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后来,他整夜整夜地不回家,我知道他在外面找小姐,老毛病又犯了,一段时间后,他的钱花光了,不能出去胡来了,等在家里无所事事,我猜想,可能就这个原因让他打起了我的主意。
与其说我不想失去他,倒不如说我不想失去一个完整的家。 我的第二次婚姻就这样结束了吗? 想到我前夫的死,想到了前夫的好,我开始检讨自己,不管是不是我的错,我决定答应他一次。
我起身给他打了个电话,他还是没有接听,我给他发短信,告诉他我可以试一次,然后我为这个违心的决定默默地流下了眼泪。半个小时后,他回到家中,嬉皮笑脸地说:“早知道你会想开的,再晚一天就要把这事推了。”
之趾:真是个畜牲!
娜娜:二十多分钟后,汽车停在一家宾馆门前,我每天上下班都要经过这里,而此时,高高的建筑陌生恐惧,要把我压垮。丈夫拉着我走进宾馆, 一男一女等在大厅里,他们与我们的年龄相仿,丈夫与他们打了个招呼,接下来互相介绍,我大脑一片空白,腿在发抖。
那个男人气质儒雅,如果不是在这种场合,我也许会对他产生好感,他们用X光般眼神在我身上一寸一寸地扫视着,那个女人的目光更加挑剔,我低下头,感觉自己完全是一头正在被叫卖的驴子。
我企盼有人能够不满意对方提出放弃这个游戏,可是我绝望了, 丈夫对那个男人说:“怎么样,没让你失望吧?” 这是一间套房,米色的地毯,深色的家具,装修格调温馨高雅,而我心中所有的只是一片纯白色的凄凉。 这个男人是个道貌岸然的禽兽,或许是想到自己的老婆正在别人的身下,他像一头发情的公牛,我地闭上眼睛,上下牙齿紧紧地咬在一起,除了羞耻,我什么也感觉不到。那时,时间是用秒计算的,等到那个男人精疲力竭地滚下去的时候,我就像万米长跑到了终点,十几分钟的时间,像度过了一个漫长的冬季。
丈夫从卧室出来了,拍拍那个男人的肩膀,恬不知耻说道 “怎么样,还可以吧 ” 那个男人苦笑了一下没有做声,丈夫面无表情地看了我一眼,满脸赔笑地对那个男人说:“我老婆是大家闺秀,能做到今天这样已经很不错了。”他转过脸来,狠狠地瞪了我一眼。
回家后,我冲进卫生间,一遍一遍地冲洗,还是觉得不干净,我知道印在心底的脏东西是再也洗不净了,我成了一个龌龊的女人。在此后的几天中,我精神恍惚,早上起床第一件事就是洗澡,吃过晚饭,又进了盥洗室。丈夫坐在沙发上,吐了一个烟圈,阴阳怪气地说:“你还是贞节烈女 呀。”
我斜了他一眼,他的五官正好装在被渐渐放大的烟圈里,那样的丑陋,想要同他争辩,又把话咽了回去,这样的男人让我无话可说,我只是后悔为什么会答应他玩这个荒唐的游戏。
就在十多天前,他兴冲冲地推开家门:“海南的一对网友朋友到上海开会,我们去见见他们。”我问他见人家干嘛,他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还能干嘛,那个男的很帅的,你一定会满意,”我的脑袋轰的一声,上一次的耻辱仍然时刻折磨着我,绝不可能再有第二次了。
娜娜不哭(4)
“行了行了,快准备一下吧。”他不由分说把我拉到梳妆台前,“反正也有过一次,还怕再有几次吗,你以为自己是黄花闺女呀。”
我成什么了,我是准备出台的*吗? 我被刺痛了,他递过来的口红和香水在地板上变成碎片,浓烈的香味让人窒息。“我不是黄花闺女也不能当婊子吧!”,我不敢相信,我也可能用这么大的声音同他说话。
我的反抗如此激烈一定出乎他的意料,他有一刹那的晕头转向,然后怒目圆睁,像街头斗殴的小混混,用手指着我的鼻子:“你以为你是什么,你在大街穿得多么漂亮,走得多么高贵,回到家里还不是一样,少他妈的装清高。”
“你是个畜牲!”我的身体在抖动, 他怎么可以这样对我说话,这就是我要打算终身为伴的男人吗?我倒在床上,让眼泪尽情地流淌。
“告诉你,那对夫妻要在上海开会一周,如果在他们回去之前还不答应,我们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你有支配自己身体的权力,我也有重新选择老婆的权力。”然后我听到重重的关门声。
天又阴了, 快下雨吧,我要天陪着我一起落泪。
他一直没有回来,我也没有再给他打电话,在这几天中,我想得很多,原以为一次迁就可以换来婚姻的持久,现在我终于不再欺骗自己,他所关心的一切仅仅是他自己的欲望,我只是他放纵情欲的工具, 这与逼着自己的老婆去卖淫,然后用这赃钱去嫖娼有什么两样,我绝不会再顺从他。
他误以为我无法离开他,其实,我对他的一味迁就完全是在他身上弥补对前夫的过失。哀莫大于心死,对他已经不抱任何幻想,这样的婚姻早就该放弃。 天已经放晴了,被水洗过的天空让星星看上去是那么的干净,我喜欢这样的世界,纯净到连我这种肮脏得不能再肮脏的东西都不能玷污它。
娜娜把头埋得很深,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 江南的梅子已经成熟,而她的心仍湿漉漉的。
如果说一些女人是半推半就地参与到换妻游戏中的,那么,娜娜则是为保全婚姻而委曲求全,对于这个年龄的女人来说,家的意义太大了,她们宁可牺牲自己的尊言也要捍卫婚姻大厦,女人,难道你的名字真的叫脆弱吗?
在丈夫的眼里,娜娜只不过是他用来享受快乐的交换筹码,这是何等地龌龊和卑鄙,搞笑的是,换妻者竟然还谈什么发扬绅士风度,爱护、尊重女士,将自己和别人的妻子当成发泄的工具,如果这也叫爱护女士,尊重女士,那世界上何来还有“廉耻”二字。
面对一个禽兽不如的男人,换妻挽救不了倾斜的婚姻大厦,忍气吞声只能让他得寸进尺,可喜的是,娜娜不再甘愿忍受屈辱,决定放弃这段肮脏的婚姻。相信她会早日走出荒唐换妻游戏留下的阴影,微笑着迎接明天的太阳。
疯话连篇(1)
阿彪四十又二,自称诗人,喜欢顾城,喜欢海子,那天,我在一家小餐馆请他吃饭,直到喝得差不多了,我们才进入正题,他舌头发硬,开始满嘴跑火车,我怀疑他是否有精神病史,好在没有离题太远,我才有信心与他聊下去。
事后,我把那次对话内容进行了整理加工,他连篇的疯话,不但没能掩饰换妻者的丑陋嘴脸,反而使之更加清晰地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之趾:你很有诗人气质。
阿彪:谢谢,第一次见到我的人都会对我做出这样的评价,我是一个浪漫主义者,我是彻头彻尾的艺术人,你看我这辫子,比我的婆姨的还长。你知道我这件衬衫是哪买的吗,你一定猜不到,我给了一个乞丐十元钱,他就把身上的衬衫脱下来给了我。乞丐是世界上最快乐的人,我穿上他的衬衫,我也是最快乐的人。嘿嘿,那个可怜的国王,还是没有找到最幸福的人的衬衫而死掉了。呵呵,开个玩笑,我可不是不讲卫生的人,我喜欢开玩,笑对生活,笑对人生。来,干了这杯再说,我知道你们东北人(银)都是海量。
之趾:来,干,说说换妻是咋回事。
阿彪:老弟,我先纠正你一下,别搞性别歧视好不好,我玩的不是换妻,更不是换夫,而是换偶,别小看这一字之差,人类为这两个字奋斗多少年呀。为女权而“战”的知名作家龙应台说,把婆姨当作物品或玩物进行交换,这是一种歧视和不尊重,是对女性的一种莫大的侮辱。在这个世界上人人都是平等的,无论是男人女人,穷人富人。夫妻之间更需要相互尊重,如果我和婆姨被邀请参加某种活动,在介绍来宾的时候,一定要求必须在说明排名不分先后。我在一首诗里提到过,女人像要男人一样站着小便,这是妇女解放、男女平等的最高境界。
之趾:你不好好写诗,怎么想起来玩这个了?
阿彪:我喜欢放荡不羁的,需要自由的空间,我的言行往往与常人格格不入。一杯酒、一首诗、还有......哈哈,这是我每天的必修课。我离不开酒,没有酒就没有诗,没有诗我就没有活着的意义,你们天天与车祸、火灾打交道,你的生命力比小草还顽强,我要是你就设法解脱,比如卧轨、跳楼,或者用思想的匕首刺向心脏。我还喜欢***,做到筋疲力尽,在汗流浃背中才能找回自己,换偶是***的最高境界,我会变得疯狂,灵感会随着***喷射出来。
之趾:别恶心我了,我怎么不信你换妻就是为了灵感?
阿彪:我再纠正你最后一次,是换偶,不是换妻。不要只把诗歌看成是文学作品,它还是一副药,是婚姻的防腐剂,其功效胜于舒缓的音和暧昧的灯光以及性感的内衣,我每天都给婆姨写首诗,赞美她的美貌与聪慧,倾诉我的感激与感动,这让我们的心灵通远相通,所以,我们度过七年之痒直冲八载,依然幸福美满,
但近一年来,我们无法摆脱世俗,亲情逐渐取代一切让我痛苦成分,我的诗越来越软弱无力,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我也同婆姨一起看***片,这副猛药仍于事无补。对了,那个西安看黄碟的小子现在怎么样了,还在看吗?我当时在网上还跟了很多贴,都被网站给删掉了,算了不提那些了。
诗人失去激情是何等的可怕,就像汽车没有了轮子,飞机折断了翅膀,我的创作生命一步步走向死亡,我仿佛感到自己正在坠入万丈深渊。我婆姨是口枯井,我再也无法从她的身体上汲取灵感。艺术高于生活,艺术必须来源于生活,没有生活,我的创作源泉就会枯竭,
疯话连篇(2)
我说过只有在激情一刻,我的灵感才会迸发出来。我想到了妻不如妾,妾不如偷,我再进一步将其丰富,创造性地提出偷不如换。我为这个想法彻夜难眠,好像是奄奄一息的旅行者在沙漠中猛然抬头发现了绿洲,又好像等待死亡的落水者在大海中抓住了救命稻草,那是柳暗花明又一春的兴奋。
之趾:你是用这招骗你婆姨?
阿彪:婆姨不是用来骗的,是用来爱的,她是你身上的一条肋骨,骗婆姨就是骗自己,骗婆姨的人十恶不赦,我比婆姨大15岁,结婚那年我33,她18,她应当叫我叔叔才对,可是他成了我的婆姨 。婆姨是我的俘虏,我用的武器是一首朦胧诗,一首我自己也不明白的朦胧诗,我记不清当时写的什么了,反正没有情呀,爱呀的,太俗。70年代的男人靠征服阶级敌人来征服女人;80年代的男人靠征服文学来征服女人;90年代的男人靠征服金钱来征服女人。这是个狗屁理论,今天,我在婆姨心目中的形象依然高大,我的思想已渗透到她灵魂深处,我的每一个举动在她的眼里都是正确而伟大的,我说地球天天旋转让我心烦,她说也感觉到了,有点晕。
我一向优待俘虏,我有众多的崇拜者和应接不暇的报告讲座,女孩子像蜜蜂一样飞过来,她们以能得到我的签名而自豪,以能得到我的青睐而神魂颠倒,我拒绝她们绝不拖泥带水,因为,我快乐,也要让我的婆姨快乐,我开心,也要让我的婆姨开心,我会因得到灵感而开心,我婆姨同样为我得到灵感而满足。这是心灵的感应,无需更多的语言沟通,我还记得她说,早已读懂了我的心。
我不是一个挑剔的人,自从海子死了后,我就想做一个幸福的人,我开始关心粮食和蔬菜,我只在逛菜市场时火眼金睛,我不喜欢大小不均的土豆,还有长了牙虫的白菜,西红柿就无所谓了,让它装水果去吧,我管不了那么多。
我的眼里只有男人和女人,他们文化程度高低不是我关心的内容,学习知识是丰富头脑的过程,不是改变身体器官的过程,五官和身材与性器官是否发达没有任何联系。对方的表象不会影响我的斗志,我吃饭的时候,我从来不关心米粒是方的还是圆的,只要能充饥。如果你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最在乎的是衣服的保暖功能,哪管穿在身上的是麻袋片还是绫罗绸缎。
之趾:你喝多了,好像在说梦话。
阿彪:你这样说我不怪你,这不是你的错,你无法理解诗人的多愁善感,对诗人存有偏见,甚至把诗人的话当志精神病患者的呓语。 我越来越感到孤独,像高山上的牧羊人,或者是推销圣经的业务员,顾城不是死了吗,海子不是也死了吗,如果没有换偶的拯救,这回我也要死了,不过,我不会像海子那样让火车碾过自己的身体,也不会像顾城那样自缢于一棵大树之下,我的死要比他们更具浪漫色彩,不是要做风流鬼,而是要死在寻求灵感的征程中,然后在另一个世界过着砍柴生火、集雨成炊、结网捕鱼、种地养鸡的日子。
之趾:接着说交换的事吧。
阿彪:我谢绝乘坐他们的“笨死”去宾馆,我骑的是自行车,二八的,永久牌子的,我并不拒绝现代文明,愿意充分享受科技发展带来的便利,只是那台自行车是十五年前我用第一笔稿费换来的,它把我载入诗的海洋,是我真正的初恋情人,我看着它一点点地衰老心生歉意而惴惴不安,它为我付出的太多我无以为报,我把这台自行车当成第二个婆姨 ,尽管人老珠后,我要骑它一辈子,我从一而终,始乱终弃不是我的性格。
我婆姨坐在后货架上,我用力地蹬着脚踏板,心中想起在北京胡同里奔跑的骆驼祥子,这本身就是一道风景,一首诗。他们嘀咕着诗人都这样吗,真是土鳖,哈,有意思,我不知是哭是笑,表情像蒙娜丽莎。他们不知道我喜欢与众不同,我常把自己打扮成乞丐的样子,我曾被当成流浪汉,我天天把身份证揣在屁股后边的裤兜里,随时准备接受检查,结果我在火车站好几次差点被当成逃犯,都怪有一个杀人犯跟我太连相。
来,喝酒。不是有一句话叫过了山海关,端杯就得干,到了沈阳城,不倒都不行嘛。有机
疯话连篇(3)
会一定到你们那去,到时别忘记了请我喝酒呀。我们西北人与你们东北人一样性格豪放。
之趾:行了,别喝了。
阿彪:我喜欢那个女人的胸大,鄙视她的无脑,她不懂为什么“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只知道雷丝和迪奥,还问我徐志摩为什么轻轻地走了,还正如他轻轻地来,我说老徐是忘吃伟哥了。她居然哈哈大笑地说,幸亏我不是徐,不然就赔大了。我正在得意的时候,发现自己阳痿了,他奶奶的。
我可不是一个熊蛋包,在拥挤的公共汽车上,经常会亢奋,我在困境中摸索出一种十分有效的方法,我在心里数算术:一加一等于二,二加二等于四,此法完全转移了我的注意力,通常数到五百一十二加五百一十二等于一千零二十四时,我才能重新挺起腰杆,目空一切。随着这个纪录不断被刷新,我感到恐慌。
我很快就生机勃勃,我要打过黄河去,直捣黄龙府,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那一瞬间,我像一个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我是鸠,我占了鹊巢,他婆姨现在属于我,我婆姨永完属于我,这个世界都是属于我的。
我像一台发动机,不,是永动机,吃两个窝头就可以工作一天的永动机,只要我的心脏在跳动,只要我的血液还在流淌,我就会永远不会放弃活塞运动。我就要爆发了,我再也无法控制自己,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洗去我狭隘的思想上的灰尘,让我的心灵更加洁净,让这个世界更加美妙。我掏出随身带的本子让我的意识在上面流淌,那个女人说我傻得可爱,他妈的,我傻吗,要说可爱那是真的,我婆姨一直说我可爱,说我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
之趾:你喜欢这个游戏吗?
阿彪:喜欢,即便是付费的,我也会毫不吝啬地买单,那个女人的***物有所值,像市场上出售的一元钱一个,上面放了一个红枣的大个馒头,总在我眼前晃动,我以为面前的红色信号灯是她的乳头,直冲过去,耳边传来急促的汽车刹车声让我回到现实,我被吓得心惊肉跳,睁开眼睛,一张罚单递到我面前,老子今天心情好,别说二十,就是二百俺也掏得起。
我意犹未尽,回味无穷。开房门的时候,我把钥匙放进锁孔里,还来回抽了几下,不舍得立即打开,就像不想太快达到高潮一样,婆姨还以为我拿错了钥匙,这个小傻瓜。
当然,我最大的成功不在于肉体上的快感,我心灵上的快感才是至高无上的,能让自己的婆姨别的男人上床,问古今能有几人何?李白、杜甫还是白居易,他们都会望而却步,这不是他们的错,是当时历史条件制约了他们的浪漫。我庆幸生在今天,可以大口大口地喝酒,大大方方地***,大胆直白地作诗,这就是生活,美好的生活。喊了这么多年的男女平等,直到今天,我才真正地让男女平等了,男女平等就得从我做起,从每一个老公做起。试问,在这个浮躁而又荒唐的社会里,哪里还会有这种平等,哪里会有这种无私的情感?
我是一个大彻大悟的人,我开始敬佩裸奔者,他们可以无视人们的眼睛,在大庭广众之下展示自己的完美或不完美的身体,那是怎么样的勇气,如果有了这种勇气,还有什么事做不成呢。原始人是不穿衣服的,他们没有任何邪念,总有一天,我们每个人的心灵也都净化到极致,我们终将返璞归真,像我们的祖先一样,一丝不挂地走在繁华的大街上,走出尊严,走出自信,那是怎样的一种美呀。
之趾:你婆姨也喜欢?
阿彪:别提她,她丝毫不会掩饰自己的情绪,永远走不出女人的局限,我从来没看她那么浪过,完全是一个荡妇。她娇滴滴地说我给了她一个新天地,直到今天才知道生活原来这么美好,让我们活上一千辈子吧。我说对,生活是这样的美好,让我们换一千辈子吧。她说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我告诉她,当心,外面的世界也很无奈。她笑着说我永远是她的王,是她的主宰,在这片新大陆上也是一样。
之趾:这么说以后你们又多次进行换偶了?
阿彪:是呀,这是继抽烟、喝酒外发现的又一大人生乐趣,我没有理由不充分享受。宫门、
疯话连篇(4)
贞操带、道德,那些有形无形的锁,表面上壁垒森严,对于握有钥匙者,却是一种更为方便的设计。我每一次都有不同的感觉,每一次我都有会得到充分释放,每一次我都心存感激,又不知道去感激何人。
之趾:你刚才还说是为了找灵感才换偶的,这回怎么变成享受了?
阿彪:是这样,二者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抛开一切道德枷锁,听随身体对原始欲求的呼唤,享受片刻欢愉, 寻求刹那慰藉,甚至在欲海横流的世界中慢慢迷失沉溺,另一方面,在排山倒海的爆发中我同样获得灵感,换偶让我思如泉涌,我的作品不再是软绵绵的,而是俞加坚挺,你会被每一句活力四射的诗句所击倒,像高压水枪一样喷向你心灵深处,让你的心灵之弦发出强大的共鸣。 我婆姨说,又看到了那个从前的我。昨天是婆姨的生日,我手捧鲜花,单腿跪地,感谢她给我第二次艺术生命,这个场面,九年前就曾出现在洞房花烛夜,那是我感谢他给我第一次艺术生命。
树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世界上也没有两个相同的女人,来自换偶的灵感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绝的,即使有一天,它干涸了,新的源泉自然会被发现,就像我们没有必要担心煤炭和石油被耗尽一样,巨大的核能会取而代之。
之趾:你完全是一个酒色之徒。
阿彪:老弟,你是一个心直口快的人,我愿意同你打交道,就是因你为人豪爽。不过,你这话让我生不打一处来,我建设你看看窦娥是怎么冤死的,不能让这样的悲剧再发生了。酒有什么不好的吗,“李白斗酒诗百篇”“天子呼来不上船”,李白斗酒诗百篇地球人都知道。子曰:食色,性也,意思是说,吃饭和***是人的本性。我愿意喝酒,愿意***,你说,我是李白,还是孔子,这有错吗,你可以说我是酒徒加色徒,你千万不要说我是酒色之徒,拜托!
之趾:对不起,是我有口无心,我自罚一杯。你周围的人不知道你玩这个吧?
阿彪:不知道,不能让他们知道,特别是不能让你们这些狗仔队知道,这个游戏还不能为更多的人接受,他们会以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心态,把我这个异教徒骂得狗血喷头,你没听说前一段时间,国外的一个领导人玩换妻闹得满城风雨吗。 还有,知道伽利略怎么死的吗,拆下肋骨当火把,那是傻瓜,一个人的荷尔蒙实在有限,我不想做推动历史前进的牺牲品,我会被历史的车轮撵的粉身碎骨,无法享受人间食色,我只能用诗歌为武器,向传统观念开炮,让我们的生活高潮迭起。
之趾:别给诗人丢脸了。
阿彪:我以换偶为题才创作了几十首诗歌,我要出一本诗集,名字就叫《交换温柔》,这个名字很耳熟,想起来了,好像是国外的一部电影,你帮我想一个吧,反正这本诗集是一定要出的。现在诗坛不景气,就是不能与时俱进,诗歌也要适应市场,要以诗歌的形式,让人们得到情色的享受,那些***文学作品为什么不能用诗歌的形式表现出来呢。把“阿”都换成“呕耶”会更加真实生动。
之趾:在你眼里,女人只不过是一道不用烹调的佳肴。
阿彪:好诗,好诗,我怎么就没能写出这样美妙而有哲理的诗句来,就凭这一句,我就看到了你的潜质,你可以成为一个出色的诗人。
之趾:最后请用一句话评价一下换偶。
阿彪:换偶是人类智慧的体现,萧伯纳说,如果你有一个苹果,我有一个苹果,我们进行交换,每人仍只有一个苹果;如果你有一种思想,我有一种思想,我们进行交换,每人可以有两种思想。我说,你有一个婆姨 ,我有一个婆姨,我们进行交换,我们每个人不能有两个婆姨,却会有两种感觉。
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反过来说,陌生的地方就会风景怡人,我喜欢欣赏风景,更喜欢享用风景,哈哈哈......
阿彪还在胡言乱语,他的嘴离我的耳朵越来越近,吐沫星子源源不断地喷到我的脸上,还几次示意我不要打断他。
一条十恶不赦的淫棍,一个不折不扣的酒鬼,对他来说,亲吻自己的老婆往往和白开水一样乏味,而他人的妻子往往是最漂亮的,因为她是别人的妻子, 阿彪把换妻称为换偶,似乎就体现了这个游戏的男女平等,听起来真是可笑。
更可笑的是,在酒精的作用下,阿彪仍没有忘记为自己辩护,本来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和占有欲来寻找刺激,却美其名曰通过这种方式寻找灵感,这不只是对艺术的亵渎,更让我们看清了换妻者的肮脏与虚伪。
花祭(1)
这是个没有星星的夜晚,我照例给自己起了个赤裸裸的名字进入聊天室寻找“猎物”,就在我决定“收兵”的时候,山峰径直撞到了我的枪口上,我几次提出与他通电话的要求,都被拒绝了。 整整一个晚上,一行行冰冷的文字不断地跳到我的电脑屏幕上,拼成了一个让人心碎的故事。我宁愿相信他的故事是真实的,因为每个人都会从中受到启示。
山峰:哥们,看你的名字,你是在找人玩换妻吧,听我的,不要玩这个愚蠢可怕的游戏,早晚会受到报应的。
之趾:不会这么可怕吧。
山峰:我不是吓虎你,我没有阻止你的做任何事情的权力,只是不想看到别人因为好奇,像我一样悔恨一生,尽管我们是陌生人,听听我的故事,你或许会改变原来的想法。当然,我不会勉强你,因为你不会从我的故事中得到快乐,可能正相反。
之趾:也好,最好不要太悲情了。
山峰:虽然事情已经过去整整一年了,但是,那天的场景我仍然历历在目,丁香花早早地开了,雨点从早到晚淅淅沥沥地打在花瓣上,没把花儿打残了,反而把花瓣染艳了,打红了。
如果没有我老婆,我可能永完在消沉中度日,在贫困中挣扎。我被分流下岗的时候,刚刚新婚三个月,十几年寒窗之苦积蓄的美好幻想瞬间灰飞烟灭。
花瓶里的丁香花的芳香沁人心脾, 那是我为老婆摘来的,自从认识了她,这是我每年春天不能忘记的一件重要事情,我会陪她推开玻璃窗让和煦的暖风带着清香,慢过楼寓,游进居室。而此时,这一切在她眼中显得毫无生气。
男人没的事业是可悲的,男人没有工作是可耻的,我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不敢见父母,不敢见同学,不敢见任何人,我想找一个深深的山洞,把自己藏起来,或者干脆在地球上消失。老婆劝我振作起来,干一番事业出来才是个男人。
我开始穿梭于各用人单位之间,均被告知缺乏工作经验而被拒之门外, 最后,我这个学铸造专业的高材生只好委身于一家乡镇饲料企业做业务员,并对老板感恩戴德。一年后,我对饲料行业了如指掌,老婆鼓励我另立门户,经历风雨终见彩虹,一年下来,净赚二十多万,我在老婆脸上狠狠地亲了一口,说她长着旺夫相。
那一年,我在公司不大的院子里栽满了丁香树。
之趾:铺垫太多了吧,呵呵。
山峰:不要打断我。到去是四月,我在商海里打拼了整整十个年头,在轰重的厂庆仪式上,我郑重宣布辞去总经理的职位,我要做个甩手掌柜,轻轻松松地享受生活。人一闲下来就想歪门邪道,一个朋友告诉我现在流行换妻游戏,绝对的刺激。这些年来,我赚的钱几辈子都用不完,该吃的都吃了,该玩的也都玩过了,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 这个朋友绘声绘色的描述,真的让我动了心。
人在春天的时候总会心猿意马,院子里开满了丁香花,告诉我春天已经实实在在地来了,换妻的想法时常会莫名其妙地出现在的我的脑子里,挥之不去。偏偏在这个时候,公司外埠销售经理小王找到我,怯生生地说,想把他的老婆调到公司来。
小王与我是同一所大学毕业的,而且我们学的是同一个专业,六年前,当地媒体组织支助贫困大学生活动,报上说,小王每顿饭只啃一个馒头,喝白开水,老婆流了一夜的眼泪。从那时开始,我们每月给小王寄去一千元钱,直到他顺利地完成学业。
花祭(2)
小王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学业有成,他主动要求到公司效力,他肯于吃苦,很快就成了公司的业务骨干,也很快成了我们家里的一员。小王颇有心计,每年丁香花盛开的季节,他都摘来一大把插到我家的花瓶中。我老婆常常当面夸小王,不但人长得好,还特别会来事。
一个个女孩走马灯般地被老婆带到小王面前,可他却偏偏对在一家超市收银员雪菲情有独钟,我和老婆并不赞成这门婚事,小王看好了人家的脸蛋和身材,男人嘛,这也可以理解。去年结婚时,我是他们的证婚人。
大半年没见,雪菲变得丰满了,平添了几许少妇的魅力,她说话起来爹声爹气,我说不清是厌恶还是喜欢。 我把雪菲安排到办公室干些端茶倒水跑腿学舌的活,雪菲高中毕业,实在无法胜任公司里其他工作。
雪菲穿着件领口开得极低的小衫,有意无意地在我面前弯腰。我从内心里鄙视这样投怀送报的女人,但我不得不承认,雪菲会勾起我某种渴望,因为她晕身散发着女人的芳香,更因为她是我熟人的老婆。也正是这个原因,我在想入非非的时候,心里就会涌起犯罪感。
去年5月8日是我37岁生日,小王和雪菲都来为我祝贺,老婆身体不舒服提前回去了。雪菲紧挨着我坐着,频频给我倒酒,我对小王说,你小子这辈子没有白活,娶了一个漂亮的老婆,小心短寿呀。小王看了看雪菲,她充其量也就是个秀花枕头,与嫂子相比,一个是天上,一个是地下。我说那我们换换吧,你嫂子早就看到你这个大帅哥了。不知是小王喝多了,还是在同我开玩笑,他一仰脖把一大杯啤酒灌了下去,信誓旦旦地说:“孙总,没有你我就没有今天,你要我命我都会给,别说这事了。”一旁边的雪菲默不作声,含情脉脉。
没过几天,公司的分管销售的副总在高速公路上不幸钻到了大货车下边,虽然侥幸保证了性命,下半生只能与轮骑为伴了。他同我一起打拼八年,为公司的发展壮大立下了汗马功劳,是饲料行业不可多得的人才。
谁有能力接替副总的位置,我第一个想到了小王,从医院回来,我把小王叫到办公室,小王只有27岁,将是公司是最年轻的高层管理人员。听到这个决定,小王惊讶地看着我:“我能行吗?”
“有什么不行的,大胆干吧。”我的语气不容怀疑。
小王眼圈红了:“孙总,你对我这么好,我真不知道怎么报答你。”
“别说没用的,你好好干活就是对我的报答了,回去吧。”我向小王挥了挥手。
小王转身走了两步,又折了回来,吞吞吐吐说:“雪菲说孙总这个人不错,对我们恩重如山,我俩已商量好了,我不是想占嫂子的便宜,你同雪菲在一起就可以了。”
我这才想起,这几天小王总是心事重重的。 昏了好一会儿,语气轻松地说:“我上次喝多了酒,都是胡说八道的,你不要当真。”我嘴上这么说,雪菲的影子还是在我面前晃动,我想立即从座位上跳起来与他击掌成交。不知道小王是否察觉到了我的口是心非,他没再说什么,转身出去了。
之趾:你完全可笑纳,何必一定要交换呢。
山峰:我从没有干过偷鸡摸狗的事,如果我笑纳了这个主动送上门来的女人,我的良心一辈子都会受到谴责,我将无法正视小王和我的老婆的眼睛。我喜欢公平交易,因为坚守这个做人原则,才赢得了同行的尊重,才能在生意场上一帆风顺。另外,还有一个现在看起来是很荒唐的理由,这些年来,老婆与我同甘共苦,理所当然地要分享成功带来的快乐,这种快乐不只是物质上的,还包括其他方面。
我当时非常敢肯定她内心同样涌动着渴望,我老婆是水瓶座的,书上说:水瓶座看起来冷冷的,好像天底下的任何事都与自己无关,任何事都点燃不了他的热情。即使跟最亲密的另一半也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关系。其实他骨子里头是个闷骚型的,喜欢的类型各式各样,而且每天喜欢的类型可能都不一样。这个星座的女人虽然表面不动声色,实际上老早就想得要死了。
花祭(3)
之趾:是呀,女人都是很矜持的。
山峰:你千万不要自作聪明,接下来你会知道我为什么给你这个忠告。
周四快要下班的时候,我懒洋洋地靠在宽大的皮椅子上,随手翻开当天的报纸,一篇文章吸引了我的眼球,是记者与一位知名学者就换妻题进生的对话,这位学者对换妻表示赞成同,我看得津津有味。
“大学生,明天晚上过来吃饭。”电话是“二虎”打来的,他是我生意上的朋友。虽然我不再像过去那样事无巨细,仍然也难得有时间让自己放松一下,各方面的事情都需要应酬,与生意场上的朋友胡吃海喝就要占去很多时间。
饲料行业门槛低,当初我进入这个行业的时候是唯一一个本科生,他们都叫我大学生,这些年一直没有改口。他们有了钱就吃喝嫖赌什么都干,残存的知识分子的清高时刻提醒我不要同他们搅在一起,但又不能离得太远,我需要他们的合作与帮助,去年八月,一个体饲养场赖账不还,扬言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几个哥们一听就火了,“二虎”身体强壮,大眼珠子一瞪,像个兵马俑,那家伙乖乖地给了钱。
我放下电话,这时,小王走进我的办公室,他向我汇报了对下半年月销售的几点想法,并打算对现行的奖励方案进行调整,我没有看错,小王的确是块料,他对饲料市场的走势分析让我这个在饲料行业摸爬滚打了十年的人眼前一亮。“好,太好了!”我不住地点头,“你回头拿一个详细的方案给我。”
小王没有急于出门,他试探地问我周末有没有时间,他与雪菲打算约我和老婆到平谣古城玩一玩。 小王的眼神里掠过一丝神秘,我猜到了他芦葫里卖的是什么药,假装犹豫了一下,便答应下来。随后,我抓起电话,推掉了“二虎”的饭局。
如果不是遇到我,老婆会成为一个孤单快乐的驴友,她对祖国的大好河山有着天然后好感。我曾答应她闲下来后饱览内景保胜,竟一直没能成行。路上,老婆把手伸到车窗外,高兴得像个孩子。我几次想告诉她我们此行的真实目的,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还是给她一个惊喜吧,即便不是惊喜,总不会是惊吓吧,在这一点上,我对小王充满信心。
平遥古城永远是游客如织,置身其中,耳边是全国各地的方言,还可以看到黄头发蓝眼睛的老外。老婆不放过每一处景致,而我无心于此,因为我心怀鬼胎,期待着更加美不胜收的风景。
夜终于来了,一盏盏红灯笼在夜色中散发着暧昧的光,在各家屋檐下招摇,成列如排,如红色的灯海,缀得古城的夜,多了份说不出的妖娆。小王向雪菲使了个眼色,雪菲站起身来说,嫂子,我们先回去休息吧,他们不知道什么时候喝完呢。两个人走了,留给我的是抑制不住的兴奋。
不知不觉已到了深夜,小王将一把宾馆房卡递过来,眼睛看着别处:“孙总,快十二点了,明天还得开车,你先回去休息吧,我去洗浴中心冲个澡。”小王的用意已经明明白白地写在他的脸上。这是一把开启快乐之门的钥匙,我若无其事地接过房卡,显很生气地对小王说:“你要是把我当成大哥,就同我一起回去。”
完全在我的意料之中,雪菲躺在床上,似睡非睡,雪白的肌肤在微弱的灯光映衬下,像铺了一层金粉,这不是上帝的杰作吗,我跪在床沿,深情的亲吻她的腰肢、乳沟。 我感觉到在她的舌头之下坚硬并燃烧起来,一浪高过一浪的啜泣从她双唇中迸发出来,直到我像火山一样爆发,然后瘫软下来。
我的电话响了,是小王叫我下吃早餐,走进餐厅,与小王的目光交会,他的眼角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忐忑。几分钟后,老婆和雪菲坐到了餐桌上,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老婆好像想起了什么,她突然问我昨天休息的好吗,这还用问吗,一个人睡觉是休息,两个人休息是睡觉,我随口说不错不错。小王急忙把话岔过去:嫂子你穿的衣服真好看,我也想给雪菲买一件。女人天生就喜欢听别人赞美,老婆脸上开了花,说,还买什么,等回去我就把这
花祭(4)
件衣服给雪菲了。
之趾:老婆没责怪你?
山峰:老婆显得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容光焕发,似乎一夜之间体会到了人生的真谛,她偶尔还哼上两句唱遍大街小巷的《丁香花》,忧伤的曲调从他嘴里出来都变得欢快了。我得意于我做出的英明决定,甚至认为这种美妙的体验来得太晚。我与老婆都是很传统的,羞于用语言沟通夫妻之事,对于我们来说,意会比言传更有效。
有了第一次,我就想有第二次,转眼又到了周末,我暗示再出去一次,小王迟疑一下,说好吧,我安排。还是我们四个人,还是心照不宣,只这次是开着我老婆的红色轿车,这辆车是上个月刚刚买的,老婆拿到驾照不久,我只有路况好的时才允许她驾驶。
我们在石家庄玩了一整天,还特意参观了我们的母校,接下来,一切都是按计划进行的,大家一起出去吃晚饭,小王给雪菲使眼色,接着便是雪菲和我老婆起身回到宾馆。餐桌上又剩下了我和小王,有了上次的经历,我与小王之间不应该存有任何秘密, 我打算同捅破这层窗户纸,与小王认真交流一下,这小子总是岔开我的话题。回到宾馆,我担心小王耍什么花招,直到看着他进入房间,我才关上房门。
电话铃声刺破了清晨的寂静,也打断了我的美梦,这些该死的小姐,不能讲点职业道德吗,一定是昨天过于兴奋忘记通知前台设置免打扰了,我迷迷糊糊地抓起听筒,还没等发火,听到了小王焦急的声音:“孙总,嫂子生气了,自已开车走了。”
小王耷拉着脑袋,像面对警察的犯罪嫌疑人。在平遥的那天晚上,看到我进入雪菲的房间后,小王跑到洗浴中心过了一夜,他给我老婆发短信说我喝多酒了,晚上不回去了,为了不引起我老婆的怀疑,他早早地叫我下来吃早餐。
昨天夜里,小王像做贼似的溜进房间,老婆已经睡着了,小王悄悄地偎在沙发上,本想休息一会再故伎重演,结果上下眼皮碰到一起就睡了过去,醒来时看到的是我老婆愤怒的脸。小王语无伦次地说,可能是喝多了,走错了屋,然后就往外走,老婆一把将他拉回来,小王又胡编了一通,漏洞百出,最后小王全招了。
小王呀小王,你气死我了,我真想用拳头狠狠地撞击他的鼻子。外面开始飘下蒙蒙细雨,交通事故事多会在这样的天气光顾那些粗心大意的倒霉蛋,这个恶魔亦不会因老婆后挡风玻璃上贴着“手比车新”抬高贵手,这太危险了,我来不及责怪小王要尽快把老婆追回来。
出租车在高速公路上飞奔,一辆辆汽车在后视镜中快速远去、消失,我不停擦去额头渗出的汗珠,催促司机快点开。雨突然变大,大风好执著地要将汽车掀翻,司机把着方向盘死死地攥在手里,两眼一眨不眨地盯着前方:老兄,不能再快了。
一台黑色小轿车斜撞在护栏上,危险警报灯好似两只恐怖的眼睛,在雨中忽明忽暗地闪烁。我的心跳加快,老婆怎么样了,不会有事吧,我在手机上飞快地按下老婆的电话号码,又立即终止了发射,接听电话是会分散她的注意力的。
二十多分钟后,前方的车辆挡住了去路,不祥的感觉在身体里弥漫,我跳下没有停稳的汽车,在风雨中没命地奔跑,我从来没有跑过那么快,可怕的一幕出现在眼前,一辆的红色的轿车侧翻在路中间, 车里空空的,一大把丁香花静静地散落在车内,不是粉色的,是红色的,红的像血。
这些丁香花前一天老婆在母校的校园里摘来的,都是五瓣,花了她一上午的时间。十多年前,她就是在那个丁香树下,把一大把丁香花放到我的手中,郑重其事地告诉我:我找到了幸福,一辈子都享用不完的幸福。
我听不到警察说什么,听不到小王和雪菲嘴里喊着什么,除了哗哗的雨声,我听不到任何声音,眼前的一切像似被处理过的电影画面,而我就是画面里的主角。
花祭(5)
之趾:再见到你老婆是在医院里吧?
山峰:不,是在梦里,我推开房门,习惯是喊了一声,我回来了,每次她都会接过我脱下的外套,用略带责怪的口气说:快吃饭吧,都凉了。今天是怎么了,屋子里空荡荡的,我走进卧室,面前的老婆像一幅画,甜甜地笑着,一旁的丁香花已经枯萎,我跪在老婆的遗像前失声痛哭,直到醒来。
她永远地走了,没有给我一丝悔过的机会,我只有眼泪,擦了还流。一个人的时候,我时常会想起她拉着我的手缠着我陪他去逛街,想起她躺在我的怀里,把她咬了一半的酸苹果固执地塞到我嘴里,还想起她一边在洗衣板上熟练地搓着我的白衬衫,一边嘲笑我是个埋汰鬼......这时,我会被幸福包围。
小王是无辜的,一个月后,小王执意要职去南方发展,一切从头开始,工作、婚姻,我为他送行,他哭得厉害,不知道是为我,还是为自己。此后,我一直没有小王的消息,雪菲还在公司里,仍然衣着暴露。昨天是我老婆走一周年的日子,小王突然回来,在我老婆墓前放了一大捧丁香花,又匆匆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