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田随笔》上卷,第28章,是一篇叫做《论友谊》的随笔。其中有几句话:
我们喜欢交友胜过其他一切,这可能是我们本性所使然。亚里士多德说,好的立法者对友谊比对公正更关心。
寥寥几句,充分说明西方对友谊之重视。蒙田接着说:
自古就有四种友谊:血缘的、社交的、待客的和男女情爱的。
这使我立即想到,中西对友谊含义的理解是不相同的。根据中国的标准,"血缘的"不属于友谊,而属于亲情。"男女情爱的"也不属于友谊,而属于爱情。对此,蒙田有长篇累牍的解释,我无法一一征引。我只举他对爱情的几句话:
爱情一旦进入友谊阶段,也就是说,进入意愿相投的阶段,它就会衰落和消逝。爱情是以身体的快感为目的,一旦享有了,就不复存在。相反,友谊越被人向往,就越被人享有,友谊只是在获得以后才会升华、增长和发展,因为它是精神上的,心灵会随之净化。
这一段话,很值得我们仔细推敲、品味。
第三部分 3.论恐惧
法国大散文家和思想家蒙田写过一篇散文《论恐惧》。他一开始就说:
我并不像有人认为的那样是研究人类本性的学者,对于人为什么恐惧所知甚微。
我当然更不是一个研究人类本性的学者,虽然在高中时候读过心理学这样一门课,但其中是否讲到过恐惧,早已忘到爪哇国去了。
可我为什么现在又写《论恐惧》这样一篇文章呢?
理由并不太多,也谈不上堂皇。只不过是因为我常常思考这个问题,而今又受到了蒙田的启发而已。好像是蒙田给我出了这样一个题目。
根据我读书思考的结果,也根据我自己的经验,恐惧这一种心理活动和行动是异常复杂的,绝不是三言两语所能说得清楚的。人们可以从很多角度来探讨恐惧问题,我现在谈一下我自己从一个特定角度上来研究恐惧现象的想法,当然也只能极其概括,极其笼统地谈。
我认为,应当恐惧而恐惧者是正常的。应当恐惧而不恐惧者是英雄。我们平常所说的从容镇定,处变不惊,就是指的这个。不应当恐惧而恐惧者是孱头。不应当恐惧而不恐惧者也是正常的。
两个正常的现象用不着讲,我现在专讲三两个不正常的现象。要举事例,那就不胜枚举。我索性专门从《晋书》里面举出两个事例,两个都与苻坚有关。《谢安传》中有一段话:
玄等既破坚,有驿书至,安方对客围棋,看书既,竟便摄放床上,了无喜色,棋如故。客问之,徐答曰:"小儿辈遂已破贼。"
苻坚大兵压境,作为大臣的谢安理当恐惧不安,然而他竟这样从容镇定,至今传颂不已。所以我称之为英雄。
《晋书·苻坚传》有下面这几段话:
谢石等以既败梁成,水陆继进。坚与苻融登城而望王师,见部阵齐整,将士精锐,又北望山上草木皆类人形,顾谓融曰:"此亦劲敌也,何谓少乎!"怃然有惧色。
下面又说:
坚大惭,顾谓其夫人张氏曰:"朕若用朝臣之言,岂见今日之事耶!当何面目复临天下乎!"潸然流涕而去,闻风声鹤唳,皆谓晋师之至。
这活生生地画出了一个孱头。敌兵压境,应当振作起来,鼓励士兵,同仇敌忾,可是苻坚自己却先泄了气。这样的人不称为孱头,又称之为什么呢?结果留下了两句著名的话:"风声鹤唳,草木皆兵。"至今还流传在人民的口中,也可以说是流传千古了。
如果想从《论恐惧》这一篇短文里吸取什么教训的话,那就是明明白白地摆在眼前的。我们都要锻炼自己,对什么事情都不要惊慌失措,而要处变不惊。
第三部分 4. 论正义(1)
我先说一件小事情:
我到德国以后,不久就定居在一个小城里,住在一座临街的三层楼上。街上平常很寂静,几乎一点声音都没有,只有一排树寂寞地站在那里。但有一天的下午,下面街上却有了骚动。我从窗子里往下一看,原来是两个孩子在打架。一个大约有十四五岁,另外一个顶多也不过八九岁,两个孩子平立着,小孩子的头只达到大孩子的胸部。无论谁也一看就知道,这两个孩子真是势力悬殊,不是对手。果然刚一交手,小孩子已经被打倒在地上,大孩子就骑在他身上,前面是一团散乱的金发,背后是两只舞动着的穿了短裤的腿,大孩子的身躯仿佛一座山似的镇在中间。清脆的手掌打到脸上的声音就拂过繁茂的树枝飘上楼来。
几分钟后,大孩子似乎打得疲倦了,就站了起来,小孩子也随着站起来。大孩子忽然放声大笑,这当然是胜利的笑声。但小孩子也不甘示弱,他也大笑起来,笑声超过了大孩子。
这似乎又伤了大孩子的自尊心,跳上去,一把抓住小孩子的金发,把他按在地上,自己又骑他身上。面前仍然又是一团散乱的金发,背后是两只舞动的腿。清脆的手掌打到脸上的声音又拂过繁茂的树枝飘上楼来。
这时观众愈来愈多,大半都是大人,有的把自行车放在路边也来观战,战场四周围满了人。但却没有一个人来劝解。等大孩子第二次站起来再放声大笑的时候,小孩子虽然还勉强奉陪,但眼睛里却已经充满了泪。他仿佛是一只遇到狼的小羊,用哀求的目光看周围的人;但看到的却是一张张含有轻蔑讥讽的脸。他知道从他们那里绝对得不到援助了。抬头猛然看到一辆自行车上有打气的铁管,他跑过去,把铁管抡在手里,预备回来再战。但在这时候却有见义勇为的人们出来干涉了。他们从他手里把铁管夺走,把他申斥了一顿,说他没有勇气,大孩子手里没有武器,他也不许用。结果他又被大孩子按在地上。
我开头就注意到住在对面的一位胖太太在用水擦窗子上的玻璃。大战剧烈的时候,我就把她忘记了。其间她做了些什么事情,我毫没看到。等小孩子第三次被按到地上,我正在注视着抓在大孩子手里的小孩子的散乱的金发和在大孩子背后舞动着的双腿,蓦地有一条白光从对面窗子里流出来,我连吃惊都没来得及,再一看,两个孩子身上已经满了水,观众也有的沾了光。大孩子立刻就起来,抖掉身上的水,小孩子也跟着爬起来,用手不停地摸头,想把水挤出来。大孩子笑了两声,小孩子也放声狂笑。观众也都大笑着,走散了。
我开头就说到这是一件小事情,但我十几年来多少大事情都忘记了,却偏不能忘记这小事情,而且有时候还从这小事情想了开去,想到许多国家大事。日本占领东北的时候,我正在北平的一个大学里做学生。当时政府对日本一点办法都没有,尽管学生怎样请愿,怎样卧轨绝食,政府却只能搪塞。无论嘴上说得多强硬,事实上却把一切希望都放在国际联盟上,梦想欧美强国能挺身出来主持"正义"。我当时虽然对政府的举措一点都不满意;但我也很天真地相信世界上有"正义"这一种东西,而且是可以由人来主持的。我其实并没有思索,究意什么是"正义",我只是直觉的觉得这东西很是具体,一点也不抽象神秘。这东西既然有,有人来主持也自然是应当的。中国是弱国,日本是强国,以强国欺侮弱国,我们虽然丢了几省的地方,但有谁会说"正义"不是在我们这边呢?当然会有人替我们出来说话了。
第三部分 5. 论正义(2)
但我很失望,我们的政府也同样失望。我当然很愤慨,觉得欧美列强太不够朋友,明知道"正义"是在我们这边,却只顾打算自己的利害,不来帮忙。我想我们的政府当道诸公也大概有同样的想法,而且一直到现在,事情已经过去十几年了,他们还似乎没有改变想法,他们对所谓"正义"还没有失掉信心。虽然屡次希望别人出来主持"正义"而碰了钉子,他们还仍然在那里做梦,梦到在虚无缥缈的神山那里有那么一件东西叫做"正义"。最近大连问题就是个好例子。
对政府这种坚忍不拔的精神和毅力,我非常佩服。但我更佩服的是政府诸公的固执。我自己现在却似乎比以前聪明点了,我现在已经确切知道了,世界上,除了在中国人的心里以外,并没有"正义"这一种东西,我仿佛学佛的人蓦地悟到最高的智慧,心里的快乐没有法子形容。让我得到这样一个奇迹似的"顿悟"的,就是上面说的那一件小事情。
那一件小事情虽然发生在德国,但从那里抽绎出来的教训却对欧美各国都适用。说明白点就是,欧美各国所崇拜的都是强者,他们只对强者有同情,物质方面的强同精神方面的强都一样,而且他们也不管这"强"是怎样造成的。譬如上面说到的那两个孩子,大孩子明明比小孩子大很多岁,身体也高得多,力量当然也强。相形之下,小孩子当然是弱小者,而且对这弱小他自己一点都不能负责任;但德国人却不管这许多。只要大孩子能把小孩子打倒,在他们眼里,大孩子就成了英雄。他们能容许一个大孩子打一个小孩子;但却不容许小孩子利用武器,这是不是因为他们认为倘用武器就不算好汉?或者认为这样就不fairplay?这一点我还不十分清楚。
我不是哲学家,但我却想这样谈一个有点近于哲学的问题,我想把上面说的话引申一下,来谈一谈欧洲文明的特点。据我看欧洲文明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力的崇拜,身体的力和智慧的力都在内。这当然不自今日始,在很早的时候,他们已经有了这个倾向,所以他们要征服自然,要到各处去探险,要做别人不敢做的事情。在中世纪的时候,一个法官判决一个罪犯,倘若罪犯不服,他不必像现在这样麻烦,要请律师上诉,他只要求同法官决斗,倘若他胜了,一切判决就都失掉了效用。现在罪犯虽然不允许同法官决斗了,但决斗的风气仍然流行在民间。一提到决斗,他们千余年来制定的很完整的法律就再没有说话的权利,代替法律的是手枪利剑。另外还可以从一件小事情上看出这种倾向。在德国骂人,倘若应用我们的"国骂",即便是从妈开始一直骂到三十六代的祖宗,他们也只摇摇头,一点不了解。倘若骂他们是猪、是狗,他们也许会红脸。但倘若骂他们是懦夫(Feigine),他们立刻就会跳起来同你拼命。可见他们认为没有勇气,没有力量是最可耻的事情。反过来说,无论谁,只要有勇气,有力量,他们就崇拜,根本不问这勇气这力量用得是不是合理。谁有力量,"正义"就在谁那里。力量就等于"正义"。
第三部分 6. 论正义(3)
我以前每次读俄国历史,总有那一个问题:为什么那几个比较软弱而温和的皇帝都给人民杀掉,而那几个刚猛暴戾而残酷的皇帝,虽然当时人民怕他们,或者甚至恨他们,然而时代一过就成了人民崇拜的对象?最好的例子就是伊凡四世。他当时残暴无道,拿杀人当儿戏,是一个在心理和生理方面都不正常的人。所以人民给他送了一个外号叫做"可怕的伊凡"。可见当时人民对他的感情并不怎样好。但时间一久,这坏感情全变了,民间产生了许多歌来歌咏甚至赞美这"可怕的伊凡"。在这些歌里,他已经不是"可怕的",而是为人民所爱戴的人物了。这情形并不限于俄国,在别的地方也可以遇到。譬如希特勒,在他生前固然为人民所爱戴拥护,当他把整个的德国带向毁灭,自己也毁灭了以后,成千万的人没有房子住,没有东西吃;几百年以来宏伟的建筑都烧成了断瓦颓垣;一切文化精华都荡然无存;论理德国人应该怎样恨他,但事实却正相反,我简直没有遇到多少真正恨他的人,这不是有点不可解么?但倘若我们从上面说到的观点来看,就会觉得这一点都不奇怪了,可怕的伊凡更可怕的希特勒都是强者,都有力量,力量就等于"正义"。
回来再看我们中国,就立刻可以看出来,我们对"正义"的看法同欧洲人不大相同。我虽然在任何书里还没有找到关于"正义"的定义:但一般人却对"正义"都有一个不成文法的共同看法,只要有正义感的人绝不许一个十四五岁的大孩子打一个八九岁的小孩子。在小说里我们常看到一个豪杰或剑客走遍天下,专打抱不平,替弱者帮忙。虽然一般人未必都能做到这一步;但却没有人不崇拜这样的英雄。中国人因为世故太深,所以弄到"各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有时候不敢公然出来替一个弱者说话;但他们心里却仍然给弱者表同情。这就是他们的正义感。
这正义感当然是好的;但可惜时代变了,我们被拖到现代的以白人为中心的世界舞台上去,又适逢我们自己泄气,处处受人欺侮。我们自己承认是弱者,希望强者能主持"正义"来帮我们的忙。却没有注意,我们心里的"正义"同别人的"正义"完全不是一回事,我们自己虽然觉得"正义"就在我们这里;但在别人眼里,我们却只是可怜的丑角,低能儿。欧美人之所以不帮助我们,并不像我们普通想到的,这是他们的国策。事实上他们看了我们这种委委琐琐不争气的样子,从心里感到厌恶。一个敢打欧美人耳光的中国人在欧美人心目中的地位比一个只会向他们谄笑鞠躬的高等华人高得多。只有这种人他们才从心里佩服。可惜我们中国人很少有勇气打一个外国人的耳光,只会谄笑鞠躬,虽然心被填满了"正义",也一点用都没有,仍然是左碰一个钉子,右碰一个钉子,一直碰到现在,还有人在那里做梦,梦到在虚无缥缈的神山那里有那么一件东西叫做"正义"。
我希望我们赶快从这梦里走出来。
第三部分 7. 论博士
中国的博士和西方的博士不一样。
在一些中国人心目中,博士是学术生活的终结,而在西方国家,博士则只是学术研究的开端。
博士这个词儿,中国古代就有。唐代的韩愈就曾当过"国子博士"。这同今天的博士显然是不同的。今天的博士制度是继学士、硕士之后而建立起来的,是地地道道的舶来品。在这里,有人会提意见:既然源于西方,为什么又同西方不一样呢?
这意见提得有理,但是,中国古代晏子说:"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土壤和气候条件一变,则其种亦必随之而变。在中国,除了土壤和气候条件以外,还有思想条件,西洋的博土到了中国,就是由于这个思想条件而变了味的。
在世界各国的历史中,中国封建阶段的历史最长。在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中国的知识分子上进之途只有一条,就是科举制度。这真是千军万马,独木小桥。从考秀才起,有的人历尽八十一难,还未必能从秀才而举人,从举人而进士,从进士而殿试点状元等等。最有幸运的人才能进入翰林院,往往已达垂暮之年,老夫耄矣。一生志愿满足矣,一个土子的一生可以画句号矣。
自从清末废科举以后,秀才、举人、进士之名已佚,而思想中的形象犹在。一推行西洋的教育制度,出现了小学、中学、大学、研究院等等级别。于是就有人来作新旧对比:中学毕业等于秀才,大学毕业等于举人,研究生毕业等于进士,点了翰林等于院士。这两项都隐含着"博士"这一顶桂冠的影子。顺理成章,天衣无缝,新旧相当,如影随形。于是对比者心安理得,胸无疑滞了。如果让我打一个比方的话,我只能拿今天的素斋一定要烹调成鸡鱼鸭肉的形状来相比。隐含在背后的心理状态,实在是耐人寻味的。
君不见在今天的大学中,博士热已经颇为普遍,有的副教授,甚至有的教授,都急起直追,申报在职博士生。是否有向原来是自己的学生而今顿成博导的教授名下申请做博士生的例子,我不敢乱说。反正向比自己晚一辈的顿成博导的教授申请的则是有的,甚至还听说有的教授申请做博士生后自己却被批准为博导。万没有自己做自己的博士生的道理,不知这位教授如何处理这个问题。从前读前代笔记,说清代有一个人,自己的儿子已经成为大学士,当上了会试主考官,他因此不能再参加进士会试,大骂自己的儿子:"这畜生让我戴假乌纱帽!"难道这位教授也会大发牢骚:"批准我为博导让我戴假乌纱帽吗?"
中国眼前这种情况实为老外所难解。即便"老内"如不佞者,最初也迷惑不解。现在,我一旦顿悟:在中国当前社会中,封建思想意识仍极浓厚。在许多人的下意识里,西方传进来的博士的背后隐约闪动着进士和翰林的影子。
第三部分 8. 论教授
论了博士论教授。
教授,同博士一样,在中国是"古已有之"的,而今天大学里的教授,都是地地道道的舶来品,恐怕还是从日本转口输入的。
在中国古代,教授似乎只不过是一个芝麻绿豆大的小官。然而,成了舶来品以后,至少是在抗日战争之前,教授都是一个显赫的头衔。虽然没有法子让他定个几品官,然而一些教授却成了大丈夫,能屈能伸。进可以攻,退可以守,身子在北京,眼里看的、心里想的却在南京。有朝一日风雷动,南京一招手,便骑鹤下金陵,当个什么行政院新闻局长,或是什么部的司长之类的官,在清代恐怕抵得上一个三四品官,是"高干"了。一旦失意,仍然回到北京某个大学,教授的宝座还在等他哩。连那些没有这样神通的教授,工资待遇优厚,社会地位清高。存在决定意识,于是教授就有了架子,产生了一个专门名词:"教授架子"。
日军侵华,衣冠南渡。大批的教授会集在昆明、重庆。此时,神州板荡,生活维艰,教授们连自己的肚子都填不饱,想尽种种办法,为稻粱谋。社会上没有人瞧得起,连抬滑竿的苦力都敢向教授怒吼:"愿你下一辈子仍当教授!"斯文扫地,至此已极。原来的"架子"现在已经没有地方去"摆"了。
建国以后,50年代,工资相对优厚,似乎又有了点摆架子的基础。但是又有人说:"知识分子翘尾巴,给他泼一盆凉水!"教授们从此一蹶不振,每况愈下。到了十年浩劫中,变成了"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不齿于士林。最后沦为"老九",地位在"引车卖浆者流"之下了。
20年前,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拨乱反正,天日重明,教授们的工资待遇没有提高,而社会地位则有了改善,教授这一个行当又有点香了起来。从世界的教授制度来看,中国接近美国,数目没有严格限制,非若西欧国家,每个系基本上只有一两个教授。这两个制度孰优孰劣,暂且不谈。在中国,数目一不限制,便逐渐泛滥起来,逐渐膨胀起来。有如通货膨胀,教授膨胀导致贬值。前几年,某一省人民群众在街头巷尾说着一句顺口溜:"教授满街走,××多如狗。"教授贬值的情况可见一斑。
现在,在大学中,一登"学途",则有"不到教授非好汉"之慨,于是一马当先,所向无前,目标就是教授。但是,从表面上看上去,达到目标就要过五关,其困难难于上青天。可是事实上却正相反,一转瞬间,教授可坐一礼堂矣,其中奥妙,我至今未能参悟。然而,跟着来的当然是教授贬值。这是事物的规律,是无法抗御的。
于是为了提高积极性,有关方面又提出了博士生导师(简称博导)的办法。无奈转瞬之间,博导又盈室盈堂,走上了贬值的道路。令人更担忧的是,连最高学术称号院士这个合唱队里也出现了不协调的音符。如果连院士都贬了值,我们将何去何从?
第三部分 9.论包装
我先提一个问题:人类是变得越来越精呢?还是越来越蠢?
答案好像是明摆着的:越来越精。
在几千年有文化的历史上,人类对宇宙,对人世,对生命,对社会,总之对人世间所有的一切,越来越了解得透彻、细致,如犀烛隐,无所不明。例子伸手可得。当年中国人对月亮觉得可爱而又神秘,于是就说有一个美女嫦娥奔入月宫。连苏东坡这个宋朝伟大的诗人,也不禁要问出:"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可是到了今天,人类已经登上了月球,连月球上的土块也被带到了地上来。哪里有什么嫦娥,有什么广寒宫?
人类倘不越变越精,能做到这一步吗?
可是我又提出了问题,说明适得其反。例子也是伸手即得。我先举一个包装。
人类活动在社会上,有时候是需要包装的。特别是女士们。在家中穿得朴朴素素,但是一出门,特别是参加什么"派对"(Party,借用香港话),则必须打扮得珠光宝气,花枝招展,浑身洒上法国香水,走在大街上,高跟鞋跟敲地作金石声,香气直射十步之外,路人为之"侧目"。这就是包装,而这种包装,我认为是必要的。
可是还有另外一种包装,就是商品的包装。这种包装有时也是必要的,不能一概而论。我从前到香港,买国产的商品,比大陆要便宜得多。一问才知道,原因是中国商品有的质量并不次于洋货,正是由于包装不讲究,因而价钱卖不上去。我当时就满怀疑惑:究竟是使用商品呢?还是使用包装?
我因而想到一件事:我们楼上一位老太太到菜市场上去买鸡,说是一定要黄毛的。卖鸡的小贩问老太太:"你是吃鸡?还是吃鸡毛?"
到了今天,有一些商品的包装更达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外面盒子,或木,或纸,或金属,往往极大。装扮得五彩缤纷、璀璨耀目。摆在货架上时,是庞然大物;提在手中或放在车中,更是运转不灵,左提,右提,横摆,竖摆,都煞费周折。及至拿到或运到家中,打开时也是煞费周折。在庞然大物中,左找,右找,找不到商品究竟在何处。很希望发现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此处距商品尚有10公里!庶不致使我失去寻找的信心。据我粗略的统计,有的商品在大包装中仅占空间十分之一,二十分之一,甚至五十分之一。想到那个鸡和鸡毛的故事,我不禁要问:我们使用的是商品,还是包装?而负担那些庞大的包装费用的,羊毛出在羊身上,还是我们这些顾客,而华美绝伦的包装,商品取出后,不过是一堆垃圾。
如果我回答我在开头时提出的问题:人类越变越蠢。你怎样反驳?!
第三部分 10. 论"据理力争"
读徐怀谦的新著《拍案不再惊奇》,十分高兴。书中的杂文有事实,有根据,有分析,有理论,有观点,有文采。的确是一部非常优秀的杂文集。
但是,当我读到了《论狂狷》那一篇时,一股怀疑的情绪不禁油然而生。文中写道:"在'文化大革命'中,当疯狂的红卫兵闯进钱(钟书)府抄家时,一介书生钱钟书居然据理力争,最后与红卫兵以拳相向,大打出手。"我觉得,这件事如果不是传闻失实,就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红卫兵是另一种材料造成的,与一般的红卫兵迥乎不同。后者的可能性是几乎没有的。常言道:"天下老鸹一般黑。"我不信社科院竟出了白老鸹。那么,现在摆在我们眼前的就只有一个可能:传闻失实。
这里的关键是一个"理"字。我想就这一个字讲一点自己的看法。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理"是"道理"、"事理"。这等于没有解释,看了还是让人莫名其妙。根据我的幼稚的看法,"理"有以下几层意思:
一、一个国家一个时代的法律
二、一个国家的文化传统
三、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公认的社会伦理道德
综观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以"理"字为准绳,可以分为三个时代:绝对讲理的时代,讲一点理的时代,绝对不讲理的时代。第一个时代是从来没有过的;第二个时代是有一些的;第三个时代是有过的。
讲理还是分阶级或阶层的。普通老百姓一般说来是讲理的。到了官府衙门,情况就不一样。在旧社会里,连一个七品芝麻官衙役,比如秦琼,他就敢说:"眼前若在历城县,我定将你捉拿到官衙,板子打,夹棍夹,看你犯法不犯法!"他的上级那个县令掌握行政和司法、立法的什么《唐律》之类,只是一个摆设的花瓶,甚至连花瓶都不够。旧社会有一个说法,叫"灭门的知县"。知县虽小,他能灭你的门。等而上之,官越大,"理"越多。到了皇帝老爷子,简直就是"理"的化身。即使有什么《律》,那是管老百姓的。天子是超越一切的。旧社会还有一句话,叫"天子无戏言"。他说的话,不管是清醒时候说的,还是酒醉后说的,都必实现。不但人类必须服从,连大自然也不能例外。唐代武则天冬天要看牡丹,传下了金口玉言,第二天,牡丹果然怒放,国色天香,跪——不知道牡丹是怎样跪法——迎天子——逻辑的说法应该是天女。
总之,一句话:在旧社会法和理都掌握在皇帝老爷子以及大小官员的手中,百姓是没有份的。
到了近代,情况大大地改变了,特别是建国以后,换了人间,老百姓有时也有理了。但是,十年浩劫是一个天大的例外。那时候是老和尚打伞——无法(发)无天。理还是有的,但却只存在于报章杂志的黑体字中,存在于"最高指示"中。我现在要问一下,钱钟书先生"据理力争"据的是什么"理"?唯一的用黑体字印出来的是"革命无罪,造反有理"的理。钱先生能用这种"理"吗?红卫兵"造反",就是至高无上的"理"。博学的钱先生如果用写《管锥编》和《谈艺录》的办法,引用拉丁文的《罗马法》来向红卫兵讲理,这不等于对牛弹琴吗?
因此,"据理力争"只能是传闻。
抑尤有进者。不佞也是被抄过家的人,蹲过牛棚的人,是过来人。深知被抄家的滋味。1967年11月30日深夜,几条彪形大汉,后面跟着几个中汉和小汉,破门而入。把我和老祖、德华我们全家三个人从床上拉起来,推推搡搡,押进了没有暖气的厨房里,把玻璃门关上,两条彪形大汉分立两旁,活像庙宇里的哼哈二将。这些人都是聂元梓的干将,平常是手持长矛的,而且这些长矛是不吃素的。今天虽然没持长矛,但是,他们的能量我是清楚的。这些人都是我的学生,只因我反对了他们的"老佛爷",于是就跟我成了不共戴天的仇敌。同他们我敢"据理力争"吗?恐怕我们一张嘴就是一个嘴巴,接着就会是拳打脚踢。他们的"理"就在长矛的尖上。哪里会"据理力争"之后才"大打出手"呢?我们三个年近花甲或古稀的老人,蜷曲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浑身发抖,不是由于生气——我们还敢生气吗?不是由于害怕,而是由于窗隙吹进来的冬夜的寒风。耳中只听到翻箱倒柜,撬门砸锁的声音。有一个抄家的专家还走进厨房要我的通讯簿,准备灭十族的瓜蔓抄行动。不知道用了多少时间,这一群人——他们还能算人吗?——抄走了一卡车东西,扬长而去。由于热水袋被踩破,满床是水。屋子里成了垃圾堆。此时我们的心情究竟是什么样子,我现在不忍再细说了。"长夜漫漫何时旦?"
总之,根据我的亲身经验,"据理力争"只能是传闻,而且是失实的传闻。在那样的时代,哪里有狂狷存在的余地呢?
第三部分 11.论怪论
怪论这个名词,人所共知。其所以称之为怪者,一般人都不这样说,而你偏偏这样说,遂成异议可怪之论了。
我却要提倡怪论。
但我也并不永远提倡怪论。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一个国家、一个民族,需要不需要怪论,是完全由当时历史环境所决定的。如果强敌压境,外寇入侵,这时只能全民一个声音说话,说的必是驱逐外寇,还我山河之类的话,任何别的声音都是不允许的。尤其是汉奸的声音更不能允许。
国家到了承平时期,政通人和,国泰民安,这时候倒是需要一些怪论。如果仍然禁止人们发出怪论,则所谓一个声音者往往是统治者制造出来的,是虚假的。二战期间德国和意大利的法西斯,是最好的证明。
从世界历史上来看,中国的春秋战国时代,怪论最多。有的甚至针锋相对,比如孟子讲性善,荀子讲性恶,是同一个大学派中的内部矛盾。就是这些异彩纷呈的怪论各自沿着自己的路数一代一代地发展下去,成为中华民族文化的渊源和基础。
与此时差不多的是西方的希腊古代文明。在这里也是怪论纷呈,发展下来,成为西方文明的渊源和基础。当时东西文明两大瑰宝,东西相对,交相辉映,共同照亮了人类文明发展的前途。这个现象怎样解释,多少年来,东西学者异说层出,各有独到的见解。我于此道只是略知一二。在这里就不谈了。
怪论有什么用处呢?
某一个怪论至少能够给你提供一个看问题的视角。任何问题都会是极其复杂的,必须从各个视角对它加以研究,加以分析,然后才能求得解决的办法。如果事前不加以足够的调查研究而突然做出决定,其后果实在令人担忧。我们眼前就有这种例子,我在这里不提它了。
现在,我们国家国势日隆,满怀信心向世界大国迈进。在好多年以前,我曾预言,21世纪将是中国的世纪。当时我们的国力并不强。我是根据近几百年来欧美依次显示自己的政治经济力量、科技发展的力量和文化教育的力量而得出的结论。现在轮到我们中国来显示力量了。我预言,五十年后,必有更多的事实证实我的看法,谓予不信,请拭目以待。
我希望,社会上能多出些怪论。
第四部分 1.爱情(1)
一
人们常说,爱情是文艺创作的永恒主题。不同意这个意见的人,恐怕是不多的。爱情同时也是人生不可缺少的东西。即使后来出家当了和尚,与爱情完全"拜拜",在这之前也曾趟过爱河,受过爱情的洗礼,有名的例子不必向古代去搜求,近代的苏曼殊和弘一法师就摆在眼前。
可是为什么我写《人生漫谈》已经写了三十多篇还没有碰爱情这个题目呢?难道爱情在人生中不重要吗?非也。只因它太重要,太普遍,但却又太神秘,太玄乎,我因而不敢去碰它。
中国俗话说:"丑媳妇迟早要见公婆的。"我迟早也必须写关于爱情的漫谈的。现在,适逢有一个机会:我正读法国大散文家蒙田的随笔《论友谊》这一篇,里面谈到了爱情。我干脆抄上几段,加以引申发挥,借他人的杯,装自己的酒,以了此一段公案。以后倘有更高更深刻的领悟,还会再写的。
蒙田说:我们不可能将爱情放在友谊的位置上。"我承认,爱情之火更活跃,更激烈,更灼热……但爱情是一种朝三暮四、变化无常的感情,它狂热冲动,时高时低,忽冷忽热,把我们系于一发之上。而友谊是一种普遍和通用的热情……再者,爱情不过是一种疯狂的欲望,越是躲避的东西越要追求……爱情一旦进入友谊阶段,也就是说,进入意愿相投的阶段,它就会衰弱和消逝。爱情是以身体的快感为目的,一旦享有了,就不复存在。"
总之,在蒙田眼中,爱情比不上友谊,不是什么好东西。我个人觉得,蒙田的话虽然说得太激烈,太偏颇,太极端,然而我们却不能不承认,它有合理的实事求是的一方面。
根据我个人的观察与思考,我觉得,世人对爱情的态度可以笼统分为两大流派:一派是现实主义,一派是理想主义。蒙田显然属于现实主义,他没有把爱情神秘化、理想化。如果他是一个诗人的话,他也决不会像一大群理想主义的诗人那样,写出些卿卿我我,鸳鸯蝴蝶,有时候甚至拿肉麻当有趣的诗篇,令普天下的才子佳人们击节赞赏。他干净利落地直言不讳,把爱情说成是"朝三暮四,变化无常的感情"。对某一些高人雅士来说,这实在有点大煞风景,仿佛在佛头上着粪一样。
我不才,窃自附于现实主义一派。我与蒙田也有不同之处:我认为,在爱情的某一个阶段上,可能有纯真之处,否则就无法解释日本青年恋人在相爱达到最高潮时有的就双双跳入火山口中,让他们的爱情永垂不朽。
第四部分 2.爱情(2)
二
像这样的情况,在日本恐怕也是极少极少的,在别的国家,则未闻之也。
当然,在别的国家也并不缺少歌颂纯真爱情的诗篇、戏剧、小说,以及民间传说。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中国的梁山伯与祝英台是世所周知的。谁能怀疑这种爱情的纯真呢?专就中国来说,民间类似梁祝爱情的传说,还能够举出不少来。至于"誓死不嫁"和"誓死不娶"的真实的故事,则所在多有。这样一来,爱情似乎真同蒙田的说法完全相违,纯真圣洁得不得了啦。
我在这里想分析一个有名的爱情的案例。这就是杨贵妃和唐玄宗的爱情故事,这是一个古今艳称的故事。唐代大诗人白居易的《长恨歌》歌颂的就是这一件事。你看,唐玄宗失掉了杨贵妃以后,他是多么想念,多么情深:"夕殿萤飞思悄然,孤灯挑尽未成眠。"这一首歌最后两句诗是:"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写得多么动人心魄,多么令人同情,好像他们两人之间的爱情真正纯真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但是,常识告诉我们,爱情是有排他性的,真正的爱情不容有一个第三者。可是唐玄宗怎样呢?"后宫佳丽三千人",小老婆真够多的。即使是"三千宠爱在一身",这"在一身"能可靠吗?白居易以唐代臣子,竟敢乱谈天子宫闱中事,这在明清是绝对办不到的。这先不去说它,白居易真正头脑简单到相信这爱情是纯真的才加以歌颂吗?抑或另有别的原因?
这些封建的爱情"俱往矣"。今天我们怎样对待爱情呢?我明人不说暗话,我是颇有点同意蒙田的意见的。中国古人说:"食、色,性也。"爱情,特别是结婚,总是同"色"相联系的。家喻户晓的《西厢记》歌颂张生和莺莺的爱情,高潮竟是一幕"酬简",也就是"以身相许"。个中消息,很值得我们参悟。
我们今天的青年怎样对待爱情呢?这我有点不大清楚,也没有什么青年人来同我这望九之年的老古董谈这类事情。据我所见所闻,那一套封建的东西早为今天的青年所扬弃。如果真有人想向我这爱情的盲人问道的话,我也可以把我的看法告诉他们的。如果一个人不想终生独身的话,他必须谈恋爱以至结婚。这是"人间正道"。但是千万别浪费过多的时间,终日卿卿我我,闹得神魂颠倒,处心积虑,不时闹点小别扭,学习不好,工作难成,最终还可能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这真是何苦来!我并不提倡二人"一见倾心",立即办理结婚手续。我觉得,两个人必须有一个互相了解的过程。这过程不必过长,短则半年,多则一年。余出来的时间应当用到刀刃上,搞点事业,为了个人,为了家庭,为了国家,为了世界。
第四部分 3.爱情(3)
三
已经写了两篇关于爱情的短文,但觉得仍然是言犹未尽,现在再补写一篇。像爱情这样平凡而又神秘的东西,这样一种社会现象或心理活动,即使再将篇幅扩大10倍,20倍,100倍,也是写不完的。补写此篇,不过聊补前两篇的一点疏漏而已。
在旧社会实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办法,男女青年不必伤任何脑筋,就入了洞房。我们可以说,结婚是爱情的开始。但是,不要忘记,也有"绿叶成荫子满枝"而终于不知爱情为何物的例子,而且数目还不算太少。到了现代,实行自由恋爱了,有的时候竟成了结婚是爱情的结束。西方和当前的中国,离婚率颇为可观,就是一个具体的例证。据说,有的天主教国家教会禁止离婚。但是,不离婚并不等于爱情能继续,只不过是外表上合而不离,实际上则各寻所欢而已。
爱情既然这样神秘,相爱和结婚的机遇——用一个哲学的术语就是偶然性——又极其奇怪,极其突然,决非我们个人所能掌握的。在困惑之余,东西方的哲人俊士束手无策,还是老百姓有办法,他们乞灵于神话。
一讲到神活,据我个人的思考,就有中外之分。西方人创造了一个爱神,叫做Jupiter或Cupid,是一个手持弓箭的童子。他的箭射中了谁,谁就坠入爱河,印度古代文化毕竟与欧洲古希腊、罗马有缘。他们也创造了一个叫做Kmaolliva的爱神,也是手持弓箭,被射中者立即相爱,决不敢有违。这个神话当然是同一来源,此不见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