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现代文学 > 《长发飞扬的日子》作者:姜昕【完结】 > 长发飞扬的日子.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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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昕 当前章节:14303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7:35

作者:61.141.199.* 2004-10-31 01:54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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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炬本来是不该死的,肇事的卡车逃离了现场,耽误了抢救时间。后面一个骑自行车的路人赶到发现时,他的神志也还是清醒的。因为他是一支著名摇滚乐队的成员,他被那个路人认出了。后来那个路人回忆说,那一刻里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死亡,他甚至还对他说请千万别给他家里打电话,别让他的爸爸妈妈着急。把他送往医院的路上,因为措施不当造成了更严重的内伤,到医院的时候,真的来不及了。

后半夜下起了细雨,绵绵密密,分明在助长悲伤。一直不停的有听说了消息的朋友陆续赶到,急诊室里,走廊上,甚至院子里,也冒雨站着沉浸在忧伤中的人群,有的抱头痛哭,有的独自垂泪,有的蜷坐在角落里不言不语,也有的,象我一样呆头呆脑的傻愣着——直到现在我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对于那件事情我的接受能力竟然那么迟缓。确实,在那整个的过程中,一向特别爱哭的我反倒一直没有流过一滴眼泪。那些天里,我只知道茫然的跟随着郭大炜,被分派机械的帮忙做些事情,却似乎并不明白那些事情究竟是为什么而做,而如果没有人提醒,我就几乎想不起来下一刻该干点儿什么而只知道那么呆愣着,那种感觉,就象身体里有一种奇怪的能力在逃避和抗拒着什么,就象,是在梦游。因此我更加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在那样的状况下我还能记得那些日子里的一切,我总是奇怪为什么在各种情绪下我几乎都能够把周遭的事情记得一清二楚,不管那是不是我想要留心的,就像我的眼睛和耳朵,它们本身就可以发觉和记忆——我大概确实具备这样的功能。还有把这个突发事件归咎于自己的,那个刚“出来”的男孩儿,他一直对着急诊室的门疯了似的捶打着,医生护士试图拦阻,他却要跟人家拼命。他说要是他今天不出来,不因为他请警察吃饭炬炬喝了酒,就肯定不会出事儿了;丁武也在埋怨自己,他说大家正商量换地儿的时候炬炬说要去给人送趟东西,他正好想“走肾”(小便。也是圈儿里话)就和炬炬一块儿出了饭馆儿。他说他们两一出门发现炬炬的摩托车不知被谁碰倒了(炬炬的摩托车可不是那种小儿科类的,根本不可能被轻易碰倒,那确实也是个奇怪的现象——难道也是某种预兆?)。帮炬炬把车扶起来的时候他头一次那么清晰的感觉到车身沉重的重量,不知怎么忽然就有了一点儿不详的预感。“当时又喝了酒,我有点儿担心,就劝炬炬打车走,可是他说他都是老司机了,不会有事儿的。上了车他还回头儿跟我说‘一会儿见!’”,“都怪我!”,他怪自己事前既然有了那种不好的预感,为什么没重视它,为什么不坚持。乐队里丁武和炬炬确实更加亲密,比丁武小八岁的炬炬其实反倒是一向有点儿晕呼的丁武的主心骨,再加上最初组建乐队时的人后来也只剩下了他们两个,所以,对于丁武来说,那种情谊是别人很难取代的;郭大炜也在后悔,他说要是早能够预见到一切,那天晚上真该去和炬炬一块儿吃晚饭,那样,即使不能阻止意外,至少在最后的一刻,大家是在一起的。那些追悔和自责是那么的徒劳;那些叹息和哭泣是那么的绝望。而生为凡人的我们,在那个束手无策的夜晚,一时之间又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去面对那出生命中突如袭来的悲剧呢?那是我熟悉的人群,因为共同钟爱的事物从这个城市乃至这块土地的各个角落汇聚一处相伴走过许多岁月的年轻的“老”伙伴,那些被很多人看做是奇装异服的长头发的男孩子们,往日里一旦碰到一起,花样儿层出不穷,笑声从未间断,也总是充溢着蓬勃的气息,那是本来从不惧怕什么和迷信什么的一群,可是那一天,他们却全都变成了两样。

炬炬被两个面无表情的人推向了那个冰冷的地方——太平间,所有的人都固执的跟随着,那条长长的晦暗的走廊,成了他爱着也深爱着他的人们陪伴他一起走过的最后一段路。走廊的尽头要经过一小段儿露天才能到达炬炬将被送去的地方,走在前边的炬炬生前的几个最好的朋友,丁武,郭大炜,大坏,何勇,纷纷脱掉外衣为他遮雨,雨没能打湿他,可是眼泪却更加稠密的滚落下来,在他们心中,那一刻将要面对的,该是怎样撕扯人心的别离啊。看不见炬炬了,人群却仍不肯散去,大家不管不顾的守侯着,那是周末里一个丧失欢笑的聚会,生命里一个另一样的不眠长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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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岂止仅仅是一个不眠之夜,第二天,在炬炬家的客厅里,以唐朝乐队的名义精心布置了灵堂,用满室的鲜花和经久不灭的烛火追忆一个年轻的在天之灵,当然,那种时候,特别不能缺少的是炬炬生前至爱的音乐。之后的几天,前来吊慰的亲友络绎不决,几个炬炬的挚友自然承担起了一切工作,白天里,负责维持秩序,照料安慰炬炬的家人,处理后事;夜深了,人渐渐散去了,几个男孩子仍不肯离去,说是不能让蜡烛熄灭了。为了不打扰炬炬的家人,他们就静静的守候在那儿,困极了就在沙发上,地上闭一会儿眼睛,直到又一个黎明。郭大炜作为炬炬的好友,唐朝乐队的经理人以及乐队所属唱片公司在大陆地区的主要负责人,自然担当起了掌控全局的重任,家近在咫尺他却甚至都没有回去换件衣服,而只是让我替他带过去。那些天他明显的消瘦了,眼睛里布满血丝,连炬炬的父亲都开始命令他回家睡觉了,可是他却故做轻松的说:“叔叔您放心,我没问题!”;而我被大家示意着同样去劝他的时候,他却又换了一种语气:“我根本睡不着。”——或许那些天他心里堆积的东西确实比别人还要多一些,那大概不止是一个好友的离去,还有乐队里其他成员的反应以及那个他爱着和一直苦心经营的乐队的将来——是啊,突然发生了这么大的变故,这以后的路途,怎么能不让人担忧呢?

几天以后,前来吊慰的人渐渐少了。那天起床以后,我独自赶往炬炬家,车到了炬炬家楼前,下了车,正急急往前走,忽然发现楼门洞里站着一个人,仅只无意中一瞥,我知道,那是窦唯。印象里那之前窦唯好像一直没有出现过。当然那些天里我并没有想到过他,我说过了,其实那段日子我自己本来就是处于那种恍惚的状态的。同样作为炬炬生前的好友,不但不帮着尽些绵薄之力,而且如此迟迟的前来,后来我猜想,他大概有自己的怀念方式和计划——他确实是那种人,而且,越来越是,那时候他几乎就已经在那些公共场合消失了踪迹;又或者,是为了避免在那样的情境下再增添某种不必要的尴尬?那些天一直在下雨,那天也一样,那一刻,视线所及的灰蒙蒙的天地间,只有独自在楼门洞的屋檐下避雨的他和正匆匆向那儿走去却忽然发现了他的我。不由得就慢下了脚步,我是一向懒得打伞的,那一刻,就那么清晰的记住了雨落在肌肤上的触觉。我看见他安静的站在那儿,手里拿着一根烟,默默面向雨中灰色的天空,忽然视线就也转向了我。心里一惊,慌乱的低下了头,心跳忽然间就变得很快,可是,出租车已经开走了,也已经来不及躲避了,那是分手几个月后第一次再见到他,那时候的我,真的也还不能平静的面对甚至即便是提起他。说不出心里的乱,根本不能够理清,也不能抬起头来大大方方的面对他,直接的反应就是装做没看见,硬着头皮继续往前走,而眼睛,就只盯着脚前方的一小块儿路,盼着快点儿离开那一幕。走到他身边了,擦身而过了,炬炬家在一楼,已经伸手去按门铃了,潮湿空落的楼道里忽然传来一句:“你好吗?”举起的手停住了,回过头向传来声音的方向望了一眼,匆忙的点了点头算做回答,连看都没看清他,就急忙按下门铃了。可是就是那么细微的异样似乎也被郭大炜察觉了,一进门迎头碰上他,他诧异的看了看我,狐疑的问:“出什么事儿了吗?”,勉强的挤出一丝笑容,摇了摇头,他关切的撩起我被雨水打湿贴住脸颊的一缕头发,顺手把它们别到耳边:“去找条毛巾把头发擦干了”,他又看了看我:“也顾不上你了,自己照顾好自己。”,“我这不是挺好的吗?”,两个人相对着笑了笑。转过身去来到炬炬的相片前,象每天到来和离开时那样,认真的点燃一株香,插进香炉里。望着渺渺上升的青烟后面照片上炬炬模糊的笑容,那一刻,所有的前尘往事,甚至我站立的地方,都忽然间变得更加恍惚起来,就象,从未真实过一样。我不知道窦唯是什么时候来的,是否进过门,也不知道他一个人在楼门洞那儿究竟待了多久,我当然也不会去问。反正,他没再进屋去,帮忙出去给大家打包晚饭的时候,他早已经不在那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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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派给我的主要任务是陪伴璐璐。似乎就是那些天里,开始和她的心走得很近。算起来认识清清已经有很多年了,清楚的记得第一次见她是在炬炬和家里闹翻住在我学校附近的时候。那天大家为了一个要去澳洲的男孩儿在阿波家里开欢送Party,玩儿着闹着就想出了歪主意:要把那个男孩儿给扒了。一帮人一拥而上,有的按胳膊,有的按腿,眼看那个男孩儿的裤衩也快保不住了,我们几个女孩儿不好意思再往下掺和,尖叫着跑进了厨房。另外两个好热闹的又探头探脑的出去了,剩下我`阿波的女朋友小洁,还有一个不认识的女孩儿。还记得她那一天的样子:梳着两只辫子,穿着一件砖红色的棉绒布长袖T恤。她大方的做了自我介绍,那就是璐璐。再见到她又已经是大半年之后了,那是在外交人员的一次Party上,那时候,她已经和炬炬在一起了。那之后,因为两个人的男朋友是好朋友,我们也会隔三差五的见到,只不过,那时候我和她都各自陶醉在年轻纯净的爱情里,不太顾得上展开那份友谊。璐璐比我大几岁,在我现在的心里,想到她都会让我觉得温暖,那是因为,在那些如流水般匆匆逝去的岁月里,她的确给予了我虽不是手足但却更为难得的温暖,那些看起来琐碎的点滴小事是我无法在这里一一记述的,可是当它们日积月累的汇集,就让我格外珍惜。不仅如此,她性情品德中的美好也总是影响着我,那是我希望自己成为的方向。

很久以后我才真正了解到那件事情对于璐璐的加倍致命之处。疯狂动荡的十年造成无辜生命身世的颠簸,婴儿正嗷嗷待哺,双亲却被人强行带走,璐璐从小是被人领养大的。后来,养母不幸去世了,再后来,养父也离开了,亲生父亲至今仍杳无音信,而母亲,也是直到近年才相认。可是,那样的相认又于前事何补呢?何况,她们都已经在各自的生命轨迹上走出太远,总归有些迟吧。多年失散的母女虽然终于相见却又不得不因循各自的轨迹,再次分别的时候,母亲叮嘱女儿记住她关于生命最大的感触:一切得靠自己。可是,她应该想到,她的女儿也早已经明白这个道理了——那个女孩儿,她竟然一直不是生在福中的我们,至少还能够在一双毫无条件敞开着怀抱的港湾中栖息。当然,任何港湾都不会永远存在,而当我们拥有的时候,多半是不知福的。从表面上看去,后来的清清生活得不错,她收入不菲,独自住着一栋复式的房子,家布置得很漂亮,也买了车。那让做母亲的多少安心了些。可是,她是否能够看见女儿微笑着与她挥手道别的轻松姿态背后隐藏的独自走过的漫长岁月中的艰辛?我相信她可以猜测得出一二,她毕竟是个历经坎坷的母亲。可是,她一定不知道,璐璐宁愿用眼前的一切换回她生命中那段一去不返的幸福时光中那个温暖家庭里的小小房间,关于这些心情,我知道,懂事的璐璐是决不会对她谈起的。我也是近年来才知道清清的身世,关于那些她从不轻易对人提起,可笑的是,粗心的我居然也从未想起过问她从不谈起的家,那时候,我的脑子里,装满的实在是些太过不着边际的东西了。更可笑的是,我曾经还格外欣赏璐璐的避而不谈,那让我觉得她十分独立,那倒是我那时候更钦佩的态度,那时候,我觉得,家的感觉,太婆婆妈妈了——她确实更像是个独立的生命体,可是现在我知道了,其实没有谁不需要一个家。现在我知道,对于璐璐来说,炬炬曾经给过她的远不仅仅是一份爱情,还有一个真正的家——璐璐告诉我,炬炬在了解了她的身世的那个晚上,曾经那么疼惜的拥住她,并且在她耳边轻轻说:“从现在起,你有家了。”——正是出于那样的原因,本来打算出来租房子的炬炬把清清接回了自己家,一直住在父母身边。璐璐和我聊起这些的时候,她的眼睛里充满了对那句遥远话语的眷恋,我看得出,它依旧能够温暖她。

当然,在不知情的人看来,炬炬出事之前的几个月,璐璐就已经从他家里搬出来了,他们似乎是分手了。可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在那样的表面现象之下存在着他们爱情之中的更大遗憾:那其实只是为了让炬炬彻底戒掉“四号”的一个同时也在深深刺痛着璐璐自己的不得已的决定。谁也说不清炬炬是什么时候开始沾染那个东西的,后来璐璐无意中发现了,几乎想尽了各种办法。清楚的记得那一次,一帮人在炬炬家里玩儿,炬炬谎称上厕所却把自己反锁在里边偷偷吸“四号”,觉出不对去敲门,炬炬没脸面对她,竟从厕所的窗户逃跑了。把厕所的门撬开,发现炬炬早已不在,璐璐情急之下竟然连鞋都顾不上穿就光着脚追了出去。我们追出去四处找他们两个的时候,看见璐璐一个人绝望的站在路边,脚也被扎破了。在人和那种化学物品的对抗中,璐璐越来越陷入绝望,终于,她对他说:如果戒不掉它,就不要再来见她了。炬炬出事后,一些道听途说的人甚至因此话里话外的指责璐璐,他们认为在炬炬存在于这世上的最后一段日子里,璐璐伤害了他,他们甚至觉得,炬炬出事也多少和她有关,因为,那是在去见她的路上。当然,他们的错只是在于他们被悲痛冲昏了头脑。可是他们却不知道他们对炬炬最不忍伤害的人带去了更大的刺伤,又有几个人了解,璐璐曾经怎样绝望的做出那个决定,又曾经忍受着怎样撕心扯肺的想念并且怀着最后一丝期冀等待她深爱的他悔醒。我们都不知道,她其实从未打算离开他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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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些,她又能对几个人谈起?又如何为自己辩解呢?璐璐搬走后,炬炬曾经一个人去了趟西藏,他在那儿给她写过信,很矛盾的信,他在那些信里说:他恨他自己。他说如果这次回来他还是不能戒掉它,让她就当他死了吧!他还说:她那么漂亮,那么好,一定可以找到一个比他更好的人。可是在每一封信的最后他却又总是不能自已的写下这些字句:他想她,非常非常的想她。从西藏回来他们一直没有见面,璐璐说炬炬曾经给她打过几次电话,他说他只是想把带给她的礼物给她送去。可是她却总是一边流着眼泪,一边狠着心对他说:除非你戒掉了。后来璐璐告诉我,出事的前两天,她忽然特别想见他,她说她真后悔她竟然为那个念头矛盾了那么久,直到那天下午。那天下午他们确实通了电话约好晚上见面,璐璐说她当时还说让炬炬尽管先忙他的,她会等他。从一切迹象看来炬炬正是在去见璐璐的路上出的事,他当时穿着的皮夹克兜里有一个五彩的锦袋,里面是一颗艳黄硕大的琉璃珠,那应该就是给璐璐的礼物。不知道那天晚上璐璐曾经怀着怎样的心情等待她爱的人,可是,璐璐等来的却是炬炬姐姐的电话。对于她来说,那该是怎样一个无情的夜晚啊!

那些天里,璐璐没白没黑的把自己关在她和炬炬曾经住过五年的那间小屋里,几乎不吃也不喝,就那么愣愣的坐着,那个圈儿里著名的“大尖果儿”,一下子就憔悴不堪起来,看着都让人心疼。有时候,她的眼圈儿忽然就红了,过了一会儿,又似乎淡然了;也有的时候,泪水就象决了堤的水,一下子喷涌出来,她也并不理会它们,仍旧那么呆呆的对着某一个方向;还有的时候,她会一下子扑倒在被子上,失声痛哭起来。

她就是那样,一会儿哭,一会儿又发起呆来,反反复复。那间屋子的确很小,除去床,放衣服的柜子,一个细长的桌子,根本就再没有什么空间,璐璐好一点儿的时候,我们两就肩挨肩靠坐在床上,对面的柜子旁还放着炬炬的琴,一把箱琴搁在琴加上,另一把是贝司,装在琴套里;桌面上蒙着别致的布,上面搁放着散碎的物件,其间搀杂着两张璐璐和炬炬从前的合影;窗台上也有几张照片,都装在好看的相框里,有炬炬或者璐璐单独的,也有合影;床上有两只棉布的玩具,一只狗和一只兔子,它们相互依偎着。后来璐璐说,那天早晨从医院回到这里,推开小屋的门,看见一切都像她从这儿离开时一样,她的心彻底碎了,她明白,其实他一直在等她回来。不哭的时候,璐璐告诉我:那只狗是炬炬,兔子是她。她说以前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她都抱着那只狗,炬炬则抱着兔子,他们总是把它们放在两个人中间,让它们也象他们那样相互依偎着。炬炬不在身边的时候,她也会经常把它当成他对它说话,她说她想他。那么说着说着,她的眼圈儿就又红了,她抱起那只狗,迷惘的看着它,然后,把它紧紧的搂在怀里,泪水也又开始“吧嗒吧嗒”。我不知道该怎么劝她,赶忙抱起被孤零零剩在一边儿的兔子:“你别哭了,以后要是你觉得孤单了,我来陪你吧。”。我说的是真心话,那是不由自主发自内心的,可是,她却反而哭得更伤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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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从某种角度来说,璐璐的际遇里似乎存在着些“红颜薄命”的成分。可是,她却不是那些不堪一击的温室花朵,只能开放在宠护`赞扬中,她单薄瘦弱的肩膀,是坚实的。许多年走过来,看着身边的许多人,甚至那些比她高大健壮得多的男人们,只能面对不断的获得,就像那对他们是应该的,稍有失去就受不了,就变得萎靡`疯癫甚至放弃,真让我感叹于人的不知足!而那个女孩儿,看着她从那么多事情里走过来,真实的站在今天,依旧没有放弃原则和改变她美好性情中本来的东西,依旧爱着音乐`书本`朋友`爱情和晴朗的天气,依旧可以在周末朋友们的聚会中笑得灿烂。因为了解今天之前的许多,因为着彼此之间越来越多分享和分担的心情,她带给我的感受是:让我不由得要从心底里为她喝彩——不论多么巨大的不幸,最终都能够将它们平静的踩在脚下并且反而以更加沉静优美的姿态前行——还有比这更加令人赞叹的绽放吗?

了解了璐璐的身世后我也总是想着要把更多的温暖快乐带给她,可是,在我们的交往中,她带给我的似乎总是更多些——关于这一点,我想,璐璐身边的每一个朋友,大概都有太多与我相似的感受吧!当然,其实我们谁都不会也没有必要去衡量这些,只要,懂得心存感激和怀抱着单纯的爱意。我猜想璐璐看到我的这些话也许会不好意思起来,可是,那些平日里无法诉诸于语言的话语,就让我在这里写出来吧,谁让,我那么爱她。璐璐至今仍是一个人,当然,那并不是因为她没有办法从记忆中走出来,再去面对新的爱情——那是因为另外一些原因,而那些,是这个变化多端的时代里的我们正在共同遭遇的。不过,璐璐比我们都幸福,因为,她已经获得了不朽的爱情。

我们都希望在寻找到那个肇事司机之后再将炬炬的尸体火化。可是,从交通队那儿得来的消息,事故的唯一目击者说:他当时只是远远看到一辆卡车在拐弯的时候将一辆摩托车刮倒,他说那辆卡车的尾灯没有一盏是亮的,所以,他也根本无法看清车牌号。交通队的人分析说:一定是卡车在突然拐弯的时候没有发出转向显示,才造成了事故。那个可恶的家伙至今仍逃之夭夭,可是,他就算逃脱了法律,我相信,他这一生的梦,是不会再安稳的。

天晴了,经过雨的洗礼,天幕蓝得格外澄清。那是这个国家里开天辟地绝无仅有的一次追悼会:成百上千的人,几乎全都是年轻的面孔,长发飞扬——他们说那是当年中国摇滚乐群体的最集中展示,恐怕是的;没有一朵纸花,没有黑白的挽联,我们用唐朝乐队火红的队旗和怒放得最绚烂的鲜花为炬炬送行;也没有哀乐,反复回荡在所有人耳边的,是炬炬生前最爱的歌,“Bon Jovi”的那首“Never Say Goodbye”。那确实是炬炬无比喜爱的歌,DJ陈卓告诉我们,炬炬从前曾经在他的一次节目里给大家推荐这首歌,他说他清楚的记得炬炬当时说:“这首歌,每次听至少要放十遍!”当然,在时间有限的节目里是不可能按照炬炬的希望把一首歌给大家放十遍的,后来节目结束了,陈卓问炬炬究竟为什么那么喜欢那首歌,炬炬说,他喜欢那句话:永远不说再见!

最后的一幕我永远都忘不了。清楚的记得在火化炉前的最后时刻,那个高大俊朗的男孩儿仍在我们中间,他平静的躺在那儿,仍象是睡着了。他穿着他最爱的一身行头,分明是准备去演出:标准的老摇滚皮夹克,黑色的牛仔裤,墨绿色的T恤,前胸的图案是一个红色的五角星。他的周围全是朋友们送给他的礼物和他生前最喜欢的东西:摩托车模型,唱片,用来佩带的饰物,游戏卡,衣服,书等等。炬炬的父亲让我们每个人在炬炬的遗物中挑选一件留做纪念,郭大炜选了一件Harley的黑色长袖T恤,两只袖子上是从肩膀到袖口两束橙红相间的火焰,那是炬炬从前经常穿的;我选了一张CD,U2的“zooropa”。没想到事情竟然就是那么奇怪,后来,翻开唱片的第一页,上面竟写着几行字:

 炬炬生日快乐!

         窦唯

 1994.5.17.

或许它真的是该由我保存吧。 后来我们就在外面静等,再回去的时候,一切都不见了,我只是看见郭大炜他们几个,在默默的把白骨弄成粉末装进一个衬着红布的盒子里。那个一米八几的血肉之躯,怎么能就装在一个小小的盒子里?就是在那一刻,我终于明白了发生的一切;在那个静得出奇的场景中,我彻底撞见了终点的残酷,虽然我知道那是谁都不能避免的,可是,那样的场景却是那一年的我再也无法面对的,忽然,我不能自已的失声痛哭起来,那竟是那么迟的。不知道是怎么离开那一幕的,也不知道哭了多久,后来,泪眼模糊中听见有人说听到了布谷鸟的叫声,他们说布谷鸟是报告来自天堂的消息的,那一定是炬炬托它告诉大家他已经到达了天堂。我侧着耳朵仔细的搜寻,真的听到了。

炬炬死后,他家里曾经把炬炬生前的最后一本日记交给郭大炜。那本日记里,记载着他对音乐的热爱,关于乐队未来的畅想,对生命`爱情的看法,与毒品抗争中的心路起伏,还有,太多的心情。从没有人发现炬炬竟然有记日记的习惯,那让看到那本日记的所有人都重新认识了他。在西藏的那段时间,他多次谈及生命,他在某一页上画了一棵枝叶繁茂的树,并在那旁边写道:这才是我。要让生命活得像一棵树,舒展开所有的枝叶。谈及爱情,他心里充满了矛盾挣扎,他说:我总是想起我曾经对她说过的话,我那么想让她快乐,却就那么眼睁睁的看着她离开。可是现在的我,还有什么理由让她留下来呢?在最后几天的某一篇中,他说:终于想明白了,这世上没有什么对付不了的东西,是我以前太任由自己了。我一定能戒掉它,也一定要把她找回来,等着我,再给我点儿时间。

又是清明了,外面又下雨了。我正好写完了这一章,就一直站在窗前看雨。晚上,璐璐打电话给我,说她白天和炬炬的家人去炬炬的墓地了。她在电话里说:时间过得真快,都快七年了。

的确,又是五月了,炬炬离开我们就快满七年了。

而在我的记述里,那年夏天那个雨后的下午,那是我的“长发飞扬的日子”开始的下午,那一刻那个站在一排教室前面,迫不及待的解开马尾辫儿的女孩儿,她与现在的我,也已经隔离了将近十四年的时光隧道。那个曾经仅仅是因为着迷于某种发型就开始急切盼望长大的女孩儿,她早已获得了她当初渴望的成人世界里的自由,可是,她真的“长大”了吗?我却反而不如那一天那么肯定——或许,我们都是永远的孩子,总是会出现没完没了的疑问,永远不能摆脱对于答案的探寻。还有,九九年八月里那个有着如梦如幻般的晴空的早晨,那个使我不得不拿起笔的早晨,距离现在,也已经就快三年了,甚至,那个早晨的无法同往常一样倒头睡去,也都已经是不折不扣的上一个世纪的心情。这的确看似一些“陈谷子烂芝麻”,可是,至少对于我,它们永远都不是——它们将是我的,永远的昨天。就象炬炬对于璐璐和我们,就象那些同样历历在目的对于你们,因为,“往事并不是那些,我们可以轻易销毁掉的照片和信件”。

然而,璐璐电话里的一句感慨,却又让我不能不面对这些数字,是的,我早已经明白:时间就象捧在掌心里的水,我们只能束手无策的看着它——流逝。可是,那些发生在流逝的岁月里的事情,却非但并非水中幻影,而且,无法抹去——现在我知道,其实它们本身,才是我们得到的——难道人生不是这样的吗:我们用一生的时间,走一条路,看一些风景,路过一些事情,得到一些心情,写就一本书。因为这世上没有绝对相同的两条路,所以,也不可能有绝对相同的两本书。所以,不必艳羡他人,也不必介意一时的得到和失去,因为人生其实正是“狗熊掰棒子”,一边得到一边失去。有一天你会发现,什么都留不住,你手里永远只有一个“棒子”,那就是记忆——一段段记忆,就象玉米棒上终将变得丰满坚实金黄闪烁的一粒粒果实:阳光让它们闪亮,阴霾让它们坚实。你终会释然于获得的每一粒的晶莹诱惑,细细咀嚼吧,那将是你取之不尽用之不绝的,你会陶醉,因为,每一粒都会让你重新忆起并且最终确信走过的岁月充满着芬芳——是的,只有那些路过的风景,那些事情,那些心情,才是真正可以保存下来任凭我们享用的财富,直到我们死去。我们终将变成许许多多不同的书,现在就已经是了,从出生那一天就开始了,只不过,那些死了的人,他们的书已经完成了,画上了句号。而我们,还在继续写着,并且,彼此读着——而每一次有意或者无意的阅读,都又可能让我们相互成为风景——在这条路上,我们的确互为风景,因为我们的路是一张网,我们一定会与某些人在某些路口交错,在各自的故事中交错甚至被记录,或长或短,惊喜亦或慨叹,又或者擦肩而过无缘结识不屑一故,都无所谓,尽管去留意各自路上心爱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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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只要爱这行进的权力和过程,不管那是怎样的,用心记录所有已经发生的,认真体会所有即将到来的。也毋须后悔曾经的某条岔路口的决定,因为“不准掉头”,因为,每一个转弯都是自己的选择,都是注定的相遇,都将展示绝无仅有的风景。这是难得的机会,走上一条光怪陆离的路,所以,我们该爱这路,爱这行进和感受的机会。

而正是因为我和你不同,你和他(她)不同,我们彼此交错的时间与空间不同,即便面对同一处风景,我们的心情也截然不同;即使同一双眼睛,走过后的每一次再回顾,也都又是一番滋味。这才成就了风景的绝无仅有——这不是玄妙无比的吗?难道不值得回顾和分享吗?而正是因为于此,这旅途才不孤单,感受中才会存在温暖。就象此刻,你正路过的我的文字,而对于我,这一些却正是我走过的,已经写下的——它们正是你无意中碰触的一处风景,翻开的一本书。如果,你愿意来读,就在我的记忆里,和我一起路过悲伤继续前行吧!

擦干了眼泪,记忆中的人们也正背负思念与痛楚继续前行。他们想要更好的完成他们和炬炬共同的梦想,炬炬未能完成的,可是生活的目的,却似乎就是要在流转的岁月中一点一滴的侵蚀,令他们改变和放弃。回首那段岁月,炬炬的离开对于他们确实象是一个转折点,尤其是唐朝乐队,那之后的变故是接二连三的,甚至更加令人痛心的:那之后不久,郭大炜离开了乐队。我知道,那个迫不得已做出的决定,成了他心中永远解不开的结;紧接着,吉它手老五也离开了,他可以为了说服丁武停止吸食“四号”挺而走险,却不能忍受另外的原因;再后来,郭怡广回来了,他用他的热情一度重新点燃了那支乐队,那似乎是一些重新扬帆的日子,可是,那之后的事情,是更加混乱的。我知道其实他们都深深的爱着那支乐队,爱着那个梦想,曾经有很多次,我看见那些高大的男人在登台前后,在日常生活的许多瞬间紧紧的拥抱在一起,我相信他们是相互爱着的,不可能分离的,可是在许许多多的事情面前,每个人又都有着不能忽略的原由。有人说,唐朝乐队后来的分崩离析确实和炬炬的离开有着极大的关系,因为年龄最小的炬炬其实正是那支乐队的“凝聚点”和“融合剂”。可是,如果完全借此来解释,却又似乎是在回避什么。

也难怪,当事实开始变得日益脱离期望的轨迹,不由得就会让人去“假设”过去——如果炬炬没有离开,唐朝乐队的命运又会如何呢?时至今日,圈中人仍旧时而会在谈论中触及这个话题:如果炬炬没有离开,丁武大概就不会变成那样儿了;唐朝乐队的人事变更大概也不会那么频繁了;他们的第二张专辑,大概也不会还要等上四年了;许许多多的事情,大概也就都不会发生了。那是那些彼此熟悉并且怀有情感的友人,他们如此“假设”的原因,是善意的;是在令人痛心的事实面前为他们也为自己寻找的可以接受的原由;是因为爱得失望又想要原谅;是因为,对于那些存有共同信念并且并肩战斗的人,每一个人的存在亦或姿态,对于其他方确实是具有重要作用的。

而对于我,是因为他们曾经是我心里的珍惜。那恰好是与我和那个群体之中的某几个人的爱情搅和在一起的——我的确曾经象爱他们一样的爱那个群体,爱那段岁月,也曾经就是因为他们是我在一段岁月里遭遇的一个令我在擦身而过时不能不侧目的群体中的一员而爱上他们:那并不只是台上的某一瞬间亦或他们曾经带给我的令我内心汹涌的词句和旋律,我更加热爱的是他们最初闯入我内心时持有的姿态:飞扬、敏锐、纯粹、执著、无所畏惧。曾经让我相信生活中的确存在那么将我彻底吸引和深深打动的人群。似乎也正是因为如此,在那个许多年前的某一丝忧伤还没来得及铭心刻骨的夜晚,当我邂逅了那个我生命中注定的相遇,我就再没能转回头并且不管不顾的跟随而去。我多么希望他们至少能够保有它们,无所谓别人眼中的成功和失败,无所谓别人怎么看怎么说,无所谓生活的富有和漂泊,无所谓光滑的面庞皱褶、清亮的眼睛浑浊、青丝成白发,只是保有那些存在于内心深处的,那些本来的,最初的。我相信他们也都那样希望并且曾经坚信某些东西一定不会随岁月老去,我们需要奇迹,也愿意创造和保护奇迹——即使爱情逝去,即使青春逝去,只要存在值得去爱的理由,我仍然爱他们,他们也将在我心中永远飞扬——那在迎面袭来的风中舞出极尽优美的姿态的,又怎么仅只是那曾经的长发呢?我会永远为我爱的虔诚祈祷。

作者:61.141.199.* 2004-10-31 01:54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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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回复 :回复 :回复 :长发飞扬的日子(全篇)

可是我还是看到了改变,假设无法改变已经发生的事情,那些有意无意的、始料不及的、再所难免的、有情可原的、无可就药的、不知不觉的。无论怎样的情形和原因,那些改变其实曾经是比爱情的逝去更加令我感伤的,当我眼睁睁看着他们一个个在我的视线中黯然亦或渐去渐远,我开始憎恨时间的力量,我开始怀疑:难道某些东西,真的只能存在于人生的某个阶段里?难道我们真的全都是些泥胎凡尘,终将被时间的流水混为一谈?当然,路还漫长,不到终点没有答案,一度分离的人们随时都有可能在下一个路口重新相遇,百感交集的拥抱在一起,并且再次并肩前行。所幸的是时间也在已经可以松开曾经需要牵引的手,开始自己行走了。是的,我分明意识到了这一点:我不再是那个仅只是被他们吸引而任性跟随的女孩儿,也不再仅只是谁的女朋友,我已经开始独立的行走在那条路上,并且做出自己的判断——而在此刻,我唯一能确定的是:我仍然无法掉过头去。那么我就尽管朝向那个方向吧,谁让我仍然被吸引?何况,这条路从未孤单——是的,当我学会放眼望去,而不是仅仅关注自己身边,我才发现,原来在这条路上,依旧充满了让我侧目的精彩的风景:那其中不乏老朋友,他们有的已经剪去了长发,样子也大都发生了或多或少的变化,可是姿态依然;还有在各个路口汇集的陌生面庞,他们大都象曾经的我们那样年轻,有的发型连见怪不怪的我们都忍不住要叹为观止,头发的颜色更是花花绿绿的就象鸡毛掸。可是他们具有那种姿态,他们很可爱。其实都无所谓,怎样的外表都无所谓:与众不同也罢,普普通通也好,也不需任何言语,只是相视会心一笑,那便是我们彼此的加油站。于是我不再为那些发生在过去时里的改变感伤了,现在我知道,我们就是这样,在流转的岁月中自然而然的成长、坚定、迷失亦或沦陷。谁都没有权利评判对错,我只是相信,相信大浪淘沙,不为所动的才令人爱不释手。

很抱歉,我的故事还没讲完,很舍不得就这么说再见。至于原因,网蛙会做出解释的。感谢网蛙一年多来的支持,也感谢你们。我会把我要讲的故事讲完,很快我们会再见面的,无论是在我的记述里,还是已经到来的美好季节里的某一天。

不过我可以提前告诉你们我已经设想好的结尾:如果我有幸活到老,你们一定会看到一个很帅的老太太——大概就象很多年前看过的一盘“Woodstock”的录象带上见到的那些“混迹”于年轻人中间的老头老太太:穿着Harley的皮衣,系着色彩鲜艳的牛仔巾,带着墨镜,骑着摩托车,抽着大麻,喝着烈酒,已经稀落、花白的头发在晚风中快乐的飞舞着,在夕阳下一路高声笑谈着,赶去参加他们热爱的音乐会。我老了,一定会是那么一个“老不正经”的老太太!

最后,祝大家5。1假期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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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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