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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见识伪证的形成

作者:感悟生活/程会庸 当前章节:9837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09:27

150、尽人事以听天命

检方开始重新侦查、重新计算羁押程序之后,我意识到现实远比自己之前想象的更为残酷。经历短暂的悲愤、痛苦之后,我逐渐调整自己的心态,做好了长期抗争的准备。

显然,检察院必须将我定罪。如果说第一轮搞错了,相对而言还可以找一个台阶下;重新开始一轮侦查之后,绝对不会让我无罪脱身了,而且必须处以重刑才是他们的目标,否则很难从情理上说得过去。

我自己是否涉嫌重大犯罪,当然心中有数。让我十分恐惧的是,在中国目前的司法体制之下,只要有地市级以上分管政法系统的领导批示,由政法委牵头,公检法“一条龙”运作,要制造一个冤假错案,实在易于反掌;但正如办案人员几次说过的那样,现在毕竟不是*时期,一切得靠证据说话,不管这证据是真是假,没有“证据”谁也不敢明确指示乱来。

我无法预料他们从何处入手对我构陷,惟一能做的就是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避免落入他们刻意制造的“证据”陷阱中。

在宣布对我重新侦查大约一个月后,一天上午,周副局长带着陶、王两位检察官来提审。

周副局长见面就说:“我们今天来是走例行程序,希望你好好配合,但我们已经不指望从你这里找到任何证据,我们已经准备好对你进行零口供起诉。你想怎么说,我们尊重你的意愿,并且会做如实的记录,将来你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冷冷地说:“案子拖了这么久,多余的话就不要说了。有什么问题你们尽管问,我保证如实供述。”

姓陶的检察官翻看着手中一叠厚厚的讯问提纲,显然他们是有备而来,我提醒自己必须加倍小心。

讯问从6万元贪污开始,陶问:“你说说上交6万元管理费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实事求是地说:“那6万元上交管理费的支付凭条,是依据我错误的记忆补写的,实际上发了奖金。”为强调上交管理费的支付凭条的确是后来补写的,我进一步说明:“补写管理费支付凭条的事,相信你们早已取得曹志雄、钱文韬、姚丽三人的证言。”

陶立即警觉地追问:“我们取得怎样的证人证言你如何知道?是否律师给你看过或转述过这些证人证言?”

我不屑地说:“律师从没跟我交谈过任何证人证言,你们可不要再搞一个冤假错案!”

周副局长摆摆手,插言道:“算了,我们不跟你扯这个。我问你,既然不是上交管理费,这钱用到哪里去了?”

“给公司领导发了奖金。”接着我把具体谁拿了多少说了一遍。

陶看着面前的讯问提纲问:“以前你为何没有这样说?”

我说:“曹志雄他们一开始跟我说这事的时候,我受了那个5万元上交管理费的错误记忆误导,后来刑拘前12小时的谈话中,我觉得你们抓住这个问题不放,一定是有原因的,我就说可能发了奖金,结果被郝局长以发奖金的事查清楚了为由,否定了这个可能性。你们起诉我之后,我苦苦思索,最终认为还是发了奖金,在律师来办理会见时,我跟他们说了这个情况,然后请他们去核对了发奖金的清单和支付凭证,后来律师告诉我已经申请法院调取到了这些资料。”我有意隐瞒了上次移送起诉后,律师即拿到了相关证据的情况,把律师拿到证据的时间推迟到起诉之后,以免他们追问我为何起诉前不把证据提交给他们。

陶说:“你没说实话吧,律师在起诉之后才拿到证据?”

我胸有成竹地说:“律师什么时候拿到证据的我不知道,事实上他们很少来这里办理会见,如果你们对此感兴趣,需要向律师了解。”我庆幸律师有先见之明,没有提出供自己取证的材料,而是申请法院直接取证。

“我们才不会对这个感兴趣,我们感兴趣的是你是否说真话。”周副局长又插言道。

“这个你们放心,前面不是说过么?若说假话,我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仍然冷冷地说。我越发觉得他们这次讯问咄咄逼人,似乎不但想把我做掉,而且矛头甚至对准律师,意图把律师也搞掉,这让我在心里对他们十分鄙视。

接着,他们系统地重复讯问了我的收入情况、若干涉嫌“贪污”、“受贿”、“行贿”、“挪用公款”、“虚假注册”等问题,所有询问内容没有超过“双规”以来无数次重复讯问过的范围。我都按照以前的说法,实事求是地做了回答。如果说有任何不同的话,这次他们详细询问了公司持股会的设立过程、法律依据、履行审批程序、股权构成等情况,我记得在“双规”时这是一个曾被重点询问的内容,案子进入司法程序之后却很少提及。我长期研究国企改革政策并力求依法办事,我不相信他们能在这方面大做文章,无非我个人持股的比例高一些,但也不到持股会总股本的5%,与相关政策指引规定的最高不超过20%还有很大距离。

在他们连续问了几个小时之后,我特意声明:他们询问的这些内容,一是前面已经问过多次,二是并非立案侦查的内容,我本来可以拒绝回答,但我实在不想再来一次“发现新的犯罪事实、重新计算羁押时限”,我决定放弃这个法律赋予的权利,对任何问题都有问必答。我希望在笔录中体现我上面的意思,这是我的一个很重要的态度。如果笔录中没有记载上面的内容,最后签字时我还是会补充上去。他们表示没有问题。我在最后签字校对时看到,笔录中对这段话的记载是:“我愿意回答任何问题,保证有问必答。”省略了我对他们的不满和抱怨,我想意思已经表达了,就没有在这个问题上跟他们计较。

尽管我处处如此小心翼翼,仍然无法阻止住这场悲剧一步步发展下去。

第六卷 撤诉再侦查 151、详审股票非法转让

中午饭仍然由办案人员买单,由小王检察官到看守所食堂打了盒饭带到提审室,饭菜的质量自然比监房内在押人员吃的好许多。以前他们每次给我带饭,总跟我开玩笑说,这是他们自己掏腰包请客;我总是礼貌地表示感谢,有时也开玩笑说,以后出去了请他们吃鲍鱼、鱼翅。现在他们已经没心情跟我开玩笑,我因为对他们的所作所为十分厌恶,自然也不会再有任何案外话题的交流。

饭后继续讯问。

下午的整个讯问围绕股票转让进行。上午由姓陶的检察官提问,王检察官做笔录;下午改由王讯问,陶做笔录;周副局长只是偶尔插话,多半是针对我的回答进一步追问和质问。

关于股票转让的情况,这次比任何一次问得都仔细,包括购买股票的时间,股票价值,处理情况,用于抵债的详细情况。其中一些关键性的问答如下:

问:“你是否知道中国华贸东南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临江华贸投资公司持有什么股票?”

答:“在有印象中中国华贸东南公司参股投资了许多公司,数量不少于30家,其中有4、5家公司后来上市,也有一些公司因为欠我们货款,将上市公司法人股抵押给我们,后来还不起钱就将股份转让给了我们。临江华贸投资公司是中国华贸东南公司的下属企业,基本上没有从事过具体业务,主要是利用开发区的条件进行合理避税而设立的,我不知道他持有任何股票。华贸东南公司的下属企业太多,帐目混乱,审计了多次也没有完全搞清楚。”

问:“你说说这些股票的具体名称?”

答:“不清楚,我没有过问这些财务细节。因为公司改制错综复杂,我主要负责设计改制方案、推进改制进程、组织实施各项保障职工稳定的措施。”

问:“中国华贸东南公司和临江华贸投资公司名下的股票一共有多少金额?”

答:“具体金额我不清楚,我接任总经理时,印象中帐面价值有1000多万元,其中大部分是法人股。”

问:“远不止这个金额吧?你再好好想想,到底有多少股票?”

答:“我印象中就只有1000多万元。”

问:“这些股票后来到哪里去了?”

答:“经公司领导集体研究,为应付上交国家机电产品专项贷款,以及设立东南贸易集团的投资需要,可以抛售的股票全部抛售变现了;不能流通的法人股按帐面净资产价格,用于抵偿华贸东南公司欠东南贸易集团的债务。”

问:“你说的抵偿债务,是哪个公司与哪个公司之间抵偿债务?”

答:“是华贸东南公司欠东南贸易集团的债务,包括各自的下属企业相互之间的欠款。”

问:“是否包括临江华贸投资公司(华贸东南公司下属企业)用股票抵偿临江华贸实业公司(东南贸易集团下属企业)的债务。”

答:“是的。”

问:“你公司有多少金额的股票你为何不清楚?姚丽和刘心宇有没有跟你说过?”

答:“我刚才说了,印象中一共有1000多万元,这个数字就是姚丽和刘心宇跟我说的。”

问:“他们两人都跟你说过这个数字?”

答:“具体哪个跟我说过这个数字记不清楚了。”

问:“什么场合说的?”

答:“不记得了。”

问:“你刚才说公司集体研究过股票转让的事,一共研究过几次?”

答:“在我印象中就一次,而且不是专门研究股票转让的事,是研究公司改制和资产重组问题,当时姚丽和刘心宇都提到公司有一些股票,我表示将股票全部抛售变现用于抵债,其他人没有异议,并且我安排了钱文韬专门监督投资部具体操作此事,避免发生内线交易。几天后,钱文韬、刘心宇向我报告,股市行情不好,每天只能抛售几万股,否则就会造成股价很大的波动,我让他们不要焦急,用一、两个月时间总能逐渐出光。”

问:“你主持会议讨论过用临江华贸投资公司持有的股票抵偿欠临江华贸实业公司的债务问题?”

答:“我只知道华贸东南公司有股票,不知道下属哪些企业有股票。我只知道用华贸东南公司持有的法人股抵偿欠东南贸易集团的债务,当然与会人员也可以理解成包括两家总公司下属企业之间的债务清偿。”

问:“抛售股票的钱哪里去了?”

答:“股票抛售之后变成现金进了公司帐户,跟其他资金就混在了一起,主要用于归还国家机电产品专项贷款,以及投资到了东南贸易集团。”

问:“你作为公司董事长,不知道公司有多少股票?”

答:“我管着一个总资产20多亿元的企业,公司口袋里的股票比其他应收款安全得多,何况公司改制中匿名信满天飞,为稳定职工情绪我已经焦头烂额,没有对这区区1000多万元股票特别关注,何况其中大部分是不能流通的法人股?”

问:“资产20多亿元的企业也不大,有多少股票你不清楚?”

答:“我接手公司的时间并不长,而且主要精力放在公司改制、救火上面,对财务了解不够深入。”

问:“你不是一向很能干么?公司不是一向由你说了算?”

答:“我是否能干那是别人的评价,我从来没有这样说过。公司大的决策当然是我说了算,但不是每件事情都要报告我。”

问:“你刚才说到什么法人股、流通股是什么意思?”

答:“中国上市公司的股票大部分是不能公开交易的法人股,只有一部分是可以在股票市场公开买卖的流通股。”

问:“你说的法人股是否指暂时不能买卖,以后可以交易的股票?”

答:“据我所知,以后也不能交易。”

问:“你是否知道这些股票后来可以交易了呢?”

答:“据我所知,法人股不能通过公开市场交易。”

问:“你从哪里听说有这样的规定?”

答:“这是常识,我大概是从报纸上看到的。”

我本来不想跟他们谈流通股与法人股的区别,担心他们找曹志雄、钱文韬、姚丽、刘心宇做伪证来诬陷我,但我明显看出他们对股票市场实在一窍不通,却固执地认为是我下令进行了股票违规交易,似乎已经做好了几位证人的笔录,现在说清楚这个问题,将来在法庭上可以证明我早就讲清楚了,是办案人员无知才导致了这一系列的错误发生。

第六卷 撤诉再侦查 152、拒绝接受疲劳审讯

这次讯问中,单是股票转让的事就问了足足三、四个小时,由于我精神高度紧张,回答问题力求准确,避免产生歧义被他们抓住把柄,六、七个小时下来我精疲力尽。

由于我一向认为股票交易十分规范,很难被手下做手脚,加之财务审计部经常对投资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从来没有发现任何问题,所以我平时很少过问股票投资方面的事。对于讯问中提出的许多交易细节,凡是我确实不知道的,无论他们如何旁敲侧击、冷嘲热讽,我一律用“不知道”、“不清楚”、“没听说”来回答。

有几次机会,我本来可以说清楚其实是刘心宇从中捣鬼,但考虑到办案人员目的在于把我做掉,绝对无意追究他人责任,何况我认为所谓股票违规转让问题,根本上就不涉及犯罪,没必要把责任推给他人,所以自始至终我只是按照办案人员的讯问来回答我自己涉及到的问题,没有提及其他人在此事中的责任,而且我始终坚持他们不问我就不说,能简单回答的尽量不要搞复杂。我深信,他们目的是要把我做掉,而不是听我辩解、帮我解套,只要在回答问题中不被他们抓住把柄就是最大的成功。

每当问完一个问题,他们总是习惯性地问:“你还有什么补充的没有?”我一律回答:“没有。”在问完股票非法转让问题后,他们照例做了上述的讯问,我一如既往地回答:“没有”。

一直在旁边冷眼旁观的周副局长,这时突然询问:“关于股票的事,我问你最后一个问题:东南贸易集团是否有康达公司股票?”

“不知道。东南贸易集团把流动资金放在证券公司打新股,我只知道中了几十只新股,是否有康达公司股票真不清楚。”

“我提醒你,康达股票早就上市了,不是打新股中签买的。”

我知道他们询问的每一次问题,都是事先做过精心设计的,甚至由谁插问一些问题都是事先经过演练的,绝对不能轻视。我说:“让我想一想。”

我苦苦思索,过了一小会,我脑中灵光一现,突然有了答案。我快速思考着如何准确地说出这个对我十分有利的答案,然后缓慢地说了出来:“我想起来了,在公司领导集体决定将华贸东南公司的股票全部抛售时,我考虑到股票买卖十分敏感,特别交待钱文韬监督刘心宇操作。几天后他们两人向我汇报,由于股市不景气,成交不活跃,抛售股票容易造成股价大幅下跌。我告诉他们可以慢慢出货,但公司急于需要资金,应当在一、两个月内出完,如果股价实在跌得太厉害,确实有了购买的吸引力,可以动用东南贸易集团的资金买回来,那边抛售多少这边购买多少。东南贸易集团的康达股票可能就是这样买进的。”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证据,证明我的确决定而且具体安排了将流通股全部抛售而非“协议转让”。

“这不是利益输送么?!”陶检察官严厉地质问。

我不屑地说:“通过股票市场进行的公开交易谈不上利益输送。理论上讲,在公开市场上,如果有其他人接盘,东南公司想买回这些股票就买不到;如果没有人接盘,说明股价吸引力还不够,东南贸易集团买回的这些股票就存在下跌亏损的风险。这是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

他们无言以对。

我知道他们的股票知识实在有限,其实在股票成交不活跃的情况下,如果通过恶意砸盘的操作手法,真的可以进行利益输送的,只是办案人员不了解这种股票操作手法,而且这种行为的非法性极难认定,何况事实上我们确实没有这样做。

这时,王检察官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表,跟周副局长请示:“是否吃了饭再继续?”

周副局长说:“好呀。你去买饭吧。”

我本来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只觉得身体极度疲惫,听了王检询问吃饭的事,我立即意识到从上午9点左右开始,到晚上吃饭时间5点半左右,连续审讯时间已经超过8小时。由于全力应付各种问题,精神高度紧张,我觉得头脑发胀,很想闭着眼睛睡上一觉。

我决定坚决拒绝他们的疲劳审讯。我说:“你们还有多少事情要问?我已经很困了,希望尽快结束今天的讯问。”

周副局长说:“事情问得差不多了。不过,对前面问过的一些问题,我们还要重新核实一遍。”

我立即意识到这是典型的疲劳战术,断然说道:“如果你们还有新的问题尽管问,重复的问题我不再回答,我实在太累了,身体已经吃不消。”

王检说:“这不由你说了算!”

我阴沉着脸说:“拒绝疲劳审讯是我的权力,如果你们坚持要这样做,我会在笔录中载明这一点,除非你们不想把这个笔录给我签字!”

周副局长说:“你前面没有说真话,我们本来想再给你一个机会,你不要这个机会那是你自己的事!”

我说:“谢谢你们的好意。前面我已经实事求是地说清楚了所有问题,重复的内容请不要再问了。”

周副局长无可奈何地说:“那好,你不要这个机会,我们就不问了。你在笔录上签字吧。”

我迅速回忆了一遍,一整天讯问的内容都是以前问过的,只是在股票转让方面问得比以前更仔细,看来他们真想在股票问题上做大文章。

第六卷 撤诉再侦查 153、愤怒戳穿笔录陷阱

我把厚厚的一叠笔录拿过来,足有50多页。我站在审讯台前,一页页仔细地看了起来。笔录自然没有原原本本地记录双方问答的全部内容,否则再增加100页也未必记录得下。看了30多页,基本上准确反应了双方问答的原意,虽然一些对我有利的事实都没有记载,但考虑到这是他们的一贯做法,我没有提出任何修改和补充。

由于我已经十分疲惫,加之前面看过30多页基本上反映了我的原意,审阅的速度无形中快了起来,很快到了讯问股票交易的那部分,我越看越觉得不对劲。笔录不仅遗漏了我关于流通股和法人股区别的全部内容,也没有记录后面我提到的我曾下令华贸东南公司将全部流通股抛售,若股价下跌到有吸引力时可由东南贸易集团全数再买回来的重要事实。让人难以容忍的是,在几处关键问题上,笔录刻意篡改了我的原意:

问:“你是否知道中国华贸东南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临江华贸投资公司持有什么股票?”

答:“有4、5家公司股票。临江华贸投资公司是中国华贸东南公司的下属企业,基本上没有从事过具体业务,主要是利用开发区的条件进行合理避税而设立的,我不知道他具体持有什么股票。”(我原意是:我不知道有什么股票,更不知道临江华贸投资公司有任何股票。笔录这样一改,变成我对股票买卖情况十分清楚了。)

问:“中国华贸东南公司和临江华贸投资公司名下的股票一共有多少金额?”

答:“我接任总经理时,帐面价值有1000多万元,实际市场价值是多少我不清楚。”(我的原意是:帐面价值1000多万元,但我前面根本就没提市场价值这个概念。笔录这样写,想证明我知道股票实际价值远不止1000多万元,对这么一大笔钱公司一把手不可能不清楚、不过问。)

问:“这些股票后来到哪里去了?”

答:“经公司领导集体研究,为应付上交国家机电产品专项贷款,以及设立东南贸易集团的投资需要,一部分股票抛售变现了;另外一部分股票按帐面净资产价格,用于抵偿华贸东南公司欠东南贸易集团的债务。”(我的原意是:经公司领导集体研究,为应付上交国家机电产品专项贷款,以及设立东南贸易集团的投资需要,可以抛售的股票全部抛售变现了;不能流通的法人股按帐面净资产价格,用于抵偿华贸东南公司欠东南贸易集团的债务。这样一修改,变成一部分流通股也被按股票帐面净资产价值“协议转让”了。)

问:“你前面说到公司领导集体研究过股票转让的事,一共研究过几次?你把具体情况说说。”

答:“有一次公司开会,当时不是专门研究股票转让的事,是研究公司改制和资产重组问题,当时姚丽和刘心宇都提到公司有一些股票,我表示要将股票全部用于抵债,其他人没有异议,我就派刘心宇和钱文韬去具体操作此事。”(我的原话是:“在我印象中就一次,而且不是专门研究股票转让的事,是研究公司改制和资产重组问题,当时姚丽和刘心宇都提到公司有一些股票,我表示将股票全部抛售变现用于抵债,其他人没有异议,并且我安排了钱文韬专门监督投资部具体操作此事,避免发生内线交易。几天后,钱文韬、刘心宇向我报告,股市行情不好,每天只能抛售几万股,否则就会造成股价很大的波动,我让他们不要焦急,用一、两个月时间总能逐渐出光。”后来我还提到:“如果股价下跌太多,到有吸引力时可动用东南贸易集团的资金如数买回来”也没写进去。笔录这样一改,将流通股全部抛售、法人股协议转让的意思没有了,变成了是我下令将流通股“协议转让”了。)

问:“抛售股票的钱哪里去了?”

答:“一些股票抛售之后变成现金进了公司帐户,跟其他资金就混在了一起,主要用于归还国家机电产品专项贷款,一些股票投资到了东南贸易集团。”(我的原意是:所有流通股抛售变成了现金,一部分还了国家专项贷款,一部分资金投资了东南贸易集团。笔录把现金说成是股票“投资”到了东南贸易集团,那不更进一步证明我“知道”并“认可”了股票非法“协议转让”么!)

上面那些看似细微的区别,意思完全相反,将无罪的事实变成了有罪的铁证!我严肃地一一指出了这些错误的笔录记载。陶、王两位检察官坚持没有记错,并说我刚才就是这么交待的。

我气愤地说:“我相信你们每次提审都有录音、录像的,要不把刚才的音像资料调出来当场核对一下?!”

陶检察官皮笑肉不笑地说:“你知道的还真多,可惜我们这次没有录音录像。”

我被他的神情进一步激怒了,激动地说:“办案是你们的职责所在,为自己的仕途升迁着想,替领导卖力工作也是应该的,但你们都是读过书的知识分子,应当懂得堂堂正正做人的道理。这几处笔录是刻意对我陷害,超越了我能容忍的底线,必须按我的原意修改过来!”

“你少说废话!刚才你就是这么交待的,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了!”陶坚持道。

我轻蔑地说:“且不说我刚才不是这样讲的,即使我前面讯问时说错了,现在校对笔录时也可以更正过来。如果不按照我的真实意思进行修改,这个笔录我不会签字的。”说完,我把笔录放在审讯桌上,退回到提审室中间的椅子上坐下。

提审室里陷入了短暂的僵持状态。

一直不吭声的周副局长阴沉着脸说:“你拿去修改好了,想怎样改就怎样改,反正我们不指望从你嘴里听到任何真实情况。”

我懒得对他提出反驳,站起来走上前去,提笔把被篡改的几处按我的意思更正了过来。在每一个修改之处,我都特意注明:“此处我原意是”几个字。修改好之后,我按以前的要求在笔录上做了签字确认。因为我的坚持,加之第二次被起诉之后,律师在检察院提供的案卷中找到了一份我曾授权将流通股全部抛售的《授权书》,有力地证明了将流通股“协议转让”不是我的指令。

直到我被送回监房,三位检察官没有再跟我说一句话。

这次笔录之后,侦查部门再没有找过我。

在此后10年时间里,我没有遇上他们中的任何一位。

第六卷 撤诉再侦查 154、人性化的管理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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