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气死我了!”一见到气喘吁吁的我,沈囡囡马上就叫了起来,“你怎么到现在才来啊?手机也打不通,真是气死我了!”
我是跑路过来的,七点半准时从武昌坐出租车出发,一下长江二桥就开始堵车,离体育场不到两公里的地方堵得更厉害了,本来想打她的手机,一摸口袋,发现手机竟然忘了带出来,别无他法,我只好从出租车上跳下来,一通狂奔,终于还是晚了,离演出开始的八点
半晚了二十分钟,她居然还在门口等我,不过,看到我累得快虚脱的样子,她也大致能猜测出我一路跑来的辛苦,过来挽着我的胳膊进场。
“喂,你这个人很奇怪知道吗?”一边往里走她一边说。此时大概林忆莲已经唱完了她的第二首或者第三首歌,欢呼声此起彼伏,掌声和唿哨声也夹杂于其中,林忆莲在舞台上用她还算标准的普通话说着感谢的话,至于她到底在讲什么,我估计全场至少有一半人都没听清楚。
“啊,怎么讲?”我站住了,多少觉得有点好奇,“我到底哪里奇怪了?”
“没看见你笑过,郁闷,真是郁闷——”说着,她伸出手来在我脸上划弄了几下,左右两手的食指和拇指一张开,“嗯,这样还差不多,不过也不好看,天哪,和你在一起真是郁闷!”
我大概知道她是想在我脸上划弄出笑容来,我可能也真的笑了,但是我知道即使笑了也是苦笑,没办法。和活在今天的大多数年轻男人一样,我也有过妙语连珠的时刻,现在那样的时刻早就从我身上消散不见了,消散到哪里去了呢?我倒是想找回来,可惜它并不像前一天晚上喝醉后遗落在餐厅里的钥匙,第二天一觉睡醒后还可以再去取回来。
找不回来了,再也找不回来了。
“以后你叫我囡囡吧?”见我去看她,她又补充了一句,“认识我的人都这么叫我。”
“……好啊。”
也不知道她今天晚上是怎么了,我的话还未落音,她马上就说:“那你现在就叫一声试试吧?”
我犹豫了半天才说:“还是算了吧,想叫的时候就叫怎么样?”
“也好。”她哈哈一笑,伸出一根手指在我额头上一点,“不好意思了吧,别嘴硬,我知道你不好意思了。”
我能怎么办呢?惟有苦笑而已。这时候林忆莲的感谢话大概也说完了,接着开始唱,唱的是首英文歌,我努力想听清楚歌词,根本就听不清楚,心里倒是想:无论如何,身边的沈囡囡,哦不,是囡囡,是绝对不会喜欢这首歌了,因为是英文。看来我们也真的是来晚了,根本就挤不到我们要去的地方,只好退回到检票口,从这里还依稀可以看见一点舞台上的景况,后来想起来,我对身着一身绿衣的林忆莲的全部印象,大概只有舞台上的一个绿点那么大。不过囡囡同志偷来的票也不过是四等票,也就是说:即使我们真的挤到我们想去的地方,那里的情况想来也绝对不会比这边好多少。
“你说这样的演唱会是不是特别没意思?”她转头问我,头发差不多盖住了她的半张脸,“要说实话哦。”
“是觉得没多大意思。”我也干脆承认了。
“那好,你别看了——”我还在诧异地看着她呢,她倒是飞快地三下两下就站在了检票口左边的铁栏杆上,站上去后一低头,见我还在看着她发呆,马上叫起来,“还傻着呐,快来把我扶住啊。”
“哦哦。”我这才知道她刚才问话的意思,原来是要我扶住她,让她来看,我马上伸出手去扶住她,又不知道扶哪里好,干脆实话说了吧:扶哪里都觉得心里有点慌。结果还是扶住了她的腰,“好好,就这样。”她说着将身体放软一点,这样,她虽然站着,也差不多等于坐着了:坐在我的肩膀上,左手则搭在我的肩膀上。如此一来,她坐也坐得轻松,我站也站得轻松了。
上天作证,我的心颤了起来。全身上下都充满了异样的感觉。
我点了一根烟,悠闲地抽了起来。悠闲,这普通的两个字,对我来说似乎好久都不曾有过了。晴天的关系,夜空幽蓝幽蓝,我就抬头去看天上的星座,说起来我还是要感谢我编了得以糊口的小册子,正是它们常常能让我在周边发现小小的乐趣,就像现在,我一边在脑子里想着自己编过的一本关于星座的画册,一边在夜空里准确地找出了那些我都能叫得出名字的星座,却也自得其乐。
巨大的蓝,无处不在的蓝,身边的演唱会全然与我没了关系,我成了蓝色的一部分,就像置身于神话里的某处场景:苦修多年后羽化成仙的时刻就要到来了,天庭里已经派来了使者,它们站在云端含着微笑向我招手,其时清风轻轻吹过满山的丛林,扑簌作响,幽虫在看不见的地方伴以奏鸣,我通体清澈,飘飘欲仙,当时的夜空也像此刻一般的蓝,纯净,薄如蝉翼,简直可以吃下去;我的心智突然有几分错乱,觉得此时此刻就是彼时彼刻,恨不得马上就踮起脚尖飞上云端,往无处不在的蓝色里纵身一跳,就此灰飞烟灭,再也不睁开眼睛。
没有那么容易,我只能是我,此时此刻只能是此时此刻。就像被太阳灼伤了眼睛,就像看电影时屏幕上出现了太多眼花缭乱的打斗,我骤然感到有些吃不消,眼前发黑,险些站立不住,身体也摇晃了一下,心里倒是一惊,生怕我扶着的囡囡从铁栏杆上摔下来,还好没有,她已经看入迷了,丝毫没注意到我有什么不适。我闭上眼睛,喘着粗气,努力适应这突至的黑暗,太阳穴生疼生疼,我知道,这是那种名叫“再生障碍性贫血”的病在提醒我,要我认识到自己的处境:活该躺在自己的房间里度日,凭什么和女孩子跑来看演唱会?那黑暗和此前的幽蓝一样巨大,使我深陷其中不能自拔,迷幻中,黑暗里有一束强光,愈加加重了黑暗的广阔。
蓝是那么蓝,黑是那么黑!
早在去年,我和囡囡第一次见面的那天晚上,她就问过我“活着是否有意思”之类的话,后来她自问自答:活着简直太有意思了!她的自问自答的确不是虚言:一场几乎连歌手的声音都听不清楚的演唱会,她却是看得不时笑出声来,好几次都要跳起来鼓掌,因为是站在铁栏杆上,这才没有轻举妄动。
从体育场里出来,去了囡囡住的地方。本来说去江边寻间酒吧坐坐的,刚上出租车,关车门时没注意,一下子卡了手,卡得不轻,大拇指的指甲都差点掀起来了,球场街离囡囡住的地方已经不算远了,她说她那里碘酒啊棉球啊纱布啊什么的都有,干脆就去她那里,她来包扎好了,我想了想,就吩咐司机朝她住的方向开去了。
她住的地方,其实是一所卫生学校,荒凉得很,操场周围的杂草都快有半人高了,也难怪,今天这样的学校恐怕的确很难招到什么学生了。她其实并不住在她姑妈的家里,进了她姑妈的家以后,全家人都已睡了,屋子里只有窗外泛进来的微弱的亮光,她回头对我“嘘”了一声,叫我别说话,我就沉默着跟她穿过狭小的客厅和更加狭小的一条过道,来到阳台上,没想到的是,阳台左侧的墙壁被推倒了,装了一扇门,穿过这道门,其实我们就到了另一幢楼里;这时候,我的脚似乎踢着了个什么东西,不料那东西竟然一下子从地上跳起来,三下两下就跃上了阳台的栏杆上,又在栏杆上跑了个遍,花盆都被踢翻了好几个,我这才看清楚是只猫。
“真不容易啊,”好不容易在一扇门前面站住,囡囡掏出钥匙开门,我都忘记疼了,“像两个探子,随时有可能被人抓起来点天灯。”
“啊,受点委屈手好得快,”她开了门,先开灯,之后对我一弯腰一伸手,“请。”
我吓了一跳:她住的房间太大了,不是一般的大,原来是间实验室,到处都是木架,架子上放满了装着各色溶液的大玻璃瓶,好像住的不是她,而是什么满脑子怪念头的科学怪人。我正要继续打趣她,她却叫了起来:“天哪,你的手——”我低头一看:血还在流,流得满手都是,“快来快来,别耽搁时间!”说着,她三步两步朝角落里挂着的一块碎花布那边奔过去,跑近之后将那块布一掀起来,闪身进去,一块铺着蓝精灵图案床单的床垫、一只低矮的床头柜和床头柜上闹钟啊镜子啊之类的小东西映入眼帘,床垫前面也铺着一大块碎花布,原来那里就是她的闺房。
“嗯,不错,几天下来就好了。”囡囡蹲在我身前,相当细致地为我消了毒,将伤口包扎好,像看一件什么艺术品般仔细看了好几遍,抬头见坐在床垫上的我还在打量着她的闺房,就问,“很奇怪我怎么会住这里吧?”
“那倒不是。”我说,“就是觉得这里和我住的地方太像了,也是要翻阳台啊什么的,对了,两个人都是睡地铺。”
“哈,不笑话我就好。”她笑了一声,“我哪有你那么奢侈啊,你那儿什么都有,我这儿什么都没有。”
“哪里哪里,”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情竟然好得很,觉得浑身都非常轻松,往后一躺,靠在墙上,掏出一根烟来点上,抽了一口之后才想起来不妥,连忙问她,“躺一躺没问题吧?”
“躺就是了呗,”她一掀碎花布,跑到外面拿进来一只玻璃杯,放在床头柜上给我当烟灰缸,“跟我别客气,我也不会跟你客气。”
“好。对了,要说武汉的房价也不贵,你干吗不租间房子去住呢?”
“答案很简单。两个字:省钱。”
“这样啊。”接下来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就抽着烟去看挂在墙上的一幅画,一幅俄罗斯风景油画:金黄的、高耸的麦秸垛,远处夕照里流光溢彩的河流,更远处墨绿色的村庄,端的是给人以心旷神怡之感。不过一看就是印刷出来的复制品,画框也磨损得厉害,只怕是有些年头了,我随口问,“你是从哪儿到武汉来的?”
“不是告诉过你吗,这么快就忘记了?”她示意我往里面躺一下,然后在我身边坐下来,不过她还是又说了一遍那城市的名字。
“……这么省钱,是遇到了什么麻烦事?”
“没什么特别麻烦的事情,因为天天都有麻烦的事情,”她抱起一个枕头放在腿上,把脸贴在枕头上侧身对我说,“本来是没必要这样的,主要是弟弟得病的时候家里借了钱,后来还是没救活,但是借的钱总是要还的,父母年纪也大了,只有靠我了。”
我沉默了半晌,还是问了:“很可爱吧——你弟弟?”
“是啊,非常非常可爱,那孩子,比我小七岁,每天晚上都要和我睡,要睡就好好睡吧,偏不,非要我抱着,好多回半夜里全部都尿到我身上了,开始也没注意他得病了,只说他一天比一天胖,直到最后确诊下来,说他得的是尿毒症,我都说什么也不相信。
“我就是为了他才退学到武汉来找工作的,想挣了钱寄回去给他看病,我走的那天早上,到医院里去看他,那孩子毕竟还没到懂事的年纪,高兴地在病房里跑来跑去,逢人就说:‘我姐姐要到武汉去了,要挣钱给我看病!’临走的时候,我都已经出了门,他又喘着气追出来,把他平常玩的两颗玻璃球递给我,还故意装出一副神神秘秘的样子,说是这两颗玻璃球能保佑我,叫我别……告诉别人……别人要是知道了的话,就……就不灵了……”
她哭了起来,我的心里也一阵震颤,伸出手去想拍拍她的肩膀,蓦地,一丝阴影迅疾从我心里闪过,终于还是抽回了手。
“算了算了,不说这个了,”她一吸鼻子,一扬头发,“说点高兴的吧。”
她并不知道,高兴起来对我来说是件多么困难的事情;她也不知道,我即将要面对的就是和那孩子一样的结局,但是,和那孩子不同的是,我没有她这样一个姐姐,不会有人在我死后泪流满面。刹那间,我虚弱不堪,一个敌人都没有,可我却分明看清楚了对准我的刀枪,我感到自己的心在猛然紧缩,就像抽血化验的时候用针头刺进手指时的疼痛,那钻心的疼痛一点点在体内放大,像疼痛一般放大的还有我的恐惧。
我第一次如此真切地感受到这么大的恐惧。
“哎呀,你怎么了?”可能是我的脸色已经不对了,囡囡惊叫了一声,“是不是病了?”
“没事。”我生硬地挤出笑来,“可能是烟抽多了。”
“不对,肯定有问题,你瞒不过我的,”说着就伸出手来在我额头上轻轻一触,“还好,没发烧,这样吧,你就在这儿睡吧。”
“不不,我还是回去了。”
我正要起身,被她一把按住了,又往床垫前的碎花布一指:“喂,想什么好事呢?我这儿还有好几床褥子,垫起来就是了。”随后,她奔出她的闺房,在外面忙活了一阵子,端进来一盆热水放在床边,一边卷袖子一边命令我,“来,把袜子脱掉。”
“干什么?”
“洗脚啊——”还不等我反应过来,她不由分说地夺过我手上的烟,在玻璃杯里灭掉,然后就这么看着我。我迟疑着,终于还是脱掉袜子,把双脚放进了热水里,她开始低下头给我洗脚,长头发不时垂下来盖住她的脸,她得不时用胳膊将头发理到肩后,我万万没想到会这个样子,不知道该干什么好,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听任一股热乎乎的东西在体内流淌,那应该就是被称作“暖流”的东西了,“哈,你还是美人脚呢。”这时候我听见她说。
“是啊,我也觉得奇怪,像我这么个大男人,竟然长了双美人脚。”
“你知道么,”她为我擦好一只脚,将它放在床上,又从热水里捞起另一只脚,没急着擦,定定地看着我说,“你长得太像我弟弟了。”
“是吗?可是我比你都还大啊——我至少也要比你大三四岁。”
“说不清楚,就是觉得像,好像应该这么说:我弟弟长大了可能就是你这种样子,连脚都长得那么像。”说着擦完了另外一只脚,把它往床上一扔,“好了,舒舒服服躺下吧。”
我依言躺好,她端着水出去倒了,之后跑来揿亮床头柜上的台灯,再风风火火地跑到门边去关掉外面的灯,屋子里顿时暗下来,又过了一会儿,我耳边就想起了她洗漱的声音,不知道为什么,这寻常之声竟令我感到了如此大的激动,不自禁想起一个词来:家庭。是啊,如果我还能活下去,应该也会是有家庭的吧。
我竟然也有机会躺在床上听着熟悉的人洗漱的声音。
我现在就像置身于自己的家庭之中,多么不可思议。
一时间,我确信我的身体和心都柔软到了极点,或者说这世界在变得柔软,一点点流进了我的身体里,使我充实,觉得只要活在此刻就已经是最大的满足。幸福,我把这个词念了一遍,想:只要在如此情境里停留过一分半秒,就是最大的幸福了,因为我居然没想到死。全身仍然虚弱无力,一点也不想动弹,“那么,就不要动弹了吧,”我在心里对自己说,“什么生啊死啊的,全都与我没关系了。”
事实上,像我这样的人,活着又能如何呢?也不过是春风十载、秋草几度罢了,所谓“东风吹碧草,行客老沧州”,说的大概就是我这样闲散到了极点的人吧,满街都是。对我来说,千载奇逢,不如听雨看书,一生清福,只在散步种花,并没有人告诉我,我是如何落后于这个时代的,但是我的确已经落后了,千真万确;再者,这广大世界,无论少了谁,日月也还是照样交替,红尘依旧滚滚,月满则亏,月亏则盈,所以,只要我活着,我大概也总要心乱如麻,总要心猿意马,终了,还是换不来那数声横笛、一叶扁舟。
正胡思乱想着,囡囡已经换好睡衣抱着几床褥子进来了,麻利地铺好,之后往上一躺,舒服地叹了口气,这方寸之地溢满了她头发上的香波味道:“想什么呢?”
“想你呢。”我笑着说,“其实你一点也不厉害嘛。”
“啊?”她顿时叫起来,“难道我什么时候厉害过吗?”
“厉害过,一开始我还以为碰上了什么混世小妖女呢。”
“切,不管你信不信吧,我这人最软弱了,别人只要对我笑一下,我心里都感激好半天,可能一个人在外的关系吧,总怕受欺负,所以嘴巴上凶点倒也不稀奇。”
“其实要换了别的女孩子的话,像今天晚上我只怕早就被赶出去了。”
“我不会,我是个一根筋的人,只要见人有难处,就忍不住想上去帮一帮,其实人家的情况比我好得多,真的,都碰到过好多回这样的事情了。”
我说的是实话,不觉中,与初见时相比,囡囡对我说话的语气已经温和出许多来了,其实不用她说我也知道:像她这样从外地来的女孩子,在这样一个茫茫都市里活着,其中艰难肯定是一言难表的,如若没有一点小小的机心和刁蛮,生活只怕会更难过下去。
“睡吧,”她探起身来关了台灯,“今天没去酒吧,少挣了一晚上的钱哦,明天一早我要去快递公司多加一个上午的班。”
我脑子里却忽然浮起了一个念头,“囡囡,”我叫了她一声,“明天干脆陪你送快递去吧?”
“那怎么行,难道你不工作了?”
“想歇一阵子,先歇两个月再说。”
“这样啊,那好吧。”她嘻嘻一笑,黑暗里我也似乎看清了她的眼睛,“那我可就要对你下毒手了。”
“什么毒手?”
“我平常送的都是小件,你来了咱们就可以送大件了,挣的钱多嘛。”
“一言为定,那……睡吧?”
“睡吧。”
我的确困倦已极了,反而睡不着,体力一点也没恢复,连翻个身都觉得麻烦,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心中隐约觉得欣喜,开始的时候并没觉得自己多么高兴,意识到之后就想刨根问底:我到底在高兴什么呢?突然,一个念头闯进我脑子里:“难道我喜欢上了——”一念及此,即使身处于黑暗之中,我也能感到自己大惊失色了,就像做贼般看了看囡囡,马上就逼迫自己不再继续想下去,而是悄无声息地掀开那面碎花布,看着外面满架的玻璃瓶发呆。外面起了风,风还不小,窗户都发出了吱吱嘎嘎的声响,屋子里的水龙头似乎也没关好,淅淅沥沥地滴着水,慢慢地,我闭上了眼睛。
大概是早上五点钟的样子,做了梦,而且是个怪梦:本来是在满目皆绿的山冈上走着,突然掉进了一口井,井底里长满了杂草,井壁四周的泥巴也都湿乎乎的,井上刮着西北风,使我觉得更加通体冰冷。井只怕有三层楼那么高,所以凭我一人之力虎口脱险是决然不可能的,我只有在里面蜷缩成一团等候上帝安排。就这样过了三天,期间风吹雨淋,吃了不少苦头;到第三天下午,我已几近于奄奄一息,冗长的昏睡后一睁眼,眼前竟然出现了个一丝不挂的裸女,我求她带我上去,她一口应允,条件是要我和她做爱,说是已经好几千年没做过爱了,我别无他法,强自撑着虚弱之身上前拥抱她,亲她,抚摸她的乳房。
就是这个时候,醒了。
天哪,我该如何说清楚这尴尬的时刻啊:我的怀里居然抱着囡囡,我亲了她,手还依然放在她的胸前——一下子,我就像被电击般一把推开她,霍然直起身来,像垂死的野兽般大口大口喘着粗气,上天作证:我对自己的厌恨达到了极点,我恨不得一刀就结果了自己的性命!我粗暴的一推,也使她彻底清醒过来,我根本就不敢正面看她,只用眼角的余光看见她掀掉了盖在身上的薄薄的被单,也坐起来靠在床头柜上,头却还是低着,头发将她的脸差不多蒙得严严实实。
两个人都没有说话。
“……对不起……我,”总过了有一分钟的样子,我压抑住一浪散去一浪复来的厌恨,还是对她又说了一次,“对不起。”
除此之外我真的再不知道说什么好。
“啊,”我只听见她“啊”了一声。
我本来想立即就站起身来拔脚狂奔,但是从囡囡姑妈家里已经传来了隐约的咳嗽声,我现在跑出去的后果可想而知,想了又想,终于还是没作任何动弹。气氛却变得愈来愈难以承受,一阵难忍的疼痛从腿上的某根神经生起,迅疾往上扩散,这么说一点也不夸张:有那么短暂一刻,我甚至疑心今天就是我的末日;天气并不算太热,我却满头大汗,全都是冷汗,因为身体一直是冰凉着的;这还不算完,我的太阳穴是经常都有生疼之感的,现在却是疼得无以复加,我咬紧牙关想抵抗住这疼痛,可是根本就抵抗不住,眼前一阵阵发黑,头脑里却是阵阵发蓝,那蓝色浓到了极处,真正是令人晕眩,我真的快受不了了。
受不了了。
突然间,囡囡开口说话了:“我就那么不值得你喜欢么?”
不是。我喜欢囡囡。我再承认一遍:我喜欢囡囡。
在和她一起送快递的半个月里,只有“快活”二字能准确表达我的心情,作息时间也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早晨起来还是要长跑,从我的小院子一直跑到磨山下的那座拱桥上再折回来,之后好好侍弄侍弄那些花,之后从隔壁找些书来读,要么就是听着音乐什么也不想地凉席上抽烟,到了中午随便吃两口饭,就坐车去汉口接她,通常我都要在那卫生学校的操场
上抽完几根烟她才会出来,我要是晚了的话,她也会站在操场上等我。
接下来就到快递公司去领工,我照旧抽着烟在楼下等她,领完工出来,我们便直奔客户处去取要送的货品,再送往客户指定的地方,一趟送完便接着再送一趟,如此一个下午,快的时候甚至可以送上四五趟;囡囡也还真是说得到做得到:不再只像过去那样送送信啊书啊光盘啊什么的了,现在连电视机和微波炉什么的都送上了。
半个月下来,我对武汉也熟到了不能再熟的程度。
她没在我身上发现任何不妥之处,我并没有再像那天晚上般突然变得虚弱不堪,甚至连电视机这样的大家伙我搬起来也不觉得费力。连日阴雨之后就是持续不断的高温,城市变成了蒸笼,所以,在搬弄这些大家伙的时候,很多时候我都汗如雨下了,但就是不觉得累,囡囡则在一边给我起了好多绰号。就像今天,从江汉路到花桥竟然走了一个小时,下车之后,烈日炎炎,我干脆脱了T恤交到她手里,光着膀子心急火燎地抱着两个藤沙发往前走,囡囡却突然叫起了我“包子”,我不明所以,就问为什么叫“包子”,她的答案倒是很有些道理,“这么大的城市都变成了蒸笼,你不是包子是什么?”
我也哈哈一笑,“那你呢,你不也是包子吗?”
“没错,”她小跑两步,为我擦了汗,又把手里拿着的一瓣西瓜塞进我的嘴巴,“你是男包子我是女包子!”
“包子也分男女?”
她想了想,“对啊,包子不分男女——”很快展颜一笑,“那我是芹菜包子你是豆沙包子!”
我继续问:“为什么你是芹菜的我是豆沙的?”
“还用问么宝贝儿,”她将剩下的西瓜吃完,跑上来帮我的忙,“豆沙有红豆沙有黑豆沙,你看看你自己,都黑成什么样儿了,整个一个黑豆沙,我的T恤起码是绿色的吧,所以说你是豆沙我是芹菜。”
她的回答的确很有想像力,我苦笑着承认,“好好,你是芹菜我是豆沙。”低头一看,果不其然:身上也不知道在哪里撞到过什么,黑黢黢的,加上汗如雨下,就更加惨不忍睹了,不过虽然如此,我的心情却是高兴得不能再高兴。
也有这样的时刻——晚上,我差不多精疲力尽地回了家,拿着要换的衣服去东湖里洗澡,沉默着在水底潜游了几十米远,再浮出水面,扶着灌木丛边那条被萤火虫环绕着的小船的船舷,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的时候,经常忍不住去想:这样的日子还应该继续下去吗?我,一个要死的人,还应该在囡囡身边呆下去吗?
根本就不敢往下想。
我不得不一遍遍问自己相同的问题:我喜欢上了囡囡吗?
我欺骗不了自己:我已经千真万确地喜欢上她了。
有天晚上,都快凌晨两点了,我在江边的一幢三十年代遗留至今的老洋房门口坐着等囡囡下班,这老洋房早就卖给了一家银行,现在是这家银行的储蓄所,酒吧一打烊,囡囡第一个冲出来,站在门口四处看我在哪里,我刚要招呼她,一转头,从储蓄所的玻璃门上清晰地看见了自己:笑着,傻呵呵地笑着,从来都没这样笑过。那时候我就知道:完了,我喜欢
上她了。
我想过从她身边即刻消失,再不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甚至仔细想过去哪里了却残生,喝着啤酒听着电台,结果,《1812序曲》听完了,《远离马槽》听完了,《风雪配》也听完了,那可爱的DJ放的整整两个小时的音乐都听了个遍,脑子里也想不出任何所以然,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想得清楚点,我只知道:一到第二天中午,匆匆寻了地方吃罢午饭后,我会一刻也不耽误地坐上去汉口的车。
转眼已经是六月中旬了。今年长江里的洪峰虽说来得快,但退下去也不慢,电视和报纸预报过的可能出现的惊涛骇浪,现在被证明只是一场虚惊。和囡囡在一起,每一天都过得特别快,因为朝夕相处的关系,她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这种我时而想起的问题也可以不用再费心琢磨了:在某些时刻,她甚至完全不再是当初印象里的她了,毫无刁蛮之气,甚至也厉害不起来,送东西到武昌来的时候,只要有时间就和我一起来我住的地方坐一坐,走的时候,我的房间便被她收拾得清清爽爽了,下次再来,看见我的房间又乱了,就叹着气说着“你呀,可真拿你没办法”,那感觉像什么呢,就像——
像个姐姐。尽管我的确要比她大两岁还多一点。
有时候,在街上走着,她跑上来给我擦汗,擦完了还要盯住我看半天:“真奇怪,你怎么会比我大呢?”
“啊,我为什么就不能比你大呢?”
“明明还是个小孩子嘛,”她摸摸我的脸,再摸摸我的头发,“越看越像我弟弟,你干脆叫我姐姐算了。”
她甚至不是开玩笑的样子,我倒被她的认真吓了一跳,“不是吧?”
“怎么不是啦,不管了——”即使身处众目睽睽之下她也丝毫不以为意,上来揪我的耳朵,“今天非要你叫不可!”
“……”
终了还是没有叫,她也放过了我,见我一脸困窘,就一挥手说:“算了算了,看你怪可怜的,放过你了。”
尽管如此,她也会露出她年纪小的破绽来。有一天在武昌送完快递,她眼睛不舒服,不想再回汉口去领工,就去我那儿呆了一会儿。到了吃晚饭的时间,我去市场上买了菜回来自己做,本来她是不敢在我面前表现她的厨艺的,但是那天心情好,烧鸽子的时候,她非要抢着烧,这种时候我是从不和她作太多争辩的,就乖乖让位给她来烧,自己则回房间里去听音乐。
过了会儿,她端着鸽子汤出来了,放上炕桌,将汤勺递给我,让我先尝,我大概知道她会做成什么样子,但也只好依照她的命令先尝一口:咸得实在是难以下咽,赶紧接连喝了好几大口啤酒。她还坐在炕桌边双手托着腮逼迫我再多喝几口,我当然不从命,她大概也明白了原因,“哼,我做的汤就那么难喝呀?”她叫了一声,拿起汤勺大大喝了一口,还啧啧有声,可是一下子,她脸上的表情凝住了,我都快忍不住要笑出来了,她却转得很快,“不错嘛,嗯,味道不错!”
“那你就多喝一点。”我也故意使坏。
“喝就喝,”她果真继续喝了,“谁怕谁呀!”
一时间,气氛变得颇有意思:我们就像武侠片里正在斗内功的高手,一句话也不说,异常就的黑暗里,我的心里一阵颤栗:倘若世间果有神灵,我愿意对它三叩九拜,哀求他施展仙术,将时光就此冻结,再不向前。
如囡囡自己所说,她也有“一根筋”的时候,依我看来,这样的时候不光有,而且还多得很。比如送快递的时候,只要有公共汽车坐,她就绝对不会坐巴士;比如买衣服,哪怕别处的衣服再好价钱再公道,她都不会买,非要到司门口的一家名唤“巴黎世界”的店里去买,因为那里面的一个售货小姐从前曾经和她一起送过快递。我陪她去过一次“巴黎世界”,说实话,堂皇的店名并不符实,里面卖的大多是些出口时检验没有过关的衣服,因为价钱便宜,式样也绝对算得上时尚,所以还是吸引了很多我们这个年纪的人。在里面买的衣服或多或少都有些问题,但这难不到囡囡,她买了回去,要么扎个领子要么剪掉半只袖子,穿起来就更显特别了。
像囡囡这样从外地来武汉的人,夏天总是异常难过,眼睛啊鼻子啊总会出些问题,囡囡的眼睛里就生了滤泡,三四天了,眼睛一直微微红肿着,我便劝她休息几天再说,她却根本不听我的话,慢慢就红肿得越来越厉害了。昨天晚上她给我打电话,我听出她的声音不对,一问,果然是眼睛疼得厉害,毛巾蘸了冷水后正在她眼睛上敷着呢,我立即就说再不能如此下去了,我陪她去协和医院看看眼科,她想了想同意了。
所以今天一大早我就起床了,在湖边长跑了一个马拉松之后回来,天色才刚刚亮,满目皆是深沉,我喝我的酒,她喝她的汤,其实我能感觉得出来,我们都想笑了。突然间,她喊了一声“我不行了”,我一点都来不及反应,手里的啤酒就已经被她抢了过去,大口大口喝着,就像在岸上搁浅了整整一夜后又重归水中的鱼。
我再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哪怕是后来,她喝完啤酒,又去卫生间里漱了口,跑出来找我算账,将我推倒在床,用枕头盖住我的脸,又用双手掐住我的脖子,说着“掐死你掐死你”,我也一直在笑着,在枕头造弥天大雾,洗漱完毕,我就出门寻了家豆浆店喝豆浆,之后坐上出租车去汉口,半个小时后,等我出现在卫生学校的门口,囡囡已经捂着眼睛坐在操场里的一对双杠上等我了。之所以如此早,还是囡囡提醒的,说是像协和这样的医院每天病人都多得很,晚去了恐怕连号都挂不上。
因为是早上,天气清凉,还有几丝微微的南风刮着,在操场上走着的时候,看着杂草轻轻地摇晃着,看到南风吹起了囡囡的头发,心里竟涌起一股温暖之感,觉得自己的身体落到了实处:我和囡囡走在去医院的路上,就像小时候我在宁夏穿过胡杨林走在去学校的路上,眼前所见哪怕只是双杠和杂草,也不能不使你觉得心情舒畅到了极点,那种感觉就像上学的路上,穿过胡杨林后遇见了一大群藏羚羊。
早在几年之前,我读到过一个甘肃诗人写的诗,诗是仿照西北花儿写的,叫做《半晚夕的月光》,其中有这么两句:半晚夕的月光,半晚夕照;满巷道跑的是我,跟抓贼的一样。说的是个小伙子见不上心爱的姑娘,急得在姑娘家门口的巷子里跑了一整夜,别人问他在做什么,他就回答说在抓贼。
走在囡囡身边,我也分明能感觉到自己在抓贼,身体没动,心里却在抓贼。
听囡囡的果然不会错,早早赶到医院挂了号,排到第二个,到九点钟医院开始上班的时候,眼科外面的足足五排长条椅上已经坐满了人。囡囡进了诊室,过了一会儿出来,告诉我医生要给她动个小手术,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清除眼睛里的滤泡,麻烦的是动完手术后要用纱布将眼睛蒙上六至八个小时才能拆开,这样的话,今天肯定是送不成快递了,晚上去酒吧只怕也有问题,囡囡先是懊恼今天又要少挣工资,女孩子的一面终不免显露出来:“你说会疼吗?”
“当然会疼。”我想故意吓吓她。
“那怎么办,要不你陪我一起进去吧,我要疼了就使劲掐你,”说着叫了一声,“天哪,我这辈子最怕进医院了!”
我当然没问题,但是医生却不让,终了还是她一个人进了手术室,我只好回到长条椅上坐下来,随意翻着份进医院前买的报纸,其实什么也没看进去:相对于囡囡说的害怕进医院,我对医院的恐惧丝毫不会比她小,即便在没生病之前,每次迫不得已地走在医院里的走廊上,心里就会条件反射般生出挫败感,“无趣”,这两个字本来就在身体中的某一角落里藏着,一进医院,福尔马林的气息就像食物般唤醒了那两个字,横冲直撞,没法不让你对万事感到虚无;至于现在,自从我知道自己患上了再也无法治好的病之后,每次上街,只要一看见医院和名目繁多的专科门诊,我就要神经质般立即将脸掉往别处,没办法,几乎成了本能。
我去找个地方抽烟,在昏暗的光线里转了好几条走廊,还是没找到合适的地方,郁闷着折了回来,竟然一眼看见了久未见面的小男,她正好从楼梯口出来,我正要上前和她打招呼,却看见她身边还有个打着伞戴着口罩的男人,在室内还打着伞,不免让人心生怪异,而且,那男人戴着的口罩实在太大了,伞也压得低低的,根本就看不清楚他到底长什么样子,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我从来没有见过他。我想了想,也就没有上前。小男还是一副对什么事情都感到好奇的样子,他们刚刚找了个地方坐下,小男就又起身去看四周墙壁上挂着的宣传画了,那个人没有跟上去,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小男似乎和平日里我见惯的样子有点不同,到底哪里不同,我也说不好。
后来,我又在昏暗的光线里转了好几条走廊,绕到手术室的正对面,背靠在墙壁上继续翻报纸,小男如果不是像平日里那样东看看西看看的话,我们应该就不会碰面了。没过多长时间,手术室的门开了,先出来的是个护士,随后就是囡囡,她是被护士手牵着手搀出来的,眼睛已经被蒙上了纱布。
看起来,整整一天我都要变成囡囡的私人护士了。本来说好从医院出来就上我那儿躺着休息的,搀着她刚走出医院,脑子里不知怎么想起了郊外的那块花圃,就和囡囡商量:还不如叫辆出租车把我们送到那里去呆一天,囡囡当然说好,只说坐出租车太奢侈,商量了半天,还是决定先坐出租车去航空路,在那里坐民航班车,到快上机场高速的时候再下车步行过去,她既然已经决定,我也只好从命。
上民航班车之前,我买了不少的零食、橙汁和啤酒,还买了把小剪子。一个小时后到了花圃,久不来了,花圃里的马缨丹掉了不少叶子,也是,马缨丹是大量需要水分的植物,前段时间虽说是雨季,但雨季过后我就一直没来,它也实在渴了。我便先将囡囡在田埂上安置好,二话不说先干掉了一罐啤酒,之后立即用空酒罐去不远处的一条沟渠里盛水,来回给一共九株马缨丹浇了好几遍;忙完了,又看见马缨丹边上的九重葛长出了“徒长枝”,所谓“徒长枝”,具体说来就是当枝叶都是横向生长的时候,却有几根枝条直直地伸向天空,既不美观,又影响开花;如此一来,我来之前买的小剪子就派上用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