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值得一提的,是我有了朗尼(里根的呢称);我能跟他在一起,才能有后来这许多美好的日子。"
当时听到这儿,我也想:里根不是离过婚的吗?南希今天这么说,换作里根的下堂妻珍惠曼,又要怎么讲见?
离婚这件事很妙,你永远可以从他上一个婚姻的角度来批评,所以许多离了婚的夫妻,在签协议书的同时,也把以前的朋友离掉。
于是,两个人各自找寻新的伴侣,也各自建立新的友谊。许多后来的朋友,只当那是初婚的夫妻,完全不知他或她的过去。
直到有一天,遇到个知道内情的人,才可能发现眼前这对神仙眷属,原来也经历了许多沧桑。
说到往事,向着前妻的人,总会说:"那女人多好!多贤慧,只恨碰上没良心的丈夫。"
向着前夫的人,则可能说:"唉!他们离婚也有内情,外人以为男人变心,其实谁都受不了那种女人。"
循着这个道理想下去,无论那位男歌星、里根,或任何一个再婚的人,我们不是都能从两方面来看吗?
当我们为"一边"举杯道贺时,不是总可能想起在某个黑暗的角落,正躲着一个落寞的"失婚"者吗?除非那离婚能做到"拆散一对怨偶,成就一对佳偶",否则,总有一方成为诅咒的对象。
想起我以前的一个邻居。年轻时在老婆的帮助下,男人事业宏发,十分得意。有一天,却突然离婚,娶了公司一位年轻漂亮的小姐。
那年轻女人"入主"之后,每次进出大楼,都有人指指点点,说她是图男人有钱,要男人甩掉糟糠妻,娶了她。
可是,没几年,男人中了风,事业一下子垮了。
他年轻的妻子也变了样儿,原本光鲜时髦的打扮改为粗服乱头。总见她扶着半身不遂的丈夫出去看病,总见她匆匆忙忙地送孩子上学,去市场买菜。有时候跟她在电梯里相遇,不再是过去浓浓的香水味,而是浑身的油烟味。
邻居的诅咒也改变了。大家开始赞美,说这女人真不简单,男人穷了、病了,不再能养她,由她养,她居然还心甘情愿地留在男人身边。
我以前在艺坛的一位忘年之交,也有类似的境遇。
五十多岁的他突然跟老婆离异,找了个小他二十多岁的女人,而且生了个儿子。
他和前妻生的孩子我认识,提到他们的老爸,一个个咬牙切齿,他们从不跨进"那个门",从不理睬"那个女人"。
这位艺坛的朋友,倒是关怀前妻生的子女,当他女儿来美时,还特别打电话请我照顾。
十年前,他病了,查出是肺癌。据说自从他知道病情,就把他制作颜料的方法,一点一点教给他年轻的妻子,并且为她铺好销售的管道。
然后有一天,他从南京东路的一栋高楼上一跃而下。
我的书桌上摆了许多那位朋友做的颜料,我也总是经过以前住过的那栋楼。据说他的颜料还在市面销售,据说中风的那个邻居已经搬去了乡下。
我常想到他们,想到他们以前的另一半,也想到老朋友们的闲言闲语和新婚夫妻的鹣鲽情深。我不知道他们的对与错,只知道婚姻就像坐船,两人同船一段路,一个人可能先下船,上了另一艘船。
那艘船可能大得多,单单荡出的水波就足以把原先的扁舟击沉。
大船扬着帆、展着旗,去了浩渺的大海;小船敛了桨、收了帆,仿佛野渡无人舟自横。
都是船,都远了,都有各自的命运与旅途,谁知道下的这条是不是"宝船",上的那艘是不是"贼船"。
在人海中,每个人坐他自己的船。我们都是过客,不是永远的居民。就看它潮去潮涌,帆起帆落,人来人往吧!
不必怨恨,不必批评,不必偏袒。
当你们不得不分的时候
暮秋之爱
这世上谁都能讲理,
就是夫妻不能讲理。
因为夫妻之间,
有个比理更大的东西,
就是"情"
有个老学生,结婚没多久,就跟他太太吵架,一吵架,两口子就找我评理。妙的是,八年下来,我已经不记得为他们调解了多少次,每次只要我把两个人分别拉到一边,劝几句,两个人就好了。有一天,那男生甚至说:"老师!您知道吗?我跟我太太能维持到今天,全靠您。"只是最近,这句捧我的话,突然变了调:
"老师!要不是为了您,我早跟她离婚了。"
我当时一怔,问他:
"你离不离婚,干我什么事呢?"
"当然与您有关,每次我想到您过去为我们花了多少时间、费了多少唇舌,就把气吞下来了。"学生说。
我笑笑,问他:"那么有一天,你如果气坏了,气得脑溢血,也是我这老师的错喽!
最近,他们两口子闹得更僵了,我劝了几次,无效,特别给男生写了封信,觉得还有几分道理,也说 出一些怨偶的问题,把它刊出来,供大家参考--
亲爱XX:
今天我很伤感,因为发觉你们可能非分开不可了。
但是我这个伤感,又能变得很平静,因为"哀莫大于心死",我知道劝了八年,到今天,我是真正的"无能为力"了。
其实在你们两口子的身上,我更看到了这种心死,是你们的心死,使我知道"时间到了"!
回顾过去的八年,你常来我这儿说她的不是,她也跟我数落你的不对。每次你们来,都有着激动,都讲自己的"有理",和对方的"无理"。
我每次也都静静听,然后为你们分析,两个人的"有理"和"无理",你们似乎都能听得进去,各让一步,彼此道歉,甚至接着去看电影。
你以为我"调停"成功,真是因为"说得有理"吗?
错了!我必须告诉你,这世上谁都能讲理,就是夫妻不能讲理。因为夫妻之间,有个比理更大的东西,就是"情"。
凭什么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陌生人,甚至家庭背景、知识水平完全不同的人,能够没几天,成为世界上最亲密的终身伴侣。
这终身伴侣、夫妻关系、男女"接触",实在是整个社会最基本的结构。有了它,组了家庭,有了孩子,置了产业,彼此扶持,人类的文明才得以展开。
但是无论人类变得多么文明、多么进步,却始终无法改变那最基本的"结合要素",也就是--爱。
男女的结合,绝对是因为爱,而很少是因为理。也就因此,当夫妻之间能够讲理的时候,实在因为有爱;当他们之间的爱产生变化,理也就很难说了。
相反的,当夫妻真正冷静下来,一五一十、一百一千地算计财产、评论是非的时候,那爱也就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
所以有人说:"朋友容易维持,夫妻难于相处。"又讲:"相爱容易,相处难。"这当中的道理都是因为朋友之间能讲理,夫妻之间讲理却难上加难。
说到这儿,你应该明白了,我为什么不再为你们调解,不再为你们说理。
因为我发现--你们之间已经没了爱。
想起八年前,你们热恋。那时候,你大概因为工作太累,有严重的口臭。
有一天,我坐你的车,她坐在前座。每次你说话,我虽在后座,都可以感觉你的口臭。可是,一路上,我却看见她不断偎在你的肩头。
我当时想,天哪!她怎么好像嗅不到你的口臭。但是跟着,我想通了--因为她深深地爱上了你。
隔一阵,你们果然结婚了。参加你们的婚礼,你笑嘻嘻地四处敬酒,口臭没了,脸色红润了,连皮肤都变细了。我还听说,她一次为你买了五套西装。
你记得吗?我那阵子常问你:"谁给你买的皮带?""谁为你挑的衬衫?"
你的答案全是"她"。
我发现你的品味进步了,你整个人的感觉都不一样了。为什么?因为爱。
或许你要怨我,既然已经觉得你们会离婚,又何必重提往事。
我是存心要提的。因为当我发现你们彼此不再有感觉、不再有爱的时候,你们也就开始怨、开始恨,开始"否定往事"。
一个人否定往事,有什么好处呢?那往事是你的黄金时代,当你把自己的青春岁月、黄金时代,全说成"瞎了眼"、"白过了"的时候,对于你的人生,有什么正面的意义呢?
成熟的人承认错误;成熟的人,不否定过去,即使譬如"昨日死,今日生",那昨日依然曾经存在。
所以,在这个看来已没有情的时候,你还是应该冷静下来,想想过去的恩。
谈到"冷静",我很欣赏西方国家在离婚之前先分居一段时间的做法。因为我发觉正如流行歌曲说的,"思念总在分手后",当两个人不再天天聚首,生活上平淡了,环境上冷清了,也就能静下来重新想想过去的种种。
所以你注意的话,会发现许多离了婚的人,刚分开的时候会觉得对方一无是处,日子久了,却可能渐渐改变观点,检讨自己的不对。
还记得吗?你在学校读过的古诗--
"上山来麻芜,下山逢故夫。长跪问故夫,新人复何如。新人虽言好,未若故人姝。颜色类相似,手爪不相如……"
这不是正讲新不如故吗?
还有,前些时过世的美国棒球之神狄马乔,他在跟玛丽莲·梦露离婚之后,仍然处处护卫着她。在梦露被关进精神病院时,是向他求救,并由他到医院拍桌子大吼:"把老婆还给我!"
梦露死后,是谁每天派人送一朵新鲜的玫瑰花到墓前?
是狄马乔啊!
想想这些人,他们离了婚,也可能在离婚之前反了目,但是情没有了,仍然有恩。为什么有恩?
因为他们没有否定过去相爱、在一起的日子。
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建议你搬出去的原因。搬出去,使你能冷静;搬出去,更能给你空间,有空间思想,也有空间修补你心灵的创伤。
对的!心灵的创伤。
离婚的人,无论错在何方,谁都没错,或谁都错了,受伤的总是双方。
如果你受了伤,还天天面对面,那伤口就总是被揭开,难以愈合。所以夭天冷战,住在一起,却形同陌路的夫妻,远不如分开,对彼此的伤害少。
正因此,当你说你坚持不签字,不搬走的时候,我说那不够聪明。
你可能想:"你要我死,我也要把你拖下去死。"问题是,你真拖得下去吗?当有一天,你拖累了,自己又不想死的时候,自己却也已经老了。
你以为可以占着那个巢,冷战到底,不给她好日子过,岂知自己也因此没了好日子,甚至失去了机会。
更重要的是,我们应该活在宽恕之中,还是活在仇恨之间?你们既然没有孩子,发现实在处不来,而且没了情、没了感觉,何不大大方方地给彼此一个空间,也给彼此一些机会?
"君子绝交,不出恶声。"夫妻离异,也应该不出恶声。如我前面说的,夫妻之间常不能说理,因为有个"爱情"总挡在中间。当有一天,居然能一桌一椅地分财产,才真正是没了爱情、可以讲理的时候。
你说你们之间已经完全没了爱,现在可以说理了,就不要再作意气之争,去论谁是谁非了吧!
论出来是非,又有什么用?有讨得回的公理,难道也有讨得回的爱情吗?
如果要论理,就静下来,谈谈分居的事吧!谈谈怎样把两个人分开的伤害减到最小,也想想怎样把夫妻的爱,转移为朋友的情。当你们能平静、泰然、以朋友相待的时候,不单你们见面容易,四周的朋友也会觉得轻松。最起码,有一天,你们在我这儿相遇,我不会不知所措啊!
写到最后,我要说个去年在美国《世界日报》上看到的报导--
在英国,有一对离婚二十年的夫妻,居然每年一起旅游十几回,总共旅游的次数已经达到一百五十次。他们是在离婚后半年,开始在电话中谈到可以一起出去逛逛,而开始旅游的。于是两个人一同计划、一同用夫妻的名义订房间。
看了那则报导,我常想,这对夫妻是真不相爱,还是不能相处?是不能相处,还是不能朝朝夕夕柴米油盐地在一起生活?
希望分开之后的你们,有一天能够重相聚,就算不能再一起生活,也能一起像那对美国夫妻般,成为一同出游的朋友。
当然,我也祝福你们各自找到另一片天空,然后四个人来我家,有说有笑。
那将是多有风度!多么热闹!
冬之爱
冬天很冷、很峭、很凄清。
冬天也很纯、很白、很安宁……
臭皮囊的联想
冬之爱
死竟是可以如此豁达的事……
活着的时候,连打一针都怕疼,
死后却能交出去任人大刀切割,
他用他的死,使别人不死;
用他的肉身救别人的肉身。
"我死了,什么仪式都不用办,就烧烧,装个盒儿,带回台湾,把你爹的坟挖个口,塞进去,就成了。"
九十岁的老母,有一天放下报纸,隔着她厚厚的老花眼镜对我说,突然又话锋一转:"唉!可是听说烧骨灰是很惨的,烧着烧着,死人还能坐起来,不知道有多疼。"
"疼,总比土葬好,让几千万条小虫,一口一口地啃。"我笑笑说。
据说佛家有一种修炼的方式,就是放一具尸体在眼前,看着它由出现尸斑、发黑、肿胀、撑破尸皮、流出尸水,到被蚊纳蛆虫寄生,最后剩下一具枯骨,于是悟道--人不过是个臭皮囊。
这腐烂的过程,我不曾见过,倒是常想棺材里的尸体是怎样化为白骨。想那上等的寿材、西式的铜棺,如果做得密不透风,尸体是不是就能不腐?中国人常说"住在杭州,吃在广州,死在柳州",那柳州的棺材又能怎样"保鲜"?
直到去年姨父过世,棺木垂人墓穴时,二表弟转头对我说:"你看,那棺材下面打了两个洞,是为了让尸水流出来。"我才想通,其实多好的棺材都防不了腐,既然做不到,人们也就宁愿让那尸体速腐,使得白骨早早呈现,尸臭早早消散,有一天开棺拉骨,也才能干净利落。
捡骨是个专门的学问,据说拉骨师都一代传一代。会捡的人,如同庖丁解牛,自然知道哪块先捡,哪块后捡,又该如何放置,于是一路"按部就班"地捡来,恰巧装满一罐,且留下一个不大不小的空间,刚好摆下头颅。换个不会捡的人,可能两罐都装不下。
我九岁的时候,就捡过骨,但不是捡棺中的骨,而是捡父亲的骨灰。从火葬场的炉子里拖出一个大大的铁盘子,盘里一片白灰,有大块,有小块。母亲教我用筷子一点一点地拨,看到成块的,就放进骨灰匣。
到今天我还记得很清楚,那时候我一边捡,一边想,多大的骨头要拉起来?多小的又能不要?等捡完了,盘子里还剩一层细粉,我没拉,后来是不是全倒了呢?那里面会不会还有小块的骨头?那白粉当然也是父亲遗体烧成的。如此说来,我那小小的骨灰匣子里装的父亲,怎么可能是个完整的父亲呢?
我这疑惑也是这几年才解的。
因为我曾听人说过,有些人去世之后,被特别安排在新建的火葬场火化,因为没人用过,所以骨灰不会跟别人的混在一起。
这话说得多么明白!反过来想,表示一般人火化之后的骨灰,多多少少会与"先人"和"后人"的混在一起,造成"你泥中有我,我泥中有你"。如此说来,骨灰在基本上已经不纯正了,既然那小小的骨灰匣中装的不能百分之百纯粹,甚至说已经丢失了大半,又有什么好重视的呢?
"尘归尘,土归土(Ashes to ashes,dust to dust)。"洋人在葬礼中说得真好,然后每个人除了抛下鲜花,也抓把泥土撤下去,表示"你安心地去了吧!回归为泥土与灰尘"。
只是当土葬时,完完整整的一具臭皮囊,占了一大块地,还摆在一个厚厚的棺材里,要到何时才能成为大地的一部分?至于现在的灵骨塔也差不多,里面中有大殿,侧有长廊,再如银行保险金库一般,一格一格密封锁死,香烟缭绕、恒温空调,又要到几时才能"尘归尘,土归土"?
还是前几年上我二姐的坟时,墓园风水师说得有理--"就算是骨灰,也最好用木材、陶瓷或石头的罐子,而且最好能埋在地下,或贴着地面,让死者的气跟大地的气脉相通。什么是好风水?气通了,死的人泰泰然然地走了,没了,就是好,死的人气不通,不安,走得不顺,就是坏风水。"
只是当我问,这么说,直接撒在土里,立刻融为大地的一部分,岂不更好?他却答不上来。我又问:"海葬如何?把骨灰直接撒在海里,这风水该如何看?"他怔了一下,隔了半天,苦笑着说:"就无所谓风水了,应该不好也不坏。"
"不好不坏,不就很好了吗?"我又问。他却面色一整:"但是也就不能给你带来特别的财运官运了!
于是我终于弄清墓葬看风水的道理,那不是为了让死者睡得舒服,实在是为了让生者活得发达。怪不得古人说:"买山原不为亲谋,只为功名富贵求;须知人间好风水,不在山头在心头。"
自从有了这个谅解,我就常想,死后何不葬在自家后院?接着又想--其实烧成骨灰,放在书架上也无不可。只是再想想,葬在后院,改天搬家,如果子孙不孝,不带我走,怎么办?放在书架上,如果我先走,老婆又交了男朋友,每日亲亲爱爱,看见我正冷眼旁观,又是多么碍眼。想必千万年来,人们多半把死者葬在墓园,而不留在家里,都是这个道理。
当然也有些例外,比如印加民族,据说他们不但把亲人的尸体做成木乃伊,而且带着走。遇到家族聚会,甚至把先人的尸体也放在聚会之间。
于是,我变得有些羡慕印加人,觉得那才真有人情味,但不知他们的木乃伊是如何制作,会不会也像埃及人的老祖宗,开膛破肚,把那心肝肺腑全掏出来装进瓶子,再像腌南京板鸭般涂上各种防腐料,厚厚地缠上尸布。抑或他们采用风干的技术,像中国东北的少数民族鄂伦春族,把尸体放在树上吹成"尸干"。
鄂伦春族和印加人的尸干我都没见过,倒是看过新几内亚原始民族的奇景,一群风干的尸体被放在木架上,真难想像这个在几十年前还人吃人的民族,是怎样在那湿热的雨林中把尸体风干,又如何能不被野兽叼走。
说到让野兽吃尸体;有时候反倒算是种美德,西藏的天葬就是这美德的展现。先把死人脱光了,摆成弯曲的样子,缠上尸布,再背上天葬的山头。天葬师燃起烟,引来兀鹫,然后一刀一刀把尸体上的肉剔下来抛给兀鹫,再把头颅和骨架用石头砸碎,渗上青稞面使兀鹫能"入口"。
据说天葬时,家人只能在旁静静地看,不能哭。看到先人的尸体被吃得一千二净还应该高兴,表示死者在人间的罪愆已经得到清偿。
另外一种吃,听来就更可怕了。那是我在美国电视NOVA频道上看到的,亚马孙地区Yanamani族人,先架上柴火,哀哭着把尸体放在上面,再点火,烧成骨灰。然后,亲友聚在一起,制作一大锅香蕉汤,再将骨灰撒在汤里,分给全家族的老老少少喝下去。
"他虽然死了,但是仍然活在每个人的心中。"Yanamani族人把这句话真正实践。死者在哪里?死者不见了,他被每个人的身体携带,成为每个家族成员血肉的一部分。这乍看十分可怕的习俗,细想想,不也有它深刻的人情味吗?
什么是永生?永生就是死者不死,继续以另一种方式存在。永生不是单一个体的永远不死,而是物种的生生不息,永生像草地,总绿;像多年生的花,冬天总死,来年总开。像夜里望去大校公寓的窗子,总明明灭灭,总有灯在亮着。永生也像法国梧桐的叶子,上一片叶子掉了,就在它掉下来的那个点上,已经看到下一片叶子的叶芽,等着第二年荣发。所以永生就是不断换的牙齿,下一颗顶掉了上一颗。每一颗牙的掉落都有着摇动,有着疼痛,有着流血,有着空虚,然后,变得更美。
有哪颗新生的牙齿,会问那掉落牙齿的去向?又有哪颗掉落的牙齿,能左右新生的牙齿呢?所以对尸体可以像对牙齿一样,或是留起来当个纪念,或是扔了只当不存在,或是和着血吞下腹中。
最近在美国报上看到两张美联社的照片--
一张是芝加哥古德曼剧院的艺术总监,笑嘻嘻地捧着已故男演员戴尔·克罗斯的头骨,打算作为日后莎翁戏《哈姆雷特》的"真实道具"。这是遵照克罗斯三月去世时的遗嘱做的--死后把遗骸捐给戏院,作道具之用。
另一张是两位花白头发的人,望着远处的夜天,黑黑的夜幕上,正蹿升一道光束,绽放成一朵灿烂的烟花。照片下写着:骨灰升天,美国著名火箭飞弹设计师柯托斯基,去年夏天去世了,他的儿子小柯托斯基与其妻遵父命,在旧金山湾把老爸的骨灰做成烟火爆放,名副其实地"升了天"。
最近也在台湾的电视上看到两个震动人心的画面--在全省医学院都缺人体解剖的尸体时,慈济医学院不缺,因为许多信徒遗愿,把尸体捐出。
每具尸体都经过最好的保存处理,并在旁边挂着逝者生前的照片和简历。慈济的师生称这些尸体为"大体老师",因为他们像老师一样,贡献出自己,用自己的肉身,教育下一代。
也看到另一个特别报导,一群国外的医生,正教导国内的医生做最新的脑科手术。
手术台上脑的不是活人,也不是"大体",而是一个个固定好的头颅。这一颗颗有白有黑的头颅是外国医生带来的。他们知道在台湾不容易找到那么多尸体作为教学之用,只好自己从美国募集头颅。
都是活生生的人哪!那一个个头颅,居然就用他们活着时候的大脑思想,决定死后把自己的头颅捐出来,让医生带着飘洋过海,到地球的另一边,锯开头盖骨,再切开脑,摘出脑髓,放在盘子里,供人学习。
死竟是可以如此豁达的事,尸体竟是可以如此慷慨的东西,这世上有什么豁达与慷慨能与此相比呢?活着的时候,连打一针都怕疼,死后却能交出去任人大刀切割,他用他的死,使别人不死;用他的肉身救别人的肉身。
不知为什么想起周梦蝶的一首诗--
"没有惊怖,也没有颠倒,
一番花谢,又是一番花开,
想六十年后你自孤峰顶上坐起,
看峰之下,之上之前之左右,
簇拥着一片灯海--
每盏灯里有你。"
我愿随波去
冬之爱
于是有一天,
我的孙子可能对他的孙子说,
你摸到的海水里有你曾曾祖父。
突然之间,以前在一起玩的朋友都到了"后中年期"。
后中年期的特色是由"网球"转为"高尔夫球";是由炫耀财富变为炫耀胆固醇的指数。后中年期有了"新玩具",是一伙人轮流拿着那玩具往胳臂上套,量血压!
后中年期还有个特色,就是拿"死亡"开玩笑--
"我早就通过华埠老人中心买了块地。中国人埋在一块儿,凑麻将搭子也容易,最重要的是,活着讲英文已经够苦了,死了总希望中国人聚在一块儿,说中文。"
"对!墓碑也要刻中文,不刻英文,这不是杂货店招牌,美国人总管不着,非要咱们中英对照了吧!"
听他们的话,眼前浮现一个新的"中国城"。跟那曼哈顿南边的中国城一样,红墙绿瓦、方块字,只是不知有没有烧腊的香味弥漫。正想着,有位老邻居的太太发言了,而且语惊四座。
"你们真笨!"她眼睛一瞪,"干吗花冤枉钱买地?我们家很简单,我跟那口子早商量好了,谁先死,就烧成灰,装个罐,放在床底下。反正活着的时候,喜欢一个睡上头,一个睡下头;死了正好,天天一个睡在一个上面。多棒!
一屋子人全笑歪了。
"你们没看过笑话吗?"有人提出异议,"有个老奶奶把老爷爷的骨灰就放在床下头。有一天老奶奶不在家,两个小孙子躲猫猫,发现那罐子,还以为是老奶奶藏的炒面茶,居然掏出来给吃了,不成!不成!我可不要被孙子吃了!"
大家又笑成一团,然后议论纷纷,有人说应该埋在后院里野狗挖不到的地方;有人说应该放在家里的最尊位,高高地供在祖宗牌位旁边;也有人十分豁达:
"咳!吃了正好,我还想建议老伴,我死了之后,家里种花,可以不用买骨肥(bone meal)了,需要的时候,只要打开我的罐儿,抓一把,往花盆里撒,就成了,保证花开得特别大。"
他这话倒使我想起有一次在英国小城里看到的墓园,有个墓碑平平地躺在地上,四周长了许多野花野草。那碑文写得妙--
"遵从死者遗愿,骨灰平均地撒在这片土地上,请欣赏、请爱护、请勿践踏。"
我当时看了很感动,觉得真是好点子,可是后来看到一则路透社的消息,更有意思。
一位加州的酒保克兰西耶斯基,七十四岁高龄辞世时,特别在遗嘱里留下一万美金,招待两百五十位亲朋好友参加。
参加者都享受了佳肴和克兰西耶斯基家酿造的美乐(merlot)酒--以他骨灰当肥料,生长出的葡萄酿制的。
这做法不是比"不准践踏"大方多了吗?
另一个酒店更有意思--
1993年,一家在英格兰拥有十二家连锁店的小酒馆公司,发明一项新的服务,老顾客只要花五千三百英镑,就可以死了之后把自己的骨灰寄存在酒馆的吧台或高脚凳的底下,不但可以继续闻酒香,而且不会寂寞,因为可以继续活在酒鬼之间,听大家说小道消息。
有个顾客说得妙:"更重要的是,我太太也常常到那里去,如果我的骨灰摆在那儿,她一定会常来看我。"
可不是吗!我少年时读唐伯虎的诗:"春夏秋冬捻指间,钟送黄昏鸡报晓;请君细点眼前人,一年一度埋荒草;草里高低多少坟,一年一半无人扫。"那时心里就总感叹活人为什么如此冷落死人。好像人一死,无论多么亲,都成了鬼,会青面擦牙地吓人,非被放逐到远处的坟场不可。
我九十岁的老母也常有这样的感慨:"咱们在台北深坑的墓园,交通方便不方便?要是不方便,我死了,你们去也麻烦,我出来也费力。"叹口气,"唉!要是孙子不回去看我,我还得坐飞机。"
"如果你不放心,就把骨灰分两半,一半存台北,陪我死了四十多年的老爹,另一半存美国,陪你疼了几十年的儿孙。"我说。
"好主意。"老人家点点头,可是又一皱眉,"分两半怎么成?死了还让人分尸。"
1999年7月22号,空难丧生的小约翰·肯尼迪、他的妻子卡洛琳和妻姐萝伦的骨灰,被装在三个坛子里,由美国的海军驱逐舰"布里斯克号"运到他们丧生处的大西洋,沉入海中。
美国的报纸上说:"罗马夫主教赞成土葬,但是也允许火葬。美国的天主教则禁止把骨灰撒在海里,如果非要海葬,必须把全部骨灰放在一个容器里,抛至海中。"
看到这则新闻,想起老母的话,或许他们也是基于"维持完整"的想法,而不准把骨灰撒进海里吧!
当天傍晚,走到我家旁边的海湾,那长岛的海湾就连接着小约翰·肯尼迪海葬的大西洋。
海潮正上涨,一波一波拍打着沙滩,沙滩上有各种颜色的小贝壳、小石子,在夕阳下闪闪发亮。
"这里面会不会也有小约翰·肯尼迪的骨灰呢?"我想。突然觉得他们的骨灰被装在坛子里真是可怜,好比《天方夜谭》中被沉在海底千年的精灵一样,不见天日。
想想,如果撒下去的是骨灰,这海浪荡呀荡的、这海潮流呀流的,那散作无数颗粒的骨灰,总有一天会浮沉在世界的每个海边。
世界愈来愈小了,孩子们也愈跑愈远了,他们不一定有时间上山扫墓,也不见得有兴趣进同一家酒馆,但是他们四处漂泊时,都会越过海,看到海,他们都可能携家带眷地到海边戏水。
"我死了,要海葬,但不是装瓶沉入海洋,而是把骨灰撒在大海里。"我对自己说,"于是有一天,我的孙子可能对他的孙子说,你摸到的海水里有你的曾曾祖父。"
而每当我的孩子思念我,他们只要走到海边,摸着海水,就可以感觉到我的牵引、我的拥抱。
当战争结束的时候
冬之爱
老师震惊了,
发现自己领养的女儿,
竟跟那照片里的女孩长得一模一样。
她发疯似的回去问丈夫:
"我们的女儿是不是你偷来的?"
1997年3月25日,在日本鸟取县传出了一则感人的消息--
一个去国五十一年的日本人蜂谷弥三郎,终于回到他的故乡,见到已经为他守了半世纪的老妻久子。
五十多年前,在平壤一家兵工厂工作的蜂谷弥三郎,日本战败时本来等着被遣返,但是有一天在路上走,背后突然被人拍了一下,说他是日本间谍,就这样被带到西伯利亚的劳改场。
七年后,他被释放了,可是在苏联克格勃的监管之下,仍然不准回日本。他只好以狱中学到的理发手艺维生。
在那个密告横行的时代,为了不让人知道他是日本人,他尽量不说日语。在苏联待久了,俄语愈来愈流利,日子也愈过愈自然,取得俄罗斯国籍之后,他仍然没有离开。
直到1996年春天,一个远赴俄罗斯教书的日本老师,听说这么一位日本老人,才终于安排蜂谷弥三郎回乡。
据日本外电报导,在鸟取县的车站月台,老人紧紧拥抱别离五十一年的老妻,有着说不完的话。很难想像这两位老人,要用多少日夜,才能诉尽别后半世纪的点点滴滴。
可惜的是,蜂谷弥三郎不能在故乡久待,他必须很快地回到俄罗斯,因为在那里有他后来的妻子正在等待。俄罗斯已经成为他的第二故乡。
蜂谷弥三郎的故事,使我想起美联社报导过的另一个感人的故事。
也是二次大战,也是日本人。
一个年过半百的日本妇人世森,参加了纽约西奈山医院国际医学合作会议的褒扬会,会中颁奖给"广岛少女计划(Hiroshima Maidens)"的有功人员。
1945年8月6号,三岁的世森正在外面玩耍,突然一阵漫天的大火袭来。爆炸的原子弹把她所有露在外面的皮肤都灼伤了。她的面孔扭曲变形,双手无法张开,整整十年,她躲在家里,怕别人看到她可怕的样子。
直到1955年,美国施行"广岛少女计划",把二十五位受原子弹之害的日本少女带到美国治疗,世森才重新燃起生命的希望。
在1996年5月的褒扬会上,世森接受了记者的访问,她说"我心中没有恨,只有爱,因为美国人打开我的心房、我的思绪、我的感受,并且照顾我,让我成长。"
会议之后,世森并不是回日本,因为她已经入了美国籍,而今住在洛杉矾,不但早结了婚,而且有个做律师的孩子。
在《世界日报》上看到一篇杨爱民写的《抓兵记》。作者说五十多年前,在祖国大陆,兵一不够,就四处去抓。
"未逃的在一个单位待久了,便成为老兵或升为班长,然后他们再去抓新兵。"作者回忆,他就是被抓,当了兵,又出去抓别人。
有一天,作者在福建莆田的一个小镇上,奉命出去抓新兵。看见田间一个年轻的农夫,就和另外一位同掠过去围捕,经过一番追逐才在河里把那人抓到。
回到营区,连长用扁担把那人狠狠打了一顿,又用脚踢他的胸,令作者很不忍心。但是第二天,当部队出发时,那年轻的农夫已经乖乖地跟着大伙一起行进了。直到半个月之后,有一天在悬崖小径上行军的时候,那人又钻进丛林逃亡。
之后,作者到了台湾,做了医生。有一天,来个苍老的病人,看名字,再端详长相,才认出正是当年抓到的那个农夫。据说他逃跑之后,又被另一个部队抓走,所以到了台湾。
作者问他恨不恨。
"恨什么?"那人笑笑,他已经在台湾结了婚、生了孩子,还开了家杂货店。于是,两个人成为好朋友。
看阿根廷获得1985年奥斯卡最佳外语片的电影《官方故事(The Offical Story)》。
故事是真实的,描写70年代右派军事政府对涉嫌颠覆的左派分子,进行"丑恶战争"时的悲剧。
九千名阿根廷和乌拉圭人失踪,大人不见了,孩子也不见了。原来阿根廷的警方经营了婴儿贩卖网,把关在监狱里的左派人士杀死,再把他们的婴儿,交给没有孩子的军人和警察收养。
电影里,一群失去子女、孙子女的父母、祖父母,举着"还我孩子"的标语牌在街头示威。一个领养了女儿的中学老师看到,怀疑她的孩子是丈夫非法抱来的,于是到医院查询。
那老师没找到自己女儿的资料,却认识了一个一起查询的老妇。隔些日子,发现那老妇居然在女儿学校旁边窥视。
来自乡间的老妇,终于主动找这老师,颤抖着拿出她女儿、女婿以及女儿小时候的照片。
老师震惊了,发现自己领养的女儿,竟跟那照片里的女孩长得一模一样。她发疯似的回去问丈夫:"我们的女儿是不是你偷来的?"
真相大白了,她丈夫害死了那对年轻人,夺了他们的最爱。问题是,那个可爱的小女孩,又已经成为"他们"的最爱,而且难以分开。
都是战争的悲剧,都是岁月捉弄人。
千百年来,多少流浪的人,到了异域,成为异乡人,变为原乡人,再去收容来自他故乡的流浪者,且视后来者为"异乡人"。
然后,"异乡人"又成为"原乡人",喝那里的水,吃那里的粮食,埋在那里的土地下。
可能碑文仍用他祖先的文字,可能两种文字并列,如同他们活着的时候,用两种语文思想、交谈。
总想起那流落俄罗斯的蜂谷弥三郎,乡音无改鬓毛衰,只是故乡虽是故乡,也不再是故乡。乡音是"母语",却不是"儿语"。他的儿孙,早已不懂日文。
眼前也总是浮现蜂谷弥三郎在月台上离别的画面。五十一年念着他、守着他、姓他姓的久子,是有情、 是老妻,但是当年短短的婚姻,怎能跟异乡另一段婚姻的几十年相比?
被强迫、被捕捉、被劳改、被监视、被软禁,都已经成为了往事。如同挣扎过的野马,在被驯服之后,就习惯于新的主人与马鞍,就不再想念那"当年的原野"。
战争成为历史,历史没有错误。它只是发生,永不回头。
四季之爱
春发、夏荣、秋收、冬藏。
四季无论怎么变,总能达到一种均衡,一种圆融,一种豁达,一种完满。
这就是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