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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中国拍卖:乱象与期待.8

作者:吴树 当前章节:15419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7:19

又是几年过去了,算起来俞兴伟搞收藏已经十个年头,他收集到的史前文物已经多达500余件。可是随着物价高涨,俞兴伟突然发现自己距离开私人博物馆的梦想越来越远,几乎变得遥不可及——批地买地、盖楼添设备、管理人力,这些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每一样都需要用钱去堆积。经过一段时间的深思熟虑过后,俞兴伟痛苦地认定了一个事实:自己这间狭小的屋子,再也无法存留那么多本属于更多人群、更广阔天地的祖宗遗物,已经到了跟那些朝夕相伴的伙伴说再见的时候。于是,这个平凡的年轻人终于做出了一项伟大的决定……

1996年10月,浙江省嘉兴市市长两次接到一位名叫俞兴伟的青年农民的来信。信中写道:“……位于嘉兴的马家浜文化如同河姆渡文化一样,同是早期人类历史研究的重要史料,长期以来,马家浜文化之所以受到冷落,是因为我们自己的研究、宣传不够……我呼吁政府进一步重视当地史前文物的发掘和保护工作,并尽早筹建一个嘉兴史前文化博物馆,让马家浜文化成为嘉兴市对外的一张名片……为此,本人愿意无偿捐献自己耗费十年时间收藏的500余件史前文物……”

市长收信后,当即指示市博物馆接受俞兴伟的捐赠,并认真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接着,俞兴伟诚守诺言,先后两次将自己用了近10年心血、耗费全部个人财产收藏的500多件马家浜史前文物全部捐献给嘉兴市博物馆。经专家鉴定,这些藏品基本上分别属于国家一二三级文物,所有藏品对进一步了解马家浜史前文化有着重要研究价值。

事情到了这一步,可能大部分人都跟记者一样,料定接下来一定就是俞兴伟受到政府嘉奖或表彰,他的无私行为带动了当地文物捐献热。可是,结局却完全与人们的预料大相径庭——当地博物馆非常低调地接受了俞兴伟的捐赠,并给这种行为定性为“上缴非法所得文物”。

对此,一些知情的收藏爱好者非常愤怒,纷纷出面要替俞兴伟讨个说法。当地博物馆的领导对人们的质疑作如此回答:“如果我不懂法律,我也会同情他,问题是,他上缴的都是出土文物、史前文物,不是家里的传世文物,这些文物都是从别人手中购买来的。这样问题就出现了,因为我国的《文物保护法》中规定,除国家指定的收购单位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收购业务,而他在收购这些文物时就已经是违法的了,按《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这些文物本来就属于国家的,他把这些文物交给国家,就谈不上‘捐献’,只能算是‘上缴’。”那位领导还认为:“俞兴伟的行为使一大批文物避免了流失破坏,应当肯定,但是他的收购行为也会给文物保护工作带来副作用,因为有人收购,就会刺激不法之徒去盗挖古物……”

很快,俞兴伟捐赠文物所遭遇到的法律尴尬,被圈内人称之为“俞兴伟现象”。在愤怒和无奈之余,不少人发出面对现实,修改现行《文物保护法》,尽快出台有利于保护“文物私生子”的呼吁。

针对“俞兴伟现象”,记者作了若干民意调查。有普通民众怒斥:“法理缺陷、官僚伤人!”更有藏友戏曰:“兔死狐悲,打死不捐赠!”还有学者将“俞兴伟现象”的悲剧效应归罪于“法律滞后、行政不作为……”

当事者俞兴伟先生倒是个心胸开阔之人,他对记者说:“我为保护史前文物尽了一份力,别的事由人家说去吧!”

一个修成正果的“非法收藏”者

距离俞兴伟的家乡不远,在同属浙江省的绍兴市,有一位名叫孙海芳的民间收藏家,他与俞兴伟起步时间相近、收藏志趣相同,而且都揣着同一个建立私家博物馆的美梦,但由于他们俩有着不一样的经历和境遇,结局却大相径庭。

孙海芳最初也是一名普通的收藏爱好者,在绍兴本地当警察。孙先生说,他的第一件藏品是在本地出土的一只汉代青釉罐,“一张口就要了我5 000块钱,那时候工资很低呀,搞掉了差不多半年的工资!刚开始收藏,见到老东西就想买,那点工资怎么够花?1986年,附近出土了一枚直径超过60公分的东汉车马镜,纹饰非常完美,肯定是皇宫里的落地大镜,文物贩子开价10万,那时候对我来说,这是天价呀!我卖掉房子也拿不出那么多钱。但那么好的东西可不是想买就能碰上的呀!于是,我东拼西借,找朋友、找亲戚,可是到第二天等我借足了钱再去找那个文物贩子,他告诉我铜镜已经被一个香港人买走了。哎呀,这20多年,我一直关注那枚铜镜的下落,要是找到了,再贵,哪怕砸锅卖铁我也要把它买回来,可惜至今音信全无!”

这件事情对收藏上瘾的孙海芳刺激很大,后来,为了满足自己越来越强烈的淘宝欲望,他毅然摘下当时人所羡慕的“大盖帽”,下海经商挣钱,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先后开了三四家公司。随着资本日渐膨胀,孙海芳的收藏胃口也越来越大,只要是打听到哪里出土了古越国的陈迹旧器,他都要千方百计地尽收囊中,为此,他每年仅此一项就要耗费下属公司所获利润的80%。

下海20年后,已是藏宝满盈、富甲一方的孙海芳终于修成正果、梦想成真。

2007年10月23日,在绍兴市中心最著名的旅游景点鲁迅故里和沈园之间,占地面积达21 000平方米的“绍兴越国文化博物馆”在鼓乐礼炮声中隆重揭幕。前往庆贺的有浙江省委宣传部、省文物局、绍兴市委的主要领导,还有来自故宫博物院、南京博物院、上海博物院、浙江博物院、陕西法门寺博物馆等国内知名文博单位的代表和专家学者。一家私人博物馆开馆阵势如此之大,能够请动这么多层高面广的领导和专家,恐怕在全国亦属罕见,这也让记者从另一个角度见识了这家博物馆的社会地位和它的公共认知度。

记者有幸亲临这家目前全国最大的私人博物馆,并拜访了该馆馆长——现任浙江广科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省收藏家协会副会长孙海芳。

绍兴越国文化博物馆共有馆藏文物5 000余件,其中有历代越窑青瓷3 000余件、春秋到宋代时期的青铜镜560件、春秋到唐代时期的冷兵器460余件、春秋到清代时期的金银玉器500余件。这些藏品分期、分批、分类在越国兵器、会稽铜镜、越窑青瓷、金银玉石四个展厅展出。

除开这四个公开展厅之外,在四楼精品室内,还存放着若干件国宝重器。如:开国越君的“王者之剑”、三代吴王的兵器、唐五代秘色瓷、五代柴窑穿带壶、双重列车马神人画像镜等,后者还被评选为浙江民间收藏“十大宝物”之一。这些珍贵的文物精品,在许多国家博物馆都难得一见,尤其是一组(33件)完整的唐代早期青瓷兵马俑,更是存世仅有。

对此,孙海芳先生不无自豪地告诉记者:“开馆那天,浙江省政府和省博物馆举办了一次越窑青瓷高峰论坛,由我们越国文化博物馆承办,专家们一致对这套兵马俑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它是至今为止数量最多、品种最全、工艺最精的越窑青瓷兵马俑,是越窑俑类中的*,对研究唐代的政治制度与越地风俗也有很高的价值!就连一向出言谨慎的故宫博物院顶级陶瓷专家耿宝昌老先生看到这套青瓷俑后,也非常吃惊。他说:‘国家级的博物馆都很少这样好的东西,有些藏品堪称绝世珍宝。过去,国家博物馆将关注点放在宋元明清的官窑上,而事实上,这些古代陶瓷,是极具研究价值的。别说花500万,花更多的钱也值得’……”

“买这一套青瓷俑花费500万人民币,是真的吗?像这一类本地出土的东西不需要花这么大的价钱呀!”记者实话实说。

孙海芳说:“这套东西是2001年在我们绍兴一个建筑工地上被推土机推出来的,本来是花不了这么多钱,问题是我得知消息后去晚了,已经被人卖到了香港。后来,我千方百计托人联系上了那个香港人,诚意要求他转让给我,他第一次让给我18件,最后在我一再恳请下才全部转让给我,总共花了500万人民币。有些出土文物一旦被境外人买走,再想买回来就不得不花血本……还有一次,一个朋友说他刚收到两件好东西,几万块钱转让给一个香港人,我一打听那个人还在杭州没走,就赶快开车赶到杭州华侨饭店找到他,提出要买那两件东西。他到客房打开包,一件是越国开国国君允常使用的青铜戈,上面有12字铭文。另外一件是春秋晚期的一只小青铜鼎,非常少见。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终我花了96万才把两件青铜器买下来。一天时间,让他赚了十几倍!”

采访时,记者重点与孙海芳先生探讨了有关出土文物的若干政策性问题:

记者:“据我观察,绍兴越国文化博物馆的藏品几乎全部都是出土文物,如果严格按照国家《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对这些东西进行买卖都是违法行为,您对此怎么看?”

孙海芳先生坦率作答:“这些出土文物都是我们民族的宝贵文化遗产,很多东西都被外国人买走了,我用我自己搞企业赚的钱把它们买回来、保护起来,有些东西还是花大价钱从香港买回来的,这样做难道还有错吗?”

记者:“省市政府和文物部门对您的这些藏品持什么态度?”

孙海芳:“我这个馆是经省文物局批准注册的,开馆那天,省里的领导和专家都来了,他们给了我很大的支持和高度评价。兴建这座博物馆,从征地到办理各种手续,绍兴市政府都给了我很大支持!”

记者:“可是据我所知,浙江省对出土文物交易的打击力度很大,就在不久前,我还从绍兴政府门户网站中看到,上虞市文物部门会同公安、工商和文广稽查大队,对东关收藏品市场进行了3次突击检查。共检查经营户59户,地摊120余摊,查到违法经营户12户,收缴出土文物(疑似)91件……”

孙海芳:“……过去我们只注意对文物交易进行打击,导致许多文物流到海外。很多文物在建筑工地一旦出现,农民工们知道不能买卖,就干脆当场砸烂,导致不可挽回的损失。难道我们就不能给发现文物的农民工一点实惠?允许文物在国内流通,避免被人家偷偷卖给外国人,难道有什么不好吗?藏宝于民总比文物流失好吧?就说我这套青瓷兵马俑,如果政府不鼓励文物回流的话,我还会花重金买回来吗?”

记者:“不管怎么说,按照现行《文物保护法》规定,一切出土文物都归国家所有,您就不担心您这么多价值连城的文物有朝一日会被收归国家所有?”

孙海芳:“坦率说吧,我也曾经反复想过这个问题,办这个博物馆,将这么多藏品集中亮相,会不会给自己惹麻烦。可是我不怕,因为把事情想到底,这些藏品,我现在只是暂时保管而已,它们的最终归宿当然是社会,它们是民族、人类的共同财富。纵观中国各个时期的大收藏家,在身后都将文物无偿捐给社会,我们不是唐太宗啊,我们的觉悟比他高多了!”

记者:“您讲得很好,问一个很长远的问题,若干年以后,您会对您的博物馆、您的藏品最后的归宿作何安排?也会捐献给社会吗?”

孙海芳笑答:“我还年轻,这个问题还没考虑……”

采访结束后,孙先生向我透露:“现行《文物保护法》在下一届全国‘两会’上将会有较大的修改,国家文物局去年就在浙江开始了调研工作……”

我不知道孙海芳先生的最后一条消息是来自民间“路透社”,还是出自北京那些上层专家之口,但是有一条我敢肯定:许多类似孙海芳这样的民间收藏者,非常渴望国家对于这方面的政策能够有所松动。

如果单纯将嘉兴的俞兴伟和绍兴的孙海芳做一个浅表的比较,难免会让人觉得二者尽管志趣相同,但命运却有天壤之别。但是,如果站在法理的层面上去看,我们又会发现二者的行为价值在内涵上区别并不大,因为依据现行法律,他们都是在“违法收藏”,他们的收藏品大部分都是“赃物”,单凭这一点,他们即便修成“正果”,也不可能得到国家法律的庇护和政府的公认。

发生在中英两地的相似故事

比较法经常会使一些僵硬的结论变得更富于弹性,还有可能为一些钻进死胡同的逻辑找到新的出路。如果说上面两个故事的主人公的命运比较只能带给人们某种情绪上的递进,那么,新近分别发生在中国和英国的两个故事,则会使我们在一种有关法理的比较中获得更多的启迪和灵感。

2006年11月8日下午5时许,陕西省扶风县城关镇五郡西村。

村民组长李均娃和另外五位修水渠的农民准备拉完最后一车土收工回家,踩下最后一锹的时候,“噗”的一声闷响,铁锹碰上了一块硬物。李均娃以为土里是块石头,习以为常地扒开表面浮土,打算清除障碍物,可没想到打开一看,不由自主地发出一声惊叫:“青铜器?”

其余的人闻声都围过来,大家轻轻刨去周围的泥土,里面的东西越来越多,有编钟、簋、斗……全都堆积在一个垮塌已久的地窖里。扶风是个文物富藏县,著名的古迹法门寺就在该县境内,这个村子周边也不止一次出土过青铜器,所以一般的物件,大家几乎都能够准确地报出它们的名称来。

随着泥土的清理,东西越来越多,突然有人说:“俺们还是别挖了,东西弄坏了担不起那个责任,通知公安吧!”

大家一听,觉得在理,他们六个人先当面将已出土的文物进行登记,然后分头行动:刘银科和刘东林去打电话,李均娃和另外两位村民则呆在原地看守窖藏文物,分开行动前他们还约定:此事不得向外透露,连各自的媳妇、儿女都不能说,现场看守的人不得少于三个。

半个小时后,扶风县有关党政领导以及县文物局工作人员火速赶到现场,宝鸡市文物局和市考古队工作人员也随后赶到,在当地公安、武警的保护和当地村民的配合下,连夜对此处进行科学清理,那几位当事农民也在现场守了一夜。

经过进一步挖掘清理,从这个窖藏里一共出土青铜器27件(组),其中有制作精美的青铜礼器大口尊一对、编钟5座、斗3只、簋和鼎各1只。5件青铜器上共有铭文250多字;兵器有12支铜矛、103件组件的车马器一组;此外,还有汉白玉杖头1个。经专家鉴定:这批窖藏文物的年代属于西周时期,造型特殊、形态优美,特别是其中一对形制和纹饰都完全相同的大口平底尊,其形制过去只在陶器中见到,而在出土青铜器中从来没有发现过。更为可贵的是,在两具尊的内部,专家们还惊喜地发现了各有228字内容完全一致的铭文。现场参加发掘的专家告诉记者,铭文的意思大概是讲一个叫周生(音)的人,因为与人发生土地和奴隶所有权方面的争议,要和别人打一场官司,他就给自己的一个宗亲送礼,想让他替自己给法官求情,请法官在宣判时能偏向自己这一方。这大概是迄今发现的中国历史上最早有文字记载的司法贿赂吧!

事后,宝鸡市文物局和扶风县委、县政府联合表彰了这次考古发现的有功人员,给当日在第一时间发现、并自觉保护文物的村民李均娃、张铁路和李雄辉每人颁发5 000元奖金,对护宝有功的上宋乡政府、上宋派出所、红卫村委会、村小组等集体共奖励15 000元。

当记者采访这几位农民时,他们说不是不知道这些东西值钱,附近有人盗墓找的就是这些东西,而且经常有人来收货,卖给他们一件就是几十万。可他们这个地方是重点文物地区,年年都接受国家《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大家都知道地下文物归国家所有,“如果隐瞒不报,万一事情给捅出去,可是要犯法的!”

无独有偶,事隔一年,记者又从英国《每日邮报》上读到一则与此非常相近的报道。

英国一位名叫汤姆?皮尔斯的老公交车司机是一位业余探宝者,一有空闲,就喜欢使用金属探测器到郊区去寻找地下宝库。年初的一天,60岁的汤姆?皮尔斯开车送一群孩子到多塞特郡斯沃尼奇镇近郊的一个农场开Party。把孩子们送到目的地后,汤姆?皮尔斯按惯例抄起时刻都带在身边的金属探测器,在农场四处乱转悠。不一会儿,意外的事情发生了,用汤姆?皮尔斯自己的话来讲,“这一天,我终于分享了上帝的阳光!”探测器发出嗡嗡的声响,汤姆?皮尔斯赶紧停下脚步,从旅行包里拿出铁铲,开始使劲刨地。大约刨了25公分深,一把锈迹斑斑的铜质斧头从泥土里被挖出来。于是,汤姆?皮尔斯在征得农场主人的同意后,又打电话找来两个朋友帮忙,一起挖掘地下宝藏。

挖掘一共进行了5天,共出土了近500件青铜器。汤姆?皮尔斯又请来当地的考古专家进行辨认,专家们认定:这些包括青铜斧在内的几百件青铜器均属于公元7世纪英国青铜器时代的制品,距今有2 000多年历史。专家们推测,这处考古遗址,可能是当时一个部落先民的定居点,在这里举行过部落的某种典礼仪式,这些青铜器就是祭天拜神灵的礼器和祭品。专家们还说,这批青铜器的出土,是英国历史上最重要的考古成果之一,对于英国青铜时代的考古研究有重要意义。另据英国媒体最新报道,近期,大英博物馆已经表示,愿意按照专家的估价80 000英镑向汤姆?皮尔斯和农场主收购这批出土文物。汤姆?皮尔斯表示,通过这一次考古发掘,他更加热衷于业余考古寻宝,等拿到了酬金,他甚至打算辞去公交车司机的职务,专门去偏僻的地方寻找新的发财机会。

将两件时间和内容基本相近的事件编辑在一起,记者多少有些想法:假若在陕西扶风县发现文物宝藏的不是6个农民,而是1个,那个故事的结局会不会有所改变?假若第二个寻宝故事不是发生在英国,而是发生在中国,结局又会是怎样?当然,对于前者,记者并不排除哪怕是一个农民在场,由于政治觉悟高,他也会放弃发大财的机会,将青铜器捐献(或叫“上缴”)国家,但也不能完全排除另一种可能。万一不幸结局是另一种可能,那一批对研究西周时期社会关系有着重要意义的珍贵文物被倒卖到境外拍场,我们想要赎回,又得要花费多少银两呢?恐怕仅仅那一对带铭文的青铜尊,它的价值也应该是在法国拍卖的那两只铜兽首的数倍以上才是,不交付几千万、甚至上亿元人民币,谁也没本事将他们搬回来,就算是你想打国际官司追讨,又无凭无证,恐怕只能无果而终;对于后一个故事,英国政府对待私人探宝者的赎买政策,是否有一些值得我们政府借鉴的地方呢?在此,记者所提“私人探宝者”的概念,当然不包括盗墓者。

《文物保护法》能保护“文物私生子”吗?

记者曾就以上几个真实的案例,向多位专家学者及业界人士征询主张。受访对象对于“文物私生子”主体属性的认定几乎没有分歧,大家一致认为:不管那些流散在社会上的“文物私生子”是什么“出身”,它们自身并不带有任何“原罪”,都是祖宗遗留给我们的宝贵财产,都承载着记录和传递中华民族数千年历史文化信息的重任,必须受到国家和民众的呵护与尊重。但是,在如何“收养”、怎样保护的问题上,意见却发生了根本性的分歧。

有人非常生动地说:“我们口口声声说要保护文物,其实最需要保护的对象正是一大批被‘三盗’分子(盗墓、盗捞、盗窃)生产出来的‘文物私生子’。因为国家考古队挖掘的文物都进了博物馆,成为‘公仔’,公爹公娘疼爱有加、重点呵护。而可悲的是那些一出世就成为流浪儿的‘文物私生子’,它们却一直被视做‘赃物’,受到法律法规的追杀、社会的歧视和专家们的排斥,没有户口、没有名份,甚至没有安全感。有许多珍奇宝物由于得不到各方面的承认,不是被‘驱逐出境’,就是被自毁家门。所以,国家要认领那些‘文物私生子’,首先就要为它们正名,给出路,只有通过允许它们上市场,才能找到它们、发现它们,否则连面都见不着,还奢谈什么保护?”

国家文化部市场发展中心艺术评估委员会副主任、北大资源美术学院文物学院院长李彦君先生认为:“盗掘文物是违法的,但盗掘出的文物是无辜的,对于在错误情况下出土的文物,我们不能再错误地把它打倒、限制,这样文物只能面临走私、黑市交易或被破坏的命运。只有因势利导,给文物一个合法的流通平台,非法出境自然就会减少……”

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长许新国说:“要想保护文物,应该按照市场规律办事,国家应当给予发现者接近于市场价的奖励。哪怕是低于市场价,这个东西市场上值几十万,国外给几百万,国家给几万,他也愿意给国家。农民很容易满足,只要能变现,给些钱就够了。而且交给国家还没有风险,农民都愿意……只有完善法律规定,鼓励发现者上交文物,给予与市场等值的奖励,才能避免文物大量流失。像现在这样堵是堵不住的,只要有利益,就有贩卖,有公职人员参与其中也不足为奇,谁都架不住这个(钱)呀!(不这样做)造成损失的是国家利益!”

许新国先生的说法,得到了业界部分人士的认同。中国收藏家协会民族艺术品收藏委员会秘书长孙欣公开表示:“民间收藏得不到认可,有制度方面的原因。《文物法》规定地下的文物都归国家所有,其实,大部分的文物都没有真正归国家所有,老百姓手里的文物基本是出土的。老百姓手里的文物那么多,国家要全部收上来,要建多少馆?要花多少钱?现在藏宝于民,由民间来保护,难道不好吗? 藏家有藏品,很多企业家有需求,市场却不繁荣,这是体制问题。建立交易平台,建立鉴定机构,建立风险抵押体制,修改文物法,这都是政府需要去做的事情。”

上述观点,也受到了部分文物理论界人士的强烈反对,有人斥之为“公开为盗墓者正名”、“倘若照此办理,为了经济利益,农民会如同上山挖草药卖一样去掘坟盗墓,地下文物将遭受空前的涂炭,后果不堪设想……”

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国家文物局顾问、著名文物理论家谢辰生老人,对开放出土文物市场持坚决的反对态度。作为国家《文物保护法》的主要起草人,谢老有着强烈的文物保护情结,自20世纪以来,他一直在国家文物局从事文物理论工作,在有关文物大政的问题上,谢老多次单打独斗、力排众议,公开与一些有损文物保护的言论和决策大唱反调,甚至直接向*中央几任最高领导人谏言献策,直抒己见。如今,虽然谢老早已退休,未担纲文物局实质性的工作,但他仍然不顾自己年近九旬高龄,拖着重疾之身,出席各类有关会议,为日渐恶化的文物资源环境四处奔走、呐喊。2009年6月,谢辰生先生因对中国文物保护事业的杰出贡献而获得“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终身成就奖”。

2009年9月上旬,记者在北京安贞里一间狭小的破旧居室里采访了谢辰生老人。一见面,谢老就高兴地告诉我,10天前他在哈尔滨参加“中国考古学会第十二次年会”,和代表们一同起草、公开发表了两份文件——《关于加大对行政违法、破坏文物案件查处力度的呼吁书》和《关于加大对盗掘古墓等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的呼吁书》。接着,谢老向记者表达了自己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文物市场出现的乱象痛心疾首,对屡禁不止的盗墓和文物走私等危及中国文物资源的现象忧心忡忡。尽管刚从医院做过治疗回家,谢老仍然不失“文物斗士”的锋芒。他明确表示:“中国文物市场乱象丛生,潘家园、古玩城之类起了相当坏的示范作用。文物黑市买卖,进一步刺激了盗墓等犯罪行为日益加剧,无论有多大的道理,如果国家允许那些‘赃物’进入市场流通,那不是真正保护文物,无异于饮鸩止渴!”谢老还主张:要严肃整顿各类文物市场,进一步加大对盗墓、走私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杜绝非法买卖出土文物。

纵观各家之言,要解决“文物私生子”的出路问题,说来说去还是存在一个非常重要的政策瓶颈,那就是《文物保护法》。记者曾在媒体上读到一位原国家文物局主要领导说过的一段话:“《文物保护法》形成于60年代初期,定型于70年代中期,显然是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的产物,现已严重地脱离了社会实际……”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不少业界学者支持认定那位领导的观点。他们指出:改革开放30年,各条战线都从理论和社会实践上突破了原有的思想禁区和旧体制造成的种种诟病与樊篱,唯独在文博界还是死水微澜,很有必要补上“解放思想”这一课。他们同时还认为,现行的《文物保护法》尽管比前版有所进步,但依然存在着诸多不足之处,其中不少条款定义模糊、职责不清、操作难度大,必然导致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有法难依、违法难究的乱象。而要解决这种由于法律不完善而产生的缺憾,就有必要在对这些年文物保护工作的成败经验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再次实事求是地对国家《文物保护法》进行修订和法律解释,只有这样,才能使《文物保护法》真正成为一部有生命力的、可操作性较强的法典。

在五花八门的观点中,最引起记者注意的是北京大学产业与文化研究所研究员、理事长彭中天博士的说法。他认为,防止文物流失光靠堵是堵不住的,他建议国家发布“文物特赦令”,让那些非法渠道里的文物浮出水面,通过市场手段把它们留在国内。他还建议政府在《文物保护法》之外,制定《文物流通法》,他认为,有了公开、合法、透明的文物流通渠道,就有可能使我国的文物市场从经营模式到管理机制都超过佳士得和苏富比等国际拍卖行,这样做了,不但可以有效阻止文物外流,而且还有可能把外国的文物珍品吸引到中国的市场上来。有鉴于此,彭中天于2009年与部分“两会”代表,共同向“两会”提交了一份《建议成立中国文物产权交易所》的新提案,力促以革新国内文物市场的方式抗衡国际拍行对中国文物的非理性定价,掌握本土文物的价值话语权,以有利于从经济角度上减少文物走私外流。

同时,彭中天还认为:“中华五千年历史遗留下来的东西,都是祖先留给我们的遗产,今天我们的百姓应该每个人有份。人民群众在文物增值过程中的参与权和分享权是我们政府应该着重考虑的,是我们制度优越性的充分体现……”

综合各家之言,记者认为:严厉打击“三盗”与走私犯罪,这是保护国家文物的最大前提,这一点是不能动摇,也毫无疑义的。而如何对待那些非法面世的文物,实事求是地、有效地解决好那些“文物私生子”的出路,同样也是决定着我国文物保护工作能不能见到实际成效的大是大非,需要我们政府的有关当局表现出大勇气和大智慧,尽快拿主意、做决策。早一天解决这个难题,就有可能多阻止数以万计的珍贵文物流失国外。

世上有许多事情,会同时存在多种逻辑,令我们面对它们时经常处在左右为难的境地,犹如战争与和平、生存与消耗、建设与污染、*与*,等等。我们无法回避上帝强加给我们的艰难选择,谁让我们顶戴着“人类”的桂冠呢?也许在特定的情况下,我们应当学会以局部的妥协与放弃,去换取最终的坚持和最大的整体利益。

瓶颈Ⅱ:走投无路的中国文物鉴定业(1)

2010年03月04日18:02

谈及文物保护,必须涉及文物鉴定,道理很简单,真假不分、优劣不辨,你保护什么?往下走,要谈及文物鉴定,恐怕圈内人都会有话要说,什么“真品”、“赝品”、“仿品”;什么“捡漏儿”、“打眼”;什么“专家”、“行家”、“眼学”、“科学”,等等等等,五花八门、莫衷一是。吵到最后,对于收藏者来说,千言万语,多半只有一句话:“你的藏品是假的,我的东西是真的!”对于鉴定专家来说,也是千言万语一句话:“我过眼的不会有错,他看的东西,可就难说……”

于是,此界便有了“国宝帮”、“文博帮”、“考古派”、“理论派”、“实战派”。山头鼎立、帮派斗殴,收藏成了“江湖事”,国人站在一旁,内行的看道道,外行的看热闹。于是,中国的文物市场真伪莫辨、乱象丛生,给文物保护工作造成了前置性的障碍……

发生在人民大会堂的捐献事件

“国宝帮”是近年来流行于收藏界的一个新名词,泛指民间收藏古董重器的人群,其特点是言必称“国宝”,行必藏“国宝”。据记者所知,刚开始“国宝帮”是“考古派”和“文博派”(国家文物、博物、考古单位的专家学者)送给民间收藏者们的雅号,后来,乡野收藏大众不忌讳专家们的嘲讽,干脆以此称呼独树一帜、自嘲嘲世,对抗以故宫博物院专家为首的“朝廷重臣”。渐渐地,一些“实战派”专家(有国家授予专业职称或鉴定资格的市场专家)也陆陆续续加入了“国宝帮”的队伍,为民间收藏家鉴定藏品、释疑解惑。这样,本来已经热闹非凡的收藏天下就更加三国鼎立、烽烟四起,只要有什么大型活动,就势必会引发一场口水战。

2009年7月21日上午,人民大会堂四川厅,一场名为“国宝献汶川”的高规格爱心捐献活动正式启动,捐宝者大多都是“国宝帮”重要成员。

自打2008年汶川大地震以来,虽然说类似活动一场接一场,早已为民众司空见惯,但是这次捐献仪式的规格之高——国家级的会场、国宝级的藏品、国家级的鉴定专家——还是引起了大部分中国主流媒体的高度关注。新华社、人民日报、参考消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等二十多家新闻单位都派出了精兵良将入会报道。新浪网负责全程网络现场直播。

参加捐赠仪式的国家相关部门的新老领导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原空军司令员王定烈将军、原国家文物局局长张文彬、原国家民政部副部长章明、四川省有关方面的负责人。中国文物鉴定界权威人士雷从云、单国强、孙学海、朱学谦、赵青云等老专家,还有来自全国各地的100多位文物捐献者也出席了捐赠仪式。

记者调查后得知:此次“国宝献汶川”爱心行动,缘起四川收藏者伍义江。2009年5月汶川大地震一周年的时候,69岁的伍义江老先生为支持灾区重建,把自己最珍贵的一件文物——清乾隆珐琅彩“花熏冠架”捐赠给汶川县。伍义江老人说,之前曾有人出价千万要购买这件藏品,但自己坚辞没卖。

虽说百废待兴,资金缺口相当大,但出于对混乱的文物市场有所了解,接受捐赠的汶川县政府对此态度谨慎。为了稳妥起见,特意派了一位领导带着这件“宝物”去了北京,找到多名国家鉴定委员会的权威文物鉴定专家,并请中国收藏家协会学术研究科学检测实验室等单位对这件文物做了“物理检测”,结果均被认定为“真品”。而且,专家们认为这件捐赠品的市场估价,可参考2005年香港苏富比拍卖以亿港币成交的花石锦鸡纹双耳瓶,还有2006年香港佳士得拍卖以亿港币成交的杏林春燕图碗。

至此,汶川县政府才于5月10日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并在当天举行了隆重的捐赠仪式。此后,事情的发展却出乎汶川县政府的意料。媒体报道后,此事在文物收藏界引起了强烈反响,汶川县政府每天都收到全国各地文物收藏者的电话,藏家们纷纷向汶川县政府表示,愿意捐出自己珍藏的国宝级藏品,支持汶川灾后重建。藏友们的热情,让正在为重建所需的巨大资金缺口而焦虑的汶川县政府领导看到了某种希望。汶川县委常委江中渔向记者透露:“县上灾后重建任务很重,资金缺口很大。受灾损失是643亿,中央专项资金对口支援等等资金全部加上,资金缺口还有100多个亿。我们接到这些东西,说实话对汶川来讲价值不大,必须要把它变现。变现之后用于灾后重建才有价值。”江中渔还认为:“对于捐献者个人而言,变现是有很大难度,但是通过政府行为,变现就会容易许多。捐给我们过后,我们通过宣传造势来把它变现。”

于是,汶川县政府成立了专门的领导班子,组建了“国宝献汶川”活动组委会,联络各地的文物收藏家,号召并发动全国的文物收藏者和企业家来捐献或购买文物。后来,此活动还受到在“国宝帮”中极有影响的元青花研究者、上海社科院《社会科学报》社社长*博士的支持,在他的影响下,一批民间收藏者纷纷将自藏的重器拿出来捐献汶川。紧接着,国内著名鉴定专家雷丛云、李辉炳、孙学海、赵青云、朱伯谦,中国收藏家协会副会长、湖南省博物馆馆长熊传薪,故宫博物院研究员、故宫博物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单国强等人,还无偿、义务对捐赠藏品进行甄别和鉴定,并逐一出具鉴定报告。

为了感谢全国民间收藏者对灾区的爱心奉献,汶川县政府决定在人民大会堂四川厅举行“国宝献汶川”捐赠仪式。来自灾区的汶川县县长廖敏代表灾区政府和人民,向全体捐献者和为这些捐赠文物做鉴定的专家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会场上,66件准备捐赠给地震灾区汶川县的珍贵文物一一呈堂,让到场者惊羡不已。其中有:“鬼谷子下山”纹元青花大罐、直径米的明代宣德年釉里红大盘、70厘米高的宣德五彩鱼藻纹大罐、明永乐年间的铜鎏金三世佛、清乾隆珐琅彩“花熏冠架”、清乾隆年间直径米的粉彩瓷桌、春秋战国时期的青铜鸟尊……内行人都清楚,这些珍品每一件都堪称国宝、价值连城,单是那只“鬼谷子下山”纹元青花大罐,几年前就曾在伦敦苏富比拍卖会上以相当于2亿多人民币的价格成交……

有人做过估算,就藏友们捐出的这66件国宝,假如全部变现,怎么地也能给汶川的灾后重建增添几十个亿的援款,这对于地方财政还有100多个亿资金缺口的汶川县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之举。可是,就在人民大会堂献宝仪式后,事情再一次出乎人们意料之外——从第二天开始,在国内颇有影响的雅昌艺术论坛等网站上,出现了大量对“国宝献汶川”活动的质疑声。只要看一眼文章的标题,大致上就可以了解那些声音所代表的观点:

“国宝献汶川,还是‘洗白’赝品?”(《南方周末》)

“假国宝献汶川在人民大会堂举行!”(《腾讯论坛》)

“国宝献汶川是地摊货?”(《世界日报》)

“本世纪最大的捐赠欺骗,假国宝捐汶川!”(雅昌艺术品论坛)

“谁在为‘国宝献汶川’做鉴定?”(《南方周末》)

……如此种种,责难声一时间铺天盖地,更有网民将此次捐献活动比作“三聚氰胺有毒奶粉”、“又一个周老虎”。在众多吐口水的人群中,记者还注意到有两位近年来活跃在中国文物鉴定场面上的人物,一位是首都博物馆副研究员、北京市文物鉴定委员会古陶瓷鉴定专家王春城,另一位是中国古陶瓷科技鉴定中心首席鉴定师、北京华夏物证古陶瓷鉴定技术研究所所长毛晓沪。前者认为此次捐献的“国宝”中,有些物件在生产工艺水平上为当朝所无法达到,他还笑谈直径米的宣德釉里红大盘“闻所未闻”;后者在过目“国宝献汶川”的图录后,对其中一些捐赠文物给予了明确的否定性意见,“它的晕散问题完全解决了,这个都超过康熙的水平,根本就不是宣德的东西”、“这个元青花……(摇头)”

记者还曾就这一事件分别向几位在国内举足轻重的文物专家作过咨询,但诸位老人家对此都保持沉默,顶多也是“拈花一笑”。还有人答复记者:“鉴定的事你现在也明白,谁能对此下一个死结论?”

记者又对此次活动专家鉴定小组的部分成员进行了咨询,专家们对自己义务鉴定的文物真实性坚信不疑,对大部分捐献者的良好动机也表示肯定,但也没有谁能够对所有捐献物品全部保真。

故宫博物院研究员兼研究室主任、中国古陶瓷研究会副秘书长李辉炳先生认为:“捐赠品有些质量还是不错的,有些甚至是国宝级别的,也有假的,但是收藏家不知道是假的,他认为是好的,这也是一种爱心。”该专家还认为:“市场现在有很多新出土的东西,文物鉴定委员会往往是根据之前的标准,所以往往给人家否定了,不一定对。但是真的就是真的,假的就是假的,迟早会被证明的,只是目前还做不到。”同时,李辉炳先生对那只争议最大的明宣德年釉里红大盘也给出了自己的看法:“我没有见过那个米的大盘子,但是据我所知,那个时候是可以生产出这样的东西的……”

原国家鉴定委员会资深委员、国家博物馆顾问孙学海先生认为:“这次捐献的几十件物品大部分都是真品,有不少还是精品,要去国外竞买价格会很高。”老先生还对此次“国宝献汶川”活动所引起的风波感到伤心和不理解:“持宝者无偿捐献、专家们义务鉴定,大家都是一番好意,想要为灾区重建献一份爱心,怎么就会弄成这个样子……”

被业内人士戏称为“国宝帮”帮主的*博士对此作出了比较理性的分析,他说:“这并不是学术之争,对方(指“文博帮”)不改变的原因在于之前一直是他们的观点指导商业活动(指文物市场),一旦更改,过去的声誉、器物的价格,包括自己的学术生涯就会坍塌,(所以)为什么真假不分呢?要维护既得利益和价格体系!”

此次活动捐献者之一的南京某企业老总,更是将此次事件上纲上线。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尖锐地指出:“这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出现的一种社会现象,是文博领域既得利益者和科学发展论者之间的斗争。陈旧的腐朽的文博体制让一些道德低下的、唯利是图的、置国家利益于不顾的人钻了空子。我深信这只是暂时的现象,保护国家文物不流失,保护国家文化安全是大是大非问题,党和国家不会不管的!”

尽管许“帮主”与身边弟子忧国忧民,大有要为保护国家文物而舍身下地狱的豪壮气概,可惜收藏界江湖凶险,帮外有帮、帮内有派,就这件事,记者发现在“国宝帮”内幸灾乐祸、同室操戈者大有人在,好无奈呀!

面对这起捐献事件所引发的纷争,最尴尬、最无奈的当然还是汶川县政府。事后,他们又重新邀请部分专家和有关仪器测试的单位,再一次对几十件捐献文物进行全面鉴定,但是所得出的结果是:有些专家认定的东西仪器不认,有些仪器测试认定的东西专家又不认,还有些这种仪器认定的东西另一种仪器不认,这个专家认定的那个专家又不认……

有鉴于此,此次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人、汶川县委常委江中渔只能发出一声长叹:“现在文物市场很不规范,文物鉴定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

汶川县委宣传部另一位领导对记者说:“拍卖计划落空了,有些有意购买的企业现在也退回去了。如果这些东西卖不出去,我们把它们列为国有资产,会好好地保存下去,这是全国藏家对汶川的一片爱心,希望有些人不要再在汶川人民的伤口上撒盐了……”这位领导所说的“有些人”究竟是谁?记者不得而知。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在一家网站上读到一位署名“南都网友”者写诗对此事件作出别出心裁的总结:“捐赠高尚,走眼可谅。大体不错,个别可商。技分高下,与德无伤,行善堪嘉,谤善乃狼。世风日下,唯此国殇!”

对这个网友所作的结论,对于此次事件,记者不想多说什么,相信细心的读者对于个中曲折看得分明。近些年来,由于文物鉴定界的无序无能和门派争斗,此类看似悲壮,实为荒诞不经的故事每年都有发生——从首届民间元青花研讨会上“国宝帮”怒砸亿元青花大罐看胎正名,到澳籍华人宁志超献国宝20年未得“入宫”,还有国宝级文物鉴赏家史树青捐献越王宝剑被指“赝品”、故宫和国博联手收购河南农民仿造的“北魏陶俑”……如此种种,概莫例外都暴露出我国文物鉴定业的无奈与没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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