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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彤 当前章节:15456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6:47

我个人认为艾斯纳的自传比任何一本《职场宝典》、《办公室圣经》都更加有启发意义,也更加具备指导性,无论你是一个野心勃勃的打工仔,还是一个备受排挤的上班族,你都会从这本书中获益匪浅,因为你在工作中所受到的困扰,无论是哪一类,艾斯纳几乎都受到过——暗算、屈辱、与合作伙伴产生间隙、不被上司重视、自己重权在握时所遭遇到的种种矛盾和残酷的权力角逐以及没完没了的人际纷争和沉重的利润压力,你会懂得要有所成就,不仅仅是运气问题,还关系到你的个人性格,你必须像艾斯纳学习——他的乐观,使他花在悔恨上的时间永远比展望未来少。你也必须这样——在一个瞬息万变的商业时代,只要你是一个有事业心有成功渴望的人,你必须懂得——坚持就是胜利,再苦再难也要坚强,像艾斯纳一样——于1989年成为全美收入最高的首席执行官。

我的母亲

从小到大,我写过无数作文,其中很多成为范文,就是被老师当堂朗读的那种,但是我从来没有写过《我的母亲》。每次命题作文,只要是《我的母亲》,我就恳请老师给我换一个题目——我的理由只有一个,我是被外婆带大的,我要写《我的外婆》。

我不肯写我的母亲,因为我不知道如何写她——她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的母亲,她和我所有同学的母亲都不一样。她小姐出身,上过大学,不会做任何家务,走在街上永远挺胸抬头,在年轻的时候,吃过北京所有的馆子,去过北京所有的公园,在那一辈妇女中,像她那样的女人是不多的。我为有她这样的母亲骄傲,但是她为有我这样的女儿自豪吗?

我是一个南方孩子,刚到北京的时候,由于口音以及个子矮小,常常被人欺负,最初几个月,没有一天我不是哭着从学校回来。有一次,我在饭桌上哭得泣不成声,外婆看着心疼,对母亲说:“你总要管一管,去找找校长或者其他孩子的家长。”母亲瞟了我一眼,问了一个我那个岁数根本不可能回答的问题:“为什么那些孩子只欺负你,却不欺负别人?”

这个问题几乎伴随了我整个成长——无论我受了什么委屈,无论我得到多么不公平的待遇,我永远会先问我自己:为什么是你不是别人?有没有你自己的问题?

个子矮小我无法改变,但是口音我彻底改掉了——现在即使我告诉别人我是南方人,人家都会说不可能,为什么你没有一点口音?我心想,你知道我是怎么做到的?我是跟着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学舌学出来的!

母亲和我外婆的最大分歧在于,我母亲坚持认为不要给孩子任何可以依赖的幻想,要告诉孩子真相——你不是最优秀的,你不是最好的,这个世界上有比你更强的人,你想要过更好的生活不是错,但你要自己争取,即使身为你的母亲,也没有义务为你提供你所要的一切。你有本事,你就自己去挣,没有本事,就不要抱怨。

记得刚工作的时候,第一次出差,下了火车发现钱没有带够,给母亲打长途,希望她能从我的工资卡里给我取出1000元钱快寄给我,母亲愤怒地说:“你去出差为什么不带够钱?你妈妈不是家庭妇女,哪有那么多时间给你干这些事情?”

我在电话里哭了——后来她当然是给我寄了钱,但是警告我下不为例。的确,后来我没有为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情麻烦过她,因为她不止是一个母亲,而且还是一个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她有很多更重要的事情。

曾经我很为自己的母亲不是那种传统型的母亲而遗憾,但是现在我不这样认为了——命运给了我这样的母亲,而她也造就了我独特的个性,为此我真的很感激她——因为她,所以才有我,因为她有个性,所以我才有个性。她不是不肯为我作出牺牲,她只是不肯为我作出不必要的牺牲。

去年某一天深夜,我被送到医院急诊,母亲当时正负责宝钢项目,她赶到医院时,大夫告诉她我病情严重,刻不容缓,需要马上化疗,她当机立断办了退休,从此整整半年的时间,起早贪黑风里来雨里去。她甚至对亲戚说:“如果能够一命换一命,就让我换了她吧。”

我常常想,母亲为什么甘愿用自己的命来换我的命,却不肯给我一点点依赖和幻想呢?即使在我生病的时候,她也从来不像有的母亲那样说些“善良的谎言”,她似乎从来就不认为我承受不住真相的打击——她是直截了当跟我说的:你生的病叫恶性滋养细胞肿瘤,如果不化疗,你活不过半年,如果化疗,你有50%的胜算。即使化疗结束,你也不能像以前那样过日子,你必须常常到医院检查,防止复发。在协和医院的记录中,曾经有18年以后的复发患者。

我当时差点疯掉,我对她说,我的生命是我自己的,我不打算治疗,我要用最后的时光去周游世界。

她冷静地告诉我:第一,现在不是最后的时光;第二,你的生命不完全是你的,你这条命是我给你的,你要为我活下去。

我想如果我的母亲不是这样一位母亲,我会成为今天的我吗?我现在还能活着写这些文字吗?她帮助我发现了生命中另外的意义,她让我成为我自己,但又让我懂得,我的生命并不是任性地属于我一个人,生命之所以可贵,并不仅仅在于它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而且还在于它的广度和厚度——就像我母亲对我说的那样,如果你拒绝化疗的惟一原因,是因为你害怕痛苦,那么你以为你去周游世界就能真正快乐吗?我想她说得对,感谢她让我懂得,生命本身就是包含苦难的。多年以前,如果她不肯经历苦难,那么就不会有我的生命,多年以后,如果我不肯接受化疗,就不会活下去。所谓“痛快”,没有痛苦的“痛”,怎么会有快乐的“快”?

玩得起和玩不起

情场上的女人分两种,一种玩得起,一种玩不起。

玩不起的女人适合婚姻,适合一生只爱一个人。并不是说她不爱玩——她也爱玩,只是她不敢,她经不起情场的摔打。她要爱一个人,这个人就要对她好,绝不能辜负她,倘若辜负,她就会黛玉焚稿、杜鹃啼血。而玩得起的女人则不同,她们像武林高手,身怀绝技,对于她们来说,情场就是江湖,爱情就是游戏,人生的意义就在于征服和被征服;征服男人,对于她们是胜利;被男人征服,对于她们也是胜利——难道这不是千百年来女人狂野的内心最渴望的事情吗?

不能说玩得起的女人不动真情,她们也动,只是她们既是武林中人,会些拳脚功夫,不施展出来,总觉得埋没了自己的天分。

我一直认为,勾引男人也是一种天分,但是像所有的天分一样,仅仅拥有是不够的,还必须勤于实践——一位小提琴大师在成名之后,人们称他为天才,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从4岁开始拿琴,每天练琴14个小时,他们却管我叫天才!”

于是记者告诉他,如果他不是天才,他就是3岁练琴,每天练18个小时,还是没有用!最多只能拉到一般水平,在乐团混口饭吃,但是绝对拉不到出神入化的地步。

言归正传,许多人认为,一个女人只要生得足够美,那么她就有了勾引男人的天分,也就是老天爷赏饭吃。其实,并不如是——如果把女人的一生比喻为战斗的一生,那么男人就是女人的战利品,我个人认为,决定一个女人一生所缴获的战利品的数量和质量,往往和这个女人的容貌、年龄、学历、教养、富裕程度没有太大的关系。我们常常说红颜薄命,比如像杜十娘那样的,生得美,人年轻,善谈琵琶解歌舞,又有一箱子猫眼翡翠之类的绝世宝贝,但就因为一个落第书生的薄情,跳河了!她太亏了,她有资质,可惜她没有承受力——所以她玩不起。

而玩得起的女人,并不需要多美,甚至也可以不再年轻,有没有念过书,是否出身名门,都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的关键在于她的心态——她把和男人之间的那点事儿,看做是过招,遇到招式凶狠的,被人家打于马下,全当吃一堑长一智。我一个女友,家里有老公,外面有情人,时不时地还要去寻求更高的对手过招,她常常向我们炫耀,谁谁谁和她怎样,谁谁谁又和她怎样,我们说怎样了以后呢?还不是分手?你就像一个被玩过的布娃娃,被抛弃了扔了,人家并不珍惜你。她却说:“一个被帝王玩过的布娃娃,就是被扔了,也好过一辈子只被一个穷小子攥在手中,没机会见识荣华富贵的布娃娃。”

人和人的差别有多大?如果你是一个玩得起的女人,也就是说,当你被人家像一张使用过的面巾纸一样扔到一旁时,你并不介意,你爬起来,对那个男人说:失去我,不是我的损失,是你的损失!

然后,你继续前行。当清点人生的战利品时,你把所有的失败都当做笑谈……

忍还是不忍

几年前,成龙情感出轨,生下“小龙女”,他道歉,原话中有这么一句:我犯了一个男人都会犯的错误。结果触犯众怒,什么叫“男人都会犯的错误”!

其实,男人无非就那么点出息,他们如果一生只和一个女人,他们总会觉得对不起自己,好像亏待了自己似的——而女人,如果赶上一个老公像成龙或者克林顿那样的,一般都会选择“忍”了,甚至会像“拉链门”事件中的女主人公希拉里,含恨为把脚伸入自己鞋子里的情敌清洗并烫平那条著名的“蓝裙子”。我曾经看过希拉里的《亲历历史》,在那本书中有关于“拉链门”事件的描述——在外人看来,她能忍他人所不能忍,是出于她的心计,但她自己则表示,她不是不难过的,甚至也想过要离婚,但是她发现自己依然爱着自己的丈夫,而且他们共同走过那么多岁月,他们一起养育子女,一起为共同的政治目标并肩战斗,而这一切是不能轻易割舍的。我想这就是一个睿智女人的选择——不就是一条脏裙子吗?放马过来,再有10条,老娘也给你熨平了!

说穿了,遭遇男人移情别恋,再千伶百俐的女人也只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忍”一种是“不忍”,究竟哪一种赢面更大?当然如果赶上王八蛋男人,对于女人来说,无论忍或不忍,结局都是一样的。我见过许多比希拉里更善于隐忍的,但是忍到最后,除了给自己忍出一身病来,并没有忍到男人回头是岸。女人的忍,实际上也是分战略和战术的。

我一个好朋友,有过两次婚姻,两次都遭遇同样的问题——第一次,她选择了不忍,于是速战速决,无论男人如何求她,她坚决离婚;第二次,她选择了战略上的不忍,战术上的忍,结果大获全胜。聊起来,问为什么第二次比第一次结果要好,是不是总结了第一次的战斗教训?回答竟出乎意料——她说第一次她压根就没有想要忍。“我看重他不过是因为他忠厚老实,后来发现他竟然连这点优点都没有,那我还跟他做甚?他根本没有让我为他忍的资本,而且他也实在太没有选择了。那样的女人,我根本懒得去争。”

那么第二次呢?第二次的丈夫是有身家的,他们共同创业,白手起家,后来她为了生意需要,带着一干人马北上开拓市场,而他就在这时和一前来采访的女记者打得火热。忍还是不忍?她认为委屈是绝对不能求全的,关键不在于简单的“忍”——而在于怎样忍,忍什么,什么该忍,什么不该忍。

“如果什么都忍——男人就会认为你不值钱;如果什么都不肯忍——男人又会认为你不肯为他受一点点委屈。”那么她是怎么做的?她说我把选择权交给了他,但是同时我对他说——如果你选择了她,那么今生今世我们就是敌人,爱有多深,恨就有多深,我不会祝福你的,也不认为你们会幸福,我将离开你,并且带走属于我自己的那一部分。她说得决绝并做好一切准备,终于他妥协了——男人就是这样,他自己算得过来账。为偶尔的一朵野花,丢掉一整座花园,他舍不得。但是许多女人不懂得男人这一点,她们太斤斤计较,总是要男人回答:她哪里比我好?你为什么要这样待我?

其实,他不是要这样待你,他不过是没有对自己严格要求罢了。

书店和美容店

在朋友家坐着没事,随手翻一本书,里面谈的是女人20和30的区别,其中有这么两段:“20岁的时候,从图书馆借的是《莎士比亚全集》和《尤里西斯》。30岁之后,床头摆的是《跟庄秘籍》和《经理人的个人魅力》”:“20岁的时候,有书店必逛,有书必买。30岁之后,对书店视而不见,直接去了隔壁的美容院”。

我没那么庸俗,我指的是我的床头——我从来不看什么秘籍或者攻略,太累。前几年有一本《杰克。韦尔奇》但终于没看完。现在我的床头啥书都没有,就搁一手机俩遥控器。但在遥远的上下铺时代,我们宿舍每个女生的床铺上都架着一块木板,我的那块是被书压弯的——我太喜欢书店了,学校门口的书店我都逛遍了,如果有打折的书,高兴得就像现在逛街的时候遇到过季甩卖。但时过境迁,现在我一进书店就头疼,其中包括著名的三联生活书店——那么多书,像排列整齐的仓库。最近一次去书店,是因为一个大学时代的男生来北京,当年我们最喜欢的地方就是三联的楼上,可以喝茶,边喝茶边翻书边聊天——他约我去三联,我说不如找个茶楼吧。可惜他多年不来首都,地名只记得一个天安门,场所只晓得一个三联生活书店。

不用说我们的见面有多么失败——首先当年喝茶的地方已经有强制消费的要求,其次我们在那种地方叙旧,显然太傻。那个地方空气不好,且人来人往——什么时候北京最有品位的书店成了这个样子?当然话说回来,也许是我们的品位出了问题。

让我的泪落在你肩上(1)

我所深爱的男人应该是什么样?在我还不知道什么叫“深爱”以前,我认为我所深爱的男人应该是风流倜傥才华横溢的那种类型——我以为只有那样的男人我才会“深爱”,而其他的男人,浅浅的爱就可以了,何必要爱得那么深?再说,我又怎么肯爱他们爱得很深很深呢?

和他的一切不能算是浪漫——那个时候,他刚刚被深爱的女友抛弃,我亦是为情所困。我们偶然相识,之后他就常常给我电话,约我吃饭,也到单位来找我——同事见了,就对我说他喜欢我。还对我说,好男人不多,以你的资质,如果不趁人之危,这样的男人如何能落到你手里?

我说可是他深爱的并不是我,我深爱的也不是他。同事是一个年长的女人,她对我说:你不给他机会,你怎么知道他不会深爱你?他没有和你生活过,你怎么知道自己不会深爱他?

古人云:情,起之不知所以,一往而深。

所谓深爱,是没有缘由的。有的人,你以为你会深爱于他,但是不过如过眼云烟,当激情消退,你会觉得你与他不过是一场游戏一场梦。而有的人,你以为你不会对他有很深的感情,但是当你发现自己可能要失去他的时候,你才知道你对他的爱有多深——因为那种爱会像刀割一样,在你的心上割出一道伤口,你的爱有多深,你的伤口就有多深。

我们结婚了——他说他爱我,我说好吧,那你就拿出实际行动来吧。那个时候,我已经厌倦一个男人对我献殷勤,对我说爱我之类的话。我变得很小气——如果一个男人不娶我,只嘴上说说爱我,我是不肯与他周旋的。

他说他从来没有遇到过我这么爽快的女子,我心说那是你不了解我这样的女人——我不怕失去你,大不了从此你不再给我电话,不再约我吃饭,那又有什么了不起的?

婚后的生活与同居的生活没什么两样——我们不过是领了一张证明,大张旗鼓地搬到一起住,但依然是他做他的事情,我做我的事情,他和他的朋友喝酒我从不参与,我和我的朋友逛街,他也不闻不问。记得他曾经把他的存折和工资交给我,我惊讶地说:我自己有钱,不要你的。甚至他想向我坦白情史,我也表现得毫无兴趣——不必告诉我你的过去,谁没有一点过去呢?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一段时间,有一天他沮丧地说:“我一点家的感觉都没有。”我很坦率地告诉他,我不喜欢做家务,不喜欢做饭,我从小就下定决心绝不要做一个围着锅台转的女人,他说:那你为什么要结婚呢?

我说因为你要娶我啊。难道爱一个人就必须给他做饭替他收拾房间吗?

再后来,我们约定爱就是爱,没有任何附加条件,我们在一起就是因为彼此喜欢,如果有一天不喜欢了,那么就分手。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们剔除了爱与生活的任何牵连——我从不花他的钱,他也从不过问我的生活方式——我要去酒吧泡吧,泡到几点他都不会发脾气,我要买衣服,花多少钱他也不管。我想就这样很好,他有他的生活,我有我的。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他要离开我——他只是淡淡地说,他想换一种生活。

我说好吧。你去过你的日子,我过我的好了,就这样说定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心情从那天开始急转直下——直到他要离开,我才致命地想起他种种的好——他是第一个肯为我动手的男人,虽然当时我认为他太鲁莽,那是一次朋友聚会,一个男人喝醉了,管不住自己,这种事情,一般来说我自己又不是不会处理,但是他竟然不等我以我的方式解决问题,直接上来就给那男人一拳;他还是第一个与我同甘共苦的男人,我们曾长期住在地下室,整个夏季,只要下雨,屋子里就会发大水,常常是他从半夜就开始淘水,但是他从来不让我动手,他永远用略显粗暴的口气命令我:睡你的去,别添乱。

我还记得他在风雪夜步行几里地接我回家,只因为那天我出门的时候少披了一件披肩,而他担心我打不到车会被冻着,他要我等在路边的酒店,找个暖和的地方吃点东西。还有一次我去签名售书,事先我对他说不要去现场,因为我不愿意。但是签售结束,我却觉得格外孤单,给他电话,他说他就在书店的一个角落。

事到如今,去回忆他的好又有什么用?女友劝我,不要为一个要离开你的男人苦恼,就让他走好了,也许他走了,还有更好的男人呢。

于是去找更好的男人——但是心里总是放不下他,每个男人都要拿来和他比,每个男人都比他更优秀,他们比他有钱、比他体面、比他成功,但是他们会像他那样吗?当我要他以实际行动爱我的时候,他立刻开了结婚介绍信——现在的男人爱一个女人,不是都在内心深处千万遍地问:她值得我爱吗?她值得我怎么爱?如果爱她爱得太深,是不是不划算?我为什么要爱她?有没有比她更好的女人?

我在他面前是不愿意流露我的软弱——难道要我去求一个男人爱我吗?我不肯。况且我认为如果一个男人要走,你求他留下是没有用的。

我们说好要分手,他说把所有的东西都留给我,我无动于衷;我只问他一句:她是谁?比我好吗?

他说没有她。

那么为什么要分手?

因为我们说过,如果有一天在一起不快活了,就分手。

让我的泪落在你肩上(2)

我泪如雨下,哭得气断声咽——我说可是我不知道分手这么痛苦!

后来,他留了下来——不过他留下来的姿态高傲得像白天鹅,仿佛是为了安慰我这只哭泣的癞蛤蟆似的。有女朋友看不过眼,就对我说:他有什么好?女人怎么可以让一个男人拿住呢?如果他知道你离不开他,他就不会再珍惜你了,男人什么时候珍惜过到手的女人呢?

但是我不这么想——因为我知道不是每个男人都会像他那样,当女人哭的时候,就会心软,当男人不爱一个女人的时候,女人即使泪流成河也无济于事。林妹妹的眼泪只在贾哥哥那里才宝贵,倘若林姑娘换做祥林嫂,即便哭得再伤心,又有哪个男人肯给她个肩膀哭泣?

我曾经深深地迷恋那种铁血硬汉——那种离开一个女人头也不回的男人,但是现在我知道那种男人是女人最不能深爱的——尤其是如我这般平凡的女人,我只能爱一个我老公那样的男人,那样一个可以原谅我、顾念我、给我机会的男人,那样一个面对我的眼泪肯把收拾好的行囊再放下的男人,哪怕是暂时放下,我也喜欢。

再后来,我生了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病,那半年他辞去工作守着我,那半年我常常哭,他说你不要哭了,很快你就会好了。我说我不是怕死,我是没有好好跟你过过日子——我一直以为和你这样很现代,但直到今天我才知道我浪费了所有的时间——过去我多么看不起平凡的夫妻,我不肯柴米油盐,我总想要自由的生活,自由的空间,直到今天我才知道我错了,但是我不知道我还有没有时间纠正我的错误。

他又一次把他的肩膀借给我哭——那些日子,他的肩膀是我的一切,是我所有的悲伤和欢乐;所有的希望和绝望——当一个女人什么都没有的时候,能有一个肩膀靠着哭也好啊!

在那些暗无天日的治疗期,他的肩膀扛起了我的整个生命。我知道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以前我以为如果一辈子只爱过一个男人,到生命结束的时候,会不会后悔?觉得自己很亏?那个时候,我还没有深爱过任何一个男人,我把爱情理解为女人的战利品,总觉得一个女人有越多男人的爱,就越幸福,就越没有遗憾——但是,现在我不这样想了,因为只有当你深爱过一个男人,千百次在他肩上哭泣,你才能感受到自己对生命最真诚的眷恋,你也才会真正懂得什么叫珍惜什么叫安慰什么叫爱——如果一个人一生没有过一次这样的爱,那么即使爱上千回万回,又怎样呢?

《旧爱新欢》PART2

一个男孩子和我抱怨现在的女孩子势利——稍微条件差些的男人她们就不肯,最好都要有车有房有存款。像他这样,大学毕业才两年,在公司还没有站稳脚跟的根本不予考虑。我热心,说不会吧,我帮你张罗张罗,你要什么条件的?他立刻说:第一要长得漂亮;第二要高薪;第三要国际化;第四要有才华;第五家庭条件要好……

浪费感情

一个男孩子和我抱怨现在的女孩子势利——稍微条件差些的男人她们就不肯,最好都要有车有房有存款。像他这样,大学毕业才两年,在公司还没有站稳脚跟的根本不予考虑。我热心,说不会吧,我帮你张罗张罗,你要什么条件的?

他立刻说:第一要长得漂亮;第二要高薪;第三要国际化;第四要有才华;第五家庭条件要好……

我打断他,问:是不是最好有一个即将上市的家族企业,而且她是独生女?

他说是呀是呀,不过最好别是什么乡镇企业,他还是喜欢大城市的生活。我说如果女孩子条件稍微差一点,比如人长得一般,收入也一般,但是踏实诚恳心地善良,你觉得怎么样?

那男孩子居然特干脆地说:这样的女孩子我要她干什么?过两年她再生一个小兔崽子,不得拖累死我?

我说彼此彼此,你也不要怨人家势利,轮到你自己不还是一样,都怕委屈了自己,稍微一般一点,连面也不肯见。

他说,不见不是因为势利,而是不愿意浪费感情。

原来他的感情这么金贵。

话说回来,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生命,商业时代,时间是稀缺资源,谁愿意浪费时间去见不值得见的人?上周我请一个朋友吃饭,朋友说忙,没时间;这周他主动给我打来电话,说要请我吃饭。我匆匆去了,还是一顿比较煞有介事的饭,这种饭我是吃过的,所以我从服务员上头遍热毛巾就有点沉不住气,终于熬到第三遍热毛巾,朋友对我说出了他的请求——原来我十年寒窗的女同学的新老公最近升了高官,他们请我帮个忙,也就是穿针引线替他们张罗一个饭局,请这对平步青云的夫妇吃个饭什么的。

我说我试试看,不过我和她很多年没联系了,大家各忙各的。

朋友说,所以要加强联系。

我说要不,我给你她一个最好的朋友的电话,她们之间更亲厚一些。

朋友说:哎哟,那今天这顿饭我不是白请了?

我赶紧说我来买单我来买单。

接下来的时间很难熬。大家都在抱怨上班太累,干活太辛苦,我的朋友更是懒得说话。我知道他不是在心疼钱,他是在心疼他的时间,一顿饭的时间。我想我老公虽然没有做大官,但是难道我的时间就那么不值钱?你请我吃饭,我好歹来了,难道我这一来一往是不花时间的吗?

我淡淡地说:不好意思啊,大家都挺忙的,以后如果是需要对方帮忙什么的,打个电话就行,吃饭多浪费啊,既浪费钱,又浪费时间,还浪费感情。

我知道我矫情,我知道我招人讨厌,我明白商业时代有商业时代的好,人们都懂得控制成本,都晓得以最小投资获得最大收益,大到爱一个人,小到请一个人吃饭。很多人在投入时间精力之前,早就反反复复千遍万遍地问过自己:他(她)值吗?值得我搭几分工夫说几斤好话?

这样算当然没什么错,因为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生活中去,确实要有目标要有方向。只是,我总觉得这么算过以后再投入的感情,其实是浪费,因为感情本身就是不计得失的,患得患失的本来就不是感情,至少不是值得珍惜的感情。

我发誓,从今往后,如果再有人请我吃饭,我一定先问清楚为什么,绝不想当然的以为人家是想我了,想和我见个面叙个旧什么的;如果我再请人吃饭,我也一定先声明:如果你觉得跟我吃饭,是给我面子,你就来赏我个脸;如果你觉得是瞎耽误工夫,那就算了,你忙你的,算我——孔雀开屏自作多情给您添麻烦了。

莎朗。斯通vs阮玲玉

在一本过期杂志上读到一篇关于莎朗。斯通的报道,她在好莱坞以性感和放浪形骸而著称。她自己曾说:如果我宣布,从每个同我睡过的人那儿都得到了2美元,我早就是亿万富翁了。

说这话的时候,她30岁,弹指一挥间,她快50了。这十几年间,她患了脑溢血,之后又离婚,并且还收养了一个孩子。“起初我想,我的40岁会是什么样的呢?人老珠黄,无人理睬,而且还是个单身妈妈!难道不是地狱吗?可事实并非如此。与我约会的都是22岁到39岁的小伙子,有时我会忍不住对他们中的一些人说:我都够当你妈了。你猜他们怎么说?他们说:但你一点也不像。哈哈。我这个年纪的女人也可以很性感,也对性有着强烈的渴求,我就很乐意说,我想要性生活。”

我常常想,假如莎朗。斯通换一种生活态度,也许她就不是莎朗。斯通了,也许她就会是阮玲玉,30年代旧上海的当红明星——她竟然因为人言可畏而服毒自杀了。人言诚然可畏,但是,她又何苦怕成这样?除非是得了忧郁症。

我常常在心里想,男人究竟更喜欢阮玲玉一些还是更喜欢莎朗。斯通一些?张爱玲曾经把女人分为红玫瑰和白玫瑰,每一朵玫瑰都渴望更多的注意力,所不同的是红玫瑰通常如莎朗。斯通一般,骚在明处,而白玫瑰则如阮玲玉般,骚在暗处,骚在明处的“花开时节动京城”,骚在暗处的“有暗香盈袖”,各有各的骚法。而至于男人,在女人面前,他们就像蜜蜂在花朵面前,忙得早乱了方寸,只知道辛勤地拍打翅膀,还问他们更喜欢哪一个?

我忘记是哪次聊天谁说的,对于名女人,男人根本没有资格说自己喜欢还是不喜欢,他们只能说自己得到过还是没得到过。如果是“没有得到过”,那显然是没有资格发言的——你凭什么发言?你知道人家的好还是坏?而至于“得到过”,如果发言又显得很无聊——好像他们是这方面的专业人士。就像胡兰成,老了老了,弄一本《今生今世》,把他老人家这辈子泡过的妞全评价一遍,包括张爱玲,有意思吗?简直是老不要脸。

“只要我想要,好莱坞的每一个男人都会满足我。男人从不因为可爱而约会我,我可是个不小的麻烦。”莎朗。斯通如是说——她看穿了男人,“男人是自恋的……所以当某些人说和我睡过时,意味着他们征服了一个性感的同类,这令他们看起来更有男人味。但他们中的大多数和我一点关系也没有过。”

可不就是这样吗?如果莎朗。斯通只是一个普通的46岁曾饱受脑溢血折磨的离婚女人,还有男人趋之若骛吗?还有男人甚至因为与她有关系而沾沾自喜四处炫耀吗?当然没有。同样,如果一个男人肯约会一个女人,只因为她是大明星,只为了将来与别人炫耀,你认为这对于一个女人是幸运还是不幸呢?女人就此分为两类,一类女人认为这很好,很幸运,她们成了莎朗。斯通,无论你喜欢她还是讨厌她,她照样咯咯地笑,笑得像个少女;而另一类成了阮玲玉,无论周围的人给她多少宠爱,她依然感觉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她既愿意自己是个明星,又愿意人家不单纯因此而喜欢她——怎么可能?你不演戏,谁知道你啊?

实习时期的爱情

我见过无数实习时期的爱情,他们一般逃不过两种命运——一种情感和工作一起转正,一种既失去工作也失去爱。这中间有运气的因素,但和个人性格也不无关系。有一句话,说得很滥,但其实很有道理——性格即命运,对于女孩子来说,尤其如是。

涉世未深,前途未卜,这是一个女孩子最需要安慰和关怀的时刻,如果这个时候有人肯爱她关心她照顾她,她会怎样?没有理由拒绝。实习时期的爱情原本并不复杂,但之所以显得千头万绪,是因为她发生的时刻和发生的地点以及牵扯到的人物。

如果说实习时期的爱情分悲剧版和喜剧版,那么悲剧版的爱情之所以够资格成为悲剧,一般情况下,总是因为有一个悲剧性格的女一号,她永远分不清主次,永远弄不明白当前的形势和自己的任务,她一头扎进去,奋不顾身伤痕累累,实习结束,她除了一段不完美的感情,没有任何实习收获。就我自己观察而言,实习时期的悲剧版爱情,一般逃不过这样几个经典情节——第一,女实习生原本是有校园恋人的,但因为初到实习单位,环境改变,校园恋人鞭长莫及,于是女实习生和校园恋人有了误会;第二,这是她生命中第一次遇到除了自己父亲之外的成熟男人,而那个男人对她有好感,并且能够在实习工作中给予她切实的指导和帮助;第三,没有第三,她已经陷进去了,和自己校园恋人吵架,和实习中的Mr.Right缠扯不清,在实习单位情绪反复无常,一点小破事弄得尽人皆知,直至实习结束……顺便说一句,这样的悲剧女一号,遇到的那个所谓的Mr.Right,大多数情况下不过是单位中一名并不得志的大龄男青年。对于他来说,她是他博得同事眼球的惟一办法,他渴望人们议论他,重视他,而她,一名新来的女实习生,恰好能够很好地反衬他——有一句话,兔子不吃窝边草,但有一种男人,他们是专吃窝边草的,因为第一他没有本事吃别的草,第二吃别的草不足以造成轰动效应,满足不了作为一名长期不受重视的男人的虚荣心。

其实,工作这么多年,每年暑期都是实习旺季——单位里总会热闹一阵,看着新来的实习生,就像看到了当年的自己——期待被关注,期待被赏识,甚至在心中暗暗期待一名偶像级实习老师——有一句话,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对于年轻女孩子,更是如此,我不是说实习时期的爱情不值得珍惜,我是想说——对于一个刚走出校门的女生来说,实在是太难在实习单位遇到那个生命中的Mr.Right——相反,倒是有无数Mr.Wrong在对你虎视眈眈。我眼见无数小女孩就这样在人生的第一场实习中,两手空空。当然凡事都有例外,如果你足够聪明,足够智慧,足够敏锐,就像我当年认识的某个实习女生一样,实习的时候拿下实习老师,实习结束拿下公司老板,如今一路拿过去,已经有了自己的公司和生意——她对我说,牛顿之所以伟大,是因为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灰姑娘之所以幸福,是因为站在王子的肩膀上。我明白她的意思,她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女人,从实习的第一天起,我就发现了——当我们还在对实习老师唯唯诺诺的时候,她已经站在人家的肩上——她当然比我们看得更远,也显得比我们更突出。

我这么说,丝毫没有贬义。

宋词女人

英国史学家汤因比曾说:“如果让我选择,我愿意活在中国的宋朝。”

中国学者余秋雨也说:“我最向往的朝代就是宋朝。”

甚至就连我的同事李方在一篇《我最愿意生活的十个朝代》中,也把宋朝列为“第一志愿”。

为什么?因为他们都是文人——而宋朝是一个文人的时代,无论我们在战场上输成什么样子,无论异族的铁蹄把中原糟蹋成啥样,那都是老百姓要面对的事情,而文人始终在舞文弄墨,浅吟低唱——宋朝是一个最讲究精致生活的朝代,而宋朝的文化人也最有资格讲求品位——因为那个时代,如果要在全球范围内评选世界十大繁华都市,我估计起码前三甲全是我大宋王朝的。尤其是宋徽宗时代,身为一国之君,不仅自己以身作则爱好文学艺术诗词歌赋,而且还亲历亲为引领时尚潮流——无论他填的词还是他作的画,甚至他监制的茶具瓷器直到今天依然是精品中的精品。

每个朝代都有幸运的人和不幸的人,这就是所谓生逢其时和生不逢时的区别。作为女人,如果选择生活在宋朝,幸或不幸,一半取决于她是一个怎样的女子,一半取决于她遇到什么样的男人——所以,在宋朝与其做一个“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弱女子,不如做一个“舞裙歌板尽情欢”的奇女子。当然做奇女子如果要做得“风流得意”如李师师那样的,必须具备几个不可或缺的条件,“琵琶弦上说相思”,那是基本功,重要的是如何说相思和向谁说相思。

实际上我个人认为,要得到宋朝男性文人的喜欢,对于女人来说并不是一件太难的事情——因为宋朝男人并不喜欢“真刀真枪”的美女,他们喜欢那种感觉上的美女——也就是说他们并不要求美人穿着比基尼给他们看,他们只要求美人在灯下月下看起来很美就够了,他们喜欢寄情于美人,与美人酬唱应答。当然这也大大提高了宋朝美人的职业门槛和从业要求,你以为像今天这样,只要肯玉体横陈就可以享誉文艺界吗?

我们离宋词有多远?从时间距离上说,隔着将近一个千年,从心理距离上说,不过是“人远天涯近”。我们今天的男人和宋朝的男人相差多远?没多远,依然是有情的“为情所困”,无情的“天涯何处无芳草”;依然是无论得意还是失意都会想到女人的石榴裙,得意的时候,“黄菊枝头生晓寒,人生莫放酒杯干”;失意的时候,“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秋凉”。而我们今天的女人和宋朝的女人有什么区别?区别也不大,依然是喜欢“携手藕花湖上路,一霎黄梅细雨”,依然是乐意“娇痴不怕人猜,和衣睡倒人怀”。我们依然对情爱有很多寄托,“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我们依然恨别离,依然抱怨“展转衾裯空懊恼,天易见,见伊难”。

常常听周遭的男文人控诉如今的女子之势利还不如宋朝的欢场女人——柳永一生不第,老死青楼,尚且有几个红颜知己肯为他出资薄葬,耿介孤傲的晏几道家道中落,一辈子没有什么大出息,尚且有四位红尘歌女名唤“莲、鸿、蘋、云”的与之热恋,为什么当今的女子不肯呢?我倒是觉得,那是因为青楼女子久在风尘,故看得破的缘故——就像现如今流行歌曲唱的那样“人生短短几个秋啊,不醉不罢休”;既然如此,何必强求那些没出息的男人去争个名利呢?像李师师那样,自己靠着当朝皇上,艳帜高张,业余时间也不耽误和当朝第一才子周邦彦“念月榭携手,露桥闻笛”——这和现如今的聪明女子有什么两样呢?你思念我只管思念我,我喜欢你只管喜欢你,但我有我的人生和方向——“高情已逐云空,不与梨花同梦”。

所以说到底,在内心深处,女人原本是一样的,盼着一个好男人一个好归宿,“尊前一唱《阳关》曲,别个人人第五程”;好容易遇上的,谁舍得分离?但倘或总是失意,总是不遇,像李清照那样,丈夫生死别离,感慨身世凄凉,不免“泪湿罗衣脂粉满,四叠阳关,唱到千千遍”;或者像朱淑贞那样,好端端的才女,偏偏婚姻不如意,所以只好“人怜花似旧,花不知人瘦。独自倚阑干,夜深花正寒”。她们是真没办法呀,而今天我们大部分女子,如果有办法,还不各个都像李师师似的,“锦帏初温,兽香不断,相对坐调筝”,如果没办法,除了怨自己命薄还能怎样?最多是像美国女强人赖斯似的,豁出去不嫁了,弄个功成名就给这个世界看看!而像赖斯这样的女子,宋朝也不是没有的,只是少,因为那样的女子,宋朝男人不欣赏,他们不欣赏,所以就不肯为她们写词了——不知道那该属于宋朝男人的悲哀,还是宋朝女子的悲哀,亦或是一个时代的悲哀?

第三眼美女

美女有很多种。第一种是无可争议的,这类美女属第一眼美女,比如玛丽莲。梦露,只要人长了眼睛,只要裸眼视力在0?郾2~1?郾5之间,不用看第二眼就能判定的美女,都属于第一眼美女。

古人云,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对于大部分君子来说,求来求去的总是第一眼美女。所以,第一眼美女自然养成了“美人”脾气,这种脾气在她做第一眼美女的时候,固然能增添她的个性,但是一旦娶回家来,除了少数男人脾气特别柔,运气特别好的以外,大部分君子是无福消受的——看过电影《做头》吧?关之琳出演片中女一号,淮海路上一枝花,但是都嫁人10年了,还那么在意走在街上的回头率,还那么自恋,还要常常到挂着自己头像的理发馆做头,而且偶尔发现理发馆换下了她当年的照片,竟痛心疾首难以自持。唉,30好几奔40的人了,还不习惯过平常的生活。红颜不一定薄命,薄命的红颜都是因为她们太宠爱自己了,她们不懂得过日子不能跟演唱会似的,永远有人给你鼓掌,永远一个高潮接一个高潮。当然,作为第一眼美女,也有资格耍态度,毕竟她美得有目共睹,为什么要在一棵树上吊死?所以第一眼美女多多少少不那么怕失去,因为她得到的太多了。

第二种美女,也很美,但属于第二眼美女,也就是说第一眼看过去,并不那么让人过目不忘,但是再看一眼,觉得其实也挺好看的,比如章子怡。这种美女多数比较懂得经营自己,因为她知道自己比大多数的女人都美,但是比最美的稍微差那么一些。这种美人多是“心机美人”——她知道自己要什么,也知道跟谁去要。因为她毕竟比一般女人要美一些,所以她是不甘心过寻常日子的。所以,男人遇到这种女人只有两种下场,一种被人家当台阶,人家要你是为了站得更高一些,好让更多的男人看到自己,因为自己不够美,需要几个男人垫垫才能引起关注;一种是被人家当大树,比如像邓文迪那样的,虽然不够漂亮,但吸引默多克这种老人家够了。我不是说第二眼美女有什么不好,我是说对于娶妻娶德的大多数男人来说,过日子,还是要找一个第三眼美女。

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有一个电影明星叫山口百惠?你说她美?也不是美得惊心动魄;如果她不做电影演员,走在街上,有几个人会抢上去跟她要电话号码呢?个子不算高,眼睛不算大,也没有魔鬼身材,但是给人感觉很舒服,没有威胁感。这种第三眼美女,是最适合做太太的美女,因为她的心态是最吻合婚姻生活的。过日子,最重要的是平和,而第三眼美女——既不会像第一眼美女那样非要做老大,也不会像第二眼美女那样暗争上游,她就是她自己,她有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爱人,这就够了。她珍惜爱她的人,她珍惜每一天的生活——人们说她美,她也不骄傲,因为她知道自己并不丑,人们说她不美,她也不介意,因为她知道确实有更美的人。即使她后来有了很多的追求者,她也依然感念于当初那个肯看她到第三眼的男人——只有这样的男人才是靠得住的男人,也只有这样的女人,才是不会轻易厌倦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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