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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天堂里的地窖

作者:李修文 当前章节:15364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04:22

“别叫别叫,他可不是什么坏人哪——”囡囡刚打开一扇门,一条狗就扑出来,见是囡囡,犹豫了三秒钟,转而扑向我,叫声在空寂的夜里响起来,囡囡马上把它的头抱在怀里,轻轻地抚着它,“他可不是什么坏人哪,不要叫啦。”

  那狗果然就不叫了,囡囡领着我进了屋子,没有关门,这样,借着外面雪地里的反光和天上的月光,我得以看清整个屋子:不足十平方米,囡囡的包就放在靠西边的角落里,东

边的角落里有个破了一块的瓷碟,应该就是那狗吃饭的地方,除此之外再无他物;窗子应该是那种细格木窗,细格里面还有两面结实的窗板,现在,窗板关得死死的,在屋子里其实是看不见那些细格的,如果不开窗,这不足十平方米的空间里定然是不会有一丝光线的。

  即使门开着,屋子里也勉强算得上暖和。进了屋子之后,那条狗没跟着进来,沉默着在门前躺下了,那感觉,看上去就像自幼被主人从深山老林里捡回来的一匹年轻的公狼,虽然早已经驯化了,但是,只要自己的主人有丝毫危险,它顿时就能在瞬间里找回自己的野性。住在屋顶上的狗,应该就是一条流浪狗吧。

  今天晚上天上竟然有一弯上弦月,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就躲藏在树梢的背后,若有若无地散出光,并不比地上的雪光更加浓郁,映照上去之后,倒是使披了雪的世间万物显出堪称晶莹的剔透,眼前所见:连绵起伏的屋顶,屋顶上低耸着的拱形窗户,远处的水塔和锅炉房,还有更远处的我的两层小楼,全都在一刻之间变得不真实了,似乎不再是平日里司空见惯的景致,倒像是一座雪山上大大小小的雪峰,其间的树木也不再是树木,变成了人们滑雪时计算里程的标杆。最后,我的眼睛吃不消了,迷一片,大大小小的雪峰就变成了照片里的虚景,一点点被不自觉里涌出来的眼泪打湿了:不是我想流眼泪,而是我根本就控制不住,现在,我体内已经有太多东西不再受我控制了,其中包括眼泪。

  此时此刻,我和囡囡就像根本不是置身在逼仄的钟楼里,倒像是真的站在了一座绵延着隐入了天际的雪山底下。是啊,此时此刻,我们的手里抓着对方的手,如果天上的神灵帮助我,我简直想把“此时此刻”吃进自己的肚子里去,好让它永远只属于我一人。

  一直到这时候,我才突然想起来自己竟然还没来得及好好看看囡囡,猛然回过头去,囡囡正看着我,我刚要去捧住她的脸,想把她看得更清楚一些,不小心捧在她的头发上,谁知头发竟然粘在了一起,我又有些用力,手指把头发带出去了好远,囡囡疼得厉害,轻轻地叫了一声。十天时间没有洗头,难怪头发会全都粘在一起;我顿时心疼不堪地赶快把手指从头发里抽出来,小心翼翼地捧住了她的脸。

  我一点点抚着她的脸,抚了一遍又一遍,一点一滴都不略过,之后,叹息着,把她拥进怀里,让她的整个身体都靠在我身上,我则靠在背后的墙上,我的脸扎进了她的头发里,拼命嗅着那股熟悉的久违了的味道;像过去一样,每逢这样的时候,她就轻轻地在我胸前蹭着,她的手则伸进我的衣服里去,狠命揪着我腰上的一块肉。

  我不可能不觉得疼,可是上天作证:我希望越疼越好。

  “脏吗——”过了一会儿,囡囡抬起头,“我的脸?”

  “不脏,一点都不脏。”

  “啊,我知道你在骗我,十天又没洗脸又没刷牙,要是有镜子的话,我非要被自己吓死不可。”停了停又问,“对了,我嘴巴里肯定有股什么味儿,对吧?”

  “没有,一点都没有。”

  “还在骗我,啊,不过就是喜欢你这么骗我,心里巴不得你多骗我几次才好。”

  “……”我没说话。喜悦,我的全身上下都住到铺天盖地的喜悦里去了,如果喜悦并未完全填满我身体的每一处细微之地,我的身体尚有些微的缝隙,那里装着的一定是一声接一声的叹息:我怎么会和囡囡置身于精神病院的钟楼里来的呢?

  我们到底是怎么一步步走到这个地步里来的呢?

  之前三天,除去昏迷的时间,我没有一天不在阳台上的窗子前面站上半个小时,盯着小池塘、师专的操场和精神病院的哥特式楼房发呆,似乎只要我盯着,囡囡就会突然从某个地方现身出来,自然,这虚妄之念绝无可能变为现实。

  更多的时间我站在了面对着院子的那扇窗户前面,除了阳台上的半小时和饿到极处后去师专的食堂里随便吃两口的时间,我一刻也不放松地紧盯着院子外面的巷子,等着囡囡出现,夜半三更的时候,我实在支持不住了,就趴在窗台上睡一会儿,每次最多只睡半个小时,到了半个小时,我的胸口就像被人捅了一刀,猛地一激灵,就醒了。

  按照囡囡写给我的信上所说,我其实并不需要每晚趴在窗台上等她回来,她回来的时候,是要先用小石子砸在窗户上的,我没听她的话,因为生怕出一丝半毫的意外:在那已经化为灰烬的三张纸的最后一张上,囡囡也说过“当天晚上”就有可能回来找我,但是并没有,又是三天过去了也还是没有,这就是意外。

  我不会容许因为自己的原因再发生什么意外。

  惟一好过点的是终于不再像此前几天里那么担心囡囡了,不,仍然担心,而且也丝毫未见小,但总算知道了她的下落就在方圆五里之内,这就够了,至于她为什么没有“当天晚上”就回来找我,自然有她的道理,我只需好好在屋子里等着就行了——我甚至都再不去师专门口的那棵夹竹桃里看看囡囡又给我写了信没有,万一警察仍然隐身在我看不见的地方,真正抓住了我的现行,那我又该如何是好呢?

  那天下午其实是虚惊一场。警车的确是冲着我来的,却不是冲着我慌忙中都忘记了收拾一下的那堆煤气灶上的灰烬来的,不过是一次例行的普通调查,问我还能不能多给他们提供一些囡囡的社会关系。而且,他们径直告诉我,已经派人去了囡囡的家,见到了囡囡的父母,现在,两个人急火攻心之后已经双双住进了医院,我眼前顿时出现了囡囡的父母躺在病床上的模样——我的罪孽又在加深!但是,我的表情应该是不会让他们看出有半点怪异之处,答说囡囡并无什么特别的社会关系,除我之外,她在这城市里几乎再没了交谈超过百句的人。

  其后的三天里,警察又来过一次,是来劝说我再回医院里去住下来的,并且说可以先帮忙垫付一部分费用,我自然是拒绝了。

  趴在窗台上的时候,我的眼睛盯在窗户外面,脑子里却在想着囡囡接连三次给我送信时的样子:自然是在夜半三更,因为穿的是红衣服,她出现的时候,就像是只火红的狐狸,在她出现之前,肯定是已经打探清楚了不会碰见警察,送完信,她应该是要气喘吁吁地扫一眼我们的小院子、想像一下屋子里的我在干什么的吧,但是绝对只是一瞬间,她转眼就将消失;她说过从小就想当送信的地下党员的事情,到了真正像个地下党员般送信的时候,在我的想像中,她却就是一只飞快奔跑的火红的狐狸。

  闪电般的火红,像流星般划过了满地的雪白。

  第三天下午,我突然想起囡囡在信里嘱我的把屋檐下面的晾衣绳解下来,虽说不知道所为何事,还是费尽气力踩在窗台上把晾衣绳解下来了,刚要从窗台上下来,就像一股温泉从我两边的耳朵里流进了脑子,血管里一热,身体往后一仰,无论我多么想抓住窗户,终了也没抓住,整个身体都生硬生硬地砸在地上,在闭上眼睛之前,我甚至能准确地预见出顷刻之后我就要昏迷过去,但疼痛还是尖利无比,迅疾之间就传遍了全身。

  醒来已经是晚上九点,睁开眼睛甚至比搬动一块千斤重的巨石都更加困难,睁开之后就不想再闭上,因为要使出同样的力气,身体在地上头在床上,眼前的天花板似乎蒙上了一层雾气,我知道那其实并不是雾气,是我的眼睛又出了问题;最难受的是心脏,犹如我的身边蹲着个技艺高超的钳工,他先用铁丝将我的心脏绑住,然后,拿起钳子一点点地扭紧,一点点地扭紧,最后,铁丝断了,我终于可以喘一下气的时候,他又从工具包里拿出了另外一根铁丝;外面又起了大风,阳台上的窗户被大风吹动后发出了不小的声响,似乎还有什么东西被风卷进屋子里来,可是,我即使想管也管不了了。

  最危险的一瞬出现在大概半个小时之后:起初只是一阵咳嗽,正咳嗽着,喉咙里一热,血就从喉咙里涌进了嘴巴,我下意识地慌忙闭上嘴巴,还是晚了,那些血就像是越狱的逃犯般从我的嘴巴里狂奔了出来,而我哪里还有力气直起身体呢?刹那间,血就顺着我的嘴角流下去了,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们洇湿地上的凉席和凉席上的一本书;事情才刚刚开始,还远远没有到结束的时候:一种怪异的酷热之感从喉咙处生起,在短短的时间之内就席卷了我的整个大脑,我的大脑就像泼上了汽油一般被点燃了,我一下子就慌了,全身的每一层皮肤都在急剧收缩——“颅内出血”,几乎每个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最后的下场,难道就真的这样来了吗?

  囡囡,救救我吧!

  天上的神灵和地下的菩萨,救救我吧,把囡囡送到我的面前,让我们见上最后一面吧!

  真的是如有神助:就在这时候,我的眼睛骤然清晰起来,对面的墙壁上现出了囡囡的影子,闪烁的光影与我在隔离病房之时的幻觉如出一辙:在一处悬崖之上,囡囡终于被警察戴上了手铐,警察要把她往警车上拖过去,她拼命站住,跺着脚哭着对我喊:“你不能死,我还没批准你死!”

  我不能死。

  在没见到囡囡之前,我绝对不能死。

  我想起自己是和衣躺着的,那块玻璃碴还在我口袋里装着,别无他法之后,我抬起灌了铅的小臂,把手伸进口袋里去找那块玻璃碴,找到之后,拿出来,凑近另外一只手,二话不说地一用力,那只手的食指就被割破了,紧接着是无名指,疼,钻心的疼,正是我想要的疼,与此同时,我拼了命按住床角稍微直起一点身体——狂奔的血液在手指上找到了另外一个出口之后,钻心之疼又把我从昏里拉了回来,我终于没有死。

  阳台上的窗户还在高一声低一声地响着。

  突然,我的身体哆嗦了一下,神经质般扭过头去:一颗小石子正好从窗户外面飞进来,落在了高压锅上,叮叮当当地响着。

  我脸色大变:根本就不是有什么东西被风卷进来了,是囡囡回来了,是囡囡在朝窗户上扔小石子!

  阳台上已经落满了一地的小石子。

  我盯着一地的小石子,看了又看,它们离我如此之近,可是我却没了站起来走过去的力气,

  “那我就爬过去。”我对自己说。

  并不是爬过去的:最困难的是没办法从地上站起来,只要站起来了,就能凭借站起来的那一丝微弱之力勉强走到阳台上;结果我还是站起来了,爬到电视机前面的时候,恰好看见《再见萤火虫》就放在一堆DVD的最上面一层上,一下子,在我的脑子里,屋外的囡囡就成了电影里的节子:瑟缩着抬起头,睫毛上沾着雪花,她一边擦一下眼睛,一边去看亮着灯的窗子,两只脚却是光着的,所以,她一直在原地踏步,一只脚刚刚从雪地里拔出来,一只脚就不得不再踏进去,我简直不能再想下去,就是在如此穷途末路之时,我把自己又当成了另外一个人——躺在地上的这个人连我自己都不认识,真正的我,已经从地上站起来踉跄着朝着阳台走过去了——这么想着,天上的神灵和地下的菩萨又一次帮了我,其实不是,是窗户外面的囡囡帮了我,我竟然站了起来,扶住墙壁,跌跌撞撞地走到了阳台上。

  只一眼我就看见了囡囡。

  她就躲在池塘边的几根树杈之间,和我想像的一样:雪白上的一团火红。

  我没有叫喊起来,小臂也没有狂跳,看着她,就是这么发疯地盯着她看,她似乎是刚要将食指在嘴唇前面竖起来,“嘘”一声,好让我别说话,见我根本就没有力气来喊她一声的样子,哇哇哭了起来,似乎在那一刻之间,她什么都不管不顾了,是那种五岁孩子的哭声,两只手垂着,根本就不去擦眼泪。

不思量,自难忘!

  哭声是戛然而止的,她应该是突然想起了我们的处境,止住哭声,哽咽着对我招手。我如梦初醒,转身往外奔去,仍然一路贴着墙壁;出了门,下楼的时候再一路贴在栏杆上,好在是在院子里的时候并没有倒下去,要不然,我绝对不会再有站起来的力气。出了院子,靠在院子门喘口气的时候,囡囡已经从刚才的池塘边跑到巷子口上来了,我天旋地转地看着

她,她稍微迟疑了一下,往师专那边张望了几眼,就朝我跑过来,一把扶住我。

  来不及说句什么,囡囡扶住我就往前走,绕到小楼背后的池塘边,满世界除了风雪声就只有我和她的喘气声,雪太厚了,踩在上面根本就不会发出任何声响。几次我都险些摔倒,囡囡就拉过我的手放在她的肩膀上,她的手则将我的腰环抱住,一步步往前,一步步往前。

  折过几条小路之后,到了一堵院墙之外,院墙之外就是东湖,两者之间只有一本书宽的小路,“你往后倒倒——”直到此时,囡囡才说了第一句话。她是让我把整个身体都倒在院墙上,我便依言倒下了,看着她,就像失散多年后终于见到亲生母亲的孩子。之后,她抓住我的手,轻悄地往前挪了一步,回过头来,“就像这样,好不好?”

  我还是没有说话,点了点头,像她一样一点点往前挪,她的手始终没有松开我的手。

  就这样往前挪了十分钟,院墙上出现了个洞口,只能供一人弯腰爬进去,囡囡先爬进去,进去之后仍然趴在雪地上,原地转了身把手伸给我,我尽可能弯腰,但是没有像她一样完全趴在地上,因为我比任何人都更加清楚:我只要趴下去,就再也没有站起来的一刻了。

  进到院墙里,眼前赫然是那幢哥特式楼房,我这才知道,我们竟然到了精神病院。囡囡继续搀着我,来到了一间平房下面,这间平房比普通的房子要低矮出许多来,墙壁后面砌着八九级台阶,我们上了台阶,来到屋顶上,哪知道眼前是愈加宽阔的屋顶,先是厨房,之后是锅炉房,一片片向前伸展开去,一片就更比一片高出许多来了。我们一点点往上,我自然不知道哪里是厨房哪里是锅炉房,但是囡囡知道,只要她知道就够了。途经锅炉房的屋顶,因为有月亮,我能清楚看见丝丝热气冒出来,囡囡领着我避开锅炉房,转而爬上另外一片屋顶,往上看去,这片屋顶竟然连通着那幢哥特式楼房的屋顶——我们居然已经爬到了这么高!澄澈的月光里,那座小小的钟楼已经遥遥在望了。

  我已经猜测出来并且确认了:这么多天,囡囡就是在那钟楼里过来的。

  天亮之前,我蜷在地上,把头躺在囡囡怀里睡了一会儿,醒过来的时候,囡囡正凝神看着我

  ,见我醒过来,她赶紧把旁边放着的一杯豆浆端过来,“要不要我喂你?”

  “不了,”我接过豆浆,对她笑着,呼吸声只是一缕游丝,问她,“从哪儿来的?”

  “偷的,呵,”她笑着,看着我把豆浆喝下去,“刚才把你放地上了,我到那边的厨房里去偷的。”

  “厨房里面没人吗?”

  “有啊,不过大得很,没人发现我。”

  “……”

  “好好喝,都喝完,今天还在这儿呆上一天,咱们明天就走。”

  “走?咱们要去哪儿?”

  “去个可以住一辈子的地方。”

  囡囡的话还没说完,不知何故,我心里一阵凄凉,竟然笑了起来,一直笑到眼泪都流出来了,问她:“哪里还有什么一辈子啊!”

  “有!”她的身体哆嗦了一下,似乎要发作的样子,终了没有发作,柔声说道:“好吧,你说得也对,我也是像你这么觉得——觉得没有一辈子了,不,我现在就只当自己根本没来过这个世界上一样了,懂我的意思吧?”

  “……不懂。”

  “看过一期DISCOVERY的节目,讲的是非洲草原上的斑马的事情,它们每年到迁徙的时候都要经过一条河,河里到处都是鳄鱼,过河的时候,每只斑马都是争先恐后要过去,晚过去的就会被鳄鱼吃掉,多半都是刚出生的斑马才会被吃掉,等大部队都过了河之后,河里到处都是那些小斑马的尸体,有的才刚刚出生了两天,我现在就把自己当成小斑马了,只当自己根本没出生过。”

  “沈囡囡,你滚吧,我不要你可怜我!”我越听越绝望,就仿佛此时的我已经上了天堂,却舍不得转身离去,趴在一朵云团上回头看着地上的囡囡:她置身在一辆囚车之中,手上戴着手铐,脚上套着脚镣,手和脚都被磨破了,手铐和脚镣上都满是血。我越想越不敢想,拼尽力气对她喊起来,她却丝毫都不以为意,看着我,还在笑着,只是“嘘”了一声,提醒我的声音放小点,仅此一个动作,我的心就软了,声音再也大不起来了,转而哀求她,“囡囡,求求你了,你走吧,警察说了,现在去找他们还不算晚。”

  “我就知道你不会真让我滚的,”听我说完了,她低下头来一亲我的额头,“现在不是我在可怜你,是你在可怜我,你的那点小心思啊,怎么会瞒得过我呢?得了得了,还是谈谈接下来咱们去哪儿吧。”

  “囡囡!”

  “我都想好了,去咱们送了戏装的那地方,就是那个到处都种着樱桃的镇子,怎么样?你可是说过希望一辈子住在那里的。

  “不相信也没办法,你总是要死的,我也总是要一个人过下去的,但是只要你没死,我就不能一个人。你别以为我心里多后悔啊什么的,一点都没有,害怕是害怕,毕竟杀了人,不过在我脑子里没占地方,全都让那小镇子占了,成天都在想去了之后在哪儿落脚,已经想好了,大不了找个山洞住下来,反正满山都是樱桃树,冷了咱们就砍树回来烤火。

  “唉,就知道你要从医院里跑出来,不过也只有从医院里跑出来一条路了,现在,什么也别想了,就一门心思想去那镇子上怎么过日子吧,一句话:反正你也活不了多长时间了,咱们还是像过元旦过春节一样过日子吧。不过我向你保证:到了那一天,我会回来找警察自首的,你知道的,就算给我判个无期徒刑,像我这么勤快的人,总是能好好表现争取多减几年刑的吧?对了,叫你把晾衣绳解下来,你解下来了吗?”

  “……解下来了。”

  “在哪儿呢?”

  “在屋子里啊。”

  总是这样:不管我多么想囡囡顷刻之后就从我身边消失,永远置我于不顾,但是只要她一开口说话,我的神志就全部被她的话带走得远远的了。

  “少交代了你一句,应该把它绑在身上的,那小镇子离县城还有那么远,我肯定得背你,你现在这么瘦,背是背得动,但是万一掉下来了呢,得用绳子绑着,绑得紧紧的,一头绑在你身上,一头绑在我身上。早就想好了。不过不要紧,反正咱们还得回去一趟,到时候再拿吧。”

  “还要回去?”一下子我就露出了原形,原来我是如此害怕再回我们的小楼里去,就像一回去就会陷入重重机关里,直至最后再不相见。

  “嗯,得回去一趟,半夜里再回去,我一个人回去就行了,你就在这儿呆着,不光拿绳子,还有好多东西要拿,换洗衣服也总要拿几件吧。对了,院子门没关吧?”

  “没有。”

  “那就好,要是关上了就麻烦了,开起门来叮叮当当的,要是旁边有人的话,非被他发现了不可。”

  这时候,我想小便了,囡囡先跑到门口看了看,确认不会有人注意到我们这边之后,这才把我搀起来,缓慢地挪到门口。此时天色已经逐渐明晰了起来,厨房里的炊烟在弥天大雪里若有若无地飘散着。其实我们根本不必担心有人看见我们,因为我们也看不清楚任何人,雪大得和一场沙尘暴别无二致,楼下的场院里似乎有人影在活动,但也只是人影而已。短暂的一会儿之后,我和囡囡几欲成了两个雪人,小便完了,我没急着进去,呆呆地看着远处我和囡囡的小院子,还有院子外面的巷子,只要雪不是下得像今天这般的大,院子和巷子里的一切都逃不过囡囡的眼睛。

  整整一上午,我一直在囡囡怀里躺着,和我一起躺着的还有那条流浪狗,我没闭上眼睛,它倒是闭上眼睛懒洋洋地睡着了,中间是出去过一阵子的,大概也是找地方吃早饭吧,毕竟没有人给它也端一杯豆浆过来。后来我大概知道这间狭小的钟楼何以如此暖和了:旁边就是锅炉房,锅炉房虽然还不到我们身下的这幢哥特式建筑一半高,但是两堵墙却是抵在一起的,热气散发出来之后,慢慢透过墙体一点点上升,就上升到了钟楼里,所以,热气就像是从地面上生出后又一点点渗到了我们的身体里。

  两个被全世界所遗弃了的人。两个幸福的人。

  我真的是幸福的人吗?当我躺在囡囡怀里,头被囡囡的衣服盖住,想着要是真的和囡囡住在了那镇子上,哪怕住进山洞,一想到囡囡在山洞里用樱桃树生起了火,山洞里滴水的声音和樱桃树燃烧时发出的劈劈啪啪的声响交织在一起,我就觉得自己的手指与脚趾之间都藏满了幸福。那时候我们一定也不会缺吃少喝,反正不用再住院吃药,虽说口袋里只有不足五千块钱,但是已经足可应付我临死前的时光了。

  可是,只要一想起我死之后囡囡即将面临的牢狱生涯,我就要情不自禁地去咬一口囡囡的小腹,好像只有这样,囡囡的魂魄才一口口被我带走了,留在世界上的只是她的身体,一具不会藏有半点幽暗与不快的身体,从此之后,少了我的纠缠,她就会好好活在这个世上;但是,如果仍然有人胆敢使囡囡不快,我一定会化作厉鬼,纠缠他,折磨他,直至他也化作厉鬼的那一天。

  中午没有吃饭,“想吃也吃不着,不好偷,”囡囡说,“天黑了就好了,到时候给你偷一堆好吃的来。”

  “囡囡,”我叫了她一声,“你害怕吗?”

  一丝轻微的颤栗漫过她的身体,她就像打了个冷战,“害怕。”她看着我,“啊”了一声,“这下子是不指望和你一起上天堂了,将来我要是死了,只怕混票都混不进天堂里去了。啊,我竟然成了杀人犯。”

  “……”

  “到现在我都不敢相信自己杀了人,就那么一推,一个人就死了,在那种地方工作的人,家里只怕也没什么钱,有什么办法?只有下辈子给他们做牛做马了。当时,蹲在电梯里,我全身都在发抖,正好到了四楼,我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就觉得不能在电梯里呆下去,出来了,慢腾腾地走楼梯下去了,倒是想走快的,也明明知道有人要来抓我了,就是走不快,好在没事,顺利地下了楼,出了商场,要是还在电梯里呆着的话倒真有事了,我要出商场的时候,满商场的保安都往电梯口那边跑过去了。

  “出来之后我赶紧上了辆公共汽车,满大街乱转,一直到了汉阳琴台那边,说实话,本来已经决定找警察自首去的,还是舍不得你,不管怎么样,我只要一自首就会被关起来,那我还怎么照顾你啊?

  “知道吗,其实我和你回来的时间差不多,我是坐出租车回来的,在巷子口上没停下来,继续往前开了,我知道那些警察会去找你的,也知道他们只要一找你,你就肯定要从医院里跑出来。我本来也只是想去看看你回来了没有,看完了我就再去找地方躲起来,结果哪里看得见啊,根本就不敢要出租车开进巷子里头去,在外面草草扫了一眼就往前去了,不过我真是回来对了,没往前去多远,我正好再回过头来看几眼,一下子就看见了钟楼,还有围墙上那个昨天晚上我们爬进来的洞。

  “马上就叫司机停车了,你猜怎么着?这里安全倒是安全,但是早就成了别人的地方了,就是那条狗的,它的脾气也坏得很,一个劲地叫,把我的魂吓得都快丢了,紧张得实在受不了了,甚至想过干脆跑出去自首算了,啊,哄了半天才哄好它,刚把它哄安静,就看见你从巷子口上跑回来了。”

  原来如此。我听着,内心里就想像着囡囡当时的样子,其实我是害怕听的,因为当时的她千真万确是在受罪,罪恶的源头却是我们的相逢!这样,她讲着,我就故意逼迫自己去想别的事情,终了还是无法做到,她的声音就像眼前的雪一样清晰而具体,一字一句都进了我的耳朵,像血液一样在身体里来去奔突,就像王家卫的电影《东邪西毒》里的一句话,电影里的欧阳锋说:“有些事情你越想忘记,就会记得越牢。”

  那句话紧接着下来的一句是:“当有些事情你无法得到时,你惟一能做的,就是不要忘记。

而雪是越来越大了。

  我们却并没能如愿离开栖身的钟楼坐上去那个土家族自治县的长途客车。

  晚上,我们吃得颇为丰盛,天一黑囡囡就去厨房里偷了饭菜回来,先倒一点放在墙角的瓷碟里给那条流浪狗吃,然后我们就自己开始吃,囡囡说每天都是这样,那狗也习惯了:

每天的早餐和午餐都由它自己解决,到了晚上,它就不再出去了,就只懒洋洋地躺着等囡囡给它带回来,自从她来这里之后一直都是如此。

  其实,“吃饭”二字对我几乎再无意义了,两口还没吃下,就已经觉得饱得不能再饱,暮色里,为了不让囡囡难过,我咬紧牙关多吃了几口,巨大的恶心之感就差点让我呕吐出来了,

  全身无一处器官不在疼痛,无一处的疼痛不在提醒我:我的大限之日已经近在眼前了。

  我恐怕再也走不到那个栽满了樱桃树的小镇子上去了。

  我没告诉囡囡,只去费尽气力吞咽饭菜。这时候,楼下的某一间房子里传来了哭声,这在精神病院里并不奇怪,即使到了后来,不知何故,好多人都一起哭了起来,我也照样不觉得奇怪:除去被夜色包裹着的我们,这世界上还有许多夜色下的伤心人。

  刚吃罢晚饭,囡囡突然哭起来,“你说,你会不会马上就要死?”

  “……可能。”

  “你不能死!你要知道你欠我的,你得还完了债才能走!”“……”见我不说话,囡囡一把揪住我的衣领,“快答应啊!”

  “好,我答应。”

  我答应之后,囡囡的哭声不但没有止住,反而更大了,大也不敢大到哪里去,即使是如此时刻,她也生怕自己的哭声被人听见,最后只好紧紧地咬住胸前的一颗纽扣,越咬越紧,吸着鼻子问我:“你知道不知道,其实你已经死过一回了?”

  我想不透她说的到底是什么,就说:“不知道。”

  “其实我回过一趟屋子,你睡着了,就是我往那棵夹竹桃里送第三封信的时候,真是没办法了,活不下去了,觉得到处都是死路,我就蹲在床边上看着你,你那时候在发烧,呼吸特别重,重得吓人,就像是下一口气都再也喘不上来了,我再看不下去了,见旁边有个枕头,我一把就拿起来了,知道我想干什么?

  “啊,想把你捂死,然后自己再去跳楼。真是这么想的,枕头也拿起来了,闭上眼睛就要捂下去,还是没有捂,不光是舍不得,还觉得我这九百七十二天不能就这么白过了!后来,又坐了一会儿,倒是帮你把被子捂好了,就走了,从进屋子到出来一共不到十分钟。”

  “……九百七十二天?”

  “是,九百七十二天。”囡囡擦了一把眼泪,“其实有件事情一直瞒着你——我的时间表和你的时间表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

  “从来没告诉过你:从我下定决心和你在一起,我的时间表就和你不一样了,别人把一天就当一天过,我把一天当三天过,别人的一天是二十四个小时,我的是七十二个小时,只有这么过才觉得对得起我爱上你一趟。有时候走在路上,看着身边的人,莫名其妙就觉得比他们要幸福得多,为什么?就因为我每天都过得比他们长;后来就不是了,自从你住进隔离病房,我就又加了一天,把一天当成四天过了,以前当三天过的时间统统改成四天。还记得咱们什么时候认识的?”

  “去年十一月。”我说。我确信自己不会记错。

  “你倒没说错——”囡囡叹了声气,“不过那时候我们还不算真正认识,还是从给你送快递的那天算起吧,五月份,五月多少号是记不起来了,反正我就当它是五月一号了。知不知道今天是多少号?”

  “不知道。”我只知道现在已经是十二月末,至于到底多少号,我丝毫都不知道。

  “你不知道我可知道,记得清清楚楚,今天是十二月二十九号,再过两天就是元旦了,从给你送快递那天算起,到今天一共是二百四十三天,按照我的时间表,就是九百七十二天。”

  “怎么会这样?”即使我已经病入膏肓,但是我照样能确信自己的记忆决然不会有错:这是囡囡第一次对我说起她的时间表。

  “就是这样的,两个人哪怕好得不能再好,心里总还是要有点秘密的吧,这就是我的秘密,再没别的秘密了。还有,人活着总是要有点指望,这就是我的指望了——过了一天不是过了一天,是过了四天,现在离元旦还有两天,在我看来就是还离了八天,‘八天啊,还早着呢,还可以干好多事情才到啊’,我心里就是这么想的。其实,这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还是说过的那句话:现在是我在爱你,用的是自己的方法,和别人没关系,甚至和你都没关系,这么着来计算时间也是我的方法,和别人、和你都没关系的方法。”

  我能说些什么呢?什么也不用说了。除了更紧地钻进她的衣服里,用牙齿去咬她的肚脐,我什么都再不想干,可是,我连张嘴巴去咬的力气都没有了,假如我的身体是一朵烟花,现在,燃烧之后,拖着一束黯淡的微光就要跌落到树梢上去了。

  要熄灭了。

  世间万物,除了囡囡,无一样不在压迫我,使我缩小,终至于无,即使一片雪花也不例外,飘落之间,它也毕竟是运动着的,而我,却只能躺在囡囡的怀里,看着自己一步步离死亡越来越近,甚至连叹息一声的力气都再也没有了。

  倦意袭来,迫使我不得不闭上眼睛,应该是和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没有两样,刚一闭上眼睛就睡着了。做了梦,竟然梦见我和囡囡也在大兴安岭的一个小镇子上住了下来,满山的花丛簇拥着我们的桦皮屋子,距离我们住的地方不远,有一条清可见底的河流,我在那河里下了鱼网,就坐在河边上看书,等着鱼群自行撞上网去,囡囡则躺在两棵白桦树之间的吊床上晒太阳,花丛里飞着的野天鹅和花尾榛鸡早已是她的熟人,飞到吊床上,野天鹅站在左边,花尾榛鸡站在右边;后来又梦见两个人去了那个栽满了樱桃树的镇子,即使在那样的偏远之地,囡囡也还是有办法找到活路,她在镇上的小招待所里做服务员,招待所离我们住的山洞并不远,所以,每次她从招待所回山洞里来的时候,隔了老远我就能听见她唱歌的声音,那时候,她多半是在过河,在河里林立的怪石上跳来跳去,恰似从观音菩萨身边偷跑后误入凡间的侍童。

  睁开眼睛就到了后半夜,竟然是被音乐声弄醒的,一刻之间,我真以为自己已经上了天堂,耳边的音乐就是从正在举行的天庭盛宴里飘出来的,后来一听不是,歌是英文歌,在我的想像里,天堂是有好几处的,说汉语的人有说汉语的天堂,说英文的人有说英文的天堂,我要去的自然是被玉皇大帝管辖的天堂,而不是被耶和华管辖的天堂。

  正惺忪着,突然觉得哪里不对劲,伸出手去缓慢地一触,这才发现自己竟然盖着被子,身体也躺在褥子上,还枕着枕头,我还以为囡囡大着胆子把我背回了我们自己的屋子,全身一激灵,慢慢才看清楚自己仍然置身在精神病院的钟楼里,与此同时,一股我熟悉的护发素的香气在我鼻子边幽幽散着,原来囡囡已经回过我们的小院子里去了,还洗了澡,不用说,被子和褥子都是她抱来的,还有,音乐声是MP3放出来的,两只耳机就塞在我的耳朵里。

  刚才我其实并不是睡着了,是昏迷过去了,要不然,不会连囡囡把我挪到褥子上,再给我盖上被子,我都无从知晓。

  “醒了?”原来囡囡就蜷在我身边,只盖住被子的一角,侧躺着,用手支着头,看着我。我点了点头。

  “啊,你这个人呐,真是崇洋媚外的反动派,叫了半天都叫不醒,连放了好几首歌也叫不醒,一放英文歌就醒了。”

  “……是吗?”

  “当然是的啊,怎么样,不错吧,刚回家拿的新电池,拿了好多,够我们在路上听的了,哎呀真好,明天咱们就可以上路了!”停了停,又说,“别怪我把你弄醒了啊,不知道怎么回事情,生怕你一睡着就再醒不过来了。”

  我当然不怪罪她,感激都来不及呢,其实不光她,即便我自己,临睡之前也有如此预感:只怕一闭眼睛就再也没了睁开的那一天了。心情倒是好了起来,闻着淡淡的护发素的香气,听着恍如隔世的英文歌,又看见身边的囡囡换了新衣服,全身上下一副干干净净的样子,就想打趣几句,叫一声“老婆”或者“小娘子”,“我说小娘子——”一句话还没说完,脑子里的血就又像惊马般横冲直撞了起来,一下子,我的智力全都消散不见,抓着她的手,盯着她看了又看,还是陷入了昏迷之中。

  那时候,我和囡囡都不知道,因为这场昏迷,到了明天早上,我们不但不能坐上长途客车,反而连英文歌也叫不醒我这个崇洋媚外的反动派了;不光如此,即使一个星期之后,我们也照样还是没能离开钟楼——一场昏迷之后,紧接着就是另外一场更深的昏迷。

  元旦那天的早上我是醒过来了一次的。一醒就开始流眼泪,想说句话,却忘记了发音,但我知道是元旦:精神病院的铁门一年四季都是紧闭着的,今天应该是准许病人的家属进来探视的日子。尽管我的知觉已经降到了最低点,但是今天的精神病院比平日里要喧闹出许多来我是能听清楚的。

  囡囡就在我对面盘腿坐着,靠在墙上,低着头编着辫子,没有发现我醒了。是啊,她总要找点什么事情做做吧。我拼命回忆着发音,结果一下子想起了囡囡说过的把一天当四天来过的话,如此算起来,今天就是我和囡囡在一起的第九百八十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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