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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怅惘的乡土愁思——黄春明小说创作的第二阶段    第三节 《锣》

写于1969年的《锣》是黄春明创作中受到广泛肯定的一篇作品。它不仅是黄春明乡土小说中篇幅最长的力作,而且象征着他的乡土文学创作进入了顶峰。这篇小说的写作方向仍然延续了揭露资本主义经济冲击传统农业村镇这一主题。如果与作者同一时期的其他作品相比较,这篇小说的人物形象更为突出,情节描写更为细腻,故事的处理方式更为圆熟,人物的悲剧色彩亦更为强烈。这篇小说的内容并不复杂,也没有什么起伏跌宕的情节。它写一个被新的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淘汰的人物——憨钦仔,在生存与尊严之间苦苦挣扎的过程。这是一个被大时代洪流淹没的“小人物”的悲剧;然而,简单的故事中却承载了相当沉重的意义。

小说一开始就对主人公憨钦仔做了一些基本介绍:他是镇上一个以打锣传讯息为职业的人。具体来说,就是为政府部门通告政令公文、替税务部门催缴税款、帮人寻找失踪小孩、替寺庙提醒善男信女谢平安,以及替卫生部门通知打预防针,等等。这在当地算得上是一份体面的工作。憨钦仔就靠着打锣的工钱或红包为生,一开始日子倒也过得无忧无虑,因为“在憨钦仔用得着锣的时日,三日一小事,五日一大事。所以他在镇上的罗汉脚辈里面,算是老米酒喝得最匀的一个了。有时手头上稍微宽一点,兴致一到黄酒也干过。再说憨钦仔的名字,小镇上的贵人就没有一个比他响亮。一提到‘憨钦仔’三个字,不管识字不识字,男女老幼没有一个不识他。”他自信在那个小镇上,连镇长的名字都没有他响亮。“那一阵子,憨钦仔真是名利双收的了。”这样的日子确实是蛮风光的,可是没想到,“一部装扩大机的三轮车”出来包揽了整个镇上的宣传生意,顿时夺走了憨钦仔的独家生意,使他陷入了生计无着的困境,“那一面一直使憨钦仔过着半生无忧无虑生活的铜锣,却傻愣愣地像被什么大大的惊吓了一番,而像哑巴张着大嘴合不拢来。从此,他把锣翻过来放在竹篾床底下,做杂皿子来用”。憨钦仔因此而感到愤愤不平,他“倒不是完全由仇视而觉得碍眼,另外他直觉得有什么说不出的难受劲,在他心头搅动。他想,这种不伦不类的东西摆在小镇的任何角落,总觉得不大对劲。它的出现,未免有失小镇的体统,实在是怪诞透顶了!”的确,装有扩音器的三轮车取代了锣,象征了时代的进步与社会的变革,可对于在传统文化中浸润了一辈子的憨钦仔而言,他的“知识”和“聪明”,显然无法参透其中的远因近由。而憨钦仔在时代变迁中丧失了打锣工作,这不仅剥夺了他维生的物资,而且也剥夺了他在小镇上做普通人的资格,他的一切厄运便从此开始,因此变得意志消沉、无所事事。故事就由此一步步铺展开来:失业后的憨钦仔生活无着,究竟应该怎么办?他的命运又将发生怎样的变化?这些疑问构成了贯穿故事的悬念。小说通过诈骗老人、偷窃番薯和木瓜度饥,混入茄冬树下“吃白肉”的罗汉脚行列,以及重新获得打锣机会这样三个阶段为人们做了生动的解答。

第一阶段的故事:处于自尊与饥饿下的痛苦挣扎——诈骗与偷窃。憨钦仔失业之后,早已坐吃山空,却毫无任何收入来源。憨钦仔其实并不“憨”,他巧舌如簧,能言善辩,又有点小聪明。为了生计,饥肠辘辘又身无分文的憨钦仔进行了一次近乎诈骗的赊欠。他看到小杂货店的老人老实可欺,便使用心计采用欲擒故纵的手法,装出一副衣食无虞的样子,使店主心甘情愿地拿出许多好东西热情招待他,最终顺利地骗喝了三碗茶,诓吃了六个圆糕,还拐走了仅有的两包黄壳子香烟,而且心安理得,这次的诈骗性赊欠是他开始迈向悲剧深渊的第一步。当再也无法赊欠到任何生活必需品之后,憨钦仔走上了偷窃的道路。

小说精心设计了憨钦仔偷窃番薯、木瓜度饥的两个悲喜交加的细节。其中偷番薯的情节编织得饶有兴味。有一次,憨钦仔到番薯田刚要下手偷窃时,被主人发现了。为了维持自尊,他急中生智的处理方式让人忍俊不禁:

当他在番薯田里想下手的时候,被主人发觉了。那个人远远地嚷着跑过来,憨钦仔迅速地把裤子一拉,就从容不迫地蹲在那里不动。等那个人赶到十来步的地方,他就先破口大骂的说:“怎么?你想跑过来吃屎吗?小偷怎么可以乱赖?等我拉干净不压你吃屎才怪。小偷乱赖,好歹不识,你把这装的看成什么货色?真失礼!”那个农家的少年,站在那地方,歉意地还带几分怀疑说:“你怎么跑到这地方来放屎?”“怎么?送上来还不好吗?你们天没亮到街仔去拖都在拖咧!不是?”年轻人掉头默默走了。憨钦仔却满载而归。

显然,如果不是为贫穷与饥饿所迫,憨钦仔也不必冒着危险、挖空心思去偷那一点不值几个钱的番薯,这真令人同情;但他面对番薯田的主人时,为了维持自尊,保住仅存的面子,抢先反噬对方一口的无赖伎俩,则让人感到可耻与可恶,令人情不自禁地联想到鲁迅笔下阿Q偷萝卜的情节。小说以嘲谑的笔法,将住防空洞、三餐难以为继的憨钦仔竭力维持可怜自尊的努力生动刻画了出来,让人们想要嘲笑他,却又感到不忍心;想同情他,却又无处可着手。这是一个多么卑微的“小人物”啊!然而,这次偷番薯“满载而归”的好运气,已经成了憨钦仔记忆中的往事。另一次的偷木瓜事件就不那么顺利了。有一天,憨钦仔五餐没吃饭了,肚子饿得咕咕叫,于是就去偷别人的木瓜解饥。他望着树上那熟透的木瓜垂涎欲滴,想摘却又怕被人逮住。于是他心生一计采用了贼喊捉贼的方法,先进行了一番火力侦察:“有人偷木瓜唷!有人偷木瓜唷!”确定了附近无人看守木瓜之后,他才放心动手。可惜运气不好,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用长竿打下来的木瓜却掉进了粪池:

愈想打到目标,愈不容易打着,他的心又急又烦躁。他想有些事情做了还得加上几句咒骂才行。干伊娘咧!使劲一拨,真的打着了。但眼看就要到手的大木瓜,扑刺的一声闷响,掉落在干了一层壳的粪坑里,木瓜隐隐地往坑底,一点一点地下沉,憨钦仔像与情人惜别,痴痴地目送着将要沉没的木瓜咽了几口口水,慰藉此刻饥肠的绞痛。

这个滑稽场面使憨钦仔饥肠辘辘的情态跃然纸上,特别是“好像与情人惜别”和“慰藉此刻饥肠的绞痛”两句,将他的形体动作和心理渴望融合于调侃的语气中,栩栩如生地刻画出了他五味杂陈的心态。小说将幸运的偷番薯和不顺利的偷木瓜这两个结局截然相反的细节勾连在一起,令憨钦仔的故事平添了不少吸引力。

第二阶段的故事:毫无收入来源的憨钦仔,黯然蜗居于公园的防空洞里贫病交加。他很清楚赊欠和偷盗均非长久之计,于是绞尽脑汁想法在茄冬树下以“臭头”为首的靠吃死人饭的“罗汉脚”群中取得一席之地,以解决他的肚子问题。此时,憨钦仔虽然放下了身段,但还想保有仅存的“面子”,因而他费尽心机,竭力避免出现“利已经不存而名也要荡尽”的危险,由此在他身上发生了好些悲喜交加的故事。

为了既有尊严地挤入罗汉脚的行列,又能让自己在臭头们中间建立一点地位,憨钦仔费尽心思进行了周密的计划,几乎抓住了每一个可能表现自己的机会,来取得别人的信赖与尊敬。这大致上包括三个步骤:首先是“利诱”。憨钦仔故意用从杂货店老人那骗来的黄壳子香烟引诱坐在茄冬树下欲睡不睡的罗汉脚们,然后慷慨地将香烟分发给他们,还讲些有趣的话题吸引他们的注意力,从而取得罗汉脚们的好感;其次是“欺瞒”。憨钦仔明明失了业,打锣的生意被装有扩大器的三轮车夺去了,可为了顾全面子,却用“老是打锣没意思”之类的谎言来掩盖失业真相,这真是“犹抱琵琶半遮面”;最后是使“苦肉计”,这是小说的中心情节,写得特别生动感人。由于镇上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死人,棺材店多日没有生意上门,憨钦仔他们这伙罗汉脚们被饿得嗷嗷直叫,但却一筹莫展。就在这急难时刻,憨钦仔挺身而出抓住“立功”机会,提醒大家有这么一个民俗说法:“人家说棺材店如果没有生意,只要用扫把头敲打棺材三下,隔日就有人去买棺材。”当大伙你推我让地谁也不愿意出头时,憨钦仔却自告奋勇说:“我去!”他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偷偷跑到街对面的棺材店里,冒险拿起扫把在棺材上敲了三下,希望能藉此赢得罗汉脚们的信任和接纳;憨钦仔以这种“英雄壮举”完成了敲打棺材头的任务后,却又时时悬念着可能发生的后果,日夜担心不已,连做梦时都会梦见自己成了“杀人犯”:

……他竟被淡淡的忧虑爬到心头,令他愠愠难过。他后悔做刚才的事,他想如果真的明天有人买棺材的话,那个死人可不是我杀了他?我憨钦仔半世人,虽不算好人,亦不算是坏人啊!我为什么要杀人?但愿明天不灵验才好。

……他觉得自己正掉进黑黑的深渊似的,他想着,此刻对过去连自己都不以为怎么的事情,竟令他怀念不已。现在,他并不用为了砸了饭碗难过,只是为了那些不再是揶揄,而是让自己尊敬的差事,深痛的感到惋惜。

憨钦仔就这样经过了惊慌难眠的一整夜。在惟恐自己真的杀死了人的胡思乱想折磨下,他直到三四更公鸡啼叫了才如释重负,“在这黑压压的洞里,现在连极细微的思想的喘息,也停止了,他的呼吸均匀的和黑暗和静息连牢得分不开。这是他最幸福的一段时间,所有的怯懦、自卑、内疚、矛盾和苦恼,都渗出他的心,融在黑暗中,教他回到原始,回到母胎,和谁都没分别,就因为这样,他什么都不知道。”因为他相信民间说的“一更二更报死,三更四更报喜”的说法,从而让自己的内疚释然,并竭力使自己相信第二天无论发生什么事,他都不负任何责任。可惜的是,第二天早晨憨钦仔刚到棺材店对面的聚会点,就得知了老迈富有的杨秀才真的死了的消息。此时的他,心中愈发忐忑不安,老是觉得与他头一天敲棺材板的行为有关。这个情节说明,憨钦仔身上虽然有许多不良陋习,但是他的心地还是善良的,良知并未泯灭。这恰如鲁迅所言:将人物“放在万难忍受的境遇里,来试炼它们,不但剥去了表面的洁白,拷问出藏在底下的罪恶,而且还拷问出藏在罪恶之下的真正的洁白来。”鲁迅:《陀斯妥耶夫斯基的事》,见《鲁迅全集?且介亭杂文二集》第6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05页。虽然这次的“立功”行为,终于使憨钦仔获得了罗汉脚们的友情与信任,大家拍肩搭背地恭喜着他,并且很大方地将他当作团体的一员来看待,答应让他一块干活。然而,憨钦仔此时却又因面子问题作祟,尽说些言不由衷的话:

“喂!各位等一下,我憨钦仔有言在先,目前我还没找到适当的工作,想暂时和大家一起生活,一旦我找到工作,我马上就要离开。你们知道?是暂时的,说不定明天就走。因为是暂时很难料。”他一再的强调暂时两个字。

“就怕你不愿意,没问题。”臭头说。

“在我们这里也不坏。”

“噢!不!我说过了,我是暂时的。”憨钦仔拼命摇头,好像什么沾在脸上要把它摇掉。

“是啊!人家有什么好地位,总不会老呆在这里的。”

“说一句良心话,我们这些兄弟倒是很喜欢你在这里。”火生的意思也是他们的意思,他们笑得很温和而亲切。

“不,不,不,我说是暂时的。到时候我走了,大家不要骂我无情就好。我说过了,是暂时的。”这下子他得意了,他觉得面子够大了。

由此可见,憨钦仔之所以一再以种种谎言来维持他的自尊,无疑是因为想成为小镇上一个可以让人信赖的人物。事实上,失业的憨钦仔与罗汉脚们的境遇与地位根本就没什么差别了,可他却仍然沉浸在昔日的辉煌里难以自拔,从精神上认为自己要比那些整天蹲在棺材店前的茄冬树下,靠等待丧家出殡时拿些旗幡、撒些银纸,以及帮厨洗菜等杂事为生的罗汉脚要高一等,甚至耻于同这群臭头烂耳、瞎子跛脚的罗汉脚们为伍,因此他在公开场合总是竭力避免和他们在一起。这恰如鲁迅所言:“中国人的不敢正视各方面,用瞒和骗,造出奇妙的逃路来,而自以为正路。在这路上,就证明着国民性的怯弱、懒惰,而又巧滑。一天天的满足着,即一天一天的堕落着,但却又觉得日见其光荣。”鲁迅:《论睁了眼看》,见《鲁迅全集?坟》第1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40页。也正因为如此,当杨秀才出殡时,憨钦仔在送葬的队伍中,觉得扛彩旗有损颜面,生怕被人误会他也是茄冬树下的一分子,于是就用彩旗遮住面孔,可这一举动却引起了旁人的疑惑,他灵机一动解释说是为了遮阳防热等。未曾料到,就是这一件事使憨钦仔无形中为自己埋下了后来被罗汉脚们所排斥、孤立的下场,以及再次遭遇生存危机的根源。更倒霉的是,当杨秀才家人对丧事的安排未能符合大家的期望时,罗汉脚们便把烦躁和失望都怪罪到憨钦仔的头上了,这种毫无来由的责怪,加上憨钦仔因杨秀才之死而产生的罪恶感,使他的心里感到对现实的压力已无法承受,此时的憨钦仔面临着意志和自尊的严重考验。于是他越来越怀念以前打锣的那段日子,脑海中时时浮现出引以为傲的往事,从中体会到做人的价值、意义和尊严。他回想当年敲着锣走遍全镇,找回棉被店年轻太太走失的三岁孩子阿雄,当阿雄重新回到母亲怀抱后,他接受诚恳的道谢,并获得了一个红包。特别是当他询问并安慰因丢了孩子而伤心不已的母亲时,那一刻的憨钦仔真像极了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那时的自信与慈善,和他后来的颓废简直不可同日而语。显然,小说对于憨钦仔这个人物其实是相当同情的,虽然刻画其性格时,用了不少笑谑的笔法,但却是带着一种“哀其不幸”情怀的嘲讽,毕竟憨钦仔的所作所为全都是出于维护作为一个人的基本生存条件和立身社会尊严的痛苦挣扎。

关于憨钦仔混进罗汉脚行列后的生活情况,小说精心设计了两个小插曲来展示憨钦仔个人尊严彻底毁灭的过程。其一是憨钦仔无果的“恋爱”故事。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就在杨秀才出殡那天,憨钦仔看到白痴女疯彩孤独地站在垃圾堆旁,他因疯彩痴痴笑的模样而起了单恋式的遐想,忍不住停下脚步偷偷看她:“疯彩确实长得有几分姿色”,“那一对眼睛才勾魂呢!”心也跟着萌动起来:“我是想她的,我是想她的”,“疯彩好像也知道我想做那种事”,可是他虽然这么想,行动上却不敢与疯彩“有染”,从未非礼过疯彩。而且每当帮工有饭吃时,还经常装一盒饭菜给她吃。当疯彩被大呆强暴后,肚子渐渐大了起来,大家都怀疑是憨钦仔干的“好事”而一致谴责他时,憨钦仔一开始还低声下气地解释:“我对天发誓,要是我和疯彩有染,马上叫五雷殛顶。”他本想“正正堂堂把疯彩收留下来”,但大伙的误会却迫使他放弃了。虽然憨钦仔还是照样给疯彩送饭菜,却只能把爱情深藏在心底,偷偷地做些暗恋疯彩的绮梦罢了。小说在这里写出了礼教和人性的矛盾、爱情和舆论的冲突,使人们不禁为憨钦仔无望而痛楚的爱情而慨叹不已。由于憨钦仔在罗汉脚们面前常常情不自禁地流露出高人一等的自尊,以及此前一系列的骄傲行为,使罗汉脚们开始因疯彩被强暴这一事件而孤立他。有一天臭头劈头就问:“憨钦仔,你真的没和疯彩来过吗?”憨钦仔基于暧昧的心理,对此既不承认亦不否认。这种误会最终导致了罗汉脚们在随后的日子里彻底孤立与排挤了他。于是为了自尊,憨钦仔忍痛不再送食物给疯彩了。可当他重获打锣工作时,马上又神气起来,耀武扬威地宣布“我马上就娶疯彩怎么样?!放一泡屎就放一泡屎,怎么样?”可又因面子作祟,怕别人的嘲讽,紧接着又立刻进行澄清:“我当然不会娶疯彩。我是说娶了她,你们又能怎么样?!”其实在他不断以置身事外的方式进行辩白的同时,心里想的却是“倘若疯彩肚子里的那一块肉是自己的,哇!那可真是的,我憨钦仔下油锅也情愿”。“想娶就娶嘛!……生的有别,养的才是爹,管他是谁的种子。”显然,憨钦仔身上情与理的矛盾是相当突出的,他总是无意识地令自己处于一种口是心非的状态中。他那种“死要面子活受罪”的愚蠢行径在这次的疯彩事件里得到了初步体现,小说借此暗示了憨钦仔个人尊严溃败的先兆,已经在这次的事件中显露出来了。

另一个小插曲则是憨钦仔因欠债不还而导致了一场被严重羞辱的事件。憨钦仔的尊严在这次事件中进一步被摧毁。由于失业导致的生活无着,憨钦仔曾经欠下不少无法偿还的债务。平时他为了走到棺材店对面罗汉脚聚集的茄冬树下时,常常要反复推敲行走的路线,甚至钻“狗洞”也在所不惜,就是为了避免碰到债主。可憨钦仔又有一个毛病,那就是常常会一得意就忘形,为此他曾吃了很大苦头。有一次,由于在罗汉脚里自我吹嘘得太得意,一时昏了头的憨钦仔忘记了欠账之事,竟然走上了那条向他逼债逼得最紧的烟酒店的路上,结果被债主仁寿逮个正着。这时憨钦仔首先考虑的是面子问题,面对围观的人群,他不好意思地小声请求:“仁寿兄,请放手,我求求你。”“人这么多给我一点面子吧,请放手。”但仁寿却故意更大声地喧嚷:“啊!你这样的人,也想要面子啊?你们有没有听到?”仁寿得意地把目光投向人群,大声嘲讽地说:“这叫做死要面子啦!”说完还像猫捉耗子似地使劲摇晃憨钦仔的单薄身子,使憨钦仔难受得好像五脏六腑都错位了似的;憨钦仔顿感忍无可忍,态度正想转成强硬蛮横,却突然软下来,因为“他觉得把态度挺硬起来一定会把‘憨钦仔’这个东西,完全碰碎得找不到尸身”。在这里,某种与生俱来的“人”的尊严早已扭曲为一种俗陋的现实需要,又因在现实中撞得粉碎而沦为极端的自卑,于是憨钦仔改口称对方“仁寿叔公”,求他“再做个人情吧”之后,仁寿才放手威胁道:“下次再不还……以后就剥你的衣服。”看热闹的人群中于是传来了笑声:“仁寿值得啦!哟,一个这么大的孙子。”这场景令人不禁联想到阿Q被人打后自称“虫豸”的情况,二者之间颇有异曲同工之妙。这样的当众出丑,对于一向好面子,且自尊心极强的憨钦仔而言,不啻是世界末日提前来临,他“羞得头勾下来想钻到地底下去。一直觉得自己在小镇里拥有一点什么的,现在已经全破产了,原想极力求饶挽回一点点什么也好的意志,也都崩溃了。他的精神可以说陷于瘫痪的状态,连本能上的某种行为,亦都清醒地加以抑制”。当他如老鼠般跑回到公园的防空洞时,“他一进门,砰地倒在竹床上,竟不知不觉地流泪,慢慢地鼻涕呛得满壁,慢慢地竟激动得哭起来,从他成人二三十年来,他一滴眼泪都没掉过。”憨钦仔的自尊在这次的事件中受到了进一步的摧毁。事实上,憨钦仔这次的出丑并非一次偶然事件,有着一定的必然性,导源于他一贯以来的盲目自尊与得意忘形的性格。当然,憨钦仔这种性格的产生是有一定的社会原因的。在中国人心目中,一个人要想在社会上立足,乃至于在社会上生存,面子是最重要的必需品,也是人们竭尽全力维持尊严的体现。因此憨钦仔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想他不但要赢,还要顾全自己的面子”。经过这次事件之后,憨钦仔更加无处可去了,依然只能死乞白赖地混在茄冬树下的罗汉脚行列中,但却不敢再幻想能重新恢复自尊了。由于生存与尊严的不能并存,憨钦仔因过分执著尊严反而失去了尊严,过分维护面子却当众出丑,小说就在这场充满悲悯意味的滑稽戏中演示着憨钦仔的故事。换言之,憨钦仔在生存与尊严之间的无奈挣扎,将他置于人们道德评判的场阈中,使人们在他扮演的种种充满滑稽意味的悲喜剧中,不仅发现了人性所具有的许多一般性缺陷,而且使人们能够站在一个较高的位置,看清憨钦仔这类人必然遭受的悲剧命运,以及他们对自己命运的无知。憨钦仔这样卑微的“小人物”之所以会感到他们的处境每况愈下,完全是因为他们搞不懂外在环境所发生的变化,更不明白已经变化了的社会环境才是逼迫他们不断沉沦与堕落的根本原因。然而也正因为不懂,所以他们就以自己有限的、甚至是错误的认识去试图抗拒不幸的命运之轮,导致他们常常在与现实的冲突中,因为无知却又自以为是的态度而生发出一种喜剧感来。小说亦由此深刻揭示了转型期台湾社会的无情性与残酷性。

第三阶段的故事:写憨钦仔因“死要面子”和“搞不清状况”而经历了尊严彻底被摧毁和生路濒临断绝的悲惨状况后,竟然绝处逢生,开始转运。有一天,区公所突然派人来找他打三天锣,催缴房捐税和综合所得税。重操旧业的憨钦仔因而再次耀武扬威了起来,“锣亮起来了,那失落的日子,悄悄地回到他身边,那么稔熟,那么叫他精神焕发起来。”可他一得意又故态复萌,神气活现地反嘲同伙:“我憨钦仔讲话算话,说暂时就是暂时,我没有你们的狗牙啃棺材板。”“你们这些啃棺材板过一辈子的罗汉脚,我可和你们不同!”憨钦仔此时不但恢复了尊严,并且被大家嫉妒和羡慕。他决意好好把握机会,把这次催税的工作做好,但因过于兴奋而殷勤地画蛇添足,他胡编乱造、添油加醋、赌咒发誓地说了许多雇主没要求他说的话,从而将事情给搞砸了:

三声令他满意的锣声后,他感到稳稳的,而大声叫嚷起来:

打锣打这儿来——

通知叫大家明白——

今年度的房捐税和综合所得税啊——

到月底一定要缴齐——

要是没缴啊——

这个官厅你们就知道,会像锯鸡那样的锯你们——很多路人听了他这么说,大家都笑起来了。憨钦仔马上连连敲了三声锣压了那笑声说:

笑——?缴完了才笑——

千万不要铁齿——

不信到时候看看,要是我憨钦仔讲白贼者——

我憨钦仔的嘴巴让大家掴不哀——

他想了想,这还差不多。打了半辈子锣,像今天这种情形,还是破题儿第一遭。他所走过的地方,听众就沸腾起来,听众笑得越热闹,他的来劲更大。心里也禁不住暗地欢喜:这种场面看喇叭车有什么办法!没有我憨钦仔打锣哪里办得到。

从这“当当当”三声锣敲响后的内容中,可以从中窥见憨钦仔的自鸣得意,以及随之而来的不幸后果。正当憨钦仔为自己会编造与会吹嘘的才能而深深地自我陶醉,甚至还因以前打锣只会照雇主的意思说,怎么不会像今天这样动脑筋想些话加上去而后悔之际,灾难果然立刻跟着降临了,随着区公所职员因为他出言无状而出现,用一句“憨钦仔,你马上停止,马上回公所”的话,宣告了他又一次落入了失业的境地。这次憨钦仔恐怕是真的玩完了。他才做了一天的关于“疯彩、歌仔戏、老米酒、香烟、臭头他们”的那些美梦不得不再次破灭。宛如刚刚匍匐在希望的高塔面前,正欲向上攀登时,高塔却突然倒塌了,让他堕入到了更深、更狭的深渊里。命运又一次无情地开了他的玩笑,这一次生计上和精神上所受到的双重打击,对憨钦仔来说,可谓是空前沉重的。憨钦仔此时已经完全茫然若失了,他只是机械地拿着锣,在群众好奇而严肃的围观中,一边敲着,一边声嘶力竭地叫嚷着布告。小说这样刻画:“憨钦仔就站在那里,头垂了下来,眼也垂下来……好奇的人,一层一层地围着他,肃然的气氛从里面向外围渲染出去……没走几步,憨钦仔突然停下来,教人意外的提起锣,抡起锣槌,连连重重的敲了三下,一时失去斟酌,第三声的锣沉闷地噎了一声,一块三角形的铜片,跟着掉落在地上。憨钦仔似乎什么都不知道。他疯狂地嘶喊着……他的声音已经颤抖的听不清楚说什么了。但是他的嘴巴还是像在讲话……‘我憨钦仔,我憨钦仔。’”这一连贯的细节性场景,像电影蒙太奇似的展现了憨钦仔自尊受损后的迷茫与狂怒。这最后的三声锣响,不仅是憨钦仔哀怨的悲鸣,而且也是作者促其警醒的呼声。这三声极具震撼力的绝望锣声,正是小说使憨钦仔性格臻于完美的不可或缺的一笔。依照憨钦仔忍辱屈从的性格和这次打锣机会的得之不易来看,若不是已经真正到了山穷水尽之时,他是根本不会如此决绝而又悲愤地敲响这三声锣的,而那随着第三声锣响而掉落在地上的“一块三角形的铜片”,不仅象征了憨钦仔所有希望的彻底粉碎,更象征了他精神上的彻底崩溃,暗示了憨钦仔从此以后再也无法脱离罗汉脚的行列了,而且他未来的命运将更为凄惨,将会遇到更多的迷茫和更大的悲哀。其实,长年处于社会底层被压抑的憨钦仔,只不过是想把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和地位证明给人们看看而已,所以才会在打锣催税时自动加进去那些显得荒谬绝伦的话,导致他打锣的最后一次演出完全脱了轨。这既是因为他未能了解那面铜锣的消失是大势所趋、无可挽回,也是由于台湾社会当时特殊的威权统治所造成的。憨钦仔所追求的无非是一个正常人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和尊严,但当这最起码要求也无法达到时,他只好借最后一次打锣的机会,下意识地喊出心头的不平与愤懑:“这个官厅你们都知道,会像锯鸡那样的锯你们。”换言之,小说能在当年台湾那个政治高压的环境下,借憨钦仔的嘴巴呐喊出“这个官厅你们都知道,会像锯鸡那样的锯你们”这样的抗议,作者是需要有一股极大的勇气的。憨钦仔就在这样复杂难言的悲哀与怨尤中,竭尽全力完成了他作为人的自我价值求证的最后仪式,虽然憨钦仔还试图用“我憨钦仔,我憨钦仔”的喃喃低语来唤回自我的存在,但那毕竟已经不可能了,过去的“辉煌”不再,往日的美梦亦已成空。至此,憨钦仔走完了自己的悲剧道路,故事也就结束了。靠打锣为生的憨钦仔因装了扩大器的三轮车的到来而失业,他的生存危机恰恰缘于时代的发展,时代的前进和科技的发展并没有给他带来富裕和幸福,反而打碎了他的饭碗和尊严,这使得他身上所闪现的善良品格,以及他为维护人的尊严而做的一系列挣扎与努力赢得了合理性,让人们在嘲笑他的同时,又不得不满怀同情。由此可见,憨钦仔这一形象带给人们的启示意义,恰如鲁迅所言:能够“穿掘着灵魂的深处,使人受了精神底苦刑而得到创伤,又即从这得伤和养伤的愈合中,得到苦的涤除而上了苏生的路”鲁迅:《〈穷人〉小引》,见《鲁迅全集?集外集》第7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05页。。小说也就由此不露声色地显示了它的巨大批判力量——“必须推翻那些使人成为受屈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德]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5月版,第9页。

值得注意的是,在黄春明塑造的所有乡土人物形象中,憨钦仔是塑造的最好的形象之一,这是一个性格复杂、丰富的“圆形”人物。这也许是因为黄春明非常熟悉这个人物的原型。黄春明曾在小说集《锣》的自序中讲述了他和憨钦仔交往的情况:“我在走廊那里看到你了。你蹲在那里指着彩旗的竹竿,看来像很疲倦。我跟你点了点头,你也跟我点了点头,我感觉到你似乎也对我很熟了。我们家乡那种小地方就是这样,每人同一个地方见几次面,虽不相识,但在感觉上已经就熟了。其实我对你好熟好熟呵!当我六七岁的时候,我常看你在我们小镇上敲锣。有一次你替人敲锣找小孩,我觉得很好玩。我跟着你走了好几条街。后来到了屠宰场猪灶那里,你突然发现后面这个小影子跟你走了好远的路。你把我喝回去。当我回头走的时候,你又很关心的叫住我。问我住哪里?谁的孩子?认不认识路回去?我什么都没理你,掉头开步就跑回家了。还有我在公园的防空洞,也听过你说鬼故事。”黄春明:《给憨钦仔的一封信》,见小说集《锣》“自序”,(台北)远景出版社1974年版。小说通过刻画憨钦仔这个人物如何在现实生活的巨浪中挣扎,如何在没落中努力维持自己的尊严,着力描写了他的精神世界,将他性格中所具有的愚昧又狡猾、胆怯又逞强、善良又机灵、自卑又自负、坚忍又超迈、穷涩又油滑、倾轧又健忘、违心又忏悔,以及屈辱又自尊等多重因素,恰如其分地用行动和语言有声有色地表现出来了。这些性格因素是一对对矛盾的组合,既相互对立,又完整一致地统一于憨钦仔的身上。之所以会这样,客观上是由于憨钦仔所处的环境和地位使然,因为憨钦仔愚昧保守而未能明了自己的真实处境,特别是为了保持那份早已不存在的自尊,他常表里不一,言行脱节,以至于性格二重分裂,外在的我和内在的我相互对立,同受凌辱和折磨。若将其综合起来考察,便会发现憨钦仔确实已经成了某一“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这一形象确实已超越了为某类人物画像的狭小天地,已成为转型期社会中底层“小人物”普遍存在的一种精神状态的象征。作为一个小镇贫民,憨钦仔对社会发展的趋势懵懂无知,亦无法认清自己真实的处境,所以常常自作聪明地显示自己的不一般。失业的憨钦仔无疑是弱者,既没差事,又没钱,但他在比他更弱的人面前,却成了高人一等主义者,明明已经身无分文,却还“打肿脸充胖子”,用自吹自擂吸引罗汉脚,或小孩子的羡慕与敬仰,而且还“莫名其妙的感到飘飘然起来”了。在憨钦仔身上,中国人爱面子的作风随处可见,这展现为一个卑下处境的人物身上那种源于人性本能的狡狯。这种狡狯曾一度为他赢取了茄冬树下罗汉脚们的爱戴,让他于群体关系中体现出自己的生存价值,使他面临危机时衍生出种种反败为胜的策略与应对之道。憨钦仔时时刻刻想着的是如何在生存与自尊之间保住昔日的荣光,心心念念不忘的不仅仅是如何活下去的问题,更有如何在社会上立足做人、当个体面人快乐地活下去的问题。由于他以前干的是打锣这样“名利双收”的职业,日子过得“无忧无虑”,使他滋生了妄自尊大的意识,因此当他不得不挤进“蹲在南门棺材店对面茄冬树下的罗汉脚”行列中之后,脑袋里时时想着的却还是“一个人能和人出入社会是重要的”处世哲学。他误将面子当成自尊,认为面子比什么都重要,为了保住面子他一再耍滑头,偷番薯被主人发现时,他假装大便瞒骗主人,主人一走他就“满载而归”了;偷木瓜时,又故伎重施,贼喊捉贼。他因为欠债而挨了打,却诡称是“好心的挨雷打”,还无中生有地编造了一个故事:“昨天从这里回去,路过育生药房,我好心拣地上的花生米给那两只猴子,哪知道,我刚一抬头,一只猴子竟抱住我的脸,一下子就被抓伤,真夭寿的畜生。”然而,一旦狡狯发展为一种过度膨胀的自我意识的时候,就酿成了一种得意忘形的悲剧。具体来说,就是憨钦仔为了被罗汉脚们所接纳和信任,积极抓住“立功”机会,有一次依据民间传说用扫帚敲了三下棺材希望藉此诅咒镇上的人死亡,使罗汉脚们能通过帮丧而吃上饭,可到了晚上他又因担心死人而彻夜失眠;在疯彩事件中,他一再口是心非,加上自以为高人一等的骄傲,受到同侪排挤而陷于孤立境地;最后在难得的再次打锣翻身的机会中,又因为胡言乱语而终于走上被淘汰的结局。事实上,对憨钦仔来说,失业早已经令他的自尊随着饥肠辘辘的肚子而消解了,可他仍死抱着莫名其妙的面子不放,因而只能在自欺欺人的幻象中表演着一幕幕生活的悲喜剧,显示出其性格中种种负面的因素,让人在满怀同情与怜悯的同时,又不自禁对他产生鄙夷与厌弃的情绪。憨钦仔性格中这种双重因素之间既相互拆解又相互构建的关系,不仅形成了小说的张力,而且使其形象也就愈见立体。在憨钦仔的身上,依然保有对于传统文化的执著,因此汇聚着强烈的道德与情感力量,形成了一个足以与现代文明相抗衡的文化境界。小说通过憨钦仔这个卑微的“小人物”的悲剧命运,指出他所面临的生存尴尬并非由于个人过错或道德上的弱点所致,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根本就是外在的社会环境。小说无意于铺陈悲剧,却用心去探索像憨钦仔这类人如何活在悲剧里,因此在憨钦仔身上倾注的不单是同情,而且是“源自热烈的爱、冷静而细腻的观察、与充沛的想象力三种不易糅合在一起的因素相互激荡而成之设身处地、形同身受的同一之感。”林毓生:《黄春明底小说在思想上的意义》,见1980年12月5日《联合报》副刊。因为作者博大的同情心使他认为即使是憨钦仔这样的人,对这个淘汰他的世界仍有自己的认识,而且还企图于现实世界中努力寻找到一个尽可能适合自身的位置。而这些不正是这篇小说中最令人难以忘怀的地方吗?

从小说取得的艺术成就方面来看,小说熟练地调动了多种艺术手法,运用言行和心理描写相结合、讽刺调侃和正面叙述相结合、精心的细节描绘和粗略的概述介绍相结合等方法,将人物形象刻画得活灵活现。中国小说美学是非常强调写人的,塑造人物形象时强调个性化,如金圣叹评点“《水浒传》一百零八个人性格,真是一百零八样”,他们“人有其性情,人有其气质,人有其形状,人有其声口”。这篇小说就充分体现出了这一美学原则,充分借鉴了传统艺术方法,不仅将人物刻画得血肉丰满,而且以浓郁的地域色彩显示出其独特的审美价值。如写憨钦仔住在防空洞里,早晨从竹床上坐起时的神情是:“从防空洞入口侧射进来的阳光,顿时显得光亮而带着生机的希望。他凝望的片刻间,感到自己就要化羽,从那阳光中飞走似的。”不仅形象揭示了憨钦仔的生活层面和精神层面,而且显现了作者很强的语言运用功力。至于憨钦仔回忆往事时敲锣通知庙事时则是这样叙述:“当!当!当!/打锣打这儿来——/通知让大家明白——/明天下午两点啊——/埼顶太子爷要找客子呀——/顺时跳过火画虎符——/当!当!当!/列位善男信女啊——/到时备办金纸爆竹——/到埼顶太子爷庙烧香参拜啊——/当!当!当!/列位慎足听唷——/不干净的有身孕的查某人不可去呀——/戴孝的人不可去呀——/当!当!当!/去的人每人虎符一张赠送——/拿回来贴门斗保平安啊——当!当!当!”这段“顺口溜”鲜明地表现出了憨钦仔的智慧和才情。小说还很擅长通过对话和细节来突出人物个性。譬如憨钦仔为了维护自己的面子,竭力隐瞒失业的真相,当卖烟酒的杂货店老人问憨钦仔:“好久没看你打锣了。”他先是一愣,编好的话一时说不出,于是“马上将手里的空碗送到嘴,假装喝茶没作答。突然他想出来了,说:‘还是有,不过很累,有时候就叫一个少年家的出来叫嚷,有时候我还是亲身出来打。’”生动呈现了憨钦仔因过度自尊而至撒谎与自吹自擂的过程。这次总算搪塞过去。可在茄冬树下时,当罗汉脚们又提及这事时,憨钦仔的回答就显得愈发矫情了:

“怎么不看你打锣啦?”臭头的那个人问。

“是啊!好久不见你打锣啦。”别人和着说。

“不打了!”憨钦仔故作不在乎的样子,把话题和烟一起吐出来说,“老是打锣没意思。”

但是另有人以怀疑的口吻说:

“不是给那喇叭车抢了你的饭碗?”

憨钦仔觉得这话太不中听,看那个人还在抽着他敬的烟,心里更加不快活。他大声地想压过上句话的锐气,很不以为然地说:

“那种不伦不类的东西算什么?碰巧我憨钦仔不想打锣,他拣去干罢了。干伊娘!好多人都以为我憨钦仔这个老鸟精的饭碗,竟砸在少年家的手里。”

“其实打锣并不坏嘛!”

“不坏?”他皱着眉头,深深地吸了一口烟说,“你没打你不知道,有时一天打下来,喉咙都失声,腿脚酸好几天。这还不打紧,还有拿不到钱的哪!你说可恶不可恶?好?好个屁!好。”

从这里的描写可见,憨钦仔这些话完全是打肿脸充胖子,真是大言不惭,活脱脱就是一副新阿Q的嘴脸。憨钦仔既狡猾又机灵,善于见风使舵,且熟谙世故,即便是陷于孤立状态时,也能忍气吞声、韬光养晦,以便伺机而动。这使他既顺利地挤入了罗汉脚的圈子,又保住了面子,可谓绝处逢生。而吸烟屁、偷番薯、盗木瓜、敲棺材、想疯彩、添加公告内容等细节,则活灵活现又滑稽幽默地描绘出了这个小镇失业者的性格特征和丰富的内心世界。特别是小说结尾时,憨钦仔所敲的那最后三声锣响,写得实在震撼人心,即便是故事已经结束了,但那破碎的锣声仿佛仍在整个小镇的上空盘旋回荡着。这“当当当”的最后三响锣声呜咽着、哀号着、悲泣着、诉说着憨钦仔这个“小人物”的千种辛酸和万般苦辣,象征着他永远堕入罗汉脚行列的命运。小说还显示了高超的语言运用能力,如写罗汉脚们窥探憨钦仔口袋里的黄壳子香烟时是这样的:“他伸长脖子,像咽喉科的医生,看病患者的喉咙那样,两只眼睛直勾到憨钦仔的袋子里。”一个“勾”字,传神地表达出了他们内心强烈的欲望。罗汉脚们边抽着憨钦仔发给他们的香烟边听着他讲到某个雇主请他打锣找丢失的小孩,结果孩子没找到就不付钱的不公平待遇时,臭头立刻为他抱不平:“哪有做媒包生小孩?”这个比喻显得异常贴切,完全符合什么人说什么话的情况。而憨钦仔抽香烟的模样则是:“他小心地吸那短得不能再短的烟蒂,像在做最后的吻别那样,当他不能不把它扔掉时,他还捏着那么一点点的地方,望了一下,实在再也容不下嘴唇了,他吐出最后一团烟雾,觉得舒畅死了。恨不得一下子就腾上烟雾飞到南门。”这个吸烟屁的细节,使一个贫穷的罗汉脚的形象顿时跃然纸上。憨钦仔这种个性化的行为举止可谓蕴含着传统农民性格的复杂内涵,富有特别的文化韵味,或者说憨钦仔的每一个动作都与他罗汉脚的身份相符合,也都同他的主导意识相吻合,实在是典型的“这一个”。小说的语言确实极为到位、生动、形象、凝练,有着巨大的容量。此外,作者还很善于在矛盾中塑造人物,通过种种艺术描写,把人物置身于逆境之中,集中表现人物因出身遭遇和性格迥异而带来的不同态度,在揭示打锣与憨钦仔的命运关系的同时,还以高度写实的艺术手法予以了表现。憨钦仔失业后常常回忆起往日的辉煌,其实他并非贪恋于过去的职业,而是极力想寻回失去的尊严,从而重新确定自己的生存位置,但他所有的努力全都归于失败,这显然是一种追求的失落。因为就憨钦仔而言,打锣不但是他在小镇上换取维生物资的工具,而且维系了他在小镇社会经济关系中的地位,是他取得小镇社会中人们认可的资格,以及维护个人尊严的基本条件,更是形成他特定感情、意识和意志的主要物质力量。简言之,打锣就是憨钦仔这个人物命运的全部。小说确实做到了写实与真实的高度统一,不仅深刻反映出转型期台湾社会的具体现实,以及在这个现实中人的社会经济本质,而且充分揭示了特定社会经济关系同人物命运之间的关系。

除此之外,小说给人们留下深刻印象的地方还有一处,那就是它的乡风民俗描写中渗透着揭示国民性的题旨。茅盾曾于《关于乡土文学》一文中明确指出:“关于‘乡土文学’,我以为单有了特殊的风土人情的描写,只不过像一幅异域的图画,虽然引导我们的惊异,然而给我们的,只是好奇心的餍足。因此在特殊的风土人情而外,应当还有普遍性的与我们共同的对于命运的挣扎。一个只具有游历家的眼光的作者,往往只能给我们以前者;必须是一个具有一定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的作者方能把后者作为主要的一点而给予了我们。”茅盾:《关于乡土文学》,见1936年2月1日《文学》(第6卷)之第2期。显然,鲜明地描绘乡风民俗一直就是古今中外乡土文学表现的重镇,但将揭露国民精神病态和乡风民俗的描绘融为一体,则是由鲁迅开创的中国现代乡土文学的一大传统。小说使人清楚地看到对这一传统的承续。特别是憨钦仔这一形象的成功塑造,使我们在隔了半个多世纪之后又见到了鲁迅小说艺术的再现。而黄春明的乡土文学创作,其故事背景与小说人物大都取材于他所熟悉的罗东小镇,而小说中的国民性探讨也具有宜兰、罗东地方的特色。小说中的憨钦仔形象决不是某种国民性概念的符号,而是以其生活的本来面目活生生地呈现在人们面前,正面形象并非完人,负面形象也不是没有可取之处。因此被人称之为“台湾的阿Q”的憨钦仔虽是弱者,却始终认为自己高人一等,甚至竭力和同属于一个社会阶层的罗汉脚们拉开距离,一再声明,“目前我还没找到适当的工作,想暂时和大家一起生活,一旦我找到工作,我马上就要离开”;他“不习惯公然地和他们一起抛头露面”,“独处一个人东走西走地”,“自个儿跑到对面”去。显然,这是一个带有相当文化厚度的人物,人们从他身上依稀可寻得阿Q的影子。换言之,憨钦仔明明已被抛入生活最底层,却要扮出比别人高出一等的样子来;衣食无着还要依靠昔日打锣的回忆来维持脸面的光荣。憨钦仔虽比罗汉脚们多了些自尊,却不见得比他们多什么人性光彩,只不过多了些阿Q式的狡猾和“精神胜利法”,连罗汉脚们也看出他死要面子。他确实有善良的一面,至多也只能表明他“不是一个好人,但也不是一个坏人”。虽说憨钦仔性格中有些方面极具阿Q味,但又与阿Q有着本质不同,憨钦仔不能像阿Q那样轻易获得“精神胜利”,他常陷入精神的痛苦折磨中而难以自拔。同样是自尊自大,憨钦仔的“我说过了,是暂时的”。显得是那么强颜欢笑;同是忍辱受屈,憨钦仔一头扑倒在床上,泪流满面,其心灵中明亮的一面与灰暗的一面斑驳交错,叫人爱也不能,恨又不忍。除了环境的作用之外,憨钦仔跟罗汉脚们一样潦倒,欺瞒、诈骗、偷窃和耍无赖的事儿都干过。一方面他看不起罗汉脚们,吹嘘自己打锣时的“阔气”;另一方面又怕罗汉脚们不接纳自己“混白饭”吃,于是厚脸皮、套近乎、出主意,以及卖力气等种种手段全都用上了,就是为了有机会让罗汉脚们对自己刮目相看,从而在茄冬树下取得一席之地。他的不幸虽然与工商社会的异己力量有关,但其自身性格的缺陷亦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由此可见,一旦自我意识过度膨胀,在个人是发展为骄傲,排斥着他人,形成群体和个人关系的失和,表现在中国的乡土社会,就是一种过于注重面子的传统。小说的前半部分以较多的篇幅描写了憨钦仔的生活困境和精神病态。在展示罗汉脚们生活的困窘时,也以或明或暗的针砭之笔暴露了他们精神的猥琐和人性的灰暗。小说中的罗汉脚——臭头、大呆、狗子们,相貌跟名字一样丑陋,既愚昧又狭隘,把自己的生寄托在别人的死上,互骂、对打、欺负弱小是他们通常的娱乐,连憨钦仔都说他们是“一群猪”。其中有一场狗子和火生打架的描写,这场罗汉脚之间的斗殴,让人联想到阿Q和小D之间的那场“龙虎斗”。除了憨钦仔想要劝架并因此受伤外,其他人都将它当作一场游戏来看,并不当回事;当憨钦仔被债主仁寿抓住羞辱时,周围立刻出现一大群看热闹的人,以嘲弄与讥笑憨钦仔的狼狈相为乐事,以致憨钦仔后来在噩梦中一再出现的是那“拂也拂不去”的令他整个脊梁都抽缩起来的一对又一对的“冷冷的眼神”。这种麻木、冷漠的“看客”形象,鲁迅曾大量刻画过。在中国封建社会中,普通民众如“一盘散沙”,他们之间并无相濡以沫与互助互爱的意识。在阿Q时代如此,到了憨钦仔时代仍然没有根本的改变参阅了朱双一《黄春明与中国现代乡土文学传统》一文中的相关论述,该文是提交给1998年10月在北京由中国作家协会举办的“黄春明作品研讨会”的论文之一。。显然在中国传统社会关系中,群体中自我意识的过度膨胀,往往形成集体性的暴力结构,藉由牺牲他人以排除异己。小说中憨钦仔和罗汉脚之间逐渐加深的矛盾与冲突的问题也属于这种情况。对于憨钦仔来说,失业这一重大事件直接导致了社会视他为敝屣的悲惨命运,这个卑微的小人物由此做出许多令人啼笑皆非的阿Q式举动,被迫徘徊在生活的十字路口上,却选不准正确的方向,只能用自欺欺人的办法来维持已丧失的自尊。他既不能一步步迈向新生活,又无法泯灭人性彻底堕落,那么就只好将自己的一颗心反复揉搓与煎熬。而憨钦仔所显示出的这种矛盾性格,“虽然不完全是正常人的自尊,而是被生活扭歪了的‘小人物’人性的光芒”封祖盛:《台湾小说流派初探》,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92页。。正因为小说如此塑造人物,写出了人物性格的复杂性和丰富性,使作者对国民性探索和表现的成果就以一个个可以称得上是“典型”的人物站立在人们面前。小说努力透过描写乡土社会底层人物憨钦仔的命运,不仅呈现了乡土社会的社会经济关系改变的现状,触及了人的命运和人的感情意识变化中蕴涵的经济本质问题,将反映社会真相与揭露人性本质这两者高度统一于其高度的写实性中;而且既能从乡风民俗的描绘中透视国民性中的痼疾,又可从国民性的探讨中发掘乡风民俗中积淀的文化沉渣。显然,小说中的乡风民俗描写不仅成为了小说的一种底色和氛围,而且还成为了推动故事情节发展的动力,因为通过民俗风习的描写,不仅增加了小说的乡土色彩,突出了地方特色,更重要的是还能揭示人物性格形成的历史和社会原因。如小说开头就描写了罗汉脚们在茄冬树下百无聊赖地等活干的姿态,这不仅成为小镇的一幅风俗画,也提供了故事发生的主要场景,因为形成乡风民俗的主体,是广大的民众而非个人,由此揭示的精神病态,也就不局限于某个个体,而是具有更广大的普遍性,值得人们更多地关注和反省。换言之,这篇小说中的国民性探讨具有台湾特色,特别是具有宜兰、罗东地方的特色,宜兰、罗东地区的风土人情随着人物的出场扑面而来。由于乡土人物背负着历史包袱,顽强地维护着传统的一切,却面临新的潮流,陷入不适应的困惑之中,从而导致了人物性格的复杂性,使悲剧因素和喜剧色彩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显然,“黄春明在丰富的土地和社群经验中累积对民间文化的了解,使他既可以用较客观的眼光去看待风俗民情,而不会一味以科技文明二度启蒙的工具理性斥之为荒诞、无稽,并且细说这些由经验累积的古传智能的因由;又能以比较宽容的态度对待人性中狡智却不失圆融的生存策略——人与土地、人与人之间保持平衡流动的循环关系,而对此狡智的自我意识过度膨胀时,所形成排他或贪婪也有较弹性的诠释,或以嘲讽的手法予以揶揄。”参阅了徐秀慧《说故事的黄春明》一文中的相关论述,该文是提交给1998年10月在北京由中国作家协会举办的“黄春明作品研讨会”的论文之一。也正因为如此,憨钦仔被认为是黄春明刻画得最为成功、性格最复杂的一个人物,可以视为通观我们民族国民性的复杂集合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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