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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晴天月蚀

作者:李修文 当前章节:15363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04:22

七月里,我打了一次架。在洪山体育馆,对方是一支摇滚乐队。那天下午我本来在中南路上的一家超市里逛着,买些香皂啊零食啊之类的东西,囡囡打来电话,告诉我说正在长江大桥上,要送东西去洪山体育馆,累得很,晚上还要接着去剪草,所以送完这趟就想径直回家睡一觉了。我便从中南路赶到了洪山体育馆的公共汽车站牌底下,大概抽了两支烟,来了一辆车,囡囡下来了,怀里居然抱着两只黑管,这才知道第二天晚上洪山体育馆要举行一次摇滚乐演出,那两只黑管就是送给其中一支乐队的。

  进了体育馆,看见好几支乐队都在扯着嗓子排练,千篇一律地留着长头发,其中不乏一些经常能在电视里和报纸上露露脸的角色,我们要找的那支乐队却不见踪影,打听过后才知道刚下飞机,现在正在来体育馆的路上,怎么办?只有等。等人对送快递的囡囡来说显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再加上眼前又的确有几张还算熟悉的脸孔,囡囡就颇有兴致了,拉着我找了个僻静的地方坐下,眼睛睁得大大的看排练,不时笑着,不时拿起黑管来吹两下;我倒是很快就烦躁了起来,不过只要囡囡高兴,我也尚能忍受。

  没想到的是,这时候,一个长头发的家伙突然从台上跑下来,我们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囡囡刚刚吹了两声黑管,小声哈哈笑着把黑管捧在胸前,那家伙就已经跑到了我们身前,二话不说,对准囡囡胸前就是一脚,“你吹什么吹,给我滚蛋!”囡囡完全没有防备,真正是惨叫了一声仰面倒下,我只稍微愣怔了两秒钟,马上朝囡囡扑过去,要把她扶起来,可是,她连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只咬着嘴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胸前一只高帮大头鞋的鞋印赫然在目。

  我疯了,一把将囡囡身边的黑管抢在手中,从地上一跃而起,对准那家伙的脑袋狠狠砸去,那家伙应声倒地,黑管砸上去后也飞出去了好远,我根本就不肯罢休,看见舞台下面有个一人高的话筒架子,狂奔过去,一把抄起来,再狂奔回来,使出全身力气往下砸,那家伙完全没想到我会像这样发疯,惨叫着,眼睛里满是惊恐之光;突然,有人在背后踹了我一脚,我一转身,刚看见更多长头发的家伙朝我扑来,就又挨了好几脚,我也踉跄着倒下,一团人便围着我拳打脚踢起来。

  在拳打脚踢中,我根本毫无还手之力,耳朵里轰鸣起来,就像有成千上万只蜜蜂在身边嗡嗡飞旋,我伸手一触,发现耳根处淌出了血,眼前也阵阵发黑,这时候,突然有人惨叫了一声,面前闪开一条缝隙,我模糊看见囡囡举着一个电吉他冲过来,见人就打,哭着,喊着,全然是一副拼命的样子。

  后来警察来了,把我和囡囡带去附近的一个派出所,之前在一个小诊所里包扎了一下,一直到晚上八点,我们才获准从派出所离开,紧接着就要去磨山下的一个度假村里去割草,那度假村也是刚刚建好,空无一人,最矮的草都有半人高,去了之后,两个人都没说话,可能是都没多少力气吧。我的手也酸疼不止,连割草机的方向盘都握不住,就先停下来,坐到一块砖头上抽烟,囡囡坐在我旁边,低着头,头发都垂到地上了,她没管,拿着根小小的树枝在地上画着些什么。

  “嗳,”囡囡叫了我一声。

  “怎么?”

  “今天我心里好高兴,真的,那时候躺在地上,身上疼得要死,心里高兴得要死。”

  “怎么会这样呢?”

  “看见你为我拼命——实话说吧,这就是我想要的。”

  “女孩子都是这样的吧?”

  “不知道,反正我是。应该算是我主动追你的吧,现在虽然在一起了,可还是老怕你没那么喜欢我,有时候你在前面走着,我就在后面问自己:他真的那么在乎你吗?好笑吧。今天完全放了心,你是肯为我拼命的人,我也可以放心为你拼命了。”

  我一下子就急了,伸出手去拨开她的头发,使她的整张脸都露出来,“你听着,我不需要你为我拼什么命,你只要好好活着就行了。”想了想,狠着心继续说,“其实,你应该一走了之,我也该作个了断了。”

  “啊,现在才说已经晚了,想知道我现在什么感觉吗?”

  “什么感觉?”

  “高兴,紧张,但是一点都不觉得害怕,有点像个女地下党员,正走在给解放军送信的路上,知道有可能要出事,说不定送信的地方早就有人埋伏好了等着我去呢,可就是要去,好像天生就是为了被人家抓去坐老虎凳的,不坐老虎凳就像白活了一回,你说,我是不是有点像受虐狂啊?”还不等我回答,她站起身来,欢快地朝剪草机跑去,“哈哈,走喽,送信去喽。”

  在那度假村里工作了足足两个小时,我们才收拾好草渣回家,去门房里还剪草机的时候,却怎么也叫不开门,门卫不是睡熟就是出去了。正叫着门,囡囡一把把我拉住,好像突然发现了个什么大秘密似的说:“要不咱们就开剪草机回去吧?”

  于是,我们真的开着剪草机回去了,磨山就在东湖里面,背靠着一座更大些的山,从空中看下来的话大概就是座半岛的样子吧,所以,我们回家的路,其实就是每天早晨我长跑的路线,每一座石拱桥、每一处灌木丛甚至每一处萤火虫欢聚之地我都了如指掌;我多半都是步行,囡囡开着剪草机在前面跑,跑远了就再折回来,她的笑声和剪草机的轰鸣声惊醒了一只在灌木丛里过夜的兔子。兔子惊魂未定地跑上了路中央,慌乱地看着我们。囡囡坐在剪草机上和它打招呼,“喂,小家伙,上哪儿去呀?”小家伙不领她的情,很快就又跑向了另一片灌木丛。囡囡的笑声就更加大了。

  再往前走,我们就碰上了萤火虫。

  囡囡立即将剪草机停住,跳下来,奔向萤火虫,人还没站稳,手就先扑上去了,萤火虫闻风而散,她一个也没有抓住,“啊,怎么回事啊?”她一边叫着一边追着萤火虫跑远了,我抽着烟,看着她快活得不知如何是好的样子,突然觉得眼前的一幕好像似曾相识,好像就藏在哪本书里:不是《猎人笔记》就是《远离尘嚣》,要么就是凯伦·布里克森夫人的童话——是啊,童话,我正置身于一部童话之中:被月光照成了银白色的湖滨公路、公路两边在黑暗里仍是一片青葱的云杉、远处湖上随意荡漾着的装饰成卡通形状的游船——你又怎么能说那从剪草机上跳下来追赶萤火虫的姑娘不是从某个千年城堡里跑出来的公主?

  我说是,她就是。

  只是我不是什么王子,我只是她的仆人。

  突然,我觉得鼻子一热,猛然想起去年春天的那个上午,大惊失色地正要仰起脸,血已经从鼻子里流了出来,我赶紧用手捂住鼻子,把脸仰起来,一股久违了的咸腥味道顿时弥漫了我的整个口腔,与此同时,满手都沾上了血。血。血。我紧张地看着一步步跑远的囡囡,再紧张地看看自己的手,绝望就将我的全身上下填满了。我绝望地奔向湖边,二话不说就在灌木丛旁边匍匐下来,将脑袋扎入湖水,扎得深一些,扎得再深一些,良久之后,一直到我再也支持不住,才扑通一声从水中抽出脑袋,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像一头中弹的野兽。

  转瞬之间,天上地下,林间水底,到处都写满了绝望。

  “哈哈,抓着了抓着了,不许动!”

  星期天的上午,我和囡囡都睡了个大懒觉才起床,随便热了热昨天的剩菜当做早饭,吃完之后,我趴在床上看凯伦·布里克森夫人的小说《走出非洲》,囡囡则又是一个人钻进了隔壁的图书馆,半个小时后,我正看到“月蚀”那一节,读着那个吉库尤火车站的印度站长写给凯伦的信,忍俊不禁的时候,囡囡突然拿着一本书翻窗户跑过来,刚刚要和我说话,又止住了,将书放在窗台上,眼睛朝门口看去,我就听到了杜离的声音,“不许动不许动!”回头一看,果然,杜离和小男都来了。

  囡囡和小男是见过面的,我便介绍杜离和她认识,介绍完之后,正要招呼他们坐下,一转头看见门外停着辆越野车,应该是杜离开来的,果然,小男立刻说明来意,原来是来找我去郊外的花圃的,“不过,主要目的是去机场,”小男在听着MP3,随着音乐的节奏摇着头,一指杜离,“他要介绍他的女朋友给我们认识。”

  说实话,难得这么一个聚在一起的机会,我还真想和他们一起去,可是又绝对不想丢下囡囡不管,就怂恿囡囡和我们一起去,囡囡犹豫了一阵子,还是经不住小男拉着她的衣服一再劝说,答应了,打电话去快递公司说明了情况,之后拿着要换的衣服进了卫生间。等囡囡换好衣服,一行人下了楼,拉开车门的时候,身体一阵恍惚,我抬头看了看天空:真可谓是烈日当空,也是,细想一下,这几天正是一年中最热的时候。可能是天气太热了的关系吧,杜离把车开得相当快,如此一来,也总算是有了几丝风。女孩子和女孩子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话,囡囡和小男两个人坐在后排上,但是除了笑声之外我几乎再也听不清楚她们在说什么,杜离把车上的音响开到了大得不能再大的地步,奇怪的是杜离竟然听起了藏歌,一首《打青稞》之后,跟着就是一首《格桑拉》。

  可能是他喜欢的那个人爱听藏歌?

  只是他们都不知道,此刻我其实异常难受,眼前一片模糊,不管看什么东西,视线里总是要多出一个影子,一路上我都在不断揉眼睛,后来,我干脆不揉了,知道根本就没用,就闭上眼睛听歌,心里却在翻江倒海:碧空如洗的大晴天,我却看不清楚东西,我知道这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但是根本就不敢继续想下去,到头来,也只有逼迫自己打断念头而已;其实,像今天这般情形已经连续了好几次了,只是我对囡囡只字未提。

  先到了机场,但是却没见到我们想见的人,杜离里里外外找了半天都没找到,就掏出手机来打电话,打了半天好像也没什么结果。没办法了,我们只好坐在车上等。囡囡和小男都是爱动的女孩子,等了一会儿,小男就带着囡囡四处闲逛去了,她对机场自然是要比我们每个人都熟悉得多,我和杜离就抽着烟聊了起来。

  可是,一个小时之后,小男甚至都带着囡囡去看完她工作的那架飞机回来了,我们等的人还是没有来,杜离也终于烦躁起来,一扔烟头,“不行,我得去找她!”

  这样,杜离便开着车将我们送到了花圃,他自己则去汉口找他没有等到的人,说好找到之后就一起来,之后就风驰电掣而去了。我们三个人倒是有事可干,小男他们来的时候就带了塑料桶啊铲子啊花肥啊什么的,我让两个女孩子坐在铺在地上的桌布上聊天,自己先干了起来:先给所有的花都施上一点花肥,再来一棵棵地浇上水,这样一遍下来也就到了中午,于是三个人就开始坐在那面桌布上吃东西喝啤酒,只有到了这个时候,我的眼睛看东西才终于清楚些了。

  一直到下午两点钟的样子,花圃前面的那条土路上才响起了汽车的声音,杜离来了,不过却是一个人来的。

  坐下来之后,一句话都不说,一口气喝了整整一罐啤酒,我们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看着他,终于我还是问了:“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他照旧不回答,接连喝空了好几罐啤酒,颓然喘着长气,一根烟在嘴巴上含了半天也迟迟没有点上。

后来,囡囡和小男拿着把小剪子去给那些花剪枝,杜离才问了我一句:“刺客的事情,你知道多少?”

  这个我恰好是知道的,因为我收手不干之前编的最后一本小册子就是《古今刺客传》,就说:“几乎全都知道,你想知道什么?”心里倒是觉得有点怪怪的,好端端怎么问起了刺客的事情呢?

  “我想知道——”他突然直直地盯着我,“刺客杀人,一般都是什么方法?”

  “什么方法都有,茶杯都可以当武器。像张良在博浪沙刺杀秦始皇,用的是一百二十斤的铁锤,晋朝的王谈为父亲报仇就是普普通通的插刺了,‘插’其实就是那时候的一种什么农具,王谈把它磨锋利后揣在身上,有一天,他正好在一座桥上等到了杀父仇人,就把那东西掏出来,三下两下仇人就死了——”说到这里我突然觉得不对,一把拍在杜离的肩膀上,“哥们儿,你想干什么?”

  “我想杀人。”

  我盯着他,看了好半天,问他:“怎么会这样?”

  “不能再这么继续下去了,我要和她生活在一起,我要和她结婚。”

  “照说,结婚不是件什么很难的事情吧?”

  “对别人来说恐怕是这样吧,对我,对她,就不是了。”

  “你们的事情,她丈夫知道了?”

  “是啊,知道了。今天本来已经接到了她,正和她从巷子口上走出来,碰见了她丈夫,那家伙一下子就蹿进巷子口的一家餐馆里,我根本就不知道接下来会怎么样,她拉着我转身就跑,还没跑两步,她丈夫就大喊大叫着从餐馆里跑出来了,手里还拿着把菜刀。巷子里的人全都吓呆了,没人敢拦他,说实话,我心里倒不怎么害怕,觉得拿他有办法,哪怕他手里拿着菜刀,结果还是想错了。

  “巷子是条死巷,只有三幢单元楼,她就住在其中的一幢里,我们拼命跑,那家伙就一直在后面追,楼只有四层,她就住在第四层上,找别人借的房子,我们本来是想躲到房子里去的,可是连开门的时间都没有,没办法,就一直被他追上了楼顶。

  “再也没地方可跑了,我就把她护在背后,一个人来对付他;他那时候可能是刚吸完毒,眼睛啊表情啊什么的都亢奋得很,根本就不光是吓唬吓唬我们的样子,我正要一个人上去和他周旋周旋,结果他举着菜刀就朝我砍过来了,我没躲,可是她却一下子从我背后闪出来了,挡住他的手,求他不要干糊涂事,他总算没有对我下手,一把就把她拽过去了,把刀架在她脖子上,逼我把口袋里所有的钱都掏出来给他。

  “我二话不说就把钱全部掏出来了,放在地上,上去要带她走,可是他不让,大吼大叫地要我滚,我一下子就急了,真是想和他拼了,见旁边有块砖头,拿起来就要砸他,结果他根本就不怕,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一边笑一边对我说‘来呀,来呀’,正笑着,一刀就朝着她的胳膊砍下去了,她疼得惨叫了一声,那家伙却根本不管不顾,笑完了才对我喊了声‘滚,给我滚’。真的,我救不了她,当时我恨不得一头撞死算了,可是只有走,她也求我走,捂着胳膊朝我眨眼睛,叫我赶快走。

  “我只好走了,我要是在旁边,他可能还会拿刀砍她的,好在我下楼的时候,警察已经到了,现在她到底怎么样了,我一点都不知道。”

  我听着,那惊心动魄的一幕似乎就发生在我眼前,又想起自己的每一天过得又何尝不是惊心动魄?心中不禁黯然,问他:“就没别的办法吗?她离不了婚吗?如果能离婚的话,远走高飞也是可以的吧。”

  “离婚肯定是能离得了,”他苦笑一声,“问题是根本就不敢离,我和她可以远走高飞,她女儿怎么办呢,还有她娘家的人,那家伙已经威胁过她好多次了。”

  不觉中,气氛沉闷起来,一下午都是,即使一向活泼的小男,也几乎没有蹦蹦跳跳,忙完了,几个人或坐或卧,都不怎么说话。我躺在田埂上,伸手一触便是九重葛,蝴蝶形状的花朵就在我脸边摇曳不止,一股淡淡的香气不断散发出来,让我觉得格外清醒,但是,心情并没有好多少,比花香更要巨大的虚无之感盘踞在心里挥之不去:人之为人,向死而生,结局本已注定,可是从古到今,从不见有人杜绝痴心妄想,从不见有人了却滚滚红尘,到头来,就如佛法里的“红炉点雪”,生也生他不得,死也死他不得。

  如此而已。

  天黑之后,一行人郁闷着去了江边的露天酒吧,消磨到十点钟。今天倒是奇怪得很,小男一个劲要酒喝,武汉关的钟楼刚刚响了十声,杜离一把推开面前的啤酒瓶,站起身来,“不行,我要去找她!”说着拿起车钥匙就要离开,小男也跟着起身,说要和他一起走,我便叫来服务员结了账,一起作鸟兽散。杜离搀着小男先走,小男显然是喝多了,接连踉跄了好几下,每次都差点摔倒了,小男喝成这个样子的确是前所未见。

  我和囡囡去坐轮渡回武昌。我喜欢坐轮渡,每次当船行至长江中央时,看着翻卷的旋涡和两岸明灭的灯火,总觉得自己不是活在将万千世人罩于其中的都市,而是到了苏州这样的地方,几次都是这样:当武汉关的钟楼开始敲响的时候,我还以为自己坐的船正到了寒山寺的院墙之外。

  “求你件事情,行吗?”囡囡靠在栏杆上问我,江风不小,吹乱了她的头发,一只江鸥追着轮渡在夜色里上下翻飞。

  “别说一件,一万件也行啊。”类似的俗话,肯定已经被这世上所有恋爱中的人们都重复过了,

  “说吧?”

  “不行,你得先答应,得发誓!”

  “好好,我发誓,”哈哈笑着双手合十,“玉皇大帝在上,小人在此立下誓言,惟沈囡囡命是从,若生异心,天诛地灭。”

  “天诛地灭”几个字都还没说全,囡囡一拳擂在我的胸前,“你找死呀,就不会说点好听的吗?”

  我赶紧问是什么事情,可是,她又闭口不谈了,我接连追问了好几次,她才哈哈笑着说:“反正你已经答应了,回家之后再说不迟,记住你发过誓哦,不许反悔!”

  到家之后,我才知道她求我的到底是件什么事情,也知道了她一连好多天只要有空就上隔壁的图书馆里去呆着到底所为何故。刚刚进屋,我正弯着腰换鞋子,囡囡先进了屋子,从窗台上拿下一本满是灰尘的书,“你听好,”她直盯盯地看着我,“我要你去住院。”

  我脸上的表情一下子凝固住了,“开什么玩笑呢?”

  “早就知道你会这么说,”她拿着书,半跪在地上一步步挪到我跟前,抬起头来,气鼓鼓地对我说,“你刚才还答应过我的!”

  我也盯着她看了几秒钟,告诉她:“只有这一件事情办不到。”

  “不行,你非要办到不可!”她低下头翻书,书页哗哗作响,很快就翻到了她要找的那一页,站起身来,把那一页凑到我面前,“你看看,这上面也说了,虽然只有极少数极少数人治好了,但总是有人治好了,求你了,试试,好吗?”

  我没看她的脸,将书拨到一边,一句话都没说,只对她摇了摇头,走过去,在床上仰面倒下了。囡囡在原处站了一会儿,也在我身边坐下来,不说话。

  一时间我觉得屋子里压抑得简直不能忍受,好像置身于严重缺氧的高原地带,就决定出去走走。当我从床上坐起来,去门口换鞋子的时候,囡囡一下子跳起来,抢在我面前,站在门口把我挡住,哭着说:“你要去哪儿啊?”一边说一边摊开双手抵住两边的门框,“你别走,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吗?”

  “放心吧傻姑娘,”我强自挤出一点笑容,“就是想一个人出去走走,好吧?我也求求你了,让我一个人安静安静。”

  她不相信,看着我,两手一直抵着两边的门框,终于,还是将手放下了。

  刚走到巷子口,我就虚弱得几乎连一步路都再也走不动了,胸口疼着,但是再不像往日那般针扎似的疼,而是像有一台永动机在那里工作,不时排出废料,全都堵塞在一处,那疼被堵塞得越来越疼,冷汗涔涔而下,我咬紧牙关强自支撑着折回来,走到那棵吊死过人的鬼柳下坐下了。

  我的大限,难道就近在眼前了吗?

  而我,不愿意自寻了断,我只希望自己悄无声息离开,就像根本没来过这个世界,就像拂上了沙滩的海水,风平浪静之后,沙滩还是往日的沙滩;也为此故,即使在我深陷于孽障之中,并且在孽障里越走越远的时候,我也丝毫没有自寻了断的念头。

  我承认了吧:尽管我每日里都在春风沉醉,但是,也从无一日不如芒在背——根本就不敢想接下来可能发生的事情,假如我的心底里尚有一丝良善,就该迷途知返,躲到一个囡囡根本就找不到的地方,静悄悄地等死,即便上天给我报应,将我碎尸万段,我也照样该一走了之,就像烟花,它们灿烂,它们夺目,但是,它们会灼伤人们的脸。

  我是死路一条了,但是我要对所有的在天之灵号啕祷告:千万不要灼伤了囡囡。

  我还要承认:我想过去哪个地方等死,想来想去,还是要去可以风葬的地方。想过我和囡囡一起去过的那个土家族自治县,可惜那里的人死了之后要“跳丧”,姑且不说不会有人围着我且唱且跳,我的本性恐怕也不喜欢这样热闹的场面。还是一个人坐着桦皮船出发比较好,人也还清醒,没有目的地,就这么随便往前漂,沿岸应该也是有一些人家的,坐在船上就可以向岸上的人讨些吃的东西,吃饱了再往前去;最后的一天,假如上天果真对我还存有眷顾之心,就该提前一个小时通知我,好让我跳进水里去痛痛快快地洗个澡,赤裸着上岸,寻一棵并不高大但树冠特别蓬勃的树,一点也不费力气地爬上去,躺下,慢慢闭上眼睛。

  囡囡,也许,我明天就该出发了。

  在鬼柳下面坐了半个小时,体力一点也没恢复,那种缺氧之感也没比在屋子里的时候缓解多少,我想动弹,去湖边让湖风好好吹一吹,可是根本就动弹不了,全身就只有抽烟的力气,我也干脆承认了这个事实,靠在鬼柳上,颓然吐着烟圈,看着幽蓝的烟圈在我头顶上缭绕,终至消散,我觉得自己的身体被一把利刃分割了,正追随着烟圈慢慢消失,再无影踪。

  就在这个时候,看见了囡囡。我敢断定,她其实是一直跟着我的,蹑手蹑脚地从一丛夹竹桃背后探出头来偷偷看看我,赶紧就再缩回到夹竹桃的背后,生怕被我发现,就这样往返了好几次,每次都像是在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每次都像有把刀子扎在我的心上。

  “你看什么呀看!”我的脑子糊涂了,我竟然腾地一声站起来,对她大喊大叫,心肠在骤然间坚若磐石,“滚,你给我滚!”

  “啊——”隔了老远我也能听见她“啊”了一声,根本就没想到我会这么说,一下子就哭了

  ,“你叫我滚?”

  “是我说的,你滚你滚,沈囡囡,你别再缠着我了!”

  我知道,她真的是吓呆了,站在那儿不知道该怎么办,捂着脸,一步步往后退着,退了几步,心有不甘地再看看我,终于,她的哭声再无丝毫遮掩了,像孩子般一边哭一边跺着脚,突然之间,她不再捂住脸,对我说:“好,我滚,我滚——”说着,拼命就往前跑去了,一边跑,一边擦着眼泪,很快,巷子口就再也没有她的影子了。

  在她跑走的一刹那,恐惧不由分说地将我席卷了,就是恐惧,那感觉就像凭着一块木板在茫茫大海上漂流了整整一夜的人,一个大浪打来,那救命的木板顿时就被浪涛裹胁着再也消失不见了。不,我说错了,假如囡囡就是那块木板,她也救不了我的命了,我只能在海水里下坠,葬身鱼腹,如果那块木板仍旧在我身下,只会遭受和我同样的命运:即使不在海水里腐烂,也会被鲨鱼一口吞下。可是话虽如此,假如有人真的置身于茫茫大海之上,我想,没有人愿意主动放弃那块木板;

  而我,正在放弃,将自己逼上绝路。

  我正在从孽障里拔出脚来。

  我还是想错了。过了五分钟不到的样子,囡囡又回来了,吃着雪糕,手里还拿着一支,朝我走过来,见我目瞪口呆地盯着她,她把手里拿着的那支雪糕送进我的嘴巴,“好了,还生气呀,我都已经原谅你了,唉,谁让我把你宠惯了呢,”说着,她伸出手来拨了拨我的头发,“好了好了,我先回去了,你一个人在这儿呆着吧,省得惹你讨厌。”

  说完还“啊”了一声。

  在她咂着雪糕轻松离去,就像此前的争吵从未发生过一样的时候,看着她的背影:白色的吊带背心、靛蓝的牛仔裤、一双脚尖处各扣着一只蝴蝶结的拖鞋和腕子上的一对仿制的绿松石手链,就像条件反射,心底里又涌起了不舍之感,但是囡囡,我不会再上去和你并排走在一起了,我已经下定了决心:离开,并且一去永不回。

  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间回了小院子里去的,关好院子的门,却怎么也上不了楼梯,就坐在楼梯上喘气,此前眼前也是阵阵发黑的,现在就不再是一阵阵的了,眼前只是一片绵延着既无来路也无尽头的黑幕。

  黑了,彻底黑了。

第二天,囡囡走后,我开始准备,其实也没什么好准备的,主要还是钱:我打算把存在银行里的钱取出来,我带走三分之一,其他的给囡囡留下,我想:在大兴安岭里面生活,吃住都是在深山老林里,大概是花不了多少钱的,当那三分之一花完的时候,我闭上眼睛的日子也就到了。

  平日里,存折啊身份证啊之类稍微要紧点的东西,就放在衣橱的一处角落里,也不是

非要藏在这么隐秘的地方不可,而是我的房间里说起来连一个抽屉都没有,不放在那里还真就没地方可放了。后来,有次我要去银行取钱,拉开衣橱,在里面摸索了半天,竟然掏出了一张别的存折,蓝色封皮,而我的则是红色封皮,那么,这一张应该就是囡囡的了,本来也想看看她的存折上有多少钱的,想了想,还是没打开。

  先是翻箱倒柜地找我用过的一个笔记本,我依稀记得那笔记本并不厚,薄薄的,上面印着各个省份的地图,不管怎么说,先确定下来自己怎么走、最终又去到哪里还是第一位的事情,找东西对我来说不是什么难事,只要是我收起来的东西,下次要用时总能准确无误地找出来。可是今天却是怪了,我明明记得它就放在堆得高高的一摞书的最底层,却怎么也找不到,不过我不急,借着找笔记本顺带着把屋子收拾了一遍,顺手有路上用得着的东西就拣出来放在一边。

  后来,笔记本终于从一大堆靠墙堆放的DVD里找了出来,那张《忧郁星期天》的光盘不知道放到哪里去了,薄薄的笔记本就放在封套里面,但是,这显然不是我放的,难道是囡囡吗?我翻开笔记本,马上就知道囡囡为什么要把这本子藏得如此严实了:还没认识囡囡之前,当我在书上看到一段自己喜欢的话,或者有了什么胡思乱想,就喜欢在这个本子上随便记一记,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囡囡也在那上面写写画画了不少东西。

  囡囡的字写得并不好,加上又总是喜欢在我写过的地方见缝插针,所以辨认起来比较吃力,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她写的字,我的心竟怦怦直跳,拿着那本子坐上窗台,背靠吱呀作响的窗棂读了起来。

  起先只是些“你的字没我写得漂亮”、“今天太阳很大,天很蓝,没了”之类的只言片语,初看上去似乎是我写的那些话的批语,我不自禁笑了起来;接着往后翻,她就开始画画了,画得还相当不错,我喜欢其中的两幅——一幅是画了两个人各拿着一只步话机在大街上找人,不用说,男的是我,全身都透着股精灵劲的女孩子是她,两人头上都画了个圆圈,圆圈里各有一句话:“豆沙豆沙,我是芹菜”,“芹菜芹菜,我是豆沙”;另外一幅还是同样的造型,一幢摩天高楼的楼顶上,我作王子状半跪在地上对她摊开双手,头顶上的圆圈里写着“哦,我太爱你了,嫁给我吧”,穿着拖地长裙的她却害羞地半闭着眼睛,头顶上的圆圈里写着“好幸福啊,不过,呵呵,有点不好意思……”,稍微远些的地方,另外一幢高楼里一个满脸悲愤的女人,站在窗台上正要往下跳,她的圆圈里写着“她太漂亮了,天哪,我活不下去了”。

  读着读着,眼圈便在不觉间迷?髁耍疟亲蛹绦蠓竺婢筒辉偈侵谎云锪耍质嚼丛蕉啵趺此的兀械阆袢占牵?/P>

  “哈,他睡着了,肯定不知道我在干什么,今天怎么回事呀,都十二点钟了还睡不着,对了,写点什么呢?不知道。没读过多少书就是没读过多少书,不承认不行啊。他读过多少书?有一万本吗?也不知道。他可真是个孩子,睡着了还吃手指头,唉,我将来有自己的孩子吗?他要是还能再活两年的话,真想和他生个孩子啊。”

  写到孩子的时候,囡囡可能还是有些害羞了,先写了“孩子”两个字,可能想了想又划掉了,划掉之后再添上,终于还是划了,代之以省略号。

  又是一段:“弟弟,姐姐想你了,告诉你个消息:姐姐谈恋爱啦。那个讨厌的家伙现在出去买烟了,姐姐抓紧时间和你聊一会儿,你现在在哪儿?踢球还是在打游戏机?脸上身上肯定又黑得一塌糊涂了,不过没关系,姐姐给你洗。对不起啊弟弟,姐姐现在想你的时间越来越少了,你不会怪我吧,第一次谈恋爱嘛,可不许笑话我啊。对了,那件事情,他得病的那件事情,肯定也瞒不过你,姐姐不要你帮着出主意,姐姐已经死心塌地跟着他了,只是想,你要是跟哪个神仙熟的话,跟他打个招呼,让他多活两年,怎么样?姐姐还想和他生个孩子呢,像你那样的孩子,好了好了,不能再说了,那家伙在开院子的门了,这是咱俩的事情,不能让他知道。”

  看到这里,我的眼泪早就已经掉了下来,回头看着我和囡囡度年如日的房间:不过还是那些书和衣橱、剃须刀和洁面乳、我的衣服和囡囡的衣服,此时却横生了魔力,拉扯着我,要我变成空气、风和水,钻进它们,再不出来,并且永无死期;如若不能,我希望我自己变成和它们一样的东西,要么是条发带,要么是双拖鞋,贴紧了囡囡的身体的一部分,她走到哪里我就走到哪里。这时候,我悲从中来,从窗台上跳下来,隔了好几步远就一头往床上栽倒下去,抱着枕头,真的哭了,但是没有声音,将脸扎入枕头,深一些,再深一些。

  过了一会儿,我流着眼泪从床上站起来,光着两只脚去衣橱里找存折——不管怎么样,囡囡,我要走了,并且一去永不回!

  可是,无论我怎么找,结果也和刚才找笔记本时一样:什么也没找到,不光存折没找到,身份证也没找到,放存折的那个角落里空空如也。

  我一下子就明白过来,存折和身份证,早就被囡囡藏起来了。

  和囡囡在一起生活了这么长时间,我不是不知道,一句话,即使她多么漫不经心地说出来,后来也往往会被证明不是虚言,但是现在,真的找不到存折和身份证的时候,我还是蒙了,不知道该怎么办,脑子里却想起了和囡囡一起从武昌去汉口时的一幕,那时候,坐在公共汽车上,囡囡突然直盯盯地看着我说:“不要跑,跑到哪儿我都有办法找到你。”

  还是要跑。

  我要耐心地找到存折和身份证之后再跑,没有任何人能迫我断绝此念了。

  下午,靠在枕头上听着ENYA的新专辑《MRY LT

BE》继续读《走出非洲》,继续读那吉库尤火车站的印度站长写给凯伦的信,其实,这本书我是读过好几遍了的,每次又都要多读好几次那封信,那印度站长之所以要给凯伦写信,主要是因为他得知了一个星期的阴天之后会有一次月蚀的消息,这个养了一大群牛的站长从未见过月蚀,心里忐忑不安,在给凯伦的信里说:“尊贵的夫人,承蒙盛情,告知太阳将连续七天黯然无光,我只恳请夫人告诉我,那几天我还能让牛在附近吃草吗,还是应该把它们关在牛栏里?——不胜荣幸!”

  一次即将到来的月蚀竟然让火车站站长担心起了牛吃草的问题,每次看到这里我都要忍不住笑起来。

  时间静静流逝,转眼就到了黄昏,窗台上的花,还有院门外巷子里的夹竹桃,都被西天里映照而来的微红之光罩于其中,又散发出金黄色的光晕,那感觉就像是钓鱼的时候面对着的波光粼粼的湖面,窗台上那朵番茉莉花竟然幻化成了在水里深入浅出的鱼漂,我知道,那其实是我的眼睛又不好用了。这时候,院门一响,囡囡回来了。我下意识地再看一遍房间,只要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就以飞快的速度整理一遍,应该是和她出门时的样子差不多了。

  竟然忘记了买菜,所以,囡囡回来之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和我一起去市场里买菜。买了两条鲫鱼和一束豌豆尖回来,我让囡囡坐在房间里看影碟,一个人来动手做饭,她应该是不会觉得我有什么异样之处的,还是像往日那样快活地盘腿坐着,吃着薯片,吃完薯片,又开始给手指甲和脚趾贴上豆蔻色的指甲贴片,那盒贴片可能是今天送快递的时候在小摊上买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很值钱的东西,但是她还贴得真是高兴,嘴巴也在哼着什么。

  而我,一边做饭,一边却有意无意地盯着她,想着:她到底把存折和身份证藏到哪里去了呢?

  一直在想着。

  囡囡的破绽是我在吃饭的时候发现的,她起身去找汤勺来喝鲫鱼汤,我眼前突然一亮:她的牛仔裤后面的裤兜竟然在我不知道的时候用针线缝死了。我心里大致明白了八九分,但是不露声色,一边喝汤一边和她一起看还没放完的影碟。

  “哎哟,”正看着影碟,她叫了起来,我转身看她,她正痛苦地咽着喉咙:原来是卡着鱼刺了。

  我劝她喝点醋,好让鱼刺快点下去,可是她说什么也不干,理由是这辈子还没大口喝过醋,这倒是实话,即使我们去外面的饺子馆吃饺子,她也从来不沾醋。不过这样一来,不管她是大口喝水还是大口吃饭,鱼刺也始终下去不了,我在一边看着,也只能干着急而已,半点忙都帮不上。

  “这样吧,你先睡觉,”我出了个主意,“睡着了我就往你嘴巴里灌醋进去。”

  我就知道她会同意。她就是这样的人:只要一件事情没有做过,那么她都是要试一试的。听了我的话,她果然答应了,没脱衣服就在床上躺下了,可能是一天快递送下来也的确太累了的关系,几分钟过后,我再看时,她已经安静地睡着了。我便轻手轻脚地拿起一只玻璃杯子去接了醋,再回房间,在她身边蹲下,花了好半天功夫才没弄醒她就把醋灌进了她的嘴巴,之后没有离开,伸出手去在她牛仔裤后面的裤兜上轻轻一触,果然,里面有张硬硬的东西,但是缝得死死的,我根本就下不了手。

  下手的机会在十二点之后,那时候我们已经赤裸着在床上躺了半个小时,之前做了爱。

  我一个人颇为无聊地看电视看到十点半钟,又翻了几页书,就进卫生间去洗澡,也没开灯,屋子里并不黑暗,窗外还是有些微光照进来的。我闭着眼睛冲了十分钟的冷水浴,正冲着,囡囡醒了,拖着双拖鞋进来小便,衣服也脱得只剩下了内衣。耳边一阵清脆的声响之后,她却并没有出去,站在那里,盯着我看了一会儿,突然问我:“是爱我的吧?”

  我一愣怔,“当然啊,还用问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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