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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今日双更完毕勒~下一章是第一百章,也是婚礼后的重头戏!请多多期待哦!.10

这小子自己一个人四处乱爬还觉得不过瘾,一直不停地积极引导着小夜樱跟他一起“作恶”。小夜樱做什么都比小毅旭晚。小毅旭自己会爬了,就时常围着小夜樱爬,爬几步,扭头看小夜樱,冲她笑,勾搭她。

那笑声里透着的以为似乎是:夜樱,来呀,快来呀,跟我一起爬呀,爬爬很好玩的哦,跟我一起呀……

有时候,他爬到小夜樱的身边,愣是把小夜樱给压倒了,然后使劲地拱着小夜樱翻身,等她翻身背朝天之后,就继续拱着她,让她往前蹭。那用心用力的模样,可真像一个尽职尽责的教练。

就这时候,这小子看着就非常顺眼,真心让人觉得这是一个好哥哥!

而功夫不负苦心人,在哥哥这么辛苦之下,小夜樱终于会爬了。然后小毅旭就进行了诱拐大业。小夜樱多乖的一个孩子啊,被他给带地,也愣是四处爬爬了起来,开始野。

大人们经常看到的一幕就是小毅旭“嗙嗙嗙”小巴掌特用力地拍打着地板蹭蹭蹭地爬出好一段距离之后,就回过头来,看小夜樱,冲小夜樱笑。

☆、155:接近尾声,幸福结局(七)

 小夜樱一被勾搭,就“咯咯”一笑,高高兴兴地朝哥哥爬去。小毅旭见她爬了一段距离了,就兴奋地在前头带路,爬一段,回头看小夜樱一眼,等小夜樱快追上他的时候,他就又蹭蹭蹭地快速往前爬。那小屁股甩地啊,都快要飞起来了。

在容家,就经常上演这一幕:两个光腚的小屁孩,咯咯笑着,一前一后,你追我赶,跟个火车头似地到处冲。

而这时候,大部分家具都遭了殃了。长了乳牙的他们,开始不满足咬那些塑胶制品了,基本上是看见什么,就拿到嘴里咬。小碗、小勺子、儿童布书、小皮球、小摇铃,以及其它的一些小玩具,基本上都被他们啃过。

孩子总是喜新厌旧的,同样的玩具,玩个几天,就不感兴趣了,不玩了,开始积极地扩展领土,寻找在他们眼里任何新奇的东西。这时候,但凡带着细细的脚的家具,都成了这两个小的的目标。

这两个小的就像是合伙作案的老鼠似的,两个人经常是一起抱着木头脚啃着,一边啃,一边互相看着,时不时地咯咯笑,看得人着实是哭笑不得。

知道他们这时候是长牙,所以牙膛不舒服,见什么都想放在嘴里磨,林梦为此也想了不少招。给他们准备了冰冻的水果,给切成了一条条地让他们拿在手里啃,还自制了“手指”饼干、动物饼干,让他们啃。

这适时地缓解了他们的牙疼,不过,他们还是喜欢四处找东西往嘴里塞,然后开始啃,似乎自己找来的东西能更美味似的。

他们这嘴也跟从来不休息似的,一天到晚,只要是醒着的时间,就看到他们一直在动,那口水更不用说了,跟小河一样地往下流,围嘴那是不到半个小时就得重新换一个的,且只要被他们给啃过的地方,肯定是布满了他们的口水的。

这段时间,是孩子们的口欲期,大人们是怎么拦也拦不住的,也不好拦。因为不让孩子们啃个够,长大之后,他们这个时期的不被满足,就会表现在嗜好吸烟或者吃零食上,总之,这份口欲会以别的形式爆发。素素能做的,便是做好各个地方的消毒工作。孩子们的玩具,更是勤消毒。

这池堡是很大的,可也经不起这两孩子天天这么爬。小夜樱还好一点,小毅旭那就是只野猴子。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就这么一路爬行找好玩的,已经不能满足他的欲望了,他把目光给投向了更高的地方。

那些他爬着的时候够不着的地方,似乎是放着更加好玩的东西,然后都等着他去开发。所以,他又先走了一步,不知不觉,就会抓着支撑物自己站起来了。

这一站,可就有些了不得了。他似乎一下子就发现了一个新天地,不再喜好爬行了,而是成天“啊呀啊呀”地闹着要走。他才八个月大呀,走什么走,自己哪里会走!

这孩子贼精,自己走不了,可知道大人能帮他走,就会蹭蹭蹭爬到大人的腿边,逮着谁,就使劲地借着大人的腿站起来,然后仰着头看着大人,“啊呀啊呀”地说着让人不懂的话。

大人不帮忙,他就一手拽紧了大人的腿,一手朝外伸了出来,自己站地都摇摇晃晃了,还一副不愿意放弃要走的样子。

这时候,大人们要是配合他,半蹲着托着他的双腋,帮助他走,他就会乐得“咯咯”笑。往往走一遍他还不过瘾,要走上三四回,他才会歇下。

过一会儿,就蹭蹭地开好爬,寻找合适的高地进行攻克。这时候,但凡家具,如柜子啊、椅子啊、茶几啊,上面有适合他这个高度可以拽住的棱角、条框、凸起物什么的,他就会用他那不足一个饼干大的小手使劲地给拽住,然后将身子重心给落在家具上,靠着家具,自己一下下慢慢地站了起来。

这小子的力气实在是大,没有人不这么说的!

有时候,他能靠着支持物自己走上一段。这时候,他就高兴了。大人叫他一声,他就会偏过头来看看大人,突然咯咯一笑,就像是要表现自己的能干似的,笑着继续走。

有时候,他好不容易站起来了,却发现自己不能走了,这时候,他又不懂得自己坐下,就只能干站在那里进退两难。时间一久,他就哇哇哭。瞧着,是自己把自己给吓哭了。

在这爬行走向站立行走的过程中,也出现不少的意外。小家伙腿还软着,免不了站着站着就站不住了,然后一下子摔了,摔疼了,或者脑袋被磕碰了,或者胳膊被撞疼了的时候。

这时候池伦是冷酷的,还是那样的话——男孩子是不能宠的,磕磕碰碰才会长得大,长得好,就让毅旭野去吧。

小晨晨摔地多了,就越发皮糙肉厚了,再摔的话,不是实在痛地狠了,他基本上都是不会哭的。

一般是猛地摔了之后,有些发愣,小嘴一咧,就是要哭的架势,等扭头一看谁也没理他,大人们还是站在一边该干嘛就干嘛,他就哼了两声,坐在地上自己玩了,玩几下之后,就跟不记得摔一般,又要站起来,继续抓着东西要站。

有时候,也会抽噎几下,不过也是来得快,去的也快,大人过去揉揉他被磕碰到的地方,逗他说几句话,他就被转移注意力了,盯着大人一张一合的嘴,自己也开始“啊啊呀呀”地说起了话。等说够了,就小屁股一扭,又开始爬了,去占领新的高地了,特无情地把利用完毕的大人给甩在了撅地高高的、甩地一颠一颠的屁股后头。

应该说,这时候的小家伙是非常可爱的。

这时候,两个小的嘴里也能发出简单的音节了,比如如“pa—pa”,“ma—ma”,“yi—yi”,“da—da”,“ei—ei”,不是特清晰准确,不过前两个听着也像是在叫“爸爸妈妈”,这可把家里的大人给乐的,很是坚持不懈地得空就拉着小家伙们坐在自己的面前,然后努力地诱哄着他们叫自己。

比如安姨的“阿姨”,比如北野苍的“干爹”,又比如顾子阳他们的“叔叔”,教导的结果,往往是小家伙们特别不配合地“啊啊呀呀”叫着喷了他们一脸的口水,可是大的小的还是乐此不疲地教着。

小夜樱在大家眼里,一直是位傲娇的乖宝宝、小公主,基本上不惹事,也很听话。小毅旭在那四处乱爬、多坐一会儿就受不了的时候,大人们给小夜樱玩具玩,小夜樱也会很乖地坐在地上摆弄着玩具玩。可不久之后,大人们就发现,小夜樱其实更让他们头痛!

☆、156:接近尾声,幸福结局(八)

事情的一开始是少量玩具的突然失踪。两个小家伙的玩具非常多,这当中很多是亲友们的贡献。就奈爸奈妈、池爸池妈、干奶奶英国女皇,还有北野苍顾子阳他们这些疼爱两个小家伙的,自然是挖空心思地给两个小的弄好玩的。所以能想象,这玩具量是多么的惊人!

就因为玩具多,所以一开始有那么几个不见的时候,大人也没注意。素素有一天给孩子们常用的玩具消毒的时候,就觉得好像少了一个塑胶制造的可以发出声音的兔子造型的玩具。像这样的,她一次两次的,也没放在心上,可次数多了,就得要特别关注了。

难道是不小心给丢在什么地方了?!

她先在活动室找了一番。孩子们的玩具,一般放在一个专门的游戏架上,这是池伦让人给打造的。常玩的就收拾在放在地上的箱子里,而大型的就放在地上。

活动室里她没有找到,最后反倒是安姨找到了好几件给她送了过来,说是在打扫屋子的时候收拾到的。有两件被藏在了窗帘的后面,有两件被藏在沙发的下面,有一件在柜子底下。而在另外一屋子的窗帘后面,安姨还发现了一块吃到了一半的饼干。

素素就觉得事情似乎有些不简单。

想了想,她就趁着两个小的午睡的时候,去安姨和女佣们找到东西最多的房间开始找了起来。然后在不同的地方,尤其是一些视线不容易到达的死角的地方找到好几件孩子们玩的玩具。

然后在距离地面最近的一个空柜子里,一下就找到了七八样东西。那些吃到一半的饼干还有苹果条、萝卜条甚至都有点发霉了!

到这,素素基本上就可以肯定自己的怀疑了。这孩子们当中的哪个,似乎是喜欢藏东西。而最大的怀疑,就是小毅旭。他爬的最厉害,经常大人们不注意,就不知道爬哪里去了。也只有他,可以站起来,把抽屉拉开,然后把东西给藏进去。

藏玩具倒是没什么,可是藏吃的东西可就很不妙。这发了霉的东西,万一哪天小家伙心血来潮再把它给捞起来往嘴里塞可怎么办!

想想,素素便开始紧张。然后正式发动容安姨,女佣和执事管家们帮着开始挨个房间进行检查,而安姨则负责看着两个小家伙。

这么地毯式的一搜索,你还别说,找出来的东西还不少。有吃的,有玩的。覆盖面积也很广,甚至在沙发垫下都找到了好几样小玩具。

这似乎越发加重了小毅旭的嫌疑,可素素看着最后被放到了一起的玩具,却又有了别的想法。因为这些玩具里的大部分,其实应该算是小夜樱喜欢的。

小毅旭把小夜樱喜欢的东西给藏起来?!

不能吧!

小毅旭是很爱护小夜樱的,爱护到不是亲人抱小夜樱,他就会急眼,会爬到那个人的跟前,使劲地拽着那人的腿,大声抗议。

小夜樱因为大了不少,也懂事了不少,所以在素素把客人介绍给小夜樱,让小夜樱熟悉了之后,小夜樱会愿意给客人抱那么一小下。而这时,大家也发现了小毅旭对小夜樱的守护欲竟然是那么地强烈。所以到目前为止,池家的小夜樱依旧是娇贵的小公主,依旧不是一把人可以抱的。

“两个孩子都有嫌疑,都先观察着。”

素素做了这个决定,打算先了解事情地来龙去脉了,再想想该怎么处理。

而两个孩子在醒来之后,却表现地有些乖,小毅旭竟然也难得地没四处乱爬地厉害,而是多次坐在活动室里玩着玩具,和大人闹。

等晚上池伦下班回来,素素就把这事和池伦说了。池伦去看了看那些被找到的玩具,又去调了视频看了看,回来对素素说。

“那些玩具,两个小的都有往外拿。我看这事,两个小的都有份。”

监控也只装在了婴儿房和活动室,别的地方没有装,所以具体是怎么一个过程,大人们都不知道。不过,为了弄清楚过程,池伦临时在那个最受两个小的光顾的房间装了监控。

“一般孩子都有藏东西的过程,这不是什么大事,只是得特别注意别让那些吃的东西烂在看不见的地方了。”

“嗯。”素素摇摇头。“一般来说,孩子也没这么早就开始藏东西的啊,都得一岁半、两岁那个样子。我怎么觉得,咱么家这两个小的有些聪明地过了头呢。”

“这不是好事?”池伦嘴角一翘,眼神带了点骄傲。“家里是收拾干净了的,孩子们能藏东西的地方有限,也好找,就是得费点时间去把它们给找出来。估计他们只是在玩,觉得这样好玩!”

第二天一大早顾子阳来的时候听了这事,就一脸怪异的神色。

“都说龙有收藏东西的习性,尤其是各种闪闪发光的东西,还有各种宝贝,毅旭和夜樱,这还真是龙子龙孙了。”

“咦,还有这种说法?”素素有点惊讶。

“嗯,中国民间的一些说法。”

素素就沉思了起来。“这么一说,这些被藏的东西,好像还真是小夜樱喜欢的。”

所以,她才会注意到并且关注了起来。否则,若只是普通的小玩具,孩子们玩过一次就撇到一边的,她大概也没这么快就注意到。因为,孩子们的玩具实在是太多了,不见了一些,大人们一时间也不会特别注意。

几次观察下来,这藏东西的大致过程,也浮出了水面。

基本上,要藏东西的就是小夜樱。小丫头精着呢,藏东西之前,还知道左右看看,然后见大人没看她,就笑眯眯地把东西给藏了起来。

这时候藏,基本上就是一些浅显的地方,比如窗帘后面,比如沙发下面。藏好了之后,就往外爬一点,很无辜地冲着大人们笑,或者冲大人们爬来,爬到脚边撒娇,要大人们陪她玩。而大人们就这样,多次被她蒙蔽了视线。

而比较高明的藏法,这是小毅旭和小夜樱一起合作的。小夜樱手里拿着一个小东西,高高兴兴地跟在小毅旭屁股后头爬,然后小毅旭负责站起来去拉开抽屉,小夜樱负责递东西,然后那东西就被小毅旭给放入了抽屉里。

抽屉合上了之后,两兄妹就咯咯笑。一起趴在了地上,高高兴兴地爬回活动室,等兴致来了,就再拿着好东西往外爬,往外藏!

“了不得,了不得,这都知道协同配合了!”

顾子阳看着啧啧出声。

因为藏东西是孩子们的天性,也算是孩子们智力发展的一种方式,就这么阻拦了孩子们的天性也不好。大人能做的就是进行各种引导,引导孩子们把藏起来的东西给找回来,或者引导他们哪些东西是不能藏的,或者就是在掌握了隐藏地点之后,过些日子把东西给找回来。

孩子们还小,藏东西也就那些地方,找回来倒是容易的。至于吃食什么的,大人们基本上是在小夜樱爬到半道的时候,就把她给截了下来,把吃食从她手里拿走。次数多了,小夜樱大概是懂了一些,基本上就很少再拿着吃的东西往外爬了。

而小毅旭的确是好哥哥,可也是“大帮凶”,小夜樱藏东西,他帮她藏,甚至还帮着她拿玩具。

这么护妹,就不知道他长大了之后会有什么表现!

而顾子阳当日说的龙喜欢藏闪闪亮亮的东西,尤其是一些宝贝,这话似乎是让他给说中了。小夜樱越长越大,就盯上了发光发亮的东西,而这时候大人们佩戴在身上的首饰等物,就成为了她的目标。

容池伦是个宠女儿的,女儿有时候咿咿呀呀地往他怀里扑,娇憨地冲着他笑,伸着小手去够他的领带夹或者钻石扣袖扣的时候,他就会主动把这些东西给拿下来,给小夜樱玩。小夜樱玩着玩着,回头就给藏了起来。

为此,池伦的领带夹袖扣都失踪了好几个,其中有几个还是他很喜欢的。可他却一点都不生气,还直说给女儿玩着,女儿要玩的时候,他照旧主动解下来给女儿玩。

只有一点,他身上任何发光发亮的东西,还比如手工制作的钻石纽扣等,只要女儿想要,他就弄下来给女儿玩,可就只有手上戴着的婚戒,便是女儿如何撒娇卖好,甚至动用哭功,他都没给。

素素就奇怪地问了一下。

池伦告诉她,这戒指可是婚戒,意义不一样,不能拿来给女儿玩了,若是玩着玩着坏了,或者玩着玩着被她给藏哪儿一时间找不到了,可是绝对不行。

在他心里,他便是再宠着女儿,可有一个人,也永远地排在女儿的前面,那便是——她!

素素就嘿嘿乐了好几天。

☆、157:接近尾声,幸福结局(九)

然后时常来拜访的人也是宠着小夜樱的,如北野苍、顾子阳等,也和他父亲一样,对小夜樱那是相当纵容。只要是小夜樱看中的,便拿给她玩。

小夜樱这丫头有时候特别有意思,她以为大人脸不冲着她,就是不看着她了,所以会傻乎乎地把东西给藏好了,一个人咯咯笑着偷乐,笑得大眼睛一闪一闪的,特讨人喜欢。可其实,她的所有行为都落在大人的眼角余光之中。

回头,有一次小风逗着小夜樱,故作愁眉苦脸地问刚才给她的东西在哪儿呢,她就咯咯笑,恁是无辜,恁是天真无邪。小风就一通比划,比划那物件的模样,表现地很焦急很焦急的样子,甚至故意冲她吼,可小丫头还是没心没肺地在那里笑,笑地特欢快,似乎在为自己的本事而洋洋自得着,又似乎特有恃无恐。

等回头,小风故意刺激她,抱着她来到她藏东西的地方,当着她面把她藏起来的东西给找出来,洋洋得意地冲她笑,她也不生气,照旧笑得咯咯的,还伸手管两个小的继续要那东西。等两个小的经不住她那湿漉漉的眼神把东西给了,她就咯咯笑的扭着肥嘟嘟的小屁股,特欢实地往外爬,然后找个别的地方再重新藏起来。

乐此不疲着!

大概也只有孩子,才能一次又一次地这么高兴地玩这种游戏!

不过,这个习性,有时候也会带来小烦恼。有时候家里来客人,见小夜樱喜欢她们身上戴着的东西,就会解下来给小夜樱玩。大家都是爱孩子的,素素拦都拦不住。回头,小夜樱就把东西给藏了。有时候,这东西能及时找回来,还给客人。可有时候,就只能等过些日子才会不经意地被发现。

大人们总是这么说。

可素素又不缺这些东西,自然是不会要的。于是,就努力地教导小夜樱把“漂漂”的东西给找回来。这时候,小夜樱特气人,根本就不去找,照旧以看大人苦恼为乐着。

“就是个小恶魔!”

一次素素无奈地对池伦说。

池伦却呵呵笑。“那才是我撒旦的女儿啊!再说,她也是独一无二的小恶魔,讨人喜欢的小恶魔!”

对女儿,他总是偏于纵容。

“孩子不过九个月大,和她讲道理是行不通的。这时候的孩子,就是喜欢玩,那就让他们玩个够。他们真正无忧无虑的时光,也就这么几年,别拦了孩子们的天性。一切,顺其自然就好了。”

好吧,孩子她爸既然这么说,那她就“顺其自然”喽。

而事实再次证明,孩子他爸是对的。有些事真的是顺其自然、水到渠成。

事情是这样的,顾家的老爷子做寿的时候,素素带着两个小娃娃去了澳大利亚。寿星公的地方,肯定少不了可爱的小孩子了。两个可爱无比的龙凤胎一出场,就招来了孩子们的一通围观,大家都爱跟他们玩。

而跟着来的小风就看着两个小的,池伦和素素去和大人们攀谈了。回头,却出了点小事。

就是一个小姑娘心爱的钻石发夹不见了,孩子的妈妈有些生气。发夹是被小夜樱给藏起来的,所以素素不得不过去处理。

小夜樱藏起来的东西,从来就没有自己找过。在顾家这陌生的地方,素素也不知道小夜樱到底是把东西给藏到哪里了。当时大家都闹在一起玩,又是藏宝,又是玩躲猫猫的,小风也没专门注意这事,一时间那姑娘的妈讨要发夹,这要上哪儿去找给她呀。

所以素素商量着,要不要缓上几天,等她把发夹找到了就给他们送过去,若实在找不到,那肯定赔小姑娘一个一模一样的!

孩子的母亲瞧着有些不依不饶,说那是孩子她老姨给孩子买的生日礼物,特地从国外买的,这东西所包含的情谊,哪里是能简简单单的赔偿就可以解决的?!口口声声,似是断定小夜樱他们把小姑娘的发夹给弄丢了!

小风就酷酷地指出来。“那发夹,当时是她说要送给夜樱玩的,送出去的东西,怎么能要回来呢?”

就是因为东西已经送出来了,所以小风就都没有在意,就随着小夜樱玩了。这个小哥哥对小夜樱那是极其宠爱的!

小姑娘听了这话就略羞红了脸,半张脸藏在了她妈妈的身后。

看来,小风说的是属实。

因为孩子的妈妈一开始把这事闹地有点大,围观的家长有五六个,所以这时候小风的话不啻是让她下不了台。女儿没说清楚,她就问责了。现在就这么服软,她必然是会丢脸的,所以她强词夺理道。

“我女儿的意思肯定是送给你妹妹玩一会儿,玩完了就拿回来。这么珍贵的东西,怎么可能随随便便就送出去的?!”

那人本来心里就对素素有点刺,也见不得素素如此地受人追捧、大出风头,便又道。“小孩子家家,这么随随便便地拿了别人的东西,不大好,拿了之后又不还回来——”

后面的话,她就没有说下去。可谁都能想到,她后面的肯定不是什么好话。这可是在变相地指责小夜樱的教养不好,更直指素素。

小风眼神就更加冷了。他分外自责,姑姑把弟弟妹妹交给他了,可是他却没有尽到看护的责任,让弟弟妹妹挨别人说了,让姑姑也跟着丢脸了。

他大声解释道。“夜樱只是喜欢藏东西,她不会拿别人的东西。刚才也是大家强烈希望想和夜樱玩藏东西的游戏,夜樱才去藏的。小朋友们送给她的东西,她一个都没拿,都在这屋子里,我会把发夹找出来还给你的。”

女人一声嗤笑。

素素听了心里有些不悦,不过脸上没有表现分毫。想想,便笑着说道。

“我们家夜樱最喜欢的就是藏东西玩,专家说,这是孩子智力成长、练习本事的一种表现,让我们别拘着她。没想到,倒是让大家看了笑话,呵呵,小孩子藏东西就那些地方,东西肯定在这屋子里,一定会找出来的。”

一些家里有孩子的家长便很有体会地附和了起来,说自家的孩子都有过这样的阶段,然后又都夸小夜樱聪明,这么早就知道藏东西了。

这些夸赞让那位女士有些脸黑,可到底是名流纵横的场所,她也不能再说些过分的话,把自己给弄得太没脸了。所以,就站在那里什么都没说。她心里想的是孩子藏东西的地方,向来千奇百怪,想找出来却是难的。想当初她女儿也是这样。如果真找出来也就罢了,要找不出来,那素素就得丢脸。

小夜樱向来是不负责找的,所以听到说要找东西没有反应,只是咯咯在那里笑着,小毅旭也是半点不懂地在那里“啊呀啊呀”叫着,然后看到哥哥往外走,就笑呵呵地跟在两人的后头爬着,以为哥哥是要玩什么游戏。小夜樱见状,也跟着想要爬过去,但是被素素给抱住了。

很快,小风就找回了几样东西,摆在了地上。一边就有孩子说,那是他们送给夜樱玩的,是的的确确送的,不要拿回来的那种。

那位女士脸色就有些难看,抿着唇的样子瞧着有些阴郁。因为这找回来的东西中的一样,是一个镶钻的大拇指般大的小熊,看着价值并不比那钻石发夹便宜。现在倒弄得她很小气的!

她只能暗暗期盼那发夹不要被找到了,最好能被某个人给偷摸拿走了,然后就这么丢失了。

素素的心里也半点不轻松,因为她也有想到那女人想到的这一方面。小夜樱依旧无知地笑着,在她怀里抓着她的头发玩,咿咿呀呀地一直在冲她说着话。素素不好把孩子给吓住,可也没心思在这个时候逗孩子玩,所以,就只能冲小夜樱笑笑。

随着那个发夹一直没有被找到,大人间就有些沉默,小夜樱似乎也发现了什么,不笑了,睁着乌黑的眼睛,窝在素素的怀里看着,看着又有两件东西先后被哥哥们给送了回来。

可不知道怎么的,那个发夹就一直找不到。

小风的脸色就绷地更紧了。而那女人的脸上,隐隐闪现嘲弄了。

事情发生在顾家,顾家人自然很快就得知了消息,顾子阳的母亲就急急忙忙赶来,说起了好话,希望那位女士不要将事情弄地那么僵。

小风很清楚,今天散席之前不把那发夹找回来,那他们池氏和奈氏两家就会被侮辱了,所以有些着急,忍不住难得地对小夜樱冷了脸。

☆、158:接近尾声,幸福结局(完)

“漂漂呢,漂漂在哪里,夜樱,漂漂,把漂漂给找回来……”

漂漂,就是指漂亮的东西,会发亮的东西。

这样的话,以前他也对她说过,不过小夜樱总会笑得咯咯的,有些得意的样子。可是今天,小夜樱反常地没有笑,睁着乌黑的大眼,“咿咿”了两声,挣扎着要从素素怀里下来。

小风心中一动,叫了素素。

“姑姑!”

不用多言,素素就明白了他的意思,把小夜樱给放了下来。

小夜樱就“咿咿”着,蹬着两条嫩白的短腿,两手“嗙嗙”着使劲拍地,特迅速地往前爬着。小风急忙跟上。众人也急忙往一边站了站,免得挡了小夜樱的道,同时也方便别人看地更加清楚。

然后大家就看到小夜樱蹭蹭蹭一口气给冲到了一个胖胖的毛绒大猫咪前,将它扑倒,然后“咿呀”着,伸出一根食指,往毛绒的屁股下面钻。眼尖的人可以看到,那个毛绒的屁股下面有一条隐秘的拉链,且被拉开了一小截了。

若说那发夹藏在那里,那是完全有可能的。

而最后小夜樱果然是在那毛绒里面挖出了发夹,然后小手握着发夹,小夜樱依旧“咿呀”着,蹭蹭蹭地爬了回来,却是没有爬向素素,而是一下子爬到了那个小姑娘的面前。那小姑娘见状,羞红了脸,更加地往她妈妈身后躲,没有伸手去接。

小夜樱“咿呀咿呀”叫着,把手给伸了出来。见小姑娘不接,就一屁股坐了起来,方便自己把手给抬起来,然后挥舞着发夹,冲着小姑娘“咯咯”笑。

孩子的笑声是具有魔力的。小姑娘终于是不躲了,羞愧地红着脸伸出手来,把发夹给取走了,却不敢像别的孩子那样说这发夹是送给小夜樱的这样的话。

小夜樱就又一声脆笑,欢快地身子一扑,重新趴在了地上,笑嘻嘻地冲素素爬了过去,被素素高兴地一把给抱了起来。

“咯咯……”

小夜樱笑地更欢了。那欢快的笑声,让其他人也跟着笑了起来。 这事,就这么了结了。那位女士在大家略有些轻蔑或是不苟同的目光下,灰溜溜地走了。因为事实很清楚,明明这是孩子们在玩游戏,可大人们却非要横插一脚,将事情搞地这么严肃,这就显得一个人太过斤斤计较、心量狭小了。

且,人家奈素哥哥奈熙家的儿子奈风是照顾大家的情绪,让自家弟弟妹妹陪着孩子们玩了,可最后却经历了这样的事情。

这样的场合,大家不好说那位女士,可少不了目光的谴责。

顾老爷子身为顾家之主,最后肯定是会知道这件事的。他知道了之后,在素素抱着孩子出来的时候,当着众人的面,把大拇指头上一直戴着的翠玉扳指给撸了下来,在小夜樱的面前晃了晃。

“来,夜樱,这个东西送给你玩。”

众人立刻面有异色了。这扳指的价值非凡,在座的都是知道的。而略略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的人,都明白这应该是顾老爷子对池伦一家的补偿和赔罪,同时也算是对那拎不清的那家的警告。

小夜樱最是喜欢闪亮、漂亮的东西了,要照往常,她肯定是开心地笑着把扳指给接了。可是今天,她却把脸给别了过去,看向了别处,然后看着朝她走过来的池伦,咯咯笑开,“呀呀”叫着,伸出双手作势要池伦抱。

池伦走过来,将她给接了过去,扭头冲顾老爷子正色道。

“顾老,你今天可是寿星公,哪有寿星公往外送礼的道理。你啊,快把这东西给戴回去。夜樱还小,可不懂你这东西的价值,玩着玩着就一准给藏到一边了,回头,可别累地你们还得四下寻找,那样,可真是没事找不自在了!”

顾老爷子就呵呵一笑,把东西给收了。

池伦那意思,他懂了!

而顾老爷子和池伦是什么意思,下面的人也懂!那小姑娘一家,自求多福吧。池伦这撒旦,可不是好惹的!

也有人觉得那女人蠢,没事去触的什么霉头。人家池伦富可敌国,他的孩子什么没见过,瞧见没,人家小姑娘连顾老爷子的扳指都不稀罕,还能要那小姑娘小小的镶钻发夹?!更别说,那东西还是她自家女儿说要送给人玩的!

后来,那家的男人特意来找池伦道歉,池伦却是理都不理。冰冷的目光,直接无视了他!

素素很担心小夜樱会受什么刺激,因为她之前的表现,真的是有些不寻常,不过她后来有些放心了。因为小夜樱依旧对她爹地的领带夹感兴趣。这样的场合,可不能把她爹地的领带夹给拿来玩了。

素素便解下了自己脖子上戴着的血钻项链,让小夜樱抓在手里玩,然后这才把她的注意力从她爹地的领带夹上转移了。

众人看到这一幕,只能瞠目结舌。这么价值连城的东西也敢随便给孩子玩,给孩子放在嘴里啃,也只有池奈两家的人才能有这样的手笔了!而那为了小小的发夹便闹成那个样子的那位,简直是弱爆了!

这次事有个明显的好处就是小夜樱不再接受不熟悉的人给的东西了。她依旧喜欢漂亮、闪亮、珍贵的东西,依旧喜欢把他们给藏起来,典型的龙性,不过那东西就算再漂亮,再闪烁,再珍贵,不是她熟悉的人给的,她就不会接。

为这事,顾子阳很是自责,觉得是损了孩子的天性。

素素却觉得是因祸得福,让顾子阳别自责。孩子最后转变为这样,蛮好的。而且,那位女士一家也受教训了,这事也就可以过去了。

池伦的个性,最是护短,回头就很雷令风行地对那家的产业进行了攻击,很是教训了一顿。然后素素也了解到,原来那位女子和车氏一家还有些关联,算是车绍龙的一位远亲。

素素想,这世上,一味地去当好人、圣人,是很自找罪受的,就如传说中说的,若要成佛,便要受万千罪业之苦,消尽了罪业,方能脱胎换骨、立地成佛。

她可不指望成佛!当俗人很好!

她是俗人,她的孩子也是俗人,她的男人也是俗人,所以,就这么庸俗地活着吧。

不去当一个好人,但求问心无愧!

这么想着,素素就笑了起来。

她的男人,可是从始至终,就不说自己是个好人的,但却是这个男人,做了很多好人穷其一生都达不到的轰轰烈烈的事,也是这个男人,给了她最大的幸福。

好与坏,这界限又哪里能分得清呢!

日头西斜,暖暖的夕阳之光,斜斜地打在了她的身上,让她觉得懒洋洋的。她坐在树下,孩子们就躺在她的身边。两个小的吃饱了奶,在那幸福地睡着,无忧无虑地享受着日光浴。大概是阳光太温暖,让人太舒服,又大概是秋风太旖旎,吹落着黄叶伴着沙沙声太过动听,动听地犹如一首安眠曲,所以连身旁的波斯猫都跟着睡着了。

她看着这两个小的,不自觉地微笑了起来。这可是她这辈子唯一两个的小宝贝了!

外面,传来了车开动的声音,她就收了眼,朝大门看去。大门被打开,熟悉的车子开了进来。这时候,一片黄叶飘了下来,她随手一接,夹住那片带着浪漫情调的黄叶,将它夹在了书里,当作了临时书签,同时合上了手头的书。

车直接停在路旁,男人从车上跳了下来,直接就朝她走了过来,仿佛不论她在哪里,他都能第一时间感觉到一般。

她坐着没有起来,就这么迎着夕阳之光看着他,看着他一步一步地走近她。夕阳为他高大的身影,添加了淡淡的金辉,瞧着,他整个人就像是会发光一般。他的身后,晚霞布满了半片天,红艳艳的、金灿灿的,看着似乎是远的,又似乎是近的。

阳光,让她的视线略微有些模糊,一晃眼,就感觉他像是从那边如火如荼的晚霞中走出来一般,就像是一尊神祇,高大地不可思议,尊贵地让人目眩神迷!

而他,的确是神祇,是她生命中的神!

因为他,她得到了爱情,得到了幸福!

这该是何等的三生有幸,让她得以和他相遇,得以得他怜爱,得以得他守护!

嘴角边的笑,便不自觉地变得灿烂了。

男人走近了,弯下了腰来,于是,就在她身上落下了淡淡的阴影,却将她给笼罩入了。

于是,在那一刻,她的眼神又复清明,瞧着他由神祇转变为了凡人,变成了她的男人!

“小素!”池伦含笑呼唤,朝她伸出了手。

那低沉的笑,可真撩人。

她狭眸略一眯,妩媚风情一现,笑笑着,将小手搭在了他摊开的大掌上。

那手,骨节分明,厚实又温暖,彰显得力道又是那么的让人安心!

她抓紧了,他也抓紧了,拽着她,一把就将她给扯入了怀里,抱紧!

熟悉的月光味道气息迎面扑来,她觉得好暖。

看着两人交握在一起的手在夕阳下也隐隐染上金辉,她便无声一笑。

身后的绿色玫瑰花丛似乎为他们的爱情写下了最后一句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豪门恋之铭爱续集》大结局完。请期待本文的外传篇以及预计写池伦奈素孩子的新文。小说名待定,内容待定——敬请期待。感谢读者们的阅读,希望你们都能够喜欢,也可以多给写作不成熟的我提一些建议!下次再见噢!

☆、159:池伦奈素外传篇

奈素篇:话说这奈素,奈氏千金小姐怎么会变成政法商三界中赤手可热的**人物“银狐”呢?!所以这件事情要追溯到奈素12岁的时候了……

素素十二岁的时候,被一个神秘组织邀请了,邀请她前往美国洛杉矶训练,至于训练什么的内容并没有详细写出来。

然而奈斯御(奈爸)知道这个神秘组织的存在,因为这个组织是顾家和北家两大**家族共同创建的!

而且在这里训练出来的男女可以说得上是人体电脑,知识量丰富;又跟机器人钢铁侠一样,爆发力极强。无论是文是武,全部不在话下。

然而从小被仇家绑架多次的小素素特地跟奈斯御说了,坚决要去那个组织训练,希望把自己练的可以保护自己。

奈斯御狠下心来的同意了,但仅仅不到半年就被申子言给送了回来。说是送回来,倒不如说是吓回来的。

因为组织里起了内讧,顾家和北家依旧是站在统一战线,但是有一个在组织里培训训练了十年的“血狼”却发起了战争,想要坐稳组织头目之位。所以,那天,血狼手持机关枪和顾老先生和北老先生对持着,谁也不让谁。

可是,却扭转了素素的人生。

一直在组织里以面具示人的她代号“银狐”,当天她无意走进作为战场的大厅里,看到双方对持觉得奇怪。可是血狼丝毫没有想要被其他组织里的人看到一幕,所以把冰冷的枪口对准了素素的双眉心。

“咻咻咻咻咻……”五颗红色的子弹直接发了出来,可是都没有打到素素,因为这些子弹全部被金色的子弹给打偏而射进了墙上。

在一旁暗藏着的代号“金色杀手”的申子言便走了出来,只比素素大几岁的他已经在组织里待了两年多了,而他之所以被称呼为金色杀手,是因为他个人喜好金色这个颜色,而且他的准确度和动态视力都是其他组织里的人不可比拟的天生实力。

年纪小小就已经是社会上闻名的人物,只不过他身高发育好,申子言十四岁的年龄就有了十七岁男孩的身高,所以根本没人知道金色杀手只是一个小男孩而已。

申子言从暗处走出来,两只手握着金光闪闪的手枪,“我不许你伤害银狐。”

其实从素素进来这个组织第一天起,申子言就和她做了朋友,不知道为什么,小小年纪才十四岁的申子言会对素素有一种保护欲,可能是看她太弱不禁风了,让人要去保护她的感觉。

血狼怒睁着眼睛,那眼球似乎要掉出来一样,眼白还泛着血丝,“你竟然敢跟我作对!我就不信你的枪和动态视力会快过我的机关枪!”说着,抬起机关枪对着素素的位置射发过去。

申子言急忙拿起手枪,把一颗颗子弹全部打飞。可是,始终是不小心漏掉一颗!那颗银色的子弹往素素这飞来时,素素头脑反应迅速的从腰带上拿起了银枪,对着那个血狼发射。

“砰砰砰砰!”素素连发了四枪,然后血狼就真的满身是血,心脏处还流着血腥的鲜血。还有他的眼睛也被打瞎,脑门也中了一枪。每一发都致命。

在场的顾老爷和北老爷都愣在了原地,因为他们都知道这个戴着面具的银狐是谁家千金。没想到,一个瘦弱的千金小姐也会有这么恶毒狠绝的时候。,就应了那句话:老虎不发威,把我当病猫拉!

五秒后,素素晕倒了。幸好动作迅速的申子言抱住了她。再然后,顾老爷和北老爷决定把她送回去,所以不到半年,素素就被送回了家。

然后到后来为什么奈斯御要把素素这半年的训练记忆封闭掉,是因为素素回到家中,暗地里继续银狐的身份,专门猎杀有不良记录的恶人,尤其是有钱的恶人。

最后是轰动了全球,人人都知道有一个戴着银面具,持银枪的女人一个星期内猎杀了三位知名集团的总裁,并且企业下的资金全部一夜之间输入慈善机构的卡里,最后还给警官们留下了一份相当详细的资料。

警官们借着这些资料,打击了几个毒品,特殊经营以及高官贪污受贿等等数件案子。顿时,银狐这个人物就火了!

可是不到半年,银狐就消失了!因为银狐被封闭了记忆。

池伦暗恋奈素篇:池伦从小就是冰山王子,直到他十二岁时,遇见了命中注定的女孩。

时光倒转到池伦十二岁时,他不喜欢笑,一幅冷冷的模样让他从小就遭到别人的害怕,可是每个人还是要小心翼翼的接近他,希望在他身上得到什么好处。

这次,池伦正在花园晃悠,想随便找一个地方画一幅写生画然后拿去参赛玩玩。可是他却在池塘旁看到了一幅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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