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还没亮,天地之间一片静穆,只有冷清的街灯还在幽幽亮着,我和囡囡坐在一辆敞篷货车上,起来得太早了,囡囡靠在我身上又睡着了,我却异常清醒,抽着烟看着身披雾霭与灯光的洪山广场、黄鹤楼和长江大桥,看着看着,心里就生出了一股不舍之感,就像是此次别后再无相见之期。洪山广场上的石凳、黄鹤楼下的葱茏草木,还有长江大桥上为数不少的损坏了的栏杆,此等景致平日里之于我大约是没有关系的,今天却似乎有一个声音对我说:“记下吧,把它们全都记下吧。”这大概就是所谓的“贪恋”了。
一念及此,就赶紧借着些幽光去看囡囡,多看几眼就想伸出手去摸摸她的脸,我的手刚触到她的脸,她就“嗯——”了起来,在浑然不觉中躲开我的手,往我怀里更深些扎进去。即使在梦里,她也像白天那样对我撒娇耍赖,应该是下意识的吧。
我不得不承认:此刻我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了。要不然,我的小臂为何又要禁不住狂跳起来?其实,我和囡囡不过是出一次并不算太远的远门罢了,几天前就定下来了:快递公司老板的朋友,在离武汉六个小时车距的一个土家族自治县举办一次“樱桃节”,同时要举行一次演出,演出的日子快近了,发现戏装不够,就赶紧打电话要快递公司的老板在武汉想办法借了一大堆戏装,我和囡囡此行的任务,就是把戏装送到对方的手上。快递公司老板的确是节约到了家:他的另外一个朋友今天正好要运一批面粉到我们要去的地方,所以,此时此刻我和囡囡便置身于满货车的面粉之中了,不过幸好有一大堆戏装供我们垫在身下。
囡囡说到做到,那天晚上从酒吧出来就住到了我那里,再没有住回汉口,好在是夏天,我那里到处都铺着凉席,只给她找块盖在身上的毛巾被就行了。过了几天,她回了一趟汉口的姑妈家,将自己的行李差不多都搬了过来,我从来没对她说起,但心底里实在喜欢这样的感觉:哪怕夜半三更,我的手边突然没烟了,等我买完烟回来,走在巷子里看一眼我的房子,囡囡模模糊糊的身影映入眼帘,我竟会激动得手足无措:那个影子是在等我。在我虚度过的二十多年光阴中,像这样的时刻还从来不曾有过。
有时候,外面下着雨,我背靠在墙上看影碟,她在屋子里忙着,无非是给花浇浇水啊洗洗菜啊什么的,要么就是把两个人破了的衣服缝补缝补。认真说起来现在还会针线活的女孩子可是不太多了,其实囡囡也不会,有时候,我正抽着烟,她“哎呀”叫了一声,朝我这边扑过来,一手搭着我的肩膀,另一只手举到我面前:“你看,破了。”我定睛一看,食指上渗出了一个小红点,果然是被针刺破了。
我把那根手指拿在手里揉一揉,接着看影碟,囡囡对我叫起来:“你一点都不关心我!”我只好放下影碟不管,用嘴巴去吸那个小红点,一直到再没有血渗出来,她才得意洋洋地冲我做个鬼脸,“哼,这还差不多。”
惟有一个底限:无论如何,我绝不和囡囡合盖一床毛巾被。囡囡晚上睡觉的时候颇不老实,喜欢掀被子,喜欢滚来滚去,有时候滚着滚着就滚到我身边来了,还要抢过我的毛巾被盖在身上,如此一来,我便要每天晚上醒来几分钟,为她盖被子,如果她已经抢了我的被子,我就只好再拿起她的盖在身上了。
有一天,都已经快到早晨了,囡囡起床上洗手间,回来之后,不由分说地挤进了我的被子,我想翻身背对着她,她却把我的肩膀一按,不让我动弹,接着把头枕在我的胳膊上,掀起我的T恤,把手伸进去,在我身上来回游弋,那时候我并不清醒,还以为是在做梦,就在囡囡的手越过我的小腹继续往下滑去的时候,我顿时清醒过来,差不多是粗暴地将她的手拽出来,翻了个身,也不说话,等待着她的发作,可是她并没有发作,只是幽幽地问了一句:“你还能活多长时间?”
“不知道。”我看着屋檐前挂着的一滴欲滴未滴的水珠说,突然冲动起来,“你还是走吧,也许明天早晨我就死了。”
“偏不走,告诉你,想赶我走没那么容易,”她“哼”了一声,声音却低缓下来,“求你一件事,好吗?”
“什么事?”
“好好和我谈次恋爱,就算对得起你自己吧,反正你也没亏着什么,要亏也是我亏了,说实话吧,到现在我也不相信你是要死的人,怎么都不相信,可又没法不信,我也在想:怎么会这样?我为什么非要和你在一起啊?一次都没想清楚,还是因为我喜欢你吧,这种事情,只怕没有一个人能说清楚。”
她并不知道我的眼眶已经全然湿透了,我强自镇定着掩饰住哭音,“因为我长得像你弟弟?”
“不是。”她的口气坚决起来,“并不是这样。我偷了张你的照片,没事的时候就偷偷拿出来和弟弟的照片对一对,看看到底是不是长得像,现在我总算看出来了,其实长得并不像,之所以会有那种感觉,可能还是因为先喜欢上你了吧,对了,知道我什么时候喜欢上你的吗?”
“……不知道。”
“我想过了,就是第一次在这儿吃饭,喝鱼汤的时候,看着你做鱼汤的样子,当时我心里就怦怦乱跳起来了,一个鱼汤做得那么好的男人,哪怕就是再坏也坏不到哪里去,对自己的女人肯定也不会差,真的,当时我就知道我们之间一定要发生什么事情,后来也证明了我想的都是对的,你看,每次送快递的时候,只要是重东西你肯定就抢在前面搬,根本不让我沾手——
“还有我眼睛动手术的那天,其实也没发生什么不得了的事情,不管我走到哪里你就把我搀到哪里,手牵着手,胳膊碰着胳膊,那时候我就知道自己完了,非要喜欢上你不可了,不对,比喜欢要严重得多,‘爱’?啊,可能是吧,可是那个字我又说不出来,说出来了就好像在说台词一样,不是踏踏实实地过日子。我就是想和你踏踏实实地过日子。
“对了,要是你,你会说那个字吗?”
不会。她所希望听到的那个字,从她搬来和我一起住,一直到我们置身于满车面粉中的此刻,我始终没有说出来。我还没有告诉过她:无时无刻我不是在满心欢喜中度过的,也无时无刻不感到自己正置身于一场孽障之中——我现在和一个贪吃糖果的孩子别无二致,明明知道牙齿会被蛀空,但我还是只要一闻到糖果的味道就心猿意马,正如她囡囡不管把我看得如何严实,我也还是明明有机会一去永不回一样。
我确信我的身体里还是有“理智”二字存在的,因为一直有一个声音在迫使我离开囡囡,但终于还是没有。
“弟弟呀,想什么呢?”囡囡醒了。
“在想上哪儿里去玩一次。”我说的是实话,我脑子里终日都在盘算着上哪去找个地
方住下来,再也不回到武汉。
“你想跑?”她的脸色骤然紧张起来,“别跑,跑到哪里我都有办法把你追回来,早告诉过你了。”
“不见得吧,”我也是鬼使神差,对她说,“有个地方你追不到。”
“哪里?”
“天堂。”我说。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想起来这么说,大概是心情莫名其妙地好起来了的关系吧,也难怪,货车驶出了城市,驶上了高速公路,沿途的城市渐渐被青葱的田野所替代,满目里不再是高楼、汽车和郁郁寡欢的行人,而是换作了池塘、白鹅和大片大片的桃园,奔跑的孩子、电线上蹦蹦跳跳着的麻雀,还有轰鸣着的拖拉机,不觉间就像瓢泼大雨般洗清了心里的幽暗部分,正所谓:一片秋山,能疗病客;半声春鸟,偏唤愁人。
“天堂?”囡囡一把抓住我的手,“你想干什么?”
“你放心吧,不是要自杀啊什么的,想起来了而已,”我哈哈笑起来,逆着风大口大口吞咽下新鲜的空气,“对了,你小时候有没有什么理想?”
“当然有了,”说着她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想当演员。”
“难怪难怪,长得漂亮嘛。”我继续问,“那你想演什么样的角色啊?”
“切,你骂谁呢,我傻我知道,”她照着我的肩膀擂了一拳,“想演那些受苦受难的角色,没想到吧。”
“受苦受难?”
“是呀,要么就是为掩护同志被敌人抓着了,又是坐老虎凳又是穿竹签什么的;要么就是忍辱负重,受尽了误解,最后也没过上好日子,别人看着都流眼泪的那种,像《渴望》里的刘慧芳,反正要是悲剧,反正要受苦受难,还一定不能是光为自己,怎么说呢,有点像牺牲,对,就是牺牲。
“从小到大我就是这样,就说不上学来武汉打工这件事情吧,我也知道弟弟的病没救了,我就算挣再多的钱寄回去也没用,可就是要来,觉得非要为弟弟牺牲不可,你不许笑话:我来武汉的时候,坐在汽车上,脑子里全是刘慧芳的影子,还忍不住把她的生活想像成就是我的生活,想着想着眼泪就掉下来了。”
一个人的理想,竟是为别人去牺牲,如此怪异的理想我在此生里还是第一次听说,她就寻常般随意说着,我听来却觉得心惊肉跳,似乎有一根针扎在我最敏感的地方,我不得不再去想想她说过的“一根筋”,“一根筋”到了这个地步,我的脑袋都蒙了,全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那么,你现在——”我迟疑了一会儿,还是问了,“是在为我牺牲吗?”
“不知道,”她侧过头来,直直地盯着我,“但是我知道我爱上你了,我要一条路走到黑了。”
“……”我再说不出来一句话。
“那你小时候的理想呢?”正恍惚着,听见她问了我一声。
“纵火犯。”我想了想说。
“哈,纵火犯?”
“是啊,小时候我在宁夏,住得离戈壁滩不远,宁夏那地方雨少,干得很,划一根火柴差不多就能把戈壁滩点燃。小时候我身体差,要是遇到打架什么的,别人还没动手呢,我就先倒下了,所以也没什么人和我一起玩,我都是独来独往,多少有点自闭,可能也正是身体差的关系吧,我还反而特别喜欢那些有力量的东西,像摔跤啊什么的,大人们杀羊的时候,我一个人躲了老远偷偷看,满地都是血,既害怕,又觉得刺激。
“我们那儿不是有很多胡杨吗?有的干枯了,就收到一起,在院子里堆起来当冬天里的柴火,有时候堆得比我们住的屋顶都要高。我们那条街上有个年轻人,哥哥打群架的时候被人用西瓜刀捅死了,他也是那种瘦瘦的身体,听说肾有问题,平常也不大说话,谁都不会想到他会为他哥哥报仇。可能是打他哥哥的人太多了吧,他报仇的办法就是烧街。”
“烧街?”
“就是把整整一条街烧掉。烧之前大概准备了好几天,在每家院子里堆的胡杨上都偷偷浇了油,我放学回来的路上,正好看见他开始点火,一家一家地点,从一家院子里刚刚跑出来,马上就跑进了别的院子,没多大功夫,整整一条街道就烧起来了,他一边举着火把往前跑,嘴巴里一边在叫着什么,声音很大,但是我一句都听不清楚,他脸上的五官都扭曲在了一起。我完全被眼前看见的吓呆了。
“满街的人都从院子里跑出来了,都吓傻了,只有我一个人跟在他后面跑,他跑到哪儿我跑到哪儿,他一直跑着叫着,我真不敢相信,一个身体和我差不多的人,怎么一下子变成了那个样子。我还记得那天天上有好大一团火烧云,太阳也没落山,地上的火,还有天上的太阳和火烧云,把我的眼睛都快刺瞎了。
“那时候就想当个纵火犯,当然是不可能实现的,后来也有了具体点的目标,但是后来不管在哪里,做梦的时候老是梦见变成了纵火犯,举着个火把到处跑,倒不是在烧街,就是举着个火把到处跑,跑着跑着自己就强壮起来了,一下子变成了比楼房还高的巨人。”
“是这样的啊!”我都讲完有一会儿了,囡囡还在盯着我的嘴巴看,可能还在想像着我讲的那副景象吧,过了一会儿,她兴奋地一拍我的肩膀,“将来咱们要是上了天堂的话,蟠桃宴啊什么的都不参加,我就陪你当纵火犯,把玉皇大帝的后花园烧掉,怎么样?”
黑的是夜幕,白的是土家族人的头巾,绿的是樱桃树,红的是山顶上的篝火和挂在樱桃树上的樱桃。我拎着瓶樱桃酒端坐在一棵樱桃树下,醉眼朦胧地看着远处的囡囡和一大群人围着篝火又唱又跳,和我一样,她手里也拎着一大瓶樱桃酒。我又何曾想到过自己会置身于如此场景之中:就像一场狂欢,漫山遍野的人都拎着樱桃酒且唱且舞,不曾到此地的人一定会觉得遇见了土家族人的盛大节日,其实不是,所有的人聚在一起只是为了送葬,现在,死去的人正和篝火一起被欢乐的人们围在了中央,其实,说是一场盛大的节日也没有错,眼前情景在土家族人那里本来就被称为“跳丧”。
我背后的樱桃树上传来一阵细碎的声响,抬头一看,原来是一只不知道名字的鸟正好落在树枝上,扑扇着翅膀。我顿时想起一句诗来,诗是一位德国诗人献给他名叫埃利斯的亡子的:当乌鸫的叫声从林子里响起,埃利斯,这就是你的死。
说来话长。中午到了县城,这才知道,樱桃节虽说是在县城里举行,演出却是在距县城四十里远的一个镇子上,那镇子从古到今都是樱桃盛产之地,但是路不好走,仅有的一条公路也形同虚设,所以,要想去那里只有步行。我多少觉得有些丧气,问囡囡怎么办。“能怎么办?”囡囡绕到我背后把我往前推了一步,“继续走呗。”
那就继续走吧,不过说实话,因为一路上都是在樱桃林里穿行,倒并没觉得多么累,满目里都是绿色,满目里都是红色;要是渴了的话,抬手摘头顶上的樱桃吃便是,这里的樱桃比别处的樱桃都要甜些,成熟期显然也要晚些,大概是霜冻期比别处要长的关系吧。在铺天盖地的绿色里,阳光愈加明亮,简直可以称得上绚烂,天气却并不热,清凉的风从山谷里吹出来,掠过村落里的烟囱和树梢,吹翻了囡囡在县城里买的草帽,我迎着风奔跑着追赶草帽,一时竟觉得回到了多年前在宁夏的一幕之中:在一条并不宽阔的小河里游完泳之后,四下无人,天地静默,我赤裸着奔向了火烧云笼罩下的一座古城堡。
“喂,你看!”我正埋头在前面走着,突然听囡囡叫了我一声,一回头,吓了一跳:囡囡竟然穿了一件戏装在身上,是花旦穿的那种,穿起来还不算完,还故意做出一副在舞台上走台步的样子,见我哈哈大笑,她更得意了,双手抱拳对我一弯腰,学着越剧里的音调:“梁兄,英台有礼了——”一言未毕,忍俊不禁,也和我一起哈哈大笑了。
说着就朝我扑过来,两只长长的袖子垂在地上,差点就把她绊倒了;扑到我身上来之后,笑得更加厉害,气都喘不过来了,突然,眼珠一转,鬼精灵劲就上来了,拿出一件小生穿的蓝布长衫,非逼着我也穿上不可。
我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不光苦笑着穿上了戏装,还戴上了戏帽,看起来也应该和舞台上的小生差不多了。
幸亏一路上没有人遇见我们,要不然非被吓昏过去不可:樱桃林里走着两个穿戏装的人,一边走还一边哈哈大笑着,要是我走在哪条山路上蓦然遭遇此等情状,可能也照样会被吓得魂不附体。心情舒爽至极,不知怎么想起了越剧《红楼梦》里的《葬花》一折来,应该是在电台里听过的,此前从未唱过,现在却自然而然哼了起来:“……听何处哀怨笛风送声声,人都道大观园四季如春,我眼中只是一座愁城,看风过处落红成阵,牡丹谢,芍药怕,海棠惊。”
“你还有这种本事啊?没想到没想到!”囡囡一巴掌拍在我的肩膀上,揪住我的衣领,“不行,你得教我!”
那就教吧。于是,囡囡便挽着我的胳膊,和我一起边走边唱起来,其实我顶多也就是一知半解,往往唱了两句就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唱,几次准备作罢,可是她不依不饶,我只好硬着头皮继续往下,至于跑调跑到了什么地步,只有天知道。不过,我真是高兴,无法用语言形容的高兴,心里觉得奇妙:就在几个月前,我还是独身一人地满城市乱转,也从未打算将自己要死了的消息告诉任何人,而现在,我身边的女孩子不光知道了我的死讯,还喜欢着我,爱着我,挽着我的胳膊,一想到这里,我的心就禁不住轻轻而激烈地颤栗起来。
——我们行在天上的神,我不管了,我要在眼前的欢乐里沉醉下去了,如果你在天有灵,就保佑我死在这欢乐里再也不醒来,权且当做是我的回光返照!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唱到这里的时候,我们已经爬上了一道山冈,躲藏在群山里的镇子终于影影绰绰地现出了轮廓。
“太可怜了,”这时候,我听见囡囡说,“我要是林黛玉,就先把自己葬了,管它是芍药还是海棠,两眼一闭,就全都和我没关系了!”
我转过头去,一边脱掉身上的戏装,一边盯着她看了那么三两秒钟,明明心里有团乌云,说出来还是句玩笑话:“有个性。”
四十里路走了三个多小时,终于到了,不过总算顺利地找到了接洽的人,对方也还相当热情,可是今天回武汉显然是没有可能了,对方告诉我们,到武汉的车一天只有两班,今天的两班车早就发走了,没办法了,只好在这里住一晚再说,接着,他们就在镇子上的招待所给我们安排了两个房间。
从招待所推窗出去,就可以见到一条干净异常的河流,并不深,清可见底,河床上怪石林立,囡囡显然是高兴坏了,从她的房间蹿到我的房间,又从我的房间蹿回她的房间,最后一遍进我的房间的时候,重重往床上一倒,对着天花板说:“真希望一辈子住在这里算了。”
“那咱们就在这儿住一辈子好了。”
但是,我打趣的话根本就难不倒她,她猛然一翻身,正对着靠在窗户边抽烟的我,“这可是你说的,算不算数?”
“……不算数。”我狠狠地抽了一口烟,笑着对她说。
在此地,即使到了晚上八点,天光依然大亮,寻了家小店吃罢晚饭之后,经人指点,我们上山去看陨石,听说河对岸的山上有一块陨石,至少有一千公斤重,躺在那里和一座小山峰差不多大,已经有百多年光景了;我和囡囡卷起裤管,踩着河床里的石头过了河,钻进密不透风的竹林,沿着一条若隐若现的小路慢慢往前走,鸟声鸣啭,泉水丁冬,眼前所见皆是生机盎然,假如自己的身体里有什么污浊之处,置身于如此情景中,也早就一扫而空了。渐渐地,天色黯淡了下来,夜晚降临了。
怪了,尽管来之前已经详细问过了那块陨石藏身的地方,但就是找不见,转着转着就迷了路,脚下的小路渐渐消隐在草丛里,天色越来越暗,我点起打火机,扶着囡囡在竹林里东奔西突,好不容易又找出一条路来,顺着这条路往山顶上爬,不过心里倒是一点都不着急,只消回头看一看,满镇子的灯火就近在眼前,依稀还能听见河边有人在石头上捣衣服,只是觉得有点遗憾,那块陨石倒是真没办法谋面了;快到山顶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一阵嘈杂的声音,就像是有一大群人聚在一起看戏,仔细听听又不像,因为不止一个人在唱,好多人都在唱,山顶处还隐隐有火光。我和囡囡顿时来了精神,迎着火光赶紧往前跑。
然后就看见了跳丧。
实话说,不光是鄂伦春族的风葬,还有土家族的跳丧,我都在书里看见过,眼睛都在那一页上停了不短的时间;所以,我想像过风葬,也想像过跳丧,实际上,当眼前所见闯入眼帘,当我见到篝火和篝火之间的门板,门板上用白布包着头、穿着新衣静止不动平躺着的人,我几乎在第一刻就已经知道了:这狂欢的景象正是跳丧,那平躺着的人就是死者。
可是,我还是必须要承认,我从来没有见到过这样的葬礼: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是年老还是年轻,所有的人们都尽力扭动着自己的身体,那甚至称不上舞蹈,却要勾走你的魂,夺走你的魄。在篝火的映照下,我和囡囡都能看清楚男人们赤裸的背上的汗珠,背是古铜色的,汗珠却是亮晶晶的,而汗珠就是他们的全部秘密——身体里的悲伤正在和汗珠一起流出来,也和那些古怪的号子一起被他们喊出来。天上的月亮仿佛都被地上的景象惊呆了,停在当空不再流转,在巨大的震动里,我的灵魂出了窍,月亮的灵魂也出了窍,在两颗钻石般放出荧荧光芒的星辰之间,两缕魂魄相遇,两缕魂魄都要号啕着承认:奇迹,眼前正在发生的是一场奇迹。
极度的晕眩中,我感到自己似乎生了一双火眼金睛,轻易洞穿夜色,跟随死者的灵魂腾云驾雾,最后,停在了一个云蒸霞蔚的地方:只差一步就是天堂,但死者的灵魂却停在一朵云团上再也上不去,灵魂也会喘息,我清晰地听到了灵魂累极之后喘息的声音;就是这时候,地上的舞蹈,地上的号子,地上的篝火和汗珠,化作一团神力破空而来,托起那朵灵魂停歇的云团,顷刻之间,“冰川消融,海盗称臣,美人鱼歌唱”,天堂里豁然亮起一束光,灵魂御风而行,孩子般扑向那光,顷刻间从我眼前消失,一切归于平静;而地上的人还在唱着
,跳着,他们还远远没有到结束的时候——悲伤等同狂欢,缘尽之处,即是缘起之门。
一下子我就哭起来了,我哭着,紧紧地攥着囡囡的手,囡囡也完全明白了眼前的景况到底所为何故,一句话都没说,也只紧紧地攥着我的手。
紧紧地攥着。
所谓死,所谓灰飞烟灭,竟是这般快乐的事情!
后来,我们加入了狂欢的队伍,唱啊跳啊,每个人都灌了起码三瓶樱桃酒,我终于感到有点支撑不住,就汗流浃背地拎着第四瓶樱桃酒坐到了一棵樱桃树下,我醉了,但是还没到酩酊大醉的地步,就坐在那里喘着气,继续喝着樱桃酒,脑子里一片空白;囡囡也醉了,她还在人群里跳着,好几次都摔倒在地了,但她压根就不以为意,站起来接着跳,隔一会儿就对我招手:“来呀,快来呀!”见我没有去,她就拎着酒过来了,刚刚走到跟前,一个踉跄就倒在了我身上,爬起来,脸对着我的脸,说,“你,你没用,你醉了。”
“我没……没醉。”我的口齿也完全不清楚了。
“你就是醉了!”说着她把我一推,我的身体扑通就仰面倒下了,“哈哈,一推就倒了,说,说你没我能喝吧。”
“你没我能喝!”我大吼了一声。
“好好,你,你比我能喝,那你,你有我可怜吗?”
“我当然比你可怜!呵呵,告,告诉你个秘密,我他妈的,就快死啦!”我汩汩喝完了酒瓶里的酒,一伸手把她手里的酒瓶夺过来,一口气全部喝完,使出全身力气大喊了出来,“我就要死啦,我他妈的就要死了,谁还比我更、更可怜哪?”
“我!我他妈的比你更、更可怜!”
“你,你他妈的凭什么比我更可怜?”
“因为我他妈的,要、要死在你前面!”
“为、为什么?”
“因为你,你不喜欢我!”突然,她从地上站起身来,踉跄着拿起掉在地上的酒瓶,狠狠砸在我身上,一边砸一边哭着喊,“你凭什么不喜欢我!你他妈的凭什么不喜欢我?!”
我再也忍耐不住,又号啕着哭了起来,我哭着,一把将她拉到我的怀里来,疯狂地、不要命地亲她,将舌头伸进她的嘴巴里去找她的舌头,终于,找到了,绞缠在一起,再也不分开,我要和她一直绞缠到死!她也哭着,掐住我的脖子,越掐越紧,我宁愿被她越掐越紧,我也宁愿将她抱得越来越紧,让她丝毫不能动弹,除了舌头还在我的舌头上吸吮着,再无一处还有力气——我们行在天上的神,我不管了,我要在眼前的欢乐里沉醉下去了,如果你在天有灵,就保佑我死在这欢乐里再也不醒来,权且当做是我的回光返照!
我抱起她,走到樱桃林的深处,脱下自己的衣服垫在草地上,将她放上去,然后,我替她脱光了衣服,使她全身赤裸,我压在了她身上,抱起她的脸,贪婪地看,怎么看都看不够,她再无声息,安静地看着我,顷刻之间,那个哭泣的囡囡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条洁白的银鱼,一条沉默的银鱼,一条慌乱的银鱼,在轻微的触碰之间,她的身体竟然一阵哆嗦。
月光透过樱桃树的缝隙洒在她身上,细格状的光影仿佛就长在了她的皮肤上,我舔她的乳头,就像在舔着月光;身旁的草叶上也生起了露水,沉默地溅到我们身上,我抚摸着她的小腹,一手冰凉;即使远处的歌声大得足以惊起歇脚的鸟群,我们依然能听见对方粗重的喘息,这时候,从树林里飞来两只蝴蝶,就在我们头上飞旋不止,仿佛天上的神灵为我们派来的见证人;迷乱中,我的手往下滑去,越过肚脐,触到了毛丛,湿润,温暖,沾着露水,我的手停住,再也不想动,囡囡的喘息声骤然加重,一下子倾起身来,将我搂得不能再紧,我能感觉出来,即使是她的皮肤,也都在激烈地颤抖着;我进入了她。
我多么希望被她紧紧包裹,幽居于那温暖的地方再也不肯见人!
“疼,”她叫了一声,两手突然松开,抓住身旁的草,只有两三秒钟,两只手再重新放回到我背上,指甲深深地刺进了我的肉里;我怕什么东西硌着她,就抱着她往旁边挪了一点,停下来,看着她,她微笑着,笑容里的那种宁静之感是我此前从未见过的,我确信我的身体不再由头发、肢体、血液和更多的东西组成,组成我身体的只有一个字,那个字我从未对囡囡说起过:爱。她笑着,对我点了点头,我朝着更幽深的地方前去,觉得自己融化成了一阵风。
从没有过这么坚硬:越深入她,就觉得离她越近,最隐秘的地方越来越近,两颗心脏也越来越近,就像冬天的晚上在荒野里走着,远远看见一堆篝火,撒开双腿就要狂奔过去,满身的雪花扑簌而落,雪地上的脚印旋即消失于空之中;我没说错,囡囡的体内就燃着一堆篝火,我就是飞蛾扑火的松枝、蒺藜和麦芒,我要自取灭亡,我要在火焰和灰烬里找到自己的天堂!风、蝴蝶、樱桃树、囡囡的笑、草叶上的露水,即使我化成一堆粉末,它们也将在粉末里留下痕迹。
留下痕迹的还有囡囡的一声“疼”,在最后的时刻,在我像一辆星光下的火车般呼啸着驶向终点的时候,囡囡的嘴角又动了一下,也就是这时候,我如遭雷击,一下子就僵硬了——我意识到了一件事实:囡囡是处女。上天作证,无论用什么样的语言都无法说清楚我刹那间的慌乱,脑子成了空白,比没开场的电影幕布更加空白,比月光下的盐滩更加空白,比空白更加空白;如果费尽气力后我的脑子还稍微能有所思所想,那么,我想的就是这个:我在作孽,我在自己的罪孽里越走越远,我再无翻身之日了!我能听见自己的喘息,我也能感觉到自己的鼻子又在发酸,我还能看见囡囡仍然在温柔地看着我;突然,囡囡的手从我的背上移到腰上,禁锢着我,似乎害怕我转瞬之后就消失得再无影踪。
囡囡!我又哭了,囡囡也又哭了,我哭着,叫着囡囡的名字,更深地进入了她,更深地进入了我的天堂。
我知道:当我的腰被一双手紧紧禁锢住的时候,囡囡,这就是我的死。
回武汉的第二天,囡囡不再要我和她一起上街送快递,好说歹说都不行,她没说原因,其实我也清楚:她是不想我的身体出什么差错,我就径直和她说了:“像我这种病,要是运动一下的话,其实是一点坏处都没有的。”
“那也不行,你就给我好好在家呆着,听见没?”见我苦笑着点头,她语气也温和下来,“嗳,你现在是我一个人的了,对吧?”
“对对。”
“知道就好,照我的话去做就是了,别唧唧歪歪的啦。”
在从那镇子回武汉的途中,我就已经想好:只要我活着一天,就再不去想死的事情,总之,可能让囡囡不高兴的话我是一句也不会说了。当阴影偶尔像闪电般从脑子里掠过,我就掐自己的虎口,几天下来,虎口上还真掐出印记来了,不过效果显然不错,每次一听到囡囡显得特别胸有成竹的样子来吩咐我一件什么事情的时候,我就忍不住打趣两句,至少不会再像从前:脸上刚刚要笑起来,又被活生生地憋了回去。
这样也好,我就留在家里给她洗衣做饭好了。说实话,从前尽管我的厨艺不错,但总是我一个人过日子,做不做都无所谓,反而在外面随便吃两口的情形比较多,现在则大不相同,我每天都要精心买菜回来,找合适的食谱,变着花样做给囡囡吃,认真的样子连我自己都觉得吃惊。如此这般,我一天下来的工作并不轻松,毕竟多了一个人一起生活,毕竟还不想生活得太简单,所以,我也只能等那台老式洗衣机轰隆作响的空隙里看看书和影碟了,不过,收音机倒是一直开着的,收音机里不放音乐的时候我就听CD。
到了晚上,囡囡回来,拿起筷子或者汤勺尝一口我做的菜,啧着嘴巴说我“变态狂,真是变态狂”的时候,我常常觉得自己是天下最幸福的人,站在那里,嘴巴上没说什么,实际上我是在掩饰自己的手足无措。
吃了晚饭,我们要么坐在窗户边聊天,要么就去东湖边散散步,兴致来的时候也去巷子口的师专里遛上一圈,不管走到哪里,囡囡总是挽着我的胳膊,一会儿在左边一会儿在右边,路也不好好走,像小孩子走亲戚似的路上突然走不动了,耍赖似的靠在我身上,懒洋洋地,要是遇到小石子空啤酒罐什么的,就非要踢着它们往前走不可,好多次,看见她可爱的样子,我都要不自禁地微笑起来。
也哭了一次,前天晚上哭的。倒不是我惹她生气了,开始时两个人好好地看着一部叫做《动物园旁边的美术馆》的韩国电影,我靠在一个枕头上,她靠在我身上,我突然想起了《再见萤火虫》里的节子,越看越觉得两人长得像,按理说节子只是个四岁的小姑娘,可我就是觉得像,大概还是撒娇时的表情太像的关系吧,就对囡囡说起了节子,问她想不想看,此问实在多余:我刚刚说她和节子长得像,她就跳起来找影碟去了。
大概从第五分钟起,当节子蹲在学校的操场上等着哥哥回来,却不知道哥哥正在一间教室里眼睁睁看着母亲死去的时候,囡囡抽泣起来,一时间我颇为后悔让她看这部片子,但是已经晚了,我便让她一个人看,自己进卫生间里去洗澡;在卫生间里,我赤身裸体地站着,听见她的抽泣声越来越大,竟忘记了把淋浴的喷头打开;大概在卫生间里磨蹭了半个小时,我才裹着条浴巾出来,刚一出现在门边,一个枕头就破空而来,“要你叫我看!要你叫我看!”
我走过去,搂住她的肩膀,她一直哭着,怎么都止不住,很快就用完了一小包面巾纸,我站起来给她再找面巾纸的时候,她说:“以后,千万别要我再看这种电影了,害怕,实在是害怕。”说着竟打了个冷战。
刹那间,我又对自己厌恶到了极点,将手里的烟头放进烟缸,用力掐灭,“好。”
但是,一直到灭了灯后在床上躺下,囡囡还在哭,甚至到昨天晚上,她正跪在地上擦着凉席,又突然哭了起来,“真要命啊,”她一边找面巾纸一边对我说,“简直不能想,一想就要哭。”
今天晚上,在师专的林阴道上走着,囡囡的心情显然是好了许多,正走着,她又说起了节子,“其实,那么早就死了,对那孩子不见得不是好事。”
“是啊。”我也叹息了一声,点起一根烟。
“那么可爱的孩子,成长起来肯定特别难,要真是看着那孩子一点点变得不可爱了的话,倒还真不愿意她长大,虽然很残酷,可我就是这么想的。”
“终究——”我想了想,“还是活着好吧,不管长成什么样子,哪怕最后变成了个九个孩子的妈,也还是活着好。”
“啊?”她突然站住,眼睛里的光一下子热切起来,“你这么想?”
“就是这么想的。”
“真话?”
“真话。”
“太好了!”她像小孩子般往前跑了几步,嘴巴里还“啦啦啦”地哼着首什么歌的调子,再跑回来,摸了一下我的脸,“就这么说定了,什么时候都要想办法活下去,好不好?”
“好。”
“乖孩子。”她把两只手握紧了放在胸前,身体晃着,脸上笑着,眼睛闭着,过了一会儿睁开眼睛,“说吧乖孩子,想要什么礼物?”
她的话才刚刚落音,我一把就把她拉到了怀里,找她的嘴唇,再穿过她的牙齿去找她的舌头,她的嘴巴里有股甜丝丝的味道,怎么说呢,就像刚刚吃过水果后还残留着的味道,再具体点就是草莓味道,每一次,我都用舌尖贪婪地寻找着新鲜的草莓味道。虽说路灯的光并不太亮,但是再怎么说我们也是站在林阴道的中央,不时有人从我们身边经过,我们根本就不管不顾,等我彻底地尝过草莓味道,才放开她,笑着说:“这就是我要的礼物。”
“坏蛋!”她擂了我一拳,转了转眼睛,找出个橡皮筋把头发随意扎起来,鬼精灵劲就上来了,“我知道,你已经爱我爱得一塌糊涂啦,是吧?”
“是。”我老实承认,也认真问了,“从哪儿看出来的?”
“眉毛。我每次下班回来的时候,你只要一看见我,右边的眉毛就要跳一下,呵呵,你自己都不知道吧。”
原来我的身体早就已经泄露了我的秘密,我下意识摸了摸右边眉毛,摇摇头,“还真没觉得。”
“嗳,说说你都是怎么爱我的啊。”
“怎么说呢,有点像在黑屋子里关久了,一出门,阳光一打下来,眼睛一下子就黑了。”我也是实话实说。
“真的呀?啊,真高兴真高兴,我的魔力怎么这么大呀!”她再用两只手一起挽住我的胳膊往前走,“想听我的感觉吧?”
“当然想了。”
“一开始也是你说的那种感觉,后来就有点怕了,怕不牢靠,你想啊,太阳照着,其实眼睛也就只黑那么一下子,我可不干,我得好好回味回味,呵,我现在变成个养蚕的人啦——”
“养蚕?”
“对,见过蚕吃桑叶的样子吧?就是那感觉,爬得又慢,嘴巴也小,只能一小步一小步地往前爬,只能一小口一小口地吃,哈,怎么样,我比你有办法吧弟弟?”
“有办法有办法。”我点头称是,学着东北人的口音夸奖她,“真是个人才啊。”
“我简直就是自学成才!”她说着微微跳起来往前跑了一步,把我也踉跄着往前带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