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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昕 当前章节:15562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7:35

作者:61.141.199.* 2004-10-31 01:48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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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回复 :长发飞扬的日子(全篇)

  别着急,现在距离飞机降落北京机场还有整整十个小时的时间,让我们慢慢继续。

是窗外的天空带我返回那些日子的。每次坐飞机我都会特意要求一个靠窗的位子,为的就是:望天。我看过各种各样的天空:晴朗的,阴霾的,燃烧的,平静的。看着那片天空的我也有过各种各样的表情:仅仅是呆呆看着的,若有所思的,感伤的,陶醉的。这个习惯就是那时侯开始的,第一次离开他坐飞机去海南,恰好得到了一个靠窗的座位,然后,我就被那窗外的天空征服了。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儿了,我早已经不是那个因为爱情离家出走的小女孩儿,可是,这个习惯却延续至今。我依旧百看不厌,因为,机窗内的脸和思维在改变,而机窗外的天空,也绝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那总会让枯坐在那儿等待到达目的地的时间过得很快,而且,那总能带给我灵感和让我变得安静--在博大的天空面前,我们的那些小情绪,小躁动又算得了什么呢?当然,我们是人,不可能没有情绪,而谁又敢肯定,天空的那些变幻,就不是因为心情呢?现在的我做那样的选择已经几乎纯粹是为了欣赏天空了,而那时侯,之所以那样要求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那时侯我太爱哭。所以我需要一个靠窗的位子,因为那样就可以假装成欣赏天空而不被人发现。就在那次回到北京的第三天,我就曾坐在这样一个位子上面对着窗外的云海哭得一发不可收拾,以至于尽管窗外已是黄昏,我却还是得装做很酷的带着墨镜。我又在飞向福建的那个小城,尽管在前一天回来的时候我还决定从此一定要坚守下去,再也不离开。

昨天,也就是那次回去的第二天,一醒来我就发现他在跟电话较劲:摘下来,挂上,又拿下来,再挂上。他是趁大家都不注意的时候做这些的,可是还是没能逃过"细心"的我"雪亮"的眼睛,没办法,爱着一个男人的女人每一个都是"福尔摩斯"。那天午饭前我们就起来了,因为他的姥姥和妹妹来了,姥姥很少来,所以我们两个懒蛋也就不好意思赖床了。没想到我也这么快就回来了,妹妹似乎很高兴,围着我问这问那,我也就没法儿问他。可是他到底在干吗呢?我一边儿心不在焉的应付着妹妹(不是故意的,是实在没发儿集中),一边儿琢磨着:很明显,他在矛盾该不该接一个电话。不会又是她吧?我心里又开始七上八下了。姥姥端着个盆儿进来了,一边用筷子绞着馅儿,一边吩咐着:"去把擀面杖什么的都拿过来,在这屋包吧,地方大点儿!",看来是要动大工程了,我和妹妹不敢怠慢,忙各就各位。只剩下他一个人在外屋了,还有,我的心--不知道这会儿电话是挂着呢还是又摘下来了。"你也帮点儿忙,去把锅坐上,看着点儿火!",他姥姥一边儿麻利的捏着饺子一边儿冲外屋说:"都这么大了,怎么还跟个大闲人儿似的!还真把自己当成个星儿了?",竹门帘儿"唰"的一响,他去厨房了。其实他平常不是那样的,姥姥一年也来不了两,三趟,不知道。这里边有事儿,只有我能感觉到。

饺子刚上桌儿,还没吃两口,电话响了(不知道这一回他是什么时候挂好的,端饺子从外屋经过的时候我注意到听筒还斜搭在一边儿。真不知道他在搞什么名堂)。他的反应异常的快,象是怕电话被人抢先接了,很快他又出现在里屋门口:"出去一下,马上就回来!"。我知道他那是跟我说的,我一边装做平静的继续吃饺子,一边冲他点了点头,在我们的目光相遇的那一瞬,他停留了一下,然后,迅速的躲开了。他的确很快就回来了,可是他手里,拖着一个巨大的箱子,而他身后,却多了一个她。

那顿饭没有进行下去,姥姥一气之下摔了筷子,对妹妹说:"咱们走!",临到门口还撂下一句:就看不了这个,什么乱七八糟的!妹妹绝对是被弄懵了,她匆匆站起来,瞟了一眼哥哥,又看了看她,然后对我说:"有事儿打电话!",就急忙去追已经出门的姥姥了。

那是一个闷热的午后,那突如其来的情形似乎加重了空气里的湿度。那是很奇怪的一天:三个人居然坐在一张桌上吃饭,然后,在一个屋檐下相安无事的处到深夜。当然,我们之间很少对话,可是我知道,每个人的心里都不可能平静。那时侯我还不知道顾城,后来看了他的故事,忽然发现:对于爱,他心中的理想境地似乎和他有些想象。当然他不是他,我们也不是她们。可是那还是让我想起了那个曾经的黄昏,记得他曾象是对两个女孩儿又象是自言自语的说过那样混乱的一些话。那番话很长,具体的措辞我已记不太清了,大概的意思是这样的:这是我一直想说的话,我知道也许我这么想太自私了,可是今天,我还是想把我心里的真实想法说出来,不管你们会怎么想。我知道你们爱我,我也爱你们,可是,说实话我不觉得这有矛盾。你们希望从我这里得到的我都可以给你们,所以,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我们要让自己痛苦。这些话我一直不敢说,一直放在心里,因为我也在自问:这样想是正常的吗?是正确的吗?我也不是没有推翻过自己,并且强迫自己做出选择,可是那之后我又总会良心不安。我真的觉得,如果是因为爱的缘故,那么做任何一种选择都是错误的。记得那番话之后他分别去拉我和她的手,当时我背靠着墙坐在床上,她坐在沙发上,而他就坐在那之间的椅子上。我们都没有拒绝,很奇怪,象是被定住了。他又继续说了些什么,我和她始终都没有插话,后来,他也就不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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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回复 :长发飞扬的日子(全篇)

三个人就那样陷在沉默里。我和她只有过一次对话,那是在他去厕所的时候,那天我们都喝了太多的水,尽管很少说话,大概是因为闷吧。而我,他和她,也一直都无比周到的在给对方的杯子里加水。她问我:“你觉得他爱你吗?”我说:“如果不爱为什么在一起?”,她说:"可是他也是这么跟我说的。"

很喜欢顾城的诗,真觉得可惜,如果他不死,还会带给我们多少感动!可是,也许对于他来说,那是美的极至吧!可是,在爱情里的人是很难做到不自私的,即便是顾城,曾经那样的远离尘事,可他的死,还是自私的。幸运的是我们的爱情没有酿造那样的悲剧,幸好如此,很多年以后我们才能够再坐在一起,笑谈从前。就在今年年初,一个偶然的早晨,我们偶然的坐在"永和豆浆"一起吃早点,偶然的又谈起那段往事,我说:还记得吗?你那个无比美好的理想。可是为什么在我告诉你我已经爱上另一个男人的时候,你又掐着我的脖子把我堵在墙角里了?还说女人真狠!还得承认你是自私的吧?他正在把一根儿油条往嘴里塞,听到这个"噗嗤"一声笑了,他看了我一眼,然后把头转向了窗外灰蒙蒙的街市:"怎么不记得?那依旧是我的理想。可是。",他把头转了回来:"太难实现了!",他很夸张的感叹了一声,然后一张嘴,极其凶狠的咬掉了一大口油条。

不是觉得那样的"理想"不美,也不是觉得他当年的那些话没有道理。只是"爱"对我们来说,实在是一道太难的题!更何况,当初。

后来,夜渐渐深了,她说她累了,要去酒店了。他说他得去送她。我没有阻拦,因为,我也累了。那天晚上他还是没回来,可我还是等了。第二天,他打电话回来,说:"对不起,",我说:"我只想问你一个问题,你爱她吗?",他在电话那边沉默了半饷,然后说:"爱。",我说:"那你还是做一个选择吧!你的理想太高了。"

他说:"她也是这么说的。",他又沉默了半饷,然后说:"那,我想,她吧,对不起。",我挂断了电话。那天晚上,我去徐薇那儿过了一夜,然后,就离开了。

从福建回来,已经快要进入十月,那是串儿红和菊花泛滥的季节,街上到处都是用盆载拼出的类似“庆祝国庆”字样的图案。印象里那一年北京的秋色出奇的好,人人脸上似乎都神采飞扬,惟独我的心情却那么黯淡。出租车进入市区,一时不禁有些茫然,不知究竟该去向哪里:那个胡同深处的小院儿又闪现在脑海,那熟悉的名字就在嘴边,可是,那大概已经不是我的家了吧。父母家也是不能回的,那正是最不肯让自己的心境被父母洞悉的时期,让我怎么在他们面前装成没事儿人的样子?想来想去还是去了徐薇那儿。

徐薇终于如愿以偿,以商务考察的名义顺利拿到了美国签证,几天以后就要远涉重洋了。当然她根本不会去做什么商务考察,那只是实现“绿卡”之梦的第一步罢了,用她的话说:不达到目的是不会轻易回来的。她的大她二十岁的美国老板为她一手操办了此事,并且安排好了她在美国的住处和之后的一切,那时侯她已经成了他的“小妾”——关于这一点徐薇自有论断:你以为我爱他呀?可能吗!可他能让我过上我想要的生活,何况,他也的确对我很够意思,这就够了。年轻就是我的资本,我才不会白白消耗它,我要趁着这时候把一切都安排好了。有一天我会离开他的,其实他心里也不是不明白这一点。我们这是充满人情味儿的相互利用的关系,懂吗?我自然无话可说,虽然心里并不赞同,可人各有志,哪怕是情同手足的密友。况且,我不是也一样吗?一直以来,在徐薇眼里我都是“病得可以”,“傻得够呛”,我不依然是我行我素?而如今,我的生活是这样的一团糟,却还是听不进去她的那一套。想起来那几天肯定挺难为徐薇的,本来心里正得意呢,身边儿却偏偏一直跟着这么个“闷葫芦”,也不好意思太过流露什么。

她大概很想和我畅谈一番今后的生活,却迫不得已的要来迁就我的情绪,当然,那并不是一些言不由衷的话:“我早就说过了,跟他们混什么呀?瞎耽误工夫!你就是不听我的。”,“现在怎么样?说分就分了,什么也没落着吧?告诉你,他什么也不能给你,只能给你一样东西,那就是——受刺激!好好想想吧,就是这么回事儿,真的,我早就看明白了!从你们一开始我就知道,没什么好结果,别看我没跟这种人谈过恋爱。”“行了,别伤心了,既然已经这样了,还想什么呀?”“我倒觉得这是件好事儿,幸亏还没耽误太多时间。你想想,要是等你变成个老太太他再跟你分手,那你可就真惨了!”,“反正你也爱过了,也没什么后悔的了。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赶紧替自己想想。”“唉,对了,Jeremy还没有女朋友呢,他还老是提你,我看还是挺有戏的,这事儿得抓紧,过了这村儿可就没有这店儿了,对,干脆,今天晚上就把他约出来吃饭吧?趁着我还没走,再帮你安排安排?”,她过来捅了捅我,我没有反应,“你这‘傻孩子’,真是挺不让人放心的!”(她才比我大一岁,却老是把我叫做“孩子”)。“其实你挺有福气的,Jeremy挺帅的,又不老。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别以为全世界只有你一个人执著,人家Jeremy也够痴情的了,都一年了,还念念不忘呢!”,她又捅了捅我,“还在想他?你赶紧给我打住把啊!”,“谁不想跟自己爱的人在一起呀?可人得明戏点儿,要不就白混了!”,“听我的,现在就打电话。我来打,怎么样?”“发什么愣呀?!你到说话呀!”“闷葫芦”还是不说话,只是摇了摇头。徐薇的话我不是没听进去,我也知道她是在为我着想,可是,她不是我怎么能了解,我的心仍然盘恒在那个胡同深处的小院儿里,久久不愿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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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回复 :长发飞扬的日子(全篇)

去机场送完徐薇回来,我的心境更是跨越时间的迅速进入了萧瑟的深秋,现在,连徐薇也离开我了,这让我忽然觉得,站在北京的街头,居然没有一个温暖的去处。那一刻我只想离开,离开这个我心里其实很难割舍的城市,而且,越久越好,徐薇真是想得周到,她叮嘱老板把她住的公寓给我多留几天,说是让我再“缓一缓”,并且,让他替她“照顾”我。那二天,我打了无数电话,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暂且离开的机会:去长春一家新开张的歌舞厅做为期一个月的演出——别笑话,“走为上策”恐怕自始至终是“三十六计”中我唯一会用的一招儿。一切安排妥当之后,我忽然想起来长春一定比北京冷,可去福建时带的都还是些夏天的衣服,没办法,大部分家当都还在他那儿,只好硬着头皮给窦唯的妹妹打了个电话,拜托她帮我去取几件毛衣什么的送过来。一下子失踪了十几天,小妹妹在电话里自然大惊小怪问寒问暖了一番,我也只好装成一切都好的说一些无须牵挂的话,只是叮嘱她:不必“惊动”他。 临走前的那天黄昏,衣服送来了,可没想到的是,他也跟来了。当然,他也没有“惊动”自己的妹妹,在她走后两分钟,传来了门铃声,我打开门,就看到了他(到底是兄妹两“抖”的“攒儿”还是他跟踪而至我当然无从晓得)。我很意外,一时间不禁愣住了,然后,人很快冷静下来,冷冰冰的问了一声:“有事儿吗?”“没事儿可以进去吗?”,他反问了一句。我迟疑了一下,也没说话,闪身松开门把手,自顾自的扭身往沙发处去了,他跟了进来,略做犹豫,选择我对面的沙发坐下了。我始终没有掉过头来,脸一直朝向窗外(在憋眼泪呢)。沉默了几分钟,他探身把烟缸挪到自己面前,掏出烟点上,深深的吸了一口,然后,开始上下左右的打量整个房间(这些动作是我用余光看到的)。我转过头站起来,依旧不看他,尽力控制着自己的语气:“对不起,我还有事儿。如果没事儿的话,我得出去了。”,他似乎停顿了一下,又抽了一口烟,把它掐灭了,然后,他也站了起来,顺手拎起双背肩包,从里面拿出一个很大的牛皮纸信封:“这个,我想送给你。”。我没有伸手去接,他就把它放在茶几上了。两个人一前一后的走出门,下了电梯,来到公寓大门口,他停下来,说了声:“那,再见吧!”,我点了点头,他没再说话,转身往右向酒店门口那些排队等候的出租车走去了,他没回头,我也就转过身,向左去了。其实我根本没事儿,只向前走了一小段儿,我就停住了,不由自主的回了一下头,暮色苍茫中行人匆匆,当然没有他的踪影。我觉得累极了,就顺势坐在路边花坛的水泥台子上了。就在那一瞬间,一辆出租车忽然闯入了我的视线,它是逆行着兜过来的,所以极为明显。由于距离和车灯的缘故,我一时间还无法看清车里的人,然后,几乎就在同时,那辆车已经加速驶了过来并且带着清晰的刹车声在离我几步远的地方嘎然停住。我又看见了他,他拉开车门迈着依旧的步伐向我走来,来到我面前,不由分说的将我拥入怀里。 我没能挣脱,只好任他抱着,眼泪迅速的涌了出来(再也抗不住了)。那样过了几秒钟,他松开手,替我擦了擦眼泪,然后,伸手去摘我脖子上的挂件——那是一个象征女性的符号:一个圆圈儿下面带一个“十”字,银色的,用一段儿黑线绳儿系着。(他也挂着类似的一个,只不过他的那个是象征男性的符号:一个圆圈儿带一个箭头。那是两年前我们在东四的一家小店里买的。那时侯我们总是喜欢寻找这样一些奇奇怪怪的“符号”,因为画报上那些国外摇滚大腕儿们的脖子上都挂着这样一些东西。记得发现它们的时候他特别兴奋,说在北京实在难得找到这么正宗的东西。后来我们又经过了一番加工,把本来的银色挂链换成了黑线绳,他说这样就更对意思了。那两年我们都一直带着它们,当然更多是因为我们又赋予了它们另一层含义)。我没有拒绝,也没有移开视线,就那么定定的盯着他的脸。他把它给自己带上,又顺手摘下他的那个,拉过我的一支手,极其郑重的放进我手里:“留做纪念吧!”,他抬头看了我一眼,没再说下去,转身上车呼啸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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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回复 :长发飞扬的日子(全篇)

  那天晚上,我拆开那个信封,里边是一张白色的硬纸壳儿,上边是一个“梦”字,不过那不仅仅是一个字,那其实是一幅画:上边“林”字的横撇竖那画的是牛仔裤的侧面,牙膏牙刷,烟,打火机和笔,下面“夕”字的两撇是我和他的背影,一横是一张一百块钱的正面,四个“老人”换成了他乐队的四个人,发型怪异,带着墨镜,其中三个还分别拿着吉他,贝司和鼓捶,那一点是一个“?”。后来知道,那是我在福建的时候他花了好几天时间才完成的。 他那天留给我的两样东西在长春都被毁掉了,那个挂件在一次我不小心起身时恰好卡在桌沿儿上,箭头断了(也不知道怎么那么“寸”);而那个“梦”则被同屋女孩儿的小狗从枕头底下翻出来当成了玩具(也许是觉得它花花绿绿的好看吧),当我演出回来再看见它的时候,它已经彻底面目全非了,同屋的女孩儿是个挺迷信的人,她在“痛打”了小狗并深表歉意的同时指出:这些迹象表明,你们的缘分确实断了。

不知道冥冥之中是否真的存在所谓缘分之说,但的确,在一生的过程中我们都曾不止一次的与那些曾经以为会永远相伴而行的人挥手道别,在根本不想分离的情况下。那些原因是极其复杂的,很多时候,那其实也并不是对方内心深处真正的意愿;那些时刻的来临也是卒不及防的,就象当初的相遇一样难以预料。而当结果一再显现,我们最大的感触就是——无奈——我们没有办法阻止那疼痛的结局,一如不能抵挡那充满致命吸引的开始。慢慢的我们渐渐发现,相逢是偶然的,分离却是必然的,而那些过程,似乎总有些不由自主。于是我们终于承认,我们无能为力,我们所能做的,也只能是独自在暗处将那颗无辜的心一再的缝缝补补,然后,留驻记忆。

每个人的心上大概都多多少少存在一些缝补过的痕迹吧?而那些最初的针脚,因为秩嫩,所以笨拙,所以难愈,所以鲜明。在长春的时候大概就是那样一些日子吧,我想忘记,可魂却在每一个无可就药的夜里不辞千山万水的飞往他梦的领域;我对自己,对身边知情的人说着:无所谓!可我心里清楚(大概别人也清楚),我骗不了自己。可是我依旧固执的把自己的躯壳扣留在另一个地方,即使忍受那种魂体分离的撕扯的疼痛。还是会听到北京的消息(那次从北京同去长春的连我在内一共有八个人,其中好几个都是在“滚圈儿”里“混”的,他们去外地暂时“流行”一下的目的是为了挣足了钱好回去继续“战斗”——这也是那些尚在“地下”的乐队为了“坚持”不得不采取的方法之一),那里面有时候也有关于他的,虽然他们在我在场的时候也算小心谨慎,可我还是不可避免的听到了:听说他们一堆乐队去了北戴河参加一个什么义演,舞台是搭在水上的,“真他妈的‘酷毙’了!”;听说他在那儿老是神神秘秘的,一到晚上就一个人拎着瓶“二锅”消失了,跟谁也不打招呼,到半夜才回去;听说他在彩排的时候走神儿,差点儿掉海里。说到最后一条消息,我还听见他们其中的一个在那之后做了一番总结性发言:“丫能不掉海里吗?一人儿霸着两‘果儿’!”。也难怪他们,那时侯北京圈儿里一共就那么些块儿料,谁还不知道谁呀!那之后没两天,又听到了一个令人无比震惊的消息:他们从北戴河一回去,就几乎无一幸免的集体被“拘”了!当然这一次他们没有避着我,而是特意跑来通知:知道吗?北京出事儿了!一大帮人都“进去”了,你们家窦唯也没躲过去!(他们一激动就忘了我和他的现状,顺口儿叫回了“你们家窦唯”)。

那的确是一次震惊整个“滚圈儿”的重大事件,因为吸毒——不是“四号”(海洛因),是“大麻”——在这一点上我必须强调一下,因为这不仅关系到事态的严重性,也关系到“滚圈儿”的声誉和太多人的清白。那一次,所有当年的那拨儿“热血青年”们,从“边缘”到“核心”,几乎少有“漏网”,而且,警方明显的掌握到了第一手资料,关于这一点,有两方面可以证明:一。行动是在“大部队”回到北京的当天晚上进行的,并没有事先“打草惊蛇”;二。缉捕名单之准之齐(证明事先一定做了不少准备工作)——这到是也一下子让大家就此住口不再觉得我们的人民警察是“白吃饭的”了——要知道,人民警察的威信决不是半夜里在大街上查身份证的时候对晚归的良民们不分黑白的态度恶略所能建立的。那次事件在圈儿里是第一次,那之前几乎所有人都一致的以为抽点儿大麻“不算什么太大的事儿”,“不会有人理睬的”,“只要别太明目张胆就行”,“吸‘四号’才叫玩儿真的呢”(——据我所知在西方的一些国家这的确是合法的,有些国家大麻甚至列在酒吧的菜单上供客人选择品种,并且把不同种类带来的不同反应写得一清二楚,以便对症下药。除此之外还有专卖此类产品的商店。当然在这件事情上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在我们国家这毕竟不是合法的事情,何况我也从来就不认为西方的东西全都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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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回复 :长发飞扬的日子(全篇)

事后大家不可避免的怀疑到这是“内线”所为,于是,相互之间胡乱猜测了一通,但最终,那些猜测都因为没有证据而不了了之了,不过,请别担心,即使查出“内线”是谁,他们将会采取的报复手段也顶多是:不再理他(毕竟有点儿不够朋友。你要是觉得这样不对,可以劝大家别抽啊!)。放心,这里没有“黑社会”!

我们且不去谈论那件事情的是与非,我只是想告诉大家,音乐,大麻,爱情,梦想,这是那一时期里他们尊崇的那些摇滚先驱们带给他们的致命影响,当他们用他们的音乐征服了他们,他们的生活方式也同时影响了他们,那时侯他们以为,那才是最酷的人生。

刚听说出事儿的时候几个男孩儿都不免有些庆幸,兴亏自己出来了,才躲过这一“劫”。然后他们就想到了“蒙难”的“亲密战友”们,既然自己得以侥幸“逃脱”了,总不能远远的躲在一边儿干看笑话吧?于是大家又都开始忙着往北京打电话,打探消息和想办法捞人。我也很想给窦唯的妹妹打电话,可是犹豫再三,还是放弃了:他有妈妈,妹妹,还有她,出这种事儿他爸也不可能不管,我现在又算哪根儿葱呢?想起来那几天心情也真够复杂的:一边儿认为这是报应,觉得挺解气的(说实话那会儿也挺恨他的),一边儿又不由自主的替他担心,他一向心事重,在里边儿肯定吃不好睡不好;一边儿想回去看看能帮什么,一边儿又觉着自己多余。几天以后,传来了确凿消息,说不管花钱还是托人都不接纳,所有人都得关满十五天。于是,大家也就都作罢了。

不过不管怎么说那一次我们的人民警察们真的是很讲情面(毕竟还是人民的警察),大概那次行动只是想达到威慑和警告的效果,目的是让他们学好。对于我们国家的“音乐财富”他们还是爱惜的,并没有象对待其他犯案人员那样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头发剃了再说。他们还是尊重了他们那“与生命具有同等意义”的长发(否则“长发飞扬的日子”大概也不得不就此结束了)。

那次“进去”的经历之后每个人反应不同,有的人很长一段时间都显得很沉重;而有些天生乐天的人反而觉得挺新鲜,出来之后,就凑在一块儿讲各自的被捕经历,于是,又出了好多段子。我不妨也给大家讲两段儿:有一哥们儿,那天晚上去找他在乐队的一个朋友,在朋友家门口正好碰上前去执行任务的警察,他本来没留长头发,警察也没太在意他,他却偏偏多事儿的去问:我哥们儿出什么事儿了?警察问他你是谁,他说他是他特好的一朋友,警察就问他叫什么,他说了名字,没想到警察一看手里的人名单说:你也有份儿!正好,还省得我们跑腿儿了,跟我们走吧!还有一个,到是挺聪明的,去开门的时候发现事态不对,就跟警察说我是你们要找的人的哥哥,他不在。警察转身走了,可没过一会儿还是回来把他带走了。路上他问警察怎么发现他不是他哥的,警察说:你说话对眼儿干吗?这不明摆着里边儿有问题吗!后来他说,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当时怎么会对眼儿了。

在长春的合同快满的时候,所有人又应老板之邀续了二个月的约,我也最终决定留了下来。当然不是因为喜欢那里,每个人留下的原因虽然各不相同,但却都有些不得已(那儿哪能同北京“火热”的生活相比?别的都在其次,最重要的是连个“Party”毛都见不着):有的人是为了爱情——在那儿和舞蹈队的女孩儿日久生情了。带回北京吧又养不起人家,分开吧又舍不得(正在热头上呢),也只好暂且留下;有的人是抱着“豁出去了”的心理,干脆撑住了,再多攒点儿钱,回去好能坚持的更久一些;而我,自然还是老原因。其实谁都明白,每个人的心里都非常非常的想念北京,要不然也不会从早到晚翻来覆去的津津乐道于圈儿里的那点儿事儿。老板留下我们的原因是因为这帮人的技术确实比当地的好,而且在外地,打着“北京特邀”的旗号还是很“好使”的。不过请千万别以为我们在那儿很“风光”,事实上,我们其中几个穿着打扮堪称“前卫”的经常在大街上被人围着当猴看——这大概也是“聪明”的老板留下这帮人的原因之一:因为“新鲜”(活广告),所以具有“价值”。尤其是几个男孩,他们那种北京“圈儿里”标准的“范儿”可是有的看了。东北人比较直接,要是赶上谁穿一身黑上街,经常就会碰上有人直不棱登的走过来指着他说:“佐罗!”,“大狭!”然后是一片哄然的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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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回复 :长发飞扬的日子(全篇)

这些其实倒也不算什么,因为我们从来就没怕被人“笑话”过,在北京也是这么“挺”过来的。最不舒服的是,没法儿玩儿“感觉”,男孩子们要是在台上稍微“黯淡”点儿,准有人喊:“装啥呢?!”,“怎么跟个老娘们似的!”他们就喜欢他们唱“一无所有”,“新长征路上的摇滚”,所以也只有崔建的歌儿能让唱的人和听的人都有情绪;女孩子则是眼神儿得能“勾人”,最好再浓妆艳抹,穿上露肩露背的衣服,那样一定会小费鲜花不断,所以我一直不太受欢迎(在海南和福建也差不多,只不过那几次待的时间短,心思又压根儿没在那儿,所以感触不是特别深)。

不出去真是不知道,没想到北京和外地还真有那么大的差别(想想那阵儿在北京去歌厅的人挺大一部分还真是奔听歌儿去的。不过自从有了“陪酒小姐”,好象味儿也变了)。就拿我的那些宝贝英文歌儿来说吧,在北京那还是蛮有“市场”的,自己也觉着自己特“与众不同”,一天到晚从眼神儿到心里都“不屑”的很(现在想想,到挺“一瓶子不满,半瓶子逛荡的”)。在那儿情况完全变了,我会经常被台下不知从哪儿传来的一声:“唱啥呢?!”,“能换点儿听得懂的不?!”,“我说,打哪旮塔来的?是中国人不是?!”而弄的尴尬之极。那会儿脸皮还不象现在这么“厚”,经常就撂下话筒,转身跑了(以前哪受过这种待遇呀!)。那样的事情屡次发生之后,老板终于绷不住了,我也只有迫不得已的赶排一些港台歌曲以便能继续“混”下去。可是有些女歌手的“本领”我还是死活学不会,无论是台上的还是台下的,所以每天晚上我的点歌儿和鲜花总是最少,所以老板见到我总是一副爱搭不理的样子——那段儿日子我可算真正体会到了窦唯曾经给我讲过的他当年出去“走穴”的“辛酸”感受了。后来老板的态度忽然好了,而且对我似乎格外照顾起来,那让我觉得糊涂极了(我也没“进步”呀?)。直到有一天,他“主动亲切”的来跟我聊天儿,问我认识建军吗?我当然更加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后来他说他的英文名字叫Jeremy,我这才恍然大悟。事情就是那么巧,没想到Jeremy和那个老板竟然是朋友,他们之间一次偶然的通话使他了解到我在那儿,于是就拜托他:多多关照!想起来有时候我还真有点儿傻福气,那次在长春,还真多亏有了Jeremy的那句话,我才得以混了下来并且最终“安全”的返回北京。之所以谈到安全问题是因为我在那儿闯了一次“祸”,不过这件事儿我想稍后再谈。

十月底的北京还是秋天,可长春已经开始结冰了。因为本来的计划是只待一个月,大家又都没什么经验,带的衣服别说不足以抵御后两个月的风寒,眼前都不太敢出门了。决定延期之后,就必须派人回北京去帮所有人取衣服。我们挑选了当中最高最壮的一个,因为他任务艰巨,要扛回连他在内八个人的过冬服装(老板只给出一个人的机票)。男孩儿回来的时候我们正在吃晚饭,发现他立马儿一片欢呼(他当时的样子实在太“惨”了,疵牙列嘴的——大概也有不少表演成分吧!肩上手上横竖左右全是包,绝对一个超级“大倒儿”)。大家不约而同扔下筷子跑过去取自己的那份儿,他松开手把最大的一个包重重的摔在地上,冲着我夸张的说:“窦唯也太狠了!光心疼你了,也不知道心疼心疼我!请客啊!”,“他们出来了?”有人问,“对,都‘出来’了,大前天刚放的!”,“不过风声还是挺紧的。听说出来的‘以观后效’,这次没‘收’进去的,一旦发现,立马拘了!”,“见到他了吗?”我忙问,“啊!见着啦!”,他又转向我:“你可不知道我们两是怎么见面的,我操,跟特务接头似的!待会儿再跟你讲!”,“我可也是‘黑名单上的人’,我容易吗我!”,他象顶怕大家不能意识到他这次回去所冒的风险似的突然嚷嚷了一嗓子(可不光是当“抗工”那点儿功劳),又忽然想起了什么,回过头冲我挤了一下一只眼睛,神秘兮兮的指了指地上的包:“告诉你一个秘密,里边有‘小秘密’!”“我可不是故意看的啊!”,他奔饭桌儿去了,走了一半儿,又赶紧回头找补了一句。

 包里的秘密是他给我的一封信。信封依然是牛皮纸的,只不过这次的没有以往那么大,而是标准信件大小的。信封很特别,正面有一个邮票大小的石膏头像,长头发,大胡子,满脸皱纹(类似于马克思或者爱因斯坦那种脸),收信人和发信人处写着我和他的名字,中间用英文写着:Let’s be Love!后面是一壶清茶,还冒着热气,下边印着一行字:To Be In Love With Each Other;信封里没有照片,也没有画,那是两张同样牛皮纸的信纸,背面是放大的石膏头像,右上角印着四行小字:

  多而乱的皱纹是岁月曾曾叠叠的刻度

  大小深浅的斑点是过去的记忆

  这就是平稳平淡的现实生活

  创造出丰富的艺术生命

最下面是四个大字:

  留 驻 记 忆

那封信是这样写的:

亲爱的X:

在一起时会兴风作浪。一旦分开,自己又时常忍受一种孤寂中的凄凉,在这落叶纷纷的秋季,这种感觉就更让自己惆怅。也许,这便是“天秤座”的我所必须承受的无奈吧!

自知很多地方做的不尽人意。让你——一个深爱自己的人一次次的失望和痛苦,自己也在责骂,怪罪着自己的良心,不该如此自私。可真的感到人活一世,有些东西就是命中注定的,人为的想去改变它,控制左右它是何等的难啊!“做梦”!

说起我,自己最近在工作上很不如意,太不顺心了,情绪也一直很低落。我想你也会猜到,发生那件可怕的事情,对我的触动和影响会很大。出来之后,下定决心,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所以,解散了乐队。虽然乐队成员和许多人都持反对意见,可我还是坚持自己的决定,因为,从我们出来以后,我看到的,感受到的,与原来并无两样,还是。所以,从新开始吧!我知道,以后会有更大的困难和压力,可同时,相对来讲,我也会稍微轻松些,用不着在乐队的事物和人际关系上分散太多精力,至少可以专心创作。况且,这也是我的愿望和目的。

你怎么看?会理解和支持我吗?我现在真的渴望得到这些,因为,最近时常会感到以前很少有的一种可怕的孤独。

我很想念你(不会怀疑吧?),幸好梦里见过。回想我们的过去,前面说了,感受中有太多的无奈和失意。给你写这封信,就是想让你知道,你总会在我心里,那将是忘记你的任性,我的不好,我们的冲突,岁月的情感将包容这一切!你呢?至少,不管你在哪儿,和谁在一起,总有我在心中默默祝福你,为你的幸福和快乐而祈祷!

在我眼里,你一直都不是个很能在外闯荡的女孩子,所以出门在外,各方面一定要倍加谨慎小心才是,这是我所希望的!保重你自己!记住,好吗?答应我!

好吧,会再见到你的!

                        Miss,Kiss—Love

                          窦唯

                        93.10.30

我们在长春没能待到续约之日终止,离开是突然的,而且颇有些“惊心动魄”。当然,事情一旦过去,那个后来被我们一致的形容为“月黑风高”的午夜里一群“死里逃生”的北京孩子惊魂未定的“逃窜”上随便哪辆最短时间内发车的南下列车的“狼狈”经历转眼就被这帮当事人“歪曲”成也曾“刀光棒影”过的“英雄业绩”,可是凭心而论,如果那天晚上生活中真的存在“如果。”,那恐怕我们就真不是今天的我们了。

事情也可以说是由我引起的:那天晚上,我接到一首点歌,名字记不太清了,反正是一首关于老北京的歌,歌词我倒还知道一句:我爷爷小的时候曾在这里玩耍。那首歌我在出租车的电台广播中依稀听到过一两次,倒不是一丁点儿印象都没有,也没觉得它不好,只是我根本不会唱,何况那也要求演唱者具有一定的评弹基础,并不适合于我。于是我就对台下说:对不起这首歌我唱不了,可不可以换一首?常去歌厅的人都知道,这种情况是时常有的,哪个歌手也不可能会唱所有的歌,一般都是换一首就了事了。可那天的那桌客人似乎有点儿成心较劲,死活要听那首歌,怎么解释都不行。既然换歌不行,那就只好换人了!乐队的贝司(就是回北京帮大家取衣服的那个)好心的放下琴过来帮我解围,说这首歌我会,要是你们实在想听,那我来行吗?没想到话音刚落,几个肉包子就飞上台来(他们那儿都是一边吃饭一边听歌的,演出从晚餐开始,听高兴了再接着吃消夜。而一种类似于“狗不理”的小肉包子则是那儿巨受欢迎的“招牌”,每晚每张桌上都会摞着几大盘儿),还夹带着:“下去!谁看你呀?!”,“我们要看的是她,有你啥事儿?!”(看来是“锁定”我了)。

作者:61.141.199.* 2004-10-31 01:48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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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回复 :长发飞扬的日子(全篇)

外边儿那帮人一直在摔东西(自己桌的扔完了就抄旁边儿桌的),叫骂着,幸亏被几个保安暂时挡住了才没冲进后台来,值班经理跑前跑后的实在处理不了了,只好派人把在外谈事儿的老板“请”了回来。那倒的确是个很讲哥们儿义气的人,冲着我是朋友的朋友(没想到Jeremy的话那么管用),不但没怪我影响了生意,还夸了句“有性格!”(本来我也没错儿)。由他“亲自”出面“调停”(当然他也说了其实用不着这么费劲儿的,打个电话叫辆警车来就全解决了。可是做生意是在名面儿上,所以最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之后最终达成了“圆满”的“协议”:可以不道歉,但是得出来唱两首歌,曲目可以商量,而且按照歌厅的规矩付点歌费。我觉得这是个骗局(怎么会这么轻易的“饶”了我?),可老板说了:“他们怎么说也得给我点儿面子!”,“也不打听打听这是谁开的?”,“冲着我哥们儿我也不能让你在我这儿出啥事儿呀!甭怕!”。再次站到台上的时候,诺大的歌厅只剩下了闹事儿的那一桌(谁也不想盘子飞到自己头上),他们不但挪到了舞台前正中央的位置,人数也显然的增加了(打电话又叫了些人来)。我看着他们,心里充满了厌恶与憎恨,可是老板说了:“你也给大哥点儿面子。”,也只好暂且忍住,只希望赶快糊弄完那两首歌,就此了事从此永远不再见到他们。

事情没有就此了事,我和乐队(自然也是被老板劝上来的)忍耐着完成了“任务”(两段儿并一段儿,胡乱打发了),刚要收拾东西回后台,那帮人当中的一个(估计是“大哥”)忽然嚷嚷了一嗓子:“打发谁呐!大爷我还没听够呢!今儿什么时候听够了什么时候算!”(也不给老板面子了)。老板走了过来,说刚才不是说好了吗?怎么变卦了?“怎么着?怕不给钱呀?!”那个人从怀里掏出一捆钱,“啪”的一声拍在桌子上:“给我继续唱,来五十遍‘我不是个坏小孩儿’!”,“你这可就是不给我面子了!”老板当然不会示弱,一字一句“掷地有声”的说出这句话,一挥手,一帮保安站在了身后。台下双方剑拔弩张,台上也不含糊,乐队的小伙子本来就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又加上有了老板撑腰,冲我说了声“甭尿他们丫的!”,拎着乐器就奔后台了(打倒不怕,但琴可得先保住了——演高兴了动不动就摔琴的事儿咱可玩儿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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