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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宣布被刑拘

作者:感悟生活/程会庸 当前章节:5432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09:27

062、初识笔录陷阱

刘主任拿到我签完字的《移交司法机关告知书》后,跟反贪局郝局长打了一个招呼,带着市纪委另外一名工作人员匆匆离去。会议室里只剩下我与市检二分院反贪局的郝局长、庄处长。

我心如死灰,冷冷地看着郝局长和庄卫东两人。

郝局长首先打破沉默,公事公办地说:“现在你因涉嫌犯罪,被市纪委移送到检察机关。我再给你最后一次自愿交待问题的机会。虽然不能象你第一次主动找我们一样作自首对待,但在我们对你采取强制措施前主动讲清楚问题,还是可以作酌情从轻处理。这也是对你做最后一次谈话笔录,之后很可能就是讯问笔录了。”

“其实你们今天来,刑拘证早就已经准备好了。我再说也是无益。”

“那我们就简单问一些问题吧。”郝立民摆出明显一副例行公事的样子来。庄卫东已经准备好了笔录。

我说:“好。”

“康达股票违规交易的事你是否知道?”

“不知道。”

“你是否拿过他人的现金或财物?”

“没有。”

“1997年12月你在东南医院是否住院过?”

“是的。”

“你的住院费是否找人报销了?”

“没有。”我想了想又很快补充道:“我的住院费按规定是可以实报实销的。”

“你是否在1999年10月与孙明海一起到北海旅游过?”

“是的。”

“属于公务还是私人游玩?”

“私人游玩。”

“你的机票是谁替你买的?”

“孙明海替我买的。”如果机票是我自己买的,那我就坐定受贿的罪名了,这一点十分重要。我又补充道:“但在北海的大部分食宿费用是我出的,整体算来两人花费差不多。我没占他经济上的便宜。”

“公司是否有一个小金库?”

“是的。是前任遗留下来的。”

“你是否从中支取过钱?”

“是的。我从中拿钱给中层以上干部发过奖金。”我有意避开上交管理费的事。

“发奖金的事我们查清楚了。你是否还从中支取过另外的钱?”庄处长皮笑肉不笑地说。

我无路可退,只好老老实实回答:“从中上交过北京上级公司11万元管理费。”

“上级公司是否指中国贸易集团公司?”

“是。”

“支付这11万元的经过你说一下。”

“一次是1999年5、6月份,一次是1999年12月底。”

“钱是你支取的吗?”

“不是。姚丽、钱文韬是具体经办人。”

郝局长停顿了片刻,很严肃地对我说:“你是否有什么违法犯罪问题需要主动交待的?”

“没有。我没有任何违法犯罪的事!”我斩钉截铁地说。

“你是否有需要检举他人违法犯罪的事?”

“没有。我现在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哪有心思检举他人。”

“那好。今天就谈这么多。你在笔录上签字。”

我拿过笔录,认真看了起来。有两处漏记了我的原话,而我认为这两处十分重要。

一处是问我住院费报销的事情时,我说过“我的住院费按规定是可以实报实销的。”如果漏记这句话,万一孙明海他们捣鬼,从我移交后的办公室里拿到了我没有报销的住院费发票,或者后来秘书替我报销过,发票已经在华贸东南公司帐上,而他们故意从帐薄上撕下来,说成是我找他们报销的,那就成为我受贿的铁证了。只要记录下“我的住院费按规定可以报销”这句话,不管他们怎么弄,总不能把一个大型中央企业领导4000多元可报销的住院费,作为他受贿抓起来的理由吧。

另一处是问我到北海游玩的飞机票报销问题时,我说过“在北海的大部分食宿费用是我出的,整体算来两人花费差不多。我没占他经济上的便宜。”如果漏记这句至关重要的话,从笔录上下文联系起来看,无疑我就构成受贿了。原本既然是朋友之间出去游玩,而且花费基本上是AA制,对方报销了相关费用是他自己的问题,只要我没有在公司或其他地方报销过相关费用,就无法对我定罪。

我指出这两个漏记录的地方,郝局长说:“这些无关紧要,笔录不是把你说的每一个字都记录下来,关键是记录下来的东西都是你自己真实意思的表达。”

我坚持道:“我认为这两处至关重要。若不记录下来,容易让人产生极大的误解,不能完整反映我的真实意思。如果不让加,我就不签字。”

郝局长很不情愿地说:“那你自己加上去吧。”

我于是一笔一划地完整补充了进去。我心里想,要是你不让我补充,我就坚决不签字。只要我不签字,这个笔录就没有法律效力。这是起码的法律常识。

第三卷 刑事拘留 063、办理刑拘手续

郝局长拿着我签好字的笔录走了出去,半小时后返回了小会议室。

他径直走到我面前站定,语气平淡地向我宣布:“经临江市委领导批准,我院决定以涉嫌贪污罪对你立案侦查,并对你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我痛苦而平静地说:“我没有想到你们真会这样干,我的政治前途算是完了!”

郝局长对我的抗议没有理会。

“现在请你在拘留证上签字。”庄卫东递过一式两份的两张拘留证,我沉着地签上自己的名字,日期是2001年6月3日。

后来我与其他犯罪嫌疑人交谈之中,得知一些被采取刑拘措施的人为表示自己被冤枉,拒绝在《刑事拘留证》上签字,办案人员也不勉强,照样被收押。这样的抗议举动,其实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意义。

在我签字的时候,郝局长随意问道:“你是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么?”

我说:“我不是人大代表,是市政协委员。我相信你们已经做过这方面的调查了。”

“我们会通知市政协方面的。”郝局长说。

“我对这样的虚名已经不关心了。”我淡淡应道。

这一刻,我心中十分清楚,即使将来我能无罪出去,我的政治前途彻底毁了。

我在刑拘证上签完字,庄卫东说:“这是有关犯罪嫌疑*利、义务的告知书,你仔细看好无误后签字。”说完,递过来一份打印好的《犯罪嫌疑*利与义务告知书》递给我。

我仔细地看了一遍,有两处引起了我的注意,一是犯罪嫌疑人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二是犯罪嫌疑人有权修改笔录,或者提出自己书写笔录。我牢牢记住了这两点,然后签字交还给庄卫东。

“我最后问你三个问题。”郝局长停顿了一下,面无表情、缓缓地说:“第一,你对以前的陈述有没有需要补充和修改的?”

“没有。”我说。

“第二,你是否涉嫌经济犯罪问题需要主动交待?”

“绝对没有。”

“第三,对你被刑拘有什么感想?”

我头脑冷静、不紧不慢地说:“请完整记录我的以下意见:对我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缺乏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我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这是一起由举报人孙明海编造、导演的冤假错案。对我的刑拘,将会给我本人、我的家人和我任职的单位带来极大伤害。希望司法机关严肃执法,秉公办案,早日查清事实,把对我和单位的伤害减少到最低限度。”

“你在《讯问笔录》上签字吧。在后面写上‘以上笔录我看过,和我说的一样。’然后签上名字和日期。”庄卫东说。

我苦笑着说:“前后半小时,待遇果然不一样了,现在叫讯问笔录了。”

“我们给过你太多机会,是你自己没有珍惜。”郝局长说。

“我体会到了你们的好意,只是自己无法消受。”我嘲讽道。

我仔细地看了笔录,发现两点不同之处,一是我说的“缺乏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记成了“缺乏足够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二是我说的“举报人孙明海”笔录上略去了孙明海的名字。我提出按我的原意修改笔录。

庄卫东说:“这又不是原则性问题,改不改都一样,就不要改了。”

我想想他说得有道理,这两处修改的确意义不大。我不想与办案人员在枝节问题上斤斤计较,引起他们的反感,就没有再坚持,平静地签下自己的名字,同时按他们的要求按了手印。

在强大的国家机器面前,任何个人力量显得是如此渺小!纵有天大的冤屈,你除了按照他们规定的程序走下去,没有任何的选择——即使明知这是一条走向死亡的黑暗通道,除了时刻提醒自己每一步必然打起精神、万分小心外,只能被人押着一步一步往前走。

第三卷 刑事拘留 064、凄风苦雨愁煞人

郝局长说:“你是否还有别的要求?”

我想了想,说:“一是既然已经对我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希望不要再打扰公司其他领导,牢狱之灾对于任何人和他们的家庭来说都是十分可怕的,我也不希望因为查我的事把更多无辜的人牵涉进来,并因此把公司搞垮;二是如果你们要送达我的刑拘证给家属,希望不要直接去我家里,请交给单位转送好了,我不想让小孩看见,伤害到他。”

“我们当然不希望公司垮掉,这不用你说。刑拘证送你单位也行。你还有什么要求?”郝局长道。

我语气庄重地说:“郝局长,有一句话我不知当讲不当讲?”

郝局长爽气地说:“有什么想法,你都可以讲。”

“我听你们检察院个别办案人员传唤证人时,对证人讲‘这个案子是市委领导交办的,搞错了也不怕。’是不是真的这样?如果真的这样,那就太可怕了。”

郝局长笑了笑说:“这个你放心,现在是法制社会,又不是*,最后要靠事实和证据说话的。”

我说:“真要这样,我谢谢你们。我没有什么话要说了。是不是马上送我去看守所?”

庄卫东说:“你知道的还蛮多嘛。把东西收拾一下,我送你去看守所。”

我说:“作为企业领导,法律与财务知识是我过去几年自学的重点之一,当然不能与你们专业人士相比。”

我有意强调这一点,是希望他们不要乱来。这时候我可没心思跟他们套近乎。

郝局长拿了笔录推门出去,门外立即走进来两位看守人员。

庄卫东和两位看守人员把我带回房间,看着我收拾完简单的换洗衣服。庄卫东让我解下皮带,说是里面这东西不能带进去,并当场给我开了一张暂扣单;又问我是否有手机、钥匙、现金之类。我说没有,“双规”那天都交给司机小杨保管了。庄阴阳怪气地说,看来你是早有思想准备的了。我微笑着回应道,毛主席讲过,凡事做最好努力,做最坏打算。

我在庄卫东等3人押送下,向一辆蓝色民用牌照的桑塔纳汽车走去。

庄卫东示意我坐到汽车后座上。按常识,我知道将被两名押送人员夹在中间。我极不愿接受这种屈辱,不想从心理上被慑服。我向庄卫东提出:“我想坐在司机副座上,这样视野比较开阔。当过秘书的人,坐前排副座已经习惯了。”

庄卫东没想到我会提出这样的要求,有些犹豫,怪怪地看着我没有吭声。

我微笑着说:“你看我象那种会逃跑、自杀的人吗。我有自己的分寸,保证不会给你们添麻烦的。”

庄大度地说:“你程董的要求,我们总是尽量满足的。”

尽管他话中充满了嘲讽的味道,我对他能满足我的这个要求,心里还是感激的。

于是我坐到了视野较为宽阔的司机副座上,心情复杂地看着窗外五颜六色的城市灯火。我反复鼓励自己,也许最长6个月,待一切真相大白,我定会重获自由。半年时间,公司应该不会发生大的变故,我一定要自己好好保重。

车子飞快地向临江市第一看守所方向驶去。

我清楚地记得,那天下着绵绵细雨,临江虽已是初夏,我却感到一阵阵刺骨的寒冷,仿佛那不是生机盎然的初夏,而是秋风瑟瑟的深秋时节,风也萧萧,雨也萧萧。曾经的功名利禄与豪情壮志,从此都化为乌有。满腔抱负随风逝,无边落寞涌心头。

在我差不多10年后写作此文时,虽然坐在暖气充足、房间温度高达摄氏22度的空调房间里,浑身亦情不自禁地掠过一丝寒意。

面对强大的国家机器,除非是那些甘愿为某种信念、理想而献身的殉道者,即使象我这样明知自己无辜、态度从容而意志尚算坚强者,都能切身感受到不寒而栗的滋味。

那份绝望、痛苦、无奈与无助,非亲历者无法体会!

第三卷 刑事拘留 065、办理入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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