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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生不如死的屈辱

作者:感悟生活/程会庸 当前章节:10379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09:27

079、绝不向暴力屈服

9点左右,我又被叫出去提审。

一进提审室,我就看到庄卫东带着陶、王两位检察官坐在审讯台后面,昨天在监房内所受的屈辱一下子涌上心头。我克制住自己的愤怒,强忍着屈辱的泪水,默默地坐在他们对面的椅子上。

庄卫东若无其事地问:“昨晚睡得怎样?”

他这句话让我内心无比厌恶,但我想庄卫东可能就是监房内刑讯逼供的幕后主使,绝对不能在他们面前显示我被暴力所屈服,更没有必要做毫无意义的投诉。我沉思了片刻,微笑着说:“这里当然比不上宾馆和家里。不过,这点折磨压不垮我。”

庄卫东一脸不屑地说:“你这样的人我们见得多了,刚刚进来的时候嘴硬得不得了,天天喊冤,要不了十天半月,立马就服服贴贴,保证竹筒倒豆子,恨不得把八辈子祖宗的事,都交代得一清二楚。”

我说:“那是他们真的做了违法犯罪的事,而我是被冤枉的。”

“哼!再在里面多呆几天,你就不会觉得自己冤枉了!”

“你们是什么意思?!”

庄卫东一脸无耻的样子,皮笑肉不不笑地说:“你在外边被人前呼后拥,我们就担心你在里面度日如年呀。”

我不屈地回应:“放心,我从小吃过很多苦,我自有很好的心理调节办法。”

“什么办法,说说看。”庄卫东讥笑道。

我假装糊涂,一本正经地说:“这个办法就是,每当遇到极大挫折和屈辱时,我心中默默鼓励自己要挺住,告诉自己目前处境是暂时的,一切痛苦很快就会过去,明天一定会更好。即使明知明天一切照旧,我仍用这个办法来鼓励自己。这个办法虽有点阿Q精神,不过十分管用。”

“原来你就用这个方法跟我们耗着?!”庄冷冷地说。

“不对。我一直是十分配合你们的,可惜你们不相信我所说的事实,而坚持对我有罪的错误认定。”

与庄卫东同来的陶姓检察官挖苦道:“看你还能嚣张几天,我们就怕你挺不住!”

我意有所指地接道:“你们放心,多久、多困难我都能挺住。我曾经跟家人和律师说过,我绝对没有做过任何违法犯罪的事,如果我在里面出了任何问题,肯定是被刑讯逼供的结果。”我相信至少庄卫东能听出我所说的话外音,但我不想跟他们挑明了他们指使在押人员对我刑讯逼供的事,从而暴露出自己的恐惧与胆怯。

庄卫东明显心虚,不耐烦地说:“我们没空跟你闲扯。今天来主要讯问公司成立职工持股会和租赁经营股权的事。你要如实回答。”

我说:“好。以前我在纪委怎么说的,今天还是一样。我对自己和法律负责,不会随便乱说的。”想起我昨天所受的屈辱,我忍不住冷冷地说:“在我回答你们的问题前,我想说一点感想,不知道行么?”

“行呀,有什么话你尽管说。”陶检察官饶有兴趣地说。

“我知道现在年轻些的法官、检察官都是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算得上是真正的知识分子。大家处于敌对关系,你们职责所在,可以充分利用专政机关拥有的各种合法手段,来实现你们的目的。任何正人君子所不耻的旁门左道,希望少用、慎用为好。”

“这个不用你提醒。我们没必要在你身上用什么手段。”庄心虚、尴尬地回答。

“这样我就放心了。你们有什么问题,尽管问吧。”

接下来我耐着性子,有问必答,重复了过去做过的笔录内容。

快结束的时候,他们又问起我让孙明海报销机票和其他费用1万多元,以及报销住院费发票的事,我坚决予以否认。

这天他们态度十分冷淡,中午仍由他们为我到看守所食堂买来盒饭“改善生活”,饭后继续审讯。

下午4点左右,或许是由于面对提审精神高度集中所致,又或许是昨天的折磨伤害了我的身心健康,我感觉浑身不舒服。在他们问完一件事情之后,我说:“今天我累了、有点不舒服,是否可以早点结束?”

庄嘲讽道:“你程董的要求我们一向是尊重的,你既然累了,今天的提审就结束吧。”

我认真审核了笔录,内容与我所说的基本相同,就没有做任何修改。

签完笔录,我请求说:“能否请你们尽快批准我会见律师?”

庄卫东敷衍道:“我们会安排的。”

我不死心地央求道:“大约还要多久才能批准律师会见?”

陶检察官:“这取决于你的认罪态度。”

“会见律师是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跟我的认罪态度有什么关系?!”

庄卫东:“我们说有关系就是有关系。是你懂法,还是我们更懂法?!”

我无言以对。

第三卷 刑事拘留 080、忍下生不如死的屈辱

我被带回监房后,监房内“坐排头”反省还没有结束。老大指示我坐在前排中间位置。这显然是因前排更容易受到巡视民警的看管,丝毫不能乱说乱动;而坐在后排的人,有前面的人墙挡着,活动相对自由一些。监房里的一切,处处反映着弱肉强食的不同待遇。

“坐排头”结束后,我回到最后一排的位子,靠墙坐着闭目养神。气氛仍然紧张、压抑,大家都很少说话。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冲着我来的,自然不敢主动与人交谈。只要我抬头眼睛掠过前排,就发现老三、老四俩人用充满敌意的目光紧盯着我,老大与老二则交头接耳商量着什么,使我始终被笼罩在一种恐怖气氛之中,心里忐忑不安。

过了不久,老大被邵训导叫了出去,约一小时后才送回监房。老大回来后,与老二、老三、老四4个人凑在一起,十分神秘地悄悄商量了半天,直到晚饭开始才结束。

这天晚上的菜是圆白菜炒肉。白菜中夹有几小块腌制过的肥肉,上面还留着长长的猪毛,看了十分恶心。幸亏我从小吃苦,这点生活上的折磨,倒也并不觉得特别难过。

开始洗澡时,老大对我说:“今天你接在老四后面洗澡,洗完澡我们还有事问你。”

我说:“是。”

我洗完澡正穿衣服,就听老四指着我叫道:“喂,湖北佬,过来!”

我边穿衣服边向他们走去。这时老大、老二、老三、老四已经围坐在一起。这个监房里,除了老大他们四人,被人称为老大、二哥、三哥、四哥,其他人都以其籍贯或出生地作为称呼。我被称为“湖北佬”,开始愣了一下,很快就习以为常了。

我走上前去,在他们指定的位置上坐下,四双充满仇恨和嘲讽的眼睛紧盯着我。

“你他妈的玩我们是不是?”老四冲我恶狠狠地说。

“我不知道你指什么?”我低声说道。

“昨天你写的东西根本就不是事实。”老大紧盯着我说。

“真的就是事实。”我申辩道。

“还说是事实,机票的事为什么没说?”老二逼问道。

“什么机票的事?”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你找人报销机票的事,还用我们提醒吗?”

我大吃一惊,如果说低价折股的事是一件大事,办案人员可能与邵训导做过简单沟通的话,报销机票这样的小钱他们也清楚,只有一个可能,即他们与承办单位有了进一步沟通!

“没有这样的事,叫我怎么说。”我低声而坚定地说。

“机票都已经在检察院手里,你还想抵赖?是不是欠揍?!”老三、老四同时捋起衣袖,一副作势动手打人的样子。

“你们到底要我说什么?!”我委屈地抗议道。

老四突然出手,“啪”的一声重重地打了我一个耳光,顿时眼冒金星。

“你干什么打人!”我高声叫道。

“打你又怎样?!”老三叫道。同时老三、老四跳了起来,凶狠地对我拳脚相加,直到老大叫停。

我首先感受到耳膜刺破的剧痛,天旋地转却听不到任何声音,随后两边脸颊火辣辣的疼痛。一串串鲜血洒在我白色的衬衣上,分外醒目。我被这突如其来的打击彻底打懵了,无助地看着监房中一双双冷漠的眼神,心如死灰。这一刻我领受了什么叫生不如死的屈辱。

“到后面去!把衣服换了!”老大命令道。

“还不快走,还想挨揍是不是?”老二附和道。

我慢慢爬了起来,擦了一把嘴角,满手都是鲜血。

我刚脱下衣服,一名管教过来问:“怎么回事?”

老大连忙答道:“没事,没事,新来的不懂规矩,让他做点事情不愿意,已经解决了。”

老二、老三、老四你一言我一语地附和道:“没事,没事,已经解决了。”

我没有吭声。管教盯着我看了足有四、五秒钟,严肃地说:“没事就好,不要太过火。”说完就走了。

我能肯定,虽然染有血迹的衬衣脱了下来,但刚才管教一定看到了我嘴角的血迹,而且看得出当时管教犹豫了一会,但最后只警告了一句“不要太过火”,没做任何处理。这使我越发害怕起来。

事实上,一个月后我就知道了,其实每个监房都有实时监控的。管教对过分的暴力行为出面制止,是防止闹出人命来;如果事情不大,就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便于他们利用在押人员继续进行刑讯逼供。

管教刚走开,老二阴恻恻地说道:“看见没有,这里是看守所。慢慢你要体会到‘这是什么地方,你是什么人,你到这里来干什么?’这三句话的含义。”

老大接着说:“今天的事,你要说出去,你在临江市第一看守所就别想有好日子过。这里所有监房我们都有熟人。”

仿佛印证老大的话不是夸张似的,隔壁两边的204、208监房同时有人问道:“老杨,你们新来的不听话?”

“新来的不懂规矩,老三、老四教他呢。”老大应道。这使我知道了他姓杨。

“矫矫路子,就懂了。”隔壁两边监房的人幸灾乐祸地叫道。在看守所呆了一段时间后,我明白了“矫路子”就是牢头狱霸受训导指使,对其他在押人员进行刑讯逼供的黑话。

老大冲我说道:“听见没有,看守所每个房间都有我们的人,不听话有你好受的。快把衣服换了,脸擦干净,还得继续回答我们的问题。”

我很清楚自己的处境,但我力求保持镇定。我的判断是,他们绝对不敢在监房里把我打死,所以我绝对不能违心承认做过违法犯罪的事情,以免落入万劫不复的境地。如果他们将我打伤得很厉害,反而有了办案人员指使被羁押人员对我刑讯逼供的证据。我告诫自己千万要挺住。

洗去脸上的血迹后,我径直回到自己靠近铁门的位置,靠墙坐下。

老四叫道:“老大还要问你呢,找死是不是?”

我坐着一动不动。

“今天算了。”老大说道。

我一夜无话,心里翻江倒海,把各种最坏的情况想了一遍;大睁着眼睛,到下半夜才迷迷糊糊地睡着。

第三卷 刑事拘留 081、投诉监房暴力

第二天上午约九点,我又被叫出去提审。这次只来了两个人,一位是姓陶的检察官,另一位从来没见过,是一名30多岁的女性检察官。

待我坐下后,陶检察官介绍说:“我姓陶,这位是陈检察官。”

陈姓女检察官说:“陶检是我们科长。”

我情绪低落,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我知道,一般说来市直机关只设处室,没有科级单位的,这位陶科长大约只是一名相当于科长级别的主任科员。

“你脸上怎么了?”陶科长似乎发现了我脸上的伤痕。

监房里因为没有镜子之类,在押人员是无法看到自己容貌的。我只知道脸上仍有些疼痛,却不知是否留下瘀痕。

我再也忍耐不住,缓慢而悲愤地说:“陶科长,你们奉命对我侦查审讯,这是你们的职责。虽然我是冤枉的,但只要你们依法办案,我也无话可说。你们有的是合法手段,跟踪、监听、抓人、封账,手段多的是,现在何必指使在押人员对我非法逼供?”

“你什么意思?”陶科长假装不解地问。

“我脸上的伤就是监房内这两天非法刑讯的结果,大腿上的伤更多,因为陈检是位女士,我就不展示出来了。相信你们也拿到了我被他们刑讯逼供写出的《交待材料》,不知是否从中发现所谓犯罪证据。不要说没有,就是真的有,这样的证据能拿到法庭上去吗?!”

“这事我们不清楚,我一定找看守所替你过问一下。我不相信真有这样的事。”陶科长没有认可我的说法,但是也没有对我的“嚣张态度”提出指责。

我知道他心里完全明白发生了什么,只是不愿承认这一事实。或许他也是监房内刑讯逼供的幕后主谋之一,但不希望真搞出什么大事来。因为监房内的刑讯逼供毕竟不是光明正大的事,他们完全可以推说是在押人员自作主张。但他答应过问此事,不管是真是假,当时也算是一根救命稻草。我真诚地说:“谢谢陶科长。”

姓陶的这时却一脸坏笑地教训道:“监房内什么人都有,磕磕碰碰是难免的。以前也有你这样的投诉,我们找看守所一交涉,人家都说是被打的人先动手。我们是听你一个人的,还是听监房内10多个人的。”

我一听火了,激动地说:“这就是中国监牢中的黑暗!一些在押人员就是这样被活活打死的!这是中国法制的悲哀!”

“你激动什么?!象你这样的态度,对别人我们可能早就不客气了,对你我们不会使那些下三滥手段的。”陈检察官训斥道。

我不依不饶地说:“你们都是研究生、大学生毕业,算得上是知识分子,这样做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吗?”

“这事到此为止,还是把与案子有关的事情说说吧。”陶科长显然不想在这件事上与我继续纠缠。

事情既然已经挑明,我口气强硬地说:“我要求在今天的笔录中,记载我向你们投诉监房内在押人员对我刑讯逼供的内容,否则我从现在开始拒绝回答任何问题,并且只要你们让我签署任何文件、笔录,我都会注明这个事实。”

陶把玩着手中的钢笔,停顿了一会说:“行。我会记录下来的。”后来到了起诉阶段我才知道,并非每一份笔录办案人员都要留下来的,也不是所有的讯问笔录都会提交给起诉与审理环节使用,通常办案人员只提供对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证据。

见他答应下来,我和缓地说:“陶科长,你们能不能把要问的问题一下子问完?我可不愿一直关在这里面。”

“你急,我们也急呀。问题是你不说真话,也不能光听你一个人说,许多事我们需要一个个去取证,急不出来的。”

“我说的都是真话,有没有犯罪,我自己最清楚。这样没完没了,等到事情搞清楚,我的前途早已经毁了!”

陶科长对我不予理睬,对陈检察官说:“开始记录吧。”又转向我问:“你对以前的陈述有没有补充和修正?”

我说:“没有。”

“你认为自己有没有触犯过国家法律?”

“没有。”

“我再问你,有没有拿过任何不义之财?”

“没有。”

“那你把自己这几年的收入、支出情况介绍一下。”

“以前不是多次问过吗?”我不耐烦地说。

陶科长冷淡地说:“你再说一遍。”

我于是按照年份顺序,一笔笔地把自己大的收入、支出重复说了一遍。

这天的审讯就问了我的收入、支出情况,中午吃饭前结束了审讯,被送回监房。

在我结束提审回到监房后不久,正好开饭时间,老大被邵训导叫了出去。老大回来后,边吃饭边与老二、老三、老四嘀咕了一番,老三、老四两人时刻仇恨地紧盯着我的目光,首次从我脸上挪开了。

饭后,他们不再继续对我进行监房内的审问,事情就当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

下午“坐排头”前,老大把我叫到他面前,若无其事地说:“我们这两天让你把情况说说,大家一起帮你分析分析,如果你真是冤枉的,我们帮你向训导反映,说不定可以放你出去,这其实是为你好。”

我心里恨得要命,嘴上却说:“我知道,谢谢。”

老大更进一步解释说:“我给你看一下我的判决书,我已经判了15年,没有上诉,下个月就到监狱去了;老二、老四也都判了无期,他们没有上诉,只是同案的人上诉,他们才留在这里走不了。所以不存在我们搞你立功的事。”

我识相地没有接下他递过来的判决书,而是快速扫了一眼,知道他的名字叫杨光毅,因合同诈骗罪判处15年有期徒刑。我面无表情地说:“我明白了。这事我不会说出去的。”

老大阴森森地说:“你明白就好。如果跟‘承办’乱说,别怪我们不客气。”

显然,中饭前老大杨光毅被邵训导叫出去,是看守所按检察院陶科长的要求,下令他们停止对我刑讯逼供。

一个月后,我从跟我坐得最近的“老广”闲聊中,了解到老二、老三、老四也是诈骗犯,老二搞保险诈骗,老三跟老大一样是合同诈骗,老四搞集资诈骗。由于监房这几位诈骗犯的残忍、贪婪与狡诈,诈骗犯在我头脑中留下了最为恶劣的印象。在我看来,诈骗犯比任何其他罪犯更可恶。在我重新获得作为企业高管的人事管理权后,我对属下最不能容忍的错误就是欺骗与不诚实行为,一经发现严惩不怠。

在看守所呆了快一年后,我才知道当初207监房非同一般。按临江市第一看守所惯例,所有一审宣判的在押人员都转入五楼上诉监房,而不会继续留在原来监房,与其他未一审判决的在押人员混关在一起。这是因为一审宣判后的人,即使上诉也会在3个月内很快结案,转入监狱后就能会见家属,与其他在押人员关在一起,就有为他人与外界串供的可能。

07监房长期保留着3名已被判刑15年以上的重刑犯,而且基本上都是头脑聪明、知识层次较高的诈骗犯,显然是故意利用他们来进行非法的刑讯逼供。我后来换过多间监房,从许多在押人员口中了解到,其他监房内很少有人遭受同我一样的折磨,并且在看守所呆了一年以上的人都知道207监房是专门“矫路子”的。这样的安排应该已经超越了邵训导个人的权限,甚至不是看守所这一级的组织所能决定的。

显然,我受到了“特殊的关照”。而种种迹象表明,这种“关照”来自于某个办案人员与训导私下打的招呼,否则不可能职位不高的陶科长一句话就解除了对我的折磨。

第三卷 刑事拘留 082、背诵看守所监规

晚上所有人洗完澡、擦完地板,将近7点钟时,“劳动”打开了铁栅栏外过道上的电视机,大家都透过铁栅栏观看中央一台新闻联播。老大他们几位坐在前排,后面有三、四人站着看。其他排在后面的人似乎没有看电视资格,都乖乖地靠墙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有的手上拿了一本书看着,有的与邻近的人轻声说话。

我闲着无聊至极,小心翼翼地试着与旁边老广(因其是广东人而取的绰号)聊了两句,老四立即喝道:“湖北,你聊什么!欠揍是不是?!”我噤若寒蝉,只好靠墙坐着闭目养神。

突然我被人踢了一脚,睁眼见老四凶狠地站在我面前。老四扔给我一本薄薄的小册子,对我说:“这是《看守所监规》、《在押人员权利和义务》和《在押人员行为规范》,限你在3天内一字不差地全部背下来。”

我拿在手里,快速翻了一下,一共10页左右,估计有5、6千字。我说:“我每天要提审,三天恐怕有困难。”

“别废话,最多一周时间,背不下来别怪我不客气!”老四丢下这句恶狠狠的话,接着去看电视。

我拿起这份小册子看了起来。

《临江市第一看守所监规》一共10条,内容主要包括: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政策法规,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深挖犯罪思想根源,彻底交待罪行,积极检举揭发,爱护监所设施,保持内务整洁,患病服从治疗,严禁高声喧哗、煽动哄闹,严禁欺压他人、占用他人物品,严禁串通案情、策划抗审,严禁携带、制作危及人身安全的违禁物品,严禁任何企图逃跑、行凶、自杀、破坏行为等。

《在押人员权利和义务》共12条,其中权利与义务各6条,6条义务全部由《监规》精简而成,6条权利包括:人格不受侵犯的权利,享有必要的物质生活待遇的权利,享受一定的教育权利,立功赎罪和受奖的权利,检举、揭发的权利,控告、申诉的权利。

《在押人员行为规范》共分7章、42条,包括总则、作息规范、学习规范、劳动规范、文明礼貌规范等,每一项都把在押人员的一言一行规定得十分细致,看上去还相当合理。

一直到8点半钟睡觉,我大约默读了10多遍,记住了大部分内容,但根本无法熟练地背诵下来。

我心想,这些纸上的东西如能落实到现实中,切实加以贯彻执行,何至于有我现在身处的黑牢存在,又哪容老大、老二、老三、老四这样的牢头狱霸如此猖狂。几十年来中国官方一直说一套做一套,甚至在涉及公众重大利益的问题上习惯性说谎,是导致整个社会道德沦丧的罪魁祸首。

无论古今中外,诚实本是一个人最重要的品德,但在现今中国却成了乡巴佬、老实人、政治上不成熟的贬义词。由此导致整个社会道德水平江河日下,官员喜欢投机钻营、欺上瞒下,商人习惯投机取巧、不讲信用,一般民众则津津乐道于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小聪明,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导致当前整个中国社会陷入空前的信用破产,人民生活在相互犯忌对立的环境之中。

我在看守所这段时间的所见所闻、切身感受,更相信社会道德之败坏,根源不在国民的劣根性而在于制度的缺陷,以及长期以来官方公开宣传的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以革命的两手对付反革命的两手”这种狼性教育的结果。

如今随着中国对外交流的日益增多和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兴起,官方对真相的垄断越来越受到严重的挑战,而官方编造的谎言一次次被无情戳穿,更加剧了社会各阶层的猜忌与对立。如此自欺欺人,到头来终究会害人害己!

接下来几天,庄卫东每天都带人来提审,除了反复讯问上交上级公司管理费11万元、康达股票违规过户的事,还提到南京一笔投资失误的详细情况,以及开发区政府对我20万元奖励和近年来全部奖金的分配去向。

不管他们声东击西、旁敲侧击,还是出其不意、突然袭击,我都按先前的说法原原本本重复了一遍。我相信,任何审讯技巧都只能最大限度地挖掘事实,而不可能改变事实真相。除非被审问者没有认真审阅笔录,糊里糊涂地落入了办案人员设下的陷阱。

每次提审时我都提出,要求尽快安排律师来会见。每次庄卫东都以正在办理有关手续为由来搪塞,对此我毫无办法。

大约10天后,我终于忍无可忍,与庄卫东吵了起来。我说:“刑诉法不是规定犯罪嫌疑人从被刑拘第一天起,就可以聘请律师为自己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吗,你们一再阻挠律师会见,岂不是有法不依?”

庄卫东不温不火地说:“法律规定我比你清楚,刑诉法规定“可以”不是“必须”呀,我们不同意行不行;律师会见需要办理必要手续,刑诉法没有规定必须多少天完成这一手续过程,过10天、半月批准行不行?!”

我无言以对。我过去在国家贸易部工作时,就参与起草过几部经济方面的法律草案,当然知道中国法律的一个普遍特点,是对执法者的权力规定得十分广泛却几乎没有约束,即使有些约束也可以通过具体法律解释来变通,更不会有对执法者违法的具体惩处办法。这既与中国政治体制中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角色定位有关,也与中国法律草案基本上是由其执行者提出法律草案有关。何况法律通过后,执法部门还可以做出有利于其管理和执行的具体实施细则,充当运动员和裁判的双重角色。

退一万步说,即使他们明显违法办案,在中国的法治环境下,律师和犯罪嫌疑人又能怎样?我亦深知,中国从来就没有同情犯罪嫌疑人的社会氛围,也没有任何受理和纠正冤假错案的外部监督机制。

每次回到监房,我仍然要面对老三、老四仇视的目光。他们不时讽刺道:“天天提审,湖北佬有得苦了。”“这家伙事情大得不得了。”“象这样密集的提审,将来不一定保得住脑袋。”

我也不得不忍受他们对我洗马桶、洗饭盒、擦地板时的挑剔,并按他们的要求小心翼翼地做好每件事。

不管他们说什么,我都装聋作哑,沉默以对。

我一直默默地鼓励和安慰自己,这样的日子很快会过去,明天一定会更好。

第三卷 刑事拘留 083、送出无罪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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