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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扎紧自家篱笆

作者:感悟生活/程会庸 当前章节:8913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09:27

011、外有强敌内有隐忧

2003年2月下旬,我跟孙明海见面后没多久,陆续接到几个有关检察院开展外围调查的警讯。

先是公司财务部经理金伟良找我说,工行临江分行一位领导专门找他去,告诉他临江市检察院二分院去了两个人,查东南贸易集团的一笔贷款,复印了有关材料,什么目的没有说。这位领导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他当时只好含糊应付了过去。

我把孙明海告状的事简单跟他说了。金伟良担心地问,不会有事吧。我说,绝对没事。金伟良问银行那边怎么答复,我说你简单跟他讲,因为东南公司下放的事,接收单位在告我的状,检察院应该是做外围调查。

接着公司法律顾问刘佩英律师来电说,她负责处理的江苏南京的那笔欠款纠纷案,法官打电话给她,说是临江市检察院二分院去了几个人,复印了所有卷宗资料就走了,什么目的没有说。她问我是怎么回事。我把孙明海告状的事说了一遍,刘律师劝我小心点,并说这两天她出庭的案件多,有点手忙脚乱,过两天一定来公司看我。

过了几天,一名早已调离华贸东南公司的原副总经理,让一个我俩都认识的朋友给我打来电话,说是临江市检察院二分院来了二位检察官找他,问了很多华贸东南公司财务上的事,尤其是小金库的情况,他都如实说了。检察院的人临走时,特别告诫他不得与我联系。我告诉他是华贸东南公司下放引起的,让他转告那位老同事放心。

最让我震惊的是,华贸东南公司前任总经理李惟康妻子打来的一个电话,咬牙切齿地说:“检察院马上要抓你,我终于看到了你的报应!”说完啪了一声挂了电话。

她这样恨我,当然是有原因的。1997年1月我到华贸东南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时,前任总经理李惟康已是63岁,处于退而未休的状态。他在过了60岁的时候不愿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以企业改革处于非常时期为由强烈要求再干几年,其实是不愿意交出手中的权力。后来,上级抓住他廉洁自律方面的一个重大缺失,强行免除了其职务,派了新的总经理过来。可是前后两任总经理分别呆了不到一年,就被雪片似的职工匿名举报信告垮,以致后来无人敢到公司任职。这是当时国家贸易部派我到华贸东南公司任职的一个原因,幕后操纵人很有可能就是李惟康。明眼人都知道,我是来接任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职务的。李惟康知道我曾是唐部长秘书,表面上对我比较尊重,实际上处处对我提防。

这时的华贸东南公司早已不复当年的辉煌,计划经济时代留下的雄厚家底,被近几年期货、房地产上投资损失了4个多亿;加之走向市场经济之后,干部职工的经营观念和作风,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生意做一笔亏一笔,光是收不回来的应收账款就有5个多亿;每年人吃马喂,经营、管理两项费用高达3800万元。公司资金只出不进,职工人心惶惶。到李惟康退休年龄时,公司已是日薄西山,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作为一个资产总额近20亿元的大公司老总,李惟康当然不愿交出手中权力,况且部里也有人为他说情。

这样拖了快一年,李惟康犯了一个重大错误。当时国务院出台房改政策,决定在1996年底停止一切福利分房。李惟康在一些亲信的鼓动下,擅自决定在年底政策关门前突击购买一批职工福利住房。于是,公司从银行贷款6000万元,购买了一批商品房,当时临江市中心商品房价格才每平米6000元左右,公司领导包括已经退休的干部,在原有住房基础上,科级按每人60万元增配,副处级按90万元增配,副总经理(正处级)每人按140万元增配,总经理(副局级)则按200万元标准增配。

这次违规突击、超标分房的事,在一个月后暴露。因有部分职工对分房方案有意见,向国家贸易部和临江市有关部门写信举报。这个典型案件一下子引起了各方面的关注。华贸东南公司党的关系按属地原则管理,挂在市经委。经市纪委与中纪委驻国家贸易部纪检组联合调查,市纪委做出处理决定,对华贸东南公司突击分房问题通报批评,并要求收回党员领导干部多占住房。国家贸易部借此机会,免去了李惟康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职务。

接替李惟康职务的前后两位总经理,因一直都被职工匿名信搞得焦头烂额,对执行市经委要求收回多占住房的文件根本就无法执行。直至我接任总经理后,才收回了大部分多占住房,而对那些声称不要党籍、赖着不退的干部,上报市纪委也是束手无策,最后不了了之。被收回当时价值近200万元住房的李惟康一家,加上其他被强行收回多占住房的一批中层以上干部,因此对我恨之入骨。

更冤枉的还在后头。1997年5月,国家贸易部审计局对李惟康进行离任审计,查出他以合作投资名义借给几位个体老板6000多万元,并且全部不能收回,因此向临江市检察院举报。1997年10月,临江市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将李惟康刑拘,随后逮捕。1998年7月,李惟康被临江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13年有期徒刑。法院最后认定的挪用数额仅200万元,其他据称经领导班子口头商议,只能算工作失误并不构成刑事犯罪。

十分巧合的是,检察机关对李惟康立案侦查时,正是我配合市纪委强行收回领导干部多占住房的关键时刻。此前李惟康声称不要党籍也绝不退房,他不退其他人也观望不退。双方僵持不下时,检察院来人请求我配合调查李惟康涉嫌挪用公款的事。我陪同检察院两位检察官找李惟康谈话。谈话后,李惟康知道事态严重,检察官一离开,就紧跟我进了办公室,浑身颤抖着对我说:“程总,这次你无论如何要救我!我承认前一阵子对抗市纪委退房问题上是十分错误的,给您增添了许多麻烦。我立即退房,明天就办过户手续。请求您让检察院放我一马。”我客气地说:“这次检察院找您,真不是我举报的,再说司法机关办案,我只有配合的义务,能起的作用十分有限。”李惟康还是不断地向我求情、认错,显然他根本不信我的解释。

虽然领导干部退房问题就此迎刃而解,但由于我此后配合检察机关办案,加之先前李惟康在退休问题上与上级矛盾的心结未除、在退房问题上又与我和市纪委有过一段时间的对抗交锋,李惟康的被捕和判刑,其亲人、朋友自然归咎于我这个新来者的打击报复。

李惟康妻子这时打电话来嘲笑,说明孙明海与李惟康两股势力已经携手合作。很可能孙明海在半年前就已着手调查我的材料,打算在办理完华贸东南公司下放手续后对我致命一击,与李惟康的妻子和亲信部下合作整我,双方必定一拍即合,难怪孙明海能得到那些似是而非的举报线索。

这是对我最为不利的情况。但我自认严格依法办事,经得起司法机关的审查。但临江市检察院如此快速、全面出击,仍是出乎我的意料。

我象是一只被人紧紧追捕的猎物,痛苦而无助。

第一卷 坠入深渊前的挣扎 012、清查小金库

随后的日子里,我强烈感受到周围环境正发生微妙的变化,一种被周围亲信部属疏远的陌生感迅速地漫延开来。

尽管我感觉几位亲信在有意、无意中躲避着我。我认为不能坐以待毙,既然亲信们已经不能信任,有必要亲自出面组织一次财务规范性、合法性的内部检查。

2001年3月8日上午(我清楚地记得这个日子,是因为这天是三八妇女节,姚丽等女职工只上半天班),我把曹志雄、钱文韬、姚丽、张杰召集起来,商量如何进行再一次的内部自查自纠,应对检察院下一步的严格审查。针对举报材料中提到的股票违规交易问题,我特别请刘心宇一起参加会议,没想到他还是请假。

大家到齐后,我先把最近听到的消息,向他们做了通报,然后说:“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我们不要再有任何与孙明海妥协就能解决问题的幻想。文韬以前说得对,关键是我们自己扎紧篱笆。上次我让大家回去自查,不知道发现什么问题没有?”

大家都摇摇了头,表示没有。

“东南贸易集团注册后,因为国家进口机电还贷任务催得紧,替华贸东南公司还了4600万元,会不会有问题?”钱文韬突然说。

我毫不犹豫地说:“这个问题不用考虑。第一,这次检察院主要针对我,如涉嫌抽逃出资则是股东的责任;第二,这是正常的债权债务往来,不存在抽逃出资的问题,上次公安部门来查,已经审计过了。”

我看了看姚丽,微笑着说:“小姚,你好好想想,帐务上有什么问题需要做些补救?”

“财务上绝对没有问题。”姚丽自信地说。

“我担心小金库上会有些麻烦。志雄和姚丽是不是把小金库的账再仔细检查一遍。”我主动提出了这个敏感的问题。

“这事以前我从来不过问的。”曹志雄回避道。

我说:“现在是非常时期,没什么可保密的。小金库是李惟康手里传下来的,1998年我接手时有398万元,这几年在证券市场上增值到600万元左右,一直由刘心宇管钱、姚丽管账,在我手上花费不多,不会很复杂的,小姚再仔细核对一下,看看有什么问题。小金库本身就违法,如果使用不当很容易被人抓住把柄。”

然后大家又把举报材料的内容逐一拿出来检视,都觉得没有任何问题。我提议大家去新开的一家云都浴场放松一下,边做足疗边聊。

几位各自开车去云都浴场。大家洗浴完毕,我们要了一个包间做足疗。我故意不谈正事,大家天南地北闲聊着,之后各自开车回家。这是当年我最喜欢的休闲放松方式。

第二天早上8点,我正准备出门上班,有人敲门,妻子开门后曹志雄、钱文韬、姚丽三人鱼贯而入。我略显惊异,因为我几乎从不在家里接待客人或同事谈工作。

志雄首先开口道:“程董,情况紧急,我们不得不上门来找你汇报。”

“哦,那到里面房间坐下商量。”我没有他们那样紧张,固执地认为绝对经得起任何严格的检查。

大家坐下后,志雄说:“昨晚我们对小金库的账不放心,回去认真翻了一下,其中有你支出的两笔钱,一笔5万元的,是上交中国贸易集团的咨询费,有上级公司的收条;一笔6万元的领条,取款时间是1998年9月24日,您一直没有拿发票销帐,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我扫了姚丽递过来的那张5万元的收条一眼,随手交还给姚丽,盯着那张6万元的领款条大大咧咧地说:“这笔6万元是否上交中国贸易集团的管理费?”

“我们不清楚。”他们几位都轻轻地摇了摇头。

我依稀记得两年前中国贸易集团的石伟良副总裁的确向我要过“管理费”的,而且不只找我说过一次,因为并不是名正言顺的费用,我就一直拖着不办,最后实在拖不下去了,我只好指令钱文韬、姚丽俩人从小金库中支付了集团索要的所谓管理费。我下意识里觉得,不能留下上级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的名字,以免给上级公司添麻烦,所以当时就没要他们出具任何收据。

我不假思索地说:“不就是上交管理费的事嘛,没问题的。不过不要落下上级公司任何人的名字在上面,用途也不必写得那么清楚。这样吧,姚丽你补写一张上交集团管理费6万元的凭条。这事我会提醒上级公司的,如果他们把钱花了却没有入账,就用我一直放在公司没有领取的经营奖励冲抵。”

姚丽一如既往地面带微笑,从我书桌上拿了一张白纸,看着我说:“你看怎么写?”

我字斟句酌地说:“支付上级公司管理费6万元。”

她写好后交我过目,我看到她特意加注了“(无发票)”字样。我当时丝毫没有觉察到姚丽这个注明的背后含义。因当时在我记忆中,对两年前上交上级“管理费”的事记忆深刻,一时想不出还有其他的用途。对姚丽注明“(无发票)”字样,当时我只是想,正因为没有正式发票,这笔钱才从小金库支付。

这个补写的凭条成为后来检察机关对我立案刑拘的“抓手”,将我一步步拖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第一卷 坠入深渊前的挣扎 013、被误导的错误记忆

姚丽当时应该十分清楚这笔钱并没有上交管理费;遗憾的是,当时她只是藏在心里,却没有大胆说出来。我一直不认为她是有意害我。实际上,搞企业请客送礼是无法避免的,我同样不能免俗。她当时的心理状态,可能是不便触及领导送礼这个十分敏感问题,所以才没有挑明。当时6万元对我来说不算太大的负担,若是知道其中真相,我完全可以用自己的奖金来填补这个窟窿。

我看完认为无误后,把凭条交还姚丽说:“上交管理费的具体经手人是你和钱文韬,我是审批人,志雄作为证明人也签个字。”

姚丽犹豫地看着我不愿签字。我开玩笑说:“你怕什么呀,所有责任都由我承担的。”

钱文韬很爽快地说:“我先签。”拿起笔飞快地签好字。

曹志雄、姚丽两人没有再说什么。我们仨人分别在经办人、审批人、证明人上签字。

为避免补写的凭条新旧不一被检察机关发现,我跟他们一本正经地说:“为以假乱真,我需要对这张补写的凭条做一点技术处理。”

我把这张凭条来回折叠了几次,然后放在微波炉里面转了十分钟。我认为经过这样的处理,新鲜的墨水应该被老化到了技术无法鉴别出准确的书写时间。我这样明目张胆的做假行为,相信给部属极其负面的印象,当时我却没有任何的提防与掩饰!

处理完毕,我把这张补写的6万元支付凭条交姚丽收起,随手把原来自己亲笔写的那张6万元领款条撕了。

至今我清楚地记得,在我把原支付凭条撕掉的一瞬间,姚丽脸上露出一种混合着为难、戒备、无可奈何的奇怪表情。这是姚丽再一次委婉地向我发出6万元支付凭条有严重问题的信号,可惜当时我还是没有读懂!

我现在相信,当年这个举动,给亲信部下一种推卸责任、意图让他们替我顶罪的错觉,这直接导致他们后来对我无罪一步步丧失了信心,并配合检察机关办案需要对我落井下石。

我是一个敏感的人,当时却错误地认为,姚丽复杂的表情定是想到了另外一个在我手上设立,由她亲自管钱、管账小金库。这个小金库的资金来源都是按文件规定属于我的奖励——我因为收入本来较高,为顾忌群众舆论,不便把这些奖励拿走,同时解决一些请客送礼又不能开具正式发票之类的难题。这个小金库只有我和她俩人知道。

处理好6万元凭条的事,大家匆忙赶往公司上班。

到公司后,我立即把姚丽单独叫到办公室,我问:“我让你单独保管的那个小金库有什么问题没有?”

“没有。”姚丽微笑着说。

“一共花去了多少?”

“不多,三次共万元。”

我清楚这些钱都是由我亲自送出去的,涉及一些对公司利益至关重要的政府官员和客户,尽管钱不多,但一旦暴露可是天塌地陷的事。

我几乎没有考虑,断然说:“你去把所有支付凭条拿来给我。”

很快姚丽拿来了全部支付凭条,我拿到手立即将它们撕了个粉碎。姚丽急道:“你撕了,我怎么做账?!”

我拿出自己的信用卡交给她,说:“你中午就去取万元出来补上,我不想连累任何人,再说这些钱法律上属于我个人的,你完全不必担心。”我边说边走到办公室休息套间的卫生间里,将撕碎的纸屑用马桶放水冲走了。

姚丽在我身后自言自语道:“财务原始凭证是不能随便撕的。”

我回头走过去笑道:“现在是随随便便的时候吗?!”

姚丽苦笑道:“反正我听你老总的。”

我打趣道:“真的吗?”

“那还有假。”姚丽面带微笑,大胆地看着我的眼睛说。

我有些感动,突然冲口而出:“有件事你能不能帮我个忙?”

“什么事?你说。”

“公司成立职工持股会的时候,我向一个朋友借过10万元钱。我入股持股会的钱,将来定是检察院审查的重点。我过去几年的收入是完全透明的,还真凑不出这多余的10万元缺口来。我不想连累到朋友担惊受怕,你能不能替我顶一下,就说是你借给我10万元。”

“没问题,家里我管钱,别说借你10万元,借你20万也不难。”

“那好,我一向只花钱不算账的,就说你借给我10万元好了,这样我跟检察院算起账来容易些。你可想好,一旦他们问起来,你顶不顶得住。”

“你这么小看我!”姚丽轻嗔道。

“那我先谢谢你。”我由衷感激地说。

接着我们仔细商量了借款和还款的时间、地点等细节。

第一卷 坠入深渊前的挣扎 014、作茧自缚

姚丽走后,我立即打电话给北京中国贸易集团分管财务的副总裁石伟良。

双方客套几句之后,我跟他说:“石总,我打电话来是有件事情要麻烦您。现在临江市检察院正在查我,公司正在进行内部自查自纠。1998年下半年我们从小金库中上交过两笔共11万元管理费,一笔5万元,另一笔是6万元,具体是由钱文韬、姚丽经办的。您看集团是否收到这两笔钱,麻烦查一下,如果集团那边有账,检察院问起我们就如实讲,如果集团没入账,就由我来处理,用我帐上没有提走的奖励冲抵。”

石总说:“这个事情是肯定有的,但钱是如何处理的,时间长了印象不深,我查清楚再打电话告诉你。”

我说:“我这边十万火急,请您尽快将核实的情况告诉我。”

石总当时很爽气地说:“没问题。”然后又客气地问了我家人的情况,就挂了电话。

在我被第一次起诉之后,我才知道所谓上交上级公司6万元管理费纯属误解,这笔钱另有用途,加上我补写支付凭条和谎称向姚丽借款这两件事,后来成为司法机关对我采取强制措施的“抓手”,无疑也是造成我的亲信部属对我怀疑,甚至背叛的一个重要因素。

现在想来,我自作聪明设计的对抗检察机关的串供做假行为,无疑进一步加剧了姚丽等亲信部属对我贪污、受贿的怀疑。以致后来检察院找姚丽谈话不到10分钟,她就将我指使她补写6万元支付凭条、做伪证向她借钱的串供行为和盘托出。办案人员在得到姚丽这样的口供后,自然会对我产生贪污、受贿的强大心证。后来钱文韬在检察官找其谈话时,凭义气为我刻意掩饰的伪证行为,直接导致他被检察机关当场刑事拘留。可以说,我上面这些扎紧篱笆的行动最终害人害己,真是作茧自缚!

如果时间能够倒流,我定会不做这种无谓的多余动作。只是我从公司小金库中取走的那6万元,由于当时受到上交“管理费”的记忆错误诱导,终究还是一个绕不过去的槛。除非不做任何台面下的交易,否则企业设立小金库就难避免,而这本身就是每一个想做事的企业家的致命罩门,相信中国企业极少能够通过严格的司法审查。

当时,我绝对相信自己完全合法经营,没有想过自己真的会出事,只需要对一些很小的交际往来做一些补救措施,以免连累上级领导和公司重要客户。我只是感到看来这回检察院不会象前两次公安局那样客气,可能大张旗鼓地进驻公司调查。我始终担心的是,这样一来必定谣言四起,一是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二是影响唐总的形象。这是我最大的担心,根本就没有想过自己真的有任何危险。

在经历九死一生之后,有时我会偶尔想起,要是当初没有这两个找部下做伪证的错误,检察机关是否会因为康达股票违规的事对我动手?是否因此导致我的部下误认为我真有问题而配合办案机关对我乱咬一气?

2009年底,当我决定着手写这个长篇纪实时,就上面两个问题,请教了好几位过去熟悉的商界和司法界的朋友。

只有个别人认为,如果检察院没有我涉嫌贪污6万元这个“抓手”,应该不会轻易动我,毕竟对一个有影响的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需要一定证据;大部分人认为,有市委马书记那个严厉批示,有孙明海在背后活动,只要康达股票违规交易的事情一出来,即使没有6万元的事也会抓我,甚至一开始就从证据上把股票违规交易的事做死,那样才真正叫我死无葬身之地。所以,他们说我应该感到庆幸,冥冥之中幸运之神保佑了我。

至于后来亲信部属的背叛,大家一致认为,公司一把手出了问题,当事人面对牢狱之灾这样的巨大威胁,推卸责任是人的本能,何况除了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刘心宇,其他人的确是糊里糊涂被卷进去的;而一旦我被抓,短时间内曹志雄或许会观望,时间一长他就断定我已完蛋,自己取而代之成为东南贸易集团的实际老板,其他人不听命于他则面临解聘的危险。

大家共同的结论是,即使没有我前面这两个自作聪明、作茧自缚的错误,在巨大的利益诱惑和巨大的危险压力相互作用下,任何亲信部属的背叛都是必然的——除非他们是圣人而不是凡夫俗子。或许一些有良心的人,在真相大白之后,心中会略有内疚而已。

至于中国贸易集团分管财务的副总裁后来故意隐瞒真相,玩弄落井下石的政治权谋,则是中国官场司空见惯的事,只怪我当年政治经验不足,主动落入人家陷阱而已。

我相信朋友们这些分析意见,不是对我的心理治疗和空洞安慰。因为在我与他们探讨这个问题的时候,他们应该能看出我在一家大型外商独资企业中担任CEO五个年头,已经混得如鱼得水,谈起过去的事情就好象在说别人的故事,我对任何人只有心存感激而没有丝毫的怨恨。

第一卷 坠入深渊前的挣扎 015、回京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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