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头嗡一下大了,冲电话里大叫着:“你先赶紧回去照顾妈,我这就往回赶。”
家里突然生了这么一个变故,让我的脑子全乱了。穿上衣服,拿了车钥匙,冲出家门,发动车子,才突然醒悟:我的“根”不在这里。重新冲回楼上,翻出韩絮的电话号码。加入公民以后,自己没有回过老家,我需要找人咨询一下回国去领事馆签证的手续问题。韩姐告诉我可以直接去那里办加急的,多花些钱,等一两个小时就可以了。同时安慰我不要太伤心。谢了她后,我又直接联系机场的回国航班,当天的票说是已经不好买了。我告知了我的特殊情况。接线员叫我直接上机场来等空位。现在不是旅游旺季,运气好应该可以捞到座位。放下电话,我驱车直奔领事馆。来到那里,领馆还没有开门。我只好等待,而脑子早已飞到了我妈身边。
我和妹妹对母亲的感情很深。从小,父亲在外飘荡打工,就是现在所说的民工,而母亲是个传统而纯朴的农民。一年只有春节才能看上两眼父亲。而等父亲不再外出打工的时候,我也已经离开家上高中了。父亲十年前在我出国前去世了。小妹在县城制衣厂找了份工作,妹夫是国有企业的干部。一家子住在县城。后来我从国外寄钱回去,让妹妹给妈在县城她家附近的小区买一栋房子,把妈从农村接了去。一切为的就是让妹妹能很好地照顾老妈。
我不知道为什么农村和城市会有那么大差距。当我在村外那条小河中和伙伴们光屁股摸鱼的时候,我是快乐的,快乐得就像接触文明前的人猿泰山。上了高中,我所有的玩世不恭,愤世嫉俗在城乡结合的一瞬间爆发了。我的口音成了同班同学耻笑的对象。而我的口粮,为了省钱,我每次只买个馒头,卷大葱,蘸酱油。就这,在同宿舍那帮男生眼里,便成了野人。一次期末考试前夕,母亲怀抱着微有余热的一包袱皮儿用借来的面粉烙的大饼,赶了几十里山路,出现在我宿舍门口,我的眼眶湿润了。然而透过模糊的泪眼,我看到了同宿舍另一个男生邪恶而轻蔑的笑容。我几个月忍耐的愤怒和屈辱全部宣泄出来。我攥紧我的拳头,攥紧了我那从小就在太阳下打过猪草,搬过石头的拳头,一拳打了过去。我哭了,我歇斯底里地打着那个邪恶的笑容,用尽自己的全力,像要把它打碎。我妈也急了,拖着我的胳膊叫着:“娃儿,做人,堂堂正正地做人是用脑子,不是用拳头!”
想到这儿,我偷偷拭去了眼角滑下的一滴泪水。多少年了,我没有流过这样的眼泪……
领事馆的门开了,我第一个冲了进去。看着接待员满不在意的眼神,我忍了,为了尽快看到我娘。接待员听完我的陈述,突然变得和颜悦色起来,事情也办得异乎寻常的顺利。我想也许是我眼中深深的悲伤感动了她。一个男人的酷是可以装出来的,而那份沉重的悲伤是永远装不出来的……
办妥了签证,我驱车直奔机场。来到柜台,小姐告诉我现在还没有位,让我再等一会儿。再过三四个小时,就会有一班飞机直飞北方那个城市。如果这班错过,我便只能再等一天。我不是个信上帝的人,但在那一刻,我却真的祷告起来。我的上帝起了作用,小姐告诉我有一张退票。我激动得就差没抱起那个小姐,在她那满是白粉的脸上啃上两口。我火速用手机给大顺打了个电话。我家离机场还有四五个钟头的车程。我让大顺给我安排一下车子,省得耽误时间。一切都搞定。我看看时间,还有一个钟头就可以登机了。就在那个时候,我突然浑身上下打了个噤儿,就像小孩子尿裤子打的尿噤儿一样,我有些奇怪。机场暖气很足,不冷啊。这时,我的手机刺耳地响了起来。
电话那头是妹妹泣不成声的话语:“哥,妈妈去了……”
那一刻我没了意识,只轻轻嘱咐一句:“和医院商量一下,一定把遗体送回家,等我回来。”
当人遭遇重大变故的时候,往往搞不清是梦还是现实。那一个小时,我就像行尸走肉。我麻木地看着众生,看着这个世界。终于在飞机飞越北冰洋上空的时候,脚下巨大的寒意让我明白我是回家……奔丧……那一刻,我的眼泪狂淌。掩着面,我听到旁边一个孩子脆脆的童音:“妈妈,叔叔哭了,叔叔不乖,是不是他妈妈骂他了?”
我转过脸,看见一个三岁孩子无邪关切的眼神,咧开嘴想冲她笑笑。我想我的样子一定极难看,因为在我笑过以后,那个孩子竟然吓得哇哇大哭。我终于彻头彻尾地醒悟过来——这个世界上最爱我的那个女人永远的去了……
二十一
20.亲恩似海
飞机晚点了一个钟头,到达终点天色已经全黑。下了飞机,疲惫地步出海关,就看见大顺穿得灰不溜丢地戳在那儿,伸头伸脑地张望。这么多年了,一点儿没变。我走到他身边,拍了他一下。他看了我一眼,没多说话,只是热情地抱了我一下。
我推了他一下:“赶紧走吧,我挺得住……”
马不停蹄地赶到家中,已经是凌晨时分了。我先去到妹妹那里,妹妹眼圈红红地带我进了母亲的房间。一进去,屋子里一股寒意冲面而来。我的母亲,我那辛劳了一世的母亲就那么安详地、静静地躺在床上,头上戴着我刚出国的时候送给她的一顶羊皮帽子,看上去就像睡着了一样。我走过去,握住母亲的手。我触碰到的是极为冰冷的,没有一点儿温度的母亲的手。我恼怒的把母亲身边的冰袋都踢开,回头用不容置疑的声音对妹妹说:“去,把空调给我关了。不知道妈有风湿吗?不知道她不喜欢用空调吗?”妹妹含着眼泪过去把空调关上。我就那么拉着母亲的手,跪在她身前。看到妈妈的帽子,我想起用第一个月工资给母亲买了帽子的情形。
“你买这玩意儿干吗?”
“妈,您就带吧,小时候,您背着我去田里,去集市卖菜,我就看见您耳朵红着呢。我就发誓等有了钱,一定不再让您受冻。”
“娃儿啊,你们两个都出来了。妈妈也不去卖菜了,啥时候戴啊,你别糟践钱了。”
“妈,帽子您戴着,您看我现在这么出息。好歹您现在也是一名人了,出去总得体面一些。”
“名人啥啊?”
“当然了,村里小学老是叫您去做报告不是。”
妈妈这时总是幸福地笑,为了那个让她骄傲的儿子:“呵呵,我娃儿就是聪明,妈现在是托你们的福喽。你呀,真要孝顺,就正儿八经给我谈个恋爱,娶个媳妇,让我早点儿抱个孙子。”
“妈——妈——我回来了。”我的眼泪再也抑制不住掉在母亲冰冷的手上。我知道,不管我再怎么做,到了这个时刻,都觉得有无限的遗憾。而这种遗憾是任何子女都会有的,是永远不会抹去的。因为父母的恩情总是太博大了,博大到你永远也补偿不了。
母亲终于火化了,和父亲永远睡到了一起。妹妹说,妈最后连句话都没来得及留下,只在清醒的时候说过:“先别告诉你哥了,他忙,别让他惦记着。这个孩子,唉,啥时候正经想想自己的终身大事呢?”我再一次泪流满面。
母亲的这个小屋,已不再有往日的温暖和欢笑。母亲住不惯楼房,厕所的座式马桶换成了蹲式的。而大蒜一如以往地编成了个辫子,挂在阳台上,装米装面的也还是家中原来那几口大缸。我心情沉重地拉开桌前的凳子,脸色凝重地对妹妹说:“你坐下,我问你个事情。”
妹妹看看我严肃的面色,缓缓地在我对面坐了下来。
“我问你,咱妈怎么会在自己家门口犯心脏病,那么晚,半夜三更,她到底干什么去了?”
“哥——”
“赶紧说,到底你隐瞒了什么?”
“哥,那晚,我和小徐吵架,我都记不起吵什么了。后来越吵越凶,我一生气就跑到妈那里去了。妈劝了我半天就把我送回来,和稀泥一样的把我们每个人说了一通,也就没事儿了。天不早了,我想送妈,可是妈不让送。我们以为没事儿,也那么近,就随她了。可是我没想到,母亲一直在楼下看着我们楼上的灯,时不时到我们楼道里听听我们是否还有动静,一直到我们房间灯全熄了才独自返回。”妹妹自责地哭出了声。
我咬着嘴唇,克制着自己不让眼泪滑下来。一抬头,看见相框里母亲含笑慈祥的面庞。
“你就是这么照顾妈的吗?”我不可抑制地冲妹妹咆哮起来。
“不要说我,你呢?”妹妹擦干眼泪,直视着我,“你做了什么,这么多年,每次电话三言两语跟发电报似的。”
“我想过把妈接美国玩儿的,你知道的。妈不愿意去。”
“你错了,你以为妈要的是钱,是你我物质的回报吗?”
妹妹呼地站了起来,走到桌子前面,一把拉开抽屉,对我大声嚷着:“咱妈,她要的就是你我都幸福,这就足够了,你懂嘛?”抽屉里是两份存折,一个以妹妹的名义,一个以我的名义。而我给家里的钱,妈几乎分文不动地存在了我的名下……
二十二
21.同学聚会
大顺由于有事情,我母亲的葬礼一结束就先行返城了,我则把自己关在母亲的小屋中。这些日子的悲痛和疲劳似乎让我有些麻木了。妹妹让我住到她那里去,怕我睹物思人,过于自责和伤感。我固执地要留在妈住过的房里。我虽然不信上帝,不信佛,但是我相信有灵魂,相信灵界的存在。如果真的有鬼,母亲也是那种可以保护我的鬼魂。而且我甚至希望可以看到母亲的魂灵,乃至可以跟她对话。可惜我不具备能通灵的那种慧眼。在随后几天收拾母亲的遗物中,又一次一次让我忏悔于对母亲的关心太少。从我出国,母亲的生活起居就没有太多变化,穿的也没怎么添置。我想起妹妹的指责。钱,钱,我总以为给了钱,我的灵魂乃至我的心便平静了,就可以到处大言不惭地摆出一副孝顺的嘴脸。可是我却忘了,“孝”字,是一个儿子跪在老人的膝下,用他坚实的肩头把老人撑起。而不是一个金加一个少,那个字只不过是一堆毫无生机、毫无感情的“钞”,在所有感情面前,它不过是一堆废纸。
这些日子,我沉静着自己,把自己沉在一种无边的忧伤中。我是个男人,我时时刻刻记得我是个男人,我的悲痛无法像女人那样淋漓尽致地宣泄。多年,真男儿本色的变态教育已经让我的泪腺退化得差不多了。我只是任由痛苦和懊恼撕咬着我的心。就这么过了两个多星期,当我发现母亲的东西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再让我收拾的时候,我突然知道,我要离开了。和妹妹交代了一些事情后,我踏上了回城的路。再次来到城里,我突然发现我的心境竟然有了巨大的变化。以前吊儿郎当一小混混,从农民混成一知识分子,从知识分子又混成一洋鬼子,可我真正在生活轨迹里留下了点儿什么?不过是空谈和肤浅,如此而已。也许我需要好好地做一点儿事情,可以对得起自己,也对得起我那一直引我为骄傲的、死去的母亲。
大顺每晚一下班就赶到宾馆陪我找些街边儿的小饭馆儿,喝两盅,聊聊天儿。应该说,大顺是义气的,在每日的胡侃中,我的心境较之以往的确轻松了不少。
“你小子啊,说句不中听的,这种事情,谁都会遇到,不过早晚的问题。要真想对得起你妈,就好好做点儿事情吧。”大顺经常拍着肩膀如此劝说我。
“想不想和咱班同学聚一聚?”一日,大顺边吃边跟我提议。
“人好找吗?”很久没有热闹过了,我有些心动。
“这有什么不好找!天上飞的,陆上爬的,海里游的,我全能给你找来!”
“什么?”我一时没明白。
“呵。”大顺乐了,“这天上飞的是当官儿的,地上爬的是平民老百姓,这海里游的嘛,就是你海龟了。”
我笑了:“行啊,好久没见,还怪想的。”
“好吧,这件事交给我吧,我尽快凑齐人。”
大顺果然很快就跟我联系了,他们选定了一家档次比较高的豪华饭店。一共有20个老同学。
那天黄昏,我打了个出租,直奔那家高级饭店,比约定时间提前了10分钟。冲进去,竟然一个熟人没有。到这时才想起来,这是国内,越尊贵的人越要晚到。自己已经先到了,也没什么法子,总不能再找一厕所躲里头,人多了再出来。服务小姐礼貌地问我几个人。我伸出两个指头:“20个。”
“噢,您贵姓?”
“免贵,郭敬轩。”
小姐快速查了一下手里的一个单子。
“啊,先生,你们订了一个包间儿,您跟我来。”小姐一扭一扭地把我带到饭店侧廊的一个房间中。
刚步入侧廊,就听到一阵阵男女混杂的笑声。我说怎么没人,敢情全跑单间儿里去了。
一进门,屋里已经有男男女女大致十个人了。还没容我站定详查,一个人影就冲我扑过来给了我一法式的拥抱,裹着极重的烟草味道:“嗨,郭子,你丫还活着。”
定睛一看,是原来同宿舍的老六。“呵,是你呀。”我笑着拍着他肩膀。老六的烟民史源自初中,当我们高中时好奇地抽着国产大前门的时候,人家老六已经抽进口的了,等后来我们抽进口烟的时候,老六已经开始抽雪茄了。我曾经戏谑地对他说过:“等我们抽雪茄的时候,你是不是就要换大麻了?”
长年累月的吸烟已经让老六牙齿发黄,颧骨高凸,连头发里都渗透着烟油子味儿。这不,烟熏得发黄的骨节突出的指头中还夹着烟。
“还抽,”我损着他,“你那嘴还能吃出别的味吗?”
“来,来,来,看看咱班几位美女。”老六把我让到一群女人中间。
我只觉得眼前一阵晕眩,从眼睛,到鼻子,到耳朵,乃至腿脚,都受到强烈的刺激。眼前是白花花一片,鼻子里是各种各样,廉价的,高档的不同味道的香水,突然间感觉就像进了丽春院。耳朵里是一个比一个,一个赛一个貌似幸福的刺耳的欢笑,生怕谁一笑少了就成怨妇了。就这些已经让我腿肚子发麻,脚抽筋了。
“呵,郭子啊,这岁月咋没在你脸上刻刀子啊?”一个胖女人冲我笑着。我呆立在那里,脑子里快速旋转,终究还是没有找到数据。我的记性是好的,对人对事都是过目不忘,却不知道为什么没有这个女人的资料。
大顺不知道什么时候站我身后了,一捅我:“语文课代表,玉儿,你都不记得了?”
玉儿当年可是男生心目中的偶像啊,要身段有身段,要才华有才华,声音还清脆如灵雀儿。可眼前这位徐娘,浑身上下全是肥肉,没有一点儿瘦肉,更可怕的是还穿了一件紧身露肩的黑色连衣裙,让我猛然想起了米其林轮胎的代言人。那脸上的粉涂了也有四五斤。当她咧着嘴冲我笑的时候,我似乎都看到了那些个白粉像胡椒面似的飘到了她端着的饮料杯里。我知道不是我的记忆库出现问题,而是此人已经被抹掉了。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恭维她,只好笑笑:“你也不错嘛,社会主义优越性在你身上充分体现。”
“呵,你小子嘴还那么损,你们看看。”玉儿声音扬高了八度,“记不记得小郭刚入校的时候,老师点名让他念朱自清的《春》,这小子,起来,咳嗽两声,念着‘竹子倾,蠢’,哈哈,全班大笑,都翻桌子底下去了。看看现在,满嘴痞子话,啧……啧……说相声的怎么没招了你去?”
就在我穿梭在同学间,调侃问候的同时,大顺过来神秘地冲我挤了挤眼:“还记得沈东兴吗?”
二十三
22.款爷的俄罗斯奇遇
“记得啊,那神主儿,咱们可同是死党,呵呵,学习不怎么样,歪才有点儿,能折腾,怎么了?”那时候,我们几个都叫他‘大婶儿’。
“他今天也来,他可是个人物了,发了……”大顺抱着杯茶,弓身坐在身边的一张椅子里,我们几个则饶有兴趣地围在他身边坐下,听他挤眉弄眼地乱侃。那架势活像周星驰电影里的韦小宝,在妓院里给众位嫖爷说书。
“早些年,中俄贸易刚兴起,是个人就往那圈子里扎。这俄罗斯重金属原材料便宜得不得了,而农贸纺织品简直就是白纸一张。这种好机会,‘大婶儿’那人能放过?那就像咱们小时候,把家里吃不掉的粮票儿、面票儿拿自由市场去换脸盆、尿罐儿、电熨斗什么的一个道理。就说这‘大婶儿’,俄语不会呀,这英语咱们上高中的时候,这小子都屡屡打擦边儿。这上了大学,四、六级的就更甭提了。不过好歹会些词儿啊。连上肢体语言,总能蒙混过关。也算这小子有股子劲儿,自学。按理说那年月,满大街的俄语补习班儿跟现在的托福班儿一样火。这小子心急,又喜欢空手套白狼,就听了一礼拜的磁带,背着几十件儿皮夹克上了北去的火车。”大顺停顿了一下,喝了口茶。
“赶紧的,卖什么关子!”我推搡着他的胳膊。
“这小子一下火车,就遇到一劫匪,上了一黑车,幸亏同车的有一国内有案底的黑帮老大,他才免于被抢。连滚带爬地到了目的地,本想卖了衣服,赚它一笔就回来。嘿,那时候还正赶上阿塞拜疆的恐怖分子在俄罗斯异常猖獗。这道儿上、街上哪儿都是便衣、警察的。‘大婶儿’那人那年月赶时髦,愣把个好好的头发烫了个爆炸。再加上一路的奔波,胡子拉碴。给个便衣拿着护照盘问半天,才算了事。好不容易衣服都卖完,这小子兴奋得往回走,偏又碰到一巡警,叽哩哇啦地冲他比划。这小子哪儿懂啊,就他妈记得一个字儿‘捏’,甭管人家问什么,都是‘捏’,‘捏’就是‘No’的意思啊,这可好,呵,捏了半天,真就给人捏警察局去了。”大顺食指敲着那张硬木的桌子,故作玄虚地往下撇了撇嘴。
“快讲,快讲,后来呢?”玉儿忍不住问。
大顺得意地用餐巾又擦擦嘴,享受着从众人期盼的眼神中找到的那点自我价值。
“后来啊,他就进去了。跟一帮犯人关一起。他用英语要求打电话,谁理啊。后来提审他,一胡子拉碴的警察问他,他也听不懂啊,呵,要找翻译,说中文的没有,英语也对付。人家找一英文翻译来了。问他,到俄罗斯做什么来了。这小子一急,他妈想不出说什么,你说就好好地说‘Trade’就完了,非整个‘I
want to have intercourse with
you!’光说不够,还他妈拿两手互相比划。这intercourse是随便用的吗?人外国人拿它当make love讲。”
听到这里,我一口水没喷将出来。
“奇怪的就是,那警察听着翻译的话,不急不恼,满眼全是饶有兴趣的眼神,让‘大婶儿’先回去。‘大婶儿’想,可能会放了他,误会嘛。谁想晚上又他妈单独召见他。‘大婶儿’以为要放他出去,屁颠儿着就去了。那刑讯室除了白天那警察,一人没有。‘大婶儿’正发愣的功夫,那警察淫笑着就起身而来。你说它就那么巧,‘大婶儿’那话要跟一正常人说,最多定个流氓罪。可偏偏遇到了一‘同志’,就在‘大婶儿’即将被强奸的刹那,他一同来的同胞找上来了。把他及时救了出来,那同胞会俄语,打听了半天,原来这帮巡警不过让‘大婶儿’出示居民临时居住证儿,‘大婶儿’没有,罚个100卢布便可以出来了。出来后,这家伙继续折腾,不知道跟谁联手从俄罗斯拉了一车皮钢材和军工产品。回来后,立刻就发了。现在掌管着一家不小的半导体器件公司,主要的经营范围就是从国外或者台湾搞一些半导体原材料,类似芯片一样的东西,再倒腾给国内的一些半导体行业的生产厂家或者研究所。低价收,高价卖,从中牟取暴利。听说背后还有不小的台子,够传奇吧?”
在我还没来得及马屁几句恭维之词的时候,就听走廊上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跺得楼板子是震天得响,一个洪亮的声音如雷鸣一般穿击过来:“郭子!郭子在哪儿呢?赶紧他妈滚出来,老子想死你了……”
二十四
23.牛逼是吹出来的
来的正是我那高中另一死党,胆大豪爽,黑白通吃,外号“大婶儿”的沈东兴。
沈东兴的到来,就好像江湖中黑帮老大出场一样,头戴一顶黑礼帽,身披一件黑色呢大衣,蠢了吧,现在都他妈羊绒了,我想那应该是羊绒。尤其穿在他身上,说是孔雀绒俺都信。岁月不饶人,再见到“大婶儿”的时候,他已经比上次十多年前分手的时候胖了很多,有点儿款爷的样子。
“嗨,‘大婶儿’,你他妈人模狗样了哈。”我按捺不住自己激动的心情,迎了上去,“刚听完你的传奇人生,连俄罗斯那么乱的地方都敢去,佩服之至。”
“那其实没啥玩意儿,就他妈是冷。冷得真受不了。刚去的时候,打了个出租车,司机都舍不得开暖气,后座位上全是冰,也怪我裤子在火车上沾了点儿水,潮乎乎的。一屁股坐下去,那冰‘喀崩崩’的也没在意。他妈一下车的时候,‘刺啦’一下,好好一裤子愣给扯成一屁帘子。哈哈。我说郭子,你咋还那么迷人,他妈的身材也没变。”
等人陆陆续续都来差不离了,大家便落了座,服务小姐拿着菜单过来了。
这时大家纷纷点出了自己想吃的菜,服务员则拿纸记下。沈东兴潇洒地把菜单儿一撇,问小姐:“有菜吗?”
“有,您要什么?”
“要野的。”
“好的,有蕨菜。”
“有鱼吗?活的。”
“当然。”
“也要野的。”
“有鸡吗?”
“嗯。”
“也要野的。”
哗,那边几个女士不干了,跟着起哄:“我们点的那鸭子,也给上野的。”
在我看来,大多的同学聚会,男同学爱畅想,女同学则爱怀旧。畅想无非是比谁官儿做得大,钱挣得多,今年打算投资什么,再拉几笔生意。面对他们,我突然发现我过去十年的生活真是平淡无奇。在这些话题下,我竟然无话可插。这个发现让我汗颜。虽然我知道他们说话的水分大了去了,很多事情不过是在吹嘘自己的一种理想状态罢了。不过,这种心理的落差着实让我浑身不自在。不知不觉,我也加入了吹嘘的行列。这男人有时候吹牛,还真是逼上梁山,身不由己。我开始吹嘘自己在血流成河的美国股市如何异常坚挺,立于不败之地。那神态,宛如自己就是股市巨头,就差没说格林斯潘是我家亲戚了。最后吹得连我自己都以为我那股市上的赤字都他妈开始泛绿光了。我想,这大概就是吹牛的最高境界了。
而一边的沈东兴低首含眉,颇有兴趣地看着我,当知道我在国外做半导体行业的时候,私下问我:“郭子,美国经济好吗?”
“大环境不好,小公司还硬挺,脚踩香蕉皮,先滑着看了。”
“怎么样,郭子,知道你做这行的,是否有兴趣跟我干,不知道想没想过?”沈东兴眯着眼睛看着我。
听到这里,我一愣,这个问题我还从没有想过。在国外慵懒了几年,又没有经济上的危机,一直是瞎混。今天听了这么多大老爷们儿的奋斗发家史,我这长期冰冻的心眼儿也像那七九河开八九雁来一样开了封了。
“我还没想过。你公司背景怎么样?”
“大婶儿”简单地给我介绍了公司的一些背景,目前只是一些简单的倒买倒卖的生意,毕竟刚开始没多久。他自己对技术也不是很熟,一直想找个人来,把技术做大。
“这行业需要大量资金,你哪里搞那么多钱?”我诧异地问他。
“你放心,只要有目标,钱不是问题。”“大婶儿”得意地笑着点着了一根烟。
“你小子有什么靠山了吧!”我打着趣儿。
“哈,算你说对了。反正一句话,如果你加盟,给些技术支持,资金没有任何问题。”
我知道这小子不会骗我。干事情需要点子加胆子再加运气。“大婶儿”这小子是个莽夫,胆子和运气都是不错的,唯独缺少了点子,他公司的档次也停留在了小打小闹的基础上。
“我需要做大,需要你的鼎力相助,你不妨先想想。”这是“大婶儿”最后甩给我的一句话,同时给了我一张名片,上面各种联系方法应有尽有,甚至连QQ号都列在了上面。
二十五
24.同桌的你
女人们则在那边谈着化妆品。我清清楚楚听见我们班上几位女同学在大谈谁谁割了双眼皮了,谁谁隆了鼻子,谁谁隆了胸了。幸亏我认识她们几个,否则听她们一说,真担心她们是变性过来的,身上没有真东西。接下来女生就是夸自家男人,赛着劲儿的一个比一个幸福,有孩子的则吹嘘自家孩子。男人自然不会在众人面前夸自家的女人。总是夸自家女人的男人会被人笑成气管炎的,男人也谈论女人,不过全是自家女人之外的女人。当这帮人知道我还是单身的时候,竟然都不约而同地露出羡慕的眼光,真是围城。
“要老婆干啥?束手束脚的。”沈东兴粗声粗气地嚷着,“我就离了。”
这点我倒不吃惊。这世界上每件事情,没有“大婶儿”不想试的,包括离婚。
当然,男人也怀旧,也讲一些高中的旧情事儿,不过不像女人真把它当事儿来谈。男人怀旧大都是一种调侃的味道。什么当年谁追上谁啦,谁臊了谁之类的。女人往往在这个时候感觉是极为兴奋和良好的,那张半老徐娘、布满褶子的脸上,会呈现出只有少女才有的那种娇羞状。那种样子会忽然让我想起《小二黑结婚》里那句“上了霜的驴粪蛋儿”的话来。女人需要那种感觉,尤其当青春不再,容颜老去的时刻,这种调侃会让她们一个个像突然打了兴奋剂一样,两眼放光,云里雾里。
他们哄笑着问我当年暗恋谁。我笑笑。暗恋?我哪儿有那个闲情逸致,当年的我,正在极力用自己的智慧挣得别人对我的一丝尊重和佩服,哪里会有功夫琢磨暗恋谁。我抬头看了看我班上那几个女生,注意到了章蓓蓓。她是唯一一个我在高中对之有好感的女性。她是我所在小组的组长。刚入校,所有同学都略带嘲笑的眼神下,她总是默默地给我帮助。她会提醒我什么时候该交书费了,甚至于运动会入场式由于我没有像样的白衬衣而不愿意参加的时候,她会偷出家里哥哥的衣服借给我穿。现在的章蓓蓓老了,应该也嫁人生子了,但是身材却不像别人变化那么大,还是顺溜高挑。整个席间,她的话语不多,尤其在那帮女人吹嘘老公和孩子的时候,章蓓蓓只是寥寥数语。或许她过得不如意?
“我?我暗恋蓓蓓呀。”我冲口而出。在话脱口而出的瞬间,我看到了章蓓蓓眼中前所未有的感动。或许,我这句话,可以让她整晚都会从同学互相攀比的落差中感觉好点儿。我对女士一向是心软的,尤其是自己不讨厌的女人。
“哈,听见没,听见没,蓓蓓,你可还有机会啊,郭子可还没结婚呢。”“大婶儿”尖叫着。蓓蓓红着脸笑着。我不怕。女人要的就是这种感觉,真要来激情,彼此之间,其实早就没了。
那晚大家都喝了很多,也讲了不少黄色段子。大顺喝酒喝得迷糊了,抬手把自己桌子前的一盆“炸子鸡”端了起来,冲对面几个女士说:“不行了……喝……喝太多酒了。”他打着酒嗝,“我们换一下吧,你们吃我们的鸡,我们喝你们的奶。”大顺指着女士面前几听没开封的椰奶。
“啊,你找死啊。”大顺脑门儿上立刻砸过一酒瓶子盖儿。
“嗯?”大顺摸摸头看着我。
“活该。”我乐得合不上嘴儿。
一顿饭吃了上千块钱,沈东兴全部买单,当然没忘记让服务员开一张发票。看着他仔细地把发票叠好塞进钱包里后,我们一起走出饭店,大家都在互相搀扶下分期分批地互助互送。
“谁送我呀?”玉儿尖声叫着。
我斜着眼儿看着她,打着趣:“送什么啊,自己回吧,现在的坏蛋都劫色不劫财,你这样很安全的。”
“你狗嘴吐不出象牙!”玉儿猛搡我一下,气鼓鼓地打了辆出租,消失在夜色中了。
最后只剩下我们几个人了。
“怎么样?还有精神吗?我带你们去耍耍。”“大婶儿”坏坏地冲我和大顺说着。
我明白他的意思,我笑了:“今天算了,酒喝多了点儿,有点儿累。”不可否认,我对色情场所是充满了好奇的念头,但今天夜里,自己还的确没有准备充分。更重要的,我还是怕自己染上病。国内大街上铺天盖地的治疗性病的小广告,已经把我吓死了。
二十六
25.从地狱到天堂
沈东兴先送醉得半死的大顺回了家,继而把我送回宾馆。我请他上楼一坐,东兴笑笑,说还有别的事情,就先不了。我知道他是生意人,也就没再让。
望着东兴远去的背影,我突然觉得,我的人生似乎将要有大的改写……
接下来,利用几天时间,我去市里的图书馆翻看了一些专业报纸,又去考察了几家半导体原材料和测试服务公司,如此这般,我对国内半导体业也有了大致的了解。
我国的半导体测试服务行业总体说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这让我看到了一些新的希望,如果我能找到足够强硬的后台,搞到大的资金投入,这方面还是很有“钱”图的。现在连做什么都已经在我心里成形了:可以先从集成电路测试业着手,又或者可以先购置一些国外二手的旧测试机器把架子搭起来。
如果没有合适的商机做测试服务行,那么测试设备的自我开发也是个不错的选择。鉴于国内高端测试设备几乎全被国外厂商垄断的现状,我把目标投向了低端产品的自我开发上。实在不行,老子就卖图纸,自己设计一些集成电路的测试仪。只要能找到路子,转卖图纸和专利都是不错的选择。几天的充电,让我兴奋得跟喝了几碗参汤似的,就连睡觉的时候,都会猛然醒转,瞪着俩儿硕大放光的眼看着天花板。走在路上,这心里装着梦想的感觉着实不一样,人五人六,就好像全世界的金钱和女人都将要踩在脚下。
这一系列的市场调查让我心里有了底数,我没有立刻找大顺或者东兴来描述我的想法。我想先回美国,看看那里的情况再做安排。我联系了返美的机票,漂洋过海重新回到了我所熟悉的生活。
当脚一踏上美国的土地,突然有一种回归天堂的感觉。美国的生活如水,总给我感觉像天堂一样。并不因为是基督教主导的国家,而是那种心灵的感受。人人都在一种平静,和谐,无风无浪无刺激的慵懒状态下生活。因为在天堂,因为已经成了天使,便不再有了追求和目标。一切变成了一种惯性。即使骂人都只能对着闪烁的电脑屏幕咬牙切齿地挤出几句脏话,才能略微过过瘾。你不敢大放厥词,因为上帝不喜欢……我不清楚我更喜欢哪种生活方式。但是我知道,在天堂的人永远看不到人间的快乐,因为他们一直觉得自己是最快乐的,即使这种快乐那么空虚和无力,但依然蒙住了他们的眼,迷惑了他们的脑。而人间的很多人也并不期盼能升入天堂,因为天堂不过是寂寞的代名词。我去了趟人间,见过了人间的繁华,突然生出了些许向往,那种物欲横流的物质世界让我振奋。我并不是过分的金钱崇拜者,但是金钱和女人却可以让男人找到成功的感觉。这种感觉,我是需要的。
说到女人,我不可否认地想到了夏小雨,那个在我离开美国之前曾经带给我无限欢乐的女人,那个甚至在我还没来得及思考,来得及心痛,来得及喝点儿酒,抽根儿烟,再随着摇滚吼上两嗓子,彻头彻尾变成一酸了吧叽、饱经失恋摧残的很受伤的男人的时候便消失得干干净净的女人。她的样子,让我有了心抽紧的感觉。一个月的忙碌和沉浸在失去亲人的悲伤里,我没有时间和心情去思考小雨的方方面面。如今再次回来,周围的一草一木,一花一树,都渗透着她的影子。甚至家的空气中,也弥漫着小雨的体香发香。我闭了闭眼睛,镇定了一下情绪。我想这次我是认真了。这种认真其实在对小雨的第一次心动时就存在了,扎了根。只是一直玩世不恭的我不屑于去承认。
放下行李,想弄点儿饭吃,掀开锅盖,一股恶臭扑面而来。我竟然看到满眼像腌黄酱一样的绿毛,上面还有一团一团白色的如柳絮状的霉点,样子甚为恐怖。我知道那是一个月前的剩饭。当时急忙起程,忘了处理。捏起鼻子,我把锅洗出来,烧了些热水,准备煮一包方便面,我的电话响了起来。
会是谁呢?没人知道我回来。
“Hello,Jacky speaking.”
“……”那边没有声音
“Hello?”靠,搞什么搞?我有些不耐烦。刚想摔下话筒。突然一丝念头闪过脑海,我冲口而出,“是小雨吗?”
门铃不合时宜地响了。我猛回头,透过门上透明的玻璃块儿,我如看见了鬼一样张大了嘴——门外,小雨拿着手机站在那里,纤尘不染,一如往昔……
二十七
26.裸舞的精灵
小雨的出现让我吃惊得下巴都要掉下来了。我打开门,她抬头看着我,眼睛里含着似乎是关切,疼惜,爱怜,柔情……总之一切会让你心为之软,人为之软,腿为之软,而下面却有了硬的反应的眼神。没有一句话,她扑进了我的怀里。我也紧紧抱着她,这个失而复得的女人,我抱得如此之紧,就像要把她挤进我身体里面。尽管我心中有无数的疑问和悬念,但我忍住不去问。不想破坏那份浪漫。浪漫?什么时候我也在意起浪漫?爱情终于到了我的心,而不仅仅是我的性。
我把她轻轻抱起来,抱进了屋子,抱到了沙发上。我的眼睛深情地看着她,我想我的眼神有着狂热和意想不到的喜悦,小雨亮晶晶的眼睛看着我,等着我说话,终于,在我深沉地注视她半天后,我憋出了一句话:“你他妈怎么这么沉?”
小雨扑哧笑了出来:“你一点儿都没有变。还那么贫。”
“我几辈子都是贫农出身,当然狗性难改。”我捏着她小巧精致的下巴。
小雨怜惜地摸着我的脸:“家里的事情都办好了?”我想起了我娘,坐正身子,沉重地叹了口气,点点头:“办好了。对父母永远是亏欠的感觉,怎么做都不觉得自己做得好。”
“是啊,你比我幸运,我的父亲在我11岁就过世了,因为对父亲的深爱,我妈也在我13岁的时候,积爱成疾,病死了。我后来是被我姨妈带大的,虽然待我不薄,但毕竟寄人篱下,那种卑微的情绪,没多少人可以体会。你,好歹比我多享受了几年父母亲恩。”小雨垂下长长的睫毛,幽怨地叹了口气。
“你父亲?怎么过世的?”
“也是突发心脏病。”小雨不愿再谈。
这时我才明白为什么每次提到她的家庭的时候,她会显出无限落寞的神态。原来她有这么不寻常的身世。男人全是有英雄情结的,需要女人的软弱和无助,不管这种无助是真的,还是装的,只要表现得小鸟依人,就会激发男性的肾上腺激素,让那种气概在体内冲撞,乃至连腋下都会散发出特有的雄性味道。望着小雨的伤感和无力,我用力揽了揽她的肩膀,说是安慰,无非是展示一下自己雄壮的肱二头肌,变相地告诉她,我是你的男人。
“你去了哪里?我找过你,你搬了,地址也变了。我以为我永远失去你了。”我岔开话题,不想把气氛搞得这么沉重。
“我是想过永远消失,很俗,我掐断了和你的一切联系。”
“噢?”
“但是,我做不到。”小雨又轻叹了一口气,“你一定嘲笑我得厉害,心里也一定洋洋得意,我虽然搬了,我试图躲开你,但我知道那是负气,我真正的目的,不过是想你在乎我,我竟然把躲避当成了一种考验。我的自尊,我的骄傲,在一开始还占着上风。我努力克制不去找你,不去联系你。但是,随着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你没有任何迹象。我甚至创造了各种机会想让你在无意间偶遇我,我选了你经常去超市的时间也到同一家超市去买东西。我选了你上下班的时间,也开了车在你必经的路上晃晃悠悠。我希望造成一种假相,一种我们碰巧相遇的假象,不过是为了女人的矜持和自尊。但是没有,什么也没有。我突然间很惶恐。我以为你真的是在玩弄我,在伤害我。我去了我以前住过的地方,房东告诉我有个男人找过我,我知道是你。每天偷偷从你房门经过,你的灯彻夜都是黑的。我哭了,我以为你有别的女人。我为我不值得。但是,我就是爱了。我要爱,我就要尝试得到,我不想失败。直到我看到了韩姐,我知道你家里出了事情。我突然前所未有地轻松。我买了新手机,我决定等你回来。我每天都来你这里看一眼,每天,不管刮风还是下雨,终于,今天我等到了你。”小雨滔滔地、毫不停顿地说完了这篇长篇大论。面对如此赤诚的坦白,我震动了。我凝眉看着她:“你不在乎自尊了,不在乎矜持了?”
“只要爱,只要你还爱我,男人和女人的自尊和矜持都是平等的,折磨别人就是折磨自己。放?我怕我会放掉我应得的那份爱情。”小雨扬着眉毛,浅浅地笑着,还有那份志在必得的坚定。
我不相信这世界上有任何一个男人在听完这段话的时候还能走得动道儿,在我还没想好说什么的时候,小雨已经一把抱住了我,扑上来,给了我一个温湿滑热而充满饥渴的吻。我突然发现我的情感被小雨强奸了。别误会,强奸在我眼里绝不是一个坏词儿,不过是指被动的享受罢了。我一直被她牵着走。她的一放一收,一张一弛都那么有分寸。
我一把抓住她的手,回吻着她的眉,吻着她的眼,咬住她的鼻子,触碰她的嘴。当我把小雨抱到卧室的床上时,小雨在我耳边突然悄悄说:“想看我跳舞吗?”我惊诧地点点头。
小雨把我推到床上躺好,在昏黄的灯光下,没有音乐,没有伴奏,只有她轻声的哼唱,看着她全身一丝不挂地起舞,真的是一种极大的视觉享受。她有很好的舞蹈功底。随着每一次跳动,她双乳微微地抖动。我不会跳舞,也没有兴趣看现代的跳舞。尤其是疯狂的摇摆舞,每个人都跟抽了羊角疯一样让我没有感觉。上高中的时候,偶然的机会看过芭蕾,我就喜欢上了它,最喜欢的动作就是女演员的抬腿和劈叉。那不过是满足我懵懂岁月里情窦初开的少男偷窥欲而已。每到那个时候,都会让我浮想联翩,乃至浑身燥热。我却从没有想到,在多年后的今天,一个美丽的女人,会在我面前,融合着她的感情,为我跳一段裸舞,那么真,那么性,那么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