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现代文学 > 《长发飞扬的日子》作者:姜昕【完结】 > 长发飞扬的日子.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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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昕 当前章节:15899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7:35

那是我第一次碰上他喝得连我都不认识了,后来酒吧打烊了,两个服务生帮我把他扶了出来,想送他回家吧,可是只知道他住在方庄,也不知道具体的楼门号,何况那是他和她的家,我送他算怎么回事儿呀?没办法,只好陪他在路边儿坐着。已经是十二月中旬了,坐在街边儿不一会儿人就被冻透了,我又冷又乏,他却仍然人事不醒,只管象打了败仗似的垂着头坐着。天已经快亮了,每一个经过的人都在用看猴儿似的眼神看我们两,看看我,看看他,再看看他脸上醒目的纱布,然后再看回来。那次,因为伤口被冻着了,再加上过多的酒精,他的鼻梁上方留下了一小块疤痕,当然,他是完全不在乎这些的,后来他还说:这是我们爱情的证据,因为我和他就是那一天开始的。后来,我实在忍不住了,没办法,只好叫住一辆出租,暂且把他带回自己家。路上他下车吐了一回,然后清醒了一些,我问他要不要送他回家,他摇了摇头说:我没有家。

那是郭大炜第一次去我那儿,也是我自搬离窦唯那儿之后第一次在那种被称为家的地方与除了窦唯以外的另一个男人单独相对。然而,那个例外的开始却跟柔情蜜意没有一丁点儿关系,正好相反,那天早晨我面前的那个男人好象很久都没有弄清楚我是谁,自己又是在什么地方。而且,他几乎不理睬我,只管一言不发的坐在客厅中的某个沙发上,依旧十足的一副打了败仗的样子。他垂着头,我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可是我知道那种完全把胃当成了酒器往里玩儿命倒的办法一定不会让谁的身体好受;至于他心里在想什么,虽然不得而知,但是我猜想,他的那个地方大概也正同他脸上和手上的伤口一样在隐隐做痛吧。是的,我几乎可以肯定这些,因为我也象那样的喝过酒,虽然仅仅一次,可是那已经足够让我体会到这一点:过量的酒精不但不能让人麻木,反而会让原本就痛的地方更加清晰和更加疼痛。

我猜想郭大炜那天那样不顾一切的往死里喝一定是因为又出了什么事情,那的确是显而易见的,不过,我倒没有想到那居然跟我有关。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那天张咪从别人那儿听到了有关我和他的风言风语,又反过头来兴师问罪,他一时又是委屈又是郁闷,一气之下就再次离家出走了。怪不得他那天带了那么多钱,原来他是打算租房子不再回去了的。后来郭大炜曾经很坦白的告诉我:就是在那天迈出家门的一瞬间他还是爱她,甚至直到那以后很久,也包括和我在一起的一段时间。他说那天他一边打开家里的保险柜,拿出部分眼下必需而且自己也可以心安理得带走的钱,一边觉得自己的心在被撕扯成两半,那当然不是因为钱的问题,而是因为留下的钱恰好象他不能带走的那部分心,是更多的一半儿。可是,“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我真的得走了’。”他说的这一句话我记得特别清楚,那的确已经是很久以后了,以后到我们终于都愈合了曾经的伤口并且开始再次相信爱情(在我和郭大炜开始的时候他的确那么说过,说我们是“凑在一块儿疗伤”),我们之间的爱情。那天晚上,他抱着我,在我的追问下谈起那段往事,直到那时侯,我依然可以听得出他说那句话的语气里不由自主流露出的失望。

当然,那天早晨我并不了解这些,郭大炜也什么都没对我提起过。我甚至不知道他在前一天晚上对我发出的邀请已经不同于往常:后来郭大炜承认说他那天晚上确实很想见我,而且只想见我一个人。他说当他离开家坐上出租车,茫然于夜的都市而不知何去何从时,忽然就意识到了那个念头的存在。他说那一刻他甚至有种犯罪感,因为仅仅是在半个小时之前他还确信自己完全是被女朋友冤枉了。“可是那时侯我们之间确实是清清白白的呀!你说呢?所以我又坦然起来了。”,“后来就打了那场架,从医院出来之后本来打算先去一个朋友那儿好好睡上一觉的,可是不知怎么搞的那个念头又冒了出来,而且觉得今天非得把这件事儿办了不可。也许当时我是想弄清楚我和你之间是不是真的象别人传说的那样发生了爱情吧。”,他是这么认为的。他说要不是自己女朋友的“提醒”他还真的没想到过去“分析”我们之间的所谓关系,他说后来在他一个人坐在那儿一边等我一边抱着自我检讨的心态严肃认真的把我和他之间还没有什么关系的关系真的当成一件事儿煞有介事的分析了一通后还真发现了那么一点儿微妙的变化,“那种变化恰恰也是发生在前一天晚上,在我跟你说完‘再见’转过头去的那一瞬间。不知道为什么你那天的样子让人觉得有点儿心疼。”,“我那天是什么样子?”“又美好又无助。”。同样是在我们都对对方敞开心扉的某个晚上,他在黑暗中沉默了一会儿就说出了这么六个字,那更象是我爱用的形容词儿,可是他的确那么说了,大概是觉得那么说更容易让我明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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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在一起,就会有些潜移默化的影响。然后,他更紧的搂住我:“你知道吗?那让我想起了第一次见到她,那时侯张咪刚刚离婚,一个人带着一个小女孩儿,从很远的地方来到我们相遇的那个城市。那时侯我也刚到那儿不久,一切都还没有头绪。那时侯的她也是那个样子。我这么说你不会生气吧?”遥远的往事让人不知不觉就有些忘情,他似乎意识到了这一点,打算收住话题。我心里是有点儿酸,可是我没有生气,反而哭了。回头想起来,郭大炜身上最让我留恋的地方就是他的坦诚。谎言虽然动听,可是爱情里面最重要的,应该是这个吧。“那天晚上,我一边往外走一边想,那个女孩儿,她不快乐,应该有个人好好的爱她。可是,我没有想到那个人会是我。”

不能否认,在我和郭大炜开始的时候,我们的情感之中的确存在一些相怜相惜的成分,可是,我知道那绝对不仅只是那样的原因,因为,纯粹的怜悯,是绝对不可能产生爱情的,如果你不能从对方身上感受到因为美好而被牵动的讯息。如果你施舍过一个真正的乞丐,你会明白我在说什么。

不过,相通的心境确实曾经促使我们不由自主的越走越近。就是在那个早晨,郭大炜的样子也同样的触着了我心中最柔软的地方——让我怎么去形容呢?他那天的样子,到更象个迷路的漂亮孩子。后来,他又吐了一次,把他从洗手间扶回到客厅的沙发上的时候,我注意到,他的脸色苍白得吓人。情不自禁的,我开始照顾他。那时侯我还没有什么照顾醉酒的人的经验,那个家也实在有点形同虚设,一应全无,我能提供给他的,也只不过是一杯白开水和一条热毛巾而已。因为考虑到他的手上也缠着纱布不太方便,我干脆撩开他的头发,替他敷脸,并且小心着避开伤口上的纱布,我看见他的脸上展露出孩子对于母亲或者病人对于医生的顺从和感激,他就那么目不转睛的看着我。“还疼吗?”我轻轻揭开某个胶条,看了一眼伤口,然后问他。他没有回答,却冲我笑了一下,那笑容稍纵即逝,然后他摇了摇头。那是我第一次那么近距离的注视他,他的眼睛确实很漂亮,棕色的瞳人,睫毛是黑色的,又长又浓密,而在那一刻里,它们向我传递的讯息,竟是那样的一览无余,清澈见底。当然,我依然不能称之为爱情,可是,它们当中盛满的一个生命对于另一个生命的允许,仅仅是因为获得了那么一点点的照料就呈现出的信任和爱意却正是两个原本互不相干的生命之间最难得也最易逝的东西。是的,我知道那个东西,我一直在找它,不论从前,现在还是将来,只要我活着。我了解那个东西,了解它的美好也了解它的易逝,因为一再获得的欣喜也让我一再承受过失去。我早已知道大凡美好的东西都特别脆弱,可是,那仍然是我在这苍茫的人世间,在孤独跋涉的旅途上寻找的,最渴望的。没错,这是一个孤独的旅途,我们孤独的来,也终将孤独的去,可是,在路上,我们不是获得过吗?那个早晨我就获得过,我再次体会到了被那样一种目光注视的欣喜,当面前的那个男人就是用那样的神情看着我的时候,不管他在那一刻是否清楚我究竟是谁,也不管他究竟是出于怎样的心意,我都无法不动容。就是那样,我觉得自己和面前的那个男人的距离被拉近了,同样是情不自禁的,我就有了那种想要在其间更多的倾注些什么的冲动。

那一次,我头一回看进他的眼睛,无意中的匆匆一瞥之后,不由得,我的视线再次被他那一刻的目光吸引,然后,我在他的瞳孔尽头又捕捉到了另外一样东西,一种深藏着的令人不禁悲从中来的讯息。很长时间我都不知道该如何描述那样东西,现在,我把它称之为:迷惘。后来,每一次喝多了酒,我都会在他的眼睛里找到那种讯息,那种与他想要呈现给人的强硬正好相反的东西;再后来,我接二连三的在我熟悉的几个酷爱酗酒的男人的目光深处发现了同样的讯息,那让我意识到,那正是他们酗酒的真正原因。或许就是因为了解到了这一点吧,我并不那么反感他们,反而可以在那种时候耐心陪伴,不过,我的耐心是有条件的:不能祸及他人。其实,不少酗酒的人都绝非毫无原由的贪恋杯中之物,那样的人往往比我们这些看起来相对理智的人更加敏感也更缺乏承受力,可是他们的确选择了一个根本就行之无效的办法,何况伤害自己是愚蠢的,祸及别人是可恨的。

郭大炜就是这样一个男人,我知道,在他的心里,实在是郁积了太多想不明白的问题,甚至一些别人都可以看作“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与他毫不相干的小事儿也会让他困惑不已。所以,类似于为一个出租司机打架这样的事儿,在他那儿实在是太多了。他似乎永远都学不会淡然处之,永远都象一个孩子似的不能把一些心情暂且放下。其实这本来也是他让我觉得美好的一处地方,可是,生而为人,我们会碰到多少无法靠打一场架就能够轻易解决的问题啊!活着并不简单。我曾经那么喜欢他的认真,可是到最后我却怕了他的认真,因为我终于了解到,即使好的态度也要掌握尺度,否则,必被其困。这不是一个好的经验,也不是一个轻易得来的经验,可是这确实是一个经验,为了这个经验,我曾经就那么束手无策的看着自己爱的人一再的伤害自己。我只能把他对于周遭事物的那种较劲程度解释为出于处女座的追求完美,而这样的他偏偏却认准了那么一个只能帮倒忙的傻瓜办法!说实话郭大炜身上其实有不少美好的品德,那是一些在这个时代里已经颇为罕见的东西,他有点儿象中世纪的武士或者金庸小说里的侠客,十分的重情重义。可是毕竟“人心隔肚皮”,有时候他付出的真心不但被人误会,甚至被看做是另有他求,那些人并不会象那个出租司机那样打心眼儿里感谢他。我了解那种伤害的杀伤力,这是我在离开他的时候最为他担忧的。其实我心里明白,在我忍着痛不得不做出的放弃里,唯一有些遗憾的就是他,因为我知道,这样的人,是唯一有可能与另一个人真心真意携手白头的。可惜,我也是个较劲的人,在我看来,携手白头并不代表着就能忽视一切,而酗酒又偏偏是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永远的主题。到后来,我不得不承认,我和爱情都改变不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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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是喜欢跟郭大炜开玩笑说他那天喝多了酒去我那儿是故意的,甚至那后来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在两个人的玩笑话中也都变成了是有计划有步骤的。可是我当然清楚,两个人心里的真切感受是没人能设计得了的。帮他敷好了脸,想转回身去把毛巾送回洗手间,他却忽然拉住了我的手。用句现在时髦的话说,那是我们之间的“第一次亲密接触”,那并不象从前的那次那样是我已经在心里期盼了的,那是没有准备的,可是在那个早晨,在那样的情景下,不知为什么,那个发生却让我觉得愿意。“要不然,你去睡一会儿吧。”我对他说,他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那两个动作,都活脱脱象个乖觉的孩子。。。安顿他躺下,他却还是拉住我的手不放:“能求你一件事儿吗?”,“什么?”,“别离开好吗?”,我点了点头。

后来我们做爱了,那并不成功,他实在喝了太多酒,而且,他的脸上和手上都还有纱布。那之后,说不清为什么,两个人反而不约而同的陷入了尴尬。没有想到会和他那样,更没有想到那只是我们的第一次。后来他忽然坐起来,匆匆的穿上衣服,然后说了声:“对不起,我还有点事儿。”就头也不回的走了。

郭大炜走了以后我哭了(那时侯我怎么老是哭?我自己都觉得有点儿贫了!),可是我并不是因为他走了才哭的,而是因为我觉得自己大概犯了一个错误。其实,即使他不那么快离开,我也就快要说出一句类似于那种意思的话了。没什么理由,我只是不明白,事情怎么就忽然变成这样了。可是,如果不是因为爱,又为什么做爱呢?

一连几天郭大炜没再出现,我当然也不会去找他。我之所以说“没有想到那只是我们的第一次”是因为我本以为那只是一次偶然事件而已。不错,我只能把它解释为“偶然事件”,否则,我又该怎么对自己的心灵做出交代呢?我总不能老套到因为和一个男人上过床就要求他和我在一起吧?我还没有无聊到去计较一次情不自禁的关系,也永远不会脆弱到仅仅是需要一个男人和我在一起。我要的,必须是爱情,否则,就毫无意义。那么,我爱上他了吗?答案有点儿模糊不清,可是,我却分明知道,那个男人,正在爱着另一个人,而我自己,好象也是一样的。那么,我该做的,就只能是让它象一颗星的自然陨落那样沉寂在我心底了。于是我准备忘记,因为我还根本没有想到去面对,因为我们都知道,这样的忘记在这个时代的我们的经历中,其实是屡见不鲜的,而且是无可奈何的。那件事在那时侯的我的观点里还是个意外,可是我知道我不能怪他,也只好怪自己。可是,我也想不清楚我为什么要怪自己,那些大报小报都在提醒我:你爱的人已经离开了。而固执的我,又是在为谁等待?为谁舍弃爱的自由和权利?也许,我只是为爱情本身吧!在我曾经的心里,它实在有着一层地球上最最美丽的外衣,那就象小时侯秋游时踏遍香山寻找到的最完美的那片枫叶,燃烧的颜色,脉络清晰。所以,我不喜欢这样的关系,虽然对于我和郭大炜来说,那一刻的情感也是自然的,甚至是美好的,无奈它的发生却只能让我想到忘记。

从那个发生我开始了解到,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关系,的确不象我当初以为和期望过的那么简单:我们是一些会更纯粹受心灵驱使的高级动物,而情感这回事,却根本不是我存留多年的那片枫叶,它更象地理课上老师讲过的经纬线:那些线,在现实中我们根本找不到,除非在地球仪上面。

几天后的晚上,同样是快下班的时候,BB机上的新信息告诉我郭大炜又出现了。他隐形在一行简短的留言里:我在国贸的老地方,希望今晚务必来一趟!不见不散! 我没去见他,因为我不喜欢陷入越来越混乱的关系,因为我心里已经想好了要忘记——既然不是为了相爱,就不要再继续了吧!

第二天上班进门的时候,领位的一个女孩儿递给我一个信封,看到我有些疑惑,她补充了一句:“前一阵儿老来的一位先生让给你的。”,我立刻猜到那是他:“他什么时候来的?”,“就刚才!”,那个女孩儿想了一下:“也就十分钟前吧!我还跟他说要不了一会儿你就该来了,让他进去等会儿自己给你。他说不了,他还得赶飞机呢,把这个给你就行了!”。我接了过来,白色的信封,信口封着,上面什么也没写,里面装的也搞不清是什么,硬硬的,方方的一个东西,奇怪!“里边装的到底是什么呀?我们几个正在猜呢!”,信经过她们的手,几个女孩儿大概也被勾起了好奇心,纷纷凑了过来:“一定得满足我们的愿望,我们就想知道里边装的是什么东西!”,“对,要不下回可不管你的事儿了!”。时间过的真快,转眼我在伊甸园也干了快一年了,虽然这一年我不再象以前那么爱说爱笑了,可是时间也让大家终于熟络了。没办法,我只好当着她们拆开封口,原来是一个硬纸壳的杯垫儿,上面用圆珠笔写得密密麻麻的。“哇!情书吧?”,“还写在杯垫儿上,有创意!”,“写什么了?看看看看。”,“唉!你们不能没完没了吧?”。女孩儿们开始起哄了,我赶紧把杯垫儿塞回信封,溜进门去。 那就是那家啤酒屋的杯垫儿,我没有想到的是,他居然在那不大的面积上面写了一首歌——那的确是一首歌,而不能称为几句话或者一首诗什么的,因为,他为那些文字谱了曲。可是,那又确实全是一些他要对我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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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还是在老地方一定要来/于是我抽着烟喝着酒想着要见面的你/我想有些话应该在今天提起/对不起不管你愿不愿意我都得告诉你/酒吧就快打烊了你还没来/你很少不来的可是这一次我预感你不会来/即使这样我还是要在这儿等你/对不起这样说不管你愿不愿意/你的美丽我没能抗拒/可是我爱的不是你可惜,在看完文字部分后,我已经没有心情再去研究他的那些旋律了,我开始挝那个杯垫儿,那是得费点儿力气的,它的质地倒是十分良好,可是我还是把它撕得粉碎,然后扔进了垃圾箱。我很生气。的确,他说的是实话,也并不过分,不过我还是想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样做,我并没有要求他爱我,何况我也没爱上他。我不是不明白的人,真是多此一举!知道了吧?这个认真的“神经病”!而这个病人居然还有耐心把他的话变成一首歌,真不知道他在抽着烟喝着酒琢磨着那些旋律并且等着我的那个晚上是怎样的心情。

当然这件事并没有就此过去。圣诞节前两天的深夜,我又接到了他的电话,那一次他是半夜三点钟打到我家里来的。他在电话里说圣诞节大连有一场演出,是和春秋乐队一起的,正好还需要个女歌手,而且主办方说不要太有名的,他说他觉得这是个好机会,问我愿不愿意过去和他们一起过圣诞。那天窦唯刚好在我那儿,而且告诉我说圣诞和新年他都在外地又没法陪我了,那时侯我已经没有心气儿去分辨他说的话是真是假了,我宁愿相信他,因为我对他说过,在我们之间我已经没有任何要求,我只要求一点,就是请他无论如何不要对我说谎。说实话我倒挺想也离开北京的,何况炬炬丁武他们都在,肯定会比在北京好玩儿。可是一想到他,我还是毫不犹豫的拒绝了——我可不想再自讨没趣儿了!然后我就很干脆的挂掉了电话。可是没过几分钟,电话又响了起来,我不接,电话就没完没了的响个不停,倒是窦唯先绷不住了:“谁呀?干吗不接电话?”,“不想接!你管得着吗?”,我用被子蒙住了头。人就是这样,自己怎么着都觉得是在情理中,却不能容忍别人。“这人够‘执著’的呀!”,窦唯撩开我蒙在头上的被子:“干吗不接电话?他到底是谁?!”,我闭着眼睛不看他,也不回答,我知道那一刻换成是他心里不舒服了,没想到我们也会掉过来。“你在逃避!你为什么不睁开眼睛看着我?告诉我,他是谁?”,“一个朋友。行了吧?”,我睁开眼睛,迎视他的目光,我们的脸离得很近,在柔和的床头灯的光线里,他年轻的脸上神情犀利而复杂。“我问的是他是谁?你不是说不说谎吗,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我当然没说谎!因为他确实就是一个朋友!”。我们依旧那样对视着,然后,他说:“你要是真不想接,那我告诉他!”。窦唯居然真的探身去接电话了,电话就在床边的地毯上,眼看他就要拿起听筒了。我当然不能让他和他对话,他们是认识的,也许他能听出他的声音的,这两个思路怪异的家伙,还不定会把事情搞成什么样儿呢!何况我也不想让窦唯知道他的存在,因为根本没这个必要!这一下我急了,蹭的一下坐了起来,抢在他之前抓过了听筒:“你烦不烦呀?怎么人家不接你还没完没了的!还有事儿吗?我在睡觉呢!”,我把一股无明火全撒到了郭大炜身上,“当然有事儿!太好了,你终于接电话了!”,郭大炜一点儿都不生气,说话还是刚才那副腔调,不紧不慢的,估计又喝了不少酒。“你知道吗?要是你今天不接电话,那我可惨了,因为我跟他们打了堵,代价是一个星期不能沾酒。”,“我不想知道这个!你快点儿说吧,到底还有什么事儿?我困着呢!”,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凶,“可能你是有点儿生我的气,可是我觉得更多的原因是你现在说话不方便。”,没想到郭大炜那么聪明,他怎么会意识到这一点?不知道为什么,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的脊梁骨上冒出了一层凉气。我不由自主的回头看了一眼窦唯,就这么一会儿功夫,他点上了一根烟,此刻,看上去他正举着它对着天花板出神呢,可是我想,他的耳朵大概并没有他表现出的那么悠闲吧,不知道他那近来思虑越来越深不可测的大脑里又在转悠什么了。我急于挂掉电话,又对回听筒:“快说吧,什么事儿?”,口气多少缓和了一些,“我的这件事儿是,我想告诉你,我决定收回我的那个杯垫儿,因为,我发现其实我是特别喜欢你,我觉得那种喜欢程度有可能是爱。”,说完这些,他挂断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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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郭大炜是在大连附近的一个小岛上打来的电话。那是一个不仅仅是在我个人的情感经历中要被提起的夜晚,因为,在那个晚上,还发生了另外一些事情,而那些事情,却是我们这一些人在每年五月的某一天里都会再度想起的记忆,当然,那样的回忆并不仅仅属于那一天。那个遥远而清晰的夜晚啊,真的不能不让人怀疑,或许冥冥之中的确存在着一种我们不能了解和无法抗拒的力量。

就是在我得到那个杯垫的那天晚上,郭大炜带着唐朝乐队的所有成员飞越千里来到了那个大连附近的人迹稀少的美丽小岛上,他的计划是,乐队要在那里进行为时三个月的与外界几乎完全隔离的突击式排练,以求重整旗鼓,蓄势再发。那时侯,唐朝乐队已经有三年没出新作品了,那支曾经被无数同龄人看做是传奇和希望的乐队,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正在渐渐走入低谷。当然,他还有另外一个不能对全体乐队成员名以告之的目的,或许,那才是更为重要的:那时侯,炬炬和丁武都不同程度的沾染了四号,那样的与外界隔离,正是为了让他们断绝货源,从而最终达到戒掉的目的。那时侯唐朝乐队的经济状况并不好,演出很少,费用拮据。郭大炜几乎调动了他个人以及在家乡的所有力量,才得以实现了那次用心良苦的安排。据说,他们在那个小岛上,有三天,是完全靠苹果度日的。有些事情是无法用情理解释的,他们的确是一支十分有名的乐队,可是,他们却是我见到过的最名副其实的“有名的穷人”——说实话,这虽然是他们当初发明的用来自嘲的玩笑话,可这却是我认识的那帮当初热血澎湃的投身于摇滚乐的男孩子们日后生活极为经典准确的形容。那一天,第一个星期的排练成功的完成了,几个小伙子凑在一块儿庆祝,大家在海边儿的一所小房子里生起炉火,一边儿喝着啤酒吃着苹果(那是他们那天唯一的下酒菜),一边儿热热闹闹的侃大山。酒酣耳热,不由得就开始掏心窝子,那样的时刻,许多平时藏在心里的秘密,都变成了探讨的话题:毒品,困扰,芥绊,失望,还有,音乐,爱情和希望。因为敞开心扉,曾经萌生的隔阂消除了,那一晚,几颗心重新融为一体并且再次建立起对于乐队和未来的信心。那天晚上,他们玩儿过一个游戏,用一本不知被谁遗落在那儿的成语字典算命。那个方法是:每个人选择一个页数并且选择那一页的从上到下的某一个成语。大家一一试过,每一个被算到的人都觉得准的不行。他们是按照年龄顺序进行的,最后轮到炬炬,因为他是乐队里年龄最小的一个。

他的那一条是:风流云散。本来就是闹着玩儿的事儿,谁也不会太过当真,大家一笑了之了。后来,炬炬出去上厕所,回来的时候惊喜的说,他看见了流星。所有人都冲到海滩上,他们没再看见流星,却被那人迹罕至的小岛上出奇清晰和深邃的冬日夜空迷住了,他们久久的伫立在海滩上,忽略了犀利的风和刺骨的温度。有的人在看天空,有的人在看海,最后,所有人的视线都落在了正前方的一处。海就在不远处,那一刻,海水没有咆哮,却无比温柔的轻吻着沙滩,一轮满月就在他们视线集中的地方,海天之间,只有他们五个,相似的高度,肩挨着肩,臂膀连着臂膀,年轻,俊朗,凝神屏息,长发飞扬。那是怎样一种时刻啊,在那一刻里,他们五个的心间,都该是怎样的呢?汹涌?平静?清醒?亦或沉浸?我不可能知道,可是,我猜那一定是生命中至纯至极的一种体会,否则,那个夜晚,又怎么会那么清晰的存留于记忆,那么让他们一致的念念不忘呢?

可是,谁也没想到,在回头再想时,那天晚上的种种,居然都变成了某种神秘难测的先兆和永远的月梦。我没有经历到那个时刻,可是,我听他们谈起它太多了,这是我用他们的回忆重新塑造的晚上,也同样让我凝神屏息的永远的晚上。

仅仅半年之后,炬炬离开了他们,他生于五月,死于五月,在最美好的时候来,并且选择同样的时候离开,他度过了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他总是让我想起那首歌:Forever Young。可是,在那个晚上,他将永远和他亲爱的队友们在一起。

再立春时,你打电话来叫我去吃你妈妈做的春饼。我一直都喜欢你妈妈做的春饼,可是,那天的春饼我没吃出滋味。离开的时候,你陪我到门口。你说:春天来了,我们该有个新的开始。我说:所以我们得结束了。我们还是结束了吧,结束吧。又是春天了,确实该有个新的开始,我要去寻找新的生活了,就不再等你的决定。在眼泪就要流出来之前,我迅速转过身,向胡同口走去。这就成了我们的最后一个季节。春天不该是分手的季节,所以,在我的记忆里,那是秋天。

那年圣诞节的晚上,我去一家迪厅跑场,在后台的化妆间候场的时候,另一个歌手告诉我,窦唯和她在包房里。新年过后,窦唯打电话来,问我圣诞和新年过得怎么样,我说:可能包房里更好玩儿一些吧。他在电话那头沉默了,许久,他说:这个世界太小了。

下最后一场雪的那天午后,我还在蒙头昏睡,却被一阵紧似一阵的敲门声惊醒。我打开门,门口没有人,却放着一盒必胜客的pizza饼。我弯身捧起那个盒子,它还是温的。我开始四处巡视,然后,郭大炜背着他的旧皮囊,出现在上一层的楼梯口。那一刻,他的笑容很灿烂。。。原来,因为要去日本演出,他们提前回北京了。在出租车驶进市区路过东直门的pizza饼店的时候,他忽然就想起来,那是我最爱吃的。你们一定猜得到的,后来我们又去了红墙咖啡厅。郭大炜说在那个小岛上的日子里,他最想的地方就是那儿。

 出了楼门洞儿,就进入了那白色的世界。那个冬天的最后一场雪,就象我曾经寄予它的期望:覆盖过去的一切。我就曾那样期望过,并且与他并肩穿过街心公园,在飘落雪花的路上,踏出新的脚印。那天,我们头一次聊了那么多,我还记得郭大炜曾把爱情比做一面镜子。他说:我这么比喻不是没有根据的,因为我们都听说过那些说法儿:“破镜难圆”或者“破镜重圆”。可是,即使是后面那个稍微好一点儿的结局,裂痕也不可能完全消除掉了,而且,它就会成为日后重蹈覆辙的隐患。爱情应该是这世上必须完美无缺的一样东西,因为一到了这件事儿上,我们的心就会特别敏感,眼睛也没法儿视而不见。他说难道你没看见吗?我们以前的那面镜子,都已经破损的不成样子了,而我们却都犯了一个错误,就是沉浸在一种根本无济于事的修补和始终不愿脱离的幻境中。可是我们的生命并不长,又为什么要用来悲伤呢?既然那已经变成是不再是我们想要的,又为什么要空存幻想呢?他问我愿不愿意和他一起,再换一面新的。他说他愿意试试,问我愿意吗?我答应了他。 其实那天真正蛊惑我的,不是对于一份崭新情感的期待,而是郭大炜对于我和他之间尚且未知的共同未来的态度。他的态度是冷静的,说实话,那样的冷静在从前的我看来绝对是与爱情无关的,可是那一天,叫我相信的反而正是那样一些冷静的话。不知道当我们不再诉说誓言,也不再相约永远的时候,是不是就叫做成长?反正从那时侯起,我就不再那样说,也不再那样奢望了,也不再要求对方说出承诺,因为我觉得那样很傻,因为我知道我们根本就不知道明天。可是我还是那么怀念那些那么认真的说着誓言,也那么认真的相信他(她)的日子,那样的爱情,无论对谁来说,这一生,大概也都只不过那么一次吧?然后,我们就都回不去了。然后我们就开始改变,就象我和郭大炜,虽然我们依旧不能抵御爱情,可是,我们却会在开始的时候就设想到以后的种种,甚至结束。因此我们相约的不是永远,而是永远都不要谈论永远。郭大炜说他只相信一点——我们都失败过,所以应该更加懂得怎么去保护我们的镜子。他还说:我们不要象从前那样,在一份情感里面交付盲目的热情,我们唯一需要交付的,只是自己心里面的坦然。这个世界的诱惑很多,可是我们必须明白,每一次心旌摇动,即使对方不知道,那面镜子却照得见,而且它就会出现裂痕。所以,如果我们只想一味的任随心意,就不要在一起,如果打算在一起,就不要欺骗那面镜子。这个世界上大概没有几个人是这么开始一段儿恋爱的吧?我和郭大炜却就是这么开始的:我们为一些道理决定在一起;我们都还没有那么强烈的爱上对方,也都清楚对方和自己一样,我们都还根本没有把握,却说好了要在一起;我们是为了一块儿忘掉都想忘掉的一件事情;我们是为了停止不长的生命中不该继续的悲伤。可是,我们当然不只是为了这些就在一起的,因为没有人真的可以因为这些在一起,我们是为了可以爱上的预感在一起;我们是为了相亲相爱而不是因为相怜相惜在一起;我们为了验证我们曾经相信的不朽情感的存在在一起,我们为了重新快乐起来的本能和对于不该继续丧失的明天的美好期寄,在一起。所以,我们还是为了爱在一起,不死的爱,不死的希望。。。可是我们确实冷静极了,我们根本没象从前那么热血澎湃,我们谈话的方式更象是在分析一件与我们都不太相关的事情,甚至有点儿象谈判,我们还说好了: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我们的镜子还是不幸的变成了从前那面的样子,要答应对方,别再试图修补,也不要悲伤。扔开它,再去找一面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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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回复 :回复 :长发飞扬的日子(全篇)

后来我们不再说话了,桌上,咖啡静静的冒着热气,窗外,雪花静静的继续飘落在我们生活在其间的城市。我曾经以为这么明白的两个人碰到一块儿就不会再有什么解不开的疙瘩,就不会再丢失爱情,可是,我们还是失败了。不知道这样的观点算不算做悲观,可是我真的越来越相信,其实爱情是与自以为身在其中的我们没多大关系的事情,它根本不会听从我们的意愿,也从不征求我们的意见,它是脱离我们独自存在的事物,它只是它自己,要来便来,想去就去。

立春那天,窦唯打电话来叫我去吃他妈妈做的春饼。他在我接起电话的第一瞬间说了句:“春天快乐!”,要不是他的提醒,我还真忘了那一年的那一天。他说:我知道你肯定还在生我的气,可这是我妈妈的邀请,所以你一定要来。那天他的情绪听起来不错,就象已经接收到了春天的信号,他似乎很想把那种情绪传染给我,他说:“你不能因为不想见我,就错过了迎接春天!”。那让我不由得想起了每一年的这个时候。我去了,可是那当然不是为了春饼,也不再是为了我和他的爱情,正好相反,我去,是为了结束它。

那并不是一个容易做出的决定,那是一次“为了告别的聚会”,那是我与生命中某段永远无法抹去的时光说再见的仪式。我只是想再见一次那个曾经给过我母亲般的关爱的妇人,再看一眼那个盛载我青春中许多欢笑,泪水与晨昏的小院儿,我知道,那以后,我们的轨迹将就此脱离。

永远忘不了那个小院儿里飘散着饭菜香味儿的黄昏,那是属于我和他的最后的黄昏。那天的晚霞,出奇的艳丽。进了院儿门,怎么能不百感交集?尽管以为一路上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泪腺实在太过发达的我,鼻子还是不争气的酸了。我定了定神儿,继续往里走,一边儿仔细打量着,一切都还是老样子:自行车还放在老地方,大白菜和蜂窝煤也是,上边儿也都还盖着塑料布,压着砖,只不过经过一个漫长的冬天,那原本高高的落儿已经所剩无几了。天边的晚霞为那个梦中几经回顾的地方染上了一层似幻非真的色彩,那让我迷惑,仿佛这一次的回来,也不是真实的。院儿东边儿的那家敞着门,还没摘掉过冬用的兰色棉布门帘儿,对面的厨房也敞着门,正冒着炊烟。窦唯的妈妈正在忙活,我走过去叫了声“阿姨!”,挺长时间没见了,免不了要相互问这问那,然后,不打紧的话说完了,一时间都没话了。我知道,有些话题,虽然明摆在那儿,两个人却都更愿回避着点儿。窦唯的妈妈正在炒豆芽儿,白白嫩嫩的一锅,还衬着几个油汪汪红艳艳的干辣椒,看着就让人流口水,我包儿也不放,就靠在厨房门框儿上看。“怎么不进屋去呀?”,窦唯的妈妈一边儿用炒菜的铲子翻落着豆芽儿一边儿说。“我想在这儿陪您说会儿话。”,我一边儿回答着,一边伸手从锅里捏出根儿豆芽儿放进嘴里:“真好吃!”,“好吃明儿去我那儿入伙吧!”,窦唯的妈妈笑了。以前,我也总忍不住这样,窦唯的妈妈做的饭确实好吃极了。不过这一次,我却是有点儿故意的,那只是为了使气氛再次轻松起来。“行了,别在这儿陪我了,屋去吧,他在呢!”,我了解妇人的心思,她一直希望我和他能和好如初,她说过:她不喜欢那些没边儿没沿儿的事儿。 “阿姨,还有什么要帮忙的吗?”,我仍不打算进屋,“不用。这不就得了吗?别在这儿傻站着了,去,屋去吧,噢?”,“那,我先把这些端进去吧?”,我拗不过,就指了指炉灶边已经弄好的饭菜,那儿,春饼已经烙好了厚厚的一落,用个盘儿扣在盆儿里,却露出诱人的边儿,几样配菜也已经炒好了两个,同样扣着盘儿。“也行,叫他来帮着端!什么也只指不上,整天跟丢了魂儿似的!”,她的后半句话,从前我也是经常听见的。

屋里,窦唯正一个人靠在沙发上对着对面墙上那些他心爱的海报出神,其实,就算没进屋我也猜得到他跑不了就这样儿呢,这种黄昏的时间里,他一多半儿都是这样的。其实他根本不是在看那些海报,这我也知道。这一点我们两到是挺象的,都有爱什么也不干的干坐在那儿发呆的习惯。窦唯的妈妈还没搬去新家那会儿,我自然不好意思象他那样,他可是不管不顾的,他一发起呆来,就跟入定了似的,任天塌下来,只要他懒得答理,都会任随其便。他妈妈一看他这样就气儿不打一处来,可是也拿他没办法,可还是忍不住要唠叨。窦唯的妈妈妹妹搬走之后,我的这个“爱好”自然也“

作者:61.141.199.* 2004-10-31 01:52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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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回复 :回复 :长发飞扬的日子(全篇)

光明正大”了,那时侯,每到屋里的光线渐渐昏暗了,我们多半儿就会丢开正在看的书或别的什么,舒舒服服的伸个懒腰,然后亲亲热热的凑到一块儿发呆。我们总是宁愿挤在一个沙发上,多半都是他斜靠着,脚搭在沙发边儿的写字台上,我把头枕在他身上,腿耷拉在另一边儿的沙发扶手上。录音机里放着盘儿带子,声音压得低低的,他对着墙上的海报,我则对着窗外的天光。有时候他说累了,我们就会换过来,那时侯,就换成了是我对着墙,他对着窗。那样的时光,每一次,两个人都显得出奇的“齐心协力”,大有准备那么一直待到地老天荒的意思,即使天完全黑下来,两个懒蛋也都想不起来稍微挪挪窝。当然,我们也有挪窝的时候,那是因为做爱,那段日子,在那个忽然变成是完全属于我们两个人了的小小天地里,这件事情也变成了是根本不再束缚于时间地点,而我们的肌肤,似乎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另一个人的,渴望着与那相同的灼烫重叠的温暖。那些日子,每一天都是蜜月,而那间小屋,就象是天堂,一切都是多余的。可是我们毕竟都还只是凡人,终于,有人肚子咕咕叫了,那多半儿都是他先开始的,而我的头因为正枕在他的那个地方,所以那“咕咕”的声音听起来就特别清楚夸张,我总会忍不住扑哧一下笑了,然后,他自己也笑了,却一点儿也没有不好意思,还侧着耳朵听,并且为那个声音展开联想;有时候,笑声还没停,我自己的肚子也叫上了,那时侯他就会说:“看你还笑话别人吗!”;还有的时候,那“咕咕”声此起彼伏,两个人也笑得前仰后合。

那天,屋里的情景也倒还是老样子,只是时间变了,心情也变了。而那天的窦唯自己,也发生了一个在他来说不能不让人想去探个究竟的异常变化:他剃了个光头。不过我却忍住了心中的好奇,我没忘了我自己是为什么来的,那天的我,是去跟他说再见的。既然如此,就别管那么多了吧!

那天窦唯好象没入成定,因为我一进门他就扭过头来了,紧接着,他的脸上荡出了笑意:“我知道你会来的。”。我也勉强的笑了笑,算做回答,当作没发现什么,径直进里屋去了。放好了手里的盘子,又摘下包儿,转身准备再去厨房,窦唯却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我身后:“怎么着?没发现我有什么变化呀?”,他看着我,象生怕自己那个光秃秃的脑袋被埋没了似的,还特意顺手摸了摸,“发现了。什么时候剃的?”我淡淡的说,“今天。给你打完电话。”,“觉得怎么样?还看得过去吧?”,窦唯摆出一副正经八百的样子,我看了他一眼:“还行吧。”,口气依旧淡淡的,然后,我深吸了一口气:“我觉得。”,我想这会儿正好对他说,可是话到嘴边儿,却又咽回去了。还是等到晚饭后吧,免得破坏了大家的情绪。“什么?” 窦唯问,“没什么。我得去端菜了。”,我绕开他,打算再去厨房,还没走出两步,窦唯一把拽住了我:“你要说什么?”,“我,我。”,我的老毛病又犯了,我侧过头,不敢再看他,手却紧张的绞着衣襟儿。正在为难着,门帘儿一挑,窦唯的妹妹回来了。她帮我解了围,他只好松开手。看见我,小妹妹高兴的跑过来搂着我的肩膀儿,紧接着,就发现了自己哥哥那个醒目之极的大秃头:“唉?你怎么把头剃了?”,“啊!从‘头’开始吗!”,在哥哥眼里,妹妹是永远长不大的,他摆出一副语重心长的架势。“你没病吧?”,“你这是又怎么了?”,妹妹可是了解自己的哥哥,她一边儿说着,一边儿伸手去摸摸哥哥的额头,被他挡回去了:“你才病了呢!这叫‘去—掉—烦—恼—丝,落—得—一—身—轻’!懂吗?学着点儿吧!”,他居然象个老学究似的摇头晃脑起来。“那你也等等啊,天还没暖和呐!冷不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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