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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一国两制”的失败.3

作者:王立雄 当前章节:5022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6:47

有些人在叛乱时住在叛乱地方或者去过叛区,或者只因路过叛区住了一下,就被戴上叛乱份子的帽子。关于同叛乱份子的联系方面,不分黑白地把在一九五七、一九五八年同康人和安多人有过新旧往来关系,甚至给路过的康人安多人借过宿的也都算作与叛乱份子有勾结的人;对于出于害怕而给过叛乱份子财务的,和被股匪抢劫过的,以及奉原西藏地方政府或宗奚本,地方上的叛乱领主之命,不得己而支援过叛伍的,也都戴上和自愿支援叛乱者相同的帽子。还有严重的是对一些人毫无原因的也被干部或积极份子随意捏造罪恶,加上了叛乱份子和反革命份子的罪名。例如对我和与我一样的知名爱国进步人士,也竟被无中生有的称为反动派,那么别人就更不用说了。总之,对于大部份可戴可不戴叛乱帽子的,和不少不应戴帽子的好人,都被冤屈地扣上大帽子,逮捕关狱,没收其占有的财物等,同叛乱罪魁一样处理……

我曾经在青海藏区的下日乎寺遇见过一个云游喇嘛,名字叫洛珠。洛珠的汉话说得异乎寻常地好,在藏人尤其在喇嘛中是少见的。当我夸他的汉话好时,他自豪地告诉我,他不仅会说普通话,还会说上海话和广东话,走遍中国没问题。问起他怎么学的,才知道那完全归功于“平叛”。当时十几岁的他被当作“叛匪”抓起来。关了十多年,在柴达木的荒滩戈壁上“劳动改造”。他在的劳改小队里只有他一个藏人,另外十三个劳改犯是来自中国十三个不同省份的汉人。为了一块劳动和生活,他不得不学汉话。那时普通话在中国还没有普及,他得同上海人讲上海话,同广东人讲广东话,同北方人讲普通话,就这么学了好几种方言。后来同队的汉人之间彼此讲不明白话时,还需要他给翻译。洛珠自己不承认他参加过“叛乱”。即使是他真跟所谓的“叛乱”有些瓜葛,十多年的关押也重得过份了。他当时毕竟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顶多是跟着起哄的角色。我在与洛珠分手的当天晚上,住在黄河边一位木匠的帐房里。他姓杨,是羌族人。羌人的传统文化与藏人有很多接近之处,两个民族常常混居在一起,所以西藏叛乱时不少羌人也卷了进去。老杨的爸爸和舅舅从国民党的黄浦军校毕业,是羌族早年的军事首领,那时也一块投身于反对共产党的叛乱。叛乱失败后,两人都逃往印度。老杨那时大学刚毕业,虽然他跟叛乱一点关系也没有,倒霉却全落到了他身上,先是挨整,然后开除公职。在得知即将抓他的消息时他逃跑了,从此常年在藏区到处流浪,白天装成个只会干活的文盲,夜里偷偷听美国之音的英语广播。后来他娶了一个藏族牧女为妻,生了一堆孩子。他说他的一生都被共产党给毁了。虽然后来邓小平的改革政策解除了政治迫害,他的生活方式却已经无法改变。他曾带着妻子孩子试图回四川定居,但妻儿只习惯高原生活,无法忍受内地的炎热潮湿,只好全家又搬回来,重新在黄河边支起牛毛帐房。我在一天之内打交道的两个人都在“平叛”时受牵连,由此能对“平叛”涉及的范围略见一斑。“平叛”对藏人就像“文化大革命”对汉人一样,凡是稍微有点地位或文化的人,几乎都直接或间接地受到牵连。与我那些藏人朋友谈起来,差不多人人都有亲友在那时被杀或被关。我有一个朋友是位藏族县长,名字叫昂强,她爸爸是当年果洛一个小部落的头人。她告诉我她爸爸一直比较喜欢汉人,也拥护共产党,所以在整个果洛全部参加叛乱时,只有她爸爸管辖的部落没有参加。但是厄运照样落到他头上,他被抓走并且死在了监狱。昂强说:“那时共产党威信最差,见人就抓,过路的人抓,放牧的人抓,到监狱送吃的人也抓,连给他们押送犯人的人也抓,只要是藏民,抓起来就凑数,可能是有指标的吧。当官的都是汉民,藏民怕汉民,敢怒不敢言。”青海著名的藏传佛教寺庙塔尔寺有十个活佛,平叛时被抓起来八个,最小的当时才十多岁。按班禅喇嘛的说法,当时“全西藏关押犯的数字达到了总人数的百分之几,这是历史上所没有过的。” 他在“七万言书”里指责道:

在关押犯中,除去在西藏军区关押的一部份上层和一般监狱内有少数管理人员能按照党和国家的法律执行外,其余大部份监狱中对关押犯的生活和健康等,其主管这类问题的负责人或管理人员不关心,加之看守员和干部对那些残酷无情地恶言恫吓、恣意毒打;并故意把地势高低和寒暖差别很大的南北上下的关押犯,迁来迁去,以致水土不服,衣被不能暖体,褥垫不能防潮,帐篷、房屋不遮风雨,食不饱腹等等,生活十分困苦凄惨,还让起早抹黑的劳动,并由于把最重最苦的劳动活交那些人去干,因而使那些人不可抵御地出现体力日衰,疾病很多,加以休息不充足,医疗不完善,使大量关押犯遭到非正常的死亡。对年在五六十岁,体质衰弱,已接近死亡的年老关押犯,也让进行十分苦而重的体力劳动。当我回来走动之际,看到这种痛苦情景时,虽然心中不由自主的产生了悲愁,和想“难道不这样不成吗”的怜悯之心,但是没有任何办法。

那场“反叛乱”的清洗运动无疑是以非法治和非人道的方式进行的,即使以中共的标准,也存在大量冤假错案。然而对于中共实现从政治上迅速地控制西藏,却是十分有效。那场清洗彻底地打垮了西藏上层社会——不仅是从阶级和政治上打垮,而且通过大规模地逮捕和关押,把他们从肉体上消灭,使他们从西藏的人间消失,不再成为中国统治的隐患。在“叛乱”和“平叛”中到底死了多少西藏人,这是一个目前说不清楚的数字。举三个不同来源的数字为例,彼此相差几十倍。吉柚权的数字是“击毙、击伤和俘、降叛乱武装人员93000余人” 。反对中共政权而赞成西藏独立的中国海外民运人士曹长青在他主编的《中国大陆知识分子论西藏》一书序言中,提供的数字是“八万七千多藏人被中共杀害” 。而西藏流亡政府1993年出版的《以事实证明西藏的真相》白皮书,称“不计饿死及政治迫害而死的藏人,仅死于平叛战场的藏人人数即达四十三万二千七百○五人” 。吉柚权的数字来自西藏军区档案,但是死、伤、俘、降的数字混在一起,平民被杀是否包括在他所界定的“叛乱武装人员”之内不得而知,另外没有计算死在监狱和劳改营的人数。西藏流亡政府的数字似乎又有些夸大,我不知道其来源何处。不过可以暂且抛开数字争论,当时整个藏族人口不到三百万,即使按最低数字考虑,被杀二、三万人,就是其人口总数的百分之一,已经足够骇人听闻。吉柚权提供“平叛”中中共解放军阵亡数字为1551人(其中军官68人),伤1987人(军官200人) 。除此之外,还有一部分中共的地方人员阵亡或被杀。

5、行不通的“一国两制”

1988年6月15日,达赖喇嘛在斯特拉斯堡的欧洲议会发表演说,提出了著名的“斯特拉斯堡建议”。“斯特拉斯堡建议”除了重申9个月前他在美国国会人权委员会演讲提出的“五点和平计划”,还对中国表达了一个重大妥协,即同意由中国负责西藏外交,并同意中国在西藏保留军事设施。这是达赖喇嘛流亡之后第一次公开做出此种允诺,等于承认了(虽然是含混和不得已的)中国对西藏的主权。一位在海外的中国学者把“斯特拉斯堡建议”与《十七条协议》做了比较,认为二者在本质上颇有相似之处,因此他建议中共与达赖双方重新回到《十七条协议》,作为解决西藏问题的基础。虽然达赖喇嘛后来(1991年8月19日)又在瑞士撤消了他的“斯特拉斯堡建议”(理由是“由于中国政府没有表示任何要答复的意愿” ),但他仍然多次重复他的想法──西藏可以保留在中国之内,表明他实际上没有放弃“斯特拉斯堡建议”的立场。只要中国能够真正给予西藏完整的自治权,他会交出西藏的主权作为交换。海外的中国民主人士为此专门设计了一种未来中国与西藏的“邦联关系”,以作为解决西藏问题的蓝本。不管名目怎么变化,其实都在“一国两制”的框子里打转。把“斯特拉斯堡建议”与《十七条协议》进行比较研究的思路是有意思的,但是建议再回到《十七条协议》的基础,是没有认识到1959年“一国两制”失败的必然性,而把导致当时结局的原因仅仅归于双方缺乏诚意和对协议的有意破坏,似乎只要双方能够真正自觉地遵守协议,西藏与中国的“一国两制”就不会失败。不否认双方肯定缺乏诚意,但是我们已经知道导致拉萨与北京彻底决裂的“叛乱”是起于拉萨统治范围之外的藏区。不管北京心里怎么盘算摆脱《十七条协议》的束缚,至少在拉萨事件之前,它在噶厦政府管辖的地盘上基本遵守了协议。问题不是出在对“一国两制”遵守与否,而是出在“一国两制”本身。如前所言,北京在受其管辖的藏区实施与中国内地一样的制度与改革,从法律角度难以指责。但假设康区和安多与西藏本土是隔绝的,人民和信息都不能自由往来,在那里实施改革引发叛乱的可能性就会小得多(及早消灭叛乱也容易)。或者反过来说,即使那些藏区发生叛乱,也不会蔓延到西藏本土,因此也就不会引发拉萨事件,北京和拉萨的关系就可以继续维持下去。这里显露了实行“一国两制”的必要条件──“两制”之间必须相互隔绝。如果人民可以在两种法律和社会制度之间自由流动,所谓“一国”和“两制”最终就难以并存的,要么分成两国,要么合成一制,而在这或分或合的过程中,一定会伴随激烈的冲突和震荡。我认为“一国两制”对西藏之所以行不通,就在于西藏不可能实现这种必要的隔绝。偌大西藏不可能像弹丸香港那样,以铁丝网和边防武装实现隔绝。那一是成本太高;二是即使付得起那种成本,又怎么可以人为切断西藏与其他藏区千百年来作为同一民族的文明一体、血缘关系和民间往来呢?把一个民族分在两国造成隔绝也许可以,也有先例,然而把一个民族在一国内隔绝开来,则是不可想象的。从这一点,我认为达赖喇嘛坚持大西藏的统一──即把目前中国划分的西藏自治区和分属青海、四川、甘肃和云南四省的藏区合在一起进行自治的构想是有道理的。在“五点和平计划”和“斯特拉斯堡建议”中,达赖喇嘛提出未来统一的西藏将有一个民主制的政府,拥有决定一切西藏事务的权利;其政府三权分立,由一名民选的行政官、一个两院制的国会和一个独立的司法系统组成;保证言论、集会、宗教的自由;西藏的社会和经济制度应该根据西藏人民的愿望来决定等 。很显然,在允诺中国保留对西藏主权之同时,提出这样一套与中共统治完全不同的社会制度,是典型的“一国两制”。达赖喇嘛的“一国两制”与《十七条协议》的不同,在于他要把“两制”的界限从过去的“行政范围”扩展到整个“藏人居住区”,使全体藏族人民统一在一个制度下,而不再像五十年代那样被“两制”割裂。那么,是否就能避免不同制度的冲突,以及所导致的“一国两制”的失败呢?遗憾的是,即使实现了“大西藏”的一体化,同样问题也还是照样存在。因为四省藏区不少地方现在已经成为汉藏混居地区,如果把那些地区划归西藏管辖,藏人统一于一种制度了,同时却将有在那些地区居住的总数在一百五十万以上的汉人 随之被置于西藏的制度之下。原来对藏族存在的问题就转移到了汉族一边──如果不能在两种制度之间实现隔绝的话,如何设想两边保持着密切的往来的汉人,这边生活在中共的集权专制下,另一边则生活在达赖喇嘛的西方民主制之下呢?其中会发生的问题将是一样的。难道中共的极权政府能够容许四分之一国土变成自由天地吗?所有那些惹怒了中共的异议人士,只要抬腿跨过两制的边界,进入实行了民主制的西藏,中共的秘密警察是否就再不能对他们进行追究,而他们还可能时不时地溜回来开上一个要求中共下台的飞行集会呢?当然,达赖喇嘛会力图避免这种局面。在他的“五点和平计划”里,他提出“中国移民必须回归中国” 。只要所有汉人都离开现在的汉藏混居区,都去归中共政权统治,问题岂不就迎刃而解?对达赖喇嘛来讲,他完全有理由认为现在汉藏混居区的汉人大部分是不合法移民,但是且不说北京政府是否会接受他提出的“移民回归”,就西藏方面而言,难道有能力把一百五十万“中国移民”清除出去,使二百多万平方公里的西藏高原成为血统单一的“纯藏区”吗?发生严重的民族冲突是免不了的,退一万步而言,即使西藏真地做到了这一点,它又怎么防止被驱赶的中国人重新返回呢?讨论至此,又回到了我们在前面涉及的建立边防及其代价的问题。不在西藏与中国之间设立起严密的防线,就无法在两制之间实现隔绝,“一国两制”──不管是中共提出的还是达赖喇嘛提出的──也就不可能成功。然而在西藏漫长的边界建立边防,是西藏根本无力做到的,也永远不能指望中国会帮助西藏这样做。所以,无论我如何赞赏达赖喇嘛的和平精神与人道思想,我也无法在他现已公诸于世的计划和建议中,找到解决西藏问题的切实可行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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