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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惊闻以贪污移送起诉

作者:感悟生活/程会庸 当前章节:9570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09:27

121、办理移送起诉手续

1月9日的律师会见之后,我没有再被办案人员提审,律师也没有再来会见。我又开始一分一秒地计算着结案的日子。

我在2001年6月4日被刑事拘留,检察院反贪局用了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最长刑拘时间,即过了14天宣布逮捕;从6月19日算起,逮捕最长侦查时间为7个月,也就是最迟1月18日应当做出结案决定。

1月17日晚上开始,我又进入了刑拘届满前同样的焦虑不安的状态,盼望着获释的奇迹发生。

1月18日一整天我都在忐忑不安中度过,甚至有几次门后走廊上只要响起管教的脚步声,我就忍不住扭头望向房门。因为这天是周五,接下来是双休日,按常理分析,他们不会拖到周一再来结案。不算外围调查的几个月时间,我进来已经7个半月了,该查的问题早该查清楚了,早一天晚一天对办案人员来说没有任何价值,他们没必要犯这样的低级违规错误。

下午4点快下班时,我终于听到了开门的声音,同时听到管教手中拿着的手铐发出叮叮当当的碰撞声。房门打开,管教叫道:“1814,提审。”

我连忙站起来走了出去。

一到提审区值班室门口,我就看到了市检二分院一位熟悉的面孔,起诉处一科的归科长,我知道已经结案,并移送审查起诉部门了。归科长35岁左右,瘦高个,长相文质彬彬。曾经两次检察院反贪局的人提审我,他到提审我的房间来串门,自我介绍姓归,曾经跟我开玩笑说:“所有案子最后都要‘归’到我这里来起诉。”并说我在他们检察院已经是如雷贯耳的名人了,所以他特意串门来看看我长什么样子。办案人员对我介绍说,他是起诉处一科科长。

看到归科长,我微笑着说:“案件终于归到你手上了。”

归科长没有象以前那样跟我开玩笑,而是一脸严肃地说:“跟我到提审室去再说。”

进提审室坐下后,归科长说:“我们已经认识,就不用自我介绍了,坐在我旁边的这位是我的同事秦道炯检察官。”

“两位好!”我礼貌地打了一个招呼。

“你的案子已经正式移交了我们起诉部门,今天正式来通知你。你有什么话要说?”

“我表示遗憾,我是冤枉的。”

“这是一份被告*利义务告知书,你过来看一下。”

我走上前去,秦道炯递过来一份打印的告知书,我扫了一眼,跟反贪局交给我看过的几乎一样。我交还给他说:“我看过了。”

秦道炯又递过来一张纸,说:“这是一份你被移交审查起诉的告知书,你看一下,在上面签字。”

我认真看了一下,告知书说我“因涉嫌贪污犯罪,于2002年1月18日被侦查机关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我边签字边自言自语地说:“涉嫌贪污犯罪?真是见鬼了!”

签完字,我立即自觉退回到椅子上重新坐好。

等我坐好后,归科长说:“你没想到吧,你什么都不承认,我们一样将你移送起诉了。”

我痛苦地说:“反正你们是一家,想怎么弄就怎么弄,最后上了法庭,总得凭证据说话吧。”

“我们当然凭证据说话,并且会让你口服心服。”秦道炯冷冷地说。

“我还是那句话,我不相信没有发生的事如何找得到所谓证据。”我气愤地回应道。

“我们这次来,一是通知你已经被移送起诉,二是再给你一个坦白认罪、改变态度的机会。希望你如实回答我们的问题。”归科长严肃地说。

我对自己被移送起诉极度失望和反感,同样冷冷地说:“政策教育就免了,这是对一个无辜者的人格侮辱。有任何与案子相关的问题,你们尽管问吧。”

于是,他们按照事先准备好的提纲,仔细询问了上交11万元管理费的事,问到我为何事后补写那张6万元的支付凭条时,我重复了跟律师说过的理由。秦道炯嘲讽地说:“在检察院进公司调查之后,你组织手下修改财务凭证,这难道不是为了刻意掩盖自己的犯罪行为?”

我据理力争:“小金库的本身就不规范,面对检察机关可能的检查,对财务凭证做必要的完善是正常的举动。财务违规、违法不是犯罪,更不表示我贪污了这11万元钱。”

接下来,归科长又问:“违规转让股票的事你是否知情?”

我语气坚定地说:“你们可以记录下来,我拒绝回答这个问题。案子走到这一步,我已经彻底抛弃了一切幻想,严格遵照你们给我看过的权利义务告知书的规定,只回答与指控我贪污有关的问题。”

归科长反问:“你怎么知道股票非法转让问题与贪污无关?”

“我认为两者没有任何关系,因而拒绝回答这个问题。你们如实记录下来就行,我愿意为此承担任何法律后果!”我冷冷地说。

“好!我们今天不为难你。你在笔录上签字吧。”归科长皮笑肉不笑地说。

我走上前去,仔细看过笔录,虽然没有完整记录我说的全部内容,但跟我说的意思一样,后面股票转让的事没有做任何记录,在问完11万元管理费问题后,以一个格式化的问答结束了笔录:“问:你上面所说的是否全部属实?答:是的。”其实这个问题压根就不曾发生。

我签好笔录,向归科长提出:“能否通知我律师来一趟?”

归答道:“我们会通知到的。”

这次提审大约只用了短短一个小时就结束。

第五卷 审查起诉 122、拒绝认罪了结的诱惑

回到监房不久,我刚刚吃完饭,邵训导开门叫我出去。因为他手中没拿手铐,我知道是一种例行谈话。据我观察,看守所对每个在押人员由刑拘转为逮捕,由侦查转为起诉,由起诉转为审理,都会由训导做例行谈话,对职务犯罪嫌疑人尤其重视,主要目的是做思想工作,避免在押人员思想波动发生喊冤、绝食、自杀等意外。

到了训导办公室,邵训导很客气地让我坐下,给我沏了一杯茶。他找出我的档案卡片,边填写谈话记录的日期,边随意问道:“今天移送起诉了?”

我说:“是的。”

“你逮捕的时候我就说过,进来了想出去是很难的。”邵训导微笑着说。

我已经认清他的本来面目,对他的为人十分厌恶,因此不想跟他多扯,小心应付道:“俗话说,既来之则安之,我已经关到麻木了。不过,我真是冤枉的。”

“进来的人谁不说自己冤枉呀。检察院为什么不冤枉别人,偏偏就冤枉你呢?”邵训导嘲讽地说。

“进来的人自然绝大多数是有问题的,但建国以来的冤假错案也不少呀。”我针锋相对地反驳道,但脸上仍伪装出一副微笑的样子来。

“你现在已经被移送起诉了,还认为自己是冤枉的?”

“当然。我不相信可以把一个冤案做死,现在侦查和起诉都是市检二分院一家,他们想怎么弄就怎么弄,到了法院恐怕就不能由他们一家说了算,最终要靠证据说话。”我坚定地说。

“你有这个信心就好。我们看守所不管具体的案子,只关心你们的思想、生活。你是明白人,我可以跟你做一个坦诚的交流。”邵训导假装出一副为我着想的诚恳表情。

“您说。您的话我一定好好听着。”我顺势拍了一下他的马屁。

“你以为法院会为你申冤,那就大错特错了。我们国家公检法的关系,也就是侦查、起诉、审理三个环节的关系,固然有不同分工、相互监督制衡的作用,但说到底还是为打击犯罪,互相支持、互相配合。我们把办一个案子比作做一道菜,侦查部门是采购原料、进行简单的洗切处理,审查起诉部门是进行配菜、炒菜的工作,审理部门则是在合适的时候把菜端上桌、组织内部人员进行品尝打分。公检法三家目的完全一致,就是把一个案子办好、办成功,象你这样的大案、要案,三个部门若出现不同意见,还要报上级政法委出面协调,各家按政法委的协调意见统一行动。”

“我理解。不过,我相信一切都必须基于事实。如果事实不存在,就象没有买到猪肉,非得做一盘红烧猪肉,不管买菜、炒菜、上菜的人多么高明、卖力,只要他们不故意做假,无论如何是做不出来的。”我知道他说的是实话,但不想在精神上被人击垮。

“职务犯罪,5万元以上的算大案,处以上干部、有高层领导批示的都属于要案,你这个案件既是大案又是要案,而且你是中央管理的干部,临江市如果搞了半天没事把你放了,那岂不是一场政治上的灾难!你职务做到这么高,难道不明白,单凭这一点,你觉得有可能会冤枉你么?!”

“我明白这个道理。我估计,现在不仅检察院而且市里领导都已经骑虎难下,但只要他们把我放出去,我绝对不会宣扬、炒作这事。毕竟我还是一名党员,要为党的声誉着想,而且被抓进来也不是什么光荣的事,社会民众从不相信有抓错的官员。出去了我自认倒霉,向上级申请调离临江市工作,这是我惟一能做的让步。”

“你真是幼稚得可笑。市检二分院那么多法律专家,办你这样的大案、要案还能出错?没有足够的证据,他们能刑拘你、逮捕你,并将你现在移送起诉?”邵训导训斥道。

我充满自信地说:“现在他们以贪污罪将我移送起诉,我没有贪污一分钱,自信可以拿出无罪的铁证来!虽然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检察院指控我有罪,他们应该出示我有罪的证据,我不需要拿出证明自己无罪的证据,但我一定会拿出证明自己无罪的铁证来。”

“你有这个自信就好!”邵训导冷笑着在卡片上做了些记录,稍停片刻继续问:“他们指控你贪污多少钱?”

“不知道。”

“律师来了以后你就知道了。从你以前跟我谈话的情况来看,估计金额不会太大。”

“具体指控的金额我真不清楚。”我淡淡地说。

“如果金额不大,我劝你还是认罪,争取早点出去。法律上的事,你从书本上看到的那些东西,只会一知半解。我从事这个工作十几年,见到的事情太多了,自信懂得比你多。对职务犯罪的人,司法机关主要目的是拿掉他们手中的权力、剥夺他们借以犯罪的手段,而不是对他们处以重刑。对职务犯罪的人,通常只要有一件事能定罪,本人认罪态度好一些,哪怕有再多的犯罪线索,办案人员也没有兴趣去一一查证的,因为查证本身就要付出巨大的司法成本。象你这种情况,到了起诉阶段,被指控的范围就十分清楚了。职务犯罪的人,如果是5年以下的法定刑期,只要认罪态度好,法院大多数情况下会考虑判一个2、3年的缓刑,甚至案子移送到法院后就会批准取保候审,那就可以出去了。象你这么年轻,学历这么高,人又这么聪明、努力,出去了到体制外不是一样能做人上人。如果认罪态度不好,不认罪、不认错,不仅量刑会很重,将来到了监狱日子更难过!监狱接收的都是判刑确定的犯人,如果不认罪,不仅没有减刑、假释的可能,对抗监狱改造的,甚至可能被关禁闭!”

我听了这些带有威胁性的开导,心里不寒而栗,但我强装出一副坚强的样子,平静地说:“对我来说,认罪就意味着出卖自己的良心,而且毁了自己的政治前途和东山再起的机会,即使出去了可能比坐牢还难受。我是绝对不会昧着良心认罪的。”

“既然这样,我是爱莫能助了,希望你好自为之。回监房后,你再仔细想想我刚才说过的话。”说完,他递过一张谈话记录让我签字。我看到上面几乎没写任何内容,就签了字。

第五卷 审查起诉 123、换到新监房

下午4点半坐完“排头”,一名管教在监房铁栅栏外的走廊上叫道:“1814,收拾一下行李。”

有人小声说:“湖北,放你了?”

我来不及回答,立即有几位不怀好意的在押人员异口同声地说:“做梦吧!换一个监房而已。”

我没有吭声,立即自己动手收拾行李,心想释放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刚刚办理了移送起诉的手续,不可能立即被释放的。

我只拿了自己的洗漱用具和两床被褥,对于我“开大帐”购买的食品和被“集中保管”的书籍,由于监房老大没有开口,我觉得没必要跟他们计较,就一样没要。事实上,他们拿我的“大帐”卡具体买了什么东西,我根本就不知道。

在我收拾好行李,等待管教开门的时候,监房老大吩咐他的一个亲信说:“给‘湖北’拿两袋奶粉和两盒饼干,还有10个咸鸭蛋。”

尽管我知道这些东西本来就是花我的钱买的,而且远不止这些,我还是客气地说:“谢谢老大关照。”

10分钟后,邵训导打开房门,我带着自己的行李出去。邵训导说:“给你换一个好一些的监房。”

我连忙说:“谢谢。”

我被带到207监房相隔一间的209监房,进门立即眼睛一亮。这个房间除我之外一共只有5人,而且没有一个凶狠之徒,相比于207监房最低15人、最多时关押26人,新人进门就给一个下马威,个个凶神恶煞的样子,好比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

房门在我身后呯的一声关上之后,我立即向监房内5人点头说道:“我姓程,给各位添麻烦了。”

“我们知道了,你是从207过来的。你先把行李整理好吧。‘小浙江’去帮帮他。”一个年约55岁,气度不凡,带着临江口音的人吩咐道。我想这人一定是209监房的“排头”了。

一位年纪约20岁左右的小伙子走过来,帮我接过行李。我说:“多谢了!”

这位叫做“小浙江”的小伙子说:“没关系的,你不用客气。”

我刚刚整理好行李,就听到有饭车推过来的声音。老大吩咐说:“小程,你是新来的,你跟‘小浙江’负责门口拿饭进来,吃完了洗饭盒。”

我爽快地应道:“好的。”想了想,又小心翼翼地问道:“我在207监房是把饭菜先倒到自己的饭盒里面,洗好饭盒再吃饭的。吃完饭再洗饭盒是否来得及?”

老大说:“207那么多人当然来不及,我们这里人少来得及的。”

“明白了。”我感受到了完全不一样的气氛,不仅因为监房人少、每个人的空间大了许多,更重要的是没有了207监房那样一种等级森严的压抑,以及时刻面对暴力和暴力威胁的恐惧。就以拿饭来说,207监房是老大亲信的工作,因为拿进来的每个饭盒里面,菜的份量和饭盒的干净程度有很大差别,拿饭的人会挑最好的给老大和老大的亲信,最差的给后排的人。我现在一进209监房就负责拿饭进来,说明这里没有特别的计较。

大家快速吃完饭,然后是洗澡时间。先前吩咐“小浙江”帮我整理行李的那人对我说:“你在207是不是天天洗澡的?”

我说:“是。”

“我们这里没有这个要求,天太冷,这里不必每天洗澡,但两天必须自己抹一次身。是否洗澡,你自己看着办。”

我客气地说:“老大您和其他人洗后,我最后一个洗好了。”

“这里不是207,没有老大,我姓张,你叫我老张就行。你要洗澡自己洗好了,他们要抹身,自己会弄的。”

我说:“好。那我等会洗一下。”

我等了十几分钟,居然没有一个人洗澡,只有那位叫“小浙江”的年轻人用冷水快速擦了一遍下身。“小浙江”穿好衣服对我说:“你要洗澡抓紧吧。”

我小声客气地问:“我们这里有冲澡的管子没有?”

“什么管子?”他不解地反问。

我解释道:“就是用塑料可乐瓶子或塑料矿泉水瓶子串起来,接在水龙头上冲澡的那种管子。”

“没有。你用自己的脸盆接水洗吧。”

我说:“好。”心想,从此以后我就不必再被冷水浇头,受那种针刺般的痛苦折磨了。

洗澡以后擦地板,老大说了声:“我们擦地板吧。”大家立即行动起来,老大和另外两位年纪较大的负责洗毛巾,我和“小浙江”还有一位年轻的主动负责擦地板,方法跟207监房一模一样。

擦完地板,大家各自看书或者靠墙坐着想自己的心事。我因为新到一个陌生的环境,又因在207监房长期受人欺负养成了多看少说的习惯,虽然感受到这里的气氛比较宽松,但在看守所这样的特殊环境中,仍然小心翼翼,不敢乱说乱动,所以老老实实地靠墙坐着闭目养神。

看电视的时候,大家并没有特别等级森严的排位子,而是各自从公用的脸盆中倒了一杯水端着,在铁栅栏前的地板上找个地方随意坐下。不想看电视的人,自己靠墙坐着看书或闭目养神。

可能是因为突然增加了我这个新人的缘故,大家彼此很少交谈,也没有人对我特别关注。

直到睡觉时,没有任何人向我打听案子或个人的情况。这让我多少有些吃惊,并对这帮人的耐心既好奇又佩服,甚至有些忐忑不安起来。

第五卷 审查起诉 124、融入新集体

第二天晚饭后,我实在憋不住了,就主动开口,小声询问坐在我旁边的“小浙江”:“兄弟你贵姓?什么事情进来的?”

“我姓宋,叫宋涛,浙江人,弄了人家一副字画进来的。”说完,他自己似乎有点不好意思。他这个表情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我感觉这是一名年轻的初犯,良知未泯,有较强的羞耻之心。

我小声跟他说:“哦。我叫程明达,路程的程,光明的明,发达的达。我是被人冤枉弄进来的,举报的问题涉及七、八个罪名,现在移送起诉的罪名是贪污。”

这时自称老张的老大对我说:“我听过你的名字,办案人员对你竖大拇指的,说你是个‘模子’——这是临江方言,意思是说你是一条汉子。”显然,虽然我跟“小浙江”说话的声音不大,但还是被其他人听到了。

“谢谢老大理解!”对这样的评价我十分自豪,而且从老大嘴里说出来特别让人感动。

“千万不要再叫什么老大了,就叫我老张。”这人爽气地说。

“是呀。老大人很好,我们都叫他老张的。不过老大的话我们都服从的。”“小浙江”接道。

“那我以后就叫您老张了。”

老张淡淡地说:“你自己不说,我们是不会问的。既然你想说,索性就把你的事说给我们听听。我们帮你分析一下,自然说不说由你,另外说话小声点,不要让管教知道了,监房里是有监控的。”

老张这番话,让我对他产生了极大的信任。我想尽快融入这个朝夕相处的集体,必须让大家对我有一个基本的了解。自然,我绝对不会在这种特殊环境中,基于对任何人的信任而胡言乱语,让管教或办案人员得到任何有用的信息,或者打乱我心中定下的对策。我心中自有分寸,既不需要刻意骗人,也没必要把最关键的东西暴露出来。

如何介绍自己,昨晚我已经有了深思熟虑的思考。

我说:“我姓程,叫程明达,进来以前任中国华贸东南公司总经理,中国东南贸易集团董事长兼党委书记。”

老张接道:“大家以后慢慢就熟悉了。”老张一副不冷不热的样子,显得很有城府。

接着老张一一介绍了监房内的几位在押人员:一位年纪55岁左右、长相富态的姓朱,跟老张一样是香港居民;另一位50岁左右、身材瘦小的姓陈,临江本地人;一位年纪不到四十岁的姓黄,临江本地人,进来前是临江开发区灵宝镇镇长;再一个就是“小浙江”宋涛。老张只介绍了他们的姓氏和哪里人,他们叫什么名字,犯什么事进来的,老张都没有介绍,我也不便打听。在老张跟我聊天的时候,这些人都放下手中的书本,认真倾听我们的谈话。事实上,监房里无聊至极,在这样的小小空间里,任何话题都是大家打发时间的好办法。

老张介绍完后,我坦然地说:“我刚刚被移送起诉,被指控的罪名是贪污。说实话,我真是冤枉的。因为中国东南贸易公司下放临江市,我被接收方通过临江日报内参举报,经马浩然书记批示抓进来的。举报材料涉及非法转移国有资产、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虚假注册等问题,到目前为止被提审过四、五十次,现在被移送起诉的罪名仅贪污一项。具体贪污情况和贪污金额我都不清楚,他们问过我各种各样的问题,我想来想去,有可能涉及贪污的只有11万元上交北京上级公司管理费的事。”

“马浩然就他妈的喜欢批示,我跟老张都是他批示抓进来的。”黄镇长愤愤不平地说。

“是呀。他大笔一挥,我们就倒霉了。”我顺着他的话附和道。

“11万元有点麻烦,金额不大但刚好够十年以上的法定刑期。”老张说。

我心想,俗话说久病成医,关在里面的人都成半个律师了。这话自然是说不出口的。我说:“我很奇怪,这11万元应该上交给上级公司了,而且钱的经手人不是我本人,是我两个部下,不知道哪个环节出了差错,变成贪污了。”

“国有企业需要上交管理费么?你的钱是小金库支出的吧?”老张以怀疑的口吻问道。

我解释说:“老大真是内行人。国企本来是不用上交管理费的,只是我们原是中国贸易部直属企业,集团是刚刚组建的,先有儿子后有老子的那种,集团只是一个管理机构,根本没有收入来源的,正常开支由部财务司拨款解决,员工福利靠下面公司以上交管理费名义孝敬。正因为没有开支名目,所以我才从公司小金库中支出。”

“这就是问题了。一个小金库,一个名不正、言不顺的进贡开支,不出问题才怪呢。如果你部下知道上交这个钱不光明正大,拿了11万元只上交5、6万元,其他的进了个人腰包,他们不承认、推到你身上,你麻烦就很大。当然,也许本来你自己拿了这个钱,或者你部下把钱取出来孝敬给你了,你现在不认帐,也是有可能的。”老张分析道。

“我绝对没拿一分钱,所以想不出到底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律师一来就清楚了。”

“你案子是哪个单位办的?”老张问。

“市检二分院反贪局。”

“他们专门办理大案要案的,市检二分院办案比较厉害,你蛮麻烦的。”黄镇长插言道。

“您是他们办的?”我问。

“我不到级别,我是区检察院办的。”黄回答。

然后他们你一言、我一语,仔细询问了有关细节问题,我小心翼翼地一一做了回答。这样一个晚上下来,大家就混得很熟了。他们不叫我“湖北”,除了“小浙江”外,所有人都以姓氏称呼,我被他们称为“小程。”当年我36岁,自从做了领导之后,很少被人叫做“小程”了。现在突然被人叫做“小程”,觉得既亲切又心酸,很快也就习惯了。

此后,我整天苦苦思索到底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为何被检方以贪污罪指控,可想破脑袋却无法找到答案。

我每天焦急地等待着律师来会见,可迟迟不见律师的身影,心里既焦急又气愤。

第五卷 审查起诉 125、又见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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