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洁曾经自嘲地用医学术语给自己下了一个结论:性冷淡。
于潮白在一次次无功而返的无奈之后,一次次诲人不倦地安慰她:没关系,会好的,那是因为哺育孩子,那是因为繁琐的日常家务劳作,那是因为既要承担哺育孩子和繁琐的家务劳作又要做好单位的工作……种种的精神负担和种种的外界因素,掩饰和抑制了你做爱的欲望。
你一定会发现你的欲望强烈如初的,只需换一个环境,换一段时光,换一种心情——要换的挺多,陆洁今天才发现,其实,要换的只不过是一个对象罢了!
不是幻觉,夜风中传来了马蹄声,由远及近,就停在了木楼的后窗下。
那马打了个响鼻,然后轻轻嘶叫了一声。它应该开始吃草了,没有狗吠,想必是采尔珠早做了准备,将家中的狗拴住了。
这个驭着暗夜而来的浪漫骑士是于潮白还是泽尔车?
陆洁浑身燥热地躺在厚厚的毛毡上,她心情紧张,不知所措。是这样躺着不动,还是起身看看?如果是于潮白,她应该大叫一声,将他喝落马下。可是,如果来的是泽尔车呢?——泽尔车应该将石头抛上来了,听到响声,陆洁应该起身开窗。
可是,没有抛石头的声音。
那么,泽尔车准是站在马背上,要用弯弯的腰刀撬木窗了。
可是,木窗仍旧象沉默的嘴唇一样紧闭着,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终于忍不住,陆洁轻手轻脚地来到木窗前。她听了又听,真让人失望,外面一片寂静,仿佛什么事情也不曾发生,什么事情也不会发生。
慢慢地伸出手,陆洁打开了木窗。
皎洁的月影里,一匹黑走马象游走的幽灵一样,晃晃悠悠地在麻地里啃着草。
马背上的鞍鞯空着,骑马人早已不知所向——那人没有来找陆洁,那人显然不是泽尔车。况且,泽尔车的走马是雪青色的。
黑走马,黑走马——,于潮白在札记里提到的就是黑走马,那么来人应该是于潮白。
陆洁稍稍探出身,偏转头看。哦,她看到了,旁边邻近的那扇窗子亮了,那是采尔珠的房间。
微风吹拂,若有若无地飘来一阵阵陆洁所熟悉的气息。
那是香烟味儿,是“散花”牌香烟。
于潮白就在采尔珠的房间里。
在这吉玛山,陆洁处于明处,于潮白却隐在暗处。你明明知道他就在这里,可是,他偏偏不在你眼前露面。那么,他在干什么?他想干什么?——陆洁恨极了,陆洁悔极了。如果方才听到走马的响鼻声,她马上推开窗子,就会看到于潮白,就能拦住于潮白……
陆洁嘴里甜腥腥的,那是上牙床悬垂下来的两颗利齿咬烂了下唇。
它们叫虎牙,老虎一般可以撕烂猎物的牙齿。它们叫犬齿,狗一般可以啃咬骨头的牙齿。总之,它们属于兽类,它们在人的身上做着不可去除的兽的标记。
此时,陆洁的那两颗利齿让她体味到了一种噬血的迷乱,一种因绝望而生出的兴奋……
……那次被虎牙咬烂嘴唇的时候,陆洁含着满嘴甜腥,毅然决然地向更衣室走去。
住院部内科病房的更衣室就在值班室旁边,那是个长形的房间,半边摆着一排高墙般的衣帽柜,剩下的半边就成了窄狭的通道,只能容下一个人转身。
陆洁是估算好了时间,才走进去的。两分钟之前,被替换下班的刘医生刚刚进去。当陆洁走进去的时候,刘医生果然已经脱下了白工作衣,正要往身上套一件丝质体恤衫。陆洁向目标扫了一眼,身形是意料之中的高大,只是皮下脂肪却意料之外地丰厚了一些,因而失却了显示骨形的棱角,多了几分带着阴柔气的圆润。
陆洁的突然出现,使得刘医生有些张惶。他下意识地用体恤衫遮了一下胸部,身体也蓦地缩拢。
“陆,陆大夫,你——”
衣柜在身后被碰响,他无路可退。
陆洁微微地笑了,她体味到了一丝狩猎的乐趣。
“你换吧换吧,我是来拿东西的。”陆洁说着,煞有介事地打开了她的衣帽柜。
刘医生就在那时很快地套上了他的体恤。
穿好了衣服的男人穿上了他的体面和自信,他点着一根烟,用目光浏览着眼前的女人。
“陆大夫,好漂亮,今天参加时装表演呀?”
“谢谢。”
陆洁刻意穿来的衣服起作用了,那是一件薄料长裙,腰束得很紧,背露得很多。陆洁的后背感觉到了对方目光爬动的轨迹。
该用目光回应了,该秋波流转回眸一笑,生出百媚来。
陆洁觉得咽喉又紧又干,她就那样回转了头。
“刘医生,回家呀。”
“哎哎。”
“家庭观念还挺重的,怕老婆?”
“可不是,怕,怕。”
“造一回反吧,晚上在这儿跟我一块儿吃饭。”
“行呀行呀,晚上我跟你一块儿值班。”
刘医生开着玩笑,随便地应答。
“说话算话啊,”陆洁说着,从衣帽柜里取出了红肠扒鸡卤猪肚,当然,还有一瓶“五粮液”。
“瞧,别人送的这些东西,我正发愁呢。”刘医生沉默了。刘医生望望那些吃的东西,再望望陆洁,他明白了,这是真的。
“等值完夜班,拿回去跟你们家那口子一块儿吃吧。坏不了。”
“谁知道他跟谁一块儿吃呢,我就跟陪我值夜班儿的人一块儿吃。”
话一脱口,陆洁就有些吃惊。她不敢相信,她竟然能如此顺畅地讲出这种话来。
陆洁观察到了,刘大夫的眼睛瞪得很大也很亮。如果这时用听诊器听,他的心率应该会有显著的改变。
后来的情形就象陆洁预想的那样,按步就班地进行了下去。那是陆洁准备好的方案。首先验血验尿做常规检查,接着做出诊断,随之对症下药。第一线药,第二线药,第一疗程,第二疗程……当然,要注意有没有药物反应,别闹出需要急救的事儿来。
刘医生看来是很愿意吃药的,陆洁就和他一起在值班室里吃。卤腊用手术刀切开,然后再用手术钳夹着往嘴里送。喝酒用的是量杯,带刻度的,每次喝了多少,都很精确。陆洁也用了一个量杯,装的却是白开水。
陆洁记得,刘医生喝了二十多毫升的时候,说了一句,“咱们医院,象陆大夫这么漂亮的女同胞,还真不多。”
“谢谢。”陆洁把量杯端起来,和对方碰了一下。
不管是不是真话,陆洁还是挺喜欢听。
喝到五六十毫升的时候,刘医生叹口气说,“人这一辈子,短得很呐。”
“是呀,眨眼就老了。”陆洁把量杯又端过去和他碰。
刘医生喝到两百多毫升的时候,耳轮上的末稍血管已经扩张,并且时不时地会从上消化道经由口腔,呃逆出一团团气体来。
“我很可,可怜八床的那个小伙子,还没结过婚。一辈子没睡过女人,就,就死了。”
“是啊,一辈子没有过男人的女人,也很可怜。”陆洁感叹。
刘医生忽地把量杯又举了起来。这一回,量杯举得极高,杯底朝天,就象扬起来的喇叭,似乎要发出什么吓人的声响。
那声响憋闷着,在杯里化成鼓噜噜的大气泡儿。
杯底空了。
“妈的,一辈子只睡过一个女人的男人,也很可怜呐——”
刘医生喘着气,抹抹嘴,伸手拿过酒瓶子,还要往量杯里倒酒喝。
“行了行了,你不能再喝了。”陆洁靠过去,按住他手中的量杯。
陆洁的手就是在那时被对方攥住的,腰也被对方搂住了。
“你你你,别逗我。你说让我陪你值夜班的——”刘医生的嗓门紧张得发抖。
陆洁咬咬牙,眼前满是于潮白抱着方玲的样子。
“当然是真的,你敢不敢来?”陆洁闭了眼。
在以后的回忆中,陆洁一次又一次地回想起当时说出这些话的情景。
看起来复杂得不能再复杂的事,其实简单得不能再简单。
他们俩就是在那个时候,商定了过夜的办法:等一会儿,刘医生先离开内科住院部,他是值白班的医生,现在应该下班了。到了晚上十一点钟的时候,刘医生再悄悄地来。来了,先在医生值班室的窗户外面躲一躲。内科住院病房在一楼,一楼的窗外有灌木和花草,潜伏不是一件太困难的事。内科的病人通常在十点半钟休息了,值班护士只有一个,要通宵守在护士站。陆洁做为值班医生,循例是要睡觉的。到了十一点钟,她就可以把自己关进医生值班室,闭门不出了。
刘医生离开的时候,特意去了护士站,把两根红肠一个扒鸡腿拿给当班的小护士吃,然后,很响亮地与陆洁道别,“我回家了啊,你辛苦,你们辛苦吧——”
当刘医生离开之后,陆洁不是没有产生过动摇和犹豫。她想找个借口,请别的同事替她值这个夜班,她想设法通知刘医生,方才不过是开个玩笑,开过也就开过了。她想——,她甚至想什么都不管,就这么一走了之。那一会儿,陆洁很可怜自己,这些年来,她对丈夫对家庭真是太忠实了太无私了,事到临头,想做做叛逆的时候,竟然找不到一个可心的异性知已。唯有这个刘医生,平时在一起工作一起说笑,还算有些好感。拿他做目标,也算差强人意。既然决心已下,唯有义无反顾了。
至于刘医生,他在离开医院之后的那段时间里,去了什么地方,什么时候又潜至窗外,陆洁就不得而知了。陆洁能记起来的是,当护士站那个电子钟的指针已经过了十一点,她才犹犹豫豫地回到了医生值班室。
陆洁没有开灯,她在黑暗中喘息了许久,然后才起身去开窗子。窗子刚刚打开,陆洁没有来得及向外探头望一望,刘医生就从窗外忽地翻跳进来。
对方在黑暗中摸索着陆洁,陆洁也下意识地摸索着对方。突然,陆洁觉得有些憋闷,仿佛嘴巴被一个湿漉漉的抹布堵住了。等到有个东西探进来,陆洁才明白原来那是刘医生的嘴和舌头。
过了一会儿,陆洁觉得身上发凉,这才记起来应该关窗户或者拉上窗帘。
室外的灯光从毫无遮拦的窗子里映进来,陆洁就看到她自己的身体象用过的敷料一样,摊开在那里,呈现着晦暗的白色。
陆洁想要盖住它,然而它被那高大圆润的重物挤压着,陆洁怎么也动弹不得。
刘医生的动作太猛太急了。静脉注射本来应该慢慢推的,他却把针头戳进去,一下子就推到了底。
高大圆润的重物翻滑下来了,陆洁终于能轻松地呼吸。
陆洁丝毫没有愉快的感觉,只是觉得下面有些疼。
簌簌簌,尤如老鼠在爬咬。那是刘医生在悄悄穿衣服。
“我给家里说了,在外面打牌。”刘医生嗫嚅着说,“一般我都不会过了十二点钟。也就是,差不多这个时候吧。”
陆洁用被单裹着身子说:“我知道,我知道。”
“对不起,你瞧,我,我——”对方的声音里含着歉意。
“好了,你就回去吧。”陆洁不想再说什么。
于是,刘医生从窗子那儿又翻了出去,动作比钻进来时还要利索。
等刘医生一离开,陆洁立刻起身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她一边用手指当牙刷,拼命地刷牙,一边吃力地想,要是有个淋浴器就好了,一定要好好洗一洗,一定要好好洗一洗……
脸上似乎有汗,陆洁伸手抹了一把。那是泪,是从眼窝里无声无息地涌出来的泪水。
木窗吱吱呀呀地响,它象活了一般自己慢慢地移动着、移动着,终于完全打开。
陆洁有点儿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她吃惊地张大了嘴,正呆呆地看着那个自己把自己打开来的木窗,忽然人影一闪,泽尔车从窗外翻了进来。
“陆,怎么样,我来了。”
泽尔车宽大的嘴角上挂着自豪的笑,他汗津津地站在那里,挎在腰间的长刀和装着苦荞酒的皮袋囊犹自在晃。
窗外的月光透进来,在泽尔车的肩上勾出一道晦暗的白色。不知怎么搞的,陆洁就想起了医生值班室那个透进路灯的窗子——那个刘医生翻进来又钻出去的窗子。
“泽尔车,酒,我想喝酒。”
陆洁靠过去,伸手去摘泽尔车挂在腰间的那个皮袋囊。
泽尔车握住了她的手。
“陆,你在发抖。”
陆洁没有说话,她咕咕噜噜地灌了一大口酒,呛得咳起来。
“陆,你哭了?”
陆洁用手背在眼窝处抹了抹,仰起头,又灌了一大口酒。
泽尔车伸手夺过酒袋,用目光探究地望着她。
“陆,你难受?什么事,告诉我——”
陆洁苦笑着摇摇头。
能告诉他什么呢?能从他这里得到什么呢?——这个善良而又单纯的吉玛男子。
他是信守诺言的,陆洁也应该兑现自己的承诺。
“泽尔车,来吧,我答应了你的——”
“不不不,陆,我不能要你,现在不能。”泽尔车坚决地摇着头。
“泽尔车——”
“陆,我们吉玛人从来不会勉强别人,也不会勉强自己。我来到你这里,已经向你表明,我会做到,也能做到。”
“对不起,你瞧,我,我——”
这话一脱口,陆洁就觉得似乎有些熟悉。对,想起来了,这是刘医生那天晚上离开值班室的时候,对陆洁说过的话。此时,陆洁又说给了泽尔车。
“别说了,陆。你真正想要我的时候,我会的。”
泽尔车露出硕大的牙齿笑了笑,然后就象来的时候那样,从窗子里又钻了出去。
这场面,也象是那天晚上在医生值班室发生过的那一幕。
然而,它们又是完全不同的,它们给陆洁留下的是完全不同的感觉。
泽尔车走后,陆洁终于沉沉地睡去。等她睁开眼睛的时候,天色已亮。陆洁心里涌起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快去看于潮白!不知道于潮白离开了没有?
陆洁迷迷糊糊地扑到木窗前,向外张望。她眼前看到的是一片在晨曦中展开的山野,与昨晚夜色中的那个山野相比,它们仿佛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木窗下的苎麻林明晰而坦荡,远处的树林和山坡也全都一览无余。
丝毫不用怀疑会有什么秘密隐匿在这片天地里,它简单而明了地告诉陆洁:黑走马不在了,骑马的人儿也已不在。
陆洁几乎是奔跑着,去敲响采尔珠的门。
“哦,陆,是你。这么早,睡得好吗,昨晚。”
采尔珠已经起来了,正在镜子前梳盘她的长发。晨光映在她的脸上,她显得慵懒而满足。
“前半夜没有睡好,老觉得外面有动静。到了后半夜,才迷迷糊糊睡着。”
说这话的时候,陆洁盯着采尔珠的眼睛,似乎想从那里看出什么答案来。
“有动静么,陆?我们吉玛山,前半夜都不会安静的。”
采尔珠那黑玛瑙般的眼睛眯起来,于是,那笑意就显得很深。
陆洁坐了下来,她仿佛无意地环顾着四周。
烟头!在一个充做烟灰缸的木碗里,陆洁看到了香烟头。
那是“散花”烟。
不用说了,昨晚来的男人就是于潮白。
十一。穿裙礼上的舅舅们
〖HTH 〗札记五〖HTF 〗朋友们经常笑话我,说是我下巴上的胡子长得很象恩格斯。这话令我甚觉惭愧,如果一个人的智慧不象那位智者的话,徒有胡子的相象岂不是可笑而可悲么。
恩格斯在论述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母亲做为自己子女的唯一确实可靠的亲长的这种最初的地位,便为她们,从而也为所有妇女保证了一种自那时以来她们再也没有占据过的崇高的社会地位。”到了吉玛山之后,我才切身体会到了这段话的意义。
在吉玛人这里,男人不娶,女人不嫁,做为配偶的当事人都居住在各自的母家,维系他们关系的不过是感情而已。倘若感情不复存在,双方便中止来住,彼此再无瓜葛。做为家庭的最重要的所属,子女与财产,都归于女方,男方没有任何支配的权力。
我觉得这里的男人和女人在感情的交往中,双方是相当平等的。然而,当男人失去了对自己子女和财产的支配权时,他在生活中的位置也就可想而知。
我时常陷入冥想,在大自然中,雄性与雌性的关系从来不曾有过恒定的形式,从来都是因类而异,因地而异,因时而异,万状纷呈,变动不居的。
有那样一种昆虫,雄虫完成交配之后就会死去,雌虫将受精卵产在雄虫的尸体中,以此做为营养,使后代得以成长。那种虫类是一次性交配的生物,毕其生于一爱,心无旁骛。
有那样一种鸟,雌雄相悦后,雌鸟便产卵育儿。雌鸟孵出后代,需要连续卧于卵上几十天,这样才能保持恒定的温度,使雏鸟得以孵出。在此期间,雄鸟忠贞不二,每日衔食哺喂雌鸟。可是,当它们的后代能翔飞自食之后,雄鸟便离巢而去,另觅新欢了。
人类呢?人类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一直是一种群婚动物。这种动物的性生理和性能力,都是与群婚相适配的。女性排卵,每月一次;男性排精,一亳升精液里竟有六千万以上的精虫。许多高等动物都有所谓的发情期,使它们的交配行为受到种种局限,而人类不论是男性或女性,都不存在这种限制。正是由于具有了这样强大的交配和生殖能力,加之智力的进化,人类才得以在恶劣的生存环境和激烈的生存竞争中繁衍下来。
我想,如果不是生产力的发展造成了私有财产的出现,人类的这种群婚形式是不会改变的。“一夫一妻制的产生是由于,大量财富集中于一人之手,而且是男子之手,而且这种财富必须传给这一男子的子女”。这种婚姻制度的明显目的就是生育确凿无疑的出自一定父亲的子女,而确定出生自一定父亲之必要,是因为子女将来要以亲生的继承人的资格继承他们父亲的财产。
特定的社会制度产生了与之相适应的社会道德,产生了与之相适应的法律制度。
你结婚了,你就是与对方与社会缔结了一种合同,一种契约,承诺担负起维持家庭抚养子女的责任和义务。我想,群婚状态下的人们是不会对男女之情寻求所谓“专一”或者“忠诚”的,这种要求应该是一夫一妻制出现之后的事。
人们不懈地寻求“永恒的爱情”,恰恰证明了它的虚幻,人们热烈地讴歌“始终不渝的忠诚”,恰恰印证了此举的不易。它们并非是那种依据人类的本能就可以顺顺当当地做到的事情,而是必须以压抑和牺牲人类的某些本能做为代价,才可能实现的。
我想,其实人类的爱情不过是基于性生理基础之上的性幻觉和性想象罢了,这一点我们只要观察一下人的发育过程,就不难明白。人在童年时期,性腺尚未发育,那时的男孩子和女孩子,产生不了性的意识,于是,便也无所谓爱情。爱情是随着身体的性发育渐趋成熟而产生的,青春期的到来带来了美妙的青春期幻想,那就是爱情的初始。人类特有的思维能力给那种性幻觉和性想象涂上了绚丽的审美色彩,于是它便进入了音乐、雕塑、绘画、文学和其它各门类的艺术。唯其如此,人类的性行为方式才超出了一般动物单纯的性交活动,而有了特异的升华。
然而,究其实质,它仍旧不过是基于性生理基础之上的性幻觉和性想象。
好了,我们应该看清楚了:期望一种感觉、一种幻觉、一种想象,可以一成不变,可以永远存在,是多么荒谬可笑。
实际上,经历过火热爱情而后建立了家庭的大多数男女,在经过多年的家庭生活之后,已经不知不觉地转变成了彼此生活的合作者与陪伴者。
完全依赖爱情而建立起来的家庭并非是最稳固的,期望通过家庭这种形式来实现永恒爱情的人,往往会大失所望。从社会的角度来看,每一个家庭不过是一个经济组织,它要保障家庭成员的生存发展和家庭后代的产生延续,以使整个社会稳定和发展。社会关注和要求的是缔结合同的双方信守合同,以保障家庭的稳定从而保障社会的稳定。也就是说,它向每个家庭成员要求的更多的是责任和义务。
一方面是基于性本能的个人的感情,这是个不稳定的变数;另一方面是基于社会整体利益的社会的要求,这是个不变的常数。这对难以化解的矛盾,必然会给人带来无数的烦恼和痛苦。
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特定的民族特定的时代特定的社会的产物。当我审视和鉴定我自己的时候,我得出了如下的结论:我所在的这个民族,有着五千年的文明史,它很早就从母系社会蜕变而出,形成了日益完整的夫权制社会。在这个社会里,女人的一生是从属于男人的,男人用聘礼的形式买来了女人,女人做为男人的性工具,她的终极目的就是生育属于男人的后代。就象猪马牛羊越多,标志着一个男人越富足一样,女人和孩子的数量也是一个男人富裕的标志。于是,越富裕越有地位的男人,就越要多娶女人多生孩子。
与此相适应的社会道德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是“三从四德”,是那部女人必读的经典《女儿经》里所提出的各种要求……
我所处于的这个时代,实行“真正的”一夫一妻制仅仅五十年。也就是说,这个制度不过是从二十世纪中叶才刚刚开始。在此之前,男人娶妾纳小是很正常的、被法律所认可的行为。
然而,时代毕竟变了,随着女性日益广泛地参与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女性终于开始争得了与男性平等的地位,“男女平等”的口号已经写在了法律的旗帜之上。
可是,传统的道德文化依然根深蒂固,即使在标榜着男女平等的一夫一妻制家庭里,仍旧处处遗留着夫权思想的残余。我是一个男人,那是我的房子和钱,那是我的老婆,那是我的孩子他通常要随我的姓……
当我闭目沉思的时候,我可以清楚地看到我自己。和周围大多数的男人一样,在少年时代他们浪漫地憧憬过爱情,在青年时代他们热烈地追求过爱情,进入中年之后,爱的潮水在家的港湾里已经平稳舒缓波澜不惊。于是,他们渴望港外的汹涌,有机会就可能出港去探奇求险,但是在一番汹涌之后,他们还会回来享受港湾里的那份安稳平静。他们有了驾驭风浪驾驭自己的能力,不会轻易地翻船。他们有了对于社会规则的洞悉,不愿受到那些规则的惩罚使自己损失太多。
他们中有些人或许会在某次出港之后一去不返,但那不过是另一个港湾的锚泊罢了,用不了多久,他们又会重新上演出港与泊留的旧剧。
他们心底那种出港的骚动想必是与生俱来的,那是一种难以更改的宿命。
先祖把基因密码遗传给了他们,那是他们生命的组成部份。
即使到了老年,只要生命之树尚绿性的欲望仍在,他们还会可歌可泣地回味爱情渴望爱情……
我说过,我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夫权传统的民族的男人。自从来到吉玛山,进入了这个母系社会,我才更清楚地看到我的观念我的行为,早已无可更易地被铸造成型了。
自从我听了冕诺的指点,到我的哦耶家去帮忙犁地之后,我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成了她们家的常客。做为常客,这就是说,我和哦耶相会的时候,不必非要半夜三更悄悄地从女楼的窗口潜进她的房间了。只要我愿意,我可以敲开她家的院门,从那里直接走进去。
然而,待遇的提升,不仅没有给我带来喜悦,反而使我增添了新的烦恼。
每次当我赶往那处山坡,去帮助我的哦耶犁地的时候,平措都会出现在那里。
我不想和他打交道,但却忍不住会时常地打量他。那种时候,我会觉得他魁梧的身板就象一堵无处不在的墙壁,遮挡住了我的视线,遮挡住了我的去路。对于他,我的目光是冷淡的,或许还含着敌意。然而,平措却总是友善地对我笑。
他那对温润的大眼睛酷肖牛眼——那头拉犁的犍牛的眼睛。
二牛抬杠。两头牛,一根杠,两个男人,一个女人……我和平措是并行的两头犍牛,我的哦耶就是那根杠子么?
这样想了,越发觉得心里闷气。
有过那样的黄昏,我到哦耶家去了,我的哦耶和她的母亲陪着我坐在火塘的旁边。她们给我上茶,酥油茶,浓浓的香香的,还有烤得软酥酥的糍粑。心爱的女人在火光里摇曳,一跳一跳,一闪一闪,宛如一个幻影。这种时候,我就觉得糍粑更粘酥油茶更厚,心里真是惬意得很。
这种时候,平措却来了。看到我,他没有丝毫的不悦或尴尬,他打着招呼,就挨坐在我的身边。熟识得象是朋友,亲热得犹如兄弟。他也有浓香的酥油茶,他也有烤得软酥酥的糍粑——陡然间,我什么都感觉不到了,酥油茶和糍粑全都失了滋味。我脑袋里只有一个念头:怎么办?等一会儿,是我走,还是他走——我的哦耶和她的母亲却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她们稳稳当当地坐着,不紧不慢地唠着,脸上一派祥和与平静。
我觉得已经很晚很晚了,平措终于站起来,告辞离去。出门之前,他向我笑了笑。我不喜欢那笑,那笑里有一种优越感,仿佛他是大哥我是小兄弟,他在向我谦让。
那一夜,虽然是我留在我的哦耶的女楼里,但是我的心情简直糟透了。
事后,我认真地想过,我是不是应该离开吉玛山了?我在这个地方,滞留得已经太久太久。我到吉玛山是来采风的,邂逅我的哦耶,不过是一段浸染了异域色彩的风情。就象天上流走的一片云,就象海子边吹拂的一阵风,它美丽,它清爽,但它毕竟是要一掠而逝的。
我艰难地做出决断,给自己定下了行期:三天之后离开。我和我的哦耶,还有三天的缘份。
对于我来说,这有些象死刑宣布后的绝望。我渴求那因绝望而带来的颠狂,我要每分每秒钟都和我的哦耶在一起!
当晚,我在冕诺那儿早早地吃了饭,就匆匆地赶往我的哦耶家。站在她家院门前的时候,月亮才刚刚升起。那条卷毛大狗钻出来了,它对我已经熟识,喷着鼻息,在我身边摇头摆尾地蹭来蹭去。开门的是老母,看到是我,她浑浊的眼睛亮了一下,似乎有一点意外和惊奇。
老母把我迎到火塘边,却不见我的哦耶出来。我疑惑地坐下,正想开口问,老母已经把苦荞酒给我端了上来。
“于,喝完这碗酒,你就走吧。”老母和善地说。
“为什么?出了什么事?”
“没事,于。远道的来了,远道的。”
在老母的解释中,我终于明白,今夜我的哦耶要与另一位“依塔”在一起,我应该象平措那样,微笑着离开。
然而,我做不到。
那个男人是谁?他是做什么的?远道的——,他来自从昆明?中甸?西昌?
成都?——,他是在外赶马的吉玛人,还是偶然到吉玛山来的外族的客商?
我的身体变做了火塘,有许多火苗在不可抑制地窜跳。
我执拗地对老母说,我要见见她,见见她,说几句话就走,只说几句话…
…
老母望望我,起身去了。
不一会儿,她复又回转来。
“她会跟你说话的,于,她会见你的。今天不行,今晚不行。”
我什么也不再说,从火塘边起身离去。
骑在黑走马的鞍背上,一个人郁郁不乐地往回走,我的心里说不出有多么沮丧。
黑走马仿佛知晓我的心思,它耷拉着脑袋,闷不出声,连个响鼻也不曾打。
一路的沉默,我在那沉默中将嫉妒燃做了火,火又焚成了灰。等我见到冕诺的时候,灰已经冷了。
“明天,冕诺,能送我走吗?”
“于,怎么了,你?”冕诺望着我笑。
“不怎么,我是该走了,”我的声调很平静,似乎不带任何情绪,“我来的时间已经不短了。”
“唉,于,走吧走吧。升起来的月亮,还是要落下去的;飞过来的雁鹅,还是要飞回去的。于,你终归不是我们吉玛山的人。”
是的,我不是吉玛人。我接受了吉玛女人给我的爱,可是我却承受不了这爱带给我的痛苦,我无法适应吉玛人男女之间那种相处的方式。我想,如果我象冕诺一样长年在吉玛山生活的话,我一定会在嫉妒的煎熬中辗转而死。
冕诺此刻正歪靠在毛毡上,嘴上轻松地衔着一根烟,双手不紧不慢地搓拧着皮绳。
看得出来,与我对坐的冕诺,很快乐,很悠闲,丝毫没有苦恼的神情。
我说,“喂,冕诺,难道你就没有想过娶个女人,成个家?”
“于,你说什么,成家?”冕诺停下手,把身子坐直了,“家,你们汉人的,我见过。一进屋,大的,小的,哭,叫。背呀,抱呀。男人样样做,煮饭喂猪担水浇地……有什么好?”
冕诺脸上是一副不屑的样子。
我对他无话可说,只能苦笑着咧咧嘴。
第二天,在冕诺的伴随下,我俩一起向楠砻河边走去。隐隐的,似乎已经听到哗哗的水声了,眼前却只能看到赭红色的泥土铁灰色的山石和葱郁的草木。
那河是藏在大山心底里的,它藏在前面的峡谷中。峡谷是大山心底绽裂的伤口,楠砻河就在那道深深的伤口里呜咽。
冕诺扛着两个涨鼓鼓的胶皮轮胎,它们用皮绳绑紧了,一个穿戴在冕诺的脖子上,另一个垂挂在他的肚皮前。那就是我们的船,冕诺就要用它送我渡过楠砻河。
我不想循来时的老路回去,老路通昆明,而渡过楠砻河则可以入四川。那一程,还有许多可看的地方。
楠砻河并不太宽,但是水流湍急,两岸全是陡崖,所以既无桥可架又无船可渡。
冕诺说,在下游的地方,倒是有一座破旧的藤索桥,可是那得走很远很远的路。不如在这里过河,一袋烟的工夫就漂过去了。漂楠砻河,用下海子的木船不行,浪一冲,船就翻。抱着轮胎却能漂过去,冕诺常这么做,送过货,也带过人。
我站在崖这边,向河对岸眺望。对岸的山石树木似乎就在面前。隔着深深的峡谷,隔着湍急的水流,它们是那么的切近而熟悉,又是那么的遥远而陌生。
只要渡过河到了那边,我和吉玛山,我和我爱着的哦耶,就要从此相别,天各一方了!
我情不自禁地转身向楠砻河的上游伫望,河水升跌游移,折折回回。在尽头处,仿佛被两岸挤逼过来的石崖扼断——我的哦耶就在那儿,她就在河上游的寨子里。
我的心猛地撕裂开来。不,我离不开我的哦耶!不,我离不开我的孩子!
直觉告诉我,她正在鼓胀起来的肚腹中怀着我的孩子!
“于,走吧,我们。”冕诺的脚在水边探着,那两个轮胎在水中一颠一颠地晃。
“冕诺,我问你,你能让三个人一起过河吗?”
“没问题,于,把四个轮胎绑在一起,可以过四个人。”
“那好,你去再绑一个轮胎,我要再带一个人。”
……
决断是在一瞬间定下的,我即刻轻松了。我要带我的哦耶走,我要带我的孩子走。从此,她可以过一种完全不同的生活,从此,她们将进入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那是我带给他们的——我就是这样心情轻松而又兴奋地踏进了我的哦耶家。
蜡染的头帕象雨后的芭蕉叶一样鲜亮,双耳坠着两颗晶莹欲滴的红玛瑙,使她那黑玛瑙一样的双眸愈发明丽。那就是我的哦耶,象我初次见到她时一样动人。
她在木纺机前端坐,正织着一匹细麻布。她从容不迫地踏着脚,织机不慌不忙地应和着,叭嗒叭嗒,叭嗒叭嗒,笨绌得很,朴实得很,可爱得很。
我站在她的身边,她停下来,望着我说,“你来了么?于——”
“我要走了。”我说。
“于,我知道,你会走的。”她温柔地眨了眨眼睛。
我心里哽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于,我会想你的。”
那声音是从她心底里发出的。
我猛地抓住她的手,激动地说:“跟我走吧,我这就带你走!”
“不。”她的手从我的手中滑脱了出来。
“为什么?”我愣了,疑惑不解地望着她。
“不为什么,于,不为什么。”她平静地转过身,重新开始织她的布,“你看,于,我得织布,我得种稗子种燕麦,我得管这个家——”
“你难道不明白嘛,”我几乎是对她嚷叫着说,“你可以丢开这些,跟我去过另一种生活呀!”
她摇摇头,不紧不慢地织她的布。叭嗒叭嗒,笨绌得很,朴实得很,执拗得很。
我感觉到了顽强,那种笨绌朴实和执拗里,有一种冷漠的顽强。
我被那顽强碰疼了。
我痛楚地叫着,“你是离不开别的男人吧?你不是说,你爱我吗?你不是在我的皮肉上,用你的牙齿告诉我,你爱我吗!——”
“是的,于”她真诚地点点头,“可是,我也爱他们啊。”
我听到我的牙齿响了,我有些刻毒地嚷,“我知道了,你会在所有男人的皮肉上,用牙齿说,你爱他们!”
她仍旧不紧不慢地踏着她的织机,“不,于,我只对我喜欢的男人那样做。”
我开始冷静下来。片刻的停顿之后,我一字一板地说:“你应该跟我走。
你怀着我的孩子,我要我的孩子!”
织机声戛然而止。
她久久地盯着我,“于,这是我的孩子,我的。”
那是一种雌兽护崽的目光,一只随时准备投入搏斗的雌兽。
她变得陌生、疏远。
我无法与这陌生和疏远沟通。
我是第二天早晨才离开吉玛山的,跟着冕诺,我一步一步地向河中走去。
当楠砻河水浸湿我的小腹的时候,我想起了我的哦耶那张低俯下来的汗湿的脸,我想起了她用牙齿留下来的女书。
我的小腹处一阵阵颤抖起来,那是她在用牙齿向我述说她的挚爱么?
河水将我漂起来了,圆轮胎上露着脑袋,我象戴着枷。一个浪头接着一个浪头打来,我这个带枷的男人就身不由已地被激流拖拽而去——我最后地回望了一眼旋转的吉玛山。哦,我的孩子呀,你就这样留在你母亲的身边了!我无从得知你是男孩还是女孩,如果你是男孩,你将成为另一个平措或冕诺,在山坡上用二牛抬杠犁地,赶马走西昌下四川。如果你是女孩呢,你将扎起蜡染的头帕束上手绣的花腰带,在梦姆湖边围着篝火唱歌,站在女楼上等待你的“依塔”到来……
哦,我的孩子啊——〖HT〗泽玛吉的女儿果错举行穿裙礼,采尔珠是一定要去庆贺的。这不只是因为泽玛吉和采尔珠是亲姐妹,更重要的是果错行了穿裙礼,就要过继到采尔珠家,做女继承人。十三岁的男孩子行了“穿裤礼”,就是男人,十三岁的女孩子行了“穿裙礼”
,从此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女人了。
采尔珠给陆洁讲了关于“穿裙礼”和“穿裤礼”的来历。在吉玛人的传说中,当初人和其它动物一样,都是没有生命年限的。后来,上天要让天下的动物生死有秩,就想出了一个办法。上天将在一年之中最长的那个夜晚,依次发出各种寿限的呼喊,应者就可以取得那种寿限。到了那个夜晚,人和所有的动物一样,都睡着了。
上天喊出“一千岁”的时候,苍鹰听到了,它扑着翅膀应了一声,于是,苍鹰得到了一千岁的寿命。上天喊“一百岁”的时候,老虎听到了,它张大嘴巴吼了一声,老虎就得到了一百岁的寿命。上天是很想照顾人的,它把石块扔到人的房顶上,然后才喊出“七十岁”,可是,人睡得很死,只有卧在树下的狗吠了一声,七十岁就归了狗。直到上天喊到“十三岁”,人才从酣睡中惊醒,慌忙做了应答。十三岁的寿命对于人来说,实在是太短了,上天就和狗商量,让它和人做了交换。条件是人要照顾狗,让狗和人一起生活,不管人吃什么,都要有狗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