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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九章.2

作者:天佑中华 当前章节:1283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6:21

在现有体制下,从开发商手中购买房自,你只能将希望寄托在开发商的良心,因为中国的政出多门就造成了没有任何有效的管理手段去制约开发商一房多卖。

我没那么黑,我办事一般都是按照规矩来的,至于为了节省税金成立分公司子公司,倒卖手里的土地房屋的问题我是干过的,不过这点得在以后说,暂且不表。

很多年以后,我一直问自己,干嘛那么苦着自己呢?国家的政策给你空子可钻,你自己不钻,你干不到别人那么大怪谁呢?

中国的体制有时候可笑到你都不知道怎么评价的地步,前面我说过,大家可以利用房地分管体制漏洞骗贷。现在国土部门搞了个自上而下的管理体制改革,地方的国土局长统一由上级任命,取消了地方的组织人事管理权。这引起了地方很大的震动,原本实行房、地合管体制的地区,纷纷将房管部门从国土部门中分离,以避免出现地方的房屋管理职能都由上级任命的国土局长行使的局面。这好像是县对市、市对省、地方对中央的一场争权运动,可使却使我们的房地产管理体制形成了巨大灰色空间。

自从55号令出现的第一天起,土地部门与房管部门的争权夺利就开始了。他们对有矛盾的登记互不认帐。比如变更登记首先应在土地部门办理还是在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是否应在两个部门办理登记?矛盾久拖不决的结果是产权登记完全是个说个话,两个部门连电脑都不联网。在这个体制下,如果不去考虑犯罪的问题,开发商要骗钱是绝对一骗一个准,在二手房交易中,想诈骗,也是很简单的事,成功率高的吓人。

现在你要是做生意没钱,去国土部门和房管部门各办一个抵押手续,抵押给不同的银行,没有任何手续上的障碍!无法确定房屋的地理位置,就是目前房屋管理体制上的最大灰色地带,而这个地带当然可以成为很多人的发财乐园。

一手房主要是骗银行,当然,银行的办事人员也不是不清楚这些的,只是他们已经被开发商喂饱了。而买卖二手房呢?风险更大。在二手房交易中,业主一房多卖,先卖给你,然后发现愿意出更高价的买主后,立马和你毁约,卖给另外的人,只要房子没过户,他任何时候都可以这么干。没有任何的办法可以对他的行为进行制约。这还好,这样,你还是跟业主面对面,最后,你的钱回来的可能性比较大,只要是你办了第三方托管。可是,你的交易要是交给中介做,那就麻烦了。大部分人对二手房的交易流程不熟悉,当他们看中某套房子时就会全权委托中介公司协助处理交易、过户等事宜。而许多中介公司就拿你跟他们签订的全权委托书干不法的勾当。这些中介接触到你就跟你说,资金监管和网签流程复杂,过户及取得房款时间长等,让你全权委托,结果,他们就是拿你的钱去周转。前阵子深圳中天倒闭,有多少业主卖了房子没拿到房款,有多少买家交了钱连房子影儿都没看到啊?

在目前的体制下,我建议你即使你有能力一次性付款,在二手楼交易中,你也应该选择按揭。这样,督促业主办理过户手续的任务,就落在银行手中。这样,虽然你交了很多手续费,但是风险也小了很多。

一房多次骗贷是房价虚高的重要推手,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在于政府卖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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