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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日光曲
作者:冬月雪
文案
他和她,本是不同世界中的男人和女人。一次偶然相遇,结缘于盛夏晨曦的紫薇花下,自此开始美妙爱情。却原来,生命本是不可预测的一段旅程,且看你我如何谱写这首日光曲。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美食 阴差阳错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李暮昀,叶曦 ┃ 配角:彭越,佟烨华,左小晶,Bruce,陈远山 ┃ 其它:爱情,血缘,命运,清新小白文
☆、相遇
作者有话要说: 看文的亲们请留下只言片语,让冬月有动力继续写下去,谢啦!
凌晨3点,李均浩从梦中醒来,和往常一样,恍惚间有好一会儿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只有夜灯发出的微弱的黄色光亮,印出墙壁上浅色花纹的墙纸。又是这个梦。这么多年来,过一段时间总会做这个梦。
梦里,自己恍惚还是个被人抱在怀里的孩子。那个抱着自己的人一直在低低地说着什么,他听不清楚,于是伸手想去摸那个人的脸,想让他说的大声一点,可刚伸出手,场景一下就变了。
这里似乎是个医院,空气里弥漫着医院特有的消毒水的味道。虽然是在梦里,但是他还是可以清楚地闻到。墙壁是白色的,走道里一间一间的房子,门口挂着白色的布帘,很多的蓝色塑料椅靠墙放着。有孩子的哭声,大人的说话声,很嘈杂。
突然有人叫他:“暮昀!”是个女人的声音,温柔,带着些沙哑。他循着声音的方向想要看过去,然后猛地就醒了。每次都是如此,就在他将将要转身的刹那,一切戛然而止。而他却清晰地知道,那叫他的一声,那个女人略带沙哑的一声呼喊,喊的并不是他的名字,而是中文,那是他的中文名字。
他虽然是韩国人,却从小就有个中文名字。据说那是因为他的父亲李成智,年轻的时候因为家族生意,在中国待了很多年,十分崇尚中国文化。从记事起,家里就有个老师专门教授他中文。可是这个中文名字除了家里人,并没有外人知道。他在中国使用的也是“李均浩”这个音译的本名。
在床上又躺了一会儿,睡意似乎再也不愿光临,反而越来越清醒。李均浩叹了口气,拿起床边柜子上的手机,未接电话已经成功升级为137个。不用看,他也知道都是他的经纪人泰勒打来的。
泰勒有个怪癖,就是只打电话,绝不发短信。他认为一切都只有语言的交谈才能表达清楚,也才是最有效率的。发短信,打字需要时间,短短的几行字也容易词不达意,发完了还要等对方回信,那个等待的过程也是极其难熬的。天知道在这样一个面对面坐着都可能要靠发短信沟通的时代,他是怎么坚持下来的。
看着手机屏幕上那红色的图标,李均浩忍不住又叹了口气,这家伙还真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不过,他还是决定视而不见。
现在,他想一个人待着。
走出酒店大门,外面是条幽静的小马路。制定巡演城市时泰勒曾告诉他,T市郊外有个小镇,镇上因为有个湖泊,形似半月,当地人称为半月湖而出名。他住的这家酒店就在湖边。
此刻初夏的太阳还没有完全升起来,只微微露出了点光亮。李均浩突然想起他的中文名字“暮昀”。 “暮”有傍晚的意思,“昀”就是太阳光的意思,那应该是黄昏的日光吧。
李均浩就这样走在大街上,没有墨镜,没有棒球帽,没有保镖,没有一切伪装。多少年了,这是第一次。
作为一个所谓韩流明星,昨天,他还留着齐肩的长发,擦着BB霜,画着眼线,穿着时装助理搭配的所谓潮人服饰,无论什么时候身边都跟着一群人,经纪人、助理、化妆、服装、宣传、保镖,而今天,寸头,T恤,牛仔裤,板鞋,甚至没有剃净的胡茬,似乎一下子回到了十年前。那时候他还没有正式出道,还只是个烦恼着成长的高中生。
这是个宁静的小镇,马路并不宽,车道两旁种着不知名的树,开着零星的红色花朵,早晨的太阳光慢慢透过树叶照射到地面上,留下斑驳的树影。
路边偶尔可以看到掩映在树后的商店、餐厅和咖啡馆。这里的店面都躲在人行道树的背面,影影绰绰,削弱了商业气息。可能因为时间还早,店铺大多没有开门,路上也没有车,只偶尔跑过一两个晨练的路人。
李均浩慢慢地走着,任凭思绪伸展。
他知道自己这次是任性了,没有打招呼,没有留只言片语,像个青涩的叛逆期少年急于逃离现有的生活空间。事实上,他也确实想要逃离,逃离自己曾经甚至不惜忤逆父亲和家族而追求的流光溢彩般的生活。
现在看来,那流光溢彩不过是人生的虚幻。他曾经那样充满激情的追求事业的成功、别人的认可,当他小心翼翼、战战兢兢把自己倾心全力、精心制作的作品捧到别人面前,却没有多少人去看作品本身,人们关注的只是流行与否,市场如何。在一次一次妥协后,他终于知道什么会流行,什么会在市场受到欢迎。他学会隐藏内心真实喜好,他根据经纪公司的设计,改变自己的形象,留长发,扎辫子,画眼线,穿着色彩鲜艳的高档服饰,让大众接受他的外在形象和这种形象所附带的被设计过的性格,从而让市场更容易接受他的作品。
他心里很明白,所谓事业的巅峰也只是无数次不甘和妥协后的小小弥补,早已失去了让他欢欣的意义。
所以尽管这逃离也是十分短暂和浅薄,心里仍忍不住有些隐秘的畅快。
突然有种被窥视的感觉,这是多年闪光灯下生活的敏感。李均浩抬起头迅速四处扫了一眼,马路对面,站着一个人。迎着太阳光看过去,对面一棵树下,早晨的阳光柔和地勾勒出人体的轮廓。是个女人,一个拿着相机的女人。李均浩收回视线,继续往前走。不是记者,他知道,没有记者会拿着拍立得。
“嗨,等一下。”马路对面的女人一边喊着,一边小跑过来。若是昨天,或是在之前,李均浩一定头也不回地往前走。可今天,不知为何,他一个恍惚,就停了下来。
“给你。”眼前一张拍立得相片,相片上一个短发男人的侧影,因为逆光的原因,真的只是一个侧影。
“不好意思,你刚好走到了我的镜头里。”那个女人说。
顺着相片,李均浩看到了一只白净的手,手指纤细瘦长,指甲很短,但是干净,皮肤却并不细致,指头上甚至有着不少细小的伤口。这只手的主人正一脸歉意地看着她。
这是一个年轻的女孩,个子不高,瘦弱的身材,微卷的短发,小小的一张脸,没有化妆,只有那双眼睛,眼瞳似清泉般透彻明亮,李均浩觉得自己似乎一下就撞进了那双黑亮的眼睛里。
这么些年,和他合作或是因为各种原因结识的女人数不胜数,她们或清纯,或妖娆,或洒脱,或温柔,但是毫无例外的,她们的眼睛里都有着太多的探究和欲望,而他总是能捕捉到它,让他厌烦。
可是这双眼睛,它清澈见底,那样坦坦荡荡地看着你,也让你看着,毫无遮掩。
也许是李均浩没有反应的反应,女孩微微有点发窘,她又举了举另一只手中的拍立得:“我只是在拍树。”
李均浩笑了,没来由的,心情莫名的好了起来,他接过了相片:“没关系,我习惯了。”
然后他越过了她,继续向前走。
这时太阳升起来了,空气里有热气开始蒸腾,似乎宣告着夏天已经来了。
对于叶曦来说,生命中没有不可能的事情。就好像那句广告语说的:一切皆有可能。所以在经过了多日的冥思苦想和纠结之后,她得出了一个结论: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不就隔层纱嘛。既然是层纱,那就是轻薄的,透明的,是可以被攻破的。
关键是从何处下手。
早晨起床,在镜子前刷牙的叶曦灵光一闪,佟烨华不是摄影师吗?那就从摄影入手啊!这才刚要为自己的聪明才智得意一下,转念又想到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摄影也不能拿自个儿的那些厨房用具不是,得有相机呀。可眼下,自己只有个俗称傻瓜机的拍立得,那能行吗?
这件事也没让叶曦苦恼太久,她没别的优点,就是有股子一往无前的劲头。拍立得,也不错呀,省去了洗照片的烦恼。
于是,在这样一个初夏的早晨,叶曦拿着她的拍立得,一大早就溜出了“三间堂”的后门,准备趁着街上还没什么人,先拍几张风景照,然后就可以以此为由去请教摄影技巧,这样就能实施她的追男计划了。
叶曦的家“三间堂”就在半月湖边上,是个私房菜馆,是叶家的祖业。据说可以追溯到明朝永乐年间,叶曦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不知道多少辈,是个御厨,年老回乡,开了这家菜馆,然后就一代传一代,直到叶曦的父亲手里。
这一辈,叶曦的父亲叶东鹏只得了她一个女儿。叶东鹏是个豁达的人,并不紧守着自己的手艺。叶曦的母亲在她3岁时去世,叶东鹏一直没有再婚,只在叶曦5岁时收养了一个孤儿。他把厨艺都传授给了这两个孩子。
所以叶曦从小跟着父亲和哥哥在厨房里长大,觉得厨房就是家,是最温暖的地方。无论遇到什么事,只要在厨房里洗洗切切,烹炸炖煮,一切就都过去了。
出了家门,叶曦沿着湖边的林荫道一路走走拍拍。她跟着佟烨华曾经这样拍过一次,不过那时是佟烨华拍,而她在一边看。
半月湖是美的,可是美丽的东西天长日久的看,也就不觉得稀奇了。所以她不是很明白,佟烨华那样不停地按着快门,到底在拍什么。
直到佟烨华洗出了照片,叶曦呆住了。原来一棵最最普通的树在光与影的协调下也可以呈现出感情来。就在那一刻,叶曦觉得自己迷上了佟烨华。
她觉得一个能把树拍出感情的男人,一定是个情感细腻的好男人。实际上,除了父亲和哥哥,她也没认识什么男人。当然,佟烨华还是个好看的好男人,他个子高挑,五官英俊,皮肤略有些黑,但是并不影响他的好看,反而显得更加有男人味。
于是,叶曦一头栽了进去。可是这样一个男人,看着似乎随意平和,和谁都能成为朋友,聊上几句,可是进一步的,更加亲密一些的接触,叶曦却是不得其门而入了。但是在叶曦的字典里没有“不可能”三个字。在她二十三年的人生路上,这个唯一让她动心的男人,怎么能放弃?
在拍了几张半月湖的晨景后,叶曦拍起了路边的树。围着半月湖有多条小马路,通向镇中心。因为半月湖在本省也有不小的名声,本着旅游发展的想法,这几条马路上都被种上了不同的树木。梧桐、银杏、紫薇、碧桃、雪松……不同的季节,马路上树木的颜色各异,堪称一景。
现在正是初夏,紫薇花已经陆陆续续开出了红色的花朵,虽还未曾“盛夏绿遮眼,此花红满堂”,但它树姿优美,在叶曦看来,也足可入镜了。
就在叶曦模仿着,想要把清透阳光下的紫薇树拍出来时,一个身影进入了她的镜头。那一瞬间,叶曦按下了快门。似乎感应到了镜头,那个人停下了脚步,并向她看过来。
因为叶曦背着太阳,她将街对面那个人看了个清清楚楚。那是个瘦高个的男人,个子极高,目测在一米八五以上,极短的头发,一件宽大的T恤,牛仔裤,板鞋,背着个大包,右耳上的耳钉在阳光下闪着光,和常见的年轻背包客没什么区别。可是那张脸,却莫名的让叶曦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叶曦在脑子里迅速想了一遍,确定不认识这个人。
就在这一瞬,那个男人转过头,走了。叶曦一下子跳起来,追了过去,她脱口而出:“嗨,等一下。”
在跑过马路的时候,叶曦在心里有些诧异自己的冲动,可是还是不自禁地拦住了那个男人,并把照片递给了他。那个男人看着叶曦递过来的照片,似乎愣了一下。就这一会儿,叶曦又仔细打量了男人的脸。不认识,可是很熟悉。
男人接过了照片,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笑了。叶曦一下子愣住了。这本就是个极为俊美的男人,皮肤白皙,眼睛是一双凤眼,还是双眼皮,鼻梁笔直而高挺,下巴微尖,嘴唇很薄,但是形状优美。而现在他在笑,他一笑,本来有些淡漠的眼睛弯成了月牙形,整个脸上竟显出种孩童般的无辜来。
叶曦的心,有生以来第一次不受控制地蓬勃地跳动起来。
然后男人说了什么,什么时候从她身边走过去的,叶曦都不记得了。脑海里只是那个男人的笑容。那个男人无疑是帅气英俊的,但是在这个男人越来越像女人,女人越来越中性的年代,什么样的帅哥萌男叶曦没见过。
可是这个男人,他一笑,而叶曦竟生出种“花开了”的感动。这,这,这,这实在是太太太太诡异了。叶曦回过神,在心里嘲笑了下自己这突如其来的文艺腔。
突然,手机铃声响了,一个男声深情地唱着:“忘了是怎么开始,也许就是对你一种感觉,忽然间发现自己已深深爱上你,真的很简单……”
叶曦狠狠地掐断电话:“干嘛?”
“小曦,你去哪儿了?爸到处找你呢。”彭越压低的声音里略带担心:“快回来,今天要去进货。”
叶曦突然想起,今天是周三,是去T市进货的日子,而自己早就忘了个干干净净。唉,又要被老爹罗嗦了。
一路向家奔去的叶曦并没有回头看已经走远的李均浩,而李均浩却在手机铃声响起后回头看了一眼,结果只看到叶曦一路狂奔的背影。
李均浩忍不住又扯了扯嘴角,这是个多么生动活泼的背影啊,衬着早晨的阳光,有种别样的魅力。生命力,在这个陌生女孩的背影里,李均浩强烈感受到了一种鲜活的生命力。那是对生活的热爱,对未来的期待,对世事的无惧,对美好的向往,然而多年的打拼,什么浮华没见过,他的心只是越来越冷漠。
☆、相识
一连几天,李均浩都只在湖边溜达。
在这里,时间似乎变得特别悠长。只有平静如镜的湖面,摇曳生姿的树木,凌乱细碎的光线,背着画板的美院学生,还有像他这样只是发呆的人。
此刻,在他旁边就坐着这样一个男人。
一到傍晚,李均浩就会来到这家名叫重逢的咖啡馆,随意点上一杯咖啡,然后消磨到半夜。这家咖啡馆就建在湖岸边,临湖的一面是一排落地玻璃门,门外有个大大的平台,平台下就是湖水了。
李均浩总是坐在平台边的位置,看着湖面在夕阳的照射下波光粼粼,笼罩着金黄色的光晕,岸边的柳树枝被风轻轻吹着拂过水面,远处偶尔有一两艘当地人的小船划过,传来船上人的笑声。时间似乎静止了一般。这时,李均浩总是忍不住想起梦中的那个沙哑的声音,是谁在喊着他的名字,暮昀,暮昀。像此刻湖面般温柔的嗓音中带着悲伤。
不是母亲,母亲从没有喊过他这个名字,母亲也不会中文。
在李均浩决定签约经纪公司,进入演艺圈的时候,父亲大发雷霆,而母亲也只是淡淡地看着,不置一词。
李均浩觉得这种冷漠的个性,也是会遗传的吧。在这样一个热闹的娱乐圈,即便在激情鼎沸的演唱会现场,聚光灯下的他跳着,笑着,唱着,呼喊着,煽动着别人的情绪,但他也会在不经意的短短瞬间突然抽离自己的身体,分外冷静地看着一切。
“佟烨华!”一个妩媚的女声打断了李均浩的思绪。
那是一个成熟的女人,年纪并不大,但是却有种世故的风情。她就是这家咖啡馆的老板。而她叫着的男人,正坐在李均浩的邻桌。
这几天,李均浩几乎每天都在这里看到他,而他也总是坐在那张桌子旁看着湖面发呆。
“今天折磨了几对啊?”女人调侃着坐下来。
“怎么是折磨?那是他们的荣幸。是我在被折磨呀。”佟烨华靠在椅背上,懒散地回答。
“得了吧。”女人一笑:“今天见到叶曦了吗?”
“没有啊。”佟烨华顿了一下,“她还是个孩子,我……嗨,说曹操曹操到,这不来了。”
话音刚落,一个女孩子已经跑到了桌边。李均浩几乎立刻认出了她 ,是那个拍立得。
“诸位,今晚有空吗?”女孩一本正经地问道。
“你又研究了什么新菜了?要拿我们当小白鼠。”
“小晶姐,不要这么说嘛。这是你们的荣幸,别人我还不请呢。”
“哼,你俩还真是一对。”左小晶打趣道。
叶曦的脸刷的一下红了,抬起头视线假装看向别处。
佟烨华向着左小晶摇摇头。
叶曦并没有看到佟烨华的摇头,她看到了邻座的李均浩,并认出了他。
“你好。”叶曦朝李均浩挥挥手。不知道为什么,她对这个男人有种莫名的熟悉。
李均浩已经看到了刚才的那一幕,心里明白了七七八八。原来不过是你爱我,我不爱你,电视剧中永远不缺乏这些情节。
叶曦可不知道李均浩心中的这些弯弯绕绕,她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了过去:“你不记得我了吗?我们前几天见过,在博爱路。”
原来那条路叫博爱路。李均浩心里想着,脸上就笑了。“啊,我记得,拍立得。”
李均浩看着叶曦,而此刻的叶曦却怔住了。他又笑了,他又笑了,靠,不就笑一下嘛,至于嘛。尽管这样骂着自己,可是叶曦还是能清楚地听到自己的心扑通扑通地跳得真欢啊。
“李暮昀。”李均浩朝叶曦伸出手。他看出叶曦的发愣,但他确信这个女孩不认识他。
“哦,哦,我叫叶曦。”叶曦回过神来,尴尬地握了下李均浩的手。他的手虽然比她的大很多,可是触感真是细腻呀。叶曦在心里感叹了一下,和他一比,自己的手倒像是男人的手一般粗糙了。
“叶夕?”李均浩想了下是哪两个字。中国人的名字总是有着特殊的涵义。
“树叶的叶,晨曦的曦。”叶曦给他解释,“你叫李?”
“李暮昀,日暮时分的暮,昀是日字旁均匀的匀。”
“嘿,你俩的名字还真有意思,一个是早晨的太阳,一个是傍晚的太阳。”左小晶走到叶曦身后,“你是刚搬来的?”
“我……嗯,要在这里住一段时间。”李均浩含糊地说。
“你晚上有空吗?和我们一起吃饭吧。”说完,叶曦自己倒先怔了怔,但很快她就释然了:我只是要对那张意外的照片表示歉意而已。
听到这个邀请,李均浩看了看叶曦,又看了看左小晶,最后看了看坐在旁边一直没说话的佟烨华,“好,我正愁吃什么呢。”
“那我先走了,你们早点来哦。”叶曦听到李均浩的回答,心里没来由的松了一口气,一阵风地跑了。
三人看着她的背影,不约而同地相视一笑。
叶曦走后,三人自然地坐到了一桌,漫无边际地聊着。
话题最后慢慢聚集到了叶曦,也许因为这是目前他们唯一的交集吧。
李均浩终于知道了叶曦手上的那些细小伤口是怎么来的了,原来她是个厨师。
他也终于知道为什么第一次见到叶曦,她拿着拍立得拍那些树,原来她追求的这个男人佟烨华是个摄影师,就在叶家的菜馆附近开着摄影工作室,给人拍婚纱照。
看着佟烨华,他知道叶曦的这段情必将是无果的。这个男人神态慵懒地靠坐在竹椅上,看似随和,骨子里却透出股生人勿扰的气息。
佟烨华也一直在暗暗观察着李暮昀,那张脸似曾相识,但是不一样的名字和身份。很奇怪。
夕阳逐渐消失在远处的水平面上,四周暗了下来,夜风微凉,带着湖面的水汽,一阵阵地扑到脸上。
“走吧,叶曦该打电话催了。”左小晶最后招呼着两个男人。
李均浩一走进三间堂,不禁暗暗称奇,在这个小镇上居然隐藏着这样一个所在。
精致的中式院子里种了一株高大的玉兰树,正是花期,一个个白色的花朵开得妖娆。地上鹅卵石铺就的甬道通向院中完全木质的三间房,每间房的门厅都设计成了榻榻米式样。
门口有服务员样的女孩迎上来:“小晶姐,你们来了。叶曦正等你们呢。”
左小晶向女孩打了个招呼,领着两个男人熟门熟路地穿过院子,来到一个小门。
这时李均浩才发现,这个小门后是另一个稍小一些的院子,布局与先前那个院子基本相同,只是略小了一些,更显出随意来。
这个院子里的房子也有三间。正对面是个敞开式的客厅,地上摆着舒适的沙发靠垫,中间的小几上有一套精致的茶具。
“你们来了,快过来吧,我等了半天了。”叶曦飞扬的声音招呼着三人。
李均浩循着声音看过去,院子的左手边种了一棵不知名的树,树下的房子有着宽大的木格窗户。此刻窗户敞开着,露出叶曦兴奋里略带羞涩的脸。
进到房子里,原来这是一间连着餐厅的厨房。
厨房里还有一个男人,穿着厨师服。
“嗨,彭越,又给叶曦打下手啊?”左小晶调笑着,招呼那人。
那个叫彭越的转过身,这是个极其清爽帅气的男人。在李均浩看来,厨师整天在厨房里油盐酱醋、烹炸炖煮,身上总是难免有股烟火气。可眼前这个男人却有着干净而整洁的气质,他温和地笑着:“哪里,你们都是小曦的贵客呀。”
“哥,你快到前面去吧,不然爸爸又要骂我了。”叶曦推着他催促道。
“好,好。”彭越宠溺地看了一眼叶曦,假装抱怨地对左小晶笑笑,“我真是苦命啊,菜做好了,就没有利用价值了。”
彭越又看了看两个男人,点点头,算是打招呼:“各位慢用。”说着走了出去。
四个人在桌前坐定。桌上已经摆上了四个凉菜和四个热菜,还有一壶酒。
“这是我自己酿的柠檬酒,不准不喝哦。”叶曦给每人斟了一杯。
佟烨华和左小晶相视一笑,叶曦的手艺还是让人不能拒绝的。
这餐饭吃得轻松愉快。桌上的三个人颇有默契,只聊些平常又不显得生疏的话题。
不自在、最紧张的大概就是叶曦了。她一直情不自禁地看向佟烨华,默默数着:凉拌苦菊,他吃了五口,樱桃肉,他一口都没吃,是太甜了吗?不应该呀,彭越亲自操刀,不可能失手呀。这样想着,不自禁就小声念叨起来。
“叶曦!”
“啊?”叶曦茫然地抬起头。
“你神游到哪里去了?”看着这孩子,左小晶心里暗暗叹了口气。
叶曦挠挠头。
饭后,左小晶因着咖啡馆还有事要走。李均浩喝了酒,胃里隐隐痛起来,也一起站了起来。
叶曦看着佟烨华要和他俩一起走的模样,连忙说:“佟烨华,我想看看你昨天拍的照片,行吗?”
一时间,三个人都把目光投向了佟烨华。佟烨华犹豫了一下,然后很快说:“行,一起走吧。”
出了三间堂的大门,四人分成两路,李均浩和左小晶往北,佟烨华和叶曦往南。
一路上,李均浩忍着胃中隐隐的痛觉没有说话。就在快到咖啡馆的时候,左小晶突然说:“其实去酒店,你走反了方向。你看出来了吧?”
李均浩怔了下,立刻明白了她的意思:“是的。”
“这世间的情永远都是这样让人无奈,不是吗?”左小晶对他一笑,笑容里含着丝落寞。她虽然问着,却并没有等待李均浩的回答,“欢迎你来到半月湖。”
“谢谢,很高兴认识你们。”李均浩目送着左小晶往咖啡馆走去,心里一阵怅然,这世间让人无奈的又岂止是情呢?
佟烨华一路只低头默默想着自己的心事。因为他的工作室租住的叶家的房子,他和叶曦相识也有半年多了。这是个外表看着活泼,大大咧咧,内心却细腻而敏感的女孩。她对他的心思,他不是不知道。他已经快三十岁了,他的人生经历中不乏这种拒绝与被拒绝,他只是不知道怎样让她明白,不是她不够好,而是他不会停留。
叶曦看着沉默不语的佟烨华,心里隐隐有些不安。她是单纯和冲动,但是并不傻。餐桌上佟烨华闪躲的眼神,左小晶欲言又止的神态,甚至李均浩走反了方向竟然没有任何人提醒他,都让她明白佟烨华还没有说出口的话。
“佟烨华,其实,我喜欢你。”叶曦蓦地站住。
佟烨华转过身,面对着叶曦,皱起了眉头。
“你什么也不用说,我知道,你并不喜欢我。我不知道你以前是怎样的,我只是觉得你是个好人,你的照片让我感动。你什么也不用做,只要像现在这样就行。”叶曦看着佟烨华,有点慌乱地表达着自己。
“叶曦,你是个好女孩,可我……”佟烨华顿了一下,“你值得更好的人。”
“我知道,我明白,电视剧里,小说里都是这样的情节,我会遇到我的Mr. Right。我会爱上他。”叶曦飞快地说着,往后退了一步,“晚安,佟烨华,再见。”说完,叶曦挥了挥手,转身跑了。
佟烨华看着那个飞跑的背影,叹了口气。
叶曦一路狂奔着,似乎只有这样跑着,心里才能好受些。最后那段潇洒的话,只不过是不想太难堪罢了。眼泪终于还是流了出来,毕竟第一次被人这样拒绝,虽然只是短暂的单恋。
突然,她瞥见路边的树下蹲着一个人。这条路上种满了郁郁葱葱的梧桐,繁密的枝叶遮盖了路灯的光亮,叶曦以为遇上了流浪者,匆匆忙走过。
就在错身的一瞬间,那个人听到脚步声抬起了头,右耳上有东西反射着光。叶曦蓦地想起,李暮昀的右耳上有个耳钉。她不确定的叫了一声:“李暮昀?”
“嗨,叶曦。”果然是李暮昀。
“你在干嘛?”
“我的药瓶掉了……”李暮昀已经疼得说不出话来。他知道不该喝酒的。
叶曦也蹲下来帮他一起找,“你怎么了?”
在手机的亮光下,叶曦很快发现了滚在路边草丛里的药瓶。
李暮昀一屁股坐在路边,吃了一颗药,缓了缓,才回答叶曦,“胃疼,老毛病了。”
叶曦坐到了李暮昀旁边,这才发现他早已经满头大汗。“疼得厉害吗?要去医院吗?”
“不用,吃了药,再坐会就好了。”李暮昀扯了扯嘴角,勉强地向着叶曦笑了笑,“唉,你哭了。”
叶曦胡乱地抹了下脸,“谁哭了?我这是流汗。”
“好吧,你的眼睛会流汗。”李暮昀顺着她说。
“好吧,我的眼睛是哭了。”叶曦学着李暮昀的口气,但很快她又低落了:“我刚刚被人拒绝了。”
“是吗?恭喜你。”
“啊?”叶曦诧异地看着他,有这么安慰人的吗?
李暮昀看着叶曦的脸,笑了,他无比真诚地说:“恭喜你,又向你的真命天子迈进了一步。”
而此刻叶曦却没有在听他说话了,只是定定地看着他,然后伸出手摸了摸他的眼睛,“为什么你一笑,我的心就不受控制地乱跳呢?”
“因为我帅呀!”李暮昀镇定地回答她。
“你还能再自恋点吗?”叶曦朝他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这一夜,当李暮昀和叶曦坐在路边互相调侃的时候,他们都没有听到头顶上梧桐树开出了今夏的第一朵花。
当叶曦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可彭越还坐在客厅外面的廊下,叶曦知道他在等她。
彭越是个孤儿,他的父亲曾在三间堂学厨,学成后也在家乡开了个菜馆,生意算是不错。后来在一次车祸中与妻子双双遭遇不幸,只留下彭越一个孩子。叶曦的父亲叶东鹏得知后就把他领回了家。彭越来到叶家的时候已经11岁了,而叶曦那时还是个小娃娃。在妻子去世后,叶东鹏一边要料理菜馆的生意,一边要照顾年幼的叶曦,只得整天把她圈在厨房里。彭越来了以后,照顾叶曦的责任就落到了他身上。
因为父母的早逝,寄人篱下的生活,使得彭越比同龄的孩子要早熟。他没有嫌弃5岁的的叶曦麻烦,而是无微不至地照顾她的生活、学习。在他高中毕业选择大学时,他甚至放弃了保送一流大学的机会,只是选择了T市的大学。而他毕业后就回到了三间堂,当起了叶东鹏的副手。在他的心中,这里已经是他的家,他不想离开太远。
这段时间,叶曦对佟烨华的那点小心思,所有人都看出来了。彭越心里是有些焦虑的,他对叶曦的感情很复杂,像是兄妹,像是父女,但是又不全是。这十多年来,他伴着叶曦一起成长,眼看着她从一个整天跟在他屁股后面叫着“哥哥,哥哥”的小女孩,长成现在这样一个聪明活泼、阳光率真的少女,他的心里还有着一丝难以言说的甜蜜和骄傲。
可是现在,她为别的男人动了心,他有些酸涩和担忧。今天晚上,当他再次看到佟烨华时,他越发觉得这样一个眼角眉梢都写满世故的男人实在不适合叶曦。所以,他坐在这里,等着叶曦,想要和她谈谈。
可是,当叶曦走进家门,他看着她,感觉似乎发生了什么,她的身上一扫多日来的纠结和不安,反而透出股压力过后的轻松。
叶曦默默地坐到彭越的身边,她用手抱着曲起的腿,抬头仰望天空。夏日的夜空繁星点点,一轮弯月高高挂着,散发着温柔的光。她轻轻说:“哥,别为我担心,我已经长大了。”
彭越什么也没说,心里却暗暗叹了口气。
作者有话要说:
☆、相知
清晨,李暮昀醒过来的时候,太阳已经透过没有拉拢的窗帘肆无忌惮地照射进来。床头柜上的时钟指针正指向八点。
他还记得昨天晚上当叶曦提出要给他当导游逛逛T市的时候,自己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对于叶曦的要求,他不想拒绝。他甚至莫名的生出种想要靠近她的想法。
是的,就像她的名字一样,她是那么阳光,那么透明,那么充满生命力。那么的真实。和她在一起,李暮昀觉得自己只是一个二十八岁的平凡男人,没有明星的光圈,不需要摆酷,只是他自己,只要自然地表达。而现在的他,是多么需要这种脚踏实地的生活力量。
走出酒店大门,他一眼就看到站在马路对面的叶曦。叶曦也看到了他,然后她笑着向他挥手。在她的身后,早晨的阳光明媚地耀眼。
这一天,叶曦带着李暮昀去了T市。他们走街串巷,吃喝玩乐。他们一起坐公车,吃路边摊,拍大头照,逛市场。甚至在一张李均浩演唱会的海报前,叶曦一边舔着手里的甜筒,一边指着海报上那个扎着辫子、画着眼线的妖冶男人说:“你们真像。”
而李暮昀只是淡定地看了看海报上的自己,淡定地回她:“你不觉得我比他帅吗?”惹得叶曦一声嗤笑。
直到傍晚,他们才筋疲力尽地回到月亮湖边左小晶的咖啡馆里。
看到他俩满脸疲累一起出现时,左小晶和佟烨华都有些些吃惊,什么时候这两人这么亲密了。
叶曦看到佟烨华有点尴尬。其实昨天流过眼泪,今天又和李暮昀疯跑了一天,心里已经放开了,毕竟只是年轻女孩的短暂暗恋,并没有到刻骨铭心的程度。
这时,她感到李暮昀在后面轻轻拍了拍她的背。她一下放松了,是的,错过的必然是不属于你的。既然放开了,又何必矫情。
叶曦兴奋的向两人讲述着一天的玩乐,像个孩子一样。而李暮昀只是在一边听着,并不插话。在讲到巡演海报时,佟烨华不禁向李暮昀看去。李暮昀虽然感受到了这目光,但是他正注视着叶曦神采飞扬的脸。这神采啊,让人无法忽视,让他羡慕又嫉妒。
这时佟烨华已经能肯定李暮昀就是李均浩。他是一个以拍人物为业的摄影师,他清楚的知道,一个人再怎么改变自己的发型、外表,也不能掩盖自己的气场,那是生长环境、生活经历的沉淀,深入骨髓,无法抹灭。可是他不明白,他怎么以这样一个形象出现在这里?他甚至不是中国人。而且,他的眼神让他感到有些不安。
“你说呢,佟烨华?”叶曦突然问他。
“什么?”
“你的楼上不是还有间空房吗?可以租给他吗?”叶曦又问。
看着佟烨华一脸的茫然,左小晶在他脸前摇摇手,笑道:“阿弥陀佛,魂回来了!”
大家都笑了起来,原来刚刚说到李暮昀一直住在酒店里,而他还要在这里待一段时间,叶曦就热心的给他出主意,让他租佟烨华的房子住。佟烨华的摄影工作室租的就是叶家的房子,离着三间堂不远,是幢两层的小楼,楼下是工作间,楼上只有佟烨华一个人住着。
“如果不方便……”看佟烨华一直没吭声,李暮昀说。
“我没问题,”佟烨华看着李暮昀,“我只是怕你不习惯。”
“那就说定了,太好了。”叶曦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站起来宣布:“李暮昀,明天我带你去美院看美女。”
佟烨华的1015摄影工作室紧靠着半月湖,打开二楼房间的窗户,外面就是平静的湖水。
李暮昀已经从叶曦那儿知道,这个摄影工作室之所以叫1015,是因为它是10月15日开张的。当时李暮昀听到这个典故,心里暗想:这个男人倒是随性得很。
“谢谢。”李暮昀看着此刻倚在门边,双臂抱胸的随性的佟烨华。那是一个严肃探究的姿势。
“我们见过。”佟烨华开门见山,“我给你拍过封面,三年前,在S市,为《名利》杂志。”
李暮昀迅速地回忆了一下。虽然从小学习中国文化,但是他却从未亲身来过这个国家。三年前,那是他第一次来中国。短短的十天,日程爆满。不同媒体的采访、各式各样的节目,每天只有两三个小时的睡眠时间。如今想来,只有“累”这个印象。
佟烨华看他不说话,耸耸肩,“你不记得很正常,对你来说,我们都只是路人甲。”
“对不起,我并没有时间去认识任何人。”李暮昀苦笑。
“那你现在是在干什么呢?”
李暮昀皱了皱眉。
“对叶曦来说,你应该也只能做路人甲。”说完不等李暮昀反应,佟烨华就转身出去了。
“我不想做路人,我只想做个普通人。”李暮昀在心里默默地回答他。
李暮昀搬进1015已经有好几天了,日子过得轻松而又忙碌。每天吃吃睡睡之余,就是和叶曦到处乱转。
自从刚搬进来和佟烨华的那次对话后,谁也没再提起这件事,佟烨华保守了他身份的秘密。他告诉叶曦,自己从小生活在国外,这次利用假期来到中国,也是想要感受普通中国人的生活,可是大城市都太国际化了,而他喜欢这里的宁静生活。
其实从那天晚上路边聊天之后,叶曦就已经把李暮昀当作了朋友。叶曦这种性格,看似大大咧咧,甚至还有点粗神经,其实内心也是敏感而纤细的。她觉得和一个人能够毫无顾忌地坐在路边上聊自己表白被拒这种有点丢脸的事,而那个人以最自然的态度倾听和分享了这件事,那么这个人也可以作为知己了。
于是,在她知道李暮昀来中国的目的后,毫无保留地、最大限度地尽起了地主之谊。她带着李暮昀再次深入地扫荡了T市的大街小巷,逛遍了半月湖周边的山山水水。
对李暮昀来说,虽然这几年因为工作多次来中国,也到过不少城市,但是一直都是来去匆匆,从没有试过在一个地方真正的生活。就算是在首尔,他也没有这样自在过。而和叶曦在一起,无论什么事,她都能找到乐趣,并带你一起感受和分享。
今天,她把他带到了T市的游乐场。
过山车、摩天轮、疯狂老鼠、海盗船……什么刺激,叶曦就拉着李暮昀玩什么,然后在最害怕的时候跟着周围的人一起放声尖叫。
最后从海盗船上下来的时候,叶曦就站不住了。
“不行了,不行了,我的腿软了。”叶曦哭丧着脸。
李暮昀笑着把她扶到了路边的休息区,“你很厉害嘛!。”
“你就笑吧,”叶曦愤愤地说,“我还不是舍命陪君子。”
李暮昀从包里拿出一瓶水,打开盖子递给叶曦,“我还没见过哪个女生这么胆大的,什么都敢玩。”
“切,你带很多女生来过游乐场吗?”叶曦冲他翻了个白眼。
“只有你一个。”李暮昀轻声地说。
可是叶曦还是听到了,她觉得自己的脸刷地红了。她慌张地举起水瓶喝了一大口,想要掩饰自己,结果被水呛着了。
李暮昀赶忙帮叶曦拍着背,“慢点,我又没想抢你的水。”
听了这话,叶曦咳得更厉害了。李暮昀看着狼狈的叶曦,不由得笑了。
正在尴尬的时候,叶曦的手机响了:“忘了是怎么开始,也许就是对你一种感觉,忽然间发现自己已深深爱上你,真的很简单……”
听到男人深情的歌声,叶曦觉得自己的脸更红了,她腾地站起来,急忙从包里掏出手机,想要快点儿掐断这歌声。
可是,有一个人比她更快。
李暮昀就在她拿出手机的瞬间猛然抱住了她。
叶曦僵住了,任凭李暮昀把她抱在胸前。整个世界突然安静了下来,只听到耳朵压着的胸腔里李暮昀的心跳声,还有手机里陶喆的歌声:“只要能在一起,做什么都可以。虽然世界变个不停,用最真诚的心让爱变的简单……”
“这是哪首歌?好奇怪呢,我想说的话,他都唱出来了。”因为紧紧地拥抱,李暮昀的声音变得闷闷的,回荡在胸腔里。然后,他温柔地托起叶曦的下巴,亲吻了她。
李暮昀轻轻贴着叶曦的嘴唇,她的唇是那么柔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