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61.141.199.* 2004-10-31 01:48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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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回复 :回复 :长发飞扬的日子(全篇)
台下看见台上要撤,说了声:“看你们谁敢动?!”,台上自然没人吃这套,这下那帮人急了,一掀桌子,双方就动起手来,混战中听到有人喊:“别让北京来的那帮跑了!”。我们撤回了楼上的宿舍,几个男孩儿放下琴就冲下去助阵了,没一会儿又急匆匆的跑了回来:“我操,事儿大了!他们丫抄刀了!”。事情到了这一步所有人都有点儿后怕了,也想不出什么更“高”的了,大家乱哄哄的把屋里能挪动的东西(包括床)都挪过去堵在了门口,然后关掉灯,心里“咚咚”跳着(不知道别人是不是这样,反正我是紧张得够呛),大气儿不敢出一声的留心着外边儿的动静。外边“噼哩哐啷”的,杂乱的脚步声,门被脚踹或刀劈开的声音,夹杂着“给我挨个屋搜!”,“看他们往哪儿躲!”。保安也都不知跑哪儿去了——大概“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谁都明白。眼看着声音越来越近了,心提到了嗓子眼儿(也许不止。反正当时的那种紧张程度是隔多年后很难准确体会的),男孩儿们开始卸床腿儿桌子腿儿了(准备拼了),忽然传来了警笛声,那些脚步声消失了。外边儿安静了,大家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虽然没开灯但也早适应了),一个胆儿大的说:“要不出去看看吧!”,另几个说:“先慎慎,别中了‘埋伏’!”。正说着,又传来了脚步声,大家立马又警觉起来,抄家伙的抄家伙,哆嗦的哆嗦。这一回脚步声准确的停在了门口,有人重重的捶门:“快出来!老板说怕出事儿,让你们今天晚上就回北京!”,急忙搬开东西打开门,一个保安气喘吁吁的接着说:“那帮人跑了。没抓住!临走还说饶不了你们!赶紧收拾东西吧,车在下边儿等着呐!”。就这样,连夜收拾了东西,最后半个月的工资也不敢要了,我们被一辆警车送到了火车站。
之所以说“也可以说是由我引起的”是因为表面上看来事情的确是从我说出那句话之后开始“急转直下”的。可是难道我不该说吗?难道我不说他们就会“良心发现”吗?——如果是这样那大概事情就根本不会发生了。谁都明白那是他们的问题,而不是我们。可是我还是不明白,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我和我们——几个挺不容易大老远跑到外地去挣钱的孩子,不明白我怎么碍着他们的面子了,不明白他们所说的面子是个什么东西,不明白有些人为什么会是那样的。当然这件事情其实是根本无须探讨的,我也不是不明白这世界上的许多事情根本就不存在什么“为什么?”
无论如何,我们算是逃过了那一劫,南下的火车上和同伴儿们挤坐在两节车厢中间通道的地板上的我,脸上的表情象极了现在我面前的那只玩具猫:一脸的惊恐,一肚子的委屈,两只眼睛里分别写着三个字:“为什么?!”而我们就这样在越来越多弄不明白是“为什么?”的事情里渐渐成长起来,直到有一天,眼睛里不再存在那个问号。
早就听说去东北“走穴”得多“忍”着点儿,那一回我们算是真正领教了。回到北京没多久,又听说另一家歌厅出了一件更大的事儿:两桌人因为一丁点儿的小事儿(点歌顺序,也就是谁点的歌先唱谁的后唱)叫起板来,一桌是当地著名的土流氓,一桌是有钱的高干子弟(据说是开着奔驰去的),两边为了面子互不相让动起手来,当场砍死一个砍伤两个(听着悬吧?可这是真的)。听说了那件事的我们也只有后脊梁骨发凉的再次庆幸:幸亏那天我们住的那层楼房间多了点儿,幸亏警察来得及时了点儿,幸亏,那以后很久,都不肯再去东北“走穴”了(当然人哪儿都有好有坏,希望偶然看到这段文字的东北朋友们不会介意)。
回到北京,就开始了我一直延续至今天的“租住时期”,回头想想,这些年来搬来搬去的,好象已经快把北京市内的这几个“区”全住遍了。很长一段儿时间,最大的希望就是能挣到足够的一笔钱,买一个自己能够绝对做主的家,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心思布置,也不用再看房东说话时那种总是不由自主流露出来的优越神情。开始自己开车后,忽然发现这倒也未尝不是件好事儿——走到哪儿路都挺熟,而且,经过好多地方,都可以想起一些住在那一带的故事来。
作者:61.141.199.* 2004-10-31 01:49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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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租”的房子在“正义路”,说起来那次其实不能算是真正的“租”,那只是“象征性”的“交费”而已。那是一个我叫做“姑姑”的远房亲戚的房子,她人在泰国,房子反正也是空着,听说我要租房子,就让我住到那儿去。她说过不要钱的,可爸妈说毕竟只是远方亲戚,白住总是不太合适。于是我的爸爸就去和姑姑的爸爸(我叫做爷爷)商量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既然姑姑帮助了我,我也应该帮助一下我姑姑的人。于是我每个月去看一次爷爷,顺便给尚在幼儿园的姑姑的女儿四百块钱,作为她在幼儿园的开销。
从长春回来没几天我就住进去了。那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一应俱全,正义路又闹中取静,一切倒蛮舒适。因为还有很多东西在窦唯那儿,我只好再次拜托他的妹妹。一个说话有点儿腼腆,脸上“埋伏”着几颗青春痘的男孩儿和她一起把东西送了过来,她甜蜜的笑着,介绍说这是她男朋友。“他怎么样?”她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偷偷的趴在我耳边问了一句,眼睛里写满了喜悦。我不禁有些感慨,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她还只不过是个小小的初中生而已,整天跟我谈的总跑不出她学校里的那点儿事情,时间居然走得这样不知不觉,已经整整四年过去了,连那个“小妹妹”也长成了十八九岁的大姑娘,在正儿八经的谈恋爱了。许多往事就在瞬间重现起来,那一个个画面都逃不出那个胡同深处普普通通的小院儿,画面中的人物总少不了一个他。象雁渡寒潭匆匆掠过时投在水面上转瞬即逝的倒影,我的视线中闪过一丝不愿被人察觉的感伤(也许她也已经能够察觉了吧),在这个比我小着几岁并且和我依旧在爱着的他有着血缘关系的女孩儿面前,我眨了眨眼睛,拼命的抑制着自己,不让证据涌出眼底,并且努力着试图把他挥去。那一刻,刚刚度过二十三岁生日的我忽然觉得自己老了,就象那个多年前在学校的盥洗室里站在我面前说话的女孩儿一样。我用尽最大努力极不真实的微笑出来,可是却真诚至极的对着眼前的女孩儿说:“祝福你!”
草草的安顿了一切,就开始了有生以来第一段真正形单影吊独自一人相对的晨昏。记忆里,住在正义路的那些日子是混乱而且阴霾的,背景中几乎从未出现“放肆”的笑声(很喜欢看周围的朋友们笑得“失态”的样子,也很怀念属于自己的那些曾经乐成“那样儿”了的时候——虽然那样的“机会”后来就越来越少见了。我觉得,那些笑得顾不得形象,也无法控制“音色”和“音量”的画面是特别应该被记录的,虽然那种时候我们总是顾不上。其实,每一个人的生命中都一定有过不少这样的瞬间,可惜在回头再看时我们总是很轻易的就略过它们,而一味的去咀嚼那些忧伤——请不要以为欢乐是无须细细品味的!)和明朗的光线:窗帘从早到晚遮天避日,印象里醒着时室内永远需要点着灯;冰箱厨房空空如也,甚至能让偶尔溜到这里来偷食的老鼠失望;衣物胡乱丢放,床铺根本不去整理,睡觉时,总是随便把摊在床上零七八碎的东西往左挪挪向右推推扒个窝就躺下了;人蓬头垢面,要是不必出门,就干脆连洗漱都“懒得”了。
冬天正在这个城市停留,并且穿透玻璃和墙壁,穿透衣服和肌肤,暖气明明摸着烫手,冷意还是阵阵袭来。那年冬天我似乎格外的怕冷,即使在屋子里也总是不得不穿成个“正方形”,忽然间就丢失了那种宁要风度不要温度的体力和冲动;把所有的灯都打开了,还是觉得房间的每一个角落里都写着昏暗。想不起来那些日子里的每一个二十四小时我究竟是怎么填满的,如果用一个词去形容它们,大概唯一准确的就是“打发”二字。那绝对属于标准至极的虚度光阴:不看电视也不读任何报纸杂志,懒得关心任何国家大事或者小道消息;不看书,不记日记——因为实在没什么可记的——就算是记“流水帐”也总得有点儿内容可写吧?长达十四年的学校教育给我留下来的唯一一样保持多年的好习惯在那段时间是暂时搁浅了;不见人——我是指“值得一见”的人,我住的大院儿出门一拐弯儿那家饭馆的服务员我倒是每天都得见上一面。其实那段日子我特别想找个人倾诉,哪怕没什么可说的只是大眼儿瞪小眼儿的相互看着或者胡乱混混也好,只要他(她)是让我看着“顺眼”的,觉得知心的,只要别让我一个人待着。可是我实在想不起来谁。说实话那段时期我并不是一个十分“珍惜”友情的人,倒有点儿“爱情至上”,和窦唯在一起的时候任谁叫也舍不得去,从前的朋友就那么象狗熊掰棒子似的一碴一碴都给弄丢了。唯一来往“密切”的就是徐薇,如今她已远在天边,也只能望洋兴叹了——“重色轻友”的朋友们一定要汲取我的经验教训;不上班——在长春倒是多少攒了点儿钱,暂时不必为钱担忧。想起来那几年我花钱可真挺大手大脚的,一件吊带背心八百块也敢买(那时侯的八百可不是现在的八百——现在也够贵的了。这段儿可千万别让我爸我妈看见),只要喜欢。挣的不少,可月月精光,全臭美了。长春那点儿钱之所以能留得住,主要是因为那儿的东西实在没什么能让我看上眼的;不逛街——女为悦己者容,我现在又为谁呢?逛街可一直是我的至爱,不光是那时侯。对于我来说,要是连逛街的心情都没有了,那可绝对是真的心灰意冷了;不想“以后”——连“憧憬”都没了。谈到这个问题我个人心理上有过一些变化阶段:最初是压根儿就没想过,只知道傻快乐;然后开始想了,坐在那儿,整天整天的“发呆”,想得热血沸腾,觉得眼前的一切都太琐碎;后来发现自己被“未来”骗了,老师带领我们认识的这个词总是跟“美好”联系在一起,可是擦身而过的日子却离我曾经幻想过的远而又远。
作者:61.141.199.* 2004-10-31 01:49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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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九年夏天十分类似的那段时间里曾经和一个要好的朋友探讨这个问题,他告诉我说“希望是远处的灯火。”。那种形容很美,他说的时候眼睛就看着前方,虽然是在昏暗的房间里我还是能感觉到它们的熠熠闪亮。那其实是一个蛮美好的夏夜,我们在山上的一间小房子里,窗子敞开着,能看见夜色中远处的树林和天上的星斗,细细留意,还能听见夏虫隐隐的鸣叫。那一刻我们正在一起温习老Pink,我被感染了,于是在那样的夜里我努力的睁大双眼试图寻找属于我的那片灯火,可是我却只看见了对面窗台上那半根儿光线微弱摇曳的蜡烛,只怕随便一口稍重一点儿的呼气都能将它熄灭,更别提风雨。我顺口说出了我所看到的,他说:对,也许它的确很微弱。可是你还是看到光亮了对吗?并不是一片漆黑。而希望就是这样一种东西,它是不会熄灭的,打火机就在你自己手里,除非你不想将它点燃。其实生命是这样的,我们用一生的时间向一个地方行进,为了那摇曳而神秘的吸引,尽管已经知道永远不可能到达。而我们的胜利,就是离它近一些。从九九年夏天到现在很多想法都发生了改变,渐渐的我发现其实“憧憬”是这样一种东西,它会让你有希望,从而获得力量去面对现实生活中的种种问题。它带给我们的的确是一些骗局,可是我们得一边儿骗着自己一边儿从中汲取力量。所以说,其实它是我们的“加油站”!不过我还是越来越觉得动不动就提“未来”是“扯蛋”的事儿,计划赶不上变化,更为重要的是现在!
就那么“从晚混到早”,刨去睡觉和吃饭的时间,我实在想不起来我都还做过些什么,大概也不过是从屋子的这头溜达到那头,茫然不知何故吧!离开父母就住进了热热闹闹的学生宿舍,八个人一间的屋子一住就是将近八年,然后就搬进了那个温暖的小院儿。如今,忽然一个人“享用”起七十多平米的空间来,这真叫我不知如何是好!大段大段的空白,唯一想得起来的一件事儿就是听那些那时听起来格外让人“心碎”的音乐,专挑伤感的听,觉得每一首歌儿都跟我的心境一致极了,几乎就是给我写的。床边就是音响,小姑姑从国外带回来的,sony的,音质很好。本来是在客厅的,我把它挪到了卧室,就放在床边儿伸手可及的地方,接线费了我半天劲儿(我最头疼的事情就是各种颜色粗细不一的线与插头的关系),那是我在那套房子里唯一花费心思布置的地方。因为觉得冷,好多时间就缩在被窝儿里,睁开眼闭上眼都在听,听的最多的是黄大炜的那首“爱让每个人都心碎”:城市一片漆黑,谁都不能看见谁,除非紧紧依偎。经常就那么听着听着睡着了,醒来缓缓神儿,翻个面又接着听,不到头昏脑胀了决没有出被窝的意思。已经很少哭了,大多数时间就那么一边儿听着一边儿看着对面深褐色碎花的窗帘或者天花板,任随歌声带领思绪,而白天黑夜的交替,就在窗帘上那些图案的明暗中转换着。那大概就是孤独的一种吧,虽然那是仅仅浮于表面浅而又浅的,虽然很多年以后我了解到其实真正可怕的孤独往往是在纷闹的人群中间,虽然一路走到今天我终于明了了其实孤独是任何人一生中都无法摆脱掉的命运,我们只能而且必需坚强,可是那时侯,我实在渴望能有一双温暖的臂膀将我拥入怀中,哪怕暂时远离尘嚣。那段时期还听过一首歌,记不清是李宗盛还是姜育恒的了,说“寂寞是朋友”,我左思右想不得其解。不是没有努力过,我也尝试过和它“平安相处”,可是我觉得它欺负我,在一个毫无经验和抵御能力的人面前它似乎显得更加有恃无恐,有些时候我几乎就可以看见它那副所向披靡得意扬扬的样子,它就那么昂首挺胸的在那套两室一厅的单元房里四处“漫步”,寸步不离的“徜徉”在我周围。其实那句话说的不错,如果能真正做到是一定会受益非浅的。回想起来,我个人每一次堪称可喜的“飞跃”几乎都是在那样的时期。只可惜那都是被逼出来的,实在缺乏主动自觉性。把“寂寞”当作“朋友”实在是不容易,这是我至今难以“攻克”的“关”,和“它”的相处总是频频失控,反复无常。当然,比起从前那个“屁股上长刺儿”的女孩儿我还是多少有那么点儿进步,可自知差得太远,尚需努力锻炼“定性”。如果有一天,一个人能够面容坦然的说:I‘m alone,but not lonely!我以为他(她)是真的“成熟”了!所以,我最欣赏的气质,是坦然。
作者:61.141.199.* 2004-10-31 01:49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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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回复 :回复 :长发飞扬的日子(全篇)
1994的新年是记忆里最“艰难”的一个节日,那天父母跟前的我绝对是一个动用了“元气”的演员。饭桌上,费力的装成饭菜可口的胡乱吞咽着,勉强的说笑着,心口不一的编造着“好听”的消息(当然他们已经知道我和窦唯分开了),撂下碗筷,就谎称晚上还要演出飞快的“逃窜”了。长安街上,灯火通明,霓虹闪烁,出租司机兴致盎然的尝试攀谈,几句话之后发觉碰上了个“冷血动物”,知趣的不再开口了。爆竹声声的时候,拉开窗帘看了一眼,从卧室的窗户可以看到天安门广场的上空,那儿正礼花四射,靓丽缤纷,心里涌起一股冲动,默默跟自己说了一声“新年快乐”,忽然品出不是滋味,眼泪一下子就涌出来了,那一刻房间里依然飘荡着“城市一片漆黑。”
钱快花完的时候,只好又出去找活,就那么开始了在保利大厦的“伊甸园”时期。歌路一下就变了,台上的我,失去了往日的飞扬,总是神情黯淡,也总是不听舞台总监的安排,只管自顾自的净挑些伤感至极的歌儿唱。开始他总是替我“捏着把汗”,后来听到了观众的掌声,也就渐渐认可了。那儿的歌手有好几个都是在“霓裳宫”时同台的,他们一致的诧异道:怎么几个月不见,歌艺进步如此之大?——要知道那种类型的慢歌是最见功力的,以前那一直是我的弱项,是必需“回避”的。而那种激情四溢充满动感的Rock‘in Roll则一直是我的专利(说实话其实那种歌是比较好唱的,相对来说容易控制,只要能喊就行了。那以前我最拿手的歌是“black heart”的那首“I hate myself for loving you”)。也许人真的需要“经历”吧,谁知道呢?因为有一些“老朋友”,演完出大家就拉着我一起去吃消夜,吃完消夜又拽着我一起打麻将——大家也都听说了我那点儿事儿,知道我心情不好。反正大家都是“夜里欢儿”,倒省得一个人回家郁闷了。就那么又跟“集体”挂上了“钩”,我爱上了麻将,并且迅速发现那是让人集中精力不想其它最好的“办法”。因为是一个人住,住所位置极佳,设施又齐全(小姑姑家客厅的方茶几下就放着两副麻将,而那个茶几,高矮桌面都合适极了,我们正好可以垫着靠垫儿坐在地毯上,累了还可以靠着沙发坐儿打),很快我那儿就成了据点儿。我们绝对“疯了”,经常从头一天晚上下班儿一直打到第二天晚上上班儿前,然后草草收兵,随便垫吧点儿东西赶去唱歌,哑着嗓子坚持,在后台抓紧每一分每一秒睡觉,为了“争分夺秒”,到后来下了班儿的消夜也干脆改为打包,然后就又“磨拳擦掌”“斗志昂扬”的赶回来接着“练”了。茶几毕竟矮,接近地面,我们总得“控制情绪”,在静静的夜里要是谁提拉了一把大牌就难免“冲动”,所以楼下老是敲暖气管子。可是玩儿牌实在很难做到“冷静”,我们总是很快就又把楼下忘了。那样的次数多了楼下真的急了,虽然我本不想搭理那个找上门来的中年妇人,可是她威胁我说:下次再这样就告诉你们家大人(也就是爷爷)!于是我害怕了,后来我们干脆集资买了一张麻将桌。
青春就那样在“战斗”中“消耗”着,眼看春节就要到了。“伊甸园”楼下新开张了一家歌厅,名字叫“歌城”。我和另外一个男歌手被“挖”去“跑场”。那本来是光荣的事情,可是我们必须偷偷摸摸的,因为楼上的老板说了:谁也不许下去!那是明摆着抢生意,所以两家老板极对峙,谁也不去谁那儿。不过那正好能让我们钻空子,所以我照样舒舒服服的拿双份工资。那天,同往常一样,唱完了“歌城”那场,正从经过慎重侦察最终确定的秘密通道往回绕,迎面走来行色匆匆前张后望前来赶场的“同伙”(那个男歌手。每天晚上我们总是在几乎相同的时间地点象这样碰到,然后彼此会意一笑,继续各赶各的路),擦身而过的一瞬间他忽然冒出一句:窦唯在楼上呢!不由得,我慢下了脚步。
是的,一定会再见到的!我们毕竟都还没有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并且,依旧在一个城市里,甚至,在一个圈子里。从来都是如此,我和他,以至他们的生活有着太多的“交集”(而如果没有交集,又怎么会在一起呢?),以至即使当那些往事逐一走过,不管想与不想,有意与无意,毕竟无法避免碰面。那样的时刻最初总是充满着尴尬与局促,总是会有一方匆匆离去,然后,渐渐的,我们都学会了装做若无其事,东张西望,顾左右而言它。我们没有办法,因为,我们还得往前走!我们只能往前走。这个世界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其实是很小的:我们只是和可数的一些人来往,也总是跑不出那些老地方。而即使走到天涯海角,心里记挂的,其实还是那些个熟悉的里弄街巷,还是那几张忘不掉挥不去的面孔,还是想着,迟早要回去;即使把自己关在在家里闭门不出,放不下的依旧放不下。这“剪不断,理还乱”的生活啊!这无可奈何的生活啊!
作者:61.141.199.* 2004-10-31 01:49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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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回复 :回复 :长发飞扬的日子(全篇)
而即使很多年后,当爱已成往事,当那些恩怨的咖啡早已被时间的温水冲淡,消溶,当我已经能够越来越熟练的表现出镇定自若,表里不一,而且无须东张西望,实话实说,那样的碰面之后,我心中那片原本已经返晴的天空依旧会在那一瞬间飘过一朵许久前的阴云,虽然从某一角度来讲它也不无美丽。而那一刻的阴郁,完全不是因为别人胡乱猜测的那些原因,并不是因为还没有将那些陈年旧事放下,那只是因为,它会让我忽然记起从前,从而恍惚于时间带来的改变:让我在那一刻里感到茫然的,是不能确信那些曾经有过的时光是的的确确存在过的。那种相对的淡然让所有的证据都显得那么的不足以说明问题,以至于,你无法不去怀疑你们是否曾经有过那样的亲密和熟悉。而那些作为证据的小物件,要么被撕毁了,摔碎了,丢弃了,要么或许得以侥幸存留,也不过是跟随曾经的当事人各奔东西,然后被遗忘在时间的角落里,任凭岁月的尘埃遮盖。或许到了后来,连它们也忘记了那些曾经被宠爱有加的年代吧?我不喜欢那样的改变,虽然人们普遍认为“人挪活,树挪死”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可是,那当然没有用,我们还是那样的走近然后又离远了,被一种微妙的力量左右着。那种力量究竟是什么呢?我想,大概是“幻想”吧!我们总以为下一次一定会更好,就这样一次次不惜一切的迈出了步伐,不惜伤害别人也伤害自己,到头来却发现,那全是一个个误区。而上帝就那么舒舒服服的坐在云层里,看着他天真的子民们义无返顾的折腾来折腾去。他不管也不问,还把我们的眼泪当作他最好的佳酿,把我们的故事当成他最搞笑的喜剧。我早已知道这是规律,是人在一生中不能不渐渐学习适应的规律,尤其是这个时代里的我们必须适应的规律,可是,我不喜欢,非常的不喜欢,不管那是因为怎样的原因。是的,我不喜欢,曾经的我曾那样的感动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以为所有的爱情都该是那样的,就象梁山伯与祝英台,罗米欧与朱丽叶,至少也应该象我的母亲碰到我的父亲。可是我失望了。后来我知道了,我太天真了;然后,我适应了,不再哭得那么伤心了;再往后,我不再被动的忍耐了,也开始幻想起来了,并且,做出自己的决定,力求干脆利落的决定,决不心软的决定。我甚至了解到,这世上不止爱情一样重要的东西,我的生活中还有其他值得重视的事情,一个人也没什么了不起。我就这样说服着自己,学习平静的度过一个人的时光,告诉自己,孤独才是人生的真相,不过长短早晚而已。当我们劝着别人也劝着自己,说着:没什么了不起!越来越多的人就真的变得越来越对什么都无所谓了,越来越觉得无论怎样都没什么了不起。我们不再象当初那样执著而认真的对待爱情,觉得那样很傻;我们混在同我们遭遇相似的温暖的“集体”里,如果寂寞难耐了,就凑在一起醉酒当歌,吃饭打牌;我们尽量把时间填得满满的,不留余地“胡思乱想”,最好晚上上床困得倒头就睡。我们不再争取,也不再忍耐,除了偶尔怀念或者期待,我们有太多经验,所以越来越思前想后,迟疑不前,听天由命。不知道我们是坚强了,还是麻木了?不知道,这究竟是岁月在我们身上上演的哪一出戏?而只有我们自己知道,在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我们其实还在渴望能与某人相知相惜,分享朝暮。我们感伤,却不明白。我不喜欢这个变化越来越快的时代,也不喜欢这个时代里的我们对待情感的态度,虽然也许有很多都是不得已而为之,包括我自己。我不喜欢,可是我已经不再害怕!
当然,最初的我们不是这样的。那时侯我们的人是透明的,我们的情感是无法驾驭的,随风飘荡的,我们的快乐和忧伤是难以掩饰的,完全彻底的。那时侯我们觉得,爱情是这个世界上最最至高无上的东西。因此我和窦唯又开始重蹈覆辙。对于我,整整四个月的“努力”在与他重逢的夜晚再次化为泡影。理智告诉我应该拒绝他,可是,我却无法拒绝心中对他以及与他相对的那种种晨昏依然存在的依恋。白白的挣扎了那么多天,一旦与他面对面,我立刻无可奈何的发现,那种依恋反而变得更加深不可测和难以自拔,我似乎比从前的任何时候都更加没有主张,也更加渴望他怀抱中的温暖。“我来找人,听说你在这儿呢,就想顺便看看你。”,他在两人相对的第一时间里象是给自己一个借口似的这么说了一句,“怎么样?”,他问,“还行吧!”我回答。然后,我们就那么坐在演员休息室外面的沙发上,视若无睹的看着台上的节目,任凭面前的歌手,乐手和花里胡哨的舞蹈演员们进进出出穿梭来去,各自若有所思的沉默着。我唱完下一轮的歌回来,他笑了笑,说:“不错啊,进步了!”,我也笑了笑,说:“是吗?”。然后我们又继续象刚才那样的干坐着,有意无意的保持着距离。。。他一直没走,演出结束后,他说:“饿了吧?一起去吃消夜吧?”,我点了点头,走进演员休息室去换好衣服,和他一起走了。
作者:61.141.199.* 2004-10-31 01:49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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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几天北京一直在下雪,到处都银妆素裹的,很美。从保利到东直门不算远,他提议走过去,说正好可以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于是我们没有打车,两个人就那么默默的在二环路边行进着。雪花依旧在漫天飞舞,我们的嘴里不时的呼出着热气,虽然没有说话,可不知道为什么,脚步不由得就轻快起来。走到中途他忽然来了兴致,弯下身来攒了一个雪球,问我说信不信他能打中马路对面的那棵树。那是他几年以前常玩儿的游戏,那时侯他总是打得又远又准,雪球打在树上,震落一树积雪,那是他带给我的关于冬日最美的记忆。记得那时侯,他总爱带着一个红格子的围巾。不过这一次他没有打中,却把便行道里一个刚好骑车路过的行人吓了一跳,雪球从那个正小心奕奕骑车赶路的壮年男子头顶上飞了过去,他完全出自肌体反应的闪躲了一下,差点儿摔倒。那人停下车来冲着这边儿骂了一句,我们赶忙做贼心虚的冲着那边儿喊了一声:对不起!好在并未铸成闪失,那人也确认我们确实不是故意的,于是又骑上车走了。我们一起目送了他一程,然后,就忽然不约而同的笑了起来。那一刻我们都仿佛在一瞬间回到了从前,暂时忘记了我们之间的现状。而他,就那么自自然然的又牵起了我的手:“怎么这么凉啊?”,他问了一声,干脆把我的双手统统放进他的手中,反反复复的搓了一会儿,然后,又自自然然的把其中的一只放进了他羽绒衣的口袋里。那儿,的确很暖。我就那么任凭他做着那一切,脸上的笑容却渐渐僵住了。“怎么了?”,他一定察觉到了,歪过头来问了一句。我再次装出笑容:“没什么!”。“走吧,我还真有点儿饿了!”,我点了点头,我们就那么又向前走了。
那天晚上,走在他身旁的我,有些不由自主。虽然知道前面的路将不同于从前,却仍然无法掉过头去,就如同无法扭转梦的方向。我们选择了“壑海楼”,以前总去的老地方。
第五个春天,我们约在那家饭店门口见面。
当时我正独自住在离那儿不远的一栋楼房里。那虽是春寒料峭的日子,可空气里却已经能嗅到欣欣向荣的味道了。我一个人坐在那家饭店门口喷水池的水泥围栏上,静静的等你,早春里难得的阳光照在我身上,放眼看去,长安街宽敞明朗。当我看着你渐渐走近,不知怎么,心里却有一些秋天的滋味。我们都没去碰那个敏感的话题,只是说一起去看我的新居。
东直门那一晚之后,窦唯就去了南方。他说去演出,很快就会回来,还说要来参观我的新家。当然,他没有那么快就"回来",整个春节他也杳无音信,不用猜,我自然也明白那是为什么。春节的假期刚刚结束(当然,对于我们这种"大闲人"来说其实是无所谓什么假期不假期的),他打来了电话,说他"回来了!"。不知为什么,我们在电话里都变得"礼貌"起来,彼此问着些"春节过得怎么样?","咱爸咱妈好吗?"之类的客套话,也许是因为那个显而易见却都避讳不谈的真相吧!绕来绕去还是他道出了主题:"下午有空吗?"。我当然有空,对于那时侯的我来说,简直是太有空了,大概也就称大把大把不知如何打发发呆时光了,何况是见他。于是约好了时间。这一下我可有的忙了,"临上轿,现包脚"的开始"突击"我的"小狗窝",虽然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根本不可能达到干净彻底,但怎么也得弄个"驴屎蛋儿,表面光"。至少,我不想让他误以为原来我如此"邋遢"。看看时间差不多了,就去约好的地点--贵宾楼门口接他。清楚的记得那年早春里的那个下午,将近三点钟的时间,柔和的光影,新年里第一阵和风迎面吹来,身材欣长的年轻女孩儿步履轻快的穿过正义路当中的街心公园,似乎正在把那漫长而难捱的冬季抛在身后。那时侯我的头发已经长至腰际了,因为见他刚刚争分夺秒的洗净吹干,由于步履的震荡和风的关系,那些发丝恣意飘动飞舞着,让我想起了那首歌里的形容:风的线条。其实我之所以一直酷爱长发,决不仅止单单因为早年看到席慕容的那篇文章,那不过是开始而已。在我后来的感受里,最关键的原因,就是喜欢它们在风中尽情舞蹈的样子。无论自己还是别人,在我的感官中,那总拥有着难以言表的动人之处,总会让我感慨于生命的美好。在我看来,那正是身体本身最流畅,最美妙的语言。那是我最爱的时刻,不管心情多糟,走在风里的我总会拣回些自信,那种时候我总能再次确认:我是动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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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知道,请不要笑话。也许你会觉得一个人这样描述自己多少有些厚颜无耻,可我却以为虚情假意的谦虚推脱反而无聊。我知道关于美每个人心里都有不同的准则,我也知道这个世界上有着数不胜数的比我美得多得多的公认的大美女,我知道我压根儿排不上号。可是那又怎么样呢?那并不妨碍我"孤芳自赏",自得其乐,何况也仅只是在有的时候。事实上没有谁会对自己完全满意,我也一样。何况我这个人还有点儿"自恋"(这是一个朋友指出的)!所以镜前的我总是对自己千挑百拣,很少如意。不过在我看来自恋倒也不是什么坏事,因为这样的人一定对自己要求严格,而且永不满意。而无形之中这就成了他(她)进取的动力。反正我不相信一个不爱自己的人会爱这个世界,我也觉得一个人首先得把自己弄得美好起来,才有资格要求这个世界。至于美的标准,这倒是我忍不住想一吐为快的事情。如果你只是对我要讲的故事感兴趣,请尽管跳过去。在我的字典里,美是朴素,自然的同义词,而且必需充满灵性,亦既动人。这是我所追寻的美的及至,当然我知道所谓"及至"就是永远都不可能抵达。我不欣赏仅只停留于表面的美,这是时间告诉我的;我也不喜欢奢华的美,这一点在我倒是与生俱来的。有一个简单的例子可以证明:我似乎与生俱来的偏好棉织品,而对丝绸皮毛没有太大兴趣。当然,这仅只是个人观点,同样的,我也没有权利妨碍别人金堆银砌,"孤芳自赏"。我甚至以为伴随岁月自然生出的皱纹是美的,而拼命的拉皮,打羊胎素是丑的,因为那样的人总会让我联想到三个字:"老妖怪"。有的时候,看见那些因为担心生出皱纹甚至"不苟言笑"的女人,总是觉得有点儿可悲,因为那种过分的担忧剥夺了她们尽情欢笑的权利。如果细心观察,你会发现她们有一个相似的动作,就是在忍不住开怀大笑的时候,会忽然想起什么而噶然而止,然后,脸立刻绷紧,手则下意识的去按摩眼睛周围的皮肤,甚至要"拉一拉"。说实话这实在太"草木皆兵"了,在我看来,如此神经质的举止反倒让人见笑,反倒肤浅和不美了。爱美是天性,不仅只女人,适当的保养也无可非议。可是,我们必须明白,试图永保青春,那就象那些曾经幻想长生不老的帝王们一样是痴心妄想。所以,我们必须坦然接受自然的规律,并且,在岁月的流逝中,去认识超脱于外表之外的更有价值的美。。。美究竟是什么呢?具体到人身上,我以为,那是那种决不能够搀杂矫揉造作的,纯属自然流露的神态举止。我从不认为一张呆滞的脸有什么美丽可言,尽管也许在它上面长着惊世绝伦的眉毛眼睛鼻子嘴巴,可是当他(她)笑了,哭了,怀疑了,失望了,惊喜了,黯淡了,就拥有了妙不可言的观感,归根结底,因为它们生动了。关于美丽还有一个秘诀,那就是自信。这种东西绝对是灵丹妙药,它绝对可以让一个外表平庸的人熠熠生辉。
这方面的一个典范是艾米莉。狄金森,一个迷一样的自闭症女诗人。当我第一次遭遇她的那首《为美而死》时,我绝对可以形容那一刻的我为被她来自一百多年前的言语的闪电击中了。那是去年冬天在北大附近的一间小书吧,我第一次知道了她的名字。那本题名为《孤独是迷人的》的书,是她在一八六七年三月--一八六八年四月之间的日记,封皮上印着她一生中唯一的一张照片(关于这一点她是这样觉得:我曾在很小的时候照过相,那是父亲坚持的。从那以后我就不愿再让自己被困在木框里,除非是诗行的框框,人工做的并不能使我满意。我不愿意让父亲不高兴,但我自己就是好肖像,如果他愿意更仔细注视我的话--看来她已超脱于形象之外了)。按照世俗的标准判断,她的相貌无异是平凡的。可是,她的面容却透露出诱人的沉静,而她的目光,给人的感觉是,她看到了一个方向,一个别人不易察觉的极其美妙的方向--这绝对不是"马后炮"!--关于这一点我想做一下说明:首先我得承认我其实是一个"以貌取人"的人,而且挑得厉害。前面也说过了,至于取舍我有些自己的标准,而且肯定不是漂亮不漂亮的问题。买书也一样,除了已经了解并且确认的优秀作家之外,我相信一定还有很多不知名的或是孤陋寡闻的我尚未听说的值得一读的书籍。而与这类书籍的缘分,我总喜欢自己去碰碰运气。书与人一样,也有脸面,那是它的封皮,首先映入眼帘的部分如果引起了翻阅的兴趣,那么就有了购买的可能。那天就是那样,我只是在书架边匆匆略过,很随意的,我抽下那本书,映入眼帘的那张年轻女人的面孔上有些什么熟悉的东西让我停住了。我仔细的端详着,终于发现那是她的眼神,在我看来那绝对象极了另一个人的。是谁呢?我想起来了,是顾城。奇怪,一个是男人,一个是女人,一个东方,一个西方,而且彼此相差一百多年,怎么会有这样类似的眼神呢?(难道拥有超乎寻常的创作能力的人都有这样的眼神吗?真不知道他们究竟看见什么了!)。说实话那本书的封面设计的并不好,书名也是后人加上的,而且还有一段在我看来纯属多余之及愚蠢透顶的注释。促使我打开书的绝对是女诗人的那张脸,而鬼使神差的,我一下子就翻到了那一页,那些发生在坟墓里的关于美的惊心动魄的诗句立刻就让我折服了,甚至仅仅是开头的一句话:"我为美而死,但是还未。"。于是我渴望享受她更多的诗句,想知道她的内心是什么样子。毫不犹豫的,我买下了那本书,而那之后的几天,绝对是物有所值,我这个一向喜欢到处乱跑的人就那么安安静静的待在了家里,而不能不沉醉于倾听她心灵的高贵,自信,坦然和美:艾米莉终生未嫁,她的爱情几乎从未如意,关于这一点,她说:"我曾经羞怯的敲过爱的大门,但是只有诗开门让我进去。我所看到的只是热情的侧影。但热情与创作总是同时来临,那种穿刺精神的感受,同时想象也是诗人的疆域。认识一个就等于认识另一个。","不过我有自己的世界可以说话。所以我用信件来表达自己的爱。我从来不打算寄出去,就让纸页吸收我的痛就好。一颗努力追寻却不可得的心灵,让我十分疲乏,然后我好象听见细微的警告,说爱情不能与智慧共存。","当渐紫的午后/闭紧关心的门/你的想法停下来了吗/我曾在那停留吗。当我们没谈到爱/在这样巨大的平静中/我的眼是否透出希望/除你之外无人可以见到/很快的,亲爱的,说好吧/这对我就是天堂","感情自会找到自己的层次。所以让我们旅行过这样的平原,如果我们不能到达山巅。"
作者:61.141.199.* 2004-10-31 01:49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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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生命,她看到的是:"当我们的路通向一个黑暗的森林,追寻来时的脚步是多么困难!当路被设定好了,回归似乎不可能。生命就是我们的契约,但是除了最高法庭之外,无人能撤消它。","生命会加重纯真的负担,但神秘却让灵魂学会飞翔。","在这样的夜里,死亡看来非常遥远,可是我们知道这是自欺欺人。我们没有时间看见最黯淡的星,自我们眼角消失。当它们熄灭,我们会等待更明亮的傍晚。活着,瞻仰它们的光彩,让我们多么焦虑。我从不知有任何快乐可以不带来焦虑。但我们很愿意付出这样的代价。"对于自然的描述和引用,她的笔充满灵性:"你问我花说了什么;可是它们不听我的话,虽然我要它们传递讯息。它们说在西边,太阳已渐渐下山,而黎明也说着同样的故事。","雏菊会让你失望吗?不,她不会的。她是永远的安适;只要在你看着我的脸时,再看看自己的。那样我就可以在树林里畅游到日落,直到你将我带到落日所不能到临之处,真实不停的出现,直到这城镇满了为止。",雨柱下来,花朵避开/满足这样的恐惧与快乐。"直到我们能在岸上再相见。从山丘上看过去,天空会象水手说的那样蓝吗?","今夜我颤抖地看着西方的天空点燃了树梢,而一股紫色的火焰正吞没着地平线。我的眼睛不足以尽收这惊异的情景。那我们的灵魂是否有更大的视野?我们是突发大火的一部分吗?或者,我们不过是这场火焰之中,无助的目击者罢了。","我与你们我爱的在一起,直到我的心象二月一般红,象三月一般紫。","就是在这样的时刻,让我好好倾听窗帘的飘动,以及檐上的雨滴那小小的节奏。天空是白色的,下午还没有失去希望;阳光是我们的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