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换了两位新律师
元旦过后一切依旧。2002年1月9日上午约10点,我正在“坐排头”,突然监房门打开,管教叫喊“1814,提审。”已经有段时间没被提审的我,就象无数次被提审那样,以放风的心情走出监房。
在监房外的走廊上,管教照例给我戴上手铐,同时小声跟我说:“你的律师来会见了。”
突然听到律师会见的消息,我心中十分激动,但为了显示我的从容镇定,我只是淡淡地说:“看来要结案了。”
管教面无表情地说:“等会你自己问律师吧。”
在我被捕差不多6个月后,办案人员才批准了律师的会见,我相信这在职务犯罪案件中是极为少见的。整整6个多月,我处在一个与世隔绝的环境中,听不到外面的任何消息,现在终于可以见到律师了,内心的激动可想而知!单位情况怎样,家里情况怎样,案件进展到什么程度了,检方到底掌握了多少所谓证据,这些都是我急切想了解的问题。
从监房到提审区距离不过100米,很快就到了提审区的值班室。站在门外一男一女两名陌生人,一看就知道是律师。我没有看到熟悉的公司法律顾问刘佩英律师,也没有在我刑拘后见过一面的高律师。
在我和律师还没有反应过来时,看守所值班管教对我说:“这两位是你的律师,你们到3号提审室会见。”
我连忙向着两位律师说:“麻烦你们了。”
“程总不用客气。”两位律师客气地回应道。
一进3号提审室,我立即跟律师说:“这里每个提审室都隐藏着录音、录像设备,我提醒两位注意到这个事实,不希望给你们添麻烦。”
年长的男律师微笑着点头说:“程总有这样的警惕性,难怪办案人员拿你没办法。你说的情况我们了解,不过律师会见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你不用太担心。”
听他这样说,我感觉到这位律师似乎没有进入状况,不了解办案人员在我的案子上已经骑虎难下,正不择一切手段欲置我于死地,岂能以常理推测,一不小心落入万劫不复的险境。但因为大家刚刚认识,出于礼貌我压抑着自己的不满和担忧。
年轻的女律师自我介绍道:“我们是临江正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这位是郑文定大律师,我是他的助手李亚男。这是我们的姓名。”说着,她递过一张笔录纸,给我看了上面写着他们的姓名。女助手接着说:“郑律师受你外甥女小方的委托作为你案件的辩护律师,将为你提供案件起诉和审理过程的法律服务。”
小方是我大姐的孩子,大学毕业后我托朋友帮她在临江市找了一份工作,平时跟我常有往来,也是我在临江市除妻子、小孩以外的唯一亲属。
我纳闷地说:“不好意思,我并非对你们不信任,只是我被关这么久,对外面的情况一无所知,所以不得不十分小心,我想冒昧问一下,为何第一次来见我的高律师不来了?”高律师是我在失去人身自由之前,专门托公司法律顾问刘律师给我聘请的一名外地律师。因为这个案子是临江市委领导决定的,又有孙明海上蹿下跳,千方百计欲置我于死地,我对当地律师能否替我申冤、与司法机关唱对台表示担忧。
“高律师是你们公司聘请的,你进来这么久时间,外面的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家里人经过审慎考虑决定为你更换律师。难道你相信所谓的亲信部属,胜过相信自己的家人?我是你家人聘请的律师,你应该相信我们。”郑律师意有所指地说。
我坚持认为曹志雄等人不会背叛我,内心无法接受“外面情况复杂”、家人需要为我特别更换律师的说法,但我绝对相信家人不会害我,一时陷入万分痛苦之中,只觉得原先精心部署的一切应对措施渐渐失去了控制。
我无奈地说:“我当然相信你们的,只是你们办我这样的案子,作为临江市当地的律师事务所,会不会有较大的压力。”
郑律师回应道:“我们律师依法办案,不存在任何压力。我过去办过一些案子,涉及的领导级别也很高,案子也比较敏感,我都依法履行了律师职责。这点请您放心。”
我真诚地说:“行呀。我被关这么久,心态上可能有些问题,若有任何冒犯之处希望你们谅解。”
“理解,理解。”两位律师客气地说。
经过这番激动而又尴尬的对话之后,我才认真留意起两位新来的律师。郑律师约40岁,正是作为律师最好的年龄,既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又精力旺盛,看上去温文尔雅,专业而且充满了自信。助手小李年纪约25岁,大约只是一个刚刚毕业的实习生,长相漂亮。
这一刻,我清楚地认识到,我曾经指望由单位出面聘请强大律师团的构想已经破灭,今后一切得靠自己来应付了。
第四卷 逮 捕 118、危难时刻惟有亲人才关心
郑律师关切地问:“您进来有半年多了吧,里面过得怎样?”
我自我解嘲地答道:“在外面的人看来,里面的人是行尸走肉,度日如年;在里面呆久了,一切只能听天由命,渐渐习以为常。呆在里面生活很有规律的,进来后我的胃病反而好了。我现在瘦了20斤,大肚子消失了,心脏负担明显减轻,身体比以前更结实了。请您转告外面的朋友,我没有任何问题,一切都好。”
“进来这么久才见到律师,你一定有许多话要问我们,您想问什么先问吧。”郑律师微笑着说。
郑律师这么一提醒,我立即迫不及待地问:“单位职工情绪是否稳定?领导班子有什么变动没有?”
郑律师苦笑着说:“您这个时候还关心单位职工干什么?关心领导班子有什么用?!还是多关心自己吧。”
我对自己一手打造的东南贸易集团有着十分难舍的感情,那就象自己的另一个孩子,也是自己的事业靠山和精神支柱。我深知自己陷入了万劫不复的境地,却无法放弃东山再起的信念,无法割舍曾经共同打拼的兄弟。听了律师有些嘲讽的反问,我掩饰着说:“他们终究是我一手提拔的部下,单位一切正常对我多少总有些帮助。如果单位落入孙明海手中,我的一切努力就前功尽弃了。”
郑律师似乎有些不耐烦地说:“单位的事你就不要再想了,多想无益。实话告诉你,你所谓的亲信都把你出卖了,现在他们人人都过得很好。办案人员跟我说过,在你的事情没有定案之前,检察院不会让孙明海插手东南贸易集团的。”
“要说曹志雄他们不想为我分担责任,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毕竟面对牢狱之灾的巨大压力,但若说他们有意诬陷我,无论如何我不会相信。只要孙明海没有插手公司管理,那我就放心了。”我坦然说道。事实上,我曾经投诉过办案人员与孙明海联手夺权,郝局长亲口承诺不会让孙明海乱来。
“单位的事你不要管、管不了啦,还是多想想自己如何解套。”郑律师再次强调。
他的助手小李紧接着说:“你不问问家里人情况?”
“是呀,说来惭愧,过去我就是工作狂,心里只有单位,很少想到家里人。现在我出了这么大的事,我妻子、小孩怎样?父母怎样?”我接过他们的话,连忙问道。
“告诉你,就因为你过去不理妻子,她现在对你的案子也不关心、不过问,全是你外甥女小方和她老公小张在到处找人帮你。”在我过了两年多第一次走出看守所时,才知道当初聘请郑律师的3万元费用全部是我外甥女小方支付的,虽然我立即把这笔钱归还了她,但一直记着她和她老公小张的这份孝心,感谢他们在我危难时刻伸出的援助之手。
我紧接着问:“我小孩呢?千万不能让他受到任何影响。”
“家里骗你小孩说你出国了,但似乎他已经意识到你出了问题,听说在学校很少说话,象一个小大人,不过学习成绩一直很好。”
泪水忍不住夺眶而出,我哽咽着说:“谢谢,谢谢您们告诉我这些消息。我儿子还很小,受不了这样的心理打击。请转告我妻子,不管小孩是否意识到我出了问题,哪怕是掩耳盗铃,也要继续对小孩说我出国了,而不是被抓起来了,以免对小孩的成长造成更大的负面影响。”
郑律师安慰道:“你放心。我一定把这话转告你妻子。”
“我父母身体怎样?”我不能确定年迈的父母能否经历这么大的打击,尤其是母亲更让我担心。
“我上周看到你父亲了,一位了不起的老人,思路清晰,意志坚定,身体很好。”
“他来临江了?”
“是的。他去找过检察院,结果吃了闭门羹。现在住在你外甥女家里。”
“我母亲身体怎样?”
“你父亲和小方没跟我说到你母亲的情况,不过既然你父亲能单独来临江,你母亲身体应该没有问题。下次我帮你打听一下,再来告诉你。”
“唉!”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我心里想,两位老人年纪那么大了,案子没完没了地拖下去,万一我不能见到老人最后一面,那就是终生无法挽回的遗憾呀!总算老天有眼,这样的人伦悲剧最后没有发生。
郑律师接着问:“林飞鹏你认识吧?”
“认识,他是曹志雄的朋友、高干子弟,过去常往公司跑,对我一直很客气的。”
“人家现在对你可不客气啦。”郑律师意味深长地说。
“怎么回事?”
“最近我到你们公司去了解些情况,才知道他现在成了曹志雄的高参,替曹志雄出了不少对付你的好主意。”郑律师讥笑道。
“不可能。我相信曹志雄不会诬陷我,毕竟他是我一手提拔的,就象亲兄弟一样。只要他不诬陷我,相信任何人不能改变事实真相。”
“不知道是你一直过于轻信,还是进来后被关糊涂了。”郑律师嘲讽道。
“我听不明白。”
“我到你们公司去了四五趟,曹志雄根本就避而不见。倒是前天无意中在你们公司碰到林飞鹏,他与我主动谈了些情况,言谈中认为你对曹志雄不够意思,不能怪曹志雄不帮你。”
“我对曹志雄还不够意思?曹志雄从部门副经理提拔到部门经理再到总裁助理、副总裁、总裁,都是我在短短三年内一手提拔的呀!”
“我也这样说的,可人家不这样认为。林飞鹏说这是曹志雄应得的,还说你进去前准备拿掉曹志雄的总裁职务呢。有没有这回事?”
“没有。我对他一直十分信任的,从来没有说过,连这个念头都不曾有过。”
“这事不多说了,你心中有数就行!”郑律师慎重地告诫。
我痛苦地点了点头。
第四卷 逮 捕 119、律师的疑虑
“你对自己的案子怎么看?”郑律师一脸严肃地说。
“我是冤枉的,这点请你们务必相信我。不知道办案人员怎么跟你说的?”我语气十分坚定地说。
“我了解到的情况,可能并不象你说的那么轻松、简单!”郑律师脸色更为严峻了。
“是么?”我仍然充满自信地说:“我不相信办案人员能把假的办成真的。”
“那我问你一些问题,请你如实告诉我。你要知道,我是你的律师,如果你不把真实情况如实告诉我,我很难帮到你。”郑律师郑重其事地对我说。
我犹豫了一下,觉得有必要再次提醒他提审室里有监控设备,既要传递出我有足够的信心证明自己无罪,又不能让办案人员完全掌握底细。
我稍稍清理了一下自己的思路,字斟句酌地说:“郑律师,我自信有把握证明自己无罪。但现在没有结案,这里又有监控,我如果说得太清楚只会让办案人员补全证人证言,把一件冤案办成铁案。我保证实事求是地回答你提出的所有问题,但由于今天我们之间的所有谈话肯定会被办案人员所掌握,我可能不会说出一些能证明我无罪的关键证据。这点请你能够谅解。我希望您在案子侦查终结后,能尽快来这里见我。我会告诉你案子的关键所在。”
“我对你的顾虑表示理解。按理说,应该很快结案了。”
“我正想请教,侦查阶段最长期限是几个月?”
“通常不会超过7个月,但办案人员可以发现新的犯罪事实为由,申请重新计算羁押期限,内部办一个手续就行。这样的情况十分罕见,但不能完全排除。”
郑律师的回答,印证了“老广”先前的说法。
“这正是我担心的。”我无奈地说。
“这个我倒不是十分担心。这次检察院能批准我来会见,办案人员没有陪同,说明应该快结案了。”
“哦,能结案那是再好不过了。”
“检察院问过你最多的是哪些问题?你仔细想好再回答。”李律师看着手中的谈话提纲,开始一本正经的提问。
“一个是上交11万元管理费的问题,再一个是股票非法转让的问题,其他还问了一些受贿方面的问题……”我小心翼翼地回答。
郑律师打断了我,说:“我来这里之前,跟办案人员谈过。我们这次来,主要就问你前面两个有关的问题。你明白我的意思么?”
“我明白。谢谢!”我当然听明白了,按郑律师的暗示,办案人员放弃了其他问题,似乎重点在上交管理费和股票转让这两个问题上做文章。虽然我从数不清的讯问中明白了他们主攻的方向,但能从律师与办案人员的交流中得到进一步印证,我心里顿时有了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小李律师继续按事先拟好的提纲提问:“上交11万元管理费是否属实?”
“是。”
“是你经手办理的么?”
“不是。具体经办人是姚丽和钱文韬两人。”
“钱是你取出来转交给他们的?”
“不是。我只是审批人,没有具体经手现金。”
“那个6万元的支付凭条是你事后让他们补写的?”
“是。”
“你为何要这样做?”
“目的是补全财务上的手续。小金库的帐平时我没有关心,检察院上门查帐后发现手续上可能有些不完善,我觉得有必要完善起来,经得起办案人员的检查。”我觉得这事没有必要隐瞒下去,就如实跟律师说了。
“你真的没经手过这笔钱?”
“没有。”我补充道:“为顾忌职工感受,我连按公司文件提取的清欠奖励15万元和上级的年终奖励17万元,这些合法的奖励都不敢领用,而是集中起来用于公务活动,我为何要贪污这11万元呢。我不明白上交上级公司的11万元管理费还能有什么问题?”
“从法律上讲,奖励不敢拿跟贪污是两回事。最多只说明你没有贪污的主观愿望,但关键还是看证据上你是否真的拿了这个钱。”
“绝对没有!”我坚定地说。我差点想告诉他们,我已经找上级公司的石总反复验证过,上级公司既然收到了这笔管理费,何来贪污的指控?!但我终于忍住没有说出来,因为担心可能被监听,我可不想让办案人员知道我与上级公司领导搞过攻守同盟。
郑律师充满疑惑地看着我说:“事情可能不象你说的那么简单。”
我自信满满地说:“放心,绝对没有问题的,这事一定能说清楚。”
“这个问题我们就问到这里。股票转让的事你是否知道?”郑律师将信将疑地说。
“股票非法转让的事我不知道,但将股票合法地转让用于抵债我是知道的。”
“什么叫非法转让不知道,合法转让知道?”郑律师不解地追问。
“这个恕我不能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关于股票转让的事,请你们放心,侦查结案后我会详细告诉你们。可以这么说,在股票转让这件事情上,我掌握了自己无罪的铁证!”我小心翼翼而又充满自信地回答。
“既然这样,那我们这次就不详细询问了。”郑律师对李律师说。
小李律师对我说:“关于案子的具体情况,既然你不想现在跟我们说,今天就不细问了。程总你有什么问题需要咨询我们么?”
我想了想,说:“前面郑律师说过,可能快要结案了。你们对我做无罪辩护感觉有几分把握?”
郑律师说:“许多细节我还不是很清楚,所以目前难下定论。但从你这个案子办理的进展情况来看,似乎里面有文章可做。你是我们所遇到的被提审次数最多的当事人,绝大多数人从刑拘到开庭结束,一般就被提审5、6次,而你涉及的问题并不复杂,又不是团伙案件,现在就已经被提审了40多次,说明检方并没有将你定罪的把握。”
“本来就没有犯罪事实,办案人员只是奉领导指示硬要把我办掉,我又不容易上当受骗,他们当然就办得十分费力了。”我自我解嘲地说。
第四卷 逮 捕 120、静候佳音
“你有没有考虑过承认一点小事情,让检察院有一个下台阶?”郑律师很认真地提出这个建议。
“反贪局郝局长跟我谈过所谓‘下台阶’的建议,可是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小事情可以为双方解套呀。”我一脸无辜地说,同时对郑律师产生了心理警惕,庆幸自己没有把全部事实真相告诉他。我无法判断两位律师提出“下台阶”建议,到底是真的以为我有问题需要找一个下台阶,还是只想试探一下我对无罪的把握有多大。就我自己来说,我始终是坚信自己无罪的。
“如果没有这样的事情,自然绝对不能编造的。”郑律师不再坚持刚才的建议。
小李律师更进一步补充说:“你若真的没事,一定要坚持事实,再说按照新刑法规定,认罪态度好坏已经不再是定罪的依据。”
我诚恳地说:“见你们一次真不容易,既然你们已经来了,陪我多聊一会。案子具体情况不好聊,你们就跟我讲讲法律知识吧。比如一旦案子起诉到法院,定罪的依据是什么?我监房里面有一个职务犯罪的人,被牢头狱霸刑讯逼供后主动认罪,管教和办案人员都说过给他申请从轻处罚的,最后法院并没有认可其自首情节,受贿76万元判了12年。我总觉得他有些可怜。”
郑律师说:“罪行法定,关键是你是否构成犯罪,这个理论上说起来复杂。至于构成犯罪后如何量刑,新刑法的规定是依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在刑法规定的量刑区间内由法官综合判断。认罪态度虽然不是量刑的依据,但有罪的被告人如果认错态度诚恳,法院通常会在法定的区间内减少一至两年的处罚,这种情况比较普遍。轻微的犯罪,如果认罪态度好,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通常会使用缓刑,也就是不用关押。你说的这个人贪污76万元判了12年,应该是不轻不重。被在押人员刑讯逼供套取的口供,办案人员不会说,法院也肯定不会认可,毕竟那是见不得人的事。相反,认罪态度不好,法院会在法定量刑区间内加重处罚,最主要是的不可能判处缓刑;如果二审判决后不认罪继续申诉的,通常劳改单位不予减刑或相对减刑幅度很小,不能适用假释。”
“我听懂了。关键是要证明自己无罪,一旦罪行成立,如何量刑其实已经无法左右了。”
“对!不过,从法律上讲,被告人不需要提供证明自己无罪的证据,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公诉机关既然指控你有罪,他们就应该提供你有罪的证据。我们只需要反驳他的指控不成立就可以了。当然,驳倒对方的证据,一是找出对方的证据和法律漏洞,二是我们自己能提供无罪的证据。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因为被告和律师取证不易,都很难提供无罪的证据,主要是寻找控方的证据漏洞。”
我自信地说:“我这个案子,到时我一定提供给你们证明自己无罪的铁证!请你们相信我,我绝对说到做到。”
“那当然是再好不过了。”小李律师开心地说。
我接着问:“什么叫缓刑,什么叫假释?其实我大致知道缓刑、假释是怎么回事,只是我的理解不一定准确,跟你们多消磨点时间、多学点法律知识,呆在监房里面实在是太无聊了。”
郑律师跟助手说:“小李,这个问题你来讲给程总听。”
李律师回答道:“缓刑,就是对于判刑的人,在一定期间、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说白点就是虽然判刑但不用坐牢,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人。判缓刑一是刑期必须在3年以下,再一个是认罪态度要好,包括主动给予被害人经济补偿,得到了被害人谅解等。假释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人,在执行一定的刑期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附条件地提前释放的一种执行刑罚的制度。假释主要适用于经济犯罪特别是职务犯罪的人,其中认罪态度好、有悔改表现是假释的前提。领导干部职务犯罪,一般吃满一半刑期就会假释,有本事的不用吃满一半就能办保外就医。”
“对职务犯罪的人看来是网开一面哟。”我自嘲地说。
“领导干部一旦被判刑,政治生命和职业生涯就彻底毁了,这对他们是最大的惩罚。”郑律师有些同情地看着我说。
“是呀。我感觉自己一进来政治生命和职业生涯都已经完蛋了,出去一切只得从头再来了。”
“您不用这么悲观,只要你没事出去,北京的老领导肯定会帮助你的。”郑律师宽慰道。
“这是一定的,毕竟我曾经做过许多有益的事,对中国贸易集团是有贡献的,领导一直对我十分信任。”我再次点燃了内心的自信。我觉得没什么可聊的了,于是提出了最后一个请求:“在里面与世隔绝,日子太难过了,你们今后能否经常来看看我?至于费用方面,你们提一个方案来,我会想办法解决的。”
“你想见我们的时候,可以通过看守所或办案人员提出要求,我们会尽量争取检察院批准来看你。费用方面,你不用操心。”郑律师回应道。
我说:“谢谢你们今天来看我。我没有什么问题要问的了。”
然后,郑律师两位送我出门。走出提审室,我悄悄地郑律师说:“你能否送我去一下厕所?”
郑律师说:“好。”
进了厕所,我边小便边小声问:“郑律师,你认为侦查结案后,如果他们发现错了,会放我吗?”
郑律师想了想说:“按常理说是会放人的,但你这个案子有领导批示,你又是有较高职务的人,恐怕他们不会轻易放手。作为律师,我只认法律与事实,一定为你负责到底!”
这段厕所里面的悄悄话,使我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给我造成了很大的思想压力。不过,律师这次来传递一个很重要的信号,那就是案子仅限于上交11万元管理费和股票转让两件事,前者我确信上级已经收到了这11万元管理费,后者我确信流通股不可能也无法通过协议来转让。因为对这两件事心中有数,所以我坚信只要侦查终结,把事实真相告诉律师,取得相关的证据,检察院不放人都不行!
我被送回监房的时候,早过了午饭时间。同监人纷纷向我打听律师带来了什么好消息。我淡淡地说:“什么消息都没有,估计是快结案了。”
我怀着激动与不安的心情,等待着结案时刻的来临。
第五卷 审查起诉 121、办理移送起诉手续
第五卷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