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又是一个炎热夏季的午后,郎剑威经过第一次遇见小篆的路口。
依然清晰地记得,当时小篆头带一顶遮阳帽,装扮得象个男孩子,而他还就将她当成了男孩子,也就在那一刻,他被那一把健康亮泽的长卷发给深深地吸引,那幅美丽的景致长久的保留在他的脑海之中,无论何时回忆起来,都如同刚刚发生的一般。
相信,如果时间倒流回去那一刻再次出现他仍会义无反顾的爱上她,不过这一次他只会默默地守护在她身边,令她受到那么严重的伤害,他早已怕了。
原以为只要离开她便可万事大吉,谁料到两个人都被伤得体无完肤,他突然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当初毅叔说的对,当断不断啊!如今悔恨已晚,一切都已成定局。
街道洁净如初,摇曳的树影依旧,可是他再也看不到小篆和她那深棕色的长卷发了,那令他眷恋的时刻飘荡着馨香的长发今后只能在梦中再去感受她的柔顺与润泽。
突然,一只体形硕大的动物闯进他的视线,相当熟悉的毛色,那不是小篆的爱犬公主么?下意识地他踩住刹车。
公主一路小跑到他跟前,亲昵地冲他低声鸣叫,他伸手抚住公主的项背,发现它的项圈上栓着根遛狗用的牵引皮带,马上意识到带它出来的不是小篆,小篆从来不会给公主栓上这个东西,因为只要一出门公主总是寸步不离她的左右。
失望的情绪漫上心头,那天小篆伤心欲绝地跑走,他远远地跟着直到最后一次目送她回家就此再也没有见到她。
长时间以来,他已经习惯了这个活泼明丽的小姑娘在身边叽叽咯咯,象一只爱绕舌的百灵鸟,突然间失去她,他的天空便被布上阴霾,心境郁闷得再也开朗不起来了。
“先生,我可不可以要回我的狗?”忽然一个女孩轻柔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打断他的思绪。
是小篆的好朋友倚虹,她一眼就认出他来,倒是一点也不显惊讶,“原来是你呀!公主除了小篆以外从来不主动跟人亲近的。”
郎剑威直起身,低声道:“对不起,打扰你们散步了。”
倚虹叫住回身准备上车的人问道:“喂,小篆她,没事吧?”
“她怎么啦?”他僵直着背没有转过身,语调冷漠。
“我不知道。半个月前小篆陪伯父去瑞士渡假,我到机场送她,她的精神不大好,平时她很爱笑的,大家在一起的时候她的话也蛮多,可是那天她只交代我常带公主出来散步没再多说就走了。”倚虹很为小篆担心。
郎剑威勉强笑了笑眼里却没有半点笑意,他说道:“你们是好朋友都不知道,我就更无从得知了。抱歉,我还有事不奉陪了。”他低头钻进车里。
跑车卷起一股灼热的气流匆匆离去,留给倚虹一头的雾水:小篆那天神情非常古怪,这个人今天的表现更加怪异,小篆有时和她谈起这个人时不难听出她溢于言表的爱意,可为什么今天对小篆却象是对待个路人一样漠不关心?
不对啊,对待路人他用得着时时到学校接送?尤其是比赛前那一段时间,他们练球到很迟了他也照常等,这两个人到底在玩什么呀,难道闹矛盾了?
跑车早就失去踪影,公主还在引颈眺望,倚虹拉过它项圈上的皮带对它说,咱们回去了,公主。
狗狗不太情愿地跟在她身后哼哼着,远远望见小篆家的红色屋顶,公主突然挣开束缚直朝着站在院子外边一个长发女孩奔去。
“小篆?你什么时候回家的?”倚虹见到她忙几步跑到跟前开心地拉起她的手。
坐在院子中的秋千上,小篆说,“小虹谢谢你带公主出去散步。”
“谢什么?你不是叫我常常带它去散步的吗?”倚虹一脸兴奋地问:“你猜,刚刚我们遇到了谁?”
“谁呀?”小篆随意地问道,很是心不在焉的样子,倚虹捧住她的脸转过来对着自己,说道:“就是常来接你的那个人呗!”
“为什么是他?”小篆垂下头,一片长发拂过来遮住她的脸,倚虹诧异的问,“你说什么呢?”
“没什么。”小篆跳下秋千,往楼里走,“小虹,在家吃饭吧,晚上咱们一起出去玩。”
倚虹诧异地应了声“好”,她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小篆在转身的时候脸蛋上似乎有泪痕,她们可是相识好多年的好朋友了,小篆是不轻易掉眼泪的,即便难过哭泣也是大大方方从来没有这样偷偷背着人,也就是这样一个小小的动作,使她看起来一下子长大了许多。
晚饭是倚虹陪着小篆一起做的,小篆细心地挑选食材,虽然只有四菜一汤,但她在烹制每一道菜的时候都非常认真,好似在通过做这些来忘掉一些事,她一言不发,更没有再提刚刚的事。
饭后,小篆提来一只旅行包,找出带回来的礼物让倚虹挑选,倚虹在礼物当中发现一只礼品盒,小篆三两下扯开精美的包装,里边是一只丝绒盒子,打开来,盒子里躺着一枝用金丝缠成的玫瑰,花心竟然是一枚数克拉的钻石。
“哼!”小篆厌恶地道:“真讨厌,都说过不要他的东西了,怎么又塞到人家包包里?”
“咦?你指的是谁?”倚虹好奇地问。
“就是那个姓沈的,沈文浩,我以前跟你说过。”提起这个人小篆就一肚子的气,这次去度假本想把刚刚发生的不愉快抛到脑后陪父亲好好放松一下心情的,谁想这个她打小起就瞧不起的讨厌鬼竟然也凑合进来,真是扫兴透了。
“是他呀!”倚虹摆弄着这朵价值不菲的钻石玫瑰,难怪出手这么豪阔。
小篆说:“倚虹你要喜欢归你了。”
倚虹把东西塞回盒子,放到一旁,“这怎么成?这可是人家送你的,定情的哦。”
“可拉倒吧!我才不会要那种人!赃!花心,滥情,都不知道多少女人用过了,要我接受他,下辈子,下下辈子都不可能,当垃圾都没人收!”
见小篆一副犯恶心的模样,倚虹确定,一定以及肯定这位沈家少爷即便游戏花丛,但在小篆这儿要注定没戏。
第五十一章 未婚夫眼中的小魔女 [本章字数:3476 最新更新时间:2013-10-07 18:21:09.0]
虽然从小定了亲,俩个人却很少见面,在沈文浩的印象当中小篆是个极其顽皮好动的女孩。
有一年,他到唐家过暑假,这一年小篆六岁,她不言语,不设陷阱和恶作剧捉弄他时怎么看都是一个无害的小天使,那娟秀嫩滑的小脸蛋、灵动有神的大眼睛、挺翘的小鼻头、高高梳起的卷发有时扎着一朵粉红的缎带蝴蝶结,有时则别着一只可爱的小白兔发饰,再配上雪白的连衣短裙,他几乎是第一眼就喜欢上她了。
可一当她露出本来面目,那粉雕玉琢的小摸样在他眼里立马变成了叫他心惊胆战的小魔鬼。
那个夏天他这一辈子也忘不了,这个将来要成为他妻子的小女孩叫他吃尽了苦头,他始终都想不透,那个小不点的脑袋瓜当中哪里来的那许多刁钻古怪的鬼点子?
结果,假期没有结束他就狼狈地逃回了自己家,这个可怕的夏天几乎成了他永久的噩梦。后来他再也不愿意来唐家,和小篆也没有再见一次面。
直到十年后,沈文浩的母亲姜淑兰给儿子带去一本相册,是她特地向唐庭轩要来的,里面全是小篆近期的照片。
照片中的女孩虽然只有盈盈二八的年纪,却已有亭亭玉立的风范,眼角眉梢之间透出一种异样的瑞丽、超凡的娇艳,文浩在惊艳之余简直不敢相信照片中的女孩就是当年捉弄得他苦不堪言的顽皮小丫头。
其中一张照片是在海边拍下的,小篆身穿泳衣转向镜头巧笑嫣然,双腿修长、上身曲线玲珑、长长的卷发随着海风飞扬、明媚娇俏,有着一种逼人而来的高贵气质。
姜淑兰见儿子看着看着开始冲小篆的相片发起怔来,不由慈爱地笑道:“真人可比相片上的漂亮百倍!可惜小篆今年才刚满十六岁,不然妈妈都等不急给你们办喜事了,还得再等上两年。文浩,你回去见见她吧,啊!”
过惯了花花公子的生活,文浩早就养成放荡不羁的性子,二十五岁的他才不想早早被婚姻家庭束缚,尽管有些费劲他还是把视线从小篆的照片上移开,“妈,反正我和她迟早要结婚的,到时候不就见着了?”
“那怎么成?”姜淑兰急于抱孙子,摇着头道:“你以为象古时候一样,新娘子过了门才见到庐山真面目啊?不行!”她对小篆这个未来的儿媳极为满意,怎舍得小篆受委屈,“浩儿,听妈的话回去和小篆好好相处一段日子争取早日把婚事办了。”
文浩从小就我行我素,这些话哪里听得进去?不耐烦地挥挥手,道:“妈,你不要这么急嘛!婚事不是早就定下了吗?煮熟的兔子还怕她跑了不成?”
见他说得不像话,姜淑兰嗔怪地轻轻在儿子结实的肩背上拍了一下
嘴上虽然这么说,但心里头不得不承认,这些年他接触过的女人跟相片中的小篆比起来简直如同粪土,可是当年被捉弄的恐怖感觉今天回想起来他仍心有余悸,还忍不住打了个寒战,心道:那丫头就是长大了也是个爱恶作剧的超级魔女,我是避开她都来不及还会主动去招惹她,哼!我的脑子可没进水。
这时他正跟一个新近走红的歌星打得火热,所以很快将母亲的嘱咐抛在脑后,继续在花丛中游荡了一年多时间,姜淑兰又把他找回来,经不住母亲的再三督促加上女人最厉害武器-----眼泪的攻势,文浩只好遵照母亲的安排也去了瑞士的滑雪圣地。
见到真人,他才真正相信母亲的话,她形容得一点都不夸张,小篆确实比照片上美丽得多,那种精灵般灵动的美是无论多么高科技的相机都无法留住的。
眼前的女孩身着橙黄色镶黑条的滑雪衫,娇小的身躯在陡峭的雪坡之上飞驰,直把他看得是眼花缭乱。
橙色的身影扑到近前陡然一个急转身刹住身形,举手托起脸上的防风镜,璀璨的明眸闪过一丝嘲弄的神情,朱唇微启唇角勾起他熟悉且永生难忘的浅笑,之前他称它为魔女的微笑,然后她倏地扭转身轻捷的滑走了,丢下他一个人在雪地里好一阵呆怔。
唐庭轩看见小篆总是把文浩凉在一边,便问她:“为什么不和文浩一块儿玩?你们这么久才又见面,就没有话好说?”
“爸爸,我是陪您来这里度假的,不是来陪人聊天。”小篆一脸的不屑,说道:“您也看到了他有多笨,平地上也会摔交,我还不如找那边的小朋友玩儿呢,他们怎么看都比他强。”
唐庭轩怎会不了解文浩这小子?他吃喝玩乐哪一样不精,区区一项滑雪的运动岂能难到他?他这是扮猪吃老虎,想以此吸引小篆的注意,还想借求教的机会和小篆拉近距离呢。
他索性笑着说,“你就不能教他一教?”
小篆撇了撇小嘴道:“教他?他一个大男人还用得着教?爸爸,他到底是不是中国人?说起汉语来字咬得那么奇怪,还时不时地冒出一两句外文,瞎买弄什么呀?”
“他从小就在国外生活,汉语说得不够纯正不能怪他,人家这不是知道你听得来才操外语的嘛?”唐庭轩尽量偏袒文浩,毕竟沈唐两家几代的交情了,而且这桩婚姻是两家几辈人的期盼,他深知沈万山夫妇很喜爱小篆,一直在盼望迎娶小篆进门。
小篆听完父亲的话仍然对文浩爱理不理,有时根本就是把他当做透明人。
沈文浩在外生活多年早就是技术高超的调情圣手,他可以运用最恰当的言语、最适当的举动去挑逗他看上的异性,但是对于小篆这些似乎起不了任何作用。
有时候他把话说得稍稍露骨了些,小篆就会用水波盈盈的双眸睥睨他,同时淡淡地反问一句:“是这样吗?”那种绝傲的神情同时带着流动变幻的可爱耍得他目怔口呆,完全不知道如何再下手了。
他尴尬万分的处境,唐庭轩都瞧在眼里,与朋友畅谈之余偶尔也递给他一杯佳酿,宽慰道:“小篆这孩子从小失去母亲,乳母又惯着她因此这孩子难免任性了一些,不过遇上正事她还是会通情达理的,不是叔叔夸自己的女儿。再说你们隔了十年才又见面需要重新相互了解,你也别太过心急了。”
文浩忍不住大发牢骚:“她根本就不给我机会,几天了,她连话都不跟我多说!叔叔,小篆是不是不知道咱俩家的事情啊?”
“小篆早就知道!”唐庭轩见他提起这事,皱了皱眉正色道:“文浩,你要是真心喜欢她就靠自己去争取。叔叔是不会用婚约的枷锁来约束你们,因为这关系到你们一生的幸福。我早已经和小篆认真谈过,这件事由她自己来决定,你也一样,假如你对这桩婚事有异议,叔叔不会怪你,总之一切只看你们自己的意愿,叔叔只能替你们制造机会。”
文浩总算是弄明白了他的意思,他不会阻挠文浩追求小篆,但也不会帮他什么忙,想获取小篆的心只能靠他自己。
如何向女人献殷情,他老早就会,只是他认识的女人当中没有哪一个值得他这么去做,因为根本不需要,他年轻英俊、他富可敌国,只要是他看上的女人都能如愿,当然那些只是逢场作戏,玩腻了随时就罢手的。
这一次可是来真的了,小篆那俏丽出众得近乎不应该在人类脸谱中出现的美丽已经令他神魂颠倒,何况她是唐氏的唯一继承人,得到她就相当于得到了拥有上百亿资产的唐氏,如此强大的诱惑不能不叫他竭尽全力地去追求小篆。
可是小篆对他始终若即若离、不冷不热,整个假期结束了他还是停留在原地半点进展也没有。
是小篆高傲冷漠目中无人吗?一点都不是,文浩就常常呆看着她甩下他去跟一帮探险队员坐着高山缆车上到峰顶然后一起领略极速下滑的刺激,有时候是和十多个半大不小的少年驾着狗拉的雪橇在雪地上飞奔,这时候的她哪里有半点拒人千里之外的矜持?
……
“其实他这人给人的印象还不错,长相出众、学识渊博大概跟他长期游历各国有关系吧。但他身上有很多我不喜欢的东西,他往我旁边一站我就觉得浑身寒浸浸的,不是,不是……我爸爸身边那种既温暖又亲切的感觉,总之我不会喜欢上他的!”
其实小篆想到的是郎剑威所给的安全呵护,可是她再也找不回它们即便她费再大的气力去找他也不会给她了。不对,他的包容与呵护从来就没有给过她,他的一切的一切都给了从小和他青梅竹马的另一个女人------她的表姐。
“不说那些事了!”小篆的心又开始隐隐的痛,顺手将那只丝绒盒子远远地丢开去,拉起倚虹道:“走,咱们上外头玩去。”
见小篆不开心,倚虹本想陪她好好地玩一玩,兴许玩累了回家睡一觉就把一切的烦恼都忘掉,可没想到,她竟然把整间酒吧闹到天翻地覆,还有她的公主,这条通了灵性的狼犬欢天喜地地当她的帮凶,在倚虹看来简直是助纣为虐。
公主还委屈呢,它又没招谁惹谁?只不过伸了伸舌头唬跑了几个对主人她们心怀不轨的登徒子,酒吧的侍者就又要把它赶出去,它才不要离开主人半步呢!
早就不耐烦娘娘腔一样的侍者歪歪唧唧的罗嗦,小篆顺手掀翻了一张台子。
嘿嘿,公主得意地晃晃弯弯月儿一样毛茸茸的尾巴,用健壮的身子亲昵地蹭蹭小篆的小腿,心道:还是主人最知道它的心思,它正想这么干来着。
扬起脑袋望望小篆:主人,还想弄翻几个我来好了,您就歇着小心别伤了嫩嫩的小手,万一弄伤了谁给我洗澡刷毛哇?
拍拍手,小篆抚着爱犬的脑袋若无其事地回到吧台前,对已经目瞪口呆接近石化的娘娘腔道:“喂,看什么看?上酒啊!”
“你,你……”娘娘腔战抖如寒风中小草一般的手指着小篆,闹事的客人他见多了,还没见过在酒吧里为一条狗大发雷霆的小丫头,他就纳闷了酒店门口的安保今儿眼睛瞎了是不是,怎么把条狗给放进来?
第五十二章 心雨 [本章字数:3577 最新更新时间:2013-10-07 16:14:55.0]
侍者错怪门口的安保了,上次何瑛请唐家父女来吃饭的时候,安保亲眼看着小篆坐在郎剑威的车里进酒店来,别人他不认识,新任总经理不认识他这份饭碗还要不要了?能坐总经理座驾的女孩儿他怎敢随便上去拦?于是就这么把小篆她们两人一犬给放进去了。
安保以为小篆是来找他们郎总的,哪知道这一放行会捅这么大娄子?就是未卜先知知道了也没辙哇!
娘娘腔还没“你”出个所以然来,被小篆掀翻的台子和被公主惊吓到的客人叫来了领班,几个人围住小篆吵吵着要将他们“请”出去,忠心护主的公主岂容陌生人对着自己的主人大放厥词,狂吼一声暴露出遗传自祖先的狼威,酒吧里就开始热闹起来喽,转眼灯红酒绿的一个娱乐场合让一条被惹毛的黑贝搅成乱哄哄的一锅粥。
酒吧领班趁乱狼狈地混在客人中间逃出来,抓着对讲机准备叫酒店的安保,赶巧袁杰陪郎剑威下来巡视,看见他拿着对讲机在哇啦哇啦地叫,手里的对讲机天线朝下-----拿倒了,袁杰过去从背后拍了他的肩膀一下,好悬没把领班的三魂七魄给吓散掉。
听完领班的描述,郎剑威马上想到闹事的一人一犬肯定是小篆和她的公主。
回到出事的酒吧门口,领班停下脚步心有余悸地说,郎总,还是先通知安保部门多调人手过来把那条狗搞定了再进去吧,那狗个头不是一般的大,这会儿正发飙实在太吓人!
郎剑威做了个手势,示意没必要麻烦,就迈步走了进去,领班只好硬起头皮跟在袁杰后边。
酒吧里的客人早就跑得一干二净,剩下几名衣冠不整的侍者被一头巨型狼犬撵得上窜下跳连滚带爬到处躲藏,这条狼犬明显受过正规训练,将人扑倒之后并不撕咬,而是张开血盆大口呲出白森森尖利的牙齿,再吐出猩红的长舌头威吓一番,仅管如此还是把爪子底下的人吓得死去活来口吐白沫。
它美丽可爱的女主人则高坐在吧台前的圆凳上,摇晃着双腿居高临下乐不可支地观看这一场狗狗追人的游戏。
酒吧里的灯光依然正常工作,忽明忽暗地映出她白里透红的小脸,水汪汪的美眸眼神朦胧,当她轻啄浅泯手中华美的杯盏时,叫人恨不得自己就是她手里的那只杯子。
看到她,郎剑威皱起眉头,“这个野丫头真会给我找麻烦!”正思量着对策,无意间却被小篆的装束给定住视线。
一条深红色牛仔裤裹住圆而小的蛮腰、曲线美妙的臀部、修长的双腿;上身是一件鲜红的针织背心将胸部勾勒出青涩的玲珑;外面随意套了一件白底细格的棉质衬衫;脚上登着一双白色小短靴,十足一副小太妹的打扮。
仔细留意她身上的穿戴,竟没有一件不是昂贵的名品,绝不是街头小混混的品味,尤其是她头上用来束发的小圆环,衬着她亮泽的长卷发璀璨夺目熠熠生辉,明眼人能够看出是用纯铂金为材料嵌以各色碎钻制成。
郎剑威深知唐庭轩对女儿的疼爱,别看这只是一枚小小的束发圆环,它一定出自服饰界某个顶级设计大师之手。他深深伤害了他的掌上明珠,他会对他实施报复吗?这样看来他将来的从商之路会荆棘密布,多年以后没准儿还会和这个他深爱的女孩在商场上刀兵相见也说不定……
玩得正欢的狼犬丢开众人飞扑到他跟前,绕着他狂摇尾巴撒欢,他从无边的遐思当中挣脱出来,俯身轻拍它的头,好容易使这只兴奋过度的狗狗安静下来,然后招呼在场的人先出去,过一会儿再来收拾这里的乱摊子。
捏了满把冷汗的领班总算松了口气,心里佩服他不费吹灰之力驯服恶犬,一面过去叫酒吧里饱受精神摧残的侍者赶快走,一面哀叹酒吧的生意会不会因此一落千丈。
“喂!”见没得玩儿了,小篆不乐意地敲着桌面叫道:“你们是怎么开门做生意的?客人还没走呢,就打烊啦?”
郎剑威挥手示意剩下的人继续离开,然后说:“我不是还在么?说吧,你还想怎么着?”
小篆向他睨了一眼,扭开头毫不客气地道:“你?你又是干什么的?你是谁啊?先生贵姓?”
袁杰忍不住过去,对她说道:“小姑娘,你怎可以这么没有礼貌?你把这么吓人的狗带到公共场合已经就不对了还纵容它闹事,我们本来可以立即报警的。还有,他是我们酒店的总经理,尽管你是客人也不可以对他无礼!”
郎剑威按住他的肩,示意他不要再说下去,并吩咐道:“阿杰,这里由我来处理,你送这位小姐回家。”他指的是在一边目瞪口呆的倚虹。
所有人都退出酒吧了,小篆不知从哪一个角落摸出小半瓶陈年干红坐在桌前悠然地自斟自饮起来,郎剑威拉过一张椅子坐到她对面,黑眸默默锁住她。
他很清楚,这丫头的刁蛮劲儿要是上来了谁都拿她没辙,这个时候千万不要去和她斗嘴抬杠,那样做只会让自己下不了台,何况还有在外边拉长了耳朵听着、探头探脑地瞅着的酒店员工呢,这个时候可不能出错影响到他这个新任总经理的威信。
员工们心里想的可不是这些,他们中有不少人已经看出来,这个闹事的美丽女孩她就是冲着他们新上任的老总来的,都好奇想看一看他们这位俊美迷人但不苟言笑的老总怎么应付,没准儿这会成为酒店日后最经典的谈资。
倒光了瓶子中最后一滴酒,小篆狠狠地晃着瓶子,确定它已经彻底空了,她低声嘀咕一句什么,然后把瓶子往后头一扔双手扶着桌面站起来,冲公主招手,“来,公主,咱们走。”
摇摇晃晃地走出酒吧,他们一往外走,门外的人“忽”地跑了大半,野蛮美女加野兽谁敢惹?公主昂首挺胸趾高气扬地跑在前边伸出肥壮的前爪按开电梯间的门。
“谢谢,好公主!”小篆自豪地挠一挠公主的尖耳朵,迈进轿厢,就在门快要闭合的刹那,郎剑威闪身挤了进去
“你干嘛跟着我?”小篆瞪着他,这时电梯的门已经关上她想把他轰出去又够不着被他挡着的按键。
“你这样子还能自己回家么?”他反手按下地下车库所在的楼层。
“谁告诉你我要回家啦?”小篆握起拳头冲他喊道。
“你是从我这里走的我就得保证你安全离开。”他一付公事公办的语气。
“谁要你瞎操心?本小姐还没打算走呢!”小篆说着从他身侧探过身去按其他楼层的按钮,不过晚了,电梯已经到达地下车库倏地刹住,她被惯性带动立足不稳自然而然地伸手来够郎剑威的手臂,郎剑威叹着气扶住她摇晃的身子。
“你真讨厌。”小篆在他怀里不老实地扭动着身体,喃喃道:“放开我,人家不要你管!被表姐知道了她会不高兴的,传到姨妈那儿你又得挨骂了。”
他没有吭声,搀着小篆径直走到一辆别克商务车旁,拉开门把她塞进副驾驶座,打开后车门招呼公主上去,关好门。
一路上,小篆倒是乖乖地靠在座位里似乎睡着的样子,他也没有说话,只默默地开着车。
眼前依就是那座雅静的小楼,郎剑威知道他再也没有机会进去,更不可能再坐下来和她手谈、一起上网、陪她看迪士尼或者梦工厂出品的精彩搞笑的动画、还有等待品尝她花心思亲手烹制的各式菜肴。
没关系,他会将这些作为最宝贵的记忆珍藏到心底,只要她好好地活着,就比什么都好!
小篆慢慢掏出钥匙打开门放公主进去,然后低头绞弄着手里的钥匙串。
“小篆,你还小,爱对你来说还是个陌生的字眼。”郎剑威走到离她三步远的地方站住。
“你总是说我小。”小篆抬起头,他背对着路灯小篆看不清他的脸。
他是故意的,小篆难过地想。“你一直都把我当小妹妹,你不会跟个小妹妹过一辈子,对吗?表姐那么漂亮又温柔,她才是男人梦寐以求的女人是吗?”小篆觉得自己的情绪控制得很到位,可是她压抑得好辛苦,从小到大,她第一次把自己搞得这么难受,爱上一个人非得这么难过吗,早知道打死她都不爱了。
“不错,温柔成熟的女人才是妻子的最佳人选。而你-----不是说你不能成为好妻子,而是……”
“不要再说下去了!”小篆急忙道:“我明白,从头到尾都是我在妨碍你们,从今往后我不会再去烦你了。”她迈步慢慢走到他面前,叫着他的名字,“阿剑,你真的决定不再见我了吗?我们往后真的连朋友都不能做吗?”
郎剑威低下头幽深的双眸里映出她悲伤的娇颜,他不想说,可不能不说,事情到了这种地步根本没有回头的可能,他无力回转在他身上发生的一切,那已经不是他能够改变的了。
双唇动了动未等开口,小篆伸出小手按在他微薄的唇上,他的唇和她手指一样是冰凉的,“太勉强的话不要回答,我知道我一直都在为难你,从今以后再也不会了。”目光深情地凝聚在他的脸上,“阿剑,你……你让我再,好好,看看你。”
他没有动由她细细的手指在他的剑眉、双眸和紧抿的唇上轻轻触摸一遍。
低低叹道:“你,真好看!”话音未落,成串成串的泪珠从小篆挂着笑容的面颊直滚下来,象一阵雨撒在他的衣襟上。
“你走,走吧!”突然,小篆用尽全身力气把他推出门去,“咣当”一声锁上门,埋头奔进小楼,靠在紧闭的门后,使劲咬住自己的手背,一时间泣不成声。
郎剑威孤独的身影一动不动地伫立在路灯底下,一阵凉风掠过,送来大片冰冷的雨丝,瞬间湿了他的头发和衣裳。
耳畔这“滴答,滴答”的声响是雨丝在叶片上凝成的水珠,还是因为心痛才洒落的泪滴?没有人知道,就连他们自己也分辨不了!
一阵凄婉哀怨的歌声从别克商务车的车载收音机里传出,
没有人会比我更爱你
为你放弃自己也愿意
没有人能比我更爱你
就算一天我们注定会分离
没有人会比我更爱你
为你付出生命也愿意
没有人能比我更爱你
就算没有人会永远在一起
没有人会比我更爱你
我多想永远和你在一起
摘自(没有人比我更爱你)演唱者:水木年华、王筝
第五十三章 机场偶遇 [本章字数:3081 最新更新时间:2013-10-22 09:43:14.0]
冬去春来,岁月匆匆,不觉已过了三个年头。
在大洋彼岸继续就读的小篆刚刚完成学业,突然接到唐庭轩挂来的长途电话,她参加完毕业典礼都没来得及和导师同窗道别,当天就踏上归途。
蓝天白云,天气晴好,银翼巨鸟徐徐降落在去年才刚刚落成的国际机场。
到机场接机的竟然是罗克,几年没见,他已经不是当年那个纤瘦的男孩子了,个头窜到将近一米九,高大结实,往小篆面前这么一站,小篆沮丧地发现自己只比他的肩膀高出一点点。
没变的就是这混血小子还和当年一样腼腆、爱脸红,被几个刚下飞机的漂亮空姐多瞄几眼,那张立体感特强的脸就红了起来,象一只熟透的番茄。
“罗克,为什么走这么快?”空着两只手的小篆都赶不上帮她提行李的罗克。
“唐小姐远道回来,罗克想快一点送你回家休息。”罗克的汉语已经相当流利。
当年唐庭轩派出去调查的人手最终在一家精神病院找到罗克的生母。罗克的父亲带走儿子以后,不久罗克的母亲患上严重的忧郁症,病情反反复复在精神病院住了十几年,终于在五年前离开人世。
可怜罗克千里迢迢回来费了许多周折,接到手上的只有母亲的一张遗照和一捧骨灰,他躲到唐家后院难过了好多天。
后来唐庭轩见这孩子举目无亲,就把他留在唐氏给他安排了一个工作。
都说混血儿特聪明,罗克自己也争气,一直坚持半工半读,目前都快大学毕业了。
现在他只想快点儿离开机场,他那双有别于周围人群的幽深蓝眸和明星一样的外型太惹人注目了。
小篆紧走几步赶上他,道:“不,罗克,我要先到医院看杨阿姨。”
“可是唐叔叔叫我接你回家的。”罗克蹙起眉毛,璀璨的蓝眸一闪一闪的有点为难地说道。
“那好办。”小篆替他出主意,“你先回我爸那儿,就说在机场没接到我,我到医院以后再给我爸挂个电话就行了。”
“……”罗克低头看了看手上的行李箱,正想告诉小篆唐庭轩现在正在医院,一抬头,小篆已经坐进一辆橙色的出租车里走了,无奈他只好拖着行李去机场停车场取车。
小篆钻进出租车对司机说了声,去市医院。
“这……”出租车司机回头看向车后排座上另一个乘客,原来车里早已载了一个男乘客,小篆因为太心急没有留意到。
“没关系。”这人宽容地笑笑,“正好我也是到市医院去,开车吧。”
“好咧!二位坐好了!”司机松了口气,还好!碰上个好脾气的。
“先生,太谢谢你了!”小篆大方地伸出手。
对方象征性地轻轻握了握她的手,说了一句乍听起来有点莫名其妙的话:“时间真是个奇妙的东西,当年那个顽皮的小丫头也长大了!不知道是否还是爱捉弄人呢?”
“你!?”小篆闻听诧异地定睛望向这个人,这是个有着鹰一样炯炯眼神的年轻男子。
“才不过十年,你就不记得我了?唐,小,篆!”青年浓黑的双眉挑起,神情似笑非笑。
“你是-----”小篆指住他,依稀还有一点熟悉的眉眼和她记忆里的一个少年何其相似?等她将两个人的影象完全融和后恍然想起,叫道:“罗明飞,你是罗明飞!”
“还好,你终于想起来了,不枉我当年被你戏弄之惨。”他沉稳地微笑道。
小篆这回主动握起他粗大的手掌使劲晃着,道:“你变了好多,我差点认不出你了!”
小时候,小篆层出不穷的恶作剧作弄得文浩苦不堪言,假期没过完他就逃了,后来他再也没在唐家出现,有一年,唐庭轩又带回一个十多岁的男孩子,就是罗明飞,说是老战友的孩子,父母都在外地工作,孩子放暑假没地儿呆,唐庭轩就把他带回来和小篆作个伴儿。
那天起,小篆就又有了一个新的作弄对象,不过明飞可比文浩强多了,上过几回当之后,他的心眼多起来,为避免再次掉入小篆设下的陷阱,他不得不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
渐渐地小篆的恶作剧难不到他了,后来他回到父母身边没有机会再当小篆的玩伴,但当年养成时刻保持警觉的习惯却一直保留着。
对于文浩来说少年时和小篆在一起的记忆之所以难忘是因为那是一段“恐怖”的时光;但对明飞来讲却是猜想和破解小篆的小把戏所获得的快乐,尤其是后来一次他佯装中计不小心弄伤手脚,小篆娟秀的小脸上的内疚和担忧,他确定自己这辈子都没法把这个古灵精怪的小丫头给忘记。
方才,他拦下这辆出租,上车后无意间看见小篆从机场大厅匆匆走出来,他一眼就把她认出来,巧的是小篆也上了同一辆出租车。
“小篆,我从唐叔叔那里听说你到国外读书去了。”
“是啊!刚刚完成学业,本来不打算太快回来的,爸爸在电话里说阿姨病了,我不放心就提早回家。”
“阿姨?是杨阿姨吗?”当年在唐家杨姨无微不至的照顾明飞至今记忆犹新,听说她病了也是担心得很,“不久前我去看望唐叔叔还见过阿姨,怎么会?”难怪小篆刚下飞机就直奔医院。
“我也不知道,爸爸在电话里没有多讲。”
“会不会是想你了?”明飞知道杨阿姨和小篆情同母女,小篆一离开就是三年,想念是难免的。
“但愿如此!”小篆望向窗外飞驰而过的街景,街边枝叶还掠显稀疏的树木一眼就看出来是新移植下去不久的,短短三年这座城市仿佛脱胎换骨了一般,马路建得更加宽敞,道路两旁的高楼大厦纷纷拔地而起,向到来的人们展示这座沿海城市的繁荣景象。
见她面带忧色缄默下来,明飞满肚皮久别重逢的话语全憋了回去。
从机场回市区大约一个小时的路程,下了机场高速,刚刚拐入三环线,罗明飞的手机突然响起,他低声接听之后,回首和小篆匆匆道别下车,又拦了一辆出租往另一个方向走了。
小篆独自到了医院,意外地唐庭轩也在,这让她对杨姨的病情有不好的预感。
病房外,小篆低低叫了声“爸爸!”便投入父亲宽阔的怀里,唐庭轩轻拍爱女的肩背,重复着:“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好一会儿,小篆抹干脸上的泪,向父亲询问杨姨的病情,唐庭轩深知女儿和杨姨的感情,把杨姨的病情告诉小篆对她无疑是一大打击,但不说她迟早也会知道。
“是癌症,已经到晚期,如果不动手术只怕过不了这个夏天。”父亲的语气平稳,可道出来的消息对小篆来说不亚于晴天霹雳。
“怎么会?不,不可能的!阿姨,阿姨,她……”焦虑的心绪好容易才稳定下来,她轻轻走进病房,华宇正低头守在母亲的病床前。
雪白的床单簇拥着已被病魔侵蚀去大半生命的杨姨,小篆望着这个抚养自己长大的女人,她的容色憔悴,鬓边已出现了几茎银丝,她再也抑制不住,泪水瞬间淌满脸颊。
“是,小篆吗?”昏睡中的杨姨似乎觉察到什么,忽然醒了过来,眼前出现的是她朝思暮念的孩子,一缕慈祥的微笑艰难地爬上她的嘴角,“我刚刚做了一个梦,梦见我的小篆回家了。”
“阿姨,是我,是我回来了。”小篆跪在床边双手接过杨姨颤抖地向她伸出的手,把自己的脸放进她的手心里,泪水立刻濡湿杨姨枯瘦的手。
杨姨轻抚她香腻幼滑的肌肤,轻叹道:“喔!真的是我的小篆。唉,傻孩子,哭什么呢?你看我这不是好好儿的么?你这一回来呀,我的病就全好啦!好孩子别哭了,啊?”
“阿姨,你一定要快些好起来,等你好了之后,我陪你和爸爸回老家看雪,还要吃你亲手做的家乡菜。”小篆止住哭泣说道。
杨姨的老家已经没什么亲人,但每逢年节她还是常常流露出思乡的情绪,小篆早有打算陪她回去看看了。
“傻孩子!”杨姨轻轻地笑了,“跟着你们父女到哪里还不是一样?阿姨啊现在最想的是早一点抱抱咱们小篆的孩子。”
小篆垂下头,不一回儿又仰起小脸告诉她,“阿姨,文浩向我求婚了。”
杨姨慈爱的目光倾注在小篆脸上,怜惜地抚摸她柔顺的黑发,说道:“孩子啊,你一定要开心,阿姨不要你为了谁委屈自己,要知道一辈子的幸福比什么都重要!”
“没有,阿姨,文浩对我挺好的。”小篆牵起嘴角,想笑,可看在杨姨眼里比哭强不了多少。
她虚弱地叹口气闭起双眼,小篆知道她是累了,起身为她拉好被子,耳畔依稀听见她在喃喃低语:“前天,有个小伙子到医院来看我,他说他叫郎……”
“什么!?”小篆身躯微微一震,再细看杨姨,她已经昏昏睡去,小篆伸出手指理了理阿姨鬓边呈现灰白的发丝,又在病床边伫立了许久才静静地退出房间。
第五十四章 素颜 [本章字数:3549 最新更新时间:2013-10-07 18:21:21.0]
沈文浩立在特护病房的探视窗后,透过玻璃望着病床上衰弱的女人,这两年他可算是做足了功课,重新对唐家上上下下做了一番了解,意识到这个女人对他和小篆的婚事有着莫大的影响,是好是坏暂时还不能确定,不过有一点重要之处就是小篆与她情同母女,她的话小篆不会不听。
指望唐庭轩来促成婚事是不可能了,三年前他已经明确表过态,如今文浩准备从杨姨身上下功夫,故此他不惜动用各路关系,请来国际知名的治癌专家为杨姨诊治。
自从三年前在瑞士的滑雪圣地看到长大后的小篆,他就被小篆给深深迷住了,之后他风流的性子倒也收敛不少,或许是把以前拈花惹草的功夫和时间都花在小篆身上了吧?在小篆这儿他表现出了罕有的耐性,甚至做好了被她再次捉弄的准备,倒是小篆现在的心思全在学习上头,已没有当年鼓捣恶作剧的心情了。
他的另一部分精力仍然投放在生意上,将沈万山交给他打理的公司经营得有声有色,同时他在黑道上名声也与日俱增,经营父亲的产业只是做做表面上的文章,赚多赚少无所谓只要不赔对老爸有个交代就成了,循规蹈矩、一板一眼的守法生意,哪里比得了黑道上的买卖,那可都是一本万利。
他正在心里策划下一步企划,手中的移动电话奏起一支世界名曲,他提起来一看来电,哦?是唐家的住宅号码,立刻兴奋地想道,会不会是小篆打来的?连忙按下接听键。
果然耳边传来的是小篆的声音,略微显得有些疲惫,但文浩听起来有着说不出的婉转动人。
“文浩,谢谢你了,爸爸说多亏你先为阿姨请来名医,省去他不少周折。”
“没什么都是一家人嘛。”他倒毫不客气。
幸好小篆没去挑他的字眼,不然将他抢白一顿够他郁闷的,小篆只是问道:“文浩,小的时候我捉弄过你,害你掉进水池、把小壁虎放在你的点心里面、还有……唉,太多了……唔,你真的不记恨我?”
“多久的事了有的连你都记不起来,我就更不会放在心上。再说,哪一个人小时候不顽皮呢?”话虽如此,文浩还是忍不住摇头苦笑,他怎会忘记小篆是如何戏弄他的,那个时候她还真是古灵精怪到了极点,真不知道她都是怎么想出那些鬼点子的。
小篆沉默了一下,说道:“爸爸说,你准备好了今晚为我接风,怎么没告诉我?”
“改天再去吧,你刚回到家,多休息几天。”他体贴地说道,想了想又补充道:“反正以后有的是时间。”
“我就想今天去,你什么时候来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