电话,心里终是不忍,劝她还是回家去睡,她却说:“那怎么行?今天可是我的新婚之夜啊。”接着换成了闽南语的腔调,“我说后生,你有没有搞错啦?”

  唉,好吧,一切就全都任由我的小媳妇儿自己做主吧。

  天快亮的时候,还是各自睡了一会儿,我做了梦,梦见我带着囡囡坐火车回宁夏去住下来了,不是银川那样的城市,应该是在荒凉如西海固这样的地区,住的房子虽说不是窑洞,但是也比窑洞好不了多少,屋顶好似一面斜坡,那是因为方便雨天的时候在屋檐下接雨水的缘故,要知道,不管是吃的水还是洗澡的水,其实都是在屋檐下接的雨水;我好像是拿着把铁锹在外面挖水窖,囡囡坐在屋里的土炕上忙活着什么,穿着红彤彤的印花棉袄,和印花棉袄一样红彤彤的,还有纸糊的窗户上贴满了的囡囡自己动手剪的窗花。

  醒来的时候,囡囡就趴在玻璃窗上看着我呢,手里拿着我的那件衣服和她的包,脸上和头发上都湿了,应该是出门去吃过早饭了。我一看她此刻的样子,就能知道外面应该是雨夹雪的天气。

  见我醒过来了,她连忙示意我拿起电话,告诉我:“刚才我站柜台的那地方来了电话,说要我今天帮他们去进货,我得赶紧走了,对了,你很争气哦,刚才问过医生了,说身体恢复得不错。”

  “是吗?”我的心情也为之一振。

  “是啊,今天就可以送羊骨粥啦,太争气了掌柜的,好了不说了,我得走了,中午不回来了,晚上得早点回家熬粥去啦——”说着又不放电话,自言自语,“嘻嘻,掌柜的。”

  自言自语完了,她也该走了,刚放下电话要走,正好有个相熟的医生走过来,她立即乖巧地站住,和他打招呼,那医生平日里对我和囡囡就甚是不错,伸手摸了摸囡囡的头,囡囡一吐舌头,转身对我做了个鬼脸,摇了摇手,就消失不见了。

  一个多么好的早晨!

  我幸福得一阵哆嗦。哆嗦之后,接着又是一阵。

  “每天你都会在路上和许多人擦身而过,你不会想到,也许有一天,他会成为你的朋友或知己,当时那个女孩子离我只有零点零一厘米,五十七个小时之后,我爱上了这个女人。”这是王家卫的电影《重庆森林》里的一句台词,对这部电影,囡囡简直是喜欢得紧,我则不见得有多么喜欢王家卫,《重庆森林》还是读大学的时候在大学门口的录像厅里看的,看完了也就忘了,不过,现在想起来,却觉得刚才这句话的确别有意趣:世界何其大,一个人的一辈子何其长,假如我们对“五十七个小时”之后即将发生的事情没有半点期待,那么,我们又能拿什么当做我们一辈子的指望呢?

  人之为人,总还是得要点指望的吧。

  当然,我是要除外的。我是一个早就断绝了期待之念的人。不是因为来日无多,而是知道不管怎么样囡囡都在我的身边,我和她不过是隔了层玻璃窗而已,就像十个小时之前,我们“结婚”了,她成了我的小媳妇儿,十个小时之后,她还会回到我身边来,继续做我的小媳妇儿,弄不好晚上还要在窗户外面蜷上一夜——我还有丝毫必要像王家卫一样去想“五十七个小时”之后的事情吗?

  可是,我根本就不会想到,不光五十七个小时之后囡囡没有回来,就算一百一十四个小时过去了,囡囡也还是没有回来。就在囡囡摇着手对我说再见的时候,一场悲剧,一场足以让我们死无葬身之地的悲剧已经向我们逼近过来了,就像一个身着黑袍的厉鬼,已经蹑手蹑脚地跟着囡囡走了好远一段路,现在,那厉鬼只差一步就要拽住囡囡的衣角了——这些,这一切,这一切中的一切,我又怎么能够想得到呢?

  我又怎么能够想得到呢!

  上午,主治医生进了我的病房,告诉我说现在可以看看书了,但是必须得戴着手套,我当然兴奋得不知如何是好,所谓“漫卷诗书喜欲狂”,说的就是此刻如我之感吧。我立即央求护士帮我去从前的那病房里取几本书回来。本来在我住进隔离病房之后,从前那间病房里是再没了我的什么东西的,但是我依稀记得似乎还有几本书在那个小女孩那里;毕竟相处了这么长时间,这一次,护士痛快地答应了,她临去之前,我给那个可爱的小女孩写了封短信,请她带过去,信是这么写的:叔叔没骗你吧,看,住过来这么长时间了,叔叔还是一点事情都没有,别害怕,吃好睡好,什么都不要害怕。

  护士回来的时候,只带回了一本书,同时带回来的还有那封短信,说是那小女孩也住进隔离病房里去了,就住在我楼下的一层,这仅剩的一本书,还是她走后被护士发现了收拾起来的。

  原来是这样。我突然心如刀绞:住进隔离病房之后,小女孩的父母到医院里来陪她的次数比从前多些了吗?如果不是,那她该怎样度过那些枯燥得几欲令人发疯的单调而无聊的时光呢?

  护士带回来的书是纳博科夫的小说《洛丽塔》,闭上眼睛我也可以一字不差地背出那段著名的、举世皆知的开头: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

  后来,当我心不在焉地翻起这本书,看到亨伯特带着洛丽塔去了“五光十色”的利坪维尔小城,给她买了笑话书、可口可乐和带夜光的旅行钟,我的心里又疼起来:那个和我一样身陷囚室一般的隔离病房里的小女孩,又有谁来给她买这些没有一个小女孩不喜欢的东西呢?

  下定了决心:晚上一定要让囡囡去看看她,哪怕隔着窗户和她打打招呼也好。

  凡是看过《洛丽塔》的人都知道我读这本书时想起那个小女孩是多么不恰当,甚至是有罪的,但是没办法,我就是这么想的。

  就这么到了中午。

  就这么,那场让我和囡囡死无葬身之地的悲剧,离我,离囡囡,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了,那个身着黑袍的厉鬼,已经对准囡囡的脖子举起了双手!

  中午,十二点刚过,我正坐在凳子上低头吃饭,窗户外面来了两个警察,好像一个年轻点一个年纪大点,是我的主治医生陪着来的,站在外面交谈了几句之后,再不说话,就这么看着我。我便停下不吃,茫然看着他们,过了一会儿,主治医生进来了,问我身体感觉怎么样,能不能让他们问几句话,我恍惚着点了点头。之后,他们先去了医生办公室,换好白大褂之后才进我的病房里来,主治医生没有再跟着进来。

  “你是沈囡囡的男朋友?”进来之后,那年轻点的警察温声问我,倒是和颜悦色。

  “……是。”我点了点头。

  “她刚才回来过吗?”他继续问,“就是十点至十二点之间。”

  “没有啊,她今天说是进货去了,”其实在他们进来之前我就没了吃饭的胃口,把饭盒都收拾妥当了,茫然问他,“你们找囡囡干什么?”

  “说的就是进货的事情!”那个年纪轻点的警察还没开口,年纪大的倒是先说话了,而且,脾气要大得多,“你要老老实实地回答我们的问题!”

  “……”

  这时候,年纪轻点的又接着问:“那么,你觉得她会到哪里去呢?我们刚才去过你的房子了,她不在。”

  “什么?”我顿时就觉得大事不好,他们竟然去了我的房子,囡囡到底出了什么事情,值得他们像这样费尽了心机去找她?我急了,不觉间站了起来,“囡囡到底出了什么事情?”

  “我提醒你,我们现在是在帮你!”年纪大的又吼了起来,“你不要一问三不知,我告诉你

  ,你这是在害她!”也不知道体内的哪根神经被碰着了,我一下子就恼怒了起来:我正吃着饭,进来两个警察,劈头就问囡囡去了哪里,却不告诉我囡囡到底出了什么事情,莫不是囡囡在偷什么东西的时候被发现了,又赶在他们抓到之前就逃走了?那又怎么样呢?无非是再把囡囡拘留几天吧,囡囡定然是不在乎的,反正交不出来罚款,因为她舍不得;既然囡囡不在乎,我也就不会在乎,拘留期满了,囡囡回到我身边,我照样是她的“掌柜的”,她照样是我的“内当家”,

  就冷冷地对他们说:“既然你们不相信,就走吧。”

  我一语未竟,年纪大点的警察顿时怒火中烧,竖起食指对我指点着正要吼出句什么,年纪轻点的挡住了他,对我说:“沈囡囡杀了人。”

  “什么?!”我顿觉天旋地转,全身的毛孔都在收缩,两只瞳孔却在瞬间放大了,“你说什么?!”

  “她杀了人。现在找到她,或者说她现在就来找我们,其实是在帮她,我可以负责任地讲,我办过很多案子,像她这样的失手杀人,将来是不会判死刑的,所以说,越早找到她越好。”“你们到底是干什么的?”我突然想起了什么,也对他们大吼起来,“我凭什么要相信你们是警察?”

  他们便互相对视了一下,各自掏出自己的证件,由年轻点的交到我手上来,其实,我明明已经知道了他们就是货真价实的警察,但是心里面存着侥幸,双手颤抖着打开了他们的证件:他们的确是警察,千真万确。

  天哪,怎么会这样啊!

  平空里飞来一台搅拌机,将我的脑子变成了一片轰隆作响的工地——搅拌!搅拌!搅拌!我真正是头疼欲裂了,眼前一黑,差点就要往前栽倒下去。最后关头我拼命站住了,没有倒下,可是,那股疼痛之感纠缠住了我的每一处器官,头发有知觉也会觉得眩晕,我死命抓住头发,死命拽,这时候,一滴血从鼻子里流出来,落在我的小臂上,一滴之后,更多滴像春天里的雨水般从我鼻子里挣脱出来。那年轻的警察见状赶紧扶住我,拿起床头柜上的面巾纸递给我,我接过来了,但是纹丝不动,没去管鼻子,因为早就见怪不怪了,径自拿着面巾纸问

  他:“到底是怎么回事情?”

  血还在流着,汹涌而出,永无停歇之期,那年轻的警察正要张口说话的时候,我的心就一下子先黑了,不是眼睛,是心,就像一张掉在阴沟里的纸币,已经再无捡起来的必要了,绝望和晕眩一起不请自到——罪孽,满世界都写着罪孽二字,我终于将囡囡带入了罪孽当中了,不,从我认识她的第一天起,她就已经陷进了黑暗的阴沟里,黑暗的阴沟不是别人,就是我!我只想知道我现在就死去能不能抵消掉囡囡的罪,别的我什么都不想知道了。突然,我奔向床头柜,拿起一只玻璃杯,砸在对面的墙上,玻璃杯应声而碎,面前这两个警察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再朝满地碎了的玻璃跑过去,蹲在地上,捡起一块尖利的玻璃碴,对准了自己的脖子。

  连半秒钟都没有想,我就举着玻璃碴对准脖子划下去了。

  到处都是玻璃,到处都是血,我的手上是血,我的嘴巴上是血,我的脖子上是血,满世界都是血;血落在玻璃上,泛着红光,我知道,那就是天堂之光,我彻底闭上眼睛之后,那光里会走来最圣洁的六翼天使,带我去到一片云蒸霞蔚的地方,之后一切将归于平静,红的照样是血,白的照样是玻璃。

  可是,我并没有能就此将自己彻底了断,我还没有死,但是我绝对不会就此放过自己,挣扎着,又捡起了另外一块更加尖利的玻璃碴。

  晚了,说什么都晚了。这时候,那个年纪轻点的警察已经朝我扑过来,一把抓住了我的手,另外一个则狂奔到门边,打开门大声叫喊着医生,片刻之后,走廊上响起了马蹄般的脚步声,不是一个人,是一群人,一群人像地震前慌忙逃命般来了我的房间;那年轻的警察把我抱着,让我靠在他的膝盖上,满手都沾着我身上流出来的血;我看着他们,喘着粗气,血一点点正在模糊我的眼睛,我就重重地闭上了。

  我甚至懒得再多看这个世界一眼。

  一眼都不想再看了。

  就像突然之间举起玻璃碴划了脖子,理智也是突然回来的:我闭着眼睛,被那警察背起来放到床上,只听得耳边一片喧闹之声,随后响起主治医生的声音,吩咐多余的人离开,包括那两个警察;屋子里安静下来,有人在为我处理鼻子和脖子上的伤口,我像木乃伊般平躺着,对他们既不拒绝也不配合,后来,我的鼻子被塞住了,我的伤口被包扎了——囡囡也回来了,回到我的知觉里来了。

  囡囡,你现在在哪里啊?!

  不行,我得找到囡囡,在找到囡囡之前,我得知道囡囡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刚刚为我包扎好,我就突然睁开眼睛,把正低着头为我擦脸上的血迹的护士吓了一跳。我没管那么多,径自坐起来,鼓起全身力气下了床,光着脚朝门口走过去,地上的玻璃碴还没来得及收拾,其中一小块扎在我的脚后跟上,我丝毫都不以为意,“扎吧,”我对那块玻璃碴说,“狠狠把我扎死算了吧!”

外面还簇拥着一大群人,其中自然还有那两个警察,看见我走过来,他们赶紧叫医生把门锁好,又对着屋子里的电话指指点点,自然是要我别出去,就在屋子里和他们讲电话,我像中风初愈的病人般缓慢地转过身体,早已经有护士捧着个电话走过来了,我的手臂像灌了铅,拿起电话都困难,终于还是拿起来了,第三次问那年轻的警察:“囡囡到底出了什么事情?”

  我站着,那护士也站着,手里捧着电话。

  “谁都没想到会出这种事情,沈囡囡自己也绝对不会想到,”那年轻警察说,“事情出在汉口那边的一幢还没开始营业的商场里,他们去那边进货,进的是假货,卖假货的人在十九楼租了两间房子当仓库,还有间房子做办公室。货进完之后,沈囡囡他们本来都已经要走了,结果,她看到隔壁办公室里没有人,桌子上放着一叠钱,就——嗯——就拿到手里了,结果那房子里是有人的,正好蹲在墙角里锁保险柜,看到沈囡囡拿钱,马上就追出来了。”

  说到这里的时候,他的手机响了,我便等着他接电话,看着他在窗户外边对着手机说话边点着头,讲完后重新拿起话筒,问我:“咱们接着说?”

  “……”我没有回答他,嘴唇好像是动了一下的,终了还是没发出半点声音,全身除了眼睛还在眨着,再无一处是活动的了。

  眼泪也已经把话筒都打湿了。

  “那个人追着沈囡囡从消防通道跑到了楼下,就是十八楼,往下去的电梯正好到了,电梯里站着好多人,她就跑过去了,正要进电梯的时候,追她的人在后面抓住了她,她可能是急了,一把就把追她的人推倒在另外的一个电梯口上——她应该是知道那个电梯口里其实是没有电梯的,就只用拆开了的包装盒挡着,里面完完全全就是个黑洞,但是那时候她肯定是忘了,那个人一下子从十八楼跌下去,就死了。

  “我们赶到的时候,沈囡囡已经不见了,调查了当时和她一起坐电梯下来的人,她没跟着他们一起下来,而是在四楼就出了电梯,我们把整整一幢楼都找了个遍,没找到她,据同电梯的人说她进电梯之后吓得浑身直打哆嗦,所以你放心,我们不可能冤枉她,那么多人都看见了,和她一起进货的人也看见了,根本就不可能冤枉她。

  “我们想找到她是非常容易的,包括要找到你的房子都很容易,还是我刚才说的那句话,早点找到她,或者她自己主动来找我们,对她都是好事情,而且可以肯定地说,这件事情商场也有责任——情况就是这样。”

  对方说完了,我也听完了,听完之后我也不说话,那年纪大点的警察又接过话筒对我说着什么,我一概不想听,他还在话筒里吼着的时候,我径自挂上了电话,脑子里只在想着一件事情:我要找到囡囡,我要到她的身边去,哪怕死也要死在一起。

  死也要死在一起!

  可是,囡囡,你到底在哪里啊?

  不管你在哪里我都要找到你!去他的隔离病房,去他的生死吧!

  一丝残存的理智告诉我,现在还不能出去,即使出门就能找到囡囡,我身后也一定是跟着警察的,果真如此,我找到她之时,就是她被警察带走之日——囡囡,我想都不敢再想下去了,囡囡,帮帮我,告诉我该怎么办吧。

  身边的护士捧着电话放到了床头的柜子上,窗户外面的警察和更多的看客还没有散去,我站在原地,盯着他们看了又看,其实只能看清个影影绰绰的轮廓,每当我的心跳加快,眼睛便几乎成了无用之物。最后,我走回去倒在床上,拿起枕头盖住自己的脸,把全世界都抛在身体之外,只去想囡囡,只去想找到囡囡的办法。

  我知道,此刻,不管囡囡躲在哪里,她也一定是在想着我。

  在被枕头造就的黑暗包裹住之后,我恨不得眼前的黑暗深得有三层楼那么高,我的脑袋一点点往里面扎进去,其实就是蹭在床单上,脸都蹭得生疼生疼的了,我根本就不管,狠命地蹭,狠命地扎进铺天盖地的黑暗里去,直到眼前出现四溅的火花为止。我在疼痛里向天上的神灵哀告:把囡囡从黑暗里放出来和我见面吧;要么,平地卷起一股狂风,将我也席卷进去,卷到囡囡的身边,一笔将我们的肉身勾销了吧。

  奇迹就在这时候出现了。天上的神灵眷顾了我,让我看见了囡囡:她好像是躲在长江大桥的桥洞里,冻得瑟瑟发抖,手套也掉了一只,恰好是生了冻疮的手上那一只,但是好在不会有人发现她了,她可以好好歇口气了,她将手套换到生了冻疮的手上,再对那只光着的手吹热气,一条驳船呼啸着缓缓穿过桥洞,船上冒起的黑烟将她的脸都熏黑了,她有什么办法呢?只有将双腿曲起来,把脸贴在腿上,贴在从冰冷的牛仔裤里透露出来的微弱热气上,可是囡囡,除了嘴巴里嚼着的口香糖,你还能吃点什么呢?

  奇迹再出现第二次:囡囡躲在东湖里的一只垃圾船上,湖面上空无人迹,所有的船都藏在赤裸的、枝叶落尽了的灌木丛与灌木丛之间,她拿起船桨把船划出去,一边划,一边还要不时用船桨敲碎湖面上的冰块,一只喝水的草鹭飞落在冰块上,冰块突然迸裂,眼看就要陷入水中的时候,草鹭轻轻扇动翅膀,飞向了远处一座荒草丛生的小岛;囡囡的目的地也是那荒岛,在那里,即使藏着一头大象,也不会轻易被人发现,要是觉得冷了的话,还可以点燃荒草来烤火,可是囡囡,你带打火机了吗,还有,你吃什么呢?

  囡囡,不要怕,天一黑我就要来找你了。

  死也要死在一起。

  后来,外边的警察似乎还想和我说几句话,敲了玻璃窗,我没有应,随后又让主治医生进来叫我,我还是没有应,大概他们也觉得从我嘴巴里再问不出什么有用的线索,天快黑的时候,就走了。

  警察走了之后,我在床上坐了将近一个小时,费尽心机去想囡囡可能在什么地方,我能到哪里去找她;她的手机自然是没有开的,要不然警察也用不着在我身上浪费时间;再者,我总疑心警察并没有走,说不定就藏在哪个角落里,只要我一出去,他就会跟上我。

  一个小时之后,我从床上下来,开始穿衣服,穿好之后,突然想起“结婚”的那天晚上,就寻了件衬衣出来当围巾,像囡囡为我做的那样把脑袋围了个密不透风,穿鞋的时候,发现鞋子里有一块玻璃碴,上面还沾着血迹,似乎就是我割了脖子的那一块,想了想,我把它捡起来装在口袋里了。

  果然,警察根本就没有走,此前那两个虽然走了,却又换了别的警察来了,就站在楼梯口,只有一个,和他站在一起的还有两个护士,我一推门就看见了他们。他们似乎早就料想过我会出来,一齐朝我奔过来,警察倒是没说什么,两个护士拦住我,不让我下楼,说是太危险了。“呵呵,危险,”我在心里对自己说了一次,接着再说一次,“危险——去他妈的危险吧!”根本就不予理睬,好歹就要下楼,这时候,那警察也上来帮她们劝阻我,我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一把打掉他的手,从口袋里掏出沾着血迹的玻璃碴,既不说要扎他,也不说要扎自己,就看着他们,沉默了两秒钟,警察和护士都不再挡我的路了。

  但是,那警察跟在我后面下来了。

  推开一楼大厅的玻璃门,鹅毛般的雪片顿时像嗡嗡作响的杀人蜂般扑上了我的身体,雪堆在地上、屋顶上和梧桐树的枝桠上,铺天盖地的一层白色,即使是在晚上,也仿佛要将我的眼睛刺瞎了一般;医院门口好像有人爬在电线杆上修电线,他们头盔上的灯直射在雪地上,竟让我觉得置身在奥斯维辛集中营;我努力适应着铺天盖地的黑暗、黑暗里的惨白和集中营般的灯光,一股眩晕伴着强烈的恶心之感出现了,我几欲呕吐,终于,我忍住了,深吸了一口气,下了台阶,趔趄着往前走。那警察还是继续在跟着我。

  我身无分文,不可能有钱坐出租车,但是我不在乎,就算把双脚磨破,直至折断,我也要找到囡囡。西北风像刀子一样割上我的脸,气温像电梯一样下降,我甚至都能感觉出来气温在每一秒钟里到底下降了多少。地上结了冰,坚硬的冰碴简直叫我举步难行,但是武汉公共汽车司机的粗野一点也没有收敛,我刚刚走到医院对面水果湖的岸边上,一辆比集中营的探照灯都更亮的公共汽车疾驶过来,我知道有危险,但是就是无法支配自己的身体,呆呆地迎着光站着,公共汽车戛然而止,司机伸出头来骂了我一句,至于到底骂的是什么,我也没有听清楚——那个司机肯定不知道,他破口大骂的其实就是一个废人。

  一个废人。

  一个想念着人的废人。

  雪蒙上了废人的脸,尽管不会比一个智障患者的头脑更清晰,他也知道自己的身体从上到下都是白茫茫一片了。走到博物馆附近,他实在是再也走不动了,眼前出现了幻觉:以为前面有棵树,他想抱住那棵树,靠上去歇口气,可是眼前根本就没有树,他抱了个空,扑倒在了满地坚硬的冰碴上,身后的警察慌忙跑上前要扶他起来,跑到近前的时候又停下了,大概那警察也知道他根本就不会愿意被他扶起来,因为就在此时,他眼前的幻觉将他带去了一个极乐世界:他看见了他的上帝正在从旁边翠柳宾馆的院子里走出来,明明是个大雪天,他的上帝却像夏天一样咂着雪糕——穿着白色的吊带背心和靛蓝的牛仔裤,拖着双脚尖处各扣着一只蝴蝶结的拖鞋,腕子上还套着一对仿制的绿松石手链。

  终不过是幻觉。他还得站起来继续往前走。

  至少十一点过了,我才走到小院子外面的巷子口上。当我走到那棵吊死过人的鬼柳底下,恍如隔世般站着,脑子里又想起了和她吵架的那个晚上:先是我对她大喊着“滚”,之后是她一边捂着脸一边往巷子口跑。

  仅仅就是想一想而已。囡囡,我不会像那些滥情电影里的男人一样后悔当初为什么不让你就此跑掉,再也不回来,果然如此,也就不会再有此刻的穷途末路——我根本就不去想。我只想一件事情:怎么才能找到你,什么时候才能找到你。

  囡囡,我的鼻子又开始流血了,我的脖子也开始流血了,刀片般的西北风不光割上了我的脸,也割上了我的脖子,那道本来已经在医院里包扎好了的伤口,现在又裂开了,尽管我根本就懒得管一下,但是只需轻轻一触,也知道脖子上下已经是湿漉漉的了,那就是血。我就这么流着血深一脚浅一脚往前走,越往前走就越不敢往前走。

  终于到了,猛然,我竟然发现自己的房子里亮着灯,顿时眼泪就又出来了,死命地盯着那灯,死命朝院子里跑过去,摇着冰冷的铁门失声大叫起来:“囡囡!囡囡!囡囡——”到头来,没有丝毫动静来呼应我,我只能是铁门外的孤家寡人,那灯自然是警察们来找囡囡时开了忘记关上的,现在,它柔和地铺散着,使我尚能依稀看见那条捆绑过我的晾衣绳,还有晾在上面的囡囡的一只胸罩和一只蕾丝花边内裤。

  我不再出声,疯狂地盯着晾衣绳下的窗户,就像囡囡随时会推开窗子说:“他不在,我在。”可是没有,现在是“她不在,我在”!

  “囡囡!囡囡!囡囡!”我在心里喊着,就像拿着一把匕首,剖开了自己的胸腹,蘸满血,再在自己的皮肤上写下囡囡的名字。全身再没了能站住的力气,颓然坐在铁门边一块结了冰的水渍里,听见冰块碎裂的声音,更不知道此刻的囡囡又是坐在哪一块水渍之中,悲从中来,但是别无他法,右手伸进口袋之后,正好触到那块割破了我喉咙的玻璃碴,想都没想,一把就攥住了——我又听到了自己皮肤被割开的声音。

  当皮肤被割开的时候,我感到自己正在离囡囡越来越近。

  我感到自己的身体上开了一朵花。

  五天时间过去了,一百一十四个小时过去了,过去了,全都过去了,雪之世界仍然是雪之世界,孤家寡人照旧是孤家寡人,连那个跟着我的警察大概都已经觉得不胜其烦,再不是我走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我也还是没有找到囡囡。

  我居然跟那个警察勉强算得上朋友了,是个稚气未脱的警察,大学毕业才不到一年,多亏了他,帮我翻铁门进房间里拿来了备用的钥匙,我才得以进了院子门。当我喘息着上了楼梯,靠在房间里的门上打量房间,一眼就看见屋子里的花已经全部都死了,根本就不由自己控制,《葬花词》的曲调就在脑子里回旋开来了:“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原本我是知道葬我的人是谁的,当然不会是别人,只能是囡囡,可是,现在的情形又当如何呢?

  曲子还是那支曲子,唱曲子的人却已经不见了影踪。

  那警察没有跟我一起进院子,但是也没有就此离开,就站在铁门外面,直到后半夜我还能听到他的跺脚声和讲手机的声音,我本来想去叫他进来暖暖身子,想着他也是有任务在身的人,就没有叫,再说,我的屋子也丝毫不比外面暖和多少,阳台那边的窗子破了三块玻璃,穿堂风甚至夹杂着雪粒飘进来,把我的屋子几乎变成了东北深山老林里的淘金者们住着的窝棚。

  漫长的一夜,我没有睡半秒钟,睁着眼睛听着咣当作响的门窗,看着雪粒被大风裹挟进房间之后在书上、电视上和堆积如山的DVD上覆满了一层,去趟卫生间竟然难于上青天,刚一走到门口就险些被风吹倒在地上。

我就这么坐在床上,没有躺,不敢躺,觉得对不起囡囡——我在床上躺下去了,囡囡却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挨冻——果真如此的话,天上的神灵和地下的菩萨都该一齐现身,将我打倒在地,将我践踏到死!

  好在在衣橱的角落里找到了钱,足有五千块之多,应该是被囡囡拿来交我下段时间的治疗费和护理费的,啊,现在倒是再也用不着了。

  再也用不着了。

  原本打算明天一早就坐辆出租车满大街去找囡囡的,仅凭我的双脚是再也无法做到了,可是,两点多钟的样子,外面的风更大了,囡囡就好像一直在我眼前跺着脚,朝手上哈着热气,我再也坐不住,站起身来,取下围在头上的早已经湿透了的衬衣,换了“结婚”的晚上囡囡给我围上的那条围巾,拿好钥匙,出了门,像个老态龙钟的人般扶着扶手下了楼梯,我并不知道要到哪里去,“走到哪里算哪里吧。”我对自己说。

  并没有出巷子走上环湖公路,是朝相反方向走的,一直走到了东亭精神病院的门口。从院子里出来的时候,把那警察吓了一跳,他甚至还有几分尴尬,是耽误了别人睡觉的那种尴尬,和我说了句什么,我没听清楚,顶着风雪一点点往前走,速度绝对快不过一只怀孕的企鹅。

  那警察照样跟着我。满世界只有风雪在发出动静,其余一切都悄无声息,我趴在精神病院的铁门上,绝望地看着这幢哥特式建筑的钟楼、每一扇黑黢黢的窗户和大门上那面摇摇欲坠的门牌,想起每扇窗户里终日经受心神折磨的人们尚能迎来黄粱一梦,而囡囡这时候却只能躲在桥洞里,只能躲在孤岛上的荒草丛里,就又忍不住拿玻璃碴去扎自己的手。

  血流得越多,即是离囡囡越来越近。

  终了还是只能回屋子里去等待天亮。天快亮的时候,我冻得实在是再也受不了了,就去了卫生间,点燃热水器,打开淋浴喷头,连衣服都没脱,不管不顾地往地上一坐,热水浇淋了大概足足三分钟,我才隐隐觉出了一丝暖意。

  即使是淋一淋热水,我也感到自己对不起囡囡,觉得自己简直就是十恶不赦。天亮之后,我出了院子,没见到那警察,我还以为他已经被上司召唤走了,不料刚走到师专的门口,竟然看见他就靠墙站在那里,也是,站在那里总是会比站在我的院子门外好过得多。见到我一步步踱过来,他顿时打起精神,又跟上了我,不过今时不同昨日,我是决然不会再让他跟着我了,我这是去找囡囡,而且我相信自己一定能找到囡囡,我还怎么会让他继续轻易就跟住我呢?

  甩开他竟然容易得很:在巷子口等了十分钟多一点,来了一辆出租车,应该是往东湖深处的碧波山庄里送完客人后回来的,我招手让它停下,坐上去,回头一看,那警察正急得不知如何是好,这时候在这地方他自然不可能马上就能叫着一辆出租车跟上我,竟然求救似的一个劲朝我看,就像是要我把他也捎上——这自然是不可能的。

  走出去好远之后,我又回头看了看,他正在掏出手机讲电话,电话那头应该就是他的上司吧。

  因为天冷路滑,出租车开得并不快,正好遂了我的愿:我的眼睛没有放过任何一条巷子,也没有放过任何一家店铺,一点都不敢放松,直到实在是忍不住了的时候才眨一眨,生怕就在我眨眼之际囡囡正好从我眼前走过去。

  我也知道这是在大海捞针,那又怎么样呢,我就算把自己也捞成一根针又能怎么样呢?

  在长江大桥底下,我让司机停下,出了出租车,就在江边上站着,抬起头,一个个桥洞找,终了还是两个字:没有。马上回到出租车里去,经阅马场上桥,往汉口开去,到了汉口,再让司机停在龟山脚下,自己一个人过了马路,跑到大桥底下,一个一个桥洞地找;长江大桥其实是座双层大桥,上面是公路桥,下面是铁路桥,当我刚刚从一个桥洞里爬出来,头上身上满是蜘蛛网,正好一列从北京开往广州的火车呼啸着疾驶过去,铁轨带着地面一起颤动起来,一起颤动的还有我的心脏,我闭上眼睛背靠着引桥,竭力使自己好过一些,却有一只从火车里飞掷而出的矿泉水瓶正好砸在了我的额头上。

  找遍了,凡是囡囡有可能踏足过的地方我都找遍了。先去了囡囡端过盘子的酒吧,后去了那家快递公司,再去了囡囡和我说起过的经常在那边“下手”的江汉路步行街。其实我也知道,她根本就不可能在这些地方出现,可我还是去了,就仿佛只要去到这些地方,眼前就能出现囡囡的影子,鼻子里就会闻到那股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体香。

  还去了郊外的花圃,仍是坐出租车去的,那时候已经过午了,我一口饭都没吃,道路太泥泞,出租车只能停在机场高速路边上,不到一里的路,我竟然走了快近一个小时。和我预料的一样,我终究还是白跑了一趟:花圃里的花已经全都死了,而且,不堪沉沉积雪之后一概倒下,就像从来不曾生长过一样,花圃之外的农田早就已经收割过,举目四望,满眼里除了雪还是雪。

  我突然想起六月的时候,在清风吹拂下的蓖麻地里,眼睛上蒙着纱布的囡囡小便了,我背对着她,耳边传来清脆的声响——现在想起来,管他什么《胡桃夹子》,管他什么《阿伊达》,即使是西天王母怀抱里的琵琶,弹奏起来也不过如此了吧。我不禁冲动起来,连跑带摔,挪到了记忆中囡囡小便的地方,蹲下来,对着那一小片地方,之后,我躺下了,将脸贴上那一小片地方,贴在像她的身体一样白的雪上。

  别无他法之后,黄昏的时候回了武昌,坐的轮渡,出租车把我送到码头上,我掏钱结账,这才和那个从早晨一直陪着我的出租车司机说再见。上了船才知道,同船过渡的人竟是如此之多:兴高采烈的情侣,郁郁寡欢的中年人,还有一个举着气球满船奔跑着的孩子,那孩子对我似乎有格外的好感,看着我,两只眼睛乌黑而清澈,我也颓然无力地看着他,看着看着,全身一阵颤栗——生活,这就是生活,我们每个人都在经受着厌倦着的生活,我们每个人都在喜悦着号啕着的生活,它竟是这般的美好,离我们竟是如此之近,就像身前的孩子,伸手一触就是他的白净净红彤彤的脸;可是,就是这般美好的生活,在我愈加强烈地感觉到它离我们如此之近的时候,也正是它离我们远去的时候。

  自不待言,它是在离我越来越远,可是,我分明能够感觉出来它也在离囡囡越来越远!

  这样的日子一共过了三天,满大街找了整整三天。

  第三天的晚上,我发烧了,发烧对我这样一个病入膏肓的人意味着什么,我比任何人都更加清楚,但是我根本就不在乎,无非再坐到卫生间的地上去淋热水而已。

  就在我淋热水的时候,突然想起囡囡的姑妈——我为什么不去找她呢?我为什么没早点想起她呢?

  一念及此,我恨不得狠狠抽自己两耳光。

  立即就去了,路过师专门口的时候,那警察好像是犹豫了一阵子的,终究没有跟上来,他也已经领教过在这一带坐出租车的难处了,再说,他的任务其实就应该是留在这里守候囡囡回来找我,几天下来,不光他,还有不时来和他打个照面的别的警察,大概也确认了我和他们一样,丝毫都不知道囡囡身在何处,换句话说:他们甚至都懒得再跟着我了。

  结果还是只有徒然而返。我去了那所卫生学校,顺利地找到了囡囡的姑妈住的那幢楼。过去,我曾经好多次站在操场上的草丛里等着囡囡从那幢楼里出来,这一次却是连她姑妈的家门都没进了,不是不记得她姑妈到底住几楼几号,是找去之后才发现已经搬走了,整整一幢楼都是黑洞洞的,只有最靠左边的一楼还有一间窗户里亮着灯。我走上前敲门,敲了十分钟才有一个睡眼惺忪的男人来开门,不过他还算好说话,告诉我卫生学校已经卖给了一家家具厂,在卖给家具厂之前,因为这幢居民楼早已变成危楼,所以,楼里的居民都迁出去租房子住了,至于去了哪里,后来的家具厂的人谁也说不清楚。

  他说了大致的情形之后,我的鼻子才灵敏了些,闻到了空气里飘散着的刨花味道和油漆味道。

  坐出租车回来之后,我没有让司机在巷子口上停下来,而是径直往前开,开到了夏天里萤火虫欢聚的灌木丛边上,那只垃圾船果然就泊在这里,我结账下车,那司机愣怔了半天都没有离开,大概觉得不能理解我为什么会在此地下车吧。我坐上去,划动船桨,垃圾船就一点点离灌木丛远了,湖面上是结了薄薄的一层冰的,轻微的撞击声听上去就像牙齿咬开了冰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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