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反贪局长亲自出马
庄卫东前次提审中威胁说要关我十年、八年的话,给我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到底会关多久才能侦查终结,一直是我十分关心的,虽然我不相信真的可以关我十年、八年既不起诉又不放人,但到底关多久才会有结论我心里没底——因中国的法律给执法者留了太多可随意操作的空间。时间拖得越久,对我的声誉只会造成越大的损失。
我掐着指头计算着逮捕后被羁押的时间,时刻幻想着突然有一天被释放。在无数次失望中,一分一秒地捱过了两个多月。
我是监房中提审最多的在押人员,在刑拘和逮捕的最初两个月,差不多平均两天就有一次提审,而同监房的其他在押人员一个月难得有一次提审,大部分人两个多月没有提审一次。以至于每当有管教拿着一串钥匙叮叮当当地走近我们监房,管教还未开口,同监人员就模仿管教的口气,习惯性小声叫道“1814,提审!”
提审中他们反反复复问的就是前面我多次提到那几件事情,有时他们提审别的在押人员顺便把我提出去问两句,简单做一个笔录,前后不过半个小时就送回监房。用他们的话说,作为领导干部,不管我说不说,他们要给足我自己坦白的机会。
从刑拘到现在2个多月,办案人员对我的审讯始终是文明的,尽管有些言语上的冲突和威胁,但没有传说中的肉刑暴力、疲劳审讯、大灯照射等。有次我身体不舒服,要求早点回监房休息,他们二话没说就结束了审讯。
刚刚进来时我被在押人员在监房内刑讯逼供,究竟是看守所邵训导自作主张指使在押人员干的,还是办案人员暗中嘱托看守所进行的,直至10年后的今天我也无法作出确定的判断。有一点可以确定,办案人员与邵训导曾就我的案情做过比较细致的交流,否则邵训导不可能告之牢头狱霸那么多细节。依据法律规定,办案人员不需要跟看守所训导做案情交流,除非是出于“深挖”的办案需要,从这个角度分析,前面在押人员对我的刑讯逼供至少受到了办案人员的暗示。
盼望早日无罪获释,重返工作岗位,一直成为我天真的梦想,无论同监房的在押人员如何冷嘲热讽,无论办案人员给了我多大的心理压力,当时我却充满了很快就会获释的自信。
大约在我逮捕接近三个月后,一天管教又把我从监房带出去提审。监房房门在我背后“咣当”一声关上后,这位管教开玩笑说:“你被提审的次数,看来要破我们看守所近十年的记录了。”
我微笑道:“要把一个无罪的人定罪,看来也不是那么容易。”
这次还发生了一个小插曲,管教把我带出门外上手铐时,手铐一边坏了,套上后锁不住,老是自己掉下来。管教弄了几次还是锁不住,只好自嘲地说:“今天提审的比较多,没有别的手铐了,你自己扶着做做样子吧。”
我微笑着说:“行,反正没这东西还有好几层铁门管着,想跑也跑不出去的,何况我根本没动过跑的念头。”
这次我被带到了平时从没去过的一楼提审室,平时都是在二楼、三楼的提审室接受审讯。一进提审室我就看到了坐在审讯台上的反贪局郝立民局长,我像见到老熟人一样微笑着向他点了点头,而郝立民则是一脸严肃的样子。
这是我在看守所第一次见到郝局长,事实上这也是我被羁押后唯一一次由他亲自出马的提审,此后我再也没有见到此人。
那天他带了庄卫东、陶科长等4人来提审。或许是郝局长的职务较高关系,看守所专门安排了这间足有70多平方米的大提审室,在高高的审讯台后面墙壁上,挂着“执法如山”四个大字。
我刚一坐下,郝局长就以开玩笑的口吻说:“听说你在这里的代号是1814?”
“是的。”
“有点意思,‘要发要死’,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说明不义之财沾不得哟。”郝局长神色轻松地以开玩笑的口吻说道。
我同样以轻松愉快的口气说:“我的看法是,对这样一个冤案,‘要发’或‘要死’全系于你们一念之间,的确是有些吉凶难测。但我相信事实和法律不会轻易被人操纵,总有一天会还我自由和清白。”我突然松开双手扶着的手铐,开玩笑地说:“就像这副坏了的手铐,锁不住我呢。”
台上几位看到我手上松开的手铐,面面相觑。
我连忙补充道:“是看守所的手铐坏了,来时管教让我自己扶着做做样子的,我可没本事把手铐弄坏。”
几位表情复杂,想笑却没有笑出来。
第四卷 逮 捕 103、新的受贿指控
郝立民打破尴尬,态度温和地说:“我们当然希望你没事,但是你应当清楚,没有证据我们是不会轻易动你的。”
我决定在双方没有翻脸前,问问有关侦查期限的事,于是态度谦卑地问:“郝局长,你能否告诉我,侦查、起诉、审判的期限最长是几个月?”
“你关心这个干什么?”庄卫东马上接口道。
“我想知道这场悲剧何时能够结束。”
“你把全部问题讲清楚,我们也不想拖呀。我们有很多事情要做,司法资源是十分宝贵的。”郝立民说。
“我不是一直配合你们吗。”
“那我问你,转移股票的事,是不是你让曹志雄、刘心宇他们办的?”郝立民转移话题,直接开始了讯问。
“这事与逮捕时指控我的贪污、受贿有关吗?”我警觉地反问。
“你不想说就算了。我这次抽空来看看你,随便聊聊。你想说就说,不想说我不为难你。”郝局长不温不火地说。
庄卫东插言道:“我已经说过不止一次,认罪态度好当然可以早些结案;但凭你现在这个态度,事情交待不清楚,依照法律可以关你十年、八年。你信不信?”
“郝局长,真的是这样吗?”我追问道。
“是啊。你不要以为硬撑到侦查结束就没事了,即使到了起诉、审判阶段,若发现新的犯罪证据,都可以重新侦查,重新计算羁押时间的。当然啦,也请你相信,在你身上我们一定会依法办事的。”郝立民回应道。
“我知道了。中国法律本来就是用来管制人民的工具,什么程序、期限规定,最后还不都是由你们说了算。”我心里充满了痛苦和失望,但脸上尽力保持着平静。
“你这是什么话,中国法律怎样,外国法律又怎样?!”郝局长训斥道。
“这个我不想跟你们争辩了。你们是学法律的,应该比我更清楚两者的差异。”
“你知道这个差异也好,放弃幻想,争取主动,才是惟一的出路。”庄卫东得意洋洋地说。
郝局长仍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继续讯问:“周林志你认识么?”
“认识。周林志是孙明海公司下属的临江市华原装饰工程公司总经理,据说与孙是儿女亲家。”
“他跟你公司有什么业务关系?”
“因为我和孙明海的推荐,他在陈昌基总包的我公司万豪花园工程中分包了玻璃幕墙工程。”
“他给过你什么好处没有?”
“没有。”
“那我提醒你一下吧,你到过云都浴场没有?”
“经常去的。”我补充道:“差不多一、两个月去一次。我喜欢那里的环境,吃饭、洗澡,与人聊天,这是我放松自己的主要方式,最主要的是花费不高,一人100元以内就能搞定。”
“你跟周林志去过云都浴场没有?”
“去过。我、钱文韬、陈昌基、周林志一共4个人去过一次。”
“什么时候?”
“应该时间不算久,具体日期我不记得了。”
“你仔细想想大约什么时候。”
我认真回忆起来。我们那次碰面时,天气已经凉了,但肯定没到元旦,应该是在11-12月间的事。于是我说:“应该是去年,即2000年11、12月份。”
“你们去那里谈什么事情?”
“谈工程进度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问题,其实主要是两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联络一下感情。”
“周林志是否带了一个很大的牛皮纸信封给你?”
我立即明白孙明海与周林志又向检察机关编造了一个对我行贿的新的指控。我断然否认:“没有。我听不懂您在说什么!”
“你先不要急于否认。我提醒你两点,一是当时你与孙明海、周林志因为华贸东南公司交接的事,已经有了矛盾,人家是留了一手的;二是云都浴场因为担心发生顾客失窃的事,在许多地方安装了监控,我们调看了当时的录像资料。”郝局长一副好整以暇、猫戏老鼠的样子看着我。
“我不明白您说的意思,但可以肯定我没有收受过他的任何钱物。”
“5万元现金有一定体积的,你们同去的有四个人,人家故意大摇大摆地拿在手上,可不是一个人看见哟。”
“5万元现金?他们看到没有我不知道,我真的没看到。”
“我再提醒你,周林志把这个大信封交给你的时候,你有没有发现他衣服上的录音设备?”
我有点生气地说:“郝局长,请你不要绕圈子了,有录音、录像放出来不就行啦。孙明海、周林志这样明显的栽赃陷害你们也信?!”
“我们是给你主动交待的机会,你现在承认还不算迟,希望你不要到了法庭上后悔。”
“我真听不懂你们说的意思。不过,我要谢谢您们的这番好意。”
“行呀,别的事情我就不问你了。我只是顺道来看看你。”郝局长说完站了起来。
我没想到,摆这么大的一个阵势,郝局长居然就这样匆匆结束了讯问。
第四卷 逮 捕 104、拒绝检方提出的妥协
郝站起来时,庄卫东立即把笔录交给我校对、签字。短短的两页纸,省略了大部分审问内容,基本上只保留了政策*分。关于是否收受过周林志5万元现金,就只有这样一问一答:“问:‘你是否收受过周林志任何钱物?’答:‘没有,’”我快速签完字交还给庄卫东。
庄卫东拿到笔录后,立即和其他两位检察官快速离去,我突然发现审讯室内只剩下我和郝局长两人。
郝局长缓慢地向门外走去,我下意识地走在他前面。刚刚出门,郝局长突然开口道:“程总,你走慢些,我陪你说几句话。”
“谢谢。”我受宠若惊地放慢了脚步。
郝局长走到与我并排的位置,十分缓慢地边走边聊了起来。
“外边有许多人关心你呢。”
“不会吧,我对体制内的干部很了解,到了我这一步,人家惟恐避之不及,哪里会有人出面帮我。”
“这就是你的聪明之处。到了这地步,谁都指望不上,一切都只能靠你自己。”
“是。”我心中纳闷,郝局长这样的关心让我倍加警觉。
郝局长停下脚步,缓缓地说:“跟你说实话吧。我们对你已经相当了解,也不想把事情搞得太复杂,搞得太复杂你累我们也受累,既然进来了,我们的目的只要能剥夺掉你手中的权力就可以了,并不是非要把你往死里整,你认一个5万、6万的小数目,不是很快就能出去么?以你的聪明学识,还怕在体制外找不到一口饭吃,说不定还能自己做老板呢,争取早日出去才是关键。”
“我明白您的意思,你们需要一个下台阶。问题是我没有拿一分不义之财呀!”我委屈地说。
“这样就难办了,你已经进来了,我们翻箱倒柜总要找出点事情来的,你不希望我们翻箱倒柜从头再来一次吧。那样你出去就遥遥无期了。”
“这是我最担心的,可是我有什么办法呢?!”我无奈地说。
“这样吧,我知道你懂一些法律常识,5万、6万你可能害怕不能缓刑出去,拿人家5千、1万总有吧?意思你应该明白的。”郝局长重新迈开步子,边走边说。我连忙跟上他的脚步。
“我明白。5千元是贪污、受贿的立案定罪的起点标准,如果只拿了这个金额,基本上可以缓刑或免于刑事处分的。”
“对呀。实际上,2万元以下我们根本不会立案,但你既然已经进来了,总不能让大家下不了台,就这样长期僵持下去吧。”郝局长再次停下脚步,看着我郑重其事地说:“要不是有相关领导关照,我是绝对不会跟你讲这些肺腑之言的。”
“谢谢,我明白。”我真诚地说。
“那你跟我说说有没有拿过人家5千元、1万元的?”
“没有。”
“如果这样,我就爱莫能助了。”郝局长脸上现出一副关心、惋惜的样子。
我态度诚恳地说:“谁不想早日从这鬼地方出去呀。问题在于有受贿就有行贿,我不能胡乱编造一个故事,随便找一个朋友来当行贿者连累到他。我现在是身不由己,您能否帮我找一个人来充当行贿者,比如孙明海或周林志,把口供对上,我保证认下一件受贿5千元到1万元的事,多了我一分不认!”
郝局长突然脸色一沉,严厉地说:“你这是什么意思,你让我陪你住进这里面来呀!好自为之吧。”
这次提审后,我再没有见过郝局长。
至今我无法判断这是一个馅饼还是一个陷阱。
若真是因为某个领导打招呼,希望我认下5千、1万元的贪污、受贿金额,给检察院一个下台阶,然后立即释放我,显然我失去了这个难得的妥协机会。
但我当时不加任何思索就把它当成了陷阱,如果我认下5千、1万元贪污、受贿金额,他们更是可以肆无忌惮地穷追猛打,将我长期关押而不会有任何的心理负担。
我让郝局长帮我编一个受贿的故事,并非随便说说而已,若他们真愿意为下台阶编造一个我受贿的案件来,就可以完全排除他们设陷的可能,因为由他们虚构一个犯罪案件,办案人员毕竟要冒很大的风险,事后绝对不敢出尔反尔抓住我不放。可惜我这样的如意算盘完全落空,因为办案人员有的是手段,即使案子办不下去无非只是个人工作能力问题,根本犯不着如此明目张胆的违法犯罪。
无论这次郝局长主动提出的妥协方案是馅饼还是陷阱,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发现新的罪行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规定,即使被羁押人员真的没事,办案人员一样可以合法地关押你十年、八年,因此我相信他提出的妥协建议具有极大的诚意。只是由于我当时实在想不出到底如何编造出一个自己贪污或受贿了一万元以下的案子,何况我不认为他们会就此轻易罢手。
这次妥协建议的诚意如何,相信只有郝局长一人能揭开谜底了。在漫长的被羁押岁月里,我偶尔想起来会有一些后悔,但绝大部分时间里我心中充满了无罪的自信与希望。
第四卷 逮 捕 105、在希望与绝望之间徘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