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欢没有等小初说完,便从后颈抽出拂尘,将小初扫翻在地上。
“贫道,就是说我是道姑,非欢,是我的名字,如果你叫不习惯,可以与山下人一般叫我芙蓉仙子,这样讲你明白么?”
小初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粘着的草屑,十分无辜的点了点头表示了然。她觉得这位仙子就因为小初叫错了名字而将她扫翻,实在有些不值。
这有什么好生气的呢?分明就是她自己不好,她可以说贫道是非欢,贫道叫非欢,贫道乃非欢,贫道为非欢,等等。自己表达意思不完整,还义正言辞的拿拂尘扫别人,真是没品。
小初翻了翻白眼:“那个什么……非欢啊,是这样的,你看我也不能给你白干啊!!”
“我们都将阿璃白送给你了,你还计较这些小事!!”
“话不能这么说,民以食为天,你刚才说的哪里是小事!况且相公又不是从你肚子里横空出世的,我凭什么给你当婢女?”
非欢凤眼一瞪,顺手拿拂尘一扫,小初便唰的一声又飞了出去。
“死小孩就是欠教训!回去将水煮上,从明天开始我教你功夫。”
这哪里是芙蓉仙子啊,分明是芙蓉巫婆……
小初揉了揉最先着地的下巴,还好没被磕豁进去。她对着非欢的背影凭空挥了几拳,便老老实实地跟着她回去烧水。
天涯海阁的厨房,比外观还要简朴得多。看着灶台上寥寥无几的调味品,便知道住在这的两位都是十分远离庖厨的君子。
小初将缸里的水盛到锅中,向灶台里加了些柴火,便开始四处找火折子。找了没一会,却看见非欢拂尘一甩,灶里的火便燃了起来。
小初瞪大了眼睛,诧异无比。她本来以为非欢是个只会呱噪的傲娇,没想到居然这么有实力。想到非欢可能会教她凭空生火,生水,甚至有可能生金,她便倏地雀跃起来,对非欢的态度又回到了刚见面时的狗腿。
“芙蓉仙子,你为什么想到要教我功夫呢?”小初一脸贱笑,傻气逼人地样子。
“你是武学奇葩。”非欢说得漫不经心:“况且,我不希望阿璃的娘子,居然是个不会功夫只会咬人的草包。”
啊?!小初不禁有些惊诧到了,自己平时YY一下自己资质好也就算了,可是自从到了唐朝,大家似乎都对她的资质极为认可,这让一贯没什么自知之明的小初不禁肖想:难道自己居然真的就是江湖中百年难得一遇的——武学奇葩!
看来她今后成为大侠,豪侠,甚至巨侠,真的不只是梦想而已。
不过小初马上又想到另一个问题:“教我功夫可以,拜师不行。我已经有师傅了,碧涛公子柳逸情,我拜一从一,还是很贞烈的。”
“放心,我不用你拜师,教你功夫不过是予你一个方便。要我收你为徒,我还真丢不起这个人!”
“难道你比江湖排名第七的猥琐柳还要厉害?”小初十分惊讶,江湖不是个小地方,能够排名第七绝对算得上是超一流的高手。
“你觉得我与柳湘湘谁更好看?”
“你。”因为柳湘湘不但是个男的,还很猥琐。
“就是这么说,其实真正的天下第一,根本不屑于把自己公之于众。如今的天下第一神拳江魁梧,我一拳就能将他揍成江萎靡。”
小初的脸上冒出星星眼:“难道你的功夫,居然比如今江湖上排名第一的武林盟主柳擎天还要厉害?”
“论修为,他只够当我的徒孙。”非欢一脸的不屑。
“那从前十二磐渊的首座十二之天呢?你也比他厉害?”
十二之天是武林中的传奇人物,小初来唐朝后便一直将他当做第一偶像。可惜的是这位曾经的天下第一人羽化历劫得早了些,小初还为自己不能亲眼目睹他的尊容而暗自伤神了好久。小初虎视眈眈地盯着非欢的脸,决定若是她自夸比十二之天厉害,就张口咬死她。
非欢十分勉强地笑了一笑:“曾经的天下第一人,我自然比不过他。”
小初满意地点了点头,不再逼问。
小初将水烧好了,便和非欢一起热了几个馒头,从酱缸里捞起几片白菜。两个人将午餐准备好后,非欢便深吸了一口气,粗着嗓门喊了一声:
“下雨啦,回家收衣服啦~~”
站在狐崖上纳凉的几位美人看了看天色,便全部回巢了。
菜色差到让人汗颜,居然也没有人挑剔一句。小初抓了抓脑袋,摇头晃脑地找了一阵,开口道:“相公到哪里去了?”
“还能去哪?给他娘子上坟去了。”非欢看了小初一眼,波澜不惊地回答。
作者有话要说:
☆、灵山旧事 上
小初一直觉得,萧璃这个人,具有无限的可能性。她一直认为,再怎么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在萧璃身上,应该也不会让她非常吃惊。
可是这一次,小初是真的愤怒了。
原来萧璃不仅已经有娘子了,居然还是已故的娘子。原来在她还没出现的时候,萧璃就依然风流很久了。
于是小初火大的听芙蓉仙子非欢讲述了萧璃从前的故事:
话说,二十五年前,清修道士萧毓十分闲散且无辜地在灵山隐居。
萧毓此人,风雅,高端,仪态万千。他平生没有什么大的追求,也没有什么痴迷的嗜好,也就是每天早上醒来的时候,比较喜欢站在狐崖旁吟诗一首。
这天,萧毓站在狐崖边上,气质出尘脱俗,姿态飘然欲仙。
他清了清嗓子,照例吟诗一首:
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
亭台六七座,□十枝花。
这一天没有任何特殊,罩着狐崖的云还是那团云,站在他身边的肥狗还是那只肥狗。只是在他不经意间,一榻珠箔迤逦的鸾轿不紧不慢却十分适时地路过了。
真有文化啊!乘着锦榻路过的楚欺欺对萧爹爹一见倾心,于是下毒,诱拐,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萧璃便横空出世了。
楚欺欺一向儿女满天下,生儿不养,养儿不教,是她的人生准则。于是她没脸没皮地将刚刚出生的萧璃带上狐崖,丢给萧毓照看。
萧毓其实是个良心很好的人,看到襁褓里嗷嗷待哺的、灵动可爱的小小萧璃,同情心便一下子上来了。将作孽的楚欺欺打得抱头鼠窜后,他便自己一个人拉扯起儿子来。
也许是萧璃血统好,也许是他天资强,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萧璃与小初一样,原本就是一棵不世的武学奇葩。年仅二十的他,居然只手单挑武林第一邪派瑜殷门,并且创建江湖第一大派——十二磐渊。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
这是十二磐渊的十二位高层的代号和在中原划分的四域名称。
十二磐渊的首座为天,三个辅座分别为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分别是八位长老的代称,而辰宿列张则是分别指代四域的代号。据说萧璃的妻子晏姝羽是当时天地玄黄的黄,而萧璃,居然就是当时声名显赫的十二之天,朝廷认证的天下第一人,武林盟主的头号候选。
在如今的武林中,十二磐渊是犹如神祗般的存在。而十二之天的故事更,是被说书的讲得烂到耳朵起茧。
十二之天本人一向是云淡风轻,为人低调,可越是不愿意将自己的隐私公开,便越是有人想要刨根问底。于是真消息假消息漫天飞舞,比如他的恋情,分为苦情版,火爆版,种田版,女尊版,抛弃妻子版,虐恋情深版,甚至还有断袖版。
十二之天的传记也琳琅满目到十分吓人,小初看过官方书局出版的《十二之天传》,正规书社出版的《十二之天别传》,还看过山寨版的《十二之天外传》,甚至收集了十二之天的画像,毛绒公仔,迷你版软剑。
然而最众口一词的一条就是:十二之天其实已经挂了。
可是小初没有想到,自己崇拜良久的偶像,自己黯然伤神良久的英雄,居然就是自己的相公,活生生的相公。原来她在自己都不知道的情况下,便将一位不世的非凡人叫作了相公如此之久……
小初激动得有些发抖,甚至连喝茶的杯子都有些拿不稳了,非欢却一脸不屑地挥了挥手:全是浮云,下面才是重点。
由于十二磐渊的势力太大,朝廷招安不得,只得笼络,于是便让雁门郡王的女儿晏姝羽嫁给萧璃做妻子,算是双方面的牵制。
其实不过是政治联姻,萧璃当时一心扑在事业上,没有功夫去儿女私情,为了十二磐渊,他便一咬牙娶了晏姝羽。
晏姝羽虽然没有眼前的芙蓉仙子非欢漂亮,却也是个出名的美人,更何况她的母亲是突厥公主,也是突厥的铸剑名师,她自小便继承母亲的衣钵,倒也不是那种女子无才便是德型的软角。
萧璃腰上的软剑冥蛇,便是出自她的手笔,那剑锋利无匹,吹毫断发。
晏姝羽是名铸剑名手,也是位盖世的豪侠,她的剑法与掌法都十分强悍。非欢甚至坦言,如果这位姝羽郡主愿意,可以一掌将她们脚下的狐崖劈成狐谷。
有这样一位悍妻,萧璃应该算是如虎添翼,如沐春风,可他真正的感觉确是如临大敌。因为在遥远的苗疆,还有一个更强大更极品的美人爱慕着他,那便是当时苗疆蛊后夜箫。
其实按照常理,夜箫与晏姝羽若是光明正大的干上一场,谁输谁赢还很难说,可是朝廷的人到底太过光明磊落,不比那些上不了台面的江湖草寇,什么阴招都好意思往外面使。
于是作为蛊后的夜箫,十分没有悬念地给萧璃下了一个至极毒蛊——天上人间。
这个蛊十分强大,若是萧璃日久生情地爱上了晏姝羽,便会血尽而亡;若是萧璃喜欢上了其他女子,一样会吐血吐到死;只有萧璃爱上了夜箫,她才会给他解药,解开这绝世的蛊毒。
也就是说,所以萧璃若是要保命,便只能爱上夜箫,否则就只有等死。
所以,在这场三个女人的斗争中,夜箫怎么看都是占着先机的。
“等等,不是只有晏姝羽和夜箫么?怎么是三个女人?另一位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小初有些迷惘地打断。
“废话,我呀,不然我怎么能知道得这么清楚。”非欢拿大拇指戳了戳自己。
听了这句话,小初总算明白了过来:非欢总是拿拂尘扫她的原因,居然是嫉妒。
“天呐,我居然以为你是萧爹爹的夫人……”
小初看非欢的样子像是灵山狐崖的常住居民,这狐崖上除了萧爹爹和她,就是那条肥狗,所以怎么看,萧爹爹与非欢都像是一对的。
非欢恼羞成怒,对着小初又是一拂尘:“我纵使再无脑,也不至于沦落到要去和那个老妖精苟且吧?!”
非欢无语。非欢的脸已然涨成了猪肝色。
看着非欢的样子,小初的八卦神经不禁有些亢奋:自己不过随便一猜,居然让云淡风轻,帅气逼人的非欢尴尬至此,这是不是说明……萧爹爹真的与非欢有些苟且??
这话只能在心里想想,若是说出来,恐怕她不被非欢的拂尘扫死,也要被萧爹爹的大脚踹死,于是小初识趣地转移话题道:“有这一层关系在里面,你居然还能同相公这样交好……”
说实话,如果是自己,对于苦追不成的心上人,必定是无法释怀。
“他不喜欢我,那是我拿把刀架在他脖子上就能喜欢起来的事么?”非欢十分豁达地摊了摊手:“本来我是老妖精找来的童养媳,可惜阿璃看不上……”
小初点了点头:“他可是十二之天,眼光自然非凡。可是他连你都看不上,居然能……看上我?”
小初看着秾姿秀色的非欢,突然间气短。
“哎~人世间有些事就是这样无奈,你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点出现,不管你有多菜,你都是那个适当的人。所以说你这死丫头真的是太幸运了,我们三个争得风云变色都没有结果,你不到一个月就把这绝世冰山拿下了。”非欢摆摆手表示理解。
“而且,你还占了一个天大的便宜:如果萧璃没有吐血,你看得出他喜欢你么?”
小初摇了摇头:“我曾经以为他恶劣地想整死我。”
非欢飞快地点了点头:“他这个人,虚虚实实得让人生恨,我曾经想过做他的挚友,必定比做他的恋人轻松许多,与他纠缠一世其实也是件十分可怕的事情。”
说到这里,非欢的眼里甚至冒出了艳羡的火星,她重重拍上小初的肩,十分激情地说道:“然而现在,他只要喜欢你,便会吐血,他就算演得再好,却是想藏都藏不住啊。”
小初如醍醐灌顶,突然间开窍了。然后,她的心里便像突然被猫儿舔了般酥酥麻麻的痒。
如果萧爹爹没有骗人,萧璃在认识她之前是从没有吐过血的,她虽然不知道自己是勾住了他三魂七魄的哪一魂或哪一魄,但是诚然,萧璃已经为她吐血,自然就是爱上了她。那么从道义上讲,她是应该希望萧璃少吐几次血的,可是从个人感情而言,她又希望他多吐几次。
小初就这样一面期待,一面心疼。带着这种复杂的感情,她沉默了一会,继而又忧心忡忡地问道:“那后来,晏姝羽是怎么死的呢?还有传言不是说十二之天已经死了么?”
“其实这个我也不甚清楚,你自己去问萧璃吧。”
作者有话要说:
☆、灵山旧事 下
沿着狐崖后的小径向山中走去,不多时,便能瞧见一处硬如寒铁的冰湖。
湖面上浮着一层厚厚的云雾,看不到对岸的景致,举目所及,皆是白茫茫的一片。
非欢告诉小初,晏姝羽的墓在对岸的一片梅林之中,萧璃这个时候应该正在祭拜。
看小初一脸拦不住的醋意,非欢便笑了起来:“我说,你和一个已然仙逝的人呕什么气啊?”
小初显然有诸多不满:“就是挂了也可以睹物思人,望月冥想,甚至可以托梦。谁知道他身上的衣服是不是那个什么羽做的,腰间的玉牌是不是那个什么羽送的?!”
非欢看了看小初,摇了摇头。
没想到看着挺老实的一个孩子,居然是个醋桶!
非欢给小初拿来了一块十分厚实的木板,便让她站在上面。小初站稳后,她拿拂尘一扫,木板便嗖的一声沿湖面向对岸行去。
一路都是飘摇的仙云,放眼望不到头,回首望不到尾,行了半柱香的功夫,小初便有些害怕起来。耳边传来呼呼的风声,隐隐混杂着些野兽嚎叫的声音,显得有些骇人。小初想到从前在鬼片中看到的山精妖怪,鸡皮疙瘩便骤然间上来了。
好在就在此时,足下的木板靠上了什么东西,停了下来,小初伸手向前一捞,果然摸见了土地。
小初从木板上下来,眼前还是一片厚厚的暮霭。茫茫的雾气中有点点的红梅,应该就是非欢所说埋葬晏姝羽的梅林了。
小初壮了壮胆子,往梅林深处走去,没走多远,便瞧见萧璃穿着厚厚的皮裘,戴着雪帽,手里还拢着不离身的袖炉,站在一座孤坟之前。
萧璃的脸上没什么表情,眼神也颇有些飘渺。他那样立着,看起来像天然呆,实际上大概是想起了些前尘旧事。
小初想,萧璃不过二十五六的年纪,却已经做过大侠,做过楼主,做过天下第一人,做过别人的夫君。他的双眼其实十分干净清澈,根本看不出经历那样多的血雨腥风和儿女情长。
“娘子过来吧……”萧璃并没有侧目,却冷不丁地冒出了一句。
小初没有动,拿手指了指晏姝羽的坟头:“你是在叫我,还是在叫她?”
“唉,娘子,难道我在你眼里居然蠢到这种地步了么?”萧璃回过头,对小初笑了一下,然后正色说道:“非欢将我的事告诉你了?”
“告诉了一些。”小初走到萧璃身边一屁股坐下,靠在他披着厚厚皮裘的肩膀上。
其实小初现下心里有些忐忑。诚然,她在刚遇上萧璃的时候,便被他那宛若仙谪的仪态和艳色撩人的美貌所震慑。可是在当时,她以为这个满脸狐狸笑的美人是个性格恶劣的滞销货,只有自己看得上,于是在她心里,对萧璃其实是十分放心的。
可是没想到萧璃居然有如此彪悍的人生经历与江湖背景,又是被一些美人疯抢过的狠角色。况且自己的相公居然一跃成为自己的第一偶像,这个认知也让小初兴奋又不安,还夹杂着一丝丝的醋意。
萧璃看着脸色一会儿一变的小初,觉得分外可爱,于是去捏她无意中鼓起来的脸。
小初突然间面露凶光,那一下子板成棺材的脸色吓得萧璃连忙将手缩了回去。
小初从背后拿出萧璃送给她的糖罐,咣当一声掼在晏姝羽的坟前。
“罐罐为证,我今天有许多事要问你,你要是敢撒谎,我就砸了它!”
“娘子,冲动是魔鬼。”萧璃脸色丕变,夺过罐罐放在自己身后,还拿手牢牢攥住不撒手。
死财迷!!小初在心里骂了一句,开始提问:“她就是晏姝羽?”
“是。”
萧璃转身看了看晏姝羽的坟头,表情颇为文艺。这表情却令小初胃里泛酸,自己一个大活人站在他面前,他居然一瞬不瞬地盯着一块墓碑,难道她堂堂小初还没有那座石碑好看?
小初望眼欲穿地看着萧璃,心想:相公,我数到三,你不回头,我就不再理你。
后来改成了:相公,我数到三千,你不回头,我就不再理你。
十分幸运地,小初数到地两千七百多的时候,萧璃回头看了小初一眼,眼神忧郁地说道:“其实真有些对她不住,当时并没有想到会走到杀她的那一步。”
小初的身子一下子僵住了,一是因为萧璃的坦诚,二是因为她不知道,晏姝羽居然是被萧璃杀死的。
“可是传说,十二之天与晏姝羽是一对伉俪情深的爱侣。”这传说是小初从书上看来的。
小初颇喜欢读书,来唐朝之后因为不愁生计,日子一向过得有些无聊,于是她读了许多闲书。
对于十二之天与晏姝羽的爱情,一般官方的说法是:身中剧毒的萧璃因为克制不住对晏姝羽的喜爱,与她隐居上林最后血尽而亡,晏姝羽不堪独生的痛苦,跳崖殉情。官方版的故事写得十分缠绵,小初看的时候被虐的涕泪横飞,没想到现实与理想居然完全不是一个走向。
“传说一向不用负责。”萧璃摊了摊手,表情十分无奈。
萧璃的眼神颇为性感忧郁,他看了小初一眼,便回头继续望着晏姝羽的坟头:“一个人总是那么一如既往的对你好,总会有些心动的。那时是夫妻,即便是做做样子,也必然要日日粘腻在一起,久而久之,就真的生出了些感情。第一次牵动毒蛊吐血的时候,真的有些害怕了,当时壮志未酬,觉得什么都比不过一世的英名,将十二之天的名号看得比性命都重要,怎能为区区一个女人丢了自己的苦心开创的基业?”
小初点了点头,表示很能理解。有些东西在没得到之前,总是会拼尽全力去争取,真正得到了,或许就像非欢说的:全是浮云。
然而小初淡定的反应却让萧璃有些吃惊,他本以为小初听到晏姝羽死在他的剑下,至少会对他生出些畏惧,没想到小初还是板着一张棺材脸,酷的好比一头犀牛。
“你不怕我?”萧璃垂下眼,将手中的暖炉转了两转。
“怕什么?相公若是想杀妾身,早就下手了。”
小初也曾经令萧璃吐过血,可是萧璃并没有杀她,在小初看来,这就说明她与晏姝羽是不一样的。
小初不再说话,静静靠在萧璃肩上,她猛然看见晏姝羽的墓碑前写着: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小初的眉毛跳了一跳,胃里的醋水更加汹涌起来。
萧璃指了指晏姝羽的坟头:“这件事,你能释怀么?”
小初飞快地摇了摇头。
“那……”萧璃咬着唇,他的脸色有些苍白,唇瓣也被冻成了让人心疼的青莲色。
“现在不能释怀,今后能不能释怀也很难说,不过现在太冷了,我们还是回去吧。”
小初看了一眼晏姝羽的坟头,十分没有道德地想到:要忍耐,不过是昨日黄花,当她不存在就好。
小初抓着萧璃的手,果然冰得吓人。萧璃这人一向十分畏寒,连秋末与初春都要拢着手炉,现在估计更是冻得难受。
于是小初将他的手放进自己怀里暖了一会,便拉他站了起来:“回去吧,吃得给你留着呢,我帮你热一下。”
“小初,我……在狐崖时从来都是住在这里,你的房间非欢会为你准备好,你自己回去好么?”
好个鬼!!生可忍孰不可忍,忍无可忍,无须再忍。小初本来还想贤妻一回,可是现在,她气得只想掀桌。
四周的温度倏地降到底点,萧璃居然从小初脸上看出了冰冻三尺的寒气。小初极邪恶地笑了一笑,广袖一挥,只听一串噼噼啪啪的响声,她身边的梅树便燃起来了。
那场景,简直像艳鬼突然生起了鬼火。
“小初,你为何会御火?”萧璃大为惊讶,御火之术是十分上乘的功夫,并不是轻易可以学会的。
“今天在厨房看见非欢这样生火,便记下来了。”小初行至晏姝羽的墓碑前,轻扬手:“相公,相见不如闻名,闻名不如怀念,怀念不如不见。妾身是不知你与这个什么羽有怎样铭心刻骨的曾经,但是再怎么伉俪情深,也不至于委屈自己睡在坟头。明人不说暗话,你今天如果敢住在这里,我便一掌将晏姝羽的墓碑一掌劈了。”
接着,她衣袂轻扬,原地环转一圈,流云水袖带动四周薄薄的雾气,翩若惊鸿,婉若游龙。在她身后,嗖嗖嗖地又燃起呃三颗梅树,帅得如有凤来仪。
萧璃看着小初,居然感到脸颊悄悄地热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开始做穷人
小初这个人脾气不错,她的人生哲学一向是能忍则忍,不能忍则强忍,故而在萧璃面前,她其实很少展现自己牛气的一面。
而今,萧璃看到小初威风凛凛地站在晏姝羽坟前,双掌的真气已然开始凝聚,酷的好比一头犀牛。萧璃看着这样的小初,竟突然间感到血气上涌,一股说不清的滋味便从心里喷涌而出,随之喷出来的,是一口猩红的血雾。
小初不知道萧璃是被她那十分酷毙的造型给煞到的,只当他是因为自己要劈晏姝羽的坟,一时怒极,便气得吐血。于是她的脸色阴沉得更加厉害了,几乎想一掌了结她这个死没天良的花心相公。
一面气,还要一面心疼。如果不是那个同样死没天良的夜箫,萧璃也不会由一个叱咤风云、笑傲江湖的盖世豪侠,变成一个因为一点儿女私情便要口吐鲜血的病秧子。现下小初若是拿起她师傅柳逸情为她削的木剑揍萧璃一顿,她满腔的火气必然可以降下来。可是看着他嘴角溢出的血渍,小初便霎时间气短了,想打他,下不了手,想骂他,张不开嘴,急得她也想吐血了。
萧璃看到小初奇奇怪怪,复杂多变的表情,垂下眼帘抿嘴忍了忍笑,对小初说道:“娘子,其实你误会为夫了,为夫并没有睡坟头的打算,只是现在的身体受不得寒气,这梅林中有处热泉,为夫便是睡在那里。”
萧璃笑盈盈地看着小初,抹了抹嘴唇,心想英雄气短,果然只在遇到心上人时。
骗鬼啊?!骗鬼鬼都不信。这里冷的要死,那里来的热泉?小初瞪着萧璃,越发地生气了。
萧璃见她不信,连忙拉起她的手表示自己的清白:“娘子若是现下不饿,便随为夫去热泉看看吧。”
寒梅映雪芬芳溢,别有天地非人间。
萧璃牵着小初,往梅林深处走了许久,终于看到一个十分隐蔽的山洞,进去后,那鬼都不信的热泉居然出现了。
原来萧璃说的居然是真的,在这别有洞天的梅林中,居然有真有一个温泉。小初的脸色骤然间缓和了很多。
热泉边有一张白玉制成的床,看上去觉得很冰冷,摸上去居然是热的。萧璃说得没有错,这里的确是最适合萧璃疗伤的所在。
小初觉得好奇,便在上面躺了一躺。
“娘子好热情。”
萧璃笑得妩媚,斜倚在床沿上,很有些挑逗的味道。小初抬头仰视着他,羽睫纤长,楚腰纤细。
小初从来不否认,自己的相公是一位不世的美人。现下她虽然没觉得自己有多热情,但是美人这样说,自然有美人的道理。小初看萧璃一脸撩人的艳色,便坐起了身子,不着痕迹地往美人身上凑。
眼动,心动,行动。干柴烈火刚要烧起来,只听见咣当一声,犹如一盆冷水将那才燃起一点火星的干柴,吓得偃旗息鼓地熄灭了。
从白玉床底下钻出来了一个人,正贼溜溜的转着双眼,寻找逃走的最佳时机,那人正是满脸通红、狼狈不堪地莫小仓。
“那个……你们稍微等一下再继续,我当下,此刻,立即瞬闪,恭喜发财后会无期……”
嗖的一声,仓鼠如迫击炮般打了出去。
“死仓鼠!!”小初红着一张脸,追着夺门而逃的仓鼠消失在了梅林之中。
小初在灵山住下的第二天,便觉得事情有些不对了。
萧毓和非欢,从来不下山,他们的衣服从款式到布料,完全背离京师的流行款,而且好像没什么换洗的衣物。
小初看了看自己唯一一套锦衣,已经有些灰尘粘在上面,下摆的留仙裙也已然被肥狗肉肉咬烂。于是她便张罗着向当家主母非欢要些钱,下山添置新衣。
“买什么衣服,你不会自己长漂亮点!!”非欢柳眉倒竖,用这句话将笑靥如花的小初打发了出去。
瞧她这话说的,感情长漂亮点比买件衣服还容易啊?!小初十分郁卒,暗自将非欢的祖宗十八代问候了一遍,觉得没有什么实际作用,便决定算了。
要不到新衣服,只能凑合着穿旧的。小初在穿衣上本来就是个完美主义者,加上萧璃从来没克扣过她的用度,便养成了她这乱砸银子的习惯。
常言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小初每天穿着一排牙齿印的留仙裙,只要一低头,她就能看见那条死肥狗的杰作,于是越想越气,越气越想,气得牙根痒痒。最后,她不动声色地溜进狗窝,将肉肉揍了一顿。
于是这一人一狗的梁子,便这样结下了。
穿衣的事情勉强忍了,其次就是吃饭。醉君心的美食一直是长安城第一,川鲁粤淮扬,闵浙湘本帮,八大菜系的大厨轮番伺候,将她这个琉闵舒湘口中的芦柴棒养得水灵了许多。
可是如今……
“仙子,神医,多赏几文吧……”小初看着手上躺着的区区五枚铜板,十分头痛。
“已经很多了,如果不是看在阿璃的面子,我原本只打算给你三文。”非欢白了小初一眼。
“巧媳妇难做无米之炊,一文钱还能憋死英雄汉呢!”
“所以我不是给了你五文么?作为一个贤良淑德的媳妇,必须适应我们萧家的节俭。”
“这跟贤良淑德没关系,和节俭关系也不大。我就是再贤惠,也不能用五文钱买回六个人的正餐,巧取豪夺还差不多。”小初小声嘀咕。
“钱不够就砍柴换,要不就去挖野菜,打山鸡,方法多了。敢偷山下百姓的东西,我今晚就蒸了你。”非欢索性不与她磨机,拂尘一扫,将小初扫下了山去。
砍柴,小初铁定是没那个技术,挖野菜打山鸡勉强能忍了,但是正餐一人一个馒头,绝对不能少。于是小初拿着五文钱,看着山下小摊上写着馒头,一文一个,十分没脸没皮的和摊主磨起价来。
“掌柜的,钱对你来说真的就那么重要吗?讲了两个时辰一文钱都不降?”她不过是想五文钱买六个馒头,都是自家做的东西,少收一文钱又不会死……
“小姑娘,看你穿的挺好的,怎么就这么抠门?居然和我一个老大娘争一文钱……”大娘十分夸张地比了一个一字,生怕小初看不清楚。
虎落平阳被犬欺,如果是在从前,一文钱掉到地上她堂堂小初连看都不会看一眼,几时需要为了它和一个老大娘扳命?不蒸馒头还要争口气呢,大不了她自己不吃了!小初丢给大婶五个铜板,包起五个馒头转身就走。
主食买到了,接着,小初火速上山挖野菜、采蘑菇、打野鸡。别人饿一顿也就算了,萧璃现下正病着,小初想怎样也得给他弄碗小鸡炖蘑菇啊。
作为一个有知识的现代人,小初纵使五谷不分四体不勤,色泽鲜艳的蘑菇有毒,她还是知道的。于是小初十分勤奋地挑了一堆长得最丑的蘑菇,然后发现没有地方装。
现编一个篮子,她显然没有这个实力。小初认真想了想,十分肉痛地将自己的大摆留仙裙的外衬扯了下来,把蘑菇和顺便采的一点她勉强认识的野菜一起打包。
挖野菜、采蘑菇,统统不是问题,可是活生生的野鸡就没有那么好逮住。
没有弓,没有剑,没有陷阱,没有捕兽夹,于是小初想着自己做一个弹弓。于是她捡了一个丫字型的树杈,于是她将自己腰间的皮绳磨断了一截,再于是,一个简陋的,朴实的弹弓新鲜出炉了。
其实小初活了十九年,一直怀疑自己是个天才,今天她终于证实,她不仅是百年难得一遇的武学奇葩,还真的就是个天才。
从来没有打过弹弓的小初,嗖嗖嗖拿下四只野鸡,还想再打,看看栖息在林间的野鸡祈求的、真诚的眼神,再瞧瞧日头已然升到了半山,于是将打到的几只往背上一扛,弹弓往腰上一插,决定慈悲为怀地放其他野鸡一马。
小初左手几只鸡,右手一包菜,腰上还系着五个白馒头,浩浩荡荡地摆驾回崖了。
摆驾容易,回崖难。
灵山,高四千米,雄壮巍峨,地势陡峭,方才是很方便的被非欢一拂尘扫下了山,现在想要上去,便没有那么容易了。
小初沿着石板路走啊走,突然就想起了以前在学校学过的文章:挑山工。
劳动人民最光荣啊……
小初走了半个时辰,便走到了狐崖外围的石板路。萧璃正坐在进入天涯海阁必经的石阶上等她,仿佛有些无聊,便伸出手看自己的手指头。
萧璃的手型十分好看,白皙纤长,骨节均称,玫红色的指甲色泽十分诱人。并不像习武之人,反而更像是养尊处优的大少爷。萧璃盯着自己的手看了一会,没看出什么名堂,便抬起头,正好看到一步三晃的小初。
只见她左手扛着几只鸡,右手领着鼓鼓一个包,腰上系着五个白馒头,背后插着一个硕大的弹弓,整个人呈虚脱装。萧璃赶忙上前,一把将她扶住。
“你别过来,我的换身衣服,这身衣服脏死了,我自己都十分嫌弃。”
小初看了看自己,一身烂泥,裙子只剩内衬,绑头发的头绳也被她拿去捆山鸡腿了,这下子,可真是糟糠之妻了。小初有点不好意思,想伸手挠挠头,却发现没有多余的手,于是只得对他傻傻一笑。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留评的朋友~~~希望看文的朋友多多留评~~~
我本身是个不很会写文的、刚刚飞出笼的菜鸟,看文的朋友多多提意见我才知道怎样能将这篇生得更美^3^
☆、贤夫贤妻
有时候,判断一个人美不美,其实只是内心的一种感觉。
就好比现在,小初发丝飞散,满身烂泥,状如女鬼,显然十分糟糠。可是在萧璃眼中,她犹如班姬续史之姿,谢庭咏雪之态,甚至可以说是倾国倾城的。
小初被这样一位美人含情脉脉地盯着,虽说有七分的暗爽,却还是有三分羞涩的。于是她垂下头,十分难得的臊了一把:“相公,你……唔……”
话还没出口,萧美人那优美润泽的唇瓣却轻轻嘬了嘬小初的唇角,浅尝辄止地停留了一会,便对她翩然一笑,旋身离开了。
小初的脑袋顿时当机,立在那里如木桩般动弹不得。
一流的美人,便是在不经意间,用一个不经意的动作,让一个花痴在瞬间呆若木鸡。小初望着她家美人颀长的,飘逸的身影,傻笑着抱着手上乱七八糟的食材,步态摇曳地一路摇到厨房去。
午饭吃得很好,桌上的菜肴完全是小初超常发挥出来的水准:小鸡炖蘑菇,甲野菜炒乙野菜,小初还在天涯海阁后面的葫芦架上摘了两个嫩葫芦,做了个酱闷葫芦条。
小初的手艺不错,小鸡炖蘑菇炖得极香,只是那两只山鸡的四只鸡腿,全部被她卑鄙的藏在了萧璃的碗里。
偏心也不是这个偏法!正在长身体又十分嘴馋的仓鼠看着一会从碗里挖出一个鸡腿的萧璃,大为不满。于是他准备开口和小初理论,并且把罪恶的黑爪伸进了萧璃的碗中。
叭的一声,仓鼠的鼠爪爪挨了小初狠狠地一筷子,才张开的嘴也被她用一个馒头堵住。
“梅林,暖洞,偷窥狂。”小初板着一张棺材脸,十分酷毙地吐出七个字。
萧爹爹一头雾水,非欢若有所思,萧璃的脸上泛出了些可疑的红晕。
小初用眼神和仓鼠交流:死米虫,上次在梅林打扰我和我家相公亲密的帐还没有找你算,犯了这样斩立决的大罪,不杀你是疼你。你每天在狐崖白吃白喝占便宜,从来不知道帮姐姐我分担家事,现在居然还胆敢在萧璃碗里动鸡。敢有意见,我今晚就剥皮上架烤了你给我家相公加餐,正愁荤菜不够用!
小初拿眼睛死死瞪着仓鼠。小初已然义愤填膺地想要揍人。
仓鼠抬起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小初,做叩首状:大姐,我错了……
仓鼠十分狗腿地低下头。仓鼠已然惭愧得无法自拔。
吃完饭,小初将头发绑了绑,十分麻利地收拾了碗筷到厨房洗碗。她一边洗就一边想,自己现在的样子,大概十分像传说中的黄脸婆,十九岁的黄脸婆,也真够新鲜的。
小初正对着厨房中的大水缸顾影自怜,却看见非欢破天荒地走进了厨房。
这可是难得一见的情景,一向远离尘嚣,不食人间烟火的芙蓉仙子,居然会亲自到厨房来,便绝不会是洗手作羹汤那么简单,必然是有什么了不起的大事要找她商量。
“你与阿璃,在暖洞中没有发生什么吧?”
“废话,发生了什么萧璃还会那么完好如初么?”小初十分不满非欢打探她的私生活。
“……”非欢无言。
小初耸了耸肩膀,对已然愣住的非欢说道:“相公中的蛊毒似乎能排斥他的情和欲,他上次在醉君心吻我的时候,嘴里涌出了许多血,那时我便猜想他不仅不能动心,更不能动情。”
非欢点了点头,似乎对小初能有如此悟性颇为讶异,颇为不解。她想要说什么,却感到小初大概什么都已知晓,便觉得没什么好说的。
于是非欢转过身,准备离开她一向十分厌恶的厨房重地。在她身后,小初一边洗碗,一边笑嘻嘻地说道:“放心吧,我堂堂小初是个正经人,在相公的蛊毒清干净之前,不会卑劣到强行和他嗯嗯啊啊的。”
本来已经走出门的非欢,在坦荡的石板路上,噗的一声栽倒在了地上。
自从小初来到天涯海阁,萧爹爹和非欢就变得很忙,忙着休息喝茶晒太阳。
小初这个人,不欺软,却十分怕硬。灵山上的这两只都是武功修为盖世的硬角色,自然能够不花钱的将小初指使得吐血。于是这些天,小初已然忙到人仰马翻。
非欢与萧爹爹两人基本茹素,非欢因为是道姑,时不时还会玩个辟谷,于是要这两个人帮忙买菜煮热食,基本属于白日发梦。仓鼠更是个只会消耗食物不会制造食物的小白。于是灵山众人的生计问题,便基本落在了小初的身上。
这天,小初正在厨房生火煮饭,本该待在暖洞的萧璃突然闯了进来。
“娘子这些天辛苦了。”萧璃的语气颇为怜惜。
小初一头栽在萧璃怀里,摸了摸他的手,觉温度尚可,便放心地哀怨起来:“就是很辛苦嘛~起得比鸡早,睡得比鬼晚,吃得比猪差,干得比牛累。”
“那为夫帮娘子按摩一下?”萧璃一如既往地从善如流,销魂蚀骨的浅笑让小初心里痒痒的。
“还是算了,让你爹看见,会一针戳死我的……”
小初撅着嘴,有些心酸。她这些日子被灵山的人欺负得很惨,越发的觉得之前萧璃从一开始便对待她这个非大唐人士非常友善。
说起来,萧璃其实很心疼他的娘子。他现在进厨房,便是因为见小初要做家事,做卫生,还要习武,于是便想过来帮忙。
萧璃才拿起一只碗,便被小初恶狠狠地敲掉了。
“相公,明人不说暗话,妾身在这里拼死拼活的做事情,全是为了相公你。你现下病的这么凄惨,照顾好自己那三流的身体,妾身便很知足了。若是再敢偷偷做事,妾身今晚便去暖洞强了你!”
小初的表情很悍很强势,并且分外猥琐地盯住萧璃不放。萧璃面上一红,果断的倒退三步,转身瞬闪了。
看萧璃走远,小初收拾好表情,摇头笑了一笑,继续洗碗。她的相公虽然长得比较祸水性格比较腹黑,但是在某些方面,其实还是相当羞涩的。
过了一会,萧璃又回来了,并没有直接进入厨房,而是在外面探了探头。
“娘子……”萧璃十分羞涩地扯了扯衣袖,抿了抿嘴唇,欲语还休的样子相当小媳妇。
“相公有什么话请好好说话……”小初吞了都唾沫。
萧璃磨磨蹭蹭地蹭进厨房,弱柳扶风地走到小初身边,分外羞涩地说道:“为夫思考了良久,终于还是决定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献给娘子。”
虾米?!小初看着越靠越近,表情越来越小媳妇的萧璃,只觉得脑袋哄的一声,变成一团翻滚着的浆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