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儿饿了,就去十字路口斜对面的"川味居"吃宵夜,那家饭馆儿是那两年十分著名的一个点儿,火锅好吃得让人上瘾,老板又和这帮人特别投缘。知道这帮人都没什么钱,他老是给打很低的折,没带钱可以欠着,要是知道谁最近没什么演出,就干脆不要了。那时候好多人都快"长"在那儿了,大家还开着玩笑的给自己人凑了副对联儿,上联儿下联儿是一堆人名,横批是"天天来"。那是一个给我印象很深的老板,他似乎特别喜欢音乐,喜欢这帮人,后来他跟这圈儿里很多人都成了朋友,饭馆儿迁址的时候大家都跟着去捧场。他也的确受这帮人影响不浅,有一段儿时间,竟然也留起长发,穿起皮夹克来。所以我们给他起了个外号,叫"摇滚老板"。那年夏天大概是"川味居"最火的一段儿日子了,屋里屋外坐满了人,桌子甚至都摆到了马路对面,而其中一多半儿都是"自己人",还有一些是听说这儿老有好多"稀奇古怪"的人出没借吃饭来看"风景"的。不去"阿尔弗雷德"之后,那儿就变成了我们的"酒吧"。
作者:61.141.199.* 2004-10-31 01:47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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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回复 :长发飞扬的日子(全篇)
因为"阿尔弗雷德"的缘故,窦唯一时被勾起了学英文的兴趣。我多少上过几天大学,这方面比他强一点儿,不免有点儿得意。可是在他面前还多少能应付得来,一到那帮老外那儿,就经常听不懂了,而且经常明明是一个很熟的单词,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这让我多少对自己当年的学习态度产生了一丝悔意。于是两个人象模象样的跑去买了套书,在家里叽哩咕噜的学了起来。为了提高效率,我们还制定了一项规定,就是在家里的日常对话会用英文的一定要用英文说,实在不会了才可以说中文。窦唯的妹妹也兴致勃勃的加入了进来,这可把窦唯的妈妈烦坏了。不久窦唯又想出了一招儿,就是拿英文歌词学,他说这样记单词肯定印象深刻。我觉得有理,于是我们又翻出那些半懂不懂的英文歌查起字典来。这一下我们又发现了另外一个乐趣,就是研究那些歌词,赋予它准确的翻译和揣摸原创者真正的用意。这件工作让我们一起体会了不少无比美好的思维,而至今印象最深的就是翻译"Deep Ocean"里的"A Strange Kind of Love"。那首歌的歌词特别长,而当我们终于自认为已经对自己的工作比较满意时,天就要亮了。那首歌我们实在太爱了,正好两个人又都还不困,于是就并肩挤在单人沙发里,分带着一副耳机,用小walkman反复的听它。黎明柔和的光线从沙发后面的窗口进入到我们的小屋,在那样的光线里,桌上随意摊放着的纸笔,唱片,书籍,打火机,甚至那半包Camel……每一样小物件都似乎在聆听,凝神屏息;用按钉钉在对面里屋窗棂上的那些照片上,有我,有他,还有我们,一张张年轻的脸上,笑容是那么灿烂;墙上贴满了海报,那是他从前和现在喜欢过的乐队,个人:Pink Floyd,The Doors,Guns&Roses,BonJovi,GeogerMichael,Sting,Prince……直至PeterMurphy。他总是有办法搜罗来这些,每次找回来一张新的,都要登墙上桌的折腾一番,如今,小屋的四处,甚至房顶都被贴满了。慢慢的,因为他的原故,那些也一一成为了我喜欢的。而此刻,大师们的目光就在朦胧的晨色里由四面八方注视着我们,耐人寻味。
"如果有一天不得不离开,我会舍不得的。",他忽然说。"你指什么?","不知道,或许这个家,或许我们,或许这个世界。""真希望时间就这样停止。"
……后来我离开了;再后来,听说他也搬走了。记得他曾经说:如果有一天离开,一定会舍不得,那是我们的第四个春天。
那天早晨我哭了,第一次待得好好的就哭了,大概是因为他的那句话吧,我静静的依偎着他,想着他话里的无奈,忽然觉得有些悲凉。
那年七月,窦唯的妈妈找了个新老伴儿搬走了,他的妹妹也随妈妈去了新家,小院儿里的两间平房成了名符其实的我们两个人的世界。
日子过得很简单,我又回到原来的歌厅去唱歌,他每星期有三个下午排练,其余的时间,我们就一起去寻找属于我们的欢乐。那些日子,我们真象是一对刚开始住家过日子的小夫妻,恩恩爱爱的,手拉着手去采购,商量着下一顿吃什么。我做饭的时候,他准站在旁边,他说特别喜欢看我笨手笨脚的样子,“一看就知道准是个新媳妇。”,“估计你这辈子也练不出我妈那样的手艺了!”有时候他会这么挤兑我,看我不高兴了,又赶紧找补上一句:“不过我对你还是有信心的嘛!”。于是我又被逗笑了。当然他也帮忙,象模象样的在旁边打下手。有一次,他忽然拉住我,很认真的说:“要是我们就做个普通人,一辈子都这样,是不是也挺好的?”让我怎么回答他呢,我知道他那样问,是因为他心里不确定。那时候他好象总是在想那个问题:幸福到底是什么?他老是问我:“要是我不做音乐了,干脆就在胡同口开一家小杂货店,或者,去一个小学当音乐老师。你还会爱我吗?还会觉得和我在一起幸福吗?”“可是,那样我会觉得可惜的!”。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那样想,那时候已经有两家唱片公司在对他新乐队的东西感兴趣,可他却一直拖着不跟人家谈,“这些天我一直在想,当初选择做音乐到底是为了什么?难道就是为了出唱片,被好多人捧着,盯着?那样幸福吗?”,“可你舍得放弃吗?那样你就会觉得幸福了吗?”,“要是有一天我做的音乐一钱不值,再没有人说它们好,你会怎么想?会失望吗?”,“不会的!我相信你!”,“所以说,这是条‘贼船’,上去就很难下来了。”,“连你都这么想:‘不会的!’。的确,我是舍不得放弃,我已经‘中毒’太深了。可是我却觉得,我的幸福也都被它毁了。我不知道我在对谁负责?谁又能对我负责?”“说一个最简单不过的问题:一个男人,至少他应该能确定和他在一起的女人是爱他的。可是,我却不能确定你爱的是我还是音乐。如果那天,我只是台下的一个听者,你还会注意到我吗?”,“你怎么会这么想?做音乐的多了,我怎么没爱上别人?”,我有点儿生气了,“对,我是在那一刻爱上你的。可是,那是因为在那一刻我发现你就是我要找的那种男人!这有什么不对吗?”,“可是,在那一刻还是有它存在,而不只是我。是它为我蒙上了一层面纱,才让你没有看清真正的我。真正的我是不可爱的。”,“你这是什么意思?”,我真的生气了,“你是在说服我离开吗?可是,不是我自己要回来的!”,他握住我的手,看着我的眼睛:“别生气。
作者:61.141.199.* 2004-10-31 01:47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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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回复 :长发飞扬的日子(全篇)
相信我,我说这些绝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想告诉你,爱上一个做音乐的男人是危险的,因为我们会把生活当成音乐,而音乐,是让人难以平静的。所以我说,它毁了我的幸福。”,他停了一会儿,松开我的手,点燃一支烟深深的吸了一口,然后,吐出一个极圆极大的烟圈儿,我们就那样静静的一起看着那个圆渐渐模糊,飘散,融入空气里,“有时候我觉得,当初也许不该让你也做这一行,我不该把你也拉下水,我总觉得,是我把你的幸福毁了,它把我们的幸福都毁了。”,“可是,我觉得很幸福,有你,有音乐。我只想要这些,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是吗?不后悔?”,“为什么要后悔?我从来不后悔!”“有一天,你会想起这些的。你会再想起我们说过的这些话……你也许会恨我的”,“不会的!那是我自己的决定,与别人无关。”屋子里弥漫着淡淡的烟雾,他低着头,显得若有所思。然后,他忽然把剩下的一段儿烟掐了:“好!那让我们试试,看看能不能创造奇迹!”,“什么奇迹?”,“得到幸福啊!”这样类似的谈话在那一段时间总是在重复,有时候,他似乎想通了,很坚定的样子;有时候,他却好久好久的呆愣在那儿,不发一言。我能感觉到他的变化,从前那个充满自信,从不犹疑的他变得疑虑重重,起伏难定,我有点儿担心。
他忽然热衷于研究星座,血型什么的了,那是他一向不屑的,可是现在,他却翻出我从前买过的几本书认认真真的读了起来,“这就是天枰座的我必须承受的痛苦!是我心里的那杆秤在作怪!”有时候他会发出这样的感慨,“我知道为什么你比我坚定了。你们这个星座的人,一旦做出了选择是不会后悔的。”我有记日记的习惯,他那次去香港回来,曾经送给我一个很特别的日记薄,厚得象《百年孤独》,白色的封皮上,用占据整面的黑字写着:LOVE IS THE OCEAN。记得在把它给我的时候他说:这是我们两的,两个人的日记。果真,后来他会隔三差五的在我的日记后面写下一段儿他的想法,还有些时候,他会在里面画一些奇怪的符号或者很有趣的漫画。他的漫画总是购思奇特,有一幅最有趣的,名字叫:Punk与Metal的大战。那是一组连环画,开始是一个Punk在厕所蹲坑儿,有一块儿板儿砖从窗外飞进来,Punk急忙提上裤子往外跑,出去一看,一帮Metal抄着家伙儿正在那儿堵他,Punk勇敢的冲了上去,正在寡不敌众,一帮Punk赶来了,于是,Punk与Metal混战起来,那本“书”已经“写”了一半儿了,现在,他又在中间那几页白纸上抄下他从那些书里查到的关于我们各自星座血型的解析;还有一页,他并列的写下两个名字,一一计算了我们各自的天格地格人格总格,并在后边一一记录了同样是从书里查来的对于那些数字的解析。最后,他写了一句话:名字里面有秘密!那本“书”没有写完,在我决定彻底忘记的时候,因为舍不得烧掉它,就把它收进抽屉深处并且开始了一本新日记。那时候我已经决定开始一份新的感情,那是后来的他送给我的。很奇怪,他和他的字体很象,他在那个本子的开头写着:New Day2 to NewWay2 我再一次被感动了(也许你会觉得我碰到的男人有些相象吧)。很长时间我都没有再翻起它,因为已经决定了要开始新的生活,不想再回忆。我做到了。几年以后,很偶然的又翻出它,我才忽然发现原来他曾经在那个本子的最后一页上写了一段儿话:
当你写到这一页,如果我们还在一起,以后的日子就让我们一起用爱去填满;
如果在你翻开这一页的时候我们分开了,那我想告诉你:爱已成歌。
作者:61.141.199.* 2004-10-31 01:47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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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回复 :长发飞扬的日子(全篇)
那段话的后面既没有落款也没有日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写的。而且,他把那页纸和前一页的边角用浆糊很细心的粘上了,不留心是很难发现的。那段话给我们的故事划上了一个温暖的句号,我庆幸我没有烧掉它。从那以后,我决定不再做任何类似的蠢事:我们可以毁掉那些与记忆有关的物件,可是,我们能抹去从前的故事吗?那样的逃避是不是有点儿自欺欺人呢?何况,又有什么可逃避的呢?我们曾经一起体验过那么多真真实实时的欢乐,的确,日记也许应该是绝对私人空间的,可是说实话,我觉得他当年的想法不错。只是真正做到这一点,太难了!那时候我们都太天真了,老以为我们能创造奇迹,可是我们的确努力过,也相信过。那个本子就是证据。而曾经的天真和努力,大概就是那些日子值得去记录的原因吧。
没人管了,自由了,一切也就都由着性子来了。窦唯的妈妈在的时候我们至少还会起来吃午饭,现在这一日三餐不仅缩减为"一日两餐",并且都改在了晚上:晚饭和宵夜。这样的习惯对于我从那时候起就一直延续至今。特殊情况除外,宵夜一般是由我负责打包的。
每天快下班的时候我都会往家里打一个电话,问好他想吃什么,然后去打包。那天也同往常一样。电话占线,我等了几分钟,再打过去,还是占线。已经下班了,大家都在等着用化妆间里的电话,我就直接去了歌厅对面的小饭馆儿,随便点了点儿平时两个人都爱吃的东西,然后一边儿等着打包一边儿霸着柜台上的电话继续往家里拨,饭菜都装好了,临出门的时候最后又拨了一次,居然始终在占线。奇怪,这么晚了,在跟谁"煲粥"啊?他打电话几乎都是速战速决的,何况知道这时候我会打电话回来?
拎着一包饭菜赶回家,推开门一看,他依然抱着电话。"跟谁聊呢?这么久!我!","嘘——",夜已经很静了,我说话的声音有点儿大,他急忙示意我小声点儿,又对电话里说:"她回来了。对不起,请等一下。"他站起来接过我手里的饭菜放下,然后拉住我:"小声点儿,别吵着邻居!来,先坐。","谁呀?干吗那么神神秘秘的?!",他的神情举动有点儿反常,我又开始有了那种不祥的预感。我依旧没有放低嗓门:"跟谁聊呢?这么久?你知不知道人家一直在打电话?!我都快急死了!",他看着我,眼神忽然变得很怜惜。他抬起手似乎要去捋我的头发,我歪了一下头,闪开了:"是谁?",他静默了一会儿,然后象是做了决定:"是她,王菲!"怎么又是她?那件事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了,我以为已经过去了(也宁愿这样相信),象从前的那些一样。我一时间忽然不知该说什么,只是觉得心在不断的下沉,他拿起电话:"喂?你还在吗?对不起,让你久等了。","我们不能再聊了!我想我已经都说清楚了。我不想再让她伤心了。","你觉得呢?我们在一起很久了。说实话,这样的事情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了。真的,我不想骗你,这不是第一次!每一次我们分开,我都会觉得很想她,很不放心她,然后我就又得花好大的力气再把她找回来。你觉得这是爱吗?",我坐下了,有点儿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我只能说对不起了!我没你想象的那么好,真的!你会碰到一个比我好得多得多的男人,对不起!其实,也许我们可以做朋友,非常要好的朋友。","那,我只能说非常遗憾了。","谢谢!再见!"他挂掉电话,盯着它出了一会儿神,"有时候我觉得电话是个讨厌的东西,它带来了方便也带来了困扰。"他转向我:"她说祝福我们!她不会再打搅了。","谢谢!"我完全出自机械反应的答了一句,根本没过脑子,也没想想在我面前的是他而不是她。"都听见了?这回该放心了吧?""我想其实我最应该说对不起的是你,真的,对不起,总是让你哭。",我看着他,依旧不知该说什么好,"别恨她。",他继续说:"你们都没错,是我不好。","我没有!我根本不恨她!"说实话那句话是违心的,那样说只是出于争强好胜罢了。那时候我恨她,特别恨,恨所有"入侵"过我的生活的她,因为爱他而恨她们,因为没有办法恨他。那会儿我很片面,完全不能够体会他人的心情,也看了太多纯情得一塌糊涂的爱情故事了。"还相信我吗?",我看着他,点了点头。但愿吧!我心想。
作者:61.141.199.* 2004-10-31 01:48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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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回复 :长发飞扬的日子(全篇)
他苦笑了一下,似乎看出了我的疑惑,"看,我现在已经成了一个不被相信的人了!"他又转向电话的方向,再次面对我的时候,他忽然显得很郑重:"知道你身上最可爱的东西是什么吗?"我不解的看着他,"相信!",他说:"你相信人,也相信美好的存在!这让我觉得自卑,也觉得自己很丑陋。"他又抬起手来去捋我的头发,这一回我没有拒绝。那曾是我最喜欢的,他的手指总是那样轻柔的和着发丝掠过脸颊,滑到头发的尽头,落到空气里,留给我一些久久不会散去的温暖。而这一回,不知怎么的,我却在想,那样的温暖究竟还能留驻多久?"还记得你那次烫头回来吗?"他的思维经常是跳跃的。怎么会不记得呢?有一次我陪一个要好的女朋友去做头发,忽然突发奇想的想改变形象,就势就在那儿把头发烫了。那是那一年最流行的发型,叫做"麦穗儿",挺贵的,花了我好几百块钱。我自己觉得挺好玩儿的,女朋友也说好看死了。于是我美滋滋的回家了,以为他会喜欢。没想到一到家,大气儿还没喘一口就被他不容分说的拉到胡同口的发廊,硬是逼着我把头发再拉直了。"你今天不把头发还原了咱俩就吹!",他当时这样威胁我,临了还给我下了一条禁令:以后不许再烫头!想不通他凭什么那样霸道,虽然最后还是没能拗过他,我却为那些钱心疼了好几天:不是神经病吗?一个下午一会儿烫一会儿拉的,花钱不算,我的头皮都快被拽木了。再说,有那么目不忍睹吗?我才不信有那么难看呢。"现在想通了吗?",我笑了,"别瞎赶时髦儿,你要了解自己美在哪儿!",我学着他的口气,"你没赶过时髦儿吗?风衣都快拖地了,牛仔裤一定要弄破了。","那得有选择!懂吗?学着点儿吧!",他也笑了,只是一瞬间,然后,他的笑容象是忽然被什么折断了:"知道吗?我会永远记得你现在的样子"。
第二天,他一起床就去排练了,说好了等他排完练一起出去吃晚饭。家里静悄悄的,我舒舒服服的歪在床上,抱着本《一半火焰一半海水》,整个下午基本上就是抹着眼泪渡过的,光线渐渐暗得看不清字了,我意尤未尽的从那煽情不已的故事里跳出来,合上书,想起来肚子饿了。他怎么还没回来?顺手拿过床头上的小闹钟,都快七点半了!真够没谱的,我九点还得上班儿呢!再晚就来不及去吃饭了。应该已经排完练了呀?往排练场打了个电话,没人接。大概已经在路上了。我扭亮台灯,换好出门的衣服,继续一边看书一边等他,一直到快九点了,既没他的人影儿,也没电话。又出什么事儿了?!又会是什么事儿呢?眼看就要迟到了,我来不及细想,匆匆从冰箱里取出两片面包,抹了点儿花生酱,就出门了。
整个晚上都是魂不守舍的。下班回到家,他依然踪影皆无。我觉得自己简直就快崩溃了,这样一会儿上天堂一会儿入地狱的日子,这个一会儿带我上天堂一会儿让我入地狱的人,叫我如何解脱呢?整整一天只吃了两片面包,却根本不觉得饿,我想自己大概快成神仙了。打电话给所有认识的朋友,到处都找不到他,没办法了,只好坐在那儿胡思乱想,我甚至都觉得他当初死活不肯再买一个BB机也是有预谋的了。那样不知过了多久,我大概累了,就那么靠在沙发上晕晕糊糊的睡着了。电话铃好象响了很多遍,我却一直都不能搞清那到底是闹钟还是什么别的声音,我觉得疲倦极了,脑子里也乱极了。睁开眼睛想了半天,才忽然反应过来那也许是他。急忙抓起听筒:"是你吗?","是我!",心里那一块石头一下子就落了一半儿,"你在哪儿?"根本不想再问更多,我只是希望他能回来,让我可以看见,哪怕不是今晚。"我在她这儿。她今天飞过来了,下午去排练场了。"这我想到过了,并不是没有预感。还能说什么呢?这是我最不想听到的消息,如今它真的又发生了。手握着听筒,一言不发,我在等他说今晚不回来了。"你相信我吗?怎么不说话?",我依旧一言不发。"听我说,她很伤心,我只是在安慰她,真的。你要相信我!小杰陪我一起来的,他一直在这儿,是我不让他走的。"我又开始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了。那一刻我唯一想说的就是:感谢上帝!"那你回来吗?","回来!马上回来!等着我!"。
作者:61.141.199.* 2004-10-31 01:48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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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回复 :长发飞扬的日子(全篇)
挂断电话,我就冲出去了,我要去胡同口等他,我觉得已经无法再安安静静的待在屋子里了。出了门我才发现下雨了。可是那并不能让我犹豫,那一刻雨反而是我想要的,我心里的热情,似乎正需要痛快淋漓的去淋一场雨,夜已经很深了,雨中的街道空无一人,我向远处张望着。终于,我看见他了,那一定是他,正骑着他那辆心爱的赛车,迅速的穿过雨雾。我开始向他挥手,他发现了我,明显的加快了速度。接下来的镜头象极了电影画面,他扔下车,两个湿透了的人紧紧的拥抱在一起。"相信我吗?",他问,我拼命的点头。"带你去一个地方!",他拉住我的手,我就跟着他在雨中的街道上奔跑起来。我们的目的地是护城河边儿了。好久没再去那儿了,没想到再来是雨中,而且是这样的一个夜晚。"记得那首歌吗?'Make Love In The Rain'?"他脱下T恤,铺在草地上。这一生,我真的体会到了那种感觉:Make Love In The Rain。
当我站在今天,回首那个遥远的雨夜,我惊喜的发现:岁月的尘埃并不能覆盖存留于我生命中的晶莹。尽管,那些日子已经走过,而我也早已明白,一瞬间的坚定并非永恒。我依然感激生命于我的馈赠,那个雨夜将永不消逝。
在曾经的岁月里,爱情无疑曾是绽放于我们心中最神圣的花朵,可是那时候我们并不了解,那只是天与地相互赠与时拆开礼物一瞬间的惊喜,那只是转瞬既逝的雨之花。于是,曾经的我们,是如此的慌乱,并且那样天真而徒劳的抗争着,以为能守住它,其实我们只是害怕面对真相罢了!相信对他而言也是如此。
九月,我和窦唯分别去了两个不同的城市:作梦乐队应邀赴深圳参加摇滚音乐节;我则碰到了一个难得的“肥活儿”(指出场费较高。当然那是相对于我们这一级别的歌手而言,和那些真正的“大腕儿”是没法比的),跟随某支伴奏乐队及若干歌手去了福建的石师。那一次非常巧,两个人的出发日期居然是同一天,临行前我们约好了,确定住处以后都把各自的电话号码告知回来看家的妹妹,以保持联系。
一直到他返回北京,我没有得到那个号码。打了很多次电话回去问,妹妹都说他没有打电话回来,她说她也在奇怪,这让我不得不想起,他离她的城市很近,那样的猜测一经产生就似乎再也不肯离去,任何排它的可能性都显得漏洞百出和证据不足。与生俱来的预知能力告诉我有事情发生,可是,另一个我却又在拼命的拒绝接受自己的判断:不可能!不可能!我这样不停的对自己说着,象一个溺水涉临绝望的人无助的试图捉住一根本来也是在水面上飘浮的根本不足以救命的稻草,我当然也找到了那根稻草,那是他在那个雨夜里对我说过的话,就这样在内心的极度惶惑不安中度过了他远在深圳的几天,那几天的我流着眼泪追忆了我们曾经的一切,那些在那时的回忆中尚不能微笑面对的被那几天的情绪渲染成肢离破碎的过往,除此之外我还能做什么呢?在无法确知真相的时间里,在离他那么远的地方,也只剩下了再次祈求上苍和等待答案,就仿佛命运的再一次宣判。
终于熬到他返程的那天了。那天从睁开眼睛那一瞬间起,我就一直在围着床头柜上的电话打转:拿起来,放下,离开,回来,再拿起来,再放下,同屋的女孩儿跑去别的房间打麻将了,我一个人躲在房间里继续跟电话叫劲:从各个角度审视它;对着窗外的街景或者飞快的调换着电视频道;把脸埋进枕头里,抗不了一会儿,又不由自主的凑过去,重复从前的动作,然后再离开,再回来,也有几次,象是下了决心,拨了一两个号码(甚至有一次明明已经拨完了那全部的八个数字),却又飞快的挂断了,我似乎从未曾那样胆怯过,而且,仅仅是为了一个电话,一个打给他的电话,其实心里很清楚,自己是在害怕,怕听到害怕听的话,我大概已经意识到:那个电话不会带给我另一个答案。
就那么干耗着,整个下午过去了,晚上的演出结束了,宵夜吃完了,直到同屋睡下了,实在耗不下去了,我终于明白,那始终是我不能不面对的。一个人躲进洗手间,关好门,深吸一口气,鼓起勇气一一按下那些按键,嘟——铃声只响了一下电话就被接听了,速度之快让人有些意外,似乎对方正守在它旁边等待。“喂?”,对方没有反应,“喂?能听见吗?”,对方仍不回答,“喂?说话呀?!”,还是没有声音,线路清晰极了,稍做迟疑后我判断出是对方不肯说话,我知道,那一定是他:“我知道是你,干吗不说话?”“喂?说话呀?”他依旧不肯言语,我也随即陷入沉默,那几分钟分外漫长,电话那边的他在想些什么只有上帝知道,那样的沉默其实不言而喻,我却仍不死心,执拗的等待着,许久,我听见他说:“姜昕,我,对不起,对不起。”,“又怎么了?”,“说话呀!”,“你什么意思?!到底怎么回事儿?!”谁的耐心都是有限度的,我一下子暴燥起来,象个傻瓜一样歇斯底里的追问着“她去了,我又。”,“哐!”的一声,我挂断了电话,跌坐到马桶盖上,呆愣了两秒钟,我把脸埋进臂弯,伤心欲绝的哭了起来,记不清那样哭了多久,哭得累了,又拿起听筒开始拨号,这一次我一直不肯挂断电话,可是又什么也说不出来,只是不停的哭,不停的在问:为什么?!为什么?!也不知道是在问他还是问我自己 ;电话那边似乎同我一样茫然,也只知道说那三个字:对不起,对不起,说着说着他也哭了,我听见他哽咽着说:我觉得我已经想好了,我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儿,要不你回来吧,快点儿回来,以后你哪儿也别去,就在我身边儿看着我,那样我就不会犯错了,他那样说反而让我哭得更厉害了。
作者:61.141.199.* 2004-10-31 01:48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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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回复 :长发飞扬的日子(全篇)
也许他不该对我说那番话的。可是我还是不会怪他,永远都不会!我知道,那一刻他的确是那样想的,那些话成了我最后的救命稻草。第二天,我又一次违反合约,不管不顾的飞回了北京,为了抢救我的爱情!相信爱的年龄,又怎么可能冷静深想呢!
没想到他居然还没忘了给我买礼物:一条磨得发白的Levi’s牛仔裤,我最爱的牌子,最爱的款式(501),最爱的颜色。他在见到我的第一时间里便把它拿了出来,那之前,它正平整的躺在他的枕头下面(他有这样奇怪的习惯。我总是取笑他说这种储物方式象个农民。他给我的那些小礼物几乎都是从这个地方“变”出来的)。那是我拥有的第一条真正的Levi’s(那以前都是在雅宝路和秀水街买的假货),它的质地确实坚固,事隔多年,它几乎依旧完好无损,并且始终是我衣橱里的至爱(没办法,我实在是太喜欢Levi’s的这一款了)。还是会经常穿它,最初不免有些感伤,后来,渐渐从容面对了,可是,不经意想到它的从前时,还是会自然而然的有种恍如隔世的木纳,我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究竟什么更耐久些?
记得回去的当天晚上,穿着它一起出门去吃晚饭,一路上,他不停的歪过头来打量,嘴里还不停的夸着:好看!我勉强的笑着,心里想着:他还是爱我的,我以为,我能坚持下去,我以为,我们还会有很长一段时间,却没有想到,那竟是我们“同居时代”的最后一顿晚餐。
在这一章开始之前,我必须先对大家说一声:抱歉!总是不能及时保证连载的进行,浪费了大家的时间,也让真正关注这篇东西的朋友们失望了,实在对不起!!!并且,感谢大家给予我的无论是有关我的文字,唱片亦或我本人的所有认同,鼓励,支持,见议,督促,怪责以及等待。
单就连载本身,在这里我也想对大家做一些解释和交待:《长发飞扬的日子》的写作动机和动笔时间在文章开头我就交待过了。最初完成于九九年冬天,大约花了三,四个月的时间,用的是第三人称(那时侯文中的"我"是"她"——林青。而我是作为"上帝"俯视全局的),并未统计字数,也未做任何发表打算,仅只出于自娱而已。2000年夏天,《摩登天空》跟我约稿,要我写一下自己那段儿时间的动态,于是我写了一篇四五千字的东西,名字叫《BLOOD FLOWER》--THE CURE当年最新专辑的名字,那阵儿我真为它沉醉和止步。跟我约稿的女孩儿很喜欢那篇文章,就拿给周围的朋友看,于是又有了网蛙的这次约稿。他们说希望要一个更长篇幅一些的东西,于是我给他们看了这个,他们觉得不错,就那么签定了合约。其实也没什么不好意思说出口的,说句实话,对于当时的我而言,决定发表此篇的根本原因是因为那段儿时间我已经快交不起房租了。虽然稿费有限,静下心来回头再看时我对自己的那篇东西也并不满意,但在那些迫在眉睫必须解决的实际性问题面前,我一时也的确别无良策。坚持需要条件:首先得活着,然后才能创造,这个道理很简单。也许你们觉得我说的有些严重了,可我都这么大了,总不能再去跟父母伸手吧?何况,我也不能再让他们为我担心。。。当然,关于发表此篇的目的性有着种种猜测,这是我当初就曾预料到并且为此犹豫过的,但是,最终我打消了这层顾虑,因为,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我到底在写什么,懂得的人自然明白,所以,我也无须浪费笔墨。
就这样,我开始了我的Second Job。因为是连载,我本以为会很轻松,会有大把的时间推敲改动,没想到,事情一进行起来,就满不是那么回事儿了,毕竟,这对我来说,也是第一次。而且,由于此篇的写作时间和发表时间有些间隔,而那些日子又正好是我个人观点发生极大转变的时期,再加上我决定改用第一人称,亦既"上帝"归回"凡间",我进入"我",所以,其实你们现在看到的和我当初写的已经越来越没有关系了。
其实我几乎是在重新写作,现在我开始敬佩那些写专栏的作家了,因为我终于了解到,坐在家里挣钱,也并不是我曾经想象的那么"滋润"的一件事儿!有感而发并不难,而一旦变成了"工作",那就完全是两回事儿了!这样的写作需要静心,耐心和恒心,这些对于我是并不容易做到的。当然,这不是理由。另外,网蛙对外约稿制度的变动,我个人专辑的录制以及新专辑面市必须配合的宣传也的确耽搁了不少时间,这些方面,请多多见谅;事实上,我的唱片制作人也在埋怨我,因为从他的角度上看我这属于不专心于"本职工作"。当然在这一点上我也只能请他保留意见,因为对于我个人来说两方面同等重要。这样的写作反而给了我晴朗,这是他很难了解的,何况,还有你们。真爱那样的时刻,在静谧一人的夜里,打开留言箱,体会那些未曾谋面的温暖,我知道,这样的情感,很珍贵。说实话,你们喜欢看它,这是我当初根本没有想到的;当然,也有骂的,而网络的优点正是在于它给予我们的自由天地,所以,我依然会尊重所有从此经过的脚步,并且,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更何况,我也从未曾奢望过让所有的人了解和喜欢,所以我想,我尽管做我的。很难想象,这不多的稿费居然帮我维持了一年的房租和电话费,而这有生以来最拮据的一年,我就这么"抗"过来了。或许可以这么说:《长发飞扬的日子》造就了《五月》。这当然不仅止是钱的问题,那其中的牵绊,只有我自己心里清楚,可是我还是得承认,无论哪一份工作,我都实在太欠缺努力了。
作者:61.141.199.* 2004-10-31 01:48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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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回复 :长发飞扬的日子(全篇)
我这个人有个最致命的缺点,就是干什么都不紧不慢的,天塌下来都没用。
此刻,我正坐在由苏黎世飞往北京的班机上,或许这一回我是真的有些过份了:唱片正赶上宣传期,这一期的连载也没写,我却又将一切抛之脑后,跑去参加欧洲每年一度的电子音乐节。当然我也不是没有心里不安,在去的飞机上我也跟别人借来了手提电脑,坐在那儿憋了半天,可是没办法,一想到那连续三天三夜一百万人的超级大Party,再加上即将首次踏上欧洲土地的新鲜感,我就无论如何也静不下心来。到最后我也只好关掉电源自己在心里跟你们说一声:Sorry了!尽管你们听不到。
欧洲是我一直想去的地方。可是当我真正站在那片土地上,我却最终意识到那儿的美丽与我无关。不知道那些拼着命非要移民的人是怎么想的,反正我的感觉是我始终都只是个过客,仅仅路过,感受而已。即便是那三天三夜,充满了我爱的事物:音乐,跳舞,笑容,热情。
可是,我还是会想北京。对于我来说,我爱的那些人不在,这样的欢乐是不完全的。总想打电话回来,想和他们分享,可是,电话费太贵了,也只好悠着。那一切的确恍如梦境,就象本次音乐节的标题:STREET PARADE--闭上眼睛想象一下:所有的商店都关门,所有的人都停止工作,整整一百万人,来自欧洲乃至世界各个角落爱好电子音乐的年轻人,充满了一个城市的大街小巷。整个城市布满了音箱:火车站,公共汽车站,公园,街道两边,再加上绕城的几十辆巨型卡车。音乐阵天响,到处都是奇装异服,所有的人只做同一件事情:随着音乐的节奏,起舞!!起舞,从白天到夜晚,然后,再迎来新的一天。街边到处都是帐蓬,不管搭乘什么样的交通工具,所有到这儿来的人都只为了一个目的:随着音乐的节奏,起舞!!!那些阳光下和星空下根本无法数清的灿烂面庞啊,所有的人都兴奋得成了孩子。苏黎世更是全城出动,老头儿老太太坐在沿街的阳台上,穿着鲜艳,对经过的每一个人挥手;小女孩儿骑在爸爸的肩头上;小男孩儿拿着滋水枪四处乱跑,对发现的每一个漂亮阿姨发射。那样的场景是我用语言描述不完的。本次音乐节是第十届,每年轮换不同的城市,听说这十年不管在哪儿每次那几天的天气都好得不得了。他们说那是因为这是上帝给人类的礼物。天堂是什么样我们都只能想象,可是我想那大概也不过如此吧!在一瞬间里我再一次希望时间就此停驻,就象以前很多次曾经希望过一样。当然我知道,Party会结束!不过幸好如此,否则,我也会有太多遗憾,因为,这样的欢乐不完全。真希望我所有的朋友都在那儿,真希望我的爸爸妈妈有生之年能看见,真希望不久的将来北京也能有这样的日子,希望在那样的日子里我们在北京的某一条街道上碰到,踩着同样的节奏,兴奋的喊着对方的名字,彼此拥抱问好。
其实我能去,全是因为我的一个哥哥,当然这个是认的哥哥。在我的生活里的确有这么几个哥哥,不仅如此,我还有一个姐姐。他们给我的爱和关心是不亚于亲生的,而且,他们都是影响我很深的人。从他们那儿,我学会了去爱我的朋友和那些把我当作姐姐的弟弟,妹妹。这是我另外的一个家园,是生活给我的宽厚的情感。他是这次活动北京队的策划和组织者。去年,本来想跟他去丹麦参加另一个音乐节的,因为正好赶上录音,再加上手头实在太紧,就没成行。后来他回来后跟我说:明年无论如何都得带你去!在躺在湖边的草地上做片刻休息的时候,我对他说:我知道了,为什么此刻我们没有痛苦,因为所有的人都相爱,而且爱得不狭隘,这才是正确的爱!他说:这就是我们来的原因。"爱"是这个音乐节永远的主题。快乐是上帝给人类的礼物,可是我们得知道怎么得到它!
好了,现在我回来了,就坐在回来的飞机上,Party结束了,也跟美丽的欧洲说过了再见。或许你们会觉得我罗嗦了太多题外话,可是,我真的觉得你们该跟我分享,而且,这跟我的故事并不是没有关系,因为,"爱"也是《长发飞扬的日子》的主题,因为是"爱",让我们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