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媛姑娘,煜城公子醒了。”潇然身边的丫头在我的身后小心地说道。
“真的?”我听后又惊又喜,拔腿向煜城的房中跑去。
看到煜城的瞬间,心里的那份喜悦消失地无影无踪,只见他双手抓着热腾腾的包子,狼吞虎咽着,看到我进来的瞬间嘟囔了句“咦?这个漂亮姐姐是谁?”
想起神医所说的话,再看到煜城这个模样,心里酸了一下,眼泪唰地流了出来,潇然见状,走到我身边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安慰着我,说了句“其实他现在这样也未必是件坏事,已经记起痛苦过去的人,无忧无虑是对自己最大的仁慈,看他的样子,满足得像个孩子,不要太自责,每个人都有自己应该承受的命运。”
“可是…我…”一时之间说不出话来,潇然的话在理,可是我不希望煜城走到这个地步的直接原因在于自己,也许我不来到这个时空,他也要经历这些,可是现在,所有人命运的导火索竟是我,心里想得再明白,也接受不了现实的残酷。
潇然的手停留在我的左肩,久久没有收回,这一刻,他看透了我的所有心思。
去时散清辉
这天晚上我喝下自己预先准备好的具有催人睡眠作用的汤药,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目的只有一个,见到云曦师傅。
多日不见,云曦师傅年轻貌美如旧,只是看见我的时候眼里多了一丝疼惜,但却看不出丝毫的惊讶之意,我走上前去,盘腿打坐在她的对面,云曦师傅淡然地注视着我,似乎在等着我说些什么。
我直接了断地说出了想带煜城回去的想法,云曦师傅听了只轻声地回了句“你无非是想救煜城,又何必一定要带他回去呢?你明知道他不属于那里。就算带回去了又怎样?终有一日还是会回来的。”
“可是我不能放任着煜城不管…”
“我知道你的心思,其实办法不是没有,只是…”云曦师傅说这话的时候微微蹙眉。
“师傅,您是了解我的,以我的性子,只要能让煜城恢复如初,我付出任何代价都无妨。”
“唉…我早该料到的。办法就是不但要押上你所有的记忆,还要用你的所有功力和道行作为筹码。”
“所有的记忆…”其实武功、法术还有道行之类的我并不觉的可惜,只是这两世的记忆,几乎占据了我在这个时空的全部,要我如何说舍弃便舍弃,奈何事已至此,我已决心离开这里回到原本生活的世界,这些记忆也会是日后的痛苦之源吧,可是有时候就是宁愿痛,也不愿意彻底地忘记,可是为了煜城,为了我自己所酿造的苦酒,我不得不一饮而尽。
“好。”我点了点头。
云曦师傅微微地摇了摇头,说了句“这大概是我最后一次帮你了吧。”
在云曦师傅的指点下,我将自己的全身浸在万丈湖水之中,曾经在此修炼的时候并不曾知晓,原来这亭阁四周的湖水是如此的寒冷,刺骨。为了将体内的内力全部逼出,我需要浸在这湖水中三天三夜,不得进水米。
三日后我的武功内力尽失,至于我的记忆,会在我离开这个时空后自动消失,三日之后,云州城已过了三年,一切会是什么样子,我没有时间去考虑,我已给潇然明轩留下字条,说去寻找师傅旧日的友人希望得到能够根治煜城的法子,让他们不要为我担心,至于雷霆,我想这个时候我不应该再去打扰他了。
接下来的三天里,简直可以用度秒如年来形容,浸入骨髓的寒冷让我几乎失去了思考的能力,只觉得自己的牙齿在不停地打颤,暗自想着“熬过这三天,一切就会结束了,一切都是值得的。”
当我迎来第四日的曙光的时候,几乎已经麻木了,甚至没有站起来的力气,云曦师傅扶我进了竹阁,递给我一碗提前熬制好的驱寒汤药,我才意识到自己已是一个除了略懂医术之外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了。
“阿媛,处理好一切之后,就回去吧,也该是结束的时候了,记得,在云州城城门附近有一家叫做‘缘至’的客栈,那里是你回到你所生活的世界的唯一的地方。”云曦师傅握着我的手说道,声音里听不出任何情绪,可我知道她还是舍不得我的。
我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头。
待我从梦境回到现实时,才发现今日的清风寨和往日似乎有了些许的不同。
“阿媛姑娘,你可回来了。”一个平日里照顾我起居的丫头看见我又惊又喜地嚷道。
“玉禾,潇然和明轩呢?”心中纳闷没有见着这两人的踪影。
“看来姑娘还不知道呢,弩国的军队已经驻守在云州城外三个月了。”
“什么?莫非两国起了战争?”离开的日子里发生了这样大的变故,这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
“恩。二当家和明轩公子都在云州城里。”玉禾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明显多了些不安。
阅尽天涯离别苦,不道归来
原来远在千里之外的弩国早就对云落生了讨伐之心,只是碍于云落国的雄厚实力,这些年来并未表现出来自己的野心,实则暗中训练属于自己的军队,还训练了令人闻风丧胆的狮子军团,上万头雄狮,在剑弩的掩护下一路畅通无阻,更糟糕的是镇守要害通道的护国将军白靖安竟早有叛国之意,没有做丝毫的抵抗,弩国军队行军速度极快,即使沿途将领尽全力抵抗,可对狮子军团毫无办法,敌军还是在不出三个月便到达了云州城。
知晓了一切之后我决定立刻下山去云州城,即使现在的自己武功尽失,行医救人的本事还是有的,被围困了这么久之后一定有不少的百姓支撑不下去了,在下山的路上我似乎明白了我这一世还能再次来到云落国的原因。
在云州城中见到了潇然和明轩。潇然虽是清风寨的二当家的,但在国家危难之时便也计较不了那么多了。
在查看了一番之后,根据百姓们的身体状况熬制了帮助调息的汤药,御医也因为国主的旨意帮助身体出现问题的人们医治,救治地点是云州最大的一家医馆,云州城的老老少少仿佛看到了一丝生的希望。
王上在王后的陪伴下每日来探望百姓,在国难当前的时刻一国之主选择了与自己的城民共存亡,着实是一位明君,大概是这个的缘故,云落国方能得到上天的庇佑吧。
忙完了看病诊治,突然想起了云曦师傅告诉我的那个名叫“缘至”的客栈,曾经在云州城生活的时候,倒是知晓这家客栈,岂料这么不起眼的一家客栈竟是我回去现实世界之所在。
站在“缘至”的门口,抬头望着用楠木做成的牌匾,却无论如何也没有踏进去半步的勇气。
“看着你在这里盯着这块牌匾瞧了许久了。”回头看见身后一身戎装的潇然。
“你如何在这里?”
“雷霆和明轩想出了联络外面的方法,城墙暂时用火攻的方法守住,我就偷个闲,所以在这里。”
“雷霆…他还好吗?”挣扎了一番之后,我还是问出了这句话。
“应该还是老样子吧,你为何不去亲自看看?”潇然的眼中的光芒暗下去了片刻。
“还是不了,他安好便是。”我故意让自己内心的悲伤被脸上的笑容掩盖过去。
“不知可否陪我在此附近走走?”潇然太过于了解我,没有再将话题继续下去,再说也无益处,只能徒增伤感罢了,知心之交是无论如何也不舍得在知己的心上划上新的伤口的。
“有何不可?走吧。”
云州城里的夜晚从未像今夜这般躁动,已是深夜,还是能觉察到百姓们不安与惶恐,每家每户的烛火虽早已熄灭,可还是能隐约听见他们的窃窃私语,每个人都不敢过于大声,只因怕担上妄议国事、扰乱军心的罪名。
“潇然,可有心思听我说一个故事?”不知为何,想向潇然道出一直藏在心里的秘密,也许是不想自己有一天突然消失他们会恨我怨我罢。
“洗耳恭听。”
“从前有一个女子,机缘巧合来到了一个原本不属于自己的世界,只因剪不断的前世之缘,来到这里后才发现这里早已物是人非,除了自己所有人都忘记了前世的种种过往。即使如此,女子不甘心就这样离开这里,所以留了下来,之后很多事情的发展远不在女子的料想之内,为了不再让其他人因自己而受到伤害,女子有了回到自己国家的念头,得一位高人指点,女子寻得了一个回去的办法,倘若你是那位女子,你会如何选择?”我定睛望着潇然,想从他的回答中得到一些指引。
“其实一个人的命数那是既定的,不会因为谁的出现就有所改变,我想女子所在乎的人肯定是希望女子能得到真正的快乐与心安,而不会因为女子的所为而心生怨恨。”潇然是个聪明人,大概从一开始就已听出故事中的那个女子是我。听出来又如何,我心底原本就是想让他听出来的吧。
待一日,君知吾意
听了潇然的一番话之后的那几天夜晚,我都会站在缘至客栈的门口,一站便是许久。
这天晚上,我终于鼓足勇气走了进去。
这间客栈较其他并无太大差别,只是外面战火硝烟似乎并没有波及到这里一分一毫似的,竟是如此的寂静。
客栈的一层一进门处摆着一张极普通的长形桌子,右手边是几张供客人吃饭的客桌,角落处一个看似有些年头的旧楼梯。
“缘起缘落终有时。”抬头看见从二层走下一个身影,只是没有多少光亮,并看不清来者是何人,借着月光只知道是个身材窈窕的女子。
“您可是此间客栈的掌柜的?”我礼貌且试探地问道。
“正是。”女子略带沉稳的声音回答道。
“即是如此,何不坐下来聊聊?”我随手指了指一楼正对着门的长桌问道。
“姑娘想必并没有考虑清楚,在没有下定决心之前,我看还是不见姑娘的好。”
“哦?莫非你不能让外人见到你的真面目?”
“那倒不是,只是怕吓着姑娘。”不知是何缘故,一番对话下来,我竟觉得对方是个我极其熟悉却如何也想不起来的人。
“既然如此,那就不勉强了,你猜的对,我是还没有想好。”
“姑娘没有想好没有关系,只是怕有朝一日容不得姑娘思量,姑娘也不得不回去那里了。”
“此话怎讲?”听到女子的这句话,心里不禁打了个冷颤。
“一切皆是命中注定,姑娘只等到那日便知道了。”说罢,女子便转身离开了。
我想追上前去问个究竟,奈何楼梯突然似海市蜃楼般消失在视野中。如今的自己是个武功尽失之人,无法借助轻功跃上二楼,况且这家客栈也并非寻常之地,没有法力恐怕就算找来梯子也无法抵达二楼吧。
就在我失望至极地走出客栈时,突然听到了城外传来的厮杀声,响声震动天地,同时还伴着狮子的嘶吼声。心下琢磨着必定是局势有了新的变化,便急朝着城门奔去,好在客栈在城门附近,倒也跑不了几步。
“怎会这样?”我抓住城门口的守卫模样的人问道,顺手掏出了前几日王上念我竭力替百姓诊治而赏的金牌。
“姑娘不知道,司徒将军带着救兵到了,现正和本在城内镇守的将军们两面夹击,想来云州城的局势马上便要逆转了。”守卫士兵激动地答道,言语中大有抓住救命稻草之意。
“原来是这样,多谢。”司徒将军来了,一切就有了盼头,想必也找出了对付弩国狮子军团的法子,雷霆、明轩、司徒家、安王府本是水火不容,现在为了共同的目标,也站在了同一战线,不管日后会如何,是否会如往日般,至少眼前是好的,我还有什么他求?或许这已是最好的结果。
云落国与弩国大战三日三夜之后,以云落国的胜利结束了这场战争,对此次战役有着莫大功劳的是一个生长在西北边陲的唤作“蛮真”的部落,此部落平日里过着与世无争的日子,最擅长的是吹奏一种能够驯服野兽的笛子,兴许是世代住在深山需抵御猛兽的缘故吧。蛮真部落之所以能来帮助云落国,全是司徒将军劝说的功劳,司徒将军这次立了大功,想必能再次得到王上的重用。
经年悲喜,已静
大获全胜的这天夜里,全城的老百姓都走上街头,王上已传下旨意—允许今日全城彻夜欢庆,大小街道一派喜庆,走在街头难免不被这气氛所感染。
“明轩,这次你可算得上是身经大战的将军了,王上一定会越发器重你的,小心招了你做女婿去!”我同明轩并肩走在街道上,今夜的明轩眼中有一丝难掩的哀伤,我不知是何原因,按理说他刚受到嘉奖,应该是神气十足的才对,我只当是他想起了不知身在何处的雪海,人在最喜悦的时刻,是想要与自己最爱之人一起分享的。
“休要胡说。”明轩只回了我简单的四个字,同往日的爱嬉笑玩闹的他判若两人。
我只静静地看了一眼他,笑了笑,其实自己此刻也是很挂念一个人的,只是有些人还是活在念想中最好。
明轩突然停下了脚步,问道“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可好?”
“乐意奉陪。”
“可是我有一个条件。”明轩说着从袖子中拿出一块黑色的布带。
“怎么?是什么神秘的地方?还要蒙着眼睛?”
“你倒是聪明,怎么?莫非不想去?”明轩的嘴角抽起一丝笑意。
“有何不敢?你又不是第一日认识我,来吧。”我只当是陪着明轩,并没有多想什么。”
明轩走到我的身后,替我将布带系在眼睛上,拉起了我的右手,小心地朝着某个地方走去,耳边是熙熙攘攘的人群喧闹声,一个不小心便会被撞到肩膀,多撞几下便迷了方向,心里小声抱怨明轩也不会帮着我躲一下。
不知走了多久,只知道我们走进了一间屋子,不对,准确地说是进了一间楼阁,因为明轩牵着我小心地上了一段楼梯,之后像是把我领进了一间屋子。
“到了?”我感觉到明轩放开了我的手,便知道是到了。可是明轩却并没有回答,我以为是明轩故意吓我,便摘下了蒙在眼前的布带。
转头发现明轩正站在屋子的门口,他的身边站着一个女子,这个女子好生面熟,突然记起来了,叫了声“乐歆!”
“姑娘,你认错了,在下不是乐歆,不过你也认对了,因为乐歆是在下的下一世。”
“什么?你是乐歆的前世,那这里是…”
“缘至客栈。”简单地回答后,几乎容不得我思考,只见房间的门已然关上。
“不!”我冲上前去拼命地拍打着门,“明轩,为何这样对我?”
“阿媛,对不起,可我不得不这么做,我不能再看到你受到任何伤害。雷霆已经死了,我不能见你下半生生活在对他的苦苦思念中,你不要怪我,这个客栈的秘密是潇然告诉我的,他和我的想法一样。”
“雷霆死了”四个字眼像一道惊雷让我停止了拍门的动作,“怎么会?不,你骗我!快放我出去!”
雷霆三日前与弩国交战过程中中箭,昏迷了三日,方才医治无效已然去了…“明轩透过镂花看着瘫坐在地上的我,没有继续说下去。
“不!你说谎,你是在骗我,我不相信,雷霆怎么会死?他还没有见我一面,他怎么能死!”我再也控制不住眼泪,“明轩,你们怎么可以这样残忍?你知道吗?一旦离开了,我会把你们全部忘了的…就像从未认识过。”
“阿媛,如果要在看着你痛苦和那个只见选择的话,我宁愿选择后者,你会永远活在我们的记忆里。”明轩背过身去,我能猜到他此时心里的那份难过。
一道金色的光芒投进了屋子里,我被笼罩在其中,我慢慢地闭上了眼睛,心底是满满的无可奈何,可惜一切都晚了,一字一顿地说了句“保重...纵使今生不会再见,平安唯愿。”脑海里迅速闪过自我来到云落国的点滴往事,趁着我还能记起它们的时候,多想一秒也是好的。永别了,雷霆,可能你已经听不见了,我还是想说出那句看似俗气却满含真心的“我爱你”。
梦落
好不容易从人挤人的地铁里钻出来,抬手看了看腕上的手表,还有半个小时的时间了,我得用跑的才能赶得上,星期一上班迟到可是大忌讳,最近的睡眠质量不怎么好,还老是做一些奇怪的梦,这严重影响到了每天早上的按时起床,说不上原因,按理说,我到这家电视台已经半年了,早就该适应了这种忙碌到要死的生活,怎么还是天天感觉头疼。
一口气跑到电视台楼下,等电梯的功夫,脑子里还在想着台里接档剧的剪辑工作计划,又引进新的电视剧了,也就意味着,没日没夜的赶工生活又要开始了。
到了8楼,还好是赶上了,不然总监还不骂我个狗血喷头。
走进编辑室,刚在椅子上没坐几分钟,便见到莉莉一脸神秘兮兮地走了进来,像是要小声地宣布着她刚打探来的秘密,我想她大概是我们部门最八卦的员工了,不过她的内部消息向来还是比较准确的,听听倒也无妨。
“你们知道吗?我们要换新总监了!”
“哦?那现在的那个母夜叉呢?”“母夜叉”是我们对那位亲爱的总监大人的私下称呼,在她的强权之下,我们每天都过得像是被上了发条一般。
“嘿,自然是调去别的部门了呗。不过应该是高升了才对。”
我只安静地听着,并没有过多的评论,我向来不喜欢在人背后嚼舌头,再者现实点儿地说,职场不比从前在学校,说每一句话都得仔细考虑一下才好,这点老妈不知嘱咐了我多少遍。
“同志们,一会儿开会,9点啊,都别迟到。”文姐推门探头进来说了一句,我们互相看了看对方,心里大概都知道了,这是新总监要来上任了,那自然是按时到了,第一印象的重要性,经历过面试的我们自然是知道的。
九点钟的时候,大家准时出现在会议室,没有一个人缺席,我只当是即将认识了一个新同事而已,并没有像莉莉她们那样好像要使出浑身解数表现一番的样子。我向来讲求的是做好自己分内的事便好,不祈求大富大贵,溜须拍马的事我一辈子也学不来,这一点可能注定我这辈子只能是个碌碌无为的人,可仔细想来能够进这家电视台,也说明我至少不是太差,至少我是通过自己本事得到了现在的工作,用老妈的话来说就是“已经是万幸了”,想想说得确实不错,字字真言。
“各位同事。我有个事情要跟大家宣布一下。”说话的是副台长,连副台长都来了,看来这位新总监来头不小,可对我来说谁来都一样,一个没什么背景的兴许还能对我们不那么严苛,我在心里暗自琢磨着,“台里最近做了人员调整,讨论之后决定编辑制作部从今天开始将有刚从美国归来的雷总监接管,大家欢迎。”
台下响起了还算热烈的掌声,我抬头一瞥,看见坐在我对面的莉莉,把巴掌都快拍破了。
“大家好,我叫雷霆,大家可以直接叫我的名字就好,我们以后将是工作伙伴,我刚回国,朋友不是很多,所以我更希望能和大家成为生活上的朋友,谢谢大家。”一个挺拔俊逸的身影走上主席台,进行着自我介绍,清澈而富有磁性的声音,着实让在座的所有人对他的好感度提升了不少。
棱角分明的欧范儿脸庞,透着英气的眉眼,上身简单不失体面的明黄色时尚西装,下身一条白色的休闲西裤,这一切已经让台下的女人们惊呼了。
我虽然也爱欣赏帅哥,可是却没有到花痴的地步,我惊叹的不是台上那个男人帅气、阳光、迷人,而是觉得,那嘴角那一抹自信的淡淡笑容让我觉得,熟悉,那样的熟悉,用一句恶俗的话来说就是—好像在哪里见过他。可是在脑海里快速地搜索了一遍之后,觉得大概是自己也朝着花痴的行列里迈近了一步,暗自嘲笑了自己一番。
散会后,回到编辑剪辑室,耳边女人们花痴地评论着,无非是“太帅了”“怎么可以把衣服穿得那么好看”之类之类的,我一边听着她们的赞美之词,一边听到耳边和我平日里关系最近的同事小亦轻声地骂道,“这些女人以后可有理由打扮得更加花枝招展了!”
我朝她做了一个鬼脸,说了句“工作吧,早该习惯了。”说完这句话突然觉得左手边的透明玻璃窗外站着什么人,正认真地看着自己,侧头望去,恰巧碰到了一张挂着阳光般灿烂笑容的脸庞,明黄色的西装,我认得出来此人,我们的新总监—雷霆。
我回给他一个略显尴尬却也不失礼貌的笑容,便悻悻地低头继续工作了,生怕在他来的第一天便得罪了他,又没有深入的了解,谁能知道他是不是一只笑面虎呢?小亦无疑也看到了我们的总监大人,比我还要迅速地埋头开始了今天的工作。
然而不知是何原因,心里似有个声音在不停地告诉自己:玻璃窗边站着的那个男人,是一个和他那和煦笑容一样迷人的男子,我估摸着自己大概,是疯了。
歌尽桃花
这些天,在电视台的日子同往日没有分别,忙碌而平淡。
即将播出的电视剧剪辑工作也接近尾声了,新任的总监也跟我们一起忙碌了这么多天,大家同他的关系明显亲近了不少。
大体上的工作算是结束了,只剩下最后的校对工作,这就落在了我的身上,新人就应该多出些力气才是,这是大家的普遍看法。
到了下班时间,工作还是没有完成,其他人都陆续走了,就剩我一个人留守在编辑室,看来只能熬夜做了。
就这样全身心的投入着,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不知不觉已经9点了,肚子有些咕咕作响,想着全部完成之后再去吃顿好的,随手打开右边的抽屉,拿出一包饼干想着先垫垫再作打算。
“饼干可不是个充饥的最佳选择啊。”扭头看向身后,竟然是…雷霆!
“总监…”我以为作为领导,他早就应该走了,没想到这个时间还会出现在这里,着实有些惊到了。
“怎么?吓着你了?”
“奥,没…您怎么还没下班?”
“就准备走了,看到工作室里亮着灯,就进来看看。还没吃饭吧?”
“没…一会儿忙完了再去吃吧。”
“下周才是最后期限呢,没必要这么着急完成,反正也只是收尾了。走吧,刚好我也没吃饭,不介意的话一起吧?”雷霆说这句话的时候,让我生出了一种我们仿佛已经认识了很多年的感觉,我暗自为自己的这种“错觉”觉得有些好笑,大概是平日里电视剧看多了的缘故罢了。
“这个自然不会介意。只是总监大人都发话了,可不能日后让大家觉得是我偷懒,拖了整个组的后腿。”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语气竟是如此的自然,没有一星半点的拘束感,我这是怎么了?貌似自己不是个“自来熟”的人吧…
来到办公楼下,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有些许的微风,吹得空气中满是花香,用力深呼吸,原来是院子里的桃花开了。
走过那几株桃花的时候,不自觉地驻足望了又望。
“你喜欢桃花?”雷霆同我并肩走着,看到我留恋的样子,做出了他自己的判断,不过他说得倒是不错,但也不是全对。我以前对于花卉没有所谓的偏爱,可是这段日子不知是何原因,对桃花情有独钟,看到电视上桃花纷飞的画面,总是觉得说不出的喜欢,奇怪的是开心之余还带着一些莫名的伤感。
“是。”我微笑着点点头。
雷霆是从国外回来的,身上全然没有一种作为领导者的强势和高姿态,相反的,让人觉得平易近人,很好相处的样子。记得他在第一次自我介绍的时候的那句“在国内没有什么太多的朋友。”让我觉得他这么晚不愿回家的原因,除了敬业,还有害怕孤独的成分在吧。
借着桃花这个话题,我把3个月前去参加桃花节的见闻讲给雷霆听,直到走到我推荐给他的—距离公司3条街的一家韩式烧烤店。
我担心我的话题雷霆并不感兴趣,雷霆像是知道我心里在嘀咕什么似的,说他在国外待得久了,接受太多的西式文化,反而对中国的这些人和景很是怀念,这也就让我能很自然地继续我的滔滔不绝。
“会不会觉得我的话太多了?”在一张靠近窗子的桌子边坐下来后,我开玩笑地问雷霆。
“不会啊,像你这样,和谁在一起也不会让气氛变得尴尬。”坐在对面的雷霆说着将手里的菜单递给我,示意我先点菜。
这家烧烤店价格很便宜不说,菜的量也很足,雷霆是男士自然不会让我买单,可我也并不想因为是对方付钱便专挑贵的地方,吃饭就是应该找口味不错且价格合理的地方才是。
依旧笑春风
事实证明我的选择还是值得的,上菜的速度非常快,可能不是饭点的原因吧,一般这个时间已经没有几家烧烤店是营业的了,距离公司最近的也就这里还算是上乘选择了。
雷霆给我讲起他在国外念书时参加的社团,那是个类似于“骷髅社”的神秘社团,他的话让我心生了一种“也许他加入的就是骷髅社,只是为了保密,免于我的打破砂锅问到底才说只是一个类似的社团而已”,呵呵,罢了,是与否又有什么关系?我感兴趣的是他讲述的那些匪夷所思的灵异故事,我向来是不怕的,这一点让雷霆很是费解,他说一般女孩子都是畏惧这些的,看我的样子倒是很兴奋的模样。我笑笑说兴许是我的胆子与他相比也不相上下呢。
酒足饭饱之后,雷霆同我来到前台结账,在雷霆结账的功夫我从隔壁的超市买来了两罐酸奶。
“喝些这个吧,有助于消化,这个点吃大餐实在是…你懂的。”我将其中一罐递给雷霆。
“胖点有什么不好,再者说你也不应该怕胖啊,看上去刚好的样子。”雷霆笑着接过我递过去的酸奶。
“是吗?你是第一个这么说我的人,是在安慰我才这样讲的吧?”我嘴上这么说,心里还是喜悦的。被一个这么优秀的男人表扬是一件值得雀跃的事情,不免心中觉得自己也变得同乐歆没什么分别,对帅哥的免疫力在降低,原来不止男人是视觉动物,女人也是一样的。
我本想打车回家的,雷霆却说我刚好和他同路,执意要送我一程,我便没有刻意得拒绝,深夜里一个人乘坐出租车,让我有些犯怵。
我同雷霆去停车场取他的车,在这个特别的环境中,我想到了曾经听过的一个鬼故事。
“唉?给你讲个故事吧?”我故作神秘状地问道。
“好啊,洗耳恭听。”雷霆低眸的一瞬间,心底里那种似曾相识之感再次迸发出来,脑海中猛地闪过了一幕我和雷霆漫步在一片桃花林的场景,我甚至有种灵魂出窍的感觉,这种感觉很短暂,我只当是自己想象力泛滥的缘故。
我刻意地压低声音,想制造一种特殊的气氛,幽幽地讲起那个故事:“小陈走进停车场,觉得不是很对劲,可是,哪里不对,他又说不上来──或许是夜太深了,他心里想,又喝多了一点酒,所以才感到有点异样?
他的车停在三楼,那儿停车场又没有电梯,还要走楼梯上去,他心中在埋怨著,忽然又自己笑了起来!刚才在心中说了什么?「鬼停车彻!真好笑,鬼停车场,当然是对这没有电梯设备的停车场表示不满之意,并不是这个停车场有鬼,也不是说这是一个鬼的停车场。小陈自己向自己解释著,不禁感到一股寒意,拍了拍心口,又用力摇头,使自己清醒些。
楼梯很静,那么晚才来开车的人当然不会很多,还是没有人好,都市里治安不是很好,要是忽然楼梯转角冒出一个人来,说不定还会吓一大跳!他正想著,楼梯转角处,人影一闪,果然转出一个人来,小陈自然而停了一停,那个从上面走下来的人,也停了一停。小陈看了看那人,那是一个脸上的化妆都走了样的女人,年纪很轻,可是一脸的风尘味,洗去了所有辞化妆品之后,她的脸可能很清秀,但这时,看来却给人恐怖的感觉。
小陈不知不觉作了一个不想看下去的神情,他身形壮硕,为了怕人家误会他不是好人,所以他侧了侧身,让那女人先走下去。那女人的表情很古怪,可能是她太疲倦了,一点眼神都没有,望著他的时候,目光似是一片木然。而且,她为什么双手交抱在胸前,而且身子抖了一抖,像是很冷的样子?她怎么会觉得冷?
小陈不由自主吸了一口气,这时,那女人已经急匆匆地走了下去,小陈看著她的背影,曲线玲珑,十分动人,小陈不禁暗自咽了一下口水,一直等那女人转过了楼梯角,看不见了,他才继续向上走。
三层楼梯,说高不高,说低不低,他也走得有点喘气,上层停车场的灯光,有点半明不暗,他觉得看出去,视线有点模糊,就揉了揉眼。看出去,一排一排停著的汽车,都像是在缓慢地移动,车子全是停著,当然不会动,一定是酒意涌上来了,他想,真糟糕,等一会还要长途驾驶回家去,是不是可以支持下去?
他向前急冲了几步,更觉得有点脚步不稳,所以伸手扶住了一辆车子。那辆车子,车尾向外停著,他的手才按上去,清清楚楚感到车子在动,他吓了老大一跳,连忙缩手,张大了口想叫,可是又发不出声来。
停车场的灯光不变,车子里面更暗,也看不真,他看进去,看到车子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动,他喘了几口气,定了定神,又看到其中一部份在动的物体,白皙动人,那是一条女人的大腿,嗯,大腿上有男人的手在移动,嗯,他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了,于是大大地打了一个酒呃,并且伸手,在行李盖上,重重拍了一下。他一拍之后,就闪身一旁,躲在另外一辆车的后面,向前看著。他看到车厢,本来缠成一团的男女,分了开来,向外看著。
他们的脸,在车尾玻璃后面,小陈可以清楚地看到他们的神态,男的和女的年纪都很轻,看来车子也不是他们的,他们一定是偷进车子去,在车子里胡天胡地乱来。
小陈感到了愤怒,他也是车主,车子也可能遭到这一类少男少女的破坏,他必要教训一下这两个年轻男女!他一想到这里,昂然自车后走了出来,在车厢中的那一双男女,本来已经面有惊惶之色,一看到他现身,更是惊骇莫名,那女孩子拼命把头向男的怀里钻,可是那男的,却显然不准备保护她,还用力把她向外推,一只手又准备开车门。
小陈的动作比较快,一个箭步,也奔到了车前,车门才被那男孩子推开一点点,就被小陈用力顶了回去,那是一辆两门车,前面的两个座位,椅背都被放得最低,那一双男女,就把它当作了大床,这时,却又被他堵在车里,盯著衣服零落的年轻女人,小陈有一股异样的快意,而且,他也看到了一个奇特之极的现象,车子里的两个人,拼命在蜷缩他们的身体,缩成一了团,他以前从来也未曾想到过,人的身体,竟然可以这样……叠成一团的!
而且,他们的神情也惊恐莫名,女的还在用力摇头,长头发披了下来,遮住了她半边脸,看来有点恐怖。
小陈心想,吓得他们也够了,就用力拉开车门,喝道:「你们两个,出来」他呼喝著,直到这时,在车中的男女,才陡然叫了起来,叫得那么尖厉,那么震耳欲聋,倒反而令小陈后退了一步。
也就在叫声震耳的那一霎间那男孩子已经伸手,打开另一边车门,和女孩一起滚出了车,他们在滚出去之后,并不是立刻站起来,而是在肮脏的、满是油渍的地上,连爬带滚了好一会,至少十来公尺,才站了起来,一面尖叫,一面奔向前。小陈想叫他们不必奔得那么狼狈,因为他看到,两人都赤著脚,连鞋子都不知到什么地方去了!
他看著那一双男女冲下楼梯,还有尖叫声传上来,同时又听到有人在喝问:「你们干什么?」
喝问声很有威严,可是那一男一女,并没有回答,喝问声又响起:「站住!」
另外有一个声音道:「算了,我们想休息一会,吸支烟,何必惹麻烦!」
小陈心想,难道是两个警察?在这样的情形下,放那一男一女逃走,那可有点不应该。他正在想,人影闪动,两个人走了上来,果然是两个穿著制服的警察,口中都咬著香烟。一个还在回头望:「刚才那一男一女,看来不是什么好东西,该查他们一查!」
另一个笑:「你是看到那妹妹仔衣衫不整,想乘机揩油吧?
两个人一起暧昧地笑了起来。小陈「呸」地一声,向地上吐了一口口水,不去理会那两个警察,去找自己的车子,可是走了一圈,仍然没见到他那辆二手跑车。
车子买回来时,已经有三年的车龄,他喜欢开快车,跑车的性能也很好,他珍爱之极,明明是停在三楼的,怎么会找不到?难道叫人偷走了?他越找越是著急,连酒也醒了几分,他的车子不见了!
他一抬头,那两个警察还在,正把手中的烟头,掷向地上,用皮鞋去踩熄它,小陈喘著气,奔到了他们的面前,大声道:「我的车不见了!」
刹那之间两个警察都出惊讶莫名的神情来,而且自然而然,双臂交抱著,身子也震了一震,小陈再大叫:「我车子不见了」两个警察像是感到更冷,转身匆匆向楼梯走去,楼梯口又有人拿著电筒走了上来,那是停车场的管理员,一看到两个警察的神情就摇头:「这停车场不乾净,早些日子,一个姓陈的,喝了酒,在这里拿了车,出了车祸,他老回来,有时,会叫人感到阴风阵阵,遍体生寒,有时,也会叫人看见他,一身是血!”说到这里我刻意停了下来,将恐怖的气氛推到了高潮。
“小陈眨著眼,这是在说谁?而突然之间他想起为什么一进停车场就觉得不对劲了,他竟然没有看到自己的影子。”
故事已经讲完了,当我戏谑地笑看着雷霆想知道他的反应的时候,却发现他正惊恐地看着我的背后。
“那是什么…”他的声音有些颤抖,不是吧?讲鬼故事真把什么招来了?
花开无言,叶落无声
我猛地回头,发现身后什么也没有,这才知道是自己上了当,故作生气地盯着雷霆。
“哈哈,胆子大也是有限度的,我只是想试试,你没有惊慌失措已经很出乎我的意料了。”雷霆眯了眯眼,一抹暖心的笑容伴随着眼中我不知叫做什么的微光。
也是在后来我和雷霆的关系更近些的时候,他才告诉我他第一次站在编辑室的玻璃窗前看到我的时候,是因为我给他的感觉像是他的一位老朋友。我八卦地在心里猜测那个人八成是他的前女友。
那天雷霆送我回到住处的时候,被在楼下等我的乐歆看到了,自然又引起了一阵八卦鸡婆。
“我和他只是刚认识不久的同事好吗?人家是顺路才送我的,再者说是我的上司,送我回来了没什么不妥吧?我那么努力地工作,也是在为部门争光好吗?”我一边贴着面膜,一边认真地向乐歆解释道。
“那么当真做什么,心里有鬼才这么敏感。”乐歆倚着卫生间的门框,意味深长地说着,她向来这样,我早就习惯了,只是挑着眉毛回了句“好吧,我就是心怀邪念,你就这么想就好。“
“看吧,我就说。”乐歆兴奋地嚷嚷道。
我只是笑,不理她。
这一夜,我的睡眠竟然变得出奇的好,无梦到天亮。
第二天一早来到编辑室,其他同事还没来,冲了一杯速溶咖啡,打开电脑,继续着昨天没有完成的工作。
“嗒嗒嗒”门外的走道了传来一阵清脆的高跟鞋声,不用猜,肯定是莉莉,只有她会踩着能发出如此声响的,老高的高跟鞋。
“早上好。”在她推门进来的时候,我礼貌性地打着招呼。
只见她像没看见我一样,径直向她的座位走去。
我正在暗自纳闷,只能感慨她是又犯病了,懒得和她计较,低头继续看电脑屏幕。
小亦哼着歌走了进来,没有理会莉莉,坐过我身边的时候拍了拍我的肩膀,这是我们之间特殊的问候方式,我抬头说了句“心情不错啊。”
“那是!”小亦露出洁白的8颗牙齿,标准的笑容。
在还算合人心的气氛中开始了新的一天。
快到午饭时间了,我去了趟洗手间,回到编辑室准备和在等我的小亦一起去吃饭。
推门进去的时候,看到莉莉正拉着她对面的杨晨不知道在嘀咕些什么,见我走进来了立马就抬高了音调:“我早就说,她是一副装着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其实暗地里耍着手段呢。”
我一脸莫名其妙地看了她一眼,没做任何理会。
拿起桌上的饭盒,对小亦说了句“走吧。”
出了编辑室,小亦压低声音问了句“昨天是不是总监送你回去的?”
“是啊,因为他也离开得晚,刚好看到我也没走,就顺便一起吃了个饭。怎么了?”我随口回答着,突然意识到了什么,看来刚才莉莉那句话是故意说给我听的。
小亦注意到我的表情,猜到我是知晓她这样问的原因了。
“她觉得我是在刻意接近总监是吗?”
“你是知道她的,向来喜欢巴结上司。”小亦无奈地评论道。
“那你呢?你觉得我是她所说的那样?”我知道小亦不会这么认为,故意问她。
“嗨,我能和她一样低俗?”小亦朝我吐了吐舌头。
“哈哈,我就知道,管她呢,反正自己知道自己是什么人不久得了,职场上本来就是这样。”
我并没有将莉莉的恶言恶语放在心上,那时候的我大概还不知道什么叫做“人言可畏”。
相遇是久别的重逢
整整一天莉莉都在有意无意地冷言冷语得对我进行着攻击,我并没有同她计较,其实之前其他同事除了和她交好的杨晨之外,对于莉莉的话都没有太大的反应,一般人都不想因为莉莉的添油加醋而多得罪一个人,对我还是像往常一样,可能我来这里工作之后一向比较低调,从不去评论别人的好与坏,还是积攒了一定的人缘的。妈妈总是说和人相处就是要学会“多听少说”,尤其是在职场,在背后议论别人,不管事实是不是自己口中所说的那样,都是在嚼舌根。我并没有把莉莉的事情说出去的打算,只是想给她一个教训,担心再任由她这么说下去,其他科室的同事会把假的也当成真的,“人言可畏”我第一次有了切身的体会。
实在忍无可忍的时候,笑着贴在莉莉耳边说了句“你说和单身男子做朋友好呢还是和有妇之夫走得近比较刺激呢?”
莉莉听到我的这句话的时候,脸色来了个180度转弯,瞬间没有了刚才的骄傲与嚣张,我上次无意撞见莉莉和一个有妇之夫的亲密瞬间,一直埋在心底,没有同任何人说起过,包括小亦。
我也是后来才知道,雷霆和我一起去吃饭的事情是莉莉从门卫大叔那里听来的,我不禁感慨,现在这个时代的男人也这么喜欢八卦,只能暗自苦笑。
接下来的两个星期,日子恢复了往常的平静,剪辑工作完全结束了,本想着可以好好的休息几天了,一个突如其来的电话打破了我原本静谧祥和的生活。
电话是我的老同学打来的,本以为像往常那样的寒暄几句,却被告知了一个让我内心不再平静无澜的消息—易阳的工作调到我所在的城市了。
易阳是我学生时代喜欢的男生,非常喜欢,几乎达到了疯狂的程度,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对他的那份感觉在一点点消失,可是那份最初的美好始终挥之不去。
挂了电话,我带着不怎么平静的心情回到编辑室,小亦笑着说今晚雷霆请客吃大餐,我随口应了句“知道了”,继续陷入内心的波澜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